第1600部大正藏第31册P0464 辯中邊論 (3卷) 〖 唐 玄奘譯〗.txt
大正藏第 31 冊 No. 1600 辯中邊論
No. 1600 [No. 1599; cf. No. 1601]
辯中邊論卷上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相品第一
稽首造此論 善逝體所生
及教我等師 當勤顯斯義
此中最初安立論體。頌曰。
唯相障真實 及修諸對治
即此修分位 得果無上乘
論曰。此論唯說如是七義。一相。二障。三真實。四修諸對治。五即此修分位。六得果。七無上乘。今於此中先辯其相。頌曰。
虛妄分別有 於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 於彼亦有此
論曰。虛妄分別有者。謂有所取能取分別。於此二都無者。謂即於此虛妄分別。永無所取能取二性。此中唯有空者。謂虛妄分別中。但有離所取及能取空性。於彼亦有此者。謂即於彼二空性中。亦但有此虛妄分別。若於此非有。由彼觀為空。所餘非無故。如實知為有。若如是者則能無倒顯示空相。復次頌曰。
故說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則契中道
論曰。一切法者。謂諸有為及無為法。虛妄分別名有為。二取空性名無為。依前理故說此一切法非空非不空。由有空性虛妄分別故說非空。由無所取能取性故說非不空。有故者。謂有空性虛妄分別故。無故者。謂無所取能取二性故。及有故者。謂虛妄分別中有空性故。及空性中有虛妄分別故。是則契中道者。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理趣妙契中道。亦善符順般若等經說一切法非空非有。如是已顯虛妄分別有相無相。此自相今當說。頌曰。
識生變似義 有情我及了
此境實非有 境無故識無
論曰。變似義者。謂似色等諸境性現。變似有情者。謂似自他身五根性現。變似我者。謂染末那與我癡等恒相應故。變似了者。謂餘六識了相麁故。此境實非有者。謂似義似根無行相故。似我似了非真現故。皆非實有。境無故識無者。謂所取義等四境無故。能取諸識亦非實有。復次頌曰。
虛妄分別性 由此義得成
非實有全無 許滅解脫故
論曰。虛妄分別。由此義故成非實有。如所現起非真有故。亦非全無。於中少有亂識生故。如何不許此性全無。以許此滅得解脫故。若異此者。繫縛解脫則應皆無。如是便成撥無雜染及清淨失。已顯虛妄分別自相。此攝相今當說。但有如是虛妄分別。即能具攝三種自性。頌曰。
唯所執依他 及圓成實性
境故分別故 及二空故說
論曰。依止虛妄分別境故。說有遍計所執自性。依止虛妄分別性故。說有依他起自性。依止所取能取空故。說有圓成實自性。已顯虛妄分別攝相。當說即於虛妄分別入無相方便相。頌曰。
依識有所得 境無所得生
依境無所得 識無所得生
論曰。依止唯識有所得故。先有於境無所得生。復依於境無所得故。後有於識無所得生。由是方便得入所取能取無相。復次頌曰。
由識有得性 亦成無所得
故知二有得 無得性平等
論曰。唯識生時現似種種虛妄境故。名有所得。以所得境無實性故。能得實性亦不得成。由能得識無所得故。所取能取二有所得。平等俱成無所得性。顯入虛妄分別無相方便相已。此差別異門相今次當說。頌曰。
三界心心所 是虛妄分別
唯了境名心 亦別名心所
論曰。虛妄分別差別相者。即是欲界色無色界諸心心所。異門相者。唯能了境總相名心。亦了差別名為受等諸心所法。今次當說此生起相。頌曰。
一則名緣識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別推心所
論曰。緣識者。謂藏識。是餘識生緣故。藏識為緣所生轉識。受用主故名為受者。此諸識中受能受用想能分別。思作意等諸相應行。能推諸識此三助心故名心所。今次當說此雜染相。頌曰。
覆障及安立 將導攝圓滿
三分別受用 引起并連縛
現前苦果故 唯此惱世間
三二七雜染 由虛妄分別
論曰。覆障故者。謂由無明覆如實理障真見故。安立故者。謂由諸行植本識中業熏習故。將導故者。謂有取識引諸有情至生處故。攝故者。謂名色攝有情自體故。圓滿故者。謂六內處令諸有情體具足故。三分別故者。謂觸能分別根境識三順三受故。受用故者。謂由受支領納順違非二境故。引起故者。謂由愛力令先業所引後有得起故。連縛故者。謂取令識緣順欲等連縛生故。現前故者。謂由有力令已作業所與後有諸異熟果得現前故。苦果故者。謂生老死性有逼迫酬前因故。唯此所說十二有支。逼惱世間令不安隱。三雜染者。一煩惱雜染。謂無明愛取。二業雜染謂行有。三生雜染。謂餘支。二雜染者。一因雜染。謂煩惱業。二果雜染。謂所餘支。七雜染者。謂七種因。一顛倒因。謂無明。二牽引因。謂行。三將導因。謂識。四攝受因。謂名色六處。五受用因。謂觸受。六引起因。謂愛取有。七厭怖因。謂生老死。此諸雜染無不皆由虛妄分別而得生長。此前總顯虛妄分別有九種相。一有相。二無相。三自相。四攝相。五入無相方便相。六差別相。七異門相。八生起相。九雜染相。如是已顯虛妄分別。今次當說所知空性。頌曰。
諸相及異門 義差別成立
應知二空性 略說唯由此
論曰。應知所取能取空性。略說但由此相等五。所知空性其相云何。頌曰。
無二有無故 非有亦非無
非異亦非一 是說為空相
論曰。無二謂無所取能取。有無謂有二取之無。此即顯空無性為性。故此空相非有非無。云何非有無。二有故。云何非無有。二無故。此顯空相非有非無。此空與彼虛妄分別非異非一。若異應成法性異法。便違正理。如苦等性。若一則應非淨智境。亦非共相。此即顯空與妄分別離一異相。所知空性異門云何。頌曰。
略說空異門 謂真如實際
無相勝義性 法界等應知
論曰。略說空性有此異門。云何應知此異門義。頌曰。
由無變無倒 相滅聖智境
及諸聖法因 異門義如次
論曰。即此中說所知空性。由無變義說為真如。真性常如。無轉易故。由無倒義說為實際。非諸顛倒。依緣事故。由相滅義說為無相。此中永絕一切相故。由聖智境義說為勝義性。是最勝智所行義故。由聖法因義說為法界。以一切聖法緣此生故。此中界者。即是因義無我等義如理應知。云何應知空性差別。頌曰。
此雜染清淨 由有垢無垢
如水界全空 淨故許為淨
