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2部大正藏第64册P0440 阿毗達磨俱舍論稽古 (2卷) 〖 日本法幢撰〗.txt
No.2252[cf.No.1558]
阿毘達磨俱舍論稽古叙。
昔者唐三藏重譯俱舍論之日。其徒光·寶諸師各豪傑之資。作之疏記以賛揚焉。新論流衍於是乎爲盛矣。諸師之功績可謂不淺鮮也。然間有異解岐分。俾後學莫所適從。或殆乎牽強附會之說者何也。無他不稽諸古三藏故也。此乃法幢法師稽古之所由作也。法師濃州人。姓菅原氐。自幼出家遊學于京師者。十餘年于茲。慧解絕倫。志氣不凡。欲博達大小乘顯密諸教。旁通外家儒術藝文。自號學一切乘。是以其學無偏黨。所遇必究其奧矣。然以學有序。其志學之初。先修毘曇。俱舍一論最潜意焉。而不屑後世傳注。遡自毘婆沙·順正理。以及發智·六足之文。莫不咸對讀而精覈也。猶不以爲足焉。進入大藏首把四阿含重單諸本。孜孜鑽仰。則非但斯論義趣斯明。凡諸部對法論道。煥乎如觀火。然偉哉。於是乎還視諸注家之說。是非得失目下瞭然。宛如遡原泉者乃辨流派之所由出而無復所疑也。遂喜乃所論著有成書。今撮其中所訂論載經律出處異同者。命曰稽古。以爲嚆矢。則屬余爲序。余也老而且病矣。豈敢當哉。然法師嘗遊名山大刹。今歲來此山。掛錫于小院學舍。朝夕繼見。則悉其爲人。齒尚弱年。而大業有若斯者。雖自其命世之宏才乎。要精修研磨之所致也。凡學者才軼者有躐等之譏。學勤者有遺本之患。才學不雙全。則奚取焉。兼有之者法師乃其人也。嗚呼斯論譯出以來。千有餘歲之久。學者何啻千百。而靡有一人遡於阿含海者。俾一法師稽古之勤獨出光·寶諸師之右者何也。雖曰前無氐古人。可矣後生可畏實法師之謂乎。遂書焉。寶曆十三年歲次癸未九月。高野山金剛三昧院快辨。題于長老房。
阿毘達磨俱舍論稽古卷首。
題言八則。
一俱舍一論。慧學所至難。而竊觀七八百年來修對法者。一唯圓暉頌疏。是依以誘掖後進。今撿其書。唯是首鼠光·寶間。頗爲刪補。豈足憑以爲準繩哉。則雖謂之七八百年來俱舍論弗行者可也。近有一二前修頗覺其非。始復讀光·寶二家疏。遂又有講及其論。況以時屬昇平宗乘日隆。遂乃講帷雲列。論鼓雷震。修對法者。亦不乏其人。然試扣之。則皆依樣畫葫蘆。間雖有豪傑者。弊風所扇。徒汲汲乎辨註家之是非。要光·寶之奴隷耳。察其弊由。無他故焉。匪直材乏。蓋坐不讀古三藏。夫學者不讀古三藏。則開口皆臆說。蓋自普光·法寶輩。亦未嘗寓眼古三藏。肆然求諸其臆而強爲之解。其說愈繁愈舛。學者不知。遂奉之以爲金科玉條。遇其義或窮。則依違曲說。漫不之省。豈不悲哉。余生數千歲之下。妄不自揣以爲。三藏雖缺乎可徵。何區區傍傳註之籓籬而走爲。乃溯求三藏。上焉四阿笈摩。下焉諸部對法。日夜研摩十年于茲。乃迷罔頓開。妙解躍然。不啻發伏藏獲至寶也。於是所論著成一帙。名曰改觀。尚未脫稿。今聊抄出其中所訂凡論載經律數百章出處異同者。以便考較。其所出不可得知者蓋缺如。間有指擿。聊亦及之爾。
一三藏之文。古未載具多。師授口誦。是以其所誦家家殊文。大氐讀三藏。識其爲何部所誦爲要。廼如所翻傳四阿含。中·雜二阿含薩婆多部所誦本也。增一阿含大衆部所誦本也。長阿含化地部所誦本也。稽之他經律與阿毘達磨。可以知已。余別有考。是編所徵。中·雜二阿含爲主。是其薩婆多家所誦本也。學者不知所誦各殊。概謂之小乘經。何其麁也。謂四阿含皆大衆部所誦本者。其誤亦本於窺基。後生不深考耳。夫所誦宗家且不識。尚何問其義。苟識其所誦宗家。乃後讀三藏。則左右取之無不逢其原。是余稽古之所作。孰謂之迂矣哉。
一小乘諸經文字多譌舛。非大乘經之比。其部帙又錯亂難讀非一。故是編所載。間附鄙見以加訂正。世或有譏余僭妄者殊不知自隋唐而後大乘修多羅盛行。而四阿含束之高閣不講。其對法者流亦舍古三藏而不顧。以爲此多出於舊譯之手不足採。於是遂至辨髦大藏付之度外。則其多譌舛不亦宜乎。況以如宋刻本五季兵燹之餘。搜索旁求以始成全藏。胡元猾夏。其本又多湮沒。逮至明興收摭散帙。固已非全藏。屢經翻刻愈益差訛。竟無一人校正者乎。蓋善讀者必自有辨焉爾。
一是編所錄經律二藏而止。如其阿毘達磨。學者或知其所出故省之。然至如夫集異門足論。目スルニ以舍利子親撰。施設足論譯出已數百年。而却以爲缺亡。則知鮮能讀阿毘達磨者矣。
一斯論陳唐兩譯。難輒定優劣。而大氐古今學者皆謂。新論之精非舊論比也。甚則曰舊論訛譯不足觀。寃哉。是認玄奘門人之黨言以爲公論者也已。舊論不可不讀。是編間援以併證者。蓋爲此。
一舊論諸疏湮沒弗傳。可惜哉。至新論則神泰疏爲首倡。是以其說最麁鹵。其書亦殘缺。難得而詳矣。初學必求其註解者。乃光·寶二疏具存。雖無神泰可也。光·寶匹也已矣。今所以特指擿普光者。以其先出之故也。學者或以其說多出於三藏相傳憚焉。不知玄奘者以新譯振。雖自其命世之才乎。要時運使然。則其尸祝之間。往往皆多狺狺吠聲之類也。至有廢舊譯經論之議。則其爲人亦足薄焉。李唐以前經論擧皆謬乎。可謂妄誣。已頼時論執不可而不果施行。不幸而試之。其禍果何如哉。由是觀之。其門人務排詆舊譯家夸張其門戶者。實出於其師者昭昭乎。不可掩矣。從此以後。多眼不識古三藏者。皆玄奘作俑也。今特指擿普光。蓋爲此故。其圓暉以下皆小家數。何足論訐。況隷圓暉者乎。然則二家疏不足讀邪。曰否。二家之有功于斯文。亦弗淺鮮也。要辨其眞不眩其妄。則不必廢可也。今所議在此不在彼也。然學者先入者爲主。浸骨淪髓不可得而拔者。餘不得而知。讀者察諸。是亦難爲不識古者道。
一大乘三藏非今所關。置而不論。註家輒采大乘經義以飾其說者。可謂不知類也。初學或欲知其異同。則源信對俱舍存焉。其書間多疎漏。則讀者自得焉耳。
一文可兩載者。錄其一而餘略焉。其文繁廣者。但曰出某經以省之。可撿彼而得此也。
阿毘達磨俱舍論稽古卷上。
日本學一切乘沙門法幢著。
分別界品第一之一。
大徳法救至鄔柁南頌。姚秦竺佛念譯出曜經千章法句。宋天息災譯法集要頌經是也。普光曰。印度現有梵本流行。殊不知翻傳已久。適見其陋已。無常品居首。擧之等攝餘品。普光曰。等空無我等。可謂不知而解者矣。僧叡出曜序曰。出曜者。婆須密舅法救菩薩之所撰也。集比一千章。立爲三十三品。名曰法句。錄其本起繫而爲釋。名曰出曜。出曜之言。舊名譬喩。是或出於譯者之說。然其本起爲法救撰者非矣。經第六引僧伽羅刹修行經。其文出修行道地曉了食品。僧伽羅刹去佛七百年出。見佛行經序。故知本起乃後人所蒐輯。不出於法救之手者審矣。宋譯本無本起。舊婆沙直言法句。而不言出曜或譬喩。可以見已。吳譯法句經。開元錄據舊婆沙以爲法救撰。貞元錄等襲之。不稽之甚也。經序言五部沙門各錄法句。不言誰某撰也。何從得知法救撰乎。婆沙所引品次不同。諸錄混而一之非也。大氐歷代撰錄者。襲傳習之謬。未曉其非。讀者不可不察也。按晋譯法句譬喩經。與吳譯法句經同本。而錄本起爲異。註家茫乎不識法救所撰何是。故聊此言爾。
滅無同類。見中含五十八法樂尼經。苾芻當知至淨色爲性。雜含十三曰。佛告比丘。眼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不可見有對耳·鼻·舌·身亦如是說。若心意識非色。不可見無對。是名意內入處。
諸佛出現樂至同修勇進樂。新歲經曰。諸佛興出快。說經法亦快。聖衆和同快。和常得安穩。出曜經十八薩婆多律攝一載此頌本起。云何名風至輕等動性。見中含七象跡喩經。
苾芻當知至即便變壞。雜含二曰。若可礙可分。是名色受陰。相所礙若手·若石·若杖·若刀·若冷·若暖·若渴·若餓·若蚊·虻·諸毒蟲·風·雨觸。是名觸礙。是故礙是色受陰。按相字何草誤。
趣求諸欲人至惱壞如箭中。義足經曰。有貪世欲。坐貪癡人。既亡欲願。毒箭著身。廣說桀貪王事緣。婆沙三十四所謂多求王者是也。普光曰法救所集義品中作如是說。妄哉。又曰此品中釋諸義故名義品。不稽經本。妄謂法救所集一品名也。予嘗謂不知而爲解者。豈不然乎。義品舊論曰義部經。六思身爲行蘊。雜含三曰。云何行受陰。謂六思身。何等爲六。謂眼觸生思。乃至意觸生思。是名行受陰。
若能造作至名行取陰。雜含二曰。爲作相是行受陰。何所爲作。於色爲作。於受·想·行·識爲作。是故爲作相是行受陰。
應知應斷。雜含十五曰。若比丘。於苦聖諦。當知當解。於苦集聖諦。當知當斷。於苦滅聖諦。當知當證。於苦滅道跡聖諦。當知當修。
若於一法至說亦如是。雜含八曰。我不說一法不知不識而得究竟苦邊。謂不說於眼不知不識而得究竟苦邊。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亦復不說不知不見而得究竟苦邊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又曰。我不說一法不知不斷而究竟苦邊。廣說如前。註家祇讀此所引。不稽之本經。強爲之解。可謂臆說已。蓋作苦邊際之言。命之預流聖者爾。無竆生死海。始見其涯畔。進趣三菩提。故經論中稱以美稱。普光輩以苦邊乃謂無學。於是乎左支右吾之辨竆矣。胥坐不稽古故也。
諸所有色至說名色蘊。雜含二曰。若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總說色蘊。
八萬法蘊。薩婆多論第一有六說。初說曰。如樹根鬚枝葉多名爲一樹。佛爲一衆生始終說法名爲一藏如是八萬。最後說曰。佛說塵勞有八萬。法藥亦有八萬。名八萬法藏。按八者圓滿之數。顯無盡義。有部毘奈耶九曰。苾芻經典有三藏。一藏頌有十萬。處處經曰。佛說八十億萬因緣經。都治人三病。可見無定數也。法寶曰。佛滅後經法殘滅故有異。可謂窘已。
說餘五蘊。見雜含四十二·中含十·增含十八·長含九。他不遑枚擧。
八勝處十遍處。見中含五十九。長含九曰八除入。
五解脫處二處。五解脫處見中含二十一·長含八。二處見中含二十四大因經。
多界經至有六十二。見中含四十七。四品法門經與中含多界經同本。藏中編單本者非矣。智度論九曰多持經亦是也。
分別界品第一之二。
彼無支缺不減諸根.見中含三十九婆羅婆堂經。唯說堅等至爲大種。見中含七象跡喩經。
苾芻當知至無見有對。雜含十三曰。眼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不可見有對。乃至觸外入處。謂四大及四大造色。不可見有對。
謂於眼肉至堅性堅類。雜含十一曰。比丘。彼眼者是肉形·是肉·是因緣·是堅·是受。是名眼肉形內地界。按是肉肉當作內。 入胎經中至爲士夫。毘奈耶雜事十一至十二。爲難陀說入胎之相是也。註家引瑜伽者非矣。光·寶輩動スレハ輒采大乘經論彌縫其說。陋哉。開元錄曰。入胎經二卷出乎雜事。義淨鈔出。既類別生故刪削。蓋有所爲而別出。漫刪之過矣。
想受等心至依止心。雜含二十一曰。想·思是心數法。依於心屬於心相轉。是故想·思是意行。
今六觸處至皆所造業。增一十四曰。當知眼·耳·鼻·口·身·意。是故行曩時所造緣痛成行。痛所謂受。
由善謂伏我智者得生天。
應善調伏心心調能引樂。見正法念處經二十七。按正法念處都七品。初六品明瑜伽師觀境。後一品明身念處。蓋梵本來未盡也。佛滅後聖弟子纂集爲一部。不可必屬小乘部。如宋譯妙法正念處。可以見焉。果小乘所誦。則無表中有之諍。何遺此經也。諸錄屬小部者。未深考耳。
眼能見色意能知法。見雜含九·及十三。
眼所識色可愛可樂。見雜含九·及十八·二十八。
梵志當知至見色故。雜含九曰。婆羅門眼是門。以見色故。耳·鼻·舌·身·意是門。以識法故。摩訶迦旃延爲魯醯遮婆羅門所說。
方域言詞至不應固求。見中含四十三無諍經。
二十二根。見決定義經·法乘義決定經蓋同本。
分別根品第二之一。
時健達縛至或恚俱。毘奈耶雜事十一入母胎經曰。彼中有欲入胎時。心即顛倒。若是男者。於母生愛。於父生憎。若是女者。於父生愛。於母生憎。健達縛或言乾沓和。蓋一音之轉。譯曰尋香或香陰。樂神名假命中有。作樂事見長含閻浮提州品。
心能導世間至皆自在隨行。見雜含三十六。
樂故心定。中含十曰。若有樂者便得定心。雜含三十曰。覺受樂已三昧定。
苦爲信依。增一二十三曰。由苦成道。於樂受貪至無明隨增。見中含五十八法樂尼經·雜含十七羅睺羅問經。若全無此至外異生品。雜含二十六曰。若於此五根一切無者。我說彼爲外道凡夫之數。按論主以斷善根釋外異生品。而經言外道者。未審。又經曰。若無此諸根者。我說彼爲作凡夫數。作乃外字形誤。據此則曰外道恐非也。或道字衍文。
有諸有情至諸根差別。見本行集三十三梵天勸請品·過去現在因果經二。
