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大小乘釋經部十六 方等部疏(0332-0340)
第0333部卍續藏第18册P0068 楞伽經精解評林(一卷), 〖明.焦竑纂〗.txt
卍續藏第 18 冊 No. 0333 楞伽經精解評林
No. 333
楞伽阿䟦多羅寶法經精解評林
楞伽阿䟦多羅寶法經。
(羅整菴因知記云。達磨傳法二祖。謂楞伽四卷可以印心。經凡四譯。四卷者乃劉宋時譯本。其文頗奧蕋難讀。當出自佛無疑)。
(行簡子曰。楞伽經大旨有四。曰五法。曰三自性。曰八識。曰二無我)。
(道一禪師示眾云。汝等諸人。各信自心是佛。此心即是佛心。達磨大師傳上乘一心之法。令汝等開悟。又引楞伽經文。以印眾生心地。恐汝顛倒。不自信此一心之法。各各有之。故楞伽以佛語心為宗〔無〕為法門)。
註曰。楞伽是城名。華言不可往。其城在南海摩羅山頂。無神通者不可往。佛於此處說法。即佛境界。以處表法。阿䟦多羅者。華言無上。亦云入。寶者至貴之物。以喻此經尊貴。故云法喻為名也。經者貫也。謂貫通諸義也。第一義心為體者。即如來藏自性清淨第一義心也。了妄顯性為宗者。謂達妄顯真。離性執也。斥小辨邪為用者。謂破小乘之偏執。摧外道之邪見也。方等大乘為教相者。謂經通三乘。義從圓頓也。楞伽山名也。達磨以付慧可曰。吾觀震旦所有經教。惟楞伽四卷。可以印心。
蘇東坡䟦楞伽經云。此經謂之佛語心品。相傳以為心法。如醫之有難經。近歲學者務從蕳便。得一句一偈。自謂了證。至使婦人女子抵掌戲笑爭談禪說。高者為名。下者為利。譬知俗醫不由經論。直受藥方。以療疾非不式中。至於遇病輙底。懸斷生死。則與知經學古者。不可同日語矣。難經不學。豈不誤哉。
晁文元題楞伽經云。釋延壽謂。此經以佛語心為宗。而李通玄則以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為宗。延壽所云者。指其理。通玄所云者。指其事。
○一切佛語心品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南海濵楞伽山頂。種種寶華以為莊嚴。與大比丘僧及大菩薩眾俱。從彼種種異佛剎來。是諸菩薩摩訶薩。無量三昧自在之力神通游戲。大慧菩薩摩訶薩而為上首。一切諸佛手灌其頂。自心現境界。善解其義。種種眾生。種種心色。無量度門。隨類普現。於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究竟通達。
(住南海濱楞伽山頂者。說法之處也。寶華莊嚴者。是其處勝也。大比丘菩薩眾者。列同聞之眾也。從彼異佛剎來者。舉遠知近。以顯眾多也。無量三昧等者。讚菩薩之德也。此乃一切入自心境。離所行相真實義)。
(五法自性識二無我。乃一經之張本。五法者。曰名。曰相。曰妄想。曰正智。曰如如也。三自性者。曰妄想。曰緣起。曰成也。識即八識也。二無我者。即人無我法無我也)。
註曰。如是者。指所聞之法。我聞者阿難從佛聞持是法也。一時者。教主徒眾嘉會之時也。佛者覺也。謂覺道既成。乘機說法。導利群生也。自大慧下。別讚大慧之德。諸佛手灌其頂者。明其位居等覺。當受佛位。故為灌頂。自心現境界者。一切善惡境界皆由自心發現。大慧善解。其智超勝也。種種心色者。謂一切有情五蘊種種不同。大慧以無量度門而普應之。則法門深廣也。已上諸法。大慧皆能究竟。五法自性識二無我。為眾作發起之人。此佛所以深讚之也。
爾時大慧菩薩。與摩帝菩薩。俱遊一切諸佛剎土。承佛神力。從坐而起。以偈讚佛曰。世間離生滅。猶如虗空華。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一切法如幻。遠離於心識。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遠離於斷常。世間恒如夢。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一切世眾背覺合塵。流轉生死。而起妄想。心識。復計斷常二見。無由出離。故如來欲度脫之也)。
註曰。如來以妙智。觀察了達生滅等一切諸法。如空華如幻如夢。不有不無。故興大悲心。而度脫之。使皆得遠離也。
知人法無我。煩惱及爾?。常清淨無相。而興大悲心。
(此離惑智二障。煩惱惑障也。爾燄乃梵語智障也)。
註曰。智本破惑。惑即人法二執。無我者。無此二執也。若於智生著。智亦成障。如來了知人法惑智本空。故云常清淨無相。眾生有迷受苦。故起悲心而拔濟之。
一切無涅槃。無有涅槃佛。無有佛涅槃。遠離覺所覺。若有若無有。是二悉俱離。
(佛與眾生同具此理。尚無生死可斷。焉有涅槃可證。然非證而證。證此涅槃。是則佛為能證之人。涅槃是所證之法。離法無人。離人無法。故云無有)。
註曰。一切者。一切眾生也。涅槃者。不生不滅之理也。覺即佛。所覺即涅槃。人法俱泯。故云遠離也。人與法兩件。所謂二也。二者俱泯。是有而未甞有。無而未甞無。所謂悉俱離也。
牟尼寂靜觀。是則遠離生。是名為不取。今世後世靜。
(牟尼是梵語。寂默。佛之名也)。
(讚佛偈語止此)。
註曰。此言人能如是觀佛寂靜之體。從遠離而生。是則於佛不生取著。故今世後世皆得清淨。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諸識有幾種生住滅。佛告大慧。諸識有二種生住滅。非思量所知。諸識有二種生。謂流注生及相生。有二種住。謂流注住及相住。有二種滅。謂流注滅及相滅。
(此以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相問答)。
註曰。生謂因緣所生。住謂住止。異謂變異。滅謂滅盡。此不言異者。文略耳。然此諸識生滅之相。惟佛智能明。故云非思量所知。言流注生住滅者。謂識蘊於內。念念相續。如水流注。未始暫停也。言相生住滅者。謂相顯於外。根境相對。起生住滅也。
大慧。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相。真相。
(轉相者。無始熏變。覺成不覺也。業相者。以不覺故。動則成業也。真相者。隨緣不變。體性真淨也)。
註曰。云業相轉相現相。乃從真起妄。妄動成業。因動故轉見有境界。次第發現也。此不言現而言真者。盖言體性隨緣不變。故名真耳。
大慧。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八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及分別事識。大慧。譬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處現亦復如是。
(三種者。真識即如來藏識。現識即如來藏所轉。亦名識藏。名轉而體不轉。分別事識。即意根意識及五識身。此開藏識為二。合事識為一也。八相者。即合上真識現識為一藏識。開上分別事識為七識。謂意根意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也)。
註曰。此諸識廣略開合不同者。良以如來藏是善不善因。隨染淨緣熏變不同。眾生無始惡息所熏。惟逐染緣。故如來藏轉名識藏。次第轉生諸識。此全真成妄。全理成事也。若能隨於淨緣。了達諸識皆即真智。如來藏無復轉名。則即事而理。反妄歸真矣。鏡喻現識。是能生諸法之本。造因招果。如鏡之照物。妍醜不差也。
大慧。現識及分別事識。此二壞不壞相展轉因。
(對境離境。居塵出塵。雖壞不壞。非異不異。此二識。唯壞不壞有異。而展轉相因。非異非不異)。
註曰。現識含藏善惡種子無失。故名不壞。事識以根對境。起憎愛心。念念生滅。故名為壞。
大慧。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是現識因。
(言不思議熏者。全真成妄也。言不思議變者。全理成事也)。
註曰。熏謂熏炙。變謂轉變。真妄不二。事理體一。不熏而熏。不變而變。不可心思口議。如是熏變。成現識因。
大慧。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是分別事識因。
(種種塵者。六塵也。取者。六根取六塵。而起愛見也)。
註曰。無始妄想熏者。無始以來。起此愛見妄想。熏成事識。是為因也。
大慧。若覆彼真識。種種不實諸虗妄滅。則一切根識滅。是名相滅。
(塵根滅。則幻亦滅)。
註曰。覆者反覆也。謂若能返照真識。則一切愛見妄想。自然消滅。能熏妄想既滅。則所熏根識亦泯。是為相滅。
大慧。相續滅者。相續所因滅。則相續滅。所從滅。及所緣滅。則相續滅。大慧。所以者何。是其所依故。依者。謂無始妄想熏。緣者。謂自心見等識境妄想。
(相續滅者。即流注滅也。識之相續。是有因緣。因緣若滅。則相續滅。因謂無始妄想。緣謂自心所見分別境界。無始妄想。即根本無明也)。
大慧。譬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如是。大慧。若泥團微塵異者。非彼所成。而實彼成。是故不異。若不異者。則泥團微塵。應無分別。
(此喻從真起妄。妄滅真顯。金為莊嚴具。其喻亦然此喻乃一經之要。所謂佛語心者)。
註曰。泥團喻轉識。微塵喻藏識。藏識是真。轉識是妄。泥團因微塵而成。其體是一。故不可言異。泥團微塵若定是一。則無所分別。故不可言非異。
如是大慧。轉識藏識真相若異者。藏識非因。若不異者。轉識滅。藏識亦應滅。而自真相實不滅。是故大慧。非自真相識滅。但業相滅。若自真相識滅者。藏識則滅。大慧。藏識滅者。不異外道斷見論義。
(諸轉識與藏識若異者。彼無明風熏動之時。藏識之體應不隨緣。則墮常見。然藏識是善不善因。非不隨緣也。若不異者。轉識滅時藏識亦應滅。則墮斷見。然藏識真相終不可滅)。
註曰。如是下。言轉識滅藏識不滅。已顯其非異非不異。猶恐大慧未達深意。故復告云。真相不滅。但業相滅。盖真是不變之性。本離生滅。業是無明虗妄之相。故有生滅。既反妄歸真。則妄滅而真不滅也。真若有滅。何異外道。
復次大慧。有七種性自性。所謂集性自性。性自性。相性自性。大種性自性。因性自性。緣性自性。成性自性。
(此釋七種自性名義。大種本通凡聖。今約聖報。所謂色常等。常謂真常。即法性五陰也)。
註曰。集性自性。即萬善聚因也。由集因故。有性有相。性內而相外也。大種自性者。謂四大種果也。果故有因有緣。因親而緣疎也。因果所成者。成性自性也。
復次大慧。有七種第一義。所謂心境界。慧境界。智境界。見境界。超二見境界。超子地境界。如來自到境界。
(言境界者。即所行境界。而有通別之異。心境界者。即心所造詣第一義也)。
註曰。心能發慧。慧力既勝。則成智用。智用既成。則正見現前。正見現前。則超斷常二見。乃至超越菩薩境界。至如來自到境界也。
大慧。此是過去未來現在諸如來應供等正覺。性自性第一義心。以性自性第一義心。成就如來世間出世間上上法。
(自此以下。明如來依自性第一義。成就自行化他德用也)。
註曰。成就世間者。示同人法而化佗也。出世間者。通三乘也。出世間上上法者。唯佛與佛能究竟也。
大慧。彼若相續。若事。若生。若有。若涅槃。若道。若業。若果。若諦。破壞斷滅論。所以者何。以此現前。不可得及見。始非分故。
(若相續。謂因果相續。若事。謂事物。若生。謂陰界入等生。若有。謂如上諸法實是有者。則顯涅槃等四諦之法皆無也。乃成其破壞斷滅之論)。
註曰。涅槃與道。是出世間之法。若業緣若苦果。是世間之法。此云四諦。是佛所說真俗法門。彼以為無。成斷滅論。故復徵釋其義云。以此現前四諦之法。彼皆以為實無。於我見最初起處。計有計無。皆是邪見。非解脫正因之分故也。
大慧。譬如破瓶不作瓶事。亦如焦種不作牙事。
(設此二喻。以明外道斷見)。
註曰。初喻無果。無果則無因也。次喻無因。無因則無果也。
如是大慧。若陰界入性已滅。今滅當滅。自心妄想見。無因故。彼無次第生。
(行簡子曰。陰謂五陰。界謂十八界。入謂十二入也)。
註曰。若謂陰界入已滅。則是無因。今滅即是無果。當滅則復無因。以是推之。皆是自心妄想所見。彼因既無。則無次第相續生矣。
大慧。若復諸餘沙門婆羅門。見離自性。浮雲火輪犍闥㜑城。無生幻?水月及夢。內外心現妄想。無始虗偽不離自心。妄想因緣滅盡。離妄想說所說觀所觀。受用建立身之藏識。於識境界攝受及攝受者不相應。無所有境界離生住滅。自心起隨入分別。
(見離自性者。謂見一切法。悉離自生性執。亦離佗生共生無因生性執)。
(境界。即六塵。攝受。即六根。言及攝受者。即六識也)。
註曰。自性以離性執故無生也。譬之如空中雲。如旋火輪。如尋香城。如幻如?。如水中月。如夢所見。與幻境一也。若達此幻境本無內外。見有內外。然從無始妄想虗偽所成。是不離自心。自心性離。則妄想因緣滅盡。此即妄想三有苦果滅也。是及能說所說能觀所觀。至於受用建立身之藏識。一切皆離。言不相應者。由了識境空寂。則無待對。豈復有生住滅。然後藏識自心得起。隨入一切境界。以正智分別。無不可也。
解三界如幻。分別觀察。當得如幻三昧。度自心現無所有。得住般若波羅密。捨離彼生所作方便。金剛喻三摩提。隨入如來身。隨入如如化。神通自在慈悲方便具足莊嚴。等入一切佛剎。外道入處。離心意意識。是菩薩。漸次轉身得如來身。
(金剛喻者。言等覺菩薩。用佛智斷最後心所得之定。從此定轉入佛地)。
註曰。此了三界如幻。得如幻三昧。度越自心所現境界。不復有種種相。乃得安住智慧彼岸。言捨離彼生所作之方便也。如如者本覺之理也。恒住此理。起諸變化。故能神通自在。慈悲方便以為莊嚴。言入一切佛剎者。是入佛界也。言外道入處者。是入魔界也。由能究竟離心意識。得無分別智。普現色身三昧故也。言轉身自得如來者。此總結菩薩所證之果也。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所說心意意識。五法自性相。一切諸佛菩薩所行。自心見等所緣境界不和合。顯示一切說成真實相。一切佛語心。為楞伽國摩羅耶山海中位處諸大菩薩。說如來所嘆海浪藏識境界法身。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言。四因緣故眼識轉。何等為四。謂自心現攝受不覺。無始虗偽過色習氣計著。識性自性。欲見種種色相。大慧。是名四種因緣。水流處藏識轉識浪生。
(緣者。根即眼根。眼所對境。自心發現。由不覺故。妄生執取。色緣者。色塵本空。無始時來執着為色。妄想熏習。使之然也。識緣者。識以分別為性。根塵相對而起計著。欲見緣者。雖三緣和合。若不起心欲見。則諸色相。猶不見也)。
註曰。四緣者。根緣。色緣。識緣。欲見緣也。由是四緣眼識轉生。若推其本。起於藏識。故曰水流處。由藏識而生轉識。如水起浪也。
大慧。如眼識一切諸根微塵毛孔俱生。隨次境界生亦復如是。譬如明鏡現眾色像。猶如猛風吹大海水。
(心體如海八識如水流注。七識如暴流。六識如波浪)。
(明鏡海水之喻。謂了悟有天人之異也。鏡之現像。無有前後。風吹海水。則前波起而後波隨也)。
註曰。八識流動。得有眼等轉識浪生。如眼識。餘五根至於一微塵一毛孔。皆與識俱生。無不覺知。隨次境界生亦如是者。言外塵境界。亦與識漸次而生。萬法唯識。見於是矣。然識之所生。有頓有漸。如明鏡現眾色相像者。喻頓生也。如猛風吹大海水者。喻漸生也。
外境界風。飄蕩心海。識浪不斷。因所作相異不異。合業生相深入計著。不能了知色等自性。故五識身轉。大慧。即彼五識身俱因。差別分段相知。當知是意識因。
(心為外塵所動。如風吹海。諸識浪生。相續不斷。藏識為因轉生因。所以生入妄計執著。不知色等自性體空。故眼等五識。次第轉生)。
註曰。言身者聚集之義。謂聚諸見塵為一眼識等。既生五識。則有意識與之俱緣。故曰即彼五識身俱。然彼五識。因五塵差別分段之相而生知覺。意識因者。言五識是六識之因也。
彼身轉。彼不作是念。我展轉相因。自心現妄想計著轉。而彼各各壞相俱轉。分別境界分段差別。謂彼轉。
(彼身轉者。謂彼五識轉生六識。而識亦不自謂展轉相因而生也)。
註曰。彼身轉而被不作是念。我展轉相因。皆由自心所現妄計前境。境有生滅。轉亦隨之。或以彼境有變壞之相。識亦俱轉。又以彼識分別諸境而識轉。故曰謂彼轉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日月與光明。非異非不異。海水起波浪。七識亦如是。心俱和合生。
(行蕳子曰。此以下皆偈言也)。
(日月海水喻本。光明波浪喻末)。
註曰。此二喻。正謂八識心。與六識和合俱生。非異非不異。而云七識者。以意根意識兼五識身而言。
譬如海水變。種種波浪轉。七識亦如是。心俱和合生。謂彼藏識處。種種諸識轉。謂以彼意識。思惟諸相義。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譬如海波浪。是則無差別。諸識心如是。異亦不可得。