論曰。空性差別略有二種。一雜染。二清淨。此成染淨由分位別。謂有垢位說為雜染。出離垢時說為清淨。雖先雜染後成清淨。而非轉變成無常失。如水界等出離客塵。空淨亦然非性轉變。此空差別復有十六。謂內空外空內外空大空空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無散空本性空相空一切法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此等略義云何應知。頌曰。
能食及所食 此依身所住
能見此如理 所求二淨空
為常益有情 為不捨生死
為善無窮盡 故觀此為空
為種性清淨 為得諸相好
為淨諸佛法 故菩薩觀空
論曰。能食空者。依內處說即是內空。所食空者。依外處說即是外空。此依身者。謂能所食所依止身此身空故名內外空。諸器世間說為所住。此相寬廣故名為大。所住空故名為大空。能見此者。謂智能見內處等空。空智空故說名空空。如理者。謂勝義即如實行。所觀真理此即空故名勝義空。菩薩修行為得二淨。即諸有為無為善法。此二空故名有為空及無為空。為於有情常作饒益。而觀空故名畢竟空。生死長遠無初後際。觀此空故名無際空。不觀為空便速厭捨。為不厭捨此生死故。觀此無際生死為空。為所修善至無餘依般涅槃位。亦無散捨而觀空故名無散空。諸聖種姓自體本有非習所成說名本性。菩薩為此速得清淨。而觀空故名本性空。菩薩為得大士相好。而觀空故名為相空。菩薩為令力無畏等一切佛法皆得清淨。而觀此空故名一切法空。是十四空隨別安立。此中何者說名為空。頌曰。
補特伽羅法 實性俱非有
此無性有性 故別立二空
論曰。補特伽羅及法實性俱非有故名無性空。此無性空非無自性。空以無性為自性故名無性自性空。於前所說能食空等。為顯空相別立二空。此為遮止補特伽羅法增益執空損減執。如其次第立後二空。如是已顯空性差別。此成立義云何應知。頌曰。
此若無雜染 一切應自脫
此若無清淨 功用應無果
論曰。若諸法空未生對治無客雜染者。一切有情不由功用應自然解脫。若對治已生亦不清淨。則應求解脫勤勞無果既爾。頌曰。
非染非不染 非淨非不淨
心性本淨故 由客塵所染
論曰。云何非染非不染。以心性本淨故。云何非淨非不淨。由客塵所染故。是名成立空差別義。此前空義總有二種。謂相安立。相復有二。謂無及有。空性有相。離有離無離異離一以為其。相。應知安立即異門等。
辯障品第二
已辯其相。障今當說。頌曰。
具分及一分 增盛與平等
於生死取捨 說障二種性
論曰。具分障者。謂煩惱障及所知障。於諸菩薩種性法中具為障故。一分障者。謂煩惱障。障聲聞等種性法故。增盛障者。謂即彼貪等行。平等障者。謂即彼等分行。取捨生死。能障菩薩種性所得無住涅槃。名於生死有取捨障。如是五障隨其所應。說障菩薩及聲聞等二種種性。復次頌曰。
九種煩惱相 謂愛等九結
初二障厭捨 餘七障真見
謂能障身見 彼事滅道寶
利養恭敬等 遠離遍知故
論曰。煩惱障相略有九種。謂愛等九種結愛結障厭。由此於順境不能厭離故。恚結障捨。由此於違境不能棄捨故。餘七結障真見。於七遍知如次障故。謂慢結能障偽身見遍知。修現觀時有間無間我慢現起。由此勢力彼不斷故。無明結能障身見事遍知。由此不知諸取蘊故。見結能障滅諦遍知。由薩迦耶及邊執見怖畏滅故。由邪見謗滅故。取結能障道諦遍知。取餘法為淨故。疑結能障三寶遍知。由此不信受三寶功德故。嫉結能障利養恭敬等遍知。由此不見彼過失故。慳結能障遠離遍知。由此貪著資生具故。復有別障能障善等十種淨法。其相云何。頌曰。
無加行非處 不如理不生
不起正思惟 資糧未圓滿
闕種性善友 心極疲厭性
及闕於正行 鄙惡者同居
倒麁重三餘 般若未成熟
及本性麁重 懈怠放逸性
著有著資財 及心性下劣
不信無勝解 如言而思義
輕法重名利 於有情無悲
匱聞及少聞 不修治妙定
論曰。如是名為善等法障。所障善等其相云何。頌曰。
善菩提攝受 有慧無亂障
迴向不怖慳 自在名善等
論曰。如是善等十種淨法。誰有前說幾種障耶。頌曰。
如是善等十 各有前三障
論曰。善有三障。一無加行。二非處加行。三不如理加行。菩提有三障。一不生善法。二不起正思惟。三資糧未圓滿。發菩提心名為攝受。此有三障。一闕種性。二闕善友。三心極疲厭性。有慧者。謂菩薩於了此性有三種障。一闕正行。二鄙者共住。三惡者共住。此中鄙者。謂愚癡類樂毀壞他名為惡者。無亂有三障。一顛倒麁重。二煩惱等三障中隨一有餘性。三能成熟解脫慧未成熟。性障斷滅名無障。此有三障。一俱生麁重。二懈怠性。三放逸性。迴向有三障。令心向餘不向無上正等菩提。一貪著諸有。二貪著資財。三心下劣性。不怖有三障。一不信重補特伽羅。二於法無勝解。三如言而思義。不慳有三障。一不尊重正法。二尊重名譽利養恭敬。三於諸有情心無悲愍。自在有三障令不得自在。一匱聞生長能感匱法業故。二少聞。三不修治勝三摩地。
復次如是諸障於善等十。隨餘義中有十能作。即依彼義應知此名。十能作者。一生起能作。如眼等於眼識等。二安住能作。如四食於有情。三任持能作。謂能任持如器世間於有情世間四照了能作。如光明於諸色。五變壞能作。如火等於所熟等。六分離能作。如鎌等於所斷等。七轉變能作。如金師等轉變金等成鐶釧等。八信解能作。如烟等於火等。九顯了能作。如因於宗。十至得能作。如聖道等於涅槃等。依如是義故。說頌言。
能作有十種 謂生住持照
變分離轉變 信解顯至得
如識因食地 燈火鎌工巧
烟因聖道等 於識等所作
於善等障應知亦然。一生起障。謂於其善以諸善法應生起故。二安住障。謂於菩提以大菩提不可動故。三任持障。謂於攝受以菩提心能任持故。四照了障。謂於有慧以有慧性應照了故。五變壞障。謂於無亂轉滅迷亂名變壞故。六分離障。謂於無障此於障離繫故。七轉變障。謂於迴向以菩提心轉變相故。八信解障。謂於不怖無信解者有怖畏故。九現了障。謂於不慳於法無慳者。為他顯了故。十至得障。謂於自在此是能得自在相故。所障十法次第義者。謂有欲證無上菩提。於勝善根先應生起。勝善根力所任持故。必得安住無上菩提。為令善根得增長故。次應發起大菩提心。此菩提心與菩薩性為所依止。如是菩薩由已發起大菩提心及勝善根力所持故。斷諸亂倒起無亂倒。由見道中無亂倒故。次於修道斷一切障。既斷障已持諸善根迴向無上正等菩提。由迴向力所任持故。於深廣法便無怖畏。既無怖畏。便於彼法見勝功德。能廣為他宣說開示。菩薩如是種種功德力所持故。疾證無上正等菩提。於一切法皆得自在。是名善等十義次第。雖善等法即是覺分波羅蜜多。諸地功德而總別異。今應顯彼菩提分等諸障差別。頌曰。