若於此信至正等菩提。雜含二十六曰。我此信根集·信根沒·信根味·信根患·信根離。不如實知者。我不得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衆中。爲解脫爲出爲離。心離顛倒。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精進·念·定·慧。如是說。普光作二解。並非也。不可從矣。後解配四諦最覺牽強。果是。則經曰五根集滅道跡如實觀察。不曰苦如實知何也。大氐註家不讀三藏。強爲之解。均之臆說已。
梵行妙成立至獨如捨衆病。見雜含九。舍利子因優婆先那傷毒取滅說四頌。是其一也。見毘奈耶六。語意全同。
世尊留多至多壽行。長含二曰。佛即於遮波羅塔。定意三昧捨命住壽。佛般泥洹經曰。放棄壽命。佛本行經魔勸捨壽品曰。今却後不久三月當捨壽。又曰。聖以神足力更存壽三月。又曰。不盡世上壽。五分壽捨一。處處經佛棄餘壽二十年有三緣。大般涅槃三卷。佛般泥洹·方等泥洹各二卷。並長含遊行經別譯藏中。屬大乘涅槃部者非也。乍見經題則輒謂大乘經。而未深考耳。有三種業至順捨受業。
無處無容至男身爲梵。見中含二十八瞿曇彌經。寂靜解脫過色無色。雜含十四曰。寂靜解脫起色無色。身作證具足住。按起字超形誤。
分別根品第二之二。
於木聚至種種界。雜含十八曰。若有比丘。得神通力。自在如意欲令此枯樹爲地·水·火·風·金·銀等物。悉皆成就不異。所以者何。謂此枯樹中有種種界故。木字據光記改爲水者非也。經言枯樹。智度論十二引此經亦作木字。可以見已。
餘部經中至不放逸。增一四曰。云何爲無放逸行。所謂護心也。予嘗斷曰增含一經大衆部所誦本者。豈不然乎。
身輕安。雜含二十七曰。有身猗息。有心猗息。即是猗覺分。猗息所謂輕安。猗歎美之詞。詩衞。風綠竹猗猗。傳曰。美盛貌。詳慧苑音義。
喜及順喜至喜覺支。見雜含二十七。
瞋及瞋因至瞋恚相。同上。正見正思至名慧蘊。見中含五十八法樂尼經。
諂誑極至梵天。正法念處經三十三曰。
諂曲一法遍于欲界·于梵天。
馬勝苾芻事。見長含十六堅固經。馬勝梵阿室已。舊論曰阿輸實。
要有尋伺方有語言。見雜含二十一。於初靜慮具足五支。見中含五十八法樂尼經。
聖者於彼至斷五支。廣義法門經曰。諸聖弟子。由能證得十無學法。恒得相應無有退失。是聖弟子。五分所離六分應相一法守護。得四依止捨一諦。廣說十賢聖居。如增一四十二。應相當作相應。經首曰。此經出中阿含一品。今撿本經無此品。前譯普法義經同本。
苾芻當知至成就七寶。見中含十五轉輪王經·長含十八轉輪王品。
若成就貪至修四念住。
分別根品第二之三。
若還來此得人同分。中含二十四大因經曰。阿難。若無生魚魚種·鳥鳥種·蚊蚊種·龍龍種·神神種·鬼鬼種·天天種·人人種。阿難。彼彼衆生隨彼彼處。若無生各各無生者。出曜十六泥洹品曰。如彼中阿含所說大愛之本末所說。佛告阿難。若生無有生者。則不告人說生之法下志群徒魚水之類。說龍有龍性。鬼有鬼性。天有天性。人有人性。如是阿難。我知有生故說生。舊論曰。若此人還成此類。
彼諸有情至彼處沒。見長含十四梵動經。梵網六十二見經。此經別譯。大氐古今學者讀別譯一品。而不稽之本經。陋哉。
具壽有諸至應如實知。中含五成就戒經曰。舍梨子告諸比丘。若比丘成就戒成就定成就慧者。便於現法出入想知滅定。必有此處。若於現法不得究竟智。身壞命終過搏食天生餘意生天中。於彼出入想知滅定。必有此處。是時尊者鄔陀夷共在衆中。尊者烏陀夷白曰。尊者舍梨子。若比丘生餘意生天中出入想知滅定者。終無此處。乃至再三違拒。按正理論四十六曰鄔陀夷經等今隱沒者。與此所引別。蓋一經中別目。或佛親命之。或結集家置之。有全無意義者以此。如三藏中曰某經某經。其所命隨時殊矣。不可怪焉。具壽或曰慧命。舊論曰淨命。蓋年少苾芻稱。雜事十九曰。年少苾芻應喚老者爲大徳。老喚少者爲具壽。唯識演祕曰沙彌非也。窺基曰。單言慧命。義便闕。具壽·慧命奚別可謂泥矣。
佛說是色界。前經下文曰。世尊問曰。烏陀夷。汝說意生天爲是色耶。尊者烏陀夷白世尊曰。是也世尊。世尊面呵烏陀夷曰。汝愚癡人。盲無有目。以何等故論甚深阿毘曇。按是色當作無色。蓋草誤。婆沙百五十三引此經曰。汝說何等爲意成天身。豈不欲說非想非非想處耶。可以見已。或曰猶言此色類者迂矣。況色類語始見于隋唐史籍爾。按若泛言意生天。通上二界。中含四十三意行經。初靜慮至有頂。名意行生。不爾鄔陀夷可謂無色乎。
九次第定。見長含十七布陀婆樓經。又陰持入經曰。何等爲九次第思惟正定。爲四禪亦無色正四定亦已盡畢定。爲九次第正定。按爲四爲當作謂。
意及法至觸想思。見雜含十一。
受緣愛。具下明十二支條。
無明觸至緣生愛。見雜含二。
壽煖及與識至如木無思覺。雜含十曰。壽暖及諸識。離此餘身分永棄丘塚閒。如木無識想。中含法樂尼經·大拘絺羅經。並釋此頌。
有四得自至非可他害。
大徳何等至受生有情。
如梵衆天至二樂生天。長含八衆集經曰。復有三法。謂三樂生。一者衆生自然成辨生歡樂心。如梵光音天初始生時。二者有衆生以念爲樂。自唱善哉。如光音天。三者得止息樂。如遍淨天。大集法門經曰有衆生生。生已受樂。如人中一類。是名第一樂生。復有衆生長受喜樂。此樂廣大適悅慶快。如光音天。是名第二樂生。復有衆生。乃至盡壽受快樂足。如遍淨天。是名第三樂生。按長含曰光音初生可謂精矣。論擧其一耳。如大集法門曰人中一類。未審。果其說之是。則三欲生何別。恐譯家之麁鹵也。大集法門衆集經別譯。卷首題單譯者誤。
有色有情至第一識住。具下七識住中。
有三有爲之有爲相。增一十三曰。此三有爲カ有爲相。又曰。是爲比丘三有爲カ有爲相。當知此三有爲相善分別之。出曜經無常品曰。如佛世尊敷演言教。有三有爲カ有爲之相。興衰變易。
有爲之起至亦可了知。增一十二曰。此三有爲カ有爲相。云何爲三。知所從起。知當遷變。知當滅盡。
義是所依。增一二十曰。義者解經之原也。
說難陀言至衰異壞滅。雜含十一曰。彼善男子。難陀。覺諸受起。覺諸受住。覺諸受滅。正念而住。不令散亂覺諸想起覺諸想住。覺諸想滅。覺諸覺起。覺諸覺住。覺諸覺滅。正念而住。不令散亂。按本行集經五十七曰難陀。比丘心解說後。諸比丘未知而謗言。於世尊所。客作求報。爲天女修梵行。爲此世尊集諸比丘。特賛難陀。毘奈耶雜事十一意全同註家不睹經本。妄爲之解。凡論藏所引斷章取義。豈得知世尊說時之緣哉。
相續初名生至執有住非理。此三頌經部師總攝前義結頌。下即前異不成頌亦同。今論曰有頌。舊論則曰此中說頌。可以見。已下傚之。
諸行無常等章。是一頌蓋世尊恒言以勸人。足概八萬法蘊。法救首無常品亦是已以。故經律所載不遑枚擧。出曜經錄此頌本起。亦一緣耳。後世學佛者。崇玄虛爭務高其議論。而如此章則淺淺以視。甚者迺至罵曰小乘權教爲爾。悲哉。
諸行無常至涅槃寂靜。見雜含十。是名三法印見有部毘奈耶七。海龍王法印經。以諸行無常·苦無我·寂滅爲樂爲法印。如蓮華面經亦說三法印。而非小乘所誦。又雜含三曰聖法印者亦別。
頌依於名及文生者。雜含三十六曰。天子說偈問佛。何法爲偈因。以何莊嚴偈。偈者何所依。何者爲偈體。世尊說偈答曰。欲者是偈因。文字莊嚴偈。名者偈所依。造作爲偈體。小本雜含八曰。偈以欲爲初。字爲偈分段。偈依止於名。文章以爲體。按生字據光記改爲士者非也。婆沙十四作追頌者。可見。
分別根品第二之四。
諸因諸緣至識亦如是。見雜含第一。
無爲法爲所緣緣。五根若修至衆苦永斷。見雜含二十六。
汝等於色至識亦如是。雜含三曰。世尊告諸比丘。當斷色欲貪。欲貪斷已則色斷。色斷已得斷知。得斷知已則根本斷。如截多羅樹頭未來不復生。如是受·想·行·識欲貪斷。乃至未來世不復生。
斷過去至諸煩惱。雜含二十六曰。於縛得解害諸色。過去未來現在一切漏盡。
所有諸法至最爲第一○雜含三十一曰。譬如所有諸法有爲無爲。離貪欲爲第一。
比丘獲得現法涅槃。雜含九曰。若比丘。眼識於色不愛樂染著。不愛樂染著者。不依於識不觸不著不取。故此諸比丘得見法般涅槃。耳鼻·舌·身·意識法亦復如是。
所有衆苦至此極寂靜。雜含十三曰。若復彼苦無餘斷。吐盡。欲離滅息沒。餘苦更不相續不出生。是則寂滅。是則勝妙。所謂捨一切有餘。一切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如燈焰至亦爾.雜含二十九曰。正念不忘住。其心得解脫。身壞而命終。如燈盡火滅。小本雜含六曰。都捨于諸受。如油盡燈滅。滅有入涅槃。心意解脫。
分別根品第二之五。
四緣性至增上緣性。按四緣性四含無文。
獨見緣生初勝分法本經·唐譯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唐譯本曰。世尊如餘處說。緣有四種。所謂因緣·等無間緣·及所緣緣·并增上緣。然此經大乘所誦。非今證也。婆沙十六曰。六因非契經說。契經但說有四種緣。況唐譯本曰餘處說。則最宜詳於四含。而經無其文。蓋四阿含殘缺。不可得而稽矣。
諸佛徳用至不可思議。增一二十一曰。有四事終不可思議。云何爲四。衆生不可思議。世界不可思議。龍國不可思議。佛國境界不可思議。又曰。如來身壽梵音智慧辯才不可思議。又曰。如來有四不可思議。非小乘所能知。文見四意斷品。按大小乘名不他見。獨出此經。其序品曰。方等大乘義玄邃。及諸契經爲雜藏。蓋大衆部所誦本者。斷可知矣。又分別功徳論曰。薩婆多家無序及後十一事經。可以見焉。
分別世品第三之一。
世諸妙境至已除欲。雜含二十八曰。世尊即說偈言。世間雜五色。彼非爲愛欲。貪欲覺想者。是則士夫欲。衆色常住世。行者斷心欲。舍利子爲外道閻浮車說偈言。非彼愛欲使世間種種色唯有覺想者。是則士夫欲。彼諸種種色。常在於世間。調伏愛欲心。是則黠慧者。見經十八。蓋本世尊偈。雜五色恐種種色形誤。
若世妙境至尋思故。
若世妙境至妙色故。
譬如天雨至復如是。雜含三十四曰。衆生無始生死長夜輪轉。不知苦之本際。譬如普天大雨洪澍。東西南北無斷絕處。如是東方南方西方北方。無量國土劫成劫壞。如天大雨普雨天下無斷絕處。如是無始生死長夜輪轉。不知苦之本際。
餘部經中說十方。小本雜含十七曰。復告比丘。天雨密緻。如縛掃篲。東西南北及四維間無空處東方無量世界。衆生熾盛安樂。無量世界悉皆碎壞。無量世界衆生滿中。無量世界悉皆空虛。無有衆生在中居止。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生死無始。餘如上說。按上下連有生死長遠經。故曰如上。智度論證有十方世界。亦引此經。余嘗讀別譯雜含。而斷爲飮光部所誦本。蓋有徴有義。可以定其說已。所謂餘部言指飮光部。普光曰餘部經者法密部經。未知何據。且不言何經出。果乎臆說也。或三藏相傳之說。亦不可從矣。大氐普光·窺基輩。專以張大新翻爲務。悉非舊譯家以爲訛譯。其究遂至於眼不識古籍。豈不陋乎.按雜含一經諸部有大小二本誦焉。舊論破我品曰少分阿含中說。其文見所謂別譯雜含。可以爲證矣。今所翻傳。其飮光部所誦小本也。然題曰別譯者。後人妄爲已。可言之小本。而不可言別譯。舊論所引可以見焉。開元錄曰。經中子註有秦言字。雖不的知譯人姓名。必是三秦代譯。今撿譯文體裁。蓋在魏晋之間全非東晋以下語氣。且秦言字獨見經十二。曰毘梨秦言雄。一箇秦字惡足徵哉。或晋字音誤亦不可知。蓋善讀者自有辨爾。
七有經至中有。
尊者舍利子至不可得。有色有情至第一識住。見中含二十四大因經·增一三十三·及四十二·長含衆集經等。第一識住。中含曰人及欲天餘經乃言人及天。其第二識住。皆言梵天初生。故論主以餘時爲第一識住。普光通諸論異是也。按增一四十二曰。七神止處云何爲七。而加有頂成八。未審。十報經安世高譯。長含衆集經同本。此經除遍淨·無所有處二加有頂成六。亦未審。增含十報次下。各明九衆生居恐彼文濫于此。世高譯本率多殘缺錯簡。讀者察諸。九有情居。見長含衆集經·十上經·雜含十七。增一有九衆生居品法。寶曰九有情居非經所說。何肆口之甚也。學者或讀婆沙。稍知其經說。而猶茫乎不能識何經說。故附言。
梵衆作是至彼同分內。見長含十四梵動經·十一阿㝹夷經。
極光淨至於彼滅。見中含二七日經·增一三十四·長含二十一三災品。正理論二十二引阿奴律陀經通其異。按中含十九有勝天經是也。阿那律告仙餘財主曰。有時光天集在一處。雖身有異。而光不異。有時光天各自散去。彼各散去時。其身既異光明亦異。於是眞迦旃問。彼光天生在一處。知有勝如妙不妙耶。阿那律答曰。可說彼光天生在一處。知有勝如妙不妙。所以者何。因人心勝如故。修便有精麁。因修有精麁故。得人則有勝如。淨光天·遍淨天問答亦此同。正理通曰是依別處。非一天中身有異。蓋謂身一亦大概耳。豈可拘拘哉。
識隨色住至是名四種。雜含三曰。攀緣四識住。何等爲四。謂色識住色攀緣色愛樂增進廣大生長。於受·想·行識住攀緣愛樂增進廣大生長。比丘。識於此處若來·若去·若住·若起·若滅。增進廣大生長。又見長含衆集經雜含二。
於識食中至識住其中。雜含十五曰。於此四食有喜有貪。則識住增長。識住增長故。入於名色。乃至純大苦聚集經文總說。今以識食爲難。識所乘御一句。法寶似屬上爲經文。亡論瞽古籍。亦昧乎文者矣。
