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大小乘釋經部二十三 般若部疏(0471-0510)
第0475部卍續藏第25册P0071 金剛經[鎞-囟+(奐-大)](二卷), 〖明.廣伸述〗.txt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475 金剛經鎞
No. 475-A 金剛鎞序
帝堯不可無虞舜。文王不可無孔子。道有所傳故也。迦葉不能無迦文。迦文不能無彌勒。亦道有所傳故也。是以道之不見於堯者。得聞於舜。不見於文者。得聞於孔。而不悟於迦文者。得明於彌勒。乃有外彌勒以明迦文。是猶却孔子而究文王。舍大舜以辨唐堯矣。有是理乎。況迦文所演金剛一經。最為微妙不可思議。登地大聖。猶然難之。而求明於彌勒。博地凡夫。何乃叛其說。任己見以為之解耶。辭愈新而義愈匿。文彌彩而旨彌昏。鬪諍競起。壇幟橫興。末法之弊極矣。
雲棲空大師。遠窮大藏。深究微言。反復諸家。博綜羣典。依彼本論。求通彌勒之偈。復循彌勒。用達迦文之經。取其意以解文。引其言而證解。辭不欲華。恐翳理也。言不欲多。恐憚繁也。科不欲細。恐間隔其文勢也。庶天下後世。知彌勒之偈。不異於迦文之經。空師之解。盡由於彌勒之偈。由解以知偈。因偈以知經。則後之不明於迦文者。得明於彌勒。得明於彌勒者。乃所以善明於迦文也。失其意者。非此解。非非空師。得其意者。是此解。是是彌勒也。於戲。古今註金剛者。無慮千百函。獨我雲棲大師摸象一記。寔得慈氏不傳之秘。而空師即法門龍象。親承提命。俾註斯經。會淵匠既傾。亡羊多岐。廣揞忝附禪誦之末。往來從臾。空師因之鈎玄纂要。搉一刪繁。集諸家之大成。補摸象之未備。心燈相照。如印印泥。然後知迦文同彌勒。同百千諸佛。言中之意。與夫言之所不能盡。意之所不能致者。無不咸歸於大同。近可證之於雲棲。遠可證之於兜率。述者之旨。豈徒爾哉。
萬曆戊午秋日虎林洪瞻祖廣揞撰
No. 475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鎞卷上
古杭雲棲弟子 廣伸 述
△將釋此經總分為三。初題目。二譯人。三本文。
初題目。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金剛者。金中之剛。最堅至利。五金莫及。天帝所有之寶。力士所持之杵也。般若者。眾生之心。而有實相觀照之殊。實相者。心本無相。以遠離虗妄。真實有體。不可破壞。無相之相。強名實相。所謂本來面目是也。觀照者。心本非照。以遠離分別。真明皎然。妍醜自現。無照之照。強名觀照。所謂照本來面目是也。喻如珠體珠光。從體發光。光還照體。體用交輝。不一不異。波羅蜜者。云彼岸到。謂到真空實際之彼岸也。金剛般若者。般若如金剛也。蓋言觀照之用。全依實相體起。體既堅利。用亦堅利。堅故不為一切所壞。利故能壞一切。猶如金剛。莫可嬰鋒。是故觸有有壞。觸空空敗。觸著中道。粉虀爛碎。無明結業。擬之則當下冰消。生死涅槃。觸處則隨鋒瓦解。是名金剛般若。
而曰金剛般若波羅蜜者。即此般若。壞迷悟聖凡之此岸。到非迷非悟廓然無聖之彼岸。壞空有中道之此岸。到非空非有中亦不安之彼岸。壞生死涅槃之此岸。到生死涅槃如夢.眾生本來成佛.諸法如義之彼岸。如經謂般若波羅蜜。遠有所離。遠有所到是也。然即此即彼。非離此有彼。即離即到。非離後有到也。其說到者。從畢竟空中。建立一切言說。正說之時。非有說。非無說。非可說。非不可說。無有定法可說。如尊者不見一法。名為轉教。如來不說一法。名為轉輪是也。其用到者。於絕思議內。得心應手。左右逢源。提得便行。不存軌則。如德山用捧。臨濟行拳。道吾舞笏。石鞏張弓是也。說不到。不可以為教。用不到。不可以為宗。說用雖殊。總之一柄金剛王寶劍。如永嘉云。大丈夫。秉慧劍。般若鋒兮金剛?。非但空摧外道心。早曾落却天魔膽。故名金剛般若波羅蜜。
良以即今方寸心中。金剛正眼。人人本具。各各不無。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非能離。非所離。性本離故。性既本離。離亦不立。離既不立。一切渾融。一切既融。則無一法可遣可立。亦無一法可住可得矣。孰此孰彼。孰離孰到。孰可壞孰不可壞。繁興大用。舉必全真。百草頭邊。光明爍爍。奈何本起無明。為己主宰。凡所施為。動成窼臼。甘心苦趣。與溺志偏乘者。置之無論。即備修萬行。廣度羣迷。期以疾證菩提。而有生可度。有行可修。有法可得。其於無住無得之本真。蓋不啻千里萬里矣。是以此經徹底掀翻。和盤托轉。一味鞭撻妄情。直下如迅雷杲日。古鏡太阿。無夢不驚。無幽不燭。無微不照。無物不摧。直使法法皆無所得。頭頭始是家珍。而本來清淨之體顯矣。
至此。則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自具足。彼此離到者。可得而名言之哉。展鷲峯無作之機。啟少室不傳之妙。不歸此經。將誰歸乎。黃梅般若。良有以也。
經者。常義.法義。日可令冷。月可令熱。眾魔無能壞此真說。是之謂常。佛從此生。法從此出。萬德楷模。眾生軌則。是之謂法。願以此常法之古教為明鏡。照見自心。即以此自心為智燈。燭經幽旨。庶幾乎昔日之在黃梅鷲嶺者。儼然今日於目前矣。有志於般若者。宜盡心焉。
△二譯人。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姚秦。代名。即後主姚興。必曰姚者。揀非周之嬴秦。南北朝之符秦也。三藏法師者。以通三藏之德。模範眾生也。鳩摩羅什者。具云鳩摩羅耆婆什。上五字。此云童壽。什者。深善此方文字之什。華梵合舉。稱羅什也。譯者。易梵成華也。周禮掌四方之語。各有其官。北方曰譯。今經自西來而云譯者。以北方之官。兼善西語。摩騰始至。遂稱為譯。今仍之也。按師七歲。隨母入寺。見鐵鉢試取加頂。俄念此鉢甚重。我何能舉。即不勝重。遂悟萬法唯心。博學強記。人莫能及。以童年高德。故云童壽。
後興主請師入關。奉為國師。師閱舊經。義多紕僻。不與梵本相應。乃集沙門八百餘人。新譯經論三百九十餘卷。並暢神源。發揮幽旨。師未終少日。集眾謂曰。願所宣譯。傳之後世。咸共流通。今於眾前。發誠實誓。若所傳無謬。當使焚身之後。舌不焦爛。以弘始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卒於長安。闍維。薪盡形滅。舌根儼然。今經譯於此師。當與如來真語實語。等無有異。可弗信歟。
△三本文三。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序分二。初證信。二發起。
初證信。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證信者。言如是之法。我從佛聞。彼一時釋迦在舍衛國之祗園。與諸大眾同居而共聽者也。信聞時主。歷然可徵。處及聞人。皎然足證。俾遐方異世。諦信無疑。故名證信。然亦名通序。以諸經通有故。
若離釋之。則如是者。指法之辭。雖前此無法。而逆指下文所說正宗之法也。我聞者。我自親聞。非轉聞於人。我自親聞。非讀古而聞。一時者。師資會合。說聽之一時也。不名某年日月者。以十方時分不一。兩土正朔不同故。又或聽者時長。說者時短。抑或聽者時短。說者時長。故但言一時也。佛者。覺義。覺自本性。覺人本性。覺自與人。皆盡其性故。
舍衛。此云聞物。以國豐四德。譽動五天。曰聞物也。祗樹給孤獨園者。梵語祗陀。此云戰勝。以交戰勝時而生。喜以為名也。今單言祗者。取文省故。給孤表德。即須達多。蓋祗陀施樹。給孤買園。兼二為名。故云祗樹給孤獨園也。
梵語比丘。此云乞士。乞食資身。乞法資心故。亦云怖魔。離欲學道。與魔相反故。亦云破惡。破煩惱惡。斷除結使故。而云大者。天王大人所共敬仰。非小德故。內外教典。無不博通。非寡解故。超出九十六種外道之上。非劣器故。總名大也。千二百五十人者。一優樓頻螺。於火龍窟有五百弟子。二迦耶。於象頭山有三百弟子。三那提。於希連河有二百弟子。後皆皈佛。故有千眾。目連舍利。共有二百五十。亦來皈佛。成千二百五十也。
問。佛度比丘甚多無量。何獨舉此。以此千二百五十者。最先皈佛。又常不離佛。直至佛滅。其他散在四方。雖千里面談。而據迹成文。法自應爾。如仲尼之徒。蓋三千焉。而獨舉七十子者。亦以久在泗濵。相依陳蔡。亦常隨故。
△二發起。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敷座而坐。
發起者。聖言殊非率爾。教起必藉由興。如法華放光。啟一乘之教。維摩示疾。開不二之談。故名發起。亦名別序。以諸經發起。有無各別。有仍別也。今以乞食為發起者。蓋顯色身偽跡。假飲食以生育。法身真理。由智慧以照成。羣生迷真保偽。諸佛假偽引真。故示乞食以資色身。發起智慧以生法身也。色身無食則死。法身無智不生。故經云。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皆從此經出。
食時者。辰時也。以當日初分。乞食易施。歸園正當午前。如常齋法。著衣者。著九條至二十五條。福田衣也。以製像水田。見生福故。持鉢者。紺瑠璃鉢。乃四天王所奉維衛佛之遺鉢也。必持著者。以在家好尚華綺。太著於樂。出家外道躶形。太著於苦。今處中行。離二邊也。且有威可畏。有儀可像。範我形軀。肅他敬信。豈徒為持著已哉。乞食。是頭陀行。頭陀。此云抖擻。以煩惱根心。未易卒遣。茲欲抖擻。必在躬行。行雖無量。攝以十二。曰藍若。曰樹下。抖擻居處之煩惱也。曰繩牀。曰瓦鉢。抖擻器用之煩惱也。曰三衣。曰乞食。抖擻衣食之煩惱也。而乞食一行。不惟遠除貪慢。亦且生長福田。資斂身心。離四邪命。故如來示現。軌範後昆。使知佛尚且然。況其他乎。故嘗自謂。頭陀行存。我法則存。頭陀行滅。我法則滅。誠重於此也。次第乞者。淨穢不分。貧富俱入。以內證平等之理。外忘差別之相故也。收衣鉢者。收大衣。著七條。息緣慮也。洗足者。淨身業。敷座而坐。正入定矣。敷座者。如來每說般若。皆自敷坐具。為般若出生諸佛。即是佛母。表敬法故。而云坐者。雙趺也。必雙趺者。智論云。見畫跏趺坐。魔王尚驚恐。何況入道人。端身不傾動。是以結跏趺坐。不唯形相端嚴。令人敬信。諸聖所稱。外道所罕。而復能經時久。不速疲勞。攝斂身心。輕安易發。四威儀中。以坐為勝。良有以也。況乎鏡對面住。面則自彰。念對理住。理豈不自彰乎。故諸經每欲說法。多先入定。今經演說。如如不動。亦可著衣持鉢。次第行乞。通名為戒。敷座而坐。乃名為定。意顯戒能生定。定能發慧。則又以戒定為智慧之發起也。
問。瓔珞女經云。佛身如全段金剛。無生熟二臟。何用食為。阿含經云。佛行離地四指。蓮華承足。皮膚不染。何用洗為。又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則又何以息緣趺坐為哉。不知諸佛實受用身。清淨微妙。本無有此。但以大慈悲故。於後得權智之中。示現與諸眾生同事。以便攝化耳。是以入城出城。騰騰任運。持鉢洗鉢。任運騰騰。及時中節。曾何一毫思惟計較於其間哉。即此家常茶飯。儼然劫外風光。金牛云。吃飯來。趙州云。洗鉢去。有味乎其言之也。又世尊坐處。如洪鐘高掛。待扣而鳴。古鏡空懸。任形而現。隱然示空生以啟請說法之時也。
△二正宗分四。初當機申請。二如來讚許。三當機佇聞。四如來正說。初當機申請二。初修敬讚佛。二正陳所問。
初修敬讚佛。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善現仰觀調御。宛然待叩之心。俯察羣機。正是當聞之際。故修敬讚德。為發問之端也。時。指趺坐之時。長老。謂德臘俱尊。又單德冠眾。獨臘先人。亦名長老。須菩提。云空生。緣生時庫藏皆空。乃以為名。按西域記。云是東方青龍陀佛。影現釋迦之會。示跡聲聞。發揚空理。十方諸佛。法皆爾也。從座起者。師資之分。上下秩然。有所諮詢。不應坐故。如曾子避席而起。曰從座起也。
袒肩膝地。是彼方儀。然必取於右者。順從意故。合掌者。形約不散。心凝不放故。上皆身業。恭敬是意業。而白佛言下是口業。此皆修敬。
下乃讚德。希有者。難得意。略有四種。一時希有。曠劫難逢。如優曇華故。二處希有。大千世界。中唯一佛故。三德希有。福慧超絕。殊勝無比故。四事希有。用大慈悲。極巧度生故。四雖畢具。而當機正意在事。故下護念付囑。正是希有之事也。
如來者。從真如起。來成正覺。故名如來。菩薩。云覺有情。謂上求佛覺。下化有情。又雖求佛覺。尚餘生情。皆覺有情也。善護念者。對三賢已上。信根成熟。永無退轉菩薩。與實智力。令證真如。與權智力。令化眾生。曲盡其心。無不至也。如彌勒云。巧護義應知。加彼身同行。謂加彼證真之力。同於自利行。加彼教化之力。同於利他行。加與行同而不悖。故云巧也。善付囑者。以十信菩薩。亂修六度。心若輕毛。升沉未保。佛恐退失。故付託於大。囑大化小。令不退轉。妙適其宜。無不當也。如彌勒云。不退得未得。是名善付囑。謂於已得功德不退。不捨大乘故。未得功德不退。勝進上求故。夫已得而守之不退固難。未得而上求不退為尤難。今皆不退。故名為善。
問。何不以護念屬初機。合經無住修行。以付囑屬久機。合經降伏度生耶。答。準華嚴八地。始蒙佛護。則三賢已上。尚未全蒙。況初機乎。雖春育海涵。至慈無擇。而蒙潤承休。必須時節因緣。如經云。金翅鳥王。先觀大海諸龍命將盡者。乃以兩翅擘海。取而食之。信知此法。決非根未熟者。所能承當。則蒙其護者。即可以當其囑。非初機也。況無住降伏。分而不分。尤不可以判然乎。登地大聖。補處慈尊。言猶在耳。幸虗心平氣。展卷一觀之。
又已上乃出世已來。通皆如是。若夫只就此經。亦可。如來惟恐眾生。於我法有所取著。於因果有不離相。念念隄防。無所不至。是名善護。以善護故。即善為教誡。而云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乃至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頻頻不倦。再四叮嚀。不至於洗刷殆盡。不已也。豈非善付囑耶。護屬於心。囑屬於口。有是心。必有是口矣。然問必先讚者。弟之於師。臣之於君。分位懸隔。式應爾故。言易進故。又獨舉此二法為讚者。以此二法一期度生。最切要故。今經之中。尤最要故。