於覺分度地 有別障應知
論曰。復於覺分波羅蜜多諸地功德各有別障。於菩提分有別障者。頌曰。
於事不善巧 懈怠定減二
不植羸劣性 見麁重過失
論曰。於四念住有於諸事不善巧障。於四正斷有懈怠障。於四神足有三摩地減二事障。一於圓滿欲勤心觀隨減一故。二於修習八斷行中隨減一故。於五根有不植圓滿順解脫分勝善根障。於五力有羸劣性障。謂即五根由障所雜有羸劣性。於七等覺支有見過失障。此是見道所顯示故。於八聖道支有麁重過失障。此是修道所顯示故。於到彼岸有別障者。頌曰。
障富貴善趣 不捨諸有情
於失德減增 令趣入解脫
障施等諸善 無盡亦無間
所作善決定 受用法成熟
論曰。此說十種波羅蜜多所得果障。以顯十種波羅蜜多自性之障。謂於布施波羅蜜多說富貴自在障。於淨戒波羅蜜多說善趣障。於安忍波羅蜜多說不捨有情障。於精進波羅蜜多說減過失增功德障。於靜慮波羅蜜多說令所化趣入法障。於般若波羅蜜多說解脫障。於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說施等善無窮盡障。由此迴向無上菩提。令施等善無窮盡故。於願波羅蜜多說一切生中善無間轉障。由大願力攝受能順善法生故。於力波羅蜜多說所作善得決定障。由思擇力及修習力能伏彼障非彼伏故。於智波羅蜜多說自他受用法成熟障。不如聞言而覺義故。於地功德有別障者。頌曰。
遍行與最勝 勝流及無攝
相續無差別 無雜染清淨
種種法無別 及不增不減
并無分別等 四自在依義
於斯十法界 有不染無明
障十地功德 故說為十障
論曰。於遍行等十法界中有不染無知障。十地功德如次建立為十地障。謂初地中所證法界名遍行義。由通達此證得自他平等法性。第二地中所證法界名最勝義。由通達此作是思惟。是故我今於同出離。一切行相應遍修治。是為勤修相應出離。第三地中所證法界名勝流義。由通達此知所聞法是淨法界最勝等流。為求此法。設有火坑量等三千大千世界。投身而取不以為難。第四地中所證法界名無攝義。由通達此乃至法愛亦皆轉滅。第五地中所證法界名為相續無差別義。由通達此得十意樂平等淨心。第六地中所證法界名無雜染無清淨義。由通達此知緣起法無染無淨。第七地中所證法界名種種法無差別義。由通達此知法無相。不行契經等種種法相中。第八地中所證法界名不增不減義。由通達此圓滿證得無生法忍。於諸清淨雜染法中不見一法有增有減。有四自在。一無分別自在。二淨土自在。三智自在。四業自在。法界為此四種所依。名四自在所依止義。第八地中唯能通達初二自在所依止義。第九地中亦能通達智自在所依義。圓滿證得無礙解故。第十地中復能通達業自在所依義。隨欲化作種種利樂有情事故。復略頌曰。
已說諸煩惱 及諸所知障
許此二盡故 一切障解脫
論曰。由此二種攝一切障故。許此盡時一切障解脫。前障總義有十一種。一廣大障。謂具分障。二狹小障。謂一分障。三加行障。謂增盛障。四至得障。謂平等障。五殊勝障。謂取捨生死障。六正加行障。謂九煩惱障。七因障。謂於善等十能作障。八入真實障。謂覺分障。九無上淨障。謂到彼岸障。十此差別趣障。謂十地障。十一攝障。謂略二障。
辯中邊論卷上
大正藏第 31 冊 No. 1600 辯中邊論
辯中邊論卷中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真實品第三
已辯其障。當說真實。頌曰。
真實唯有十 謂根本與相
無顛倒因果 及麁細真實
極成淨所行 攝受并差別
十善巧真實 皆為除我見
論曰。應知真實唯有十種。一根本真實。二相真實。三無顛倒真實。四因果真實。五麁細真實。六極成真實。七淨所行真實。八攝受真實。九差別真實。十善巧真實。此復十種。為欲除遣十我見故。十善巧者。一蘊善巧。二界善巧。三處善巧。四緣起善巧。五處非處善巧。六根善巧。七世善巧。八諦善巧。九乘善巧。十有為無為法善巧。此中云何根本真實。謂三自性。一遍計所執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依此建立餘真實故。於此所說三自性中。許何義為真實。頌曰。
許於三自性 唯一常非有
一有而不真 一有無真實
論曰。即於如是三自性中遍計所執相常非有。唯常非有。於此性中許為真實。無顛倒故。依他起相有而不真。唯有非真。於依他起許為真實。有亂性故。圓成實相亦有非有。唯有非有。於此性中許為真實。有空性故。云何相真實。頌曰。
於法數取趣 及所取能取
有非有性中 增益損減見
知此故不轉 是名真實相
論曰。於一切法補特伽羅所有增益及損減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遍計所執自性真實相。於諸所取能取法中所有增益及損減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名依他起自性真實相。於有非有所有增益及損減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名圓成實自性真實相。此於根本真實相中無顛倒故。名相真實。無顛倒真實者。謂無常苦空無我性。由此治彼常等四倒。云何應知此無常等依彼根本真實立耶。頌曰。
無性與生滅 垢淨三無常
所取及事相 和合苦三種
空亦有三種 謂無異自性
無相及異相 自相三無我
如次四三種 依根本真實
論曰。無常三者。一無性無常。謂遍計所執。此常無故。二生滅無常。謂依他起。有起盡故。三垢淨無常。謂圓成實。位轉變故。苦三種者。一所取苦。謂遍計所執。是補特伽羅法執所取故。二事相苦。謂依他起。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謂圓成實。苦相合故。空有三者。一無性空。謂遍計所執。此無理趣可說為有。由此非有說為空故。二異性空。謂依他起。如妄所執不如是有。非一切種性全無故。三自性空。謂圓成實。二空所顯為。自性故。無我三者。一無相無我。謂遍計所執。此相本無故名無相。即此無相說為無我。二異相無我。謂依他起。此相雖有而不如彼遍計所執故名異相。即此異相說為無我。三自相無我。謂圓實成。無我所顯以為自相。即此自相說為無我。如是所說無常苦空無我四種。如其次第依根本真實各分為三種。四各三種如前應知。因果真實。謂四聖諦。云何此依根本真實。頌曰。
苦三相已說 集亦有三種