佛意說至種子。雜含二曰。彼五種子者。譬取陰俱識。地界等譬四識住。水界者譬貪喜四取。攀緣識住。何等爲四。於色中識住云云。所謂四識住。
我夜生丑子至雖盡而無飽。餓鬼一日夜生五百子還自噉。見撰集百緣經四餓鬼品。餓鬼問古業於目連。見雜藏經。鬼問目連經·餓鬼報應經二本。蓋取雜藏半譯出。諸錄曰同本別譯者麁鹵。
化生拘路至充所食。見長含十九龍鳥品。四種妙翅鳥食四種龍事。以勸四等心。見增一十九等趣四諦品。
有有七種至中有。重出。
健達縛經至現在前。見中含五十四嗏帝經。按中含阿攝和經曰。以三事等合會受胎。父母合會·無漏堪耐·香陰已至。然論曰若此經不誦。而引掌馬族經其經迺阿攝和經。故知今所指乃嗏帝經。增一十二亦有此經。彼大衆所誦故。言識神來趣。而不言中有也。
掌馬族經至南西北。中含三十七阿攝和經曰。頗知受生爲男爲女。知所從來。爲從刹利族來。梵志居士工師族來耶。爲從東方西方南方北方來耶。按阿攝和唐譯經言阿濕婆譯曰馬。梵志姓。名羅延多那。舊論曰羅耶那。見本行集經。闍那崛多譯曰屋室。
五不還經至上流。長含八衆集經曰。復有五法。謂五人。中般涅槃·生般涅槃·無行般涅槃·有行般涅槃·上流阿迦尼吒般涅槃。雜含二十七等此同。普光賢聖品記曰。上流不定故。前不言般涅槃。彼僅讀此所引。而不睹經本。陋哉。中含亦言上流阿迦膩吒般涅槃。予嘗謂。普光而下數十家。均之不知而解者。豈不然乎。
七善士趣。見中含二善人往來經。按火星喩經廣說。
總集衆賢聖至唯六謂非想。按舊論不錄此頌。
造極惡業至無間地獄。中含三十降魔經曰。覺礫拘苟大如來。見尊者音頭破。血流于面。隨佛後行如影不離。便作是說。此惡魔凶暴。大有威力。此惡魔不知厭足。語未訖惡魔便於彼處其身即墮無缺大地獄。此大地獄而有四名。一無缺。二百釘。三逆刺四六更。梵毘樓魔嬈亂經譯曰音聲。拘樓孫佛第一雙弟子。見長含一·增一四十五。
一類有情至那落迦。
再生汝今至無所止。小本雜含五曰。壯盛及衰老。三時皆過去。餘命既無幾。常爲老所患。近到閻王際。婆羅門欲生。二間無住處。汝都無資糧。總有三頌。今初二頌。蓋爲老梵士垂死始歸三寶者說再生或言二生。雜含四喚婆羅豆婆遮梵士爲二生是也。其義則如鴦崛摩經曰前生異世。今生不同。可以知已。盛位泰疏引眞諦說。今按毘奈耶雜事十二曰。壽命百年有其十位。謂嬰兒·童子·少年·少壯·盛年·成就·漸衰·朽邁·極老·百年。是當死位。
分別世品第三之二。
訖栗枳王至衣闘諍。見給孤獨長者女得度因緣經。長者女得度緣。見增一須陀品。無十夢事緣。泰疏曰。眞諦云。此十夢出中阿含。今撿四含。無此事緣。眞諦或睹別梵筴。而言之。神泰襲之者誤。訖栗枳施護本曰衰愍王。本行集經曰吉利尸。譯曰瘦細是也。
鮮白苾芻尼。見賢愚因緣經四·百緣經八。賢愚經曰叔離尼。慧覺曰。此言白。百緣經曰白淨尼。迦尸孫陀利尼亦被袈裟生。見百緣經。
諸有情類至不可思議。見增一二十一。具上。按毘奈耶中論業果差別。多首此言。經律不言其中有住時所極。獨見五王經曰。何謂生苦。人死時不知精神趣向何道。未知生處。並受中陰之形。至三七日中。父母和合便來受胎。此經恐非有宗所誦。不爾豈不議之乎。
父母不淨至羯暹藍。雜事十一入胎經曰。應知依父母精血因緣合故。方有胎生。父母不淨成羯羅藍號之爲色。受·想·行·識即是其名說爲名色。
又告比丘至羯吒私。雜事十二曰。佛告難陀。誰於生死樂入母胎受極辛苦。如是生長。如是增長。飲母乳血。妄生美想。中含五十四嗏帝經曰。生已以血長養。血者於聖法律中謂是母乳也。
顛墜於地獄至修苦行。見中含十二天使經·雜含四十七。
入胎有四。見大集法門經·毘奈耶雜事十一。按大集長含衆集經別譯。四種入胎出於別譯。而本經無其文。如自歡喜經。擧之賛世尊。與雜事說別。世尊命舍利子說法。於是廣纂法要。垂教於後世。長含衆集經·十上經是也。門人繫以之釋。爲阿毘達磨。今集異門足論是也。學者不知以爲集異門足舍利子親撰者。陋矣。題言舍利子說。且引目連法蘊足。可以見已。其成於門人之手者。昭昭焉。
造作有爲。重出。
有業有異至廣說緣起。雜含十三第一義空經曰諸比丘。眼生時無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增一三十第一最空法經全同。其他舍利子問阿那邠祁疾。告以空行第一之法。亦是已。見增一非常品。
註家皆以法假謂何下爲論文者誤矣。要之坐不讀本經故耳。殊不知經論體格各異。豈不悲哉。
最初羯暹藍至轉增。見雜含四十九·增一三十·雜事十二·入胎經。按正法念處經六十七以下說。與他經少異。
佛告阿難至不也世尊。中含二十四大因經曰。阿難。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成此身耶。答曰。無也。阿難。若識入胎即出。名色會精耶。答曰。不會。阿難。若幼童男童女識初斷壞不有者。名色轉增長耶。答曰。不也。長含大緣方便經同此。
比丘諦聽至非有等。見雜含十九。
如是純大苦蘊集。世尊說緣起之義。未嘗無此言焉。使人厭惡乎生死爲爾。普光曰諸支果義名苦蘊。因義名集者。鑿矣。中含大因經曰具足純生大苦陰。長含大緣經曰大患所集。可以見已。
非理作意至非理作意。見雜含十三有因有緣有縛法經。
眼色爲緣至所生染觸。見雜含十一。
由無明觸至爲緣生愛。重出。
吾爲汝當至緣已生法。見雜含十二·中含二十一。
云何爲無明至無智。見雜含十二·唐譯緣起經。按緣起經雜含十二緣起法法說義說經別譯。開元錄曰出增一。放牛品異譯者。非矣。周錄爲大乘單本。謬之甚也。
云何內地界至毛爪等。中含七象跡喩經曰。諸賢。云何內地界。謂內身中在內所攝堅竪性。住內之諸受。此爲云何。謂髮毛爪齒麁細皮膚肌肉筋骨心腎肝脾肺腸胃糞。如是比此身中餘在內所攝堅竪性。住內之所受。諸賢是謂內地界。竪當作堅。諸獸之跡象最爲大。以喩四諦跡。經三十六又有象跡喩經。其說此別。
如來出世至法性常住。雜含十二曰。云何爲因緣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爲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又曰。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餘如上。
云何緣已至生老死。所前引雜含是也。又見中含二十一說處經。其說全同雜含。
依此有至故彼生。雜含十二曰。云何緣起法ノ法說。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是名緣起法法說。中含說處經曰。若有此則有彼。彼若無此則無。彼若生此則生。彼若滅此則滅。雜含謂之因緣法及緣生法。中含謂之因緣起因緣起所生法所謂因緣法因緣起是也。
依無明有至有諸行。雜含十二曰。當知彼行無明因·無明集·無明生·無明觸。彼無明滅無餘則行滅。
大因緣辯緣起等諸經。大因緣。中含二十四大因經·長含大緣方便經是也。辨緣起者。諸經中明緣起支是也。雜含十二·唐譯緣起經·增一四十五牧牛品等。其經非一故言諸經。
梵網經廣說。長含十四梵動經是也。吳支謙譯梵網六十二見經。此經別譯。窺基曰正量部義。未知何據。餘別有考。具大藏訣。
比丘當知至我及我所。中含十一頻鞞娑羅王迎佛經曰。告比丘。愚癡凡夫不有所聞。見我是我而著於我。但無我無我所。佛阿毘曇經又有此經。曰隨從他語皆無我我所。餘全同。
云何爲取所謂欲貪。雜含九曰。云何所取法。眼色乃至意法。是名所取法。云何取法。欲貪是名取法。
告阿難陀至說名爲。
有分別世品第三之三。
結縛隨眠至瀑流等。並見雜含十八·長含衆集經·十上經等。其十隨眠不經見。故隨眠品曰本論中分爲十。蓋阿毘達磨說。非經說也。普光謂經說十隨眠者。臆度耳。縛乃三縛。見雜含三十二。
貪欲染心至不清淨。見雜含二十六。
我今如是至影寂滅。雜含三十四曰。然如來見。謂見此苦聖諦。此苦集聖諦。此苦滅聖諦。此苦滅道聖諦。作如是知如是見已。
於一切見·一切受·一切生·一切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斷滅寂靜清涼眞實。如是等解脫。
如是三法至名爲觸。雜含三曰。緣眼及色眼識生。三事和合生觸。
云何六六至六愛身。雜含十三六六法經是也。
眼觸爲緣至所生受。雜含八曰。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苦覺·樂覺·不苦不樂覺。
當依經量。雜事三十七曰。世尊告阿難陀曰。如是應知。教有眞僞。始從今日當依經教不依於人。按世尊垂入滅。有此遺誡。在長含名之四大教。在增一名之四大廣演。或言四決定。蓋其實一也。然經律所載多言經律阿毘曇爲定量。如雜事自別。雜事標有部。而間有餘部義。蓋律典五部雖分哉。不同對法師意見各殊。則餘部律師釋有宗毘奈耶。亦未可知。
眼及色至受想思。雜含十一曰。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
慈俱行修念覺支。雜含二十七曰。是比丘心與慈俱。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是受是想至不離故。中含五十八大拘絺羅經曰。舍利弗問曰。覺·想·思。此三法爲合爲別。此三法可別施設耶。大拘絺羅答曰。覺·想·思。此三法合不別。此三法不可別施設。
諸所受至即所識。前經曰。所以者何。覺所覺者。即是想所想。思所思。是故此三法合不別。此三法不可別施設。
眼見色已至喜近行。中含四十二分別六處經曰。比丘者眼見色已。分別色喜住。分別色憂住。分別色捨住。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已。分別法喜住。分別法憂住。分別法捨住。是謂分別六喜·分別六憂·分別六捨所謂十八意近行。又見分別六界經。
見色已至知法亦爾。中含三和破經曰。六善住處。云何爲六。和破比丘。眼見色不喜不憂捨求無爲。正念正智。和破比丘。如是正心解脫。是謂得第一善住處。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不喜。乃至是謂得第六善住處。雜含十三曰六常行是也。
三十六師句。中含四十二分別六處經曰。三十六刀。當知內者此何因說。有六喜依著。有六喜依無欲。有六憂依著。有六憂依無欲。有六捨依著。有六捨依無欲。乃至廣說。雜含十七曰三十六受是也。
世尊自悟至由食住。長含八衆集經曰。如來說一正法。一切衆生皆仰食住。
食有四種至四識。見長含二十忉利天品·雜含十五·中含四十九說智經·增一二十一等諸經。按長含最爲審。揣食分麁細。麁謂飯?等。細謂衣服洗浴。如增一稍殊矣。馬王品說九食曰。四人間食。餘五出人間食表。所謂禪·願·念·解脫·喜。蓋拘樓孫佛遺說也。又見正法念處生死品畜生品。與他經曼別。異部所誦爲爾。又按此論所引集異門足說。全同正法念處畜生品說。今撿集異門足第八。其說却合論主所辨正。最可怪。據舊論曰別誦說則今論指集異門足者。恐誦者錯謬。況婆沙百三十。爲有餘師說。評家破之取集異門足。可以見已。雖非今所關。聊附言。
食有四種至求生者。
一者意成。雜含三十四曰。佛告婆蹉。衆生於此處命終。乘意生身生於餘處。按三彌底部論曰。我等見佛說跋蹉耶那修多羅。是故有中間有。
二者求生三者中有。求生不經見。中有見正法念處三十四。又見五王經。
四者食香五者起。食香見有部毘奈耶第一。
有壞自至世間生。
有補特至斷生結。
四食皆至老死緣。雜含十五曰。於此四食有喜有貪。則識住增長。識住增長故入於名色。入名色故諸行增長。行增長故當來有增長。當來有增長故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如是純大苦聚集。
有人能施至果勝彼。有部毘奈耶四十四曰。當知彼大潮婆羅門。以如是等八萬四千奇妙之物。施婆羅門時。
所獲福徳不如有人但以飮食供養外道離欲五通仙人其數滿百。此之福徳望前福徳果報殊勝。復次長者。如彼大潮以如是等八萬四千奇妙之物。施婆羅門。及施一百隱人。
不如有人但以飮食施一瞻部樹下未離欲染異生菩薩。此之福徳望前福徳果報殊勝。復次長者。如彼大潮以如是等八萬四千奇妙之物。施婆羅門。及施外道一百隱人。并施瞻部樹下異生菩薩。不如有人但以飮食施一預流向者。此之福徳望前福徳果報殊勝。按大潮婆沙曰吠羅摩。中含曰隨藍。蓋爲善與長者。引古者大潮行施之緣。校量施福。遂以暫時行無常之觀爲福徳無量者也。後身菩薩居瞻部林。見本行集經遊戲勸矚品。據過去現在因果經。此時離欲愛得四禪。餘經言得初禪。瑞應經特爲出家以後事。按中含三十九須達多經曰。若梵志隨藍行如是大施。若復有施閻浮場凡夫食者。此於彼施爲最勝也。居士若梵志隨藍行如是大施。及施滿閻浮場凡夫人食。若復有施一須陀洹食者。此於彼施爲最勝也。餘全同毘奈耶所載。而無一瞻部林菩薩文爲異。稽之別譯諸本。全同本經。蓋古者師授口誦。其經律有異。不亦宜乎。又按論主曰。除彼異生還將外道格量預流向。而毘奈耶則不然。恐有別誦本爾。餘別有考。不盡于此。