(承上海浪之喻而言。上段言異。下段言不異)。
(水凝為氷。氷化為水。何所區別)。
註曰。八識轉生諸識。如海水變起諸波浪。言以彼意識思惟諸相者。以意識思惟六塵等相。故曰異。不壞相有八者。謂八識無壞相也。無相亦無相者。謂八識本無相可見。諸識同依藏識。亦無相可見。諸識同依藏識。亦無相可見。如海浪雖異。同一濕性。則無差別。諸識唯心。藏識可得。故曰異亦不可得也。
心名採集業。意名廣採集。諸識識所識。現等境說五。
(心意識三。一法異名。對數名心。能生為意。分別為識。又前起為心。次起為意。後了別為識)。
註曰。言心名採集業者。根塵相對。一念心起。而生取著。成善惡業。意名廣採集者。由前心轉入意根。起貪嗔癡。廣造諸業。諸識識所識者。謂第六識。分別前之五識所受五塵。故云現等境說五。五即五識也。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曰。青赤諸色像。眾生發諸識。如浪種種法。云何唯願說。爾時世尊以偈答曰。青赤諸雜色。波浪悉無有。採集業說心。問悟諸凡夫。彼業悉無有。自心所攝離。所攝無所攝。與彼波浪同。
(此明所造之業。及能造之心。悉皆空寂。亦同波浪。攝即取也)。
受用建立身。是眾生現識。於彼現諸業。譬如水波浪。
(達妄即真。如波即水。同一濕生。焉有差別之相)。
註曰。此明眾生依正二報。及所作業。皆是自心妄現。如水起波。
爾時大慧菩薩。復說偈言。日出光等照。下中上眾生。如來照世間。為愚說真實。已分部諸法。何故不說實。爾時以偈答曰。若說真實者。彼心無真實。譬如海波浪。鏡中像及夢。一切俱時現。心境界亦然。
(如來之意。正欲說實。而未說者。機未熟耳。故云彼心無真實)。
註曰。由彼心無真實故。如來說藏識轉生諸識。如海起浪。及鏡中之像。夢中之事。雖一時俱現。皆非真實。故曰心境界亦然也。
境界不具故。次第業轉生。識者識所識。意者意謂然。五則以顯現。無有定次第。
(分別五識所取外塵。故云識所識也)。
註曰。此明外塵境界非心本具。但隨業轉生。六識意根對法塵而起意識。亦復然矣。五識隨五塵而顯現。豈定有次第而生耶。
譬如工畫師。及與畫弟子。布彩圖眾形。我說亦如是。彩色本無文。非筆亦非素。為悅眾主故。綺錯繪眾像。
(此喻言說文字。無實之義)。
(了然照徹自覺想所覺離。奚不言說)。
註曰。如來隨機說法。如畫師之隨形圖像。雖由彩色筆素而成。其實則非彩色筆素。但為取悅眾情。假之以繪諸像也。
彼彼諸病人。良醫隨處方。如來為眾生。隨心應量說。妄想非境界。聲聞亦非分。哀憫者所說。自覺之境界。
(良醫隨病授藥不同。以況如來應心說法有異)。
註曰。如來所說自覺真境界。非外道小乘境界也。妄相即外道。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知大菩薩眾心之所念。名聖智事分初自性經。承一切佛威神之力。而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聖智事。分別自性經八百句。分別所依。如來應供等正覺。依此分別說菩薩摩訶薩入自相共相妄想自性。以分別說妄想自性故。則能善知。周徧觀察人法無我。淨除妄想照明諸地。超越一切聲聞緣覺及諸外道諸禪定樂。觀察如來不可思議所行境界。畢定捨離五法自性。諸佛如來法身智慧。善自莊嚴。起幻境界。昇一切佛剎兜率天宮。乃至色究竟天宮。逮得如來常住法身。
(如來聞諸菩薩生法自共相執。為說妄計自性差別義門。知是義已周徧觀察。則離人法二我之執。執既離已。乃入諸地。所以度越凡小禪定。優入如來不思議境。其五法三自性之妄執。不離而離也。法身智慧莊嚴者。自行之果圓也。起幻境界者。現土化佗也。至於一切佛剎天宮。凡有眾生可受化者。無不於中示現受生成等正覺。兜率陀者。此云知足。謂於五欲知止足也)。
佛告大慧。非觀察不生妄想言無。所以者何。妄想者。因彼生故。依彼角生妄想者。依角生妄想。是故言依因故。離異不異故。非觀察不生妄想言無角。
(角者。因上兔無角。作牛有角想。生來乃計有計無二見也)。
註曰。此言非觀察等者。盖了妄想無自性。為無不同異之分別。對有言無。盖彼以分別妄想。為生法之因。如因角有無而起分別。故云以依角生妄想。言離異不異者。異謂依角而起而無分別。不異謂角無分別。離此見故。故云耳。
大慧。若復妄想異角者。則不因角生。若不異者。則因彼故。乃至微塵分析推求悉不可得。不異角故。彼亦非性。二俱無性者。何法何故而言無耶。大慧。若無故無角。觀有故言兔無角者。不應作想。大慧。不正因故。而說有無。二俱不成。
(此釋妄想異角之義)。
註曰。謂分別與角異者。則角非所應之因。若不異者。因彼而起分別。若分析至於極微。悉不可得者。則有角無角。二見俱泯。故曰不異角故彼亦非性。非性者。非實性也。若有無二法俱無性者。指何法而言無邪。言無故無角者。謂異於有角而言無角者。決無是理。故云不應作想。言不正因者。謂不得正因。論有無者。皆無實義。故云二俱不成也。
大慧。虗空是色。隨入色種。大慧。色是虗空。持所持處所建立性。色空事分別當知。大慧。四大種生時。自相各別。亦不住虗空。非彼無虗空。
(上言不善分別色空。此言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此四大生時。堅濕煖動自相各別。雖未甞離於虗空。故云非彼無虗空也。不住於虗空)。
註曰。持所持處者。謂色為虗空所持。於所持處建立諸色。則空外無色。云何而言離虗空起分齊見也。言性色空事者。謂性色性空之事。當如是分別也。四大種者。地水火風也。
如是大慧。觀牛有角。故兔無角。大慧。又牛角者。析為微塵。又分別微塵剎那不住。彼何所觀故而言無耶。若言觀餘物者。彼法亦然。
(此見言有言無。總是執着)。
(剎那者。微細念也)。
註曰。觀牛有角等者。是對牛角之有。言兔角之無也。此牛角析為微塵。又分析之至於鄰虗。如是則覺無覺相。求剎那住相亦不可得。彼外道計無者。對牛角之有而言。牛角求之既無微塵可得。不知對何物而言無耶。
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當離兔角牛角虗空形色異見妄想。汝等諸菩薩摩訶薩。當思惟自心現妄想。隨入為一切剎土最勝子。以自心現方便而教授之。
(此結勸緣二種見。又曰當思惟自心現妄想)。
(最勝子。猶佛子也)。
註曰。欲知妄想有無之實。但當返觀自心。是果有邪果無邪。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思之自得。亦當以此教導於佗。故曰隨入一切剎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色等及心無。色等長養心。身受用妄立。識藏現眾生。心意及與識。自性法有五。無我二種淨。廣說者所說。長短有無等。展轉互相生。以無故成有。以有故成無。微塵分別事。不起色妄想。心量安立處。惡見所不樂。覺想非境界。聲聞亦復然。救世之所說。自覺之境界。
(色等及心無者。頌上妄想自性。不出色等外塵及內識心)。
(廣說等者。頌上有無妄想及觀待等。皆非正因也。微塵分別事。不起色妄想。頌上析角無角邪計妄想也。心量安立處者。頌上思惟自心離有無計。即第一義)。
註曰。色等及心。以理言之。本無所有。此一無字。斷妄利刀。莫過乎此。承當得去。何想不除。但凡夫不了。而起妄想。反取以長養自心。故身受用等物。由之建立。自本而言。藏識所見。故心意識次第而生。自性法有五者。約三自性。立名相等五法。及二無我也。安立之處。非外道小乘惡見夢想所樂境界。乃佛所說自覺境界也。
爾時大慧菩薩。為淨除自心現流故。復請如來。白佛言世尊。云何淨除一切眾生自心現流。為頓為漸耶。佛告大慧。法依佛。說一切法入自相共相。自心現習氣因。相續妄想自性計著因。種種不實如幻種種計著不可得。
(習氣計着。不實如幻。三道該乎九界。故云種種計着。然此三道。本是三德。眾生迷之流轉三道。佛說此法。令其了達自性本空。即妄成真。真妄俱泯。故曰不可得)。
註曰。法依佛者。法即法身體也。依佛即報佛用也。謂全體起用。說一切法。法即大乘法也。入自相共相等者。言眾生迷於本性。入於自相共相之執。是自心所現煩惱。名習氣因。由煩惱相續妄計。造諸結業。名計著因。由煩惱結業。受諸虗妄生死。故云不實如幻。
復次大慧。計著緣起自性。生妄想自性相。大慧。如工幻師依草木瓦石作種種幻。起一切眾生若干形色。起種種妄想。彼諸妄想亦無真實。
(依草木等作種種幻。此喻緣自性也。若干形等者。謂妄想自性也。彼諸妄想。如幻師作諸幻相。故云亦無真實也)。
註曰。由緣自性。而生妄想自性之相。故復以喻顯之。
如是大慧。依緣起自性。起妄想自性。種種妄想心種種相行事妄想相。計著習氣妄想。自性相生。大慧。是名依佛說法。
(上以幻法。喻諸妄想。此合前喻)。
註曰。種種妄想等者。因有心則有想。有想則有行。有行則有事。無非妄想。即前三道之相。但開合異耳。
大慧。法佛者。離心自性相。自覺聖所緣境界。建立施作。
(法身究竟。何所不離。而特言心者。以心為萬法之本。心若不亡。則一切法生。今言離相。則諸法寂滅。寂滅相者。法身之謂也)。
註曰。法佛者。修德法身也。言離心自性相者。離妄念也。既言離相。則法身名相何自而立。故曰自覺聖所緣境界建立施作。所謂強指法性為法身。斯乃無名之名。非相之相也。
大慧。化佛者。說施戒忍精進禪定及心智慧。離陰界入。解脫識相分別觀察建立。超外道見無色見。
(行簡子曰。定慧。陰如定。陽如慧。慧定偏者。皆不見佛性)。
註曰。化佛者。即應身佛也。說三乘法度諸眾生。所說六度者。菩薩法也。離五陰十八界十二入。及解脫識相分別者。二乘法也。觀察建立。即後文二種覺。乃菩薩自行化佗法也。超外道見者。離斷常二見也。無色見者。計無色定為涅槃定。即受想心滅也。
大慧。云何性妄想自性計著相聲聞。所謂大種青黃赤白堅濕煖動。非作生自相共相。先勝善說。見已於彼起自性妄想。菩薩摩訶薩於彼應知應捨。隨入法無我相。滅人無我相見。漸次諸地相續建立。是名諸聲聞性妄想自性計著相。
(此段釋着相聲聞)。
註曰。四大種色言非作生者。非作造而生也。仍於陰界入自共相而生執著。先勝是佛。謂佛善巧宣說言。執教聲聞。不能了達自性本空。見彼境界諸相。起自性妄想。為菩薩者。當知是過而捨離之。隨入法無我相等者。離人無我見。入法無我相等者。離人無我見。入法無我相。漸入諸地。是名下結。
補註曰。初釋性妄想。謂四大種色。各有自然之性。如地以堅為性。水以濕。火以煖。風以動。皆自然之性。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世尊所說常不思議自覺聖趣境界及第一義境界。世尊。非諸外道所說常不思議因緣耶。佛告大慧。我第一義常不思議。第一義因相成。離性非性得自覺相故有相。第一義智因故有因。離性非性故。譬如無作虗空涅槃滅。此常不思議諸如來自覺智所得。如是故常不思議自覺聖智所得。應當修學。
(此言外道之非。而顯正道之是)。
(第一義。即是中道實相。以是為因。即是常因。以是為相。即是常相。違離有無〔之〕言諸如來等者。佛言非但我法如是。諸佛所證常不思議無不然也。故誡菩薩應當修學)。
註曰。言離性則非有。離非性則非無。非有非無。正顯中道。中道絕待故常。常故妙。妙故不可思議。此所以為如來究竟常不思議。異彼外道無自相因。故復言有因有相。言譬如無作虗空等者。虗空以無為故常。涅槃以滅盡無常。此常不思議。則與外道諍論。自不侔矣。
復次大慧。外道常不思議。無常性異相因故。非自作因相力故常。復次大慧。諸外道常不思議。於似作性非性。無常見已思量計常。
(此斥外道無常性。所以難其無果。以其因非正因故。反覆斥之)。
註曰。言異相因者。非我自因之相也。彼言常者。非自作正因實相之力所成之常。乃非常計常之常。豈顯常性之果哉。又復外道所計常不思議。乃言世間所作之法。有已還無。悉是無常。性非性即有無也。作是見已。妄計神我。以為常不思議。故云思量計常。
大慧。我亦以如是因緣所作者性非性。無常見已。自覺聖境界說彼常無因。大慧。若復諸外道因相。成常不思議。因自相性非性。同於兔角。此常不思議。但言說妄想。諸外道輩有如是過。所以者何。謂但言說妄想同於兔角。自因相非分。
(此言凡夫墮生住滅有無三見。所以去道日遠)。
(諸外道輩下。結其過有四。言說妄想一也。自因相非分二也。非自覺得相三也。思量計常四也。故云有如是過也)。
註曰。又曰我亦以如是因緣者。謂如來亦見彼性無常。而修於常。顯自覺聖境界。而後乃知彼無常性。故說彼常無因。又若以外道邪因邪相。成常不思議者。然彼因自相性。但有言說。而無實義。故云同於兔角。
大慧。我常不思議。因自覺得相故。離所作性非性故常。非外性非性無常思量計常。大慧。若復外性非性無常。思量計常不思議常。而彼不知常不思議自因之相。去得自覺聖智境界相遠。彼不應說。
(斥外計四義。初斥思量計常。二斥不知常不思議自因之相。三斥去佛所得相遠。四彼不應說者。斥其但有言說也)。
註曰。我常不思議等者。謂我之得不思議。以自證為因相。不同外道有已還無為無常。以神我思量計常。若復外性等者。復斥外計亦有四義。
復次大慧。諸大眾畏生死妄想苦。而求涅槃。不知生死涅槃差別一切性妄想非性。未來諸根境界休息作涅槃想。非自覺聖智趣藏識轉。是故凡愚說有三乘。說心量趣無所有。是故大慧。彼不知過去未來現在諸如來自心現境界。計著外心現境界。生死輪常轉。
(行簡子曰。為小乘人說大乘法。心則狂惑狐疑。所謂以大海納於牛跡也。若為大乘人說小乘法。是以穢食置於寶器。彼凡愚說有三乘。是即墮愛欲輪?根者。鳥知涅槃)。
註曰。小乘畏懼生死。忻求涅槃。不知生死涅槃差別之相。皆是妄想。無有實性。此小乘智眼。見未來根塵息滅。認為涅槃。豈真所謂自覺聖智所趣之境。亦非藏識所轉之涅槃也。言凡愚說有三乘者。謂生死即涅槃。大乘之法。非彼所知。為說小乘真空涅槃。心量無所有。即真空也。而又不知三世諸佛涅槃妙心。自心發現。非別有也。妄計心外有法。起惑造業。輪轉生死也。
復次大慧。有五無間種性。云何為五。謂聲聞乘無間種性。緣覺乘無間種性。如來乘無間種性。不定種性各別種性。
(著相聲聞不異外。雖欲出離三界。而不能出)。
註曰。論其種性。本無差別。無始熏習。或內或外。或大或小。或定或不定。此經所以明夫種性有五。
云何知聲聞乘無間種性。若聞說得陰界入自共相斷知時。舉身毛孔熈怡欣悅。及樂修相智。不修緣起發悟之相。是名聲聞乘無間種性。聲聞無間見第八地。起煩惱斷。習煩惱不斷。不度不思議變易死。度分段死正師子吼。我生已盡。梵行已立。不受後有。如實知脩習人無我。乃至得般涅槃覺。
(聲聞厭苦心切。急於取證。故又說四諦。知苦斷集。慕滅脩道之時。則身心悅豫。陰界入自共相。雖開合不同。即是苦諦。相智者。四諦之總相智也)。
註曰。聲聞根鈍。樂脩此智。不脩緣起發悟之相者。緣即十二因緣。乃緣覺所脩而發悟者。而聲聞不樂脩也。聲聞以無間三昧。見第八辟支佛地。斷現行見思煩惱。未斷無明別惑。言習煩惱者。即無明也。以故未能超越變易生所死。能超越分段生死若海耳。師子吼。即無畏說也。謂至八地。說言我生已盡。斷苦集也。梵行已立不受後有。脩道證滅也。皆實不虗。故云如實知也。脩習人無我。乃至得涅槃覺。謂空人執而得涅槃證真空也。
大慧。緣覺乘無間種性者。若聞說各別緣無間。舉身毛豎。悲泣流淚。不相近緣。所有不著。種種自身種種神通。若合若離種種變化。聞說是時。其心隨入。若知彼緣覺乘無間種性已。隨順為說緣覺之乘。是名緣覺乘無間種性相。
(緣覺者。從佛稟教。觀十二因緣。覺真諦理。名為緣覺。亦名獨覺者。出無佛世。觀緣自悟也)。
註曰。各別緣無間者。聞說十二因緣因果循環。而悟無生。適其所願。悲感交集。至於流淚。言不相近等者。謂樂獨善寂。脩遠離行。凡所有相皆不能著。或時為說身通變化。或離一身為多。或合多身為一。聞如是說。心有所入。菩薩知彼緣覺種性。當為說此緣覺乘法也。
大慧。彼如來乘無間種性。有四種。謂自性法無間種性。離自性法無間種性。得自覺聖無間種性。外剎殊勝無間種性。
(如來種性無間者。謂其性圓融無礙也)。
註曰。言四種者。一自性法。即如來藏自性清淨心也。二離自性法。謂此性離性執也。三得自覺聖。即如來究竟覺智也。四外剎殊勝。謂如來悲願嚴土攝生。種種殊勝也。
大慧。不定種性者。謂說彼三種時。隨說而入隨彼而成。大慧。此是初治地者。謂種性建立。為超入無所有地故作是建立。彼自覺藏者。自煩惱習淨。見法無我。得三昧樂住聲聞。當得如來最勝之身。
(如來境界。惟定可入。未能斷塵。終為惑亂)。
(彼自覺藏等者。唐譯云。〔人〕住三昧樂聲聞。若能證知自所依識。見法無我。淨煩惱習。畢竟當得如來之身。自所依識。即自覺藏第八識也。煩惱習。即無明也)。