謂習氣等起 及相未離繫
自性二不生 垢寂二三滅
遍知及永斷 證得三道諦
論曰。苦諦有三。謂無常等四各三相。如前已說。集諦三者。一習氣集。謂遍計所執自性執習氣。二等起集。謂業煩惱。三未離繫集。謂未離障真如。滅諦三者。一自性滅。謂自性不生故。二二取滅。謂所取能取二不生故。三本性滅。謂垢寂二。即擇滅及真如。道諦三者。一遍知道。二永斷道。三證得道。應知此中於遍計所執唯有遍知。於依他起有遍知及永斷。於圓成實有遍知及證得。故依此三建立道諦。麁細真實。謂世俗勝義諦。云何此依根本真實。頌曰。
應知世俗諦 差別有三種
謂假行顯了 如次依本三
勝義諦亦三 謂義得正行
依本一無變 無倒二圓實
論曰。世俗諦有三種。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顯了世俗。此三世俗如其次第。依三根本真實建立。勝義諦亦三種。一義勝義。謂真如勝智之境名勝義故。二得勝義。謂涅槃。此是勝果亦義利故。三正行勝義。謂聖道。以勝法為義故。此三勝義應知但依三根本中圓成實立此圓成實總有二種。無為有為。有差別故。無為總攝真如涅槃。無變異故名圓成實。有為總攝一切聖道。於境無倒故亦名圓成實。極成真實略有二種。一者世間極成真實。二者道理極成真實。云何此二依彼根本真實立耶。頌曰。
世極成依一 理極成依三
論曰。若事世間共所安立。串習隨入覺慧所取。一切世間同執此事。是地非火色非聲等。是名世間極成真實。此於根本三真實中。但依遍計所執而立。若有理義聰叡賢善能尋思者。依止三量證成道理施設建立。是名道理極成真實。此依根本三真實立。淨所行真實亦略有二種。一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二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云何此二依彼根本真實而立。頌曰。
淨所行有二 依一圓成實
論曰。煩惱所知二障淨智所行真實。唯依根本三真實中圓成實立。餘二非此淨智境故。云何應知相名分別真如正智攝在根本三真實耶。頌曰。
名遍計所執 相分別依他
真如及正智 圓成實所攝
論曰。相等五事隨其所應。攝在根本三種真實。謂名攝在遍計所執相。及分別攝在依他。圓成實攝真如正智。差別真實略有七種。一流轉真實。二實相真實。三唯識真實。四安立真實。五邪行真實。六清淨真實。七正行真實。云何應知此七真實依三根本真實立耶。頌曰。
流轉與安立 邪行依初二
實相唯識淨 正行依後一
論曰。流轉等七隨其所應。攝在根本三種真實。謂彼流轉安立邪行。依根本中遍計所執及依他起。實相唯識清淨正行。依根本中圓成實立。善巧真實謂為對治。十我見故。說有十種云何於蘊等起。十我見耶。頌曰。
於蘊等我見 執一因受者
作者自在轉 增上義及常
雜染清淨依 觀縛解者性
論曰。於蘊等十法起十種我見。一執。一性。二執因性。三執受者性。四執作者性。五執自在轉性。六執增上義性。七執常性。八執染淨所依性。九執觀行者性。十執縛解者性。為除此見修十善巧。云何十種善巧真實依三根本真實建立。以蘊等十無不攝在三種根本自性中故。如何攝在三自性中。頌曰。
此所執分別 法性義在彼
論曰。此蘊等十各有三義。且色蘊中有三義者。一所執義色。謂色之遍計所執性。二分別義色。謂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別以為色故。三法性義色。謂色之圓成實性。如色蘊中有此三義。受等四蘊界等九法各有三義隨應當知。如是蘊等由三義別無不攝入彼三性中。是故當知十善巧真實。皆依根本三真實而立。如是雖說為欲對治十種我見故修蘊等善巧。而未說此蘊等別義。且初蘊義云何應知。頌曰。
非一及總略 分段義名蘊
論曰。應知蘊義略有三種。一非一義。如契經言。諸所有色等。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二總略義。如契經言。如是一切略為一聚。三分段義。如契經言。說名色蘊等各別安立色等相故。由斯聚義蘊義得成。又見世間聚義名蘊。已說蘊義。界義云何。頌曰。
能所取彼取 種子義名界
論曰。能取種子義。謂眼等六內界。所取種子義。謂色等六外界。彼取種子義。謂眼識等六識界。已說界義處義云何。頌曰。
能受所了境 用門義名處
論曰。此中能受受用門義。謂六內處。若所了境受用門義。是六外處。已說處義。緣起義云何。頌曰。
緣起義於因 果用無增減
論曰。於因果用若無增益及無損減。是緣起義。應知此中增益因者。執行等有不平等因。損減因者。執彼無因。增益果者。執有我行等緣無明等生。損減果者。執無明等無行等果。增益用者。執無明等於生行等有別作用。損減用者。執無明等於生行等全無功能。若無如是三增減執。應知彼於緣起善巧。已說緣起義。處非處義云何。頌曰。
於非愛愛淨 俱生及勝主
得行不自在 是處非處義
論曰。處非處義略由七種不得自在。應知其相。一於非愛不得自在。謂由惡行雖無愛欲而墮惡趣。二於可愛不得自在。謂由妙行雖無愛欲而昇善趣。三於清淨不得自在。謂不斷五蓋不修七覺支。決定不能作苦邊際。四於俱生不得自在。謂一世界無二如來二轉輪王俱時出現。五於勝主不得自在。謂女不作轉輪王等。六於證得不得自在。謂女不證獨覺無上正等菩提。七於現行不得自在。謂見諦者必不現行害生等事。諸異生類容可現行。多界經中廣說此等。應隨決了是處非處。如是已說處非處義。根義云何。頌曰。
根於取住續 用二淨增上
論曰。二十二根依於六事增上義立。謂於取境眼等六根有增上義。命根於住一期相續有增上義。男女二根於續家族有增上義。於能受用善惡業果樂等五根有增上義。於世間淨信等五根有增上義。於出世淨未知等根有增上義。已說根義。世義云何。頌曰。
因果已未用 是世義應知
論曰。應知因果已未受用。隨其所應三世義別。謂於因果俱已受用。是過去義。若於因果俱未受用。是未來義。若已受用因未已受用果。是現在義。已說世義。諦義云何。頌曰。
受及受資糧 彼所因諸行
二寂滅對治 是諦義應知
論曰。應知諦者即四聖諦。一苦聖諦。謂一切受及受資糧。契經中說。諸所有受皆是苦故。受資糧者。謂順受法。二集聖諦。謂即彼苦所因諸行。三滅聖諦。謂前二種究竟寂滅。四道聖諦。謂即苦集能對治道。已說諦義。乘義云何。頌曰。
由功德過失 及無分別智
依他自出離 是乘義應知
