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大小乘釋經部十三 方等部疏(0299-0306)
第0301部卍續藏第15册P0218 楞嚴經精解評林(三卷) 〖明.焦竑纂〗.txt
卍續藏第 15 冊 No. 0301 楞嚴經精解評林
No. 301-A 釋教總論
人之恒性。廼上帝降衷。人所同具者。以其無思無為故。謂之寂。以其不可覩聞故。謂之微。以其無物故。謂之虗。以其無欲故。謂之靜。以其智周萬物故。謂之覺。而其歸不出於無之一。言無者有之基也。故寂以通天下之感。靜以貞天下之動。微以效天下之顯。虗以御天下之實。覺以神天下之應。是謂千聖相傳無所倚之學。漢儒徒以訓詁為學。補綴張皇攷訂於形名器數之末。取古聖賢已行之跡。著為典要。相守以為世法。不知以無為用。彼佛氏者。見吾儒學術之弊。奮然攘臂其間。取吾學之精義。據而有之於己。凡古聖賢已行之跡。一切掃歸於無。而吾儒廼競競自守。拘滯於形器之中。終身煩惱而不自覺。語及虗寂則曰。此異端之教也。避之惟恐不及。不知佛氏所謂虗寂本吾儒之故物。彼直竊而據焉。韓歐原道本論。欲以虗聲嚇之。直指其粗迹耳。請言其精。有謂吾儒之學主於經世。佛氏之學主於出世。以為公私之辨者矣。有謂躭悅禪味。偏於靜虗者矣。有謂絕情去念。流於斷滅者矣。有謂經是言詮。直指單傳不立文字者矣。夫佛氏慈悲喜捨普度眾生。雖身命。有所不惜。未嘗自私也。偏於靜虗乃二乘見解。若上乘之禪。從塵勞煩惱中作佛事。於眾生心行中覓佛法。未嘗厭動而有所偏也。最上乘之禪亦以斷滅為外道。於念離念。即情忘情。不即不離。是究竟法。未嘗絕情去念也。經何有過。何妨於誦。此不立文字。便是文字之相。出息不涉於眾緣。入息不居於陰界。是謂轉經要法。不能心悟。反為法華所轉。始落言詮爾。此其大凡也。善乎文中子之言曰。佛為西方之聖人。中圀則泥。盖吾儒之學。以萬物各得其所為盡性。佛氏之教。欲使萬物同歸寂滅。不可以治天下圀。家是則所謂泥也。此又為儒者所當知。
龍溪王 畿 譔
No. 301-B 譯經便覽
王鳳洲曰。王荊公以誤解三昧字。為釋門所譏。余久不得頻婆末利花果二字義。近於宋版翻譯名義集攷出。怳若獲真珠舡者。因修佛書中有常用而不能解。或此解而不知彼音者。悉錄之。
多陀阿伽陀
如來也。
阿羅訶
應供也。又殺賊也。又生觀也。
三藐三佛陀
正徧知也。亦云正徧覺也。
鞞侈遮羅那三般那
明行足也。
阿耨多羅
無上也。
脩伽陀
去也。
路迦憊
世間解也。
富樓沙曇藐婆羅提
可化丈夫。調御師也。
舍多提婆魔㝹舍陀
大人教師也。
路迦那他
世尊也。
佛陀
知者也。佛覺也。
罽那尸棄
寶髻也。
提洹竭
然燈也。
毗婆尸
一曰維衛也。勝觀也。
毗舍浮
一切自在也。
俱留孫
所應斷也。
拘那含牟尼
金寂也。
迦葉波
飯光也。
袍休蘭羅
大寶也。即多寶佛。
阿彌陀
無量壽也。又為無量清淨。
阿閃
無動也。
剌那伽羅
寶積也。
提和羅耶
天人王也。
盧舍那
光明徧照也。
釋迦
能仁也。
牟尼
寂默也。
瞿曇
純熟也。姓也。
剎帝利
王種也。秦言田主。
須陀洹
入流也。
斯陀含
一往來也。
阿那含
不來也。
菩薩菩提薩埵
自覺覺眾生也。
文殊師利
妙德也。
邲輪䟦陀
普賢也。
阿那婆羅吉低輸
觀世音也。
摩訶那鉢
大勢至也。
迦陀
妙義也。
阿迦雲
藥王也。
達磨
法也。
乾陀訶提
不休息也。
維摩羅詰
淨名也。
彌勒
燕氏也。
提婆達多
天授也。
阿差末
無盡意也。
般若拘羅
智積也。
那羅延
金剛也。
阿羅漢
總名殺煩惱。遠離諸惡。堪總供養。不受三界生也。
舍利弗
身子也。又曰鶖子。
摩訶迦葉波
大龜氏也。
阿那律
無滅也。
須菩提
善吉也。又無染。
賓頭盧
不動也。
難陀
善歡喜也。
離婆多
星宿也。
拘絺羅
大膝也。
提婆犀那
天軍也。
嗢呾羅
上也。
迦留陀夷
無光也。
優陀夷
出現也。
須䟦陀羅
好賢也。
耶輸陀羅
華色也。
阿濕縛窶生
馬鳴也。
那伽曷樹那
龍猛也(言龍樹誤)。
訶梨䟦摩
師子鎧也。
求那䟦摩
功德鎧也。
阿僧伽
無着也。
婆藪盤
世親也(言天親誤)。
賓伽羅
青目也。
及毗吠伽
清辨也。
達磨波羅
護法也。達磨法也。
尹濕伐邏
自在也。
那剌拏
圓滿也。
尸羅跋陀羅
戒賢也。
曷利他
如意也。
鳩摩羅什婆
童壽也。
佛陀耶舍
覺明也。
曇摩耶舍
法稱也。
曇摩讖
法豐也。
曇無竭
法勇也。
菩提流支
覺孝也。
波羅末陀
真諦也。
波頗
智光也。
地婆訶羅
日照也。
多羅
救也。
波利
護也。
宣灑
弟子也。
比丘
乞士也。上乞法。下乞食也。
芘蒭
香草。以喻僧也。
沙彌
息慈也。
優婆塞優婆夷
清淨士女也。
僧伽
眾多也。又和合也。沙門本名。
宣摩那拏
功勞也。
和尚本名即波遮迦
于闐翻為和尚。此去生。又近誦也。闍梨本名。
阿遮梨邪
軌範也。
頭陀
抖數也。又修治也。
羯磨
事也。
鐸曷攞
小師也。
阿夷怡
新學也。
提多羅咤
治國主也。忉利本名。
多羅夜
大梵西音。此名離欲。又淨行也。
尸棄
火也。
首陀羅
淨居也。
摩利支
陽炎也。
耆婆
命也。
蘇利耶
日神也。
蘇摩
月神也。
印度
日月也。
盎我羅迦
火星也。
部陀
水星也。
勿哩訶婆䟦底
木星也。
沙乃以宣折囉
土星也。
戌羯羅
金星也。
阿那婆達多
無熱也。
夜叉
勇健也。
伊羅
息氣也。
羅剎
連疫鬼也。
乾闥婆
香陰也。天樂神。
阿脩羅
無端正也。又非天。
迦樓羅
金翅也。
緊那羅
疑神也。
波旬本名波卑夜
惡也。
魔登伽
本性也。
阿斯陀
無比也。又端正。
羼提
忍辱也。
婆藪天
慧也。
魔㝹舍喃
人也。
摩菟賖
意也。僕呼繕那。眾生也。
逋沙
丈夫也。
迦羅越
居士也。
婆羅
毛道也。
鄔婆弟鑠
父母也。
波帝
夫也。
婆棃耶
婦也。
鳩那羅
惡人也。
拘摩羅
童子也。
般咤
黃門也。
扇提羅
石女也。
䭾索迦
奴也旃陀羅。嚴熾也。即屠者。
羯恥那
煑拘人也。
須達多
善施也。
耆婆
能活也。
婆羅門
淨行也。
梵志
淨裔也。
娑毗迦羅
金頭也。又黃髮。
蘇氣怛羅
善星也。
彌戾車
惡見也。
薩遮尼乾
離繫也。
琰魔
亦曰閻羅。靜息也。又雙生。
闍黎哆
祖父也。
鳩槃茶
甕形也。是魘鬼。
毗舍闍
顛鬼也。
烏芻瑟摩
火頭也。
惡祖尼
火神也。
婆庾
風神也。
鉢健提
堅固也。
婆里旱
力士也。
地㗚伽
長大也。
兮那柯
滿也。
底栗車
畜也。
那伽
龍也。
宮毗羅
蛟也。
叔叔邏
虬也。
僧伽彼
獅子也。
迦耶
象也。
瞿摩帝
牛也。
婆蹉富羅
犢子也。
朅伽
犀也。
阿濕婆
馬也。
蜜利迦羅
鹿也。
悉伽羅
野干也。
摩斯咤
稱猴也。
舍舍迦
兔也。
迦陵頻伽
妙聲鳥也。
嘶那夜
鷹也。
臊陀
鸚鵡也。
僧娑
鴈也。
迦頻闍羅
雉也。
鳩鳩咤
鷄也。
所迦羅婆
鴛鴦也。
舍羅
百舌也。
迦布德迦
鴿也。
摩由邏
孔雀也。
阿棃耶
鴟也。
姑栗陀
鷲也。
揭羅闍
雕也。
毗囉拏羯車婆
龜也。
摩竭
鯨也。
失収摩羅
鰐也。
泥犁耶
無有也(地獄名)。
阿鼻
無間也。
三摩耶
假時也。
因陀羅
天主也。帝也。
遮閱那
王也。
摩訶三摩阿羅遮
太平寺王也。
薩縛達
一切施也。
尼毗也
與也。
䯉剎
惡也。
波斯匿
和悅也。
阿闍世
未生也。
阿育
無憂也。
尸羅阿迭多
戒日也。
祇陀
戰勝也。
摩訶摩耶
大術也。
末提希
思惟也。
索訶
一曰娑婆。能忍也。
閻浮提
勝金也。
鬱單越
勝處也。
羅閱祇伽羅
王舍城也。
拘尸那
角城也。
伽耶
山城也。
?賓
賤種也。
烏仗那
苑也。
赭時
石國也。
颯秼
建康國也。
屈霜你迦
何國也(史有何國人)。
弭秼賀
米國也。
屈支
龜茲也。
脂那
一云支那。文物國也。
蔑戾車
邊地也。
蘇迷慮
即須彌。妙高也。
耆闍崛
鷲頭也。
屈屈咤播陀
鷄足也。
補陀落迦
海島也(今定海中山有此名)。
優留曼陀
大醍醐也。
蘇達梨舍那
善見也。
額溫縛拏篤
耳也。
阿濕麼
石也。
阿迦
水也。
阿耨達
無熱惱也。
殑伽
天堂也。
婆竭羅
城海也。
賀邏駄
池也。
提
洲也。
婆那
林也。
畢利叉
高顯也。
阿輸迦
無憂花樹也。
娑力叉
樹也。
軻梨羅
苦梗木也。
多羅
舊名息多。岸也。
尸多婆那
一名尸陀。寒林也。
鞞鐸佉嚼
楊枝也。
頗羅
果也。
菴羅
柰也。
頻婆
相思也。
訶梨勒
天主持來也。
播囉師
胡祧也。
鎮頭迦
柿也。
篤迦
栗也。
居陵迦
李也。
布瑟波
花也。
弗把提
天花也。
末利花
柰花也。
曼陀羅
雜色也。
優鉢羅
黃白色花也。
婆羅羅
重生也。
分陀利
白蓮也。
漚鉢羅
青蓮也。
鉢特摩
赤蓮也。
拘某陀
黃蓮也。
乾陀羅耶
香也。
栴檀
離垢也。
瞻博
一曰瞻蔔。黃色香花也。
迦箄
藿□也。
咄嚕瑟劍
蘇合也。
杜嚕
薰陸也。
突婆
茅香也。
羯布羅
龍腦也。
薩闍羅婆
白膠也。
莫莫訶婆伽
麝香也。
多揭羅
芸香也。
阿伽嚧
沉香也。
拙具羅
安息也。
茶矩磨
鬱金也。
蘇伐羅
金也。
䟦折羅
金剛也。
阿路巴
銀也。
鉢擺娑福羅
珊瑚也。
阿濕摩揭婆
琥珀也。
牟婆洛揭拉婆
車渠也。
摩羅伽隷
瑪瑙也。
牟尼
珠名。離垢也。
鉢摩羅伽
赤色珠也。
甄叔迦
赤寶也。
吉由羅
瓔珞也。
彌訶
金帶也。
曷剌怛那揭婆
寶臺也。
洛叉
十萬也。
俱胝
百億也。
那由它
萬億也。
阿僧祇
無央數也。
佉梨
斛也。
婆訶
篅也。受二十斛。
摩偷
又宰唎。翻酒也。
毗嵐迅
猛風也。
差羅波尼
灰水也。
朱利
草賊也。
薩裒煞地
蛇藥也。
優檀那
印也。
婆利
曲鈎也。
亟縛
屣?也。
舍樓伽
藕根也。
俱蘭吒
色也。
伊尼延
金色也。
蘇樓波
妙色也。
尼羅
青也。
阿羅那
赤也。
盧醯坦迦
又迦沙野同叔離。白也。
訖里瑟拏
黑。又迦茶里也。
健陀羅
黃也。
羅差
紫也。
氷伽羅
蒼也。
修多羅
又素怛纜。經也。
毗柰耶
善治也。又為毗尼。減也。律也。
阿毗曇
無比法也。又奢薩怛羅。論也。
俱舍
藏也。
祇夜
重頌也。
和伽那
授記也。
尼陀那
因緣也。
阿波陀那
譬喻也。
伊帝目多伽
本事也。
闍陀伽
本生也。
毗佛略
方廣也。
阿浮達摩
未曾有也。
阿含
本阿笈多。教也。又法歸也。
首楞嚴
健樹也。
楞伽
本?沙。不可往也。
薩達磨芬陀利
妙法蓮花也。
般舟
佛立也。
摩訶袒持
大秘要也。
盂蘭
倒懸也。本名烏藍婆拏。救倒懸也。
脩䟦拏婆頗婆鬱多摩
金光明也。
曇無德
本曇摩毱多。法密隱覆。又法藏也。
薩婆多
一切有也。
摩訶僧祇
大眾也。
犍度
本婆犍圖。法聚也。
瑜伽師地
相應也。
毗婆沙
廣解也。
鼻婆沙
種種說也。
毗勒
篋藏也。
毗婆闍婆提
分別論也。
波羅密木叉
解脫也。
三昧
調直定也。又正定也。正受也。
末底
慧也。
檀那
布施也。
尸羅
清涼也。
羼提
安忍也。又忍辱也。
毗梨耶
精進也。
禪那
精進也。
般若
智慧也。
阿羅密
遠離也。
波羅密
度彼岸也。
波羅伽
同豆佉。苦也。
三牟提耶
集也。
尼樓陀
滅也。
末伽
道也。
奢摩它
止也。
毗婆舍那
觀也。
憂畢叉
平等也。
毗䟦耶斯
四念處也。
摩奴是若
如意也。
娑羅
力也。
尼坻
願也。
薩婆迦摩
樂欲也。
浮曇
未至誠也。
懺摩
本叉摩。忍也。
地底迦
有媿也。
波娑提伽
即梵摩。清淨也。
羯摩
業也。又事也。
布薩
淨住也。
鉢剌婆剌拏
隨意也。
唄匿
止也。又梵唄梵音。(音敗)讚嘆也。
婆闍尼娑婆啉
聲音也。
鉢底婆
辨才也。
槃那?
訛曰和南。我禮也。
那謨悉羯羅
禮拜也。
南無
或那謨。或南摩。歸命也。又恭敬也。
歸命
覺也。信從也。
彌羅
慈也。
迦樓那
悲也。
阿檀或阿捺摩
無我也。
阿蘭那
無諍也。又寂淨也。
䭾那演那
靜慮也。
毗怛迦
尋也。
毗遮羅
伺也。
三跋羅
護也。
三跋致
發趣也。
達嚫
財施也。
摩訶般涅槃那
大滅度也。又圖寂也。涅言不生。槃言不滅。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阿無也。耨多羅上也。三藐正徧也。等也。菩提覺也。又道也。
阿婆磨
無等等也。
目帝羅
解脫也。
阿鞞䟦致
不退轉也。
膩地
依也。
陀羅尼
能持也。又遮持也。
薩怛多般怛羅
白傘盖也。
蘇盧都訶
決定也。
胡蘇多
除一切鬱蒸熱惱也。
密奢兜
金鼓也。
呾你也他
所謂也。
娑婆訶
善說也。又解去也。
爾焰
所知也。
多伽稍
根智也。
漚和俱舍羅
方便也。
阿提
初也。
阿耨波陀
不生也。
羅闍
垢也。
波羅末陀
第一義也。
遮梨
夜行也。
那
不也。
邏求
輕也。
陀摩
善也。
婆陀
縛也。
茶闍它
不熱也。
沙
六也。
和波陀
語言也。
多它
如也。
夜他跋
實也。
吒婆
障碍也。
迦邏
作者也。
娑娑
一切也。
磨磨迦羅
我所也。
迦陀
底也。
闍提闍羅
生也。
䭾摩
法性也。
賒多
寂滅也。
叉耶
盡也。
若那
智也。
阿施
義也。
婆伽
破也。
伽車提
去也。
火夜喚
來也。
未嗟羅
慳也。
伽那
厚也。
歌大
眾也。
遮羅
地動也。
彼茶
必也。
便善那
文身也。
那摩
名也。
波陀
句也。
跋渠
品也。
都羅
喜也。
摩訶羅
無知也。
喝薩
訛也。
娑度
善哉也。
阿呼
奇哉也。
闍維
本茶毗。焚燒也。
陀阿
燒也。
僧柯慄多弭
有為也。
般遮于瑟
五年一大會也(似以三字釋五。而以一字貫三四義)。
四毗舍羅
無慳義也。
麗[怡-台+制]毗
細滑也。
烏瑟膩沙
佛頂也。
母陀羅結
印手也。
迦私
光也。
舍利
骨身也。
頻娑帳者
身影也。
離佉
書也。
毗伽
羅也。
攝拖苾䭾
聲明也。
韋陀
智論也。
僧佉論
本僧企耶。數術也。
鞞崽
無勝也。
勒沙婆
苦行也。
路伽耶
順世也。又善論也。
逆路伽耶陀
左世也。又惡論也。
殺三摩娑
離合也。
達梨舍那
見也。
尼延底
深入也。
羯吒斯
愛也。
參何
癡也。
何耆毗伽
邪命也。
阿羅伽
欲也。
奢陀
謟曲也。
質多耶
心也。
污栗䭾
草木心也。
紇利陀耶
肉團心也。
末那
意也。
阿陀那
執持也。
菴摩羅
清淨識也。
乾栗陀耶
真實心也。
塞健陀
蘊也。
鉢羅味奢
入也。
䭾都
界也。
歌羅邏
凝滑也。
頞部曇
胞也。
蔽尸
凝結也。
健男
凝厚也。
鉢羅奢佉
形位也。
娑路多羅戌縷多
能聞也。
迦羅尼羯羅拏
能嗅也。
砥若時吃縛
能甞也。
鼻鼓迦
種也。
攝提
假也。
優陀那
丹田也。
阿那
遣來也。入息。
般那
遣去也。出息。
烏波
有也。
薩迦耶薩
無常也。
作那
生也。
末剌諵
生死也。生死總名。又曰闍提。
闍迦摩羅
黃病也。
阿薩闍
不可治病也。
珊若娑
癈風病也。
剎摩
本掣多羅。丈田也。
剌瑟胝
竿也。即幡柱也。
羅摩
院也。
招提
本名招鬪提奢。四方僧物也。訛為招提。翻作別房施。又對而施。
阿蘭若
遠離處也。一作閑靜處。
僧伽藍
眾園也。
那爛陀
施無厭也。
林微尼
解脫處也。
阿奢理貳
奇時也。
窣堵波
方項也。又員塚。又高顯也。梵名塔婆發。訛為浮圖。浮圖者聚相也。
支提
可供養處也。
舍磨奢那
塚也。
健陀俱胝
香室也。
滿茶邏
壇也。
脫闍
幢也。
拘吒迦
小舍也。
揵推
磬也。又鐘也。
舍羅
籌也。
隙棄羅
錫杖也。
軍持
瓶也。本名捃稚迦。甆瓦淨用。銅鐵觸用。
鉢里薩羅伐拏
濾水羅也。
鈴塞莫
數珠也。
鉢多羅
應器也。即鉢也。
徤?
淺鐵鉢也。
俱夜羅
隨鉢器也。
震越
衣服也。
袈裟
去穢也。一云不正色。一云離染服。
僧伽梨
合也。重也。又重複衣。
鬱多羅僧
上著衣也。即七條。
安陀會
中宿衣也。
鉢吒
縵條也。一幅褥成。
尼師壇
坐具也。
僧祇支
掩掖也。
泥縛些那
裙也。
舍勒
內衣也。
迦絺那
功德衣也。
憍奢耶
蠱衣也(蠶所成)。
屈眴
大細布也睒婆。木綿也。
迦波羅
劫貝也。即木綿。
迦隣陀衣
細綿衣也。
兜羅綿
細香也。一翻楊華。
欽䟦羅
毛也。
頭鳩羅
細布也。
芻摩
麻衣也。
那波吒
絹也。
摩羅
蔓也。
逋沙他
齋也。
烏䀯沙它
受齋也。
蒲闍尼
正食也。
佉闍尼
不正食也。
半者蒲善尾
五噉食也。
半者珂但尼
五爵食也。
佉陀尼
可食物也。
鉢和羅
自恣食也。
分衛
乞食也。
但鉢那
麨也。
迦師錯
麥也。
No. 301
新刻三續玄言釋經精解評林卷之一 恕集
太史 漪園 焦竑 弱侯父 纂
太史 如岡 陳懿典 孟常父 校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一
(補註曰。梵語。首楞嚴。乃大定之總名也。此翻一切事究竟堅固)。
溫陵曰。如來果體。其體本然。何假密因。菩薩道用。其用無作。孰為萬行。無因無行。無修無證。無了不了。大小名相。一切不立。此真首楞嚴畢竟堅固者也。特以眾生如來。隱於藏心。非密因不顯。眾生菩薩。淪於七趣。非萬行不脩。覺皇於是。示之以大法。使不迷於小道。而默得乎無外之體。喻之以佛頂。使不滯於相見。而妙極乎無上之致。指如來密因。使明本妙心。知三世諸佛。皆依此為初。因明修證了義。使悟究竟法。知一切聖人皆依此而證果。乃至具足菩薩清淨萬行。一切事法無不究竟。至於實相堅固不壞。故名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即能詮之文而已。詮猶筌也。知經為筌。則從而釋之者皆筌也。非魚也。學者慎勿執筌鳥魚。然後首楞真經可得矣。
(古師云。未脩此定。一切事法宛爾差殊。為法所縛。得此定時。山河大地。明暗色空。一切事法當處寂滅。即時常住心。故云究竟堅固。韶國師云。心外無法。滿自青山。亦此義也)。
如是我聞(至)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溫陵曰。室羅筏。或云舍衛。新翻豐德。以國豐四德。一貨財。二欲境。三多聞。四解脫)。
孤山曰。如是之法我從佛聞。室羅筏乃舍衛也。祇云祇陀。華言戰勝。乃太子生時。與外國戰勝。因以立名。桓。即林也。精舍。即須達買園造立精舍以施佛者。比丘含三義。乞士。破惡。怖魔也。
長水曰。千二百五十人者。初度陳如等五人。次度三迦葉兄弟。兼徒一千。次度舍利弗。目犍連。各兼徒一百。次度耶舍長者等五十人。經舉大數。故減五人。此眾並先事外道。勤苦累劫。一無所證。纔遇佛。即得上果。故感佛恩。常隨佛化。為常隨眾也。
皆是無漏大阿羅漢(至)拔濟未來越諸塵累。
(凡經序眾。皆隨緣起。此經以阿難起教。示墮婬室疑。若未能住持佛法。善超諸有。虧威儀汙戒律。不堪遺囑度生。㧞濟未來。故因歎同列之德。以顯阿難示迹實無虧汙。意在㧞濟也)。
孤山曰。無漏者。內冥中道。不漏落二邊也。準涅槃四依品。十地菩薩名阿羅漢。
溫陵曰。華嚴歎眾。住一切菩薩智所住境。護持諸佛正法之輪。所謂佛子住持也。法華歎眾。盡諸有結。心得自在。所謂善超諸有也。能於國土成就威儀者。隨剎現身正容悟物也。從佛轉輪妙湛遺囑者。道能助化。德足利生也。而又嚴毗尼而作範。示應身而度生。意非利彼一時。直欲拔濟未來。使皆超諸有塵累耳。此阿難同列之德也。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至)優波尼沙陀等而為上首。
(孤山曰。諸經列名不同。尚年臘則先陳如。尚聲德則先鶖子。今從尚德之例也)。
長水曰。舍利此云鶖也。弗即子也。其母名舍利。以其眼黑白分明。轉動流利如之。故連母為名。目犍連姓也。此云采菽氏。名拘律陀。此云無節樹。摩訶拘絺羅。此云大膝。乃舍利弗之舅。常論勝姉。姉懷鶖子。論即不勝。知懷智人。寄辯母口。遂往南天。學十八經。無暇剪爪。號長爪梵志。學畢還家。而甥已為佛弟子。起大憍慢。往佛所奪之。佛令立論義墯負媿。得法眼淨。成阿羅漢。獲四辯才。富樓那父名。此云滿。彌多羅尼母名。此云慈。今連父母名。名云滿慈子。須菩提云空生。生時庫藏皆空。占者云。既善且吉。故亦云善現善吉。優波尼沙陀。此云塵性空。
(弱侯曰。眾有千二。特舉六名者。表入法大旨也)。
(行簡子曰。塵性空者。謂於六塵中。了悟色性也)。
復有無量辟支無學(至)文殊師利而為上首。
(吳興曰。并其初心。正似師徒共集實部行也)。
長水曰。辟支具云辟支迦羅。此云獨覺。亦云緣覺。獨但自悟。緣依教悟。獨覺自分二類。
孤山曰。自恣律開三日。七月十四十五十六也。
溫陵曰。自有愆失。恣任僧舉。曰自恣。九旬禁足。莫由覲佛。故於休夏。恣決心疑。自恣決疑。皆所以考九旬德業也。欽奉如來。而稱慈嚴者。慈以恩言。嚴以威言。宣示深奧。所以為楞嚴發起。如法華以無量義為發起也。伽陵頻伽仙禽也。其音和雅。佛音如之。文殊此云妙德。表根本智。楞嚴會上為擇法眼。故居上首也。
(溫陵曰。經所謂獨覺其利根者。曰麟喻。喻麟之獨出無佛世觀物變易。自覺無生。其鈍根者。曰部行。亦出無佛世。部黨而行。師徒訓化也。緣覺依佛教觀十二緣。作流轉還滅二種觀法者也)。
時波斯匿王為其父王(至)兼復親延諸大菩薩。
孤山曰。波斯匿。此云勝軍。
溫陵曰。匿王。舍衛國王也。宮掖。王之內庭也。於內庭延佛。敬之至也。
城中復有長者居士(至)一切眾生無量功德。
(〔長〕興曰。剎帝利王族。旃陀羅云殺者。即屠膾婬酒之家)。
溫陵曰。其敘其悞墯婬室之由也。律制。僧遠出。侶須三人。一上座。一軌範師。所以嚴行止。防誤失也。鉢曰應器。最後檀越謂未飯僧者。平等之慈。於己等心而化。使彼等心而施。於食等者。於法亦等。所以能成無量功德。
爾時阿難因乞食次(至)婬躬撫摩將毀戒體。
(㩗李曰。摩登者。即穢而徹賤。阿難既無揀擇。所以誤墯也)。
(長水曰。摩登加義翻本性。下經云。性比丘尼是也)。
溫陵曰。摩登伽。妓女也。娑毗迦羅。此云黃髮外道。所傳幻呪名先梵天。實妖術耳。婬躬憮摩將毀戒體者。以身逼近。將毀淨戒之體也。後云心清淨故尚未淪溺。則將毀而已。
如來知彼婬術所加(至)及摩登伽歸來佛所。
(補註曰。一經大分。準常為三。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序分齊此。下文為正宗分。盖阿難返省前非。啟請妙奢摩他等。正是正宗之發端也)。
資中曰。如來常儀。受請齋畢。皆為說法。今既速歸必有所為。
溫陵曰。頂門為無上果。光有百寶色。謂之無畏者。能攝魔外。物無以勝也。世尊不自說呪。而於頂光化佛說者。示此呪乃無為心佛無上心法也。
真際曰。環師於正宗一分。又科為五。初見道分。始於此。而止於第四卷中。二脩道分。始於第四卷中。而止於第七卷。三證果分。始於第七卷末。而止於第八卷中。四經分。在證果分後。五助道分。始於第八卷中。而止於第十卷末。正宗文竟。遂入流通。而卷終焉。
阿難見佛頂禮悲泣(至)遐坐默然承受聖旨。
(補註曰。奢摩他等三名。乃楞嚴大定之名也。昔孤山甞用天台三止配之。一曰體真止。止於真諦。二曰方便隨緣止。止於俗諦。三曰息二邊分別止。正於中道第一義諦。以止屬於定故也)。
溫陵曰。奢摩他者。寂靜之義也。三摩者。觀照之義也。禪那者。寂照不二之義也。義立三名。體惟一法。舉一具三。言三即一。三互融故謂之妙。如是妙修。方曰楞嚴大定。此乃一經之要旨。趣理之玄門。阿雖昧之。是以遭難。至是始以多聞小慧為限。而以楞嚴大定為請。雖以大定為請。然如來下文所示。別無其方。始則決擇真妄。次則真妄和融。乃至會通藏性。深窮萬法。直至第四卷中。皆是發明究竟之圓理而已。盖此圓理乃大定之本也。
(吳興曰。最初方便者。阿難所請。有通有別。通謂奢摩他等。是諸佛成道之法也。別謂最初方便。即當機發行之由也)。
佛告阿難汝我同氣(至)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孤山曰。見相實有。生滅宛然。緣此發心。安趣常果。故下經云。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脩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溫陵曰。阿難此云慶喜。斛飯王之子。如來成道夜生。淨飯既聞太子成道。斛飯又奏。宮中生男。舉國欣慶。因名慶喜。是佛堂弟。故云同氣共本也。天倫兄弟也。
吳興曰。阿難既厭多聞。而欣妙定。如來欲談是義。先詰妄緣。故門發心見之由為止散入寂之本。迷解之要。並在于茲。
(補註曰。阿難見相。乃緣塵分別之見。其所發心。即妄想攀緣之心。後文七徵八辨。重重逐破者此也)。
佛言善哉阿難汝等當知(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資中曰。體性堅凝。不涉塵妄。名常住真心。妙圓離垢。無諸昏昧。名性淨明體。眾生由不自知常心妙體。妄纏愛想。故有輪轉)。
孤山曰。常住真心。即下文如來藏心圓融三諦也。用諸妄想。謂九界眾生。不達此三本無一念。於是六趣見其俗。二乘見其真。菩薩見其中。皆由不了圓融。妄生取著。故致輪轉二種生死。
汝今欲研無上菩提(至)故我發心願捨生死。
(〔長〕興曰。道固坦直。因妄而曲。將曲研窮正道。革去倒妄。故以直心言之。直則道可徑造矣。一道謂皆以直心也。○此因發其病而藥之也。○用我心目。便生種種妄想)。
泐潭曰。此正陳妄體也。目即眼根。心即意識。根識虗妄。猶如空花。若執有體。能見能樂。豈惟迷於法空。亦起我人見愛。故後文云。六為賊媒。自劫家寶。無始虗習住地無明。皆由根識。更非他物。想相為塵。識情為垢。生死輪轉莫不由斯。故下推徵。令知虗妄。
(㩗李曰。問誰為愛樂。窮妄本也。答因心目。顯妄本也)。
佛告阿難如汝所說(至)惟心與目今何所在。
(泐潭曰。妄心妄見。本無實體。由攀緣起。是謂無始生死根本。故須識其所在)。
孤山曰。王譬真心。賊譬妄想。真為妄轉。如國被賊侵。發兵討除。喻脩大定。汝合國王。心目合賊。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自此至第三節。是阿難以心在身內。佛以不見腑臟為破)。
溫陵曰。謂心在內。目在外。自眾生至如來。阿難皆然。文宜見也。異生有十二類。除土木空散非心眼倫也。
補註曰。浮根四塵言眼也。詳見第四卷中。
(真際曰。眼根外浮。假地水火風四塵以成。及其散也。復歸於塵。故以塵名)。
佛告阿難汝今現坐(至)故我在堂得遠瞻見。
(吳興曰。在內之心。必應見內。故以堂中先何所見為問)。
溫陵曰。定內外境。欲明在內之心。當次第見。定先後見。欲破在內之心。不先見內。汝矚等皆且引事辨定。下乃牒破。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至)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補註曰。前文雙呈。心目所在。今乃先破妄心。雖曰破妄心。而但言此心無有處所。却不顯言此心妄者。要引阿難處處推呈。令其情盡而理窮也。由是直至七處徵心之後。始告之曰。此非汝心等。然則七處逐破者。且破妄心無所在也)。
溫陵曰。心在身內。合見身中。頗猶可也。引眾以問。決不能也。心胃內藏。縱不能知。爪脉外浮。云何不曉。既不內知。果非在內矣。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至)云何一人能令眾飽。
(自此節至第二節。是阿難以心在身外。佛以身心相離破之)。
(補註曰。前云受請。今言從我乞食者。提獎阿難。在赴請日。為彼演法。事應隔宵。故指即日。循乞為例。我已宿齋者。即我一人已飽也)。
(溫陵曰。一人不能飽餘人者。喻外心不能知身也)。
溫陵曰。因破非內復生妄計。謂心在外。彼食不能飽。此則外心不能知身矣。宿預也。食有四種。摶即段也。有形段可摶取。揀非思食識食等也。
佛告阿難若汝覺了(至)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吳興曰。兜羅此云細香。其綿色如霜。佛手柔軟如之)。
(孤山曰。見手在目。分別在心。則心非外明矣)。
溫陵曰。身心相外下。辨非外也。我今示汝下。驗非外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無障礙者潛根內故。
(自此至二節。是阿難以潛根內為詞。佛以乖琉璃籠眼之喻破之)。
(長水曰。眼見琉璃。心不見眼。縱能見眼。眼即成境。根既成境。豈能隨即分別)。
長水曰。琉璃喻根。眼喻於心。眼根色淨。不礙於心。同琉璃椀。不礙於眼。隨照一境。心隨根知。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至)如琉璃合無有是處。
(泐潭曰。不成隨者。前云隨即分別。今眼為所見。則隨義不成)。
真際曰。此責阿難有法喻不齊之過。喻見琉璃。法不見根。縱許見根。根即是境。若是境者。不得言隨。以前文云。彼根隨見。隨即分別故。
溫陵曰。事理俱違。非潛根矣。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名為見內是義云何。
(泐潭曰。白虎通云。五臟即肝心肺腎脾。六腑者。即五臟之宮府也。胃為脾之府。膀胱為腎之府。三焦為命之府。膽為肝之府。大小膓為心府肺府也)。
吳興曰。初計心在身內。佛以不見腑藏為破。次計在外。復招身心相離之難。又計潛根。且乖琉璃籠眼之喻。今立內外。欲免前三之過也。何者。良以有藏則暗。故見暗時即名為內。何必須見內之物耶。有竅則明。故見明時即名為外。豈應更責外不相干耶。內外若成。自顯此心不在一處。亦異潛根也。然則雖云見外所執心體。還成在內。以開眼見明。不同燈在室外故。
(溫陵曰。復計心在內。故以見暗。為見腑藏也。下約三節破之)。
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至)若不對者云何成見。
(泐潭曰。有五神之藏六化之腑。三焦即六府之一。能化五穀。分潤腠理。有上下清濁之別。故曰三焦)。
溫陵曰。汝當下。問之。若與下。難之。若不下。結也。
若離外見內對所成(至)若不見面內對不成。
(此謂眼但外見。無容內對。若可內對開眼時。何不見汝之面乎)。
溫陵曰。眼前之境名外見。身內之境名內對。前以對眼為外。不得成內。今縱離外見而成內對。即是眼能返觀。且合能返觀身中。則開應返觀己面。若不爾者。義不成矣。
見面若成此了知心(至)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溫陵曰。展轉辨明。無返觀理也)。
(吳興曰。是故應知。下不可言見。明為外者略也。又見外為成見內。今從正計結也)。
携一曰。汝眼已知身合非覺者。既在虗空。自非汝體也。若執兩皆有知。則成兩體矣。
阿難言我甞聞佛(至)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真際曰。此蓋即心是境。即境是心也)。
(孤山曰。心生法生。境從心起也。法生心生。心逐境迁也)。
興福曰。阿難識一念之妄。則變起根身器界。是心生法生也。又以境界風動。則識浪騰起。是法生心生也。
溫陵曰。以心法相生。則隨境思惟。即是心體。心法合處。即為心在。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至)若從外來先合見面。
(十九界者。首羅長者言。我先說四諦法。是說不真。今為汝更說五諦六蘊十三入十九界。阿難聞已。尋思法相。都無此理)。
溫陵曰。以即思惟體為心。特浮想耳。故難其體之有無也。設若無體。則空有其名。云何隨合。如十九界七塵。特空名耳。設若有體。當何所在令挃身而驗。明體實無在也。挃猶觸也。
阿難言見是其眼(至)若見物者云何名死。
(孤山曰。阿難此言。謂心但能知。不可言見。曾不悟能見在心。徒眼不見也)。
溫陵曰。阿難言下。解上難也。佛言下。舉門喻。能見在心。舉死明徒眼不見。
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至)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吳興曰。先立四義。下詳辯之。辯非一體無在。謂無定處也。○辯非多體。○辯非徧體。○辯非不徧體)。
溫陵曰。當知真心非一非多。非徧不徧。四義既非。則不可謂隨所合處心隨有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復內無見當在中間。
(吳興曰。此引大教而謬解也)。
(長水曰。外不相知。合云外又相知。恐字之誤也)。
溫陵曰。以為在內。則不見腑藏。以為在外。則身不相知。二義不成。當在根境之中。
佛言汝言中間中必不迷(至)表體既混心雜亂。
(孤山曰。先問下辯)。
溫陵曰。此且各就根境。辨定中位。身即根。處即境也。若在身者下。謂身有中邊二義。生邊則不得為中。在中則同前在因。應見內矣。若在處者下。亦辨中位無定也。表者標物。以表顯也。混亂則無所取中矣。
阿難言我所說中(至)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真際曰。阿難所謂中非身處之中。乃根塵之中也)。
(資中曰。佛言下四句。此開其端。下境其說)。
溫陵曰。若兼二者下。破兼二不得為中也。物根塵也。體心體也。物非體知者。物不同體之有知。則根塵與心兩立。無中位矣。兼二不成下。破不兼不得為中也。不兼根則非知。不兼塵則非不知。二義既非。中云何定。
補註曰。環師解物非體知。則曰根塵無知。心體有知。及解非知不知。則又以根為有知。語似未順。今應仍以知屬心體。不知屬根塵。
(孤山曰。若不兼二則非心。又非根塵。即無體性矣。中何相哉。物非體知。古人有以體知為根者非也。盖佛言此之心體故)。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資中曰。佛意顯心本無在。不應有着。阿難又着於無着。不免猶存境相。所謂攀緣妄情也)。
泐潭曰。既非內外中間。即知心無所著。而不知佛意破妄無體。令識本真。如云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有故妄元無。妄心無處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不了此意。謬引佛言。妄立無著。
佛告阿難汝言覺知(至)有不著者不可名無。
(溫陵曰。為在為無者。問汝心不着。而彼物相為存在耶。為空無耶。若彼空無。則同龜毛。云何可着。而說不着。若有不著。則為有物。故曰。不可名無)。
(孤山曰。在內潛根見內。似自性。在外似他性。中間似共性。隨合無着。似無因。故二遂破之)。
補註曰。七徵之文。皆且破其妄心。無所依處。阿難前云。隨所合處。心即隨有。佛即難其心體。是有是無。是一是多。是徧不徧。雖似破其隨有之心。然既令其挃身以騐。則意在破其隨所合處也。今指一切無著。名之為心。佛乃難其世間虗空。水陸飛行一切物象。為在為無等者。亦是就其所依之處破也。
無相則無非無即相(至)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孤山曰。如來七番逐破。使分爾妄心無逃避處。妄賊既除。真王得顯。無生之理。於茲見矣。利根上智。已合潛悟。但為中下之〔輦〕。更廣說耳)。
溫陵曰。物果無相。則同龜毛。物果非無。即自有相。知相有則心有在。云何得為無著也。
吳興曰。夫相不自有。由心在故有。心不自無。有相盡故無。是以有相。而言無著者。理不可也。
爾時阿難在大眾中(至)令諸闡提隳彌戾車。
(補註曰。虗妄浮心。緣塵而有。本無實體。亦無定所。上文七番破其妄所。意在顯真。而阿難未悟故。於此重請開示)。
溫陵曰。因前徵發。乃知迷妄。而責躬請教。求詣真際。
真際者。真心實際也。奢摩他路。乃所以詣真際也。
長水曰。闡提即撥無之人。隳壞也。彌戾車惡見也。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至)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泐潭曰。此世尊因阿難未得無漏。不知真際之請。故示以二種根本。次則舉拳驗見。重詰其心。引其復認能推。然後咄而告之。乃至令其微細揣摩□□□體等。始是□□□□□□體也)。
溫陵曰。眾生業種成聚。行人不成正果。皆由不知二本。錯亂脩習。故須決擇也。業種者。顛倒妄惑也。惡叉果。一枝三子。生必同科。喻惑業苦三生必同聚也。攀緣心即前七處妄認者。清淨體即今正與決擇者。不染煩惱名菩提。不涉生死名涅槃。不染不涉。故號元清淨體。識精陀那。性識也。元明本覺。妙明也。根身器界。一切緣法依此而生。而人者認緣失真。故曰緣所遺者。由遺此故。無明不覺。枉入諸趣。言元體元明。又言本明者。自本而出曰元。直指當體曰本。
(孤山曰。妄情既遣。妄境自無。而真心真見可明。故着意開破之)。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至)即能推者我將為心。
(真際曰。此因阿難有開示奢摩他路之請故。此顯離塵常性以詔之。塵謂隨緣分別之見。常謂本然自性之體。真心終妄。故說離塵)。
(溫陵曰。金拳舉處。直下要識本明。塵相未除。依舊認賊為子)。
資中曰。奢摩他路者。入實際之門也。其義有五。一名能滅煩惱故。二名能調。能調諸根故。三名寂靜。令三業寂靜故。四名遠離。遠離五欲故。五名能清。能清貪等三濁故。
佛言咄阿難此非汝心(至)此非我心當名何等。
(携李曰。此阿難聞咄。而重請開示)。
孤山曰。佛言咄者。嗟其迷重。故叱以語之。矍驚愕㒵。
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至)惟垂大悲開示未悟。
(泐潭曰。阿難以我乃無心。同諸土木。不知真我無我。靈知無知。妙淨明心。何所不在)。
吳興曰。阿難以對境覺知。異乎土木。認為我心。此則正當人執之相。忽聞呵斥。故以無情為難。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至)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孤山曰。諸法所生。惟心所現者。因心本具。隨緣能造。故所造法全能造心。依正既是一心。一心實無能所。譬如水具波性。方能造波。全所造波即能造水。故觀所造惟見本具)。
溫陵曰。因其怖謂無心。故舉常所說。引物以證。示有真。使知所措也。心入無生法忍者。令悟實相。不滅心也。三界惟心。萬法惟識。故曰諸法所生惟心所現。一切因果。指十界正報也。世界微塵。指十界依報也。既無不因心成體。安得謂之無心同土木哉。以本自無染曰清淨。染而不染曰妙淨。
若汝執恡分別覺觀(至)猶為法塵分別影事。
(資中曰。離塵是無本之心。不應取着)。
溫陵曰。此依六塵。辨無自性也。分別覺觀。即能推心也。此心離塵無性。不應執以為真覺。知滅則意幽閑。然彼幽閑者。猶是法塵影事。亦無自性也。
(真際曰。諸塵事業。即色等六塵。皆有牽心。為緣業用)。
我非勑汝執為非心(至)其誰脩證無生法忍。
(補註曰。我非勅汝執為非心等者。暫縱之辭也。盖上已破其執恡。分別覺觀。非真心矣。恐其固執而本悟。乃復暫縱之曰。我非勅汝所執。定非真心。汝且試將此心。微細揣摩。以自騐其真邪妄邪)。
孤山曰。但汝下。勸其揣摩分別之心。為當離塵有體。為復離塵無體。若此妄心離塵有體。則容是真心。既離塵無體。非妄而何。應知即真汝心。亦暫縱之語。非顯真也。盖六塵如形。分別無影。影由形有。故無自體。心因塵有。豈有體邪。
(長水曰。不用緣塵分別為心者。塵非常住。隨即變滅。以此為因。安取常果)。
即時阿難與諸大眾(至)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補註曰。上文破妄心。此下破妄見。以至會見歸心。漸顯真性也。原夫妄心。本無自性。依真發現。全體即真。所謂破無所破。無明即明。真無別真。一念即是如鏡現像。全像是鏡。此乃今經之圓旨也)。
長水曰。四禪四空及滅受想。名為九定。從一禪入一禪。次第而脩。然脩此定。能成無漏。今言不得成阿羅漢者。此明不得大乘阿羅漢也。滅受想亦云二乘滅盡定。世尊前云。一切眾生。不知常住真心。用諸妄想。今云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然則妄想。果非真心邪。當知法無得失。迷悟在人。若根利惑薄者。了達妄想之體。直下便是真心。是猶因像悟鏡。則無像而不是於鏡。因鏡悟像。則無鏡而不具於像也。今阿難示同於迷。大似不識鏡體。却認去來之像。而執以為鏡。不亦誤哉。故假重重破斥。掃蕩執情。使其是非明白。然後始可會妄全真也。會通之文。備見於第二第三卷中。
(行簡子曰。說經道為了悟)。
阿難聞已重復悲淚(至)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資中曰。煩惱所知。名為二障。煩惱障謂根本及隨也。所知障亦云智障。障一切種智故)。
(吳興曰。前破妄心。但離麤執。故請發妙明心。將破妄見。欲顯真見。故請開道眼)。
溫陵曰。重述迷因。求開示也。寂常心者。本來常住之心也。二障。一者事障。續諸生死。二者理障。礙正知見。阿難誤墮淫舍。是事障未斷也。緣塵分別。是理障未斷也。道眼即真見也。由妙明心而發。
告阿難言吾今為汝(至)性淨明心得清淨眼。
(泐潭曰。生佛等有而不可測知。曰妙微密。垢不能染。暗不能昏。曰性淨明。見離眚病。廓然照了。曰清淨眼)。
溫陵曰。幢表摧邪立正也。下明妙心淨眼。使摧伏邪異得正知見。是謂建大法幢。邪異既摧知見立正。則妙心可獲。淨眼可得矣。
阿難汝先答我(至)阿難言事義相類。
(溫陵曰。閰浮檀樹果汁功水沙石成金。赩赤焰也。眼根例拳。事義不類。而阿難示同未悟。故答言類)。
佛告阿難是義不然(至)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真際曰。問相類者。以明不類無手則無拳。無眼無見。所以不類也)。
(溫陵曰。見暗即見矣。是知盲非無見。持無眼耳)。
(資中曰。心為其主。餘是助緣。既知見性屬心。漸明真見矣)。
溫陵曰。若燈見者下。牒上。結明見不由眼也。
阿難雖復得聞是言(至)合掌清心佇佛悲誨。
(吳興曰。阿難真悟之心未明。故下文以客塵主空。啟發一場。客塵是動。主空不動。欲將動以譬妄。不動喻真。下文屈指飛光。義亦如是)。
真際曰。大眾默然佇誨。良由真妄未明。若認見境之心。前來已奪。若謂本真之見。豈假根塵。口既默然。心希開悟。