註曰。不定種性者。聞說彼聲聞緣覺如來三種法時。隨生信解。而順修學。從小入大。其性可移。故言不定。初治地者。即乾慧地人。為其說不定種性。令彼超入無所有地。此地即第七已辦地。作是建立者。作是說也。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善觀三自性。云何三自性。謂妄想自性。緣起自性。成自性。大慧。妄想自性從相生。大慧言。世尊。云何妄想自性從相生。佛告大慧。緣起自性事相相行。顯現事相相。計著有二種妄想自性。如來應供等正覺之所建立。謂名相計著相。及事相相。名相計著相者。謂內外法計著。事相計著相者。謂即彼如是內外自共相計著。是名二種妄想自性相。若依若緣生。是名緣起。
(此又攝五法為三〔首〕性)。
(偈中。所謂名相覺想自性二相者)。
(分別自性。乃此經要領)。
(謂諸法從因緣而生因緣有根塵因緣。有業惑因緣。而業惑又從根塵而起。凡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無有不從因緣而生。[尬-介+(二/(必-心))]經所謂因緣所生法是也)。
註曰。言妄想自性從相生者。正從緣起相生也。緣起者。謂從因緣起乎事相。事相顯現。而生二種計著。言相相者。事相非一也。如來建立者。即如來為眾生演說妄想自性。以令了妄無妄也。名相計著相者。謂於根塵內外法中。計著名相。事相計著相者。謂即於彼根塵法上。不了性空。計著自相共相。若依若緣生。正明緣起自性。依即因也。
云何成自性。謂離名相事相妄想。聖智所得。及自覺聖智趣所行境界。是名成自性如來藏心。
(成即成就。言離名相事相妄相者。謂諸佛聖人觀因緣所生之法。即空即假即中。離諸妄想。成就正智如如也)。
註曰。聖智所得。即正智也。自覺聖智。即如如也。合此二法成一自性。是為如來藏心。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善觀二種無我相。云何二種無我相。謂人無我及法無我。云何人無我。謂離我我所。陰界入聚無知業愛生眼色等。攝受計著生識。一切諸根自心現器身藏。自妄想相施設顯示。
(言人無我法無我。無即空也。人乃眾生假名。法乃五陰實法。凡夫於此假實。我見偏重。故以無我破之。若達無我。則一切離着。顯出本性。妙人妙法矣)。
(此等諸法。求其妄執。皆不可得。是為人無我也)。
註曰。人無我中。言離我我所者。我即假名。我所即實法也。盖假不自假。依實法而有假名。若推假必兼其實。故曰陰界入聚。無知即煩惱。謂實法從煩惱業愛所生。眼色等者。謂眼等諸識。取於色等諸塵。器身藏者。器即依報。謂世間如器。身即正報。藏即藏識。又自心所見身器世間。皆是藏心之所顯現。
如河流如種子。如燈如風如雲。剎那展轉壞。躁動如猿猴。樂不淨處如飛蠅。無厭足如風火。無始虗偽習氣因如汲水輪。生死趣有輪。種種身色。如幻術神呪機發像起。善彼相知。是名人無我智。
(此發明人無我故)。
(唐譯云。譬如死屍呪力故行。亦如木人因機運動。善彼相知即善知如上喻相。是觀人無我妙智也)。
註曰。河流等五。喻剎那壞相。躁動等三。乃虗妄識相。故以猿蠅風火喻之。然皆無始虗妄習因。隨於生死三有輪轉。故以汲井輪喻之。種種身色等者。此喻幻身。如幻術能使機發。神況能使像起。
云何法無我智。謂覺陰界入妄想相自性。如陰界入離我我所。陰界入積聚。因業愛繩縛。展轉相緣生無動搖。諸法亦爾。離自共相不實妄想相。妄想力是凡夫生。非聖賢也。心意識五法自性離故。
(此發明法無我故)。
(唐譯云。無能作者。既無能作。〔實〕有所作諸法。故云離自共相外。此虗妄之相。是凡夫妄想分別。非諸聖賢。既了法法本空。尚何妄想之有哉。故曰自性離也)。
註曰。法無我智。從實法直示。謂覺知陰界入相。是妄計性。如陰界入等者。例前人無我觀。離我我所。但由陰等積聚業愛纏繞。互為緣起。推其自性。了不可得。故曰無動搖。動搖即造作也。離非遠離。即達其性亡耳。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建立誹謗相。唯願說之。令我及諸菩薩摩訶薩。離建立誹謗二邊惡見。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覺已離常建立斷誹謗見。不謗正法。爾時世尊。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善知心意意識五法自性二無我相。趣究竟為安眾生故。作種種類像。如妄想自性處依於緣起。譬如眾色如意寶珠。普現一切諸佛剎土。一切如來大眾集會。悉於其中聽受佛法。所謂一切法如幻。如夢光影水月。於一切法離生滅斷常。及離聲聞緣覺之法。
(建立常見。誹謗斷見。離此二見。乃得菩提正法。故聞四種相後。而求趣究竟之地)。
(此言菩薩善知心意識五法自性二無我相。可趣究竟之地。自行既成。當化眾生。隨類現形。故云作種種類像言)。
註曰。如妄想等者。況菩薩隨機設化。亦猶凡夫妄想從緣而起。又曰譬如眾色等者。喻菩薩以一身一切身。普現一切諸佛剎土。與諸大眾。聽受如來說法。其所說者。如幻如夢。如鏡中像。如水中月。遠離生滅及以斷常。不住二乘之地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請佛言。惟願世尊。為我等說一切法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我等及餘諸菩薩眾。覺悟是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已。離有無妄想。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告大慧。空空者。即是妄想自性處。大慧。妄想自性計著者。說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大慧。彼界說七種空。謂相空。性自性空。行空。無行空。一切法離言說空。第一義聖智大空。彼彼空。
(此大慧覺悟諸法無生無異。離性離相。而以聖趣為請。故條答之)。
(空空者。空之又空之謂也。空之又空。能空之觀也。妄想自性處。所空之境也。由凡夫於此執者。妄想自性。故如來說空無生無二性。離性離相之法也)。
云何相空。謂一切性自共相空。觀展轉積聚故。分別無性自共相不生。自佗俱性無性故相不住。是故說一切性相空。是名相空。
(此釋相空)。
(言一切法本無自他共離四性。眾生妄執。從四性生。四性求其生相。了不可得。故云相空)。
註曰。展轉積聚者。即陰界入互相待對也。分別無性者。即分析推求。皆無自性。無性亦無。故云相不生也。自佗俱性無性者。此覆疏上義。自謂自生。它謂它生。俱謂共生。無謂無因生。無因生即離生也。相不住。即不住於相也。
云何性自性空。謂自己性自性不生。是名一切法性自性空。是故說性自性空。
(此釋自性空)。
(前已空性。此復言性空者。前乃推撿入空。故性相俱相。約修說也。此則本自二空。故性相俱性。約性說也)。
註曰。自性空者。謂於當念觀一切所生之法。無自生性。名自性空。
云何行空。謂陰離我我所。因所成所作業方便生。是名行空。
(此釋行空)。
(行空。言陰離我我所者。陰是我所。性本離執。從陰成我。從我起行。故云然)。
註曰。因所者。因我所也。謂因我所起業。方便和合而生妄執。順性推求。皆不可得。名行空也。
大慧。即此如是行空展轉緣起。自性無性。是名無行空。
(此釋無行空)。
註曰。無行空者。不離前所作行。乃了達諸陰。展轉逐起。無有自性。乃行無行矣。是為無行空。
云何一切法離言說空。謂妄想自性無言說故。一切法離言說。是名一切法離言說空。云何一切法第一義聖智大空。謂得自覺聖智。一切見過習氣空。是名一切法第一義聖智大空。
(一切法離言說空者。謂一切法。妄計自性自覺區得豈容言說。是為離言說空。自覺聖智。本不當空。而能空彼見過習氣。所既空矣。能空亦空。〔既〕畢竟空也)。
註曰。前段釋言說空。後段釋聖智空也。
云何彼彼空。謂於彼無彼空。是名彼彼空。大慧。譬如鹿子母舍。無象馬牛羊等。非無比丘眾。而說彼空。非舍舍性空。亦非比丘比丘性空。非餘處無象馬。是名一切法自相。彼於彼無彼。是名彼彼空。是名七種空。彼彼空者。是空最觕。(音粗)汝當遠離。
(譬如鹿子等者。鹿子人名也。其母毗舍佉優婆夷。深重三寶。造立精舍。安止比丘。於中不畜象馬等)。
(初彼字。指外道。但於彼無彼。而不能無此。又言七種空內。而彼彼空最觕者。是外道之邪計。故戒學者。深當遠離也)。
註曰。彼彼空者。正謂外道所計之空。對此言之。但空於彼。而不空此。故云於彼無彼空。譬如鹿子下。言彼舍空者。但無象馬為空。非謂彼丘眾亦空。非舍以下。總斥外道邪計之空。謂其縱能空舍比丘。而不能空其二者之性。縱以是處眾象馬為空。而餘處非無。是則能所彼此宛然。何空之有。是名一切法下。結斥之詞。
大慧。不自生。非不生。除住三昧。是名無生。
(此答無生之問)。
(不自生者。言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佗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
註曰。非不生者。謂非一向不生。以理言之。無生無所不生。除住三昧者。除登初地。初住破無明顯法性。是真無生也。
離自性即是無生。離自性剎那相續流注及異性現。一切性離自性。是故一切性離自性。
(此答離自性之問)。
註曰。此約無生言之。故曰離自性即是無生。言剎那相續流注者。心也。及異性現等者。法也。謂心若變動。則有異性所現一切諸法。若了心空。則諸法自泯。故云離自性也。
云何無二。謂一切法如陰熱。如長短。如黑白。大慧。一切法無二。非於涅槃彼生死。非於生死彼涅槃。異相因有性故。是名無二。如涅槃生死。一切法亦如是。是故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應當脩學。
(此答無二之問)。
(此二者。不二而二。二而不二。若不了此。而謂有異相因。則各有自性。故說無二以一之既了此二無。則一切法無不然也。是故須結語)。
註曰。先約事示其二相。陰熱長短黑白之相。待對宛然。不得不二。又曰一切法無二者。約而言也。以其理一。融彼事異別。一切法無二也。言非於涅槃等者。生化涅槃本來平等。非涅槃外別有生死。非生死外別有涅槃。彼即外也。
○一切佛語心品第二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世尊脩多羅說如來藏自性清淨。轉三十二相。入於一切眾生身中。如大價寶垢衣所纏。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亦復如是。而陰界入垢衣所纏。貪欲恚癡不實妄想塵勞所汙。一切諸佛之所演說。云何世尊。同外道說我。言有如來藏耶。世尊。外道亦說有常作者。離於求那周徧不滅。世尊彼說有我。佛告大慧。我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大慧。有時空無相無願。如實際法性法身涅槃離自性。不生不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如是等句。說如來藏已。如來應供等正覺。為斷愚夫畏無我句故。說離妄想無所有境界如來藏門。大慧。未來現在菩薩摩訶薩。不應作我見計著。譬如陶家於一泥聚。以人工水木輪繩方便。作種種器。如來亦復如是。於法無我離一切妄想相。以種種智慧善巧方便。或說如來藏。或說無我。以是因緣故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是名說如來藏。開引計我諸外道故。說如來藏。令離不實我見妄想。入三解脫門境界。希望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作如是說如來之藏。若不如是。則同外道。是故大慧。為離外道見故。當依無我如來之藏。
(如來三十二相者。一足下有平滿相。猶如奩底。地雖高下。隨足所蹈。坦然等觸。二足下千輻輪文。輞轂眾相無不圓滿。三手足並皆柔軟。如兜羅綿。四兩足一一指間。猶雁王。鞔網交絡。文同綺晝。五手足諸指圓滿。纖長可愛。六足跟廣長圓滿。與趺相稱。七足趺脩高光滿。與跟相稱。八雙腨漸次纖圓。如鹿王腨。九雙臂平立摩膝。如象王鼻。十陰相勢鋒藏密。猶尨馬。十一毛孔各一毛生。紺青宛轉。十二髮毛端皆上靡。右旋宛轉。十三身皮細薄滑潤。垢水不住。十四身皮金色晃耀。諸寶莊嚴。十五兩足兩掌中頸雙肩。七處充滿。十六項圓滿殊妙。十七膊腋悉皆充實。十八容儀洪滿端直。十九身相脩廣端嚴。二十體相量等圓滿。如諾瞿陀。二十一領臆并身上半。威容廣大。如師子王。二十二常光面各一尋。二十三齒相四十齊平。淨密根深。白逾珂雪。二十四四牙鮮白鋒利。二十五常得味中上味。二十六舌相薄淨廣長。能覆面輪。至耳髮際。二十七梵音詞韻和雅。隨眾多少。無不等分。二十八眼睫猶若牛王。紺青齊整。二十九眼睛紺青鮮紅環間節皎潔分明。三十面輪猶滿月。眉相〔皈〕淨如天帝弓。三十一眉間有白毫相。柔軟如絲。白逾珂雪。三十二頂上烏瑟膩沙。高顯隆圓。猶如天盖也)。
註曰。我說如來藏初無我相。但為顯真破妄。故說我與無我。不同外道妄計之我。言空無相無願者。三空也。空是性空。無相是相空。無願是性相俱空。無所願也。如實際。是真如實際也。法性。法名軌則。性名不改。法身者。師軌法性。還以法性為身。涅槃者滅度也。或說離自性。或說不生不滅。或說本來寂靜。或說自性涅槃。如是諸句。皆如來藏之異名。然如來以種種名演說如來藏義。為令眾生離我。但機樂不同。懼聞無我之名者。說離妄想無所有境界。離妄即無我。是為如來藏門。門者能通。欲眾生從此門而入。故戒云不應計著。譬如下。引喻結顯。泥聚一也。本無定器。陶家以作工方便故。成種種器。喻法無我亦一也。本無定名。以智慧方便說種種名。如前空無相至涅槃等是也。故結云或說如來藏。或說無我。名雖不同。義則是一。盖開引著我外道。說如來藏。本令離著。入三脫門。成等正覺。豈同外道神我之見耶。三解脫者。性淨解脫。圓淨解脫。方便淨解脫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觀未來眾生。復請世尊。惟願為說修行無間如諸菩薩摩訶薩修行者大方便。佛告大慧。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云何為四。謂善分別自心現。觀外性非性。離生住滅見。得自覺聖智善樂。是名菩薩摩訶薩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
(果非因行莫成。行非方便莫進。故因問而發之)。
註曰。言成就四法是大方便者。方便多門。四法乃方便之大。故與其他方便不同。然此四者。不出修性因果。謂全性起修。從因至果也。
云何善分別自心現。謂如是觀三界唯心分齊離我我所。無動搖離去來。無始虗偽習氣所薰。三界種種色行繫縛。身財建立妄想隨入現。是名菩薩摩訶薩善分別自心現。
(此釋分別自心現)。
(五陰僅言色行者。略舉五陰之二也)。
註曰。言觀三界唯心分齊者。三界由妄想而起。妄想不出自心。分齊者界限也。了知心外無法。則人法二執俱離。復何動作去來之相。但由無始妄想熏故。有三界種種五陰繫縛。由有五陰之身故。有資身財物建立。如是諸法。皆因自心妄想顯現。若知本來空寂。安有生滅。是為善分別。
云何善觀外性非性。謂?夢等一切性。無始虗偽妄想習因。觀一切性自性。菩薩摩訶薩作如是善觀外性非性。是名菩薩摩訶薩善觀外性非性。
(此釋外性非性義)。
(前觀內心。此修外觀。此之二觀。修乃隨宜。未必俱用)。
註曰。言外性非性者。了外法之性。非自他等四性而生也。謂陽?夢幻等性是也。此一切法。由無始妄習為因。故皆不實。如?夢等。是為善觀外性非性也。
云何善離生住滅見。謂如幻夢。一切性自他俱性不生。隨入自心分齊。故見外性非性。見識不生。及緣不積聚。見妄想緣生。於三界內外一切法不可得。見離自性生見悉滅。知如幻等諸法自性。得無生法忍。得無生法忍已。離生住滅見。是名菩薩摩訶薩善分別離生住滅見。
(此釋離生住滅見義)。
(離生住滅見。謂如夢等。牒前所觀也。見識不生下。正示離見)。
註曰。言由前觀故。見內心識。不生外緣。塵不積聚。一一推求。性不可得。故云不生。不生而生。以妄想緣。生於三界內外諸法。均一理故。皆不可得。則離自性。由離性故。緣生與見皆悉寂滅。如是證知諸法如幻。即是無生法忍。無生則無滅。故生住滅之身。無不離也。
云何得自覺聖智善樂。謂得無生法忍。住第八菩薩地。得離心意意識五法自性二無我相。得意生身。
(此釋自覺聖智善樂成)。
(此自覺聖智。謂得無生法忍者。初破無明顯)。
註曰。言善樂者。既得無生以此為樂。又云住第八菩薩地者。此乃通教第八地也。菩薩至此地受接。始證無生法忍。作餘教釋之不可也。離心意識等既證無生。何法可離。乃非離而離。得意生身者。起用之本。亦捨意得意之用已。