△二正陳所問。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正問發心者。修行之法也。凡夫能發佛心。名發心。住修降伏名修行。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名修行之法也。意謂既發佛心。須修佛行。欲修佛行。貴得其方。故問應云何等也。
若詳釋之。則梵語阿耨。此云無上。梵語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云正徧正覺。正者。正智覺理。非如凡夫之邪。徧者。徧智覺事。非如二乘之偏。既正且徧。理事圓照。方名正覺。總之是無上正徧之正覺。即佛智果也。
發心者。十信凡夫。發求佛果之心。即以佛心為心。名為發心。住者。安住真境。降伏者。克制妄心。應云何等者。謂未發心前。住著塵境。既發之後。於何境界。方應安住。未發心前。隨逐妄心。既發之後。妄心若起。云何制伏。蓋問冥真之道。制妄之方。正修行之要也。然必先言發心者。華嚴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業。魔所攝持。夫忘失尚致落魔。況不發而修乎。
是以空修大行。不發大心。譬如終日奔馳。元無定趣。空發大心。不修大行。譬如終日思歸。曾不向往。發之與修。如鳥二翼。如車兩輪。必不可缺。故必舉發心問修也。問。頓教先悟次發。後修萬行。今但舉發問修。而略最初者。一以問修但當齊發為言故。二以舉發則悟必曾先故。又空生至後方悟是權非實故。新本云何應住。今依古本仍以應字冠上。則二云何中皆有應義。且與下文云何應住不同。觀者毋忽。
△二如來讚許。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此如來因問而讚印誡許也。重言善哉。是讚。如汝所說。是印。汝今諦聽。是誡。當為汝說等。是許。
然印其所說必先讚者。以佛種不斷。全在護囑。今舉讚佛。是美得其要。雅契佛心。故善之也。許為彼說。必先誡者。智論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踊躍聞法心歡喜。如是之人可為說。故誡俾諦聽。毋以生滅心。聆此實相法也。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者。逆指下文所答無住降伏之詳。總為如是二字。與之標約也。如云。我應為汝如是住。如是降伏一一詳明也。但直模題渾然順去。不可大講如是以犯下文。
△三當機佇聞。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唯。禮應。阿。俗應。皆順從之辭。故老子云。唯之與阿。相去幾何。論其心也。聞有三種。曰聞言。聞義。聞意。聞意則聞道矣。聞言者。耳根發識。但聞於言。了不解義。聞義者。意識於言。採取其義。不但聞言。聞意者。神凝心一。尋義取意。得意捨義而忘於言。良以意中現義。方發於言。言中有義。義中有意。本一貫耳。特以聽者資質浮沉。或好樂不切。雖聞其言。糊塗於義。求其精分真似。見析秋毫而聞義者亦已寡矣。況能即言聞義。即義以聞其意乎。無異於了義之為言詮也。今曰願樂欲聞。正華嚴十地品中。如饑思食。如渴思飲。如病思藥。如蜂思蜜。惟恐不得。惟恐不速。惟恐不多。惟恐其或盡也。故不特聞言聞義。而卒至於涕淚悲泣。豁然洞然。深入玄微。情消執謝者。良有以也。
今之學者。且無論其天資不一。反是好樂之不切矣。獨且奈之何哉。不知聞法是成佛最初一著工夫。打頭錯過。已後皆虗設矣。痛宜勉旃。
△四如來正說二。初正答所問。二躡跡斷疑。初正答所問二。初舉總標別以牒問。二約別顯總以答問。
初舉總標別以牒問。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住修不同名別。住修皆有降伏名總。如魏譯之意云。心於布施名修。心於度生名住。而施無施相。度無度相。總名降伏。又住修以降伏為竟。若以施為施。反益慳貪。以度為度。徒增人我。必施降施相。度降度相。始名究竟。又住修降伏。意實相融。如度降度相。亦名無住。施離施相。亦名降伏。是以此經宗於離相。正是降心。本意欲明降心。須假住修而顯。住修降伏。元不相離。有此多義。故獨標降伏之總以該住修之別也。又對下所有一切眾生等解釋之文名標。對上應如是住如是降伏之標約名牒。菩薩易善人者。空生指發心之前名善人。如來據已發之後名菩薩。然則名為菩薩已具發心。故文中但牒降心。不牒發心。又原離相實德。故彰菩薩大名。名為菩薩。宛然離相。故下云若有四相。即非菩薩。其心有二。近約此章。乃含四種。謂狹隘心。卑劣心。著相心。顛倒心。即下度生廣大第一常等之所降者。遠約次章。即下文布施住相之心。修行之所離者。
△二約別顯總以答問二。初答安住降心。二答修行降心。
初答安住降心。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文分二節。初正明。二反釋。如來意謂。汝問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將無謂降住判然乎。不知發心菩薩。住於度生。則降伏度念。住於布施。則降伏施心。如是住。即如是降。不相離也。試以度生言之。則應所有一切眾生之類。無不度脫。安住於廣大心。度皆入於無餘涅槃。安住於第一心。而實無生可度。安住於真常心。遠離四相。安住於不顛倒心。
住於廣大。如是降伏狹隘之心。住於第一。如是降伏卑劣之心。住於真常。如是降伏無常之心。住於不倒。如是降伏顛倒之心。故名如是降伏其心。又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名為度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名為降伏。若實有度。即非降伏。是知安住度生。可言降伏。若無於住。何處明降。故答安住降心。正明如是住。即如是降。如是降。方能如是無住而住也。豈離安住而有降心也哉。
如彌勒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滿。無著亦云。此名第一發心住。良有以也。以上總括大意。俾血脉貫通。取其易解耳。若欲詳明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者。總舉其多也。
卵等九類者。別列其名也。列卵等者。名受生差別。謂一念思業為因。卵胎濕化為緣。因緣和合。受生於卵。受生於胎。受生濕化。差別無量。天眼之莫窺也。列有色等者。明身見差別。謂有色四禪具色心以為身。無色四天。單識心以為身。有想無想。非有無想。更明無色四天。單具識心。又各各其不同也。無餘涅槃者。無妄可斷。無真可證。不著于有。不滯乎空。寂寥於萬化之域。動用於一虗之中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真實性中本來寂滅。不復更滅。實智證真。證而無證。權智度生。度而無度。如實知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也。我相人相等者。能度是我相。所度是人相。多度是眾生相。恒常度是壽者相。統一我相。約義而為四也。亦可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是名生死。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是名涅槃。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則生死涅槃兩不可得。正金剛般若波羅蜜也。
問。五性差別。八難紛紜。云何乃言我皆令入。答。圓覺云。有性無性齊成佛道。則凡是有心。定當作佛。亦何差別之有。若夫八難。則可度者度之。不可度者為作得度因緣。則亦終歸於度脫耳。何不可皆入之有。故為菩薩者。但當發此滿足之心。行此滿足之行。不必其一時即有此滿足之事也。地獄未空。誓不成佛。一夫不被。若己溺之。試觀其一時即能全空而無不被否。可例知矣。
△二答修行降心三。初正答。二顯益。三總結。
初正答。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文分三節。初標。次釋。末復勸顯。如來意謂。發心菩薩。應住度生。降伏度相。又復菩薩。應住修行。降伏修心。是故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行於布施。是名修行。應無所住。是名降伏。無所住者。不住色等。不住等者。不著自身不行於施。不為報恩而行於施。不貪果報故行於施。是名不住六塵。正行於施。如彌勒云。自身及報恩。果報斯不著。護存己不施。防求於異事。又色等是境。住著名心。心境是相。不住名空。空對於有。空亦是相。故復勸云。應如是施。即復顯云。不住於相。意使正施之時。施受之人。彼此皆空。中間施物。當體全空。此空不住。空亦復空。是名布施。不住於相。故彌勒云。調伏彼事中。遠離取相心。
亦可應無所住。是不著有。而行布施。是不著空。不著於有。則不住生死。不著於空。則不住涅槃。生死涅槃兩不可得。正金剛般若波羅蜜也。問。誠如所言。瞥爾情生。則非無住。且眾生心行。任運無常。若待相應。畢竟無分。一向不施。又非佛因。若行布施。即墮住相。進退不可。其事云何。答。欲求佛果。必以施先。但初施時。難頓相應。要須用心方便隨順。任運起念。作意遠之。用心既久。自然任運得與理合。從微至著。漸漸相應。問。萬行甚多。何獨言施。施名修行。何得言住。答。萬行雖多。不出六度。六度雖多。不出檀度。檀名修行。亦名為住。如無著亦云。相應行住。彌勒亦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
△二顯益。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佛意住相人之所知。無住人之所昧。故特為徵明以顯難量。復舉虗空。以喻難量。使其由喻以識難量之妙。由無住以得此難量之福也。若詳釋之。則徵意蓋謂。若存施想。斯有施因。以有施因。方有福果。今施既無住。即無施想。既無施想。即是無記。無記無因。果從何立。故佛與斷云。若施不住相。則了無分別。其心平等。順於本性。不唯有福。福且難量。譬如虗空。色非色中。皆有空故。名周徧不可思量。無住之施。近感十王色身中福。遠感法身無住之福。亦如虗空周徧不可思量。譬如虗空。橫該竪徹。三災不壞。名勝大不可思量。無住之福。深無止極。廣莫邊涯。四相不遷。亦如虗空勝大不可思量。譬如虗空。世界有盡。空無有盡。名究竟不可思量。無住之福。無漏無為。永無終窮。亦如虗空究竟不可思量。故經云。亦復如是不可思量。又何必以無福為疑耶。是知住相之福是偏非徧。是小非大。是劣非勝。是不究竟而非究竟。修施者宜何如哉。當知所從矣。
△三總結。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魏譯云。菩薩但應如是行於布施。以此參會。始知前教不住。今云住者。謂令住於所教之不住耳。不住而住。住於真空。如鳥不住空。即能住空。若住於空。即不住空。取要言之。無住布施。是佛所教。但應如其所教。住於不住而行布施。蓋安住之住。非住著之住也。以上答意。蓋顯發心菩薩應住度生。即降度心。應住修行。即降修相。無降則住非究竟。無住則降無所施。降住必不可離。而乃有以見經文獨標於降。遂以度生單答降心。獨結乎住。即以布施但酧應住。不知實無得度。既是降心。應無所住。豈非降伏。無住布施。名如教住。無度度生。豈不名住。灼知皆名為住。皆名為降。而前文猶標於降者。欲以降總度修。見度修之皆有降也。後文單結乎住者。欲以住貫修度。見修度之皆有住也。特其文簡義豐。彰乎玄妙。而或者不察。竟以己意離之。是度生全無應住。修行竟絕降心。外調攝以問和平。去音聲而求清濁。有是理乎。
前正答既竟。即當便入流通。下又重重問答者。有實有權。實則空生於答處生疑。所以為斷。斷已又起。展轉滋多。執盡疑除。方名終盡。權則青龍陀佛。疑自何生。以諸眾生。從無始來。住著之心。浸入骨髓。慣習性成。不膠於因。即滯於果。剛脫於凡。便纏於聖。出此入彼。莫可誰何。故特示現疑情。設為問答。頭頭截斷。處處拈空。直使於一切法上。無住無依。不取不捨而後已耳。如國手奕棋。見在數著之先。知其勢所必到。猛地一著。預與截斷來由耳。又如老將提兵。準在數年之前。知其機所必發。驀地一刀。暗與勦絕根株耳。
故此後名躡跡斷疑。謂躡前語跡。斷彼疑情。起伏循環。節次非一。經中雖不顯有疑辭。而伏在文內。故但言斷而不言起。又蘊在識田未發起者。名未起種子疑。今則遮其種子。不令起於現行。即經中二十四疑。空生皆無問辭者是也。
於動心形口已發起者。名現起現行疑。則斷其現行。使自降於種子。即經中第二.第十一.第十九。空生自陳疑處者是也。但在當時。有已起未起之分。若以後代望於當時。皆名現行。以當時望於後代。盡名種子。斯則斷現行時。即是遮於種子。後意彌為切故。
如彌勒云。調伏彼事中。遠離取相心。及斷種種疑。亦防生成心。是則經中有疑伏于文內。彌勒方云斷種種疑。彌勒偈云斷種種疑。天親方開二十七疑。非突然創為之也。故今於躡跡斷疑一科之中。具列二十七疑。便作二十七科。使經文章目分明。觀者易於參考。
△二躡跡斷疑分二十七。初斷求佛行施住相疑二斷因果俱深難信疑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五斷釋迦燃燈取說疑六斷嚴土違於不取疑七斷受得報身有取疑八斷持說未脫苦果疑九斷能證無體非因疑十斷如遍有得無得疑十一斷住修降伏是我疑十二斷佛因是有菩薩疑十三斷無因則無佛法疑十四斷無人度生嚴土疑十五斷諸佛不見諸法疑十六斷福德例心顛倒疑十七斷無為何有相好疑十八斷無身何以說法疑十九斷無法如何修證疑二十斷所說無記非因疑二十一斷平等云何度生疑二十二斷以相比知真佛疑二十三斷福果非關佛相疑二十四斷化身出現受福疑二十五斷法身化身一異疑二十六斷化身說法無福疑二十七斷入寂如何說法疑。
初斷。求佛行施住相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佛意謂汝聞布施不住於相。將無疑行施本為求佛。既有所求。即是住相。況佛果是相。云何因行不住于相耶。不知果海不明。因地斯昧。欲明無住。須見如來。故舉有相之佛。用顯無相之真。乃空生既悟身相為非。如來遂印其虗妄為是。且復為指出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色即是空。不必別求無相真佛也。此統括大意。