論曰。應知乘者。謂即三乘。此中如應顯示其義。若從他聞涅槃功德生死過失而起此智。由斯智故得出離者。是聲聞乘。不從他聞涅槃功德生死過失自起此智。由斯智故得出離者。是獨覺乘。若自然起無分別智。由斯智故得出離者。名無上乘。已說乘義。云何有為無為法義。頌曰。
有為無為義 謂若假若因
若相若寂靜 若彼所觀義
論曰。應知此中假謂名等。因謂種子所攝藏識。相謂器身并受用具。及轉識攝意取思惟。意謂恒時思量性識。取謂五識取現境故。思惟即是第六意識。以能分別一切境故。如是若假若因若相。及相應法總名有為。若寂靜者。謂所證滅及能證道。能寂靜故。彼所觀義。謂即真如。是寂靜道所緣境故。如是所說若諸寂靜若所觀義總名無為。應知此中緣蘊等十義所起正知。名蘊等善巧。
真實總義略有二種。謂即能顯所顯真實。能顯真實。謂即最初三種根本。能顯餘故。所顯真實。謂後九種。是初根本。所顯示故。所顯九者。一離增上慢所顯真實。二對治顛倒所顯真實。三聲聞乘出離所顯真實。四無上乘出離所顯真實。由麁能成熟細能解脫故。五能伏他論所顯真實。依喻導理降伏他故。六顯了大乘所顯真實。七入一切種所知所顯真實。八顯不虛妄真如所顯真實。九入我執事。一切祕密所顯真實。
辯修對治品第四
已辯真實。今次當辯修諸對治。即修一切菩提分法此中先應說修念住。頌曰。
以麁重愛因 我事無迷故
為入四聖諦 修念住應知
論曰。麁重由身而得顯了。故觀察此入苦聖諦。身以有麁重諸行為相故。以諸麁重即行苦性。由此聖觀有漏皆苦。諸有漏受說為愛因。故觀察此入集聖諦。心是我執所依緣事。故觀察此入滅聖諦。怖我斷滅由斯離故。觀察法故。於染淨法遠離愚迷入道聖諦。是故為入四聖諦理。最初說修四念住觀。已說修念住。當說修正斷。頌曰。
已遍知障治 一切種差別
為遠離修集 勤修四正斷
論曰。前修念住。已能遍知一切障治品類差別。今為遠離所治障法。及為修集能對治道。於四正斷精勤修習。如說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故。乃至廣說。已說修正斷。當說修神足。頌曰。
依住堪能性 為一切事成
滅除五過失 勤修八斷行
論曰。依前所修離集精進。心便安住有所堪能。為勝事成修四神足。是諸所欲勝事因故。住謂心住。此即等持故。次正斷說四神足。此堪能性。謂能滅除五種過失修八斷行。何者名為五種過失。頌曰。
懈怠忘聖言 及惛沈掉舉
不作行作行 是五失應知
論曰。應知此中惛沈掉舉合為一失。若為除滅惛沈掉舉不作加行。或已滅除惛沈掉舉。復作加行俱為過失。為除此五修八斷行。云何安立彼行相耶。頌曰。
為斷除懈怠 修欲勤信安
即所依能依 及所因能果
為除餘四失 修念智思捨
記言覺沈掉 伏行滅等流
論曰。為滅懈怠修四斷行。一欲二正勤三信四輕安。如次應知。即所依等。所依謂欲勤所依故。能依謂勤依欲起故。所因謂信是所依。欲生起近因。若信受彼便希望故。能果謂安是能依。勤近所生果。勤精進者得勝定故。為欲對治後四過失。如數修餘四種斷行。一念二正知三思四捨。如次應知。即記言等。記言謂念能不忘境。記聖言故。覺沈掉者謂即正知。由念記言。便能隨覺惛沈掉舉二過失故。伏行謂思。由能隨覺沈掉失已。為欲伏除發起加行。滅等流者。謂彼沈掉既斷滅已。心便住捨平等而流。已說修神足。當說修五根。所修五根云何安立。頌曰。
已種順解脫 復修五增上
謂欲行不忘 不散亂思擇
論曰。由四神足心有堪能。順解脫分善根滿已。復應修習五種增上。一欲增上。二加行增上。三不忘境增上。四不散亂增上。五思擇增上。此五如次第即信等五根。已說修五根。當說修五力。何者五力次第云何。頌曰。
即損障名力 因果立次第
論曰。即前所說信等五根。有勝勢用復說為力。謂能伏滅不信障等。亦不為彼所陵雜故。此五次第依因果立。以依前因引後果故。謂若決定信有因果。為得此果發勤精進。勤精進已便住正念。住正念已心則得定。心得定已能如實知。既如實知無事不辦。故此次第依因果立。如前所說。順解脫分既圓滿已復修五根。何位修習順決擇分。為五根位五力位耶。頌曰。
順決擇二二 在五根五力
論曰。順決擇分中暖頂二種在五根位。忍世第一法在五力位。已說修五力。當說修覺支。所修覺支云何安立。頌曰。
覺支略有五 謂所依自性
出離并利益 及三無染支
論曰。此支助覺故名覺支。由此覺支位在見道。廣有七種。略為五支。一覺所依支。謂念。二覺自性支。謂擇法。三覺出離支。謂精進。四覺利益支。謂喜。五覺無染支。此復三種。謂安定捨。何故復說無染為三。頌曰。
由因緣所依 自性義差別
故輕安定捨 說為無染支
論曰。輕安即是無染因緣。麁重為因生諸雜染。輕安是彼近對治故。所依謂定自性即捨故。此無染義別有三。說修覺支已。當說修道支。所修道支云何安立。頌曰。
分別及誨示 令他信有三
對治障亦三 故道支成八
論曰。於修道位建立道支。故此道支廣八略四。一分別支。謂正見。此雖是世間而出世後得。由能分別見道位中自所證故。二誨示他支。謂正思惟正語一分等起。發言誨示他故。三令他信支。此有三種。謂正語正業正命。四對治障支。亦有三種。謂正精進正念正定。由此道支略四廣八。何緣後二各分為三。頌曰。
表見戒遠離 令他深信受
對治本隨惑 及自在障故
論曰。正語等三如次表已。見戒遠離令他信受。謂由正語論議決擇令他信知。已有勝慧。由正業故不作邪業令他信知。已有淨戒。由正命故。應量應時如法乞求衣鉢等物令他信。已有勝遠離。正精進等三如次對治本隨二煩惱及自在障。此所對治略有三種。一根本煩惱。謂修所斷。二隨煩惱。謂惛沈掉舉。三自在障。謂障所引勝品功德。此中正精進別能對治。初為對治彼勤修道故。正念別能對治。第二繫念安住止等相中。遠離惛沈及掉舉故。正定別能對治。第三依勝靜慮。速能引發諸神通等勝功德故。修治差別云何應知。頌曰。
有倒順無倒 無倒有倒隨
無倒無倒隨 是修治差別
論曰。此修對治略有三種。一有顛倒順無顛倒。二無顛倒有顛倒隨。三無顛倒無顛倒隨。如是三種修治差別。如次在異生有學無學位菩薩。二乘所修對治有差別相云何應知。頌曰。
菩薩所修習 由所緣作意
證得殊勝故 與二乘差別
論曰。聲聞獨覺以自相續身等為境而修對治。菩薩通以自他相續身等為境而修對治。聲聞獨覺於身等境。以無常等行相思惟而修對治。若諸菩薩於身等境。以無所得行相思惟而修對治。聲聞獨覺修念住等。但為身等速得離繫。若諸菩薩修念住等。不為身等速得離繫。但為證得無住涅槃。菩薩與二乘所修對治。由此三緣故而有差別。