分別世品第三之四。
此捺落迦至恒洞然。見長含十九地獄品·雜含四十七·中含十二天使經·增一三十六。按天使經頌無十六增言。稽之他經律。蓋略爾。
廣說如經。見長含地獄品·正法念處地獄品。按長含第四分世記經分爲十二品。樓炭經六卷。起世經·起世因本經各十卷。並世記經別譯其諸趣優劣。器界成敗。具是矣。蓋聲聞歷事之觀境。莫親焉。故累累乎數百萬言。而無一字徒言矣。苦學者所見之淺淺焉耳。三藏中論天文世儒。皆疑其不經。釋氐亦病焉。蓋三藏所載一從古來相傳之說耳。如支那自古論天文者。宣夜周髀渾天之書。鄒衍洛下閎之流。何其言之肆也。五天之廣。其說繁漫。可推知矣。世尊假以喩修觀之術。無他使人識天地之悠久猶付劫火。眇小之軀不可恃則足矣。迦文之教自修近思。何必求天外之事耶。經曰應作如是觀。可以見焉。讀者不知其所喩。以爲迦文講天學爲茲厚於後世。遂棄修觀。而爭務逞紙上之論。此豈迦文之意乎。世儒議之者。實學佛者之罪也。
華香至遍諸方。見雜含三十八·增一十三。按功徳香。謂戒徳之香。蓋對阿難之問。
化地部經至遍五十。
大龍有八至持大地。
如是人間至地獄壽量。見長含地獄品·雜含四十八。按雜含曰。如拘薩羅國。四斗爲一阿羅。四阿羅爲一獨籠那。十六獨籠那爲一闍摩那。十六闍摩那爲一摩尼。二十摩尼爲一佉梨。二十佉梨爲一倉。普光非眞諦說者過矣。餘別有考。
分別世品第三之五。
寒熱雨際至知夜減。準舊論。結前義爲頌非引證。
三劫阿僧至得成佛。見增一十六。又見法住經。
有一無餘至僧祇耶。按本行集經十二捔術爭婚品。說算數百百變之。從拘致至婆羅極叉。有二十六數。自此以上復有八箇數。與今自殊矣。成唯識五引解脫經。基疏解經名爲脫落義。演祕不取之。今按古者增一從一法至百法。今僅存十之一。餘三阿含殘缺者可推知焉。是則特此經以脫落命之。最足疑矣。何知古者有解脫經而沒於今哉。或言指華嚴阿僧祇品者。可謂不知類已。妙樂所謂相續解脫經未知指何也。六十數中後八。毘婆沙師失其傳。記誦之學無強所其不知。可以見已。古封禪七十二家。管夷吾所記僅十有二。孟獻子友五人。孟軻忘三人。有所大知之則亦何苦也。
下士勤方便至爲已故。舊論曰。此中說偈。
由本事中至獨覺菩提。見賢愚因緣經十三優波毱提緣品·阿育王經六。
若王生在至應王所。見長含十八轉輪聖王品。按輪王御世。載在諸經。然但說金輪。餘三輪王不多見。獨衆許摩訶帝經說四輪王。而此經非必小乘所誦。故論主曰。經從勝但說金輪。餘輪王應知亦爾。蓋準知已。普光作二解。前解無失。其後解意謂經例釋。臆度之甚也。且昧乎文者。可以見已。
無處無位至一如來。中含多界經曰。阿難。若世中有二如來者。終無是處。若世中有一如來者。必有是處。又曰。阿難。若世中有二轉輪王並治者。終無是處。若世中有一轉輪王治者。必有此處。
如說如來輪王亦爾。前經是也。
世尊告舍至一如來。見長含十二自歡喜經。
梵王經說至自在轉。中含十九梵天請佛經曰。世尊告曰。梵天如日自在明照諸方。是爲千世界。於千世界中。我得自在。亦知彼彼處。無有晝夜。按經律曰千世界。或有三千大千者。或對大千言千世界。讀者察諸。
輪王出現至主兵臣寶。見中含十一七寶經·雜含二十七·增一三十三。
劫初時人至長壽久住。見長含二十二世本緣經。
若有能一至饑饉災起。餘閱大藏。嘗記有此文。而今失其爲何經也。
化地部經至來此。長含二十二世本緣品曰。有何因緣。世間有五種子。有大亂風。從不敗世間。吹種子來生此國。一者根子。二者莖子。三者節子。四者寔子。五者子子。是爲五種子。以此因緣世間有五種子出。按寔與蔕同。五種子見毘奈耶二十七。餘嘗斷曰長含化地部所誦本者。豈不然乎。此品言有餘部說。皆合於長含。學者擇焉。
增一三十四又曰他方刹土風吹來。恐大衆化地部經皆作此說。今論成敗故指化地部也。
苦根第二靜慮滅。見中含法樂尼經。
說彼名不動。中含五十迦樓烏陀夷經曰。比丘。樂滅苦滅喜憂本已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得第四禪成就遊。是聖說不移動。
分別業品第四之一。
有二種業至思已業。中含二十七達梵行經曰。云何知業。謂有二業。思已·思業。是謂知業。本事經一法品曰業自性者。或思業或思業已。業已恐倒矣。
色有三至無見無對。見雜含十三。蓋取意。
無漏法至名無漏法。雜含二曰云。何無漏法。諸所有色無漏非受。彼色若過去未來現在。彼色不生愛恚。如是受·想·行·識。是名無漏法。
諸有淨信至無依亦爾。見中含二世間福經。爲摩訶周那說七世間七出世間福。有部毘奈耶言七有事無福業。增一三十五說七功徳。而無無依福文。餘具下。
苾芻當知至無見無對。雜含十三曰。云何法外入處。佛告比丘。法外入處者。十一入所不攝。不可見無對。是名法外入處。
彼如是知至清淨鮮白。雜含三曰。作如是知。作如是見者。名爲正見修習滿足。正志·正方便·正念·正定。前說正語·正業·正命清淨修習滿足。是名修習八聖道清淨滿足。
離殺等戒至堤塘戒。
有漏法者至廣說。雜含八曰。云何有漏法。謂眼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世俗者。是名有漏法。
有漏有取至亦爾。雜含十三曰。告諸比丘。有六覆。云何爲六。謂色有漏是取心覆藏。聲·香·味·觸·法有漏是取心覆藏。是名六覆。
諸有苾芻至恒增長。見增一三十四·薩婆多論七。
由邪見故至邪命等。雜含二十八曰。邪見生已。能起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
那伽行在定至臥在定。中含二十九龍象經曰。烏陀夷以龍相應偈讃世尊曰。龍行止俱定。坐定臥亦定。龍一切時定。是謂龍常法。都有十七頌。是其一也。蓋視波斯匿王龍象而作也。那伽或曰曩娥能伽。此譯曰龍。或名象。稱象爲龍者美稱也。出曜經曰。如來身名龍象。象亦名龍象。可以見已。那先比丘經曰。天竺名象爲那。蓋略爾。普光曰此言龍頭。未審或頭字象草誤。
分別業品第四之二。
受持戒樂身無熱惱。出曜六戒品曰。慧者立禁戒。比丘無熱惱。
身律儀善哉至遍律儀。有部戒經世尊略戒頌曰。護身爲善哉。能護語亦善。護意爲善哉。盡護最爲善。又見僧祇律二十七·薩婆多論一·雜事等。又見增一十二·出曜七學品等諸經。梵三跋羅。舊譯曰護或等護。唐譯曰律儀。義淨特雙存言律儀護。或竊剿義淨說以爲己有。排擊諸家妄斷戒體。詭僻怪戾無足觀焉。
應善守護至根律儀。見雜含十一·四十三近住律儀至一晝夜。見十誦六十五。
諸毘奈耶至具戒法。十誦六十善誦之一曰。佛在王舍城語諸比丘。十種明具足戒。何等十。佛世尊自然無師得具足戒。五比丘得道即得具足戒。長老摩訶迦葉自誓即得具足戒。蘇陀隨順答佛論故得具足戒。邊地持律第五得受具足戒。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受八重法即得具足戒。半迦尸尼遣使得受具足戒。佛命善來比丘得具足戒。歸命三寶已。三唱我隨佛出家。即得具足戒。白四羯磨得具足戒。是名十種具足戒。按明字得草誤。諸家律文各殊。且如薩婆多論。曰七種具戒。而除無師·酬答·遣使·邊國四。岐三歸三語爲二種。
一由自然至獨覺。薩婆多論二曰。如佛在樹下結伽趺坐言。我要不解此坐。而得漏盡。即身教成就口教成就後得漏盡戒亦俱得。是謂身教得戒。辟支佛亦爾。又見僧祇律二十三。
二由得入至五苾芻。薩婆多論曰。見諦得戒唯五人得。餘更無得者。又曰。憍陳如爲上座。以先見諦故。五苾芻見諦具本行集轉妙法輪品等經。
三由佛命至耶舍等。薩婆多論曰。善來中寶稱爲上座。以先來故。按佛在世率多善來得戒者。薩婆多論曰千二百五十人。蓋據白四羯磨法以前而言之耶。舍見本行集耶輸陀因緣品。闍那崛多曰言上傘。或譯曰寶稱名稱。
四由信受至大迦葉。薩婆多論曰。大迦葉來詣佛所言。佛是我師。我是弟子。世尊修佉陀是師。我是弟子。是名自誓受戒。又曰。惟大迦葉一人得。餘更無得者。又見毘尼母一。大迦葉歸佛緣。見大迦葉本緣經·及因果經·中本起大迦葉始來學品·本行集迦葉因緣品。當時迦葉名最多。以望族稱大以別。見薩婆多論三。
五由善巧至蘇陀夷。見增一二十二須陀品。律攝十三曰。三者問許謂鄔陀夷。鄔字蘇草誤。
六由敬重至大生主。見十誦五雜事二十九。大生主緣。見中含瞿曇彌經。
七由遣使至法授尼。見雜事三十二。法授王舍城天與長者女。從父名且愛法故名法與。見雜事。或謂以具戒授其使故名法授者非矣。十誦所謂半迦尸尼者別人。半迦尸尼迦尸國梵志女。殊色人價以半迦尸國故爲名。見十誦四十二。其出家緣亦全別。各擧一人爾。混而爲一人者非也。
八由持律至於邊國。律攝五曰。東至奔茶林。西至二窣吐奴村。南至攝伐羅伐底河。北至嗢尸羅山。此限域外名曰邊國。內名中方。
九由十衆至於中國。見十誦二十一。薩婆多論曰。佛法始終以白四羯磨戒爲宗本。能繼續三寶作無邊利益。莫上於白四羯磨戒。彼論除無師自然得而爲論已。
十由三說至受具戒。十誦六十曰。若未結白四羯磨。若人歸命三唱我隨佛出家。是善受具足戒。若結白四羯磨後。歸依三唱出家。不名得具足戒。薩婆多論曰。三語得戒。三歸得戒。佛成道已。八年中得。八年後更無得者。六十賢部本行集經教化兵將品曰六十雲種姓人。無明羅刹經曰六十賢邑衆是也。註家云云謬矣。薩婆多論曰。牛伺比丘將七萬人詣諸比丘。各盡與三語受戒。是非世尊親授。故今擧六十賢部。又按五分十五所謂於娑羅林六十人得阿羅漢果者。乃今賢部也。諸註不得其實故略言之。
由此能長至爲長養。三千威儀經曰。布薩者此言淨住。義言長養。闍那崛多曰烏晡沙他。此言受齋。亦言增長。律攝一曰。褒灑陀者言褒灑。是長養義。陀是持義。謂由衆集說戒便能長養善法持自心故名褒灑陀。又褒灑同前。陀是淨除義。謂增長善法淨除不善故。按梵鄔波婆娑。譯曰近住。或曰善宿者義翻也。爲受八戒者之稱。或名褒灑他。譯曰長養。其別號也。梵鄔婆索迦。舊曰優婆塞。梵音賒促耳。譯曰近事。舊翻曰清信士者取義。爲受五戒者之稱。初學或不識之異。遂至於近事·近住混而爲一者謬矣。
此第八支至隨行隨作。見中含五十五持齋經。按八齋出中含。及增一三十八。而合歌舞嚴身爲一。加齋爲八支。持齋經別譯。有齋經·優婆夷墮舍迦經二本。全同本經。其他八關齋經·八種長養功徳經等。雖次有異。亦同中含說。此等經並同此論後師說。然薩婆多論同此論前師。齋爲第九而謂齋爲齋體。以八事助成齋體。其相支持。名八支齋。不言九。予嘗謂。律藏雖標曰薩婆多。或餘部義者。豈不然乎。大乘經論亦異說。非今所關略焉。
佛告大名至鄔波索迦。雜含三十三曰。佛告摩訶男。在家清白修習淨住男相成就。作是說言。我今盡壽歸佛歸法歸比丘僧。爲優婆塞。證知我是名優婆塞。小本雜含十六曰。佛告釋摩男。在家白衣歸依三寶。以是義故名優婆塞。汝即其人。摩訶男或曰摩訶那摩或摩男。梵音賒促耳。闍那崛多譯曰大名。蓋爲長子通稱。本行集經。迦毘羅婆蘇都城二兄弟。小者名摩尼婁陀。大者名摩訶那摩。考之長含。摩訶那摩乃跋提利迦。則知長子之通稱。以別之。非必一人名也。
我從今者至捨生。中含三和破經曰。世尊我今自歸於佛法及比丘衆。唯願世尊受我爲優婆塞。從今日始終身自歸。乃至命盡。他不遑枚擧。按捨生言考之經。言命盡或壽終。而婆沙師特解以爲捨殺生之略者。最足疑焉。或言護生則稍通。單言捨生。豈可爲捨刹義哉。何從而得殺字乎。經言終身乃至命盡。非所謂命終捨生何也。恐有別誦本。不爾婆沙師豈妄意作說者哉。又按正理論意。似經部大名經無此文。有宗本有之。考雜含二本大名經。全無此文。正理論師或據別誦言之。何者。婆沙百二十四不言大名經。且其文與今論所引大名經別。果大名經有此文乎。則經部師謂此經不說可乎。可言我部不誦。而不可言此經不說。論主黨經部。亦不可無評語也。
有四種至能學滿分。正法念處四十四曰。優婆塞有四種。何等四種一一分行。二半分行。三數數行。四一切行。增一二十曰。夫清信士之法限戒有五。其中能持一戒·二戒·三戒·四戒·乃至五戒。皆當持之。當再三問。能持者使持之。又結授法曰。若持一戒。餘封四戒。乃至若受四戒。餘封一戒。若受五戒。當具足持之。優婆塞戒經有一分·滿分名。而非小乘所誦。不可徴焉。蓋三藏大必兼小。小乃不兼大。理當然爾。
當來有僧汝應歸者。瑞應經下曰。佛受?蜜。告諸賈人言。當歸命於佛歸命法。方有比丘衆。當豫自歸。即受教各三自歸.賈人乃提謂波利輩五百人。經律曰二賈客。以爲長也。因果經曰跋陀羅斯那跋陀羅利。闍那崛多曰帝梨富婆。此言胡菰。跋梨迦此言金挺。前代譯稱提謂波利。梵音楚夏耳。未知孰是。按本行集·中本起諸經皆曰。此時授三歸五戒。瑞應經·因果經曰。唯授三歸。後耶舍父始受五戒。考之他經律。二商主受五戒者。摩訶僧祇師之說。如薩婆多師。但受三歸而止。