若夫詳釋。則身相是應身有為。似鏡中之影。如來是法身無相。乃鏡體之光。第恐認影為光。故於疑處為問。如彌勒云。分別有為體。防彼成就得是也。所說身相即非身相者。上身相是生滅之影。下身相是無為之真。所說即非。妄異於真也。如彌勒云。三相異體故。
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者。意謂鏡中人影。既已非真。鏡中諸影又豈是實。如起信謂一切境界。皆從心起妄念而生。若離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則能現之心尚且是妄。所現之境。豈得為真。故擴充其言印定之也。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者。意謂人影非處。既全鏡明。若見諸影非影。豈不即見鏡明乎。如首楞自住三摩地中。根境識三。如虗空華。本無所有。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亦如起信。離念相者。等虗空界。無所不遍。即是如來平等法身。故彌勒云。離彼是如來。下文云。離一切相。即名諸佛。亦可若見諸相非相是破相。即見如來是顯性。破相即顯性故。又此即見。即洞山見水。靈雲見桃。迦文見星。無見之真見也。又既云即見。雖顯法身。應身自在。以果海真應。如金與器。本不相離。涅槃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下文云。莫作是念。不說斷滅。又此即見。由于離相。離相因于諸相。
以故二十七疑。只一相字盡之。斷二十七疑。只一破字盡之。從始至終。不獨破生死相。亦破涅槃之相。不獨破煩惱相。亦破菩提之相。因相果相。有相無相。一異諸相。無不破之。直至破無可破。而本來清淨之見顯矣。然則佛果離相。施因離相。果從因顯。本自非求。因自果生。從來無作住相云乎哉。疑可釋矣。
△二斷因果俱深難信疑四。初無信為疑。二遮疑顯信。三.深詳信因。四結歸離相初無信為疑。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空生意謂。信淺法易。信深法難。今佛說無住之施是因深。無相之佛是果深。因果俱深。求之現在尚難其人。況未來乎。故疑云。頗有眾生。聞是言說章句。生信心否。實信者。萬法如幻名虗。般若有體名實。信萬法者名虗信。信般若者名實信。必了萬法皆虗。方能一實之信。故大品云。不信一切。名信般若。此名現行疑。以空生現動於心。形之於口故也。
△二遮疑顯信。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初五百歲解脫堅固。次五百歲禪定堅固。三五百歲多聞堅固。四五百歲塔寺堅固。後五百歲鬪諍堅固。名五五百歲。而佛意蓋謂莫作此無信之說。且無論現在之時有信者。滅後之初有信者。滅後中間有信者。縱至滅後之後。後五百歲。鬪諍堅固極惡之時。尚有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以此因果為實。何必以無信為疑也。
能生者。戒定既具。智慧自生。智慧既生。自能照彼萬法皆空。唯此般若真實。是則能信必生於戒定。戒定之不可不修也明矣。最後尚有信機。信機之不必有疑於現在也。又明矣。故彌勒云。說因果深義。於後惡世時。不空以有實。菩薩三德備。
△三深詳信因二。初善根深遠。二福慧圓具。
初善根深遠。
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
佛意謂。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矣。然其修持。豈於一生一劫。三四五佛種諸善根者之所能耶。已於無量百千萬億佛所。方能聞是章句。恒常信。少時信。乃至一念生淨信者。其所由來舊矣。根者能生義。善根者。論云。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以貪瞋癡三。善與不善。皆由此生。今多劫修持。久伏三毒。善從此發。故曰種諸善根。是則多佛無量外緣熏習之力既勝。三毒永沉。內因熏習之勢愈堅。因緣俱勝。此信方生。實信豈易得哉。故彌勒云。修戒於過去。及種諸善根。戒具於諸佛。亦說功德滿。
△二福慧圓具。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承上實信固生於戒定。然必久事修持。深種善根而後可能者。正以善根純熟。則福慧圓具。遠離諸相。得佛知見。始是成就淨信之本耳。若夫一有未空。則諸相紛然。無相之智遂隱。其何能生此離相之實信耶。故彌勒云。彼人依信心。恭敬生實相。如是無量謂同上無住布施之福。猶如虗空不可思量也。得如是無量者。魏譯云。生如是福德。取如是福德。生。謂善根信心。正現行時。能為生福之因也。取。謂現行謝滅。熏成種子。蘊於識田。能感取當來現行之果報也。生取總是得意。悉知悉見者。知。謂知其心。而曰悉者。生心動念無不知也。見。謂見其形。而曰悉者。動用施為無不見也。又悉知者。凡夫比量之知。有所不知。佛於知處全見。乃古鏡現量之知。見盡於知。曰悉知也。又悉見者。凡夫肉眼之見。有所不見。佛則見處全知。是佛眼圓明之見。知盡於見。曰悉見也。彌勒云。佛不見果知。願智力現見。故曰悉知悉見。得如是無量福德也。何以故者。徵謂善根固能淨信。福德何便難量。正釋云。以諸善根成熟眾生。正生信心之時。無我相.以及壽者之相。我執既寂。無法相.亦無非法相。法執亦空。諸相既離。智慧即顯。智慧既顯。實信正生。正空正信。全信全空。順性周圓。故福如虗空不可思量也。
次徵云。斯則空我足矣。何為法亦空耶。反釋云。若法不空。心必有取。若心取相。即著我等。若取法相。即著我等。一取即著。殊無後先。是法存。我必不空。故我法雙空也。
後復徵云。取相取法。乃名法執。何故便著我耶。乃以細釋粗云。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意謂。法根我苗。法執既有粗細。則不但取相取法相之粗。能生我執。即取非法相之細。亦生我執也。故無我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也。
問。何名法相等。曰。能取之心。所取之境。心境皆有。名為法相。能取之心。所取之境。心境皆空。名非法相。曰。然則又云若心取相者何也。曰。亦可相是空。法相是有。非法相是非空有。如魏譯開為四相。第一法相是有。第二非法相是非去其有。第三相是執空為相。第四非相是非去其空。什師開合無常。欲人知此意耳。然總是無空有。無非空有。而顯真空妙有也。
問。據修證則不無。縱登地上。亦未全空我法。今何言俱無耶。曰。圓頓行人。縱或未盡俱生我法。亦能圓伏。故義言無耳。
問。二乘未斷法執。何以我執不生。答。以二乘從初修行。偏斷我執。至無學位。粗細盡除。是故雖有法執。不起我執。大乘學者。雙斷二執。分別並遣。俱生兩存。由是二執。任運而起。故無著云。以我相種子不斷。則有我取。
△四結歸離相。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夫一取即著。所以不應取法。著於空有之相。不應取非法。著非空有之相。以是義故。如我常說。汝等比丘。知我所說教法。如筏喻者。渡河之時。須用此筏。既登岸已。則捨此筏。而亦復不住於岸。未證之時。須用此教。既證智已。則捨此教。而亦復不住於證。夫實相智法。真實有體。乃名為法。實相之外。餘皆魔事。盡名非法。實相智法。無相無得。尚應不住而捨。何況實外。所有非法而不捨耶。故彌勒云。彼不住隨順。於法中證智。如人捨船筏。法中義亦然。故知。法無言象。不離言象。離言象而倒惑。執言象而迷真。不執不離是謂得之。今聞是章句。是所說之法也。能生實信。是不取於法。不取非法也。然則必由不取。而後可以信生。又必由持戒修福。久種善根。而後可以不取。修持其要矣夫。
△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二。初問答斷疑。二校量顯勝。初問答斷疑二。初約疑處為問。二順實理為酧。
初約疑處為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佛意謂汝聞不可以相見佛。則佛非有為。應無得說。將無疑我于樹下是得菩提。于諸會是說法耶。故即其疑處問云。於意云何。我於菩提樹下得菩提耶。不得菩提耶。於諸會之中是說法耶。是不說法耶。密自審之。明以告我。不唯自斷疑根。而現前後世亦因此以無惑矣。但於其中。辭雖得否雙兼。意則在於無得。
△二順實理為酧二。初略標正意。二究竟根由。
初略標正意。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空生意謂。佛以果之得否。法之說否為問。如我解佛所說義。得非自得。得因於果。必有果而後可以言得。先是無一定之法名果。何可得也。說非空說。說即是法。必有法而後可以有說。先是無有一定之法名法。何可說也。
無有定法四字。雖詳下文。而空生開口之時。已先暗暗指定無為法身之性。不定於有。不定於空。不定於此。不定於彼。微妙難思。以斷有取有說之疑矣。故彌勒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天親云。迦文化身不證菩提。亦不說法。
△二究竟根由。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上但標無定。此徵其所以不定之故。乃以說取騐之。若果可取說。即非不定。今則如來所說之法。皆不可作有取。不可作無取。不可作法說。不可作非法說。微妙難言。幽深罔措。如彌勒云。說法不二取。謂說者不取於法之有。不取於非法之無。聽者亦如是也。何可定也。又究其所以不可取說之由者。以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無為離言。何可說也。無為離相。何可取也。如彌勒云。無說離言相。
差別者。三乘聖賢。所證淺深。故曰差別。然皆以無為而有差別。則聖人固此無為。賢人亦此無為。其何差別之有。譬如眾器所現方圓之空。故曰差別。然皆以虗空而有方圓。則方固此空。圓亦此空。則亦何差別之有。故自其差別而觀之。則因機有說。因說有得。不無說證之未。自其皆以無為而有差別觀之。則說固此無為。證亦此無為。則亦何取說之有。
△二校量顯勝。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此較量財法以顯勝。復遣佛法以顯玄也。夫說法未幾。遽較量者。以無住降伏。是實相般若之行。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是實相般若之理。無有定法名菩提。是實相般若之果。無有定法可說。是實相般若之法。教行理果。四法既備。大旨已彰。故即較量其宏功。以啟發乎真信耳。是福德即非福德性者。以福德性是勝義空。絕相無為。不可言福與不福。況可言多。故云即非福德性也。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者。是世俗有。有相有為。可以言福。兼可言多。故云如來說福德多也。意謂是甚多福德。言不約勝義空說多。是約世俗有說多耳。
持說四句偈者。一句詮一義。四義方成一偈。今上有乃至。則由一部一章而至於一偈。下有等字。則由一偈半偈而至於一句皆可也。非定以四句為言也。
若但取四句為偈。必詮義究竟而后可。如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為最妙。以第一是有句。第二是無句。第三是亦有亦無句。第四是非有非無句。文義既備。有是即無之有。無是即有之無。雙存即是雙泯。雙泯不異雙存。四過皆離。般若如清涼池。四門皆可入也。一有所闕。則偏枯滲漏。四過叢生。般若如大火聚。四門皆不可入也。
受持解說。其福勝彼者。寶施但得人天有漏之福。今以般若之法自利利人。得大菩提福慧圓具。無漏清淨。豈止空得有漏之福而已耶。如彌勒云。受持法及說。不空於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故勝彼也。然其所以能趣者。佛及阿耨菩提。從此經出。
菩提名法身。本無生滅。而以煩惱覆之則隱。今以持說之力。妙慧自彰。觀破煩惱。法身顯現。如燈了物。名為了因。是法從此出也。報化名福身。本無所有。萬行乃生。今以持說之行。能感福身。如種得水土。芽苗自發。乃名生因。是佛從此出也。故彌勒云。於實為了因。於餘為生因。然又云所謂佛法即非佛法者。猶云所謂佛法最為玄妙。餘人不得。唯佛能得。能作第一法因。福中殊勝無比者也。故彌勒云。唯獨諸佛法。福成第一體。亦可既云第一即圓覺。一切如來妙圓覺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成佛及不成佛義也。
△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二。初斷三果疑。二斷四果疑。
初斷三果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四果分二段者。一.均其廣略故。二.前三文相同故。如來意謂汝聞無為不可取說。將無疑聲聞各證無為之果。如證而說是取說耶。若正證時能作是念。我得某果。則有我相。乃名為取。汝試一思之。從初至四。皆能作是念不。空生一一皆云不也。及究其所以為不者。於初果則曰須陀洹。名為入流。而實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意謂入流者。入聖流也。不入者。逆凡流也。逆凡者。以博地凡夫。從無始來。綢繆我見。於六塵境。無任膠粘。今須陀洹。以諸忍智。十六種心。斷三界中。四諦之下。八十八使。則分別我見既已盡除。雖對色等攀緣不起。故云不入。是則不入。即是逆凡。逆凡即名入聖。非別有所入也。無所入。則無能入。既無能入。誰作是念而曰我得須陀洹耶。