修對治總義者。謂開覺修損減修瑩飾修發上修隣近修。謂隣近見道故。證入修增勝修初位修中位修後位修有上修無上修謂所緣作意至得殊勝。
辯修分位品第五
已說修對治。修分位云何。頌曰。
所說修對治 分位有十八
謂因入行果 作無作殊勝
上無上解行 入出離記說
灌頂及證得 勝利成所作
論曰。如前所說修諸對治。差別分位有十八種。一因位。謂住種性補特伽羅。二入位。謂已發心。三加行位。謂發心已未得果證。四果位。謂已得果。五有所作位。謂住有學。六無所作位。謂住無學。七殊勝位。謂已成就諸神通等殊勝功德。八有上位。謂超聲聞等已入菩薩地。九無上位。謂已成佛。從此以上無勝位故。十勝解行位。謂勝解行地一切菩薩。十一證入位。謂極喜地。十二出離位。謂次六地。十三受記位。謂第八地。十四辯說位。謂第九地。十五灌頂位。謂第十地。十六證得位。謂佛法身。十七勝利位。謂受用身。十八成所作位。謂變化身。此諸分位差別雖多應知。略說但有三種。其三者何頌曰。
應知法界中 略有三分位
不淨淨不淨 清淨隨所應
論曰。於真法界位略有三。隨其所應攝前諸位。一不淨位。謂從因位乃至加行。二淨不淨位。謂有學位。三清淨位。謂無學位。云何應知依前諸位差別建立補特伽羅。頌曰。
依前諸位中 所有差別相
隨所應建立 諸補特伽羅
論曰。應知依前諸位別相。如應建立補特伽羅。謂此住種性。此已發心等。
修分位總義者。謂堪能位即種性位。發趣位即入加行位。不淨位淨不淨位。清淨位有莊嚴位遍滿位。謂遍滿十地故無上位。
辯中邊論卷中
大正藏第 31 冊 No. 1600 辯中邊論
辯中邊論卷下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得果品第六
已辯修位。得果云何。頌曰。
器說為異熟 力是彼增上
愛樂增長淨 如次即五果
論曰。器謂隨順善法。異熟力。謂由彼器增上力。令諸善法成上品性。愛樂謂先世數修善力。今世於善法深生愛樂。增長謂現在數修善力。令所修善根速得圓滿。淨謂障斷得永離繫。此五如次即是五果。一異熟果。二增上果。三等流果。四士用果。五離繫果。復次頌曰。
復略說餘果 後後初數習
究竟順障滅 離勝上無上
論曰。略說餘果差別有十。一後後果。謂因種性得發心果如是等果展轉應知。二最初果。謂最初證出世間法。三數習果。謂從此後諸有學位。四究竟果。謂無學法。五隨順果。謂因漸次應知。即是後後果攝。六障滅果。謂能斷道即最初果。能滅障故說為障滅。七離繫果。謂即數習及究竟果。學無學位如次遠離煩惱繫故。八殊勝果。謂神通等殊勝功德。九有上果。謂菩薩地。超出餘乘未成佛故。十無上果。謂如來地。此上更無餘勝法故。此中所說後六種果。即究竟等前四差別。如是諸果但是略說。若廣說即無量果總義者。謂攝受故。差別故。宿習故。後後引發故。標故。釋故。此中攝受者。謂五果。差別者。謂餘果。宿習者。謂異熟果。後後引發者。謂餘四果。標者謂後後等四果。釋者謂隨順等六果。分別前四果故。
辯無上乘品第七
已辯得果。無上乘今當說。頌曰。
總由三無上 說為無上乘
謂正行所緣 及修證無上
論曰。此大乘中總由三種無上義故名無上乘。三無上者。一正行無上。二所緣無上。三修證無上。此中正行無上者。謂十波羅蜜多行。此正行相云何應知。頌曰。
正行有六種 謂最勝作意
隨法離二邊 差別無差別
論曰。即於十種波羅蜜多隨修差別有六正行。一最勝正行。二作意正行。三隨法正行。四離二邊正行。五差別正行。六無差別正行。最勝正行。其相云何。頌曰。
最勝有十二 謂廣大長時
依處及無盡 無間無難性
自在攝發起 得等流究竟
由斯說十度 名波羅蜜多
論曰。最勝正行有十二種。一廣大最勝。二長時最勝。三依處最勝。四無盡最勝。五無間最勝。六無難最勝。七自在最勝。八攝受最勝。九發起最勝。十至得最勝。十一等流最勝。十二究竟最勝。此中廣大最勝者。終不欣樂一切世間富樂自在。志高遠故。長時最勝者。三無數劫熏習成故。依處最勝者。普為利樂一切有情為依處故。無盡最勝者。迴向無上正等菩提無窮盡故。無間最勝者。由得自他平等勝解。於諸有情發起施等波羅蜜多。速圓滿故。無難最勝者。於他有情所修善法但深隨喜。令自施等波羅蜜多速圓滿故。自在最勝者。由虛空藏等三摩地力。令所修施等速圓滿故。攝受最勝者。無分別智之所攝受。能令施等極清淨故。發起最勝者。在勝解行地最上品忍中。至得最勝者。在極喜地。等流最勝者。在次八地。究竟最勝者。在第十地及佛地中。菩薩如來因果滿故。由施等十波羅蜜多。皆有如斯十二最勝。是故皆得到彼岸名。何等名為十到彼岸。頌曰。
十波羅蜜多 謂施戒安忍
精進定般若 方便願力智
論曰。此顯施等十度別名。施等云何各別作業。頌曰。
饒益不害受 增德能入脫
無盡常起定 受用成熟他
論曰。此顯施等十到彼岸各別事業。如次應知。謂諸菩薩由布施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普能饒益。由淨戒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不為損害。由安忍波羅蜜多。故他損害時深能忍。受由精進波羅蜜多故。增長功德。由靜慮波羅蜜多故。起神通等能引有情令入正法。由般若波羅蜜多故。能正教授教誡有情令得解脫。由方便善巧波羅蜜多故。迴向無上正等菩提。能令施等功德無盡。由願波羅蜜多故。攝受隨順施等勝生。一切生中恒得值佛。恭敬供養常起施等。由力波羅蜜多故。具足思擇修習二力伏滅諸障。能令施等常決定轉。由智波羅蜜多故。離如聞言諸法迷謬。受用施等增上法樂。無倒成熟一切有情。如是已說最勝正行。作意正行其相云何。頌曰。
菩薩以三慧 恒思惟大乘
如所施設法 名作意正行
論曰。若諸菩薩以聞思修所成妙慧。數數作意思惟大乘。依布施等如所施設契經等法。如是名為作意正行。此諸菩薩以三妙慧思惟大乘有何功德。頌曰。
此增長善界 入義及事成
論曰。聞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善根界得增長思所成慧思惟大乘。能正悟入所聞實義。修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所求事業成滿。謂能趣入修治地故。作意正行有何助伴。頌曰。
此助伴應知 即十種法行
論曰。應知如是作意正行。由十法行之所攝受。何等名為十種法行。頌曰。
謂書寫供養 施他聽披讀