時憍陳那起立白佛(至)名為塵義佛言如是。
(泐潭曰。真諦理一。以喻從法。則主之與空。不可分二見思惑異。則客之與塵。應有二義。何則客義麤故。喻迷事之惑。塵義細故。喻迷理之惑)。
吳興曰。小乘。客塵喻見思生滅。主空。喻真諦寂然。
即是如來於大眾中(至)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長水曰。前明手有開合。見無動靜。對外境以辨也。次於內身。自分動靜。動中有不動也)。
(吳興曰。此因阿難謂身境有動。見性不動。寄斥大眾迷真常而見無常也)。
(孤山曰。無常有二種。謂相續法壞。及念念生滅。從始洎終。盖言從生至死。即相續法壞也。既失真性。惟造妄業。故曰顛倒行事)。
補註曰。只一身境所計不同。凡夫則計其身境。以為實有。是於無常而計常也。二乘雖知身境無常。而尚未悟其真常之理。是於真常而計無常也。故佛因普告大眾而總責之。語意淺深。隨機各解。
性心失真認物為己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吳興曰。前云顛倒行事。但是為物所轉。正斥能迷之心。今言認物為己。又斥認所迷之境。為我我所也。如是則塵勞之境。何由可出耶。故曰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真際曰。已上經文。雖明見性不動。然猶未論此見亦妄。離見乃真。
資中曰。此寄麤相。密談真見。分別顯了。並在後文。
(孤山曰。圓覺云。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即認物為己之說)。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二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至)證知此心不生滅地。
(携李曰。前責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則身心真妄。未辨虗實。又實以念念生滅。遺失其性。則不生滅者。亦未能辨。故兩問之)。
(泐潭曰。?闍多毗羅胝子說。於眾生任運時熟得道。如縷丸所投。極則停住。又言八萬劫滿。自然得道。迦羅鳩陀迦旃延說。於諸法亦有亦無。則是二人皆執斷見。故匿王引旃延毗羅而問)。
溫陵曰。前責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則身心真妄未辨虗實。又責念念生滅。遺失真性。則生滅者。亦未能辨。故願顯出二義。而因匿王發起者。明不生滅性。在纏皆具。
佛告大王汝身現在(至)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長水曰。佛舉此問。欲顯生滅中有不生滅。如前頭自搖動。見無所動)。
(溫陵曰。阿難以身境為動。此相猶粗。謂見性不動。今佛問匿王。肉身變壞。乃至答云。剎那剎那不得停住。其相甚微。汩談見性)。
吳興曰。前示阿難見無搖動。後示匿王性無生滅。一往似同。義須甄別。何則所破生滅。則麤細有殊。所顯見性。則近遠成異。聖人引物。入如來藏。其致漸深。讀者詳此。
佛言如是大王(至)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孤山曰。佛問兩時。答出三時。謂孩孺長成衰耄也)。
溫陵曰。孩纔成孩也。孺需人以養者。皮表曰膚。文理曰腠。耄昏忘也。一紀二紀。以寬數粗觀也。自促細觀。實念念不停矣。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至)云何於中受汝生死。
(溫陵曰。末伽黎即伽旃毗羅之徒。既無生死。即汝真常。不應惑彼斷滅異論也)。
孤山曰。見精即見性也。皺者為變。則顯生死無常。不皺非變。則顯涅槃常住。生死涅槃雖分兩派。克論體性。豈有二殊。言偏意圓。變即非變。若然者豈但破匿王引外之見。抑亦酬阿難二發之請也。
(長水曰。敘其淺悟。但云捨生趣生。詳彼深意。必知滅元不滅。隨宜領解。未即顯言也)。
爾時阿難合掌長跪(至)願興慈悲洗我塵垢。
(携李曰。此阿難□生一顛倒。遺失疑問。以釋眾生)。
溫陵曰。因王問答。反動疑塵。以謂性有生滅。可說遺失。既無生滅。云何能遺。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至)而我不知誰正誰倒。
(母陀羅云印手。即三十二相之一)。
溫陵曰。此明諸佛眾生。同一體性。固無遺失。特依倒見。言遺失也。如臂順垂為正。反以為倒。逆竪為倒。反以為正。是失真也。
隨汝諦觀汝身佛身(至)不知身心顛倒所在。
(携李曰。世尊意斥阿難認悟中迷。即是顛倒所在。時眾未達。於是瞢然)。
補註曰。既知汝等之身。號性顛倒。且此顛倒名字。何從而得耶。
佛哀愍阿難及諸大眾(至)寶明妙性認悟中迷。
(長水曰。此示倒無別處。惟心所現。使即心而悟也)。
(携李曰。諸汝所生。惟心所現。是本体之悟。遺此本悟取之色身。是認悟中迷矣)。
溫陵曰。色總舉五根六塵也。心總舉六識八識也。諸緣即根識所緣諸法也。心所使即善惡業行。靜作思想。諸所緣法。廣舉山河大地明暗色空。真妄性相。邪正因果。悉無自體。惟心所現。如鏡中像。全體是鏡。然則汝今幻妄身心。皆是妙明心鏡所現。全體是心。直不即幻妄而悟妙體。反乃遺本妙而執幻妄。是認悟中之迷。此即顛倒所在也。妙心則一。而稱謂多異者。依法隨用之異也。此明心所現物如鏡。故稱妙明真精也。又明迷本逐末。故稱本妙明心。所謂本妙者。本來自妙。不假脩為也。心之與性。乃體用互稱也。心則從妙起明。圓融照了。如鏡之光。故曰圓妙明心。性則即明而妙。凝然湛寂。如鏡之體。故曰寶明妙性。
晦昧為空空晦暗中(至)如來說為可憐愍者。
(孤山曰。晦昧為空者。迷性明故。而成無明。由此無明。變成頑空。所變頑空與能變無明。二法和合。變起四大。為山河依報外色。即□□成國土也。以四大色雜妄想心。變起眾生正報內色。故曰色雜妄想。想相為身。想謂妄心。相謂妄色。色心和合。五陰備矣。即知覺乃眾生也)。
溫陵曰。正原迷倒之由也。聚緣內搖等者。妄有緣氣。於中積聚。內則隨想搖蕩。外則逐境奔逸。此特雜妄緣塵昏擾之相。而人以為自心體性。得非迷哉。既一迷此。則決定以心為在幻質之內。曾不知妙明真心。範圍天地。包含萬象。乃認之於蕞爾身中。何異棄彼無邊剎海。認一浮漚。以為全潮之體。溟渤之量哉。
(補註曰。背真逐妄。如棄海認漚。執妄為真。如認漚為海)。
阿難白佛言(至)未敢認為本元心地。
(吳興曰。前破妄心。已責因聲分別之性。今阿難重以緣心為問者。欲顯真性無能所之相也。既於緣心。已離麤執。是故但言未敢認為本元心地)。
溫陵曰。因聞法音。悟妙明心。本來圓滿。了無遺失。故曰常住心地。然情猶鹵莽。見未精明。尚以能聞緣心。為所悟本性。此固常情疑混根於心而難拔者。故願佛與拔之。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至)無所了故汝亦如是。
(真際曰。以能緣心。緣佛法音。認為自性。非自性也。以此法音。但是所緣聲教故)。
(吳興曰。此指月喻。雖遣所標之指。正簡能緣之心。以阿難云。現以緣心。允所瞻仰故。由是經文惟破分別之性。良有以也)。
泐潭曰。因聲而有分別者。緣心耳。非心之真也。因境而有妄見者。緣法耳。非法之性也。因境妄認。則展轉迷緣。事事失真。
孤山曰。人喻如來。手指喻聲教。月喻真理。示人喻化眾生也。教詮真理。理是眾生之心。聞教自合觀心。離指方能識月。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至)拘舍離等昧為冥諦。
(携李曰。緣塵之心離塵無體。故謂冥)。
溫陵曰。分別緣心離塵無性。若過客耳。常住真心則無所去。若亭主也。斯則下。躡阿難之意廣明也。聲分別心。指聲上緣心。即悟佛法音者也。分別我容。謂色上緣心。即?所瞻仰者也。盖言非但聲分別心。離聲無性。色分別心。離色相外。亦無其性。如是乃至等。即兼舉六塵緣影。皆無自性也。一切皆無故非色。對緣妄有故非空。既非色空。冥然莫辨。於是外道昧為冥諦。拘舍離即末伽黎異苾也。
離諸法緣無分別性(至)妙明元心云何無還。
(溫陵曰。此結前起後也)。
(真際曰。前文已說如是見性是心非眼故。然其見精真妄猶雜。所以廣約緣塵。簡出真性。披沙若盡。金體自純)。
吳興曰。此問心性云何無還。向下別指見精為不還者。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至)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吳興曰。阿難所問。妙明元心。云何無還。而佛以見精為答者。以真心無朕。發悟良難。故託見精方便開示。此雖屬妄。切近於真。如第二月。取辟非遠。應知此見亦是前來緣塵之見)。
孤山曰。且汝見我見精明元。全指阿難對境之見也。此之見元。自妙精明心而出。故云雖非妙心。如第二月。盖第二之月。實則一體。因揑成異。譬見精妙心本無二相。由人二之也。月影則端有二相。故云非是。真月喻妙精明心。第二月喻見精明元。水中影喻緣塵分別。
阿難此大講堂(至)澄霽斂氣又觀清淨。
(吳興曰。此八緣中。七緣皆就能映色根論之。惟分別緣。則於七境而起分別。是故經文列在中間。盖通上下也)。
(補註曰。岳師前云緣塵分別之性。則破云有還者。又見乎此)。
真際曰。欲示無還之性。先指可還之相。此八但是舉要而已。
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至)是故如來名可憐愍。
(真際曰。本因者。日為明因。黑為暗因。隙為通因。霽為清淨因)。
(吳興曰。見性不還。猶喻二月。此見屬妄。將亦須還。惟有真月所喻真性。誠不還耳。下文云。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又云。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豈非此見。亦可還乎。問。此還何所。答。還無明也。由無明故。而有能見。無明若破。此見即還。起信論云。若離業識則無見相。厥旨顯然也)。
溫陵曰。明暗通塞。緣空鬱清。各還八因。能觀八種見精明性。當還何所。則復見緣者。分別心生。則見色心諸緣也。若還於明下。謂若有所還。則隨境去。無復能見矣。境自有差。見性無別。則不隨境明矣。諸可還者下。結示無還。實汝真性。所謂萬像之中獨露身者也。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吳興曰。此問意者。如云雖識二月。何謂真月)。
携李曰。雖知見精無還。而現與物雜。未能甄辨。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至)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孤山曰。那律見三千大千世界。如觀掌果。此云閻浮。且從近示耳)。
(吳興曰。菴摩羅云難分別。其果似桃非桃。似柰非柰故)。
泐潭曰。此敘有五。一聲聞。二羅漢。三菩薩。四如來。五眾生。意明。四聖六凡。見量雖異。見精不殊。皆可即物像而決擇之也。阿難見未離欲。故曰未得無漏清淨。初禪即色界之首。離欲天也。那律即無漏羅漢。修得天眼。能見大千。故觀閻浮。如一顆耳。眾生不過分寸者。屏帷之隔。即不能及也。
(長水曰。不過分寸者。隔紙膜不見外物。隔皮膚不見五臟也)。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至)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孤山曰。此寄見性之徧。以顯真性之徧也)。
(吳興曰。世尊恐阿難認此見性。既周外物。仍謂外物同我能見。故下文破之)。
吳興曰。阿難所疑。雖識見性。而未知真性。如來所答。豈不顯真。但由見性。似在於內。真性必周於外。佛欲示之。故指一切物象。皆是見精所矚。矚既斯徧。性何攸局。
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至)何不見吾不見之處。
(真際曰。若汝認見為物。吾見亦同是物。汝應可見)。
溫陵曰。同見者。依物之迹也。不見者。離物之體也。若謂吾汝同見一物。是見吾之見。特迹而已。吾當離物不見之時。其體何在。既無處可見。定非是物矣。
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
(補註曰。彼不見之相。本自無相。豈汝所能見哉)。
溫陵曰。縱使妄意。謂能見吾不見者。終自非是彼不見相。
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長水曰。此之文意。展轉結歸。應有五重。經文存三。而隱二意)。
資中曰。若不見吾不見之地。亦不見吾見處。既不見吾見處。吾見自然非物。吾見若非是物。汝見亦非是物。汝見既非是物。云何非汝真見。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至)并諸世間不成安立。
(溫陵曰。又約物我雜亂。辨見非物也)。
泐潭曰。若見是物。則物應有見。而有情無情。體性錯亂。不可分辨。故曰不成安立。則見非是物。又可明也。諸世間。謂眾生及器。通指有情無情也。
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至)性汝不真取我求實。
(真際曰。見性雖同。各自受用。一室千燈。光豈有別。而彼此自照。各不相離)。
(孤山曰。性汝不真等。謂真性在汝。而自不能知其真。翻取我言。以求其實。迷之甚。責之深)。
溫陵曰。牒上以顯真性也。是汝非我者。明見體。不與物雜也。若悟見體不與物雜。則了知見性。廓然清淨。周徧法界。即真汝性。何疑不真。而求質於我耶。此結答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之問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我今不知斯義所在。
(孤山曰。既觀初天。則惟見一四天下。言娑婆者。舉其通名耳。非指大千也)。
(補註曰。前文泛敘見用。意顯真性本來周徧。特聖凡見量之不齊耳。今阿難以所觀廣狹。而疑見體舒縮。故有斯問)。
携李曰。此躡承佛神力。能見初禪之事為問。以所視廣狹。而疑見體舒縮。盖未能親證。徒以情器量度故也。四天宮與日月齊。所視之廣。故徧娑婆國。精舍則狹。戶堂又狹矣。一界即娑婆也。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至)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孤山曰。方圓因器。不在虗空。大小由塵。何關見性。是故責言云何為在。泐潭曰。器有方圓。空無變異。既無變異。何有舒縮。云何為在者。見體如如。不容情器妄度也)。
溫陵曰。一切世間。則根身器界之類。大小內外。則一界一室之類。諸所事業。則舒縮夾絕之類。此總舉萬法。皆屬前塵。與吾靈覺。自不相涉。是故前塵大小。見無舒縮。辟如下。器喻前塵。空喻見體也。
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至)更除虗空方相所在。
(資中云。若復欲令入無方圓等。空體無方。喻見性無二也。以虗空無方圓可除。況見性無大小可還。惟言方者。義攝於圓。佛語之略耳)。
孤山曰。空性無動。寧有出入。因器去留。強云出入。
溫陵曰。離塵觀性。自得本真。不勞功用。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至)寧無續跡是義不然。
(溫陵曰。既非可挽。定非可縮。既非可續。定非可斷。義既不然。無用情計)。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至)徧能含受十方國土。
(補註曰。前云認物為己。今云迷己為物。前乃就妄擇真。且言物與己異。故斥自身。皆謂之物。今將以真融妄。應知萬物皆己。萬物皆己。而迷以為物。故失本心。為物所轉。而見內外之殊大小之異也)。
孤山曰。迷己為物。謂失性隨塵也。為物所轉。謂因而倒妄也。為物所轉者。如空隨器變。故於是中。觀大觀小。而終為眾生。能轉物者。如除器觀空。故即心圓明。徧含國土。而即同如來。盖毛端國土。本非小大含容之理。不假神變。但除情器。則廓爾現前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先所難言物能見我。
(携李曰。此皆即迷情而難辨也)。
(溫陵曰。物能見我。謂見在物而不在身。是物能見我矣)。
孤山曰。向云迷己為物。失於本心。故為物轉。若能轉物。則同如來。是則所見山河。皆我妙性。故云今此妙性。現在我前。此領旨也。見必我真下。阿難尚存能所。謂所見既是真性。則我能見。復是何物。若謂身無見性。而今分別非虗。若言現前是見。則彼之外物。別無心智。反辨我身。若彼外物。實我是心。現今能見。則成外物。是我內身非我。
佛告阿難今汝所言(至)佛言如是如是。
(携李曰。通辨萬物。無是見者。若空若物。總舉色空諸法詳辨也。初言見精。次言見元。後言精見者。此見本乎妙精明心。故通言精。從心首出。故曰見元。依用指體。故曰見精。依體指用。故曰精見。林渠猶林泉也)。
溫陵曰。物無是見。故雖大聖。不能即物剖辨。意須離物矣。
長水曰。如是如是者。印其不能分出見性也。
佛復告阿難如汝所言(至)佛言如是如是。
(携李曰。見非是物。方有所見。物若即見。則無所見。是萬象中無非見者。可剖而出也)。
溫陵曰。若樹非見。何能見樹。若即是見。樹當名見。云何名樹。然前斷為無是見者。既不中理。故復思惟無非見者。二義無定。佛皆許者。以色空等象如虗空華。本無所有。不可定指也。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至)於其中間無是非是。
(資中曰。二種者。精明見元。及前緣色空。是非二義也)。
溫陵曰。佛意為顯見與見緣。如虗空華。於中本無是非是義。然此非有學小智所及。故必須文殊請明也。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至)云何於中有是非是。
(三摩地名妙生。菩薩得此定故。立妙生號。而妙生者。即文殊也。以此定之人。發此定之問)。
溫陵曰。自住三摩地。即自性首楞正定也。聖人住是定中。了見萬法。惟一圓融清淨寶覺。曾無非是。此正答所問也。見根。也。見。緣境也。所想相。識也。根境識三。攝盡萬法。夫能了諸緣。元一寶覺。無是非是。則從前真妄虗實。倒心緣影。疑異分別之情。豁然而蕩矣。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至)是文殊者為無文殊。
(吳興曰。問意有三。如汝文殊一也。更有文殊是文殊者二也。為無文殊三也)。
吳興曰。此示一真法性。本無是非也。如汝文殊者。舉本無是非之體也。更有文殊是文殊者。離增益。盃也。為無文殊。離減。損也。
如是世尊我真文殊(至)於中實無是非二相。
(吳興曰。我真文殊。答第一義。例立菩提妙淨明體也。無是文殊。答第二義。例破色空是見也。何以故下。釋成上義。然我今日非無文殊。答第三義。例破色空非見也。於中實無是非二相。總結破意)。
泐潭曰。故曰我真文殊。無是文殊。盖若有是者。我則非真矣。所謂纔有是非。遂失本真也。則二文殊者。明有是則有非也。然我以下。明雖不立是。亦不墮非。於當體中。實無二相。夫真無是非。是非由妄。若謂色空是真見者。斯乃從妄辨真。對於無妄之真。則成二義。
佛言此見妙明(至)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吳興曰。前第二月。別喻見精明元。今通喻色空及與聞見者。由文殊對揚。既無二相。復舉月喻。以遣妄情)。
(携李曰。月本無二。妙圓真心。寧有聞見是非耶)。
溫陵曰。妙明之見。如所謂無文殊也。空塵見緣。如所謂是文殊也。菩提心。如所謂真文殊也。色空聞見。如所謂二文殊也。皆依淨圓真心而起。故如第二月。當體全虗。無空辨詰。知不容辨。但造真□□。是非自亡。
是以汝今觀見與塵(至)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吳興曰。物為所指。見非可指。真性俱離。故云出指非指)。
(携李曰。是空是見。名為可指。非空非見。名不可指。妙覺真精。此相離故。楞嚴經曰。自住三摩地中)。
溫陵曰。見與塵。指妄根妄境也。觀見塵而發明。終沉妄想。不出是非。由真精而發明。可出是非。得無分別。出指非指。言是非雙泯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獲真實心妙覺明性。
(資中曰。外道通稱梵志。按灰苦行外道也)。
(吳興曰。向云我今觀此覺性自然。今云與彼自然。云何開示。盖言今之自然。似非昔之因緣。則與外道自然。云何分別耶)。
溫陵曰。先引佛說。起疑也。楞伽會上。為大慧菩薩說因緣義。以破外道自然之執。非彼境界者。非同外道所見也。楞伽雖說因緣。破彼妄執。今觀覺性有真自然體。遠離倒妄。則似非因緣矣。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至)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孤山曰。約明暗色空。推自然之性。謂以明為自體。則性一於明。應無見暗。謂性非自然之體。則因緣之。性俱為情計可知)。
溫陵曰。釋非自然也。自然謂自體本然也。自體本然。則不隨境變。今皆隨變。非自然矣。
阿難言必此妙見(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
(孤山曰。阿難始疑妙性同外自然。既聞逐破。則謂如佛〔音〕說正因緣義。但未知妙性云何符合耳)。
(真際曰。因親緣疎。故分二門)。
溫陵曰。汝言因緣下。釋非因緣也。假物為因。循物為緣。既無定處。非因緣矣。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至)離一切相即一切法。
(吳興曰。非因緣下。不言非不因緣者。以此中正破因緣。故且置之。無非不非無是非是者。此顯覺性本無非與不非。亦無是與非是。離則顯真非俗。即乃觸境惟心)。
溫陵曰。疊拂徧計。直示精覺也。因緣自然。是非筭相。皆是妄情徧計分別。精覺妙明。本無是事。故曰離一切相。徧計既離。則圓成實體。觸處現前。故曰即一切法。祖師所謂但離妄緣。即如如佛。又云是非已去了。是非裏薦取。諸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之意也。
汝今云何於中措心(至)虗空云何隨汝執捉。
溫陵曰。結上文而責滯情也。精覺不可措心。如虗空不可措手。
阿難即從座起白佛言(至)諸因緣相非第一義。
(孤山曰。此又特起因緣之義。以覺眾生)。
溫陵曰。緣生之法。因空而有。因明而顯。因心而知。因眼而見。是乃世間名相。於第一義。皆為戲論。
阿難吾復問汝(至)二俱名見云何不見。
(吳興曰。若必見暗等。與初卷眚人覩暗。見性是同。所破有異。前顯見性是心。且破眼根能見。今顯見性非明。廣破因緣能見。破緣既廣。顯性實深。由是下文談見見非見)。
溫陵曰。因三種光而後能見。名和合相。非真見體。當知真見非和合相。不逐緣生。不隨境滅。故世尊始則詰之曰。云何無見。漸覈真見也。繼則詰之曰。如是二相。俱名不見。逆貭俗情也。三則詰之曰。云何不見。順顯真見也。明暗自奪。見不暫無。比即不逐緣生。不隨境滅者也。
是故阿難如今當知(至)見塞之時見非是塞。
(補註曰。此明離緣之見。即是精也。於下文則遣之矣)。
孤山曰。明暗空塞皆屬緣塵。各非見體。
四義成就汝復應知(至)無得疲怠妙菩提路。
(溫陵曰。四義成就等。結上起下也。汝等下責而勉之之辞也。清淨實和。即真見也。阿難引世尊常說因緣。以為問難。世尊重拂因緣。發明真見。乃復責而勉之。可謂詳且明矣。然阿難終於慧目未開。覺心未淨故。又起後章之問也)。
溫陵曰。上明見非是明。乃至見非是塞。義既成就。次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盖知明暗之非見。則雖悟見體離緣。而未見見體。知見見之非見。則悟見體離相。而真見見體矣。夫見情屬妄。何以真見復見於妄乎。盖見精者。映色之性也。見雖屬妄。其性元真。當知見見之時。無別所見。只是見於見中之性耳。然則若未見性。性在見中。同名見精。若能見性。性脫於見。方名見見。若見體尚猶離見。而見不能及。況諸言說能及哉。離緣離相。言說不及。是謂清淨實相。妙菩提路。而聲聞但局名相。不能通達。故勉令善思。勿疲怠也。前文躡迹。廣明身心真妄。意在發正知見。顯如來藏。而學者見見未明。覺心未淨。故下文重開慧目。再爭餘塵。使真精瞭然。則如來藏存於目擊矣。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心猶未了汝今諦聽。
(吳興曰。阿難所迷。心境轉細。如來所示。觀照愈深。故曰微密)。
真際曰。奢摩他。三止也。微密觀照。三觀也。經家所敘。則先慧而後定。如來所告。則先定而後慧。用顯圓融止觀體無二也。
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至)二者眾生同分妄見。
(吳興曰。此因阿難問見見非見。故發明二業之疑)。
(補註曰。別業者。分人妄見也。同分者。多人妄見也。故[彳*多]文先引別業。且喻阿難一人眼根之妄。次連同分。廣喻十方眾生根身器界同一妄耳)。
溫陵曰。二倒見妄。即同別二見也。由此見妄。循造妄業。故云當處發生。隨業受報人天諸趣。故云當業輪轉。
泐潭曰。別業言起惑之異。妄逐緣影。迷失正見。同業言感妄所同。妄隨生死。淪替本覺。
云何名為別業妄見(至)別有圓影五色重叠。
(孤山曰。目喻本是真智。燈喻本具真理。赤眚喻妄心。圓影喻妄境。境謂五陰。故云五色重疊)。
吳興曰。目有赤眚。則於燈見重叠之色。見有妄病。故於境起差別之惑。
於意云何此夜燈明(至)見圓影者名為何等。
(溫陵曰。惟彼見者目眚所成。喻差別妄見。非由境起。亦非根起。皆是眾生見病所成也)。
補註曰。五色圓影。既非燈色。又非見色。惟彼見者目眚所成。喻五陰妄境皆是眾生妄心所成也。惟眚之觀。謂獨有眚者見之也。名為何等。謂若是見色。見已成色。則彼眚人見圓影者。不得名為見矣。色即影也。
復次阿難若此圓影(至)云何眚人目見圓影。
(補註曰。此合上一節。難破圓影。一即燈見。二離燈見。至下文牒結。以顯其妄也)。
溫陵曰。上即燈見。既無實體。此離燈見。又無定處。足知其妄矣。
是故當知色實在燈(至)何況分別非燈非見。
(孤山曰。色實在燈。理體本真也。見病為影。妄心成境也。影見俱眚。心境皆妄也。見眚非病。謂有智眚人。知因目眚。終不執言圓影實有。故雖有眚。不為見病也。〔辟〕圓初心。無明雖在。而達無明本自不有。則無妄境可得也)。
(吳興曰。如來舉此推破性執者。正欲引例。阿難目觀山河等。皆是妄見。義在下文。其昭昭矣)。
孤山曰。燈有色而無影。影由目眚之為。智有照而無妄。妄由見病所起知。影由見病之為。則影與見俱眚病耳。而見眚者。自非病也。見眚者即見體也。見體本自無病。則影見之眚。皆為浮妄。了不相涉。故不應執言是燈是見。亦不應執非燈非見。如第二月。非體非影。全即虗妄。故不應窮詰也。是燈句。謂圓影由燈見而有。即因緣義也。非燈非見。謂圓影離燈見而有。即自然義也。前文已破。此重責之。故曰今欲名誰等。
(携李曰。體謂真月。影謂水月)。
云何名為同分妄見(至)本所不見亦復不聞。
(資中曰。不祥氣現。惟灾地見之。乃同業妄感也。彼無灾地。不見不聞。喻有漏境界。惟妄覺之見。即同業妄見也。彼無漏者見本清淨。故釋迦化土。現淨穢之不同。諸天飯食。隨福德而有異也)。
泐潭曰。暈適佩玦。日月之灾象也。彗孛飛流。星辰之灾象也。負耳虹霓。陰陽之灾象也。惡氣還日為暈。日食曰適。所謂適見於日月之灾也。珮玦謂妖氣近日。如環珮之狀。星芒偏指曰彗。如彗箒也。芒氣四出曰孛。孛孛然也。絕迹而去曰飛。光迹相連曰流。陰陽之氣。或背日如負。旁日如耳。或明而為虹。暗而為霓。
阿難吾今為汝以此二事(至)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興福曰。二事者。別業眚見同分不祥也。法喻互顯。曰進退合明)。
(長水曰。喻別業之妄咎由根起。非由境也。雖由根起。特根之妄。非見之妄。故曰終無見咎)。
溫陵曰。圓影無實。則似境而已。乃見勞目眚所成。非燈色所造也。
例汝今日以目觀見(至)本覺明心覺緣非眚。
(補註曰。以眼根及山河等境。俱例圓影。然則所指見病。即無明也。無明即覺明也。上舉圓影無實。乃目眚所成。例今根境無實。乃無始無明所成。見與見緣下牒顯而註釋也)。
溫陵曰。見即根。見緣即境。此根與境。雖似現前實有。而元非實有。元我覺明見所緣眚之所成耳。見所緣三字。釋成覺明也。此一見字。即能見分。謂此覺明能見。其所緣者。即眚也。覺見即眚等。謂有覺有見。即為眚病。惟吾本覺明心。能覺諸緣者。非眚也。盖本覺如好眼。覺明如眚病。根境如燈影耳。
吳興曰。無始見病。如目眚也。以法言之。則阿賴識能見相分。以惑言之。正屬無明。
覺所覺眚覺非眚中(至)性非眚者故不名見。
(補註曰。覺所覺下。牒上各緣非眚之意。釋前見見非見之疑也)。
(吳興曰。云何復名覺聞知見者。顯其離妄。亦責其未悟也。又阿難云。而今更聞見見非見。重增迷悶。故今再示覺非眚中。此實見見也。閱此文者。當曉大途)。
真際曰。所覺即覺明等也。今吾覺其所覺是眚。而吾真覺非墯眚中。此實見見之時。見非是見也。真見如是。云何復以覺聞知見眚中之事。而名之哉。是故下。重明眚事。彼見下。重結見非是見也。
資中曰。皆即見眚。非見眚者。言可見之法。皆即眚病。非是見體。彼見真體。本非眚類。故不名見。
阿難諸眾生同是覺明(至)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吳興曰。真妄和合。故有生死。偏言妄者。真如在迷故)。
溫陵曰。合顯器界根身無非見病和合妄起也。覺明無漏妙心。即依真起妄者。
若能遠離諸和合緣(至)清淨本心本覺常住。
(溫陵曰。此示以開慧目淨覺心之要)。
吳興曰。不和合者。有似自然。下文所破。其義頋異。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至)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携李曰。前于妙明本覺。疑同因緣自然。既與辨質。而未明證道始覺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是為覺心餘塵。故再與辨之。使明淨也)。
補註曰。阿難前云。因緣自然。諸和合相。與不和合。心猶未開。如來乃就同別二見文中。重破因緣自然二種之執。意謂阿難之心。必已悟矣。但和合等義。疑猶未明。故此下因辨覺元。而重與明之。先悟者已悟也。
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至)為與通和為與塞和。
(溫陵曰。則汝下。意謂設有所和。即涉妄塵。而不名妙淨矣)。
吳興曰。菩提心者。覺性也。上文云。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等。古人以佛果菩提解者謬矣。
若明和者且汝觀明(至)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真際曰。此章皆明浮塵幻相一無實體。不容穹詰)。
(孤山曰。性謂見性。見被明雜。豈得名見。明被見雜。豈得名明。和雜既失明性兩名。則知謂見和明。不成義理。故云和明非義。彼暗與通下。知非與明和。則餘皆非也)。
資中曰。明屬前相。見屬內心。齊何處所。而論具雜。見之與相。目擊可分。明見相雜。作何形像。
溫陵曰。若非下。謂明若非見。不能見明。此疑若相雜也。明若即見。誰為能見。又非雜矣。必見下。謂惟見與明。體必圓滿。不合相和。盖和則間雜。不圓滿矣。見必異明下。牒上結成非和也。
復次阿難又汝今者(至)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資中曰。上明和義。如水和土。今明合義。如盖合函)。
(興福曰。既不離明。應無見暗。今既見暗。則非合明)。
溫陵曰。和則雜而不辨合則附而不離。合則不離故。明相滅時見亦隨滅。不復合暗。若不合暗而能見暗。則與明合時。應非見明。然既不見明。云何言與明合。云何了明非暗耶。合義不成。則菩提心非和合起矣。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至)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真際曰。若和合不成。即非和合形對必然故也。此計真妄二法。了不相觸)。
溫陵曰。若非下。謂和則同而無畔。非和則異。故必有畔。且求畔不得。非非和矣。阿難下。謂相及乃有畔。畔義不成非非和矣。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至)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吳興曰。非和約體。不相入故。以際畔推之。非合約性。自差別故。以乖角破之)。
(資中曰。自徵心辦見以來。齊此廣破人執。此下陰入此界等文。破法執也)。
溫陵曰。以為非合。則根境乖背。既不知明。亦不顯見。二體既無。從何甄別合與非合之理耶。
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至)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問。真常之性。人人本具。既無去來生死。奈何今之實有邪。資中答。不真常則有。真常則不有。〔辟〕之空水。目病則華。風擊則泡。豈其真常。若晴明澄湛。乃謂真常。于明湛中。靜求華泡。夫何所得能審乎。此則不疑聖言。惟務了幻妄。而復真常)。
溫陵曰。明暗通塞。合非合理。皆所謂浮塵幻相。和合妄起。和合妄滅。故曰當處出生隨處滅盡。本無有生。亦無和合。則幻妄稱相而已。幻無自性。依真而立。如華起空。全體即空。如泡生水。全體即水。故曰其性真為妙覺明體。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莫不皆然。故曰如是乃至等也。如來藏者。當人法身妙性也。依果而稱曰如來。含攝眾德曰藏。未甞去來曰常住。暗不能昏曰妙明。不隨生滅曰不動。無不徧足曰周圓。妙萬物而至神。性一切而不異。曰妙真如性。能見是性。則迷悟生死。了不可得。盖由離生滅斷常之見。而得圓妙藏性之體也。
(孤山曰。五陰等諸經皆列三科。謂陰處界。以對愚根樂各有三故。而今有四。更加六入。只是破十二處中內六是耳。隨〔机〕增減。何必定三。此並色心開合之殊。廣上浮塵諸幻化相也)。
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資中曰。色受想行識五者成體。蔭蔽妙明曰五陰)。
長水曰。梵語塞徤陀。此云蘊。古翻為陰。蘊謂積聚。陰謂盖覆。積聚有為。盖覆真性。
阿難辟如有人以清淨目(至)色陰當知亦復如是。
(溫陵曰。狂華喻色陰。狂相喻色境。皆妄感也)。
(携李曰。淨目晴空。喻淨智。觀妙性故。逈無所有。勞目華空。喻妄因緣。幻色故。別見狂相。此色陰所起也)。
孤山曰。淨目況本具真智。睛空況本具真理。惟□睛虗。即理智一如也。迥無所有。絕九界妄色也。其人喻眾生也。背真合妄。故曰無故。不動目睛。妄心取著也。瞪以發勞。妄惑潤業也。於妙性中。現九界色。故曰於空見狂華等。
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至)云何晴空號清明眼。
(泐潭曰。若有出入下。辨狂華不因空生。明色除不因境有。如若目出者下。辨狂華不因目出。明色陰不因根生也)。
(孤山曰。圓覺謂非惟惑此虛空實性。亦復迷彼實花生處是矣)。
溫陵曰。若有出入。則有實體。故非虗空。非空則實。故如阿難體更無所容。若華從目出。則得目之性。故應有見。今旋時既不見眼。又不翳眼。非目出矣。又若華從目出。則華在空時。目應無翳。云何見華。目尚有翳。必見晴空無華。方號清明眼邪。
是故當知色陰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若知華相即空。則顯色陰本如來藏)。
溫陵曰。既了幻華無因。當知色陰虗妄。本非因緣自然。即如來藏。妙真如性。餘四例此。
阿難辟如瀑流波浪相續(至)行陰當知亦復如是。
(携李曰。行〔固〕藏生。從妙湛流出。而明暗色空。皆入識真體。故以流水為喻)。
溫陵曰。妙湛妄動。隨境轉徙。念念遷謝。新新不停。故名行陰。而辟。瀑流也。以念念生滅。後不至前。故曰不相踰越。
阿難如是流性不因空生(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若因水有下。開若因其水。別有流性。因果性別。則瀑流性。不㡴是水。能有是水。所有是流。一相若殊。俱㡴現在)。
溫陵曰。牒釋流性。不因空水非即非離。以明行陰無實體也。有所有相。謂流應離水。別有體相也。空非有外。水流其間。水外無流。流終依水。則非離空水矣。
阿難辟如有人取頻伽瓶(至)識陰當知亦復如是。
(携李曰。頻伽好色鳥也。瓶形象之)。
(孤山曰。瓶喻妄業。空喻妄識。業牽識走如瓶擎空行。捨身受身。喻以遠行。現陰如此國。中陰生陰。悉如他國)。
泐潭曰。缾作頻伽鳥形。有形無實。譬眾生妄身也。滿中之空。譬識陰也。性空真覺。周徧法界。一迷為識。故局在妄身之內。如瓶中之空耳。內外一空。喻性識一體。塞其兩孔。喻妄分同異也。空無往來。不可擎餉。以隨頻伽瓶故。妄有千里之行。他國之餉。喻性無生滅無捨受。以依幻妄身故。逃形於此。託生於彼。此迷性成識妄隨流轉之狀也。
阿難如是虗空非彼方來(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此明性無往來無出入也。計有出入。皆為虛妄。生滅去來為如來藏。此楞伽以藏識。為如來藏也)。
孤山曰。虗空非從彼方。來入此方。若瓶盛空。從彼入此。何故彼方不見空少。此方不見空出。身心萬法。即如來藏妙真如性。道嫌揀擇。理忘情謂。凡有言說。皆為戲論。擬心動念。盡涉迷倒。大覺將與覺之。故此卷之初。權且明正。倒辨緣影。擇見精一。就其迷倒情計為之。拂心眼之塵翳。洗肺腸之垢濁。使心境洒落。真妄兩忘。然後融會入如來藏。遂知根塵處界法法無非妙真如性。此第二及第三卷大旨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三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至)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資中曰。六根吸塵曰入)。
(問。何不直就根塵推破見性。而須指前勞目之事乎。携李答。夫根塵徧。迷悟。必從要故。指凡夫易解之妄事。用開阿難未了之執情。向下塞耳聞聲。畜鼻覺觸例亦如是)。
吳興曰。前色陰中。辟如目睛。瞪以登勞。則于虗空別見狂花等相。蓋以目喻真。以勞喻妄。以華喻色。今指前喻。故云即彼目睛等。兼目與勞下。斯取前文能喻之根。便為此中所喻之法。以彼勞目。正是眼入虗妄之相故。當知眼入乃至意入。皆如空華。故六入文。並云同是菩薩瞪發勞相。
因于明暗二種妄塵(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補註曰。按環師科經。此有三科。即彼目睛下。依真起妄。因于明暗下。辨妄無實。是故當知下。了妄即真。盖謂妄無自性。全體即真也。餘五例此)。
溫陵曰。因塵發見。因根吸塵。故名眼入。然離塵無體。足知虗妄。乃至云非明暗來。非根出等。既無所從。則非因緣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矣。
阿難辟。如有人以兩手指(至)同是菩薩瞪發勞相。
(吳興曰。辟如者。此以假設其事。曉訓令悟。故云辟如。非取比况之義也。下文亦爾)。
溫陵曰。指本無聲。耳本無聞。妄相感觸。故頭中作聲。耳入之妄。皆如是也。必依指喻者。明凡聲本無。由妄感觸。非感非觸。彼此寂然。則如來藏本然真妙矣。耳勞因塞。乃至意勞因習。妄同眼勞。故例稱瞪發。
因于動靜二種妄塵(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真際曰。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身心。及地水火風空。皆無所從來。無所至去。緣合則有。緣離則滅。如幻如化。故云當處發生。隨處滅盡。此也)。
(泐潭曰。有聞成性。謂有所聞。則成有性)。
孤山曰。耳因動靜發聞。猶目因明暗發見也。諸經所說。對聲有聞。緣明有見。今文了義。靜亦名聞。暗亦名見。鼻聞通塞。意知生滅。例亦如是。
阿難辟如有人急畜其鼻(至)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溫陵曰。畜縮氣也。冷因畜有。不畜本無。鼻入之妄。皆如是也)。
(吳興曰。机者弩牙也。根有發聞之義。故取譬之)。