世尊。意生身者何因緣。大慧。意生身者。譬如意去迅疾無礙。故名意生。譬如意去石壁無礙。於彼異方無量由延。因先所見憶念不忘。自心流注不絕。於身無障礙生。大慧。如是意生身。得一時俱菩薩摩訶薩意生身。如幻三昧力自在神通妙相莊嚴聖種類身。一時俱生。猶如意生無有障礙。隨所憶本願境界。為成就眾生。得自覺聖智善樂。
(無障無礙。便入菩提境界)。
(意生身等者。意有三義。取以為喻。一迅疾。二無礙。三徧到。盖言菩薩得如幻三昧。現身攝父。亦有此三義也)。
註曰。凡夫意到而身不能到。身意俱到。惟聖及得通者能之。言如幻三昧自在神通者。能生之意也。玅相莊嚴聖種類身者。所生之身也。一時俱生猶如意生者。法喻泯合也。成就眾生者。令其亦得善樂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請世尊。惟願為說一切諸法緣因之相。以覺緣因相故。我及諸菩薩。離切性有無妄見。無妄想見漸次俱生。佛告大慧。彼因者有六種。謂當有因。相續因。相因。作因。顯示因。待因。當有因者。作因已內外法生。相續因者。作攀緣已內外法生陰種子等。相因者。作無間相相續生。作因者。作增上事如轉輪王。顯示因者。妄想事生已相現作所作。如燈照色等。待因者。滅時作。相續斷不妄想性生。
(當有因者。謂所作因。乃根塵所生法也。相續因者。謂扳緣根塵。成善惡業。續生後因種子。果復為因也。相因者。謂作無間斷善惡業相。因果相續不斷也。作因者。謂於因上作因。名增上也。顯示因者。謂凡妄想事。生必有因。能作所作境相。如燈照物顯然可見也。待因者。謂妄想。滅時還作。作時還滅。若相續念斷。則妄想性。生。以妄待不妄。是為待因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一切都無生。亦非因緣滅。於彼生滅中。而起因緣想。非遮滅復生。相續因緣起。唯為斷凡愚。癡惑妄想緣。有無緣起法。是悉無有生。習氣所迷轉。從是三有現。真實無生緣。亦復無有滅。觀一切有為。猶如虗空華。攝受及所攝。捨離惑亂見。非已生當生。亦復無因緣。一切無所有。斯皆是言說。
(此因問大因之法漸次之旨。故說此偈以答之)。
(猶如虗空華者。言眾生於真如實理中。起生滅見。如病眼見華耳)。
註曰。言一切法漸次與頓俱不生。既云不生。豈有滅乎。但以本迷而起生滅之想耳。所以說無生滅者。非謂實無生滅緣起。為斷凡愚妄計。作如是說。若究其本性。何生何滅。但無始習惑迷轉。遂有三界生滅。三有者即三界也。攝受及所攝者。乃謂能取所取。於此根塵境界。不見有無惑亂等相。則已生當生一切無有。乃假名言說耳。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言說妄想相心經。世尊。我及餘菩薩摩訶薩。若善知言說妄想相心經。則能通達言說所說二種義。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言說所說二種趣淨一切眾生。佛告大慧。有四種言妄想相。謂相言說。夢言說。過妄想計著言說。無始妄想言說。相言說者。從自妄想色相計著生。夢言說者。先所經境界隨憶念生。從覺已境界無性生。過妄想計著言說者。先怨所作業隨憶念生。無始妄想言說者。無始虗偽計著過自種習氣生。是名四種言說妄想相。
(〔具〕實理上。離言說相。相尚叵得。豈有四哉。如來說此四者。以言遣言。雖說第一義心。亦當離着。況此四種。皆說眾生妄想也。相言說者。謂從自心所現妄想色相。分別自相共相而生也。夢言說者。謂憶念所歷境界。形於夢?。而有言說。然覺已無實境界。故云無性也。過妄想計着言說者。謂昔有冤業。曾害於我。隨時憶念。而生想恨之言也。無始妄想言說者。謂從無始戲論妄執習氣所生也。若能離此四種妄想言說。則顯一實妙理矣)。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諸性無自性。亦復無言說。甚深空空義。愚夫不能了。一切性自性。言說法如影。自覺聖智子。實際我所說。
(諸性無自性者。離心緣相也。亦復無言說者。離言說相也)。
註曰。既絕言思。是為第一義空。愚夫昧此。則墮諸有。一切性自性等。謂一切法有自性。則有言說。然皆不實如影。惟聖智所證實際。是我所說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離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一切外道所不行。自覺聖智所行。離妄想自相共相。入於第一真實之義。諸地相續漸次上上增進清淨之相。隨入如來地相。無開發本願。譬如眾色摩尼境界。無邊相行。自心現趣部分之相一切諸法。我及餘菩薩摩訶薩。離如是等妄想自性自共相見。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令一切眾生。一切安樂。具足充滿。
(自一異至無常四句有三。初一異四句者。合云一異亦異亦不異非異非不異。俱即亦異亦不異。不俱即非異非不異也。有無四句者。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也。常無常四句者。常無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也。經文從略。不具列也)。
註曰。首三四句。各有宗計。一切外道正坐此見。言不行者。不能離也。惟聖智由能離四句。故不見有自共相。可登第一義真實之地。漸歷諸地。至於佛地。無開發本願者。盖自行既滿。復以本願。普入佛剎。化諸眾生。如如意珠所現境界。無不具顯。無邊相行者。相謂地相。行即所修之行。雖則無邊。皆惟心所現。一切諸法。差別之相。部分即差別也。我及下。結請人滿自他願行也。
佛告大慧。不知心量愚癡凡夫。取內外性。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自性習因。計著妄想。
(二者自性習因。由宿習所熏而起。邪計妄見下。文凡十二喻。各有法有喻有合。不無同異。隨文別點)。
註曰。總約法說有二。一者不知自心現量。於陰二內見有外法。計內外性。於同相起一見。於別相起異見。依此兩間而起俱見。離此兩間起不俱見。有無常無常。皆若是也。
譬如群鹿為渴所逼。見春時?而作水想。迷亂馳趣不知非水。如是愚夫。無始虗偽妄想所熏習。三毒燒心。樂色境界見生住滅。取內外性。墮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想。妄見攝受。
(既墮業障。便入苦趣)。
(鹿逐〔時〕燄不知非水。愚夫樂欲。不知樂是苦因。言妄想熏習。即自性習因義也。取內外性等。正謂起見也)。
如犍闥婆城。凡愚無智而起城想。無始習氣計著相現。彼非有城非無城。如是外道。無始虗偽習氣計著。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見。不能了知自心現量。
(此喻外道不達自心現量。起一異見)。
(犍闥婆城。本無城種。無智之人。妄習所熏。而作城想)。
譬如有人。夢見男女象馬車步城邑園林山河浴地種種莊嚴。自身入中。覺已憶念。大慧。於意云何。如是士夫。於前所夢憶念不捨。為黠慧不。大慧。如是凡夫惡見所噬。外道智慧不知如夢自心現性。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見。
(夢所見境。本非實事。而乃憶念不捨。非癡而何。此喻外道邪計。不了惟心起諸見也)。
譬如火輪非輪。愚夫輪想。非有智者。如是外道惡見希望。依於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想。一切性生。
(此喻外道邪心取境。無而為有。起種種見)。
譬如水泡似摩尼珠。愚小無智作摩尼想。計著追逐。而彼水泡非摩尼。非非摩尼。取不取故。如是外道惡見妄想習氣所熏。於無所有說有生緣。有者言滅。
(浮漚非有非無。不可執着)。
註曰。水泡喻中。於無所有。說有生者。義通前喻。以莫非無有說有及於正因緣。說有處則反言斷滅。此外道之倒見。例皆如是。
復次大慧。有三種量五分論。各建立已得聖智自覺。離二自性事。而作有性妄想計著。
(外道種種計着。自謂過人。若不類彼立量破之。執何由破。故如來敘三種量五分論。雖各建立修之。則得自覺聖智。能離緣起妄想二種自性。而愚夫迷教。猶計有性。妄想分別也)。
註曰。三種量者。謂現量。比量。聖言量也。量如斗量物也。現量者。現即顯現。親得法體。離妄分別。而非錯繆也。比量者。比即比類。比類量度。而知其然。如隔山見煙。必知有火。隔墻見角。必知是牛。雖非親見。亦非虗妄。聖言量者。謂以如來正教為準繩故。五分論者。一宗。二因。三喻。四合。五結。宗因喻三亦云三支。比量合結。但成此三義耳。
復次大慧。有四種禪。云何為四。謂愚夫所行禪。觀察義禪。攀緣如禪。如來禪。云何愚夫所行禪。謂聲聞緣覺外道修行者。觀人無我性自相共相骨璅。(音鎮)無常苦不淨相計著為首。如是相不異觀。前後轉進相不除滅。是名愚夫所行禪。
(上明離惑智二障。能入如來所證法門。然非定莫能造詣。故又明四種禪定。盖非淺無以明深。故兼三種言之)。
(愚夫〔神〕言二乘外道脩者。以其所觀人無我性。不能了自心量所現。自相共相性空。併以愚〔大〕目之)。
註曰。骨璅者。即小乘所觀。自他身骨璅相連。皆是無常若不淨相。對治計著。此觀為首。言相不異觀者。謂定中相見。與觀不異。此觀成之相也。雖次第增進至無想定。然不離相。是名愚夫禪也。
云何觀察義禪。謂人無我自相共相。外道自他俱無性已。觀法無我。彼地相義漸次增進。是名觀察義禪。
(此偏教菩薩所修者)。
註曰。謂人無我等。疊前所離也。外道自他等者。亦離外道自他俱性。於法無我諸地相義。一一隨順觀察也。
云何攀緣如禪。謂妄想二無我妄想。如實處不生妄想。是名攀緣如禪。
(此頓教菩薩所脩者。緣真如禪。緣即觀也。真如即理。謂觀理將除妄想)。
註曰。妄想者。乃人法二執。二無我者。空二執之觀也。若但分別。心存取捨。是為妄想。若了二執當體即空。無所待對。是為如實處。不生妄想也。
云何如來禪。謂入如來地。得自覺聖智相三種樂住。成辦眾生不思議事。是名如來禪。
(此定登妙覺地。究竟自覺聖智者)。
註曰。佛以首楞嚴為能住之法。常寂光土為所住之處。常寂光。即三德涅槃也。三種住。其在茲乎。不思議事者。是無作妙用。謂全體起用。成就眾生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愚夫所行禪。觀察相義禪。攀緣如實禪。如來清淨禪。譬如日月形。鉢頭摩深險。如虗空火盡。脩行者觀察。如是種種相。外道道通禪。亦復墮聲聞。及緣覺境界。捨離彼一切。是則無所有。一切剎諸佛。以不思議手。一時摩其頂。隨順入如相。
(謂於定中。或見如日月形。或見鉢頭摩。此云紅蓮華。或見海有深險之狀。或如虗空。或如火盡。凡脩觀者。見此種種相觀。不應取着。着則墮於外道邪禪。及落二乘境界。當善觀察。悉須捨離。不見有一法可得。則無所有。可入如來禪也)。
註曰。譬如日月等。出諸禪相以示得失。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般涅槃者。說何等法。謂為涅槃。佛告大慧。一切自性習氣。藏意意識見習轉變。名為涅槃。諸佛及我涅槃。自性空事境。
(涅槃有三。謂外道妄涅槃。二乘取證涅槃。如來究竟涅槃。苟不以法而正。其如來藏。與凡小混。不可不辨)。
註曰。一切眾生心識性執熏習氣分。藏意意識者。即藏識與事識。此言自心也。皆言習者。由無始愛見妄想熏習故也。轉變者。謂轉藏識事識。為自覺聖智境界。名為涅槃。然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何轉變之有。所謂名轉而體不轉也。諸佛及我者。佛謂此究竟涅槃。我及諸佛同證。證無別證。但了生死即是涅槃。涅槃之性亦不可得。是為空事境界。
復次大慧。涅槃者。聖智自覺境界。離斷常妄想性非性。云何非常。謂自相共相妄想斷故非常。云何非斷。謂一切聖去來現在得自覺故非斷。大慧。涅槃不壞不死。若涅槃死者。復應受生相續。若壞者。應墮有為相。是故涅槃離壞離死。是故脩行者之所歸依。
(離斷常二見。則可入如來境界)。
(離情故非常。顯性故非斷)。
註曰。涅槃言不壞不死者。是對有壞有死而言也。良以涅槃是不生不滅之理。若凡夫是有壞死。小乘人於真空涅槃。灰身無身。滅智無智。亦可謂不壞不死。雖離分段之生。復受變易之生。是有相續之相。雖於有復著於空。是猶有為。今如來涅槃。離此諸相。是為大乘行者之所歸趣。
復次大慧。涅槃非捨非得。非斷非常。非一義非種種義。是名涅槃。
(申上涅槃之義。復總結之)。
註曰。言非一者。是非空。非種種者。是非假。非空非假。正顯中道大涅槃也。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涅槃者。覺自相共相不習近境界。不願倒妄見妄想不生。彼等於彼作涅槃覺。
(二乘於陰界〔又〕自共相中。用苦空無常無我之觀。厭離生死心切。故於六塵境界。不樂習親近)。
註曰。顛倒見者。斷見惑也。妄想不生者。斷思惑也。既滅苦集。而證真空。故曰於彼作涅槃覺。
復次大慧。二種自性相。云何為二。謂言說自性相計著。事自性相計著。言說自性相計著者。從無始言說虗偽習氣計著生。事自性相計著者。從不覺自心現分齊生。
(二種性相。起各有由。如經所說。若了言說性空。諸法惟心。何計着之有哉。事即諸法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佛說緣起。即是說因緣。不自說道。世尊。外道亦說因緣。謂勝自在時微塵生。如是諸性生。然世尊所謂因緣生諸性言說。有間悉檀。無間悉檀。
(不自說道者。謂佛說緣起。不言緣起所以。故云不自說道。外道言勝自在等。而諸法生。諸性即諸法也。然與如來所說因緣生法。被機言教。為有問異耶。無間異耶。悉檀。即四悉檀機也)。
註曰。因緣之說。有邪有正故。並舉之問。
佛告大慧。我非無因說及因緣雜亂說。此有故彼有者。攝所攝非性。覺自心現量。大慧。若攝所攝計著。不覺自心現量。外境界性非性。彼有如是過。非我說緣起。我常說言因緣和合而生諸法。非無因生。
(因大慧所難。而破之)。
(若攝所攝計著等者。唐譯云。若不了諸法惟心所現。計有能取所取。執着外境。若有若無。彼有是過。非我所說)。
註曰。此即六根。彼即六塵。謂根塵相由而起。攝所攝非性等者。謂了因緣生法惟心所現。無能取所取非性謂離性執也。過即雜亂也。彼即外道也。性非性即有無也。因緣和合而生者。正酬無因之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常聲者何事說。大慧。彼惑亂者。有種種現非惑亂作無常。所以者何。謂離性非性故。
(彼惑亂等者。言彼妄法現時。雖有種種差別不同。然非無常。良以諸法本離有無。一一即性。即性故常。離性非性。即離有無也)。
大慧。云何離性非性惑亂。謂一切愚夫種種境界故。如彼恒河。餓鬼見不見故。無惑亂性。於餘現故非無性。如是惑亂。諸聖顛願倒不顛倒。是故惑亂常。謂相相不壞故。大慧。非惑亂種種相妄想相壞。是故惑亂常。
(執無為有。非常計常。是名顛倒惑亂也)。
(餓鬼雖近恒河。而不見水。以其見水是火。故云見不見也。見雖有異。而彼恒河。體常自若。無惑亂性者。謂不以見故為有。不以不見故為無。自其見者言之。非無恒河。故曰。於餘現故。非無性也)。
註曰。惑亂之法。聖人見之。其性本常。而必曰離性非性者何。以未能了達。即是愚夫境界故也。如彼恒河等者。承上愚夫所見。舉以為喻。如是惑亂等。正釋惑亂常義。謂諸聖以離倒不倒見故。即彼惑亂體是常住。以其法法不壞故也。又言非惑亂者。謂非諸妄法自有種種差別之相。以愚夫妄想分別見有異。相若離分別。妄法即常。故曰惑亂常也。
彼惑亂者。倒不倒妄想。起二種種性。謂聖種性及愚夫種性。聖種性者。三種分別。謂聲聞乘緣覺乘佛乘。云何愚夫妄想起聲聞乘種性。謂自共相計著。起聲聞乘種性。是名妄想起聲聞乘種性。大慧。即彼惑亂妄想起緣覺乘種性。謂即彼惑亂自共相不親計著起緣覺乘種性。云何智者即彼惑亂起佛乘種性。謂覺自心現量外性非性不妄想相。起佛乘種性。是名即彼惑亂起佛乘種性。
(承上惑亂其常。不起顛倒覺。非不顛倒覺來)。
(覺自心現量等。義見前釋。是為佛乘種性)。
註曰。言彼惑亂者。謂分別妄法。是倒非則。則成二種種性。非倒是聖。倒即愚夫。先出聖種性。復有三種。謂聲聞緣覺佛乘。初聲聞乘中。言愚夫妄想起者。謂愚者於五陰自相共相。照了空寂。而生厭離。乃成聲聞種性。緣覺亦云自共相者。離執義同。但樂脩遠離。故云不親。是為緣覺種性。佛種性中。特言智首。異二乘故。
大慧白佛言。世尊。惑亂為有為無。佛告大慧。如幻無計著相。若惑亂有計著相者。計著性不可滅。緣起應如外道說因緣生法。
(自此之下。問答有四。初問惑亂有無。因上以惑亂為〔長〕為實。又以妄想。然則果有耶果無耶)。