受持正開演 諷誦及思修
論曰。於此大乘有十法行。一書寫。二供養。三施他。四若他誦讀專心諦聽。五自披讀。六受持。七正為他開演文義。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行。十法行。獲幾所福。頌曰。
行十法行者 獲福聚無量
論曰。修行如是十種法行。所獲福聚其量無邊。何故但於大乘經等說修法行獲最大果。於聲聞乘不如是說。頌曰。
勝故無盡故 由攝他不息
論曰。於此大乘修諸法行。由二緣故獲最大果。一最勝故。二無盡故。由能攝益他諸有情。是故大乘說為最勝。由雖證得無餘涅槃。利益他事而恒不息。是故大乘說為無盡。如是已說作意正行。隨法正行其相云何。頌曰。
隨法行二種 謂諸無散亂
無顛倒轉變 諸菩薩應知
論曰。隨法正行略有二種。一無散亂轉變。二無顛倒轉變。菩薩於此應正了知。此中六種散亂無故。名無散亂。六散亂者。一自性散亂。二外散亂。三內散亂。四相散亂。五麁重散亂。六作意散亂。此六種相云何應知。頌曰。
出定於境流 味沈掉矯示
我執心下劣 諸智者應知
論曰。此中出定由五識身。當知即是自性散亂。於境流者。馳散外緣即外散亂。味沈掉者。味著等持惛沈掉舉即內散亂。矯示者。即相散亂。矯現相已修定加行故。我執者。即麁重散亂。由麁重力我慢現行故。心下劣者。即作意散亂。依下劣乘起作意故。菩薩於此六散亂相。應遍了知當速除滅。如是已說無散亂轉變。無顛倒轉變云何應知。頌曰。
智見於文義 作意及不動
二相染淨客 無怖高無倒
論曰。依十事中如實智見。應知建立十無倒名。此中云何於文無倒。頌曰。
知但由相應 串習或翻此
有義及非有 是於文無倒
論曰。若於諸文能無間斷次第宣唱說名相應。共許此名唯目此事。展轉憶念名為串習。但由此二成有義文。與此相違文成無義。如實知見此二文者。應知是名於文無倒。於義無倒其相云何。頌曰。
似二性顯現 如現實非有
知離有非有 是於義無倒
論曰。似二性顯現者。謂似所取能取性現。亂識似彼行相生故。如現實非有者。謂如所顯現實不如是有。離有者。謂此義所取能取性非有故。離非有者。謂彼亂識現似有故。如實知見此中義者。應知是名於義無倒。於作意無倒者。頌曰。
於作意無倒 知彼言熏習
言作意彼依 現似二因故
論曰。所取能取言所熏習名言作意。即此作意是所能取分別所依。是能現似二取因故。由此作意是戲論想之所熏習名言作意。如實知見此作意者。應知是於作意無倒。於不動無倒者。頌曰。
於不動無倒 謂知義非有
非無如幻等 有無不動故
論曰。前說諸義離有非有。此如幻等非有無故。謂如幻作諸象馬等。彼非實有。象馬等性亦非全無。亂識似彼諸象馬等而顯現故如是諸義無如現似所取能取。定實有性亦非全無。亂識似彼所取能取而顯現故。等聲顯示陽焰夢境及水月等。如應當知。以能諦觀義如幻等。於有無品心不動散。如實知見此不動者。應知是於不動無倒。於二相無倒者。謂於自相及共相中俱無顛倒。於自相無倒者。頌曰。
於自相無倒 知一切唯名
離一切分別 依勝義自相
論曰。如實知見一切眼色乃至意法皆唯有名。即能對治一切分別。應知是於自相無倒。此依勝義自相而說。若依世俗非但有名。可取種種差別相故。於共相無倒者。頌曰。
以離真法界 無別有一法
故通達此者 於共相無倒
論曰。以無一法離法無我者故。真法界諸法共相攝。如實知見此共相者。應知是於共相無倒。於染淨無倒者。頌曰。
知顛倒作意 未滅及已滅
於法界雜染 清淨無顛倒
論曰。若未斷滅顛倒作意。爾時法界說為雜染。已斷滅時說為清淨。如實知見此染淨者。如次是於染淨無倒。於客無倒其相云何。頌曰。
知法界本性 清淨如虛空
故染淨非主 是於客無倒
論曰。法界本性淨若虛空。由此應知。先染後淨二差別相。是客非主。如實知見此客相者。應知是名於客無倒。於無怖無高俱無顛倒者。頌曰。
有情法無故 染淨性俱無
知此無怖高 是於二無倒
論曰。有情及法俱非有故。彼染淨性亦俱非有。以染淨義俱不可得。故染淨品無減無增。由此於中無怖無慢。如實知見無怖高者。應知是名於二無倒。
無倒行總義者。謂由文無倒。能正通達止觀二相。由義無倒。能正通達諸顛倒相。由作意無倒。於倒因緣能正遠離。由不動無倒。善取彼相。由自相無倒。修彼對治無分別道。由共相無倒能正通達本性清淨。由染淨無倒。了知未斷及已斷障。由客無倒。如實了知染淨二相。由無怖無高二種無倒。諸障斷滅得永出離。此十無倒如次安立。於彼十種金剛句中。何等名為十金剛句。謂有非有無顛倒。所依幻等喻無分別。本性清淨雜染清淨。虛空喻無減無增。為攝如是十金剛句有二。頌言。
應知有非有 無顛倒所依
幻等無分別 本性常清淨
及雜染清淨 性淨喻虛空
無減亦無增 是十金剛句
且初安立十金剛句。自性者。謂自性故。所緣故。無分別故。釋難故。自性故者。謂三自性。即圓成實遍計所執及依他起。是初三句如次應知。所緣故者即三自性。無分別故者。謂由此無分別即無分別智。及於此無分別即本性清淨。如次應知安立境智。謂三自性及無分別。釋難故者。謂所餘句。且有難言。遍計所執依他起相。若實是無云何可得。若實是有不應諸法本性清淨。為釋此難說幻等喻。如幻事等雖實是無而現可得。復有難言。若一切法本性清淨。如何得有先染後淨。為釋此難說有染淨及虛空喻。謂如虛空雖本性淨。而有雜染及清淨時。復有難言。有無量佛出現於世。一一能度無量有情。令出生死入於涅槃。云何生死無斷滅失。涅槃界中無增益過。為釋此難說染及淨無減無增。又有情界及清淨品俱無量故。第二安立彼自性者。如有頌言。
亂境自性因 無亂自性境
亂無亂二果 及彼二邊際
如是已說隨法正行。離二邊正行云何應知。如寶積經所說中道行。此行遠離何等二邊。頌曰。
異性與一性 外道及聲聞
增益損減邊 有情法各二
所治及能治 常住與斷滅
所取能取邊 染淨二三種
分別二邊性 應知復有七
謂有非有邊 所能寂怖畏
所能取正邪 有用并無用
不起及時等 是分別二邊
