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大小乘釋經部二十三 般若部疏(0471-0510)
第0491部卍續藏第25册P0373 金剛經疏記科會(十卷), 〖唐.宗密疏 宋.子璇記 清.大璸科會〗.txt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491 金剛經疏記科會
No. 491-A
佛藏奧衍閎博。至汗牛充棟靡可殫究。奚非三乘之妙諦五蘊之覺緣矣。金剛經者。廣敷般若。顯示波羅。自姚秦譯後。而唐有圭峯之疏。宋有長水之記。逮明僧大璸。彚為科會。於是辭義宛然。喻陳惟遠頋。以無多流布。未廣津梁。眾善人等。每以不及徧睹為恨。友人吉川朱君。爰出所獲雲捿舊本。發願重刊。普施大眾。暢佛慧之宏略。開發請之教源。俾苾芻中睹指知歸。有同棒喝。由是超悟禪旨。洞明心鏡。微玅不可思議功德。亦不可思議。丞於經首。敘而辨之。以證世之受持是經者。
乾隆壬寅浴佛日滄浪居士孫效曾
No. 491-B
二乘菩薩學佛度生。初則人我之見未除。繼則我法之執尚在。故空生于般若會上。兩以如何應住。叩請如來。如來以金剛實智。重重指破。決斷羣疑。使知真空本體不涉二邊。為入道之初門。實成佛之究竟。宗門諸祖。曾以此經印心。與楞伽等。至干緇白之流。讀誦此經。著有靈騐。不可勝記。葢摩訶般若。為諸經第一。而此金剛般若。又為八部中第一。自無著菩薩之十八住。天親菩薩之二十七疑。依偈成解。無異親承佛旨。嗣是而後。青龍大雲智度之類。各有譔述。文詞灝瀚。有同淵海。其最顯者。有唐圭峰大師疏論纂要。依文衍義。統會諸家。又得長水大師刊定。重為作記。至明雲棲沙門大璸。轍復科會釐為十卷。雖條件繁多。觀者望洋。而此經微言大義。要稱具在。夫儒者之學。有十三經注疏。雖後人崇尚宋儒。而鄭孔之言。歷久不廢。今此之經。或者類是。歷年未久。經版殘缺。有密雲師。教中龍象。嘗欲募刻此經。懷願未界。今了修師廣植善緣。繼續前志。請于居士孫君效曾朱君玉擎等。徵材集工。不日而成。竣事刻成。問序于余。余惟毗耶杜口。摩竭掩室。不二之門。不在語言文字。然末法既遠。義學尤珍。經之存亡。教將焉繫。況諸君由此一經。了悟自心。斷疑生信。直使般若現前。是為諸佛種子。如所教住者。豈直為前三大師功臣而已。是經凡七譯。此則專依秦譯。科會之文。各有義門。惟觀者能自領之。
訶泉居士顧光
大清乾隆四十七年巧月吉旦
No. 491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一
唐 圭峰大師 疏
宋 長水大師 記
後學雲棲寺沙門大璸科會
【記】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并序
釋氏教金剛經。世所由來尚矣。自秦至今。凡幾百載。諷誦無卑高。感應盈簡牘。利及幽壤。而達乎神明。葢趣大之坦途。破小之宏略也。故補處頌以為本。二論釋而有貫。諸疏互解。或依或違。圭山大師。撮掇精英。黜逐浮偽。命曰纂要。葢取中庸。復申紀略。用備傳習。石壁師仍貫義意。別為廣錄。美則美矣。辭或繁長。後學多不便用。今更刊定剪利煩亂。俾流而無滯。學而思講。庶吾道無墜地之患也已。
大宋天聖紀號之明年季冬月甲子日序云。
【記】金剛經纂要刊定記 長水沙門子璿錄。
△釋金剛經纂要疏分三。初標題目。二序宗旨。三解本文。初標題目二。初經疏名題。二作者嘉號。
初經疏名題。
【疏】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并序)
【記】疏文分三。初標題目。二。初經疏名題。
【記】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者。此題九字。從寬至狹。能所六重。一能所釋。謂金剛等五字是所。疏論下四字屬能。二能所詮。謂經疏屬能。金剛等四字是所。三能所簡。有二。一簡通。謂經通一代時教。般若唯局當部。二簡別。般若猶通八部。金剛但屬一經。五能所喻。金剛是能。般若屬所。六能所纂。纂字屬能。謂疏主也。要字是所。謂正義也。若著并序二字。復加一重。二字是能。上皆所攝。然此七重。不出教行人理。謂經及疏論并序五字是教。謂能詮能釋能序也。般若通行。謂觀照也。纂字屬人。疏主也。金剛要字屬理。金剛喻實相。即真理。要字是正義。即道理。
【記】既知一題能所去著。須知題內義理淺深。金剛有三義。謂堅利明也。般若亦三義。謂實相觀照文字也。經有三義。謂常貫攝也。疏亦三義。謂疎決布也。論者議也。亦三義。謂議理議智議行也。纂要亦三義。謂要義要行要文也。
【記】且金剛三義者。以萬物不能壞。能壞於萬物。復能有照用。可喻三種般若矣。堅喻實相。以其雖經多劫。流迸六道。未甞生滅。未甞虧缺。故云堅也。故心經云。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等。利喻觀照般若。謂此顯時。照諸法空。故言利也。故心經云。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乃至云。無智亦無得等。明喻文字般若。以文字能詮顯彰明實相觀照。令顯現故。由斯三義似彼金剛。故舉金剛以喻般若。然此般若。諸佛眾生。悉皆有之。由彼在纏。故不能利用。苟能聞教解悟。內外熏力。則能斷煩惱。出生死。理智相冥能起大用。與佛無異。其猶金在鑛中。不能隨用。苟能出鑛。必能成器斷物。故知此慧無不有之。故知此慧能建大義。今云般若。葢大慧之梵音也。金剛。即般若之正喻也。法喻雙彰。故曰金剛般若也。
【記】若準經題具足。合云波羅蜜。即歎慧之功也。唐言彼岸到。此猶西域之風。若順此方。合云到彼岸。彼岸者。即是涅槃。為對生死之此。故號涅槃為彼。意明般若是到彼岸慧。斯則慧之別相也。然到彼岸慧。略有二意。所謂頓漸也。頓者。此慧顯時。一剎那間。照諸法空。即是到彼岸。故名到彼岸慧。以不歷多時。乃名為頓。漸者。雖則頓照法空。且習以性成。任運計執。所以䇿彼頓悟之慧。觀察妄情。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為。此則究竟到於彼岸。亦名到彼岸慧。以歷多時。故名為漸。漸之與頓。遲速雖殊。一種得名到彼岸慧。所以具足合云金剛般若波羅蜜。今略不言也。
【記】次明經字具三義者。然準諸家解釋。共有多義。謂湧泉出生繩墨結鬘之類。若佛地論中。唯說二義。謂貫也攝也。貫穿所應說義。攝持所化眾生。且如來入滅。二千餘年。遺風若存。得聞正法者。斯皆經之貫穿之義也。眾生流浪。莫知所從。得佛教門。咸歸正趣者。斯皆經之攝持之義也。具此二義。故名為經。今以此二。復加常義。以對三種般若。謂實相常。觀照貫。文字攝也。然此一經。羅什所譯。句偈清潤。令人樂聞。至今長幼高卑。盈於寰宇。靡不受持此經也。
【記】疏論纂要者。即此一卷疏文也。疏即青龍大雲資聖塵外等疏。疏謂疎通理趣。決擇義相。布致文言也。論即天親無著。智度金剛仙功德施等論。一一論中。任運議於理智行也。問。既有疏論釋經。何必更製斯疏。答。以纂要故。即是纂他疏論之要義而成此疏也。然纂要之設。總有兩意。一則上符聖旨。二則下叶人心。意顯諸說有不符聖旨不叶人心者。且初意者。只如此經。是空無有宗有以法相行位廣列而釋。此則不符聖旨。失於宗故。故序云。或配入名相。著事乖宗。有人聞是空宗。便作一味無相道理解釋。此亦不符聖旨。以宗雖無相。義乃千端。既以一味解釋。此則迷於末也。故序云。或但云一真。望源迷派。前則乖宗不迷派。此則迷派不乖宗。互有得失。俱未圓暢。復有縱於僻見。以之注釋。宗派俱失。不足評量。故序云。其餘胸談臆注。不足論矣。然其諸說。雖各有舛的。以未兼暢。故皆判云不符聖旨也。今製此疏。不添法相。免乖於宗。隨文釋之。不迷於派。離前二過。宛乎得中。此則超然獨符聖旨。然今疏內皆用聖言。故序云。故今所述。不攻異端。疏是論文。乳非城內。況二菩薩。師補處尊。補處如來。師釋迦佛。展轉推本。佛佛相承。降及無著天親更無異說。故知此疏便是佛言。謗此疏者。即同謗佛也。故序云。且天親無著。師補處尊。後學何疑。或添或棄。次下叶人心者。且諸家章疏。在理未當。於文且繁致令學人。少敢措意。故轉念者廣。通會者稀。故序云。致使口諷牛毛。心通麟角。然今此疏。撮其樞要。直下銷經。經疏相兼。盈五十紙。不問緇侶塵俗。可以留心。不唯上中下根。可以學習。有斯兩意。所以述之。此則前智後悲。自他兼利也。故云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
【記】并序者。并謂共。兼。及。也。序者敘也。敘述經疏之意故。又序者緒也。謂頭緒也。意明此半紙之言。是入疏述作之頭緒也。
△二作者嘉號。
【疏】京大興福寺沙門宗密述。
【記】二作者嘉號。京者。都也大也。即士庶貴賤都會之大處也。然是西京。非謂東北。以有大興福寺闇揀。故不言西也。沙門梵語。此云勤息。即釋眾之通號。謂勤修諸行。息煩惱故。述者。明非製作。符上纂要之言。但是敘述先聖之旨。非別製作故也。例如夫子云。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
【疏】長水沙門子璿治定。
△二序宗旨二。初序讚經旨。二述造疏意。初序讚經旨二。初通明起教之緣。二別明說教之意。初通明起教之緣二。初明迷真起妄。二明習妄流轉。初明迷真起妄二。初真空。二妄有。
初真空。
【疏】鏡心本淨。像色元空。
【記】二序宗旨。二。一序讚經旨。二。一通明起教之緣。二。一明迷真起妄。二。一真空。
【記】言鏡心等者。以要言之。上句即真性離緣。下句即緣無自性。大約如此。若其委明。應先略配。後當廣釋。
【記】略配者。此兩句中。鏡像是喻。心色是法本淨元空通於法喻。以鏡喻於心。以像喻於色。像是鏡之所現。如色是心之所現。鏡雖現像。其像元空。即顯鏡本淨也。心雖現色。其色元空。即顯心本淨也。言本淨者。即是性淨。通因果凡聖故。故華嚴云。非識所能識。亦非心境界。其性本清淨。開示諸群生。此略指配也。
【記】若廣釋者。鏡即人間所用之鏡。然有塵薶不堪用者。有雖淨而在匣者。有淨無塵垢。挂之高臺。萬像斯鑒者。今取後者為喻。
○心者。性相二宗所說各異。相宗說者。或以集起為心。唯第八識。集諸種子。起現行故。或以緣慮為心。通於八識。俱能緣慮自分境故。然此所說。但是有為生滅。非今所喻。性宗說者。即如來藏。本源自性清淨心也。然今所明。正是此心。以是迷悟根本。凡聖通依。世出世間皆不離此。所以起信論中。立為大乘法體。故論云。摩訶衍者。一法二義。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又云。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云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以真如門是通相。故攝一切。生滅門雖是別相。以是即真如之生滅。亦攝一切。以此二門。同依一心為源。則知萬法不出此心。又如華嚴是圓極一乘。亦以此心為一真法界之體。故彼疏說。統四法界為一真法界。謂寂寥虗曠。沖深包博。總該萬有。即是一心。體絕有無。相非生滅。乃至云。諸佛證此。妙覺圓明。現成菩提。為物開示等。然此一心。有性有相。相則凡聖迷悟因果染淨等異。性則靈靈不昧。了了常知。然此性相。不即不離。以相不離性故。只向同處異。性不離相故。只於異處同。性不即相故。未始有差別。相不即性故。未嘗不殊異。葢緣性相一味。所以同異兩存。其猶一水波溼。性相同異可知。然此靈心。本非一切。能為一切。心之名字。亦由此立。今云淨者。但約畢竟空義。非是揀染名淨。以但唯一心。貫通染淨。故荷澤云。知之一字。眾妙之門。一切諸法。依此建立。既為得失之秘府。乃是昇降之玄樞。稱眾妙門。實為至矣。今所辨者。即是此心。然前所說相宗二種。乃是此心之內生滅一門。對辨淺深。故須料揀。和會通攝。則實無所遺。
○本淨者。喻則可知。法中有二意。一則此心從本已來。性畢竟空故。二則現為煩惱所纏而無染故。此當起信論中真如門也。故大集經云。善男子。一切眾生。心性本淨。心本淨故。煩惱諸結不能染著。猶如虗空。不可玷汙。心性空性。等無有二等。
○像。即鏡中所現萬像。
○色。即本淨之心所現諸法。然所現法不出色心。今唯言色而不言心者。一為文句窄故。二為影在下故。三為以初攝後故。前二可知。後意者。一切諸法。不出五蘊。色之一字。貫五之初。今言色者。舉初攝後也。故大般若中。每例諸法。皆以色字為初。如云。善現。般若波羅蜜多清淨故。色清淨。色清淨故。一切智智清淨等。由是文雖標色。而意兼於心。色心既彰。萬法備矣。
○元空者。喻則可知。法中有二意。一即本來是空。論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二即現見空故。色等諸法。本來自空。迷人不知。妄執為有。雖然執有。未始不空。故中論云。諸法若不空。即無道無果。又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
○然此一句。亦是釋疑。恐人聞說心性本淨。復見論云是心則攝世間法等。便謂本具染等。不合言淨。故下句釋云。像色元空也。意云。色等若實。則汙淨心。色等既空。憑何汙心。如鏡現穢像。穢像元空。似有實無。云何染汙。故云鏡心本淨。像色元空也。無上依經云。清淨有二義。一者自性清淨。是其通相。二者離垢清淨。是其別相。寶性論中。亦有二義。一自性清淨。謂性淨解脫。二離垢清淨。謂障盡解脫。魏譯唯識論云。心有二種。一者相應心。所謂一切煩惱受想行等。二者不相應心。所謂第一義諦常住不變自性清淨心也。今所明者。即自性清淨及第一義諦心。故云本淨。
○復次。兩句更互釋成。以上句釋下句。成色空義。以下句釋上句。成心淨義。色若不空。心則不淨。心若不淨。色即不空。由心淨故色空。由色空故心淨。以色心二法。不相離故。當知由心淨故。方能現色。如鏡淨故。方能現像。染則不能。又由色空故。不能染心。如像空故。不能汙鏡。實則汙也。上句下句。法喻對明。反覆相成。故云互釋。
△二妄有。
【疏】夢識無初。物境成有。
【記】疏夢識下。二明妄有。即正當起信論中心生滅門。然此亦具法喻。以夢喻識。以夢中所現之物喻境。如人睡後作夢。於無物處見物。喻心迷成識。於無境處見境。然雖物依夢現。而夢物皆虗。雖境從識生。而識境俱妄也。
【記】夢者。如常人被睡葢所覆。心識昧略。恍忽成夢。準切韻中。夢者心亂之貌。亦云?見曰夢。意明心識昏亂。見於異事。名之為夢。
○識者。本淨一心。忽然不覺。不覺是妄。心性乃真。真妄和合。目之為識。即是第八阿棃耶識也。故起信云。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梨耶識。
○無初者。初。始也。意明此識無前際故。然真心妄識。雖虗實有殊。若究其源。俱無初際。然有兩意。一則如佛頂經說。煩惱菩提。二俱無始。謂自有此真心已來。便有此妄識。非謂真先妄後。亦非妄先真後。若言真先妄後。即應諸佛更起無明。若言妄先真後。何有無真之妄居然獨立。由是故知二俱無始。此則夢喻不齊。却似金之與鑛。若言鑛先金後。即合所棄之鑛鍊之得金。若言金先鑛後。應可純淨金器重生於鑛。由是二物俱無初際。於法可知。問。如論云。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既言依真有妄。則是妄後真先。何得說云二俱無始。答。不然。所言依者。明妄無自體。依真而成。顯本末之義。非先後之義。故起信云。以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若說三界外更有眾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經說。二者。謂妄體全空。都無生起之蹤跡。故言妄無始也。故起信云。覺心初起。心無初相。即斯義也。若據此意。夢喻正同。以夢生時。無縱跡故。有茲兩意。故云妄無初也。然上夢鑛二喻之中。各取少分。共況一識無初之義。方盡其理。夢則喻無初法。鑛則喻無初時。若單用鑛喻。則妄識有實。若唯取夢喻。則妄識有始。今既分取相似之處。理極成矣。
○物者。即夢中所現之物也。
○境者。即是識中所變我法等境。
○成有者。且如夢中所見自他境界。覺來反想。即定是無。正在夢時。決定為有。若不然者。何有讚喜謗嗔厭苦欣樂等事耶。故知有也。如莊子中說。莊周夢為蝴蝶。都來忘却莊周。及乎睡覺夢除。何曾更有蝴蝶。為莊周時。既不羨蝴蝶。為蝴蝶時。亦不羨莊周。彼此各行。互不相識。然準彼書。意以顯生死齊平。今之所引。意明執實之義。謂依於妄識。變起我法等相。悟來了達。則誠知是空。若正迷時。定執為有。若不然者。何有貪瞋愛惡取捨等事耶。故知是有。故成唯識論云。依識所變妄見我法。猶如幻夢。幻夢力故。心似種種外境相現。緣此執為實有外境。
○然雖夢中見種種事。推其根本。唯一夢心。以夢心滅時。夢事皆滅。法中亦爾。境雖無量。原其根本。唯一識心。識心滅時。境界隨滅。故起信論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即無一切境界之相。則知三界唯心。萬法唯識。諒不虗哉。由是三界世間一切有漏染法。皆從妄識而生。故名此識以為妄本。
○然一切有漏染法生起。微著次第。總有兩重一無始根本。二展轉枝末。展轉枝末。即後逐妄科中所明。無始根本。正當此段。言根本者。即根本無明。言無明者。謂無妙覺之明故。以就通相言之。故當此識。然根本無明。其有二義。所謂迷真執妄也。迷真者。即真心本不生滅。德相業用。量過塵沙。日用不知。如狂如醉。若貧女宅中寶藏。窮子衣內明珠。雖有如無。枉受艱苦。故華嚴云。於第一義不了。名曰無明。執妄者。妄即五蘊。色之與心。如幻如化。本無實體。眾生認此為自身心。計虗為實。故名執妄。故圓覺經云。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乃至結云。由此妄有輪轉生死。故名無明。然此二義遞互相成。舉一則兼。未嘗獨立。但若執妄。必須迷真。但若迷真。必須執妄。譬如有人。迷東必執西。亦互相成立。思之可見。
△二明習妄流轉。
【疏】由是惑業襲習。報應綸輪。塵沙劫波。莫之遏絕。
【記】疏由是下。二明習妄流轉。即當妄法生起第二門展轉枝末也。
○由是等者。由。因也。是。此也。因此迷真成識。現起世間一切境界。緣此境界。起惑造業。受報無窮。
○此中惑業報應四字。但是三道。然此三法。諸教之中。有名三障。障聖道故。或名三道。引心邐迤至業報故。或名三雜染。以性不清淨故。又此三障。更相由藉。由煩惱故起惡業。由惡業因緣故得苦果。
○初言惑者。即煩惱也。品類即根本及隨。根本有六。謂貪瞋癡慢疑惡見。隨煩惱有二十。謂忿恨覆惱嫉慳。乃至散亂不正知等。若以要言之。不出根本中三謂貪瞋癡。即此三種。便能成就三界世間。故華嚴云。由貪瞋癡。發身口意。作諸惡業。無量無邊等。此惑因起。由前無明。迷平等理。妄認五蘊身心。即此身心。是過患根本。故肇公云。約天地為高下。約日月為東西。約身為彼此。約心。為是非。老子亦云。吾有大患。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故知此身是一切過患根本。既執之為有。遂分自他。依此身心。起諸煩惱。於一切順情境上。起於貪心。於一切違情境上。起於瞋心。以護自身。將為主宰也。於此二中。不知是妄。任運而起。乃名為癡。此等煩惱。究其所因。皆從根本無明而有也。
○次云業者。然業雖無量。統唯有三。謂善惡不動也。由前貪瞋熾盛。發動身口。作諸惡業。即身三口四意三等十惡業也。或有稍知因果。貪來生榮樂之事。即翻惡為善。持不殺等五八十戒。即善業也。或厭下苦麤障。欣上淨妙離。脩有漏禪定。名不動業。然此三種業。雖勝劣不同。皆由迷心所造。俱有漏攝。故圓覺經中。結三業云。皆輪迴故。不成聖道。由是則知前之三業。皆依煩惱所成也。
○言報應者。應即是報。既有業種。蘊在藏識。因緣會時。必須受報。涅槃經云。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不受報。尚書云。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由是有業必有報應。然若推諸業。體相都無。及受報時。未嘗差錯。惡因苦果。善因樂果。如影如響。的無差謬。然泛論果報。六道不同。以類收之。但唯三種。謂苦樂捨。由前惡業為因。則感三塗苦報。謂地獄餓鬼畜生也。由前善業為因。即感人天樂報。謂四洲六欲也。由前不動業為因。即感上界差別之報。即色無色界也。然於三界之中。所受苦樂之身。是別業正報。所居勝劣器界。即共業依報。正報有生老病死。依報有成住壞空。器界空而復成。有情死而還生。無始至今。聯緜不絕。迷惑耽戀。誠可悲夫。故法華云。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由是報因業感。業由惑成。惑因無明。無明無始。一念妄有也。則知三界六道有情無情。究其所從。皆因夢識而有。
○襲習綸輪者。襲謂承襲。即相續義。由惑發業。業能招苦。次第相續故。習謂熏習。即相斆義。意明惑業念念斆學。念念熏習故。唯識云。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故名為習。然此二義。必互相資。謂相續故相斆。相斆故相續。故云襲習。故唯識云。前異熟已盡。復生餘異熟也。譬如有人。習儒學文。由承襲於儒故。方能學習於文。又由學習於文故。方能承襲於儒也。相資之義。豈不昭然。綸即綸緒也。謂眾生業種雖復無邊。終不一時受六道報。報有次緒。故名綸緒也。然有兩意。一如人負債。強者先牽故。二如人種物。潤者先生故。輪謂輪轉。謂生已復死。死已還生。生死不停故名輪轉。或天上死。人間生。人間死。畜生生等。故無常經云。循環三界內。猶如汲井輪。然此二義。亦互相資。由綸緒故輪轉。由輪轉故綸緒也。其猶繰繭抽絲。由彼絲輪。轉而不止。故使絲緒。起之不絕。亦由絲緒。起之不絕。故使絲輪。轉而不止。或可淪子。其義亦通。即沒溺義也。謂於生死大河。長受沒溺。故云淪。涅槃經云。若有眾生。樂諸有為。造作諸業。是人迷失真常。是名暫出還沒。疏中且用輪字。如向所說。惑業則言其襲習。報應則言其綸輪。然二二對辨。亦互相資。謂由惑業襲習。故使報應綸輪。實由報應綸輪。故令惑業襲習。斯則乘因感果。依果造因。因果相資。以之不絕。此即十二因緣前前為因後後為果之義。故唯識頌云。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已盡。復生餘異熟。
○或曰。如是起惑造業。受報輪轉。時劫長短耶。故次云。塵沙劫波。莫之遏絕也。塵即碎十方世界之微塵。沙即殑伽河中如麵之沙。謂此河周四十里。沙細如麵。劫波者梵音。此云時分。大劫小劫。長時短時。延促雖殊。通名時分。莫之者。猶不能也。遏絕者。止滅也。意言六道眾生。起惑造業。受生輪轉已來。將一沙為一劫波。沙盡而劫波不盡。又將一塵為一劫波。塵盡而劫波無盡。塵沙有限。劫波無窮。相續至今。不能止之滅之。故云莫之遏絕也。
【記】然此二段。字句雖多。若論實事。不過五字。謂心識惑業報。其餘並是顯敘真妄成立輪迴之辭。意謂本是一心。不覺成識。起惑造業。生死無窮。是故如來。現身說教。故大科云起教緣也。
△二別明說教之意二。初敘說阿含之意。二敘說般若之意。初敘說阿含之意二。初正敘。二結判。初正敘二。初現身。二設教。
初現身。
【疏】故我滿淨覺者。現相人中。
【記】疏故我下。二別明說教之意。如法華經云。我以佛眼觀。見六道眾生。貧窮無福慧。入生死嶮道。相續苦不斷。乃至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等。文二。一敘說阿含之意。二。一正敘。今初兩句。標佛現身也。
○故者。所以義。我。即指佛也。言滿淨者。揀異分淨。以佛無明永盡。無念之極故。覺即覺悟。者即指人。謂佛是覺悟之人也。若梵語菩提。此翻為覺。斯則約法。梵語佛陀。此云覺者。斯則約人。今此辨人。故言覺者。亦可滿字是總。淨覺為別。者字屬人。即明如來是滿淨滿覺之者。揀諸聖人覺淨未滿。唯佛如來。三障都盡。三覺俱圓。故號如來為滿淨覺者。若以此二。望眾生二乘菩薩諸佛及本性料揀。有兩種四句。一者。眾生不淨。二乘菩薩分淨。諸佛滿淨。本性但淨。二者。眾生不覺。二乘菩薩分覺。諸佛滿覺。本性但覺。今於此二四句中。皆當第三也。
○現相者。即化身相也。人中者。即現化之處也。唯向人中示相者。天上著樂。無由發心。三塗極苦。正當難處。唯於人中。苦樂相兼。對苦必能發心。所以佛出現化。天上如病未發。豈須針艾。三塗似膏肓之病。不足醫治。人中如小瘵所縈。堪可與藥。故佛出現。然如來現相。總有四種。謂他受用報身。大化小化隨類化身等。今明說此教者。即小化身也。然有八相。謂一從兜率天退。二入胎。三住胎。四出胎。五出家。(年十九)六道成。(年二十五)七轉法輪。(經五十五年)八入涅槃。(年八十)此論現身。但明成道之相。次明說法。即轉法輪相。佛成道之相。身長丈六。紫磨金容。項佩圓光。胸題卍字。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八部擁衛。四眾欽崇。巍巍峨峨。光映日月。德相繁廣。不可具陳。此小化身。其相劣弱。若望受用。即雲泥有殊。故法華經說。長者脫珍御服。著弊垢衣。珍御之服。以喻受用之身。弊垢之衣。即況紫磨金體。葢以眾生垢重。不堪見勝妙之身。既不能見。亦無所聞。則於眾生。都無利益。大悲接物。故現小化。亦如法華經說。窮子見父。踞師子牀。寶几承足。富貴殊勝。威德特尊。窮子見之。竊作是念。此或是王。或是王等。非我傭力得物之處。長者見子。默而識之。乃至云。即脫瓔珞細軟上服嚴飾之具。更著麤弊垢膩之衣。右手執持除糞之器。以此方便。得近窮子。此喻如來隱彼勝身。現於劣相也。