註曰。如幻無計著相者。意謂若言妄法定有定無。則生計著。性不可滅。故以如幻言之。若不能了如幻則緣起之法。同於外道邪計因緣矣。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聖不見惑亂。中間亦無實。中間若真實。惑亂即真實。捨離一切惑。若有相生者。是亦為惑亂。不淨猶如翳。
(前四句。明大乘聖智。了妄即真)。
(後四句。明小智離妄顯真)。
註曰。惑亂妄法。乃凡夫境界。佛眼見之。無非真實。而此真實亦無實體。離此空有。是為真實。良由聖智。了達妄法即是真實故也。於真著相。亦為惑亂。如目有翳。見為不淨也。
復次大慧。非幻無有相似。見一切法如幻。大慧白佛言。世尊。為種種幻相計著言一切法如幻。為異相計著。若種種幻相計著。言一切性如幻者。世尊。有性不如幻者。所以者何。謂色種種相非。世尊無有因色種種相現如幻。是故無種種幻相計著相。似性如幻。
(上言一切法如幻。佛恐大慧疑。何獨以幻為喻。故復告云。非假幻喻。諸法更無有可相似者。故說一切法如幻也)。
註曰。佛說一切法如幻。為執著種種幻相而言如幻耶。為不執著諸相而言如幻耶。若執著幻相言諸法如幻者。未必諸法皆如幻也。故曰有性不如幻者。性即法也。若槩言之。凡諸色相。應無別因。然世間未有有因之色皆如幻者。
佛告大慧。非種種幻相計著相似一切法如幻。大慧。然不實一切法。速滅如電。是則如幻。大慧。譬如電光剎那頓現現已即滅。非愚夫現。如是一切性自妄想自共相。觀察無性。非現色相計著。
(如是一切以下。言一切諸法。依自分別。自共相現。亦復如是。以不能觀察無所有故。而妄計著種種色相)。
註曰。言諸法如幻者。正非計著幻相。直以一切法不實。速滅如電。乃如幻耳。又以喻顯。電光剎那。起滅之速。惟聖智乃知。非愚夫所覺現相。
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說。一切性無生及如幻。將無世尊前後所說自相違耶。說無生性如幻。大慧。非我說無生性如幻前後相違過。所以者何。謂生無生覺自心現量。有非有外性非性無生現。大慧。非我前後說相違過。然壞外道因生故。我說一切性無生。大慧。外道癡聚。欲令有無有生。非自妄想種種計著緣。大慧。我非有無有生。是故我以無生說而說。
(既曰性無。一則無矣。而又曰如幻非有耶。取此大慧疑其相違也)。
註曰。非我說有相違。所以生無生者。言我了於生即是無生。唯是自心之所現故。若有若無。一切外法。其性本無有生。故我說無生也。又謂壞外道因生如彼。計種種異。因有生故。說一切性無生。破外道計有無生。非自執著妄想為緣。又告大慧云。我非有無者。謂離有無之見。故我以無生之說。而說無生也。
大慧。說幻性自性相。為離性自性相故。隨愚夫惡見相希望。不知自心現量。懷因所作生緣自性相計著。說夢幻自性相一切法。
(幻義有二。一為知性離故。以知幻性。即離自性。所謂知幻即離是也。二為破愚夫取着相)。
註曰。破愚夫取著相有三。不知自心現量一也。壞正因緣所生法二也。緣自性相作實有計著三也。故說一切法如幻如夢之相破之。
大慧。名身者。謂若依事立名。是名名身。句身者。謂句有義身。自性決定究竟。是名句身。形身者。謂顯示名句。是名形身。又形身者。謂長短高下。又句身者。謂徑跡。如象馬人獸等所行徑跡。得句身名。大慧。名及形者。謂以名說無色四陰故說名。自相現故說形。是名名句形身。
(名句形身者。唯識論云。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形所依。形即文也。身者聚義。名詮自性者。如說六根。但云眼耳鼻舌身意之名而已。句詮差別者。如云眼是佛眼法眼慧眼等種種差別也。然此名句形三身。名為三假。假者對〔變〕而言。則聲為實。此一實三假。乃能詮教體。今但云名句形身。而不言一實者。以佛說法之聲。即一實也)。
註曰。依事立名者。即名詮自性也。句有義身者。即句詮差別也。凡句以詮義差別為性。故決定究竟不相混濫。是身句之功也。形身謂顯示名句者。即由文字以顯名句。亦即名句以成文。故曰文即是字為形所依。又形者是喻。喻如人之形有長短高下。文之長短亦猶是也。句身謂徑迹者。如因跡始知有象馬等所行。猶尋句而得義也。上乃以形句對言。若名與形相對言者。則如五陰之受想行識。四陰無色而有名。色陰自相顯現。故說有形亦。猶文因義而顯也。
復次大慧。未來世智者。以離一異俱不俱見相我所通義。問無智者。彼即答言。此非正問。謂色等常無常。為異不異。如是涅槃諸行相所相。求那所求那。造所造。見所見。塵及微塵。脩與脩者。如是比展轉相。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曰。眾具無義者。生常無過。若無分別。覺氷離定。從其所立宗。則有眾離義。等觀自心量。言說不可得)。
註曰。語大慧。未來世菩薩。當以離四句相。問彼世人。意示入道之門。彼無智人。不達此意。乃答云此非正論。謂色等者。言約陰入界等諸法上。而分常無常異不異等四句也。如是涅槃諸行者。行即能顯涅槃之行。能相所相。能依所依。能造所造。能見所見。塵及微塵。謂泥團微塵也。脩與脩者。即人法也。如是比展轉相者。言上相對二法也。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世尊更為我說陰界入生滅。彼無有我。誰生誰滅。愚夫者。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佛告大慧。一切法離所作因緣不生。無作者故。一切法不生。大慧。何故一切性離自性。以自覺觀時。自共性相不可得故。說一切法不生。何故一切法不可持來不可持去。以自共相欲持來無所來。欲持去無所去。是故一切法離持來去。大慧。何故一切諸法不滅。謂性自性相無故。一切法不可得故。一切法無常。謂相起無常性。是故說一切法不滅。大慧。何故一切法無常。大慧。何故一切法常。謂相起無生。性無常常。故說一切法常。
(一切法下。明不生句。有二意。一離所作因緣故不生。二離自共性相故不生也。不可持來下。以事言之。非無去來。但以四句。求自共相。不可得故。不見有去來之跡。淨名經云。來者無所從來。去者亦無所至。此以理言之也。諸法不滅者。謂一切法。本無性相。豈有滅乎。常無常句。約情理言。若以情見。相相遷流。故云相起無常。以理言之。法法即性。故云相起無生。此無常即常也)。
大慧。身見有二種。謂俱生及妄想。如緣起妄想自性妄想。譬如依緣起自性種種妄想自性計著生。以彼非有非無非有無。無實妄想相。故愚夫妄想種種妄想。自性相計著。如熱時?鹿渴水想。是須陀洹妄想身見。彼以人無我攝受無性。斷除久遠無知計著。
(以彼非有下。正釋上妄想身見。以本非四見。而有四見。則是無實妄想相。如彼緣起)。
註曰。身見者。彼於五陰身作主宰見。此分二種。俱生者。謂見與身俱生。如前身見。妄想復依見而起。如後邊見。故曰如緣起等。謂依緣起故起妄想自性。而愚夫以妄想故起種種妄想。自性計著。故譬之如熱時?。非水謂水。即其邪也。彼以人無我攝受無性者計。初果向人。以人無我觀。了本無性。故其惑即斷。言無智者。謂染汙無知也。
復次大慧。有二種覺。謂觀察覺。及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大慧。觀察覺者。謂若覺性自性相。選擇離四句不可得。是名觀察覺。
(上云。若覺得解脫。又告之以覺知之道)。
註曰。二種覺義。雖若真妄之異。然據結文云菩薩成就。則皆大士所觀。而真俗不同。觀察覺。即真諦之覺也。建立覺。即俗諦之覺也。良以菩薩觀真不捨俗。照俗不違真。若覺性自性等者。即觀一切法之自性。此性本來離相。不可以一異等四句分別有擇。故云不可得也。
大慧。云何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謂妄想相攝受。計著堅濕煖動不實妄想相。四大種宗因相譬喻。計著不實建立而建立。是名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是名二種覺相。若菩薩摩訶薩成就此二覺相。人法無我相。究竟善知方便無所有覺。觀察行地得初地入百三昧。得差別三昧。見百佛及百菩薩。知前後際各百劫事。光照百剎土。知上上地相。大願殊勝神力自在。法雲灌頂。當得如來自覺地。善繫心十無盡句。成熟眾生種種變化光明莊嚴。得自覺聖樂三昧正受。
(入三昧見佛等者。以百言之者。以菩薩初破無明。能分身百界。所入法門。數皆如之。故攝論云。菩薩入初地時。證十百明門。一於一剎那頃。證百三摩地。二以淨天眼。見百佛國。三以神通力。能動百佛世界。四能徃百佛世界。教化眾生。五能以一身。化百類身形。令有情見。六能成就百類所化有情。七若為利益。能留身住世百劫。八能知前後際百劫事。九能以智慧入百法明門。洞達曉了。十能以身觀百類眷屬。餘各倍倍增勝。十無盡句者。如華嚴十地品。住初歡喜地。有十不可盡句。云云。亦如普賢十行願。皆言無盡)。
註曰。二建立覺者。謂於堅濕煖動諸大種性。取相執著。虗妄分別。以宗因喻而妄建立。是名取相分別執著建立智。宗因喻者。即五分論法。雖是不實建立。以世諦故而建立之。則真俗兩行不相妨礙。若菩薩下。總結二覺成相。初覺成故。故人法知無我相。次覺成故。了無我相不離人法。故曰究竟。善知方便無所有覺者。還以二種覺觀。歷於行地。而後得入初地也。以此善繫其心。成熟眾生。至於自覺聖樂三昧。則菩薩之能事畢矣。
復次大慧。諸外道有四種涅槃。云何為四。謂性自性非性涅槃。種種相性非性涅槃。自相自性非性覺涅槃。諸陰自共相相續流注斷涅槃。是名諸外道四種涅槃。非我所說法。大慧。我所說者。妄想識滅。名為涅槃。
(涅槃者。不生不滅之謂。其實種非一)。
(涅槃之說。有邪有正。故欲說正〔先〕乃)。
註曰。外道四種涅槃。名相如經所列。涅槃是果。果由因得。其因既邪。果亦非正。故云非我所說。我之所說涅槃者。直以妄識心滅耳。盖由外道涅槃不離神我。神我即妄識。故以妄想識滅。而對破之也。
大慧白佛言。不建立八識耶。佛言。建立。大慧白佛言。若建立者云何離意識非七識。佛告大慧。彼因及彼攀緣故七識不生。意識者。境界分段計著生。習氣長養藏識意俱。我我所計著思惟因緣生。不壞身相藏識。因攀緣自心現境界計著心聚生。展轉相因。譬如海浪。自心現境界風吹。若生若滅亦如是。是故意識滅七識亦滅。
(因上妄想識滅。名為涅槃。遂疑八識亦滅。故明之)。
(相因有本有末。本謂八識轉生諸識。末謂六識起善起惡。七識則轉送其間。故云展轉相因。復以喻顯。海喻八識。以喻六識以六塵為境界風。境界乃自心所現。還吹八識心海。轉生諸識。若生若滅。亦猶依海而有風。因風而皷浪。展轉之相。其若是也)。
註曰。以不滅言建立者。不滅也。又疑七識不滅。答以彼因及攀緣故七識不生者。彼即六識。言因及攀緣在六識。而七識執我未甞相離。若六識滅。則七識亦不生也。意識者下。通示以諸識展轉相因。未始不俱。乃體一而相異也。又有四意。一境界分段者。言六識從六塵生也。二習氣長養者。言六識不離七識八識也。此三我所計著者。言七識我執。從思惟彼因彼緣而生。四不壞身相藏識。即第八識。言因攀緣自心現境界等。此人因於六識能緣。還緣自心所現境界。即六塵也。以計著故而生六識。能總諸心。故曰心聚生也。謂八識與六識展轉相因而生如此。譬如風吹海浪。風息則浪滅。故云意識滅七識亦滅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我不涅槃性。所作及與相。妄想爾?識。此滅我涅槃。彼因彼攀緣。意趣等成身。與因者是心。為識之所依。如水大流盡。波浪則不起。如是意識滅。種種識不生。
(外道不雜性相。為四種涅。既斥之矣。此復偈以曉之)。
註曰。我不以性相為涅槃。直以妄想智障識滅為涅槃耳。彼因彼攀緣等。言七識由意趣因等成六識身。究其本因。還以八識之心為識之所依。如水下。喻意可見耶。
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自覺聖智相及一乘。若自覺聖智相及一乘。我及餘菩薩。善自覺聖智相及一乘。不由於他通達佛法。
(了了解脫斷第二見。乃可以說一乘法)。
大慧。云何一乘相。謂得一乘道覺我說一乘。云何得一乘道覺。謂攝所攝妄想。如實處不生妄想。是名一乘覺。
(此釋一乘行相。言一乘者。謂如來所乘大乘法也)。
註曰。此一乘法。不離人之一心。所謂妙法即心也。盖心具妙法。與法所證無二無別。欲覺一乘之道。須究自心。故云攝所攝妄想。謂了根塵能取所取妄心。即妄顯真。如實而住。故云如實處不生妄想。
大慧言。世尊。何故說三乘而不說一乘。大慧。不自般涅槃法故。不說一切聲聞緣覺一乘。以一切聲聞緣覺。如來調伏授寂靜方便而得解脫。非自己力。是故不說一乘。大慧。煩惱障業習氣不斷故。不說一切聲聞緣覺一乘。不覺法無我。不離分段死。故說三乘。
(此問如來但說小乘。不說大乘之意。佛答以三義故。不說一乘)。
註曰。佛不說一乘。其故有三。言不自般涅槃法者。以二乘不能了生死即涅槃。故不為說一也。言調伏授寂靜等者。以其稟方便教。脩證空寂。但離虗妄。名為解脫。未得一切解脫。故不為說二也。言煩惱障等者。以其但斷四住通惑。未斷習氣別惑全在。故不為說三也。二乘破人執。未破法執。故云不覺法無我也。雖斷煩惱。身居分段。未名變易生死。故云不離分段死也。如來為此小機故。但為說三乘法耳。
○一切佛語心品第三
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意生身分別通相。我今當說。大慧白佛言。善哉善哉。佛告大慧。有三種意生身。云何為三。所謂三昧樂正受意生身。覺法自性性意生身。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脩行者了知初地上上增進相。得三種身。
(如來揭意生身。分別通相而告之者。欲其諦听也三種意生身。乃通教菩薩自行化他之道。為菩薩者。不可不知。故如來不待問而告之)。
大慧。云何三昧樂正受意生身。謂第三第四第五地三昧樂正受故。種種自心寂靜。安住心海。起浪識相不生。知自心現境界性非性。是名三昧樂正受意生身。
(此菩薩。從三地至四地。斷見惑。從五地至七地。斷思惑。得真空三昧之樂。三昧翻正受。言三昧又言正受。華梵兼舉耳)。
註曰。意生身者。謂作意成真空法性身也。種種自心等。謂菩薩證空。不同二乘心生味著。為相風所動。故曰安住心海。又不同凡夫起六識波浪。盖了一切境界。惟自心現。皆無自性。是為初意生身。此自行也。
大慧。云何覺法自性性意生身。謂第八地觀察覺了如幻等法悉無所有。身心轉變。得如幻三昧及餘三昧門。無量相力自在明。如妙華莊嚴。迅疾如意。猶如幻夢水月鏡像。非造非所造如造所造。一切色種種支分具足莊嚴。隨入一切佛剎大眾。通達自性法故。是名覺法自性性意生身。
(此從涅槃空。入建立假)。
註曰。此言菩薩入第八地。覺了諸法如幻皆無有相。身心轉變無礙。住如幻諸三昧門。普入佛剎。神通自在。如妙華之莊嚴也。如意如幻等者。皆言化身速疾無礙也。非造非所造者。謂化身色相。不同四大實造。如造所造者。謂此色相與造相似。如此幻造色相。具足福慧莊嚴。垂形剎土。達此諸法惟我自性之性。是為自性性意生身。此化佗也。
大慧。云何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所謂覺一切佛法緣自得樂相。是名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大慧。於彼三種身相。觀察覺了應當脩學。
(初則從生死假。入涅槃空。次則從涅槃空。入建立般。令入中道。所謂覺一切佛法等言。菩薩從八地已去。接入回向位中。了達諸佛自證法相。即我自心。故云自得樂相也)。
註曰。言種類俱生者。了佛證法。即入中道。屬佛種類。故云俱生。至此位中。智轉行融。名無行作。未入證道。但名意生。是為第三意生相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非我乘大乘。非說亦非字。非諦非解脫。非無有境界。然乘摩訶衍。三摩提自在。種種意生身。自在華莊嚴。
(摩訶衍。即所乘之法。乃至三種意生身。是大乘之法也。三摩提者。即初意生身也。種種意生者。超頌種類俱生身也。華莊嚴者。頌第二意生身也)。
註曰。如來自證離相。故皆以非言之。謂雖是大乘。以離相故。是無乘可乘。盖離諸名相。無證無得。而亦非無境界可示。然乘摩訶衍者。乘即能乘。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佛之知覺。世尊。何等是佛之知覺。佛告大慧。覺人法無我。了知二障。離二種死。斷二煩惱。是名佛之知覺。聲聞緣覺得此法者。亦名為佛。以是因緣故我說一乘。善知二無我。二障煩惱斷。永離二種死。是名佛知覺。
(向言一乘覺道。其說猶略。而未甞言所以所覺者何法。於是復申此請。佛乃告之)。