因于通塞二種妄塵(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溫陵曰。鼻聞通塞。亦猶耳聞動靜。而知覺以塵為相。故離彼無有。則非惟緣彼而生。而亦即彼為體。故知明暗動靜。乃至離合生滅之塵。與今見聞覺之性。混而為一。本如來藏中妙真如性矣。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䑛吻(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吻非舌甜。因勞妄有。故不動之時。淡性常在。舌入之妄。皆如是也)。
溫陵曰。口之以味性也。以舌取味曰䑛。熟蚳令勞甚言取著之狀。
阿難辟如有人以一冷手(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身入之覺。由觸所顯。盖以離觸之時。覺知此身無合之覺。是以合覺。顯於離知也)。
溫陵曰。身入生觸。然觸無自性。猶如二手冷熱相涉。兩無定勢。足知其妄也。手不自觸。因合覺觸。故曰合覺之觸。合不自合。因離知合。故曰顯於離知。涉勢若成等者。謂以熱涉冷。使冷成熱。亦則勞觸而已。
阿難辟如有人勞啳則眠(至)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資中曰。意入主於憶知。憶知生於寤寐。故托睡寤以明也)。
(補註曰。意以生滅為性。而其體不出憶忘眠寤之境。由四相妄遷。名曰顛倒)。
吳興曰。寤則覧塵斯憶。睡則失憶為忘。又睡中有夢。寤中有忘。皆是覧塵失憶之相。憶之則生。忘之則滅。故下文云。因于生滅二種妄塵也。以妄對真。即是顛倒。此二妄塵復為生住異滅。四種細相。吸習此相。中歸意根。四相剎那。前後不雜。故曰不相踰越。
因于生滅二種妄塵(至)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溫陵曰。意生覺知。而根潛身中。故云集知居中。意著法塵。而想像內發。故云吸撮內塵)。
(泐潭曰。眼等五根。但緣現境。惟意知根能緣過去。乃是流入五根不及之地雖通兩釋。孤山義為正錄之)。
孤山曰。前舉四相。此惟二者。以生攝住。以滅收異。而且以憶者為生。忘者為滅。內塵法塵也。見聞逆流者。以憶故則能逆緣。落謝五塵。即覧塵斯憶也。流不及地者。以忘故則成緣。於思不及處。即失憶為忘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補註曰。將何為寐。令誰受滅。為受二字。當作知字。寤寐當互破。但文略耳)。
(長水曰。覺知之性。離斯二者。故知空華)。
資中曰。列子云。其寤也形開。其寐也形交。交即合也。寤寐二相。自是形之開合。汝覺知性。則無別體。故云同於空華。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興福曰。六根六塵名十二處。處為生門。心心所法於中生長。故名為處)。
孤山曰。前六入破六根。雖以塵對辨。而正意在根。今十二處。雖根塵互破。正破在塵。後十八界。雖根境識三相對推破。而正意惟在六識也。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泐潭曰。樹林泉池色也。能觀此者眼也)。
(吳興曰。初五陰中。以喻比法。用破執情。次六入中。指假設事。顯其妄相。今十二處乃至七大。即於現前見聞之境。及近所目擊者。示其藏性。是則經文從疎泊親。去假就實。善巧開發之意。了然可別矣)。
溫陵曰。眼能生色。則眼為色性。然見空之時。既無色相。則色性應銷。眼中之色性既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矣。且色空二法對待而顯。色相既無。何以顯空。故曰誰明空質。然則計眼生色處者妄也。空亦如是者。因色例空。亦無定處也。若復色塵下。謂色能生見。則觀空之時。見無所生。故曰銷亡。亡即無見。誰明空色。然則計色生眼處者妄也。
(長水曰。此明眼色二處。俱無生也)。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若無來徃下。謂聲不來耳。耳不徃聲。聞義不立。此見耳與聲。二處無生也)。
溫陵曰。如我入城。祇林無我。喻聲來耳邊。則餘處無聲。然千眾皆聞。則聲處無實矣。若復汝耳下。謂如我歸林。城中無我。喻耳往聲處。則餘處無耳。然異音皆聞。則耳處無實矣。
阿難汝又齅此爐中栴檀(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携李曰。此中義理稍難成立。且鼻舌身三者。是合中知也。設四十里內聞香。亦是香有殊勝之力。其氣遠騰。彼合知處。久久方聞)。
(長水曰。此見鼻與香一處無生也)。
(溫陵曰。鼻根聞香。由境有勝劣故。聞有遠近。法華經所謂。此香六銖價值。娑婆世界者。非以勝乎)。
溫陵曰。華嚴經有云。牛頭栴檀香。從離垢出。若以塗身。火不能燒。佛言。鼻非栴檀。非鼻生也。藉爇而有。非空生也。香質木也。烟非木也。離木離煙。又遠四十里聞香。豈木生哉。既非鼻非空非木。則無實處矣。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鉢(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長水曰。此言苦與味二處無生也)。
(資中曰。虗空無味。不可辨明。故托鹹以辨)。
溫陵曰。生於汝舌下。謂舌無定味。又非多體。則味不生於舌矣。石蜜沙糖也。堅如沙石。若生於食下。謂食不自知。因舌知味。縱食能知。則知不在汝。便同他食。汝無所預。何名知味。理既不然。則味不生於食矣。若生於空下。謂虗空無味。則味不生於空矣。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長水曰。此明身觸二處無生也)。
(真際曰。觸有能所。方名為觸。頭足一體。豈名觸耶)。
溫陵曰。觸因根境。能所相感。而獨依根明者。示萬法一體。由妄分能所。故有妄觸。然在手在頭。初無定處。即身典觸處。皆虗妄矣。若各各有下。二者合辨身觸二處。皆無實矣。觸則無成者。謂觸須二物。一則不成。非所非能。言皆無實處。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即汝即心者。防轉計也。云何下難也。汝心惟一。云何有二。根塵俱知。是二心也。離合冷暖者。觸塵也)。
(吳興曰。法若非知。則非色聲。若是色聲。自應可知。今既無知。豈應藏於色空之外耶)。
(携李曰。此十二處是心體根本。諸根緣此以生。故外論□之勃路挐。勃路挐者。即根本義也)。
溫陵曰。善惡緣慮心也。無記昏住心也。意緣不出此三。而吸撮內塵。成所緣法。故曰生成法則。若即心者下。謂法若即心。則不屬塵。既非所緣。何成意處。法塵非相。因意知顯。故問為知非知。知則屬心。然體異於汝。又且非塵。故同他心量。設若非知。然此法塵既非色等。特由知發。今既非知。處當何在。既色空之內無所表顯。不應存於色空之外。況空又非有外也。則心緣意處。終無實矣。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孤山曰。界者。因也。種族也)。
溫陵曰。根塵識三各六。分內外中為界。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若識因眼生。則無塵可知。故見非青黃云云)。
(吳興曰。謂眼色共生。則此識性應妄。根塵兩合。合則其識中離。亦不成界)。
(孤山曰。體性雜亂。謂根境兩屬。乘程族也)。
溫陵曰。若獨因眼。不有色空。則識無所緣。見無所表。界無所立。非因眼矣。若因色生。當隨色滅。色滅空現。當不識知矣。若亦識知。則是色相遷變。汝識獨存。獨則無鄰。界從何立。非因色矣。從變下牒難。變則無體。故界相自無。若不隨變。則識性常一。當一於色。應不識空。理又不然。非從色生矣。若眼色兼合。共生識界。當半有知半無知。故曰中離。若中離者。半合根半合境。故曰兩合。二義推窮。皆不成界。既不因色。亦不兼二。諸妄併除。藏性自顯。餘五例此。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長水曰。若因耳生等。破勝義根也。若無前境。根自無知。若實無知。更有何識。若取耳文等。破浮塵根也。設取浮塵之耳。容有聞者。若無動靜。亦不成聞。云何將此可見浮塵雜色觸法為識界耶。則耳下雙質二根也。聲能生識。何假於聞。若無於聞。聲亦不有。縱謂識從聲生。又許因根有相。則文聲時。即是文識。若不文識。則非界義。若文於識。識則同聲。既能了之識。作所聞之境。誰為能知。知此間識)。
溫陵曰。耳識別了曰知。耳形觸聲曰聞。皆由動靜而發。若無動靜。各無所成矣。知乃識之體。故曰知尚無成。識何形貌。聞恃耳形雜物色觸聲塵而已。非耳識也。故曰云何耳形。名為識界。若謂識生於聲。則識因境有。自不關根。然不因根聞。何知聲所。許聲因聞。謂聲因聞許也。然識從聲生。聲即識矣。則聞應聞識。設若不聞。又非界義。皆不可也。識為能聞。聲為所聞。若實聞識。識則同聲。已為所聞。誰為能聞。故曰誰知聞識。能聞而無知。則如草木。又不可也。依根依境。單論既非。不應二者合成識界。而為中位。中位既無。邊界何立。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若取肉形下。破浮塵根也)。
(孤山曰。若取齅知下。破勝義也)。
(溫陵曰。肉質之知屬身。故曰無觸非鼻非空之知屬空。故曰肉應非覺。伊蘭臭樹也)。
(吳興曰。從二物不〔吳〕下。以根從境破境。既有二根。應成兩先。定云為香為臭。次責云。臭則非香。香應非臭。意在俱文。墮兩鼻之失也。若鼻是一。復以境從根破。根既惟一。境云何二。二性不立。識界奚存。已上皆破根)。
(孤山曰。中間識也。內外根境也)。
溫陵曰。名身則非鼻。名觸則屬身根所對之塵。故曰鼻尚無名也。肉質之知屬身。故元觸非鼻。虗空之知屬空。故肉應無覺。又應空是汝身。則今阿難身空。無所在矣。此計識因鼻生者妄也。若知屬香。則鼻不預知。知不屬香矣。若香生鼻。則木應無香。且伊蘭之臭。旃檀之香。二物不來。鼻作何氣。則香不生鼻矣。此計識因香生者妄也。臭則非香下。境二則根亦應二。此皆遣識心分別計度也。若鼻是一下。以根一境。則境性互奪。從何立界。若因香生識下。不見眼鼻識因香而有。應不知香。若曰能知。即非香生。若曰不知。即不名識。皆不可也。香非知有香下。香不因根。則不成香界。識不知香。則不成識界。識界奚存。
(問。既云以香為知。知自屬香。豈非破境邪。資中答。斯盖對根而說。正破勝義。下文不對根辨。方破境生也)。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初因舌是破自生。二因味是破他生。三不應虛空是破無因生。四舌未和合是破共生。前後諸文皆爾。此中最顯)。
(吳興曰。鹹淡甘辛。略舉四味。詳則有六。更加苦酢。言和合者。眾未共成也。俱生者。本性不易也。變異者。燒者異本也)。
溫陵曰。甘蔗等舉五味也。味因舌甞。若舌本苦。則無能甞者。孰為識體。若舌本淡。既不因境。味無所生。無味與對。從何立界。此計識因舌生者妄也。識自為味。謂識即味也。同於舌根。謂識不自甞也。又一切味下。謂識因味生。則味多識亦應多。識一味亦應一。體必味生者。牒定識因味生也。醎淡甘辛同為一味者。結成識一味亦應一也。異識既一。異味既同。則無分別。無別則非識。非識則無界。此計識因味生者妄也。根境合混。則自性無定。從何生界。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携李曰。為身所證。說名為觸。觸因感物而生。物無情不能知。觸則知觸者)。
溫陵曰。覺觀即身識。而以合離二境為緣。若無緣則無識。是則因境非因身也。若因觸生下。謂若無身即不知合離。是又因身非因境也。物不觸知身知有觸者。徒觸不能生知。因身然後知觸。此明身識由根境合顯也。合則當知。身即觸也。觸即身也。若身即觸。則身非身矣。若觸即身。則觸非觸矣。身觸互奪。故無處所。合身則無觸位故。即為身體。離身則無觸用故。即同虗空。然則內外中間之位。皆不成立矣。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吳興曰。俱舍論云。集起名心。籌量名意。了別名識。此文識心。同彼第一。即意根也。思量兼了別性。同彼第三。第三即意根所生之識也。彼第二亦云意者。盖識之異名耳。故婆娑中。明心意識三無有差別。如火名㷔。亦名為熾。亦名燒薪。是知意識名同。但約先後。以分二叉也)。
溫陵曰。意識發於所思。意根生於法塵。二者皆屬前境。離此則根無形。識無用。是必因境。計根生者妄也。又汝識心下。又辨根識混濫不成因界也。同則無復能所。異則不能有識。二既混濫。已無自性。則界無所立矣。
資中曰。以五塵之法。各配五根。離五塵外。意無別法。
長水曰。法法者。法塵之法也。
檇李曰。色空動靜通塞。即色聲香三塵也。合離即味觸兩塵。生滅即法塵。然生滅但是五塵通相。離五無體。故云生則諸法生。滅則諸法滅也。
補註曰。所因者。即法塵也。所因之法。自無實狀。則因之生識。復作何狀耶。狀不有則界亦亡矣。既非因緣自然。是謂妙真如性也。
溫陵曰。前近取諸身。顯如來藏。故依陰入處界四科以明。雖悟一身。未融萬法。根境尚異。見性未圓。後復遠取諸物。圓示藏性。故依地水火風空見識七大。以明使悟。物我同根。是非一體。法法圓成。塵塵周徧法界。頌云。若人欲識真空理。身內真如還徧外。情與無情共一體。處處皆同真法界。此七大之大旨也。謂之大者。以性圓周徧。含裹十分為義。所以有七者。萬法生成。不離四大。而依空建立。因見有覺。因識有知故也。
(泐潭曰。前五無情所具。後二有情無之。今舉其七。則萬法該矣。然彼大性。先非水火。亦非空識。全一如來藏體。循業發現而已)。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因緣自然二俱排擯。
(孤山曰。阿難恐眾生聞音和合則滯於有聞。今排擯則溺於空。不達中道。動成戲論。故請開示)。
溫陵曰。此依權教問難。由四大發起。七大因緣自然之義也。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至)如旋火輪未有休息。
(吳興曰。若彼大性下。破非和合之疑也。以阿難既執和合。疑非和合。故今破之)。
資中曰。權教雖說和合。都無實義。盖彼大性果非和合。則如虗空。不和諸色。殆不然也。若果和合。則同彼萬變。相成相續。展轉虗妄。又不然也。旋火之輪。無有實體。喻虗妄相成相續之相也。四大之性不和四大之相。此約真如隨緣。不同頑空之性也。既破非和。恐計和合。故復破之。此約真如不同變化等相也。
阿難如水成冰冰還成水。
(溫陵曰。直示大性。非和不和之理。而起後文。故復召告也)。
資中曰。夫水何和而成氷。氷何和而成水。七大之性。不因和合。循業發現。如此而已。
汝觀地性麤為大地(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興福曰。地者和合微塵之聚。若離於心。即無所得)。
(孤山曰。既能析色為空。亦可合空成色)。
(資中曰。若空不可合色從何生。故知此色本無自性)。
(孤山曰。如來藏即心性中道也。即俗而真。故曰性色真空。即真而俗故曰性空真色。以真俗即中故。並云性三諦圓。云不一不異。非縱非橫。名如來藏。俗則十界備矣。真則生佛寂然。此言理具非關事造。然理必云。事事豈殊理理事雙泯。故曰清淨本然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彼彼互攝。一一相融。故曰周徧法界。隨眾生心下。即如來藏隨染淨緣。順差別業。變造十界依正之事也。世間通指九界因緣。義含自他共三性。自然即無因性)。
溫陵曰。塵之細者曰微。細之又細曰極微。微之又微曰鄰虗。極微之塵猶有微色。故名色邊際相。折極微為七分。則微色殆虗。故名鄰虗。
泐潭曰。若此隣虗下先立。理下辨羽。汝今問言下。此明諸變化相非和合法。色合則不應名空。空合則不應析色。知空非和合。則色非和合矣。如來藏性。萬法一如。而循發似異。遂有七大之名。特體用異稱耳。真空者。一如之體也。故必大皆言真空。七大即循業之用也。故曰性空真色乃至性空真識。體用不二故。相依互舉。不離妙性故。一一言性也。不垢不淨曰清淨。非和不和曰本然。無乎不在曰周徧。既非垢淨和合。而能成七大萬法者。但隨心應量。循業發現而已。后云。汝以空明則有空現。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各各現。此隨心應量之事也。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滅塵合覺。故發真如。此循業發現之事也。至於十界所正之相。萬形纖悉之理。莫非隨應循發者也。然此規相元妄。無可指陳。規性元真。唯妙覺明。理絕情謂。不容妄度。故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所以第一義諦。擬心則差。動念則乖。惟居一切時不起妄念。不用計度。然後相職心分應也。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吳興曰。陽燧取火珠也。以銅為之。其形如鏡。淮南謂陽燧見日。然而為火。是也)。
(携李曰。相遠顯非和合之性無從破自然之情)。
(長水曰。三物相遼。火無方所。凡所測度。皆妄計也。由體大故。周遍法界。由用廣故。循業發現此火性真空之義)。
溫陵曰。火無自體。寓物成形。故曰無我。眾名和合。詰之各有根本。真和合也。火名和合。詰之各無根本。非和合矣。優樓頻螺云木瓜林。迦葉波云龜氏。瞿雲云地最勝。亦云日種。
孤山曰。瞿曇星名。從星立姓。至于後代。改姓釋迦。
携李曰。陽燧者。崔豹古今註云。以銅為之。如鏡之狀。照物則影倒。向日則火出。淮南子云。陽燧。火方諸也。論衡曰。於五月丙午日午時。銷鍊五方石。圓如鏡中央窪。紆者屈也。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恒(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資中曰。方諸陰物月。群陰之宗。氣數相感。故水從出淮南謂。方諸見月。津而為水。是也)。
(吳興曰。初言汝元不知。次言猶言尚言。宛言全言曾而終。又言元者。初意恕之終意責之。輕重有序也)。
溫陵曰。求則流。否則息。所謂流息無恒也。迦毗羅等四皆外道。善幻術。太陰精。月中之水也。月望前曰白。亭午曰晝。方諸取水之珠也。即陰燧也。
孤山曰。淮南子云。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高誘註曰。方諸陰燧大蛤也。熟拭令熱以向月。則水生也。許慎註曰。方石也。諸珠也。譯人今取許註。故文云。從珠中出等也。謂林木既不吐流。明知此水非從月降。水非月來。又非珠出。不從空生。則本然周徧。非和合矣。
(川澤陂池。流行不息。而獨言方諸者。取業用言之也)。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真際曰。僧伽梨大衣也。袈裟從色得名。三衣通稱)。
(真際曰。阿難下辨風非應出也)。
(泐潭曰。若生虛空下。辨非空生也。虛空當滅者。謂無風時。亦應無空)。
(真際曰。若風自生下。辨風非生彼面也)。
(泐潭曰。風性動空性靜。故不相參雜)。
(携李曰。言法界。又言國土者。徧界對一人言。國土對衣服言)。
溫陵曰。拂衣則動。垂衣則靜。所謂動靜不常也。汝審下。謂三性不參。三性相隔。求風所從。杳莫可究。既非衣出。又非空生。非生彼面。了無所從。非和合矣。謂本然周徧。循業發現。得不信哉。風性或作風心誤也。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孤山曰。西天貴賤族分四姓。如此方四民。剎帝利王族也。婆羅門淨志也。亦云淨行。以守道居正。潔白其操也。毗舍商賈也。首陀農夫也。是謂四姓頗羅墮利根也。旃陀羅魁膾也。此又智愚之族也)。
(携李曰。未鑿土前。地無通達。則空非無因也。謂因鑿土而出。則空居土外。故土出時。應見空入。此辨明空不因土也。謂空士同休。則土出時何不見空同土而出。又非同體矣智論云。佛說四大無處不有。故名為大。若言大性周徧。必須指事即理。攝末歸本。不可名而名之。是謂如來藏也。或有直以藏性。釋於大名者。一何誤哉)。
(泐潭曰。空與覺亦體用不二。故相依而舉一之空。喻一法性也。十方之空。喻萬法性也。由一觀萬。由自觀他性無二別。特形器妄辨耳)。
溫陵曰。鑿土得空。所謂因色顯發也。
補註曰。若因土出下。謂虗空若因土出。則鑿土出井之時。應見虗空。出於土而入於井。今既不然矣。故又破云。虗空若無出入。則空與土。二無有異。而同體矣。既同體則土出井時。何不見空從井出邪。
溫陵曰。汝更下。令詳察其非因緣自然也。鑿空虗實。謂鑿實空虗也。上諸巧辨。皆遣識心妄計。而顯圓融真體也。若此虗空下。會上義而通前文也。由上所明。非因緣和合。則知空性圓偏。非生滅法。一大既爾。餘大皆然。故通言地水火風。云現前者。使觸事而明。無他求也。若悟虗空。性圓周徧。本無出入。即悟四大性真圓融本無生滅也。
(吳興曰。經文四大後。所以點空均名五大者。盖諸經常談惟四而已。此既異彼。故特言之。下根識中。其例亦爾。通名七者。且依事立)。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至)或同非同或異非異。
(長水曰。此以大種義破。諸見計情也)。
(携李曰。此問四句。一同。二異。三亦同)。
溫陵曰。見覺之體。本自無知。
阿難此見若復與明與暗(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資中曰。上總標。下詳辨。相亡猶相奪也)。
(泐潭曰。見性常住。境性代易。云何為一。根境相因。離明暗空。則無見相。云何非一)。
(資中曰。明暗有差別。見性無差別云何。或同根塵相因。而有離三元無。云何為異。分空分見。本無邊際。云何非同。見無遷改。境有變更。云何非異)。
(溫陵曰。為生為滅等者。生滅同異。皆因妄塵。非生非異。不離妄計離此諸妄。即如來藏也)。
溫陵曰。阿難下。辨非一體也。若此見精下。辨非異體也。明暗相背下。辨非或同非同。或。異非異也。汝更下。令詳察其性真圓融。不涉諸妄也。若見聞知者。前於六根廣破眼見。餘根並略。今類通顯示。其性皆徧。聞即耳根。覺即鼻舌身根。知即意根不言覺者略也。性見等者。亦體用相依。而舉有見有覺。雖覺明之咎。而體實性見。用實覺精也。如一下。例餘根也。甞觸即舌根。以味合方覺。故亦名觸。覺觸覺知。即身意根也。
阿難識性無源因于六種(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溫陵曰。見根也。相境也)。
(長水曰。日中無月。既無見月之識。應知非是無因而有也)。
(資中曰。前文詳辨意皆萃此。故自根境。萬法總會。而旁通也)。
(長水曰。覺明即本覺明心也)。
真際曰。根但照境。故知鏡中。識有了別。故能標指。
溫陵曰。阿難若汝下。明識性非生於見亦非生於相也。若生下。明非生於空也。若生於空。則非是相。亦非是見。非是見則無所辨。非是相則無所緣。若無所緣。能緣何立。又處此非相非見之間。識體若空。則同龜毛。識體若有。非同物象。既自無體。安能有用。故曰欲何分別。若無下。明非無因也。
溫陵曰。見託根。相託境。有出可狀。無出非相。識何所從出邪。識有分別名動。見無分別名澄。識動見澄。性相隔異。見與識隔。聞知亦然。皆非和合。又非自然。是則性真圓融。不涉諸妄矣。若此識心總指識大。了別見聞覺知。別指六識也。兼彼空等。總會七大。旁通萬法也。既本無所從。則湛然圓徧。地等既爾。世界眾生物。物皆爾。不惟地等名大。草芥塵毛皆可名大。性真圓融。本無生滅矣。阿難下。謂識體深潛。當微細沈思。不可麤浮。觀得其真。則悟其本如來藏矣。識知皆出於性明。故曰性識明知。識雖覺明之咎。其體實真。故曰覺明真識。體用不二。真妄一如。所以迭舉也。
(泐潭曰。七大者。地水火風空見識是也。按六大經獨不言見大。而曰六大者。合內外而言也)。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至)獲本妙心常住不滅。
(溫陵曰。自初决擇心見。絲至陰入七大。多方發明。使悟器界萬法當體全真本如來藏。是謂微妙開示也既悟器界性真圓融。故身心蕩然。得無罣礙。悟妙覺湛然周徧法界。故各各自知心徧十方也)。
孤山曰。各各自知。即能覺之智也。心徧十方。即所覺之理也。常住真心。徧融十界。故曰十方。見十方空。謂十界循業發現之空也。迷妄有空。比真為小故以掌葉為喻。一切世間等。謂依空立世界也。即十界循業發現依正之法耳。皆即菩提等。謂十方虗空十界依正。一法叵得。皆我真心。含裹十方者。即此真心。具足十界。而非斷滅。觀此文者。豈疑無情有性。無情作佛之說耶。反觀下。阿難大眾。自觀己界正報之身也。虗空巨海。以況心精。微塵浮漚。以況己質。理即□□。若塵存而漚起。事即理故。若塵亡而漚滅。□□□二。故曰無從獲本妙心等。得分真智。知本覺理。得未曾有。謂得圓頓之解也。
(天台智者。禪法華經。深達罪福相。徧照於十方。亦云十方。即十界也)。
卍續藏第 15 冊 No. 0301 楞嚴經精解評林
新刻三續玄言釋經精解評林卷之二 恕集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四
爾時富樓那彌多羅尼子(至)次第遷流終而復始。
(資中曰。從初至第二卷。破心見二執。以顯人空。從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至第三卷。破陰處界等。以顯法空。故知前破人法二執。顯空如來藏。今顯不不空如來藏故富那有此問也)。
長水曰。如來藏心不空不有。即性即相。名第一義。是佛所證。決定無妄。審實名諦。然清淨則宜無諸相。本然則宜無遷流。
又如來說地水火風(至)宣流大慈開我迷雲。
(真際曰。富那首問。何生諸相。欲得續因。以斷輪?也此問四大各徧。云何相容。欲窮幻相也)。
溫陵曰。二問皆攝前四科七大之文起疑也。意以性相相違理事相礙。實常情疑滯。故致此問。
佛言富樓那如汝所言(至)我常聞佛宣說斯義。
(補註曰。性覺妙明。本覺明妙。此盖佛意欲顯山河大地由妄覺生故。且先標真覺。體用互顯而初無能所者。以立本也。下文乃舉真妄二覺。詰其所解。方便勾引。以顯妄覺耳)。
孤山曰。性覺妙明。本覺明妙者。萬法體用異稱也能性一切曰性覺。性覺之妙顯乎明。即自體而出見於萬法者也。性之所本。曰本覺。本覺之明。藏乎妙。即自用而反冥於一真者也。了斯二義。則體用一覺。物我一妙。無復諸相之異矣。
佛言汝稱覺明為復性明(至)為覺不明稱為明覺。
(溫陵曰。促舉前義問之。定其解惑也。夫汝所謂覺。所謂明。意作何解)。
長水曰。為復性本自明。靈然不昧。故稱之為覺邪。為復性自不明。用心覺之。故稱之為明覺邪。靈然不昧者真覺也。用心覺之者妄覺也。
富樓那言若此不明名為覺者則無所明。
(補註曰。上文兼舉真妄二覺。以詰富那。性明者真覺也。覺不明者妄覺也。不明即是無明。若謂覺了無明稱為名覺。則有能覺。與所明矣。既有能所。非妄而何)。
泐潭曰。富那未解詰意。乃以覺不。明者為是。故此答云。若此不明。名為覺者。則無所明。意謂必有所明。方名為覺。殊不知纔有所明。即墮明覺。無窮妄業。由是而生。故下文云。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
佛言若無所明則無明覺(至)無明又非覺湛明性。
(一說覺離能所。故有所非覺。照了諸相。故無所非明。若果非明。又不得謂之覺湛明性。當知有所無所。是明非明。皆為妄度。終非妙明。明妙之真也。此說未妥)。
補註曰。若無所明。則無明覺者。如云若得果無所明。則無明覺矣。豈不幸哉。盖明覺之妄。由所明起也。
孤山曰。有所非覺者。若有所明。則非真覺。以真覺之性離能所故。無所非明者。若無所明。則無妄明。以因妄明。立能立所故。非明之明。指妄明也。無明又非覺湛明性者。無明即妄明也。以無覺湛之真明。故曰無明。
性覺必明妄為明覺。
(一說妙明則真。必明則妄。所以妄為明覺未妥)。
吳興曰。本性之覺。必具湛明之性。以不了故。妄為能明之明所覺之覺。
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
(此一節且指無明也。一說真覺本無能所。因必明故妄見有所究竟。以必明為惡道非也)。
吳興曰。性覺之體。本非所明。但因妄明。對能立所。此即因惑立所見之相也。所見之相既立。能見之相即生。能所同時。前後異說耳。
無同異中熾然成異(至)因此復立無同無異。
(此一節謂因上無明。而成世界虛空及眾生也)。
(吳興曰。此明所立境界。後文虛空為同世界為異者。顯示其相也)。
溫陵曰。能所既立。心境互分。故無同異中。熾然成異。即轉相也。以彼熾然之異為異。復因異相立同。又因其有同有異故。復立無同無異。一真體中。本無是事。皆由能所對待妄立。
如是擾亂相待生勞(至)由是引起塵勞煩惱。
(此一節躡楞前義。而且隱然示三種之情狀也)。
(携李曰。覺明立所。逐起妄情。故於無同異之真空。起熾然之虛妄。既有能所立之分別。復立無同異之是非。相因擾亂。而煩惱勞塵生矣)。
吳興曰。指前因明立所動雜真性。故曰擾亂。所既妄立。生汝妄能。即相待生勞。無同異中熾然成異等。即勞久發塵。自相渾濁也。上言勞者。且屬無明。下云塵勞。正謂見思煩惱塵。即世界眾生。由世界眾生。而有業果故。復云由是引起塵勞煩惱。
起為世界靜成虗空(至)彼無同異真有為法。
(携李曰。此一節乃牒合上異同等義。而顯示三種之名相矣)。
吳興曰。妄覺動。則勞擾發塵。故起為世界。妄覺伏。則頑然冥漠。故靜成虗空。法界一空。曰同情器。萬殊曰異。此乃於無同異中。熾然成異。故曰彼無同異。真有為法。
補註曰。此章問答良有以焉。前佛舉地水火風空見識。以該萬法。則世界虗空眾生業果。皆在其中矣。惟其談七大之相。則曰如來藏中。循業發現。談七大之性。則曰周徧圓融。本如來藏富那至是。未達其循發徧融之義。因此二疑。而興二問。問清淨本然。即如來藏性也。山河大地。即世界虗空也。諸有為相。即眾生及業果也。以其未達循發之義。故曰云何忽生。此四字為要緊問也。如來遂指性覺之中。妄為明覺者喻之。而斷之曰。因明立所。此四字為要緊答也。盖明即妄明妄明。即無明也。所即山河大地諸有為相發現之由也。要而言之。因明立所者。即是因無明。而生起世界虗空。眾生業果也。然則循業發現之疑。云何忽生之問。一答俱銷。不勞餘說立。所以後雖復隱顯發揚。總別開示。特不過鋪陳世界眾生業果之說。以終其說耳。然此猶是總顯。自覺明空昧以後。始別開三節。詳敘三種之相續。詳敘既終。復云如是三種。顛倒相續。皆是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因此虗妄。終而復始者。此又總結一章答意。以牒示之也。第二問答。後文別釋。
覺明空昧相待成搖(至)以是因緣世界相續。
(孤山曰。四輪持世。其實土輪金輪水輪風輪也。此不言土者。土與金同是堅性俱屬也。大故此但言四大則已攝四輪矣。然此四大。風金則由妄心而起。水火復由風金而起。或曰愛心外感於水者。則違經文。遞相為種者。如覺明空味相待成搖。為風輪種。因搖立礙。為金輪種。風金相摩。為火大種。金火復為水大種火水又為海洲種。水土復為草木種。應了此諸妄法。於一真性。如空中華。華處空處本無有異。故觀妄具惟見真具。具無具相。彼此誰名。世界相續既然下二相續。其旨亦爾)。
溫陵曰。萬法自五行變化。五行由妄覺發生。故世界起始。肇於覺明。而依乎風金水火。以生成萬物也。真覺妙空。本非明昧。由妄為明覺。遂有昧空。明昧相傾。則不覺心動故曰覺明。空昧相待成搖。故有風輪世界。最下依風輪住。故曰執持世界。因空生搖等者。因空昧動念。覺明堅執。而立礙感。金也。大地最下。依金輪起。故曰保持國土。堅覺寶成等者。因堅覺妄搖。觸起傾惱而感。火也。內外二界。革生為熟。化有為無。皆火大所變。故曰為變化性。寶明生潤等。者由堅覺生識。而蒸以煩惱。積情發愛而感。水也。世界居大海內。故曰含十方界。火騰水降等者。妄覺煩起。妄識橫流。交結立礙而感。土也地性堅礙。故曰立堅。其高為山。其深為海。皆土也。水阜曰洲。沙汀曰潬。諸皆肇於妄覺。感於五行。故曰交妄發生。遞相為種也。土水生木。木土生金。金木生火。火金生水。水火生土。世界初由覺明發識為水。空昧結色為土。相待成搖。為風為木。即土水生木也。又因空昧之土。生搖為木。而堅明立礙即木土生金也。餘文甚明。土由水火所生。君子受父母氣分。故海中火起。潬中水注也。五行以我尅為妻夫劣。然後陰陽和而生子。故水劣火為山。土劣水為木。焰融明水火氣分。燒絞明。土水氣分也。此世界相續之由也。
(吳興曰。諸有情業增上力。先於最下。依止虛空。有風輪生。風輪上次有水輪。水輪上方有金諸有情業增上功。起大雲雨。澍風輪上。滴如車軸。積水成輪。復有別風。搏擊此水。上結成金。此與彼異者。彼約安立世界自下升上。以成其次。此約生起世界。由內感外。以成其次。然大小義別。不須會通)。
復次富樓那明妄非他(至)同業相纏合離成化。
(孤山曰。今但言所妄既立。即前文云。因明立所由妄明之性。非局而局。故曰明理。不踰聽不出聲等。示不喻之相也。下文云。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
吳興曰。明妄即妄明也。非他者。言此妄明之體。更非他法所成。全是真覺。起於妄明。而為過咎。覺明為咎。所妄既立。遂成隔礙。故明理不踰。故聽見六根。於是妄局。色香六塵。於是妄染。覺知六識。於是妄分。根塵識三。為業性故。發起妄業。於是同業相纏。合離成化。此六道四生之始也。同業即胎卵類。因父母己三者業同故。相纏著而有生。合離即濕化類。不由父母。但由己業。或合濕而成形。即蠢蝡也。或離異而託化。如天獄鬼等類也。
見明色發明見想成異見(至)以是因緣眾生相續。
(孤山曰。妄心見妄境。故云見明色發。即於中陰。見其父母也。明見想成者。依妄境起惑也。異見謂父是所增境。同想謂母是所愛境。女子託胎。反此流愛為種者。注愛於母。識託其中。故涅槃明十二因緣。無明有二。一潤業無明。謂過去煩惱也。二潤生無明。即託胎時。於父母起憎愛也。納想為胎者。有福之人。想其母胎。如華林殿堂。薄福之者。惟棘樹圊廁。交遘發生。謂男女會合。染心成就。吸引同業。謂吸引過去同業而入胎也)。
溫陵曰。妄見所明。而顯發妄色。曰見明色發。此由心生境也。因明起見。而因見生想。曰明見想成。此由境生情也。見異則境違。故成憎。想同則心順。故成受。三受交注曰流。三想相投曰納。受為輪迴根本。故流受為種。想為傅命之媒。故納想成胎。藉交遘而發生。由同業而吸引。此受生托質之始也。胎中五位。七日一變。羯羅籃。華言凝滑。初七日之相也。遏蒲曇云皰。二七日之相也。以至鉢羅奢佉等也。四生之類。卵應於想。胎應於情。濕應於合。化應於離。故曰隨其所應也。亂思曰想。結愛曰情。氣附曰合。合濕而生也形遁曰離。離此生彼也。情想合離。有生皆具。此以多分言耳。卵生居首者。想念初動。情受後起。又兼胎濕故也。此文論想。乃內分染想。非外分淨想。論化。乃轉蛻業化。非意生妙化也。情想合離。更相變易者。或情變為想。合變為離。無定業也。卵易為胎。濕易為化。無定質也。故所受業報。或升或沉。無定趣也。此眾生相續之由也。
富樓那想愛同結(至)是等則以盜貪為本。
(吳興曰。欲貪通乎四生。今正約胎生言之。又胎生復通。今多就人倫辨之。以其易見故也。以強殺弱。因食成貪。不滋口腹。則屬瞋患。以人食羊下。問此。此與殺貪何異。答殺貪未論。酬償先債。今約過去。於身命財。非理而取。故互來相噉。以責其盜也)。
長水曰。父母子孫。非愛不聚。非欲不生。胎卵濕化。以弱遭食。緣貪起教。不與而取曰盜。又陰取曰盜。以人食羊。不與取也。羊死為人。互來相噉。取也世間相噉。陰取也。世間相噉皆盜貪也。婬殺盜三。為業果根本。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至)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補註曰。命債二句。文義互見。如云汝負我命。汝還我命。我負汝債。愛憐二句亦應互見。此即相續之由也)。
溫陵曰。上明業果之本。此明相續之由。負債殺盜由也。愛憐欲貪由也。惟殺下結顯也。
富樓那如是三種(至)因此虗妄終而復始。
(携李曰。欲存諸境。愛屬乎心。由有諸欲。助愛發性。故能令死生相續)。
溫陵曰。總牒前文。結答世界眾生業果。皆覺明為咎也。覺明。明了知性。即妄為明覺者也。了發相。即因明立所者也。妄見。即生汝妄能者也。此虗妄指覺明也。前問云何忽生大地至終而復始。此全牒其辭。而指覺明以答也。
富樓那言若此妙覺(至)有為習漏何當復生。
(溫陵曰。眾生覺體。與佛無別。無端忽生。諸有為相。則如來既證空覺。何時復生諸有耶此固。常情所惑。故富樓那特反難也)。
(孤山曰。無狀猶言無故也)。
資中曰。妙覺指無真妄之體也。本妙覺明。依真起妄者也。
佛告富樓那譬如迷人(至)覺迷迷滅覺不生迷。
(携李曰。眾生如來之迷悟。習漏前后之有無。世界始終之生滅。清淨忽生之相反。良由邪疑為絆。繆起惑因。故邊見斷常之見。突然而興。此覺體中。細惑不可不問)。
吳興曰。聚落村市也。聚落喻性分。南北喻迷倒。然南北初不易。則性分本無倒。故曰迷本無根。悟非生迷。
補註曰。昔本無迷。似有迷覺。謂本無有迷。亦無有覺。覺即悟也。然今既因迷而得悟。則似有覺迷之覺矣。覺乃始覺也。覺至。始本不異。惟一妙覺。則不復生迷。此顯既覺不迷。
亦如翳人見空中華(至)何當更出山河大地。
(泐潭曰。迷人既悟。悟不生迷。凡等譬喻。舉究竟證。覺無妄山河也)。
溫陵曰。翳喻妄見。華喻山河。空華滅地喻妙空明覺。佛言下。謂既了所喻。何復前疑。
又如金鑛雜於精金(至)菩提涅槃亦復如是。
(資中曰。既已成金不復為鑛。如來圓覺亦復如是)。
溫陵曰。金喻菩提果覺無變。灰喻涅槃果德無生。果至無變無生。則習漏不生。可知矣。前以聚落。喻既不迷。復以空華。喻妙空無習。然四喻之意。前二明習本無迷。迷由妄起。後金灰二喻明習漏妄緣證乃永斷。若但。舉前二。恐謂妄不妨真。惑能自滅。成撥無執。但舉後二。恐謂覺本非淨。性本有生成雜染見。所以四喻兼舉。使知迷悟雖妄。而不廢脩證也。
(補註曰。此卷之初。富那有二問。一問清淨本然。何生諸相。二問四大各徧。云何相容。此下答第二問也)。
富樓那又汝問言(至)而不拒彼諸相發揮。
(吳興曰。譬前如來藏性本非七大。而不拒彼七大發生)。
(携李曰。一切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是體相雖空。無妨幻相)。
真際曰。虗空非諸相。而諸相依空而發。真體非四大。而四大由真而成。先非水火。故不相拒。
所以者何富樓那(至)云何復問不相容者。
(真際曰。謂明若生日。則與目同色。不應於空。更見圓日。明若生空。則中霄無日。其空應明)。
(補註曰。諸相之妄。既無可指。何況更詰相陵滅義。是猶邀空華而結空果也)。
溫陵曰。所以下。示諸相。於意下。明相容也。觀相元妄。陵滅亦妄。觀性一真。無不容者。隨處而發。故曰殊方。彼指日雲等也。
真妙覺明亦如是(至)若俱發明則有俱現。
(資中曰。以真如不守自性。隨緣所現。有種種相)。
(溫陵曰。此如虛空非相。而不拒發揮也)。
泐潭曰。汝以空明等者。以事言之。如鑿井出。空照燧生火是也。以業言之。如起為世界。靜成虗空。風金相摩。故有火光是也。以心言之。妄起空見。則有空現。地水火風。亦復如是。故曰各各發明。則各各現。各各謂前後也。俱謂同時也。
云何俱現富樓那(至)宛轉虗妄無可憑據。
(孤山曰。日喻真性。水喻妄心。水中之日喻妄境。兩人喻妄業。各行則循業俱發。隨去則妄境俱現。同觀是一。知二是虛。各行既二。驗一是妄。故云宛轉虛妄)。
溫陵曰。釋俱現之相也。日影隨人不一。如七大隨緣成。異先無準的。不應詰難。
富樓那汝以色空(至)故發勞有世間相。
(吳興曰。色攝四。大對空成五。前滿慈問。地水火風本性圓融。疑水火性不相陵滅。即相傾也。虛空大地不合相。容即相奪也)。
溫陵曰。迷失真體。分別緣影。名背覺合塵。了相元妄。觀性元真。名滅塵合覺。
我以妙明不滅不生(至)故發真如妙覺明性。
(資中曰。色空世間妄相也。妙明真加妙性也。皆如來藏所現。元一圓融。特由眾生。背真合妄。故局促世相之中。諸佛滅妄合真。故妙得真如之用。所以一多互應。小大相容。現寶剎於毛端。轉法輪於塵裏。事事無礙。法法如如。盖由觀相見妄。無可指陳。觀性元真。故無不容者)。
吳興曰。妙明謂寂照之智。不滅不生。謂智體真常。此皆能合如來藏。即所合也。而如來藏。牒所合之理惟妙覺明。牒能合之智。圓照法界。示鑑物之用。以譬言之。如來藏如鏡之體。妙覺明如鏡之光。圓照法界。如鑑現像。雖三而一。雖一而三。一為量等。皆顯此義也。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者。總別四義。不動下。別示其相。不動道場。徧十方界者。一為無量也。身含十方。無盡虗空者。無量為一也。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者。小中現大也。毛端現剎。即正中現。依塵裏轉輪。即依中現正也。滅塵合覺等者。總結前義也。
而如來藏本妙圓心(至)非常非樂非我非淨。
(孤山曰。非心至非意識界。總非六凡界也。非明無明等。非緣覺界也。非苦非集等。非聲聞界也。非知非得者。非二乘理智得即理也。非檀那等。非菩薩界。先非能趣行。非波羅蜜多者。總非所趣理也。非怛闥阿竭下非佛界。先非能證人。三號是也。次非所證法。涅槃四德是也。怛闥阿竭云。如來。阿羅訶云應供。三耶三菩云正徧知。即十號之三也。涅槃是總。四德是別)。
溫陵曰。雖滅塵發真。於一多小大。能一切如。而本妙圓體。初無變異。故非心非空。乃至非世出世法也。非心至非火。謂非七大五陰也。心即識大。而攝五陰也。非眼非耳至非意識界。謂非十八界。亦攝十二處。此上為世間法也。非明無明至非老死盡。謂非緣覺法也。緣覺觀十二緣。有生起相。有脩斷相。此兼舉之。自緣覺至涅槃。皆為出世法也。
以是俱非世出世故。
(溫陵曰。結上起下也)。
孤山曰。世結六凡也。出世結四聖也。藏理即空無有十界。故並非之。