△二設教。
【疏】先說生滅因緣。令悟苦集滅道。
【記】疏先說下。正明設教。以此方佛事。藉以音聲。若無言教。現相何益。
○教先設小。後方說大。或曰。此明般若。何論小乘。答。雖同佛言。有深有淺。若不對辯。安知淺深。
○然一代佛教不出大乘小乘。乃至圓宗亦大乘攝。其所宗者。皆宗因緣。雖則同宗因緣。於中淺深有異。小乘即生滅因緣。大乘即無性因緣。無性因緣者。如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空即無性義也。今明小乘。故云生滅因緣。生滅因緣者。諸法緣會即生。緣離即滅。既生既滅。足知無常。然則不無生滅之法。以有法執故也。然佛出世。先說小者。有二對治故。說生滅。對治凡夫外道執我。我是主宰義。既言生滅。則知無主。無主無宰。則無我也。說因緣。對治外道自然之計。外道所執。多執神我有作受故。兼執自然。既言因緣。則非神我自然也。為治此二。是故先說生滅因緣。即佛初成道。始從鹿苑。度五俱輪。次度舍利弗目連迦葉三兄弟等。於十二年間所說。即諸部阿含等經是也。
○令悟等者。佛說此法。意令眾生悟四真諦也。此有兩種因果。謂集是世間因。苦是世間果。道是出世因。滅是出世果也。苦即三苦八苦。三苦謂苦苦壞苦行苦。八苦謂生老病死求不得五陰盛愛別離怨憎會。集即業惑。如逐妄中說。滅即有餘無餘二種涅槃。入經可見。道即八正道。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也。諦者誠實義。如世間苦集。逼迫和合。事無虗謬。名為實義。非謂不生不滅名實。即說苦定苦集定集等。以是義故。四皆實也。故遺教經云。日可令冷。月可令熱。佛說苦諦實苦。不可令樂。即如佛於鹿苑。為五比丘三轉四諦法輪之例也。三轉者。一示相轉。示謂顯示苦行相等。令其悟解。云此是苦。此是集等。二勸修轉。勸謂誡勸。令其修斷。云此是苦汝須知。此是集汝須斷等。三作證轉。作證謂引己所作。令其信受。云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等。意言我已知已斷已修已證。汝等斆我。當知當斷當修當證。如是說已。一類小根之人。如言啟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發心進修。作五停心等七種方便。斷三界四諦下分別麤惑。得初果證。乃至進修。漸斷三界俱生細惑證餘三果。得阿羅漢。則令世間因亡果喪。出世間因生果證。法華云。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法。度生老病死。究竟涅槃。是故疏云。先說生滅因緣。令悟苦集滅道。
△二結判。
【疏】既除我執。未達法空。
【記】疏既除下。二結判。
○我執者。即於五蘊總相。計有主宰。名為我執。若一一推求。色等性中。不見我體。名為我空。
○若見五蘊之法。實有體性。名為法執。若了五蘊。如幻如化。從緣無性。名為法空。
○既除者。已盡也。以小乘人。聞說生滅因緣不執於我。故云既除我執。
○未達者。以未聞說無性因緣。猶計蘊法為實。故云未達法空。
○若具言之。合云。既除我執。已達我空。未達法空。未除法執。今則上執下空。文影略故。又除我執。便是已達我空。未達法空。便是未除法執故也。
△二敘說般若之意二。初總示大部。二別示今經。初總示大部二。初敘教釋意。二顯瑞彰會。初敘教釋意二。初敘教。二釋意。
初敘教。
【疏】欲盡病根。方談般若。
【記】疏欲盡下。二敘說般若意。二。一總示大部二。一敘教釋意。
○病根者。喻法執也。如人有病。令人不安。如木有根。能生枝葉。意云。二執如病。令諸眾生。不得安樂。若取法執為病。病即是根。持業釋也。若取我執為病。是病之根。即依主釋。今則病通二執。根喻法執。以能所依二體異故。我是能依。法是所依。以能從所生。故能非根。根唯局所也。由是凡夫有我執。必兼有法執。二乘有法執。不必具我執。又二乘無我執。則未必無法執。菩薩無法執。則必無我執。如因迷杌。方可見人等。
○般若即慧也。為顯此法故。遺言成教。教即文字。般若即觀照實相二般若也。今約佛論。故通法教俱名般若也。此中意云。如來意欲盡眾生有執之病根。方談空宗之般若。然大乘教法無量無邊。何故此中唯談般若。謂正能破執。大乘初門。二執若除。真性自現。故唯談此。除其病也。故古德云。華嚴經。如治國之法。養性之藥。般若教。如定亂之將。治病之藥。二經既爾。餘可例知。
△二釋意。
【疏】心境齊泯。即是真心。垢淨雙亡。一切清淨。
【記】心境等者。然佛初說小乘。心境俱有。說大乘法相。即境空心有。說般若教。即心境俱空。今正明此故云齊泯。心即心心所法境即諸識相分。心通能變能緣。境通本質影像。心境等亡。故云齊泯。謂約徧計。則都無所有。如繩上蛇。約依他。則緣無自性。如麻上繩。由心故境。由境故心。境滅心空。心如境謝。然諸法雖多。不出心境。心境既泯。則一切皆泯也。心經亦云。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等。故云齊泯。
○即是真心者。顯非斷滅。恐聞一切諸法泯之皆無。諸法既無。應成斷滅。故此顯云即是真心。然此心。與上心字不同。上是緣生妄心。即前夢識也。此是常住真心。即前鏡心也。為揀別故。故特言真。以一切諸法。皆依此心。若離此心。無別有法。故經云。一切世界因果微塵。因心成體。心之所現。名曰依他。執之為實。乃名徧計。依計既泯。即是圓成。如繩依麻有。蛇託繩生。繩蛇既亡。則麻著矣。
○此是疏主出般若之密意。若據經文。即但言諸法皆空。不言即是真心。故下文云。離一切相。即名諸佛。文雖不彰。義實如此。若法性宗。即直於諸法空處顯出真心。故圓覺經云。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猶如空華。從空而有。乃至云。諸幻盡滅。覺心不動。故云即是真心也。
○垢淨雙亡者。上言心境。染淨已含。文未顯彰。故重明也。意云。非但無諸有漏心境之法。若於法中。染淨之法。亦復不有。為對治垢染。方彰淨法之名。所治之垢既亡。能治之淨何立。如無慳貪。布施亦遣等。則知若理若智若因若果一切行位諸對治門。悉皆不有。垢淨並無。故曰雙亡。故心經云無無明。亦無無明盡等。
○一切清淨者。此淨。與上淨字不同。上即對染之淨。此名真空曰淨。以聲聞怖空。故言清淨。清淨即空義也。大般若中。或則云空。或言清淨。然萬法雖多。不出心境。恐收不盡。又約垢淨重明。斯則是法皆攝。竟無所遺。故言一切也。故大般若云。善現。般若波羅蜜多清淨故。色清淨。乃至諸佛無上菩提。悉皆清淨。
○又。非謂泯却心境顯真心了。然後亡垢淨顯真空。此乃文家成隔句對。若欲順義。應云。心境齊泯。垢淨雙亡。一切清淨。即是真心。理則明矣。謂真心之中。本無心境垢淨等法。名之為空。非謂無於心法。成於斷滅。故唯識頌云。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然此與前迷真習妄。正為翻對。若無前意。焉起此文。
△二顯瑞彰會二。初顯瑞。二彰會。
初顯瑞。
【疏】三千瑞煥。
【記】疏三千下。二顯瑞彰會。
○三千。即三千大千世界。如下所明。瑞即祥瑞。煥。明也。佛說此經之時。放大光明。照三千界。靡不煥然。復現種種奇異之事。有此祥瑞。故云三千瑞煥。故大般若經第一云。爾時世尊。於師子座上。自敷尼師壇。結加趺坐。入等持王三昧。安詳而起。一一身分。各放六十百千俱胝那庾多光。各照三千大千世界。乃至云。令此世界。六種變動。盲者得視。聾者得聞等。又云。其諸天人。佛神力故。各見於佛。正坐其前。咸謂如來。獨為說法。
△二彰會。
【疏】十六會彰。
【記】十六會彰者。然般若類有八部。謂大品。小品。放光。光讚。道行。勝天王。文殊問。金剛。唐譯六百卷。二百七十五品。總一十六分。前五無名。後十一分有名。前六分品。後十不分品。即初分七十九品。第二分八十五品。第三三十一品。第四二十九品。第五二十四品。第六勝天王般若分一十七品。第七曼殊室利分。第八那伽室利分。第九能斷金剛分。第十般若理趣分。第十一施波羅蜜多分。十二淨戒。十三安忍。十四精進。十五靜慮。十六般若。即大明度無極經四卷同前五分。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二卷即第九分。實相般若即第十分。道行小品各十卷同第四分。光讚十卷放光三十卷大品三十卷皆同第二分。然上諸本。開合大部。文勢次緒事理。一一皆同。但廣略之異。唯仁王一本。不在八部之中。
△二別示今經二。初略標指。二廣序讚。
初略標指。
【疏】今之所傳。即第九分。
【記】疏今之下。二別示今經。二。初略標指。如文。
△二廣序讚二。初序歎幽玄。二引文結顯。初序歎幽玄二。初具序一經詮旨。二結歎四法幽玄。初具序一經詮旨三。初正敘。二反顯。三順結。初正敘二。初就本經以敘歎。二約二論以敘歎。初就本經以敘歎二。初敘詮旨以歎經。二舉慧福以彰相。
初敘詮旨以歎經。
【疏】句偈隱略。旨趣深微。
【記】二廣序讚。二。一序歎幽玄。二。一具序一經詮旨。三。句偈下。一正序。
○句有文句義句。今通此二。偈謂積句所成。亦通此二。隱謂潛隱。即現在無文。如經中多無所斷之疑文及其住名。略謂少也。即現雖有文而不廣故。如經中唯有能斷之文及有住義。
○旨謂意旨。趣謂旨之所歸。徹理曰深。難覺曰微。難覺有二意。一為文隱略故。義趣難覺。二為徹理故。甚深難覺。
○然隱略深微之相。即下所云。
△二舉慧福以彰相。
【疏】慧徹三空。檀含萬行。
【記】慧即返流淨用。約斷執觀空得名。般若正翻。云慧不云智也。下釋題中。廣辯體相。三空者。即我空法空俱空也。如下經云無我相人相等。即我空也。我相即是非相等。即法空也。離一切相即名諸佛。是俱空也。二空可知。俱空有三說。一。別觀人法。名二空。同一剎那。雙觀人法。曰俱空。二。即二執既遣。二空亦遣。名俱空。三。即能所遣時。慧亦無住。即與本性相應。此時自無人法二相及非法相等。名俱空。徹謂透徹。慧是能徹。三空是所徹。般若照時。透過三空之表。即與本源相應。以本心源。非空非有。為對人執。方說人空。為對法執方說法空。為對二執。方說俱空。即空是能對。執為所對。所對之執既遣。能對之空亦除。空執兩亡。方契本性。若住空境。未曰相應。所以疏中。特言慧徹。由是四加行位菩薩。為取空相。不名見道。故唯識偈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真住唯識。今既徹於空相。能所兼亡。即同唯識見道頌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檀含萬行者。梵音檀那。此云布施。含謂含攝。萬行即菩薩所行之行。不唯於萬。今舉大數耳。以布施含於三施。三施該於六度。六度包於萬行。以本望末。故曰檀含萬行也。所以佛答脩行。唯言布施。故彌勒頌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三。是名脩行住。
△二約二論以敘歎二。初約無著論顯位。二約天親論斷疑。
初約無著論顯位。
【疏】住一十八處。密示階差。
【記】住一十八下。約二論以敘歎。
○準無著論中。從佛正說已下。乃至經終。分為十八住處。謂第一發心住。乃至第十八上求佛地住。即是脩大乘行人。從因至果安住之處。
○密示階差者。謂隱密示現行人脩行入位階降差別之相。以經中都無十八住名。含有十八住義。以不顯配。故云密示。前後淺深不同。故云階差也。然階差之相。在下正宗文前疏文具明。
△二約天親論斷疑。
【疏】斷二十七疑潛通血脉。
【記】斷二十七疑者。準天親論。從佛答三問畢便躡跡斷疑。乃至經終。二十七段。謂第一求佛行施住相疑。乃至第二十七入寂如何說法疑。
○潛通血脉者。潛謂潛闇。通謂通流。血脉者喻也。以經中多分唯有能斷之語。而無所斷之言。由是文起孤然。勢意斷絕。及尋經旨。皆有所因。文雖不彰。理且連貫。以不明顯。故曰潛通。其猶人身血脉。外雖不彰。內宛流注。約喻顯法。故曰潛通血脉也。此意見於逐段敘疑之文。
△二反顯。
【疏】不先遣遣曷。契如如。
【記】疏不先下。二反顯。
○不先遣遣者。即反顯慧徹三空之義。謂二執為所遣。二空。為能遣。又二空為所遣。俱空為能遣。以俱空遣二空。空病亦空。故云遣遣。如圓覺云。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虗妄境界。由堅執持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復遠離。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遠離幻。亦復遠離。
○曷契如如者。曷。何也。契。合也。如如者。即上三空之表本源真性也。二空破執。執喪空明。空病亦空。方契本源真性也。意云。若不先遣遣。即滯有滯空。何能契合真如本性。
○然此語勢。亦是御注序文。彼云。咸歸遣遣之旨。盡入如如之妙。
△三順結。
【疏】故雖䇿修。始終無相。
【記】疏故雖下。三順結。
○如經中。度四生即是䇿脩。無生可度即是無相。行六度即是䇿修。不住相布施等即是無相。如是類例。徧於經中。然度生脩行。合是有相。今以無生可度。無住布施。無法可說。無我修善。故順經宗無相之義。
○一經前後。無不談此。故曰始終。又因心果心。咸皆如是。斯則正䇿脩時無相。正無相處䇿脩。非謂前後。始終皆爾。
△二結歎四法幽玄三。初正結歎。二示難了。三彰謬解。
初正結歎。
【疏】由斯教理皆密。行果俱玄。
【記】疏由斯下。二結歎四法幽玄。三。一正結歎。若據前正敘歎中。約教義分能詮所詮。今於所詮之中。別開行果。即四法足矣。
○然教密。如前句偈隱略。理密。如前旨趣深微。行果二玄。前文未顯。故宜別明。
○行玄者。夫菩薩行。不出二種。謂隨相行。離相行也。隨相即同前䇿修。離相即同前無相。玄者妙也。若二行抗行。或先或後。不名為玄。二行同時。不相妨閡。乃名為玄。若唯隨相。即同凡夫。若唯離相。即同二乘。二行相資。宛符中道。即觀空而萬行沸騰。涉有而一道清淨。是菩薩行矣。
○果玄者。果即佛果也。此中佛果。總有二種。所謂真身應身。應身有相。真身無相。玄者。若二身各異。相無相殊。不名為玄。以相即無相。無相即相。真應無閡故曰玄也。所以經中。若以相觀佛。則是人行邪道。不以具足相發心。則墮斷滅。以此真身應身。不一不二。故使然也。
○由斯者。因此也。即正指說此一卷經。是密是玄也。此則結指前文之所明。標為後說之所以也。
△二示難了。
【疏】致使口諷牛毛。心通麟角。
【記】疏致使下。二示難了。
○致。遂也。使。令也。由前四法幽玄之故。遂令諷誦甚多而解者極少。口諷。即讀誦其文也。牛毛。喻其多也。妙解經意。乃名心通。麟者瑞獸。君聖則現。角者。麟唯一角。喻悟者少也。此有兩重相望以論多少。謂麟比牛而已少。角比毛而又少。意謂讀誦者多中之多。通悟者少中之少。
△三彰謬解二。初不符聖旨。二正是邪謬。
【記】疏或配下。三彰謬解。前四句。即但不符聖旨。別作意度。不得圓暢。雖非邪僻。亦名謬解。後二句。胸談臆注。正是邪謬。前言心通者少。不通者多。此之三類。即是不通之相也。
△初不符聖旨二。初乖宗。二迷派。
【記】此前兩家。皆先敘因。然後結過。
△初乖宗二。初敘因。二結過。
初敘因。
【疏】或配入名相。
【記】配入名相者。謂有疏。將法相名句。配入其中。
△二結過。
【疏】著事乖宗。
【記】此則貪著其事。好尚法相也。如下經云。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乖宗者。以經宗無相真空。既以法相解之。寧契經旨。以不順理。名之為乖。
△二迷派二。初敘因。二結過。
初敘因。
【疏】或但云一真。
【記】但云一真者。但。猶獨也。以聞說此經是空無相宗。則首末作離心離境。空無相道理一味銷釋。故云一真。
△二結過。
【疏】望源迷派。
【記】望源迷派者。望。謂瞻望。源。謂水生之處也。迷。謂昏迷。派。謂流派。路分曰岐。水分曰派。意云。此經雖宗無相。而文義千差。今雖符大底宗源。而全乖差別義理。故云望源迷派已。
○斯言乃是曉公起信序文。今雖用之。而意異彼。彼則以一心為源。隨緣生滅為派。此則以經宗為源。義理為派。故不同也。
△二正是邪謬。
【疏】其餘胸談臆注。不足論矣。
【記】其餘等者。前則各有一長。此乃都來邪僻。前則依人依教。此乃率意推胸。率爾疎謬之言。放曰胸談臆注。不堪採覽。置之言外。故云不足論矣。
○就中此釋。字內偏多。疏主云。予久志斯經。徧詢諸疏。親見數十本。或假託金剛藏。或云志公。或云傅大士。或云達磨。或云五祖。或題自名。皆好紙好墨。裝飾甚華。其中文義。總不堪採。如釋舍衛國。云衛者百靈衛護。舉一例諸。首末皆爾。苟有無眼愚人。不能甄別。寶為至妙。誠可悲哉。故云胸談等。
【記】若將源派。約迷不迷。前後相望。有其四句。一迷源不迷派。即配入名相者。二迷派不迷源。即但云一真者。三源派俱迷。即胸談臆注也。四源派俱不迷。即不不攻異端。是此疏也。
△二引文結顯。
【疏】河沙珍寶。三時身命。喻所不及。豈徒然哉。
【記】疏河沙下。二引文結顯。
○河沙珍寶者。即經云。如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等恒河。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乃至此福德。勝前福德。
○三時身命者。即經云。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乃至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喻所下。有二意。一即於此內外二財。喻之不及。二即如下文云。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祗劫。於然燈佛前。乃至譬喻所不能及。含茲二意。故云喻所不及。
○豈徒然哉者。豈者可也。徒者空也。意云可空如此也。意謂此經句偈隱略。旨趣深微。尋波討源。卒難得意。儻悟玄理隨分受持。得福德多。不可思議。既若如此。非聖智不能造其源。常情之流。豈合措意。此文意含兩勢。一驗凡心不曉。二驗持者福多也。
△二述造疏意二。初示疏論師承有據。二示名題義意在下。初示疏論師承有據二。初示論師承斥他添削。二示今述解不攻異端。初示論師承斥他添削二。初示論可宗。二斥其違論。
初示論可宗。
【疏】且天親無著。師補處尊。
【記】疏且天親下。二述造疏意。二。一示疏論師承有據。二。一示論師承斥他添削。
○梵語提婆盤豆。此云天親。是地前四加行位菩薩。即無著弟也。
○無著。梵語阿僧佉。是初地菩薩。即天親兄也。
○補處。即彌勒菩薩。見在兜率天上。次補佛處。號曰當來下生彌勒尊佛。以二菩薩。依稟彌勒菩薩偈頌。造論解經。故云師補處尊。下懸談廣明。
△二斥其違論。
【疏】後學何疑。或添或棄。
【記】後學下。斥其違論。即無著天親之後製疏之者也。何疑者。責辭也。添。即前云配入名相者。於本論外。加以大小乘法相行位故云添。棄。即前云但云一真者。棄却兩論。別自解釋也。
○不知彼人。云我勝菩薩。為復不知菩薩所造論耶。若言不是我勝菩薩。亦非不知造論。但以志道參玄。忘言取意。截徑修進。不務枝流。誰有心力。尋於論文者。即應責之曰。尋論釋經。則推無心力。推胸率意。心力何多。且者。約截之辭。以不論所餘。截徑而斥。意云。今不論你有理無理。且論主是入位上流。復從彌勒所受義句。此葢佛佛相傳。展轉師授。你之後學。何得固違。而自率意耶。一是凡聖愚智懸隔。二是師父之言。背智率愚。悖師無禮。如父有所作。子乃故違。豈合天道耶。故此引師以斥也。
△二示今述解不攻異端二。初對非顯是。二出其因由。
初對非顯是。
【疏】故今所述。不攻異端。
【記】疏故今下。二明今述解不攻異端。今初兩句。對非顯是。
○故今者。由菩薩展轉相授。所以今之述作。不攻異端。攻謂攻擊。異謂別異。端即端倪。即顯諸家却是異端也。故云對非顯是。故論語云。攻乎異端。斯害也已。注云。善道有統。故殊塗而同歸。異端不同歸也。
△二出其因由。
【疏】疏是論文。乳非城內。
【記】疏是下二句。出其因由。既用本論釋經。不攻異端明矣。
○乳非下。引經喻。涅槃第十云。復次善男子。如牧牛女。為欲賣乳。貪多利故。加二分水。轉復賣與餘牧牛女。彼牧牛女得已。復加二分水。轉賣與近城女人。彼女得已。復加二分水。賣與城中女人。彼女得已。復加二分水。詣市賣之。時有一人。為子納婦。當須好乳。以待賓客。至市欲買。是賣乳者。多索價數。是人答言。汝乳多水。不直爾許之直。今我贍待賓客。是故當取。取已還家。煑用作麋。而無乳味。然於苦味中。千倍為勝。何以故。乳之為味。諸味中最。善男子。我涅槃後正法未滅。餘八十年。爾時是經。於閻浮提。當廣流布。是時當有諸比丘。抄略是經。分作多分。抄前著後。抄後著前。前後著中。中著前後。雜以世語。錯定是經。令多眾生。不得正見。如彼女人。展轉賣乳。乃至成麋而無乳味。然彼經意。以喻涅槃。此借用之。以喻般若。此中城內之言。語稍漫通。今取最初新搆之乳未加水者以為喻也。或曰。此中豈無疏主自語。應同添水乳耶。答。不然。雖有自言。但是連合前後。或引文之端。皆從本義。而非添也。
△二示名題義意在下。
【疏】纂要名意。及經題目。次下即釋。無煩預云。
【記】疏纂要下。二示名題義意在下。諸家至此。皆略判經題。今務簡削繁。下文委釋。
△三解本文二。初偈文歸請。二開章正釋。初偈文歸請二。初歸敬三寶。二祈願利生。
【記】三解本文。二。初偈文歸請。將欲製疏。恐未上符下合。故歸請也。意云。法華經說。假使滿世間。皆如舍利弗。盡思共度量。不能測佛智。聖智尚難圖度。凡心豈可測量。由是祈請加護。冀無紕繆。於中前三句歸敬三寶。後一句祈願利生。
△初歸敬三寶二。初能歸至誠。二正舉三寶。
初能歸至誠。
【疏】稽首。
【記】初二字。能歸至誠。
○稽者稽也。首即頭也。尚書云稽首拜手。注云。稽首。謂首至地也。拜手。首至手也。今則屈頭至地稽留少時。表敬之甚也。又禮有三種。謂下揖中跪上稽首。今則上禮。表無慢心。
○然能歸之人。必具三業。表佛有天眼天耳他心知故。謂以身業歸。表佛有天眼見。以口業歸。表佛有天耳聞。以意業歸。表佛有他心知。又圓滿三業善故。成就三輪因故。以未歸三寶之前。三業悉皆不善。今歸三寶故。三業皆善也。三輪者。謂神通輪。記心輪。教誡輪。因中身業歸。果獲神通輪。因中口業歸。果獲教誡論。因中意業歸。果獲記心輪。據此即三業是因。三輪是果。三輪之因。依主釋也。今言稽首。即當身業。但舉身業。餘者自具。謂稱三寶名及述所為事。即口業也。心不虔誠。寧肯歸禮。即意業也。
△二正舉三寶三。初佛寶。二法寶。三僧寶。
【記】牟尼下。正舉三寶。謂佛法僧。為福之田。三皆可寶。故云三寶。帶數釋也。
○然有三種。一住持。即塑畵等像。佛也。三藏教文。法也。五眾和合。僧也。遵守遺言。任持像法。名曰住持。二別相者。佛即三身。法即教理行果。僧即二乘菩薩。三同體者。覺照名佛。軌持名法。和合為僧。於中復有本性觀行融通之異。皆一法上說之。故云同體。
○於上三中。今所歸者。即別相也。
○五教之中。當其始教。以此經屬始教故。今但取當宗之中。能說般若為佛。所說般若為法。發起流通者為僧。故非餘教。
△初佛寶。
【疏】牟尼大覺尊。
【記】牟尼下。佛也。
○梵音釋迦牟尼。此云能仁寂默。能仁故不住涅槃。寂默故不住生死。又寂者現相無相。默者示說無說。此則即真之應也。
○大覺者。覺即是佛。大揀餘聖。餘聖雖覺。未名為大。二乘偏覺。菩薩分覺。皆非大也。唯佛如來。一覺永覺。無所不覺。如大夢覺。如蓮華開。逈超群聖。故獨稱大。
○尊者。具上九號。為物所尊。下文廣辨。
△二法寶。
【疏】能開般若三空句。
【記】能開下。法也。
○於中。能字屬佛。開字通佛及法。謂在佛為能開。在法為所開。般若三空句五字。唯局法也。
○然於此中。具教理行果。般若。果也。以是到彼岸慧故。三空。理也。句。即教也。理果合論。行也。以慧照理。是菩薩行故。
△三僧寶。
【疏】發起流通諸上士。
【記】發起下。僧也。
○發起上士。即須菩提。因興三問。故佛說之。
○流通上士。即是彌勒無著天親也。邐迤解釋。方始弘傳。
○上士者。高上之士也。或曰上人。故馬鳴菩薩讚無常經歸敬偈云。八輩上人能離染。或云大士。故大雲疏云。如斯大士皆歸命。斯皆通用。故隨人稱。
△二祈願利生。
【疏】冥資所述契群機。
【記】疏冥資下一句。祈願利生也。
○冥。闇。資。助也。所述。即此疏也。契。合也。群機。即一切眾生也。
○然資助加護有二種。一即顯加。謂現身說法。有所見聞。二即冥加。但得智力。無所視聽。今於二中。唯求冥加也。以製疏釋經。唯藉智力。但得冥助。不須見聞。以此經云。若以色見聲求。是行邪道。為順此教。故不求顯。
○然凡所設教。皆契理契機。今不言契理者。以疏是論文。已契理故。又疏主於二利中。利他偏甚。今唯言契機者。悲增之相也。