衆人怖所逼至脫衆苦。見毘奈耶雜事二十六·出曜經十七·法句譬喩經三。此頌蓋有所爲而發。諸註如無害。然不知世尊說時之緣。祇以字解之。未免臆度耳。
諸持律者。至是性罪。稽諸部律文。唯言遮罪。無性罪文。論主之時。有持律者。私爲此說者。不爾前代律論。豈得無此諍哉。
如彼尊者至可供給。律攝八曰。若看病苾芻。供給病者。除性罪已。餘皆應作。
然有染疾至飮酒故。見雜含三十三。按雜含有釋氏百手者犯飮酒。而世尊授以須陀洹記。諸釋或疑焉。世尊曰。百手將死受淨戒。捨飮酒而終。豈得不授記乎。蓋指此與。然據小本雜含十六。則曰。彼麁手釋不犯性重。犯於遮戒。命終時悔責故。戒得完具。此經雖曰遮罪亦不開。按分別功徳論有病比丘。六年不起。優波離問其所欲。乃言。得五升酒可瘥。優波離以問世尊。曰。我所制法除病者。或謬傳此事緣乎。然十誦五十八·有部毘奈耶四十二。皆曰醫令飮者無犯。餘部律亦同。而毘尼母經五載諸家說者。非藥法之論。亦無失。今究持律者強爲性罪意。不過於謂五戒中豈此遮罪。且經說飮酒之過失最爲甚。遮罪而然乎。爾殊不知飮酒之爲害莫大焉。荒沈于此。則三千威儀無由護焉。豈得具尸羅乎。外家亦惡旨酒防其荒亡。故世尊制爲五學處之一。論其過失。則三十又六亦唯一端耳。開之病者。蓋出於不得已。如賛成祇陀波斯匿王等飮酒者。爲人之一方便。爾後世援以爲口實者。里婦傚顰西施類已。或以是騰謗則曰。摩訶衍徒豈區區哉。是則婬怒癡亦何非豈不菩薩一三昧乎。其究至於非法無不爲而傲然自大而極矣。由斯意者。當時持律者之言。抑有所見邪。
諸有苾芻至不可飮。見優婆塞五戒相經。十誦十七·有部毘奈耶四十二。飮酒學處皆有此制。蓋以莎伽陀比丘之緣制也。
是身惡行。見中含三十八。
數習墮惡趣。分別善惡所起經。明三十六失中。第三十五曰。萬分之後。當入太山地獄。四分律十六。明十失中第十曰。身壞命終墮三惡道。
窣羅迷麗至放逸處。十誦二十一曰。穀酒·蒲萄酒·甘蔗酒·能放逸酒。佛阿毘曇經曰。飮酒敖逸處。
阿毘達磨俱舍論稽古卷上。(終)
阿毘達磨俱舍論稽古卷下。
日本學一切乘沙門法幢著。
分別業品第四之三。
犯四重者至他勝名。十誦二十一曰。若比丘於是四墮法。若作一一法。是非比丘。非沙門。非釋子。失比丘法。有部毘奈耶一曰。乖涅槃性墮落崩倒。被他所勝不可救濟。又見四波羅夷法。然多羅樹喩出受具足法波羅夷義淨言波羅市迦。蓋無正翻以義釋。其說見律攝僧祇律等。十誦曰。名墮不如。
四種苾芻至惑苾芻。十誦一曰。若比丘者有四種。一者名字比丘。二者自言比丘。三者爲乞比丘。四者破煩惱比丘。有部毘奈耶一。加白四羯磨圓具苾芻爲五。十誦攝之自言比丘。曰。自言比丘者。用白四羯磨受具足戒。又復賊住比丘。剃除鬚髮被著袈裟。自言我是比丘。是名自言比丘。諸註皆非毘奈耶之意。不可從矣。大氐古今釋家。愛對法之宏博。而忘經律之簡嚴。何哉。
如多羅樹至重亦爾。十誦二十一曰。如多羅樹頭斷更不生不青不長不廣。比丘亦如是。
又犯重人至足跟地。百一羯磨十曰。我元不許破戒苾芻合得受用一掬之食。亦復不許以一足跟踏寺中。
應速拔除至苾芻者。見中含二十九瞻波經。按四阿含間有律語。古人祇敬之誡其輕視。道安增一序所云。可以見焉。蓋毘尼之爲教。簡嚴精緻。世尊手所定。而飮光·鶖子之徒。猶不能措一辭。其崇尚可知已。古者禁非圓具者而輒講習毘尼。所謂民可使由。而不可使知之也。後世大法衰。而毘尼終爲虛器。則於其禁何有哉。其禁一壞。人視以藐之。時運所使。不可奈何耳。褻聖教之譏。吾恥之。
準陀當知至道沙門。長含三。告周那曰。如汝所問者。沙門凡有四。志趣各不同。汝當識別之。一行道殊勝。二善說道義。三依道生活。四爲道作穢。別譯諸本全同。又見雜事三十七曰。有四沙門無第五。我今爲汝說次第。應知勝道·及示道·淨道活命·并汚道。四沙門經律各有釋。婆沙配四人一端耳。準陀長者。長含曰。周那或曰純陀。方等泥洹經曰華氏子淳是也。如準陀沙彌。或曰周那·尊那·均頭·軍頭。梵音賒促耳。如僧伽羅刹集經。作均乘八頭。疑乘八二字。譯者註反切。誤入于正文。八乃人字誤。均古通荀。周禮地官公旬用三日焉。禮內則旬而見。易豐卦雖旬無咎。註旬均也。均古通旬。乘人二字註文審矣。
佛告大名至波索迦。重出。
汝應除棄此色類人。見十誦二十一受具足法。
有卵生龍至住齋戒。按四阿含等諸經不經見。處胎經四有此說。而大乘所誦。非今所關也。
業有三種善惡無記。見雜含十八·中含多界經。按增一·長含明三法中。無所謂三性說。雜·中二阿含。亦不言業有善·惡·無記。蓋取義也。
業有三種福非福等。見雜含十二·中含達梵行經。
聖說此中至爲動故。中含五十迦樓烏陀夷經曰。比丘離欲惡不善之法。乃至得第三禪成就遊。是聖說移動。此中何等聖說移動。此中有覺有觀。是聖說移動。乃至若此說移動心樂。是聖說移動。按論文豈不世尊至名爲動故。問辭。於中聖說此中至名爲動故。引經以結其義。由下三定至說名不動。答以經意各殊。普光聖說此中下。總爲答辭者謬矣。是則聖說此中二句殆無用。所問在于上二界通名不動。乃引經明有動之由。豈不穩當哉。註家皆坐不睹經文故耳。或讀舊論。則益知予說是。舊論不可不讀也。
不動經。見中含十八。淨不淨動經是也。
不動二字不爲經名解者誤矣。
業有三種至樂受等。見雜含十七。
受樂受時乃至廣說。見中含達梵行經·雜含十二。
順樂受觸乃至廣說。見雜含十三。
眼見色已至受色貪。雜含十三曰。比丘。眼見色已覺知色。而不覺色貪。我先眼識於色有貪。而今眼識於色無貪。如實知。舊譯家所謂覺。或痛乃受。
順現受業乃至廣說。見中含思經及分別大業經。
受樂受時二受便滅。見中含二十四大因經·長含大緣方便經。
聞有苾芻至作女人。
聞黃門至轉作丈夫。見雜寶藏經三。
業有三種曲穢濁。
分別業品第四之四。
業有四種至盡諸業。中含二十七達梵行經曰。或有業黑有黑報。或有業白有白報。或有業黑白黑白報。或有業不黑不白無報業業盡。
欲界善業名爲黑白。
大空經中至向無罪。中含四十九大空經曰。阿難。是法一向可。一向樂。一向意念。無漏無愛。魔所不及。惡所不及。按向意間脫一白字。考他經律極然。
三牟尼三清淨。見中含五等心經·水喩經等。
三惡行三妙行。見雜含十三。
故思經中至爲意業。中含三思經曰。云何意故作三業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一曰貪伺。二曰嫉恚。三曰邪見。思經廣說故作業之報應。題曰思以此。普光不知。而故思二字屬上爲解。謬矣哉。舊論曰故心作經。可以見已。學者或讀舊論。稍知經名。而不能識阿含有思經。未免寡陋耳。律攝八曰。故者是決定心表非錯誤。書大禹謨刑故無小。傳曰。故犯雖小必刑。
十業道或善或惡。見中含三伽彌尼經·雜含三十七·增一四十三。
殺有三種至三亦爾。見雜含三十七·中含伽藍經。
壽煗及與識至無思覺。重出。
經說諸言略有十六種。長含八衆集經曰四不聖語·四聖語。所謂不見聞覺知而言能。之名不聖語。翻之名聖語。今折爲十六。蓋本雜含三十七意。
佛告大母至覺所知。雜含十三曰。世尊告磨羅迦舅。我今問汝。隨意答我。佛告磨羅迦舅。若眼未曾見色。汝當欲見於彼色起欲起愛起念起染著不。答言。不也世尊。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如是說。佛告磨羅迦舅。善哉善哉。磨羅迦舅。見以見爲量。聞以聞爲量。覺以覺爲量。識以識爲量。說偈言。若汝非於彼。彼復非於此。亦非兩中間。是則爲苦邊。大母光記作鬘母。寶疏作大或鬘。正理·顯宗皆作大母。按論本作大母者。展轉相謬。鬘轉爲萬。再誤爲大也。雜含曰磨羅迦舅。舊論曰摩羅枳母。可以見焉。正理·顯宗不足證。校者不深考或改耳。
五蓋經中至世間貪。見雜含二十四明四念處中。又見二十九明七覺分中。
無施與至阿羅漢。見雜含三十七·中含三思經。
分別業品第四之五。
彼定於現至續善根。見中含二十七阿奴波經。
八邪支中至語業命。見雜含二十八。
俗邪見難除至屬他。舊論曰。此中說偈。
戒蘊經中至邪命中。按雜事四十。耶舍苾芻論十種非法。曰於長阿含戒蘊品處說。而今本無此經。蓋殘缺矣。或曰出增一。或曰出雜含。皆非也。
尊者無滅至受快樂。見中含十三說本經·本行集經·摩尼婁陀因緣品。
重障有三至異熟障。見毘尼母經一。毘尼母經。開元錄曰。亦云毘尼母論。按經首何故名母經。智者說曰。此經能滅憍慢云云。古者經律各有母。中含二十曰。誦經持律。學阿毘曇。諳阿鋡慕。藏中有四阿含暮抄解二卷。可以見已。或單言母。乃阿毘達磨。中含五十二曰。持經持律持母。蓋摩怛理迦譯曰本母。則稱論藏爲母。以生覺慧也。般若梵文有母義亦是也。
分別業品第四之六。
佛告始缺至阿羅漢。見雜寶藏經·有部毘奈耶四十六。按經律所載。是仙道苾芻告頂髻王之語。非世尊之言。婆沙百十九所引同此論。普光所云未知何據。記傳之言多差。不必辨。缺字鮮本婆沙作騫。喩說舊論曰阿婆陀那經。譯曰譬喩或出曜。乃說本起以示將來。如出曜經·雜譬喩經是也。或寄物託事以誨人。亦名譬喩。如百喩經是也。
佛說意罰爲最大罪。見中含三十二優婆離經。經曰。我不施設罰令不行惡業不作惡業。我但施設業令不行惡業不作惡業。由是觀之。罰與業自別。今言意罰。隨外道所建名而論輕重爾。
罪中邪見最大。
如來告聚至成大利。雜含三十二曰。佛告聚落主。我憶九十一劫以來。不見一人施一比丘有盡有滅。聚落主。汝觀今日有人家大富。多錢財多眷屬多僕從。當知其家長夜好施。眞實寂止故致斯福利。聚落主刀師氏。尼揵子之徒。小本雜含曰閉口姓是也。世尊以精勤超九劫。見修行本起經。
天地此界至遍無等。見本行集經四受決定記品。按本行集賛弗沙佛之頌。非帝沙佛。或異部說耳。此經已五部沙門所纂則。其說異同。不必辨。況今所翻傳。曇無徳部所誦本乎。又經言十萬劫。恐十千劫之誤。以一億劫·十萬劫·一千劫爲次。此經所云算數。十十以變之。則一億十萬何複。十萬十千何相距之甚。讀者察諸。
餘別有考。
有三福業至福業事。見中含十一牛糞喩經·又三十四福經·長含衆經·雜含十·及本事經三法品。又見增一十二。其說稍異。
若人以淨至以施名。舊論曰。此中說偈。
若施傍生至千倍果。中含四十七瞿曇彌經曰。阿難。布施畜生得福百倍。施不精進人得福千倍。增一十三。婆斯匿王曰。我曾從佛聞以因緣本。施畜生食者獲福百倍。與犯戒人食獲福千倍。
如七有依至可取量。見中含二世間福經·增一三十五。其說小異。毘奈耶四十六所載全同此。
如熊鹿本生經說。按熊菩薩緣未考所出。鹿王緣見菩薩本緣經鹿品·撰集百緣經出生菩薩品·出曜經道品。普光·法寶輩引九色鹿經非矣。彼乍睹經題。而不識大乘所誦本。陋哉。小經歷歷可徴。胡不引此而旁求乎。寡陋之極至于此。
若施持戒至億倍果。見中含瞿曇彌經。
若離染者至爲最勝。前經頌曰。離欲施離欲。是財施第一。
施預流向至量更增。三條竝見瞿曇彌經。
有二種業至增上業。見業報差別經。
四人能生至修慈等。見增一二十一。
其第四爲請轉法輪異此。
有信正見至劫天樂。舊論曰。彼師說此偈順三分善。
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一。
經說有七隨眠。見雜含十八·長含八·增一三十四。
若有一類至隨眠斷。
於樂受有貪隨眠。按六六經出雜含十三。而沒此文。蓋殘缺。其三受有三隨眠。見經十七明凡聖生受之別處。
離欲貪諸至見現行。見中含四十四。分別大業經是也。
彼類有執至因生等。見長含十四。梵動經是也。
苾芻當知至取蘊起。雜含二曰。若諸沙門婆羅門見有我者。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見我。等隨觀見四字。普光懞懞乎。爲多解鑿矣。本事經五曰。彼隨觀見色即是我。又曰。自調順不隨觀見色即我。宗輪論曰。等觀諸世間。種種見漂轉。正與此相發。同玄奘譯。可互證已。等之爲言齊也。又稱量輕重也。蓋見我者。或謂色是我。或謂色異我。其所執各殊。而均之莫非見趣者。故言等隨觀見。豈不穩協哉。大氐諸註非但昧于古而已。戾乎文而爲解。未免牽強耳。是古今學者之通弊也。
於無常計至我亦然。見七處三觀經·大集法門經。又見陰持入經。析爲七十二倒。要之不過四倒。七處三觀經二卷。安世高譯。原出雜含。開元錄曰。首末有三十經。今本有四十七經。智昇或睹別本乎。況群錄言有十七紙。則知殘缺本也。檢經文大有錯簡。甚攙入諸他經。讀者難其解。亦宜矣。餘所校正。具大藏訣。大氐編大藏者。專纂集爲務。未遑精覈。後撰錄者多不曉其非。智旭閱藏知津多所辨正。而未免沿襲之謬。所謂目睫之論也。
若有多聞至已永斷。見陰持入經下。
