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大小乘釋經部二十三 般若部疏(0471-0510)
第0488部卍續藏第25册P0282 金剛經郢說(一卷前附考異、說略各一卷), 〖清.徐發詮次〗.txt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488 金剛經郢說
No. 488-A 自序
原夫理根於性。性必有所受之途。形區於命。命必有收造之府。真一之雌。握筌藏領。良彌䆳矣。是以聖靈言道。緲追聲臭之無。覺德開宗。捫絕色空之寂。自有入無。自無而入無。無猶之萬象生於太極。太極生於無極。本末精粗。理跡相並。循模歸化。候亦隨之。在昔先民闡之鑿矣。頋入無而不能出有。非脫頴之妙也。無極而不能立極。非凝獨之用也。故體無者。又貴徹於無非無。而宗極者。又環通乎物物極。物物極則一中非中。而隨時皆中。已發之和。即未發之中。體用一貫矣。無非無則執空非空。而色相歸空。不生之相。即不滅之空。根塵無二矣。大道所由同源而淵脩亦遵共轍也。慨自淳風既。邈。埈氣彌氛。建標之立。替真於岸分。逐影之馳。矜得於樊籬。梟智之儒。入室而摻戈。流遁之夫。抱礐而衒玉。緣使真言滯於競辯。宗諦雜於奇裘。是否[卯/貝]亂。名實乖僭。贋璞盈前。精華愈竭。不惟姬孔失其傳。而迦文亦罕其嫡。嗚呼以水救水。以火救火。命之益多。疇能定乎。盖心無垢淨。猶水無清濁。珠沉之則清。象入之則濁。清濁雖同一水。而不得言水外無象無珠。則所以澄之擾之者。即心也。非心也。非心也即心也。此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所以勤勤懇懇於降心無住。而為萬法之宗也。第守法而不明無法。則本覺未圓。覺由識昧。故又歸宅乎捨法。然捨法而不先脩行。則因地不立。果亦難成。故又發藥於斷滅。夫斷滅者。執空以為空。見空而不見法。空即累法。不斷滅者。隨所見而皆空。以空治見。見即圓空。所以善捨得捨。捨為登岸之津梁。而托捨求捨。捨即沉淪之墜石。善空成見。見即明鏡之加磨。而滅見為空。空猶暗室之求照。故曰。一切有為法。如夢幻燈翳。盖自有為以歸空。而非滅為以貌空。至人靈響雙理環結雲章昺鬱較若列眉無如世之說者。但曰。無為已耳。空相已耳。於是真心向學而失之者。以寂滅為空。以了獨為無為。名心向學而失之者。以不滅為空。以任放為無為。至於江湖日下。而刑名貨利。結權惎傲。禽業獸毒。溷聚饕淫。無不可自標以菩薩之目矣。嗟夫佛之所以度人者。度人於出生死之門也。降心以淨其塵。無住以精其進。布施以濟其功。空相以究其竟。四者不可邊舉。若能淨能進。而不思究竟。半途之廢也。直取究竟。而不必精進。不揣其本。而齊其末也。喜施喜度。而不自了義。下品之檀也。能自了義。而不能利他覺他。非無上菩提也。梅子熟有時。風靜水自定。救此弊者。莫若專明解行。解行深到。究竟自圓。予生也鈍。不能有知。然末法之懼。豈無憬乎。偶因持誦真經。率爾遂多筌蹄。既不能超所見于語言文字之外。抑且贅其喙於章句演說之間。盖絕理而譚宗。則吾豈敢。若因文以顯義。或有取焉。愚者千慮。必有一得。蒭蕘之言。聖人所擇。則勺海一掬之勤。舖地一毛之効。或亦覺皇所在宥哉。第較諸舊疏。杜撰實多。知我罪我。當必相半。故不敢倚重于名題。并不敢借光於碩譽。良懼兼葭冠玉涉累鴻宗。聊自述其所見如此。以俟十方慧眼論定云。
南湖圃人徐發
攷異
按金經有五譯。而世之誦者。秦譯也。然近本多與古本不同。要亦歷有增改。以愚觀之。總不如古文之妙。況靈跡真源。何可增改耶。嘗聞老僧說。誦金經者。功德最神。但錯一字。即無騐。可不慎諸。今悉遵趙子昂石本刊錄。其與近本不同。及諸家有攷證者。並存於此。
第二分應云何住。今本作云何應住。按住字已非實相。不當更添應字。然會譯原本。秦周俱作應住。惟魏譯作應云何住。則趙刻亦非無所本也。
十三。分今本或少是名般若波羅蜜七字。而趙刻有之。然會譯本實無此七字。今亦以趙本理近世多從之。故仍存。
十四分。應生瞋恨。今本或作瞋眼。按會譯并趙刻俱作恨。
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下。今本又有是名忍辱波羅蜜七字。會譯并趙刻俱無。按第一波羅蜜句。是結上語。故義全。忍辱波羅蜜句是啟下語。故不全。不當添足。今依趙本。
為利益一切眾生下。今本多一故字。會譯趙刻俱無。今刪去。
十七分。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今本無若字。趙刻宗泐奉勅註皆有此。是論現在故有若字。語氣甚活。當從。
二十四分。百分不及一下。今本又有一百字。或於千字下多一分字。魏譯趙刻俱無。句讀不明。有礙理解。
二十六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周魏譯皆作言字。今本作偈曰。係俗筆所改。依趙本作言字。
三十分。是微塵眾寧為多不下。今本添須菩提言四字。會譯趙本俱無。
若全經則字。今本多改即字。凡二十餘見。則即二義雖不甚遠。而語氣微有不同。即乃已然之詞。則乃未然之詞。如轉輪聖王則是如來。語氣甚活。改作即字。便一板呆煞。所以有輪王實同如來之誤解。他如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如然燈佛則不與我受記。如實有佛。則不說是微塵眾。諸則字。俱斷斷不可改。其餘雖義或兩可。而雅俗自別。俱依三譯趙本改正。
按諸譯不同甚多。惟秦譯最簡。出之最先。以後漸增漸詳。葢創者難為力。而繼者易為工。理固然耳。顧增華飾美。不如還淳反樸之得其真。所以世本獨尊秦譯。良非無謂。今攷異文。亦不能盡述。獨魏譯十二分第頗簡要。足為章句發明。并附參攷。
如是我聞。至敷坐而坐。為序分第一。
時長老須菩提。至善付囑諸菩薩。為護念付囑分第二。
世尊善男子。至願樂欲聞。為住分第三。
佛告須菩提。至但應如所教住。為如實修行分第四。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則見如來。為如來非有為分第五。
須菩提白佛言。至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為我空法分第六。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至此法無實無虗。為具足功德較量分第七。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至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為真如分第八。
須菩提以要言之。至果報亦不可思議。為利益分第九。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至如如不動。為斷疑分第十。
四句偈言為不住道分第十一。
佛說是經已下流通分第十二。
此十二分第。比道安為詳。比昭明為略。頗得綱領。而須菩提重問以後。皆作斷疑。尤為正見。又十七分須菩提重問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魏譯於前則曰。云何菩薩大乘中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於後但曰。云何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除去大乘中三字。顯有淺深二義。葢所謂大乘者。即如來法也。後問不言大乘者。顯就現在脩菩薩行言也。其文亦足為三世因緣一證。予於既脫稿之後得閱此本。頗自幸其不大盩戾于昔人。因思袁了凡先生曰。看金剛經有不會處。但讀各譯自見。益為信然。
又陳真諦譯本云。如如不動。恒有正說。應觀有為法。如暗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所謂恒有正說。猶云恒言中有成說也。予謂末後四句乃相傳古偈。此亦一證。既成書。錢登明兄示予三譯本。始得見之。又中峰禪師略義云。如來於第四時說般若經六百卷。金剛經乃其一也。議者於六百卷之綱目。以融通淘汰四字攝之。葢如來嘗於第二時。在鹿苑轉四諦法輪。證諸小乘。入有餘涅槃。以未稱本懷。由是第三時維摩彈斥。使其耻小慕大。然後廣說般若一味真空。專為小乘人。融其所執。通其所滯。淘之汰之。如滌穢器。便之清淨。然後以上乘圓頓甘露之味注之。但金剛經局於文約。幾不能句讀。義意深䆳。寄之六百卷間。於中或有不能通處。正不必致疑。但存一念深信。久當自解。發按所謂一味真空。專為小乘人融其所執。通其所滯。此語足盡金經全蘊。蓋小乘人與初學佛人不同。其功行已深。特未造大乘耳。正所謂有為法也。故曰一切有為法。應作如是觀。其論尤足為四句偈發明。因思昔趙吳興師事中峰。手書此經。施師展讀。今石刻是也。諒其中字句經二巨眼。決無謬誤。則予之攷異。悉遵石本改正。亦足憲矣。
又第六分。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下。集解謂舊本又有無相亦非無相句。故彌勒偈曰。依八八義則。今按留支譯。曰無法相亦非無法相。無相亦非無相。真諦譯。曰無法想無非法想。無想無非想。諸譯同一轍。則舊本確矣。然趙刻亦無。相沿既久。不敢擅增。但余詳味末後八分。如佛雙收。實有此二義。葢就過去如來言。則曰相。就現在佛言。則曰法。理即一揆。文實異趣。故余于章句中分別出之。葢此二語。實提綱挈領之要也。大約佛語必舉全體。而後德易墮邊見。故刪去之。此即中峰所謂不可通解處是也。譬如孔子只重一仁。孟子復兼舉義。說一仁而義自在其中。兼舉義。則仁反似非全德。此聖賢地位有不同處。後之學者自須究極根抵。不可以耳食師說。便依樣畵葫蘆也。
又三十二分。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薩字。俗本多誤作提字。按會譯原本。趙刻石本。宗泐奉勅註本。雲棲鎞論。皆薩字。葢此句。正結完十七分空生為現在祇園會上善男子善女人問菩薩行意。故前於實義。則既曰菩薩亦如是。又曰通達無我法者名真是菩薩。於福德。則曰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福德。至此盡處。則又曰若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前後照應。脈絡如線。若改作菩提。便泛濫無緒。此章法所以不可不明也。