△二開章正釋二。初標列章門。二依章正釋。
初標列章門。
【疏】將釋此經。未入文前。懸敘義門。略開四段。第一辨教起因緣。第二明經宗體。第三分別處會。第四釋通文義。
【記】將釋下。二開章正釋。既蒙加祐。心通智明。約義開章。遂申經旨。文二。初標列章門。
○將。猶欲也。
○此依崇聖寺塵外疏。唯開四門。若準大雲疏中。即開六門。一明經意。二明宗旨。三明經體。四辨譯時。五解題目。六釋經文。今雖四門。含六門義。謂此第二攝彼二三。第四攝彼五六。其餘單攝。但小異耳。
△二依章正釋四。初辨教起因緣。二明經宗體。三分別處會。四釋通文義。初辨教起因緣二。初總論諸教。二別顯此經。初總論諸教二。初通赴機緣。二克就佛意。
初通赴機緣。
【疏】初中二。初總論諸教。謂酧因酬請顯理度生也。
【記】二依章正釋。二。初總論諸教。如多藥共治一病。二別顯。則如一一藥各有功能也。初中二。初通赴機緣。
○酬因者。酬謂酧報。因謂因地。以佛於因地初發心時。希求無上正等菩提。遂啟四弘誓願。煩惱無邊誓願斷。法門無邊誓願學。眾生無邊誓願度。佛道無上誓願成。於此四中。三願皆畢。唯一未圓。誓度眾生。眾生宛在。今雖證果。不捨因門。現身說法。濟度群品。以報先願。故曰酬因。故法華云。我本立誓願。欲令一切眾。如我等無異。如我昔所願。今者已滿足。化一切眾生。皆令入佛道。
○酬請者。佛初成道。梵王帝釋等。請轉法輪。故法華云。爾時諸梵王。及諸天帝釋。護世四天王。及大自在天。并餘諸天眾。眷屬百千萬。恭敬合掌禮。請我轉法輪。如來默然受請。既受其請。故始於鹿苑。終至鶴林四十九年。說諸經教。救度眾生。故法華云。即於波羅奈。轉四諦法輪等也。
○顯理度生者。此二相從合說。然有通別。通則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別則說四諦法。顯生空理。度凡夫外道。說六波羅蜜。顯二空理。度不定性二乘。及利根凡夫。令入大乘道。說一乘法。顯法界理。度定性不定性二乘。及地住菩薩。并上上利根凡夫。令入一乘究竟佛道。
△二克就佛意。
【疏】若據佛本意。則唯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開佛知見等。
【記】若據下。二克就佛意。
○唯為一大事等者。法華經具云。諸佛世尊。唯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舍利弗。云何名諸佛世尊唯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乃至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準天長疏解云。佛之知見。非三非五故云一。廣博包含故云大。諸佛儀式說此化生故云事。眾生有此機能感於佛曰因。佛即應之曰緣。故者所以義。由此一大事因緣。所以佛出於世。開示悟入者。此之四句。不出於二。初二句能化。後兩句所化。能化有二。謂大開而曲示。此屬於佛。所化亦二。謂始悟而終入。此屬眾生。若準法華論釋。開者雙開菩提涅槃二無上果。示者別示法身。顯三乘同體。悟者知義。別指報身。二乘不知。說令知故。入者因義修因契入故。華嚴疏主解云。開者開除惑障。示者示真實理。悟者悟妄本空。了心體寂。只令悟上真理。入者冥於心體。石壁解云。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大開也。指云心中了了分明。是佛性。曲示也。斬新領解。決定印可不疑。始悟也。一切念想都亡。終入也。諸家解釋。旨趣不同。白璧黃金。各為至寶。
△二別顯此經二。初總標。二別列。
初總標。
【疏】後別顯此經。五。
【記】疏後別顯者。近指一卷金剛。遠關諸部般若。以同宗故。
○意明有何所以。說無相經。於中五段。具列如疏。
△二別列五。初對治我法二執。二遮斷種現二疑。三轉滅輕重二業。四顯示福慧二因。五發明真應二果。初對治我法二執三。初標。二釋三結。
初標。
【疏】一。為對治我法二執故。
【記】初中三。初標。
○對治者。如病設藥。義見序中。
○我執者有二。一凡夫情計我。即執五蘊總相以為主宰。二外道神我。即蘊離蘊。或大或小。幽靈神聖。動用難思。皆計為實。故云我執。
○計一切法實有體性。名為法執。
○然佛說小乘。已除我執。今說般若。重為此者。葢深必該淺也。由是。正除法執。兼明我空也。
△二釋二。初總標由執起障。二別示二障過患。
初總標由執起障。
【疏】由此二執。起煩惱所知二障。
【記】由此下。二釋。二。初總標由執起障。
○煩惱。即根隨等。此依我執而起。如前逐妄中說。
○所知。即根本無明也。故起信論云。無明義者。名為智礙。即所知障也。此依法執而起。
△二別示二障過患二。初煩惱障。二所知障。
初煩惱障。
【疏】由煩惱障障心。心不解脫。造業受生。輪轉五道。
【記】由煩下。二別示二障過患。二。初煩惱障。
○心不等者。心本清淨自在。功德妙用。過於塵沙。良由此障覆蔽。不得顯現。故云心不解脫。解脫者。自在義。
○不唯令心不解脫。復能造業潤業。業即善惡不動業也。
○以有業因。必招果報。即受生也。
○受生之處。所謂五道。
○生而復死。往而又來。故云輪轉。輪轉之相。已如序中綸輪義也。
○反推其源。即是我執。故知我執是過患根本。故要除之。
△二所知障。
【疏】由所知障障慧。慧不解脫。不了自心。不達諸法性相。縱出三界。亦滯二乘不得成佛。故名障也。
【記】由所知下。二所知障。
○慧不等者。此即大乘深慧。不論小乘淺慧。
○此慧若發。照見五蘊皆空。唯是心性。離自心外。無別有法。今為無明覆蔽。不得開發。故華嚴云。若不了自心。云何知正道。彼由顛倒慧。增長一切惡。
○不達等者。然諸法性相。有別有通。別則如水以濕為性。以動靜為相等。通則諸法同以無為為性。有為為相。由無是慧。故不能了之。
○然了心即根本智。了性相即後得智。二智不顯。葢由無明。無明不除。不成佛法。故云縱出三界亦滯二乘等。斯則雖出火宅。猶止化城不到寶所。
○若反推其本。由於法執。將知法執是過患根本也。
【記】然此二障。非謂抗行。皆由一心所為。但微著有異。所知則細。煩惱則麤。麤細雖殊。都無別體。猶如一水。起動成波。微著有異。於中亦有二義。纔動則不能現像。同彼所知。猛盛則覆舟溺人。況於煩惱。法喻相對。昭然可見。
【記】又心慧解脫。約人料揀。以成四句。謂心解脫慧不解脫。二乘也。心不解脫慧解脫。大悲菩薩也。俱解脫。佛也。俱不解脫。凡夫也。
△三結。
【疏】二執若除。二障隨斷。為除二執。故說此經。
【記】疏二執下。三結。
○以前推窮一切過患根本。是其我法二執。二執若遣。二障即除。二障若除。則諸過自滅。由是過患之源。即其二執。為除二執。故演斯經。故知此經是大良藥。故心經云。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呪。是大明呪等。乃至云。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虗。
○欲知此經除二執者。如經云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是除我執也。無法相亦無非法相。是除法執也。如此類例。徧於經中。
△二遮斷種現二疑二。初標。二釋。
初標。
【疏】二。為遮斷種現二疑故。
【記】疏二中。二。初標。可知。
△二釋二。初正釋。二指經。
初正釋。
【疏】遮未起種子之疑。斷現起現行之疑。
【記】二釋。
○疑者。於理於事。猶豫不決。即心所法中煩惱一數。然有二種。一種子。二現行。種子。謂蘊在藏識。未顯發者。名為未起。現行。謂動之於心。或形之於口。名為現起。遮則遮其種子。不令起於現行。斷則斷於現行。即自除其根本。其猶築堤防水。傾津潑?。其義可見。
△二指經。
【疏】即經中答所問已。便躡跡節節斷疑。乃至經終。二十七段。
【記】即經下。指經也。然準經。即答三問已。展轉而斷。起復連環。故云節節至二十七。
○然遮斷之言。總有兩意。一則經中有須菩提陳疑處是現行。即第二第十一第十九。餘無問辭。皆種子也。二即當時盡是現行。望於後代總名種子。斯則斷現行時。即是遮種子也。然二意中。後意稍切。故二十七疑。皆言斷而不言遮也。
△三轉滅輕重二業二。初標。二釋。
初標。
【疏】三。為轉滅輕重二業故。
【記】疏三中。二。初標。
△二釋。
【疏】轉重業令輕受。滅輕業令不受。
【記】二釋。
○然汎論。業有三種。謂善惡不動。受有三時。謂現生後。若今世造善惡。今世受苦樂者。名順現報業。若今世造善惡。次生方受。名順生報業。若今世造善惡。從第三生已去。乃至百千生方受。名順後報業。今世有人。造善惡業。目下無報。便疑無因果者。良由不達此三時報也。故佛名經云。行善之者。觸事轗軻。行惡之者。是事諧偶。致使世間愚人。謂之善惡不分。我經中說。有三種報。如上所敘。今言轉滅者。三中唯轉惡業。以違理故。時則通三。
○然此惡業受報。準小乘宗說有定不定。如初篇四重。名為定業。僧殘已下。名不定業。以此對時。應成四句。謂時定報不定。報定時不定。俱定。俱不定。若此經說者則不然。以未入我法。名決定業。若入我法。名不決定業。所言不定者。或輕或重。或受或不受也。問。若然者。何以大般若中云。唯除決定業應受報耶。答。但轉重成輕。非令不受。故無違也。如此經云。若有人受持讀誦此經。為人輕賤者。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菩提。
○言先世者有二意。一。前生之前。名為先世。二。未持經前。名為先世。雖通此二。後義為正也。今以三塗之業。用輕賤代之。令報不定。生報現償。令時不定。此皆轉重令輕也。
○其滅輕不受。經則無文。經雖無文。義乃合有。然有兩意。一者。以重況輕。意云。重業既轉之令輕。輕業故宜不受。二則曾墮三塗之者。出在人中。猶有餘業。即貧窮諸衰等苦。令既不墮三塗。則餘業必免。亦是時報俱不定也。
△四顯示福慧二因三。初標。二釋。三結。
初標。
【疏】四。為顯示福慧二因故。
【記】疏四中。三。初標。
△二釋二。初未說失為凡小。二已說得為佛因。
初未說失為凡小。
【疏】佛成正覺。未說般若之前。眾生由無妙慧。施等住相。皆成有漏。或滯二乘。
【記】二釋。二。初未說失為凡小。
○佛成正覺者。即菩提樹下。三十四心斷結。五分法身初圓。示成正覺也。
○未說等者。即成道之後。十二年以前。但說人天因果及四諦緣生。未說三空般若。
○無妙慧者。妙慧。謂無相甚深般若也。此是法空之慧。以未說般若。未顯法空。故無此慧也。
○施等住相者。等於戒忍等四住於我人眾生等相。及住法非法相也。
○既住我法等相。則成世間因果。故皆有漏也。此說凡夫依人天教者。
○或滯二乘者。設有斷惑證真。不無厭苦欣樂。縱出三界。亦墮聲聞緣覺之地。此依小乘教者。
○若準凡夫。兼無麤慧。就勝通說。故言無妙慧也。
△二已說得為佛因二。初順釋。二反顯。
初順釋。
【疏】故談般若。顯示妙慧為法身因。五度為應身因。
【記】疏故談下。二已說得為佛因。二初順釋。
○即十二年後。說諸部般若之教。詮顯妙慧。
○妙慧即第六般若波羅蜜。以法身是真如妙理。本不生滅。但以煩惱覆之。名如來藏。若妙慧照破煩惱。真理顯現。成大法身。故說妙慧為法身因也。
○五度等者。五度即施。戒忍進定。應身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之體也。此由積習五波羅蜜之所感得。故言五度為應身因。
△二反顯。
【疏】若無般若。則施等五。非波羅蜜。不名佛因。
【記】疏若無下。二反顯。
○非波羅蜜等者。雖行施等。由無慧導。皆成住相。由住相故。便成有漏。但成世間善因樂果。故非佛因也。故菩提資糧論云。施戒忍進定。及此五之餘。皆由智度故。波羅蜜所攝。
△三結。
【疏】故須福慧二嚴。方成兩足尊矣。
【記】疏故須下。三結。
○福慧屬因。即五度六度。是能嚴也。兩足是果。即真身應身。為所嚴也。然諸佛果德。雖無量無邊。以要言之。不過此二。故法華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自證無上道。大意謂。由無般若。致使施等非波羅蜜。不成佛因。故須福慧二嚴。乃成兩足妙體。
○然前五與第六。互相資助。以真應二果。必須具故。其猶膠青彩色。彩非膠而不著。膠非彩而無色。六非五而無相。五非六而無因。如經云。應無所住。即修慧也。行於布施。即修福也。又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即修慧也。修一切善。即修福也。此例甚多。
△五發明真應二果三。初標。二釋。三結。
初標。
【疏】五。為發明真應二果故。
【記】疏五中。三。初標。
○真應二果者。然諸經論。皆說三身。此中唯明二者。已合攝故。言三身者。即法報化。如權宗所說。法身是理。無漏無為。報身是智。轉識所成。有為無漏。雖證於理。智且非理。如日舍空。由是理智分為二也。化身是影。固宜不同。由此說佛有三身也。今言二者。法報合故。以智即是理。如光即珠。是故合說為真身也。如淨名經云。佛身無為。不墮諸數。豈言報體是有為耶。又涅槃經云。若人言如來同有為者。死入地獄。是故此中不說於三。但言二也。故智論云。佛有二身。一真身。二應身。亦云生身應身皆化身也。
○問。法報化等。皆是佛身。法報既其不分。化體何故別說耶。答。法報皆實。所以合論。化體唯虗。故宜別也。
△二釋。
【疏】未聞般若之前。但言色相是佛。不知應化唯真之影。不如實見真身應身。
【記】疏未聞下。二釋。
○謂十二年前小乘之人。唯取三十二相金色之身以為真佛。不知更有真佛。故云但言色相。
○不知下。以未達法空故。不知此相但是真身之中所現影像也。故唯識云。大圓鏡智。能現能生身土智影。既言是影則知非真。故彌勒頌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
○不知等者。若知真身是實。應身是虗。又了相即無相名為真身。無相即相名為應身。如是見者。名如實見。故華嚴云。於實見真實。不實見不實。如是解法相。是則名為佛。若不如是。名為不如實見。
△三結。
【疏】故此發明二果。令知由前二因證得。
【記】疏故此下。三結。
○發明二果者。如經云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者。發明真身也。是名三十二相者。發明應身也。又云則非具足色身。發明真身也。是名具足色身。發明應身也。餘例此知。
○二因等者。真身由前慧因證得。應身由前福因證得也。
○前段中云故須福慧二嚴等。即是約果說因。今云故此發明等。即是望因說果。如是說者。意令眾生。修二種因。證二種果也。
【記】然前五門。展轉相躡。謂說般若經。本除二執。故有第一。二執雖遣。兩疑猶存。故有第二。縱使無疑。爭奈先業。故有第三。惡業既滅。無漏因成。故有第四。因既昭然。果證何遠。故有第五。由是。一經大意。極此五重矣。
△二明經宗體二。初總標別開。二依開別釋。
初總標別開。
【疏】第二明經宗體。二。
【記】疏明經宗體者。宗即所詮。體即能詮。
△二依開別釋二。初明經宗。二明經體。初明經宗二。初標。二釋。
初標。
【疏】初宗。
【記】今初。宗者。尊也重也。心言之所尚也。然言由於心故。故肇公云。情尚於空者。觸言而賓無。毛詩序云。情動於中而形於言。餘皆例此。文二。
△二釋二。初統明諸教。二別顯今經。
初統明諸教。
【疏】統論佛教。因緣為宗。
【記】初統明諸教。
○然此方古今。教有三種。淺深既異。所宗亦殊。一儒教。主即文宣王。謂孔丘也。宗於五常。仁義禮智信。意以修身慎行。理國理家。揚名後代也。二道教。主即玄元皇帝。謂老聃也。宗於自然。自然即融蕩是非。齊平生死。終歸虗無也。三釋教。主即釋迦也。宗於因緣。意令識迷破惑。證真起用也。是故疏云因緣為宗。
○然一代佛教。通宗因緣。雖小乘生滅。大乘無性。淺深有異。大約統論皆因緣也。
○然有二種。一世間。二出世間。世間有二。一內二外。外復有二。一謂種子為因。水土人時等為緣。而芽得生。又泥團為因。輪繩陶師等為緣。而器得成。二內。謂無明為因。行支為緣。而生識等五支及生老死二支。前二器世間。後一即有情世間。故知成此三界世間只由因緣二字。二者出世間。有三種。一則本覺內熏為因。師教外熏為緣。而始覺得生。二始覺為因。施等五度為緣。而佛果得成。三則大悲為因。眾生為緣。而應化得興。故知出世間一切淨妙等事。不出因緣二字。故法華云。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中論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又云。我說是因緣。能滅諸戲論。
○然統收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有義空義假義中義。雖淺深不同。皆墮因緣也。言有者。有生有滅也。謂諸法緣會而生。緣離則滅。如馬勝比丘。為舍利弗說偈。曰。諸法從緣生。緣離法即滅。如是滅與生。沙門如是說。空者。既屬因緣。則知無體。無體即空義也。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假者。如鏡像水月。雖則不實。緣會不得不現。故淨名云。是身如影。從業緣現。中者。以假故非空。空故非假。非空非假。即空即假。名為中義。故淨名云。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又如中論都明有等四義。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即三乘教中所說空有中假等義並不出因緣。故云佛教統宗因緣也。
△二別顯今經三。初約法正立。二約喻釋成。三約行結顯。
【記】疏別顯等者。所謂通中之別。隨何經中。所宗各異。如華嚴法界。法華一乘。淨名不思議真如佛性等也。文三。初約法正立。
△初約法正立。
【疏】別顯此經。則實相般若。觀照般若。不一不二。以為其宗。
【記】然般若種類。諸說不同。準智度論。說有三種。一文字。即能詮教。二觀照。即能觀智。三實相。即所觀境。羅什後來開為五種。謂於觀照中。開出眷屬。即隨行五蘊及煗等善根。於實相中。開出境界。即俗諦境。此五中。唯觀照持業釋。餘皆依主。大雲解之。五皆持業。謂文字性空。即般若故。眷屬境界。同文字故實相即是法身。起信論云。依此法身。說名本覺故。然雖三雖五。三者為正。何則。般若所照。皆實相故。不唯真如。故智論云。照色等空。即名實性。性空實理。離於顛倒。非虗偽故。於空見空。亦名顛倒於空無著。乃是實法。色等虗偽。誑人眼根。故知但約不顛倒。離虗偽。便為實相。則雙取真俗二諦為一實相也。煗等眷屬。是慧性故。相應隨行。俱觀照故。故知觀照攝眷屬也。由是。雖則說三。已攝於五。既符智論。必契深經。故三為正。
○然諸家立宗。或唯觀照。或唯實相。此並未當。且此經所詮。一一離相。豈唯觀照。又教化眾生。斷疑破執。豈唯實相。由是。今疏雙取為宗。
○不一不二者。欲言其一。體用有殊。欲言其二。寂照常俱。故非一二。
△二約喻釋成。
【疏】以即理之智。觀照諸相。故如金剛。能斷一切。
【疏】即智之理。是為實相。故如金剛。堅牢難壞。
【記】疏以即下。二約喻釋成。則顯雙取為正。且本舉能堅能利一金剛。以喻觀照實相二種般若。若單取觀照。則闕堅義。若單取實相。則闕利義。
○又皆言即者。釋成不二之相。以照而常寂故。理非智外。寂而常照故。智非理外。既離理無智。離智無理。故如金剛。即堅即利。
△三約行結顯。
【疏】萬行之中。一一不得昧此。是故合之以為經宗。
【記】疏萬行下。三約行結顯。
○謂菩薩行中。必須具此。若昧實相。則難亡分別。便成住相。即墮有漏。若昧觀照。則闕智用。便滯偏空。同於二乘。故須二事兼行。方契中道。此則如前行玄之義也。由是。起信論中。止觀合說。法華經內。定慧莊嚴。華嚴明定慧二事。菩薩依賴。涅槃顯定慧不等。不見佛性。諸教中說。無明邪見。自此而生。故華嚴疏云。萬行忘照而齊修。頓漸無礙而雙入。皆此義也。
△二明經體二。初標。二釋。
初標。
【疏】二體。
△二釋三。初標立。二正釋。三總結。
初標立。
【疏】文字般若。即是經體。
【記】二體。分三。初標立。可知。
△二正釋二。初明具四法。二明攝所詮理。
初明具四法。
【疏】文字即含聲名句文。
【記】文字下。二正釋。
○或曰。諸家所出教體。皆取聲名句文。或通取所詮之法。今何單取文字耶。
○由是。疏云文字即含聲名句文。此明具四法也。
○聲即言音。名句文三。即聲上屈曲表示。名詮諸法自性。句詮諸法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也。
○問。四法之中。文字最居其末。云何攝聲等法耶。答。所以能攝者有二意。一能顯文字。有其三處。謂心上顯。即意識境。聲上顯。即耳識境。色上顯。即眼識境。今取初者。故能攝之。二。有聲未必有名句文。有文則必有聲名句。前前未必有後後。後後必有於前前。如苗必有根。根未必有苗也。以是義故。故攝聲等。
△二明攝所詮理。
【疏】文字性空。即是般若。無別文字之體。
【記】文字性空下。明攝所詮理也。謂依於般若。顯乎文字。文字本空。即是般若。無別文字體也。然有二意。一。體屬緣生。無自體故。二。非別有一法為文字體故。此皆意顯般若是文字體也。其猶鎔金成像。像即是金也。
△三總結。
【疏】故皆含攝。理無不盡。統為教體。
【記】疏故皆下。三總結。
○含攝之義。如上所明。能所總該。故言理無不盡。此乃文字則該能詮盡。般若則該所詮盡。詮旨既備。故云統為教體。
△三分別處會二。初總標別開。二依開別釋。
初總標別開。
【疏】第三分別處會二。
【記】疏分別處會文二。
△二依開別釋二。初總明佛說大部處會。二別明傳譯此卷時主。初總明佛說大部處會二。初標。二釋。
初標。
【疏】初。總明佛說大部處會。
△二釋二。初總示大部。二別顯此經。
【記】初中二。初總示大部。此經下。二別顯此經。
△初總示大部二。初總標。二別列。
初總標。
【疏】六百卷。四處十六會說。
△二別列。
【疏】一王舍城鷲峰山七會。(山中四會山頂三會)二給孤獨園七會。三他化天宮摩尼寶藏殿一會。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一會。
△二別顯此經。
【疏】此經。則二處第九會第五百七十七卷。
【記】總。可知。
△二別明傳譯此卷時主二。初標。二釋。
初標。
【疏】後。別明傳譯此卷時主。
△二釋三。初正明東土翻譯前後。二因辨西方解釋異同。三示今科判依據差別。初正明東土翻譯前後二。初通辯諸譯。二克示所傳。
【記】疏別明中。文三。初正明東土翻譯前後。二。初通辨諸譯。
△初通辨諸譯二。初總標。二別列。
初總標。
【疏】前後六譯。
△二別列二。初列別名。二顯通號。
初列別名。
【疏】一後秦羅什。二後魏菩提流支。三陳朝真諦。四隋朝笈多。五唐初玄奘。六大周義淨。
【記】流支者。天平二年。於洛陽。譯成十四紙。名金剛般若。
○真諦。太康元年。於金陵郡。譯成十四紙。名金剛斷割。
○笈多。開皇十年。於洛陽。譯成十六紙。名金剛斷割。
○玄奘。貞觀二十二年。於玉華宮。譯成十八紙。名能斷金剛。
○義淨。證聖二年。於佛授記寺。譯成十二紙。名能斷金剛。
△二顯通號。
【疏】上六人皆三藏。
△二克示所傳。
【疏】今所傳者。即羅什弘始四年於長安艸堂寺所譯。
【記】疏今所下。二克示所傳。
△二因辨西方解釋異同二。初明偈受授。二明論異同。初明偈受授二。初稟受彌勒。二轉授天親。
初稟受彌勒。
【疏】天竺有無著菩薩。入日光定。上昇兜率。親詣彌勒。稟受八十行偈。
【記】疏天竺下。二因辨西方解釋異同。
△二轉授天親。
【疏】又將此偈。轉授天親。
【記】轉授天親者。有說云。以天親久習小乘。近從大教。要滌情執。故轉授之。
△二明論異同二。初天親斷疑執。二無著顯行位初天親斷疑執。
【疏】天親作長行解釋。成三卷論。約斷疑執以釋。
△二無著顯行位。
【疏】無著又造兩卷論。約顯行位以釋。
【記】斷疑執。顯行位正。宗文中可。見。
△三示今科判依據差別二。初正明科釋所依。二結成立題所以。初正明科釋所依二。初天親無著。二餘論諸疏。
初天親無著。
【疏】今。科經唯約天親。釋義。即兼無著。
【記】疏今科下。三示今科判依據差別。二。初正明科釋所依。
○兼無著者。以顯此疏。正依天親。傍用無著。
△二餘論諸疏。
【疏】亦傍求餘論。採集諸疏。
【記】餘論諸疏。義見開題處。
△二結成立題所以。
【疏】題云纂要。其在茲焉。
【記】疏題云下。二結成立題所以。
○不同淨名集疏。備書四聖之名。義即如何晏集解論語。於孔安國馬融等注中。當者用之。不當者翦之。今疏亦爾。或雙取。以各有理。或共成一義。故兩存焉。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一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491 金剛經疏記科會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二
唐 圭峰大師 疏
宋 長水大師 記
後學雲棲寺沙門大璸科會
△四釋通文義二。初解題目。二釋經文。初解題目二。初科經。二釋義。
初科經。