於二果則曰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故名斯陀含。一往來者。一往天上。一來人間也。實無往來者。以初果須陀洹。於斷見之外。六番往來。進斷欲界思惑。貪瞋癡慢九品之中。前六品盡。雖餘後三。須一往來。而後能斷。然三界分別之我。既已全盡。初地俱生之我。又且分除。雖見往來。以無我故。實無往來之者。如刻木為人。雖見運動。以無心念。實無運動之者。既無往來。誰為作念而曰我得斯陀含耶。
於三果則曰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名阿那含。不來者。不來欲界及人間也。實無不來者。以初果七番往來。欲界九品思惑斷盡。雖住四禪。進斷上二界中。七十二品思惑。而以三界之見既寂。下地之思且空。雖住不來。以無我故實無不來之者。既無不來。誰能作念。而曰我得阿那含耶。
是則非不證果。但於證時無取心耳。唯其不取。方成證義。則亦何取之有耶。
△二斷四果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阿羅漢。此云殺賊。見思煩惱已斷盡故。亦云無生。超出三界。不受後有故。亦云應供。堪為人天良福田故。若順前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是名須陀洹。乃至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名阿那含。則此應云阿羅漢。名為殺賊等。而實無殺賊等。是名阿羅漢。今云實無有法者。意欲以法字總該三種。取文省故。文雖省而義無殊也。良以四果斷七十二品思惑既盡。不受後有。正證盡智無生智時。而實無盡可盡。無生可生。了無所得。是謂證耳。
若纔作是念。我能得果。則著我人。與凡夫何異。用此騐之。的知無念。此正答斷疑已竟。
下復引己所證。令人生信。三昧之言定也。曰無諍者。以內無能所。外忘角立。不與物競。故人中最為第一。復曰第一離欲阿羅漢者。以離三昧障盡。名無諍三昧。離貪欲障盡。名離欲阿羅漢。離欲則羅漢所同。無諍乃空生所獨。故又曰第一離欲阿羅漢也。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者。言佛雖嘆我第一。而我於此時輒無是第一之念也。
若作是念者。反言之也。實無所行者。順言之也。阿蘭那。此云寂靜。即無諍也。大意謂我雖親證第一。佛雖印我第一。而我於此時。了無是第一之念。即可以知其不作是念矣。故有念佛則不印。無念乃得佛印。無念則無取。唯其不取。方成證義。夫何疑取之有。如彌勒云。不可取及說。自果不取故。依彼善吉者。說離二種障。然則四果不同。同歸無取。無取則無得。無得則無說矣。無得而得。無說而說。又何以得說為疑耶。
△五斷釋迦然燈取說疑。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佛意謂汝前聞。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將無疑我於然燈佛所。授記言說之中。有法為所得。然燈有法為所說耶。得與不得。於汝意中。作何見解。其自審之。明以告我。乃空生斷其疑云。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授記言說之中。實無法為所得。以語從緣生。無有自性。舉體全空。空故無得。斯則聞而無聞。說而無說。意謂佛得記者。但以自無分別智。證自無分別理。智與理冥。境與神會。離言說相是不可說。離心緣相是不可取。如彌勒云。佛於然燈語。不取理實智。以是真實義。成彼無取說。按坡僊謂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所得故而得。舍利弗得羅漢道亦以無所得故而得。如來與舍利弗若是均乎。曰何獨舍利弗。至于百工賤技。承蜩意鉤履狶畫墁。未有不同者也。夫道之大小。雖至于菩薩。其視如來。猶若天淵。及其以無所得故而得。則承蜩意鉤履狶畫墁。未有不與如來同者也。斯言其近之。
△六斷嚴土違於不取疑三。初問。二答。三結。
初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
如來意謂。汝聞法不可取。又將無疑菩薩莊嚴淨土是違於不取之言乎。於意中云何。是莊嚴耶。是不莊嚴耶。莊嚴佛土是取相莊嚴問。但詞雖舉相。意欲明性。相。謂寶池金地。性。謂真如實理。理雖不外於事。而住著於事為之行。成就形相之土。是住色生心。名為有取。若以無為之智。而契真如之理。事即全是于理。而以無嚴之嚴。是無住生心。名為無取。言中帶嚮。句內含機。故曰云何及不。探其解也。
△二答。
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空生遂斷云。不也。世尊。不莊嚴佛土。復徵云。何故不嚴而墮斷滅之見耶。即釋云。莊嚴佛土者。即非形相莊嚴。乃無相莊嚴。是名莊嚴也。謂修習無分別智。通達真唯識性。心外無土。以智契理。無嚴而嚴。空有一味。如是以取淨土耳。豈離體性而著形相以論莊嚴耶。故彌勒云。智習唯識通。如是取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
問。諸佛身土。性相具足。方為了義。今既唯嚴於性。豈不闕於相耶。答。身土之相。唯心之影。心淨方能現之。苟能清淨其心。身土自然顯現。其猶磨鏡。塵盡像生。法爾如然。良非造作。故唯識云。大圓鏡智能現身土智影。況是即相亡相。非謂棄相取性。但無執情。何礙於相。
△三結。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即非莊嚴是名莊嚴。乃清淨心。是故勸云。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也。若分別佛土是有為形相。而言我成就者。彼住色等是染污心。故誡云。不應住色等生心也。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者。其心。指本有無住之真心。以諸眾生。住著於境。則真心隱而不現。名曰不生。今應順性而修。如古鏡之明。雖現眾相。無相可得。不住於有。雖本無相。能現眾相。不住于空。應如是無所住著。以顯現本有之真性。而生其心也。故經云。一切法不生。是般若波羅蜜生。
又不住色等。是遮於有。而生其心。是遮於無。既離有無。即名中道。如是體達。是真莊嚴。故淨名云。欲淨佛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今離有無。正是淨心。又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是一經要旨。六祖悟門。般若菩薩特宜知此。
△七斷受得報身有取疑二。初問答斷疑。二校量顯勝。
初問答斷疑。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佛意謂。汝又將無疑。受得報佛。是取自法王身。乘前所說不可取耶。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汝意云何。是如須彌之報身為大耶。為不大耶。報身譬須彌者。一顯大義。二無取義。大謂稱性。大行既已周圓。所感自受用身。於色究竟處。示現一切世界最高大身。故名為大。無取者。以山王雖大。毫無分別。不取我是山王。法王雖大。萬慮都忘。不取我是法王。故名為取。如彌勒云。如山王無取。受報亦復然。故知纔下身如須彌山王六字。不但形彼報身之大。而無取之意。已昭然矣。
空生即會其意曰。甚大。世尊。然其所以為甚大者。以佛說非身。是名大身。故甚大也。佛說非身者。非有漏有為身。是名大身者。是無漏無為身。如彌勒云。遠離於諸漏。及有為法故。然則報身既非生滅有為。生死有漏。則純一清淨。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理智渾融。妙凝無間。尚無無取。況有取耶。
△二校量顯勝二。初外財校量顯經勝。二內財校量顯經勝。初外財校量顯經勝二。初正校顯勝。二別顯經勝。
初正校顯勝。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此第二番校量顯勝也。如恒河中所有沙者。約一恒河中之沙也。如是沙等恒河者。約一河之沙數恒河也。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至爾所三千大千世界者。約諸河之沙數世界也。世界之多無量。悉以七寶滿之而施。福之多也甚矣。乃於此經持說四句偈等。其福勝彼。則經之功德。為何如哉。
問。何不於初校量中。即說無量世界以顯其勝耶。答。為漸化眾生。漸信上妙義故。又法雖無二。所顯不同。如四果無心。迦文無得。嚴淨國土。不嚴而嚴。修證報身。無證而證。前喻之前。皆所未顯。今既顯明。故喻復殊勝。如彌勒云。說多義差別。亦成勝校量。後福過於前。故重說勝喻。
△二別顯經勝五。初尊處嘆人顯經勝。二約義辯名顯經勝。三佛無異說顯經勝。四施福劣塵顯經勝。五感果離相顯經勝。
初尊處嘆人顯經勝。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上已總校經福殊勝。若別顯之。復次須菩提。隨機隨處。因時致宜而隨說是經。從多或寡。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說經之處尚宜尊敬若此。何況盡能受持讀誦之人乎。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而其恭敬供養。又當何如。是以此經所在之處。即佛與文殊等。尊重弟子之所在。以一切聖賢。皆證無為。經顯無為。豈非聖賢所在。故當恭敬其有法之處。恭敬其受法之人。如彌勒云。尊重於二處。謂人與處也。若施寶之處。施寶之人。豈當如是恭敬。豈能如是恭敬乎。經之勝于寶施。此其一也。又最上第一希有。是極嘆其妙。若分之。亦可最上是法身。第一是報身。希有是應身。以持經能顯法身。能生福身故也。
△二約義辯名顯經勝。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
當機聞法殊勝如此。乃因勝問名。并求奉持之法也。此經名金剛等者。以般若觀照之功。堅故不為一切所壞。利故能壞一切。惑染擬之則消。結業攖之則碎。故云以是名字之義汝當奉持。
又恐疑云。佛凡說法。名相皆空。今特立此名。豈不違於空義。故復徵云。以何所以。立此名耶。乃云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般若等者名也。則非般若等者。無名也。無名之名。何違空義。又因名顯義。義實名虗。若執虗名。豈有實義。故佛說金剛般若波羅蜜。則非金剛般若波羅蜜。是則寶施特救濟于一時。而般若斷煩惱于永劫。經之勝于寶施者。此其二也。
問。正宗尚未。遽問名者何也。答。以總該別故。經有題目。則已說者有所統總而不忘。未說者有所貫攝而易曉。故先問也。
△三佛無異說顯經勝。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佛意謂。須菩提。汝既知名即無名。便可悟說即無說矣。於汝意云何。如來除所證法外。為有別異之說耶。為說全是證。更無別異之說耶。空生即悟其意而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意以有說皆如其證。證中無說。豈有異耶。故自其言辭觀之。不無差別之殊。自其實證而有言辭以觀之。說全是證。則何一毫別異于其間哉。諸佛證同。說同。皆說般若。皆無所說。故云。如來無所說。如彌勒連前金剛般若名字而為偈云。因習證大體。言持習金剛般若大因。能證金剛般若大體也。彼寶施之因。豈能證大體。豈能證大體。而說即無說。豈能說即無說。而使眾生皆歸於一實之證耶。經之勝於寶施者。此其三也。
△四施福劣塵顯經勝。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佛意謂。須菩提。於汝意中作何見解。前聞持說大勝於寶施。得無尚有未能盡信於此者乎。不知持說固勝於寶施。勝寶施者。且不必於持說。寶施固劣於持說。劣持說者。猶高論其寶施也。試以塵界言之。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如是界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佛言。須菩提。汝須知有情塵界。不同於無情。有情以煩惱為塵。染因為界。無情以無記為塵。無記為界。今如來說微塵。非寶施貪欲果報之煩惱塵。是名無情無分別之無記塵。說世界。非寶施遷流隔別之染因界。是名無情無分別之無記界。故彌勒云。彼因習煩惱。謂習彼寶施之因。而生煩惱也。然則無情塵界。是無分別。比諸寶施福德為近。寶施福德既有煩惱。比諸無情世界為遠。寶施尚劣於塵界。安得不劣於持經。持經尚勝於塵界。而豈得不勝於寶施耶。如百姓不及宰相。宰相不及天子。天子尚過於宰相。豈得不過百姓乎。噫。可無惑矣。經之勝於寶施者。此其四也。
△五感果離相顯經勝。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如來意謂。須菩提。於意云何。我適言寶施能生塵界。得無施者聞之。將謂我寶施求成佛相。豈生煩惱。欲以三十二相見法身如來乎。且無論住相之福。能成佛不。即此三十二相可以見真如來否耶。汝其言之。以開施者之迷也。乃空生斷其不可。復究其不可者。以如來說三十二相非是法身無為之相。是名化身有為之相故也。是知三十二應身之佛相。尚非無相法身之真佛。況著相之施。所成轉輪之王相乎。轉輪之王相尚非三十二應身之佛相。況無相法身之真相乎。如天冠地履之不相侔矣。何可見也。今持說此無相之經。不唯能感三十二大人之妙相。且能顯本有清淨法身之實相。其勝寶施為何如哉。故彌勒云。此降伏染福。謂施寶之福。是染。持說之福。是淨。福中之福。能降彼染。經之勝於寶施者。此其五也。
△二內財校量顯經勝二。初正為校量。二別顯殊勝。