說略總論(十則)佛法有宗教二門。要其竟訖。原屬一歸。如儒家生知學知。同歸于聖耳。今宗門只說頓悟。無論不須注脚。並經亦儘饒舌。予思楞嚴謂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則不惟教不必立。宗亦何有。然釋迦升座。文殊舉棓。五百外道。見影而走。為何復有許多言教。至三千五百餘卷。葢佛性人人所具。而鈍根利根。萬有不同。故楞嚴又曰。理則頓悟。事非頓除。所以見道品後。畢竟又說修道。猶如中庸誠明明誠。不可偏廢。乃有三無漏學。四種律儀等序。以引進之。要之明覺雖圓。非言教不為功。時雨之化。有其候也。若執途人而名之頓悟。彼岸焉得有許許跡耶。近日宗門。頗號極盛。而教法訖以不明。良由取捷徑而厭勞功。究之捷取原無到岸。而厭勞徒自喪真。高者罔罔半生。盡成魔障。劣者緣塵反縛。造業益深。故予茲集。務從粗淺訓詁。但使初學易知。尋門得路。自能升堂入室。行積功深。自能了空悟徹。不徒為言荃添蛇足。要使忘言者弗墜八無相。若大智龍象。衣中有珠。固無藉此螢照矣。金經註家。無慮數百種。鈞天廣樂已張。何復須下里巴人。然有不能自已者。竊見從來註疏。皆以禪宗參話。舊德舉義。編綴成書。兼之昭明三十二分。蔽錮眼光。即有翻脫窠臼。掃却畦町。而零雜瑣碎。不求章脉。不辨前後淺深。故取義愈博而經旨愈晦。夫舉義參話。猶儒家時文制萟也。隨拈一題。便有一番議論。要非到家。不得本文真面目。譬之時萟摘段做講說。誰能理會題神書氣耶。予素性讀書不喜註疏。故茲集。亦專取經文諷誦。潛思默悟者數年。不意經中自有天然層級問答因緣。即彌勒偈亦已指出。奈從來講家。因循成說。直取空相。并彌勒偈語。亦多錯解。不知此經。原從有相說到空相。借須菩提三世異相之疑。說到三世一法之無相。專在如來與佛有過去現在分別相。故十七分後。空生重問佛法。而佛言無我法以破其異相。今說者俱不致分別。所以後來種種疑竇。種種敲剝。俱似重衍。相見如來之問。有四層。福德較勝之例。有九級。拙者再四申理而不覺其冗。巧者曲意穿鑿而不覺其謬。將迦現一番問答。淺深源委。全然埋沒。譬之掩塞門路。夸言堂奧。豈是真見。此予所為不能自已也。今姑略標一二領要。取正法眼。餘見說中。葢非徒好異以顯前人之疎。實恐因循以重後人之誤耳。如來。舊解但曰真性自如。如理而來。不指何人。說者則謂佛即如來。如來即佛。經旨空相。何必分疏。予謂此是究竟實理。若詮註演說。則如來本釋迦佛因地法身號。乃過去相也。故此全經。須菩提所稱如來。意中實指佛。而佛却就因地答。故屢稱如來所說。如來常說。如來滅後。昔在燃燈佛所。與我授記當得作佛。葢然燈亦號如來也。圓覺經文殊師利菩薩白佛言。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說於如來本起因地法行。使未來眾生求大乘者。不墮邪見。所謂因地。亦指過去。此經特省文耳。所以佛首答降心。次答無住。又次答見如來。三問三答。前後圓徹。佛大法段。實止于此。要此乃千古如來相傳心法。故佛亦自名為經。至五分以下。乃又因須菩提問信心奉持。而推廣言之。曰無取。曰無說。曰無得。曰第一希有。曰忍辱布施。曰消滅罪業。皆不出降心修行無住無相之義。此予所謂如來法者。實指過去之如來也。然須菩提本以如來稱佛而佛不自認。焉知佛與如來不別有法乎。於是十七分。又親切為現在祇園會中諸菩薩。問現在佛之法。佛則以無我法破之。我字雖從四相中來。而語意實對照過去如來。然無我。正是我與如來無異相處。故即以然燈授記作佛證之。又以三世心不可得闡之。下又以佛與如來兩相比竝問之。葢至此。佛始和盤托出。自認為如來。而須菩提亦了然佛即如來。三世無二相矣。於是更將未來眾生。申問一番。而三世一法。粲然大備。末後段段將佛與如來三世竝勘到底。盡歸無相一法。此祇園會上問答因緣。真面目也。要自異相說到一相。故曰不一亦不異。由三世說到一法。故曰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此正所謂三世如來也。今諸家混混。不得不辨。四句偈。一切有為法四句是也。葢此偈乃自古流傳之偈。人所稔聞稔知。故於末後出之。其義實包佛法全體。後人錯解有為法三字。但以一空詮之。又倒裝在後。故忽而疑之。不知佛法不墮一邊。楞嚴曰。空心現前。長斷滅解。則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謗持戒。名為小乘。菩薩悟空。有何持犯。是人則破佛律儀。誤入人罪。當從淪墜。涅槃經曰。一切眾生。不退佛性。名之為有。決定得故。智度論曰。無智人聞空解脫門。不修功德。但欲得空。是為邪見。斷諸善根。葢由不得般若波羅蜜法故。入阿毗曇門。則墮有中。入空門。則墮無中。入蜫勒門。則墮有無中。寶雲經曰。非無人故。名之曰空。但法自空。非色滅空。若以得空。而依于空。佛說是人。則為退墮。善男子。寧起我見積如須彌山。莫以空見起增上慢。所以者何。一切諸見。以空得脫。若起空見。則不可治。故宗通曰。應云何住。所謂住者。非如凡夫住于相。亦非如二乘人住于空。乃住于真如實際。非假非空。中道諦也。云何降伏其心。所謂降伏者。非如凡夫所修。按伏六識。亦非如二乘所修。斷滅七識。乃八識心田。微細習氣。以真如熏之。令轉識成智。譬降賊眾為良民。此正所謂有為法也。葢佛法實非一空所了。故全經皆從有法說到無法相。末後又明白說出。不作斷滅相。所以取喻六事。六事皆自有入無。佛法亦自有為而入無為。故曰。一切有為法。若經中所謂降心。無住。信心。奉持。第一希有。忍辱布施。應無住而生其心。成於忍。修一切善法。不作斷滅相。持於此經。為人演說。皆所謂有為法也。而皆底于無法相。故曰應作如是觀。此即所謂無餘涅槃。乃真空也。今說者將有為法三字。誤作眾生界內遷流造作等解。不思彌勒偈曰。於有為法中。得無垢自在。明明指出中字。得字。若舍法而求空。乃頑空。非真空矣。豈此偈正義耶。予看一部金經。千言萬語說來。只了得此偈此義。故將何以故一句接出。明是憲章祖述。相傳要訣。乃有謂二十六分四句者。不悟二十六分。上文有爾時世尊而說偈言等字。則為世尊問答間。一時所唱可知。何得預先道著。況二十六分後。獨不可持誦演說乎。又有謂我相人相四句者。不知釋偈原有體裁四種。一阿耨窣覩婆。二伽陀。三祗夜。四縕駄南。初皆以三十二字為一偈。葢即古體四言八句也。後漸變而或五言。或七言。則偈自有偈體。若四相等句為偈。何處不可為偈。而但稱四句乎。至有以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八字分作四句者。有以四句詮義究竟。便稱偈者。又有謂一句二句三句乃至四句。及十百千句者。更為穿鑿。竟不知牟尼珠光。自現空中。而無人肯信也。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三句。乃全經關鍵。正因空生重問。有分別相。故以三世心皆不可得破之。所以歷敘五眼。層層說來。要知三世世界眾生諸心。甚是難知。而佛悉知。故為奇特。若今解者。謂一日一時中。有此三種心。援引未曾有經作證。不知未曾有經。妙吉祥菩薩救度殺業人。要見一念轉頭。迅速成佛之意。故就一時中分別過去現在未來。引人起信。若此經從上佛法無我來。與一時三心何涉。若一時中三心。何必遠取五眼世界眾生。鄭重言之如此。況未曾有經本文。亦云三世俱不可得故。原未嘗專屬一時也。至如莊嚴佛土。葢言諸菩薩在如來佛土會上。設莊嚴想否。或乃謂實實建造殿宇等相。身如須彌山王。是喻言無可得意。故上特加譬如二字。明非實語。乃或以為實言三丈金身。若尊重弟子。言如弟子之恭敬佛耳。乃倒裝文法。釋典極多此例。所謂釋教用逆。西方語氣如此。即如是我聞。不也世尊。俱是倒裝。他如於意云何。何以故等句。俱倒提逆入。全經實理皆然。所以四句偈。亦留末後。葢語氣如是。故文法章法皆如是。乃或以為。若佛之尊重高弟。文殊普賢等。不知師之敬弟。畢竟不如弟之敬師。豈如是甚深經典。如佛塔廟。而僅同于師之敬弟乎。身相之問。凡四舉矣。如理實見分之身相。色身相也。乃就過去現在粗跡而探之。由淺及深。故曰。凡所有相。皆是虗妄。正即境引悟。佛機之妙。如法受持分之三十二相。法身相也。法身非耳目所及。因世界非世界。微塵非微塵。以見法身亦非真相。此較色身非相。已深一層。至離色離相分。以色身問佛。以法身問如來。皆非具足。而皆名具足。則見皆非見。而非見皆可名見。其理乃圓。較前更深。若法身非相分。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否。觀與見不同。見在彼。觀在我。見在外。觀在內。其義比前三問。最為入微。故須菩提曰。如是如是。亦妄想未淨處。佛乃以輪王反醒之。前後四言身相。淺深層次。顯有不同。而說者一概玄言。茫無分別。以至須菩提應三十二相觀如來上。強添不可字。如是如是。改作佛語。注謂錯簡。轉輪聖王。則是如來。則字改作即字。實作輪王與如來一相說。又以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配八十種好。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配三十二相。俱屬杜撰。總由佛與如來三世因緣。不曾分別明白。致此臆猜。後人相沿傳習。膏肓深錮。遂將迦文正法。永為障蔽。良可浩歎。故予不揣。一一正之。知我者釋人矣。罪我者釋人矣(按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魏譯留支實改作不以相成就得見如來佛言如是如是。而唐玄奘譯大般若經亦從之。然此乃後人報佛恩之意。實不必也)。彌勒偈。親承佛教。自宜為滴派大宗。但句語簡略。向以參義視之。近者集解鎞論。始分繫經文。逐段註釋。可為印月之妙。予於最後得閱。不意三世要義。瞭然脗合。無如從來說者亦多昧昧。不惟分釋經文。前後錯誤。而三世宗旨。更多異解。總由成見錮蔽。不肯移舟就岸。反執認璞為鼠。故予特標簡端。并為詮註其略。如自身及報恩。果報斯不著。護存己不施。防求于異事。此正釋但應如所教住也。舊說移作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解。與果報義何涉。調服彼事中。遠離取相心。及斷種種疑。亦防生成心。此正釋可以相見如來不之問也。故天親菩薩開列二十七疑。亦於此始。舊說亦作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解。尤遠。分別有為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此正釋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也。以上降心。無住。布施。皆是有為體。非真如來。以有三相之異也。三相。化身應身法身。離却應化。獨顯法身。方是真如來。此正因空生以現在之佛稱如來。故特為指明三身異故。以顯三世因緣。說者乃以行施住。為三相。亦謬。然其說實本于天親論。予不能無膺托之疑也。以後凡言三身。不一而足。如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應化。正指過去如來言。依彼法身佛。故說大身喻。法身正指現在佛言。葢以形相論。則化身為過去。應身為現在。法身三世皆有。以本體論。則應化皆為過去。法身為現在。故下又曰。法身畢竟體。非彼相好身。言現在之佛。雖具法身。畢竟是形相。非真法相。以非相成就。非彼法身故。言過去如來。雖有法身。究竟亦非真法所在。佛與如來。兩兩並說。顯有淺深。但同歸一非相。而又皆不離于法相。故下又曰。不離于法身。彼二非不佛。故重說成就。亦無二及有。所謂二者。正並指佛與如來。故下又曰。如佛法亦然。如即如來。非若字虗語也。今人因不分別此節兩稱具足諸相。遂重衍疊出。茫無著落。又曰。非是色身相。可比知如來。諸佛唯法身。轉輪王非佛。此以內觀言。故三十二相亦為色身。淺深益顯。又曰。去來化身佛。如來常不動。於是法界處。非一亦不異。言若來若去若坐若臥。乃現在佛應化之相。非真如來相。然同在法界中。則雖不一相面亦不異體矣。此去來坐臥。實指現在佛言。當作應身。因與如來對看。故曰化身。不一。正照上二字。葢佛語至此。始自明認如來。故曰非一亦不異。又曰。化身示現福。非無無盡福。諸佛說法時。不言是化身。葢說法者。皆化身佛。無法相。故曰不言是化身。以上偈語。惓惓于化身法身者。所謂三相異體故。正三世一法之要也。其末又彰明較著而總結之。曰觀相及於識。器身受用事。過去現在法。亦觀未來世。觀相及受用。觀于三世事。於有為法中。得無垢自在。葢統全經三世大旨而言觀相及識。正於三世一法中得無垢清淨之真法。何等明白曉唱此予所取獻而自信者。不意從來謬誤。將總收八句。單證為人演說如如不動。不知所謂三世及過去現在未來等語。竟何著落。將彌勒一片苦心。親承真諦。垂教後人。翻成疑障。不得不辨。昭明三十二分。各標四字。亦如天親標二十七疑。但標大意。不循章句。故致後人淺觀。譏其割裂。然摘取四字。實得全經淺深要領。大非無見地者。其是非亦有數條。為略言之。如第九。第十。自四果以至如來菩薩莊嚴佛土。皆不可取不可得。正所謂一切賢聖之差別也。文義貫串。不可分截。而昭明分之。後人遂多支離見解。又如慧命須菩提以下。別起問端。明為未來眾生說法。