即如來藏元明心妙(至)即常即樂即我即淨。
(孤山曰。上文俱非。約真諦。示如來藏。此文俱即約俗諦。示如來藏。以藏理即無而有。十界宛無故也)。
溫陵曰。體雖無變。用乃如如故。即心即法。即法即心也。
以是俱即世出世故(至)離即離非是即非即。
(資中曰。且法界一如。本無名相。因迷有妄。對妄說真上妄相形。名言不息。隨名執相。顛倒何窮。是故因言遣言。以至無遣初且以非遣相。次乃以即遣非。終帶名言。未極一真之旨。離即非即。無非不非。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方顯一真法界如來藏)。
溫陵曰。既非而即。即即而非。妙絕心言。不容測度矣。此文似乎矯亂。而各有所主。初曰本妙圓心。自體言也。次曰元明心妙。自用言也。終曰妙明心元合體用言之也。本妙圓心。是本非末。是圓非徧。是心非物。乃真淨妙體。故非一切法也。元明心妙。是元非本。是明非體。乃如如之妙用。故即一切法也。妙明心元。是妙之明。是心之元。徼妙並觀。故離即離非。是即非即。妙造乎此。則體用圓泯。情塵斯絕。而藏心妙姓。廓無瑕玷矣。
長水曰。本妙圓心。非心非空等。約非相以明真諦也。元明心妙。即心即空等。約即相以明俗諦也。妙明心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者。約遮照以明中道諦也。此約二門不二。惟是一心。雙遮真俗。故曰離即離非。雙照真俗。故曰是即非即。三諦一體。故皆云即如來藏。
(補註曰。是即非即者。加云不離即不離非也)。
如何世間三有眾生(至)用世語言入佛知見。
(孤山曰。但斥凡小。不言菩薩者。對滿慈。是二乘故。其實偏教菩薩亦不能測。法華云。不退諸菩薩亦所不能知)。
泐潭曰。結妙絕心言。責其妄度。盖為擬心動念。即乖法體也。
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至)愛念小乘得少為足。
(長水曰。琴等喻眾生。妙音喻藏性。妙指喻實智。發喻起用。汝與眾生。合前琴等。寶覺真心。合前妙音。按指即智契於理。發光即大用現前。汝暫舉心等。合前無妙指也)。
(資中曰。海印者。大集云。閻浮所有色像大海皆有印文。此喻如來法身性海普現一切世間之相也)。
真際曰。琴音雖具。非指不發。人心雖圓。非師不悟。前之多方。顯如來藏。即佛之按指也。身心萬法。當處照然。即海印發光也。而富那等隨語生解。疑慮紛紜。是塵勞先起也。此由不求無上覺道。愛念小乘之咎也。今夫宗師扣擊。直下歷然。學者因之。競生狂解。皆由情塵易起。故動涉疑妄。使知無上覺道。則一唱一酬。足以廓清天地。何復塵勞之有。閻浮萬像。皆現海中。故名海印。
富樓那言我與如來(至)自蔽妙明此淪溺。
(補註曰。近則躡上。遠則躡前。盖前文未達循業發現之義遂有云何忽生之問。如來乃以妄為明覺因。明立所等答之。富那既知其妄。但未知何因有妄。故有此問也)。
溫陵曰。躡上各各圓滿之言發問也。既悟無二益顯妄淪。而不知妄之所。由故請窮其因。
佛告富樓那汝雖除疑(至)是人心狂更無他故。
(孤山曰。照鏡喻妄心推畫分別愛。鏡中頭喻取著妄境妄事易着如眉目可見。真理難知。如瞋責己頭等背悟向迷。如無狀狂走也。四趣則背善向惡。人天則背苦向樂。二乘則皆有向空。菩薩則背邊向中。悉名狂走心。狂者。喻九界取舍悉由妄心)。
溫陵曰。演若達多。云祠授從神乞得故也。愛鏡中頭。責己狂走。喻因執影明。遂迷本真。妄隨流轉。
補註曰。引達多照鏡為喻。而言其無故狂走。使知狂走無故。則知妄元無因矣。
佛言妙覺明圓本圓明妙(至)妄性如是因何為在。
(資中曰。自諸妄想展轉相因者。如初一人忽然妄說遞遞相承。乃至多人及推其本。了無所實)。
(携李曰。生死涅槃。猶如昨夢。所謂寤人說夢中事也)。
溫陵曰。妙覺明圓。指我與如來無二圓滿者。本圓明妙。言本無虧欠。本無迷妄。此人人本來面目也。柰何以妄二之虧之。遂分物我。強起憎愛。諸妄相因。迷輪不返。識迷下。因富那自恨。昔遭妄想。而稱世尊諸妄。圓滅似謂迷有所因。妄有可滅。故告以此。如彼城中下。牒喻重顯。令了妄無因。無可滅者。
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至)何藉劬勞肯綮脩證。
(吳興曰。三緣即業果中殺盜婬也。三因即殺等三種貪也。即指此因。名為狂性也。補注曰。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眾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者。三緣三因。即指三種相續之因緣也。相續因緣。即無明能所等也。無明能所。即微細惑結也。即肯綮之所喻也。此之因緣既斷。則菩提心得矣)。
溫陵曰。世間業果眾生。皆妙心影明。如鏡中頭。分別則妄。故不隨分別。則狂性自歇也。以世間業果眾生為三緣者。妄心緣之而起也。以殺盜淫為三因者。妄心因之而有也。所謂自諸妄想。展轉相因。故斷而不生。則狂性自歇也。歇即菩提等者。所謂但離妄緣即如如佛。骨間肉曰肯。內結處曰綮。莊子技經肯綮之未甞。今以肯綮。譬微細惑結。盖劬勞脩證。只為妄惑。妄因既息。惑結自除。故不勞肯綮脩證也。
譬如有人於自衣中(至)方悟神珠非從外得。
(溫陵曰。得珠之喻。亦喻妄息真現。不勞修證也)。
吳興曰。衣喻五陰。珠喻藏性。由無明故不覺。乏妙用故窮露。佛界如本國。九界如他方。求人天樂。取偏小益。猶乞食馳走。妄情暫失。真性本圓。猶雖貧珠在。佛如智者。教如示珠。證理起用。則致大饒富。方知真性不從外得。
即時阿難在大眾中(至)我從因緣心得開悟。
(泐潭曰。富那之後。復以阿難問難者。諸法既明。則進脩無滯。將示脩證之門故。又以當機之人發起人)。
溫陵曰。遞躡上文起難。為後學決疑也。上稱緣斷而因不生。斯正因緣之義。何前言頓棄邪。今棄因緣。則外道自然之說為當也。
佛告阿難即如城中(至)因緣自然理窮於是。
(携李曰。迷頭認影。皆由狂性因緣。若影滅憤亡。則本性菩提。豈從外得)。
溫陵曰。狂因既滅。則自然性出。不狂之前。二皆本無。由是觀之。凡所謂因緣自然。本皆不有。悉因狂妄而立。故曰理窮於是。
阿難演若達多頭本自然(至)何因緣故怖頭狂走。
(溫陵曰。此以因緣破自然也)。
泐潭曰。自然者本自天然。不假因緣也。若本自然。則或狂不狂無所然。而非自矣。夫何又假照鏡因緣而後狂走。此自然之計墮矣。
若自然頭因緣故狂(至)曾無變易何藉因緣。
(補註曰。達多不見己頭。將謂失其頭矣。故狂走。今頭本在。初不曾因照鏡而失。又況他。又照鏡亦不曾狂然則汝自然狂非關因緣矣)。
溫陵曰。此以自然破因緣也。若本自不狂。假因緣故狂。則本自不失。盍假因緣故失。頭既不失。特由狂妄。則因緣之計墯矣。
本狂自然本有狂怖(至)頭本無妄何為狂走。
(携李曰。此破因緣自然之說也)。
溫陵曰。若狂怖本於自然。則是本有狂怖。然既無所潛非本狂矣。若狂怖不本於自然。則頭本無妄。何為狂走。非本不狂矣。既非本狂。非不本狂。足知自然因緣之說皆妄立矣。
若悟本頭識知狂走(至)此句方名無戲論法。
(孤山曰。若悟本真。則知諸妄了不相關。真見性人。一切妄緣豁然蕩絕。得大解脫者以此)。
(資中曰。前文佛說緣斷狂歇。歇即菩提。阿難疑菩提從因緣得。若棄因緣即屬自然。故佛重舉狂喻。反覆破之。而復□□若悟本頭。識知狂走。因緣自然俱為戲論。是故我言。三緣斷故即菩提心。如云戲論斷故即菩提心也。菩提心。生下。復與詳示無戲論法)。
溫陵曰。菩提心中。本無生滅。亦無自然。若謂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但生滅非菩提也。若謂滅生俱盡。無功用道有自然者。因是則明自然心生生滅心滅。此亦生滅非菩提也。而又反指無生滅者。名為自然。皆則戲論。譬如因有雜和。故說和合。而又反指非和合也。稱本然性皆是對待妄立戲論之法。直使然與非然。合與非合。一切遠離。亦無遠離之心。乃真無功用道。無戲論法也。
菩提涅槃尚在遙遠(至)如恒河沙只益戲論。
泐潭曰。至此乃責其妄計戲論。戲論未斷。即狂心未歇。難契菩提。故云菩提涅槃尚在遙遠。苟非歷劫修證。雖持多經妙理。只益戲論也。
(補註曰。此責阿難之妄計也)。
汝雖談說因緣自然(至)遠離世間憎愛二苦。
(孤山曰。令汝解脫。得離婬室也。孤山曰。脩無漏業者圓脩止觀。則不漏落二種生死。亦不漏失三諦義。理無漏既深。憎受非淺。捨妄即真。去事就理。悉名憎愛)。
泐潭曰。因緣自然。有益於辨。無益於道。多聞第一。有益於名。無益於實。故雖積劫熏持。不如一日修無漏業。無漏業者。首楞真定也。得此定者。永滅諸漏。故離憎愛苦。
如摩登伽宿為婬女(至)如何自欺尚留觀聽。
(資中曰。以智遣情。还沉欲海。以滅滅滅。復滯功能。乃至遣無可遣。道合無功。則體訂理窮。还源之至)。
(吳興曰。依諸師以解行分經前開解竟。後示行也。然則上根利器。隨聞獲證。楞嚴大體亦已備矣。其有中下之器。更俟談行。思而脩之。故假阿難等請入華屋。於是廣示三摩提路)。
溫陵曰。如摩登伽下。明熏無漏業之速效也。宿因即歷世貪愛苦因也。出纏登伽也。授記耶輸也。如何下。結責阿難。令捨苦本。脩無漏道。無以貪愛存於心目也。自初決擇真妄。發明覺性。乃至深窮萬法。決通疑滯。使其信解真正為因地心。因心既真。斯可圓成果地脩證故。前經為見道分者止此。下文別起。為修道分也。盖雖見性真。非脩莫證。故即前了義。示脩行門。
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至)引諸沉冥出於苦海。
(吳興曰。疑惑銷除心悟實相者。第三卷末。說偈述益若作證悟。此則增道也。設作解悟。今豈無證乎。故知請行權為發起耳)。
吳興曰。惑銷心悟。身意輕安。謝發明覺性決通疑滯之益也。多方誨示。為無上大悲。洗我塵垢。為清淨寶王。
世尊我今雖承如是法音(至)得陀羅尼入佛知見。
(孤山曰。法華明三陀羅尼。即空假中三義也。今請一心三觀攝伏想行門。欲入初住三智。一時開發。故云佛知見)。
溫陵曰。失性如旅泊。見性如華屋。見性不脩。如獲屋不入。故請如來本發心路。冀入佛知見也。無餘涅槃。圓果也。本發心路。圓因也。既已見性。又求入佛知見者。見方開示。脩乃悟入。
爾時世尊哀愍會中(至)由是始終無壞滅故。
(長水曰。妙三摩提。即首楞正定。二决定義。即因心業本也)。
(吳興曰。空離中。皆名生滅中即空假。是謂佛乘。法華明聲聞緣覺不退菩薩不測佛智。良决於此法皆變滅。喻妄體無常。空無爛壞。喻真性常住)。
(携李曰。先示涅槃云。生滅地以為初心發覺之本。不滅不生。合如來藏為同。以生滅心。求常住果。為異)。
真際曰。汝當照明諸器下。使先審有為法。無非幻妄。例名己身。即幻妄本。唯湛圓真體。終無滅壞。是為真基也。妄體無常。終從變滅。真性常住。安有壞闌。
則汝身中堅相為地(至)汝濁五重亦復如是。
(孤山曰。由此四纏至五疊渾濁者。四大纏縛。總成五陰也。以四大成五根。而心王居中。能令眼視耳聽。鼻舌身覺心意。則察因隨色聲。而有受想行識。故成五陰色為識為終。五陰翳彼湛。圓故有劫等五重渾濁也)。
溫陵曰。四大假幻妄之身。縛性為纏。五疊織見覺之妄。汩湛為濁。纏為生死根本。濁為惑業根本。故應審明。譬如清水。清水覺湛明性也。塵沙煩惱惑業也。性不相循。真妄染淨異也。世間人非出世智也。故起惑汩湛。使性渾濁。
(興福曰。清水喻圓湛妙心。塵土灰沙喻五陰生法五疊亂真。故以五陰為獨)。
阿難汝見虗空徧十方界(至)是第一重名為劫濁。
(孤山曰。此濁依於色陰。夫四大五根五塵。同名色陰。今以眼根見空塵。而說者以渾濁義顯故。何故名劫濁邪。以成住壞空四。皆名劫故。指見空名為劫濁)。
溫陵曰。覺非空色。由一念不覺妄見空相。以生發遍迷。故空見不分。以不分故有空無體。為雜於見也。有見無覺。為雜於空也。此起明初起混茫之相也。故為第一重。涅槃名無織。織者兩物相涉。經緯造作之義。涅槃之體。自性清淨。不涉眾緣。離編織故。今以無空之體。織無覺之見。以無覺之見。織無空之體。乃妄見空而兩無其實。即土失留礙者。不渾濁真性乎。
汝身現摶四大為體(至)是第二重名為見濁。
(携李曰。真性廓湛。本無見覺。由四大摶結。以成根隔故見覺生。而廓湛壅四大旋。而覺知生。是謂相織)。
孤山曰。此濁依於受陰。夫領納所緣。名之為受。而有六種。謂六觸因緣生於六受。六受為四大所壅。故令留礙。所以見不超色。聞不出聲。四大為六受所旋。故令覺知也。二法交織。妄為受陰。以其見境領納渾濁真性。故名見濁。
又汝心中憶識誦習(至)是第三重名煩惱濁。
(長水曰。憶過去境。識現在塵。誦習未來境界)。
(携李曰。智識誦。習即智及相續。執取計名之事也。由是於性之內分。發六知根。容之外分。現六塵境。根境煩搆。以惱湛性。名煩惱濁)。
孤山曰。此濁依於想陰。能取所領之緣。相名為想。而有六種。謂取所領六塵之相。為六想也。性發如見。謂能取六想。容現六塵。謂所取六塵之相也。以此相織。妄成想陰。既取著所領。則擾亂甚前。既渾真性。故名煩惱濁。
又汝朝夕生滅不停知見(至)是第四重名眾生濁。
(孤山曰。此濁依於行陰造作之心。能趣於界。名為行行有六種。大品經中。說為六思。思即是業。謂於六想之後。各起不善業善業無動業也)。
溫陵曰。生滅不停為行。行相遷流。故曰業運。妄想知見。即行陰體。諸行無常。故國土每迁。隨趣受生。此所以為眾生也。
汝等見聞元無異性(至)是第五重名為命濁。
(携李曰。見聞自湛圓而分。故元無異姓。眾塵隔圓融之體。故無端成異。自性觀。之同一真常。故曰相。知自用觀之。互起生滅。故曰相背)。
(吳興曰。五濁從細至麤有生皆具。所謂生死根本虛妄滅生者)。
孤山曰。此濁依於識。陰了別所緣之境。名為識。識有六種。即是六識也。元無異姓者。了別之心。惟一故。眾城隔越者。六塵不同故。牽生六識。故云無狀異生。性中相知。釋上元無異性也。用中相背。釋上無狀異生也。眼不別聲。耳不別色。是相背也。同異失準者。適言其同。則用相背適言其異。則性相知。故無定準。以此交織妄成識陰識住命。存識去命謝渾濁真性。故名命濁。
阿難汝今欲令見聞覺知(至)皆合涅槃清淨妙德。
(吳興曰。以圓湛之性。旋虛妄之心。斯盖脩三止觀。照二諦境。伏斷生滅。證無生滅也。伏還下因該十信。然後下果通分滿。靜器即止觀之心也。信前猶淺。入信漸深。沙土自沉。麤垢先落也。清水現前。三諦似顯也)。
(携李曰。眾生之心。本來清淨。如水之清。但為客塵所染。故濁耳。故曰此若無染雜。一切應自脫。此若無清淨。功用應無果。非染非不染。非淨非不淨。心性本淨故客塵煩惱染)。
(孤山曰。一切變現。即隨机所感。十界現形也俱是淨用。故云不為煩惱。即用是體。故云皆合涅槃)。
溫陵曰。見聞覺知。六受用根也。常樂我淨。涅槃妙德也。生死根本。五濁業用也。夫欲反妄契真。先當擇去生死妄本。依不生滅圓湛之性。以成其功。如澄濁水。必於靜器。以湛旋其虗妄。使伏還元覺。如以靜沉其沙土。使清水現前也。此則初伏客塵煩惱而已。盖方旋之使伏。非真無生滅性也。及得其本元真明之覺無生滅性。則無明之根本永斷。而覺湛明相。於是精純。一切變現不為煩惱。如去泥純水。一任攪淘。無復汩濁。乃可為因地心也。因心如此。則果地修證無有不圓。涅槃妙德無有不合。故因心不可不審也。
第二義者汝等必欲(至)云何降伏取如來位。
(補註曰。初義審因地發心。故指五濁業用。為生死根本。即虛妄滅生者也。令其擇之旋之。而依圓湛不生滅性。以成其功也。次承令審煩惱根本。兼含選擇圓根之意。故下即指六根媒賊劫家。為煩惱根本。而繼以世界相涉之義。備顯六根功德數量。定其優劣。次第發揚。令知所擇耳)。
泐潭曰。無明發業。愛取潤生。六識能作。梨耶能受。潛為煩惱根本。發為虗妄根塵。知之乃可降伏。降之乃可取果。發業潤生。指煩惱也。誰作誰受。推根本也。意顯六根。自作自受。
阿難汝觀世間解結之人(至)於器世間不能超越。
(吳興曰。外之六塵。內之六識。皆由眼等。引發和合。故云六為賊媒。所起煩惱。害如來藏。故云自劫家寶。由六根所起煩惱故。發業潤生乃有無始眾生世界等)。
溫陵曰。汝觀下。釋上須知其處也。引空義者。謂除無結則無解。而孰能無結哉。則汝下。示虗妄根塵顛倒也。眼等六媒妄根也。媒引六賊妄塵也。自劫真性顛倒也。
阿難云何名為眾生世界(至)各各功德有千二百。
(資中曰。此據六根了別之性是同。故云各各功德有千二百下。對六塵了別之用有異。所以功德全關不等。前文云。性中相知用中相。皆不其然乎。慤師約三世四方。具有五根五塵成百二十一。一根塵熏成十類。眾生為千二百。沇公非之。節公是之。而敏又謂。十二中一一皆具十善。成百二十。一一善中。具十如是成千二百。然佛旨難測。人情異端。亦無的據。誰為至當。至於資中孤山長水。但合數而已。皆變疊不同。余雖別解。亦未敢配其法相。來哲無黨。惟善是從)。
(補註曰。上下無位者。指著上下。皆是四方之上下也。除此別無上下。故曰無位。中無定方者。謂四隅之中也。隅以兩方交接而得名。既一偶而屬兩方。故曰無定方也)。
溫陵曰。眾生世界亦具四方。即左右前後是也。世者。三際迭遷。界者。各從定位。界位有十。世數有三。一身所具。理自互涉。故曰身中貿遷世界相涉。界方雖十。常數惟四。三四互涉。故曰宛轉三世流變。故有三疊。自一疊十。十疊百。百疊千。成千二百。六根各具。然此權依世論。以顯妙用大略耳。若夫六解一亡。互用圓照。則何數量所及哉。
吳興曰。此約十二遷流變易。共成三重也。一十百千者。通舉增數之法耳。謂增一為十。增十為百等。今且以方涉世。明三疊者。第一約四方。各論三世。共成十二也。第二於東方三世。變一為十。成三十。南西北方亦復如是。四方各三十。成一百二十也。第三於東方三十。變十為百。成三百。三方亦爾。四方各三百。成一千二百也。以世涉方。其例可解。斯盖如來只指凡夫六根根塵相織世界相涉。從麤至細。且至三疊。以彰厥德。大意令知現前見聞覺知。剎那剎那皆涉方世麤細之相也。
阿難汝復於中克定優劣(至)當知眼惟八百功德。
(資中曰。四方各二百。四隅各一百。今眼所見。前及左右。三方已成六百。併前二隅二百。共成八百惟後方二百及後二隅二百不見。故云三分之二也)。
溫陵曰。先顯織妄。欲明根結之始。次辨優劣。欲明耳根圓通。使知所選也。
如耳周聽十方無遺(至)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泐潭曰。前言六根了別之性同。所以功德各千二百此言六塵了別之性異。所以功德全闕不等)。
溫陵曰。能周聽故功全也。動若等者。隨彼之動。則似有近遠。在我之靜。則周聰無邊。
如鼻齅通出入息(至)當知鼻惟八百功德。
(長水曰。出入中交。共成三分。一分四百。闕於中交。故惟八百)。
溫陵曰。出能取香。入能聞香。出入之中無能。故闕中交。
如舌宣揚盡諸世間(至)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孤山曰。取去言說。不論甞味。若取甞味。其功則劣。以合中知故)。
溫陵曰。世出世智所知之境。惟舌詮顯。其言雖局。其理不窮。
如身覺觸識於違順(至)當知身惟八百功德。
(孤山曰。離一合雙者。離中不知是闕一分。合待能覺有違有順。故具二分)。
溫陵曰。離闕一分。合全二分。曰離一合雙。
如意默容十方三世(至)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吳興曰。曰意根了境通於三世。謂過去現在未來也)。
真際曰。意識獨生。徧緣諸法。故云默容。
阿難汝今欲逆生死(至)與不圓根日劫相倍。
(真際曰。眼耳以離中取境。鼻等以合中知法。離則境遠為深。合則境近為淺)。
溫陵曰。流根即妙湛。不動者也。決之而出。流逸奔境。名生死流。逆之而入。反流全一。名不生滅。六受用根。即上所明者。循圓則合性而深。不圓則離性而淺。深淺相遼。故遲速之功。日劫相倍。夫欲速返。須擇圓根也。
我今備顯六湛圓明(至)彼六知根一時清淨。
(溫陵曰。得圓自在慧。則十八界無非圓通。然下劣初机未去圓。且自一門而入。一根無妄。則六皆清淨。不惟悟十八界塵塵剎剎皆圓通矣)。
吳興曰。六湛圓明等。指六根。妄明功德。全是真明。本性所具。由真具故。所以妄具。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生住異滅分劑頭數。
(孤山曰。見諦所斷之惑。即八十八使也。脩道所斷之惑。即八十一思也。生住異滅。即同體無明也。分劑頭數。謂初住以上至于妙覺。四十二品也。虛習猶云妄惑也)。
溫陵曰。湛圓因惑而分。一六因惑而生。故將告一六之義。先與辨惑之。小乘見道門。斷三界嗔癡等十分別惑。乃證初果。故曰已得陀洹已滅見惑。修道門。斷三界貪嗔癡慢。四俱生惑。亦曰思惑。此乃根中累生。無始虗習。三果乃斷。所以阿難未知也。況此根中。更有生住異滅諸微細惑。共分劑頭數。盡此惑六。湛乃圓。
(又非阿難所知者斷)。
今汝且觀現前六根(至)雖得六銷猶未亡一。
(孤山曰。金剛般若云。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此即六銷也。猶未亡一者執有涅槃也。以小乘所證也。是無明故)。
(資中曰。不因六塵所造新業。名得六銷。尚迷六根而為一體。故未亡)。
泐潭曰。耳不見。足無語。不可以為一也。耳聞法而身口同。不可以無六也。既無定趣。則一六之義。非本元有由顛倒生。須陀洹已斷麤惑。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得六銷。而尚滯法。執是未亡一也。以後文證之。此乃方得人空。而未能成法解脫。至俱空不生。乃亡一矣。然小乘必銷六。然後亡一。大乘直亡一。使六自消。叔世窮道。雖曰得妙。竟涉離微。求其真能亡一者。不可多得。覆尋聖言。深有所發。
(吳興曰。沇師所解一體之義。異乎涅槃。但一義未明耳。應知下文見精乃至。知精元是一體)。
如太虗空參合群器(至)六文用根亦復如是。
(資中曰。太虛空下。喻一六義生。彼太虛空下。喻本非一六。例合後文。由明暗等。至見精暎色結色成根等。即一六義生也。汝但不循下。至隨㧞一根五粘圓脫。即本非一六也。即正釋阿難一入六淨之疑也)。
溫陵曰。虗空本非同異。喻圓湛本非一六合器除器喻一六義生之由也。知虗空之同異。是非子無所立。則一六併亡。而圓湛不分矣。一六既無。而現有六根者。由粘湛妄發耳。故下原其妄發之源以示之。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至)浮根四塵流逸奔色。
(吳興曰。粘湛發見者。由明暗等塵染。起淨性也他皆放此)。
溫陵曰。見精眼識也。色眼塵也。二者妄結。以成眼根。此根之元。攪四大而成體。以未奔境。故名清淨。方是之時。如葡萄而已。盖體雖具而識未流。所謂但如鏡中無別所知者。是也。及乎流逸奔境則染。故轉名浮根四塵。而不名清淨四大。
由動靜等二種相擊(至)浮根四塵流逸奔法。
(携李曰。新卷葉有竅而已)。
(真際曰。外㧞六根。內冥真性。使聞見合而為一圓湛。開而徧應。則諸根互用。虛妄全消。所謂非汝六根互用。開合則此妄想。無時得義。在斷惑滅。乃知㧞根。義在斷感)。
(資中曰。常性為恬。奔味為變。初生之月。偃然舌相。如之皆喻無情之物者。明體雖具。而識未流也)。
(長水曰。覺精身識也。腰鼓䫙徒有觸體。未有觸用。喻清淨根元也。䫙喻根元。則鼓喻浮根。元因浮根。然後流如䫙。因成鼓。然後觸)。
(携李曰。暗室之見。亦有體而已。識未流也)。
孤山曰。粘湛發知者。妄慮知也。根元下。此眼肉團。心根為慮知之所託也。故勝義根還是清淨四大。如幽室見。即浮塵根為意託附。如處幽室。正法念經云。如蓮華開合者。是也。
阿難如是六根由彼覺明(至)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溫陵曰。是以汝今下擇上因妄發故。六皆虛妄。苦離六塵。悉無自體)。
孤山曰。由彼覺明真明也。有明明覺妄明也。迷彼真明。故云失彼精了。成此妄明。故云粘妄發光。
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變(至)由是六根互相為用。
(吳興曰。寄二種根。覺明開發。故千二百功德根根互用也)。
(孤山曰。用有真似。似如法華真如華嚴)。
溫陵曰。彼十二相能粘六根。障湛明故。㧞一根而本明發。本明一發。則妄粘皆脫而圓矣。粘妄則由前塵循浮根。故成隔礙。脫粘則不由不循。特寄根而已。故能互用。
阿難汝豈不知今此會中(至)圓明了知不因心念。
(携李曰。引證㧞根之用。兼舉六人。以明六妄皆能圓㧞。則真精可純而獨照。所謂一耳目之所知。而心未甞死者)。
(孤山曰。殑伽河名。此云天堂來。以其自雪山頂無熱惱池流出故也。那律等六人。或是凡夫業報。或是小聖脩得。斯皆妄力。尚不依根。何況圓脫。豈無互用)。
溫陵曰。那律尊者。因精進失明而能見。賢喜龍王。無耳能听。恒河之神。無鼻聞香。驕梵受牛哨報。故曰異舌。舜若多神主空神也。其質如風。而能覺觸。修滅盡定。得空寂者。意根斯滅。如大迦葉。雖滅意根。而能了知。
阿難今汝諸根若圓㧞已(至)云何覺明不成圓妙。
(資中曰。失彼精了。由塵起見。則根境成礙。故脫粘圓㧞。真光瑩發。則浮塵幻相。如湯消氷。成一圓融。清淨寶覺。真智如湯。妄念如水。聚見於眼。則圓明。有見之時也。急合而暗。則暗成無見之時也。六根頭足既黯。然無見而觸之。一一能辨。同於明時。由是騐之。不明自發暗不能昏者。人人具有。但脫粘消塵。自成圓妙矣)。
吳興曰。真智如湯。妄境如冰。了妄即真。化成知覺。前明知覺不由於根。故舉那律無目能見等。今示真覺。不假於緣。故指世人暗中有辨也。彼人即指合眼之人循體。謂繞他人之體。知覺是同。言暗中知覺與明中所見不殊。凡夫尚有不假明緣而能有辨。況聖人真覺何藉緣發乎。緣見下指妄。不明下顯。真略示明暗。諸緣例爾。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欲獲如來七常住果。
(楞伽經曰。分別是識。無分別是智。有空如來藏。有不空如來藏。寶積經曰。空如來藏離不解脫一切煩惱。不空如來藏具河沙佛不思議法。空不空如來藏隨為色空。普應一切。後二隨用得名。獨空如來藏為其體。故為果號)。
(携李曰。菩提正覺性也。涅槃斷德體也由無變異名真如。為覺本體名佛性。體本清淨。名菴摩羅。煩惱不居。名空如來藏。清淨顯照。名大圓鏡。皆果上妙德。○菩提常覺。涅槃常樂。真如常然。伏性常知。菴羅常淨。空藏常虛。鏡智常明。皆法上真體)。
溫陵曰。離幻復真。常住不壞。名常住果。而見听六用。離塵無體。是斷滅法。依斷滅因。求常住果。烏得相應邪。此誤認緣塵。迷失常性也。由失常性故。難契常果。實脩證大患故。須難明也。諸佛所得曰菩提。寂靜常樂曰涅槃。不妄不變曰真如。離過絕非曰佛性。分別一切而無染著。曰菴摩羅識。一法不立。煩惱蕩盡。曰空如來藏。洞照萬法而無分別。曰大圓鏡智。菴摩羅此云無垢。即第九白淨識也。此已成智。而名識者。以能分別故。
世尊若離明暗見畢竟空(至)惟埀大慈開我蒙恡。
(溫陵曰。復揣六用疑若斷滅而反以佛說湛常為不誠。而近乎戲論。不得為真實語者)。
即時如來勑羅睺羅(至)音響雙絕則名無聞。
(溫陵曰。此但無聲。非謂無聞。必再擊疊問者。欲令審辨而有悟也)。
如來又勑羅睺擊鐘(至)音響雙絕則名無聲。
(溫陵曰。上答為倒。此答為正。盖聲有生滅。聞性常在迷情不了。以聞同聲。是以常為斷也)。
佛言阿難及諸大眾(至)令汝聞性為有為無。
(吳興曰。前阿難通疑六根離塵無體。云何將此斷滅為因。欲獲常果。如來所以別顯聞性為常者。誠欲發耳根圓通之機也)。
(資中曰。欲表圓根。正修方便。故扣鐘驗聞。以顯耳根常住。為一門深入之本。聞無生滅境有生滅故聲聞各問。令審辨也)。
溫陵曰。聲塵或有或無。聞性未甞有無。所謂聲無亦無滅。聲有亦非生。此即不生不滅真常性也。夫知無者。亦因聞根。不可謂無聲則無聞也。是故阿難下。牒上顯常也。
汝尚顛倒惑聲為聞(至)此性云何為汝銷滅。
(吳興曰。所舉寐事。□妄識至昏。而真性不昧也。復恐惑者謂。寐雖不昏。死豈不滅邪。故重示云。縱汝形銷性非遷改)。
溫陵曰。此騐勞生雖在倒妄。生死常性不昏不滅也。
以諸眾生從無始來(至)云何不成無上知覺。
(吳興曰。通別二惑。俱名塵垢。真似所證。皆號法眼。此眼具五方。曰清明)。
泐潭曰。不悟性常故。逐諸生滅。能守常性。常果可冀矣。前令審擇常性。為因地心。而阿難牒難故此結告也。常光現前。根塵銷落者。謂得其常心。則妄塵自滅。妄塵既滅。法眼自明。以此為因。則七常住果於是可獲。故曰云何不成無上知覺。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五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得免輪迴不落三有。
(孤山曰。阿難言俱生滅者。以無明果相言之。佛以立知見為本。以無明因相言之。知見謂增損諸还等見)。
(補註曰。世之瘧病。隔日而發。為其病根未除故爾。喻有學聲聞。通惑雖破。而別惑病根未除也)。
携李曰。前第二義門。令審業。云不見所結云何如解。故此牒而請。諸無明通根本枝末也。始無所始。故名無始。俱滅俱生者。積迷不覺。而為生住異滅。妄相所遷。根本之惑。方能暫伏。旋復旋發。未能永斷。故如隔日瘧。由不知結解真要故也。同體無明品數至多。又迷境不一。故曰諸生滅去來。常在妄中。故曰俱無明。即愚癡也。俱舍以瘧為無明故。唯識以愚為無明故。婆娑以不達不解不了為無明故。身心結惑。實未來若難之本。解結之元。實免。脫輪迴之要。此阿難之所以復請也。
(吳興曰。將明第一義諦圓明顯德故。問。解結因緣。而為此經發起所結之元。即無明根本也。此無明根本。乃第一義諦中所治之惑)。
爾時世尊以閻浮檀(至)亦汝六根更非他物。
(携李曰。各放寶光。表同破無明也)。
(泐潭曰。生死結根安樂妙常者。顯無二之體也)。
溫陵曰。先摩其頂者。表無上開示也。六震者。動起踊吼震繫。表破六根妄結也。諸佛頂光灌釋迦頂者。示同發明無上頂法。異口同告者。示諸佛脫生死證菩提。皆由斯要也。俱生即根本無明也。生死妙常同因六根者。知見立知。故輪生死。知見無見。即證妙常。如下所明。
阿難雖聞如是法音(至)云何是中更客他物。
(吳興曰。根塵識三攝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故曰同源。凡夫迷真故縛。聖人悟真故脫。迷悟雖殊。始終理一故。曰無二同源。必兼識性虗妄必具根塵。文綺互也)。
(吳興曰。塵相通指。六境知見。略示二根。根境對論。攝十二處。斯皆兩法相涉。內無實性。故喻若交蘆)。
泐潭曰。根塵相因而有。故曰同源縛脫。由此而起。故曰無二。夢識無初。故譬空華。物境成有。故由塵發。知因根有相。此根塵識。譬如束蘆互相依倚。雖粗有相。其體全空。故曰相見無性同於交蘆。既無自性。則隨緣轉變。故於知見立識知之心。則結為無明之本。於知見無見覺之妄。則解為涅槃真淨。既曰真淨。豈容立知。故曰云何是中。更容他物。此總示妄結依根塵識起。但妄識不立。則妄結自解。是為解結真要。所以學道。務去識情也。
(真際曰。知見立知。示無明本始也。知見無見。明解結之門也。靈知性見。本六用之菩提。體本真淨。故中不容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至)無起滅不實如空華。
(無為下頌。識性虗妄。猶如空華。上言如幻助成空義耳。今云。空華正顯虗妄也。且識性是有為起滅之法真性反此。故曰無。為無起滅。既云虗妄。即是不實。故喻如空華。舊以前二句破有為。後二句破無為。出掌珍論)。
吳興曰。真性即根塵之源也。有為即縛脫之相也。若真性在迷。能生九界根塵之相。名之為縛。若真性出纏。能起十界根塵之用。號之為脫。此縛與脫。皆即真而俗。故曰有為。亦即俗而真。故曰空也。緣生故如幻。釋成有空義也。有為之法。皆從緣生。凡夫以惑業為緣。聖人以機感為緣。二緣所生。俱是假名。故云如幻。此頌根塵同源縛脫無二也。
言妄顯諸真(至)中間無實性是故若交蘆。
(吳興曰。前長行但破於妄。今復恐捨妄取真。故重遣之)。
(泐潭曰。淨名云。有為無為二。若離一切數心如空虛。以清淨慧無所礙者。是為入不二法門。即此意也)。
携李曰。起滅之法皆無。則妄識元。無此頌識性虗妄。猶如空華也。妄法既無。真亦不立。若言妄顯真。真還同妄。真與非真。尚猶雙非。見與所見。云何復存。當知俱無實體。若交蘆耳。此頌相見無性同於交蘆也。
孤山曰。諸之也。語助耳。言根塵虗妄。則顯涅槃真實。對妄說曰真。待對不絕。真亦成妄。故云二妄。猶非能遣也。真非真所遣也。非真即妄見。即是根所見。即境對妄說。真猶皆遣蕩。云何更有妄中根境乎。中間謂根境二法體中無性也。
結解同所因聖凡無二路(至)即無明發明便解脫。
(長水曰。淨名云。生死涅槃為二。若見生死性。則無生死。無縛無脫。是為入不二法門)。
吳興曰。欲明解結。泛舉所因。所因者。六根也。前諸佛同告云。汝欲識知生死結根。乃至速證安樂解脫。惟汝六根。更非他物。似同此義。
孤山曰。汝觀下。重牒前喻。令審觀也。言空則蘆有外相。言有則蘆中本空。以喻根境妄執似有其體元空。迷晦下。頌知見立知及知見無見等。
解結因次第六解一亦亡根選擇圓通入流成正覺。
(溫陵曰。躡前結解解之義。起後圓通之文也)。
孤山曰。六解則根㧞。一亡則湛圓。選得圓根。則入聖流。證聖果矣。
陀那微細識習氣成暴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深密經曰。阿陀那識甚微細。一切種子成暴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即此識也。暴流即生滅性。從習所生。由此識性。全離取舍。但是自心)。
溫陵曰。陀那下。頌根結初起之由也。陀那此翻執持。執持種子。發起現行。即第八梨耶。含藏種子為習氣。積生識浪為暴流。湛由是分。結由是起也。此識依真如合生滅。雜乎真妄之間。故曰真非真也。若以為真。恐迷妄習而自誤。以為非真。恐迷自性而外求。故權小教中皆不開演也。
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至)尚不生幻法云何立。
(資中曰。此頌解結入圓之要也)。
溫陵曰。一切諸法惟心所現。而於中取著。妄成根結。是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也。由妄取故。有幻非幻。若不妄取。非幻亦無。非幻尚無。幻法何有。幻法不立。則根塵頓淨。圓通現前矣。
是名妙蓮華金剛王寶覺(至)一路涅槃門(偈文止此)。
(孤山曰。彈指超無學。顯三止之功也。若入地住。則超小乘阿羅漢位。縱入相似。亦超無學。以同除四住。此處為齊。若伏無明。三藏則劣。又縱在觀行。亦起無學。如太子處胎。貴壓群臣。頻伽在鷇。聲逾眾鳥)。
溫陵曰。此結頌也。此之法門。於淨不著。於染不汙。名妙蓮華。根境結惑。擬之則銷。名金剛王覺。即為無為。亡情絕解。名如幻正受。依此修進。一彈指間。可超無學。而入圓位也。阿毗達磨。云無比法。十方如來。迥出生死。速證寂常。莫不由斯。故曰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薄伽尊號。具六義。謂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至)施以法音洗滌沉垢。
(吳興曰。祇夜云應頌。又云重頌。即頌上長行也。伽陀云諷頌。亦略云偈)。
(長水曰。由前偈云。解結因次第。六解一亦亡。故此疑之)。
溫陵曰。不因長行。但諷美而頌之。二頌合明。故云雜糅精瑩。此指能詮也。妙理精徹。此謂所詮也。
溫陵曰。無遮大悲。言其愽濟也。性淨妙常。真實法句。則真妄兩忘。稱性之談也。沉垢。微細結惑也。
即時如來於師子座(至)次第酬佛此名為結。
(補註曰。由阿難未達六解一亡。舒結倫次。故如來示一巾成六結。令悟六解則一亡。示綰結之有次第。令悟舒結之。有倫次也)。
(資中曰。巾喻真體無二。結喻六用妄□。故以六也)。
溫陵曰。涅槃僧裏衣也。僧伽梨大衣也。劫波羅云時分。即夜摩天所獻巾也。綰縈結也。巾喻一性。綰喻妄動。結喻六妄。一一詳問者。使悞凡所妄動。皆為結業也。
佛告阿難我初綰巾(至)畢竟同中生畢竟異。
(補註曰。此節謂六結若存。則倫次不容雜亂。下節言六結若解。則一六俱亡)。
(吳興曰。同謂一真之性。理本無差。辟巾之體也。異謂六根之精。事用有別。如巾之結也)。
泐潭曰。一真如體。無異無同。六妄結根。確然異執。
佛告阿難汝必嫌此六結(至)六解一亡亦復如是。
(吳興曰。六根之精。元是一真之性。以隨緣故。在眼曰見精。在耳曰聽精等。此皆如第二月。揑所成故。若能隨根脫粘內。伏六既融。一一亦斯亡。如解結已。巾亦無用)。
溫陵曰。不成謂是非鋒起。不成一體也。願樂一成。莫非解除。結惑不生。則同異圓泯。故曰尚不名一。六云何成。
由汝無始心性狂亂(至)皆即狂勞顛倒華相。
(吳興曰。知見發妄。此屬能見。之相。勞見發塵。即對所見之境。惟妄與勞。五住備矣。如勞目精下。雙喻其義。一切世間下。示塵勞之相。狂華謂無而妄有)。
溫陵曰。前明所結惑業之理。此明能結狂妄之心也。狂心之結妄境。如勞目之見狂華。故曰皆即狂勞。
阿難言此勞同結(至)若欲除結當於結心。
(補註曰。上節心性狂亂等。示其根結之由。展轉虛妄此節掣巾等。示其解結之方也)。
(真際曰。左右喻生死涅槃二邊。行人執而不結。故如雙結。結心者喻觀中道。則二邊俱解)。
吳興曰。左右牽掣。俱不能解。喻觀二邊。皆不能破根本無明。凡夫外道。以斷常為二邊。二乘菩薩。以空有為二邊。雖曰伏斷。猶存巾結。若欲除結。當於結心者。知見立知。即名為結。觀知中道。是謂結心。結不離巾。解之則一。知不異道。亡之則中。
阿難我說佛法從因緣(至)諸妄銷亡不真何待。
(吳興曰。既令解結。當於結心欲使選根。而脩圓行。故示佛法從因緣生。反顯若無因緣佛法無由而生也。如前文云。辟如琴瑟雖有妙音。若無妙指。終不能發是則圓脩定慧。是今因緣。若三藏中。事六度等皆是世間和合麤相)。
(泐潭曰。知因從緣出。至雨滴皆知。此明如來覺法皆盡證。其所說皆誡諦語。選擇六根者。前文云。若能於此悟圓通根。與不圓根。日劫相倍。故令選擇)。
溫陵曰。令依出世正智。審擇根結本因而解之也。若得正智。不惟能知根結本因。雖沙界萬類。皆了元由矣。世謂六凡出世。謂四聖知此。十界皆因於心。隨無明之染緣。則出九界。隨教行之淨緣。則出佛界。故法華云。佛種從緣起。涅槃云。亦有因緣因滅。無明則得熾然。三菩提燈佛有權實二智。實智冥理。權智鑑物。發明世出世法。乃至知其種種元由者。皆權智所鑑也。既於情無情。照了不昧。顯今所說解結之法。及選根之義。悉是鑑物宜然。固無差謬矣。
阿難吾今問汝此劫波羅巾(至)則結解時云何同除。
(資中曰。此示六不頓解必由其序。慤師云。意明六根不可齊觀。但依一根入證。自然六斯會經意焉)。
吳興曰。綰巾成結。雖有次第。粘湛成根。必無倫緒。故不可以喻而難於法也。盖言見聞覺知六用差別。如次第綰生也。選擇六根。隨於一根發觀。如次第而解也。
佛言六根解除亦復如是(至)從三摩地得無生忍。
(吳興曰。小乘析觀。乃是作意。先破人執。次破法執。然后會入空平等理。大乘體觀。人法無殊。空非前後。今言此根初解先得人空者。亦猶前文如澄濁水。沙土自沉。盖任運而然也)。
溫陵曰。了煩惱結。皆由著我。則於我無著。離煩惱障。是得人空也。了所知結。皆由著法。則於法無著。離所知障。是得法空。名法解脫。人法雙解。是名俱空。而俱空亦泯。心無所起。是從正受。得無生忍也。觀音初於聞中。入流亡所。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即先得人空也。如是漸增。聞所聞盡。盡聞不住。覺所覺空。即成法解脫也。空覺極圓。空所空滅。即俱空不生也。生滅既滅寂滅即現前。即得無生忍也。
(携李曰。如是三空。皆以中道而為觀體。苟非此者。何異解巾左右牽掣乎)。
阿難及諸大眾白佛言(至)惟垂大悲慧我秘嚴。
(長水曰。此阿難問詞)。
(真際曰。二十五聖於根塵七大。各悟圓通。是知本根冥乎萬法也。佛不顯說。而因眾敷陳。是謂冥授也。退藏密機。即息慮凝心也)。
溫陵曰。慧覺圓通。存乎一心。已蒙開示。故身心皎然。圓通本根。冥乎萬法。猶未通達。故冀佛冥授也。密言即發明慧覺之言也。秘嚴即圓通本根祕要也。慧覺圓通。我固有之。故雖因密言還同本悟。若不開秘嚴。則與未聞無異。故別求開示也。
爾時世尊普告眾中(至)從何方便入三摩地。
(孤山曰。五陰六入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佛欲題菩薩萬行。故寄選根。令二十五聖開眾妙中門。究竟圓通真實。革小乘於後心。根大衍於初會。又曰。此下二十五聖觀十八界。及以七大。乃是開合之殊耳)。
泐潭曰。圓通二十五門。即十八界七大也。七大自十八界開故。此不言夫根器萬法。惟十八界七大攝盡。故此備陳。欲令行人於根身器界種種法上。顛沛造次。得真圓通。無少滯也。
憍陳那五比丘即從座起(至)如我所證音聲為上。
(携李曰。從於音塵默悟圓理。此依內證。故名曰密。即如如智證境自性也。一塵密證。諸塵圓契。故曰圓通)。
(孤山曰。妙音密圓者。密悟圓理也)。
孤山曰。阿若多因聲圓悟。故曰妙音密圓。下云妙色密圓。妙香密圓。因味覺明。妙觸宣明。妙法開明又意同此二十五門。初標聲塵者。先此方教體也。雞園無憂王造以迎佛也。
吳興曰。如來說法。初中後妙。豈彼妙名。便同法華之妙乎。只如下文說。緣覺聲聞云勝妙現圓。及勝性現圓。又說大梵善見身心妙圓。及妙見圓澄。豈此妙圓亦同圓覺妙明之性乎。應知如來先令諸聖。次第說竟。後告文殊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各說最初成道方便。皆言脩習真實圓通。彼等脩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斯則開權會實之正文。
優波尼沙陀即從座起(至)如我所證色因為上。
(南嶽師曰。觀五陰理性。名性念處。故雜心論偈云。是身不淨相。真實性常定。諸受及心法。亦復如是說。以從不淨。白骨微塵歸於虗空者。由多貪欲。脩對治法。成就九想。發真破惑。即壞法羅漢也。九想成時。得慧解脫。於諸色相。發明無漏。故云妙色密圓)。
溫陵曰。優波尼沙陀。此翻近少。亦云塵性。謂微塵是色之少分也。因塵悟解。故得此名。昔多貪欲。佛令作不淨觀。
長水曰。因觀色塵。本如來藏。故曰悟諸色性。