【疏】第四釋通文義。二。初解題目。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二釋義二。初釋所詮。二釋能詮。初釋所詮三。初釋金剛。二釋般若。三釋波羅蜜。初釋金剛二。初翻名示相。二約法辨義。初翻名示相。
【疏】金剛者。梵云䟦折羅。力士所執之杵。是此寶也。金中最剛。故名金剛。帝釋有之。薄福者難見。
【記】疏釋通文義。二。初題目。二。初釋所詮。三。初釋金剛。二。初翻名示相。
○梵云下。新云縛左羅。
○力士所執者。如經所說執金剛神。梵云諾建那。此云露形神。即此力士也。
○金中最剛者。金語通五。此最精堅。故安剛字。
○仍非人間之物。故云帝釋有之。乃是天上至寶。故云薄福者難見。正理論云。帝釋有寶。名曰金剛。不為薄福眾生所見。
△二約法辨義二。初引經論總彰二義。二引真諦別示六種。初引經論總彰二義三。初總標略辨。二引教委釋。三結顯喻旨。
初總標略辨。
【疏】極堅極利。喻般若焉。無物可能壞之。而能碎壞萬物。
【記】疏極堅下。二約法辨義。二。初引經論總彰二義。三。初總標略辨。為有勝能。故云極堅極利喻般若焉。
○無物下。釋極堅等相。則知若有一物能壞。則非極堅。若有一物不碎。則非極利也。如銀鐵雖堅。遇火則融。刀劍雖利。斫石則缺。非極堅利也。揀餘堅利。故加極字。
△二引教委釋二。初引經。二引論。
初引經。
【疏】涅槃經云譬如金剛。無能壞者。而能碎壞一切諸物。
【記】疏涅槃下。二引教委釋。
○涅槃下。引經。
△二引論。
【疏】無著云。金剛難壞。又云。金剛能斷。
○又云。金剛者。細牢故。細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壞故。
【記】無著下。引論。
○難壞即堅義。能斷即利義。
○細牢者。細謂揀麤。顯是微妙。牢揀可壞。堅固義成。
○智因即是慧。慧是智之因。智是慧之果。此約觀照般若說。以微細故。能入於惑。令彼滅也。
○不可壞者。智論云。一切語言名相等事。皆可破壞。唯無相智。不可破壞。此約實相般若說。
○問。實相般若。分因果耶。答。用有勝劣。故分因果。體無增減。因果一如。故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華嚴經疏云理。開體用。名大方廣。智分因果。號佛華嚴。
△三結顯喻旨。
【疏】皆以堅喻般若體。利喻般若用。
【記】疏皆以下。三結顯喻旨。此結所引經論之義。
○然先上諸德。皆用此義。資聖云。金剛者。堅而復利。堅喻本覺真性。雖流轉諸趣。而覺性無壞。利喻般若淨照。三賢十地。貫通萬行。無明惑暗。無不壞也。肇云。金剛者。堅利之譬也。堅故物不能沮。利故物無不摧。以況斯慧。邪魔不能毀。堅之極也。萬物皆能破。利之義也。
○又諸經論說金剛喻定。勝鬘經說金剛喻智。梵網經以十迴向為十金剛。仁王謂十堅心。淨名以金剛慧決了此相。無縛無脫。得無生法忍。又諸經論說金剛座。金剛山金剛輪。如是等說。皆取堅利義也。
○又晉武帝起居注云。武帝十三年。燉煌有人獻金剛寶。生於金中。色如紫石英。狀如蕎麥。百鍊不銷。可以切玉如泥。是知堅利之極也。
△二引真諦別示六種二。初正明六種。二結示傍正。初正明六種二。初總標。二別列。
初總標。
【疏】又真諦記。說六種金剛。
【記】疏真諦下。二引真諦別示六種。二。初正明六種。一一以法合之。分明在疏。皆般若之功也。
△二別列六。初青色。二黃色。三赤色。四白色。五空色。六碧色。
初青色。
【疏】一青色。能消災厄。喻般若能除業障。
【記】災厄等者。有厄則災禍必來。有業則苦果定至。厄除則災禍不起。業喪則苦果不生。
△二黃色。
【疏】二黃色。隨人所須。喻無漏功德。
【記】隨人所須有二意。一則如餘物不能隨所須。金不可為銀用。羅不可為錦用等。金剛則不然。要者皆得。法中亦爾。有漏功德。人不可為天。富不可為貧。無漏不爾。隨心所成。二則餘物用之則盡。金剛出之不窮。法上亦爾。有漏受之則窮。無漏受之不盡。
△三赤色。
【疏】三赤色。對日出火。慧對本覺出無生智火。
【記】對日等者。慧即始覺。合本覺時。見法無生。名無生智。如起信云。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常住即無生義也。火出。燒盡世間。使六合空廓。智起。斷除煩惱。令大道通同。
△四白色。
【疏】四白色。能清濁水。般若能清疑濁。
【記】能清等者。水清則萬像齊鑒。疑除即佛法現前。
△五空色。
【疏】五空色。令人空中行坐。慧破法執。住真空理。
【記】空中等者。昇太虗。則不履於地。住真空。則不墮世間。
△六碧色。
【疏】六碧色。能消諸毒。慧除三毒。
【記】銷諸毒者。中毒則令人命終。起惑則永沉生死。毒除則延年益壽。惑遣則不滅不生。
△二結示傍正。
【疏】傍兼可矣。非堅利之本喻。
【記】疏傍兼下。二結示傍正。
○佛所立名。本約堅利。如上六義。乃是兼明。諸家至此。多不料簡。殊濫正義。
○若將此六。配前五因。即一當第三。二三當四五。四當第二。五六當第一。
△二釋般若二。初翻名略指。二引教廣辯。初翻名略指二。初翻名。二指體。
初翻名。
【疏】般若。正翻云慧。
【記】疏般若下。二釋般若。二。初翻名略指。
○般若正翻慧者。以古來諸德。義翻為妙慧淨慧無相慧。此皆挾到彼岸義。是別相也。或云智慧。今云正翻慧者。即通相也。
△二指體。
【疏】即照五蘊空相應本覺之慧。是也。
【記】即照下。約功用以出體也。照蘊空。即是功用。本覺之慧。即是出體。
○大品云。色如聚沫。受如泡幻。想如陽?。行如芭蕉。識如幻化。如是觀者。名照蘊空。
○相應等者。本覺即如來藏自性清淨心。非新生故言本。不頑暗故言覺。慧即始覺也。依體起用。故云之慧。始即同本。故曰相應。
○然本覺與慧。不一不二。以不二故。故言相應。以不一故。故言之慧。故資聖云。妄心見俗曰無明。悟心照真為般若。俗境萬有。見心必異。真空理一。悟自無差。第一義空。離照無理。清淨本覺。即理是照。又涅槃云。佛性者名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為智慧。此等皆證體用非一非二義也。
○然本即實相。始即觀照。
△二引教廣辯二。初引論別相釋。二引經通相辯。初引論別相釋二。初明總攝三慧。二引論文釋成。
初明總攝三慧。
【疏】若約學者從淺至深言之。則攝聞思修三慧。總為般若。
【記】疏若約下。二引教廣釋。二。初引論別相釋。二。初明總攝三慧。
○學者。即修大乘行人也。初須聞法生解。名聞慧。次則測度所聞。評量教理。分明忍可。以印自心。曰思慧。然後如聞思處。依而行之。無所乖越。名修慧。前二有漏。後一無漏。前淺後深。深淺雖殊。通名為慧。是故總收名為般若。如人攻文赴舉及第。雖前劣後勝。皆一人也(云云)。
△二引論文釋成二。初正釋成。二配因果。
初正釋成。
【疏】故無著云。能斷者。般若波羅蜜中聞思修。所斷。如金剛斷處而斷故。
【記】疏故無著下。二引論文釋成。二。初正釋成。
○波羅蜜中等者。此明頓悟中漸修也。慧纔發時。照萬法空。便到彼岸。名為頓悟。由有多生習性。未得念念相應。故須聽聞正法。思惟其義。如說修行。方得究竟證入。名為漸修。開題中略明也。若唯識中說則具根後二智。謂十度中。六通本後。四唯後得。六中則二智皆具。為分十度故第六偏取二空本也。今依無著。更加加行智。則通前三矣。
○金剛斷處等者。如金剛斷物之處而斷煩惱。非謂金剛亦通所斷。
△二配因果二。初雙引論。二雙解釋。初雙引論二。初引無著。二引智度。
初引無著。
【疏】又云。細者智因故者。智因即慧也。
【記】疏又云下。二配因果二。初雙引論。
○上者字。論牒所標。下者字。疏牒論文。
○智因即慧。慧果即智也。前雖引用。今方解釋。
○此引無著也。
△二引智度。
【疏】依智度論。因位名般若。果位名智。
【記】次引智論。可知。
△二雙解釋二。初正解釋。二出所以。
初正解釋。
【疏】則聞思修。皆名為細。細妙之慧。佛智之因矣。
【記】疏則聞下。二雙解釋。
○此明法空深慧。意揀我空慧為麤淺。不為佛因。但是二乘因故。
△二出所以。
【疏】般若能斷。故在因位。佛果無斷。轉受智名。
【記】般若下。出所以。
○以慧是揀擇義。揀擇惑障顯無為故。以因位有惑。故須擇之。乃名為慧。
○智但決斷為義。以果位無惑。但唯決定。朗然獨照。故名為智。
○只是一法。受此兩名。如人破賊為將。功成為相也。
○有說。以無漏智性為智因。大雲破之。三塗有性。何不斷惑。闕細義也。此約妙慧別相以破。若就通相。取亦可矣。以凡是有心。皆成佛故。此得是因也。
△二引經通相辯二。初引經。二辯體。
初引經。
【疏】若依大品經。若字通智慧二義。
【記】疏若依下。二引經通相釋。
○此明字緣字界。若字是字界。般那都為緣。若以般為緣。助於若界。則名為慧。若以那為緣。助於若界。則名為智。如僧人俗人等(云云)。
△二辯體。
【疏】故智與慧。名義少殊。體性無別。
【記】名殊謂曰智曰慧。義殊謂決斷揀擇。此中義殊。故使名殊也。
○體性無別者。皆別境中一也。前三種智。皆名慧故。故智與慧。皆如金剛。故薩遮尼乾經云。帝釋金剛寶。能滅阿脩羅。智碎煩惱山。能壞亦如是。無常經云。金剛智杵碎邪山。永斷無始相纏縛。
△三釋波羅蜜三。初約語對翻。二約義順釋。三順義通結。
初約語對翻。
【疏】波羅蜜者。此云彼岸到。應云到彼岸。
【記】疏波羅下。三釋波羅蜜。文三。初約語對翻。
○應云下。迴梵文。以西域風俗。例皆如此(云云)。
○青龍云。蜜多者。離義到義。元康云。天竺風俗。所作究竟皆云到彼岸。到離之義。次文明之。
△二約義順釋二。初釋義。二通難。初釋義二。初正釋到離義。二因明彼岸義。初正釋到離義。
【疏】謂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
【記】疏謂離下。二約義順釋。二。初釋義。
○前三句中。每句皆上法下喻。意明煩惱如大河。難可度故。生死如此岸。有情居故。涅槃如彼岸。諸佛住故。則慧是能離能度能到。生死等是所離所度所到。若欲離此到彼。必須渡於中流。此約四諦說之。理則明矣。知苦是離此岸。斷集修道是渡中流。證滅是到彼岸也。此順小乘義說。下經令入大乘無餘涅槃。即須離二種生死此岸。乘六度船筏。度二障中流。到二涅槃彼岸。
△二因明彼岸義。
【疏】涅槃。此云圓寂。亦云滅度。
【記】涅槃等者。以翻波羅蜜為彼岸。即是涅槃。是故約轉依果。明彼岸義。然生死即分段變易。煩惱即總該二障。
○圓寂者。義翻也。謂德備塵沙曰圓。妙絕相累曰寂。
○滅度者。肇云。涅槃者。秦言無為。亦云滅度。或但云滅。然滅與小乘不同。小乘以滅生死為滅。大乘以寂滅為滅。故涅槃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然滅唯據果。滅度乃兼因。今則約果標因。故云滅度。所以經中。上言涅槃下云滅度。亦是唐梵雙彰也。涅槃種類。下文具明。
△二通難二。初引經作難。二據義釋通。
初引經作難。
【疏】一切眾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
【記】疏一切下。二通難。
○此即淨名經文。彼云。若彌勒得授記者。一切眾生。亦應授記。何以故。一切眾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等。今用此文以為難辭。難意云。眾生既即寂滅。何有離此到彼。今言到彼者。莫違經耶。
△二據義釋通。
【疏】但以迷倒妄見生死。名在此岸。若悟生死本空。元來圓寂。名到彼岸。
【記】但以下。釋通。
○但約翻迷成悟。便是離此到彼。若悟此已。漸除漸證。名為究竟。
○然成波羅蜜。要與七最勝相應。如唯識說。
△三順義通結。
【疏】若兼般若迴文。應云到彼岸慧。
【記】疏若兼下。三順義通結。
○則是波羅蜜中之聞思修慧也。
△二釋能詮二。初翻名。二釋義。
初翻名。
【疏】經者。梵音修多羅。義翻為契經。
【記】疏經者下。二釋能。詮二。初翻名。
○修多羅。或云修妬路。或云素怛覽。此但梵音楚夏之異耳。
○義翻者。以修多羅正翻云線。由西天以修多羅一名。召於四實。謂聖教席經井索線。彼多以華獻佛。置之案上。恐風吹散。以線貫之。又見此方聖教。能持佛語。得無所遺。如線貫華。故以線稱目之。就彼處呼。曰修多羅。據此正翻。即合云線。此方不貴線稱故翻為經。斯則暗符彼方席經。兼順此土儒道之經。然雖符順彼此。而未免相濫。由是。更加契字以揀異之。然更合於修多羅上。加欲底二字。翻為契經。則唐梵皆足也。
△二釋義二。初釋契字。二釋經字。
初釋契字。
【疏】契者。詮表義理。契合人心。即契理契機也。
【記】契者下。二釋義。詮表下。釋契字。
○詮表義理。釋契理也。謂說事如事。說理如理(云云)。
○契合人心。釋契機也。謂令人有所悟解。歡喜信受(云云)。
○斯則契理契機之經。依主釋也。文雖是倒。意以經是能契也。
△二釋經字。
【疏】經者。佛地論云。能貫能攝。故名為經。以佛聖教。貫穿所應說義。攝持所化生故。
【記】經者下。次釋經字。初標。以佛下釋。如開題處明已。
○今唯言經而不言契者。以為有般若揀濫。明非道德等經。故不言也。
△二釋經文二。初科分。二隨釋。
初科分。
【疏】後釋經文。准常三分。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
【記】後釋下。二釋經文。疏二。初科分。
○斯則道安法師所判。但是佛經。無問大小。皆科為三。意云序分彰說法之由致。正宗暢本意之玄門。流通繼遐芳於萬古。冥符西域。今古通遵。此經從如是至敷座而坐。是序分。時長老下至應作如是觀。是正宗分。佛說是經下至信受奉行。是流通分。
△二隨釋三。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序分二。初證信序。二發起序。
【疏】初文二。初證信序。二發起序。
【記】證信者。即六成就也。顯說聽時處。一一分明。以證非謬。令物生信故。發起者。則以事相表示。發起正宗法義也。然此二序。更有異名。謂通序別序。通謂諸經同故。(云云)。別謂諸經別故。(云云)。亦謂經後序經前序。經後序者。佛說之時未有。結集之時方安立故。經前序者。佛先發起。方說經故。
△初證信序三。初明建立之因。二明建立之意。三正釋文義。
初明建立之因。
【疏】今初證信序。釋此分三。一明建立之因。則佛臨滅度。阿難請問四事。佛一一答。我滅度後。一依四念處住。二以戒為師。三默擯惡性比丘。四一切經初。皆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眾若干等。
【記】疏中三段。今初。(云云)。
○疏建立因者。意明如是等言。因何而立。
○佛臨下。佛將入滅。阿難愁惱。阿泥樓豆告阿難言。汝是持佛法人。且須裁抑。汝當往彼。咨問後事。阿難曰。云何後事。阿泥樓豆曰。世尊在日。以佛為師。世尊滅後。以誰為師。世尊在日。依世尊住。世尊滅後。依何而住。惡性比丘。佛在之日。佛自調伏。佛滅度後。如何調伏。遐益後來。理宜結集。一切經首。置何等言。阿難承教。一一咨問。今疏影略。不載問辭。但書答語也。
○四念處者。四即身受心法。念謂念慧。處謂身等即是念慧所安住處。則念是能住。身等四處為所住。於此四處。安住念慧。名四念處住。帶數釋也。
○一觀身不淨。即有漏色蘊。具有五種不淨。一種子不淨。乘過去業識種子。攬現在父母精血。合成身故。故淨名云。是身如幻。從顛倒起。是身如影。從業緣現。智論云。是身種不淨。非餘妙寶物。不從華間生。唯從穢道出。二住處不淨。於母胎中。居生藏之下。熟藏之上。常受熏穢故。智論云。是身如臭物。不因華間生。不從薝蔔有。亦不出寶山。三自體不淨。合三十六物以成身故。謂外有?毛爪齒眵淚涕唾垢汗便利等十二。次有皮膚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腦膜等十二。中有脾腎心肺肝膽腸胃赤痰白痰生藏熟藏等十二。智論云。地水火風質。能盛受不淨。傾海洗此身。不能令香潔。四自相不淨。九孔常流不淨物故。智論云。種種不淨物。充滿於身中。常流出不止。如漏囊盛物。五究竟不淨。一旦命終。胮脹爛壞。臭惡狼籍。不堪見故。淨名云。是身假以澡浴衣食。必歸磨滅。智論云。審諦觀是身。終歸於死處。難御無反復。背恩如小兒。金光明亦云。雖常供給懷怨害。終歸棄我不知恩。
○二觀受是苦者。受即是心所。徧行五中一也。仍有三種。謂苦樂捨。苦謂苦苦。樂謂壞苦。捨謂行苦。問。樂受未壞。應非苦耶。答。以樂是苦因故。凡夫妄計為樂。元來是苦。問。捨非苦樂。云何苦耶。答。行蘊遷流。逼迫常苦。但以苦樂麤相所覆。常情不知。此微細苦。故此三法。俱名苦也。
○三觀心無常者。心即緣慮生滅之心。謂心心念念。前滅後生。相續不絕。如水流注。故經中說。一念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中九百生滅。
○四觀法無我者。法即五蘊。謂五蘊法中。一一推求。即蘊離蘊。皆無我也。
○如上觀之。即能對治凡夫四種顛倒。謂凡夫顛倒。則造業受生。反此用心自然無咎。
○以戒為師者。從其軌範。但依戒律。作止分明。故菩薩戒序云。波羅提木叉者。是汝大師。如來在日。無異此也。
○默擯等者。佛法慈悲。為無刑罰。比丘惡性。唯默擯之。意令省己知慙。自然調伏耳。
○經初等語釋在次文。
○然此四中。意在第四。文中承便。兼帶。前三。
△二明建立之意。
【疏】二明建立之意。意有三焉。
【記】疏建立意者。建立如是等言。意在於何。此有三意。如疏三段。
【疏】一斷疑故。謂結集時。阿難昇座。欲宣佛法。感得自身相好如佛。眾起三疑。一疑佛重起說法。二疑他方佛來。三疑阿難成佛。故說此言。三疑頓斷。
【記】斷疑等者。智度論說。佛滅度後。諸天王等。請迦葉言。乃至云。法城欲頹。法幢欲倒。當以大悲建立佛法。迦葉受請。往須彌頂。擊大揵槌。諸聖弟子得神通者。皆來集會。迦葉告言。佛法欲滅。眾生可愍。待結集竟。隨汝入滅。諸來聖眾。受教而住畢鉢羅窟。迦葉入定。以天眼觀。今是眾中。誰有煩惱應逐出者。唯有阿難。煩惱未盡。爾時迦葉從定而起。於大眾中。牽出阿難。告言。清淨眾中。結集法藏。汝結未盡。不應住此。是時阿難。慙耻悲泣。告迦葉言。我能有力。久可得道。但為侍佛。以阿羅漢者不得給侍。故留殘結。不盡斷爾。迦葉告言。汝更有過。佛意不聽女人出家。為汝慇勤致請。令佛正法五百歲衰微。是汝突吉羅罪。佛臨涅槃近俱尸竭城背痛。疊鬱多羅僧敷臥。語汝須水。汝不供給。是汝突吉羅罪。佛昔問汝。若有人好修四神足。應住壽一劫若無。減一劫。為汝不對。令佛早入涅槃。是汝突吉羅罪。汝於一時。以鬱多羅僧。襯身而臥。是汝突吉羅罪。汝昔與佛疊僧伽棃衣。以足踏上。是汝突吉羅罪。佛陰藏相。入涅槃後以示女人。實為羞耻。是汝突吉羅罪。迦葉言。汝有如是六種突吉羅罪。應於僧中悔過。是時阿難。脫革屣。袒右肩。長跪合掌。依六種突吉羅罪懺悔。懺悔已。迦葉牽阿難出。語言。汝漏盡可來。言訖。自閉窟門。是時阿難。涕淚悲泣求斷結惑。靡不精誠。至於後夜。疲極偃息。頭未至枕。朗然得悟。三明六通。作大羅漢。却至窟門。擊門而喚。迦葉言。汝復何來。曰。我漏已盡。迦葉言。汝若漏盡。可縱神通。於戶鑰孔中入。阿難騰身入來。禮拜僧足。迦葉手摩阿難頂言。我欲為汝。令汝得道。汝勿嫌恨。此如蘇秦張儀。(云云)。然階聖果。切在修心。不如說行。事佛何益。狐假虎威。宜其止絕。斯意甚妙。詳而警之。時大眾請阿難昇座。結集法藏。既昇座已。未發言間。感得自身相好如佛。是時大眾。遂起三疑。
○故說下。既言我從佛聞。則知非佛重起。非他方佛來。亦非阿難成佛。故云三疑頓斷。廣如彼論。恐煩略敘也。
【疏】二息諍故。若不推從佛聞。言自製作。則諍論起。
【記】疏息諍等者。同為羅漢。德業頗齊。若云自言。固宜喧諍。
【疏】三異邪故。不同外道經初。云阿憂等。
【記】疏異邪等者。阿者言無。憂者曰有。外道意云。萬法雖異。不出有無。置之經初。以之為吉。以初吉故。令中後亦吉。今則不爾。故云異邪。
△三正釋文義二。初標列述意。二依科解釋。
初標列述意。
【疏】三正釋文義。具六成就。謂信聞時主處眾。六緣不具。教則不興。必須具六。故云成就。
【記】疏正釋下。二。初標列述意。
○言成就者。謂六為能成就。教為所成就也。
△二依科解釋六。初信成就。二聞成就。三時成就。四主成就。五處成就。六眾成就。初信成就二。初合釋。二單釋。
初合釋。
【疏】一信。若兼我聞合釋。則指法之辭也。如是之法。我從佛聞。
【記】疏一信下。二依科解釋。六。初中二。初合釋。
○謂兼次段。合而釋之。
○此則別義。不計六數。
△二單釋三。初引智度論。二引劉虯注。三引梁武帝解。初引智度論二。初標。二釋。
初標。
如是。
【疏】單釋如是者。智度論云。信成就也。
【記】單釋。謂正釋信成就義。所引論文。有標。有釋。
△二釋二。初答問。二正顯。
初答問。
【疏】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
【記】佛法下。是釋。
○或曰。因何最初。便明其信。故此釋也。
○信為能入者。然佛法無量。信為初基。若無信心。寧肯修習。由是。五位之內。信位居初。十信之中。信稱第一。十一善法。信亦為先。故知信心之前。更無善法依。此信本。方興解行。乃至證入。故華嚴云。信是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斷除疑網出愛河。開示涅槃無上道。今置經首。以表信相為入法之初也。
○智為能度者。菩薩萬行。非智不成。若無智慧。即滯有著空。以智為主。不著二邊。成無漏因。獲菩提果。故菩提資糧論云。施戒忍進定。及此五之餘。皆由智度故。波羅蜜所攝。
△二正顯。
【疏】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
【記】信者下。正顯如是二字是信之辭。
○上皆智論所釋。
△二引劉虯注。
【疏】又。聖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稱如是。
【記】又聖下。是劉虯注無量義經中釋。
○此下皆約法說也。
○顯如者。眾生如隱。故沉三界。欲絕三界。只要顯如。故云但為。
○除如之外。餘皆虗妄。故云唯如為是。
○論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又云始從得道。乃至涅槃。其中所說。無不為如。
△三引梁武帝解二。初雙融顯如。二雙遮顯是。
初雙融顯如。
【疏】又有無不二為如。
【記】又有下。即梁武帝解。意明有即無故不有。無即有故不無。相即同時。故名不二。不二即如也。此約雙融顯如也。
△二雙遮顯是。
【疏】如非有無為是。
【記】如非下。恐聞有無不二為如。便謂如體是有是無。故此遮云如非有無。意明有無即不是。是即非有無也。
【記】此上二解。如字是顯體。是字即無非也。
△二聞成就二。初正釋我聞之義。二商較所聞之法。初正釋我聞之義二。初正釋。二通難。
初正釋。
我聞。
【疏】二聞。我即阿難五蘊假者。聞謂耳根發識。
【記】疏二聞下。二。初正釋我聞之義。
○然我有四種。一凡夫徧計我。二外道神我。三三乘假我。四法身真我。今揀餘者。故云五蘊假者。則第三隨世流布要揀賓主。乃稱於我阿難已達我空。實不計執。故云假者。
○聞者。然大小乘諸論。辨聞不同。有云耳根或云耳識。或云根識和合故聞。今云耳根發識。則後義也。以根識單闕。皆不能聞(云云)。
○然根識聞聲而不聞教。若準名句。唯是意聞。故瑜伽云。聞謂比量。然由耳識緣於聲境。與意同時得聞也。然此二識聞聲名句。實非先後異時。以率爾耳識同。時意識。故得聞也。五識皆然。
△二通難。
【疏】廢別從總。故云我聞。
【記】廢別下。或曰。既云耳根發識故聞。合云耳聞。云何經內唯言我聞。故此釋也。以耳是六根之別。我是一身之總。今廢別耳。從其總我。故言我聞。
△二商較所聞之法二。初牒難辭。二通釋。
初牒難辭。
【疏】阿難所不聞。二十年前之經。
【記】阿難下。二商較所聞之法。
○前二句。牒難辭。謂阿難是佛成道夜生。年至二十方為侍者。二十年前佛所說法。並其不聞。何得結集諸經皆稱我聞。
△二通釋二。初姑約佛力。二姑約自力。三直推其本。
初姑約佛力。
【疏】有云。如來重說。
【記】有云下。通釋。此有三意。有云重說者一也。佛初命阿難為侍者。阿難從佛乞三願。一不著佛退衣。二不隨佛受別請。三請說未聞之法。佛隨其願。故得聞也。
△二姑約自力。
【疏】有云。得深三昧總領。
【記】得深三昧等者。二也。金剛華仙經云。阿難得法性覺自在三昧力故。前所說經。皆能憶持。與聞無異。故法華經云。世尊甚希有。令我念過去。無量諸佛法。如今日所聞。
△三直推其本。
【疏】若推本而言。即阿難是大權菩薩。何法不通。
【記】若推下。三也。不思議境界經云。復有百千萬億菩薩。現聲聞形。亦來在座。其名曰舍利弗。乃至阿難等。
○是則三中。前二權說。後一實論。故言推本也。
△三時成就二。初揀顯釋。二會法釋。初揀顯釋二。初顯釋。二揀釋。
初顯釋。
一時。
【疏】三時。師資合會。說聽究竟。故言一時。
【記】疏三時下。二。一揀顯釋。
○師資合會者。謂說者教人以道德曰師。資者取也。從師之教。取而行之也。佛及大眾。說聽具足。故云合會。說畢聽畢。故云究竟。意取說無異席。貫通首末。故曰一時。佛地論云。此就剎那相續不斷。說聽究竟。總名一時。一時之語。佛自言故。涅槃云。昔佛一時。在尸首林。又云。我於一時。在迦尸國。此則顯說聽能所一切圓畢也。
△二揀釋。
【疏】諸方時分。延促不同。故但言一。