而昭明不分出。此則昭明之疎也。然既為唐僧靈幽感夢所增。則昭明時。或原無此六十二字耳。若第二曰大乘正宗。以降心為大乘全體。第三日妙行無住。標出行字。極得窾要。今人以體用合說。乃究竟之論。而非入門詮解。第四如理實見。足標全經宗旨所在。與後人作開逗疑端者大不同。第十八曰一體同觀。最得三世一體之義。第二十曰離色離相。以色身法身二相並列。尤有分曉。二十六曰法身非相。標出法身二字。分別更細。二十九曰。威儀寂靜。只就現在釋迦佛說。尤得三世因緣。三十二日應化非真。亦就現在釋迦說。觀其取義精確。一字不苟。俱從全經理會淺深得來。絕非近人看東遺西。瞻前失後。深合三世如來宗旨。與彌勒偈實相表裏。今人以其分段之疎。而并忽其標義之妙。妄謂昭明杜撰。真鵷鶵之嚇鳳。蜩鳩之笑鵬也。予初讀之。亦頗覺無緒不足恃。及既卒業。而後知高辛之先我。空谷足音矣。乃特與彌勒偈並列簡端。以資參證。其餘諸家。足資經文真面目者。採錄一二。總不欲徒夸奧博以欺人耳目也。無著天親二菩薩論。近世所最宗仰者。然其論本從彌勒偈來。却不甚相合。或亦神聖各自顯其所得。不必拘拘於形跡也。若二十七斷疑。正因經文紆迴無跡。段落難曉。故從立言所以然處。尋出有此二十七層發意因緣。乃為凡庸眾生。當有此種種疑竇。故借須菩提問答間。開示之。今人過於依傍。反失經旨。并為略舉大意以資參考。如初斷求佛行施住相疑。言行施乃實實功用。何得無相。況既曰住。是明有地位語。凡庸人。豈不疑惑。故下以如來身相問之。葢身相乃有形之相。有形雖變而如來常在。則諸有為功用之相。皆不足存矣。其理不過如此。而說者謂行施本為求佛果是相。多一層折。反覺韜晦。至謂行施住即彌勒偈中三相。夫行施二字。豈得拆作二相耶。二斷因果俱深難信疑。身相。乃因地修行之相。如來。乃現在法相之果。能見非相之相即見如來。正因果俱深。而說者乃以施住為因。佛相為果。能修行。自然成佛。有何難信。空生不宜鄙近至此。佛雖為庸人說法。亦未必淺觀至此。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集解有或云。不可以身相見佛。此須菩提之言也。如何於自語生疑。乃謂是恐後來眾生有此疑。正不得拘拘。可謂善理會天親斷疑者矣。愚意所謂無相即上文無法相也。既無法相為何諸如來皆說法。故下以有得有說不破之。說者乃遠追不以相見如來上說。且謂釋迦云何于菩提樹下得法說法。此處所稱如來。何曾佛肯自認耶。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因上文云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恐人疑如來大乘不可取。下此聲聞乘或有可取。故復以四果及佛菩薩一一證之。要見皆不可取意。說者又添出須陀洹等各取自果。如證而說。經文本謂四果皆不自得。乃添出一層在前耶。五斷釋迦然燈取說疑。六斷嚴土違於不取疑。七斷受得報身有取疑。三疑皆歸無取章旨。正眼光遠照。脉理清徹處。則經文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以下。當作總承六問。而說者以三疑分截遂單頂莊嚴。所謂轉得三灣。便不識前路矣。若譬如二字。斷當作借喻說。而天親實詮得報身。乃從實理上會意來。今人亦泥看。八斷持說未脫苦果疑。乃即本章須菩提涕淚悲泣。有見于第一希有之法不當復存身命相也。故即第一非第一下。緊緊接出忍辱非忍辱以醒之。而說者乃遠纏外財較勝感得人天苦果等語。亦殊葛藤。九證無體非因疑。無體即彌勒偈所謂道也。即指上文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二說字。即道字。即無體。恐人疑無體之言。不能為證果之因。故下以四種實智明之。而說者亦遠纏持經較量。甚是不必。十斷如遍有得無得疑。即從上此法無實無虗來。無實無虗。言上四種智之實相也。無體言說。有如此實相。豈不曰人人皆可有得乎。然非心不住而實實行之。雖聞言能信。究竟何益。故下以心住而行。心不住而行。兩並明之。時說又遠纏一切賢聖句。不必。十一斷住修降伏是我疑。無我固是此章章旨。然亦就空生重問有異相意。故摘出我字言之。即從實理處深求細說亦無礙。葢佛語本八面玲瓏。不必拘拘。所以天親斷疑。亦從實理說。然須菩提重問。不過疑佛與如來有異相耳。實無我見在胸中。而說者遂謂空生疑意。既無我。誰為降住。誰為修行。將我字弔起在前。反似穿鑿。十二斷佛因是有菩提疑。因上文言實無有法。恐人不信。疑佛於因地不能無菩提也。提字。今本誤作薩字。且為轉解。不知上文說有四相則非菩薩。所以者何。以實無有法發菩提心也。此以下皆實明無菩提心。豈是薩字耶。十三斷無因則無佛法疑。言無因地之菩提。則亦當無現在之佛法矣。故下以如來名字解之。葢不惟現在之佛如是。即過去諸如來無不如是。故諸如來一切法即佛法。至此佛纔自明興如來一法。故斷疑中亦指出佛法二字。十四斷無人度生嚴土疑。此人字。從上譬如人身長大來。大身非大身。是人亦非人矣。將誰度生。將誰莊嚴佛土。要知此人字。不是人我之人。乃即身字意。故下即以我當滅度眾生。我當莊嚴佛土則非菩薩明之。十五斷諸佛不見諸法疑。即從上無我法是真菩薩來。言度生莊嚴皆非菩薩。而無我法者。乃真菩薩。則豈諸佛皆不見有諸法乎。故下以三世心不可得明之。葢心不見三世。故佛亦不見諸法。正是實理。而佛與如來一法。隱然在言外矣。十六斷福德例心顛倒疑。顛倒。即世俗心也。言三心即不可得。豈果報亦不可得乎。不能無疑。故下以福德無實明之。要見福德之多。專以無性故。則無法菩薩非真無福德。而顛倒心亦可以絕矣。十七斷無為何有相好疑。上文無我。無法。無二世。無福德。皆是無為也。言既如此諸法皆無。何以佛有應化身。如來有諸相法身。兩並言之。顯有淺深。庸眾疑情總屬一竇。故斷疑亦總言之。而說者因渾作一佛看。乃強以天親論八十種好三十二相分配。不知天親論亦是總言。何曾分說。八十種好。三十二相。皆法相也。有何分別。十八斷無身何以說法疑。言既無三身諸相。何以又能在世說法。葢欲併說法盡遮于無也。故下以無法可說明之。天親云。若如來色身相好不可得見。云何言如來說法。正是此意。說者乃謂既無色身。何處發聲。是反將無法。要說做有法矣。十九斷無法如何修證疑。因上文諸法皆無。則現在作佛將如何修證。此正親切問現在佛也。故經文前稱如來。此獨稱佛。前以有得無得。兩意並問。此以有得為無得一意專問。正為如何修證疑人指開門路。乃了義語。興前大不同。天親論云。若如來不得一法。名無上菩提。如何離上上證。轉轉得無上菩提。所謂無上菩提。正詮以得為無得之為字也。眼光極細。所謂離上上證轉得無上。詮如何修證。亦高一層。說者又遠纏第三第十等語。直作不得菩提說。此是句讀不明。不知淺深之故。二十斷所說無記非因疑。上言修一切善法得菩提。意持經演說。畢竟無記性。或非因果所係。故下又以福德較勝言之。然此亦是巧於生發。指引後人處。若論經文。實段段有福勝作結。未必如是拘拘也。解者亦當善理會不必泥執。二十一斷平等如何度生疑。言眾生既是平等。皆有佛性。何必又要如來度生。下乃以實實無度順證之。即是首章實無眾生得滅度者解。而說者乃謂如來度生實有高下實不平等。大非經旨。二十二斷以相比知真佛疑。以相觀如來。譬如認羊作虎。豈得比于真知。故以輪王醒之。觀與見不同。故特曰知。說者不悟觀見之淺深。仍以法身相好等話。重衍疊見。直是隔靴搔痒。二十三斷佛果非關福相疑。承上言以相內觀。亦可謂微細節目矣。猶且不可。然則佛果全然無相矣。葢全經敲剝非相至此。直是一毫不可著念。焉得不起頑空之疑。故下急以莫作斷滅相繳定。而說者又以福德果報溷入。經旨反晦。二十四斷化身出現受福疑。上文言。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言現在諸說法菩薩也。故曰化身出現。下文佛亦明以現在去來坐臥明之。要知現在說法者雖是化身。而仍有真法身在。則受福不亦宜乎。然既曰菩薩宜受福德。則化身與法身無異。而又曰無所從來。亦無所去。則法身與化身又不一。豈不疑惑。故二十五曰。斷法身化身一異疑。而下文乃以塵界實理明之。要見化身法身之異。由于塵界起見。若塵界之見泯。又何法與化之異乎。至此佛與如來三世一法。已和盤托出。而說者猶不悟三世之理。不知化身法身等字。將何著落。觀此則二十七疑實與彌勒偈相表裏而說者只渾渾也。二十六斷化身說法無福疑。前言菩薩宜受福矣。此又何復疑化身無福也。葢因若去若來節宜受福意實在言外。不曾明說。而下章又言知見信解。皆不生法相。故復疑化身說法無福也。下乃以最勝之福明之。然此最勝之福。專在不取相之如如。何也。如來實法如是也。此一語實是全經宗旨。全部總結。下四句偈。只詮得此意。然恐庸眾不曉。但以寂滅為如如。故又以何以故跌出偈語明之。偈語。正從有為法中看出無相。不是純任無為一邊。故二十七疑曰。入寂如何得說疑。要見如如與偈義。正不是頑空入寂也。天親云。若諸佛如來常為眾生說法。云何如來入涅槃。亦是為庸眾人淺見說想。說者遂以涅槃二字。實詮如如不動。乃又以頑空詮偈語。不知解疑者。正要反其所見。若以頑空詮偈語。直是入寂不說法矣。豈是破疑之意。予看二十七疑。專為庸眾人尋門覓路。無頭緒中討出頭緒。一片苦心。段段從上文想來。絕無支蔓。不意後人過為穿鑿。舍近求遠。反使經文韜晦。真是邢和遭棄。寶劒蒙塵。不有識者誰能正之。予因諸疑雖是恒情所不免。然終非章句段落可分。若倚為墻壁。反多葛藤。故不敢錄。但近來說家所最宗尚。乃逐段分列經文之傍。以備學人參照耳。佛法不可以文字求。乃謂非如文士呫嗶揣摩。雕琢字句為工。點染聲韻為格也。若前後倫次。淺深照應。乃心聲自然之理。即世俗人稍知文義者。出言談吐。定有一番起訖頭緒。前後照應。況神靈至聖。一指毫端。放出天人世界。秘文靈象。而謂演說般若。反僅同于婆子之叮嚀。村夫之嘈[口*?*〡]乎。此予所最不敢信者。蓮池云。金剛文字。似重非重。不重而重。極難註脚。金剛正眼云。諸家所論十七分後。有言前之未盡者。有言我法粗細者。有言重問發菩提心者。有以非人而不出己者。有以引他為自把柄者。俱在夢中說夢。此真報佛恩語也。不思經文本曰。聞是章句受持讀誦。為人解說。則佛說此經。原自有章法句法。可解可說。何致捕風縛影。各逞臆見乎。余謂此經。語氣迴環操放之間。淺深層級。直是一筆極有規矩文章。頗與大學中庸相似。今姑以愚所見略陳之。若見非相之相則見如來。此一語。實全經宗旨也。興末後如如不動。并古偈全義相照應。如如不動。非相之相也。一切有為法。應作如是觀。即見如來也。崑崙阿耨達池與大海尾閭呼吸相通。此其象矣。舍此無所謂彼岸者。若降心修行。則渡海之筏也。空相無住。則捨筏是。非降修不能渡海。非空相無住不能登岸。此如來實法全體。即諸佛眾生一切法也。何也。葢諸佛眾生有過去現在未來之異相而無異心。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故過去者當如是知。現在者當如是見。未來者當如是信解。皆歸不生法相。譬如萬川印月。總是一月。月滿萬川。同歸無月。正所謂三世如來也。若乃降心者必先信心。故於信心之問獨詳降心。曰不取。曰無得。皆降心之無住也。修行者必先持行。故於奉持之問獨詳修行。曰成就第一。曰忍辱布施。皆修行之無住也。葢降心為解。修行為行。解行成就。方為到岸。然猶非捨筏之登。至於受持讀誦。不知輕賤。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可思議功德。而後直是彼岸如來矣。然此特因空生之進問信持。而廣為演說。實與首章無二義。譬如前殿後殿。佛土雖殊。莊嚴則一。經傳異體。洵非誣耳。至如十七分後論現在佛法。以無我為實。要見如來法。即佛法也。二十一分後論未來眾生法。以平等為實。要見佛法即眾生法也。三世一法。非彰明較著者乎。然三世之中。又兼三世。如問信心曰眾生得聞。現在相也。問奉持曰後五百歲。未來相也。佛法曰三心不可得。眾生曰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則經緯三世。貫串無跡。