吳興曰。不然。既云觀佛最初成道。正是小乘無漏行法。言悟諸色性者。斯乃聲聞悟性念處也。
香嚴童子即從座起(至)如我所證香嚴為上。
携李曰。非木則不住有。非空則不住無。有無俱非。中道顯矣。
(携李曰。宴安息也。晦冥寂也。清靜之室。謂之清齋)。
(資中曰。非木等者。觀性空也)。
(吳興曰。凡言性空。必推四性。今當以木為自。烟火為他和合為共。空為無因。此似衍門觀幻有即空之相。下諸聲聞亦多是小乘。觀實有滅空之義小衍雖殊。所證圓通。同一真諦耳)。
溫陵曰。偏觀有為。而因香圓悟。得童真位。故名童子。辭佛宴悔者。宴坐晦迹。齋心作觀也。木烟皆非。去來不有。意無所緣。故由是意銷而發明無漏。塵氣滅故。妙香密圓也。
藥王藥上二法王子(至)如我所證味因為上。
(吳興曰。由事佛故。必聞正法。即於味性。了生無生空有。謂味塵也。身心謂舌識也。以味從合中知。故相對言之。味非空故。非離身心。味非有故。非即身心。中道之性。於是乎顯)。
溫陵曰。善救功成。堪紹佛位。名法正子。曠劫為醫。常善救人也。言分別味因者。謂了知味性。而發明非空有離。即之圓因。乃指圓通本根。非謂因之悟入也。前言色因。後言水因法因同此。若酢等六味也。眾味共成。名和合味。直爾采用。名俱生味。修煉炮炙。名變異味。
䟦陀婆羅并其同伴(至)如我所證觸因為上。
(吳興曰。水因謂所觸之因也。塵體即能觸之緣也。塵既無染。體亦常淨。能所如幻。二邊俱空。故中間覺觸之心。安然契性矣)。
(泐潭曰。觸具三和。金翻為三德。秘藏故名妙)。
孤山曰。䟦陀婆羅。此云賢守。亦云賢護。自守護賢德。亦守護眾生。洗塵洗體。及塵體之中。少有所得。皆妄觸妄覺。故得無所有。則妙觸宣明。成佛真子。名佛子住。以善能守護。令妄不起。令覺不動。故名賢護。
摩訶迦葉及紫金光(至)知我所證法因為上。
(携李曰。頭陀有十二行。以紫金塗佛。感報如此。因深果茂。其理宜然)。
(孤山曰。脩於滅盡者。即九次第定中第九滅受想定也)。
(長水曰。紫金光尼。在家時婦也)。
溫陵曰。摩呵迦葉大飲光也。其身金色光吐日月。因觀塵變。悟法空寂。遂脩滅盡定。以滅意根。不緣法塵。得無生滅。故超百千劫。如彈指頃。于今於雞足山待彌勒。乃入此定也。頭陀新云杜多。此翻抖擻。以能抖擻法塵為號。
(補註曰。紫金光既同時發心。則非一世眷屬也)。
阿那律陀即從座起(至)旋見循元斯為第一。
(吳興曰。阿含云。脩禪蓋總略而示。今云。金剛三昧則別顯其名。非謂金剛惟喻大定。如阿難入電光三昧。斷最後思惑。亦名金剛三昧。此喻小乘無漏之智耳)。
長水曰。那律即阿㝹樓駄。此云無貧。亦云如意。乃白飯王子也。過去世以一食。施辟支。感九十一劫受如意樂。
孤山曰。增一阿含云。佛在給孤園。為眾說法。那律於中眼睡。佛說偈呵曰。咄咄何為睡。螺螄蚌蛤精。一睡一千年。不聞佛名字。那律於是達曉不眠。眼根便失。因是脩禪。得四大淨色。半頭而見觀三千界。猶如掌果。今云金剛三昧。觀見十方。精真洞然。而與昔異者。此經開顯。故約內秘。以談昔引物機。乃約現小而說。
(資中曰。掌果之辟既齊。精真之言何別。下文明善現天尚云。精真現前。陶鑄無礙。況今羅漢發真無漏。豈不得云精真洞然邪。旋見循元者。旋大千之見。循真空之元。見盡元明。圓通著矣)。
周利槃特迦即從座起(至)反息循空斯為第一。
(長水曰。特迦亦云蛇奴。於路所生。過去為大法師。秘吝佛法。不肯教人。後感愚鈍。以宿善故。遇佛出家。五百比丘同教一偈。經九十日不成。佛令數息攝心。因而了悟)。
溫陵曰。槃特此云斷道。即誦帚比丘也。宿以恡法。報性散鈍。佛令數息攝心。因而了悞生住異滅諸行無常。故反生滅息。循無生空。而得圓證。
憍梵鉢提即從座起(至)還味旋知斯為第一。
(孤山曰。了味無味。名為一味。雖舉味塵。蓋顯於舌。故即云。觀水之知。能知乃舌耳。非體舌也。非物味也。內脫身心。即正報解脫。外遺世界。即依報解脫也)。
溫陵曰。憍梵體提此云牛呞。佛為遮謗。賜之數珠。令常念佛。是謂一味心地法門。能滅心緣。得入正受。亦因教觀舌根。常味入道。觀舌之知。不從體生。以迷淪有漏。由心緣不斷故。滅心絕緣。即超諸漏。遺器界也。不著塵味。不隨妄知。是謂還味旋知。
畢陵伽婆蹉即從座起(至)純覺遺身斯為第一。
(吳興曰。知即覺也。刺傷足時。雖有能覺之。心覺於所覺之痛。反觀覺心。本自清淨。無有能所。所覺屬身識能覺屬意識。由身識生已。次起意識。分別前法。故曰雙覺。即上文云。我念有知。知此深痛也。覺清淨心。即是純覺。無痛痛覺。故曰遺身)。
(補註曰。無痛痛覺者。即是無所覺。復無能覺也)。
携李曰。畢陵伽婆蹉。此云餘習。多慢習也。不可樂事。一切苦事也。思不可樂法。而觸不可樂事。因而正觀為有知。故知此深痛雖。覺有知之心。能覺深痛。反覺清淨之心。曾無痛覺。然此存雙覺。其覺未純。故又思而進之。至於身觸皆亡。故諸漏虗盡。知痛俱寂。故純覺遺身也。
須菩提即從座起(至)旋法歸無斯為第一。
(資中曰。以聲聞人所得宿命。能知八萬劫事。今逆談所見。謂之無礙也。雖云在胎知空。乃至令他證性。猶未斷結使。故蒙佛開發。方成無學。若爾性覺真空。乃至下文深達實相。皆就小宗。分別無咎)。
溫陵曰。須菩提。曠劫解空。非唯一世。了身空寂。故心得無礙。洞達宿命。了境空寂。故十方成空。自覺覺他。故亦令眾生證得空性。然此唯小乘所證之空。於性覺真空。猶未圓明。故逮今發明性覺真空。乃能頓入寶明妙性真空之海。離二乘見。而同佛知見也。諸相入非。能所皆盡。盖融於寶明空海也。旋諸有法。復歸至無。盖歸於。寶明空。海也。
(資中曰。初以單空。空於諸相。故云諸相入非。次以重空。空其空相。故云非所非盡)。
舍利弗即從座起(至)光極知見斯為第一。
(吳興曰。世出世間四諦之境也。種種變化生滅之相也)。
長山曰。心見眼識也。識清淨故。種種通利。心無際故。見覺圓明。心見發光。光極知見者。由心見發明。而圓照萬法也。迦葉兄弟。即優樓頻螺等或云遇馬說偈。彼乃小乘因緣。非圓通所取。身子智慧第一。聲德居長。故稱長子。
普賢菩薩即從座起(至)分別自在斯為第一。
(溫陵曰。凡具大根。脩菩薩行。皆名普賢之行。心聞耳識也。分別眾生知見者。擇普賢行。而成就之也)。
(孤山曰。心聞發明內證也。分別自在外用也)。
携李曰。行彌法界曰普。位鄰極聖曰賢。此非地前之賢。乃是金剛喻定。居眾佛之頂。名之為賢。
孫陀羅難陀即從座起(至)明圓滅漏斯為第一。
(吳興曰。數息所以發識。觀息所以駐識)。
孤山曰。孫陀羅。云好愛。妻名也。難陀云豔喜。佛親弟也。前數息依根。所以攝心。此觀白依識。所以駐心也。息由風火而起。鼓煩惱濁故。其狀如煙。昧者不覺。唯諦觀能見六爻。見火燒息。能為黑煙紫焰。皆煩濁所發也。爭觀發明。則煩濁漸消。故內明外虗。而煙消成白。及乎漏盡。無復煩惱。內瑩發光。故出入息。化為光明也。銷息即銷煙成白。□滅漏即心開漏盡也。皆鼻識發明。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至)消滅諸漏斯為第一。
(吳興曰。宣說下指小乘法。如是下示大乘義。始阿含。終般若。故云乃至。增一稱滿慈子說法最為第一。大品中轉教諸菩薩摩訶般若。即其相也。追敘得道。若權若實。如前辨之)。
真際曰。說法第一。辨才無礙。因以降魔滅漏。皆舌識力也。苦空實相者。世間諸法。一切無常。一切皆苦。一切皆空。而中有真常。不苦不空。如涅槃四德。即實相也。佛以身口意三輪。應物無滯。音聲即口輪也。
優波離即從座起(至)一切通利斯為第一。
(孤山曰。優波離此云上首。以其持律為眾綱紀故)。
(携李曰。依身有識故。先執身。次執心)。
(孤山曰。執身及心。從麤至細。以防身識之微也。身識既滅。真智現前。斯所謂戒淨有智慧。便得第一道)。
真際曰。優波離云近執。謂親近執待於佛也。言親隨親觀。乃至脫欲承教。皆明身識欽承也。行住坐臥律儀。各二百五十。對三聚成三千。復以三千配身口七支。復配四分煩惱。成八萬四千。性業即殺盜婬等。根於性者。遮業即支末愆失。因過遮上者。戒律為眾紀綱。親印我心。言眾所印可也。我以執身等者。言由持戒。故身與身識。無不圓通也。律中得度。波離第一。僧中得度。憍陳最初。故今堂置憍陳。壇置波離。各立本也。
大目揵連即座起(至)久成清瑩斯為第一。
(携李曰。意為諸法生因。萬法緣此以通。故聞內緣。頓發神通)。
(吳興曰。神名天心。通名慧性。而此心性。即意識發明也。大乘發如來藏。小乘發根本禪。六神通中。漏盡通。是其內證。餘之五通。皆屬外用)。
孤山曰。優樓頻螺。此云木瓜癃。胸前有癃。如木瓜故。伽耶山名。即象頭山也。亦云成。城近此山故。那提河名。一兄二弟。故身子云。逢迦葉波兄弟。即其人也。
溫陵曰。因緣深義。謂非世間和合麤相。乃發明世出世法。故因之發心。得大通達。神通如意也。旋湛者。旋意識而復妙湛。故久成清瑩。通力圓明。清淨自在也。
烏芻瑟摩於如來前(至)登無上覺斯為第一。
(資中曰。法門精麤無二。故塵勞欲火。俱證圓通)。
(吳興曰。徧觀四大。皆是觸塵之境。百骸四支地也。諸冷暖氣即水火風也。三昧既著。故曰神光內凝。以多欲人火大偏盛。故變婬火而成智火。成阿羅漢下。謂成小果。後發大願。將非普現色身。以執金剛神。輔佛揚化者乎)。
携李曰。烏芻瑟摩云火頭。即火頭金剛也。多婬之人。本由煖觸迫發。生為欲火。死為業火。業力增熾。故成猛火聚也。徧觀煖氣者。令悟火大無礙流通也。諸礙既消。故神光內凝。成智慧火。發於頭上。故名火頭。生大寶?。即火光三昧也。
持地菩薩即從座起(至)成無上道斯為第一。
(長水曰。微塵性體不相觸。同於空也。故悟此實性。而刀兵無所觸)。
(吳興曰。身界微塵乃至刀兵者。以此皆是地大所造之色。即因緣所生法也。微塵無差空也。自性不觸中也。三諦具足。非如來藏乎。悟無生等。由分證法身。而權取小果。故以無生忍簡之。初自度後化他。是謂?心也)。
泐潭曰。平險防損。代人濟牛。無彼我相。表善平心地。無有高下也。毗舍浮。此云遍一切自在。亦由平心。故一切自在也。我即心開下。皆依地大圓悟也。身界二塵。本如來藏。虗妄發上。故不相摩觸。了本虗妄。即悟無生矣。妙蓮花。佛知見地。即諸佛心地法門也。行實圓契。染淨兩忘。名妙學華。逈出三乘。深造一實。名佛知見地。持地所持。在此而已。故得身界塵消無上智圓也。
月光童子即從座起(至)圓滿菩提斯為第一。
(資中曰。準華嚴經。華藏海中。有大蓮華。其蓮華中。有諸香水。一一香水海為諸佛剎世界之種。華藏世界在香水中。故云浮幢王剎。華藏二十重。累高如幢。最為高大。故稱王。今觀身水。與彼海同。故曰浮幢王剎諸香水海也。初成此觀但見其水者。此定果色。隨心所變。如十徧處。入定則有。出定則無。不同業果色。共業同感。不造世業。方得清淨。十徧處者。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空識。此十一切處皆有。如作青想。則一切處皆青也)。
(吳興曰。得阿羅漢。久離病緣等。按智論明。諸聖人皆有身苦。如舍利弗風病。畢陵伽眼痛等。今言已得羅漢。久離病緣。實難銷會。此蓋過去曾取小果。既無見思惑業之事。是離分段病苦之緣)。
(資中曰。方得亡身等。初證法身分。亡變易之身。身中水性。與香水海性同。合真如空藏之性)。
(泐潭曰。初成水觀。復。逢無量。乃得亡身。以明聖道長遠乃可)。
(携李曰。漢州綿竹縣水觀和尚。迹同月光佛陀。本傳云。師入火光定。其室如焚。亦此類也)。
溫陵曰。月太陰。水精也。昔師水天。修習水觀。水性圓明。故號月光。修習水精。謂觀水精性也。水性無奪者。內之津血。外之剎海。水相雖異。而性不相奪。此即因水悟圓也。浮幢王剎者。世界海外。諸香水海通號也。我於是時。至身質如初。敘作觀之緣也。但見其水。謂專於一觀。未融四大。故未得無身。舍利弗於恒河岸入定。遭怨害之鬼所擊。而出定頭痛。亦未得無身故也。山海自在通王。即於地水諸大。得妙圓通者也。月光至此。乃融四大。故方得無身。而性合真空。初由水性。一味流通耳。
琉璃光法王子即從座起(至)傳一妙心斯為第一。
(溫陵曰。因風大圓悟。身心發光。洞徹無礙。号琉璃光無量聲佛。亦依風大。開示菩薩。使知本覺無動。而身界之動。皆風力所轉。琉璃光。因是觀界。觀世。觀身觀心。遷流運止。悉惟風力。故曰諸動無二。由是覺了大千群動。皆即狂勞。猶百蚊蚋鼓於方寸耳。既了狂勞。乃見不動佛也。東為群動之本。而佛號不動。乃即動而靜者也。能即動而靜。故身心無礙也。傳一妙心者。知風力無依。萬動皆妄。而獨證無動本覺也)。
吳興曰。界為方位。故安立。世為遷流。故動時。時即過現未也。
孤山曰。逢佛未幾者。未多也。
虗空藏菩薩即從座起(至)妙力圓明斯為第一。
(吳興曰。因觀四大色質。即有無邊法身。為顯此身徧融一切。故執寶珠照十方等。而表示之。既以珠表色。復以鏡表心。色從心造。全體是心。故放寶光灌十方等。華嚴云。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身同虗空法也。身入塵國應也。說三乘法為佛事。稱四悉機為隨順)。
真際曰。因證空性。故性中所有一切皆空。身與剎海。涉入無礙。號虗空藏。定光即然燈佛也。於定光所得無邊身者。法身如空。無有邊際。必假心燈寂照。而後發明也。執四寶珠等者。由觀四大無依。妙力圓明。而照了法界。一切皆空。所謂虗空無二。佛國本同也。又於自心。現大圓鏡等者。亦由四大無依。妙力圓明。於圓洞心。內瑩發光。而交徹融攝也。幢王剎。即華嚴法界剎名。
彌勒菩薩即從座起(至)得無生忍斯為第一。
(孤山曰。求世名心歇滅無有者。相似位也。得成無上妙圓識心三昧者。分真位也)。
(真際曰。識性不守。如如而外分別名相。是遊族姓而求名也)。
(吳興曰。盡空者。謂盡虗空界所有佛國等。惟心所現也。若以四土言之。心即寂光。變化即實報方便同居也。淨穢但是三土之相。互有起滅。故云有無流出如來者。從法身識性。流出報應佛身也)。
携李曰。彌勒此云慈氏。為慈隆即世。非臻後劫。愍物迷識。故示跅發明也。心重世名。好遊族姓者。迷識著境。故外慕妄求也。從燈明教。而明心頓歇者。了識依智。則迷妄自除也。然燈佛現。乃成妙圓者。迷妄既除。心燈即現。心燈既現。則萬境妙圓矣。得是妙圓。三昧遂了。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於盡空。如來皆我心。變國土淨穢。亦我心變。無量佛性。從此發揮。是謂流出。
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至)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吳興曰。母憶子。如人專憶。子逃逝。如人專忘。問。前云逢不逢等。此何但云雖憶何為。答縱得逢見。不蒙法利。與逃逝無異。舍衛九億家。不其然乎。入無生忍者。以證驗脩。則念佛之心。不可單約事相而解。念存三觀。佛具三身。心破三惑。無生忍位方可入焉。資中引觀經是心是佛等釋之。斯亦大要也。淨土者。別指極樂及寂光也。都攝六根者。念屬意根。意根若淨。諸根自攝。故無選擇也)。
溫陵曰。觀經云。以智慧光。普照一切。令離三途。得無上力。名大勢至。又云。夫念佛者。不得一彈指頃。念世五欲。是謂繫念。辟如有人下。示必須繫念。然後相應。不專念佛。則雖逢不逢。雖見不見。染香則襲香。念佛則見佛。故以念佛妙熏。名香光莊嚴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六
爾時觀世音菩薩(至)從聞思脩入三摩地。
(吳興曰。準下文云。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此亦同於法華釋名之意也。教即世音。聞即耳根。皆所觀之境也。思脩皆能觀之觀也。然則觀由境入。境實徧通。而特取音聞者。乃逗機之要也)。
溫陵曰。觀音者。觀世言音。圓悟圓應之號也。於音言觀者。以觀智照之。不以耳識聞之也。所師之佛亦名觀音者。因果相符。古今一道也。達耳之謂聞。著心之謂思。治習之謂修。三者圓明。是名三慧。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至)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吳興曰。舊約三慧次第銷之。今則不爾。節文為四。一亡前塵。即初於聞中。至了然不生也。入流亡所者。流謂法性。所謂音塵入之與亡。通乎觀行相似之位也。所入法性。體既常寂。是則前塵本自不動。今亦無靜。故云二相了然不生也。二盡內根。即如是漸增。聞所聞盡也。前塵易亡。內根難盡。以由亡智。有疎有親。故云漸增也。聞所聞盡。謂能聞所聞之根。亦復不生也。此乃舉所顯能也。下覺所覺空。及空所空滅。例亦如之)。
泐潭曰。釋從三慧。入圓通也。入流亡所者。不隨聲塵。頓入法流。而亡其所入也。音聲之性。由動靜顯。故所入既寂。則動靜不生。此聞慧也。既達乎耳。復著於心。如水之漸。如土之增。使能聞所聞。情境俱泯。而盡聞之心。亦復不住。以合真覺。此思慧也。既著於心。還以治習。使能覺所覺。皆合妙空。則空覺不二。是謂極圓。能空所空亦復不立。乃為盡道。此脩慧也。夫然後生滅滅生。情境俱盡。而真寂真滅圓通之體。於是現前。即所謂入三摩地也。以圓覺配之。入流亡所等。即應當遠離幻妄境界也。如是漸增等。即心如幻者。亦復遠離也。覺所覺空。即遠離為幻。亦復遠離也。空所空滅。即離遠為幻。亦復遠離也。生滅既滅。則得無所離。即除諸幻也。寂滅現前。即譬如磨鏡垢盡明現也。造至於此。則圓通之體極矣。
溫陵曰。三空觀智。即盡聞不住。覺所覺空也。上句遣前盡相。下句正空觀智。覺謂覺照。即智體也。四滅諦理。即空覺極圓。空所空滅也。上句顯重空之智。下正滅重空之理。
(蘇子由曰。初於聞中一節。是一彈指間。遍歷三空。即與諸佛無異矣)。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至)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携李曰。當知眾生由悲故。能感㧞苦之力。菩薩由慈故。能應仰樂之機。感應常冥。與㧞常顯。若曉斯旨。則下文三十二應。乃至四不思議。無忘其本乎)。
吳興曰。上云慈力者。慈既與樂。必能拔苦。應以力字。兼於悲義也。下云悲仰者。悲謂悲苦。仰謂仰樂。此非屬應。盖言其機也。是故厭患苦道。則以悲為機。欣慕樂果。則以仰為感。菩薩所證。圓通之理。徧在眾生悲仰之中。故曰與也同也。
世尊蒙彼如來(至)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携李曰。幻喻三慧體不可得。金剛喻摧堅之能也)。
溫陵曰。幻人作為。本於無作故。此言如幻三昧。後言無作妙力。此之三昧。始從熏習。訖無修證。皆以決定智斷。究竟堅固而為正受。三十二應者。現十法界身。圓應群機。開之有三十二。惟四聖六凡。攝盡群類也。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至)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孤山曰。菩薩別圓機也。若入相似三摩地。進修中道無漏。則分真勝解現圓。乃至若進修金剛無漏。則究〔意〕勝解現圓。大士皆現佛身。為說頓法。令得分真究〔境〕解脫)。
真際曰。修正定。取正果曰進修無漏。境智兩忘。情解俱泯。名勝解現圓。斯可以得佛。故現佛身。為說果法也。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至)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携李曰。有學小聲聞也。明能妙萬物。以明自性。故曰勝妙)。
溫陵曰。獨覺者。出無佛世。觀物變易。自覺無生。故號獨覺。樂獨善寂。求自然慧。故曰寂靜妙明。緣覺者。稟佛之教。觀緣悟道也。知迷勝性由十二緣。於是斷之。自無明滅。至憂悲苦惱滅。則緣斷而勝性現矣。性因緣斷而現。故曰緣斷勝性。
(携李曰。由觀緣悟道。名緣覺乘。携李曰。勝妙現圓者。各約自乘理智。將欲現前得此名)。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至)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携李曰。三果已前賢聖位。俱屬有學。見道一十六心。斷四諦下惑。證生空理。故曰得四諦空。初果後進。斷三界八十一品俱生。皆證一分擇滅無為。故云修道入滅)。
携李曰。斷四諦下麤惑。名得四諦空。依道諦修。而證滅諦果。名修道入滅。此未能妙物。獨證空性。故曰勝性現圓也。四聖不舉菩薩者。兼在佛位。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梵王即色天主。名為尸棄。此云頂髻。今言梵者。應是初禪之頂。以有覺觀語言之法。得為千界之主說法者。如金光明云。大梵天王說出欲論。帝釋即欲界第二天主說法。謂十善也。自在天是欲界頂天。具云婆舍跋提。此云他化自在。假他所作。以成己樂。即魔王也。大自在即色頂摩醯首羅天。大論云。三目八臂。騎白牛執白拂者。是也)。
泐潭曰。梵天超出欲界。故心能明悟。不犯欲塵。身根清淨。即得生彼也。帝釋為忉利天主。統三十三天。解脫令離欲塵也。自在遊行。名自在天。即欲頂他化也。飛行虗空。名大自在天。即色頂摩醯也。初舉梵王至此。乃自欲天色天。而超至色頂。意兼無色。以明無剎不現也。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溫陵曰。上舉正統。此舉臣輔也)。
孤山曰。天將軍。為帝釋上將。統領鬼神。四天王。臣於帝釋。統領世界。四天太子。即那吒之類。能驅鬼神者也。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藥义此云輕㨗。乾闥婆此云香陰。新翻尋香行。帝釋樂神也。阿修羅云。無端正。以女美而男醜故從男彰名。新翻非天。以諂詐無天行故。準普門品〔入〕部。此闕迦樓羅。即金翅鳥也。緊那羅。形似人。而顯有角。因呼為疑神。天帝絲竹樂神也。小劣乾闥婆。新云歌神。摩呼羅伽。什師云地龍。肇公云大蟒腹行也)。
(長水曰。有形如休咎精明等。無形如空散銷沈等。有想如神精靈等。無想如精神。化為土木金石等。皆非人也)。
溫陵曰。此天龍八部等類。樂人修人者。此類似人而非。故樂生人道。諸非人。指有形無形。有想無想。即休咎精明。空散消沉類也。六凡不舉獄鬼畜者。此類方沉幽昏。未能聞法。則以施無畏力拔之。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至)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吳興曰。三十二應比普門品。雖互有出沒。大體是同。總而言之。無越十界。於十界中。兩經俱無菩薩并地獄身者。聖言之略耳)。
溫陵曰。迹示同類。心絕愛見。名妙淨。依無作智。起大神用。名妙力。無作無為。隨緣泛應。名自在成就。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脩(至)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溫陵曰。由我不自觀音。而彼獲脫苦。由我知見旋復。而彼能不燒。故曰於我身心。獲無畏德)。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至)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吳興曰。聖人無已。惟物是利。故以觀音之智。加彼觀聲之機。於苦得脫。不旋踵矣。三者於聽言觀。猶音言觀也)。
(携李曰。涉入世間。不壞世界。即方便智。方便屬權。權能幹事。故生於男也。立大圓鏡空如來藏。即屬實智。實智詣理。理能含育。故生於女也。如淨名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即其義焉)。
(孤山曰。圓通本根。妙含彼我無二。故令持我名福等於彼。當法界一多平等。通則一身多身。他方此界。一福德一知脩習。得真圓無。復涯名物。各各圓遍異也)。
(補註曰。溫陵之解觀聲在應。吳興之解。觀聲在機。二說不可偏廢。故互存之)。
溫陵曰。不自觀音者。不隨聲塵所起知見也。以觀觀者。謂旋倒聞機。反照自性也。不起知見。則無所妄。反照自性。則一切真寂。無復苦惱可得。此則真觀。淨觀。大智慧觀。能破癡暗。能伏灾難。一也。內外四大。常相交感。見覺屬火。聞聽屬水。故見業交則見猛火。聞業交則見波濤。今知見旋復。則無見業。觀聽旋復。則無聞業。二也。三也。妄想滅則心無殺害。四也。熏於妄聞。成真聞性。一根既圓。則六根銷復。同於聲聽。無復形礙。五也。聞熏精明。爍彼幽暗。六也。音性圓銷。則內無所繫。觀聽返入。則外無所累。七也。音聞兩立。則物我成敵。今滅音圓聞。則內外無待。八也。眾生以欲習合塵。故為色劫。能以金則三昧。熏聞成性。遂能離塵。成性則欲愛乾枯。離塵則根境不偶。九也。瞋由違情而起。對境而生。音性純淨。無復妄塵。故圓融無違。無能所對。十也。癡由妄塵所蔽。無明所覆。銷塵則無蔽。旋明則無覆。故外之法界。內之身心。凝瑩朗徹。十一也。融形則礙滅。復聞則性真。故涉入世間。而無動無壞。能徧十方。供微塵佛。稟承其法。各為法子。供佛足福。稟法足慧。而能紹繼法王。有男子之道。十二也。六根圓通下。謂圓故無二。通故含界。明照則大圓鏡智之質也。含界則空如來藏之體也。具此故能承順法門。受領無失。承順即坤儀柔德。受領即閨門能事。有女之道。十三也。法華亦有此之較量。及觀今經。方曉彼意。盖此方眾生耳根利。故受道者多。所以觀音化勝。餘根鈍。故受道者少。所以諸聖化劣。是知行位雖齊。對機有異。總彼恒河沙數。但敵觀音一人。故使特名二福正等。據此所說。已自密簡耳根圓通。為未曉者。更俟文殊詳擇。百億日月者。百億剎土也。是名下總結也。十四。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至)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溫陵曰。現眾多容。誦一一呪。攝化眾生。圓應所求。理出於無為。神應於不測。名不思議無作妙德。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至)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携李曰。然前則現形應求獨。此名不思議者。前則略顯。此復深明。如於一身現八萬首臂。固莫得而思議也)。
(補註曰。從真妙圓。重發真妙。曰妙妙聞心。旋聞脫聲。獨返真源。曰心精遺聞。由獲妙遺聞。故眾塵不隔一覺圓融。而應現無滯)。
(或曰八萬四千特表法耳。一身何所施乎。是特以有思惟心。測度菩薩圓通境界也。夫身含十虗。毛端現剎。彼空與剎。又不啻如首臂而已。彼八萬四千首臂。猶人之八萬四千毛孔耳。未足異也聖人之言。即事即理。既曰不思議德。無以限意。思之議之爍迦羅。云金剛堅固不壞也。母陀羅云印。各有妙印也。清淨寶目離塵合覺也。慈以攝化。威以折伏。定以復湛。慧以開覺。通指眾多妙容也)。
溫陵曰。言初獲者。指本因也。首為六用之總。辟表提接之悲。目表照了之智。各依本數充之。以至八萬四千者。表依根本六用。根本智悲。而汎應塵勞。得大自在。此十一地等覺妙行也。華嚴十地已前。猶依本智。長養大悲。至十一地。長養功終。純是大悲。為法界體。與智圓現。故觀音手眼。通身徧身。而以大悲稱也。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至)捨身珍寶求我哀愍。
(長水曰。密部神呪。多觀音所作。能安樂眾生。名施無畏)。
(携李曰。以聞思慧。脫塵不礙。故現形誦呪。神變妙力。一一無礙。是謂妙能)。
溫陵曰。本根清淨。則一切無著。故能令眾生捨諸慳著也。求我哀愍者。哀愍受之。而為施作佛事也。
四者我得佛心證於究竟(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吳興曰。此四不思議。前二屬應。後二對機。應中備顯形聲二益。初文雖云說呪。而正示形益。即應身功用也。次文雖復現形。而正示聲益。即名稱普聞也)。
溫陵曰。得佛心證。慧足也。珍寶供養。福足也。福慧兩足。故傍及眾生。使彼所求如願也。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至)故觀音名徧十方界。
(吳興曰。按觀音三昧經及大悲經。並云。此菩薩過去久已成佛。號正法明。又悲華經說。往昔寶藏如來授不瞬太子記。名觀世音。然則悲華與今經。皆覆本垂跡之名耳。今得圓通。即太子後身也)。
溫陵曰。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是從耳門得圓照也。由得圓照。故隨緣應化。得大自在。
爾時世尊於師子座(至)梵唄詠歌自然敷奏。
(溫陵曰。前說圓通之法。此顯圓通之瑞。而應之也)。
(孤山曰。寶光交照。表自他之理互融。林木演音。顯依正之性不二。印前所證。盡契佛心)。
泐潭曰。諸佛五體。同放寶光者。表證性明極。則寶覺圓融。全體發現也。互相灌頂者。頂為圓極之相。表諸佛證性圓極若此。會中菩薩羅漢。即二十四聖之儔。佛光亦灌其頂者。印其脩證。等無優劣也。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者。圓通既現前。則一切聲是佛聲。一切色是佛色。無非悟入之處。無非圓通之理也。大眾普獲金剛三昧者。因此皆能破惑障。悟圓通也。天雨寶華。空現寶色。地隱山河。界含塵剎。表證圓通性。則無作妙行。自然分披。寶明空覺。自然發現。有為習漏。當不復生。眾塵廓然。無復隔越也。梵唄詠歌自然敷奏者。能使法界永離眾苦。常得妙樂也。聖人所演圓通法門。奧旨妙利。詳悉若此。故眾瑞詳而應之。
於是如來告文殊師利(至)實無優劣前後差別。
(吳興曰。夫如來藏性元無異乘。以根有利鈍故。教分大小。約三諦言之。則小教所詮者真也。大教所詮者中也。而此真中。徧在一切俗諦之上。即前所悟十八界及七大也)。
溫陵曰。三諦具足。名如來藏。俗諦不空。真中俱空。故二十五聖中。凡聲聞所證。或析俗見真。或體俗見真。皆分入空藏也。菩薩所證。或離俗顯中。或即俗顯中。皆全入空藏也。今以藏性融會。全分無差。即同法華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至)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資中曰。歸元證性。雖無差別。隨方應機。自有難易。故須假大智選擇)。
吳興曰。上從證性。會同圓通。今為逗根。令簡方便。性如華屋。根如入門。若得其門。方受其賜。世人以解為證。請思最初入通方便。與二十五聖。孰為其倫乎。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說偈對佛(此下皆偈文也)。
(携李曰。文殊既與觀音同證。故奉慈旨如自來矣)。
吳興曰。此下欲簡圓通。先明覺性。次辨迷妄。後示歸元。於歸元中。選耳根為易。
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
(溫陵曰。此人人本來圓通者也)。
(吳興曰。此類前文。性覺妙明。本覺明妙。但法喻相參耳)。
吳興曰。真覺之性。辟如大海。澄湛圓融。皆喻寂而常照也。復牒圓澄所喻之覺。示其本來照而常寂。故曰元妙。
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至)知覺乃眾生。
(孤山曰。元明照即上本明之性也)。
(真際曰。於彼元明性上。妄生照用。而形所相。有相當情。無相即隱。故照性亡)。
溫陵曰。從元妙中。忽起妄明。曰元明。妄有所照。曰生所。所謂覺非所明。因明立所也。所明既立。則照性隱矣。亡非無也。入亡而已。性真既隱。空覺遂分。根器二界。遂因迷頑妄想安立。故妄想凝結。則成無情國土。妄識知覺。則成有情眾生。則彼澄妙者。遂莫得而圓。莫得而通矣。
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至)況復諸三有。
(溫陵曰。牒上以明迷澄圓。而成根器。融根器則歸澄圓。漚滅下。如云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虗空。悉皆消殞等)。
(吳興曰。有漏兼有情。三有含情器)。
溫陵曰。大覺海中。本絕空有。由迷風飄。鼓妄發空漚。而諸有生焉。迷風既息。則空漚亦滅。所依諸有遂不可得。而空覺圓融。復歸元妙矣。諸三有。指微塵國土中三有也。
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至)遲速不同倫。
(孤山曰。觀音耳根則順。餘聖諸根則逆。蓋對此方之機說也)。
(吳興曰。此揀六塵)。
溫陵曰。二十五聖。同一圓通。所謂無二。所謂多門。在乎聖性。逆順皆通。不容料揀。其如初心。遲速異宜。故須選擇也。
色想結成塵精了不能徹(至)云何獲圓通。
(孤山曰。問。陳那悟聲塵。與觀音耳根。其義相類。何故文殊簡以為非。答。聲是佛語。根乃自心。認塵則著他語言。觀根則了己心性。是以聞聲亦為所簡)。
溫陵曰。憍陳那。大迦葉等。各因六塵悟圓。而此皆揀去者。彼所謂聖性無不通。此所謂初心不同倫。則凡所不取。皆以不宜初心。意取耳根獨宜也。今揀六塵。以色能起想結塵。使精性不徹。聲唯局名句味。不該不徧。味意味也。伊猶惟也。香味觸如文。法塵非相。獨意能緣。內潛意根。故稱內塵。
見性雖洞然明前不明後(至)云何獲圓通。
(吳興曰。此揀六根。舌根。為識所依。亦名舌入。今文語倒。但是舌入。非無端耳。內身外物能所相觸。方有覺觀。離中則無。故云各非等。若謂合中有者。其如物非體。知成敵兩立。故云涯量等。湛了終無見。如精了不能徹也。以雜亂思。於湛了性。終無能見)。
真際曰。鼻闕中交。故云支離。舌不因味而能覺了。乃為無端。身與所觸。各成涯異。冥會者。因觸知身也。亂思動相。故名湛了。
識見雜三和詰本稱非相(至)云何獲圓通。
(吳興曰。此揀六識。論云。二和生識。謂根境和合。識生其中。今言三和者。能所合說也)。
(溫陵曰。三者和合。窮之本自無體。故曰非相也。普賢用心聞故。能知他方沙界外事。此由修法界行大因所生。非初心能入也。孫陀散亂。佛欲攝住其心。令觀鼻端。此特權機而已。蓋真心無住。有住則妄矣)。
吳興曰。舌識開悟。乃是先曾成就音文之者。如富樓那。從曠劫來。辨才無礙。佛教說法。成阿羅漢。豈非開悟先成者邪。然其所說名句之體。且非出世無漏之法。斯亦一非含一切。是故簡之。問。波離執身。次第執心。俱得通利。今何但云束身而已。答。聲聞執心。亦防六聚七支之非。況今言身。識在其中矣。目連神通。由宿習所得。雖云旋湛。心光發宣。非關於法。分別而現。又小乘神通。皆是作意。緣物則有。離物則無。
(携李曰。法分別即意識也)。
若以地性觀堅礙非通達(至)云何獲圓通。
(吳興曰。勢至念佛。都攝六根。所念之境。必通三身。然其母子相憶之喻。多就應身而說。是故指同無常生滅。豈以此因。而感常住不生不滅之果乎。已上二十四聖。皆由所得圓通本根。非此土當根。乃為所簡。須知簡性。全是簡機。豈文殊之有慢心。諸聖之有慚德。古謂此等龍門點額。寧不長吁者鄙哉)。
溫陵曰。持地平填。尚涉有為。非實聖性。月光水觀。未離想念。難契如如。盖如如之理。非覺觀之法故也。烏芻瑟摩聞說欲火。而生厭離。是厭有也。琉璃光觀風性動則與寂對。有對非覺也。晦昧為空。故云昏鈍。彌勒惟脩識觀。而所觀之識。念念生滅。存心觀之已妄。況獲圓通耶。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至)實以聞中入。
(吳興曰。教體應具聲名句文。今言音聞者。以聲是實法。餘三是假。攝假從實。故但云音。音即所聞之境。聞即能聞之根。舉所顯能。而正示聞性。故云欲取等)。
溫陵曰。聖人設教。隨方不同。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樹而作佛事。乃至或以園林臺觀。或以虗空。或以寂無說示。如香積佛國。無文字說。但以眾香。令諸天人。得入律行。而此方教體。必藉音聞。欲取正定。必由聞入者。各隨機緣故也。盖彼諸佛土。無非利智。故機緣默契。出乎言象。而堪忍眾生。迷本循聲。昏惑障重。必藉聞熏聞修。以銷塵除障。然後可入。然以聞為入者。特得其門而已。必期於遺聞反聞。然後為至也。夫至於遺聞反聞。則佛光明菩提樹。乃至寂無說示處。皆可入矣。
離苦得解脫良哉觀世音(至)出世獲常住。
(溫陵曰。初聯總歎觀世言音。脫苦與樂也。末聯總歎眾德。能救世間苦。能與出世樂也)。
(長水曰。此嘆觀音之妙)。
携李曰。於沙劫入塵國。歎三十二應也。得自在施無畏。歎四不思議十四無畏也。妙音觀音。歎隨德之名也。梵音潮音。歎隨名之實也。以說法不滯為妙音。尋聲救苦為觀音。音性無著為梵音。應不失時為潮音。
我今啟如來如觀音所說(至)是則通真實。
(孤山曰。口鼻身俱合中知。若將身以合方知句。居口鼻上。其義方順。蓋語倒耳)。
(携李曰。觀音所說。即從耳門圓照。得真圓通等事。故頌其圓照真體。隔坦。下獨取耳通之真)。
吳興曰。此明圓通且寄耳用。以顯聞性異於五根也。用有時方遠近之量。恐未達者。謂之無常。故有下文明常真實。
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至)身心不能及。
(吳興曰。縱令下顯常性也。五根皆待意思。有無不常。惟耳在夢能聞杵音。是不為不思而無也。其為覺觀乃出乎思惟。勝餘根矣)。
溫陵曰。動靜有無。皆屬聲塵。耳根圓離。不隨生滅。是則常性之真也。無聲號無聞。指阿難聞鐘事也。
今此娑婆國聲論得宣明(至)旋流獲無妄。
(補註曰。佛命文殊。於二十五行。選簡當根。使阿難開悟。文殊說偈對佛。至此簡根既舉。下乃宣告阿難。以及大眾。發明旋倒聞機。反聞自性之說。後至誠如佛世尊下。復結歸對佛之辭。以終偈焉)。
溫陵曰。聲論者。依聲論明。本聞自性。以覺迷本循聲。妄取淪替者。如阿難者。徒事強記。誤落邪思。豈非為循聲之所流轉邪。使能旋流返聞。則無妄淪矣。娑婆學者。多徒事強記。落邪淪妄。不知返本。故託阿難以警之。
阿難汝諦聽我承佛威力(至)何不自聞聞。
(孤山曰。將聞等。謂將汝循聲之妄聞。以持諸佛之言教。何不反聞自性。以求解脫。上聞能聞之智。下聞所觀之理)。
溫陵曰。金剛如幻三昧。即觀音如來所受。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也。三世諸佛皆從此出。故名佛母。佛佛。謂佛之佛性也。聞聞謂我之聞性也。阿難護持諸佛秘藏。而空畜多聞。不能反悟。故責阿難空持佛佛。不自聞聞。意使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者。務在反聞自性也。
聞非自然生因聲有名字(至)六根成解脫。
(吳興曰。上既警其自聞。今乃略示修相。先指妄聞。非無緣生。生必藉因。因即聲教。當以三慧旋此根境。俱令脫粘。所脫既銷。則能脫之慧。復何名狀)。
吳興曰。聞耳根也。聲耳境也。根因境有。皆則妄塵。故應旋而脫之。而無能脫者。斯返真源。一源返真。六皆脫妄矣。
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至)誰能留汝形。
(携李曰。見聞為根。三界為塵。聞復則翳根自除。塵消則覺心本淨)。
溫陵曰。見聞幻翳。通指妄根也。三界空華。通指妄境也。以皆妄故。聞復則翳除。塵銷則覺淨。所以一返源。而六解脫也。淨極光達。寂照含虗。根解脫也。却觀世間。猶如夢事。境解脫也。然則摩登正為夢境。了不可得。誰能留汝使不解脫哉。
如世巧幻師作諸男女(至)諸幻成無性。
(吳興曰。幻師〔辟〕真如。幻作〔辟〕隨緣。真妄和合。變成六根。如諸男女一機。即耳根也。應以旋聞聲脫為抽)。
携李曰。幻師妄性也。一機妄識也。性由識動。故息機歸寂。則諸幻無性。而各解脫也。
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至)明極即如來。
(吳興曰。一精明合前幻師。妄為能依。真為所依。分成等合文可見)。
(孤山曰。塵垢等二句。登圓初住。餘塵等二句。從分至極)。
携李曰。一精明。識精也。六根因之。與塵和合。而幻作諸妄。故一處休復。六皆不成。而想塵識垢。應念消亡。得妙圓通矣。細惑未盡。曰餘塵。分證未滿。曰餘學。惑淨明極。即如來矣。
大眾及阿難旋汝倒聞機(至)非惟觀世音。
(真際曰。涅槃門者。出生死。證真常要道也。三世果人莫不由此。故未來學人當依是法)。
溫陵曰。能旋倒妄。反聞自性。必資此性。成無上道。此圓通法門實効也。
誠如佛世尊詢我諸方便(至)淺深同說法。
(孤山曰。如〔即〕律失明而旋見。畢陵觸刺而遺身。烏芻厭欲而登覺。持地待佛而銷塵。皆即己事而已)。
(吳興曰。謂此方所有。於諸方便而得悟者。由佛之力也。荀他土以餘根為利。耳根為鈍者。反顯可知)。
溫陵曰。成就不生不滅涅槃妙心。惟耳根為最。餘則佛之威神加被。令即己事而捨塵勞。非始終長脩淺深同說之法也。欲令其長修同說。無如觀音法門矣。
頂禮如來藏無漏不思議(至)真實心如是(偈文止此)。
(長水曰。如來藏即一體三寶。具足無漏性功德故。真實心者。文殊指已選圓通之心也)。
泐潭曰。結讚聞熏三時。真如來藏無漏法門。勸使未來依此修證。可超餘三昧。真實心要。如是而已。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至)明了其家所歸道路。
(長水曰。阿難等方悟圓通。從耳根入。猶未有證。故云明了其家所歸道路)。
吳興曰。第三卷阿難偈云。銷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洎第四卷。請入華屋。前云。聞佛示誨。疑惑銷除。心悟實相。至第五卷如來偈後云。心目開明歎未曾有。及請圓通。又云。我等今日。身心皎然。快得無礙。以前兼此。凡經五番。彰灼領悟。圓師判此。為阿難增道。理必然矣。應知經家指妙覺菩提涅槃為家。真修耳根圓通為路。若不爾者。慶喜之性。幾乎檮昧也。