初正為校量。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如來意謂。我以無量世界寶施校量。不及持說此經。是雖過前世界之校。而終為外財。猶不足以顯其勝也。若有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則是內非外是多非寡。是至為殊勝之福。而殊非恒沙外財之可比者矣。宜無有以勝之者矣。不知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其福德。比此福德。猶為甚多。則持說之勝為何如哉。故彌勒云。苦身勝於彼。言住相捨身。猶感苦果。而持說勝彼苦身之行也。
△二別顯殊勝四。初泣歎深法顯經勝。二今信得益顯經勝。三當信同佛顯經勝。四但聞不動顯經勝。
初泣嘆深法顯經勝。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當佛正校量時。聞之深解涕泣者。以從首章至此。義趣微妙。莫可思量。不解者漠然不動於中。淺解者動而不切。今惟智與理冥。境與神會。如久閉囹圄。忽承解脫之方。素遭貧乏。乍獲摩尼之賜。凄然惕然。動於中。發於外。自不覺其喜極而悲深也。又傷彼捨命河沙。劣於持說。不達深旨。徒自疲勞。尤可悲也。
希有。世尊。如是甚深者。正義趣之深解。從昔慧眼。未曾得聞者。乃涕泣之真情。是知聞若尋常。教或粗淺。感悲流涕。豈不深玄。又庸人流涕。猶未可徵。善吉傷悲。寧非勝妙。故彌勒云。希有及上義。彼智岸難量。此其勝於身施之別可顯者一也。
△二今信益顯經勝。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空生意謂。我今信心清淨。理已顯矣。若復有人得聞是經。即了一切悉皆虗妄。無體可得。唯此般若。真實有體。而信心清淨。即此清淨能信之處。二執皆空。二執空處。即是實相。故云即生實相。非更別有所生也。又云則是非相者。以體是實相。唯證相應。故言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者。假以言顯。言非實相。豈得一聞實相之名。便生實相之想。而有影像以當情乎。故曰是名也。成就第一希有功德者。總之極嘆功德之妙。分之。則如前。最上是法身。第一是報身。希有是化身。此三不一不異。而生實相者。能成就乎此也。又生實者。以今經有實相故。如彌勒云。不同於餘法。不同者。論云。此中有實相。餘者非實相。此經勝於身施之別可顯者二也。
△三當聞同佛顯經勝。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文分三節。初標.次釋.三印。
我今得聞等者。以我為羅漢。親稟佛言。信解受持。不足為難。當來惡世。去聖時遙。覽佛遺言。信解法空。領受任持。依解起行。深足為希有耳。
即徵其所以便名希有者何耶。釋云。以信解受持。必無我等諸相。故名希有也。
又徵。謂我等諸相何故必欲無耶。釋云。以我苗法根。體是心心所法。全一虗妄非相。本無妄有。故須無也。
又復徵云。以何義故。無有我法之相。便名第一希有。釋意云。有相名凡。無相名聖。我法二相。盡收一切。我法既空。空相亦空。離一切相。即名諸佛。諸佛豈非第一希有耶。
如是如是者。謂從聞法悲啼。信生實相。對彰難易。我法兼亡。直至相盡名佛。語語真誠。言言見諦。故佛重言以印其至當也。是則解持離相。即名為佛。此經勝於身施之別可顯者三也。
△四但聞不動顯經勝。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此甚言信經者之難得。復究其所以難也。意以此經深玄微妙。但能聞不驚怖。已甚希有。況信解受持乎。驚者如行未由之路。愕然而恠。非處生懼也。怖者如自念言何為至此。或進或退。疑莫能決也。畏者一向怕怖。或反而不進。或一向發狂。以至墮坑落塹。其心畢竟生於驚怖也。良以人天教中說有。小乘教中說空。是昔日曾由之路也。空有雙非。中道實相。曾未經歷。今忽聞之。從昔日執著之流。皆愕然而驚。凜然而怖。莫能前進。從此墮凡夫之坑。二乘之塹。菩提永失矣。若不生驚怖。則必向菩提。寧不甚為希有哉。
然又究其所以為希有者。以此經是諸波羅蜜中之第一故。第一者。六波羅蜜中。般若最勝。三身之中。法身最勝。六度若無般若。則在因無破惑之功。在果無法身之德。唯般若能得法身。則般若是法身之因。故名第一。又云非第一者。約本體離言說相故。又云是名第一者。以名字約言說相故。蓋欲人因名會體。不可如名言以生分別想也。是則經既第一。信者豈不第一。今但聞而不驚不怖。雖未即信。亦必終歸於信也。法身清淨之因。良在於此。故彌勒云。大因及清淨。福中勝福德。
又亦可從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以下至此。二番校量。九次顯勝。皆各是一義。而未的出其勝之根由。今與前文總為勝因亦可也。此其勝於身施之別可顯者四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鎞卷上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475 金剛經鎞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鎞卷下
古杭雲棲弟子 廣伸 述
△八斷持說未脫苦果疑二。初明無相以為忍。二勸離相以修忍。初明無相以為忍二。初略標忍體。二舉行釋成。
初略標忍體。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佛意謂。汝聞恒沙命施全勝外財。而猶感人天苦果。故名為劣。將無疑菩薩為法忘軀。損身半偈等。亦名苦行。而亦當感苦果也耶。不知住相捨身。不達無相。故招苦果。今菩薩苦行。名為忍辱。忍到於至靜無相之岸。名忍辱波羅蜜。而復忍無可忍。彼岸非岸。名非忍辱波羅蜜也。尚無靜境。豈有動心。直造非靜非動之本源。苦果將安在哉。故彌勒云。能忍於苦行。以苦行有善。彼福不可量。如是最勝義。
△二舉行釋成。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僊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徵其所以忍辱非忍辱者。是已行之行。久騐之方也。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了無我人等相。是忍辱波羅蜜。即非忍辱波羅蜜也。又究其所以便無我等者。以若有我相。應生瞋恨。今既無瞋。足知無我矣。且此忍辱之行。非一時。非偶然。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僊人。於爾所世。皆無我人等相。則煉深相伏心境素與之兩忘。習慣性成。物我渾同於一味。不唯無苦。而且有樂。不唯無瞋。而且有慈。如彌勒云。離我及瞋恚。實無於苦惱。共樂有慈悲。如是苦行果。又割截之事。按涅槃經云。我念往昔生南天竺富單那城婆羅門家。是時有王。名迦羅富。其性暴惡。憍慢自在。我於爾時為眾生故。在彼城外。寂然禪思。爾時彼王。春木華敷。與其眷屬。宮人綵女。出城遊觀。在林樹下。五欲自娛。其諸綵女。捨王遊戲。遂至我所。我時為欲斷彼貪故。而為說法。時王見我。便生惡心。而問我言。汝今已得阿羅漢果耶。我言不得。復言已得不還果耶。我言不得。復言。汝既年少。未得如是二果。則為具有貪欲煩惱。云何恣情觀我女人。我即答言。大王。當知我今雖未斷貪欲結。然其內心實無貪著。王言癡人。世有僊人。服氣食果。見色尚貪。況汝盛年未斷貪欲。云何見面而當不著。我言。大王。見色不貪。實不由於服氣食果。皆由繫念無常不淨。王言。若有輕他而生誹謗。云何得名修持淨戒。我言。大王。若有妬心則為誹謗。我無妬心。云何言謗。王言。大士。云何名戒。我言。忍名為戒。王言。若忍是戒。當截汝耳。若能忍者。知汝持戒。即截我耳。時我被截。容顏不變。時王羣臣。見是事已。即諫王言。如是大士。不應加害。王告諸臣。汝等云何知是大士。諸臣答言。見受苦時。容顏不變。王復語言。我當更試。知變不變。即劓其鼻。刖其手足。爾時菩薩。已於無量無邊世中。修習慈悲。慜苦眾生。時四天王。心懷瞋忿。雨砂礫石。王見事已。心大怖畏。復至我所。長跪而言。惟願哀怋。聽我懺悔。我言。大王。我心無瞋。亦如無貪。王言。大德。云何得知。我即立誓。我若真實無瞋恨心。令我此身。平復如故。發是願已。身即平復。
問。經謂慈心功德。水不能溺。火不能燒。毒不能中。國王不能得其便。今歌利得便。割截支體何也。曰。試觀完膚於立誓之頃。懺謝於雨砂之時。是實為慈忍者得其便矣。王何便之有。慈心之時義大矣哉。
△二勸離相以修忍二。初總標。二別顯。
初總標。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夫佛行忍辱無相如此。所以菩薩應離相以發心也。阿耨菩提是佛智果。解見上文。一切相者。我相法相空相也。離一切相者。無此三相也。應離一切相發心者。勸應離相發心。如我修行無相之忍辱也。
問。上文秖無四相我執而已。此何名離一切相耶。答。即此而觀。灼知上文言略而意該也。以大心菩薩。因地之時。粗細無明皆圓伏故。問。正言忍行。何為離相發心耶。答。以未修行時先當發心。正修行時。全體發心。乃至果地。不離發心。是以勸其離相發心。蓋貫乎修證。非偶然也。
△二別顯。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此別示誡勸。引前說以䇿離相之行也。住色生心等者。住中主宰名人我相。住色等以為實有。名法我相。不應住色等者。誡著相生心而修行也。應生無所住者。勸離相生心而修行也。若心有住。則為非住者。謂住於色等。即不住於菩提。入此出彼。謹幾微也。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者。引前佛說。見當離相以修行也。
夫不住生心。曰堅固心。心堅固。菩提則不退矣。不住之行。曰堅固行。行堅固。彼岸則可登矣。故彌勒云。為不捨心起。修行及堅固。為忍波羅蜜。習彼能學心。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此出施因以勸離相。引佛說以顯本空也。如是布施者。離相施也。為眾生應如是布施者。布施因也。良以眾生著相。故受苦果。我能離相。令彼得益。今雖布施。我相不空。反增彼著相之心矣。利益將安在。故為利益眾生。應如是離相布施。如彌勒云。修行利眾生。如是因當識。何況佛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法本空乎。一切眾生。即非眾生。我本空乎。勸其離相不過以完其本空耳。非有所加也。故彌勒云。眾生及事相。遠離亦應知。
△九斷能證無體非因疑二。初正斷疑情。二對治邪執。
初正斷疑情。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佛意謂。汝聞校量持經。能得菩提。寶施不及持說。將無疑果是無為有體。言是有為無體。無體之言不到果中。而不能為證果之因耶。不知如來是真語.實語.如語.不誑語.不異語者。真。不偽義。報法合論。說大菩提為真智。乃名如來為真語者。實。不虗義。因果合論。說小乘道四種諦實。乃名如來為實語者。如。不變義。三空合論。說窮源底。究竟真如。乃名如來為如語者。異。謂差異。不異者。三乘授記。劫國名等。了無差異。乃名如來不異語者。誑者。誑妄。不誑者。真則不誑。實則不誑。如則不誑。不異不誑。通名不誑語也。意謂如來說此四事。既皆不誑。今說受持此經。能得菩提。豈成誑妄。雖言是有為無體。而能為因道。使由此以證離言無為有體之果也。故彌勒云。果雖不住道。而道能為因。以諸佛實語。彼智有四種。實智及小乘。說摩訶衍法。及一切授記。以不虗說故。亦如淨名云。文字性空。無離文字而說解脫。又真實及如。表德為名。不異不誑。遮非立號。
△二對治邪執。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
恐聞依言得菩提。便謂言中有菩提。則實矣。恐聞言中無菩提。便謂畢竟無菩提。則虗矣。故對治其執云。無實無虗。無實者。說從緣生。本無實體。則言中菩提。亦同言說。豈有實果。如聞火聲。但有火名。火不燒口。豈有實火。無虗者。言雖畢竟無體。菩提決定不無。豈是虗耶。但以不在言中。不無離言之法。如火之不在聲中。不無離聲之火。由是聲中雖無火。不妨因聲以得火。經中雖無菩提。不妨因經以證菩提。然則不應言中執有。離言執無。達此有無。乃能離執。故彌勒云。隨順彼實智。說不實不虗。如聞聲取證。對治如是說。然經不言所說法。而言所得法者。說其所得。所說即所得也。又所得即實智。順彼實智而說。故標所得也。
△十斷如遍有得無得疑二。初舉喻斷疑。二讚經功德。
初舉喻斷疑。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如來意謂。汝聞前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將無疑無為即真如。如既周遍。即合無有不得之者。而乃有得與不得何耶。不知真如無異。住與不住之不同耳。法者。六塵空有一切法也。住於法者。以無般若之智。照彼本空。執以為實。由執著故。為塵所染。正智不生。理無由證。故不得也。若夫不住。則正智清淨。得真如矣。故彌勒云。無智以住法。餘者有智得。如人入闇則無所見。喻無智不得真如也。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喻有智能得真如也。有智名對法。則能對治惑闇。俾惑消滅。如彌勒云。闇如愚無智。明者如有智。對法及對治。得滅法如是。是則真如本遍。得失在人。但能依經無住。自得真如。何疑不得之有。然獨云不住布施者。布施為六度之首。不住是般若之智。於此不住。餘可知矣。況施該六度。不住布施。即是不住般若。不住諸度。
△二讚經功德二。初總讚經德。二別顯其德。