雖織錦雕虫。無以過是。蛛絲馬足。不足為喻。真神龍變化。出沒非常之妙矣。洎乎三問既終。乃即二法雙結。如來三十二相。既不可見。并不可觀。幾於斷滅矣。故遂以莫作斷滅相挽定非相之相。佛無去來。又無塵界。亦幾於四相皆空矣。故又以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挽定非相之相。佛與如來皆有非相之相。而眾生皆在其中。兩佛同歸一相。三世原無二理。如如不動。宛然呈現。謂見如來。其誰不然。乃遂一語跌出牟尼寶光。千聖傳心要訣。只此一偈。全部金經宗旨。只了此一偈。如神龍之得珠歸海。忽然大地雲收霧散。一片晴空。真天造奇文。自然靈筆。玉書金簡不足比其精。八會十華不足追其奧。而乃謂不當以文字求。抑何謬也。若乃段段以福果為勸徵。又段段以空相為究竟。層層淺深。尤有精意。如首章大法。福德之後。結以非相。其喻為四虗空。葢如來非相之相。正虗空象也。非四虗空不足以當如來實法之比擬。固有分量矣。若信心福德屬貪薄一邊。故以七寶布施較。而不取為解中之解。則為三千大千世界之七寶。無得為解中之行。更進一層。則為恒河沙三千大千世界之七寶。同為七寶較量。奢約不同也。若持行福德屬瞋薄一邊。故以身命布施較。而般若第一為行中之解。則為河沙身命。忍辱布施為行中之行。亦進一層。則為盡日河沙身命。同以身命較量。而稀密不同也。然所謂布施者。皆世俗人之布施。至降修兩至。心行兼到。底于癡薄。出離三界。直為荷擔如來菩提矣。乃即以佛所供養諸佛功德較。其為不同更何如也。若乃十七分以後。皆就說法言。說法近于解而未及行。雖究竟實理。即解即行。然所謂實無有法。無法可說。莫作斷滅相。是名我人等見。皆解一邊。故亦皆以七寶較。而無我法。則以三千大千七寶。且曰無福德故。則又隱然一虗空同相也。平等法以須彌山七寶較。且曰譬喻算數所不能及。則又隱然一不可思議同相也。如來無斷滅相。則亦以河沙世界七寶較。而且曰不受福德。則亦隱然一虗空同相也。佛於四相非見為見。則亦以無量阿僧祗七寶較。而但曰其福勝彼。則亦隱然一不可思議同相也。至其所稱較量福德之人。亦各有不同。如信心不取為解之初。則布施七寶者稱人。以後信心無得及三層持行所較者。皆稱善男子善女人。至解行兼後。則佛竟自舉以較矣。至佛法無我。眾生法平等。兩較福德。亦皆稱人。而如來無斷滅相較。獨稱菩薩。而佛法是名四相見。亦稱人。若首章言如來實法。則直以虗空較而無所稱。其中淺深。顯然不苟。地位主客。確有倫次。而說者茫無分別。竊恐未安。昔法達禪師誦法華經三千卷。六祖謂曰。汝但執口念為功課耶。何異犛牛愛尾也。師曰。豈解義不勞誦經耶。祖曰。迷悟在人。損益由汝。所謂心迷法華轉。心悟轉法華。師蒙啟發。遂以偈頌曰。經誦三千卷。曹溪一句亡。未明出世旨。寧歇累生狂。故楞伽云。因語見義。如燈照色。菩薩亦爾。因語言燈。入離言說。余不敢以荃蹄為魚兔。然魚兔未得。亦不敢夸言六經為糟粕也。願與有志菩提者共證之。儒與仙佛。皆言道矣。然道原於天。天一則道一。道根於心。心一則道亦一。經生家守古人傳習之末。不悟性命精微之要。妄分彼我。角立門墻。猥以釋氏為異端。夫孔孟之所謂異端。豈釋氏哉。葢釋有五戒。猶儒有五德。其似是而非者。謂之異端。儒之異端。猶釋之外道。故孔子所攻者。心逆而險。言偽而辨。行僻而堅。順非而澤。記醜而博。乃鄧柝尹何少正卯之流。而老聃則目為猶龍。伯夷柳下惠。則稱逸民。至宰嚭問道。獨指西方聖人。夫老聃即迦蘭仙人之類。而夷惠則捨國太子忍辱菩薩也。豈孔子之所謂異端乎。孟子所闢者。無父無君。鄉愿亂德。乃惰四支。縱耳目。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正楊氏為我之賊也。非以辭榮養生為無父也。饔飱並耕。桐棺布被以市恩天下。譽則歸己。毀則歸人。正墨氏兼愛之巧也。非以遁世修性為無君也。故庚列莊慎。清靜虗無。與孟子同時。不聞有訾議。而伯夷柳下。且為清和之聖。於陵仲子匡章徐夷。猶欲倚門墻則招之。則孟子異端。豈釋氏之謂乎。昔上古神人。吸風飲露。乘雲氣。御飛龍。遊乎四海之外。使物不疵癘而年穀熟。即儒傳之無懷葛天。而釋教所謂梵仙也。夏商以上。神靈鬼物之事。顯著甚多。周穆之日。化人乃來。遺像於石。至秦世復見。由余識焉。故顏淵不飲酒。不茹葷。孔子謂祭祀之齋。非心齋。莊子生不布施。死何含珠為。施於人而不不忘。非天布也。即不住相布施之義。而隱几喪偶。偕來忘我。魚樂蝶夢之類。直是不語禪機。指頭參話。與柱拂舉棓何異。然則孔孟以前。曷常無釋教哉。若漢明求像。白馬西來。特流通貝文之始耳。今觀四十二章經曰。人事天地鬼神。不如孝其二親。二親最神。又曰。六情已具。生中國難。奉佛道。值有道之君難。其理初不悖忠孝。迨魏晉以還。崇奉既廣。其徒不純。不能闡揚大道。專以因果報應。供養布施。恫愒人主。聚斂財寶。至唐世益甚。於是姚元之有外求之論。韓昌黎有迎骨之諫。要亦正教中刮磨淘汰之助矣。特其附會孔孟。指斥異端。不能無文士之習焉。而後之腐儒。遂相牽引以為扶翼道學之盟主。嗟乎。夫所謂道學者。豈有外於明心見性哉。今即金剛一經言之。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喜怒哀樂之未發也。一切眾生。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即欲立欲達我道一以貫之也。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即致知止善之學也。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即天命之性也。實無我法。無法可說。即率性之道也。聞是章句。受持讀誦。為人解說。即修道之教也。如如不動。即上天之載。無聲無臭也。非相之相。即易之無極。而不住相。即乾元用九之用也。種種福德果報。即禎祥妖孽之理。與湯誥福善禍淫。洪範休徵咎徵也。故屠緯真曰。儒與仙佛。其理實一。而造用成就。微有不同。予謂究竟亦無不同也。孔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此實究竟之理。而性與天道。特罕言之。葢可以心得而不可以言傳。非鄙薄而外之也。所以宋世大儒。言道者。往往取資義學。周程張朱蘇陸黃秦。皆所不免。而近世為尤甚。然近世儒者多以名為累。必陰資其說而陽避其名。且操戈焉以掩葢其竊取之陋。嗚呼。我不知何以為母自欺也。數百年來。惟管東溟先生一人。獨明目張膽言之。而天下卒未敢有昌明之者。則何也。非盡儒之彼見不銷。而亦由於釋之自晦其教也。葢譯之宗與教。猶儒之率與修。誠與明。不可偏廢。而今之釋者好言宗旨。不屑教品。乃浮慕乎頓悟成佛之易。而不知實修實行。於是儒者愈疑其說之空虗誕遠而不可合。此道之所以不明也。發。書生耳。烏敢言道。顧常奉教先人。不肯以名實自遁。幼年讀性理諸書。中歲亦窺釋典。皆不能有所得。近自蟬蛻遊都。始簡筆墨。稍親鹿苑。縱觀象教。深信此道實出一源。而其所異者特威儀動作。語言文字間耳。夫威儀動作。乃理道之粗跡。而語言文字。亦風土之異音。苟得其精。何必以粗跡為表見。苟見其同。何必以異音為真假。每見近世法喜皈依。必以離家出俗為異。夫難提尊者。道玄居士。豈盡離家出俗乎。但得五戒精。意。何處非最上菩提。又見近世支那撰述。必以梵義方言為體。夫白馬四十二章。青牛五千餘文。豈盡梵義方言乎。但合迦文真旨。何妨我用我法。故余於此。直將最淺近語。敷演真諦。務使雅俗共賞。儒釋參同。庶幾稍符廣為人說之教。以彰明大道同源之理云爾。
附記
(發)竊意。此豈亦三生石上一公案耶。葢予生平惟好古。無他長。尤敬佛書。深信此種道理。天壤間實實有之。心性中實實具之。顧惑溺舉業家。雕蟲蠹楮。虗靡四十餘春。如一吷也。辛丑歲。嘗夢高山絕壁間有石像幅巾袈裟朱履者。仰視之。輙自喜為前世因。傍揭聯句曰。胸含萬嶺千秋雪。目送長江一片雲。覺而異焉。自是頗有問徑蔗園意。因爾焚棄筆墨。為玄水之遊。放袋叉手。實自還其本來也。無何浪迹京邑。又復十載。幸奚囊中。南華一帙。宗鏡一卷。不致放廢。時從塵氛喧會之側。展閱一二。真不啻清涼散蕩滌心胸矣。及見諸世故。升沉得失。儵忽遷變。人情?險。同於芒刃。益深省悟。歸而杜門息慮。遂多暇日。乃以金經課誦。修嗣續因。則又恒苦目疾。每學禪坐冥接。或於夜分晨清。理會大意。竊見其中前後層次。極有淺深照應。章法段落。直與儒書不異。不知何故從來注疏。零碎疊複。茫無貫串。因以己意。試為疏之。初亦非欲問世。不意一二月間。屢感異夢。如佛像天書星斗雲漢。及彩筆雕墨。贈買扇籍等事。凡數十見。甞一夕三四夢稍合瞑。即形僧佛異像者。於是不禁自驚。自疑曰。豈比鹵莾杜撰。果有當于密諦乎。何遂煩幽貺若此。自是更覓諸家舊德疏論。及各譯原本證之。不意杜撰所見。亦時時頴露於前人。特相沿成說。不肯離窠脫臼。而三世因緣。則直與彌勒偈符契。於是遂不自揣。張膽而言。謬成章句。然猶未敢孟浪災梨也。九月朔且。以筵卜之天及大士。得吉。既望又以龜卜之神。得從。十一月朔。又有恒修長老。為予跪請大悲。籤得句云。夢中說夢獲多才。身外浮名總莫猜。水遠山遙難駐足。貴人一指笑顏開。葢予於沉迷說海之際。得破疑城。而直出者。實始正眼夢中說夢之句。不意佛語首及之。婉如面命。更可異也。於是率爾授梓。究未決其孰為莊生孰為蝴蝶矣。恒修。南昌人。行脚禾中。冬夏不著芒鞵。人號赤脚和尚。近歲募修三塔寺大悲閣鐘樓。里人多敬信之。癸丑。又屬修天寧佛閣。師以鐘樓未完。有待也。七月大風。佛閣東倚欲頹。里人急呼匠搘之。尚未用力。是夕師禪坐閣中。至夜分異香黂鬱。如數百人邪許者。柱斗間。格格有聲。心知為神助也。閉目不動。迨天明起視。則東西皆中繩矣。惟南北尚稍倚。明日師為予言之。里人皆知佛閣之神牮。而不知師坐其中也。師亦不與人言。葢實修功行者。
旹
康熈十有二年歲在癸丑仲冬南至之七日智普又識
章句
經曰。聞是章句。為人演說。葢章句者。演說之要領也。故諸經皆有品分。章句明別。學人易於尋伺。獨此金經文義奧衍。而昭明分第。又非章句之真。故人多異解。茲特正之。
通序
(法會因由分前半段 凡二十九字)。
別序
(法會因由分後半段 凡四十二字)。
正宗
經一章。言如來法也。無相為心法。布施為行法。若見非相之相。為如來實法。
(善現啟請分 大乘正宗分 妙行無住分 凡四百六十字)。
說經之一章。言信如來法者。以不取無得為實。應首章心法也。
(正信希有分 無得無說分 依法出生分 一相無相分 莊嚴淨土分 無為福勝分 尊重正教分 凡一千一百三十二字)。
說經之二章。言持如來法者。以般若布施為實。應首章行法也。
(如法受持分 離相寂滅分 持經功德分 凡一千一百二十二字)。
說經之三章。總言信持如來法者。有非相之果。以應首章見如來實法也。
(能淨業障分 凡二百零七字)。
說經之四章。言佛法無我。即如來法也。
(究竟無我分 一體同觀分 法界通化分 離色離相分 非說所說分前半 凡一千二十七字)。
說經之五章。言眾生法平等。即佛法也。
(非說所說分後半 無法可得分 淨心行善分 福智無比分 化無所化分 凡三百六十九字)。
說經之六章。言如來無相。亦非無相也。
(法身非相分 無斷無滅分 不受不貪分 凡三百七字)。
說經之七章。言佛無法相亦無非法相。遂言古偈以結之。如來實法全矣。
(威儀寂靜分 一合理相分 知見不生分應化非真分前半 凡四百二十一字)。
流通
(應化非真分後半 凡四十四字)。
全經正文。凡五千一百六十字。
讀法
凡語意。截然可斷者。為句。(點在字傍)或語意趨下。語氣相聯而句長。姑作分斷者。為讀(點在字下音逗)。
凡全經宗旨。前後相應要句。用●。眼目用X25p0293_01.gif◎。各章語意。趨重要句眼目。用◎。立言分別處。用X25p0293_02.gif。逐段義理初見處。用○。遂句中著意。字眼不可忽處。用X25p0293_03.gif。
凡佛語與須菩提語轉換處。用﹂。
(以上X25p0293_04.gif務為標題醒眼方便。人尋伺要領。非同文士評隲浮華之例。讀者鑒之)。