阿難整衣服於大眾中(至)於菩提心得無退屈。
(溫陵曰。阿難將以是法度人。恐末劫多難。邪魔妄作易退覺心。難入正定。故請攝心遠魔。安立道場清淨軌則)。
爾時世尊於大眾中(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孤山曰。戒定慧學。大小均修。示以决定進脩之旨)。
阿難大眾唯然奉教(至)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携李曰。此下別示四重。則十戒之初。婬盜妄四波羅夷。為根本重罪。所謂其心不婬。其心不偷等者。皆使無思犯也。攝持軌則。莫尚乎此)。
溫陵曰。三藏之中。毗柰耶律藏也。此大小乘戒通稱也。不乘稟法為戒。粗治其末。大乘攝心為戒。細絕其本。法戒則無犯而已。心戒則無思犯也。夫能攝心。則定由是生。慧由是發。三者圓明。則諸漏永盡。故名三無漏學。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至)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孤山曰。能持則出纏。犯則落邪魔矣)。
(孤山曰。犯四重禁。罪在地獄。今以脩禪之功。且落魔鬼等道。若約未來輪轉。明應備歷三途)。
(行簡子曰。此合下二節。示眾生以斷婬修禪)。
溫陵曰。眾生皆因婬欲而正性命。故纏生死。若欲愛乾枯。則殘質不續矣。魔亦多智脩禪。為不斷婬。故不成聖道。帶婬修禪。必落此類。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至)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資中曰。觀阿難起教。示遭邪染。而厥初發心。先厭欲濁。至於三漸次中。一一首懲。然後身心妙圓。獲大安隱。十信初心。由欲愛乾枯。而慧性圓明。遂階等妙。世人心不流逸。澄瑩生明。漸乎六天。是故真修內攝。必先離欲)。
溫陵曰。諸經戒殺居首。為設化以慈悲為本。此經婬戒居首。為真修以離欲為本。盖欲氣麤濁。染汙妙明。欲習狂迷。易失正受。續生死。喪真常。莫甚於此。故須首戒。而為清淨第一明誨也。
是故阿難若不斷婬(至)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長水曰。以金為器。器皆金。以土為器。器皆土。即沙石之類)。
(溫陵曰。機者婬心所自發。斷性不無。觸機則發矣。波旬魔名)。
携李曰。本質不美。求冀謾勞。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至)食眾生肉名為釋子。
(行簡子曰。此合下一節。示眾生以斷殺修禪)。
(吳興曰。五淨肉者。律明三淨。不見為我殺。不聞為我殺。不疑為我殺。今言五者。加自死鳥殘二也。涅槃九種淨肉。即於三淨。各開正罪。及前后方便也)。
(溫陵曰。不見不聞等為五。神力所化。本無命根名淨。此乃小乘權宜。若真慈真脫。皆在所斷。婆羅門淨行通稱也。西方四姓以婆羅門為上故。彼五天志。號婆羅門國。僧亦號為婆羅門也)。
溫陵曰。汝負我命。我還汝債。所以相續。殺心不除下。謂帶殺修禪。必墮神類。
孤山曰。問。諸律並明魚肉為時食。惟楞伽涅槃及今經。悉唱斷肉。何邪。答。說法被機。事有頓漸。定慧既爾。戒律亦然。故梵網頓制。對別圓機。久斷食肉。但鹿苑以來。毗尼漸制。對藏通機。故開三淨。化道將終。則収漸歸頓。於是三經俱唱斷肉。楞伽且制藏通菩薩。此經則兼制三乘。故下云。清淨比丘及諸菩薩不蹋生草等。洎至涅槃。更獨制聲聞。殷勤告示矣。
(携李曰。淨肉又除人蛇象馬驢狗獅子孤猪獮猴十種之外。盖此十種。縱不見不聞。而殺亦不可食也)。
汝等當知是食肉人(至)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溫陵曰。修禪避罪。反乃行殺。塞耳避人。反乃高聲。是欲隱彌露也。不故蹋不故㧞。仁慈之至。猶及草木。况食眾生肉耶)。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至)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溫陵曰。不與而取。皆為偷盜。分越所酬。猶徵其剩。况乃盜此。得無反徵。此〔前〕以生死相續也)。
携李曰。邪道奸欺。故偷者必落鬼類。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至)無量眾生墯無間獄。
(肇法師云。乞食略有四意。一為福利眾生。二為折伏憍慢。三為知身有苦。四為除去滯着。今經令其捨貪。不自熟食。即徐去滯着也。成菩提道。即衛護道力。福利眾生也。知身為倘寄。知世為旅泊。無事畜藏。無所顧戀。皆所謂循方也。不能循方。而貪饕造業。是敗法毀則。故號賊人)。
溫陵曰。方法也。僧祇律云。乞食謂之分衛。謂分施眾僧。衛護道力。
汝教世人脩三摩地(至)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行簡子曰。此合上二節。示眾生以斷偷脩禪也)。
行簡子曰。此下尚有大妄語戒。不錄。
溫陵曰。初標三學。而終止四戒者。定慧已備前文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七
阿難汝問攝心我今先說(至)一切魔事云何發生。
(携李曰。四律為本。餘戒為末)。
(真際曰。口四即妄言綺語等四也。然則前妄語謂大。此妄言即小。或舉總數耳)。
溫陵曰。內攝為要。故先說妙門。先持四律。四律潔淨。則枝葉不生。緣塵不偶。而魔事潛消。正定可入矣。心三即意三。備舉十重也。
且汝宿世與摩登伽(至)揚于順風有何艱險。
(溫陵曰。登加婬質。猶能速證。聲聞道器。固易冥資也。云何合作何况)。
(携李曰。塵〔辟〕宿習。風如神呪。順風揚塵。散之則易。誦呪除習。脫之匪難)。
吳興曰。愛心永脫。指初聞呪。得阿那含也。成阿羅漢。指前文殊簡圓通後也。若爾由聞法故。方成無學。何謂神力冥資邪。良以密承呪力。顯藉法音。內資外薰乃能速證。若但因呪而不因法者。何故前云。性比丘尼。聞說偈已。成阿羅漢。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合土成泥以塗場地。
(溫陵曰。請問結壇軌則之詳也。言自知脩證等者。知呪力冥資。聖果可期也)。
(長水曰。雪山牛乳。純是醍醐。所有茹退。最為香潔)。
(吳興曰。壇為建設之基。信為入道之本。雪山白牛。取純淨也)。
(孤山曰。夫欲取如來寂滅場地。必本於廣大信心。而資乎淨智妙善。以養成純一大根。充實遺餘。猶足以合法。香冠十度。故可以嚴成寂滅場地。上信大根有不可得。則求其次焉。故取中中信心。雖未能冠乎。十度萬行。而能具之者。亦可以嚴成)。
溫陵曰。法王法言。即事即理。法不孤起。事不唐設。如華嚴一字法門書海墨而不盡。五位行相。即世諦以彰明。況所設施。必有取像。則此壇場用度。無非表法也。山為高土。雪山。純淨上信也。大力白牛。純淨大根也。香草清水。妙善淨智也。茹退充實。遺餘也。上旃檀為十香之首。十度之總。萬行之冠也。原為平土。中信也。地皮未淨也。五數之中。黃色之中。取中中淨信也。十香十波羅蜜法香也。細羅為粉。推之以為微妙萬行也。
方圓丈六為八角壇(至)水中隨安所有華葉。
(泐潭曰。八角丈六之制。表四果四向由十六心見道也)。
(長水曰。壇者除地為之。即今之墠也)。
(吳興曰。不爾。上言場地。可如其墠。今既名壇。必須起土為之。是則先除地為場。後別取黃土。和香為泥。於其場上。以泥塗起。令成壇相也)。
溫陵曰。壇寂滅坦實之體也。體具分正。故為八角。為攝八邪。故方丈六。壇心蓮華。中道妙行也。蓮之為物。華實同體。染淨同源。表妙行大致也。用金銀銅木所造者。表妙行云為也。金銀百煉愈精而不變。銅剛而能同義之像也。木能上草。以覆其下。仁之像也。鉢為應器。表隨量應物也。露為陰澤。以秋降八月。秋之中也。水中花葉。即仁覆之行。隨澤所施。此又隨量應物。陰利潛化之表也。
取八圓鏡各安其方(至)純燒沉水無令見火。
(資中曰。鏡外即正智之外。方便建立。使邪正相攝。德行相熏。庶久而相化。兩忘邪正也。純燒沈水。無令見火者。反德藏用。滅伏覺觀。然後能契寂滅場地也)。
溫陵曰。圓鏡。大圓鏡智也。各安八方圍繞華鉢者。智行相依。隨方圓應也。鏡外蓮華香爐各十六。而間設者。華表妙行。香表妙德也。
每以食時若在中夜(至)燒令煙盡享佛菩薩。
(資中曰。藥王然身。先服兜樓婆香。意□□□。故取沐炭)。
(携李曰。夫居寂滅場。飡采禪悅者。於此宜盡心焉)。
溫陵曰。佛以日中受食。故每以日中致享。中夜例日中也。蜜成於華。表和融法行也。酥成於乳。表和融法味也。半為中數。三為成數。小香爐。方寸覺心也。以香沐炭。發覺之法也。然令猛熾。投酥蜜於炎爐燒。令煙盡者。行法既成。不可終滯。當於覺心。勇猛煅煉。使習氣併鑠。緣影俱亡。豁然如所謂紅爐點雪者。然後為佛所享。
又取八鏡覆懸虗空(至)使其形影重重相涉。
(真際曰。諸佛眾生身土相入。不勞動步。不待擬心。法法徧周。事事無礙。舉目千聖齊現。觸處萬象昭然。一花一香。徧供塵剎。一行一相。充擴無窮。不假神通。不涉情謂。寂場法法。本如是也。密因修證。妙極於此)。
溫陵曰。壇中之鏡。混物而有依。行人之智也。空中之鏡。離物而無依。諸佛之智也。混物有依者。方能照物。未能照已。必得乎離物無依住智。交相為用。然後物我互照。心境雙融。
阿難若此比丘本受戒師(至)汝問道場建立如是。
(溫陵曰。得須陀洹者。謂得入聖流。非指小果也)。
(吳興曰。壇法行相。此土末世行之惟艱。然所誦呪。下文亦許不入道場。故使有緣隨器受益)。
孤山曰。陀洹。按位即圓初信。若依涅槃。乃是初入別圓地住也。苟不然者。豈得自知成佛不謬邪。
溫陵曰。從第四卷中。請入華屋以來。齊此通名修道分。下文別起。名證果分。阿難於證果分初。獨問修證地位。世尊答文。首敘十二類生。而後明五十七位者。意使一切眾生。依此法門。從凡入聖。重重研極。至盡妙覺。成無上道而後已。
阿難即從座起而白佛言(至)云何名為等覺菩薩。
(真際曰。言四十四心者。謂十住十行十向四加行十地也。而下佛答之文。有五十四心者。於初住中。橫開十信。合之祇是初住。不同餘經似位十信。則今乾慧已是合餘經十信。立其總名也)。
孤山曰。阿難所請。斯有二意。一者既受行門。必有位次。如得門入宅。須知堂室淺深。是故請之。二者經初佛語阿難。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前解行圓融。則心言直矣。地位無曲。未知其相。因此請之。
爾時世尊讚阿難言(至)斯則如來真三摩地。
(溫陵曰。生滅真妄。菩提涅槃。皆所謂諸名相也。妙性之中。本來圓雜。由迷妄相因。故有脩有證。於是轉不覺而依菩提。轉生死而依涅槃。名二轉依號)。
(携李曰。欲修正受。先識妄因。故說二種顛倒。以明流轉之本)。
(携李曰。前明三種相續。此明二顛倒因。乃開合言之。下云熏以成業。即攝業果。但前明生起之相。此明修斷之要。義同意別也)。
吳興曰。前世界相續。惟在依報。謂四大因起等。今世界顛倒。盖指正報。即十二類生也。所以然者。由前答富樓那問。云何忽生山河大地故。今答阿難。脩三摩地所入地位故。何則位由悟。入悟必由迷。迷之為凡。悟之為聖。皆正報之事。非器界之相。故異前說也。脩三摩地。能識倒因。乃能斷治。倒妄不生。則復正性。故曰斯則如來真三摩地。
阿難云何名為眾生顛倒(至)建立世界及諸眾生。
(吳興曰。本此無住者。住即依也。推本至末。了無所依也。此文總示二倒句。下別明方分兩相。今單標雙結者。以約眾生。說世界故)。
溫陵曰。性明心。指真如體也。性明圓。言不守自性也。由其不守自性故。因妄明而發妄性。因妄性而生妄見。於是從無相真。成有相妄。故曰從畢竟無。成究竟有。然此能有所有。能住所住。悉皆非因所因。悉皆無根本。文互見也。本此無住。建立世界眾生。則知二者無因無木。全即倒妄而已。
迷本圓明是生覺妄(至)由是故有眾生顛倒。
(吳興曰。將欲復真等。此舉順修。況顯逆修。以明顛倒之相。謂若圓觀真性。欲求於復。斯則已非真真如性。何者。以除真如外。凡有修入。皆屬於權。故圓覺云。未出輪迴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順修尚爾。況逆脩乎)。
(長水曰。生滅。婬欲故相生。殺盜故相滅)。
溫陵曰。因迷本性。故欲復真。然希欲心生。自已失真。故曰欲真已非真真如性也。以非真而求復於真。則宛轉成妄。故曰宛成非相。遂使生住心法。百非競發。展轉重感。故眾相競生焉。無而忽有曰生。生而暫停曰住。緣慮相續曰心。染淨差別曰法。眾生顛倒。由是發生也。
阿難云何名為世界顛倒(至)變化眾生成十二類。
(溫陵曰。承前此有所有非因所因。以明之。有所有故有分段。有分段故有方位。界為方位故。因此界立也。無所因則無所住。無所〔性〕則常遷流。世為遷流。故因此世成也。以世涉方。以方涉世。俱成十二。所以眾生正報。因果和合亦成十二。故涉〔平〕其間者。悉從其變。此世界顛倒之由也)。
孤山曰。從畢竟無。成究竟有。故有東西南北之分段。指此分段。名之為界。然其所有。本無其因。故云非因所因。此惟妄住。故云無住所住。既非真性常住。則有過現未來。遷流不住。三世成矣。以世涉方。以方涉世。俱成十二。所以眾生正報。因果和合。亦成十二也。
吳興曰。第四卷方世相涉。加流變三疊。彼對依報。顯於正報六根功德各千二百也。此中相涉。以依從正明世界顛倒。立十二類生也。即前云功德。此云顛倒。古師用此釋前三疊者。其可順乎。
是故世界因動有聲(至)窮十二變為一旋復。
(吳興曰。此就聲塵。當體為因。從因聲有色。至因味知法。則展轉相因。以顯六亂之相也。最後知法者。知即意根。法即法塵。以後例前。則有聞聲見色等義。况云六亂妄想。是知聞覺知見。皆歸妄想)。
孤山曰。萬物皆從流動生形。動則有聲。形即色也。故曰因動有聲。因聲有色。香味觸法。皆相因而具焉。由此六境。發起六情。名六亂妄想。正為惑業之本。故名業性。十二類生。因此輪轉也。世間聲香味觸。牒上六亂妄想之類也。謂其區分既各十二。窮變亦各十二。故六亂妄形。自無明緣行。而變以至老死。終而復始。故曰窮十二變。為一旋復。
乘此輪轉顛倒相故(至)若非有想若非無想。
(泐潭曰。明業惑果三。而卵生胎生等即果類也)。
補註曰。此總標也。由十二區分。窮變旋復。故輪轉顛倒。各具十二。而變化眾生。成十二類也。
阿難由因世界虗妄輪迴(至)人畜龍仙其類充塞。
(吳興曰。依㲉而起曰卵生。含藏而出曰胎生。假潤而興曰濕生。無而忽有曰化生。如是四生。由內心思業為因。外㲉胎藏濕潤為緣。藉緣多少而成次第。卵生具四。所以先說胎生。具三濕生。具二化生。惟一謂思業也。此依瑜伽所解)。
溫陵曰。卵惟想生。虗妄即想也。想體輕舉。名動顛倒。卵以氣交。名和合氣成。想多升沈。名飛沈亂想。故感魚鳥飛沈之類也。十二類各八萬四千者。各由八萬四千煩惱感變也。羯邏藍云凝滑。入胎初位。胎卵未分之相也。胎因情有。雜染即情也。情生於愛。名欲顛倒。胎以精交。名和合滋成。情有偏正。名橫竪亂想。故感人畜橫竪之類。遏蒲曇云皰。即胎卵漸分之相也。虗妄雜染。執著留礙等。有情皆具。但隨偏重者感類耳。
(携李曰。依㲉而起。曰卵生。携李曰。含藏而出。曰胎生)。
由因世界執著輪迴(至)含蠢蝡動其類充塞。
(泐潭曰。假潤而興曰濕生。蔽尸云軟肉。濕生初相也。既不入胎。故無前二位矣。十生皆本於婬欲。起於情想。以迷情愈妄故。化理愈乖。以至蕩為空散。頑為木石。妄末雖殊。妄本一也)。
溫陵曰。濕以合感。執著即合也。合由愛滯。觸境趨附。名趣顛倒。濕以陽生。名和合煖成。所趣無定。名翻覆亂想。故感蠢蝡翻覆之類也。
由因世界變易輪迴(至)轉蛻飛行其類充塞。
(泐潭曰。無而忽有曰生。羯南云硬肉。蛻即成體。軟相也。下皆稱羯南者。諸類通稱止此。若第五鉢羅奢佉曰成形。則各隨狀貌。非通稱也)。
(孤山曰。無而忽有之化。如蠐螬蟲脫換。故皮欣取新質。意欲飛騰。故云轉蛻飛行也)。
溫陵曰。化以離應。變易即離也。離此託彼。名假顛倒。觸類而變。名和合觸成。轉故趣新。名新故亂想。故感報亦爾。蛻脫故趣新也。如虫為蝶。則轉行為飛。如雀為蛤。則蛻飛為潛。凡以不同形而相禪。皆轉蛻也。
由因世界留礙輪迴(至)休咎精明其類充塞。
(溫陵曰。一切精明神物。皆情耀也。其想已結。成精耀故。但有色而已。涅槃云。八十神皆因留礙想元。成此精耀。此雖至精至神。亦未離乎乘彼輪轉顛倒相也)。
(携李曰。此有色者。精耀留礙。即業果之色。故有休咎吉凶之殊)。
資中曰。事日月水火。和合光明。堅執不捨。障隔不通。名為留礙。精明顯著。因此受生。故名色相。星辰日月吉者為休。凶者為咎。至于爝火蚌珠。皆是此類。
由因世界銷散輪迴(至)空散銷沉其類充塞。
(資中曰。此有想無色。而不成業體故。亦稱羯南。又有惑業昏重。形色銷磨。體合空昧。識附陰隱。亦空散銷沉類也)。
溫陵曰。厭者著空。滅身歸無。名銷散輪迴。迷漏無聞。名惑顛倒。厭有歸無。則依晦昧空故。和合暗成。而名陰隱亂想。即無色界外道類也。
由因世界罔象輪迴(至)神鬼精靈其類充塞。
(溫陵曰。虗妄失真。邪著影像。無所託相。從憶想生。於罔象中。潛結貌狀。其神不明。而幽為鬼。精不全而散為靈。無有實色。但有想相)。
資中曰。蹈跡附影之類。皆從憶想所生。論因或如外道凡夫。詞禱神明。託附形像。終身奉事。志慕靈通。因果相酬。故生其類。
由因世界愚鈍輪迴(至)化為土木金石其類充塞。
(溫陵曰。不了諦理。則頑冥無知。而精神化為土木金石也)。
(携李曰。知精神化為土木金石。無復情想。即枯槁也。如劫毗羅之石。燕昭墓之木。鄭人緩之。此皆精神之化也)。
資中曰。外道計無情有命。金石堅牢。或習定灰凝。思專枯槁。心隨境變。遇物成形。如華表生精黃頭化石之類。是也。
由因世界相待輪迴(至)以鰕為目其類充塞。
(溫陵曰。水母之類。以水沫為體。以鰕為目。本非有色。待物成色。不能自用。待物有用。迷失天真。綿著浮偽。彼此異質。染緣相合。故曰因依)。
資中曰。和合巧偽。改故作新。或假託因依。遞為形勢。資身養命。業果相循。不從自類受身。故名非有色相等。有情身內。八萬戶蟲。並是此類。
由因世界相引輪迴(至)呪詛厭生其類充塞。
(溫陵曰。邪業相引。使性情顛倒。而乘呪託識。不由生理妄隨呼〔名〕即世間邪術呪詛。精魅厭物。因而有生者也)。
資中曰。有一類生。因聲呼名。引發性成。如蝦蟆等。以聲附卵。論因或是樂為淫聲。習以生著。從自性類。不假他成。名非無色相。藉聲誕質。故云無色。
由因世界合妄輪迴(至)異質相成其類充塞。
(溫陵曰。二妄相合。性情罔昧。異質相成。生理回互。如彼蒲盧。本為桑蟲。非有蜂想。而成蜂想)。
資中曰。誣罔取他。納為己有。名罔顛倒。背親向義。寄死託孤。忘本蒸嘗。認彼宗嗣。是其因也。
吳興曰。以異質故。非有想相。以相成故。成想羯南。
由因世界怨害輪迴(至)皆遭其食其類充塞。
(孤山曰。土梟破鏡。孟康曰。梟鳥名也。食母。破鏡。食父。黃帝欲絕其類。使百物祠用之。破鏡如貙而虎眼。今云鳥者。恐譯人誤。或鳥字合是等字。後人妄改耳)。
溫陵曰。怨害相酬。傷殺相反。生理恠誕。棄絕倫義。故感土梟之類。因土塊毒果成形。非無鳥想。而本無想也。
資中曰。父母有愛。名非無想相。怨無有愛。故云無想。問。既是怨對。無感生緣。何得用附而生。怨中有愛。答。如畜猪羊。貪殺故養。豈非怨中亦有愛乎。
是名眾生十二種類。
溫陵曰。此皆不了妙覺明心。迷陷情欲。積妄發生。望隨輪轉。非正修行。莫能免脫。故下文示以除妄修證之法焉。
卍續藏第 15 冊 No. 0301 楞嚴經精解評林
新刻三續玄言釋經精解評林卷之三 恕集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八
阿難如是眾生一一類中(至)具足如斯虗妄亂想。
(孤山曰。元是真具。具無具相。一切皆空。如是了知。始可議道)。
(溫陵曰。以一一類心妄種皆具。一則現起名事造。餘則冥伏名理具。以妄本無體。元是真心)。
溫陵曰。十二顛倒。即動顛倒。欲顛倒。至殺顛倒也。以是妄擾真心。而成八萬四千亂想。各具即互具。
汝今脩證佛三摩地(至)三者增進違其現業。
(吳興曰。除去毒蜜喻。除其助因。及刳其正性也。湯水如正行。灾香如助行。甘露辟所證之理)。
(長水曰。前問至何漸次得脩行目。今此二正行。故云真脩)。
孤山曰。言漸次者。事漸理圓。不同偏教之漸也。問。此三漸次。於天台六即中。屬何位邪。答。名字中脩。能成觀行。及發真似也。
云何助因阿難如是世界(至)第一增進脩行漸次。
(吳興曰。食甘等舉段食之損益。欲除五辛之助因也。以五辛能發婬恚。猶毒死之食焉)。
(孤山曰。五辛者。楞伽經云。[葸-十+夕]蒜韭薤興渠也。應法師云。興渠梵音訛也。正云興宜。慈愍三藏云。根如蘿蔔。出土辛臭。慈愍冬至彼土。不見其苗。則此方無。故不翻也)。
溫陵曰。四食者。人間段食。謂所飡必有分段。鬼神觸食。但歆觸而飽。禪天思食。食至或但思之而飽。識天識食。既無形色。但以識想。此直明眾生皆衣食住。而因食戒斷五辛。不必他引也。五辛內發婬。故名助因也。恚外引邪魅。
云何正性阿難如是眾生(至)第二增進脩行漸次。
(泐潭曰。清淨戒律。即四棄也)。
(吳興曰。不婬故無相生。乃至不妄故不還宿債。以大妄語。貪其供養。故約位言之。此應在外。凡觀行之中)。
(資中曰。此如法華現身所得六根清淨。即相似位也)。
溫陵曰。欲刳婬殺正性。必持戒律。不飲酒防亂之至也。不噉生。防殺生至也。律中五果。皆須火淨。示不噉生氣也。婬如毒蛇怨賊者。能害法身殺慧命故也。執身使無犯也。執心使無思犯也。婬殺相襲。偷劫相負。由無禁遏故。禁戒成就。二業永無。業性刳盡。則妙性圓明。
云何現業阿難如是清淨(至)第三增進脩行漸次。
(泐潭曰。三種漸次。以戒為體)。
(長水曰。世界清淨。皎如琉璃。則真空之體現矣。所謂清淨奢摩他。如鏡現諸像也)。
(吳興曰。此中別指初住以上。名為聖位。若下文云。以三增進故。能成五十五位真菩提路。則通取十信也)。
(補註曰。密理也。圓智也。淨妙行也。即法身等三德)。
(携李曰。孤山以瓔珞五十二位。對今辨之。有一合三開之相。一合者。合十信。為乾慧地也。三開者。開初住為十信心。開十向為四加行。開等覺為金剛乾慧也。□□□說。惟四□□□□則道□□)。
溫陵曰。流逸奔塵。起現前業。由戒禁制。得不流逸。斯能違遠。因不流逸。由斷客塵煩惱也。旋元自歸。漸入如來藏理也。塵既不緣下。此又進破根本無明也。前屬以位。但云不多流逸。今取真證。乃是根塵泯亡。逆無明流。純一真性。微細生滅。六用不行。故國土身心妙圓清淨。與如來合。故一切如來密圓之心。淨妙之性。皆現其中也。華嚴十忍。第三曰。無生法忍。謂不見有少法生。不見有少法滅。離諸情垢。無作無願。安住是道。名之曰忍。言法忍者。即乾慧地無間道也。業淨性明。乃可發行升進聖位。五十七位。各隨行相立名。使觀其名義。知所修進也。
吳興曰。上三漸次。且約麤細前後分別。若圓修者。豈不以違其現業為創心發觀之本歟。故第一漸次即云。脩菩提者。永斷五辛也。當知菩提無漸次。漸次取菩提。辟如滄溟太霄。詎有涯量。由操舟舉翮之異。而里數生焉。此下乾慧地等。即後二漸次之所階也。
阿難是善男子欲愛乾枯(至)乾有其慧名乾慧地。
(吳興曰。是善男子。指圓教外凡之人也)。
(吳興曰。人法二執。了無實性。故曰執心虛明。即惑成智。體具寂照。故曰罃十方界。大品十地初名乾慧。天台於圓教十信前。立五品位。且曰義推如大品乾慧地也。噫智者隨時。此經未至。而所立名位。懸契佛心。非聖人孰能是哉)。
溫陵曰。欲愛潤惑。根境造業。生死相續。唯此而已。故欲枯境謝。則殘質不續。無所汩雜。故執忍虗明。純是智慧。然初入位。未與如來法流水接。則乾有其慧而已。聖位始於十住。而以信為初因。又於信前立乾慧。地前立四加。妙前立金剛。乾慧者此三為轉位關要昇進方便。初從凡發迹。慧性不圓。不能入信成賢。賢行既成。不加功用。不能登地成聖。聖位既終。非金剛慧斷。不能造妙成佛也。
欲習初乾未與如來(至)中道純真名信心住。
(吳興曰。以觀行心。緣中道理。相續無間。流入初信)。
(真際曰。言圓妙開敷者。即見惑先落。三諦似顯也。從真妙圓等。釋成上句。謂從乾慧真妙圓心。重發此位。真妙信心。心與理冥。故曰妙信常住)。
長水曰。捨欲愛。超乾慧。猶在凡地。未入法流。故須於如來薩婆若海。中中流入。無所偏滯。則圓妙之性。於是開敷。然猶餘妄習非真妙圓。又須從真妙圓。重發真妙。而常住妙信。使一切妄想。滅盡無餘。中中之道。純真無妄。故名信心。住餘皆由此增進。更無別法。
真信明了一切圓通(至)得無遺忘名念心住。
(真際曰。心真而明。則一切圓通。而陰等不礙。故能洞照宿習。憶治無遺)。
(泐潭曰。能習氣名為念心。陰處界三。即世間生處習氣也)。
吳興曰。捨身受身。即分段生死也。一切習氣。即思惑正使也。故下文明五不還天。所斷欲惑。亦名習氣。又應通指二死為捨身。總名五住為習氣。
妙圓純真真精發化(至)進趣真淨名精進心。
(孤山曰。前雖憶念。習氣未融。此則精明。故得發化)。
(吳興曰。化變也。變諸妄習。純成真明。言其精也。惟以下示其進也)。
溫陵曰。妙圓通性。既純既真。則妄習皆化。唯一精明。而進乎真淨。行無雜糅。故名精通。
心精現前純以智慧名慧心住。
(携李曰。由精進而智慧則純明矣)。
溫陵曰。妄習既盡。故心精現前。而進趣云為。純智無習矣。
執持智明周徧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孤山曰。有慧無定。至德不凝。故以定□□凝慧)。
溫陵曰。慧既純明。須定以持之。
吳興曰。周徧寂湛。謂定之用。寂妙常凝。謂定之體。
定光發明明性深入惟進無退名不退心。
(長水曰。定久生光。湛極而動。故能進也)。
溫陵曰。以定持慧。至於寂湛故性也。發明而深入於道。
心進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來氣分交接名護法心。
(吳興曰。久進涉動。失於安然。故須保持)。
(長水曰。既能深入。又能保持。使道同十方。氣合如來。是謂護法)。
吳興曰。按圓位。至此斷三界思盡。即六根清淨之正位也。配瓔珞屬七住。將大品當佛地。約婆沙齊三十四心。智者云。三藏佛位。望六根清淨位。有齊有劣。同除四住。此處為齊。若伏無明。三藏即劣。既是 真斷惑之大節。故持示云。十方如來。氣分交接。
覺明保持能以妙力(至)重重相入名迴向心。
(資中曰。由護法心。進合如來。得妙覺明。護持不失。故能妙回向。回佛慈光。則回果向因也。向佛安住。則回因向果也。因果交參。體用互攝。故譬雙鏡云云)。
吳興曰。覺明保持。即護法心也。上氣分交接。則自他心佛相應相冥。今迴佛慈光。向于佛境。則與智明相對相照。故曰猶如雙鏡等。又約十方如來。對照亦然。故曰其中妙影等。
携李曰。迴佛慈光。向於己身。迴己身心。向佛安住。己身佛身。彼此迴向。故如雙鏡。
心光密迴獲佛常凝(至)得無遺失名戒心住。
(吳興曰。迴向既成。同佛常寂。常寂之體。即是無上妙淨明心。安住此心。正防無明微細之患。故得戒名)。
溫陵曰。由回佛心光。而得之於我。故曰獲佛常凝無上妙淨。常凝則對鏡無動。妙淨則涉塵不染。而戒心成矣。
住戒自在能遊十方所去隨顧名願心住。
(興福曰。戒不能拘。故所去無礙)。
(吳興曰。準天台圓教。未斷無明。生同居者。名為願生。正符此文也。又說十信出假。利益眾生。今遊十方。亦合其義)。
真際曰。對境無動。涉塵不染。是謂住戒自在。無動無染。則無適不可。故能遊十方。所去隨願也。修行之初。必枯絕欲愛。使心性虗明。然後能入法流。開妙圓性。真性明圓。細習乃現。遂發行治之。使純智無習。又持之以定。使寂湛發光。深入於道。護持不失。斯能迴佛慈光。獲佛淨戒。而涉塵不染。所去隨願。此十信之序也。
阿難是善男子以真方便(至)圓成一心名發心住。
(携李曰。十種妙心。圓成為一。故得安住。名發心住)。
(吳興曰。真方便者。謂真家之方便。又真即方便。皆以道心脩故)。
泐潭曰。真方便。妙慧也。十心。十信也。十心頓發。圓成一心。住佛智地。名發心住。聖位以十信為初因。信者。真純無妄之謂。以十住十行十願十地為漸次。而終於等妙。皆相攝而設。欲令行人從信趍入。住佛智地。而依智起行。濟行以願。由是超三賢。入十聖。登等妙。此脩證之序也。住者。依無住智。永不退還之謂。
心中發明如淨琉璃(至)履以成名治地住。
(吳興曰。能證心如琉璃。所顯理如精金。履治也。依前心地。以觀治之)。
携李曰。心中發明。內外精瑩。牒心精發暉義也。履是妙心。以為真基。名曰治地。如將築室。必先治地。乃可興作也。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脩行住。
(泐潭曰。由內外精瑩。治成心地。故所涉所知。俱得明了。則任運修進。得無留礙)。
吳興曰。上治地由境得名。此脩行從智受稱。境發於智。故云心地涉知等。以智徧修。故云遊履十方等。
真際曰。以心住境。以境住心。心境無奪。故得明了。
行與佛同受佛氣分(至)入如來種名生貴住。
(溫陵曰。妙行密契。則妙理冥感。將生佛家。為法王子。故名生貴。中陰喻冥感之理也。現陰已謝。後陰未生之中。名曰中陰)。
孤山曰。分真智與究竟智等。名行與佛同。分證理與究竟理等。名受佛氣分。如中陰下。以喻顯之。究竟權智如父。實智如母。任運相合。名自求父母。密齊果德。如陰信冥通。斯即稟佛遺體。初託聖胎也。
既遊道胎親奉覺胤(至)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孤山曰。此喻雖在真因。而自行利他之相。同佛不缺也)。
溫陵曰。同妙行之氣分。冥妙理之中陰。是遊道胎奉覺胤也。道胎既成。故妙相不缺。而脩行方便具矣。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孤山曰。容貌喻應用。心相喻理智)。
溫陵曰。容貌外同。心相內異。非正心也。
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
(溫陵曰。同佛之德。有進無退)。
孤山曰。色心互融。不相妨礙。故曰合成。
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
(溫陵曰。具體而微。故以童稱。十身者。菩提身。願身。化身。力身。莊嚴身。威勢身。意生身。福身。法身。智身也)。
資中曰。十身靈相。即盧舍那也。聲聞身。緣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法身。智身。國土身。業報身。眾生身。虗空身。此十種身。如隨色珠。顯現自在。菩薩雖未如佛。分得此相。
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
(孤山曰。出胎喻破第九住無明義。從理起用亦如之。紹隆佛種。故云佛子)。
溫陵曰。自發心至生貴。名入聖胎。自方便具足至童真。名長養聖胎。至此長養功終。故喻出胎王子。
表以成人如國大王(至)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孤山曰。表以成人堪行佛事也。陳列灌頂者。華嚴云。轉輪聖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具足。坐白象寶妙金之座。張大網縵。奏諸音樂。取四大海水。置金瓶內。王執此瓶。灌太子頂。是時即名受王職位。菩薩受職亦復如是。諸佛智水灌其頂故。名為受大智職菩薩)。
興福曰。大國王。天子也。嫡嗣曰太子。剎利王。諸王也。嫡嗣曰世子。將付國位。取大海水灌頂。表為王。當承用眾智。今此位眾德潛備。堪任佛事。故表以成人。陳列灌頂也。言以國事分委。則非正付國位。特表成人而已。盖此方極十住。若十地行滿。乃堪正付。故華嚴十地菩薩。受佛職位。此輪王太子受職。夫發心必治地。治地乃修行。修行然後生如來家。而具覺相。同佛心。長道體。圓十身。為佛子。任佛事。此十住始終之序也。
阿難是善男子成佛子已(至)一切眾生名饒益行。
(長水曰。行者住之增進。以十度為體。歡喜即檀度。十方隨順。約自行為歡喜。故饒益即戒度。戒無惱害。能饒益故)。
溫陵曰。具佛妙德。故能十方隨順。無適不可。自他利備。機應俱喜。故名歡喜。善推妙德。益以利人。故名饒益。
自覺覺他得無違拒名無瞋恨行。
(溫陵曰。瞋恨生於違拒。由無違逆。故無瞋恨)。
長水曰。自覺故無明不能違智。覺他故有情不能拒化。二利兼成。故無瞋恨。
種類出生窮未來際三世平等十方通達名無盡行。
(携李曰。觸類而長。隨機而應。利行無盡無盡行。名無屈撓)。
孤山曰。種類出生者。化十界身。化復作化也。窮未來際。益物庶盡。竪徧三世。橫周十方。
一切合同種種法門得無差誤名離癡亂行。
(携李曰。於法不了曰癡。於行紛錯曰亂。今能一合於法。得無差誤。故離癡亂)。
孤山曰。妙智了達塵妙法門。異名別說。同歸一理。故離癡亂。
則於同中顯現群異一一異相各各見同名善現行。
(泐潭曰。善現即慧度。理能顯事。名同中現異。事能顯理。名異相現同)。
孤山曰。同中現異。達理即事故。異相見同。達事即理故。
溫陵曰。由無癡亂。故能於種種法門。互現隨應。圓融自在。所謂善現也。
如是乃至十方虗空(至)不相留礙名無著行。
(孤山曰。方便以權為事。塵中現界。即權智所顯)。
溫陵曰。此由善現行。充擴圓融也。塵中現剎。名現界。不壞塵相。名現塵。
種種現前咸是第一波羅蜜多名尊重行。
(吳興曰。智慧輕薄。般若尊重。故此名焉)。
溫陵曰。種種所現皆是般若性德。無作妙力。自在成就。故名尊重。金剛稱第一波羅蜜。即般若也。
如來圓融能成十方(至)性本然故名真實行。
(吳興曰。上善法行。全性起脩。故成法則。此真實行。全脩是性。故皆無為)。
溫陵曰。十方諸佛。以是成道。以是利生。故名善法。總括前行。無非真性本然妙用。相雖萬殊。體惟一真。故名真實。如是十行。乃至後位。不離前法。而皆相攝。別設者一使行人隨位增進。開擴性覺。淨治惑障。而成熟佛果也。
阿難是善男子(至)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回向。
(溫陵曰。前十住十行。出俗心多。大悲行劣。此須濟以悲願。處俗利生。回真向俗。回智向悲。使真俗圓融。悲智不二。是名十回向。亦名十願也)。
泐潭曰。滿足神通。至遠諸留患。牒前現塵現界。不相留礙等事。謂此行滿足。當脩回向行也。回向之行。悲願㝡深。故軄在度生。然見有可度。即涉有為。背涅槃路。故須滅除度相。回無為心。向涅槃路也。
壞其可壞遠離諸離名不壞回向。
(吳興曰。壞其可壞。從所壞境說。遠離諸離。約能壞。智論。不見可壞之相。是名不壞)。
溫陵曰。壞其可壞。謂遠離一切虗妄境界也。遠離諸離。謂離遠離幻亦復遠離也。得無所離。即除諸幻。而證不壞矣。
本覺湛然覺齊佛覺(至)名至一切處回向。
(吳興曰。上覺言智。此地言理。皆因果體同。故云等也至也)。
溫陵曰。無壞不壞。無離不離。乃湛然齊佛覺湛。故精真發明。地如佛地。前覺等一切。則真如體徧也。此地至一切。則真如界遍也。
世界如來互相涉入得無罣礙名無盡功德藏回向。
(補註曰。準吳興解。則世界即理。如來即智也)。
吳興曰。真界真體。二俱圓遍。故涉入無礙。任運發揮。德用無盡。
於同佛地地中各各(至)名隨順平等善根回向。
(携李曰。約一多回向。於同佛地。一也。各生清淨。多也。此二相涉。故得平等)。
(長水曰。同佛地即前地如佛地也。於一切處。各起淨因。取涅槃道。是謂平等善根)。
孤山曰。於諸佛理地。起萬行真因。依此真因。發越揮散。周徧法界。以取究竟涅槃之道。行從理起。名隨順平等。能生道果。名為善根。
真根既成十方眾生(至)隨順等觀一切眾生回向。
(孤山曰。依因發生。故曰真根。皆我本性。迴眾生若己也。不失眾生。泯己同他也)。
溫陵曰。平年善根。性真圓融。周徧法界。故十方眾生。皆我本性。我善既成。故能成就一切眾生善根。無有遺失。無有高下。故名隨順等觀。
即一切法離一切相(至)名真如相回向。
(資中曰。如故即。真故離。有即有離。是假真如。二無所着。乃真真如也)。
孤山曰。即一切法。假也。離一切相。空也。二無所著。中也。
真得所如十方無礙(至)名法界無量回向。
(携李曰。以真如如境。境亦如如。故十方無礙。十方所也。無礙如也。真如故非縛。有所故非脫)。
孤山曰。三德妙性。於此圓成。不見十界。高下差別。故云法界量滅。
溫陵曰。初證性德。以為齊佛。以為如佛。以為至一切處等。皆存量見。則法界性未離有量。及乎性德圓成。乃滅量見。乃得無量。此總治前位限量情見。此性圓成。可入十地矣。
阿難是善男子盡是清淨(至)次成四種妙圓加行。
(興福曰。加行以尋思為體。印持為性。依四尋思。故為四加)。
溫陵曰。四十一心者。乾慧一。信住行向各十。小乘通致皆有四加。而非妙非圓。故此特標妙圓加行。
即以佛覺用為己心(至)欲然其木名為煖地。
(孤山曰。依明得定。名之為煖)。
長水曰。佛覺。果智也。
補註曰。前之佛覺。雖曰能齊。未能正證。今將趨聖果。故即用佛覺。為己因心。復加功行。以求正證。初入因位。未即德果。故辟鑽火。方得煖相。
又以己心成佛所履(至)下有微礙名為頂地。
(吳興曰。依煖地心修佛果智。智觀於心。故如足履地。心相垂盡。故若依非依。高山喻當位之心。虗空喻一依之理。無明未盡故下)。
泐潭曰。前以佛覺為己心。以此己心成佛行。則因心果覺。已鄰極矣。故譬如登高山。身入虗空。但因果未融。心迹尚滯。故有微礙。然到頂地。少需㩳進。則微礙除矣。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懷非出名為忍地。
(吳興曰。忍取信順之義。今心佛二同等。即信順僧中辨事。忍則默然。既不懷疑。亦不出說也)。
溫陵曰。己心佛覺。融為一體。曰二同。因果兩忘。二邊不立。曰中道。而此中道。將證未證。故如忍事人。非懷非出。
數量銷滅迷覺中道二無所目名世第一地。
(孤山曰。世第一法者。□□□漏。故名□。□□是最勝。□□□。離有漏□□。□名世第一法)。
吳興曰。若迷中道。及覺中道。皆是數量。即世間義也。今既消滅。二無所目。當出世間。然猶未入初地。故名世第一也。
溫陵曰。若進十地。極乎妙覺。乃出世第一也。
阿難是善男子於大菩提(至)盡佛境界名歡喜地。
(孤山曰。總攝功德。為勝依持故。令得長生。故名為地。以入見道。親證真如。自知不久。證大菩提。生歡喜故)。
孤山曰。覺通如來。智同佛智也。盡佛境界。理齊佛理也。三諦圓融名佛境界。比前曰盡。其實未盡。以初得法喜。故名歡喜。
溫陵曰。十地者。蘊積前法。至於成實。一切佛法。依此發生。故謂之地也。自十信已還位。皆躡迹相資。直趨妙覺。於中不無斷證。是皆不斷而斷。不證而證也。
異性入同同性亦滅名離垢地。
(真際曰。由前於大菩提。善得通達。名異性入同。同性亦滅者。若見於同。即為垢矣)。
泐潭曰。通大菩提。盡佛境界。一切障礙。即究竟覺。眾生國土。同一法性。是異姓入同也。然見異見同。還是情垢。至於同性亦滅。乃名離垢。華嚴云。辟如真金。置礬石中。如法鍊已。離一切垢。
淨極明生名發光地明極覺滿名?慧地。
(携李曰。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大慧光。故前地明生此地覺滿。發慧光也)。
溫陵曰。發光者。情見之垢淨。則妙覺之明生也。?慧者。明極覺滿。如大火聚。一切緣影悉皆爍絕故也。
一切同異所不能至名難勝地。
(吳興曰。登地智名同地前智。名異至猶及也)。
溫陵曰。由前燄慧爍絕故。一切同異。所不能至。至尚不能。孰能勝哉。
無為真如性淨明露名現前地盡真如際名遠行地。
(孤山曰。同異既遠。真如自露)。
(吳興曰。盡真如際者。斯是無際之際。理既無。際行豈近乎)。
溫陵曰。同異不至。則真如淨性。明露現前矣。真如現前。分證則局。盡際乃遠。回超極造。故名遠行。
一真如心名不動地。
溫陵曰。既盡其際。乃全得其體。一真凝常。故名不動。
(孤山曰。真如之性。本不動故)。
發真如用名善慧地。
(資中曰。此菩薩具四無礙智。演說何僧祇句義。無有窮盡。故名發真如用)。
溫陵曰。既得真體。斯發真用。凡所照應。無所不真。無所不如。故名善慧。
阿難是諸菩薩從此已往(至)亦目此地名脩習位。
(問。後位既無。修習復有斷障之事。何邪。孤山答。此明智悲功。終得十地果而已。若論斷障則等覺之位。猶是修習。故至妙覺。乃名無學)。
溫陵曰。此結前顯後也。聖位總束有五。一資糧。三賢也。二加行。四加也。三通達。初地也。四修習。即此也。五無學。妙覺也。自初發信。至超賢入聖。皆脩習之事。而此位已超八地。無功用道。智悲並圓。則脩習之功。終畢於此。故名修習。以結十地之因也。次後乃十地之果。無復修習矣。華嚴十地。以金剛藏表因。解脫月表果。亦以因地有脩。果地無脩也。
慈陰妙雲覆涅槃海名法雲地。
(吳興曰。以無緣慈。普蔭眾生。本涅槃相。如雲覆海)。
(孤山曰。蔭蔽一切。充滿法身故)。
溫陵曰。慈陰妙雲。十地果德也。涅槃海。妙覺果海也。十地果滿。智悲功圓。無復自利。純是利他。故大慈之陰。充偏法界。無心無緣。而應彼心。緣施作利潤。而本寂無作。稱合如來大寂滅海。故云覆也。
如來逆流如是菩薩順行而至覺際入交名為等覺。
(吳興曰。理無逆順。由權實智而得二名。如來權智下隨機感故。謂逆菩薩實智。上合覺心故。謂順瓔珞云等覺照寂。妙覺寂照。即其義至此二智相交。故名等覺)。
溫陵曰。十地菩薩。混俗利生。與如來同。但所趨逆。順。與如來異。盖如來逆流。出同萬物。菩薩順流。入趨妙覺。已至覺際。故名入交。與佛無間。故名等覺。即解脫道前。無間道也。此雖齊等。未極於妙。蓋能順能入而已。須於大寂滅海。逆流而出。妙同萬物。乃名妙覺也。
阿難從乾慧心至等覺已(至)金剛心中初乾慧地。
(吳興曰。瓔珞有云。等覺性中有一人。各金剛。幢慧。故知金剛乾慧不可別開也。言初乾慧者。由此菩薩以大願力。住壽百劫。修于三昧。今既始獲。豈非初邪。應知今之乾慧。以障妙覺。無明初乾。未與究竟如來法流水接故也)。
溫陵曰。此明等覺後心。妙覺伏道。妙覺之道。無別行相。但從初乾慧。至等覺已。復起金剛心。從初重歷諸位。破斷微細緣影。最後無明。使纖塵不立。乃可入妙。為其復從初位以始故。名金剛心中初乾慧地。識陰盡者。能入菩薩金剛乾慧即此也。前名乾慧。以未與如來法流水接。此名乾慧。以未與如來妙莊嚴海接。名雖乍同。義乃迥異。