(二障。即上二執為惑。二空為智。既以二空。空其二執。是無惑障。能空之智亦泯。是無障。二障乃生死之因。〔滅〕故果滅。故云離二種死)。
註曰。人法無我。是為二。了二障是為知。究論人法。生佛平等。本無二執。所謂真如界內。絕生佛之假名。此無人執也。平等性中。無自佗之形相。此無法執也。眾生迷之。成二我執。如來覺了本性。二執皆空。故云無我也。二障者。惑障智障也。二死者。分段變易之死也。二煩惱者。謂通別二惑也。此二惑累。至於極果。方能斷盡。如是了達。名為佛之知覺。二乘雖小。若能回心向大。如佛覺知。是佛而已。故亦名為佛。
爾時大慧菩薩。復請世尊。惟願為說一切法有無有相。令我及餘菩薩摩訶薩離有無有相。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告大慧。此世間依有二種。謂依有及無墮性非性。欲見不離離相。
(至理寂絕。非有非無。眾生昧此。墮於二邊。不能復本。故大慧為眾發問。佛先順問而答。而後微釋其義)。
註曰。依二種等者。謂世間眾生。依有無之境。起有無見。墮性非性。即有無見也。欲見謂樂著此見。非出離法。妄謂出離。故云不離離相也。
大慧。云何世間依有。謂有世間因緣生。非不有從有生。非無有生。大慧。彼如是說者。是說世間無因。大慧。云何世間依無。謂受貪恚癡性已。然後妄想計着貪恚癡性非性。大慧。若不取有性者。性相寂靜。故謂諸如來聲聞緣覺。不取貪恚癡性為有為無。
(此因大慧問有無有相。及誰有無有相而答之)。
(依有下。是釋有相。依無下。是釋無相)。
註曰。云何依有。謂實有世間因緣。而生諸法。非不實有。實從有生。言非無有生者。謂能生因緣。是言此計無為有故。復告云彼如是說者。是外道無因論也。云何依無。謂先受三毒性已。而後妄計其性非性。非性即妄計為無。若不妄受三毒為有性者。則無所取。無取則性相本來寂靜。如佛與一乘。不取三毒性。乃離有無之見也。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不實妄想相。不實妄想云何而生。說何等法名不實妄想。於何等法中不實妄想。佛告大慧。種種義。種種不實妄想。計著妄想生。大慧。攝所攝計著。不知自心現量。及墮有無見。增長外道見。生想習氣。計著外種種義。心心數妄想。計著我我所生。
(大慧之問。有三。一問妄想云何生。一問何法名妄想。一問因何而起妄想。故佛詳答之)。
註曰。種義者。凡外法有種種相義。皆虗妄。因之而生妄想。故云種種不實妄想計著生也。次答言攝所攝計著者。謂於根塵計著。不知惟心所現。及於心外墮有無見。依是增長諸外道見。皆妄想法。知其法則知其所以妄也。後合。言妄想習氣等者。即上所依據也。又曰心心數妄想計著我我所生者。即人法二我。是其處也。知其源既不實。妄即滅矣。
大慧白佛言。若種種義種種不實妄想。計著妄想生。攝所攝計著。不知自心現量。及墮有無見增長外道見。妄想習氣計著外種種義。心心數妄想。我我所計著生。若如是外種種義相。墮有無相。離性非性離見相。第一義亦如是。離量根分譬因相。何故一處妄想不實義。種種性計著妄想生。非計著第一義處相妄想生。將無說邪因論耶。說一生一不生。
(大慧問。如是說者。則於外種種義。墮有無相。亦是性離有無。及離諸見之相。然第一義。亦是離諸根量。宗因喻相。意以外種種義與第一義無異。何故言種種義生分別。第一義不生分別。豈非世尊所言乖理。有生不生耶)。
佛告大慧。非妄想一生一不生。所以者何。謂有無妄想不生故。外現性非性。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大慧。我說餘愚夫自心種種妄想相故。事業在前種種妄想性相計著生。云何愚夫得離我我所計著見。離作所作因緣過。覺自妄想心量。身心轉變。究竟明解一切地如來自覺境界。離五法自性事見妄想。以是因緣故。我說妄想。從種種不實義計著生。知如實義得解脫自心種種妄想。
(此因大慧問而言已非虗妄分別)。
(此段言愚夫不能了悟。何以得解脫。而息妄想)。
註曰。所以生不生者。謂了有無妄想。所見外法離性。覺了惟心所現。而妄想不生。非別有第一義諦也。但愚夫不了自心所現。故見所作有為事業在前。於中起諸分別妄計耳。非別有世諦也。既而佛又念。諸愚夫在迷。云何能離人法二我。及離能作所作因緣之過。又念。云何能覺妄想皆自心量。而得身心轉變。究竟明解一切智地。到如來自證境界。離五法三自性事。見妄想事。即名相。見即妄想。既作是念。所以我說妄想。從種種虗妄計著而生。知如實義者。謂能如是了知如實之義。即得解脫。息諸妄想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諸因及與緣。從此生世間。妄想著四句。不知我所通。世間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不從有無生。亦非非有無。諸因及與緣。云何愚妄想。非有亦非無。亦復非有無。如是觀世間。心轉得無我。一切性不生。以從緣生故。一切緣所作。所作非自有。事不自生事。有二事過故。無二事過故。非有性可得。
(此偈頌上所作因緣也)。
(凡所生之法。有因則必有果。如業因招生死之果。原其因既不生。果豈自生果耶)。
註曰。諸因及與緣等。謂凡諸世間法。莫不從因緣生。而妄想者。於因緣法著有無等四句之見。不知如來所通之理。世間非有生下。離性執四句。謂諸法本無四性。又曰諸因及與緣等。仍責前過。謂諸法本空。云何愚夫于中而生妄想。非但本無有無四句執性。亦無非有非無四句相執。具如大論性相二空也。若能如是觀察。轉彼性相二執。而得人法二無我智。然性實不生。從緣故有。此諸法既從緣生。則法無自體。又曰事不自生事者。事即果也。無果自生果。二事之過。任運離乎有無性執。故云非有性可得也。
觀諸有為法。離攀緣所緣。無心之心量。我說為心量。量者自性處。緣性二俱離。性究竟妙淨。我說名心量。
(此承上覺妄想心量。顯如來境界。說緣性者。緣即能緣。性即所緣之法也)。
註曰。此八句。略領心量。不了諸法惟心。則有所緣之境。以正智觀之。離乎能緣之心。所緣之境。既離能所。則無分別之心。是為惟心。故云我說為心量。雖了諸法惟心。猶存性執。對境未能忘能緣之念。直須緣性俱離。始為究竟如來藏心之心量也。
施設世諦我。彼則無實事。諸陰陰施設。無事亦復然。有四種平等。相及因性生。第三無我等。第四修修者。
(世諦我者。人執也。諸陰陰者。法執也)。
註曰。人我二執。以自共相求之。無實事可得。則法皆平等。相必有因。因性與果性平等。因果具故有我。則我與無我平等。能了無我者。是修則有為。與無修平等也。
妄想習氣轉。有種種心生。境界於外現。是世俗心量。外現而非有。心見彼種種。建立於身財。我說為心量。
(離諸疑〔縱〕不着空見。則外道不能惑)。
註曰。妄想等者。由無始妄想熏習。次第轉生種種心識。妄心既作。見有外境。此世俗心量也。然外境本無。由心取之。見種種相。即五塵等是身財建立。謂五識身財。即妄想心量也。
離一切諸見。及離想所想。無得亦無生。我說為心量。非性非非性。性非性即離。謂彼心解脫。我說為心量。如如與空際。涅槃及法界。種種意生身。我說為心量。
(由離前名相妄想。至于正智。以極真如實際。住於涅槃法界之中。故能示現種種意生之身。度脫眾生。是為如來第一義心心量也)。
註曰。前四句。謂離人法二我之見。及離能想所想。則無得無生。是為正智之心量也。中四句。謂離有無性執。及離能離之心。亦即正智心量非性即非有。非非性即非無。性非性即有無。後四句。言如如即真如。空際即實際。涅槃即究竟大涅槃。法界即佛法界。此皆一體異名。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菩薩摩訶薩當善語義。云何為菩薩善語義。云何為語。云何為義。佛告大慧。觀語與義。非異非不異。觀義與語亦復如是。若語異義者。則不因語辨義。而以語入義。如燈照色。
(語自能詮言教。義即所詮義理。謂善解能詮。即達所詮。善解所詮。即了能詮)。
註曰。約大乘言之。雖有能語所語。而能所不二。故云非異非不異。義雖忘言。非言無以辨義。則必因言而入於義。如燈照色者。譬如有人持燈照物。知此物如是。在如是處。所謂文字性離。即是解脫。善語善義之謂。
大慧。不生不滅自性涅槃。三乘一乘心自性等。如緣言說義計著。墮建立及誹謗見。異建立異妄想。如幻種種妄想現。譬如種種幻。凡愚眾生作異妄想。非聖賢也。
(此段言隨語計着之過)。
註曰。異建立異妄想者。謂因言說差別建立。而起異妄想計著。如見幻事。計以為實。是愚夫見。非聖賢也。
復次大慧。有三種智。謂知生滅。知自共相。知不生不滅。復次無礙相是智。境界種種礙相是識。大慧。三事和合生方便相是識。無事方便自性相是智。大慧。得相是識。不得相是智。自得聖智境界不出不入。故如水中月。
(知生滅者。一切智也。知自共相者。道種智也。知不生不滅者。一切種智也)。
註曰。只一佛智。而有三用。名為三智。又云無礙相是智者。謂於前之三智。一心融泯。無染礙之相。是智。反是則謂識也。又云三事等者。三事即塵根及我。三事和合相應。而生是識。此不知自性相。故若知性相。則一念靈知不假生。故曰無事方便自性相是智也。又曰得相不得相為識智者。相即性相之相。相惟是一。而有離不離之異。故云得不得也。自得者。所謂如來自得聖智境界。無以名狀。故云不出不入如水中月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採集業為識。不採集為智。觀察一切法。通達無所有。逮得自在力。是則名為慧。縛境界為心。覺想生為智。無所有及勝。慧則從是生。
(不墮頑空。不着耶見。惟存一心。湛然常照。慧光生矣)。
註曰。採謂採取。集謂招集。以根對塵。而生取著。起善惡業。招集生死。是名為識。如是觀察。因緣生法當體即空。解脫自在。名上上智。慧即智也。心外無境。不了惟心。為境所轉。是名為縛。心即識也。覺此妄心則為智矣。
心意及與識。遠離思惟想。得無思想法。佛子非聲聞。寂靜勝進忍。如來清淨智。生於善勝義。所行悉遠離。
(首句言識。二句言智。三句則轉識為智。四句言智之始。五句言如來寂滅忍智。智之終也)。
註曰。清淨智從善勝第一義生。所以行處悉遠離也。
我有三種智。聖開發真實。於彼想思惟。悉攝受諸性。二乘不相應。智離諸所有。計著於自性。從諸聲聞生。超度諸心量。如來智清淨。
(生所知之三。是如來所開發故。所知生滅諸法。總皆真實也。二智一心。此之謂也)。
註曰。於彼思惟等。重出前二智。以顯上上之智。謂彼凡夫。以妄想故受諸生滅。二乘反是。故不相應。離諸所有。而又計著自性。則二乘智而已。若如來極智清淨。則超越一切心量也。
復次大慧。外道有九種轉變論。外道轉變見生。所謂形處轉變。相轉變。因轉變。成轉變。見轉變。性轉變。緣分明轉變。所作分明轉變。事轉變。大慧。是名九種轉變見。一切外道因是起有無。生轉變論。云何形處轉變。謂形處易見。譬如金變作諸器物。則有種種形處顯見。非金性變。一切性變亦復如是。或有外道作如是妄想。乃至事變妄想。彼非如非異妄想故。
(此外道妄計九種轉變論。謂形相因成者。不出四大五〔明〕等法。彼見其生滅異相。故計有轉變。而正教則曰緣生。曰如幻。曰自心現。外性非性。反不變等。然未甞定說。此邪正得失。所以分也)。
註曰。形謂身形。相謂生住滅相。因謂所作之因。成謂所成之果。見謂隨物遷移。性謂生生不改。緣謂因緣變滅。作謂造作不常。事謂有為之法。是為九種。言因是起有無者。謂自有之無。或自無之有。皆轉變相。不出有無而已。云何下徵釋。形處轉變者。即四大諸根形質處也。彼見其形隨時變異。謂有轉變。而不知性未嘗變。金變作諸器。器雖有種種之異。而金性不變。又曰一切性變亦如是者。性即法也。言一切法雖變。而性不變。亦復如是。或有外道等。乃結斥外道。言彼非如非異者。謂彼於非如。
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說。以彼彼妄想。妄想彼彼性。非有彼自性。但妄想自性耳。若但妄想自性。非性自性相待者。非為如是說煩惱清淨無性過耶。一切法妄想自性非性故。
(述如來所說諸妄想意為問)。
註曰。彼彼者。正言彼諸妄想也。然諸法本無實性。但妄作耳。而大慧猶有疑者。但謂是妄想自性。非諸法有自性。此自性與非自性相待者。豈非世尊所說染淨諸法。皆無實性耶。大慧意以一切法無自性。妄想有自性為難。
佛告大慧。如是如是。如汝所說。大慧。非如愚夫性自性妄想真實。此妄想自性。非有性自性相然。
(謂諸法無自性。為是妄想。有自性為非)。
註曰。非如愚夫等者。言不同彼凡夫計性自性之妄想。以為真實。又曰此妄想自性等者。此但妄執。無有性相。
大慧。如聖智有性自性。聖知聖見聖慧眼。如是性自性知。大慧白佛言。若使如聖以聖知聖見聖慧眼。非天眼非肉眼。性自性如是知。非如愚夫妄想。世尊。云何愚夫離是妄想。不覺聖性事故。世尊。彼亦非顛倒非不顛倒。所以者何。謂不覺聖事性自性故。不見離有無相故。
(上云自性非性者。〔迨〕情也。此云有性自性者。顯理也。然此如實理。性非佛智。佛眼莫之能見。故云聖知聖見也)。
註曰。佛既以自證境界示之。大慧即領悟斯旨。又謂曰。若果如聖所知見。非凡夫知見。故云非天眼非肉眼也。因復疑而難之曰。愚夫既不能覺了聖自性事。云何得離妄想。能明此理。因上聖凡所見不同。故云彼亦非顛倒非不顛倒。復謂不覺聖事性者。言凡夫非不顛倒也。不見離有無相者。言聖人非顛倒也。盖聖眼所見。無不真實。不見有一法可捨故也。
佛告大慧。非我說空法非性。亦不墮有見說聖智自性事。然為令眾生離恐怖句故。眾生無始以來。計著性自性相聖智事自性計著相見說空法。大慧。我不說性自性相。大慧。但我住自得如實空法。離惑亂相見。離自心現性非性見。得三解脫如實印所印。於性自性得緣自覺觀察住。離有無事相見。
(無空有空。無色有色。無無有無。有有無有。始終暗昧。畢竟迷惑)。
(凡夫聞空生怖。聞有生執。故說聖智自性以導之)。
註曰。聖智事固非有無。而著有者。乃說空法以治之。是知說空說有。皆為眾生。未甞說有實法也。故曰我不說性自性相。即示自證之法曰。但我得如實空法。即本住畢竟妙空也。不墮邪倒惑亂。常居中道。故雖自心現性非性諸見。即得悟三解脫。獲如實印。見法自性。了聖境界。離有無一切諸著。
復次大慧。一切法不生者。菩薩摩訶薩不應立是宗。所以者何。謂宗一切性非性故。及彼因生相故。說一切法不生宗。彼宗則壞。彼宗一切法不生彼宗壞者。以宗有待而生故。又彼宗不生入一切法故。不壞相不生故。立一切法不生宗者。彼說則壞。大慧。無有不生宗。彼宗入一切性。有無相不可得。大慧。若使彼宗不生。一切性不生而立宗。如是彼宗壞。以有無性相不生故。不應立宗。五分論多過故。展轉因異相故。及為作故。不應立宗分。謂一切法不生。如是一切法空。如是一切法無自性。不應立宗。
(既言妄想與聖智皆空。無一俱遣。是同生義。又恐菩薩立此為宗。混于外計。故言此以破之)。
(初宗有九過。曰現量相違。聖教相違。世間相違。比量相違。自語相違。相符極成。能別不極成。所別不極成。俱別不極成。次因有十四過。謂徧是宗法性。初相宗有四不成。曰隨一不成。所依不成。兩俱不成。猶豫不成。後二相共十過。有方不定。曰同分異全不定。異分同全不定。俱品一分轉不定。共不定。不〔其〕不定。決定相違不定。有四相違。曰法自相相違。法差別相違。有法自相相違。有法差別相違。三同喻有五過。別喻有五過。同喻中曰。所立不成。能立不成。俱不成。無合倒合。別喻中曰。能立不違。所〔以〕不違。俱不違。不離倒離。共三十三過也)。
註曰。一切法不生。則言想俱絕言之已。非況妄立宗乎。如彼外道立不生宗。反生故業。故云不應立是宗。所以者何下。謂宗一切性非性者。意謂宗宗有主。若宗一切性。性自非性。宗義何在。凡言不生。必因生立。既有待對。則不生成生。自壞不生義。其不應立宗一也。又彼宗不生。必入一切法中。言不生義。徧一切世間諸法之中。言不壞相不生故者。言諸法本皆不生。豈待立耶。故云彼說則壞。其不應立宗二也。言有無不生者。前以無為不生。此乃轉計有無皆不生。言入一切性者。性即法也。謂有無不生。亦徧一切法中。皆離有無之相。縱又轉計有無性相皆不可得。是亦不生義。其不應立宗三也。五分論多過者。指宗因喻三過也。展轉因異相者。言彼轉計因相不同。及墮有為有作。其不應立宗四也。又曰謂一切法不生。又曰空。又曰無自性。此三者若各立宗。則有多宗。其不應立宗五也。
大慧。然菩薩摩訶薩說一切法如幻夢。現不現相故。當說一切法如幻夢性。除為愚夫離恐怖句故。大慧。愚夫墮有無見。莫令彼恐怖遠離摩訶衍。
(既斥立宗之非。此復顯其是以詔之)。
註曰。一切法如幻夢現不現相。現不現謂非實有也。及令眾生離見聞覺知之過故。又云當說。言除為愚夫者。盖愚夫墮於有無之見。不說如幻如夢。不能離彼二見。復恐小機聞此不有不無。而生怖畏。不受大乘。故戒云莫令彼恐怖遠離大乘。意令菩薩隨機說法也。