No. 488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郢說
嘉興智普居士 徐發 詮次
標名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般音撥若音惹)
金。西方之精。剛。堅也。般若。梵義智慧也。波羅蜜。梵義彼岸。猶言至極處。此經宗旨。言人心有至堅之智慧。皆可以造道而至于極也。葢人心清淨。原有真慧。但為物欲所蔽。于是識蘊萌生。不得見道。若能空諸相而生于忍。如其真慧。歸諸清淨。則離此到彼。離塵作佛矣。
通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比去聲凡比丘之比皆倣此)。
通序。晉釋道安所定。昭明總下文為法會因由分。按釋迦譜云。佛將涅槃。六群比丘問。結集法藏。一切經初。安何等語。佛曰當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而說是經。因凡經皆有此起。故以為通序也。今從之。如是我聞。猶言如此者乃我所聞。我。集經者自我也。譜云阿難。佛。釋迦牟尼佛。梵義覺也。有自覺覺人二義。舍衛。國名。其國太子名祗陀。常舍所種樹之園興長者須達拏。給養孤獨貧人。故名祗樹給孤獨園。比丘。梵義有怖魔淨戒乞法乞食等義。大比丘。德高行修之稱。千二百五十人。統言一時所聞佛說法之眾。有如此。釋譜鑿鑿有其目。不必泥。總見此經乃眾所共聞。非私撰耳。
別序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敷座而坐(飯食之食去聲)。
別序。亦道安所定。專序祗園一時演法之由。故謂之別序。世尊。舉世所尊仰者。崇稱佛也。食時。當食之時。佛法過中不食。此午前也。衣。僧梨衣。鉢。所以貯食。次第乞。沿門乞。不擇貧富也。飯食。重造飯以食。所以蠲潔也。敷座而坐。垂衣於座。結趺而坐。即禪坐也。言此以見佛之行住有節。儀容有度。皆清淨持戒之相也。
正宗
凡佛說起至經義盡。謂之正宗。亦道安所定。諸經皆然。後人以經義深長。文句繁衍。學人難於理會。乃有品分之分。故昭明於此經。作三十二分。不過約取每段大意。標出四字。以便學人尋伺。原非章句。即天親菩薩二十七疑之例。特稍集其要耳。予見後人依傍二家太過。轉展誤謬。由於貪求實義。不辨語脉虗神。不知淺深要歸所在。故十七分後。問語重複。而解者遂多穿鑒。不知經文明曰聞是章句。為人解說則此經中。原自有章法句法。有章法句法。則必有起伏段落。淺深層次。所謂語脉虗神。正實理之門戶也。誰能不由門戶而見堂奧者乎。予是以據本文之起伏段落。次為八章。究實理之淺深層次顯出三世一法。庶幾初學者尋門得路。然後登堂入室。不致竄越徑竇。庶有稗于詮解焉。若乃禪宗頓悟。一語半偈。便了生死。誠無藉此老婆子矣。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長上聲降平聲樂入聲)。
此一節。問答初機莫逆之概也。長老。尊德之稱。須菩提。長老之名。梵義曰善見。亦曰善吉。亦曰空生。袒肩。膝地。合掌。釋儀也。希有世尊。世所無有之尊德也。如來凡佛至極之號。真性自如。隨化而來。謂之如來。按佛本是如來轉化也。須菩提所問如來之號。實指過去如來言。故下文復以見如來正答其問也。護。愛護也。念。顧念也。故偈曰。加彼身同行。付。未得者付之。囑。已得者堅之。故偈曰。不退得未得。菩薩。梵義未入聖位之賢者。善男子。即比丘。善女人。即比丘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梵義無上正徧正覺。無上。即無尚。莫以加也。正。不邪。徧。不隘。正覺。至正之智慧性。發此心。即修道之心。住。安住。猶言究竟歸棲之地。降伏。制之使不放逸。葢心為萬善之根。亦為萬識之使。得其制。則為聖為佛。失其制。則為業為小人。為聖為佛。即究竟歸棲之地矣。善哉善哉。讚歎之詞。如汝所說。如汝所問如來法也。諦。審也。當為汝說。當以如來法為汝說也。如是住。如是降伏。先為虗詞。如其所問應之。以見一一分辨也。唯然。應諾之聲。願樂欲聞。志所慕而心所喜之欲聞也。敘此以見佛之善教。須菩提勤學之意。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此是降心之寔)。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相去聲後同)。
此一節。正答降伏其心也。摩訶薩。梵義大菩薩。一切眾生。指下九種。卵。胎。濕。化。皆以四大五陰和合而成。謂之欲界天。離欲界。但有色而已。謂之色界天。離色。謂之無色界天。又有空無處。識無處。二天。謂之有想天。又無所有處。謂之無想天。又有頂一天。謂之非有想非無想天。以有細想而無粗想也。愚按梵義如此。不敢強解。然以理推之。竊謂佛法惟心。心之靈明。不生不滅。非儒家所謂形質之心也。故心之所見有清濁粗細。即有色想有無等天。而眾生之心入某天者。即為某天之眾生。故釋典所言天人。鑿鑿有相。天人不淨。亦墮惡道。所以同稱眾生。竝資佛度也。無餘涅槃。梵義謂煩惱既盡。五陰亦滅。但有真常自性曰涅槃。并真常亦無可證。曰無餘涅槃。滅是去其識蘊。度是脫其生死輪迴。圓覺所謂有性無性。皆成佛道也。葢佛法慈悲。以度生為用。見眾生現在瞬息。過去業報無窮。現在救濟。不如向後超度之恩深。故儒家以博施濟眾為聖功。而佛家以無餘涅槃為廣大。所見有不同耳。實無眾生得滅度者。言此滅度之真性。本眾生所自具。不假造作。我亦隨順真性化度之。初無功用。故雖度盡眾生。而不見為度生。若見為度生。即是著相。非菩薩矣。四相。該上九種在內。對我而言謂之人。眾生皆是也。所憎惡者謂之眾生。所樂慕者謂之壽者。廣而言之。則六道為眾生。諸天為壽者。約而言之。則賢愚愛憎而已。然此本所以答降心。而言度生空相者。葢度生為降心之功用而空相即降心之真體。非空相不足以見降心之自成。非度生不足以見降心之成物。成己成物。總為一心之量。即體即用。乃為第一之常。故偈曰。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滿。葢下文所謂無住布施。即度生無相之心。而推之修行也。非有兩層。故曰功德滿。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行去聲不上聲)。
此一節。正答應云何住也。法本無住。上言無相。其義盡矣此特因空生有應住之問。故即以無住為住答之。正佛理之圓玅也。其義實與儒家止善相近。故先言降伏而後言應住。亦如儒理先明親而後止善。然須菩提問則先住而後降者。問者疑義未柝。答者條理必貫耳。復次。又言也。文勢相連而別起一義也。後凡言復次。例皆倣此。法。佛法也。行。功行也。佛法雖止一心。而必見諸行事。則布施而已矣。布施所該甚廣約而言之。則一施財。二施法。三施無畏。合而言之。則滅度眾生。即布施也。但上以心言。故曰無相。此以行言。故曰無住。其理一貫。色聲香味觸法。謂之六塵。亦曰六識。六識起于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言凡為六根所感。一切布施。此正不住相布施也。然布施似于損己利物。故凡人不能無相。不知此不住相布施者。其果為福德。如四維上下虗空之不可思量。則布施無相。福德亦無量矣。人奈何不為修行哉。故又呼須菩提而告之曰。菩薩但應如所教住。葢以無住為住。乃真住也。實總結上文兩節之意。但文氣似貼應無住布施上。此亦佛語靈妙處。讀者勿以文害義。庶為得之。
(初斷行施住相疑)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應空生所稱如來)。
此一節。正答如來法也。葢空生首問如來善護念付囑。其意本問佛法。特以佛因地有如來之號。故稱如來。佛亦即因地如來法應之。故全經所稱如來。皆屬過去之化身。佛乃如來之應身。屬現在。現在有身相。過去無身相。其理甚易曉。佛正欲於淺近處引入妙義。乃即境而呼空生以問之。曰。可以身相見如來不。身相。化身之相也。過去即滅。故空生遂以實對。而却引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為證。則空生意中。亦自有別領會矣。故佛亦乘機而正告之耳。如來所說。意是當時有此傳習之說。空生引以為證。若謂如來即佛不必分別。則此經專以三世異相之疑。統歸一相。皆無從領會矣。觀此則空生意中亦未常以佛與如來混作一人。此章為泛問因地如來法。不必疑矣。凡所有相。皆屬虗妄。此正空相之實理。佛法之大源也。葢佛法以一心之靈。不生不滅。亘古不斷。故百年旦暮。形骸如寄。凡所有相。皆六根六塵。為無明識蘊所熏染。則今現在雖有身有相。與過去之無身無相。訖何異乎。故曰皆是虗妄。然而形骸塵識之外。自有真性。乃實相也。實相無相。即為法相。但凡人執相。故不能見法相。若能空諸相。則法相見矣。故又曰。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就眼前淺近。引入深義。以究無相宗旨。而即以完空生發問之意。正佛機之妙。文義雙絕者也。故偈曰。分別有為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三相。應身。化身。法身也。有為。即指身相。須菩提謂不可以身相見。猶有過去現在之見。故曰三相異體故。若泯三相之異。則見非相之相。即見如來。故曰離彼是如來。偈語甚明。今人多誤解。
右經一章。言如來法也。無相為心法。布施為行法。若見非相之相為如來實法也。
發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之目。本佛所自名。經文可見。然方在演說之始。而遂謂此經。於理未合。故先德多疑之。訖無定論。予觀楞嚴論諸實義盡。文殊亦請如何奉持。佛遂唱經目。後又言天獄諸趣。及奢摩他魔事。皆推廣餘義。故溫陵以結經分助道分別之。今此首三節。實盡宗旨。末後說出見如來。尤有祖述憲章之意。以後反覆辨論。總不出此。故稱是經。顯有了義。予因分此為經。亦溫陵之意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二斷因果俱深難信疑)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脩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知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此一語是下章四果佛菩薩伏脉)。
此一節。言信心以不取為實也。言說章句。總指經文。然空生意自偏在非相之相即見如來上。葢猶恐眾生疑不能見也。實信。深信此般若可以見如來也。後五百歲。據梵義有五五百歲。此後五百歲。乃末世法壞之際。故偈曰惡世。持戒。修福。與信心為實。有戒定慧三意。其次序如是耳。善根。不貪不瞋不癡也。淨信。清淨無相之信也。悉知悉見。佛心感通也。佛答之意。謂此法之實。豈難信乎。雖彼惡世。尚有信者。但此信者。必種善根已久。故能清淨其信。有無量福德。何也。葢信以不取相為實也無相。不惟無四相。而且無法相。無非法相。葢法即四相。四相即法。原無二體。故有法即有四相。若曰無法則四相之障。更何盡乎。所以法與非法。皆不應取。譬如渡者捨筏法之所以應捨也。然非筏何以得渡。則非法又豈可取乎。此信心之所以清淨為實也。一切賢聖。學佛已到未到之謂。即下四果及佛與菩薩。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言賢聖差別。等級雖多。而總不出無為法。佛意又謂。信心者何以不應取法乎。葢法本無有定名也。何不即思如來之所得與所說安在乎。須菩提乃以佛所說之義推之。而知如來法果不可取。不可說。且原無法。原無非法。且不惟如來為然。而一切賢聖。高高下下皆然。則信心者以不取為實。又何疑乎。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此一節。言不取之報。三千大千。言世界之多。七寶。謂金。銀。琉璃。珊瑚。碼碯。真珠。玻黎。然釋迦譜所謂七寶具足。又一金輪。二白象。三紺馬。四神珠。五玉女。六主藏臣。七主兵臣。不必泥也。上言不取信心。乃貪絕也。故以七寶布施之福較量。從其類如無相不住福報。以虗空較量。各有深意。是福德即非福德性。言本無求福之心。亦不取意。如來說福德多。就世人所見言。然不貪能捨福德報之。原是實理。諸經說因果。皆是此意。但佛語不著一邊。此經。指前問答如來法一章。葢佛因過去逢事如來。今為弟子演說者。實如來法也。故尊而名之為經。前此須菩提只認是佛說。故但曰章句。自此以後。須菩提亦稱經矣。曰。當何名此經。曰。甚深經典。語氣可見。四句偈。一切有為法四句也。此偈實該佛法之全體。相傳古偈。人人稔知。故特於末後出之。乃至四句偈等。分明自首至尾之謂。一切諸佛即一切賢聖之意。要見一切賢聖。皆以無為為體。而皆從此經出。則此經以非法為法。其理貫矣。佛語前後照應。脈絡分明。但縈迴紆折。出沒無迹。故不易曉耳。