論曰。若於色等執我有異。或執是一名為一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觀無我乃至儒童。見有我者定起此執。我異於身或即身故。若於色等執為常住是外道邊。執無常者是聲聞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觀色等非常無常定執有我。是增益有情邊。定執無我是損減有情邊。彼亦撥無假有情故。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我無我二邊中智。定執心有實。是增益法邊。定執心無實。是損減法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於是處無心無思無意無識。執有不善等諸雜染法。是所治邊。執有善等諸清淨法。是能治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於二邊不隨觀說。於有情法定執為有。是常住邊。定執非有是斷滅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即於此二邊中智執有無明所取能取各為一邊。若執有明所取能取各為一邊。如是執有所治諸行能治無為。乃至老死及能滅。彼諸對治道所取能取各為一邊。此所能治所取能取。即是黑品白品差別。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明與無明無二無二分。乃至廣說。明無明等所取能取皆非有故。雜染有三。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煩惱雜染復有三種。一諸見。二貪瞋癡相。三後有願。此能對治。謂空智無相智無願智。業雜染。謂所作善惡業。此能對治。謂不作智。生雜染有三種。一後有生。二生已心心所念念起。三後有相續。此能對治。謂無生智無起智無自性智。如是三種雜染除滅說為清淨。空等智境。謂空等法三種雜染。隨其所應。非空等智令作空等。由彼本性是空性等。法界本來性無染故。若於法界或執雜染或執清淨各為一邊。本性無染非染淨故。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不由空能空於法。法性自空乃至廣說。
復有七種分別二邊。何等為七。謂分別有分別非有各為一邊。彼執實有補特伽羅以為壞滅。立空性故。或於無我分別為無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中道行。謂不為滅補特伽羅方立空性。然彼空性本性自空。前際亦空後際亦空中際亦空。乃至廣說。分別所寂分別能寂各為一邊。執有所斷及有能斷。怖畏空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虛空喻。分別所怖分別從彼所生可畏各為一邊。執有遍計所執色等。可生怖故。執有從彼所生苦法。可生畏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畫師喻。前虛空喻為聲聞說。今畫師喻為菩薩說。分別所取分別能取各為一邊。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幻師喻。由唯識智無境智生。由無境智生復捨唯識。智境既非有識。亦是無要。託所緣識方生故。由斯所喻與喻同法。分別正性分別邪性各為一邊。執如實觀為正為邪。二種性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兩木生火喻。謂如兩木雖無火相。由相鑽截而能生火。火既生已還燒兩木。此如實觀亦復如是。雖無聖道正性之相。而能發生正性聖慧。如是正性聖慧生已。復能除遣此如實觀。由斯所喻與喻同法。然如實觀雖無正性相。順正性故亦無邪性相。分別有用分別無用各為一邊。彼執聖智要先分別方能除染。或全無用。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初燈喻。分別不起分別時等各為一邊。彼執能治畢竟不起。或執與染應等時長。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後燈喻。如是已說離二邊正行差別。無差別正行云何。頌曰。
差別無差別 應知於十地
十波羅蜜多 增上等修集
論曰。於十地中十到彼岸。隨一增上而修集者。應知說為差別正行。於一切地皆等修集布施等十波羅蜜多。如是正行名無差別六正行總義者。謂即如是品類最勝。由此思惟如所施設大乘法等。由如是品無亂轉變修奢摩他。及無倒轉變修毘鉢舍那為如是義修中道行而求出離。於十地中修習差別無差別行。如是已說正行無上。所緣無上其相云何。頌曰。
所緣謂安界 所能立任持
印內持通達 增證運最勝
論曰。如是所緣有十二種。一安立法施設所緣。二法界所緣。三所立所緣。四能立所緣。五任持所緣六印持所緣。七內持所緣。八通達所緣。九增長所緣。十分證所緣。十一等運所緣。十二最勝所緣。此中最初謂所安立。到彼岸等差別法門。第二謂真如。第三第四如次應知。即前二種到彼岸等差別法門。要由通達法界成故。第五謂聞所成慧境。任持文故。第六謂思所成慧境。印持義故。第七謂修所成慧境。內別持故。第八謂初地中見道境。第九謂修道中乃至七地境。第十謂即七地中世出世道品類差別分分證境。第十一謂第八地境。第十二謂第九第十如來地境。應知此中即初第二。隨諸義位得彼彼名。如是已說所緣無上。修證無上其相云何。頌曰。
修證謂無闕 不毀動圓滿
起堅固調柔 不住無障息
論曰。如是修證總有十種。一種性修證緣無闕故。二信解修證。不謗毀大乘故。三發心修證。非下劣乘所擾動故。四正行修證。波羅蜜多得圓滿故。五入離生修證。起聖道故。六成熟有情修證。堅固善根長時集故。七淨土修證。心調柔故八得不退地受記修證。以不住著生死涅槃。非此二種所退轉故。九佛地修證。無二障故。十示現菩提修證。無休息故。無上乘總義者。略有三種無上乘義。謂正行無上故。正行持無上故。正行果無上故。何故此論名辯中邊。頌曰。
此論辯中邊 深密堅實義
廣大一切義 除諸不吉祥
論曰。此論能辯中邊行故名辯中邊。即是顯了處中二邊能緣行義。又此能辯中邊境故名辯中邊。即是顯了處中二邊所緣境義。或此正辯離初後邊中道法故名辯中邊。此論所辯是深密義。非諸尋思所行處故。是堅實義。能摧他辯非彼伏故。是廣大義。能辯利樂自他事故。是一切義。普能決了三乘法故。又能除滅諸不吉祥。永斷煩惱所知障故。
我辯此論諸功德 咸持普施群生類
令獲勝生增福慧 疾證廣大三菩提
辯中邊論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