【記】諸方下。揀時也。不同有二。謂橫則參差不同。豎則延促不同。延促不同。如人間五十年。四天王天一晝夜。上上倍增故。參差不同者。如俱舍云。夜半日沒中。日出四洲等。既然。云何定言寅卯辰巳日月等耶。
△二會法釋。
【疏】又。說法領法之時。心境泯。理智融。凡聖如。始本會。此諸二法皆一之時。
【記】又說下。二會法釋。此是慤公楞嚴疏意。
○說領。即師資也。下有四對。
○心境泯者。以聞法之時。妄心不起。心既不起。境即不生。心境兩忘。故云泯也。此即不得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此通依計。故皆泯也。斯則染心俗境一對。
○理智融者。以聽法之際。能所不分。以動念即乖法體。二皆真實。故言融而不言泯也。斯則淨心真境一對。
○凡聖如者。由心分別。則見聖見凡。心既不生。誰凡誰聖。相本自盡。故言如也。斯則因果一對。
○本始會者。妄念起時。隔於本始。念既不起。本始自同。攝用歸體。故言會也。斯則體用一對。問。此與第二何別。答。前智是始覺中根本智。前理是本覺中真諦境。若此始本。本通真俗。始含本後。則前狹後寬也。前為形染。且言真境淨智。此為都明。故言本覺始覺也。又前約分證。故云理智融。此約極證。故言本始會也。
○諸二者。謂心境理智凡聖本始也。皆一者。一義不同。謂心境則泯之故一。理智則融之故一。凡聖則如之故一。本始則會之故一。義雖不同。俱名為一。故云一時。
△四主成就二。初翻名。二釋義。
初翻名。
佛。
【疏】四主。具云佛陀。此云覺者。
【記】疏四主下。二。初翻名。
○經唯標佛者。以秦人好略故。仍存梵音者。恐濫菩提故。以菩提云覺。則屬於法。今指於人。故言其佛。無相濫失。故不翻也。若釋其義。須得唐言。故先翻對也。
○然覺謂覺察覺悟。覺悟即照真本有。覺察則了妄本空。了妄本空則不逐於妄。照真本有則不迷於真。真妄既明。則能破和合識。滅相續心。顯現法身。智純淨也。當爾之時。始本無二。唯一覺耳。菩薩雖亦照真了妄。未得究竟。猶帶薩埵之名。唯佛如來。所作究竟。故獨稱覺者。
△二釋義二。初引論正釋。二引論反釋。初引論正釋二。初約體離念釋。二引位三義釋。初約體離念釋二。初引文。二結義。
初引文。
【疏】起信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虗空界。即是如來平等法身。
△二結義。
【疏】則以無念。名之為佛。
【記】起信下。二釋義。二。一約體離念釋。
○然此論明本覺心體。性離諸念。今此引釋果佛者。以果佛之體即是本覺。元自離念。因果雖分。離念無別。故以本覺離念。即是佛體。故經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等。是故在纏名本覺。出纏名究竟覺。始終體一。更無別法。故論云。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則以下。疏結本覺離念是佛體也。
△二約位三義釋二。初總標。二別釋。
初總標。
【疏】然覺有三義。
【記】然覺下。二約位三義釋。
△二別釋三。初自覺。二覺他。三覺滿。
初自覺。
【疏】一自覺。覺知自心。本無生滅。
【記】無生滅者。謂智照真如。如理見故。然有二意。一則心中無生滅之法。如起信云。如實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以念生則染。今既無念故。不相應。二則無者不也。只明此心本不生滅。即同起信云。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常住即無生滅也。
△二覺他。
【疏】二覺他覺一切法。無不是如。
【記】覺他者。此亦始覺。了事即真。以望自心。故名覺他。即同起信云。一切諸法。從本已來。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三覺滿。
【疏】三覺滿。三覺理圓。稱之為滿。
【記】覺滿者。以前二覺。有解有證。先後勝劣。存自他之相。未得稱滿。今此圓備。不立自他。故稱之滿。
【記】若準涅槃經說。自覺者。覺自身有佛性。覺他者。覺一切眾生悉有佛性。覺滿者。若自若他無二佛性故。
【記】然常途所說。自覺揀凡夫。覺他揀二乘。覺滿揀菩薩。此中說者。自覺便揀二乘權教菩薩。豈唯凡夫。故華嚴云。一切諸法性。無生亦無滅。奇哉大導師。自覺能覺他。
△二引論反釋三。初反顯。二引證。三順結。
初反顯。
【疏】故知有念則不名覺。
【記】故知下。二引論反釋。三。初反顯。
○意云。無念故名覺。當知有念則不名覺也。
△二引證。
【疏】起信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無始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
【記】起信下。二引證。
○前云心體離念。雖通因果。今明眾生不名為覺。獨顯果人方名覺也。
△三順結。
【疏】又云。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
【記】又云下。三順結。
○正結無念是佛義。以無念是佛。故能觀無念者。即是向佛智也。
△五處成就二。一釋舍衛。二釋秪園。
一釋舍衛。
在舍衛國。
【疏】五處。舍衛。此云聞物。謂具足欲塵。財寶。多聞。解脫等。遠聞諸國故。義淨譯云。名稱大城。
【記】疏五處下。二。一釋舍衛。
○舍衛。亦云舍婆提。新云室羅伐悉底。此但梵音楚夏耳。此城在中印土憍薩羅國。緣南天亦有憍薩羅國。恐濫彼國。故以城為國名。
○聞物者。謂名聞勝德。珍奇寶物。多出此國。
○謂具下。釋。欲塵即佳麗女色。財寶即珍奇寶物。多聞謂博通內外典籍。解脫即五通仙人等遠離欲也。此即國豐四德。亦翻為豐德也。遠聞等者。如上四事。皆為外國之所聞知。
○義淨下。但證遠聞之義。以有名稱。故得遠聞。
△二釋秪園二。初總指。二別釋。
初總指。
祇樹給孤獨園。
【疏】秖樹等者即秪陀太子所施之樹。給孤長者所買之園。
【記】秖樹下。二釋秪園。二。初總指。
○舍衛國主波斯匿王。有一大臣。名須達多。為兒聘媍。躬至王舍城。寄止長者珊檀那舍宅。時長者中夜而起。莊嚴舍宅。營辦餚饍。須達聞已。問言。大士。欲請國王為婚姻之會耶。答言。請佛無上法王。須達聞已。身毛皆豎。復問何等名佛。長者廣為說佛功德。須達多言。善哉大士。所言佛者。功德無上。今在何處。長者答言。在王舍城迦蘭陀竹林精舍。時須達多。一心念佛。忽然天明。其光熾盛。猶如白日。即尋光處。至城門下。佛神力故。門自開闢。尋路而往。爾時如來。出外經行。須達見已歡喜踴躍。不知禮法。直問世尊。時首陀天。為其長者化作四人。至世尊所。接足禮拜。胡跪問訊。右繞三匝却住一面。須達見已。依而為之。世尊即為如應說法。長者聞已。得須陀洹果。後復請佛。惟願臨顧。至舍衛城。受我微供。佛即問言。卿舍衛國。頗有精舍。容受我否。須達多言。必見垂顧。便當營辦。世尊爾時。默然受請。時須達多。迴舍衛國。佛令鶖子同往。指授造寺儀式。即須達布金。買秪陀太子園。秪陀太子施園中樹林。二人共搆精舍。既訖。即執香爐。向王舍城。遙作是言。所設已辦。惟願如來。受此住處。佛時懸知長者之心。即共大眾。發王舍城。猶如壯士屈伸臂頃。至秪陀園。是時長者。以其所設。奉施於佛。佛即受已。即住其中。廣如涅槃經賢愚經四分律西域記說。須者往檢。今佛於此說金剛般若經。故云在舍衛國秪樹給孤獨園也。然須達是主。秪陀助成。今樹先園後者。以太子是儲君。須達是臣佐。禮別尊卑故爾。
○真諦記說。住處有二。一境界處。即舍衛也。為化俗故。二依止處。即秪園也。為統出家人故。又善見婆沙云。舉舍衛。令遠人知。舉秪園。令近人知。故雙舉也。
△二別釋三。初釋秪陀。二釋給孤。三釋園字。
初釋秪陀。
【疏】秖陀。此云戰勝。波斯匿王太子也。生時。王與外國戰勝。因以為名。
【記】秖陀下。二別釋。三。初釋秪陀。
○戰勝者。亦云勝林。餘如疏。
△二釋給孤。
【疏】梵語須達。此云善施。給孤獨即是善施也。又亦常行施故。
【記】梵語下。二釋給孤。
○謂少而無父曰孤。老而無子曰獨。拯給孤獨。名為善施。
○又亦等者。就中孤獨。偏所矜哀。其實餘人。亦非不施。故也。
△三釋園字。
【疏】西國呼寺為僧伽藍。此云眾園。
【記】西國下。三釋園字。
○梵音具云僧伽藍摩。此云眾園。則僧伽是能住之眾。藍摩是所住之園。斯則約能要所耳。
○寺者。司也。官舍也。以佛法初來。安鴻臚寺。後置僧舍。便以為名也。
△六眾成就二。初釋標類。二釋舉數。
初釋標類。
與大比丘眾。
【疏】六眾。與者。并也及也。大者。名高德著。比丘梵語。此含三義。故存梵不譯。一怖魔。二乞士。三淨戒。眾者。理和事和。
【記】疏六眾下。文二。初釋標類。
○名高謂遐邇稱譽。德著。謂行業恢隆。
○怖魔者。謂初出家日。飛行夜叉帽。乃至魔宮聞。故怖也。以一人出家。展轉化度。損減眷屬故。然出家人。從因至果。三度怖魔。謂出家時。發菩提心時。成正覺時。前二但怖。後乃興戈。為佛所摧。莫不降伏。
○乞士者。謂上從善友乞法以練心。下從檀越乞食以資身。故智度論云。何名比丘。比丘名乞士。清淨活命故名乞士。如經中說。舍利弗乞食。向壁而䬸。時有梵志女名淨目。來見舍利弗云。沙門。汝食淨耶。答言食淨。淨目言。沙門下口食耶。答曰不也。乃至問仰維方等。皆答言不也。淨目女言。食有四種。我問於汝。汝皆言不。我今不解汝說。舍利弗言。有出家人。合藥種穀植樹等不淨活命。名下口食。有觀星宿日月風雨雷電等不淨活命。名仰口食。有曲媚豪勢通致四方巧言多求不淨活命。名方口食。有以種種呪術下筭吉凶不淨活命。名維口食。姊。我不墮是四種不淨食中。我用清淨乞食活命。淨目因聞是說清淨法食。歡喜信解。得須陀洹道。如是清淨乞食活命。故名乞士。
○淨戒者。謂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戒。有表受無表持。清淨持戒。名為淨戒。
○有說五義。謂如淨命破惡。今以乞士即淨命。淨戒即破惡。故唯三也。
○理和下。梵語僧伽。此云眾和合。謂理和無違。事和無諍也。
△二釋舉數。
千二百五十人俱。
【疏】千二百五十者。佛初成道。度憍陳如等五人。次度迦葉三兄弟。兼徒總一千。次度舍利弗目連。各兼徒一百。次度耶舍長者子等五十人。經舉大數。故減五人。
【記】千二下。二釋舉數。
○佛初成道者。即菩提樹下。示成正覺也。
○憍陳如等者。餘阿溼鞞。摩訶男。婆提婆敷富那。婆蹉。準本行經說。佛初成道。梵天王等。請轉法輪。世尊受請作是思惟。諸世間中。誰先得度。有五仙人昔日與我。有大利益。堪能受我初轉法輪。復作是念彼等五仙。今在何處。以淨天眼觀彼五仙。在鹿野苑中。爾時世尊。即向彼園。廣為說法。外道身心。悉皆伏滅。所著之服。即成三衣。手執鉢器。鬚髮自落。經於七日。威儀具足。如百夏比丘。乃至為轉四諦法輪。得阿羅漢果。
○迦葉三兄弟等者。智度論說。爾時第一優樓頻螺迦葉。在火龍窟為首。教化五百弟子。二那提迦葉。領三百弟子。在象頭山修行。三伽耶迦葉領二百弟子。在希連河曲。共計千人。皆為世尊之所降伏。求索出家。師徒皆得阿羅漢果。
○舍利弗等者。智度論說。摩伽陀聚落。有婆羅門名檀耶那。而有八子。中有一子。名優婆低沙。即舍利弗也。復有一婆羅門。產子名離多。即目連也。是二童子。共為親友。於刪闍耶外道所出家。二人同心。立其誓願。若復更得勝是師者。為我等說甘露勝道。必相契悟。爾時世尊。有一弟子。名曰馬勝。威儀庠序。入城乞食。進止有方。舍利弗見已。隨到所止。白言仁者。汝是正師。為是弟子。馬勝言別有大師。我是弟子。又復問言。汝之大師。說何法耶。答言。諸法從緣生。諸法從緣滅。如是滅與生。我師如是說。時舍利弗。聞是語已。即於是處。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歸到所止。為目連說亦復如是。二人共相領諸弟子。俱詣佛所。求索出家。佛呼善來。鬚髮自落。袈裟著體。執持應器。成比丘相。於聲聞眾中。智慧神通。各得第一。是二百眷屬。悉得出家。即受具戒。乃至得成阿羅漢果。
○耶舍等者。未撿。
大璸謹按因果經云。有長者子。名耶舍。有大辯才。聰明智慧。於中夜分。見空中光明。尋光詣鹿野苑。見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禮佛白言。唯願世尊。救濟於我。佛言。色受想行識。無常苦空無我。汝知否。答言實是。聞是語已。得法眼淨。成阿羅漢。願求出家。佛言善來比丘。即成沙門。又有耶舍朋類五十長者子。聞耶舍出家。共詣佛所。願求出家。佛言。色受想行識。無常苦空無我。汝知否。聞已漏盡意解。佛言善來比丘即成沙門。是時始有五十六阿羅漢。佛告比丘。汝等堪為世間作無上福田。宜各遊方教化。以慈悲心。度諸眾生。
○又按如來應化錄。最初度五人。次耶舍五十人。俱在鹿野苑。次於石室降火龍。度三迦葉一千人。然後詣王舍城。受頻婆娑羅王請。住竹園。舍利弗目連。詣竹園見佛得度。各一百弟子。是為千二百五十人也。舉成數。不言五人。
【疏】此常隨眾。故偏列數非無餘眾。文隱顯耳。
【記】此常隨等者。以此諸人。先並事外。艱苦累劫。一無所證。纔遇見佛。便得上果。感佛恩深故常隨也。然具四眾及龍天等。今但顯一隱餘。流通分中自見。
【疏】俱者。一時一處。
【記】俱者下。前則標指。約主望眾。故言與。此則都結。主眾通論。首末相望。事不異也。
△二發起序二。初敘意。二隨釋。
初敘意。
【疏】二發起序者。謂乞食威儀。離於邪命。是為持戒。戒能資定。定能發慧。故以戒定。發起般若正宗。
【記】二發起下。二。初敘意。
○戒能下。以戒是防非止惡義。定是寂靜不動義。慧是明照揀擇義。但能防非。心即不動。心若不動。慧乃分明。世出世法。無不鑒照。其猶海中欲現萬象。必要水清。欲求清水。無過水靜。欲得水靜。勿令起波。止波如戒。水靜如定。水清如慧。所現萬像。如一切法。喻中則水若不起波則水靜。水靜則水清。水清則現萬像。法中則心不起非則心寂。心寂則照知萬法。法上但惟一心。喻上但唯一水。法喻相對。義則昭然。故經云。尸羅不清淨。三昧不現前。此則戒資定也。圓覺云。一切諸菩薩。無閡清淨慧。皆依禪定生。此則定發慧也。
△二隨釋二。初戒。二定。初戒二。初標科。二列釋。
初標科。
【疏】文二。初戒。分七節釋。
【記】疏戒中七節。如疏。
△二列釋七。初釋化主。二釋化時。三釋化儀。四釋化處。五釋化事。六釋化等。七釋化終。
初釋化主。
爾時世尊。
【疏】一化主。成實論說具上九號。為物欽重。故曰世尊。天上人間共所尊故。
【記】一化主。
○具上九號者。以佛有十號。世尊當第十。故云具上九號。
○十號者。一如來。二應供。三正徧知。四明行足。五善逝世間解。六無上士。七調御丈夫。八天人師。九佛。十世尊。
△二釋化時。
食時。
【疏】二化時。食時。辰時。當日初分。求乞易得。不惱自他。乞已歸園。正當巳時。如常齋法。
【記】二化時。
○當日初分者。謂一日夜十二時總成四分。一初分。即寅卯辰。諸天食時。二中分。即巳午未。人法食時。三晡分。即申酉戌。神鬼食時。四夜分。即亥子丑。畜生食時。今言辰時。即初分之後際也。唐周二譯。皆言日初分。斯則時勝也。
○此時則乞求不難。以太早太遲。皆難得故。
○若非時乞食。欲施即無。不施又愧。便成惱他。乞之不得。亡䬸又饑。是惱自也。
△三釋化儀。
著衣。持鉢。
【疏】三化儀。著僧伽棃衣。持四天王所獻鉢。
記三化儀下。謂佛有三衣。一安陀會。即五條。名下品衣。亦名行道作務儭身等衣。二鬱多羅僧。即七條。名中品衣。亦名入眾說法衣。三僧伽棃。即九條乃至二十五條。名上品衣。亦名福田衣。製像水田。見生福故。入王城聚落。即著此衣。今以入城乞食。故著也。
○天王鉢者。梵語鉢多羅。此云應量器。是過去維衛佛鉢。入涅槃後。龍王將在宮中供養。釋迦成道。龍王送至海水上。四天王欲取。化為四鉢。各得一鉢。以奉如來。如來受已。重疊四鉢。在於左手。以左手按。合成一鉢。此是紺琉璃石缽。持用乞食也。
○佛出行化須著衣持缽者。為離苦樂二邊故。諸在家者。好尚錦綺華潔。衣服寶器。增長放逸。太著樂邊。出家外道。苦行尼乾。躶形手捧飯食。致招訶醜。太著苦邊。佛處中行。故著衣持鉢也。
△四釋化處。
入舍衛大城。
【疏】四化處。園在城東南五六里。自外之內為入。處廣人多曰大。
【記】四化處者。園是所住處。國是所化處。之。往也。今行化故。出祗園。入舍衛也。
○處廣等者。準西域記國周六十餘里。內城周二十里。故云處廣。智度論云。居家九億。故曰人多。
△五釋化事二。初正釋。二通難。
初正釋。
乞食。
【疏】五化事。佛為欲顯頭陀功德。令放逸者慙愧。以同事攝。故自乞食。
【記】五化事者。此釋經中乞食兩字。
○頭陀下。或曰。佛為教主。何須乞食。故疏釋也。
○頭陀。此云抖擻。抖擻煩惱故。然頭陀有十二種事。謂常乞食。阿蘭若。乃至樹下坐。露地塚間坐等。今則一也。若行此事。獲大功德。佛現斯軌。令人效之。頭陀既獲功德。放逸足明尤過。世尊尚自乞食。餘人豈合懈怠。慚耻愧悚。自然行之。同事攝者。則四攝法之一也。
○又佛自乞食。準纓絡經說有十意。一止苦故。謂盲得見。二得樂故。謂一瞻一禮。生無量福。三除慢。故謂眾生見之不生我慢。四滿缽願故。富欲施多。缽則為空。貧欲施少。鉢則為滿。五鬼神供養故。六障閡者見佛故。老病貧賤。悉皆得見佛也。七示天王所獻鉢故。八作軌模故。九絕誹謗故。十令弟子不畜八不淨物故。有此十意。故自乞食。
△二通難。
【疏】瓔珞女經說。化佛身如全段金剛。無生熟二藏。今所乞者。利益他故。故淨名云。為不食故。應受彼食。
【記】瓔珞女下通難。
○前引經難。
○今所下。釋通。
○淨名下。但證上乞食不食之義。
△六釋化等。
於其城中。次第乞已。
【疏】六化等。一由內證平等理。外不見貧富相。二心離貪慢。慈無偏利。三表威德。不懼惡象沽酒婬女等家。四息凡夫猜嫌。五破二乘分別。
【記】六化等者。此釋經中於其城中次第乞已也。
○內證平等者。如理見故。
○心離貪慢等者。不貪富好。不慢貧拙。平等修乞。故云慈無偏利也。
○表威德等者。謂佛制小乘律。不許入惡象家。恐被損害。不許入婬女沽酒家。恐生染心。佛入者。表威德勝也。
○息凡夫等者。謂恐憎此愛彼故。
○破二乘分別者。謂迦葉捨富從貧乞。意令生福。須菩提捨貧從富乞。不欲惱他。(云云)。二人所見。互有是非。如來異此。是非一貫也。
○然上五中。初大智。二大悲。三顯德。四息凡。五破小。
△七釋化終三。初會句義。二通伏難。三顯齋儀。
初會句義。
還至本處。
【疏】七化終。然已字。義屬下句。文連上句。飯食字。義屬上句。文連下句。若廣其文。令當句中備者。應云。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飯食訖。收衣鉢。
【記】七化終。
○然已等者。和會字之句義也。今讀則從文。釋則從義。
○若廣下。權加數字。顯文義兼暢也。
○飯。即喫也。論語云。飯疏食。
△二通伏難。
【疏】佛若不食。他福不滿。
【記】佛若下。通伏難。應先難云。前引纓絡女經言不食。今經何以言食。故此釋也。
○有說。食欲至口。有威德天在側隱形。接至他方。施作佛事。斯則下現而食。非真食也。由是。彼此皆不相違。
△三顯齋儀。
【疏】寶雲經說。隨所乞得。分為四分。一擬與同梵行。二擬施貧病乞人。三水陸眾生。四自食。十二頭陀經。唯說三分。除梵行。
【記】寶雲下。顯齋儀也。
○此四事中。前二云擬。後二不云者。以梵行貧病。來則與之。不來自食。後二不然。故不云耳。
○十二頭陀經除梵行者。以自乞故。故不分之。
△二定二。初正解此文。二通前表法。初正解此文二。初標科。二列釋。
初標科。
【疏】二定。分三節釋。
【記】疏定者。於中三節。如疏(云云)。
△二列釋三。初併資緣。二淨身業。三正入定。
初併資緣。
飯食訖。收衣鉢。
【疏】一併資緣。將欲入定。須息攀緣。衣鉢不收。心有勞慮。故佛示現。為後軌也。即收大衣。著七條。
【記】疏併資緣者。此釋經中收衣鉢也。
○飯食兩字。如前所解。
○訖。了畢也。
○須併資緣者。以修定時。具於五緣。謂閑居處靜。息謂緣務等。
○佛雖至聖。諸習都無。實於衣鉢。不生勞慮。若不併除。後人倣效。無由得定。以佛是教主。凡有所作。人皆效學。故云示現為後軌也。
△二淨身業。
洗足已。
【疏】二淨身業阿含經說。佛行離地四指。蓮華承足。今示現洗者。順世。表法。為後軌也。
【記】疏淨身業等者。此釋經中洗足已三字。
○阿含下。牒難也。又如佛三十二相中。有皮膚塵不染相。今何用洗耶。
○示現下。釋通也。此有三意。
○一順世故。夫人外歸。必恐塵染。故須洗足。佛順亦爾也。
○二表法故。洗去煩惱垢染。顯得清淨法身也。
○三為後軌者。如資緣說。
△三正入定二。初正釋入定。二顯入定意。初正釋入定二。初正釋。二引證。
初正釋。
敷座而坐。
【疏】三正入定。敷座坐禪者。由身端故。心離沉掉。
【記】疏正入定者。此釋經中敷座而坐也。
○沉掉等者。沉謂昏沉。能引睡眠。障定增故。掉謂掉舉。任運攀緣。能引散亂。亦障定心。
○又於四儀中。以臥則昏沉。行則掉舉。住則疲倦。唯坐為勝。故不沉掉。
○然昏沉掉舉。葢是凡夫。若據如來。的無此事。今垂軌則。葢為後人。
△二引證。
【疏】故魏譯云。如常敷座。結加趺坐。端身而住。正念不動。唐譯云。端身正願。住對面念。
【記】或曰。經中但言敷座。焉知入定耶。故次釋云魏譯等。則知入定也。
○如常敷座等者。謂如來每會說般若。皆自敷座具。為般若出生諸佛。即是佛母。表敬般若。故自敷座。已說八會。此當第九。儀軌不易。故曰如常。
○趺謂足背。加謂以一足壓一足。結即兩足不散。表吉祥故。智論云。見畫加趺坐。魔王尚驚懼。何況入道人。端身不傾動。又為正觀五種因緣。是故結加趺座。一由身攝斂。速發輕安。最為勝故。二由此晏坐。能經時久。不令身速疲極故。三由此晏坐。是不共法。外道他論。皆無有故。四由此晏坐。形相端嚴。令他見已。極敬信故。五由此晏坐。佛佛弟子。共所開許。一切賢聖所稱讚故。正觀五種因緣。是故應當結加趺坐。
○端身住者。不低不昂。不左右傾側也。
○正念者。如理而念。名為正念。念即念慧。謂離沉掉有無等。不動。謂不動於正念也。
○唐譯下。亦證同上義。正願者。即正念也。若別說者。願是希欲。謂希欲住對面念。念是所願也。然在定前。異此則非正願也。
○住對面念者。面即是喻。念即是法。住對兩字通於法喻。今法喻之中。各闕一事。謂法闕所照理。喻闕能照鏡。鏡對面住。面則自彰。念對理住。理則自現。法喻闕者。文影略故。或可不爾。但理觀分明。如面目覩理量即水喻亦得。
△二顯入定意。
【疏】無著云。顯示唯寂者。於此能覺能說故。
【記】無著下。顯入定意。
○先牒難。併緣入定。意在於何。
○於此下。釋通。於此者。論云於法也。能覺者定通。能說者說通也。意云。定通方得說通。以散心說法。不能如實。從定發言。必有當也。故下文云。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諸經之中。每欲說法。皆先入定。意皆如此。(云云)。
○斯亦示現為後軌也。若準如來。言念何失。是故論云顯示等也。
△二通前表法二。初約大雲廣辯。二引資聖略明。初約大雲廣辯三。初標。二釋。三結。
初標。
【疏】然大聖現跡。必有所表。
【記】疏然大下。二通前表法釋。二。初約大雲廣辯。三。初標。
○大聖即佛。體周法界曰大。智鑒無昧曰聖。現跡者。所現之化跡也。所表者。諸佛所為。必不率爾。皆以事相。表內身心。如說如來藏經。舉身放光。光中現華。華萎見佛。遂阿難問佛。佛為說之。如華嚴中。說佛菩薩。說天說雲須彌山大海等。皆有所表。斯皆事相為能表。法為所表。以不徒然。故云必也。
△二釋二。初表通序。二表別序。
初表通序。
【疏】表本覺之佛。在五蘊之都。覺魔軍本空。名為戰勝。照心識具德。即是給孤。求法養神。名乞士眾。
【記】疏表本覺下。二釋。二。初表通序。
○本覺佛。對化佛說。五蘊都。對舍衛國。化身佛在舍衛國。表本覺佛在五蘊城。城中既人物相兼。蘊內亦色心具足。
○覺魔等。對戰勝也。梵音魔羅。此云殺者。能殺行人慧命故也。然有四種。一天魔。即欲界主。二煩惱魔。三陰魔。四死魔。今言覺空者。如心經云。照見五蘊皆空。無無明。乃至亦無老死盡也。照五蘊空。即破陰魔。無無明盡。破煩惱魔。乃至無老死。即破死魔。餘出世法尚空。況天魔耶。
○照心識具德者。對給孤獨也。上迷本覺之父曰孤。下隱妙用之子曰獨。今照性本具塵沙功德。無所乏少。即給孤獨也。
○求法等。對比丘乞士義也。外則乞食養命。內則求法資神。
△二表別序。
【疏】覺心既發。寧棄塵勞。將欲徧觀。遂入識藏。心心數法。次第思惟。即妄而真。皆得法喜。法喜無體。融合覺心。思惟假緣。亡緣可符真性。觀照是跡。拂跡返本還源。返本還源。法空心寂。心寂真體。般若朗然。
【記】覺心下。二表別序。
○覺心等者。對入舍衛大城也。應云。覺心既發。寧棄塵勞。如來出世。寧棄群品。將欲徧觀。遂入識藏。將欲教化。遂入王城。離城邑而教化誰人。離心識而觀察何事。
○心心數法等者。對於其城中次第乞已也。乞食不揀貧之與富。觀察豈擇心所心王。
○即妄下二句。對乞得食也。外化人而得食。內觀法而生喜。
○法喜下二句。對還至本處飯食也。食能資身。法能益心也。
○思惟假緣。對著衣持鉢。亡纔符真。對收衣鉢也。乞食既須衣鉢。思惟要假因緣。入定既併資緣。契理須忘念慮。
○觀照下二句。對洗足也。若欲安坐。必須洗去足塵。若欲還源。必須拂除心念。
○返本下二句。對敷座而坐也。法空即敷座。心寂即而坐。敷座方堪人坐。法空心始得寂。