(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五斷釋迦然燈取說疑)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
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六斷嚴土違於不取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
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總承上六問)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即無得意)。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七斷受得報身有取疑)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
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無得是真得)。
此一節。言信心以無得為實也。須陀洹。梵義入流。謂斷三界見惑已盡。可入聖流也。斯陀含。梵義一來。謂斷欲界九品思惑中。前六品已盡。後三品尚在。須更來欲界一番受生也。阿那含。梵義不來。謂九品俱盡。更不來欲界也。阿羅漢。梵義。無學。謂斷色界無色界思惑俱盡。更不受三界生死。無法可學也。無所入。無不來。無往來。無所得。只無相一意。無諍。不惱也。謂不起眾生之煩惱。三昧。梵義正持。謂任緣一境。守正持之。離諸邪妄。故為入定之正法。人心煩惱。皆自欲起。故得無諍三昧者。謂之離欲阿羅漢。阿蘭那。梵義寂靜。亦云無事。即無諍意。莊嚴佛土。言恭敬佛相也。葢心上以佛土為莊嚴而恭敬之。即是著相。非真莊嚴。故偈曰。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清淨無相。為第一體。譬如。取喻也。以明非實說。須彌山。釋典謂四天下之中。日月所環繞。王。尊稱。佛法不分有色無色有想無想。皆謂眾生。故有獅王蛤王樹王鵞王等名。佛意承上文。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乃須菩提所知也。故以諸佛品地歷歷問之。自四果而上至于如來。自如來而下至于菩薩。精之則為菩提。粗之則為佛土。皆不可以作念有得。于是總而結言之曰。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取。即清淨心。葢因諸菩薩實無所得如此。故不當有取。不住聲香味觸法。即是清淨。無所住而生其心。即是生清淨心。特恐人疑別有所謂清淨心。故復以經中不住無住。盤旋束定。而又以生其心。繳出能生信心之章旨。真天地至文也。山王一喻。總是不取無得意。而是名大身。又非真無取。故偈曰。如山王無取。受報亦復然。言雖受報而無取。則非無報可知。今人因昭明於羅漢下分截。遂將清淨不住。單頂莊嚴。而上文種種。無處安頓。又鑿出許多疑端。強為過文。甚是支離。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此是下章忍辱布施伏脉)。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此一節。言無得之報。而遂以第一希有。啟下文受持實相之義也。恒河。即浲河。梵語多耨河。譯者轉音。今北人亦轉為渾河黃河。以其沙數為河之數。又以諸河之沙數為三千大千世界之數。七寶滿之。甚言七寶之多耳。亦見無可取之象。葢借喻義。故下又以實言告汝別之。無得。亦貪絕。故亦以七寶布施較量而勝之。復次以下。又言此經之勝。葢不唯福德勝于財寶布施。而又能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則豈徒信心而已。更當知所以供養尊重也。隨說。隨舉一二義說之。天。諸天。人。世人。阿修羅。果報最勝。勢力無畏。能攝持世界。與天帝爭權。但瞋性最重。故次於天人。却能為佛護法。此種有胎卵濕化四生。盡能讀誦。盡始盡終而讀誦之。最上。諸乘之上。第一。諸法第一。希有。世界所少。復次以下。正言一念淨信實相。此經隨舉一二義說之。一切天人阿修羅皆供養如佛塔廟。況其人能盡始盡終而讀誦者。必能成就最上第一希有。則淨信若是豈不宜哉隱然逼出下章奉持之問矣。若是。猶言如是。即指上言成法受報如是。故此經不惟誦說當敬。即非誦說之時。而安置所在之處。亦如有佛所在。當以弟子事師之意尊重焉。此正教人信心之實也。若尊重弟子。言若弟子之尊重本師。倒裝文法如不也世尊一例。釋典極多此種文句。所謂釋教用逆也。舊說謂如佛之敬高第文殊普賢等。謬甚。供養說法之人。尊重說法之地。兩意實一貫。
右說經之一章。言信如來法者。以不取無得為實。應首章心法也。
愚按經文。本曰我為汝說。又曰聞是言說章句。又曰如我解佛所說義。又曰不能解我所說。前後不一而足。要見佛之所謂是經。原是崇奉如來祖述之意。而非自謂所說也。法不憍上。儒釋一理。今人學佛之心。豈不曰佛語即經乎。要之佛意原有不同。故前稱是經。而後稱所說。亦如儒家稱引堯舜詩書之例。茲予於信心問後。別為說經。亦以明佛尊法自謙之心耳。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此一節。言奉持以般若為實也。般若。即上文第一希有之法。葢佛法以智慧為根本。道神足經云。般若波羅蜜。是諸佛之母。故又名第一波羅蜜。凡人修行。須先照了本性無物。一切無明識蘊。皆為後起之塵網。然後可以空諸相。積功行。猶大學以致知格物為先事。能致知。然後知止而能得。儒有知行。釋有解行。其理一也。般若即解耳。此經專教人以智慧空諸相。而空諸相。即是智慧。若一著意。便屬有相。故又曰則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然既已立此名義矣。而又若不必有此名義。恐人疑惑。故下遂以如來無說證之。而以微塵世界三十二相騐之。要見般若之理如此。則奉持者當何如乎。微塵世界。形相也。佛真性中一切皆空。故山河大地。皆非實相。空處正是實處。佛法如是。非喻煩惱之謂。三十二相。如來感果法身之相。法身原非耳目所及。故不可得見。此意亦淺近。然比初問色身見又進一層矣。言此以見世界微塵佛相。皆無真相。正是般若實相。則能奉持般若者。其果當何如乎。蓋已逆取較勝身命布施之意也。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此一節。言奉持般若之報。承上言。所謂般若實義如此。故能奉持者。其福德勝于布施身命。葢布施身命者。但能空身命相耳。彼奉持般若者。能空微塵世界三十二相。則身命其毫末矣。豈但能布施身命者可及哉。奉持般若。瞋絕也。故以身命布施較量。亦從其類。或曰。般若何以為瞋絕。凡人瞋性只起于有身相。空相者無身。身且無之。何物可瞋。玩下忍辱布施。至于割截身體而不瞋恨。其理自明。故偈曰。苦身勝于彼。希有及上義。苦身即瞋絕之謂。然希有第一之上義。又能勝之。則知希有義中。已包瞋絕。故下文以第一忍辱竝論。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八斷持說未脫苦果疑)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九斷能證無體非因疑)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十斷如遍有得無得疑)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此是下章消滅罪業伏脉)(解去聲支解之解如是讀)。
此一節。言奉持以布施為實也。趣。向也涕淚悲泣。因聞般若空相。至于世界身命皆空。故感而生戚。正是須菩提信心實相。後佛語不驚不怖不畏。忍辱布施等謂。正破此意也。第一希有功德。即成佛也。葢般若實相。即是非相。般若非相。即是離一切相。離一切相。即名諸佛。非第一希有功德而何。故佛以如是如是許之。而遂即其涕淚悲泣之意以醒之曰。所謂希有實相者。必聞是經而不驚不怖不畏者也。何也。葢般若為希有者。非僅能解而已。必見諸修行也。解則謂之第一波羅蜜。行則謂之忍辱波羅蜜。何也。非忍辱。不能不住布施。非不住布施。何以成就希有之功德而為佛乎。歌利。梵義極惡無道。時佛在山中修道。王常出獵。倦寢。王諸妃私來禮佛。佛為說法。王覺而怒。問佛何名為戒。意佛窺婦人。非戒也。佛答忍辱為戒。王即割佛耳。佛不動。又割鼻。亦不動。又截手足。亦不動。但見白乳湧出。感應四天王雨沙飛石。大風拔木。擲于王所。王乃怖畏。長跪懺悔。佛言我心無瞋。亦如無貪。王不信。即立誓。若真實無恨心。此身平復如故。設是願已。身即平復。忍辱仙人。大約同此意而不同時耳。兩引皆證無相之實行也。下乃以正意說應不應。應離相。故不應住。不應住布施。故割截忍辱而無瞋。可見忍辱為布施之根本。則忍辱波羅蜜。即第一波羅蜜矣。利益眾生。又是推言布施之實相也。真語。不偽。真性中語。實語。不虗。實理中語。如語。不變。如義中語。不誑。不異。不欺人耳。即指上忍辱等事。此乃佛過去時事。恐人不信。故自表其不欺。然仍以如來為號。下又曰如來所得法。無實無虗。則又兼趨忍辱布施全理。正佛機圓妙。筆墨之靈也。明闇之喻。言實行如見實理。則布施即般若解行合一也。解行合一。非佛而何。故下遂以則為如來成就功德。結還須菩提所謂成就第一希有功德即名為佛之意。而奉持之實相亦完矣。近說于第一波羅蜜。與忍辱波羅密處。分作兩截。上下支離。文義遂不貫。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此一節。言奉持布施之報而以最上大乘啟下文滅罪得菩提之意也。初中後。謂一日三時。一日三時以恒河沙等身布施。極言布施之多耳。然此亦非誕語。只要善理會。假如出一言。發一語。但是利人。不思利己。便是若為生民主。及宰官者。起念作一善事。天下蒼生受惠。實有一日三時恒河沙布施之理。豈必投軀舍身巖。方為身命布施耶。發心菩提。廣運無涯。謂之大乘。超三乘之上。即大乘亦不能及矣。謂之最上乘發。發此最上乘之心。故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即可得成就最上乘之功德。荷擔如來菩提法也。若樂小法者。見解未真。癡性未滅。四相森羅。豈能信奉乎。般若忍辱為奉持實相。瞋絕也。故皆以身命布施較量而勝之。亦從其類。