初總讚經德。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夫能得真如。由於心淨。心淨由於不住。不住由於有智。有智又因於聞經。經之功德為何如。故須讚嘆。以啟當來致力於此也。受持讀誦者。欲受其文故先讀。欲持其義故先誦。對本曰讀。離本曰誦。讀誦為因。受持為果。然受持修行。是若文與義總能領納。名總持修行。亦名思慧。讀誦但是廣多讀習。名讀誦修行。亦名聞慧。以無所聞。憑何讀誦。然皆曰修行者。是約通相而論。非聞思修三慧之修也。以修慧與理相應。唯局無漏。出於讀誦受持之表。故彌勒云。名字三種法。受持聞廣說。修從他及內。得聞是修智。名字是經。三種者。謂一受.二持.三讀誦也。聞廣說。即是讀誦。即是聞慧。謂聞他人廣說而讀誦也。修。謂受持讀誦二種之修。從他者。從他人聞也。及內者。因聞而內自受持思惟也。得聞是修智者。從他聞法。內自思惟。得是二種修行智也。功德曰無量無邊者。不可思也。知見曰以佛智慧者。餘無能知也。成就曰是人。離經則無如是之功德也。然則此經之讀誦受持獨不要歟。
△二別顯其德九。初校量顯福勝。二餘乘莫測勝。三所為機宜勝。四具德能傳勝。五在處如塔勝。六離障得果勝。七超事多佛勝。八具說驚人勝。九總結幽深勝。
初校量顯福勝。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此第四番校量也。能所校量之中。各有勝劣。能校量中。恒沙身施。一日三時。劫經無量。以比恒沙。一度之施。則前之時事皆小名劣。今之時事皆大名勝。所校量中。信心不逆。特不謗議而已。以比受持讀誦為人解說。則二利者深而勝。不逆者淺而劣。前以能校之劣而校所校之勝。所校已勝之勝矣。今以能校之勝而校所校之劣。則所校之勝為何如。而況以所校之勝乎。前淺後深。展轉殊勝。誠天冠地履之不相侔矣。故彌勒云。以事及時大。福中勝福德。則今經之福。何其勝也。
△二餘乘莫測勝。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是經即文字之中。所詮實相般若也。不可思者。以心思但能及於相境。實相非相。則不可思。心欲緣而慮忘也。不可議者。以言議但能及於名境。今既非名。則不可議。口欲談而詞喪也。稱者。揚其德不可稱。則讚莫能盡也。量者。校其德不可量。則校莫能窮也。故知不可思議。是自證境界。不可稱量。是無等及勝。意謂若具顯此經之德。則不能盡。以要言之。但是不可思議等功德也。證不思議。極難稱量。是佛境界。二乘菩薩皆所不能。故彌勒云。非餘者境界。則今經之德。何其勝也。
△三所為機宜勝。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實相體用。周徧法界曰大。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曰乘。又曰最上乘者。以大乘名通權實。今揀非權。故曰最上。即一實之大乘也。意謂佛說此經。不為小乘。而為大乘。不為權淺之大乘。而為發最上一實之大乘。即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之機也。故彌勒云。惟依大人說。魏譯云。為住第一大乘眾生說。則今經之機。何其勝也。
△四俱德能傳勝。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有人之人。即最上乘機。持誦及說。是自他二利。不可量等功德。是菩提之因。故彌勒云。滿足無上界。滿足即成就義。界即因義。謂二利修行。能成滿無上菩提之因。荷擔者。大悲下化。大智上求。以二利之擔。安於精進肩上。從煩惱生死中出。念念不住。直至菩提。自他一時解脫。方捨此擔。由是能令佛種不斷。名曰荷擔菩提。如彌勒云。受持真妙法。菩提名真妙法。荷擔名受持也。何以故者。徵意謂云何唯為大乘者說。何故持說名為荷擔菩提。以樂小法者。著我人等見。不能聽受讀誦為人持說故也。樂謂情滯於中。小法謂生滅四諦。樂小者。聲聞緣覺。而曰著我不能聽受等者。以小乘情專自利。但空我執。未空法執。此經乃顯三空。機淺教深。兩不相逗。故不能也。
問。著我者不能持說。乃小乘空我。而又云著我。何耶。曰。經中此類甚多。一者取其辭便。二者文略意該。但言我執而法亦在其中矣。故曰人我。曰法我。是知樂小者不能持說。故持說者必大乘。必最上乘。其為荷擔。其為功德。不亦宜乎。則今經之任。何其勝也。
△五在處如塔勝。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承上謂。經既殊勝如此。隨所在處。一切世間所當供養恭敬者也。當知此處則為是塔者。出應供之故。如法華云。若人有福曾供養佛。今經在處則為是塔。正顯即佛全身。供養尊重。福寧可量。故天親云。是人必定成就無量功德。彌勒云。尊重身得福。
按纂靈記云。隋朝益州新繁縣王李村。有書生姓荀。未詳其名。於彼村東空中四面書之。村人謂曰。書者何也。曰。我書金剛般若經。曰。何用焉。曰。與諸天讀之。時人見聞。若存若亡。彼屬霖雨。流水霶霈。唯此地方丈餘間。如堂閣下。竟無沾濕。於是牧童每就避雨。時人雖恠。莫知所由。至武德初。有西梵僧至。神貌頗異。於此作禮。村人謂曰。前無殿塔。為何禮耶。曰。君是鄉人耶。曰。然。僧曰。君大無識。此有金剛般若經。諸天置蓋其上。不絕供養。云何汙踐至此乎。村人乃省荀生寫經之處。自此遂甃甓嚴欄護之。不令汙踐。荀至齋日每常供養。瞻禮者往往有聞天樂之聲。迄今其處雨不能濕。且空書無迹尚乃如斯。況紙素分明而不能爾。則今經之處。何其勝也。
△六離障得果勝。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上明經有勝益。乃有受持此經。反為人輕賤者何耶。故云以先世罪業之因。應墮惡道之果。而以今生持經之力。但為人輕賤而已。是轉重報受輕受也。先世罪業則為消滅。則惡道之因永寂也。諸障既盡。三德自圓。故曰當得無上菩提。如彌勒云。及遠離諸障。復能速證法。則今經之轉證。何其勝也。又此受持。非獨總其文義而已。故古云。登佛地者名持此經。入息不居陰界。出息不涉眾緣。其庶幾乎。
△七超事多佛勝。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祗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梵語僧祗。此云無數。乃雜華十大數中之第一。僧祗僧祗。為一無量。乃十大數中之第二。今云無量。即彼第二。又以修行必三大阿僧祗劫論之。則第一劫滿。遇寶髻如來。第三劫滿。遇勝觀如來。第二劫滿。遇然燈如來。今云然燈。知是第二阿僧祗劫也。那由他者。十億為洛叉。十洛叉為俱胝。十俱胝為一那由他。則已千億矣。今云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承事。佛既無量。福亦無量。而以末世持經功德校之。供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不及一。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者。正以福不至菩提。經能至菩提故也。如彌勒云。復能速證法。
亦可從第一三千世界寶施校量。不及持說此經。二以無量三千世界寶施校量。不及持說此經。三。以一恒河沙身施校量。不及持說此經。四。以無量恒河沙身施校量。不及持說此經。五。以如來因地供養諸佛功德校量。不及持說此經。校量之極。無可比況。故云。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也。是知從淺至深。五番次第。乃正校功德之勝。至矣盡矣。更無有以復加矣。
至果報亦不可思議之後。雖有多種校量。乃隨時略舉。各是一意。以之斷疑等云爾。實非若前之五重次第。以為校量讚嘆也。不然。是極為殊勝之後。却翻舉劣福以為次第。先恭後倨。有是理乎。然則今經德無可況。何其勝也。
△八具說驚人勝。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
前雖極口校量。猶未具說。苟若詳陳曲盡。具足圓滿而說。則聞者之心狂亂失守。狐疑不信矣。我何可以具說也哉。
問。前言後五百歲。尚有信者。今何言疑。曰。此約具說驚人極嘆功德之勝耳。何乖於有信。然則今經必難具說。何其勝也。
△九總結幽深勝。
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前校量不及。佛未具說。若但以要言之。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不可思議者。以經義為福田所依。是無相故。何可思議。果報是佛菩提最勝妙故。何可思議。故彌勒云。成種種勢力。得大妙果報。已上雖是近結第十種疑。亦可通結前之五番校讚。先博後約。文理自然。則今經德無能到。何其勝也。
△十一斷住修降伏是我疑二。初問。二答。
初問。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空生現起之疑也。疑云。如來正答之中即無四相。斷疑之內皆空我人。既無有我。誰為降住。誰為修行。誰離疑執過患耶。故問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言無我則不可以言住。無我則不可以言降。微明主以論安邦。捨先鋒而談克敵。豈理也哉。是必有住之降之之人。而曰我能住。我能降也。不知雖離凡夫識境。對人有我之粗我。又墮菩薩智境。存我覺我之細我矣。如彌勒云。於內心修行。存我為菩薩。此則障於心。違於不住道。
△二答。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我應之我。名字我及真我也。名字者。對人言己。假名稱謂之我也。真我者。本有之性。常樂我淨之我也。以破彼細我。必以真我。欲顯真我。不離名我。故纔言我應。二雙具也。我應滅度一切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順顯無所度之境。若有我人等相即非菩薩者。反顯無能度之人。實無有法名發心者。總顯了無能所之法。此正不住之道。無降之降。無我之我。菩薩所當生之心也。
若外見所度。內有能度。能所宛然。而曰我住我降。是彌勒所謂存我為菩薩。則乖於不住之道。菩薩所不當生之心也。汝何於平等無住。了無一法可得之中。而自生障礙乎。又我應之我。與當生之心。名別體同。以此心即真我。真我即此心。但我中兼名字我為異耳。
△十二斷佛因是有菩薩疑四。初舉疑為問。二決疑為答。三印定其答。四反覆申明。
初舉疑為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
如來意謂。汝聞實無有法發菩提心者。得無錯會其意。謂是一向無菩薩乎。得無疑我於然燈佛所。行菩薩行。是有菩薩。而與此相違乎。汝試思之。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菩提耶。無法得菩提耶。審而決之可也。
問。上云實無有法發菩提。今云有法得菩提。前後皆云菩提。當云疑無菩提方是。而乃云疑無菩薩者。何也。曰。上發菩提心者。者字指人。猶云實無有法。發心菩薩。今文中之如來。即因中之菩薩。況得菩提不得菩提亦屬於人。故仍論中所疑。
△二決疑為答。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前佛云不。今答云不。疑念已決矣。解佛所說義。即真如不思議之義也。無有法得菩提者。無能得之心。所得之境。寂然無相。離諸分別。得無所得而靈心挺然。如華嚴云。能見及所見。二者悉除遣。不壞於真見。是名真見者。豈竟斷滅之無。名為無法發菩提者耶。
△三印定其答。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重言以印。深當之也。實無有法得菩提者。謂我於然燈佛所。了無一法可得。若施行得菩提。何須戒忍等。如前念得菩提。何須後念等。行行皆空。心心無住。實無有法。得三菩提。
△四反覆申明。
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此約授記以詳顯無法可得也。授。與也。記。曰記莂。名號劫國。預先與之記莂而不差也。然有四種。一未發心授記。以觀當來必發心得菩提故。二適發心授記。以有慈悲心住不退地故。三密授記。以六度將滿。天龍疑其當得菩提。佛遂記莂。以斷眾疑。而菩薩尚不知故。四無生忍記。即今布髮掩泥。依有漏心。得無生記。於大眾中。分明顯授故。
若有法得菩提則不得授記者。反釋也。謂若有法可得。則內有能得之心。外有所得之境。與寂滅無相菩提。極相違逆。則不得記也。以實無有法即得佛記等者。覆釋也。謂空多兩忘。能所俱寂。妄惑盡處。真智現前。妙契本心。故佛為證明。義言得耳。豈真有一法為所得哉。是知無菩提。故得菩提之記。則知正以無法名菩薩。故曰實無有法發菩提心者。何即以無菩薩為疑耶。
又然燈不授記於現在。而授記於當來者。以迦文行雖無得。猶未滿其量。造其極故。如彌勒云。以後時授記。然燈行非上。正顯因行之菩薩也。
△十三斷無因則無佛法疑三。初斷無佛疑。二斷無法疑。三喻真佛法。
初斷無佛疑。
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何以故者。意謂汝聞無菩提可得。將無疑果法號曰菩提。證得始名為佛。既無菩提。即無佛耶。不知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本有真如是佛。如真金本有故不無。佛即菩提故無得耳。若有人言如來得菩提。此如魏譯云。是人不實語。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彌勒云。菩提彼行等。謂菩提之果等前菩薩因行之無得也。又詳釋。則諸法如義者。諸法是事。如義是理。即事即理。全器全金。舉體無二之謂也。即當人離念。本覺諸佛清淨法身。如雜華云。法身徧在一切處。一切眾生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亦無形相而可得。正此意也。如金雜鑛名煩惱眾生。銷鑛純金。號菩提之佛。真金本有。佛豈是無。佛即菩提。何云更得。
△二斷無法疑。