○心寂下二句。對正宗法也。謂安坐始能說經。心寂方彰妙慧也。
△三結。
【疏】欲談般若正宗。如是示現發起。
【記】疏欲談下。三結也。
△二引資聖略明二。初正明。二引證。
初正明。
【疏】資聖云。夫身有二。一偽二真。五蘊偽體。假衣食以生育。法身無相。因般若以照成。群生保偽遺真。諸佛養真棄偽。群生既迷真而取偽。我乃假偽跡而引真。故託乞食之緣。將施法喜之化。
【記】資聖下。二引資聖略明。即道液法師疏也。今摘而用之。文不全取。於中二。一正明。
○身有二者。通論生佛也。偽者色身。真即法身。
○五蘊等者。謂衣以外覆。食以內資。生則雖因父母。存即須假衣食。
○法身等者。謂非生因之所生。但了因之所了。由是色身以食為命。法身以慧為命。
○保偽謂執妄合塵。遺真謂迷理背覺。此皆倒也。
○養真謂悟理合覺。棄偽謂達妄背塵也。
○群生下。牒前倒者也。
○我乃下。示現入城乞食以表法也。意令求般若照成法身。故云引真也。
○故託下。都結表法之意。謂示現乞食意在說法耳。
△二引證。
【疏】故涅槃經云。汝諸比丘。雖行乞食。初未曾乞大乘法食。
【記】疏涅槃下。二引證。但證法為食義也。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二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491 金剛經疏記科會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三
唐 圭峰大師 疏
宋 長水大師 記
後學雲棲寺沙門大璸科會
△二正宗分二。初標列章門。二依章隨釋。
初標列章門。
【疏】第二正宗分。二門分別。初約無著七種義句以懸判。後依天親門答斷疑以科釋。
【記】正宗中疏二。初標章門。
○以一卷經文。二論解釋。大雲青龍皆二論並行。今即不爾。何者。以無著配十八住處。天親斷二十七疑。旨趣既殊。科段亦異。或一疑中有四住五住。或一住中有二疑三疑。乍合乍離。連前帶後。以是之故。文涉交加。理則不必深玄。學者以之難解。今既別釋。庶不相干。傳講之流。少力多獲耳。
△二依章隨釋二。初約無著七種義句以懸判。二依天親問答斷疑以科釋。初約無著七種義句以懸判三。初正示七句。二總指後四。三廣釋第三。
【記】初中三。初正示七句。
△初正示七句二。初牒標。二列釋。
初牒標。
【疏】初中。七義句者。
【記】七義句者。論述歸敬偈已。即云。成立七種義句已。此般若波羅蜜。即得成立。義句。揀文句也。既以一義為一句。此經共有七義句也。七義句名。疏中自有。於中。前六顯示菩薩所作究竟。第七顯示成立此法門故。然此七句之文。教理行果。悉圓滿矣。於中一二三四。是行也。五。理也。六果也。七。教也。齊此懸判一科。唯依無著之名記之。
△二列釋七。初種性。二發起。三住處。四對治。五不失。六地位。七立名。
初種性。
【疏】一。種性不斷。謂護念付囑。
【記】疏一種性不斷者。此非凡夫二乘及權教菩薩。意明佛種性不斷也。
○謂護下。指經。便是釋意。謂以小付大。囑大化小。展轉如是。寧有斷絕。如人父母。付囑子孫。(云云)。此是空生之本意。故以此事讚佛。引起問端也。
△二發起。
【疏】二。發起行相。謂申請讚許。
【記】疏二發起行相者。既欲種性不斷。故須發起修行之相也。
○謂申下。指經。其實佇聽亦在此攝。
△三住處。
【疏】三。行所住處。謂十八住。從佛正說。直至經終。是無相行所住處矣。
【記】疏三行所住處者。既有能發。必有所發也。
○十八住名義。下文廣釋。
○從佛下。指經。
○是無下。釋名義。此既相之無相。非一向之無相。略見行玄。為順本宗。故標無相也。
△四對治。
【疏】四。對治。謂一一住處。皆具邪行。共見正行。二種對治。
【記】疏四對治中。邪行。即不正行也。但不順佛道。皆名邪行。
○共者。不一義。見者。分別情。正行者。即雜見之正行。非純正之正行也。
○二種對治者。以正行治邪行。是一對治。以無分別智治分別見。是二對治。然邪即全治。共中即但治於見。不治正行。如披砂揀金。而去砂不去金。今經中。但有能治。無所治也。且如第一住處中。不度眾生為邪行。度眾生為對治。於度眾生時。見有眾生是所度。見我是能度。是分別見。度而無度為對治。此理實同時。義分前後。初住既爾。餘可例知。故論云。行諸住處時。有二種對治。
△五不失。
【疏】五。不失。謂由對治離增減二邊。不失中道。
【記】疏五不失中。謂由下。明意也。
○離增減者。謂執有為增。執無為減。前墮此二。則失中道。今皆離之。故得不失也。如經中。即非佛法。是勝義諦。遮增益邊。是名佛法。是世俗諦。遮損減邊。其餘即非是名。皆例之也。論最後結云。菩薩離此二邊故。於彼對治。不復更失。故名不失。
△六地位。
【疏】六。地位。謂由不失中道。成賢聖位。信行地。淨心地。如來地。
【記】疏六地位中。謂由下。釋。以二邊邪僻。置之不論。中道乃是大菩提路。故於此中。分立地位。如往帝都。有三路異。兩邊皆非。中道即正。正路之中。方可論於遠近遲速等也。法中亦爾。故經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信行下。分位也。於十八住中。前十六住是信行地。此當三賢。依信起行。故名信行。亦名信解。依信起解故。第十七住是淨心地。此當初地。離分別障。親證真如故。第十八住。從第二地已去乃至佛位。通名如來地也。
○又以諸家明地位。或廣或略。廣則五十二位。略則泯之全無。今則均於廣略。去其太甚。說三地五位矣。
△七立名。
【疏】七。立名。謂由前六。智慧堅利。位地濶狹。故名金剛。
【記】疏七立名中。謂由下。釋。謂約三種法上。立金剛名。一約般若體用名金剛。此如金剛堅利。二約地位濶狹名金剛。此如金剛杵形。以信行一僧祗。淨心只一剎那。佛地二僧祗。如金剛杵。初後濶。中間狹故。三約文字名金剛。此如畫像也。以詮信行地七紙餘經。佛地三紙餘文。淨心地五行經。如彼畫像。亦初後濶。中間狹故。又此三者。法喻之上。皆展轉而成。喻中。且根本是堅利金剛。因造以成其杵。因畫以成其像。法中。根本是體用般若。因修以成其位地。因詮以成其文字也。又此法喻各三事中。一事即實。餘二皆虗。喻中。堅利金剛是實。杵形畫像皆虗。法中。體用般若是實。位地文字皆虗。以此三事。首末相似。故立金剛之名。然前一是佛本意。餘二是菩薩及古德意也。
○由前六等者。於中。前五堅利。第六濶狹。濶狹之中。含能所詮也。
△二總指後四。
【疏】後四但約第三句中十八住說。無別經文。
【記】疏後四下。二總指後四。
○應先問云。第三句內。說盡經文。未知後四。如何配攝。故此云也。
○謂一一住說對治故。於對治處。顯不失中道故。於不失中。立位地故。於前六中道。立名故。(云云)。
△三廣釋第三三。初正辯十八住處。二重以八義相攝。三更約地位配釋。初正辯十八住處二。初牒標。二列釋。
初牒標。
【疏】十八住處者。
【記】疏十八下。三廣釋第三。三。一正辯十八住處。疏中具列十八住名。略釋其義。兼明對治十二種障。便指經文。令知科段所屬。
○然每住經文。疏但略標三字五字。緣以經本科段首尾文勢稍重。恐言涉相濫。故不標最初之字。但取其次異文。亦不結終齊至何處意在省約耳。向下隨文略敘首末。以隔前後。
△二列釋十八。初發心住。二波羅蜜相應住。三欲得色身住。四欲得法身住。五修道無慢住。六不離佛世住。七願淨佛土住。八成熟眾生住。九遠離外論住。十觀破色身住。十一給侍如來住。十二遠離退失住。十三忍苦住。十四離寂靜味住。十五證道離喜住。十六求佛教授住。十七證道住。十八求佛地住。
初發心住。
【疏】一。發心住。經云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等。
【記】一中發心者。謂發廣大第一等四種心也。
○經文從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乃至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以大乘菩薩。最初法爾合發是心。故十八住中。居其第一。
△二波羅蜜相應住。
【疏】二。波羅蜜相應行住。不住色布施等。
【記】二者。經從復次須菩提。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乃至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不住等者。等有二意。一則等於餘文。如上所引。二則等於餘義。謂等餘戒等五也。
○此則雖是指經。便兼釋義。則波羅蜜是所應。戒等是能應。能所兩合。故云相應。由是。但行施戒等。不能離相。或行離相。不行施戒等。皆非相應行。直於行施戒等處離相。離相處行施戒等。方得名為相應行也。
△三欲得色身住。
【疏】三。欲得色身住。可以身相等。
【記】三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乃至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問。色身是相。何以離相求之。答色身之相是影。法身無相是體。欲得有相色身。須見無相法體。未見法體。不能現相。是故先令見相無相。方得色相之身耳。此中意在文外。故論以意科也。
△四欲得法身住。
【疏】四。欲得法身住。法身有二。一言說法身。頗有眾生等。因言顯理故。二證得法身復有二。一智相。如來得阿耨等。二福相。若人滿三千等。
【記】四中言說者。經從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乃至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問。法身非言說。何故以言說為法身耶。故疏釋云因言顯理故。此有二意。一以言說顯於法身。法身非言說。二文字性離。即是法身。無別法身耳。
○智相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菩提耶。乃至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則以無相無為法為智相也。故起信云。以智相無可見故。
○福相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乃至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斯則以持說此經。獲無漏福所感微妙色身。名為福相也。然是法身之福相。福相非法身。依主釋。
△五修道無慢住三。初正示此文。二通敘後段。三別結對治。
初正示此文。
【疏】五。於修道得勝中無慢住須陀洹等。
【記】五於下。文三。初正示此文。
○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乃至是樂阿蘭那行。
○得勝者。以小乘四果。勝於四向等故。對劣彰勝也。此即以小況大也。小人尚猶無過。君子豈合有?。由無慢故。方得證果。故經皆言。我不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等。
△二通敘後段。
【疏】從此至十六住。如次對治十二種障。意明欲求色身法身。須離是障。障盡故。入十七證道住。
【記】從此下。二通敘後段。
○意明等者。敘次第之意也。先問云。前之四住。何不言離障耶。故云也。意云凡欲修進。先須發心。發心已。則修行。故有第一第二。發心修行。本求佛果。佛果之內。唯有二身。麤細之間。先色後法。故有第三第四。前修勝行。恐有慢心。障入聖位。故說小果以況大乘。今離障。進入十迴向位也。故從第五。方說離障也。
○然此十二障。每至一住。皆須躡前。以辨來意。如云。雖得無慢。猶自少聞。故於第六住中。對治少聞障。他皆倣此。以此諸障。皆在地前。能障見道。非是地上。故云障盡入證道也。然障是所治。文在經外。住是能治。正是經文。若相望說之。理則明矣。
△三別結對治。
【疏】今當對治第一慢障。
【記】今當下。三別結對治。
○然準五蘊論說。慢有七九二種。但開合之異。此約入道人說。七者。論云。一慢。於劣謂勝。於相似謂等。二過慢。於相似謂勝。於勝謂等。三慢過慢。謂於勝己計勝彼。四邪慢。己實無德。計己有德。五我慢。謂於五取蘊。計我我所。六增上慢。謂於勝妙法中。未得謂得。七卑劣慢。於多分勝。計己少分劣。今所離者。即五六也。以證我空故。取自果故。
△六不離佛世住。
【疏】六。不離佛世時住。昔在然燈等。離第二少聞障。不離佛世。則具多聞。
【記】六者。經從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燃燈佛所。乃至實無所得。
○云何離障得成住耶。疏次云離第下。所離障。不離下。結成住義。於中。上句成住。下句離障也。若離佛世。不名住處。無佛說法。則是少聞。便成其障。若不離佛世。乃成住處。常遇佛說法。則具多聞。便離障也。
○然凡是修行。智慧為本。欲得智慧。必須多聞。故依佛住。離少聞障也。故經云。多聞增智慧。勤問第一方。
○問。若然者。據今經云。於法實無所得。豈成多聞。答。此是聞而無聞。得而無得。無得而得。是真得。無聞而聞。是實聞。故成此住。
△七願淨佛土住。
【疏】七。願淨佛土住。菩薩莊嚴佛土不等。離小攀緣作念修道障。緣形相土則小。無緣則大。契法界故。
【記】七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乃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離小下。所離障。攀緣即是作念。葢一義耳。
○緣形等者。意云。若取色聲等相為土。即有分限。故名小也。以不如法身故。若不取相。分別不生。心境兩忘。竟何分限。故云大也。契法下。釋所以也。意令忘懷嚴法性土。不令生心嚴法相土也。故經云。不應住色等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偈釋云。智習唯識通。如是取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
△八成熟眾生住。
【疏】八。成熟眾生住。人身如須彌等。離捨眾生障。若見大小。不能濟物。
【記】八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乃至是名大身。
○成熟者。即由教化令眾生成種。根熟有所悟證。
○離捨下。所離障。若捨眾生。即不能教化。故令離障。方成住也。
○若見大小下。反釋所以。意言能濟物者。葢為不見大小也。故經云。佛說非身。是名大身。豈存大小。若見大小。則有高下親疎憎愛。心既不等。寧曰大悲。縱使化生但成愛見。憎者則去。便捨眾生。云何成熟。反此用意。則物無有遺。遲速之間。皆能成熟。
△九遠離外論住。
【疏】九。遠離隨順外論散亂住。如恒河中所有沙等。離樂隨外論散亂障。恒沙寶施。不及持經。如何外學。不修正法。
【記】九者。經從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乃至如來無所說。
○離樂下。所離障。然隨順外論。即是散亂但能遠離。即成住也。即儒墨文筆。除佛教外。皆外論也。以外論之事。是名利源。既若求名。豈得心無散亂。況得之則樂。失之則苦。苦之則憂。樂之則溢。由斯業累。世世沉淪。反推其本。皆由隨順外論耳。
○恒沙下。舉持經福多以責外學。意云。持經者功德若此而不修行。名利之源。是輪迴苦本。如何隨順。却乃修學。
△十觀破色身住。
【疏】十。色及眾生身摶取中觀破相應行住。三千世界所有微塵等。離破影像相中無巧便障。既離散亂。與定相應。以細末不念二種方便。破麤至細。泯細至空。則除影像之相想。
【記】十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乃至是名世界。
○色是依報。即外四大。身是正報。即內五蘊。摶取者。即和合義也。但秦魏譯異爾。然摶取約法。相應兼人。二事相望。總有三對。一。內身色蘊。及外器界。但合微塵所成。名為摶取。見有身器為依正執取等。即是相應。二受等四蘊。但合心心所法而成。名為摶取。見有苦樂受等。即是相應。三。色心和合以成此身。名為摶取。見有心色。即是我人相應。行即遷流造作之義。觀破之義。如下所明。
○影像相者。謂色心等法。是法界中之影像。亦可是業識之影像。離破下。所離障。無巧便者。由無善巧方便。不能破此影像。乃名為障。若有巧便破之。則成其住也。巧便之相。彰在次文。
○既離下。躡於前住以為方便之本。由無散亂。則成其定。從定方能發慧。觀而破之。
○以細下。正示二種方便。巧便之相也。然破色具二。破心唯一。除細末也。以心心所法。不可析破故。麤色顯著。難忘執情。析至極微。易祛妄念。故須具二。如下文說。
○相想。即心境也。心境兩忘。故云除。
△十一給侍如來住。
【疏】十一。供養給侍如來住。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等。離福資糧不具障。不以相見。常見法身。名為給侍。福無邊矣。
【記】十一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乃至是名三十二相。
○離福下。所離障。欲入聖道。須福資糧。如人遠行。豈可空往。佛為至聖。是福之因。供養給侍。無不獲福。即以此福。為其資糧。若供養得福。即是住非障。反之則是障非住也。
○不以下。或問。文云不以相見如來。如來尚不得見。云何給侍耶。故此釋也。此即但以智慧隨順相應。名為給侍。然非謂棄却相身。別侍無相之佛。但了相即非相。不生執著。乃曰相應。凡所供養親近恭敬。皆名給侍。若生執著。不順於理。雖常見佛不名為見。如下文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華嚴云。若人百千劫。常隨於如來。不了真實義。盲瞑不見佛。又如佛昔三月昇忉利天為母說法。後降閻浮。有蓮華色比丘尼欲先見佛。化作轉輪王隊仗。往至佛所。佛乃訶之具陳上事。時須菩提。在於山中。亦欲見佛。尋復思念。空無相理。是真法身。何用見色相。言已復坐。竟不往見。於是佛告蓮華色言。須菩提先見我竟。汝已在後。故知執相迷真。對面千里。虗心體物。天地一家。故古人云。肝膽雖近。情生則隔。江山雖緬。道契則隣。是知通達妙理。方真給侍。若斯給侍。是侍真佛。故所獲福。無有邊際。
△十二遠離退失住。
【疏】十二。遠離利養及疲乏熱惱故不起精進及退失住。恒河沙身命布施等。離樂味懈怠利養障。恒沙命施。猶劣受持。豈為一身。躭著利養。身疲心惱而懈怠耶。
【記】十二者。經從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乃至是名第一波羅蜜。
○離樂下。是所離障。然障名有所闕略。若取周備。不過住名。但樂味成障。遠離成住。且約為障起過。有其五重。一為身求利。二由求利養。令身疲乏。此復有二。一由放逸。令身疲乏。二求不得。身亦疲乏。三由身疲故。令心熱惱。四由心熱惱故。不起精進。五由不精進故。退失功德。
○恒沙命施下。釋成對治經苦較量。意令改革。以見大利故。不求小利。既不求利。身則不疲。身既不疲。心則不惱。心既不惱。則起精進。既起精進。則能受持。獲無邊福。故知經意。為治此障。成其住也。
○一身者。一報身也。意云。豈為一報之身。終日求名求利。求之不足。未始稱情。縱使多財。死為他物。持經功德無量無邊。盡未來際。用之不竭。利害若此。人何不然。無常經云。眷屬皆捨去。財寶任他將。但持自善根。險道充糧食。
△十三忍苦住。
【疏】十三。忍苦住。忍波羅蜜割截身等。離不能忍苦障。無我等相。累苦能忍。
【記】十三者。經從須菩提。忍辱波羅蜜。乃至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離不下。所離障。此但不忍為障。忍之成住也。
○無我下。出忍之所以也。斯有兩意。所謂通別。通則由無我相。雖累遭割截。常能忍受。別則由無我故忍。由累苦故能忍也。
△十四離寂靜味住。
【疏】十四。離寂靜味住。當來之世。若有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等。離智資糧不具障。日三時捨身。一一沙數。不及信經。如何唯專禪定。耽寂靜味。闕於智慧。而不持說。
【記】十四者。經從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乃至果報亦不可思議。
○離智下。所離障。若躭寂無智即是障非住。若離寂修智。即是住非障。
○日三時下。指經對治。意云欲證聖性。非智不階。經苦較量。意在䇿發。此同革嚴經中訶勸之相。彼云。法性真常離心念。二乘於此亦能得。不以此故為世尊。但以甚深無閡智。
○然此是對治之別意。故須一向而言。令人捨定修慧。若據究竟通論。必須定慧等學。涅槃經中說。定慧不等。不見佛性。無明邪見。自此而生。前第十一住。便是定門。對治不同。故須然也。修習之者。須兼行之。
△十五證道離喜住。
【疏】十五。於證道時遠離喜動住。云何住降等。離十一不自攝障。我能住降。心生喜動。動則不能自攝。
【記】十五者。經從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乃至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
○離十一下。所離障。謂動不自攝。則是障非住。若自攝不動。則是住非障也。論中則云自取障。
○我能下。釋。意云由計我故。遂起降住勝能之心。不覺喜動。故不自攝。今經既云無一眾生得滅度。無法得菩提則不計勝能。故能對治也。
△十六求佛教授住。
【疏】十六。求佛教授住。於然燈佛所。有法得菩提不等。離十二無教授障。欲入初地。須佛教授。故約遇佛得無所得。而證道矣。
【記】十六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乃至是故名一切法。
○離十二下。若無教授。即是障非住。若得教授。即是住非障。
○欲入下。釋成住義。雖三賢位中。亂修六度。經一無數劫欲入聖道。要佛䇿發。故於資糧位後。立加行名。其猶鑽火。火欲出時。倍加功力。遇佛。然燈佛也。得無所得者。即然燈與善慧授記。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非佛與法。故云無得。
○問。此說善慧得記。進入八地。何故將此配地前耶。答。欲入初地。須學八地用心。方可得入。若學初地。竟不能入。如人學射。可知。又將證八地。猶須教授。欲入見道。豈得不然。
○然從第五。至此住中。每住對治一障。此障障於見道。今則加行位極。對治已盡。故云而證道矣。
△十七證道住。
【疏】十七。證道住。人身長大等。攝種性智。證徧行真如。成法報身。故長大矣。
【記】十七者。經從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乃至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攝種性下。釋成住義。智體即觀照般若。是能證也。即妙平二智無分別也。以得此智。生如來家。決定紹佛種故。斯則地前加行之智。至於初地。轉受此名。
○證徧等者。體即實相般若。是所證也。以徧在一切法中故。唯識云。由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論中則名平等智。然有五種平等因緣。一麤惡平等。二法無我平等。三斷相應平等。四無希望心平等。五一切菩薩證道平等。有是五種因緣。故名平等智。故論云。入證道時。得二種智。一攝種性智。二平等智也。然所證是理。今云智者。斯有兩意。一準起信論云。依此法身。說名本覺。二則理智冥合。能所不殊。如珠與光。不相捨離。
○成法報身者。攝種性智至果得成報身。平等智至果得成法身。
○故長大者。論即云妙大。妙即報身。以萬行功德所莊嚴故。大即法身。真如實理。徧一切故。
△十八求佛地住二。初標六種具足。二列六種具足。
初標六種具足。
【疏】十八。上求佛地住。於中復有六種具足。
【記】十八者。自此已下。皆求佛地。於中復有六種具足。具足者。圓滿義。謂轉捨二障。轉得菩提涅槃。攝轉具足也。
△二列六種具足六。初國土具足。二無上見智淨具足。三無上福具足。四無上身具足。五無上語具足。六無上心具足。
【記】既證聖性。生如來家。須示佛果功德。令其欣趣。然其果德雖多。以要言之。不出依正二報。二報之內。先明所依。若無所依。能依何立。正報之內。不踰福智。智引福故。先智後福。然後別顯三業。依次所明。
△初國土具足。
【疏】一。國土淨具足。我當莊嚴佛土等。此教二地已上諸大菩薩。
【記】一。經從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乃至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此教下指位。即從二地至於等覺。當修道位。謂莊嚴之時。離能所相。名之為淨。稱周法界。故云具足。故經云。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二無上見智淨具足。