如是重重單複十二方盡妙覺成無上道。
(吳興曰。十信十住十行十地。即單十回向。即複十以四加行。只是十回向後心耳。并前乾慧及等覺位。故有二也)。
溫陵曰。獨由信心。以歷諸位曰單。兼金剛心。重歷諸位曰複。十二者。乾信住行向煖頂忍世地等金是也。十二為因。妙覺為果。故單複十二。方盡妙覺成無上道。
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至)清淨脩證漸次深入。
(携李曰。金剛三昧。不住不起。不滅不壞。不斷不異。不脫。不變。入明慧性。不見身心法。然後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長水曰。奢摩他以照了自性為體。以分別境界為緣)。
溫陵曰。此教其用金剛心。成就妙覺之方也。種種地單複十二位也。十喻者。幻人。陽?。水月。空華。谷響。乾城。夢。影像化也。了法如此。則頓忘情解。纖塵不立。故曰清淨脩證。奢摩他毗婆舍耶。云心觀。言如來者。揀異小乘。
阿難如是皆以三增進故(至)五十五位真菩提路。
(吳興曰。三增進者。即漸次也。前三文下皆結示云。是名增進脩行漸次。又云。從是漸脩。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或指金剛奢摩毗婆為三者。非也。五十五位者。除前乾慧。由信至等覺是也)。
溫陵曰。三增進。三漸次也。聖位皆資之。以成就也。信住行向地為五十。并乾慧四加等妙。有五十七位。獨指五十五為菩提路者。等妙乃菩提之果。由是路以趣證也。或指金剛觀察及止觀。為三增進。
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吳興曰。五十五位。既由三增進故。而得成就。今簡邪正。所以約觀言之。
(携李曰。圓教之外。三乘所修。皆屬邪觀)。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至)我及眾生云何奉持。
(孤山曰。此經發起。為救阿難。是故先開圓解。次顯圓行。行成入位。極乎妙覺。〔乘〕範來世。有始有終。於是文殊請問經名。及奉持法也)。
溫陵曰。上明證果竟。自此以下。名結經分。正宗未終。而遽結經者。由初示密因。次開脩證。而卒乎極果。則經之正範畢矣。結經後文。尚屬正宗。而名助道分者。特助道而已。故於後別列。乃正助之辨也。
佛告文殊師利是經名(至)十方如來清淨海眼。
(真際曰。此經實大事因緣。非小智之法。故以文殊請問而揭之)。
溫陵曰。大佛頂白傘盖無上寶印者。體極含覆。超情離見。即如來藏之心印也。證佛心要。必契於此。十方如來清淨海眼者。照窮剎海。淨絕纖塵。即爍迦羅之法眼。也開佛知見。必資於此。
亦名救護親因(至)亦名如來密因脩證了義。
(孤山曰。亦名如來。下謂如來正果。藉此為因。權乘脩證。皆不了義)。
溫陵曰。阿難為親。摩登為因。舉斯二者。明有緣皆度也。無上正覺。由此經得。一切智海。由此經入。
亦名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呪。
(溫陵曰。因果同彰。染淨不滯。於法自在。名妙蓮華王出生十方一切諸佛。總一切法。持無量義。名十方佛母陀羅尼呪)。
吳興曰。大方廣所說之法也。大方是體。廣是其用。即空如來藏。具不空之用也。又常徧曰大。軌持曰方。包博曰廣。如次配法身般若解脫。亦如來藏之三德也。
亦名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汝當奉持。
(長水曰。結經分竟下為助道分。而有二科。一曰別明諸趣。戒備失錯。始下文終于第九卷中。二曰詳辨廣境。深防邪誤。始第九卷中如來將罷法座處。而終于第十卷末)。
溫陵曰。菩薩由此受佛職位。故名灌頂章句也。
吳興曰。此經從天竺灌頂部中流出。蓋約密言。名灌頂章句。有誦持者。則如來智水灌其心頂。亦如剎利之受軄也。菩薩萬行。以首楞嚴為本。又脩此定者。於一心中。具足萬行。故涅槃云。首楞者。一切事竟。嚴者堅固。一切畢竟。而得堅固。名首楞嚴。
說是語已阿難即從座起(至)為是眾生妄習生起。
(吳興曰。前阿難問位。後佛言妙性圓明。離諸名相。本來無有世界眾生。因妄有生。因生有滅。生滅各妄。滅妄。名真等。於是先約因妄。有生明二種顛倒。後約滅妄名真。明漸次諸位。然於世界顛倒中所說十二類生。一徃且示欲界因果之相。其實界趣。說而未周。今答位既終。故躡前妙性之義。領其庶彙。皆是真如發起。如來委談諸趣)。
溫陵曰。前說真淨妙心。本來徧圓則法界一真。萬動一體。宜無諸趣之異。其如方今現有。乃常情所疑。故或執諸趣。而迷妙圓之體。或執妙圓。而撥諸趣之業。以致失錯墮落。故特請問。冀行人詳明。而知所戒備也。
佛告阿難快哉此問(至)自然從隊此名內分。
(問。憐由情愛生水可然。恨由怨憎。何以流淚。吳興答曰。此中內分。悉約情論。以愛為情。且言少分。如喜怒哀樂愛惡。六者皆人之情也。是故怨恨亦屬于情。情則悲悲乃成淚。內外之義。當文難曉。須取下文。外分顯之。且外分云。心持禁戒。舉身輕清心欲生天夢想飛舉等。應知從持戒善及修禪定有人天乘者。即屬外分。降斯已還。皆屬內分)。
真際曰。心動於內曰情。故情為內分。情人之陰氣。有欲者也。故因諸愛染而起。以陰積故。能生愛水潤業。潤生輪迴不斷。職皆由此。諸愛不一。皆能感水結惑。故曰流結是同。水性沉下。故情積之業。多從輪墜。
阿難外分即是眾生分外(至)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溫陵曰。想能生勝。而卵以想生者。由染淨異也)。
(吳興曰。且指人天想心。名為外分。非出世三乘之智也。何者前文因阿難問於地獄。乃至人天等道。於是佛說妄習為二分。次約二分。以辨諸趣。諸趣之後。總結示云。此等眾生不識心受此輪迴等。故知外分不出三界也)。
真際曰。意緣於外曰想。故想為外分。想人之陽氣。有冀者也。故因渴仰而發。以陽積故。能生勝氣。如輕清雄毅等事。皆勝氣也。想能生勝。而卵以想生者。由染淨異也。諸想不一。皆能輕清飛舉。故曰輕舉是同。以輕舉故。多能超越。
阿難一切世間生死相續(至)死逆生順二習相交。
(孤山曰。生從順習死從變流者。以一切眾生皆愛生而惡死也。是故生則順其習。死則逆其習故。復云死逆生順。二習相交。此乃文辭互略耳。未捨煖觸。謂現陰之末。中陰之初也)。
溫陵曰。人之情習。好生惡死。以生為順。以死為變。逆順相交。謂方死方生之間也。一生善惡之業。即於是時。隨其情想。輕重而感變焉。
純相即飛必生天上(至)一切淨土隨願往生。
(吳興曰。必生天上者。據下情少想多。但在四天之下驗今純想所生。應是忉利以上。若單修善禪。則惟生上界。若兼諸福。則隨徃十方)。
携李曰。想體輕舉。故純即飛升。然此特純善。故止於生天。若兼修福慧淨願。則二習交時。感變倍勝。
溫陵曰。於飛心中。旁論福慧。故皆云兼。
情少想多輕舉非遠(至)是等親住如來座下。
(真際曰。情少想多。此通舉也。理宜等降。四類分之。一情九想即為飛仙。二情八想為大力鬼王。三情七想為飛行夜义。四情六想為地行羅剎)。
(携李曰。持戒護法。出世淨想。則能親住如來座下)。
溫陵曰。勝想不純。少滯邪情。故感此類。其中下。謂雖滯邪情。而有善願。斯感善緣。即天龍八部類也。
情想均等不飛不墜生於人間想明斯聰情幽斯鈍。
(興福曰。由所習情想。各在強弱。致有聰鈍之異)。
孤山曰。由昔情想感。今聰鈍。是知言均等者。總報之業也。言幽明者。別報之業也。
情多想少流入橫生(至)重生無間二種地獄。
(真際曰。情多想少亦合分四。六想四想流入橫生。七情三想墜為餓鬼。八情二想生有間獄。九情一想生無間獄)。
溫陵曰。橫生者。情多故淪變。帶想故飛舉。而業重不能。但為毛羣耳。俱舍說。大地最下有金水風輪。有八寒八熱地獄。在三輪之上。此文說沉下水火風輪。又似地獄。在三輪之下。疑此所指。非地下三輪。乃地獄三輪也。言水輪火際。即寒獄第八也。受氣猛火。謂受火氣以為身。故常被火燒。或得水飲。亦化為火。故曰水能害己也。下洞火輪。即八熱獄也。身入風火。二交過地。謂超寒獄。入熱獄也。熱獄第八。名五無間。有間即餘七也。
(孤山曰。只就七地地獄。自有輕重而此無間非五無間)。
阿難此等皆是彼諸眾生(至)造十習因受六交報。
(補註曰。六交者。如造業因眼。而餘五為助。至受報。時亦徧及也)。
(携李曰。從識造業。從根顯報。業報相會。謂之交)。
溫陵曰。前略明情想感變。此詳明根境搆造也。十習本於十惑。以習成惡業。六交因乎六根。而交起惡報。
云何六報阿難一切眾生(至)所招惡報從六根出。
(真際曰。所名亡交報者。璿師云。因與果交。今則不爾但是時六根與惡報相涉也)。
吳興曰。造業招報。根識必俱。今以識為業。而報從根者。盖業並由心。報多約色故也。
云何惡報從六根出(至)星火迸洒鼓空界。
(吳興曰。一者下標示。臨終下釋相。先見猛火等。即現報也。亡者神識等。即生報也。發明下就眼根明二相如是見火者。根明交報他皆放此。然一根惡報而五根。徧受者。雖可了知。理而推之。必申六識造業之時性中相知。用中相背。從業受報。法爾如斯。以相知故六報互通。以相背故。諸相差別。惟識發現。信其不誣)。
溫陵曰。見覺屬火。故感猛火。畏見於境。恐藏於心。六交皆直入無間者。就重言耳。成論云。極善極惡皆無中陰。所以直入。聞聽屬水。故燒聽能為鑊湯洋銅。鼻嗅生氣。故燒息能為黑烟紫燄。舌主味。丸糜味類也。身主觸。灰炭觸類也。心正屬火。燒之轉熾。故迸洒煽鼓。
二者聞報招引惡果(至)則能為電為雹摧碎心魄。
(溫陵曰。聞聽屬水。故觀聽旋復。則水不能溺。依之造業。則能感波濤。注聞發聲。故為責罪。詰情之事。注見能為雷吼者。聞波屬陰。見火為陽。陰陽相薄而成雷故也。注息為雨霧。水隨氣變也。注味為膿血。水隨味變也。注觸為畜鬼。水隨形變也。注意為電雹。意出於心。水火交感也。一切物理。莫不因五行。乘陰陽以變化故。此隨根轉變之事。皆不出此)。
吳興曰。上云見火。凡云聞波。今以近義詳之。如易云。離為目為火。坎為耳為水。將恐見聞本乎水火之性。故發燒注之相也。又其聞波所注諸根。循業各變。難盡銷會。如注見則能為雷為吼等。似非眼根所入之相。乃至下文。多此義例。聖言叵測也。
三者齅報招引惡果(至)為飛沙礰擊碎身體。
(孤山曰。魚敗曰餒。羮敗曰爽)。
(溫陵曰。質礙也。履通也齅業所依。不離通塞。故衝息能為質履也。衝見為火炬。衝聽為沒溺得沸。則見覺屬火。聞聽屬水。明矣。飢餒乖爽。由味隨氣變也。綻拆爛壞。由體隨氣變也。衝思為灰沙。依土感也)。
資中曰。鼻根造業。貪齅諸香。故招毒氣。以受其報。
四者味報招引惡果(至)則能為飛熱鐵從空雨下。
(溫陵曰。舌噉生命。使彼承忍。故歷甞發苦。使己承忍依見貪味。故能為燃金石。依聽發惡。故能為利兵刀依齅。恣貪。籠取群味。故能為大鐵籠。觸味傷物。故感弓箭以自傷。緣味思物。故感飛鐵以充味)。
孤山曰。準眼耳鼻。云見聞齅此應云甞報。言味報者。從所甞為名也。貪味則網捕燒野。以取禽獸。故見鐵網猛?之相。為承為忍。謂發言承領。忍聲甘受也。
五者觸報招引惡果(至)則能為隊為飛為煎為炙。
(溫陵曰。大山來合。及鐵城火狗等。皆惡觸雜感也。觸業所依。不出離合。屠裂即離相也。道趣獄路也。觀獄王門。關兩觀也。廳按皆治罪之處。皆身觸所依也。括袋所以收氣也。思業飄蕩。故感飛墜之事。剚插刃於肉也。剚射?縛。則相因旁舉也)。
孤山曰。合山刀劍。並由貪著男女身分而感也。
六者思報招引惡果(至)萬生萬死為偃為仰。
(携李曰。思必有所。故結思則為受。罪方所見能鑑證故結見則為證。罪人事結聽則能為大。合石等。水土交感也。車船㩜乃息氣乘亂思所變也。甞即舌根。聲所自發也。大小已下皆言其身。乃觸業乘亂思所變也)。
溫陵曰。思屬土。而飄蕩。故先見惡風吹壞國。土等事。思業所依。不出迷覺。荒奔迷思也。知苦覺思也。
阿難是名地獄十因六果(至)人不及處有十種僊。
(吳興曰。此總結上十因六果也)。
(孤山曰。抱朴子云。求仙要當以忠孝和順仁信為本。若德不脩。而但務方術。終不得長生也)。
溫陵曰。僊遷也。人之形神。能遷而不死者也。故曰存想固形。然終歸敗壞。比天為劣。比人為優。故別開也。
阿難彼諸眾生堅固服餌(至)覺悟圓成名絕行仙。
(行簡子曰。此皆絕世離俗。熊經鳥伸者)。
(携李曰。津液內潤。綽約的絜。是名天行。吸取精粹。引生光色。是名通行)。
(携李曰。明鍊精思。念心獨照。曰照行。携李曰。坎離水火。自相交遘。此修煉之士也)。
溫陵曰。以藥餌駐一期之壽。而不能輕舉者。地行仙也。行去聲功行也。飡黃精松栢之類。久而身輕者。飛行仙也。煉金石還丹之類。化骨易形。撮土點石。以遊戲人間者。遊行仙也。乘陰陽運正。以調氣固精遺形涉空者。空行仙也。鼓天池。嚥津液。氷雪婥約。不交世欲。與天無異者。天行仙也。吞吸精色。服虹飲霧。粹氣潛通者。通行仙也。能以術法。述道自然者。道行仙也。澄凝精思。久能照應者。照行仙也。或存想頂門而出神。繫心濟輪而煉丹。皆思憶圓成也。內以坎男離女。匹配夫妻。外即採陰助陽。攝衛精氣者。精行仙也。存想化理。心隨邪悟。能太變化。其行絕世者。絕行仙也。
阿難是等皆於人中煉心(至)報盡還來散入諸趣。
(長水曰。言人中者。以仙趣無別總報即於人心總報之上。加於前來十種脩。煉轉成仙也)。
吳興曰。山海經云。崑崙之山。廣都之埜。軒轅之丘。不死之國。氣不寒暑。人皆數千歲。此亦眾私同分非無定處。若但固形而不煉心。便希千歲。是猶見卵而求時夜。不太早計乎。
阿難諸世間人不求常住(至)如是一類名四天王天。
(携李曰。六天由脩五戒十善而致。今約欲微增勝者愛欲為輪?根本。前明淪墜始此。此明超騰。亦始此意。使初心未能成就禪定智慧。旦疾斷根本輪?可出)。
溫陵曰。未能離欲。且能窒欲使愛水不流。則湛性澄瑩。故能初天託生也。
於己妻房婬愛微薄(至)如是一類名忉利天。
(孤山曰。忉利此云三十三帝釋焉)。
溫陵曰。此愛薄於前。故報居其上。後遞然也。淨居謂清淨自居之時。未全清淨之味。為有微愛故也。日月居須彌腰。忉利居頂。以澄瑩增明。故能超之。
逢欲暫交去無思憶(至)如是一類名兜率陀天。
(欲心不作。故動少靜多。六欲下二名地居天。上四名空居天。不須日月。常明以蓮華開合分晝夜。故名時分)。
(真際曰。兼修禪定。麤住細住。所謂兜率。天業也)。
溫陵曰。一切時靜下。言雖靜心愈多。亦未免應觸。此能少欲。未能無心也。兜率天有內院外院。三灾至三禪。而此言不及者。約內院言之。精微不接。皆內院之事也。
我無欲心應汝行事(至)如是一類名樂變化天。
(真際曰。諸天皆有報境。而此天樂自變化。以受用越於下天。故名越化)。
溫陵曰。此無心而境自至。曰橫陳。嚼蠟言未甚薄也。
無世間心同世行事(至)如是一類名他化自在天。
(溫陵曰。了然超越。言全無味也。化即第五天。無化即下天也。諸欲樂境。不勞自化。皆由他化。而自在受用名他化自在也)。
吳興曰。準天台說。六欲天業。皆以十善為本。若兼護法心。是四天王業。若兼慈化人。是忉利天業。若兼不惱眾生。善巧純熟。是?摩天業。若兼脩禪定。麤住細住。是兜率天業。欲界定是變化天業。未到定是他化天業。今經止約欲事輕重。而分六天者。應有二義。一是阿難發起之緣故。二是欲界受生之本故。
阿難如是六天形雖出動(至)自此以還名為欲界。
(携李曰。雖出塵擾。未能絕欲。故通名欲界)。
吳興曰。形雖出動。此對人仙二趣。得出動之名心迹尚文。謂欲心事迹。猶有交合之相。故俱舍頌曰。六受欲交抱。執乎笑視婬。此言地居。兩天則形交。?摩則勾抱。兜率則執手。變化則對笑。他化則相視。須知彼文。各據六天受欲而說。今經只就人中。辨欲事輕重。用顯六天感報不同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九
阿難世間一切所脩心人(至)如是一類名梵眾天。
(溫陵曰。前明六天。雖出塵擾。而未能絕欲。故通名欲界自此而下。明十八天。雖離欲染。尚有色質。故通名色界又通名梵世。為已離欲染也。通號四禪。為已離散動也。欲天但十善感生。此天兼禪定感生。然特有漏禪觀六事行耳)。
溫陵曰。六行者。厭欲界是苦是麤是障。欣色界是淨是妙是離。此則凡夫伏惑。超世間道也。不假禪那等者。言雖非正脩真三摩地無正智慧。但修六行伏欲。使愛染不生。則不留欲界。麤惑不染。淨報現前。故即生梵世。初名梵眾。則眾庶而已。次名梵輔。乃大梵宰輔。而終於大梵。其進有序。
欲習既除離欲心現(至)如是一類名梵輔天。
(携李曰。戒定相應。名定共戒)。
溫陵曰。初天但能執身伏欲。此天又得定共戒。以順律儀行梵德。故超之也。
身心妙圓威儀不缺(至)如是一類名大梵天。
(孤山曰。上三天不顯言修禪。惟言持戒者。蓋此經扶律。以勵未來故也)。
溫陵曰。由前淨心威儀戒行。而進至於妙圓清淨。又加以明悟超達。則盛德之至。故為梵王。
資中曰。大梵天劫末後去。劫成先來。外道不測。故執為常也。
阿難此三勝流一切苦惱(至)諸漏不動名為初禪。
(孤山曰。禪有四類。一有漏禪。即今四禪也。二無漏禪謂九想八背等。三亦有漏亦無漏禪。謂六妙通明等四非有漏非無漏禪。即今經首楞嚴王中道理定)。
真際曰。莫非流也。有無明流。生死流。欲流。勝流。四果流。涅槃流。皆各隨流類而趣也。欲流則趣於生死。雖至六天。未足為勝。此天已出欲流。皆生死趣勝淨。故四禪皆稱勝流也。已離欲界八苦。故曰苦惱不逼。已離散動欲心。故曰諸漏不動。此名離生喜樂地。謂離欲界雜惡。生得輕安樂也。
阿難其次梵天統攝梵人(至)如是一類名少光天。
(資中曰。二禪已上無有語言。但以定心發光。光有勝劣。分其高下)。
(泐潭曰。前初得定。未能生光。此則寂湛故名少光)。
(長水曰。身境俱無。故十方變成琉璃)。
(真際曰。暎十方界者。約其定光。隨所受用。東西等言之。非徧十方世界也)。
溫陵曰。此躡大梵之行升進。具戒定慧。故曰圓滿。以圓滿故。能澄疑其心。不隨境動。而寂湛生光。然此初能脫粘復湛。其光尚劣。故名少光。
光光相然照耀無盡(至)如是一類名無量光天。
溫陵曰。定力轉明。妙光迭發。境隨光淨。徧成琉璃。
吸持圓光成就教體(至)如是一類名光音天。
(孤山曰。教以言音為體。故曰光音)。
溫陵曰。諸世界中。教體不同。故娑婆以文字。香積無文字說。但依眾香。此天以圓光成音。而發宣化法。故名光音。
阿難此三勝流一切憂懸(至)麤漏已伏名為二禪。
(吳興曰。地持論。目第二禪。名喜俱禪。此定生時。與喜俱發。故今說云。一切憂懸。所不能逼懸。或作愁字之誤也)。
溫陵曰。二禪離憂。得極喜樂。故云憂懸不逼。初禪方得漏心不動。而未能伏。此天已伏麤漏。則業漸劣。行漸勝也。俱舍云。此名定生喜樂地。謂有定水潤業。憂懸不逼也。
阿難如是天人圓光成音(至)如是一類名少淨天。
(興福曰。發成精行。入寂滅樂。不事言音。故曰少淨)。
溫陵曰。由上圓光教體。披露妙理。發成精行。離前喜動。而生淨樂。是樂非境。乃出乎淨性。恬泊寂靜。名寂滅樂。而淨猶劣。則能通而已未能成也。以猶劣故少淨也。
淨空現前引發無際(至)如是一類名無量淨天。
(吳興曰。望上未徧。聖下則多。故名無量)。
(資中曰。淨境無量。即心二行俱得輕安。故名無量)。
溫陵曰。淨空者。離諸喜動。不緣物境之定相也。由是充擴。使淨相無際。恊乎妙性。故身心輕安。而性樂成矣。以無際故。名無量淨也。
世界身心一切圓淨(至)如是一類名徧淨天。
(泐潭曰。身境俱圓。勝託現前。故名徧淨)。
(吳興曰。上身心輕安。且言其內今世界等者。總攝於外)。
溫陵曰。淨空無際。故世界身心。一切圓淨。淨德成就。則性樂歸託於是矣。以一切圓淨。故名徧淨。
阿難此三勝流具大隨順(至)歡喜畢具名為三禪。
(吳興曰。地持論目第三禪。為樂俱禪。此定功德。與徧身樂俱發。故前二禪雖有樂支。為喜支所障。今滅喜純樂。故得其名)。
溫陵曰。具精行性樂。名大隨順。故安隱無量也。歡喜畢具者。此名離喜妙樂地。謂心雖離喜。而喜樂自具也。
阿難復次天人不逼身心(至)如是一類名福生天。
(溫陵曰。以捨苦樂名麤重相滅。捨念清淨。故淨福性生也。自此而下。明四禪。凡有九天。然四禪報境但有三天。第四無想乃第三廣果。別開皆凡夫報境。此四之上。有五不還天。乃聖賢別脩靜慮。與凡夫不同)。
吳興曰。復次下。結三禪之德。樂非下。顯三禪之過。苦樂下。正示復生也。三禪無下界苦因。雖名為樂。樂久必壞。壞亦成苦。今既捨樂。苦則不生。特名此為捨俱禪。其義同矣。
真際曰。前之禪行。止於自利。未能利他。至四禪乃懃修慈悲喜捨利他之心。
捨心圓融勝解清淨(至)如是一類名福愛天。
(吳興曰。得妙隨順。即隨順下文。二支路也。由此淨福體性。無遮愛樂。脩習勝妙之法。是則福資二路。非止當天。故云窮未來際)。
溫陵曰。苦樂二忘。故捨心圓融。心無所累。故勝解清淨。繇是福無遮礙。而得妙隨順。自有漏禪定。而發無漏行。至於究境。故曰窮未來際。定福如此。為可愛樂。故名福愛天。
阿難從是天中有二岐路(至)如是一類名廣果天。
(資中曰。此廣果天以四無量心。熏禪福德。離下地染廣福所感。名廣果天)。
溫陵曰。從福愛分二岐也。一直往道。趣廣果。一迂僻道。趍無想。若於先心。不帶異執。直修禪定。使自無量光天至福愛。所脩福德。圓明而住。此天定福彌廣。故名廣果。
若於先心雙厭苦樂(至)如是一類名無想天。
(資中曰。是人不了妄性體空。乃執生滅。以為勞累。厭此生滅。求不生滅。非真不生也。但見第六識不行如水夾無不知微細生滅。妄謂涅槃)。
溫陵曰。先心雖能伏惑脩禪。而涉妄帶異。以有心為生滅。以無想為涅槃。於是雙厭苦樂。專研捨心。以趣無想。由物洎身。以至心想一切皆捨。名圓窮捨道。心慮灰凝。即無想定也。以是感報。生無想天。壽五百劫。俱舍說。初生此天。未全無想。經半劫始無。及報將盡。復經半劫有想。然後報謝。
阿難此四勝流一切世間(至)功用純熟名為四禪。
(溫陵曰。四禪不為三灾所動。名不動地。然彼器非真常。情俱生滅。雖非無為真境。而有為功用。至此已純熟已)。
泐潭曰。想念之心。麤曰尋。細曰伺。初禪二天兼之。大梵無尋唯伺。二禪無尋伺。有喜樂。三禪離喜樂。有出入息。尋伺感火。喜樂感水。出入息感風。四禪并離之。
阿難此中復有五不還天(至)眾同分中安立居處。
(資中曰。俱舍云。雜脩靜慮。有五品不同。故生五淨居雜脩者。以有漏無漏間雜而脩也。靜慮者。定慧均等之謂也。五品者。下中上上勝上極也)。
溫陵曰。第三果人。斷欲界九品修惑盡。即生此天。不復欲界受生。故曰不還。亦名五淨居。謂離欲淨身所居也。習氣。惑也。與現行皆滅。故曰俱盡。此指欲界無續生業也。苦樂雙忘。兼指四禪已下無續業也。故云下無卜居。此五天自四禪別立。通名捨念清淨地。故曰捨心同分。
阿難苦樂兩滅?心不交(至)如是一類名無熱天。
(溫陵曰。前於苦樂。有捨有厭。心與境聞。不能無煩。惟心境兩釋。煩惱斯斷)。
(真際曰。無熱謂心境得清凉義)。
携李曰。盛熱曰煩。微煩曰熱。上雖?心不交。疑若猶有交地。方滅麤相。得無煩而已。此復增勝。心機無對。斫交無地。能滅緣影。故得無熱也。
十方世界妙見圓澄(至)如是一類名善現天。
(□□曰。塵像沉垢。即定慧之障也。定慧精明。融鍊自在。故云陶鑄無礙)。
真際曰。能滅緣影。故妙見圓澄。而染心塵像。累性沉垢。於是皆無也。圓見十方。故名善見。精見。智照也。向滯塵垢。不能發化。今既澄圓。猶如明鏡。隨緣顯現。名陶鑄無礙。陶鑄者。造作之義。由機發自然。故名善現。
究竟群幾窮色性性(至)如是一類名色究竟天。
(泐潭曰。機括允終。無復流動。色性窮極。與空為鄰。入無邊際。故曰究竟)。
(長水曰。幾者色之微。性者相之本未能究了。則局於色相。自為限礙。此能究而窮之。故出乎形礙。入無邊際。名色究竟)。
吳興曰。究竟。研窮之義也。幾者。動之微也。研窮多念。至於一念。故曰究竟。群幾。以名窮色性性者。窮亦究竟。變其文耳。心能熏多至少。色亦窮麤至微。麤細不同。故曰性性。入無邊際。即色界與無色界。二邊之交際也。俱舍云。從此向上。無復所居。此處最高。名色究竟。
阿難此不還天彼諸四禪(至)世間麤人所不能見。
(溫陵曰。下天脩有漏凡定。此天脩無漏聖業。麤細有異。故不能見)。
阿難是十八天獨行無交(至)自此已還名為色界。
(孤山曰。此無色界天無業界色。有定。果色。無方所。無色蘊也)。
孤山曰。獨行無交。俱無情欲故。未盡形累。尚有色質故。
復次阿難從是有頂(至)名為回心大阿羅漢。
(吳興曰。色究竟天。第三果人。根有利鈍。故分二路。其利根者。發無漏智。斷盡脩惑。即出三界。其鈍根者。復由定心。欣上厭下。生無色界。應知慧光圓通。且約盡無生智圓滿而言。入菩薩乘。正約出三界。後勝進而說。斯亦今經破定性之明文也)。
溫陵曰。色究竟天。居有色頂。與無色隣。名色邊際。二岐。一出三界。即此科也。一入無色。即次科也。四禪皆依捨念修定。此言捨心。指有頂因心也。因心能發無漏智慧。斷盡塵惑。至於圓明。即出三界。不住小果。入菩薩乘。是名回心。名為回心者。圓師指同涅槃五人發心之。義今謂不爾。彼是界外發心即入初住。此是界內迴心。方成四果。安得五人為同年邪。
若在捨心捨厭成就(至)如是一類名為空處。
(長水曰。捨心有二。一者若於有頂。用無漏道。伏惑入空。即樂定那含也。二者若於廣果。用無漏道。伏惑入空。即凡夫外道也)。
溫陵曰。自此而下。明無色界四天也。無色者。無業果色。有定果色。依正皆然。乃滅身歸無定性。聲聞所居。或捨厭天人雜處。其類不一。皆無色蘊也。四天皆依徧空脩進。初厭色依空。二厭空依識。三色空識等都滅。而依識性。四依識性。以滅窮研。而不得真滅。是皆有為增上善果。未出輪迴。不成聖道者也。今此初天厭己形礙。堅修空觀。滅身歸無。即厭色依空者也。名空處定。故報生空處也。
諸礙既銷無礙無滅(至)如是一類名為識處。
(長水曰。賴耶第八識。末那第七識也。而末那所緣。色空色三此。位厭色空而依識。則色空麤緣已無。故惟全半分微細也)。
溫陵曰。諸礙既銷而無。則不依於色。無礙之無亦滅。則不依於空。唯留阿賴末那。既厭空依識者也。名識處定。故報生識處。
空色既亡識心都滅(至)如是一類名無所有處。
(真際曰。此雖仁識心。未仁識性。今多滯於此。雖能洞了色空。灰滅心慮。逮無所有。而終於識性。不能自脫生死窟穴)。
溫陵曰。前位雖亡空色。而未滅識心。此則都滅。故十方寂然。迥無攸往。以寂無攸往。故名無所有。
識性不動以滅窮研(至)名為非想非非想處。
(泐潭曰。識恠寂然。見無攸動。便以為滅。是以滅研窮也)。
(孤山曰。識性寂然。有似於滅。故曰若存而實非滅故曰若盡)。
溫陵曰。識性者。識性幽本也。不動者。寂無攸往也。既能不動。復研窮使滅。然依識滅之。竟非真滅。是強於無盡中。發宣盡性。所以似存不存。似盡不盡。似存不存。故非想也。似盡不盡。又非非想也。此又幽幽綿綿。至微之相也。
此等窮空不盡空理(至)迷漏無聞便入輪轉。
(幻師曰。其那含天除其利根廻心羅漢。其餘鈍根貪寂定者。脩空空增勝。入四空處。其凡夫禪次第脩者。成四禪後。次從廣果。入四空處。然則根本天中。第三廣果。能攝無想及五那含。今云。有頂色邊際。通指廣果聖凡雜地也。○四空凡聖通修。故從不還六窮故屬聖流。從無想者屬外道。外道窮空。自無想始也)。
吳興曰。此等窮空。通指凡聖。欣厭未盡。故云不盡空理。縱是聖人脩八聖種觀。亦有四陰。細惑未亡。以未得滅。受想定故。從不還天下。明聖人有生此處者。是鈍根那含耳。言羅漢者。約後為名也。若從無想下。明外道有不生此處者。謂窮空不歸也。外道窮空。凡有二種。一窮至四禪。以無想為極。二窮至無色。以非想為極。今既入無想。則迷於有漏。無聞四空。故五百劫滿。自當輪轉。有解此文。作外道從無想天來者。非也。請觀不歸二字。歸猶來也豈非無想窮空不來乎。
阿難是諸天上各各天人(至)回向聖倫所脩行路。
(携李曰。彼之天王。華嚴謂。初地菩薩。多則閻浮提王二地輪王。乃至六欲三梵天王。是也。此竪論已終。故通結指)。
溫陵曰。通指欲色無色天也。其眾乃隨業感報。未出輪迴。其王乃隨行權應。寄位升進。
阿難是四空天身心滅盡(至)補特伽羅各從其類。
(補註。定果色者。顯揚論名定自在所生色。謂由勝定故。於一切色。皆得自在。即以定變起五塵境也。數取趣者。能取當來諸趣。即中有也。涅槃云。中有五陰。非肉眼見。天眼所見)。
溫陵曰。身心滅盡者。無色蘊及麤識也。
孤山曰。無業果色者。顯有定果色也。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謂諸有情。起惑造業。隨諸趣受生也。
復次阿難是三界中(至)因濕氣有畜生趣攝。
(問。此四脩羅。既為四趣所攝。應無別報同分之處耶。答。雖屬四趣。非無別報。今云。卜居鄰於日月等。即同分之處也。○又長阿含云。南洲有金剛山。中有脩羅宮所治六千由旬。欄楯行樹等。然一日一夜。三時受苦。苦具自來。入其宮中。是知此趣且取一分善報。謂之人天。若論受苦。實在人趣之下。故正法念經。惟以鬼畜二種收之。良由於此)。
溫陵曰。脩羅此云非天。福力等天。而無天行。為多瞋故也。隨業輕重。而有四生之異。水穴即尾閭也。
問。法華所列四種脩羅。與今四種為同為異。答。資中曰同。今謂彼四。只可攝在此四之中。不可次第分屬其類。
阿難如是地獄餓鬼畜生(至)云何更隨盜婬事。
(孤山曰。有無二無。無生死之俗也。無二亦滅。滅涅槃之真也。尚無於善。況隨於惡。亦應云尚無無二。云何隨二。中道無著。其有惟明)。
(補註曰。有無相傾者。鬼趣業盡。或脩善而升。天趣報衰。或轉惡而墜。此名相傾起輪?性也)。
溫陵曰。前問妙心徧圓。何有獄鬼人天等道。故此結示。由殺盜婬三為根本。有是業則名鬼倫。言必墜也。無是業則名天趣。言必升也。出生無殺盜婬。即天趣也。七趣舉二。以善惡通攝也。因有而墜。因無而升。故曰有無相傾起輪迴性。若得正定。則妙性常寂。無復輪迴矣。有無二無。言相傾業斷。無二亦滅。言分別情忘也。業斷情忘。則三種忘本。名迹雙泯矣。故欲斷妄輪。須脩正定也。
阿難不斷三業各各有私(至)生妄無因無可尋究。
(携李曰。三業即殺盜婬也)。
溫陵曰。前問地獄為有定處。為復自然。彼彼發業各各私受。故此牒答。
汝勗脩行欲得菩提(至)若他說者即魔王說。
(溫陵曰。殺盜婬為惑業之本。故名三惑。上明諸趣戒備失錯。而終於勸斷三業。勸除三業。乃戒備真要也。縱得下。即助道分中第二科名。詳辨魔境深防邪誤也)。
真際曰。魔。即魔羅。此云殺者。亦云奪者。能殺慧命奪善法。開之有五。曰五陰魔。煩惱魔。死魔。天魔。鬼魔。合之惟陰魔天魔而已。陰魔即生死煩惱。依五陰而起者也。天魔因脩邪定。好害正道者也。未發心者。常與隨順。則無?敵。惟正脩者。違而不順。徧致煩惱害。故須辨識也。
即時如來將罷法座(至)歡喜頂禮伏聽慈誨。
(溫陵曰。前法既終。當机無問。故將罷法座而又攬寶几。回金容無問自說者。真止觀中。微細魔事。非一切智。莫能辨識。能隳寶覺。破法王家。故須特告。乃最後深慈也)。
長水曰。四禪無聞者。比丘無多聞慧。但勤小行。得生四禪。便謂已證阿羅漢。及乎天報將畢。見有生處。遂謗佛妄說阿羅漢不受後有。因此墜墮。乃邪誤之咎也。
佛告阿難及諸大眾(至)所有國土而不振裂。
(或曰。有漏空界。乃眾生同感。云何一人而能銷殞。矧古今發真者眾。空界依然。安在其銷殞。璿曰。同業所感。不離晦昧。發真返明。故可銷殞。然眾生不可盡。世界不可盡。雖一人發真。眾復感紹。所以依然使同業之人。同能發真。則山河器界。應念化成無上知覺。為淨妙佛土矣)。
(補註曰。迷則轉覺體為虛空。悟則全虛空是覺體故。一人發真歸元。則一人所見虗空。悉皆消殞而為覺體矣。即所謂心精通㳷。當處湛然。彼之未見消殞者。是其未能發真歸元也)。
溫陵曰。覺圓心體。所謂真元。由迷理背真。化迷立妄。成有漏界。為魔所依。化迷者。隨迷轉變也。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又喻片雲。以明世界虗幻微芒易以銷殞也。惟真元之體。本自廓然。而虗空國土。皆是迷頑。妄想安立。若汝等一人。發真不迷。則無安立者。故自殞裂也。此并下文。皆敘魔所起。盖有漏空界。為魔所依。今若殞裂。則魔不安矣。
汝輩脩禪飾三摩地(至)於三昧時僉來惱汝。
(溫陵曰。魔以晦昧為依。今脩禪飾定。妙心精明。故能振裂魔界。遂致惱害也。凡夫天魔王天也)。
(問。大地無情。水陸異類。何以同魔。亦皆振慴。孤山答。三昧威神不可思議。如大樹緊那羅王。絃歌一動。聲震大千。須彌山為之踊沒。況菩薩首楞嚴力。豈以情無情異而為責邪)。
溫陵曰。飾猶莊嚴也。謂脩禪定功德。莊嚴本有真三摩地。以脩飾故。彼菩薩羅漢所證心性。通同㳷合。此動魔之由。由三摩地。將出其境。故魔等宮殿自然崩裂。斯亦歸元之前相也。凡夫昏暗。不覺遷訛者。此釋伏疑也。恐疑者曰。魔及諸天。既見其相。凡夫何事。都不覺知。故此釋云。
然彼諸魔雖有大怒(至)宛轉零落無可哀救。
(長水曰。此言妙覺真體。無動無壞。正力所鑠。邪氣自消)。
(泐潭曰。正定勝邪。邪亦勝正。是成就破亂。皆由心中五陰主人)。
(孤山曰。以婬女比天魔。人眇劣也。以一戒比全身。事眇劣也。舉劣况勝。最彼深防。初果道共戒力。自然無犯。故云心清淨等。籍沒。漢書云。除其屬籍是也。宰臣藉沒。喻成於覺位而淪惡也)。
溫陵曰。五陰主人。真心也。陰消入明。指發真者。登伽眇劣。只毀戒體。諸魔熾惡。能隳寶覺。固宜深防。
阿難當知汝坐道場(至)堅固妄想以為其本。
(補註曰。離念精明。心未發光等。色陰未破之相)。
(孤山曰。謂在名字位中。則似抑之太低)。
(溫陵謂。得元明覺無生滅性。則似升之太高。當依吳興。指屬觀行。此盖禪那得力之處。塵勞暫息之時也)。
泐潭曰。消落諸念者。以湛旋其虗妄生滅也。離念精明者。得元明覺無生滅性也。湛寂故動靜不移。離念故憶忘如一。定力雖爾。而色陰未破。故如明目暗處。雖精性妙淨。而心未發光。此色陰之相也。陰以蔽覆為義。區局性真。故曰區宇。
(補註曰。前解五濁云。劫濁依於色陰。故今色盡。則能超之。餘四例此)。
溫陵曰。五陰盡相。非滅身歸無。乃觀力洞照。不為迷礙而已。故譬若目明朗。十方洞開也。色陰始因父母己三。妄倫交結。故曰堅固妄想為本。五種妄本。經未自釋。
阿難當在此中精研妙明(至)若作聖解即受羣邪。
(孤山曰。凡諸境發。雖是善相。取著成邪。任是惡相。若不取著。邪亦成正。以境隨心轉故)。
(泐潭曰。十魔皆依境起。身能出礙。由觀照力故。使精明心。與四大身。兩不相涉。故能出礙。○前境指所因也。形體即精明心。內徹於身故。蟯蛔可〔於〕)。
溫陵曰。此中者。定中也。妙體本融。由妄質成礙故。精窮妙用。則四大不織。而身能出礙也。然此特定力所逼。使精妙流溢。暫而不常。故非聖證。
阿難復以此心精研妙明(至)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溫陵曰。真精妙明。流溢前境。則外無所隔。流溢形體。則內無所障。故能身內恰出蟯蛔。此亦暫爾。
又以此心內外精研(至)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溫陵曰。前之精研。初能外虛。次能內徹。此復內外精研。俱虛徹故。其魂魄等失常。迭互相涉故。夙昔聞熏自能發揮。而忽有聞也。今夫刻意凝神。討論之極。則奇文麗藻。往徃煥然。得於夢寐。精研激發。神者偶現類可知也)。
(資中曰。若脩念佛三昧。斯境現前。與脩多羅合者。名為正相。若脩餘觀。設見佛形。亦不為正。以心境不相應故。況觀真如。不取諸相。而有所著者。豈非魔邪)。
吳興曰。除執受身。餘皆涉入。謂除其色身。而內魂魄等六。互相涉入也。互為賓主者。餘五入魂。則魂為主。五為賓。乃至入神。則神為主。餘為賓也。遞相離合。即精離本位。而合於魄。或魄離本位。而合於精等。
又以此心澄露皎徹(至)若作聖解即受羣邪。
(吳興曰。抑按降伏制止。超越應對。四分煩惱。或如下文。排四大性。此名等從略而結也)。
溫陵曰。淨穢之境。常隨心感。故澄徹之極。則心魂染於靈悟。佛境現於心光。
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至)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孤山曰。觀察過越。精明遍徹。故十方虗空。重重現色)。
溫陵曰。精研妙明。抑伏雜想。制心勝託。力用過越。故妙用逼極。煥散而現也。
又以此心研究澄徹(至)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泐潭曰。定心澄徹。精光不亂。故暗能見。物不除滅。皆實境也)。
溫陵曰。人固有不明自發暗不能昏者。惟微細定心。澄使不亂。而後能見。暗物不除。言皆實境。不隨定變也。
又以此心圓入虗融(至)若作聖解即受羣邪。
(真際曰。由排擯力故。四體虛融。故刀火無損。所謂入火不難。入水不溺者)。
溫陵曰。定力虗融。則五塵併消。四大排遣。純覺遺身。故無傷觸。定力所持。故火不燒也。世之端居喪我者。尚能使形槁木心死灰。況真定之力哉。
又以此心成就清淨(至)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溫陵曰。厭麤濁之質礙。欣妙淨之虗融。名成就清淨。凝想日深。久而自化。故能洞觀。得無障礙也)。
(真際曰。厭想日深。淨心功極。故見十方皆成佛土)。
又以此心研究深遠(至)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真際曰。由觀照力。功用深遠。迫心飛出。故多隔見)。
溫陵曰。研心窮遠。逼迫精神。遺身而出。冥有所至。故能見聞遠方事也。上皆未離色陰。徒因定力。而能出礙。見聞遠及。若色陰盡。則十方洞開。無復幽暗。六通縱任無為。山璧由之直度。固無疑矣。
又以此心研究精極(至)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資中曰。此人曾有邪心種子。合外魔境。相因而來。此則非善境界。純是魔嬈。不同前九。皆稱善境。起心作證。方乃成魔者)。
溫陵曰。所見知識乃魔變現也。前九但明定力。獨此乃明魔事者。定力未成。不能動魔。研究精極。乃漸發魔事也。故下文魔事愈甚。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至)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泐潭曰。五陰各為十魔種子所依。共五十重。皆在觀行初心所發。故有退墮。若入相似。墮久不成。故佛次第細辨相狀。令初心識其所發氣分。譬如色陰未破之中。或現天魔。此即想陰氣分之所發也)。
吳興曰。用心交互者。用禪那心與色陰堅固妄想交互。故現斯事。乃至識陰。例此明之。何則以五妄想。各於本陰區宇之中。為禪所觀。將破未破。如燈欲滅。其光復熾。乃與定力。交戰其功。故成之敗之。則魔佛之道。於是乎辨。
阿難彼善男子脩三摩提(至)虗明妄想以為其本。
(孤山曰。受有邪正。正受屬定。邪受屬魔。故失其正受則當淪墜)。
(真際曰。妄起見覺。汩擾湛性。名見濁。即受陰之體也。故受陰盡即超之)。
溫陵曰。受以領納前境為義。已破色陰。內外虗融。故見諸佛心。如鏡現像。諸佛心即我妙覺明心也。如鏡現像。謂清淨虗凝。了非形礙也。雖具妙體。而未能運用。盖為受所覆故。如魘寐人。支體宛具。六根明了。而不能運動。此受陰之相也。
溫陵曰。色除盡者。已離形礙。然為受所魘而未能用。故受陰消歇。即能離身反觀。去住無礙也。因違順之幻境。生損益之妄受。則受陰無體。虗有所明。故名虗明妄想。
阿難彼善男子當在此中(至)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長水曰。此中受陰定中也)。
(興福曰。大光耀者。即正之心。明白之境也)。
(吳興曰。其心發明。即下文見色陰消。受陰明白也。有以狂慧。釋之者非)。
溫陵曰。既破色陰。無復幽暗。故得大光耀。知受陰為咎。故內自抑伏而破之。抑伏太過。失於慈柔。故多悲愍。以致悲魔附焉。
阿難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至)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真際曰。由前色陰皆依境起。此獨依心故。生悲含受)。
(泐潭曰。勇猛精勤。生於功用陵率)。
(吳興曰。陵率謂勇心高率也)。
溫陵曰。色盡受現。為定之勝相。因喜成功。故感激勇動。以為佛果可齊。功行易致。陵率之過。故狂魔附焉。今夫以少為足。驕狂犯分。自視無前者。皆陵率之過也。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至)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溫陵曰。凡脩觀行。須定慧等持。乃能無失。今此定強智微。而受陰未盡。故進無新證。色陰已消。故退失故居。進退之間。杳無所依。名中隳地。以無依無見故。枯渴沉憶。而憶魔附焉。憶心妄系故。如有撮懸也)。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至)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溫陵曰。前以定強智微。此又慧力過定。皆互有所失。故欲等持也)。
(長水曰。定力微故。亡失恒審。慧力過故。溺於知見)。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至)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溫陵曰。進退失守。故心生觀險。以成邪憂。自致患害也)。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至)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吳興曰。輕安七覺支中。其體屬定。定若兼慧。正道可通。今所發者。既無慧自持。則定翻成散。魔得其便。喜樂附焉)。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至)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溫陵曰。慢名有七。恃己淩他。名我慢。同德相傲。但名曰慢。於同爭勝。名過慢。於勝爭勝。名過慢。未得謂得。名增上慢。以劣自矜。名?劣慢。不禮塔廟等。即邪慢也。今之妄人。不禮不誦。皆慢魔也)。