右說經之二章。言持如來法者。以般若布施為實。應首章行法也。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至此方結完信持二問)。
此一節。總言信持成就及果報也。承上二章言。信心奉持之實義如此。福報如此。而人猶疑者。則以其癡性未絕也。人心有三毒塵障蔽。轉展相生。故不能成佛。若貪瞋雖薄而癡性不滅。猶墮邪見外道。世人責報現在。不知過去未來。總是一性。故報有先後。但見持經信佛之人。未免輕賤。遂多疑之。此正是癡性種子。故信心奉持者。苟既純熟。而且又能不以現在為疑。則其人慧力已定。般若已圓。是必真得菩提者。其福果更何可量哉。葢得菩提。即是佛果。故下遂以供養承事諸佛較量所不能及。而其成就可知。福德至極可知矣。不能具說。猶如虗空之不可言。狐疑不信。亦與癡為類。葢持經至此。心行皆純。信持皆空。直是一非相如來。故其果報至于不可思議。要即取譬虗空之意也。以上說經有三層信持。猶首章有三層實法。皆解行自然之理。亦聖教自然之序也。分之則淺深各見。合之則究竟一源。學者能由言相。出離言說。庶為得之。
右說經之三章。總言信持如來法者。有非相之果。以應首章見如來也。
以上三章。語氣段落如是。實理照應如是。細分之。則信心不取。心法中之解也。其相虗。故以三千大千七寶較勝。三千大千。虗相也。信心無得。心法中之行也。其相實。故以恒河沙世界七寶較勝。世界。實相也。奉持般若。行法中之解也。其相虗。故以恒河沙身命較勝。恒河沙身命。虗相也。奉持布施。行法中之行也。其相實。故以三時身命較勝。三時。實相也。兩法各結以天人阿修羅皆當恭敬。而心法之恭敬。則曰如佛塔廟。若尊重弟子。亦虗相也。行法之恭敬。則曰即為有佛。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亦實相也。若第三章總言果報。則消滅罪業。虗相也。故曰當得菩提。亦心法之虗相。供養諸佛功德。實相也。故曰算數不能及。亦行法之實相。各各雙行。皆兼解行虗實兩義。葢釋之解行。即儒之知行。大學必先致知而後能修齊治平。中庸必。先慎獨而後能參贊化育。佛法必先降心而後能不住布施。其理一貫。昭如日月。近者諸家章句不明。故多誤解。此予特創而辨之。要亦自盡其書寫讀誦廣為人說之勤已爾。
(十一斷住修降伏是我疑)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此處不復舉如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若字者字是未然口吻與前問過去不同)。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切已指示口吻亦與前不同)。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前得滅度是就功効說此云無寔滅度是就我心說)。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十二斷佛因是有菩提疑)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此方是佛自稱過去相)。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纔是明明說出)。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十三斷無因則無佛法疑)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正是自解意)。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虗。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
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十四斷無人度生嚴土疑)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此一節。須菩提再問現在佛法而佛言無我法也前此須菩提本問佛法也。因佛屢稱如來。故疑佛別有法。至此乃即現在善男子善女人而申問。之佛答一如前說。而但專其指曰。實無有法。又曰一切法無我葢佛至此纔認如來是我矣。前此空生謂如來即佛。佛則推而遠之。今此空生疑佛有異。則又親而合之。不即不離。非一非二。正佛機妙用。所以破空生有相之疑也。故下遂證以然燈授記。當得作佛。則無法即佛法。佛法即如來法。又何異哉。諸法如義。言諸法如其真性。有儒家率性意。無實無虗。即真性之體。真性一切皆具。又一切皆空。真性一切無異。則一切法皆是佛法。又何疑佛與如來有二法乎。此佛法佛字。泛謂學佛之法。然所謂一切法皆佛法者。但就破疑而言。若論實義。則所謂一切法者亦無相矣。故又曰實無有法。人身長大。亦是喻意。言一切法為佛法而又云非一切法者。譬如謂人身長大。非以形相為大。乃以法相為大也。是緊緊繳明上文之意。不必另作法身實講。方得譬如二字語氣。菩薩亦如是。正答空生所問現在菩薩。又就譬如之意而申言亦不當作滅度眾生之我見。以合如來無四相之旨。要見無相故無法耳。文義迴環。上下一貫。不可離說。離說即非此經真面目矣。莊嚴佛土。亦是著相意。就現在學佛人言。故加我當二字。作虗語以禁之。葢空生所以重問佛法者。原為現在祗園會上諸菩薩開門路也。故前既反覆以明實無有法。而此又兩呼菩薩若作是言以正之。良由諸菩薩看得今日別是一番境界。定與如來不同。皆由我見不淨之故因我見不淨而遂別求我法。此空生重問之障蔽也。故又明言以結之。曰。通達無我法者真是菩薩。亦可謂深切著明矣。
(十五斷諸佛不見諸法疑)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
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
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此一節。言心無三世之別以明無我法也。葢須菩提所以疑佛有異法者。由于三世異見也。故以五眼無三世心破之。見障內色而不見障外者曰肉眼。內外俱明曰天眼。照了諸相曰慧眼。觀機設教曰法眼。普觀法界曰佛眼。恒河沙世界。甚言眾心之多。然五眼中實有此理。如華嚴會。一毛孔中皆有一華世界是也。與信心不取章不同。如來悉知若干種心。正五眼所見也。然其所以能知者。非徒五眼之神通。由于法心與塵心不同。塵心有過去現在未來之異相。法心無相。故曰不可得。言佛心中清淨一常。不可得此三種塵心。故諸法如如。總是一法。總是一無法。何必以過去現在之異。而疑佛與如來有異法乎。故偈曰。依彼法身佛。依。倚著之義。言須菩提倚著現在報身相一邊。故疑有異。而佛乃倚著法身相為言以破之也。偈意皆照三世而言。葢須菩提問法因緣。實有三世異見。故佛屢以身相破之自此以後。更不一而足。熟誦偈句自見。
(十六斷福德例心顛倒疑)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此一節。言無我法福德也。無我法。與不取法同義。故其福德亦勝於七寶布施。福德無實。亦是無我不取意。不取法。則法愈實。不取福德。則福德愈多。無我法。正是實法。無我福德。是真福德也。然不言較勝。亦見佛法不自憍上之意。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
不也。世尊。(十七斷無為何有相好疑)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
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十八斷無身何以說法疑)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答重問意纔完)。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此一節。合言佛與如來皆無相。而且皆無法可說。結完實無我法之意。葢上文既明無我法者由于三世一相也。故遂以佛身現在之色相。與如來法身之相。並列而兩證之。曰我今雖得作佛矣。然所以得成就佛果者。在此有為之色身能具足。而自顯為佛乎。不乎。葢佛之所以為佛者。原有法身在。而非此色相之身也。故須菩提遂以不應對。而佛之無我信矣。佛乃又呼須菩提而問之。曰。如來雖過去不可得見矣。而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留傳人間。則法相自在也。汝以為如來之法身。果在此諸相之具足乎。不乎。葢如來諸相。亦相傳應化之相。非真法相也。故須菩提亦以不應對。而如來之無法相又信矣佛無我。則現在之佛。即過去之如來。如來無法相則過去如來之法。即現在佛法。安所見為我法者乎。此時佛纔顯言與如來合一之故。所以破空生重問之疑。故下曰。莫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此我法正與前通達無我法者相應。而說法者尚為謗佛。況謂有我法哉其儆戒空生亦深且切矣。此處并不言福果。尤見佛不自增上之意。
右說經之四章。言佛法即如來法也。
自此以後。諸說謬誤多矣。無論滅度眾生。然燈無得。遠跡相同。即具足色身。具足諸相。兩問。明明有佛與如來兩號。而說者不分別。況前此三問相見。皆謂學人得見如來不。今此見下不復有指。是言佛自呈見。故偈曰。法身畢竟體。正詮色身問也。現在之佛。色身即法身。故曰法身畢竟體。又曰。以非相成就。正詮諸相問也。如來以非相為宗。則并所謂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之法身。亦非真相矣。故曰以非相成就葢如來為過去之佛。故以諸相為法身。相雖稍異。而總為法身。則總非不佛。然其所以成佛者。皆不在此。又非不在此。故曰不離于法身。彼二非不佛。故重說成就。亦無二及有。下言無法可說。亦兼如來與佛並言。故曰。如佛法亦然。如。如來也。偈語簡文。率多此例。所說二差別。不離于法界。則豈可取為說法乎。偈語亦甚明顯。今人多臆猜。總由佛與如來不分別故耳。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
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此一節。言未來眾生法與佛無異也。須菩提既聞佛法與如來法無異。則過去現在無異矣。而佛言三世心皆不可得。則豈未來亦無異法乎。故又疑而問之。慧命。猶慧性。前向上言曰慧眼。此向後言曰慧命。葢佛言三世心不可得。本有結前啟後之機。而空生能悟。故曰慧命。非眾生。言真性與佛無異。非不眾生。不修真性。便與佛異耳。若能學佛。自空眾生之相。此真得眾生之性。完眾生之實者。楞嚴所謂根塵同源。縛脫非二也。葢佛法與儒理。只是一性。此性亘天地而不變。豈以世之久遠而有異乎。故佛答只就眾生之名號上闡發。而未來不必言。其理自見矣。
(十九斷無法如何修證疑)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一節。言佛本無可得之法與眾生平等以明佛無異之意也。須菩提因上言眾生非眾生。然則佛豈亦如眾生乎。故以得為無得問。得為無得。乃不著空相一邊。正佛法真體。故佛答如是如是。乃至無有少法可得。乃至二字。亦是先有後無意。平等無有高下。兼佛與眾生說。四相。亦就佛與眾生人我間互看。無字。與前空相不同。此言無論人我眾生壽者。凡修善法。皆可得菩提。正上章非眾生是名眾生意也。善法。修善心。行善行之法。就眾生言。若使易知。亦不外降心布施。正眾佛無異耳。