尊者慶喜至心便淨。見雜含四十·增一二十七。蓋辯自在情慾未除。問滅此術於慶喜。乃對以此。梵婆耆舍。或鵬耆奢。此言辯自在。增一弟子品曰。能造偈誦歎如來徳。所謂鵬耆奢比丘是。言論辯了而無疑滯者。亦是鵬耆奢比丘。而下文鵬或作多。蓋轉誤。中含等皆作傍。法賢本作嚩。嚩爲彈舌。則愈知其作多者非也。舊論曰躬自在。支謙本亦然。據增一所云。辯自在爲正。於諸外道至當不有。見中含五十四嗏帝經。
三不善根。見中含五十八大拘絺羅·雜含十四·增一十三·長含衆集經。
十四無記。見雜含三十四·中含六十見經苾芻當知至應捨置。按舊論語勢。苾芻當知下十一行餘。總是經文未考所出。如四記問。見中含二十九說處經·大集法門經。
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二。
苾芻當知至斷欣求。見雜含三。經具說三世五蘊有。而現世實有亡論。故略焉。
識二緣生至及諸法。雜含八曰。有二因緣生識何等爲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論其二者何下。普光以爲論文而爲解。坐不睹本經耳。不寓眼大藏之徒。鳥足與言哉。
許法體恒至自在作。舊論曰。此中說偈。
依彼杖髻至猶是有。見中含四尼揵經。
眼根生位至已還無。雜含十三曰。云何爲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增一四十八曰。若眼起則起。亦不知來處。若眼滅則滅。亦不知去處。無有而眼生。已有而眼滅。皆由合會諸法因緣。又見三十卷六重品。已具世品。蓋三藏之爲教。祇論俗數法起滅而止。其高遠精微者。大聖寓諸ヲ字字句句之間。如器界成敗·四生四食說。所謂言近而指遠者也。瑜伽者潜心于斯。則定慧交蒸。自在妙用油然生。孰能禦之。後世學佛徒。瞥然不知其所蘊也。遂輕視四含而棄之。以爲迦文胡爲此淺近之言。此雖似大機。乃其心胸窄陋。豈知圓融之爲圓融哉。於是乎大小之間遂成鴻溝。小矣哉。其見之是予之所以獨稱學一切乘者也。此等議論不與是編關係。而聊言及爾。
菩薩說世至無是處。
善來苾芻至是無上。見雜含二十六。有非有作實不實。餘全同。蓋世尊無畏智之所使然也。
梵志當知至十二處。見雜含十三。生聞婆羅門問一切兼一切有之義。乃答以十二處非無。按或唯三世至而說有言。經部據經以述自宗義。諸註以爲經文者謬矣。是則文理不屬。是亦不讀經本故也。
漏暴流軛取。並見雜含十八·長含衆集經。
欲軛云何至知亦爾。
欲貪名取。重出。
具壽應知至知亦爾。見雜含十八本事經一法品。
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三。
五順下分結。見中含五十六五分結經。他如長含衆集經等。不遑枚擧。
但說斷三。見雜含二十九。
五順上分結。見長含衆集經。又見陰持入經。掉擧爲不解已。貫經論五下結不下數十章。而其五上結僅見此。蓋五下結之爲物。使人不得出欲界焉。欲界至賤可惡之甚也。是所以大聖設教未嘗不因是言者也。後世學者多不領其意。視以爲無緊要者。悲哉。
經說欲貪纒爲緣。見雜含三十三及三十五。
說蓋有五至五疑蓋。見雜含二十六·增一五及二十四·長含衆集經。
按諸經皆言睡眠蓋。而不言惛眠。然經意亦合惛·眠之二爲一蓋。何以知者。雜含二十七明五蓋之十中曰。有睡有眠。彼睡彼眠。卽是蓋。有掉有悔。彼掉彼悔。即是蓋。而餘二蓋不言有貪有欲有瞋有恚。則知睡·眠實二物也。惛沈已懵昧之相。何異睡之相。其名睡者可知已。如長含掉悔爲調戲。異部所誦本不必會。
如是五種至不善聚。見雜含二十四·增一二十四。
何等名爲至光明想。雜含二十七曰。何等爲睡眠蓋食。有五法。何等爲五。微弱·不樂·欠呿·多食·懈怠。於彼不正思惟。何等爲睡眠蓋不食。彼明正思惟。
何等名爲至奢摩他。又曰。何等爲掉悔蓋食。有四法。何等爲四。謂親屬覺·人衆覺·天覺·本所經娛未覺。自憶念他人令憶念而生覺。於彼起不正思惟。何等爲掉悔蓋不食。彼寂止思惟。按未樂草誤。此二條援以證二蓋各雖二物合爲二蓋。由此經中至食非食同。示合爲一其有依據。何等名爲下至光明想。正引經證。所云作如是說者是也。如是二種至心性沈昧。論家辭。掉悔雖二下文例同此。由此經中作如是說二句。管到于此。不爾雖字不穩。諸註以何等名爲下總爲論文。而謂論主問答以明食非食者。大謬矣。是則文理殆不相接。是亦坐不稽古故耳。不讀三藏。且昧乎文者。烏識別哉。
修等持者至畏掉悔。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一。
夫醫王者至集滅道。見雜含十五。醫喩經。施護譯。雜含十五同本。藏中屬單本非矣。
經中說爲聖諦。見中含七分別聖諦經·雜含十五及十六·增一十七四諦品。
聖者說是樂至是樂。見雜含十三。
諸樂受生至壞時苦。中含五十八法樂尼經曰。樂覺者。生樂住樂變易苦無常者。即是災患欲使也。
諸苦受生至住時苦。前經又曰。苦覺者。生苦住苦變易樂無常者。即是災患恚使也。
若非常即是苦。見雜含十七。
如以一睫至生怖畏。舊論曰。此中說偈。
行苦。見分別聖諦經等明苦諦中。
諸所有受無非是苦。見雜含十七優陀夷問答中。
汝應以苦觀於樂受。雜含十七曰。佛告羅睺羅。有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觀於樂受而作苦想。觀於苦受作劍剌想。觀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想。
於苦謂樂名爲顛倒。具前品四倒下。
佛告慶喜至非是苦。雜含十七曰。爾時尊者阿難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禪思念言。如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佛告阿難。我以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變易法故。說諸有受悉皆是苦。又復阿難。我以諸行漸次寂滅故說。以諸行漸次止息故。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
慶喜作此至非是苦。前經是。
三受謂樂至苦不樂。見雜含十七·中含五十八。
諸佛正遍至受皆苦。雜含十七曰。知諸行無常皆是變易法故。說受悉苦。正覺之所知。
諸有樂根至結永斷。
佛告大名至樂所隨。雜含三曰。摩訶男。若色非一向是苦非樂。非隨樂。非樂長養。離樂者。衆生不應因此而生樂著。摩訶男。以色非一向是非樂。隨樂。樂所長養。不離樂。是故衆生於色染著。染著故繫。繫故有惱受·想·行·識亦如是說。按摩訶男若色下非字。 摩訶男以色非一向是苦下非字。兩剩矣。後文是苦當作苦是。不爾不通也。經具說受想行識。其文皆傚之。蓋校者不領經意而妄衍之耳。何以知者。經下文曰。摩訶男。若色一向是樂非苦。非隨苦。非憂苦長養。離苦者。衆生不應因色而生厭離。摩訶男。以色非一向樂。是苦。隨苦。憂苦。長養。不離苦。是故衆生厭離於色。厭故不樂。不樂故解脫。此文無二非字。又有一證。婆沙六十卷引此經。而無二非字。可以見焉。其衍字不待辨論。凡觀論藏。須精經·律二藏。觀經·律二藏。須通論藏。不爾不得也。
說愛爲集。見中含分別聖諦經等經。
業愛及無至特伽羅。雜含十三偈曰。諸業愛無明因積他世陰。本事經六曰。無明未永斷故。愛未棄故。業未息故。由是因緣能感後有。所以者何。業爲良田。識爲種子。愛爲漑灌。無明無智無了無見之所覆蔽。識便安住欲有·色有·無色有處。可併證。
又契經說五種種子等。雜含二曰。有五種種子。何等爲五。謂根種子。莖種子。節種子。自落種子。實種子。此五種子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新熟堅實。有地界而無水界。彼種子不生長增廣。若彼種新熟堅實。不斷不壞不中風。有水界而無地界。彼種子亦不生長增廣。若彼種子新熟堅實。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有地水界。彼種子生長增廣。比丘。彼五種子者譬取陰俱識。地界者譬四識住。水界者譬貪喜四取攀緣識住。
普光不睹經文妄爲二解。前解無失。其後解臆說之甚也。法寶斷取後解。以爲經不言喩說。未嘗睹經而臆以斷之。可謂僣妄已。
業爲生因愛爲起因。見雜含十三有因有緣有縛法經。又緣生初勝分法本經曰。世尊會於共因共緣共由法門之中說。唐譯本曰有因有緣有由法門經。皆指雜含。
又彼經中至緣有緒。前經是也。又見中含大因經·長含大緣方便經按因緣緒言。雜含曰因緣縛。中含曰因習本緣。長含曰由緣。蓋諸支之爲累。牽連牢結而起。如環無端然。是藉彼。彼亦因此。故曰有因有緣有緒。以無孤起者也。普光曰並是無明等異名。意料之言耳。
諦有二種至勝義諦。見增一三阿須倫品。汝等若能至脫不久。見中含二十一說處經。
苾芻諦聽至如是說。見大集法門經。按增一二十一又說四起愛之法。所云衣食床藥。其醫藥。大集言諸受用是也。其所以非聖種者。正理論言之。而初說不協經意。後說爲正。有無有者。蓋是四種之物獲之也。愛惜或不獲乎則貪慕焉。大氐爲凡者之情爲然。其厚薄雖則異。聖者亦猶病諸。故曰有與無有各有愛生。經義如此。普光所云。止謂有愛無有愛耳。
阿那阿波那念。見雜含二十九·增一二廣演品。大安般守意經二卷。詳具焉。雖屬經藏。頗似論體。或瑜伽師纂集以爲一部者也。安般或曰安那般那。梵音賖切耳。譯異同不盡于此。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二。
於身住循至三亦然。見中含二十四念處經。
無滅作如至念得住。見雜含十九。答目連語。
世尊亦說至即不謬。見雜含十一。答縈髮目連語。循經作順。正法念處身念處品作循身觀。
此四念住至心法滅。見雜含二十四。
正性所謂涅槃。
諸聖弟子至惟於道。
佛告長者至漸現觀。雜含十六曰。佛告須達長者。此四聖諦漸次無間。非頓無間等。佛告長者。若有說言。於苦聖諦未無間等。
而於彼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此說不應。所以者何。若於苦聖諦未無間等。而欲於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無有此處。
如是等至經有別喩。雜含連有三經。須達經居首。次有異比丘問·阿難問二經。其須達經曰。猶如有人。兩細樹葉連合爲器。盛水持行。無有是處。如是於苦聖諦未無間等。而欲於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無有是處。異比丘經曰。如有四隥階道陞於殿堂。若有說言。不登初階而登第二·第三隥·第四階。陞於堂殿者。無有是處。阿難經曰。譬如四隥梯陞殿堂。若有說言。不由初隥而登第二·第三·第四隥。陞殿堂者。無有是處。按異比丘經二隥字剩矣。堂殿當作殿堂。普光出三經喩。未知何據。果臆說也。彼祇視婆沙一百三載經一喩。而妄敷衍耳。法寶而下皆傚尤。陋亦甚矣。設使其言無失。意料之說不足信。
但於苦諦至佛亦然。雜含十六曰。若於苦聖諦無疑者。則於佛無疑。於法僧無疑。於集·滅·道聖諦無疑者。則於佛無疑。於法僧無疑.說者或謂。論佛字餘字誤。據婆沙一百三所載正理論。皆言於苦無疑於集·滅道亦無疑。而爲是說耳。殊不如經有明文。其所執稍異。意義全無別。妄改竄者。誣亦甚矣。
契經說極七返生。見中含第一水喩經·三十六聞徳經等。
無處無容至八有義。見中含四十七多果經。
飮光部經至受七生。小本雜含曰。於人天中七生七死得盡苦際。餘斷以爲飮光部經者。豈不然乎。普光·法寶輩皆謂引二經證謬矣。以契經說天七及人二句。言有依據。而有宗所誦本不分明故。援飮光部經以爲確證。不爾分明字不安。舊論語勢又實一經也。忘文理巧造說者。烏足與言。
愚作罪小至亦能浮。舊論曰。此中說偈。
預流作苦邊際。見雜含六。普光界品記。以作苦邊際定爲無學果。纒繞爲說。於是亦不能不謂命之預流果。何其無特操也。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三。
先說無行後說有行。中含善人往來經·雜含三十一·長含十二清淨經·大集法門經等。有行無行爲次。如雜含二十七·長含衆集經。無行有行爲次。蓋無一定之說。對法師所執各殊。亦無害。淨影義章賢聖章。爲毘曇成實異是也。
七善士趣。如上引。又見世品。
天帝釋至當生於彼。見中含三十三釋問經。
經說不還有名身證。中含五十一阿濕具經曰云。何比丘有身證。若有比丘入解脫身觸成就遊。不以慧見證漏已盡已知。如是比丘而有身證。增一十九又曰。於是有人。身自作證。亦不信他人。亦不信如來語。諸尊所證言教亦復不信。但任己性而遊。是謂名爲身證人。是與中含說迥別。