爾時大慧白佛言。世尊。若外道世論種種句味因譬莊嚴。無有自通。自事計著者。世尊亦說世論。為種種異方諸來會眾天人阿修羅。廣說無量種種句味。亦非自通耶。亦入一切外道智慧言說數耶。佛告大慧。我念一時於一處住。有世論婆羅門。來詣我所。不請空閑。便問我言。瞿曇。一切所作耶。一切非所作耶。一切常耶。一切無常耶。一切生耶。一切不生耶。一切一耶。一切異耶。一切俱耶。一切不俱耶。一切因種種受生現耶。一切無記耶。一切記耶。有我耶。無我耶。有此世耶。無此世耶。有佗世耶。無佗世耶。有解脫耶。無解脫耶。一切剎那耶。一切不剎那耶。虗空耶。非數滅耶。涅槃耶。瞿曇。作耶。非作耶。有中陰耶。無中陰耶。大慧。我時報言。婆羅門。如是說者悉是世論。非我所說。是汝世論。我惟說無始虗偽妄想習氣種種諸惡三有之因。不能覺知自心現量。而生妄想攀緣外性。如外道法。我諸根義三合知生。我不如是。婆羅門。我不說因不說無因。唯說妄想攝所攝性施設緣起。非汝及餘墮受我相續者所能覺知。大慧。涅槃虗空滅非有三種。但數有三耳。
(婆羅門者。華言淨裔。亦云淨行。祖自梵天王口生。因從梵姓)。
(此示正教不出三道。無始至習氣。煩惱道也。種種諸惡。業道也。有苦道也。因者。謂煩惱惡業。為苦道之因也。由不能覺知諸法惟心所現。于彼外法。而起妄想攀緣。此乃并因緣之說。非外道所知。又曰。如外道法者。重舉彼計。以格其說。言我諸根義三合知生者。謂我及根境三緣和合而知生。知即識也。故曰我不說因。不說無因。惟依妄心。以能取所取。而說緣起。非汝及餘外道者。我執之而不斷者所能測。言涅槃虗空滅。此三無為。雖數有三。實非有三)。
○一切佛語心品第四
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作耶。為不作耶。為事耶。為因耶。為相耶。為所相耶。為說耶。為所說耶。為覺耶。為所覺耶。如是等辭句。為異為不異。
(涅槃是所證之法。如來是能證之人。大慧既領涅槃之旨。又以如來為問)。
註曰。如來應供正覺三號。即三德。如來即法身。中諦也。應供即解脫。俗諦也。正覺即般若。真諦也。通號有十。而問此三者。乃其要也。作謂修持造作義。該因果。事即果也。相謂身相。說謂言說。覺謂覺知。謂如來於此辭句。為異為不異耶。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如是等辭句。非事所因。所以者何。俱有過故。大慧。若如來是事者。或作或無常。故一切事應是如來。我及諸佛皆所不欲。若非所作者。無所得故方便則空。同於兔角槃大之子。以無所有故。大慧。若無事無因者。則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出於四句。四句者是世間言說。若出四句者則不墮四句。不墮四句故智者所取。一切如來句義亦如是。慧者當知。
(此答以如來應供正覺之義。非事非因。即非非作非不作。言俱有過者。不特言事因非果也。合云來。若唯是事因。則墮有作之過。若非因而已。正言如有過也。事因則墮無所)。
註曰。言如來是事等者。謂若如來定須用因果等事。則是無常。若是無常。則一切所作之法應是如來。然我及諸佛。皆不欲同彼事也。若非所作等。即覈上非事因句。謂非所作則無所得。則智慧方便皆為徒設。同于兔角石女兒也。又言無事無因者。謂法身既非有作。則離有無之過。離有無過。則出於四句之外。四句者即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等四句也。不墮此四句。是為如來句義。為智者之所取也。
如是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如是如來以解脫名說。若如來異解脫者。應色相成。色相成故應無常。若不異者。修行者得相。應無分別。而修行者見分別。是故非異非不異。
(此以法身如來。對解脫而言)。
註曰。如來之所究顯。盖由了結業即解脫故也。此如來與解脫非異非不異者。云異者。解脫應身色相則是無常。若不異者。則修行之人與解脫相應。無因果人法之異。然有能所分別。故結云非異非不異也。
如是智及爾?。非異非不異。大慧。智及爾?非異非不異者。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陰非異陰。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故。悉離一切量。
(此以。般若對智障而言。智即般若。爾燄即智障。謂其為異。則離障無智。謂其不異。則障豈是智。但云非異非不異者。略文耳)。
註曰。般若與智障非異非不異者。則與法身解脫無一無別。故復總結而通例之曰。非常非無常等總不出。非二邊顯仁道。非能所顯一相。非四句顯忘言。故又云離一切量。量即數也。
離一切量則無言說。無言說則無生。無生則無滅。無滅則寂滅。寂滅則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則無事無因。無事無因則無攀緣。無攀緣則出過一切虗偽。出過一切虗偽則是如來。如來則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大慧。三貌三佛陀。者離一切根量。
(夫離諸言量。則是無生寂滅自性涅槃而已。既彰本性。乃復宗結示曰。無事無因等。惟一切身。逈然獨立。不見諸法為所攀緣。故出一切虛偽。名為如來三藐三佛陀。重言者。見知覺之異。故結二名也)。
爾時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修多羅攝受不生不滅。又說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云何世尊。為無性故說不生不滅。為是如來異名。佛告大慧。我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品不現。大慧白佛言。若一切法不生者。則攝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願為說。佛告大慧。我說如來非無性。亦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亦不待緣故不生不滅。亦非無緣云云。
(經中言不生不滅最多。而所詮之旨亦異。故大慧以為問)。
註曰。修多羅攝受不生不滅。攝受者。謂含攝其理。又云此是如來異名。大慧以為不生不滅是無性義。云何言是異名。豈如來亦無性耶。佛答以不生不滅是離有無。故曰有無品不現。此以一答二請矣。大慧又以為不現是不生。若一切法不生。豈是如來異名。若是異名。于名字中豈亦有不生法義。故又問之。答言非無性者。謂如來非是無法。亦非攝取不生不滅。亦不待生滅之緣而言不生不滅。言亦非無義者。起後答也。
如是大慧。我於此娑呵世界。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愚夫悉聞各說我名。而不解我如來異名。大慧。或有眾生知我如來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覺者。有知導師者。有知廣導者。有知一切導者。有知勝者。有知迦毗羅者。有知真實邊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主者。有知無生者。有知無滅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諦者。有知實際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無相者。有知解脫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大慧。如是三阿僧祇百千名號不增不減。此及餘世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此列如來種種名號。我于娑阿世界等。凡例二十三種異名。始言愚者悉聞各說我名。謂名各有義也。而不解我如來異名。則不知其體一。本于不生不滅也。乃至云。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阿僧祇。此云無數時。此乃如來果後施化之迹。言百千名號不增不減者。盖隨舉一名。則攝諸法名。在多不增。在一人不減。此方他界。皆如佛名。言如水月不出不入者。月喻應身。水喻眾生之心。眾生心淨。如來即應。如月在水。然月在空。影現于水。月不下降。故云不入。亦不離水。故云不出也)。
爾時大慧復白佛言。世尊。顯示不生不滅。無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滅。世尊亦說虗空非數緣滅及涅槃界不生不滅。世尊。外道說因生諸世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妄想為緣生諸世間。彼因此緣名差別耳。外物因緣亦如是。世尊與外道論無有差別。微塵勝妙自在眾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性不生不滅。有無不可得。外道亦說四大不壞自性不生不滅。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諸趣不捨自性。世尊所說亦復如是。是故我言無有奇特。惟願世尊。為說差別所以奇特勝諸外道。若無差別者。一切外道皆不是佛。以不生不滅故。而世尊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無有是處。如向所說。一世界中應有多佛。無差別故。
(此問有四。一以外道說生因之因。與佛所說三無為法為難。虗空即虗空無為。非數緣滅即非擇滅無為。涅槃即擇滅無為。二以彼生因。與佛所說十二因緣生為難。三以微塵等生。與佛所說一切性不生滅為難。九物者。一時。二方。三虗空。四微塵。五四大種。六大梵天。七勝妙天。八尊所說四大為難。此皆以外道之說。此同佛說者)。
佛告大慧。我說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所以者何。彼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滅相。我不如是墮有無品。大慧。我者離有無品離生滅。非性非無性。如種種幻夢現。故非無性。云何無性。謂色無自性相攝受現不現故。攝不攝故。以是故。一切性無性非無性。但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
(外道雖說不生不滅。乃妄想分別。是生死因也。佛說不生不滅。是中道實理。不生義也)。
註曰。外道有性自性等。謂彼所說性有自性。如云常以四大堅濕煖動之性皆不壞不乾。以為得不生不變之相。然亦苦心妄計。雖曰不生不滅。實有生滅。墮於有無。佛謂我不如是。我之所說不生不滅。離于有無生滅及非有非無。如幻夢色現是非無。色性不可得是非有。言色無自性相攝受者。夢幻色相本非實有。愚人妄想故現。其實不現。妄心攝取。實不可取。故知一切諸法非有非無。但能覺了諸法惟心。心外無境。則妄想自滅。安于涅槃之樂。永息生死之事矣。
大慧復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無常妄想。世尊亦說一切行無常是生滅法。此義云何。為邪為正。為有幾種無常。
(上言不生不滅。是真常之義。猶未辨邪正之分。故再聞之)。
註曰。常與無常之名。無異外道。不以義定邪正。曷分此問意也。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何等為七。彼有說言作已而捨是名無常。有說形處壞是名無常。有說即色是無常。有說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無間自之散壞。如乳酪等轉變中間不可見。無常毀壞一切性轉。有說性無常。有說性無性無常。有說一切法不生無常。入一切法。
(名雖有七。總之不出色性二字。七種無常。皆是外計。下方釋其義。色轉變無常。言四大造色轉變。謂生住異滅。無間自之散壞等者。謂相續不斷。能令變異自然歸滅也。如乳酪之轉變。雖不可見。然在法中。自然變壞一切法也)。
大慧。性無性無常者。謂四大及所造自相壞。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
(性無性者。謂四大之性。皆無自性。能造及所造相。皆歸變壞。故曰無常)。
註曰。四大自性。謂大種自性本來不生。不生尚無。何生何滅。言無常耶。
彼不生無常者。非常無常。一切法有無不生。分析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是名不生無常相。若不覺此者。墮一切外道生無常義。
(以外道不達無生之旨。雖說無生。實為有生。故斥云生無常也)。
註曰。非常者。謂常與無常一切有無諸相。對法體本不生。乃至分析至于微塵。亦無所見。以是義故說不無生。此為如來所說不生無常之相。若不了此義。則墮外道計生無常義。
大慧。性無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無常性。所以者何。謂無常自性不壞。大慧。此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事。除無常無有能令一切法性無性者。如杖瓦石破壞諸物。
(真常不壞之體。豈凡夫之可了了者)。
註曰。世間諸法有壞者。因無常故。無常徧於諸法之中。如杖瓦石能破壞諸物。而自體不壞也。
現見各各不異。是性無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別。此是無常此是事。作所作無異者。一切性常無因性。大慧。一切性無性有因。非凡愚所知。
(一切性下。言諸法滅壞實亦有因。但此意微隱。非凡愚之所能了)。
註曰。謂現前所見諸法。與無常無異。安有性與事不同。故知無常即事。事即無常。此能所不異。應是常義。無因性者。言無常無破壞諸法之因。
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無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無有別異。而悉見有異。若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若墮者一切性不究竟。一切性作因相墮者。自無常應無常。無常無常故。一切性不無常。應是常。
(此斥外道之過)。
(一切性。即一切法也)。
註曰。非因不相似事生者。謂無常若非有因。則無差別事生。若其生矣。一切法則與之偕生。悉皆無常。豈非差別事。以騐無常之有因必矣。如彼所計。則此法彼法能作所作。應無差別。而現見差別之異。云何妄計無因生差別法耶。若性無常等者。凡言性必究竟無作。無作則常。既云無常。則墮於有作諸法非究竟義。以是為因。則墮作因性相。失體性義。言自無常應無常者。謂能作之性若是無常。應同所作之法皆是無常。自性既是無常。則所作無常之法。反應是常。
性若常入一切性者。應墮三世。彼過去色與壞俱。未來不生。色不生故。現在色與壞相俱。色者四大積集差別。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壞。離異不異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壞。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滅。離四大造色。一切外道於何所思惟性無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壞故。
(四大常性。固自若也。安可作無常想)。
註曰。若無常性徧諸法中。乃屬三世變遷過去色已壞。未來生未生。現在色俱壞。色即四大差別之色。能造四大。及所造色。其性不壞。離異此一切外道謂四大體性不壞如此。三有之中能造所造。皆是生住滅相。豈更別有無常之性。能生于物而不滅耶。
離始造無常者。非四大復有異。四大各各異相自相故。非差別可得。彼無差別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當知是無常。
(二方便。謂同異更造之方便也)。
註曰。始造即捨無常者。非大種互過。大種以各別故。非自相造。以無異故。非復共造。以乖離故。當知是非始造無常。