(二十斷所說無記非因疑)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一節。言眾生平等法福報也。須彌山王。世界中獨尊者。有喻佛意。言眾生持經福德勝之。隱然見眾生成就。即能勝諸佛功德。則眾生非眾生可知矣。
(二十一斷平等如何度生疑)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則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一節。又合言如來不度眾生。亦無眾生受度。以見如來眾生皆無我法。結完佛無異之意。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與實無有眾生得滅度者不同。前言無相。是眾生不受度。此言無我。是無眾生可度。則非凡夫。無凡夫之相。是名凡夫有凡夫之實。宗鏡四禪云。信正因果。能不忻厭而修者。是凡夫禪。為第二。勝于外道有忻厭者。然無忻厭。亦是無我。若并無忻厭之相亦歸無相。則真所謂非凡夫是名凡夫矣。此正人無我法無我。人法俱空即心自性也。
右說經之五章。言眾生法即佛法也。
按須菩提問未來世眾生。緊貼上文未來心不可得發意。語脉機鋒。逼真一線。然昭明聯作一分。總入佛法中。故後人遂多誤解。此章法所以不可不明也。以下六節。又申言如來與佛皆無法相。無非法相。歸於古偈之實法。以完首章非相之相意。
(二十二斷以相比知真佛疑)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佛告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則是如來。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此一節。言如來不可以相求也。不可以相見如來。前此空生蚤已會心。至此豈反迷悶。故唐譯曲為回護。顛倒其文。世或信之。不知觀與見不同。見是外見。耳目所及。觀是內觀。心意所致。見是彼觸。形迹所起。觀是我設。虗空所造。故見淺而觀深。見粗而觀細。見則初學可除。而觀則慧命所不能盡。所以空生至此。猶曰如是。正明鏡之微塵。不能逃于牟尼之照也。轉輪聖王。梵義四天下之王。亦有三十二相。故曰則是如來。言若但以相取。則輪王豈亦如來耶。反言以探之。使自思耳。此時空生頂門一針矣。故曰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所說義。指一向所說之法義。此一解字。有費許多心思意。葢則是如來下。不添一字。明明是一句不真不假的口角。故須菩提亦深思細勘而得之。所以須菩提下有白佛言三字。世尊上有爾時二字。大約經中若爾時。若復次。若白佛言。皆為特起之例。或一意而兩翻兩時敘說。要知佛理深妙。原自有精思審言之侯也。偈有四種。一阿耨窣睹婆。二伽陀。三秪夜。四縕䭾南。初名不論長行偈頌。但數三十二字為一偈。四言八句也。此以五言。或亦有時代之不同耳。色形相也。音聲。語言文教也。二語兼無相無法意。邪道。非實法也。不能見如來。不能見如來之真法相也。葢三十二相。亦名法相。然乃報身之法相。非真法相。真法相則。無相是矣。宗泐注云。問意謂可於應身相好中。觀見法身相否。正是此意。
(二十三斷佛果非關福相疑)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此一節。言如來雖無相而又非斷滅相。正無非法相之意也。凡佛說法。必兼有無兩義。故文亦隨滾隨掃。隨掃隨救。如首章凡所有相。皆是虗妄。掃也。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救也。次章不應取法。掃也。不應取非法。救也。全經語氣純是此例。然畢竟未曾明言有處。以人心除無入有易。除有入無難。特於此處重說如來無法無相究竟之際。乃明言以告人。曰不說斷滅相。其立教之意。深且圓矣。故宗泐云大乘所修福德之因。所得福德之果。但離取著之相。不同小乘斷滅之見。誠哉。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
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此一節。言如來法究竟之福報也。前諸福報。信心不取章稱人。解之始也。其餘皆稱善男子善女人。解行之間也。唯首章與此皆稱菩薩。葢對如來法而言。解之盡。行之至也。前後不同如此。無我。無為也。忍。無生法忍也。得成於忍。無為中之有為法也。此語亦兼有無。葢凡夫持有易。持無難。菩薩學佛將成之人。持無易。持有難。故曰得成于忍。持有于無。非忍不克。此理最微。故偈曰。得勝忍不失。以得無垢果。言無我之後而得勝。真勝也。真勝不著一邊。此時以忍力持之而不失。便是佛果成就。其福德自然勝諸菩薩矣。此即儒家至誠無息久則徵之候。在此經為金剛般若之真詮。一部全經之舍利。乃特於如來法盡處出之。千里來龍。結穴在此。不受福德。無福德相也。又以不應貪著拴定。而福德多意。自在言外。葢已成菩薩者。瞋癡易絕。唯貪難免。有取有得。皆貪也。故亦以財寶較勝。而又單提貪著戒之。綿裏細針。用意深矣。
右說經之六章。言如來無相亦非無相也。
(二十四斷化身出現受福疑)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二十五斷法身化身一異疑)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
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則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著音灼)。
此一節。言佛不可以相求也。上既明如來無相非斷滅相矣故此以下。又言佛無相。亦非斷滅四相之見者以同歸非相之相如來。即佛。至此纔顯去來坐臥。亦就現在言。葢現在去來坐臥。乃色身事。色身乃如來之應化而非如來之法身也如來法身。實無去來。故偈曰。去來化身佛。如來常不動。然佛既是如來化身。則實在法界中。其身雖與如來不一却亦不異矣。故偈曰。於是法界處。非一亦不異。然此二句意。非經文所有。乃彌勒恐人疑佛實與如來有異。故特為補出。要之佛雖不自言。亦意中語也。世界碎為微塵。喻言以法身為化身也。故集解曰。界喻真身。塵喻化身。非微塵是名微塵。非世界是名世界。猶云非化身是名化身。非法身是名法身。葢佛法惟心。微塵世界。皆五陰和合而成。非心所有。微塵世界既空。則法身與化身又何在。故能不作世界相。乃是真法界。方得見如來。意謂眾生疑佛有去來皆因以世界碎為微塵之見耳若能知世界非世界微塵非微塵則能空相。能知夫去來非去來。而佛之真相有在矣。一合相。猶云是和合相。葢至此佛乃顯然以如來自認。而明告彼眾生不可著去來之相認如來。此又以世界並微塵實法證之。則佛真無我相矣。故此節與前不可以相觀如來節對照看。自然結搆也。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一節。言佛雖無法相。而又非實無眾生等斷滅見者。亦無非法相意也。見字與相字不同。相就觸言。見就性言。因前章言不可說一合相。恐人疑佛於四相斷滅。不知佛正以非四相為四相。故能度眾生而成佛。如楞嚴所謂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若必欲斷滅四相之見。舍四相外。又何佛性。故曰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此意實與莫作斷滅相對照。如是知。知無法無非法也。如是見。見無法無非法也。如是信解。信解如是無法無非法也。然文雖單結佛法。而義實兼三世。故與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相應。正見佛與如來。不一不二。眾生與佛。平等無高下。所謂三世如來之實法也。佛說至此。八甖舍利。和盤托出矣。然猶恐人偏執邊見。乃又以不生法相繳定空相。而又以非法相是名法相。還出真相。文義雙精。理法兼到。遠有遠照。近有近應虗有虗脉。實有實線。散之則頭頭是道。合之則究竟一源。粗之則節節斷續。精之則首尾一貫。真天地之至文。神靈之奇筆也。
(二十六斷化身說法無福疑)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結完十七分現在菩薩之問)。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二十七斷入寂如何說法疑)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此一節。言佛法究竟之果報。而因以古偈結出全經實法也。三世佛法。徹上徹下。故以無量阿僧祇布施較勝。阿僧祗。劫世無數。菩薩心。指前章真是菩薩之心。云何福德之多。葢以真如空相之人。演真如空相之法故耳。如如。一如真常之性。有者有之。無者無之。毫不造作。純然真靜。心靜則慧。性靜則得。所謂定水澄清。心珠自現。葢真能具此法者。然後能演此法。福德之多。不亦宜乎。即中庸所謂苟不固聰明睿知。達天德者。其孰能知之意。故偈曰。化身示現福。非無無盡福。諸佛說法時。不言是化身。言必有法身而後可以說法也。一切有為法。言一切有相之法。只對前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無為兩字。反照便得。凡滅度眾生。不住布施。信心持誦。第一忍辱。無我無法。一切善法。生心成忍。知見信解皆是。但一住相便非。做盡許多事業。只不住相。方是無為之為即無相之相矣。夢幻泡影露電六事。皆空相也。然皆非無體之空。皆自有為而入空。如夢非感不成。幻非術不顯。泡無水不起。影無質不現。露無天氣不降。電無地氣不升。皆自有而入無。自有為以至無為。二義雙成。實佛法全體。故偈曰。非有為非離。言雖非有為。而亦不離有為也。又曰。諸如來涅槃。九種有為法。妙智正觀故。言自古如來涅槃之法。皆從此九種有為中。以妙智正觀而得也。妙智正觀。正是從有為中看出無為而得真常實相也。又彌勒偈。見相及於識八句。是總釋古偈之義以結全經之宗旨也。見相。凡所有相。識。分別相。器身形質之身。言分別有相。即如此九種之相。皆形質受用之事。而非真相。若能知此。便是正觀。遂將此正觀之法。觀于三世。皆如此九種之非真相。則於有為法中而得無為自在之真相。所謂無垢法也。無垢。即是清淨無相。此八句實總結全經三世一法之義。
右說經之七章。言佛無法相。亦無非法相。遂言古偈以結之。而如來實法見矣。
愚按法身非相以下七分。明明以如來與佛兩並雙收。顯出合一之義。故予分為二章。以見佛與如來同歸實法。四句偈。即諸相非相之體。而能作如是觀者。即見如來。首尾相應。實理如是。文義如是。舊說將有為法三字看壞。註謂眾生界內。造作遷流。但以一空字了之。不見佛法全體。故不知此偈之妙。不知本文明有法字。彌勒偈又添出中字。得字。何等明白。陳真諦譯本於如如不動下。曰。恒有正說。應觀有為法。如暗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所謂恒有正說。豈非自古相傳之成說乎。應觀有為法。豈非即指全經諸法乎。此予所謂一部金經。只闡得此偈宗旨。非敢臆說也。
流通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流通分。亦道安所定。優婆塞。優婆夷。謂在俗男女。能敬奉三寶。受持五戒者。一離殺生。二離不與取。三離邪淫。四離妄語。五離飲酒。謂之優婆戒。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郢說(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