成就遊所云具足住。遊如禮學記息焉遊焉之遊。註遊謂無事間暇總在于學也。
說有十八有學不說身證。按中含三十福田經。爲給孤獨長者說二福田。所云十八學人·九無學。而其中有身證者。有部尼陀那二載此經。乃不攝身證。全同正理所引。
佛告憺怕至有學者。雜含三十五曰。外道出家名曰尸婆。白佛言。瞿曇。云何爲學。所謂學者云何學。佛告尸婆。學其所學故名爲學。尸婆白佛。何所學。佛告尸婆。隨學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尸婆小本雜含曰尸蔔是也。普光釋經爲學所應學無漏正法義。殊不知所學乃所云三學。而正所學亦是物也。是亦坐不讀本經耳。
以能勤勞至名沙門。中含四十八馬邑經曰。云何沙門。謂息止諸惡不善之法諸漏穢汚。爲當來有本煩熱苦報生老病死因。是謂沙門。增一四十六曰。沙門名息心。諸惡永已盡。僧史稱。魏晋沙門依師命氏。如帛法祖竺道生之流也。晋道安受業佛圖澄。澄姓帛氏。安以ラク師莫過迦文乃以釋稱。人或リ議焉者。後增一阿含譯出。始服其懸解云。當時已有法海經。西晋法炬所譯。其經具言之不待增一矣。學者不知而以爲昉增一者。邪甚哉。古今鮮能讀三藏者矣。堪長大息焉。佛圖澄碑曰。澄本姓濕。碑石勒所立。在邢州內丘縣西。見封氏聞見。諸書止謂帛氏。故附言之。
契經說此差別有四。雜含二十九曰。何等爲沙門果。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中含二十六師子吼經曰。此中有第一沙門·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此外更無沙門梵志。異道一切空。無沙門梵志。
云何一來至五下結。雜含二十九曰。何等爲須陀洹果。謂三結斷。何等爲斯陀洹果。謂三結斷。貪瞋癡薄。何等爲阿那含果。謂五下分結盡。何等爲阿羅漢果。謂貪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
亦說名婆羅門性見中含馬邑經·增一四十六。
亦說名梵輪。
說佛亦名至名清涼。中含三十四世間經曰。如來是梵有。如來至冷有。無煩亦無熱有。諦不虛有。按四有字。考之餘經。者字誤。亦字又者草誤。
世尊有處說名法輪。見雜含十五等諸經。按世高譯轉法輪經。義淨譯三轉法輪經。諸錄皆云出雜含十五。今讀二經其世高本。大不類雜含。蓋別本爾。經首曰。於是有自然法輪。飛來當佛前轉。佛以手無輪曰。上往者。吾從無數劫來。爲名色轉セラレ更苦無量。今者癡愛之意已止。漏結之情已解。諸根已定。生死已斷。不復轉於五道也。輪即止。是一事最奇矣。無輪當作撫輪。上字止形誤。
有五補特至乃至上流。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四。
於契經中至不動法。中含三十福田經曰。云何九無學人。思法·昇進法·不動法·退法·不退法·護法。護則不退。不護則退。實住法·慧解脫·俱解脫。是謂九無學人。正理曰。然餘經說。無學有九。謂初退法·後俱解脫。彼不退法此不動攝。彼二解脫通此六攝。故阿毘達磨唯說有六種。蓋合經所說九種爲六者。實對法說耳。然經思法居首。考之有部尼陀那。又載福田經。其次第同正理所云。又按經護則不退不護則退二句。恐後人旁註。誤入正文。尼陀那所載無之。況二十七賢聖中。何但釋之一名哉。
苾芻聖慧至爲實斷。見中含二十三青白蓮華喩經·雜含十九。
我說有學至阿羅漢。見中含五十一阿濕具經·雜含八。蓋無學聖已行不放逸畢。是以不爲言。
佛告慶喜至阿羅漢。見中含四十九大空經。
但說退失現法樂住。前經曰。若彼得四增上心現法樂居。本爲精勤無放逸行故。此或可有去。以弟子多集會故。
不動心解至從此退。前經又曰。若彼不移動心解脫作證。我不說彼有障礙也。雜含八曰。但逮得第一三昧正受。終不退減。
由經說有時愛解脫。大空經曰。時愛樂心解脫。及不時不移動心解脫。
一法應起至心解脫。長含九ノ十上經曰。云何一生法。謂有漏解脫。云何一證法。謂無礙心解脫。十報經曰。一法可成令意止。一法當證令意莫疑。按世高譯十報經。長含十上經同本所云增十經是也。一一增至十。重疊十十增至十。都五百五十法。名曰十上。以十十相增。今論曰增十。舊論曰十增。其與增一殊。可以見焉。普光曰。從一法門增至十種。名增十經。是誤傚增一阿含名而言之。是則長含連有十上·增一二經。此二奚別。其說至於增一經而窮矣。徒以字解之。其說弗謬者。不概見耳。
喬底迦昔至般涅槃。見雜含三十九。又見出曜無放逸品。而爲退羅漢果。雜含曰。六退時受意解脫身作證。有宗所誦爲爾。又見增一十九。
多聞聖弟至不善覺。雜含四十三曰。或時多聞聖弟子。失於正念生惡不善覺。長養欲長養恚長養癡。是鈍根。多聞聖弟子。雖起集滅。以欲覆心。譬如鐵丸燒令極熱。以少水灑。尋即乾消。如是多聞聖弟子。鈍根生念尋滅云云。集字恐尋字誤。經五妙欲譬諸火坑。所言炭喩也。舊論曰火聚譬經。可以見已。
彼聖弟子至入涅槃。前經曰。彼多聞聖弟子。其心長夜臨趣流注浚輸。向於遠離向於離欲。而涅槃寂靜捨離樂。於涅槃於有漏處寂滅清涼。按臨趣當作順趣。 蓋草誤。稽之經二十一文極然。
餘契經中至應果力。雜含二十六曰。佛告舍利弗漏盡比丘有八力。何等爲八。謂漏盡比丘順趣於離。流注於離。浚輸於離。順趣於出。流注於出。浚輸於出。順趣涅槃。流注涅槃。浚輸涅槃。若見五欲。猶如火坑。如是見已。於欲欲念欲受欲著。心不永住。修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分。
又此經說至得清涼。前四十三文所云於有漏處寂滅清涼是也。普光解清涼字以爲清涼炭。妄哉。誤解經題。而遂至乃添一炭字爲說。附會之甚也。
我說所證至從此退。見中含四十九大空經。
苾芻當知至沒滅離。見雜含四十三。所云炭喩經。
五煩惱斷至名滿學。雜含二十九明三學中。有此意義。
經說通行至速通行。見中含五十九第一得經·長含十二自歡喜經·增一二十三本事經二法品。按是等諸經各有所爲而言之。其本事經特具焉。
經說學分至八聖道。三十七覺分。或名道品。或名覺支菩提分法。其說散在于諸經。今擧其一二。四念住。見中含二十四念處經·雜含十九等經。四正斷。見雜含三十一·增一十八四意斷品等。五根·五力·七覺支。並見雜含二十六八聖道支。見中含四十九聖道經·雜含二十八。
吾今爲汝至三摩地。
此四念住至嗜依念。中含五十二調御地經曰。此四念處。謂在賢聖弟子心中。繫縛其心。制樂家意。除家欲念。止家疲勞。令樂正法修習聖戒。
於八道支至修圓滿。雜含十三六分別六入處經曰。八聖道修習滿足已。四念處修習滿足。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修習滿足。
苾芻當知至聖道支。雜含四十三曰。譬如有邊國土。善治城壁。門下堅固。郊道平正。於四城門置四守護。悉皆聰慧。知其來去。當其城中有四郊道。安置床榻城主坐上。若東方使來。問守門者。城主何在。彼即答言。主在城中四郊道頭床上而坐。彼使問已往詣城主。受其教令復道而還。又曰。所謂城者。以譬人身麁色。如篋毒蛇譬經說。善治城壁者。謂之正見。郊道平王者。謂內六入處。四門者。謂四識住。四主門者。謂四念處。城主者。謂識受陰。使者。謂正觀。如實言者。謂四眞諦。復道還者。以八聖道。按邊國土ノ土字主誤。謂之正見ノ之字剩。平王當作平正。以八聖ノ以字當作謂。所言篋毒蛇譬經。又出此經。普光引羅刹國緣。原出中含三十四。商人求財經是也。又見增一四十一馬王品。而無所引文。其事緣亦殊矣。彼乍睹婆沙·西域記等所載。以妄意附會耳。法寶而下數十家。皆不知其臆說。遂沿襲而不還。陋哉。皆眼不經三藏。而乃任意說經義。多見其妄爾。
經說證淨至戒證淨。見雜含三十及三十三。
經言學位至成就十。見中含四十九聖道經·四十七五支物主經。
即餘言心慧解脫。見雜含八。
云何解脫至欲勤等。雜含二十一曰。云何爲解脫清淨斷。謂聖弟子貪心無欲解脫。恚癡心無欲解脫。如是解脫未滿者令滿。已滿者隨順攝受。欲精進乃至常攝受。是名解脫淨斷苦種。經具說戒心見解脫四清淨。是其解脫淨文也。
經說三界謂斷離滅。見雜含十七·長含衆集經。
經說三界無爲解脫。雜含十七曰。若斷界無欲界滅界。是名諸解脫界。
分別智品第七之一
如實了知至貪心等.中含十九迦絺那經曰。以他心智他心如眞。有欲心知有欲心如眞。知無欲心。知無欲心如眞。有恚無恚·有癡無癡·有穢無穢·合散·高下·小大·修不修·定不定·不解脫心。知不解脫心如眞。解脫心知解脫心如眞。又見念處經。總成十雙二十雙。今論加掉不掉·靜不靜之二雙。除穢無穢之一雙。增一二十九爲十二雙。如苦樂品。則減二雙而成十雙。蓋無一定已。是阿毘達磨之所以離合之者也。
此心云何至觀無止。見中含四十二分別觀法經。
離貪瞋癡至不墮有。雜含十八曰。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得無貪法·無恚法·無癡法。不轉還欲有·色有·無色有。
因集生緣至欲爲生。雜含二曰。此五受陰以何爲根。以何集。以何生。以何觸。佛告比丘。此五受陰欲爲根。欲集。欲生。欲觸。又見經十二。經三十二又曰。若衆生所有苦生一切。皆以欲爲本。欲生·欲集·欲起·欲因·欲緣而苦生。蓋詳略殊。而其次亦無一定爾。
有二五二至變異有。見雜含三十五。所謂十八愛行從內起者也。內外合成三十六愛行。乘之三世。總成百八愛行。
苾芻諸行至爲寂靜。見雜含十七。
此道能至至清淨理。出曜九道品曰。是道無有餘。見諦之所淨。又曰。唯是更無過。一趣如淵流。舊論曰。如經偈言。惟此道無餘能清淨見。明出曜所載乃是也。
云何修根至防善護。見雜含十一。
云何修身至毛爪齒。見中含二十念身經。
分別智品第七之二。
如舍利子至多少等。捨求度人緣。見賢愚因緣經四出家功徳尸利苾提緣品。其鴿事緣。不經ニ見。蓋殘缺矣。鴿驚怖舍利子影事緣。見薩婆多論·毘婆沙等論。而無觀前後際文。獨見智度論十一。諸註引以爲證。而不知小乘所誦本有乎否也。雖無害於義乎。其寡陋亦甚矣。
佛四無畏如經廣說。見增一十九。
佛三念住如經廣說。見中含四十二分別六處經。所言三意止是也。
若於佛福田至得涅槃。
死生智知至惡行等。見雜含二十六·中含十九迦絺那經等。
如契經說無學三明。見雜含三十一。世尊嘗獲之覺樹下。載在本行集成無上道品。修行本起經名三術闍。註此言三神滿具足是也。
契經說有三種示導。中含三十五傷歌羅經曰。有三示現。如意足示現·占念示現·教訓示現。雜含八·增一十五。曰三事教化。長含十六堅固經曰三神足是也。按瑞應經以記心示導爲說經。未審。是則說經教誡奚別。前文已言智慧知人本意。則其言說經者寫誤耳。長含曰。有瞿羅呪。能現如是無量神變。有乾陀羅呪。能觀察他心。婆沙所載同此。今論反之。未審。是終西方所習妖術。不可得而考矣。西域之俗最好幻。亡論於梵志。雖女流亦慴焉。如摩登女之流也。其吞刀吐火則未也。捫日月驅風雨。出沒變幻實出意表矣。神變何足爲奇哉。神變而盡迦文。則何貴於覺哉。其或以抗外家者。因人之所信而導之。是又所以般若之使也。古人已具言之如仲尼識廟火辨萍實。豈足輕重之乎。史遷稱仲尼。猶或議焉。事佛者何見之淺且小也。
諸佛境界不可思議。重出。
一化主語至化亦然。見長含五闍尼沙經。其爲長行爲異。又見義足經。義足經又曰。佛語化人默然。化人語佛默然。何以故。正覺直度正所意故。可併證。按婆沙百三十五論化語中。引施設足論。其文見施設論第五。是論嘗譯出于趙宋。至今數百年。而竟無一人講及者無他。以後於玄奘而出。後之學者遂乃沿襲以爲缺典。殊不知法護齎來其本。已載在于大藏。豈不悲乎。古者求遺文於葱嶺之外。而弗獲則弗已。何彼此相去之甚也。
如尊者大至慈尊世。按大迦葉入鶏足。或曰取涅槃。或曰待慈尊而取滅。如增一三十五莫畏品·四十四不善品。曰彌勒佛出世。然後取滅度。如本行集四十五大迦葉因緣品·阿育王經·付法藏傳·雜事五百結集中。則曰入無餘依涅界。而定力持身乃至龍華之會。婆沙·今論亦同此。有部所傳蓋如此。如增一所云。大衆部所傳爾。大乘所傳亦有此兩說。或概而謂小乘家爲取滅。大乘以爲入滅定者。大謬矣。智度論三曰入無餘滅。可以見已。
分別定品第八之一。
契經說此至上心學。見雜含二十九。
世尊亦說有惡靜慮。見中含四十二分別觀法經。
經說壽煗合故。見中含五十八法樂尼經。又說名色至相依住。雜含十二曰。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而得生長。
又說名色識爲緣。雜含二曰。名·色因。名·色緣。是故名爲識陰。所以者何。若所有識。彼一切名·色緣故。