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及造化不壞。至境不壞。大慧。境者分析乃至微塵。觀察壞。四大及造色。形處異見長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不壞形處壞現。墮在數論。
(彼雖妄想無常。而四大自性不壞)。
註曰。外道計此能造所造至。竟不壞至極也盡也。謂分析造化至于微塵。猶不可壞。但觀察滅壞形狀長短等見。不壞能造所造色體。此乃俗數言語。故云墮在數論。
色即無常者。謂色即是無常。彼則形處無常非四大。若四大無常者。非俗數言說。世俗言說非性者。則墮世論。見一切性有言說。不見自相生。
(又言世俗言說非性者。是結前過。世論。即彼外道盧迦即見。以彼妄見諸法。但有言說。無自性相也)。
註曰。色即無常。謂此即是形處無常。非四大。謂非四大種性。若是大種亦無常者。於俗數言說有違有墮。違則非俗。墮則乖真。進退俱失。皆非正論。
轉變無常者。謂色異性現非四大。如金作莊嚴具。轉變現非金性壞。但莊嚴具處所壞如是。餘性轉變等亦如是。
(此即以金作器。而金性不變之謂)。
註曰。色異性現。普色即四大所造之色。謂色體變異故無常性現。以現處為壞。非四大種壞。如金作具。具有變壞。而金性不改。言無常事壞性不壞。亦如是也。
如是等種種外道無常見妄想。火燒四大時自相不燒。各各自相相壞者。四大造色應斷。
(此總斥外道七種無常。既非正〔現〕。故云妄想)。
註曰。火不能燒諸大自相。但各各散。若能燒自能造所造則皆斷滅。謂四大種不壞是常見。四大分散是斷見。懷種種妄計。不出此二見也。
大慧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一切聲聞緣覺滅正受次第相續。若善於滅正受次第相續相者。我及餘菩薩終不妄捨滅正受樂門。不墮一切聲聞緣覺外道愚癡。
(正受即三昧。謂滅盡定也。此定三乘同入。而位次淺深不同。知此則于大滅定不捨。于小正受不墮矣)。
佛告大慧。六地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緣覺入滅正受。第七地菩薩摩訶薩。念念正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聲聞緣覺。墮有行覺攝所攝相滅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得一切法無差別相。非分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是故七地無善念正受。大慧。八地菩薩及聲聞緣覺。心意意識妄想相滅。
(此答有四義。初以六地七地。對明淺深。則六地是三乘同入滅盡定。此位最淺故。菩薩所得之定。未異二乘也)。
註曰。七地菩薩念念正受等者。念念則出入無間。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則不取攝所攝一切相故。不同二乘墮有行覺。有行覺者有為行也。必滅諸相然後得定。是故七地為非受正受。謂非彼注念之正受也。又曰得一切法無差別性者。及覺一切法性相無有差別。非分得者。非彼二乘於其定中分得諸相性也。善不善者。謂菩薩至七地。尚不住於善。況不善念乎。是為無善念正受。二約七地八地以辨異相。即是心意識妄想相。有滅未滅高下不同。至八地。三乘妄想悉滅。異乎七地也。
初地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觀三界心意意識量。離我我所。自妄想修墮外性種種相。愚夫二種自心攝所攝。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虗偽習氣所熏。
(此明三乘)。
註曰。從初地至七地。觀三界諸法唯心意識。然雖同觀。而妄想有滅不滅得失之異。離我我所等。得也。墮外性種種相等。失也。二種自心者。謂外道墮於有無。妄計能取所取。一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熏習手。
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緣覺涅槃。菩薩者三昧覺所持。是故三昧門樂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如來地不滿足。弃捨一切有為眾生事故。佛種則應斷。諸佛世尊為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聲聞緣覺三昧門。得樂所牽故作涅槃想。
(此明八地。三乘同一涅槃。而有住不住之異)。
註曰。言菩薩以諸佛三昧覺力所加持故。為化眾生。於三昧門不般涅槃。若不加持。則不能功行滿足。到於如來之地。是弃捨眾生而不化度。亦斷如來種性。是故諸佛為說不思議功德。勸進令其究竟。二乘自調自度。著三昧樂。生涅槃想。所以失也。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識相。善修我我所攝受人法無我生滅自共相。善四無礙決定力三昧門地次第相續。入道品法。
(分別部類。有善不善。滅不滅之異)。
註曰。七地菩薩。善修心意識相。了達識性本空。以除妄想。善修我我所等者。謂了人法二執。攝受二無我性。不墮生滅自相共。隨善無礙辨才。及決定三昧力。則定慧均等。由是漸入諸地。得菩提分也。
爾時大慧復白佛言。陰界入生滅。彼無有我。誰生誰滅。愚夫者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
(陰界入法。有迷解之異。故復問之)。
註曰。陰界入生滅。前言之矣。而大慧復請者。意謂陰界入法有迷有解。以解則彼無有我。誰為生滅。以迷則愚夫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何曰出離生死耶。
佛告大慧。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徧興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離我我所。不覺彼故。三緣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覺計著作者。為無始虗偽惡習所熏。名為識藏。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離無常過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
(譬如下。喻上隨緣所造之法。本離二我。如伎兒依呪術故。變現種種形像。豈有二我之執)。
(海浪前後相逐。綿綿不斷。必風息斯浪止矣)。
註曰。答中言如來藏為善不善因者。如來謂理性如來。現前一念所具。名之為藏。根塵一念心起。隨染淨緣。染即無明。隨無以染緣。則為九界生死。淨即教行。隨教行淨緣。則為四種道滅。四種者。即生滅無生無量無作也。故曰是善不善因。因必感果。言一切趣生者。即十界善惡果報。言三緣者。根塵識也。根塵和合。一念心起。由不覺故。隨逐染緣。唯造惑業而成九界生死。彼外道以不覺故。妄計執著造作。由無始惡習所熏。名為識藏。轉生七識。無明住地。言無明起之始也。從此根本乃生枝末無明。故喻之曰如海浪身。常生不斷。此隨緣染。從細至相也。若能一念回光。能隨淨緣。則離無常之過二我之執。自性清淨。所謂德性如來則究顯矣。
其餘諸識有生有滅。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因不實妄想。取諸境界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覺自心所現色相。不覺苦樂。不至解脫。名相諸纏。貪生生貪。若因苦攀緣。彼諸受根滅次第不生。餘自心妄想不知苦樂。入滅受想正受第四禪。
(此言諸識有生有滅。諸識者。謂意識及意意識。并前五意識。是為七識。非第七二乘識也)。
(塵根意識。攀緣染着。何由解脫)。
註曰。由佛念念而起。起必同時。因不實妄想等者。謂六識取境也。種種形處者。六塵也。根塵既形。逐著名相。由不了色等自心所現。生苦樂受。展轉生死。無由解脫。名相縛纏。從貪起貪。因及所緣互相由籍。皆所謂。生相也。彼諸受下。是言滅相。謂受根及想行等次第不生。惟餘自心妄想不覺苦樂。言入滅受想者。謂受想心滅。即滅盡定。或得四禪也。
大慧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究竟分別相。於一切地次第相續。分別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來自覺地。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分別趣相者。謂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若脩行者。脩行入如來自覺聖趣。離於斷常有無等見。現法樂正受住現在前。大慧。不覺彼五法自性識二無我自心現外性。凡夫妄想。非諸賢聖。
(前言五法雖詳。猶未分別所以入如來地者。故復問之)。
(五法相有迷有悟。修行者趣入。則五法通是悟相。反是不覺。則五法通是迷相。盖法無自性。迷悟在人也。此總示所以趣入等相。後方詳之)。
大慧。彼相者。眼識所照名為色。耳鼻舌身意意識所照。名為聲香味觸法。是名為相。大慧。彼妄想者。施設眾名顯示諸相。如此不異。象馬車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猶如過客。諸識不生不斷不常。不墮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之地。
(六根六塵。總為色相。離諸色相。便非外道境界)。
(名相不可得者。謂欲求正智。但了名相不實。猶如過客。識心不起。離乎斷常。不墮凡小境界。是為正智)。
註曰。名相二法。不出六識。取彼六塵。名之者名也。所取者相也。顯示施設諸名相者妄想也。象馬等名。以此名即顯其相。名相既立。是名妄想分別也。已上三法。皆屬凡夫。正智以下。就聖賢之法。以明悟相言。
大慧復白佛言。所說過去諸佛。如恒河沙。未來現在。亦復如是。云何世尊。為如說而受。為更有餘義。惟願如來哀憫解說。
(三世諸佛。如恒河沙。經教言之。多失諸佛之數。為果如所說而受耶。為別有義耶。故伏請之)。
註曰。恒河在天竺之界。沙喻其多耳。
佛告大慧。莫如說受。三世諸佛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過世間望非譬所譬。以凡愚計常。外道妄想。長養惡見。生死無窮。欲令厭離生死趣輪精勤勝進。故為彼說言。諸佛易見。非如優曇鉢華難得見故。息方便求。有時復觀諸受化者。作是說言。佛難值遇如優曇鉢華。優曇鉢華無已見今見當見。如來者世間悉見。不以建立自通故。說言如來出世如優曇鉢華。大慧。自建立自通者。過世間望。彼諸凡愚所不能信。自覺聖智境界無以為譬。真實如來過心意意識所見之相。不可為譬。大慧。然我說譬佛如恒河沙。無有過咎。
(言難則生畏心。言易則啟忽心。故以恒河為譬。優鉢黃白色花也)。
(此二喻。言難言易者。皆如來化用邊事。非如來自證境界。故云不以建立自通。若論自證。世間無等。非喻所及。一切凡愚莫能信受。亦非心意所能知見。然有時而為建立化他。何咎之有)。
註曰。諸佛數量過於恒沙。亦過世間心量所望。故非喻所喻。豈特恒沙而已。盖凡設喻。義非一揆。如彼凡愚未兌化者。生死無窮。佛則為說諸佛易見。非如曇華。令其不生退想。息其方便妄求。進求佛道。以難顯易。所以進之也。有特觀已受化者。為佛說之難值。猶如曇華。令其欣慕向道。所以䇿之也。又云曇花之難見者。无已今當見之說。如如來於世人皆見之。故知說如來如曇華者。實起人難遭之想耳。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盡燒時燒一切地。而彼地大不捨自性。與火大俱生故。其餘愚夫作地燒想。而地不燒。以火因故。如是大慧。如來法身如是而不壞。
(此言沙性不壞。喻如來法身常住)。
註曰。言是地自性者。有事有理。以事則同一堅性。故為沙為石。以理則與彼堅濕煖動均一真性。故劫盡燒時而地性自若。盖地與火大俱是生故。愚夫不知。見謂燒爾。火因者。以地無火而不燒。火無地而不續。故地不得而燒。如來法身不遷不變亦復然也。
大慧。譬如恒沙隨水而流非無水也。如是大慧。如來所說一切說法隨涅槃流。是故說言如恒河沙。如來不隨諸去流轉。是壞義故。大慧。生死本際不可知。不不知故。云何說去。大慧。去者斷義。而愚夫不知。
(隨順究竟涅槃之流。是為真常正覺)。
(斷之一字。最不易言。斬斷塵根愛障。則知生死本際)。
註曰。恒沙隨流。愚人但見沙流而不見水。以智觀□非無水也。此喻如來說一切法。隨順涅槃。有如順流而非去義。故曰如來不隨諸去流轉。謂于法悟性。不隨相轉。故不同去流以去。是生死壞滅之義故也。生死本際等。生死本際不可得知。既不可知。云何說趣。大慧趣義是所。凡愚莫知趣即去也。
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六波羅蜜滿足得成正覺。何等為迹。大慧。波羅蜜有三種分別。謂世間出世間上上。大慧。世間波羅蜜者。我我所攝受計著。攝受二邊。為種種受生處樂色聲香味觸故。滿足檀波羅蜜。戒忍精進禪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
(自此岸登彼岸。由剎那真常。乃不度之功。故大慧問之)。
註曰。答言六度有三。初問六度。言我我所攝受計著等者。謂凡夫所修。其過為四。所謂計我我所。則無度生之念。一也。著于二邊。則不能達中道彼岸。二也。為求勝報。則不免于生死。三也。樂著六塵。則非無住相施。四也。外道之得五神通。及生梵天。亦由修無漏事六度而得也。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聲聞緣覺墮攝受涅槃故。行六波羅蜜。樂自己涅槃樂。
(此二乘所修。依四諦十二因緣。行此六度)。
註曰。言墮攝受涅槃者。但為自度。而樂真空之樂。故與菩薩所修不同也。
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覺自心現妄想量攝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於諸趣攝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計著。為安樂一切眾生故。生檀波羅蜜。起上上方便。即於彼緣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羅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攝所攝。是羼提波羅蜜。初中後夜精勤方便。隨順修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毗黎耶波羅蜜。妄想悉滅不墮聲聞涅槃攝受。是禪波羅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觀察不墮二邊。先身轉勝而不可壞。得自覺聖趣。是般若波羅蜜。
(此圓頓菩薩所修)。
(攝受者。謂六根攝受六塵。自心二者。言修檀度治慳貪□□□□□□□)。
註曰。菩薩既覺了諸法唯心所現。所謂不住色聲香味觸法而行布施。則能治所治二無二也。二無二故。則三輪體空。故曰不生妄想。能施空也。不攝受。能受空也。不計著色相。所施之物空也。菩薩如是行施。是為利樂一切眾生。故曰上上方便也。即於彼緣者。謂即為善修檀度之心。於持戒等緣。亦妄想不生。一一稱性而持諸戒也。如是而持戒。則非持非犯。如是而安忍。則不違不順。如是而精進。則何進何怠。如是而修禪。則無定無亂。如是而行般若。則非愚非慧。自然不即二邊。不離二邊。安于中道。直濟彼岸。是為上上波羅蜜想。忍中言知攝所攝者。即能取所取。自性皆空。精進中凡兩言方便者。一則別相。謂通經等。二則通相。謂兼五度。皆須精進而行。禪定中言不墮聲聞攝受者。謂聲聞定力偏多。及樂著涅槃。菩薩則不如是也。而六度皆言妄想不生。或言悉滅。或言非性。是六度雖異。而以離妄為本。若能離妄。何行不成哉。先身轉勝而不可壞者。謂六度增進。乃至般若所得慧身。轉勝前五。不可破壞。得自覺聖趣。則又般若之至者。
楞伽經心印一卷
清 淨挺著
收于閱經十二種之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