【疏】二。無上見智淨具足。有肉眼不等。此下皆唯佛果。故云無上。無上之言。貫通下四。
【記】二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乃至未來心不可得。
○見淨者。即五眼也。見即無見。名之為淨。無所不見。名為具足。
○智淨者。即悉知諸心等。知即無知。名之為淨。無所不知。名為具足。以智見不別。故當一處。
○此下等。即指位。揀非修道。即無學位也。
○下之四段。皆合有無上之言。故云貫通下四。
△三無上福具足。
【疏】三。福自在具足。若人滿三千界七寶等。
【記】三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乃至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問。前已頻說施福。與此何別。答。前所說者。皆是較量不及受持之福。今此說者。乃是無住稱性之福。非能較量。故不同也。
○問。佛是果。布施是因。云何果中即說因行。答。凡是果德。皆彼因成舉彼無住之因。以彰稱性之福也。
○言自在者。揀有漏之福不自在也。
○若準論中。此與智淨合為一段。意明福智不相離故。則於身中開之為二。謂色身具足。亦盈六數。今則合後開前者。意云。福之與智。迢然不同。配攝因果。五六有異。異須開也。相之與好。同是一身。兼對下語意以成三業。故須合也。
△四無上身具足。
【疏】四。身具足。佛可以具足色身等。
【記】四者。經從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乃至是名諸相具足。
○此明如來真應具足。如經云即非具足色身。明真身也。是名具足色身。明應身也。即非諸相具足。明真身也。是名諸相具足。明應身也。
△五無上語具足。
【疏】五語具足。汝勿謂如來說法等。
【記】五者。經從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乃至是名說法。
○說而無說。無說之說。是真說法。
○具足者。無法可說無所不說是名說法。
△六無上心具足。
【疏】六。心具足。佛得阿耨菩提。為無所得耶。乃至應作如是觀。
【記】六者。然於心中。復有六種。一念處。二正覺。三施設大利益。四攝取法身。五不住生死涅槃。六行住淨。化度眾生。大悲為本。故先明念處。自未成佛焉能度他。故次明正覺。自利既滿。即合利他。故次明施設大利益。猶恐滯相。故次明攝取法身。又恐住空有。故次明不住生死涅槃。又恐執施化跡。故次明行住淨也。以此六義。別對經文。廣如彼論。避煩不敘。
△二重以八義相攝二。初標。二配。
初標。
【疏】又十八住。略為八種。亦得滿足。
【記】又十下。二重以八義相攝。
△二配二。初以六攝十八。二以二攝十八。初以六攝十八四。初以二攝二。二以一攝二。三以一攝十二。四以二攝二。
初以二攝二。
【疏】一。攝住處二。波羅蜜淨住處。一二次配。
【記】一者。
○是籠羅包納之義。即以普度眾生。現無違反。是故配同第一發心住也。
○二者。淨與相應。葢一義耳。是故配同第二住也。
△二以一攝二。
【疏】三。欲住處攝三及四。
【記】三者。雖三色四法。皆是欲得。由此配同三四二住也。
△三以一攝十二。
【疏】四。離障礙住處。即前十二障也。從五至十六。
【記】四者。可知。
△四以二攝二。
【疏】五。淨心住處。六。究竟住處。上二次配十七十八。
【記】五者。正當淨心地。故同此住。
○六者。正當究竟位。故同此住。
○雖通修道。就多故說。
△二以二攝十八。
【疏】七。廣大住處。八。甚深住處。上二各攝十八住處。一一住中。皆深皆廣。
【記】一一下。明各攝義。如第一住中。普度四生。廣也。令入無餘涅槃深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廣也。菩薩無我人等相者。深也。初住既爾。餘則例知。若五百生忍。廣也。並無我人。深也。
○若細言之。前以六住攝十八住。後以二住攝十八住。皆得滿足。
△三更約地位配釋二。初標。二配。
初標。
【疏】十八住文。配位地者。
【記】十八住文下。三更約地位配釋。
○然諸教中。所說地位。或有或無。如楞伽經云。十地即為初。二地即為入。乃至無所有何地。此明無也。仁王纓絡等經。即是說地位。是明有也。然此有無。皆隨機說也。若華嚴。行布萬差。圓融一際。有無無閡。斯則稱性之說卷。然依華嚴有無無閡。方為了義。以約法即無。約人即有。人法既不相離。有無故合均齊。然其行人。念念須冥佛境。反窮果海。自然階降不同。若預等級用心。畢竟障於證入。故華嚴疏云。修則頓修。位分因果。況此經宗無相。豈合列位淺深。但約情惑漸薄而位地轉高。義相稍同。故略配攝也。
△二配三。初配資糧。二配加行。三配三道。初配資糧三。初十住。二十行。三十迴向。
初十住。
【疏】第一。十住。
【記】第一十住者。十住。謂第一發心住。二治地。三修行。四生貴。五方便具足。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真。九法王子。十灌頂。
○今配十住者。與彼初住名同。故配之也。
○問。此但云一。如何配十。答。以初攝後故。
○問。何故不言十信位耶。答。亦攝入十住位中也。以前之十住。通名信行地故。亦同華嚴合前開後也。故發心一住。前攝十信。後攝餘九耳。
△二十行三。初前六。二第七。三後三。
初前六。
【疏】第二十行中前六。
【記】第二十行等者。十行。即一歡喜行。二饒益。三無瞋恨。四無盡。五離癡亂。六善現。七無著。八尊重。九善法。十真實。
○前六者。十中前六行也。以配此中第二住處。以此住處。說六度故。即布施配歡喜行。持戒配饒益行忍辱配無嗔恨行。精進配無盡行。禪定配離癡亂行。智慧配善現行。心離分別。善巧示現故。
△二第七。
【疏】三第七行。
【記】三第七行者。不以相見如來。即無著也。
△三後三。
【疏】四。後三行。
【記】四後三行者。配第四住中三種法身。
○謂言說法身。配尊重行。於佛言教。生尊重故。
○智相法身。配善法行。以真如無為。是真善法故。
○福相法身配真實行。以持經之福無漏真實故。
△三十迴向。
【疏】五至十四。如次配十迴向。
【記】五至十四配十迴向者。一救獲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二不壞。三等一切佛。四至一切處。五無盡功德藏。六隨順堅固善根。七等心隨順一切眾生。八真如相。九無縛無著解脫。十法界無量。
○五配第一。離慢即是離眾生相也。
○六配第二。遇佛多聞。信解行等不壞。
○七配第三。諸佛離相。既不住色。即等佛也。
○八配第四。既見大身非身。是真如際。方至一切處。
○九配第五。不隨外論。受持此經。即得無盡功德。
○十配第六。觀破五蘊。與定相應。善根堅固。
○十一配第七。既不取相即於眾生等隨順之。
○十二配第八。經云。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即真如相也。
○十三配第九。割截不瞋。即無縛無著也。
○十四配第十。經云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即是法界功德也。
△二配加行二。初前二位。二後二位。
【記】十五煖等者。配四加行位也。
○然此四位。由三賢菩薩。已經一無數劫。修集福智資糧。為入見道。故復加行。
○煖頂二位以四尋伺觀。觀所取名等四法。假有實無。即所取空。
○忍世第一。以四如實智。通觀能所名等皆空。然忍有三品。謂下中上。下品即所取空。中品順能取空。上品印能取空。世第一二空俱印。然皆滯相。未能證實。故唯識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初前二位。
【疏】十五。煖頂。
【記】若配經文。即十五住經云。實無有法發阿耨菩提心者。以菩提能發所取。既言實無。即所取空。當煖頂二位。
△二後二位。
【疏】十六。忍世第一。
【記】十六住中云經。佛於然燈佛所。不得菩提。是印所取空。當下品忍。
○次云如來者即諸法如義。即順能取空。然猶未說後時不得。即知未能印持。故當中品忍。
○次云實無有法佛得阿耨菩提。此明後時畢竟不得。即印能取空。當上品忍。
○次云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乃至即非一切法。即雙印二空。當世第一位也。
△三配三道二。初前一道。二後二道。
初前一道。
【疏】十七。初地。
【記】十七初地者。如前疏云攝種性智證徧行真如等。故當初地。
△二後二道。
【疏】十八。從二地乃至佛地。
【記】十八等者。於中合有二。
○謂此住中。初國土淨具足。當修道位。故前疏云。此教二地已上諸大菩薩。
○從無上見智淨具足已下。皆究竟位。故前疏云。此下皆唯佛果也。
【記】是則十八住中。前十四資糧。十五十六加行。十七見道。十八中初一具足修道。餘即無學道也。
【記】懸判竟。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三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491 金剛經疏記科會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四
唐 圭峰大師 疏
宋 長水大師 記
後學雲棲寺沙門大璸科會
△二依天親問答斷疑以科釋二。初牒章分文。二依章正釋。
初牒章分文。
【疏】第二。依天親問答斷疑以科釋。總分四段。
【記】第二下。二。初牒章分文。
△二依章正釋四。初善現申請。二如來讚許。三善現佇聞。四如來正說。初善現申請二。初整儀讚佛。二正發問端。初整儀讚佛二。初釋請人。二釋請儀。
初釋請人。
時長老須菩提。
【疏】初善現申請。二。初整儀讚佛。
【記】二依章正釋。四。初善現申請。二。一整儀讚佛。疏二。初釋請人。從初至恭敬。即是整儀。餘皆讚佛也。
○經時者。即如來食已敷座而坐時也。
【疏】長老者。德長年老。唐譯云具壽。壽即是命。魏譯云慧命。以慧為命。
【記】德長年老者。謂德高曰長。年多曰老也。
○唐譯下。證年老。
○魏譯下。證德長。智慧超倫。即是德長義也。
○然以慧為命者。約喻顯法也。謂人身以命為本。佛法以慧為本。命盡則六根俱廢。慧喪則萬行不成。(云云)。
○此約別義釋長老也。若通意者。但有德業。便名長老。如云先生。未必年老矣。
【疏】須菩提。有三義譯。謂善吉。善現。空生。生時室空。解空之善瑞現。矣相師占。云唯善唯吉。
【記】須菩提者。亦云蘇補底。但梵音楚夏耳。
○善吉下。從末倒標。生時下。據本順釋。
○西域記云。是東方青龍陀佛。影響釋迦之會。示跡聲聞。發揚空理。十方諸佛。法皆爾也。
△二釋請儀二。初正釋經文。二別解菩薩。初正釋經文二。初釋整儀。二釋讚佛。
初釋整儀。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疏】從座起下。皆整理威儀修敬之相。
【記】從座下。二釋請儀。二。初正釋經文。
○皆整儀者。疏雖通明。經須別釋。
○從座起者。師資之道。尊卑頗殊。欲有諮詢。不可坐問。此同曾子避席對夫子也。孝經中。夫子問曾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穆。上下無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參不敏。何足以知之。雖彼答此問。而致敬是同也。
○偏袒右肩。是彼方儀則。此土非儀也。欲問如來。故須偏袒。
○右膝下。右則為順。膝能迴屈。表順理心也。著地。即示卑之相也。膝表智。地表理。
○合掌。即表冥心。掌合不執外物。心冥覺不異緣。欲問實相法門。故須用心如此。
○恭敬者。總結也。起座袒肩跪膝合掌。莫非恭敬故爾。
○亦可配於三業。謂座起袒肩合掌等。身業也。恭敬即意業也。白佛言下。即口業也。
△二釋讚佛。
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疏】希有者。世所無故。
【記】希有下。疏且總明。具有四種。
○一。時希有。曠劫難逢。然今賢劫之中。正當住劫。就住劫中。有二十增減。今即第九減劫中。人壽二萬歲時。迦葉如來出世。百年劫一年。至人壽百歲時。釋迦如來出世。減後此劫已盡。至第十劫。展轉却增。至八萬四千歲。又百年減一年。至人壽八萬歲時。彌勒佛出世。望過去未來二佛。相去一千一百萬餘年。中間更無。故云希有也。故法華云。諸佛與出世。懸遠值遇難。
○二。處希有。三千界中。唯有一佛。百億四天下。百億須彌山。百億日月。百億六欲。百億梵世。其中唯有一佛。此方而現也。
○三。德希有。福慧超絕。勝無上故。故法華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又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自證無上道。然佛功德。不可稱說盡其邊際。故華嚴云。剎塵心念可數知。大海中水可飲盡。虗空可量風可繫。無能盡說佛功德。
○四。事希有。用大慈悲。極巧方便。現多種身相。演無量法門。隨眾生根。皆利益故。
○今所歎者。意則雖通。義當歎事。以下標云善護念等。
【疏】如來者。從如而來。
【記】如來者。真化不同。
○真佛名如來者。迷時。背覺合塵。名如去悟了。背塵合覺。名如來。如即真如。來去即隨緣也。
○化佛名如來者。從真如起。來成正覺。而化眾生。
○今當後者。故云從如而來。
【疏】論云。善護念者。依根熟菩薩說。謂與智慧力。令成就佛法。與教化力。令攝受眾生。
【記】根熟者。三賢已上菩薩。信根成熟。永無退轉也。
○智慧力。即無分別智。
○成就佛法。即隨其分位。令證真如。乃於一法。令達百千萬法明門等。斯則自利行也。
○教化力。即後得智。
○攝受眾生。即隨其分位。令於百千萬億等世界中教化眾生。斯則利他行也。
【疏】善付囑者。依根未熟菩薩說。懼其退失。付授智者。付者將小付大。囑者囑大化小。
【記】根未熟者。十信菩薩也。
○以此位人。六度亂修。心如輕毛。故云懼其退失。
○以信根未成。遇緣恐退。故須付囑智者。令其教化。使不退也。
○將小下。將小菩薩付大菩薩。囑大菩薩化小菩薩也。此如父母遺囑子孫。(云云)。
△二別解菩薩。
【疏】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三釋。一約境。所求所度。二約心。有覺悟之智。餘情慮之識。三約能所。所求能求。三皆如次配覺及有情。
【記】菩提下。二別解菩薩。
○菩薩梵音。言猶不足。具云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以時人不貴唐言。故存梵語。秦地好略。又削提埵二字。但云菩薩。
○約境所求是覺。所度是有情。然約人有四句。謂二乘有求無度。諸佛有度無求。菩薩亦求亦度。凡夫無求無度。
○約心者亦四句。諸佛有覺無情。凡夫有情無覺。菩薩有情有覺。二乘入無餘依界無情無覺。
○約能所者。所求是覺。能求是有情。
○三皆下。皆上句是覺。下句是有情。
○然此三義之中。初約悲智。次約真妄。三約人法。菩薩之義。不踰此三。未必寶冠天衣方是菩薩。
△二正發問端二。初釋當機。二釋正問。
初釋當機。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疏】二正發問端。曲分二。初釋當機。
【記】二中。疏曲分下。二。初釋當機。以發心者方是當機。
【疏】華嚴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業。魔所攝持。
【記】華嚴下。引證。
○此有兩意。
○初云。有人先曾發心。後時忘失。尚非其器。況全不發心者。何以故。魔所攝持故。
○後意即云。眾生發心後時忘失者。葢為不解住修降伏耳。故今所問。免使遺忘。
○前揀其機。後防其退。有茲兩意。故用彼經。
○所以善財童子。每遇善友。皆啟云。我已先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而未知云何學菩薩行。修菩薩道。
○意明發心方是修行之器。
【疏】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云無上正徧正覺。
【記】阿耨下。先翻名。
【疏】謂正智徧智。覺知真俗。不偏不邪。
【記】謂正智下。釋義。
○上正字。且對徧字以分二智。下正字。即明二智所覺不偏不邪。即以正智覺真。徧知覺俗。皆不偏邪。故云正覺。以二乘偏覺。凡夫邪覺。今揀此二。故不偏邪。謂如理而知。如事而知故也。
○然此二智。亦名如理如量。根本後得。真俗。權實。等。
【記】又準智度論說。從因至果。有五種菩提。
○一發心菩提。即十信是。二伏心菩提。即三賢是。三明心菩提。即初地至七地是。四出到菩提。八九十地是。五無上菩提。即如來地是。
○今約能發心。即當第一。約所發。即第五能所合論。貫通初後也。
△二釋正問三。初釋魏本。二會當經。三引論證。
初釋魏本。
【疏】二釋正問。
【疏】魏譯云。應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降伏其心。
【記】疏二釋正問。三。初釋魏本。
○先引文。
【疏】意云。若人發菩提心已。住何境界。修何行業。妄心若起。云何降伏。
【記】意云下。釋意。
○住何境界者。未發心時。住六塵境。既發心已。誠宜改轍。故云住何境界。
○修何下未發心時。十惡為務。既發心已。不可依前。故云修何行業。
○妄心下。未發心時。妄心起即逐妄。既發心已。不可隨之。是故問云云何降伏。
【疏】故佛令安住四心。修六度行。於中降心。不令著相。
【記】故佛下。懸示答意。
○意云。昔住六塵之境。今住四心。昔行十惡。今行六度。昔時著相。今令不著。如是用心。真實修行。發菩提心。豈忘失耶。
△二會當經。
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疏】秦譯略修行者。
【記】秦譯下。會當經。
○初難起。
【疏】意云。住道降心即是修行。
【記】意云下。釋。
○初二句。標。
○意云。雖無修行之文。含有修行之義。
○如起信中。說六八二識。不言第七。雖即不說。義具足。(云云)。
【疏】謂四心六度。皆名住修降伏。
【記】謂四下。指經釋成。
○意云。四心中亦有住修降義。六度中亦有住修降義。何以故。住謂發心必須修進。降謂制伏。依住修所明。由是於此不相捨離。秦什所略。意在於茲。文雖不明。義已具矣。
△三引論證。
【疏】故無著云。住謂欲願。修行謂相應等持。降伏謂彼心若散。制令還住。
【記】故無著下。三引論證。
○住謂欲願者。欲願意起即是發心也。
○修行等者。平等持心。名為等持。等持即相應。相應即是修行義也。
○降伏等者。彼心即上相應心也。制令還住。即却使相應也。
○此即依住修說降伏義。經論相契。聖旨頗同。故如上說。理實然矣。
【疏】又十八住中。一一皆以住修降伏釋之。
【記】又十八等者。此是無著論明豎答三問之意也。
○若準天親解經。則明橫答三問。從須菩提但應如所教住已下。即為別斷疑情。
○今明無著。故有此說。意云。不唯四心六度之中有住修降伏之義。其如十八住內。皆有此三。如初住中。度四生入涅槃。是住義。無生可度。是修義。無我等相。是降伏義。初住既爾。餘則皆然。
【疏】故知義雖有三。而行是一。
【記】故知下。結。
○義三行一者。三義具足。方成一行。謂空發心降伏。不修行。亦非行。但發心修行。不降伏。亦非行。空降伏修行。不發心。亦非行。如鼎三足。如天三光。闕一不可。譯經之妙。厥在茲焉。
△二如來讚許三。初印讚所讚。二勑聽許說。三標勸將陳。
初印讚所讚。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疏】二如來讚許。曲分三。一印讚所讚。
【記】印讚所讚者。印讚須菩提之所讚也。即經云善哉善哉。是讚也。如汝所說。是印也。如來善護念等。是所讚也。
【疏】重言善哉。讚美之極。護付能令佛種不斷。是事必然。故印讚言。如汝所說。
【記】重言等者。善吉所讚。雅契佛心。若不重言。安表善極。如顏回死。夫子歎之云。天喪予。天喪予。注云再言者。痛傷之甚也。吉凶雖別。殷勤頗同。
○護付等者。空生發言。言當其事。是故調御。印讚(云云)。
△二勑聽許說。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疏】二勑聽許說。
【記】勑聽許說者。經云汝今諦聽。勑聽也。當為汝說。許說也。
○諦。謂審實之義。意令審諦真實。用心聽也。
【疏】無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
【記】無以生滅等者。此乃反用淨名經文。彼云。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此意云。既不得以生滅心說。豈得以生滅心聽。說是不生不滅實相之法。云何以生滅心行之聽之。無以妙饌。置於穢器。
【疏】智論偈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踴躍聞法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
【記】智論下。釋相。
○端視。謂不左顧右盻也。目若別顧。心則異緣。本欲制心。且令端視。此是用心之方便也。
○渴飲者。喻也。如渴飲水。但恐水竭。無暇別觀。聽法之者。亦復如是。思冀妙門。無心睥睨。
○一心入語義者。意中現義。方發於言。言中有義。義中有意。令聽者以耳識聽其言。以意識採其義。尋義而取意。得意而捨義。苟能得意在懷。何慮失於言義。心心若此。如瓶注瓶。一覽無遺。可為至妙。故云一心入於語義中也。
○踊躍。即歡賀之貌。即欲聞法之時也。
○悲喜。即聞了之時。悲謂傷昔日不遇。如下經云。涕淚悲泣。喜謂慶今日之得聞。如鶖子踊躍歡喜。傷昔慶今。故云悲喜。
○如是下。結揀其機也。意云。若不如是用心。則不可為說。
○又真諦記說。諦聽離三過失。得三功德。謂離散亂輕慢顛倒。如次生聞思修三慧也。
△三標勸將陳。
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疏】三標觀將陳。我當為汝。如是如是委細而說。
【記】標觀將陳者。標謂標指。勸謂勸勉。將猶欲也。陳。記也。
○即經云善男子等。標也。應如是等者。勸也標勸之意。意在欲說。故云將陳。即懸指向下正答之文是。故疏云我當為汝等也。
△三善現佇聞。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疏】唯者。順從之辭。禮對曰唯。野對曰阿。
【記】三中唯者下。如今人稱喏。皆順從之辭也。
○老子云。唯之與阿。相去幾何。注文如疏。
○今則禮對也。
【疏】十地經云。如渴思冷水。如饑思美食。如病思良藥。如眾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
【記】十地等者。釋願聞之相。即華嚴十地品中。諸菩薩眾。請金剛藏說十地法門之偈。今借用之。
○然前四句。於中約喻。配其三慧。
○初句聞慧。聞法不思。如飲水不味。
○次句思慧。若要尋求食味。應須啖嚼。
○第三修慧。修行惑遣。如服藥病除。
○後句即三慧之果。蜂採百華以成蜜。人集萬行以證真。蜂成蜜已。依蜜而活。人證真已。依真而住。
○我等下。合喻。
○最後一句。通喻所聞。
△四如來正說二。初正答所問。二躡跡斷疑。初正答所問二。初舉總標別以牒問。二約別顯總以答問。初舉總標別以牒問(疏)四。初正釋經文。二斥他謬判。三詳定經旨。四牒難釋通。
初正釋經文。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疏】四如來正說。二。一正答所問。二。初舉總標別以牒問。此以降伏為總。住修為別也。謂住修之中。皆有降伏。經意在此。故唯標降伏。
【記】四如來正說二。初正答所問。二。初舉總標別以牒問。
【記】經諸菩薩摩訶薩者。問。前舉當機。云善男子善女人。洎今答處。何言菩薩摩訶薩耶。答。大心未發。即是凡夫。既已發心。即名菩薩。善現標舉。約未發心時。故云善男子善女人。世尊酬答。約已發心後。乃言諸菩薩摩訶薩。
【記】疏此以下。四。初正釋經文。以空生問有三種。佛今牒舉。但言降伏。故此釋也。
○前二句。標。
○謂住下。釋。謂度生無我。是住中降伏也。施不住相。是修中降伏也。由斯義故。降伏為總也。
○經意在此者。在舉降伏而標住修。欲顯文簡義豐。彰平玄妙。始雖住修。究竟降伏。得意茲深。故但云一也。
△二斥他謬判。
【疏】有科此所標。云舉後攝初者。乃令經文極不穩暢。理例顛倒。自古言教。秪有以初攝後。未聞以後攝初。
【記】有科下。二斥他謬判。即大雲疏也。
○青龍即云舉終括始。其義亦同。
○乃令下。正斥失。文不穩暢者。本宜初包後義。如色例於聲等。何忽舉彼攝初。致使文非穩暢。不穩暢則葢由於科。非經文本意也。
△三詳定經旨。
【疏】況詳經文。無別答降伏之處。則知降伏在住修中。皆令離相。是答降伏問也。