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虗。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佛意謂。汝前疑因行有法可得。是墮實有之執。吾故曰無法得菩提。若又疑菩提無得。則更墮虗無之執矣。不知如來固非得菩提。亦非不得菩提。但所得菩提。無實無虗。無實者。非色相。非音聲。無種種質礙之實有也。故彌勒云。非實有為相。無虗者。不離色聲。有真實體。如鏡像無體全是鏡明。又如鏡明無相。即以色等為相。如起信謂無漏無明。皆同真如性相。故彌勒云。彼即非相相。以不虗妄說。是則以不實故。不即一切法。以不虗故。不離一切法。所以一切法皆是佛法。無非真如之體也。即非一切法者。以色等即是真如。即非色等質礙之法。又以真如無有色等。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故也。是故名一切法者。即是真如法自性故。乃全空即性之一切也。如彌勒云。是法諸佛法。一切自體相。
△三喻真佛法。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前云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是佛不無也。又云一切法皆是佛法。是法不無也。又諸法如義。即一切法皆是佛法。是佛與法不異也。但未審何者是佛法真體。而言不無不異耶。故約喻以顯。譬如人身長大。蓋指出纏清淨法身也。故空生出其意云。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非大身者。非有為身也。是名大身者。是無為身也。如彌勒云。依彼法身佛。故說大身喻。身離一切障。及徧一切境。功德及大體。故即說大身。非身即是身。是故說非身。一切障者。謂煩惱.所知二障。體大如水。功德大如水中八德。體相不一。亦復不異。皆徧法界故。即說大身者。意謂如來說人身長大。蓋顯清淨法身。離一切障。徧一切處。體相皆大。合此四義。名大身也。非身即是身者。非有為之身。即是無為之身也。是故說非身者。乃約遮以顯法身耳。是則真佛真法。非唯不無。亦復不異。離障似乎有得。離障而完其本有。則得而無得也。何以得與無得為疑耶。
△十四斷無人度生嚴土疑三。初遮度生念。二遮嚴土念。三釋成菩薩。
初遮度生念。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佛意謂。我前言實無有法發菩提心者。不過拂我人之心。而非泯却菩薩也。汝將無又疑無我人。即無菩薩。若無菩薩。誰度生誰嚴土耶。不知菩薩無度是名度生。無嚴是名嚴土。無菩薩是名菩薩。亦如佛說非身是名大身耳。
若作是念。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故。實無有法名為菩薩。今有能度之心。所度之生。不勝其法矣。何菩薩之有。是故佛說一切法。本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名為無法。豈強使之無耶。問。前十二疑中。已斷無菩薩之疑。今何又疑。曰。此與十二同在第十一中起。但今方斷耳。故知起則同時。斷須次第。非重疊也。
△二遮嚴土念。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念。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彌勒云。不達真法界。起度眾生意。及清淨國土。生心即是倒。我當莊嚴。此生心即倒也。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此達真法界也。問。此與第六莊嚴何別。曰。前對無取疑有取。此對無人疑有人。莊嚴是同。疑則逈別。
△三釋成菩薩。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承上起度生莊嚴之心即是顛倒。不名菩薩。然必何如而後可以名菩薩耶。佛乃分明決斷云。若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失我.法本無。曰欲通達耳。不通則我能度。我能嚴。生情於寂然平等之中。達之則度即無度。嚴即非嚴。順性於粹然功德之表。萬行紛紜。懺塵不立。一真凝寂。眾德煥如。終日菩薩。了無菩薩。夫是之謂真菩薩也。何無人嚴度之足疑。
△十五斷諸佛不見諸法疑二。初約能見五眼明見淨。二約所知諸心明智淨。
初約能見五眼明見淨。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如來意謂。汝聞度無所度。嚴無所嚴。不見自他諸法方名菩薩。將無疑佛亦不見諸法耶。故曰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等。肉眼者。色香味觸四塵名肉。勝義淨根。依肉而住。依肉而發。有所照見。名為肉眼。然其功能。但觀障內之色。
天眼者。謂作觀行。依肉眼邊。想外境界。觀想成故。能見障外之色。
慧眼者。謂根本實智。照真空之理。
法眼者。謂後得權智。照差別之事。
佛眼者。智無不極。照無不圓。
初二通於凡夫。後二聲聞所無。菩薩但無佛眼。而復各各淺深不同。唯佛則圓具前四。一一殊勝。皆名佛眼。佛眼之外。無別四眼。其如四河入海。河不可得。
是故凡夫肉眼。唯見障內。天眼障外。佛之肉眼。見無數世界。
二乘天眼。唯見一大千界。佛之天眼。見恒沙佛界。
二乘慧眼。唯照我空。地上菩薩亦皆分證。佛之慧眼。圓照三空。洞徹真性。
菩薩法眼。所知未盡。各有分限。佛之法眼。所知盡淨。無法不知。無生不度。故曰一一皆殊勝也。
意謂前言菩薩度生嚴土。但離能所分別。故云不見自他。何疑諸佛便無真實智眼。故彌勒云。雖不見諸法。非無了境眼。蓋言有照了諸法之五眼也。
△二約所知諸心明智淨。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初約一河數沙。二約沙數諸河。三約諸沙數界。爾所國土所有眾生。爾所眾生種種心念。如是若干種心。如來五眼悉能知之。故彌勒云。諸佛五種實。以見彼顛倒。所以然者。以佛說諸心。皆非真心。是名倒心。故彌勒云。種種顛倒識。以離於實念。不住彼實智。是故說顛倒。又究其所以顛倒者。以既離實智。則此諸心虗妄無體。求之過去。過去已滅。無體可得。求之現在。現在不住。無體可得。求之未來。未來未有。無體可得。三際全空。以虗為實。曰顛倒也。是則諸心乃倒幻之影。淨智如實鑑之光。以光臨影。則纖毫皆盡。妍醜煥然。誰謂如來之不見諸法耶。問。眼但能見。心可言知。今五眼曰知者。何也。曰。佛之知見無二體故。非妄想隔別者可思惟也。
△十六斷福德例心顛倒疑二。初問答標多。二反覆釋成。
初問答標多。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如來意謂。汝聞心是顛倒。皆不可得。將無疑福依心起。心既顛倒。福亦顛倒。顛倒非善。修之何益耶。故問云。於汝意云何等。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者。是人。指滿界寶施之人。言是寶施之人。自以布施。為是因緣性。得福多不。空生即云。此寶施之人。自以布施。為是因緣。則福不但多而已。得福甚多。其意蓋謂。因緣無性。無性乃成無漏。是故為甚多耳。下文福德無故。即此因緣性空也。
△二反覆釋成。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者。反釋也。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者。順釋也。有實者。不達因緣性空。執以為實。住相之施也。福德無者。以了因緣無性。不生滯著。無住之福也。故彌勒云。佛智慧根本。非顛倒功德。謂以心識住著故成顛倒。依之作福。亦成顛倒。佛智無住。遠離顛倒。本之作福。則成真實。真實稱性。故甚多耳。然則妄心住相之福不當修。智慧離相之福何不當修耶。
問。福德性空。福乃甚多。妄心性空。妄亦應多耶。曰。一法界心。本來不住。本來空寂。佛智空而不住。順於本性。故悟性空。福乃甚多。妄心顛倒。住而不空。違於本性。故悟性空。則妄心都盡。何可雷同。
△十七斷無為何有相好疑二。初斷色身是佛疑。二斷諸相是佛疑。
初斷色身是佛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如來意謂。汝前聞佛以無為得名。將無疑無相法身是佛。云何相好亦名為佛。執法身以疑色身乎。故問於意云何等。
具足。即成就義。色身者。八十隨形好。謂隨其身形一一皆好。然不同好而曰色身者。以好不離形。形全是好。舉色身即全舉好矣。此小相也。佛可以具足色身見者。於空生疑處為問也。不也。世尊。不應以具足色身見者。空生決疑之答也。
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者。以法身畢竟無色。如鏡明徹底非影。故彌勒云。法身畢竟體。非彼相好身。以非相成就。非彼法身故。又云是名具足色身者。以色身不離法身。則相好亦非不佛。如鏡明無物。方能現物。所現之物。不離於鏡。如彌勒云。不離於法身。彼二非不佛。故重說成就。亦無二及有。由是觀之。即法身以現色身則可。執法身為法身則不可。即色身以見法身則可。執色身為色身則不可。豈法身是佛。相好非佛也耶。
△二斷諸相是佛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相即三十二相。始於首之白毫。終至足之輪相。此大相也。可以不應即非是名等。盡同前意。夫如來因中。以稱性妙智。修行百福。方感一相。今人摩頂至踵。極為薄福。極為愚癡之相者。皆以多生修行百惡之所感耳。即果騐因。可懼也已。
△十八斷無身何以說法疑二。初遮異見。二示正見。
初遮異見。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
佛意謂。汝聞佛以無為得名。將無又以聲依色發。既無所依之色。何有能發之聲。遂疑無身何以說法耶。不知此是執如來有所說法矣。故曰勿謂。曰莫作。然必重言以誡之者。何也。釋云。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法故。夫不唯不解。而且成謗。所以誡其莫作是有所說法之念也。
問。上文是名具足色身。則纔顯非身之身。何乃旋疑無身說法。曰。此與前疑俱在第三疑中。一時而起。故先斷前疑。後斷此疑。非次前文來也。問。既前疑已斷。合悟次疑。亦不必復為之斷矣。曰。理合因彼以識此。然既同時以起二疑。必須先後為之皆斷。佛憂末世惟恐其不明。故每事致諄諄耳。
△二示正見。
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夫以有所說為謗佛為不解。必何如而後正解耶。但說法者。無法可為之說。是名說法。如寂寥空谷。聲來則嚮。無嚮可為之嚮。是名為嚮耳。雖應而無應聲之念。雖說而無說法之心。由其無念無心。故能應能說耳。何法可說之有。故彌勒云。如佛法亦然。所說二差別。不離於法界。說法無自相。二差別者。又及義也。無自相者。說從因緣而生。緣生性空。說無自體可得也。意謂不獨佛身是無身之身。而佛法亦是無法之法。全是一真法界。而了無自相之可得也。然則何以有說為疑耶。問。第三疑第五疑第七疑。以及今疑。皆云無說。差別云何。曰。第三疑迦文化身有說。五疑然燈證智可說。七疑佛有異說。今疑無身何說。疑既不同。無說判然矣。請細檢之。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此段秦譯古本刊定皆無。魏譯則有。近見秦本亦有。故存之。名所說既深無信疑。謂無說之說。不離法身。則幽深罔措。何人能信。故問之也。彼非眾生非不眾生者。謂非是凡夫眾生。非不是聖性眾生。出類拔萃。非凡夫之凡夫也。眾生眾生者。雙牒上文。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者。雙釋上文。言非凡夫眾生。是名聖性眾生也。故彌勒云。所說說者深。非無能信者。非眾生眾生。非聖非不聖。
△十九斷無法如何修證疑二。初問。二答。
初問。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
此空生現起之疑也。意謂前第三.第十二.第十三。皆言不得菩提。既無有法得菩提。如何如來地地修進。過等覺。極妙覺。證得阿耨菩提。故問如來得菩提為無所得耶。
△二答二。初明菩提。二明修證。
初明菩提。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意謂。欲知修證。先識菩提。知菩提則知修證矣。無少法可得者。彌勒云。彼處無少法。知菩提無上。謂所證菩提之處。但妄盡覺滿名菩提。離此何有菩提可得。此以空寂名菩提也。是法平等。順言之也。無有高下。反言之也。如彌勒云。法界不增減。淨平等自相。謂在凡不減。故不下。在聖不增。故不高。清淨自相。本來如是。此約同體。名菩提也。同體空寂。菩提之體如此。
△二明修證。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法雖空寂。茅塞於無明。體固平等。妄分於差別。非謂不修得成正覺。故以無我等修也。無我等者。即般若度。能了煩惱本空。法身本具。名為了因。如燈能破暗顯物也。一切善法。即施等五度。能資般若。斷煩惱成菩提。名為緣因。如燈雖破暗顯物。必藉心油以為資緣也。
即非善法是名善法者。即非有漏墮人天之善法。是無漏成菩提之善法也。如彌勒云。有無上方便。及離於漏法。是故非淨法。即是清淨法。然則以同體空寂故無得。以無我等修一切善法。而復其同體空寂。故無得而得也。夫何以修證為疑耶。問。前以無法名無得。次以平等名無得。今有修證。則義既矛盾。云何兩存。答。所言修者。但是斷除我法本無之妄。顯自性德本有之真。修而無修。證而無證。竟無一法可得。豈有修有證有少法之可得耶。是故與前宛相符順。問。第三疑十二疑十三疑及此段。皆言不得菩提。不得若是均乎。答。三疑迦文得果。十二疑善慧成因。十三疑無佛無法。今疑有修有證。文雖相似。意義迢然。請細披之。俾無所濫。