(携李曰。疊花寶巾類也)。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至)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吳興曰。輕安者。名雖同前。其義則異。以云因慧。獲諸輕清故。此由受陰於諸塵境。無重濁之惑。便言成聖。得大自在也)。
溫陵曰。以色消為精明。以精明為圓悟。遂以為得大隨順。輕清自在。皆得少為足。無聞之儔也。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至)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溫陵曰。因得虗明。誤執斷空。成諸邪咎。凡為此者。皆空魔也)。
(資中曰。此從邪見種生。引此空魔。入其心腑。大般若云。魔能入一切眾生心。令歸依魔。□如膠如漆。斷手□臂。不以為難)。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至)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溫陵曰。愛心多因順起故。定境順心。即邪愛成咎)。
(吳興曰。此如天台止觀。煩惱境欲發之相。智者去生來欲色。抑制可停。今所發者。其惑熾盛。若見外境。心狂眼暗。如睡師子觸之哮吼。若不識者。則能牽人作大重罪。今文既云魔入其心。則是煩惱與魔。二境俱發)。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至)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泐潭曰。愛相有三。諸境中發為悲哀。衰微憂懸者。即苦違境也。發為勇猛。大喜我慢貪欲者。順樂境也。發為輕安。空心疑慮者。中容境也)。
溫陵曰。諸陰結文皆云保持覆護等。即深防邪誤助道之意也。
阿難彼善男子脩三摩地(至)此則名為想陰區宇。
(長水曰。未破想陰。故如熟寐寱言也。有成聖位分。故如音韻倫次也。令不寐者。咸悟其語。如證聖人。則知彼有聖位之分。故般若云。如來悉知悉見是人皆得成就阿耨菩提)。
携李曰。想者心慮浮相。識情妄習。能覆妙明。障聖道故。雖得受陰盡。其心離身。去住自由。已為成就聖位。得意生身之因。然尚為想陰所覆。故譬熟寐寱言也。雖未即得。而因已成就。故譬無別所知。而已成音韻也。如是因相。惟想盡者能知。故譬不寐者。咸悟其語。此想陰之相也。
若動念盡浮想消除(至)融通妄想以為其本。
(孤山曰。覺明如鏡。浮想如塵。想盡心明。猶居相似。首尾猶始終也。若悟真常。無始終生死之異。故云圓照)。
(溫陵曰。想能融變。使心隨境。使境隨心。如想酢梅。能通質礙。故名融通妄想)。
長水曰。浮動塵消。故無覺明垢。無動則生滅想亡。覺淨則始終念滅。故一倫生死。首尾圓照也。憶識誦習。發知現塵。名煩惱濁。即想陰之體也。故想盡則超之。想能融變。使心隨境。使境隨心也。
阿難彼善男子受陰虗妙(至)汝當先覺不入輪迴。
(吳興曰。飛精附人。斯必附其可附之人。亦脩定習者耳)。
溫陵曰。得受陰盡。曰虗妙。已無受魔。曰不遭。圓定等者。想陰定中也。愛圓明求善巧者。因其虗妙生愛。思於圓明之體。以發漚和之用也。天魔變現教化者。示漚和善巧也。附人。附他人也。其人所附人也。彼人是人皆指脩定人也。想陰十段。皆初舉天魔。次明鬼魔。而舊科不分。今按經分之。前總敘云。或汝陰魔。或復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後總結曰。是十種魔。或附人體。或自現形。魔師婬婬相傳。邪精魅其心腑。如受陰中舉悲等十魔。即陰魔也。想陰初舉十類。即天魔也。
阿難又善男子受陰虗妙(至)汝當先覺不入輪迴。
(携李曰。愛遊。愛遊歷異境也)。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至)汝當先覺不入輪迴。
(溫陵曰。愛綿㳷者。□密契妙理也。希契合故。魔與開悟。自開悟下。皆密契□事也)。
(資中曰。夫亡机寂照。理自玄會。若希求契合。擬心即差。於是天魔得其便也)。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至)汝當先覺不入輪迴。
(溫陵曰。愛穹萬化之本。故爽其心。以辨拆。將佛涅槃等者。以肉身為果德。以幻生為常住。而撥無淨土報體。皆因其辨折化元。而妄為混融之說也。以穢染為真淨。亦意引媟欲也)。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至)汝當先覺不入輪迴。
(吳興曰。懸應在聖。冥感在己。於未證理前。求其休驗也)。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至)汝當先覺不入輪迴。
(溫陵曰。愛深入幽靜。以證養通力也)。
(吳興曰。陰寂靜謐。即深入之功。下各知本業。即深入之念)。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至)汝當先覺不入輪迴。
(溫陵曰。好知潛匿異事及宿命也)。
(吳興曰。宿命者。六通之一也。小乘脩成。大乘發得。今進不待變。退不從脩。作念求之。故招魔事)。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至)汝當先覺不入輪迴。
(溫陵曰。化元萬化之本也。欲乘之以發神變)。
(携李曰。神通即變化之事。化元即變化所由也)。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至)汝當先覺不入輪迴。
(溫陵曰。欲入滅定。以趣空寂也)。
(孤山曰。薄蝕者。經史皆作食。常昭云。氣往迫之曰薄。虧毀曰食)。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至)汝當先覺不入輪迴。
(孤山曰。變易者。斷見思盡。生法性土。故受變易。今頓欲變麤身為細質。易短壽為長齡。從此分段。延入彼土也。自在天。即欲界第六天上。別有魔王居處。亦他化自在天攝)。
溫陵曰。三界惑盡。方離分段生死。得變易生死。今功未成。妄希即惑矣。研幾謂研窮幾微。以深求也。細想云者。欲變麤為細。求久住世也。
阿難當知是十種魔(至)失正徧知墮無間獄。
(溫陵曰。涅槃經云。末世魔屬。現比丘羅漢等像。混壞正法。非毀戒律儀。意同此也)。
汝今未須先取寂滅(至)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孤山曰。末世魔現比丘等像。混壞正法。非毀戒律。故於篇終戒勗脩證)。
溫陵曰。始以阿難起教。終復囑令弘宣。足知大教源流。浚發遐被。無非阿難之力。則示遭魔事。徵心辨見。皆為末法。起大慈悲。令不著魔。得正知見也。當知昔雖四派示滅。今之法化常存。與夫在處影響。無非留願之身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十
阿難彼善男子脩三摩地(至)此則名為行陰區宇。
(携李曰。夜之夢寐。晝之想像。想陰盡則覺寐一。塵影滅。故山河如鏡。無所分別。即虗應而已)。
(孤山曰。雖未下。謂雖未能別相見彼眾生。修因趣果。因由端緒。已能總相見彼生類。俱由行起。名此行陰。為同生基。野馬陽燄浮埃也。熠熠光耀閃爍之貌。清擾即下文幽清擾動是也)。
(孤山曰。行想二魔。見思為體。行中諸見。有六十二。即六十二化也)。
溫陵曰。通敘想滅行現也。浮動妄習。晝明則想。夕瞢則夢。汩亂性真。莫得而一。擾動覺明。莫得而靜。故想陰盡者。夢想消滅。寤寐恒一。覺明虗靜。猶如晴空也。五陰前麤後細。故想盡則無麤重影事。雖觀萬象。而無想念。故如鏡鑑明。無粘無迹。虗受照應。了無陳習。惟一精真。明極如此。故幽隱行陰。於是披露也。行為萬化生滅根元。故其相披露。則十二類生之元。無不殫見。各命由緒。識也。同生基。行也。擾動幽隱。故譬野馬乍生乍滅。故曰熠熠。無復麤影。故曰清擾。根塵運止。皆本于此。故曰究竟樞穴。
若此清擾熠熠元性(至)幽隱妄想以為其本。
(真際曰。想滅則此心為澄。空行現則。游塵清擾。識為立命由緒。其性元澄。行破還元。則流習頓滅。故為澄本)。
溫陵曰。行陰習擾成性。故稱元性元習。能滅擾習。則歸元澄之本。而遷流相盡矣。故如波瀾滅。化為澄水也。生滅不停。業運常遷。名眾生濁。故行陰盡則超之。行陰密移。曾無覺悟。故曰幽隱妄想。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至)是人墜入二無因論。
(溫陵曰。夢想消亡。寤寐常一。故稱正知。奢摩他。又稱凝明正心。皆想盡之相也)。
(携李曰。既見此已。遂以一切生滅皆圓於此。而不進窮識陰本末。遂立二無因論)。
泐潭曰。外魔皆因心召故。想盡凝明。則天魔不至。從此惟是修禪失趣。狂解妄計。是即陰魔也。生類本即同生基也。於本類中生元露者。於同生基。見己行元也。幽清動元。即行元也。
一者是人見本無因(至)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孤山曰。生机既破。則根離區穴。而眼清淨。故能洞見。業流灣環者。隨業流轉。如水在灣。迴旋其處。不能自出也。未脫識陰。定力有限。故八萬劫來。冥無所見。無所見故。計本無因也。不知本因。存乎妄識。此所謂亡正徧知)。
吳興曰。生機全破者。機喻擾動。即行陰也。不為想陰所覆。故云全破。眼根八百功德。既約三世四方論之。今見本無因。即乘過去功德。下見末無因。即乘未來功德。斯由定中發宿命通。乃令眼根彰此力用。業流灣環。行陰流轉也。冥無所觀。外道冥諦也。夫善惡業緣。惟識變造。是人八萬劫外。尚不見行。何況於識。故從此來。起無因計。
二者是人見末無因(至)一切物象皆本無因。
(吳興曰。無復改移者。此見一分人畜之類。有經長時。業果未轉。故起斯計。如智論明。舍利弗觀鴿子身前後。皆八萬劫。不改其類。今行陰中。既見此相。乃執一切自然而然。此即不知十二類生。各命由緒。□□□□□等明能末未□□□□觀。八萬劫以外。□□同聲聞故)。
溫陵曰。謬執生根。不達此理。以人竟為人。乃至黑竟為黑。無復改移。因而例我。本不見道。末亦無成。是末無因也。結文本字。合是末字。
由此計度亡正徧知(至)第一外道立無因論。
(長水曰。一無因有□□想中來。自憶□□□無所有二□□□□智觀察。□□是計。謂諸見□有。定心出智。二相以依根本後得二境故)。
吳興曰。肇師云。外道末伽梨。謂眾生苦樂。不因行得。皆自然耳。前經云。末伽梨等。都言此身死後全滅。今計無因。雖不云死滅。必至劫滿。亦同其倫。當知諸見不出四句。謂斷常雙亦雙非也。上二無因。即斷見。下四徧常。及一分無常一分當。乃至死後俱非。即後三句。餘之所計。皆源流于此。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至)是人墜入四徧常論。
(長水曰。行陰生滅。相續不失。故名常。所計四種一切法。故名圓)。
(孤山曰。徧常曰心者。一觀心境。二觀四大三觀八識。四觀想滅。總計為常。名四徧常)。
溫陵曰。前言圓擾動元。此言常擾動元者。以生滅之元皆圓於此。遂執為常。而起徧常論。徧即圓也。故此標名徧常。後結名圓常。
一者是人窮心境性(至)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真際曰。心境二處雖則無因。二萬劫來。相續不斷。故計為常)。
泐潭曰。由妄計行陰。為生滅圓元。遂于心境四大八識等。皆起妄計。或撥生滅而計常。或存生滅而計常。或認識神而計常。或起邪見而計常。今此窮心境性。本自無因。謂無生滅故。以十方眾生生滅之理。皆則循環。本無散失。此撥生滅而計常也。想陰盡者。依心境二法修觀。故功力能知二萬劫事。後四萬八萬例此。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至)窮不失性計以為常。
(溫陵曰。眾生依地水火風生滅。而四性元則常住。則諸生滅法。咸皆體常)。
(真際曰。言六根者。舉所依根。顯能依識也。既云心意識中。故知觀八識也)。
溫陵曰。六根及末那執受。即八識也。心意識中本元。即識性也。八識元由。惟佛與入地菩薩能窮。若真能窮盡。則入智境。離心意識。今此唯得心意識中本元由處。謂其本性恒常。眾生依之循環而住。不曾散失。此認識神而妄計也。
四者是人既盡想元(至)因心所度計以為常。
(吳興曰。前指本元為常。即于生滅。計不生滅。如見細流。謂之止水也。今取理中為常。乃于不生滅。計不生滅。如見虛空。謂之常住也。斯亦妄認行陰為理耳)。
溫陵曰。想元。想陰也。生理。行陰也。妄謂流轉生滅。皆屬想心。今已永滅。則不生滅理。自然屬行。不知行陰。即生滅元也。
長水曰。此于生滅。計不生滅。故執為常。
由此計常亡正徧知(至)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吳興曰。此四徧常所窮之境。從廣至狹。而成次第)。
携李曰。初通五陰。二局色陰。三惟行陰。四但是行陰。不生滅理。若言第三計八識。第四復計行陰。其義既失。所次亦非。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一分無常一分常論。
(携李曰。四顛倒者。一由自及他。二離心觀土。三別觀心精。四謬於四陰。各起分計故也)。
孤山曰。於自他境。妄起倒見。其類有四。各計一分無常。一分有常。
一者是人觀妙明心(至)則我心性名之為常。
(長水曰。此以湛寂之理為常。生滅之性無常)。
(携李曰。妙明圓湛。離我我所。而外道于此妄立神我。從是計我。徧凝不動。而諸眾生于中生死。遂計自為常。計他無常)。
吳興曰。觀妙下。重舉觀行。湛然下。正明起計。亦由不了行陰生滅。妄謂此處心性湛然。以為神我。言神我者。外道名主諦。謂一切法皆是我所。悉以此神而為其主。
二者是人不觀其心(至)劫不壞處名究竟常。
(吳興曰。謂二禪以下。終為三災所壞。名無常種性。四禪以上。灾不能壞。名究竟常)。
溫陵曰。前依心觀。此依土觀。種種徧計。一法既邪。萬法皆倒矣。
三者是人別觀我心(至)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長水曰。此觀心精細流轉。即細相生滅)。
溫陵曰。不能即身即心。故作別觀。微塵喻精微也。謂由心精密運。令身生滅。而心不壞滅。前于一法作二計。此于性作二計也。
四者是人知想陰盡(至)今已滅盡名為無常。
(長水曰。此以陰行流性為常。色受想為無常)。
携李曰。幻陰一體。遷流一相。而且執是而迷非。見今忘昔。故以流者為常。遷者為滅。
由此計度一分無常(至)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溫陵曰。以理為真。以相為幻。於理則融。于事則礙。不免墮此四種分計)。
泐潭曰。此四顛倒。初觀神我。及一切眾生。即正報也。次觀國土與劫。即依報也。此二對他。明常無常。三觀我身及心。四計陰等。此二約自色心。明常無常。亦從廣至狹也。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是人墜入四有邊論。
(長水曰。此分位計度。一三際。二見聞。三彼我。四生滅。是名四邊計)。
溫陵曰。分位有四。謂三際分位。見聞分位。彼我分位。生滅分位。
一者是人心計生元(至)計相續心名為無邊。
(興福曰。此以觀過未有分位。為有邊。相續無分位。為無邊)。
溫陵曰。生元流用。行陰也。因遷流計三際。以過者已滅。來者未見。故名有邊。現在相續。故名無邊。不知真際本非有邊非無邊也。
二者是人觀八萬劫(至)有眾生處名為有邊。
(孤山曰。無見聞處。其境叵〔則〕有見聞處。其境可了。故名有也)。
吳興曰。後八萬劫。亦合如前。今恐存略。
溫陵曰。前以不見為有邊。此以無聞為無邊。乃回互倒計也。
三者是人計我徧知(至)不得無邊之心但有邊性。
(泐潭曰。觀我徧知之性。其知無涯。故名無邊。彼所觀者其境有極。故名有邊)。
真際曰。我知彼性。乃與同體。今曾不知。是彼與我異。則我得無邊。彼但有邊矣。
孤山曰。我曾下。謂但見彼人。現我知中。而不能知。彼人性徧。故計彼性。以為有邊。
四者是人窮行陰空(至)一半有邊一半無邊。
(資中曰。此于密移中。觀造化性。故計一身半生半滅。以生為有邊。以滅為無邊)。
溫陵曰。因窮行空。昔有今無。遂以一陰為半生半滅。而內根外器。一切皆然。以生為有邊。滅為無邊。
由此計度有邊無邊(至)第四外道立有邊論。
(吳興曰。此四有邊。初惟約自。二單約他。三具自他。四重計他一切依正。斯則前狹後廣。以成其次)。
携李曰。諸皆窮道失趣。展轉妄計。所謂禪那狂解。迷謬至此。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溫陵曰。以邪倒故。於知見中。狂解不决。遂矯亂其語也。今之邪人。妄謂得道。而中無主心。矯惑于人者。多類此)。
(孤山曰。四種矯論。由分別境相。立知見名字)。
資中曰。準婆沙論釋。外道計天常住。名為不死。計不亂答。得生彼天。若實不知而輒答者。恐誠矯亂。故有問時。答言秘密言辭。不應皆說。或不定答。佛法訶云。此真矯亂。故名不死。矯亂虗論也。
一者是人觀變化元(至)今彼前人遺失章句。
(長水曰。于一生滅行陰。分為八義。別見謂變恒生滅。增減有無也。答中略舉六義。以不能定其道理。但兩楹而答。故云亦生亦滅等)。
(携李曰。總觀八境。知見多端。報答不定。此觀化迷理矯亂)。
溫陵曰。此觀萬化。見其不齊。遂生異解。用心別見。即異解也。于是不能決擇。矯亂其語。
二者是人諦觀其心(至)除無之餘無所言說。
(孤山曰。此二節觀心執無執有。矯亂徧觀一境。故唯見一義)。
溫陵曰。互互無。即念念滅相也。得證者悟一切法皆無也。
三者是人諦觀其心(至)除是之餘無所言說。
(真際曰。此觀境亂心矯亂。蓋有無兩觀者)。
溫陵曰。各各有即。念念生相也。言無言是。皆不明答。
四者是人有無俱見(至)一切矯亂無容窮詰。
(溫陵曰。枝。如樹枝差互不一)。
由此計度矯亂虗無(至)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資中曰。今之邪人。妄謂得道。而中無主。正矯惑于人者多類此)。
吳興曰。從二至四。於前入中。有無分出也。二三單計。第四兩亦。有即是無。如水是水也。無不是有。如水非氷也。四句之中。但涉三句。未見雙非。其計猶慶。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如是循環有十六相。
(携李曰。十六相者。一謂終後生有色有想。二者生無色有想。三者生亦有色亦無色有想。四者生非有色非無色有想。五者生有邊有想。六者生無邊有想。七者生亦有邊亦無邊有想。八者生非無邊非有邊有想。九者生有樂有想。十者生有苦有想。十一者生亦有樂亦有苦有想。十二者生非有樂非有苦想。十三者生有一想。十四者生苦于想十五者生有少想。十六者生有無量想)。
資中曰。無盡流即行陰也。由見無盡。故言死後有相。
溫陵曰。或自下。心顛倒故。固執色身。以色是我。又謂我體圓徧。則色為我有。前緣即目前之色也。行相續。相亦色也。於色作此四計。於受想行亦然。故成十六相。皆計死後復有也。
携李曰。不言識陰者。所計之我。即識陰也。
吳興曰。不爾外道六法我與識異。今行陰未彼。識未當情。故不言耳。
從此或計畢竟煩惱(至)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泐潭曰。有為無為諸法也。畢竟並驅者。計煩惱菩提。不□□□皆後有也)。
吳興曰。上四陰與我。既死後有相。或復妄計。煩惱菩提。理亦如是。□煩惱由陰而生。菩提由我而證。言畢竟者。即兩性不相陵滅。入未來際。此皆後有也。言五陰者。通結五陰。王在前四。又雖在前四。義惟行陰耳。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如是循環有八無相。
(長水曰。□諸陰滅計度)。
(真際曰。于未劫未見。生無想論。是為八見)。
溫陵曰。陰性消散。謂色受想滅也。生理即行也。謂無受想。則行亦滅也。此約四陰。現在因亡。未來果滅。因果合論。故成八相。
從此或計涅槃因果(至)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長水曰。前旁計諸法。後有此旁計。諸法後無)。
吳興曰。涅槃因果。依現陰而修。後陰而證。陰既恒則修證何有耶。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死後俱非起顛倒論。
(吳興曰。此存滅計度)。
(吳興曰。雙計有無。至死後俱非者。此有二義。一亦有亦無。二非有非無。下文先計雙亦次計雙非)。
溫陵曰。行存則有相也。受想滅則無相也。以前後相例。則存者終無。雖有非有。滅者曾有。雖無不無。四陰雙計。故成今非。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至)皆言死後有相無相。
(吳興曰。此計雙亦也。見有非有。謂色受想無也。觀無不無。謂行陰有也。如是循環。等例立雙。亦謂三陰無亦如行陰之有。行陰亦如三陰之無。四陰各二。故名八俱非相。言俱非者。對前徧計。有無得名。文意且在。雙計有無耳。故總結云。有相無相)。
泐潭曰。三陰為滅相。故見有非有。遷流為存相。故觀無不無。隨得一緣者。于四陰隨舉。皆生計執。八俱非論。謂于末劫末見。生非想非非想。生有色。非有想非無想有。生無色。非有想非無想有生。亦有色亦無色。非有想非無想有。生非有色非無色。非有想非無想有。生有邊。非有想非無想有。生無邊。非有想非無想有。生亦有邊亦無邊。非有想非無想有。生非有邊非無邊。非有想非無想。是為八見。
又計諸行性遷訛故心發通悟有無俱非虗實失措。
(資中曰。諸行一切遷流法也。因見行陰。遷訛不定。遂生邪悟。謂一切法有無俱非。不可定指)。
吳興曰。此計雙非也。色受想等。皆名諸行。悉有遷訛下。文云。甲長髮生。氣消容皺。及念念不停。即其相也。於前四陰。雙計有無。亦有八俱非義。此見既細。所以的就行陰言之。
由此計度死後俱非(至)死後俱非心顛倒論。
(真際曰。今人惑于俗論而疑。死後有無者。多矣。皆八俱非類也)。
溫陵曰。昏瞢無可道者。不能明知死後之事也。
又諸摩中諸善男子(至)是人墜入七斷滅論。
(溫陵曰。見行陰念念滅處。名後後無。由是忘計。設生人天七處。後皆斷滅。○此後無計度。為七斷滅論)。
興福曰。婆羅門于末劫末見。起斷滅論。總有七見。或計我身從因緣生。必歸磨滅。或計我于欲天斷滅。或計我于色天斷滅。或計我于無色界空處斷滅。或計我于識處斷滅。或計我于不用處斷滅。或計我于有想無想處斷滅。是為七見。見行陰念念滅處。名後後無由。是妄計設生。人天七處。後皆斷滅也。
或計身滅或欲盡滅(至)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溫陵曰。身滅即欲界人天二處也。欲盡初禪也。苦盡二禪也。極樂三禪。極捨四禪也。及無色也。是名七際。謂七際事相。皆現前消滅。更無復生。終歸斷滅也)。
吳興曰。此計應從第七外道流出。但前約橫論。今約竪說。若攝橫歸竪。則前無相。屬今身滅。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如是循環五處究竟。
(携李曰。此後有計度。為五涅槃論)。
(孤山曰。婆羅門於末劫末見。入四十四見中。或于本劫本見。盡入十六見中。或于本劫不見。末劫末見。盡入六十二見中。此六十二見。世尊亦如是知。如是見。但不執着耳。盖外道以知見立知。故成見網。如來以知見無見。故成菩提)。
溫陵曰。見行滅復生。名後後有。妄于五處。計涅槃果。轉依者。轉生死。依涅槃也。或于欲界。悟圓明理。遂以欲界。即轉依處。或以初禪離憂。二禪離苦。三禪極喜。四禪極捨。即轉依處。是謂五涅槃也。迷有等者。不知此天皆屬有漏。非無為果。非究竟處也。
由此計度五現涅槃(至)五現涅槃心顛倒論。
(携李曰。此計應從第六外道流出。橫竪攝屬亦如七九之類)。
吳興曰。前標後後。今結五現者。影互其文也。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狂解(至)作大覺王清淨標指。
(溫陵曰。前云禪那現境。乃天魔候得其便。此云禪那狂解。乃心魔自起深蘖)。
泐潭曰。凡見道不真。多岐妄計。皆即狂解。是謂心魔。最宜深防也。汝等下。令弘宣人。將如來語。徧為羣生。保持覆護。使魔不侵。孽不作。不墯邪岐。不取小證。而直登覺位。是謂作大覺王標指也。
吳興曰。此云心魔。後識陰云見魔。心見不出見。愛二惑。即煩惱魔也。
阿難彼善男子脩三摩地(至)此則名為識陰區宇。
(孤山曰。此識陰十魔為受命之元。行窮識現。故深達命元。行陰遷流。不出根境之法。由感應懸絕。故內外湛明。諸類不召。故入無所入)。
(吳興曰。受命元由者。識息煖三和合成命。受生之際。識陰為先也)。
溫陵曰。通敘行滅識現也。行為世間遷流之體性。擾動生機之綱紐。補特酬業之深脉。能隱晦性天。馳逸六根汩擾內湛。為浮根塵究竟樞穴。故行陰盡者。生機綱紐。倐在隳裂。補特深脉。感應懸絕。而性天將大明悟。六根無復馳逸。以不馳逸故。內外湛明。以無驅穴故。入無所入。反動而靜。深之又深。故曰內外也。涅槃性天。為五陰所覆。昏如長夜。前三陰盡。如鷄初鳴。雖為曙垂。猶沉二陰。精色未分。此行陰盡。如鷄後鳴。惟餘一陰。故將大明悟也。受命元由。識陰也。以行滅識現。故深達。無樞穴故可觀。無遷流故可執。無生机故不召。遂了十方依正皆識所變。故已獲其同性天。精色雖未明徹。而幽秘之想。已漸發現。此識陰之相也。
(資中曰。識為還元之地。故諸乘于此。妄立因依。而取果證。總成十魔)。
若於群召已獲同中(至)顛倒妄想以為其本。
(吳興曰。六用不隔。皆悉通隣。即法華所明。六根清淨也)。
(孤山曰。罔象亦倣象。皆不實貌)。
溫陵曰。群召同中。即十二類之命元識陰也。若於此中。以定慧力。消磨六門。使根合而不分。界開而不隔。則見聞圓通。六根互用。由是外之世界。內之身心。無復留礙。此識陰盡之相也。性本一真。由塵隔越。性用之間。同異失準。名為命濁。故識盡則越之。識乃妄覺影明。元無自體。由顛倒起。故名罔象虗無顛倒妄想。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至)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携李曰。此因非因執)。
(吳興曰。覺知通㳷能入圓元者。示觀中所發之相也。斯亦功用暫得。如是不生勝解名善境界。由起邪執故墮外道種類)。
溫陵曰。識由行流。故行空則還元。既空行陰。故已滅生滅。尚依識元。故寂滅未圓。而能漸破識陰。消磨六門。故己六知根。㳷合無隔。諸類覺性。通融不二。故能入圓元。圓元即融根。隔通諸類之識元也。若以此為真所歸地。而立為真因。則墮因所因執。盖真因非所。有所皆妄。娑毗外道。認阿賴耶識未形之前。冥然初相。為所歸真因。正同此也。以心有所得。果有所歸。即因即果。皆墯所妄。所以違圓通背涅槃也。
(孤山曰。阿賴耶識。是諸聖人現法樂住三昧之境。人天等趣。諸佛國土。悉以為因。常與諸乘。而作種性。即此義也)。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生大慢天我徧圓種。
(携李曰。此能非能執。計我生彼。成徧圓種)。
(長水曰。大慢天即摩醯也。不能謂能。故名大慢也。徧圓者。計我體圓。徧空界也)。
溫陵曰。執識元為自體。而謂一切眾生自此流。出遂執我能生彼。而實不能。故曰能非能執。摩醯首羅即色頂魔王也。妄計我能現起無邊眾生。亦能非能類也。能為心能事果者。計我能為彼依能成彼事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吳興曰。從彼流出者。此指所歸識陰為彼。非指他人也)。
(携李曰。此常非常執。計彼生我。成倒圓種)。
溫陵曰。以識元為所歸依故。疑彼能生我及一切法。遂計生起流出之處。為真常無生之體。此則在生滅中。妄計常住。既惑真不生性。又迷現生滅法。以非常為常故。名常非常執。既計彼能生我。即與計自在天能生一切者。同矣。由依識元。妄計常住。故曰立因依心成妄計果。前計我圓生物。此計彼圓生我。故名倒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知種。
(資中曰。常住真心。一體無二。用諸妄想。依正乃分。是故眾生草樹。悉如空華。當知草樹山河。皆是有情。自心所變。故說有情。有佛性時。即草樹有性說。有情成佛時。即草樹成佛。以心外無境故。華外無空。故波不離水。故執□不了。乃謂一一草木。各各有知。遂說木死有人。人死為木。未明一體謬計徧圓也)。
溫陵曰。所知即所觀識陰也。謂識有知。而一切法由知變起。因計知體。圓徧諸法。遂立異解。謂無情徧皆有知。無所簡擇。故曰無擇徧知。此以無知為知故。名知無知執。婆吒霰尼。二外道也。執一切覺。謂執一切有知也。此謬計圓知。以為因心。則果終虗謬矣。以無知為知。是倒知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顛化種。
(吳興曰。园化者。謂觀中所見。园融變化。惟識之境也。一功發生。即四大之相也。觀塵成就。別名地大。以此群塵。通指四大。既見此時。並由园化。乃計終圓證果。不出火之見明水之清淨等。故曰發作本因。立常住解。迦葉波亦婆羅門別姓。下所并者。總攝其類)。
溫陵曰。識陰盡者。消磨六門。諸根互用。今此未盡。則纔得隨順而已。因隨圓互。于是計一切法皆能圓化。發生勝果。謂火能顯發光明。乃至塵能成就器界。遂則邪求邪觀。而勤心崇事。執為能生勝果。而實不能。故名生無生執。即三迦葉波諸外道之儔也。既迷真心。從物求冀。則因果皆妄。顛倒化理。名顛化種。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吳興曰。非滅群化。非尤破也。群化即四大等)。
(携李曰。歸無歸執。計永滅依。成斷滅種)。
溫陵曰。觀理不諦。誤墯虗無。故于圓明性中。計皆虗無。於是絕滅群化。歸於永滅。而不知其非。名歸無歸執。舜若多云空。言無想舜若。即執斷空外道也。以執斷空故。圓虗無為因心成空亡之斷果。永滅依即外道之涅槃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溫陵曰。阿斯陀。此云無比。即長壽仙也。彼雖延長。終歸壞滅。今此欲固妄身。以求常住。則空長勞耳。妄延耳)。
(長水曰。長勞果者。應侔牢聲之誤耳)。
吳興曰。依識陰觀圓常。執識元為圓精。遂欲固保其身。與之並存。妄貪堅久。不知其非。名貪非貪。識陰精明。湛不搖處。名之為常。今見其常。乃執色身。同此精圓也。身本無常。實不可貪。以為長久。今堅貪著。故云貪非貪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天魔種。
(孤山曰。真非真執。謂留欲固命。成天魔種)。
(携李曰。吒枳迦羅。能化欲境自娛)。
溫陵曰。以識陰為命元。互通三際。識陰若盡。我命亦盡。誰證其常。故便于定中。化諸欲境。以留塵勞。不令銷盡也。依此邪思。欲證真常。而不知其非。名真無真執。吒枳迦羅。即欲頂自在天類也。因其邪思。感生天魔。惟恣塵欲。名熾塵果。媛美女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纏空種。
(孤山曰。背清淨解卷十道者。既發小解。乃背圓融常樂我淨之道。今於四德。略舉一耳)。
(携李曰。定性聲聞曰明經謂畏。若厭身志存泥洹。墮阿羅漢者)。
溫陵曰。命明者。因窮識陰。深明眾生受命元由也。以生滅猶識。精麤由業。故依四諦分別決擇。以苦集為麤偽。以滅道為精真。於是專修道因。求感滅果。以少為足。故居滅即休。斯特定性聲聞上慢之儔也。此則圓精應為因心。成趣寂之小果。精應者。即決擇麤業。惟求精應證于偏真。纏空趣寂而已。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携李曰。圓妙真體。思習俱盡。名清淨覺。明于寂妙中極其本真。發研深妙。以此為果。名定性辟支)。
(長水曰。識陰總統。入識而入識者。是□□根本。故通敘聲聞□□諸修證法)。
溫陵曰。融淨覺明即識精也。雖無惑習。圓融清淨。而未離于識。故名覺明。若以此為深妙。立為果證。則定性緣覺獨覺而已。此則圓覺㳷為因心。成湛明之滯果爾。覺㳷如心精通㳷覺知。通㳷之㳷。謂僅與正覺通㳷。而不前進也。湛明即圓融覺明也。所覺止於圓明識精。而定性不迴。故名覺圓。明不化圓種也。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至)從始成就不遭岐路。
(吳興曰。大妄語者。別指前八也。前八通名。外道邪魔亦可別指。七是外道。八是邪魔。俱未斷惑。故云墮獄。二乘異此。故云不進。言見魔者。見以違理為名。前八違真。中二理起界內邪見。后二違中道理。起界外邪見。以二乘智即無明故。又前八中。七純是見。八具見愛。以留塵勞。生勝解故)。
溫陵曰。窮道失趣。故中途成狂。轉遭枝岐。曰因依迷惑。所愛先習。即邪傳謬解也。秘為真得。遂即休心。將為畢竟所歸寧地。適足自誤。故邪魔依之。終墮惡道。二乘依之。不成增進。最宜深防也。邪見錯解。為妖為孽。顛蹶身心。謂之見魔。心為內韄。見宜外鍵。故前防心魔。此防見魔。則助道之要盡矣。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至)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真際曰。先聖乘。此心開得道。后學固宜勉究也。識盡則消磨六門。故諸根互用。從互用中。入金剛惠。發圓明心。即心開事也。直超信等。入如來海。歸無所得。即得道也。金剛乾惠為等覺后心。十信諸位為進修漸次。此能直超不歷者。諸位修進為治惑習。今識盡無習。故能超之。等覺圓明歸無所得者。自初乾惠至等覺。未為圓明。尤有所得。為識未盡也。至獲金剛心。破盡細識。乃能圓明。入妙覺海。歸無所得。此真修之盡道)。
吳興曰。如是法門。且指識陰禪那現相。過去諸佛無不覺了。入佛知見。故曰乘此心開也。能入金剛乾惠者。從相似位。超入等覺后心也。天台明圓教利根。一生有超登十地者。與此符合。圓明下至寶月。示後心所證。有法有喻。有體有用。金剛乾惠。是妙覺無間道。轉入解脫道。即妙覺也。故云入於如來等也。妙莊嚴海。是福究竟。圓滿菩提。是智究竟。歸無所得。是理究竟。福即解脫。智即般若。理即法身。不縱不橫。三德秘藏。於茲具顯。遠討其因。實由初心修奢摩他。三摩禪那。三止之功也。
溫陵曰。妙莊嚴海者。統眾德。合異流。不嚴而嚴。無證而證之果海也。前稱首楞萬行。為妙莊嚴路。則起此而已。
阿難即從座起重復白佛(至)如演若多迷頭認影。
(携李曰。此問有二。想心以上問生起因緣。緣此以下問。還滅因緣)。
(溫陵曰。生死妄業。塵垢妄緣。真淨性中。既無所留。全因妄起。猶如迷頭。則五陰相中。五妄為本。從可知也)。
吳興曰。精真中道也。妙明寂照也。寂故即假。照故即空。三諦融通。元無塵垢。總名本覺圓淨。此單論真性也。乃至下單論妄想生起諸法。斯元下。合明真妄發生世間。所以爾者。無前單論。則不知離義。無後合。明則不知即義。
妄元為因於妄想中(至)五陰本因同是妄想。
(長水曰。破因緣自然之情因。謂能生緣能長養。因由攝助。因方能生。生已相續。緣力長養。或因惟一緣。乃眾為又自然者。或名自生。或名自相。或名自體。或名自法自覺也)。
溫陵曰。明妄無因。不容計度也。知妄所起。可說因緣。不知所起。因緣何有。況推自然。得非妄計邪。
汝體先因父母想生(至)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携李曰。體因想生。心因想起。命因想傳。諸想交固。以成色陰。故名堅固妄想)。
溫陵曰。想為虗妄影象欲愛深脉遺體。自想愛流出。故曰體因父母想生。陰中乘想愛冥求。故曰心於想中傳命。酢物等說。以驗體用妄結。故與妄理相應。若非妄倫。則妄不能感也。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至)名為虗明第二妄想。
(真際曰。虛明妄想。為違順因緣)。
(吳興曰。由因受生者。因想故受生也。去動色體。即形受酸澀也。當知色受想三陰。妄想相由而起。必不相離)。
溫陵曰。臨高空想而酸澁。真發違順皆妄。而損益現馳。則受陰為體。虗有所明。故名虗明妄想。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至)名為融通第三妄想。
(真際曰。融通妄想。為形取因緣)。
溫陵曰。念慮虗情也。色身實質也。虗實不倫。而能相使者。由想融之也。心生虗想。形取實物。心形異用。而能相應者。由想通之也。至於寤寐搖變。使心隨境。使境隨心。皆融通妄想也。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至)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真際曰。幽隱妄想為體。遷因緣密移非汝。云何體遷若即汝體。自應有覺)。
(長水曰。初標行陰幽隱之相。阿難下牒辨虗妄之理)。
吳興曰。此若非汝。此指化理不住等也。云何體迁。詰其甲長髮生等。如必下。若為體迂。實是汝者何不覺此相代之。相以不覺故行陰生滅。名為幽隱。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至)念念受熏有何籌筭。
(真際曰。此陰通收八識。用動體常。見聞精明。同一識陰。何因下示妄習想。念念受熏者。以昔覩奇物。納種在識。若不受兄。覆覩前異必無記憶之想。既不忘失則知中間常為無明。念念熏習。兄習即妄。何精真之有乎)。
携李曰。精湛不搖。指識體也。見聞覺知。指識用也。非真常而執常。曰名恒常者。精真不容妄習。今能藏昔。宛不遺失。即妄習也。則湛雖不搖。而念念受熏。其容妄多矣。
阿難當知此湛非真(至)第五顛倒細微精想。
(吳興曰。六根互用等。如破見思。故妄想滅。即麤垢先落也。問。上文受熏。約無明說。今妄想滅。何止見思耶答。無明所熏。亦見思種子。故前指見物。有憶有妄。正是麤相。今種現雖盡。根本尤存。非謂六根得真互用)。
溫陵曰。湛非真湛。特幽潛不覺耳。故譬急流之水。幽潛流注。不可測知。此真憶想之元。容妄之體也。直須消磨六門。使妄習無寄。然後可滅也。串常習也。幾微也。似無曰罔。似有曰象。其體精微。故名罔象虗無顛倒精想。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至)湛入洽湛歸識邊際。
(携李曰。受陰亦名取陰。佛果報身。有為無漏。以非惑業所生故取。以惑業為取陰。從取生故名取陰)。
溫陵曰。五受陰亦曰五取蘊。由一念迷妄。故此取此。以自蔽藏也。言因界者。本無有界。由妄想因也。故色不自色。因空有色。故成色邊際。乃至滅不自滅。因生有滅。故成行邊際。識稱湛了。而湛不自湛。因行不流逸。性入元澄。而合乎湛了。成識邊際。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
(長水曰。五陰生起。從細至麤。由迷智有識。乃至由受有色也。滅則從麤至細。必破色而後受現。乃至破行而后識現也)。
孤山曰。約生則由內造外。從細至麤。如著衣也。故迷理有識。乃至有色約滅。則由外至內。從麤至細。如脫衣也。故悟理色盡。乃至識盡。
理則頓悟乘悟併消(至)何所不明再此詢問。
(吳興曰。所指前說。亦有頓漸二義。巾體是一。以喻其性。悟則成頓也。巾結有異。以喻妄想。除則成漸也)。
真際曰。識譬則劫波巾也。色譬則最後結也。結依巾有故。生因識有。解因次第故。滅從色除。理則頓悟乘悟并消者。知巾本無結。亦不有也。事非頓除因次第盡者。巾根頓悟。必假漸修也。若因悟忘修。則有解無行。執理迷事。適墮偏邪。終非正修真三摩地。
資中曰。原夫天巾。由次第而結。亦次第而解。所譬六根及以五陰。生之與滅。一往相類。再研有殊。何者以六根義橫五陰義竪故。且如六根迷真起妄。因妄成根。必無先眼。次耳等異。至於返妄歸真。亦無從麤至細之理。豈非義橫邪。前以解結次第為喻者。但取六根差別及選圓通。謂之次第也。今明五陰亦迷真起妄。因妄成陰。既云生因識有。滅從色除。豈非義竪邪。若以結解喻之。則二番次第。宛有倫緒。當知前文舉喻。不可以喻難法。此引例不可以根難陰。適時之說。須曉大綱。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至)知有涅槃不戀三界。
(孤山曰。上明助道分竟。正宗大分。文終于此。下乃流通分也。不錄)。
溫陵曰。令以此義。自覺覺他。永斷妄元。齊歸正果也。
佛說此經已比丘比丘尼(至)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吳興曰。初發心者。圓教外凡。或內凡也。皆大歡喜。通該凡聖也)。
溫陵曰。皆在會听眾也。聖仙童子即天仙類也。大力鬼神諸護法者隨所證量皆得法喜也。
No. 301-C 楞嚴經後序
行簡
盖如來瑞世。無非為一大事因緣。而究竟堅固為誓。首談四諦。次說空有。斯經肇為慶喜。遭魔所攝。假以因依。再敷重重啟請。婆伽至尊。頂放百寶之光。舌吐一乘之談。七處徵心。而入還見性。破根塵之非相。明七大之有歸。至於根根塵塵。週遍法界。而事事物物渾成教海。仍徵諸聖會一真。則諸漏頓圓。契一機則精明密證。返聞思脩。則觀音豈容外覔。一門超出。則圓通盡在吾身。十九說法。自知不在他弘四不思議。由來一心變現。阿難重請斷除。四禁以業果無生。潔淨五蘊。而冤魔不復十二類之受生。悟之弗有二十五有之出離。達之即無至哉。玄教攝盡群機。而至有言。首楞嚴之決定誠。一代之宏規。地上地前。未臻斯定。則事法差殊。大智大聖。不入斯宗。無由決擇。故玄言一成於當世。則大法益闡於末運。壽梓流通。冀人人各悟本心。剎塵徧□。□□□□□□□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