又遮離色至來有去。雜含二曰。比丘。若離色·受·想·行·識。有若來·若去·若住·若坐者。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益生癡。以非境界故。經明四識住文也。問字聞誤。第三卷作聞爲正。
又說四食如四識住。雜含十五曰。若比丘。於此四食有喜有貪。則識住增長。識住增長故入於名·色。乃至純大苦聚集。若於四食無貪無欲。無貪無欲故識不住不增長。乃至純大苦聚集滅。按雜含連有四食四識住經。其語意全同。故曰說四食如四識住。諸註不知而爲穿鑿之說耳。
有一類天超段食。見中含五成就戒經。
又說彼天喜爲食。見長含二十忉利天品。
契經說彼出離色。見雜含十七。
無色解脫至諸色故。中含二十三周那聞見經曰。有四息解脫。離色得無色。又雜含十四曰。寂靜解脫起色·無色。按起乃超誤。
無色有情至超越故。中含二十四大因經曰。有無色衆生。度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念若于想。無量空處。是無量空處成就遊。謂無量空處天。
契經中說有不出有。雜含十七曰。若色界衆生。及住無色界不識滅界者。還復受諸有。本事經三法品曰。應以正慧如實隨觀。出離色有及無色有。
於靜慮中至至識類。見本事經三法品。
按經文於色界。言其中所有色·受·想·行·識。如是法性皆是無常。於無色界。但言諸有受·想·行·識是也。
心定等定名正等持。雜含二十八曰。若心住不亂不動。攝受寂止。三昧一心。是名正定。
云何樂根至心樂受。
自說爲身所受樂。四阿含中皆曰。離喜欲。無求遊。正念正智。而身覺樂。又曰身體樂。
若爾時諸至三摩地。雜含十七曰。世尊。若使聖弟子學遠離喜樂具足身作證。得遠離五法修滿五法。云何遠離五法。謂斷欲所長養喜。斷欲所長養憂斷欲所長養捨。斷不善所長養喜斷不善所長養憂是。是名五法遠離。云何修滿五法。謂隨喜歡喜猗息樂一心。普光解斷五法以爲五順下分結。或爲五蓋法。均是摸索之說。不待辨論。學者不知其非也。遂受而傳之。以爲經意如是。乃棄三藏而任意造說者。諸註皆是。凡不讀三藏而講對法者。是庸何殊夫瞽者之辨五彩乎。其言非妄則迂矣。
諸所有眼乃至廣說。見雜含八。已具業品辨顛倒契至餘滅樂。
又餘經說至喜憂沒。見中含第一城喩經·長含十七布咤婆樓經等。
三定有動第四不動。見中含烏陀夷經。已具業品。
第四靜慮至樂所動。見前經。
經說等持至尋無伺。見長含九十上經·中含十七長壽王本起經。
契經復說至三無相。見雜含二十一·長含衆集經·增一十六。
契經復說至相無相。
契經復說至三摩提。見大集法門經。
有修等持至法樂住。
分別定品第八之二。
修習慈等至切世界。中含二十一說處經曰。比丘者心與慈俱。遍滿一方成就遊。如是二·三·四方四維上下。普周一切心與慈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極廣甚大。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餘三同此。又見雜含二十一等諸經。
八解脫經中說想觀。見中含五十九第一得經·長含八衆集經。
聖教總言唯住千載。雜含二十五曰。我之教法則千載不動。又曰。過千歲後我教法滅。婆沙百八十三所載。全據雜含說。他諸經中大聖懸記而盡矣。蓋正法住世之量。其言千載者。三藏定說耳。如大乘師所誦經。又有異說。度女人而減五百年。見中含二十八瞿曇彌經。善見毘婆沙詳言之。聖教總言唯住千載二句出經說。有釋下擧一師之說。以聖教之說總言正法住時。釋家別證教之二以釋經意爾。諸註曰有兩說者。大謬矣。是則總字不安。聖教字又不相蒙。法寶引大乘經論而辨異同胡遺小乘三藏而言他。又文陋之具已。
破執我品第九之一。
以契經中至由二緣。見雜含八。已具隨眠品。
苾芻當知至眼識故。雜含九曰。佛告比丘。眼因緣色眼識生。所以者何。若眼識生。一切眼色因緣故。按眼因緣色ノ色字。當在眼字下。文例爲然。
諸因諸緣至無常性。已見根品。
梵志當知至依意故。中含五十八大拘絺羅經曰。五根異行異境界。各各受自境界。眼根·耳·鼻·舌·身根。此五根異行異境界。各各受自境界。意爲盡受境界。意爲彼依。大拘絺羅對舍利子之語。梵志乃爲沙門別號。
如六生喩至自境界。雜含四十三曰。如是六根種種境界。各各自求所樂境界。不樂餘境界。又曰。此六種根種種行處種種境界。各各不求異根境界。六種衆生之喩。又見增一三十二。六生所謂狗·鳥·毒蛇·野干·失收摩羅·獼猴。譬之六根。繫之者。乃身念處以喩繩索。失收摩羅。增一作鱣魚善見論十七曰鱣魚也。普光解經喩云云。不知何據。臆度耳。
苾芻當知至達所知。雜含八曰。世尊告諸比丘。云何一切知法一切識法。比丘。眼是知法識法。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一切是知法識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如人契經至思所造。雜含十三曰。當爲汝說。有二法。何等爲二。眼·色爲二。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此等法名爲人。於斯等法。作人想衆生那羅摩㝹闍摩那婆士其福伽羅耆婆禪頭。又如是說。我眼見色。我耳聞聲。我鼻嗅香。我舌嘗味。我身覺觸。我意識法。彼施設又如是言說。是尊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受苦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分齊。比丘。是則爲想。是則爲誌。是則言說。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爲。思願緣生。按士其士夫誤。施設下又字。當在彼字上。思願疑思想草誤。論所載八行餘文。都經文也。光·寶輩不知而妄爲科判。其言曰。論主以經部義破故。攬三成曰三和合觸。妄矣哉。鹵莽滅裂亦甚矣。世尊安預爲其有宗經量有諍。而當其鹿園說經時。已有斯立破者乎。要之諸註家皆坐不稽本經故耳。今詳表出經全文。學者讀本經。而始知註家之妄耳。
世尊恒勅依了義經。
又薄伽梵至十二處。重出。
彼部所誦至自體法。有宗所誦。見雜含十三。連有多經。皆言一切有。而不言自體法。餘全同。蓋具略殊。而其義一也。
頻毘娑羅乃至廣說。中含十一頻鞞娑羅王迎佛經曰。愚癡凡夫不有所聞。見我是我而著於我。但無我無我所。空我空我所。法生則生。法滅則滅。皆由因緣合會生苦。若無因緣諸苦便滅。衆生因緣會相連續則生諸法。法賢譯頻婆沙羅王經。此經同本。佛阿毘曇經又有此經。頻毘婆羅舊曰頻婆娑羅。或曰民彌娑羅。或萍比沙瓶砂。蓋梵音賒促。而對譯字。譯者所執音各殊。而終歸一律。修悉曇者。一唯傳習吳漢音以視之。所以不通也。凡觀一代譯經。須曉一代之音韻。不爾不得通也。
有阿羅漢至攬諸蘊。見雜含四十五。都有四頌半。今所引初二頌。增一比丘尼品曰。觀惡露不淨分別緣起。所謂遮婆羅比丘尼是。世羅雜含曰尸羅。小本雜含曰石室。普光曰。此言小山。非也。勢羅·世羅並譯曰山。世品記曰。世羅此言山。鄔波世羅此言小山。是自矛楯耳。
世尊於雜至不可得。見小本雜含十六。其爲長行爲異。按今論所載經文。多出雜含。而特標曰雜阿笈摩說者。蓋雜含有大小二本。而此文沒於大本。僅見於小本。故標經名以別。舊論曰少分阿含。最爲審。是又予之所以稱所謂別譯雜阿含而爲小本者也。婆柁梨經曰薄伽梨。他經曰跋迦利是也。按是必梵志姓人。或同名者故。以姓稱之。經曰尊者。其苾芻者明矣。結法所謂五蓋法。經具焉。普光解結字以爲蟠結難。按古本作盤詰。盤詰字出韓愈記夢詩。蔣註反復也。明律有盤詰姦細條。又反復之義也。普光不知經所云結法爲何物。而附字乃以爲反復議論之義。其說雖巧乎。大失經意。臆度之言不可從矣。下文所云結自殊。
經說執我至能清淨。
說一切法皆非我性。見雜含三十四。
非我計我至心見倒。見大集法門等諸經。已具上。
苾芻當知至取蘊起。重出。
諸有已憶至取蘊起。雜含二曰。若沙門婆羅門。以宿命自識種種宿命。已識當識今識。皆於此五受陰。已識當識今識。我過去所經。如是色。如是受。如是想。如是行。如是識此經復說至是色等。前經是也。
若過去諸至衆生憂。見雜含四十四·出曜十四如來品。
破執我品第九之二。
吾今爲汝至重擔者。雜含三曰。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重擔·取擔·捨擔·擔者諦聽善思。當爲汝說。云何重擔。謂五受陰。何等爲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云何取擔。當來有愛貪喜俱ナル彼彼樂著。云何捨擔。若當來有愛貪喜俱ナル彼彼樂著。永斷無餘。已滅已吐。盡離欲滅沒。云何擔者。謂士夫。是士夫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族。如是食。如是受苦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命齊限。是名爲重擔·取擔·捨擔·擔者。又見增一十七。
然經說愛名取擔者。前經是也。
但隨世俗乃至廣說。同上。
諸有撥無至邪見攝。見本事經。
有一補特至在世間。增一三阿須倫品曰。若有一人。出現於世。多饒益人。安穩衆生。愍世群萠。欲使天人獲其福祐。云何爲一人。所謂多薩阿竭阿羅訶三佛是。又見本事經一法品。
按三彌底部論曰。何故說有我。答。一人出世。多人得安樂生故。佛語諸比丘。一切功徳人生在世間。多人得安樂故。若無人誰生功徳。由是知所云一補特伽羅。乃指世尊。而增一文是也。舊論可併證已。諸註茫乎不知指何。故詳言之。智度論第一又引此經曰。一人者。佛世尊也。
如勝義空至除法假。重出。
頗勒具那至能取者。雜含十五曰。世尊爲誰取。佛告頗求那。我不說言有取者。我若說言有取者。汝應問言爲誰取。汝應問言。何緣故有取。我應答言。愛緣故有取。
世尊何不至者即身。見雜含三十四。答婆蹉種出外道經是也。
昔有大徳至身一異。見雜寶藏經八。那伽斯那對難陀王緣是也。那先比丘經三卷。蓋失譯人名。考其始末。與雜寶藏所載同。而逸是問答。王名彌蘭。舊論曰旻隣陀。按那伽斯那。譯曰龍軍。其言那先。那伽羡那略耳。那伽譯曰龍或象。那先經曰。天竺名象爲那。賢愚因緣經有羡那者。慧覺曰。此言軍。其父名曇摩羡。譯曰法軍。故知斯那羡那或單言美。並譯曰軍。據那先經則譯言象軍亦可。
佛何不說命者都無。見雜含三十四。
如世尊告至墮斷邊。見雜含三十四。
此二輕重如經廣說。雜含三十四詳出斷·常二見之過失。而示處中道說法所謂十二支緣起。輕重言。意取重。普光曰。執有過輕。執無過重。此二經廣說之。亦唯臆度耳。蓋小乘所誦經。說二見之失最詳。而未嘗暏有輕重之別也。無他誤解輕重字而爲此說。果乎臆說。不可從矣。
觀爲見所至善業子。舊論曰。此中說偈。普光曰鳩摩邏多頌也。是或三藏相傳之說。而考之舊論。併據此論次頌言復說頌。則其言鳩摩邏多頌。恐非也。此品所載九頌。舊論皆曰此中說偈。
何緣不記世間常等。見雜含三十四。
如離繫子至爲定記。
以有外道至名重問。見雜含三十四欝低迦經。
佛記慈氏至得作佛。見中含十三說本經。智度論第一又引此經。曰中阿含本末經是也。
及記弟子至生某處。見雜含三十。他不遑擧。世尊所以記其生處。見中含娑鶏帝三族姓子經。
諦故住故至惡見處。彼經亦說至惡見處。
諸有情無至流生死。見雜含六本事經一法品。
今我於昔至爲妙眼。見中含三七日經。
經三十教曇彌經。又說善眼大師緣是也。
梵蘇泥怛羅。譯曰妙目或妙眼。舊修涅多羅。譯曰善眼。舊論曰善自。自字目誤。按三彌底部論曰。佛說。我前世時。作轉輪聖王。名曰善見。亦名大天。乃證今蘊即前蘊。而我不無焉。並見中含十四。大天㮈林經·大善見王經是也。
若執有我至解脫遠。
經說諸識能了所緣。見中含五十八大拘絺羅經。附記。世尊嘗所師事二仙者。蓋雨衆之徒也。宋求那跋陀羅譯過去現在因果經曰。阿羅邏·伽蘭告太子曰。衆生之始始於冥初。從於冥初起於我慢。從於我慢生於癡心。從於癡心生於染愛。從於染愛。生於五微塵氣。從於五微塵氣生於五大。從於五大生於貪瞋等諸煩惱。其所言如此。則知雨衆之徒者無疑。學者鮮能識之矣。故聊表出之。
經說六實物名沙門果。物字論本作句誤。高麗藏并舊論作物是。
阿毘達磨俱舍論稽古卷下終。
皇和寶暦癸未秋九月。美濃法幢世壽二十又四。書於高野山金剛峯寺金剛三昧遍照密院學舍。
明和六己丑年十一月吉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