△二十斷所說無記非因疑。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如來意謂。汝聞修一切善法得菩提。將無疑此經是無記性。持說無記之法。則無因無果。云何得菩提耶。不知此經最勝。而寶施之不及者。良以其能得菩提故也。故云須菩提三千大千世界等也。七寶甚多。持說之四句甚少。而反遠過其施者。以經詮真理。因之悟解。依解起行。方得菩提。若無教門。安知所入妙經。謂以佛教門出三界苦。是則只就無記。尚得為因。況此經是佛後得智中所變文義。唯是無漏善法。而非無記。寧有不得菩提者耶。故彌勒云。雖言無記法。而說是彼因。是故一法寶。勝無量珍寶。問。此與第九疑何別。曰。九疑經是有為無體。此疑經是無記非因。又彼唯據持說為疑。此則兼對善法為難。迢然不同也。
△二十一斷平等云何度生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則非凡夫。
文有四節。初遮錯解。二出所以。三反顯無度。四展轉拂迹。
意謂。汝聞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將無疑既無高下。云何如來度生似有高下。而乖于平等無高下耶。不知佛無是度生之念也。故遮云勿謂。又誡云莫作。所以然者。以真實性中物我同體。實無眾生如來度者。故彌勒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以名共彼陰。不離於法界。共和合也。謂眾生以五陰和合得名。雖其未證真界。而緣生無體。不離法界。佛既證窮。無物不是法界。豈有法界復度於法界乎。是故實無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則佛著我人等相矣。佛豈有我人耶。又佛雖說我。元來無我。執有我者。蓋是凡夫。雖言凡夫。亦無凡夫。如夢人見虎。虎與夢人。皆不可得。凡夫執我。故言無我。恐執凡夫。故非凡夫。由是觀之。則如來非唯不可言度。亦復不可言無度。汝疑有度。我說無度。一真法界非度無度。問。正答降住。并十一十四。以及於此。皆言無度。差別云何。曰。初言離我度生曰無度。十一疑能度是我曰無度。十四疑無我誰度曰無度。今疑平等法界不合度生曰無度。義意判然也。
△二十二斷以相比知真佛疑二。初問難迷悟。二約遮顯玄。
初問難迷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則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佛意謂。汝聞即非具足色相。是名具足色相。將無疑無相既可以現相。便可以相觀無相乎。故問云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真如來耶。不可以三十二相觀真如來耶。乃空生答以相觀。是迷法身如來。以法身畢竟非相。如明鏡元非有影也。故如來難之曰。若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轉輪聖王即是如來矣。不知佛相王相。相相同也。王相依業因而生。佛相由空淨所現。凡聖雲泥。所以相者。何可同也。是故以本望末則可定。以末觀本則不定。如彌勒云。非是色身相。可比諸如來。諸佛唯法身。轉輪王非佛。空生即解其義云。不應以相觀如來。始也緣聞依真現假。假不離真。既也約假求真。真不由假。實德不在相。幻色豈為真。今而後。如解觀矣。
△二約遮顯玄。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此是遮去見聞聲色也。然則不以色見。不以聲求是行正道。能見如來矣。直如不以色見聲求。云何見耶。即此見聞非見聞。無餘聲色可呈君。個中若了全無事。體用何妨分不分。問。第一.第七.十七.以及於此。皆云不以相見。有何差別。曰。初乃對果疑因。次是感果離相。十七依真現假。今則約假求真。其不同有如此者。
△二十三斷佛果非關福相疑四。初遮毀相之念。二出毀相之過。三明福相不失。四明不失所以。
初遮毀相之念。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意謂。汝聞不可以相觀法身。不可以色聲見佛。將無疑佛果一向無相。福因但成相果。相非佛果。佛果則不可以具足相得耶。故云須菩提等也。若作是念。敘毀相也。莫作是念。遮毀相也。雜華云。色身非是佛。音聲亦復然。誠如所念矣。又云。亦不離色聲。見佛神通力。則亦何可以作是念乎。
△二出毀相之過。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
斷滅者。斷絕泯滅而不復生也。中論云。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今一向無相。正當斷見。於果則無福德莊嚴。於因則損五度之行。亦名損減謗。故曰汝若作是念。則發心者亦作是念。著斷滅過。故再遮之。以絕其過也。
△三明福相不失。
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此徵莫作是念之故。以明福相不失也。菩提心者。以智悲願三為體。一切菩薩安住此心。行菩薩行。以大智故。不住生死。以大悲故。不住涅槃。以大願故。統其悲智。故於法不說斷滅。住於邊見之無。寂而常照。因行紛然。果相不斷。如彌勒云。不失功德因。及彼勝果報。功德即福德。福德是因。謂施等五度也。果報是果。即三十二相。名勝果報也。不失者。謂雖不依福德得真法身。而不失福德及以果報。以能資成智慧莊嚴。具智相身。資成功德莊嚴。具應化身。以諸如來皆具二種相故。法華云。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
△四明不失所以。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上不說斷滅。是不失福德。此究其所以不失之由也。以滿恒沙等界七寶布施者。乃住相分別之心。修諸福德墮於有漏。及入無分別智成佛正因。彼有漏福德則失。如水之與火。不相容故。今菩薩忍悟我法二空。以離相之心。修諸福德。成於無漏。何失之有。是以勝前所得功德也。如彌勒云。得勝忍不失。以得無垢果。示勝福德相。是故說譬喻。蓋言以我法二空離相之心修諸福德。能成清淨無垢妙果。究竟非窮。何失之有。又究其所以得忍便不失者。以諸菩薩不住生死。雖有福德。如無福德。不受福德故也。不受者。所作福德。了無貪著。名為不受。然則作福若生貪著。是因既有漏。果亦有漏。但感輪王三十二相。不名為佛。報盡因果俱失。誠如所疑矣。今不貪著。則因既無漏。果亦復然。所感三十二相之佛。是順性之相。空淨所現。莊嚴法身。云何乃疑失因及果。故彌勒云。是福德無報。言無有漏之報。反顯有無漏報也。
△二十四斷化身出現受福疑二。初遮錯解。二示正見。
初遮錯解。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
佛意謂。汝聞菩薩不受福德。將無疑菩薩是因。如來是果。因果曾無不合之理。因地菩薩不受福德。果位自然不受。今果位化身既實受用。菩薩因中云何不受取耶。故曰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等。是人不解我所說義。若來者。執實有出現。若去者。執實有涅槃。若坐臥者。執實有四威儀之佛可得。既執有實。故受用亦實也。是人不解我所說義者。如彌勒云。是福德應報。為化諸眾生。自然如是業。諸佛現十方。蓋言應報佛身。即無垢果。惟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初無色相。而以為化眾生故。自然而然。應現十方者。是諸佛無緣大悲。利他善根。無量劫來熏淨法界以成善習。故有感即應。任運自然之業如是耳。如起信。不思議業用是也。豈真如凡夫妄識思議。執為實有之身。真受用於其間哉。
△二示正見。
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徵意云。來對去言。既曰如來。亦表其去。何以去來坐臥。便名不解義耶。釋云。如來者。非有所來。無所從來也。既無從來。亦無所去。來去雙絕。故名如來。而以來去為如來者。豈解如來之義乎。如彌勒云。去來化身佛。如來常不動。蓋見去來之動者。應機而有之。化身耳。若夫法身如來。亘古亘今。寂然不動。何去來之有。故上根之士。正對化身之時。如明鏡之像。空谷之嚮。迎之莫知其所以來。追之罔識其所以往。幽微玄渺。寂漠希夷。絕朕忘踪。故心思之不可及。即化即法。非有二也。然則尚無出現之實佛。寧有受用之實事乎。疑可冰釋矣。
△二十五斷法身化身一異疑二。初破所迷之境。二遣能迷之心。
初破所迷之境。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則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佛意謂。汝聞不可以相觀如來及佛無去來。則真化似異。又聞遮斷滅之念。及顯不失福相。則真應似一。將無疑於一則不異。異則不一。一異云何兩存耶。故即物以顯其非一非異。而舉三千大千世界等為言也。碎界為塵者。約大乘宗。知色唯識現。於觀行中。假想分析和合麤色。以至於極微。非若小乘之實有塵可碎也。何以故者。徵謂何故說微塵耶。釋謂以無實體故。又徵意云。既微塵是空。又說微塵者。何也。釋意云。佛所說者。即非實微塵。是名空微塵也。又非惟所起微塵是空。即能起世界亦空。又復徵云。何故空耶。釋云。若世界不空。則是實有一和合相矣。佛說一合相。即非實有之一合相。是空無之一合相。既是空無。則無體可說。界歸於塵。無界可取。塵歸唯識。無塵可取。四蘊離念。無心可取。但凡夫之人。虗妄分別。取於五蘊之法。和合之我。如彌勒云。但隨於音聲。凡夫取顛倒。故云貪著其事。言迷於其理也。意以界喻真身。塵喻應身。塵因界碎。如應從真起。故非異。塵細界粗。如真實應假。故非一。良以佛證真如法界。于非一處住。非異處住。如彌勒云。於是法界處。非一亦非異。世界作微塵。此喻示彼義。
△二破能迷之心。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不解佛義者。以佛說我人見等。非是實有。但是假名我人等見。以去我人見等耳。如彌勒云。非無二得道。遠離於我法。謂非去無我無法。離此二事而得菩提也。發心者。應依奢摩他智屏息萬緣。唯心獨存而知。應依毗鉢舍那智觀察一切。微細推求。歷歷分明而見。應依三摩提。定慧等持而勝解。如彌勒云。二智及三昧。如是得遠離。謂遠離我法諸障也。
即非法相者。清淨心中。離性離相。如金非器。是名法相者。性起為相。不離於性。如器不離金。然佛意是總顯所迷之境。境本非實。能述之心。心元是空。心境既已了然。法界自然顯現。真應二身。一異云乎哉。
△二十六斷化身說法無福疑二。初明說法功德。二明說法離染。
初明說法功德。
須菩提。若有人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佛意謂。汝聞真化一異俱非。又將無疑非一則化為虗假。非異則冥合歸真。法身既即化身。化身終無自體。能說之佛既虗。所說之教寧實。持此不實之教。福將安在耶。故顯說法之德。舉滿界寶施。不足以較其勝也。發菩薩心者。揀非餘人。如是之人。持說四句偈等。勝彼無量寶施之福。安得無福。如彌勒云。化身示現福。非無無盡福。
△二明說法離染。
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承上演說能得勝福。然必如何演說而可以得勝福耶。故云。不取于相。如如不動。不動者。謂如來說法。皆如真如之理。遠離生滅之相。寂然不動也。傳授之人。要皆如是。既如其法。福乃無邊。何疑持說無福德耶。如彌勒云。諸佛說法時。不言是化身。以不如是說。是故彼說正。意謂若言是化。則人無敬心。所說之法。豈肯信受。由不說故。人皆崇奉。所說之教。咸皆受持。無漏之福。自然無量。夫不言是化。則化全是法可知矣。又如如不動了無分別。即古人所謂却是虗空講得者是也。若夫以生滅心。說實相法。則不勝其妄。不勝其染汙矣。況間以名利之心乎哉。不惟無福。而害實隨之。曇師黑門之報。可懼也已。
△二十七斷入寂如何說法疑。
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佛意謂。化身雖有說法。然以無所從來故名如來。則佛又常涅槃矣。將無疑涅槃寂靜。說法喧動。動寂相反。云何佛常說法而不礙于涅槃耶。故云一切有為法等也。意以佛有妙觀察智。觀諸法空。如夢幻等。雖現說法。似有為相。而常安住於至寂無為之理。涉有不住於有。觀空不著於空。寂而常用。用而常寂。復何礙耶。
又夢幻泡影。皆喻本空。如露如電。同彰迅滅。使悟本空。則不住諸相。俾能知生滅。乃警䇿修行。妙符破相之宗。巧示忘情之觀。亦可不作斷疑。但是解釋不取相等。以觀諸有為如夢如幻。自不取不著。契合真如。無有分別動搖矣。雖然。經對凡夫執為一定確有之法。故曰如夢如幻等耳。
若夫據實而談。有為是夢。何以如夢如電為耶。故曰。何須更見浮生事。秪此浮生是夢中。然則三界夢也。十方夢也。迷固夢也。悟亦夢也。三乘十地菩提涅槃。何往而非夢也耶。唯夢夢者。不可以夢名耳。說法者常住於一漚未發之先。一念未萌之際。因物現形。隨機說法。自然虗靈寂照。不求不取。自不取焉。不求如夢。物自夢焉。若夫起心作想。而曰我如夢。我如電。我如泡影。則蓋有不勝其相。不勝其動者矣。求望如如不動。何以異於螢火之爇須彌哉。故知應作如是觀。決非意想分別生滅之心所可到也。智者詳之。
△三流通分。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一卷經內。兼有師資。以就勝為言。故但云佛說。首空生者。為當機故。獨列四眾及天人修羅。而不及鬼神等者。文無義有。含於內故。皆大歡喜。信受奉行。正為流通。歡喜者。虗往實歸故。又能說之人清淨。所說之法清淨。則所證之果亦必清淨。故歡喜也。信受者。不信一切法。是信般若。不受一切法。是受般若。此名真解。奉行。則無住生心。離相布施等。是名真修矣。縱其隨機得益。各有不同。然一歷耳根。永為道種。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何可思議也耶。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鎞卷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