【記】況詳下。三詳定經旨。
○降伏在住修中者。住中降伏。即實無度者。修中降伏。即無住布施。無度無住。便是離相。離相既通住修。故知降伏是總。
△四牒難釋通。
【疏】不別答者。此經宗於離相。離相正是降心。本意欲明降心。須約住修而顯。住修降心。本不相離。故無著十八住。皆有住修降心。
【記】不別下。四牒難釋通。
○初句牒難。難云。空生既問有次第。住修降伏宛分。何故經中不與別答。而寄住修中明耶。
○此經下。正通。離相是降心者。如前所引無度無住等。須約住修顯者。若有發心修行。斯可說得降心。若無住修。說何降制。斯則只於住修以降分別妄念。故云本不相離。
○無著下。引證可知。
△二約別顯總以答問二。初答安住降心問。二答修行降心問。初答安住降心問四。初廣大心。二第一心。三常心。四不倒心。初廣大心(疏)二。初釋標。二釋列。
初釋標。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
【疏】二約別顯總以答問。二。一答安住降心問。四。初廣大心。文二。初句標。三界普度故。
【記】疏答問中科安住等者。此即安住四心。彌勒偈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類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滿。依此科判。故列四心也。
【記】疏初句下。二。初釋標。
○三界普度者。釋廣大義。一切眾生。不越三界。三界普度。方名廣大。若一眾生不與度者。非廣大也。故經標云所有一切眾生。即統該也。
○梵語僕呼繕那。此云眾生。智度論云。五蘊和合中生。故云眾生。瑜伽論云。思業為因。卵胎濕化為緣。五蘊初起。名之為生。
○類即流類。即胎卵等四也。
△二釋列三。初受生差別。二依止差別。三境界差別。初受生差別二。初釋文。二通難。
初釋文。
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
【疏】若卵下。二列。三。一受生差別。天獄化生。鬼通胎化。人畜各四。諸餘微細水陸地空。不可具分品類。
【記】若卵下。二釋列。三。初中二。初釋文。
○稟命之始。名曰受生。即初起之時也。卵等四異。故云差別。謂卵㲉中生。胎藏中生。依濕而生。化忽然生。故不同也。
○然三界眾生。不出五道。以四攝五。亦得具足。故疏次云天獄等化生。斯則從狹之寬明也。
○天獄化生者。天上地獄。唯是化生。最狹也。
○鬼通胎化者。鬼寬也。謂地行羅剎。及鬼子母。皆是胎生。故有鬼母白目連曰。我晝夜分。各生五百子。隨生自食。雖盡不飽。故知有胎生鬼也。餘皆化生也。
○人畜各四者。人四者。毗舍佉母。卵生三十二子。胎生常人。濕即柰女。從菴羅樹濕氣而生。化生即劫初之人。故俱舍云。二禪福將盡。下生贍部洲。畜具四者。正法念經云。化生金翅鳥。能食四生龍。乃至濕生也。然禽獸雖殊。皆畜生道攝。餘獸皆胎。餘鳥皆卵也。
○諸餘微細等者。如華嚴云。盡法界虗空界十方剎海。所有眾生種種差別。所謂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或有依於地水火風而生住者。或有依空及諸卉木而生住者。種種生類。種種色身。乃至云一切天龍八部人非人等。無足四足多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等。以今經中無別說處。不可構虗而言。故疏結云不可具分品類也。
△二通難。
【疏】卵劣在初者。二釋。一約境。具緣多者為首。二約心。從本至末為次。
【記】卵劣下。二通難。
○應難云。卵生最劣。云何在初。化生最勝。云何居末。
○二釋下。通。
○約境等者。謂卵生必具胎濕化。以未生處胎。胎中必濕。無而忽有為化。胎生必兼濕化。濕必兼化。化不必兼餘。但從於無而忽有故。此則前前必具後後。後後不具前前。故為此次也。
○約心從本等者。謂眾生本因起業。業識即根本無明。與本性和合。能所未分。混沌如卵。卵即卵㲉。故藥師經云。破無明㲉。竭煩惱河。無明發業。蘊在藏識為胎。受生為濕。生時從無而忽有為化。由是義故。故為此次也。
△二依止差別。
若有色。若無色。
【疏】二依止差別。有色四禪。無色四空。
【記】依止差別者。依止即是眾生身。身見依止。依止義異。故云差別。故疏次云有色無色等。有色即以色為身。無色即以四蘊為身。又色界有四禪(云云)。無色有四空(云云)。如是品類不同。故云依止差別。
○問。如有經云。佛涅槃時。無色界天。淚下如雨既有淚下。云何無色。答所言無色者。無業果色。不無定果色。故不違也。
△三境界差別。
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
【疏】三境界差別。功德施云。有想則空識二處。無想則無所有處。非等則有頂。
【記】境界差別者。雖言境界。意明空等四處。空識二處者。無色界第一第二天也。無所有處者。第三天也。非有想非無想者。第四天也。無麤想有細想故。是三有之頂。故云有頂。
○問。下二界皆有色。何故唯言四禪以為色界。又色界亦有一天名為無想。云何唯指無所有處為無想耶。答。三界統論。不出五事。謂欲。色。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然非有無想。即局於有頂一天。色界一天雖名無想。已從多分通名色界。故但指無所有處為無想。其餘三事。從空識二處已下乃至欲界相望。有無寬狹不同。謂欲界具三。色界無欲。無色界唯想。無色無欲。故立有想之名。色界雖有想。恐濫上名。故立有色之目。欲界雖兼色想。上已占於二名。揀異彼故。但名欲界。下下必具於上上。上上不兼於下下。故立名之本。其在茲焉。如有三人。一人解經律論。一人解經律。一人唯解律。揀別立號。云云可知。
○又欲界。三欲五妙欲境勝故。色界。細妙色勝故。無色。想心勝故。由是欲唯欲界。色通二界。想徧三界。無想通上三界。非有想非無想局上一界。斯則不同功德施所釋也。
△二第一心(疏)二。初釋文。二通難。
初釋文。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記】二中。經我者。即發菩提心菩薩所稱。今佛說彼也。
○涅槃者。秦譯滅度。今經上梵下唐。故云而滅度之。若具足梵音。應云摩訶波利昵嚩喃。此云大圓寂。今經論中。多言涅槃也。
○然準唯識論說。有四種涅槃。一自性清淨涅槃。凡聖同有。二有餘依。即由煩惱障。有苦依身故。三無餘依。身出生死。苦無依故。然小乘以灰身滅智為無餘。無餘有三。一煩惱餘。二業餘。三果報餘。大乘則以究竟寶所為無餘。故智論說。四住地煩惱盡。名有餘依。五住地煩惱盡。名無餘依。四無住處。悲智相兼。不住生死涅槃故。
【疏】二第一心。即無住處涅槃。不共二乘。故云第一。
【記】疏即無下。即大乘之無餘。四種之中無住處涅槃也。謂不住菩薩變易生死。不住二乘灰斷涅槃。即真無住處。名為無餘。若小乘無餘。如有情滅減不別。今不同彼。故云不共二乘。不共者。即非彼四之第三。則言同而意異也。如法華經云。若得作佛時。具三十二相。爾時乃可謂。永盡滅無餘。此則二障都盡。二死永離也。
○第一者。結歸偈旨仍釋科名。意謂若非無住處之無餘。焉得彌勒指為第一心耶。
△二通難二。初通五性難。二通八難難。初通五性難二。初難。二通。
初難。
【疏】無著云。何故願此。不可得義。
【記】無著下。初二句難。意云。一切眾生。五性差別。云何皆入無餘涅槃。三分半眾生不得成佛。故云不可得義。
△二通。
【疏】生所攝故。
【記】生所攝者。答也。此是無著立量。成立皆可度也。應立量云。三分半眾生是有法。定皆成佛故為宗。因云生所攝故。同喻一分半眾生。意云涅槃經說。凡是有心。定當作佛。圓覺經云。有性無性齊成佛道。此則是可得義。安云不得。
△二通八難難二。初難。二通。
初難。
【疏】又云。卵濕無想有頂。則不能云何普入。
【記】又云。卵濕等者。舉難處難也。卵濕則畜生難。無想有頂即長壽天難。雖舉二處。意兼八難。八難。謂三塗。北洲。長壽天。佛前佛後。世智辯聰。無根等。難意云。難處即不可度。云何皆人。
△二通。
【疏】有三因緣。一。難處生者待時故。二。非難處生未成熟者成熟之故。三。已成熟者解脫之故。
【記】有三因緣等者。答也。難處待時者。此亦令成其種也。意云。難處眾生。不可常定。至非難處而度脫之。若得成種。遲速之間。必須成熟。發廣大心。故合無遺。非難處者。雖即未度。且令成熟。已熟可知。此稍同前護付之義也。
△三常心。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疏】三常心。一性空故。二同體故。論云。自身滅度。無異眾生。三本寂故。四無念故。五法界故。
【記】三中疏。一性空者。眾生緣生。緣生無性。故即空也。
○同體者。同一真如性故。故起信論云。謂如實知一切眾生。反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
○論云下。引證。此語猶反。應云。眾生滅度。無異自身。寧於自身。起於他想。
○本寂者。相本自盡。不待滅故。淨名云。一切眾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
○問。此與性空何別。答。前但即空。此則本來成佛。成佛即入涅槃。故云本寂。前淺後深可知。
○無念者。有念即有眾生。如無翳則空華不現。
○法界者。一真法界。平等無差。云何於中。見自他相。故偈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
○此上五義。大雲之文。然於中。一三約所。二約能所。四唯約能。五該本末也。
○大抵意云。若見眾生有可度者。即生疲勞。不能常度。反此即常也。又度與不度。其心不二。名之為常也。故金剛三昧經云。若化眾生。不生於化不生無化。其化大焉。
△四不倒心。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記】四中。經何以故者。徵意云。設所見有眾生可度。此何遇耶。
○次通云。若菩薩有我等相。即非菩薩。此是反明。意云。是真菩薩。必無我為能度。豈更見有眾生得滅度耶。
【疏】四不倒心。論云。遠離依止身見眾生等相故。
【記】遠離依止身見眾生等。依止即身見異名。亦名相續。梵云薩迦耶。此云身見。等於我人壽者也。此名身見者。以依於身。起此見故。故云依止身見眾生等相。又身見為本。諸餘見等依此而生故。今皆遠離。故云等相也。
【疏】無著云。已斷我見。得自行平等相故。信解自他平等。
【記】已斷等者。內無我。即無自相。無自相即平等。平等即空義也。
○信解等者。以己方人也。由內無自相。故得外無他相。中有故字。是所以也。既無自他之相。即自他平等。志公云。以我身空諸法空。千品萬類悉皆同。
【疏】顯示降伏心中攝散時。眾生想亦不轉。如彼爾?。
【記】顯示。降伏等者。準無著論。廣大第一當住。常心當修。不倒當降。安住一段之中。便具三義。今此段文。正當降義。故云顯示降伏等也。
○不轉者。轉即生起義。意云。我見等不生起也。我不生起。正是降心義也。
○爾炎者。梵語。此云智母。即根本智。能生後得。故名智母。以根本智。雖內證真理。而無能證之心。今後得智。雖外度生。而無能度之念。故云如爾炎也。
○如是用意。名不顛倒心。反之即顛倒耳。
△二答修行降心問五。初總標。二別釋。三總結。四顯益。五結勸。初總標(疏)二。初釋文。二通意。
初釋文。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疏】二答修行降心問。五。初總標於法者。統標諸法。應無下。正明修行。
【記】二答修行五。一總標。
○疏於法統標者。謂色聲等六。通名法故。故魏經云。不住於事。
△二通意二。初問。二答。
初問。
【疏】問菩薩萬行。何唯說一。
【記】菩薩萬行者。謂自利利他。事行理行如是等行。無量無邊。今言萬者。且舉大數。
△二答二。初正釋。二證釋。
初正釋。
【疏】答。萬行不出六度。六度總名布施。
【記】總名布施者。謂第一。即資生施。第二第三。即無畏施。四五六度。皆名法施。
△二證釋二。初引偈證攝。二釋攝所以。
初引偈證攝。
【疏】故偈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
【記】偈云下。引偈釋。於中。初二句標。第三句配。第四句結也。
○一二三者。謂一攝一。二攝二。三攝三也。是則三施為能攝。六度為所攝。
△二釋攝所以。
【疏】無著云。若無精進。疲倦故。不能說法。若無禪定。即貪信敬利養。染心說法。若無智慧。便顛倒說法。
【記】無著下。攝所以也。前二義顯。法施義隱。故疏明矣。
○然要略明。資生者。資即外財也。無畏者。由持戒忍辱故。無心害物。設有冤家。亦不讐報也。
○若無精進等者。起信云。於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堅強。遠離怯弱等。
○若無禪定等者。下文云。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不動即無染義也。擬心即差。尚名為染。況貪信敬名利等。豈得非愆。
○若無智慧等者。說火濕水熱地動風堅。名為顛倒。若說事如事。說理如理。則非顛倒。
○由是。開一施為三施。開三施為六度。開六度為萬行。萬行不出六度。六度不出三施。三施不出一種檀那。是故此中。唯言布施。
△二別釋(疏)三。初標。二列。三釋。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疏】二別釋。
【記】二別釋。
△初標。
【疏】本論但指三事。
【記】疏指三事者。六境雖差。統唯三事。
△二列。
【疏】謂自身。報恩。果報。
【記】謂自下。列。
△三釋二。初標。二釋。
初標。
【疏】偈云。自身及報恩。果報斯不著。
【記】偈云下。釋。初二句。標。
○斯不著者。斯。此也。不令著此三事也。
△二釋。
【疏】護存己不施。防求於異事。
【記】次二句。釋。
○存己不施者。釋上自身也。為著自身。不行施故。
○求異事者。釋上報恩果報也。此非菩薩所行正行。故云異事。
○報恩。酬過去之恩。果報。望未來之報。自身不施。義當現在。護亦防也。意令於此三世事中防護。悉皆不著。即是不住色等亦施也。
△三總結(疏)二。初正解經文。二指斥謬判。初正解經文二。初指前論文。二顯今經意。
初指前論文。
【疏】三總結。前但指三事。
【記】三中。疏前但下。意云前之三事。收過未盡。不妨有不著自身。不著果報。不為報恩。而行施者。亦非無住。
△二顯今經意二。初正解。二引證。
初正解。
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疏】今則心境空有。微細盡袪。
【記】今則下。顯今經意。
○心即能緣。境即所緣。有即雙該心境。及心境所餘。收不盡者。皆有字攝。空者。即離心境等相也。
○問。住境理有所乖。離心此復何失。答。空有二法。相待立名。有之與空。二俱是相。隨墮一相。非是常心。是故此令一切皆遣。
○微細盡袪者。不論心境空有。起心動念。則乖法體是故一切盡令袪遣。直須施時。其心平等。不起分別。方成無住也。
○問。若然者。生心動念。則非無住。且眾生心行。任運非常。若待相應。畢竟無分。若一向不施。又不成佛因。若行布施。即墮住相。進退不可。其事云何。答。欲求菩提。必須行施。初行施時。難頓相應。要須用心。方便隨順。任運起念。作意遠之。用心多時。自然任運得與理合。從微至著。漸次相應爾。如起信說真如。離言說名字。心緣不及。遂致問云。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故答云。若知一切法。雖念。亦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云云)。
△二引證。
【疏】故偈云。遠離取相心。論云。不見施物受者施者。無著云。不住相想。
【記】偈云下。引證上義故知心境空有等。莫非相也。
○論云下。約離二執三輪。釋上離相。施物是法。施者受者是人。今皆不見。則離二執。名為二空。二空皆離。即三輪體空。輪者。喻也。如車輪。內虗方能運轉。故老子云。當其無。有車之用。三事體空。能招佛果。三體體實。即墮世間。斯則以無相輪。摧三有相。超世出世間也。
○無著下。但證成上義。相即境也。想即心也。
△二指斥謬判。
【疏】有人將此結文為答降伏問。非也。前標次釋次結。皆云無住。都是修行中降伏之義。何忽偏判配結之文。為答別問。
【記】有人下。指斥謬判。如文。
△四顯益(疏)二。初科釋文意。二別辯喻旨【記】四顯益經。此亦別斷一疑。應云無住則無福德疑也。大雲二十七疑。從此便為第一。云無住有福疑。今則不取為大段疑數。何者緣是答問之中曲分疑也。故論云。得降伏心故。是以次說布施利益不住相者施成就故。次後方始文勢云。自此已下一切修多羅。示現斷生疑心也。疏二。一科釋文意。
△初科釋文意二。初釋徵。二釋釋。
初釋徵。
何以故。
【疏】四顯益。初句微者。論云。若離施等相想。云何成就施福。
【記】若離等者。釋微意也。以魏云不住相想。遂疑云若存施想。即有施因。以有施因。方有施果。既無施想。則無施因。因尚不成。果何得立。如放債須起。若忘誰還。此疑同無記心中行施也。
△二釋釋三。初法說。二喻說。三法合。
初法說。
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疏】若菩薩下。釋。於中三。初法說。為疑無福。不可思以斷之。
【記】法中亦爾。不可思量者。以是無相施福。故不可思量。
△二喻說。
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
【疏】東方下。喻說。可知。
【記】喻中。東方是眾方之首。是故先明。南西北方。如次例說。
○法喻皆同不可思量。意云。非謂無空。此空相對。義在合中。
△三法合。
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疏】菩薩無住相下。法合。
△二別辨喻旨。
【疏】虗空者。無著云。猶如虗空。有三因緣。一遍一切處。謂住不住相中福生故。二寬廣高大殊勝故。三無盡究竟不窮故。
【記】虗空下。二別辨喻旨。
○徧一切處者。謂色非色中。皆有空故。
○謂住下。法合也。住不住中。皆有福故。謂近感十王住中福。遠招菩提不住福。又近得色身住中福。遠得法身不住福。空雖無相。非謂無空。福雖不住。非謂無福。
○二者。寬廣即橫徧十方。高即竪窮三際。大即通該橫竪。如上之義。法喻皆大。殊勝者。喻則三災不壞。法則四相不遷。
○三者。無盡究竟不窮。葢一義耳。然世界有盡。虗空無窮。有漏有窮。無漏無盡。三種常義。厥在茲焉。
○大抵意云。無住之福。遍滿一切。無住之福。高大殊勝。無住之福。究竟不窮。猶如虗空。思量不及。以稱法界。故得如斯。義利昭然。復何所惑。
△五結勸。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疏】五結勸。
【記】五中。經但應如所教住者。問。前令不住。此又令住。住與不住。何是何非。答。前令不住用心。此令住於不住。不住而住。即住真空。如鳥不住空。却能住空。若住於空。即不住空也。故魏經云。但應如是行於布施。
【記】準此答三問已。便合經終。入流通分。緣空生於如來答處。生起疑情。所以為斷。斷已又起。展轉滋多。執盡疑除。終二十七段。由是更有次下經文也。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四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491 金剛經疏記科會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五
唐 圭峰大師 疏
宋 長水大師 記
後學古杭雲棲釋大璸科會
△二躡跡斷疑(疏)二。初約論分文。二依論科釋初約論分文。
【疏】二躡跡斷疑。論云。自此已下。示現斷生疑心。於中文分二十七斷。
【記】疏二躡跡下。文二。初約論分文。
○躡跡斷疑者。謂躡前語跡。斷彼疑情。經中雖不顯有疑辭。而伏在文內。故但言斷。而不言起。彌勒頌中。亦同於此。故偈云。調伏彼事中。遠離取相心。及斷種種疑。亦防生成心。
○示現者二意。一則空生假說云為。二則指示顯現故。
△二依論科釋(疏分)二十七。初斷求佛行施住相疑。二斷因果俱深無信疑。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五斷釋迦然燈取說疑。六斷嚴土違於不取疑。七斷受得報身有取疑。八斷持說未脫苦果疑。九斷能證無體非因疑。十斷如遍有得無得疑。十一斷住修降伏是我疑。十二斷佛因是有菩薩疑。十三斷無因則無佛法疑。十四斷無人度生嚴土疑。十五斷諸佛不見諸法疑。十六斷福德例心顛倒疑。十七斷無為何有相好疑。十八斷無身何以說法疑。十九斷無法如何修證疑。二十斷所說無記非因疑。二十一斷平等云何度生疑。二十二斷以相比知真佛疑。二十三斷佛果非關福相疑。二十四斷化身出現受福疑。二十五斷法身化身一異疑。二十六斷化身說法無福疑。二十七斷入寂如何說法疑。
初斷求佛行施住相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縱難。
初標章。
【疏】一。斷求佛行施住相疑。
【記】第一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疑云。為求佛果行施。即是住所求佛相。云何無住。
【記】為求下。指疑起處也。此從不住相布施中來。為聞前不住三世空有等相。方名真施。遂疑云。凡所行施。葢為求佛。既有所求。云何無住。
△三縱難。
【疏】又不住相為因。豈感色相之果。因果不類故。
【記】又不住等者。此縱難也。設使因成無住。此亦非理。故次云因果不類故。
○夫為因果。必須相類。有即俱有。空即俱空。染淨皆爾。既若色相是果。云何以無住為因。則因空果有。理恐不然。今將果騐因。因合有住。佛說無住。是誑我耶。
△二依經斷疑(經)四。初舉疑因以問。二防相得以酬。三釋體異有為。四印佛身無相。
初舉疑因以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疏】斷疑文四。初舉因以問。
【記】舉疑因經意云。於汝意中。還可用三十二相之身。見法身如來。為不可耶。
○此相是疑起之因。故舉以問。
【疏】本秪因以相為佛。故對前不住相起疑。佛舉疑起之因。問答欲令除斷。
【記】本只下。釋起疑因。以二乘人。唯取丈六相為真佛。既將此相為果。故不信無住之因。因果不相類故。佛今舉果以問。令知果海無相。自然於因不惑無住也。
△二防相得以酬。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疏】二防相得以酬。
【記】防相酬經意。空生見佛舉相以問。即知不得相求。故答不也。
【疏】遮防疑者。欲以相求令得見佛。故答云不可以相得見。論云。為防彼相成就如來身。
【記】遮防等者。意恐末代眾生。不達此理。取相為真。故此遠遮迷見。準義則正斷空生現行。遮防未來種子也。遮斷之義。具在懸談。
○論云下。引證。問。經中云見。論釋云成就。豈合佛意耶。答。既作此見。必作此證。故無違也。
△三釋體異有為二。初正釋經文。二別明三相。
初正釋經文。
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疏】三釋體異有為。
【記】異有為經。徵意云。以何義故。不以三十二相見法身如來。
○釋意云。以如來所說三十二相之身相。即非法身之相故。
○即。猶是也。非。猶不也。本文猶倒。正言不是也。
【疏】相是有為生住異滅。佛體異此。故非身相。
【記】相是等者。謂三十二相。葢是鏡智之上所現影像。既墮有為之數。故當四相所遷。況對機宜。有無不定。焉可將此而為法身。故言相是有為等。此釋經中如來所說身相也。
○佛體異此等者。法身佛體。異此有為。故說三十二相不是法身相也。此釋即非有相。
【疏】偈云三相異體故者。佛體異於有為三相也。
【記】偈云下。引證。
○具云。分別有為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於中。初二句。義當前段。後一句。當次科。第三一句。合當此文。故偏引證。
○佛體下。轉釋偈文。即經云即非身相。
△二別明三相。
【疏】住異二相。同是現在。故合為一。
【記】住異下。釋三相義。以前標四相。此偈唯三者。以生在過去。滅屬未來。住異二種同處現在。又此二相。不相捨離。即住而異。即異而住。以同時處。故合為一。恐濫常住。但標異也。
【疏】若細分即四。故唯識云。生表此法先非有。滅表此法後是無。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暫有用。
【記】若細下。約義細分。即為四也。此引唯識釋相。謂從無而有名生。自有而無為滅。前後改變為異。暫爾相續為住。
○然法身如來。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無有變異。不可破壞。故異此也。
△四印佛身無相二。初釋前二句。二釋後二句。
【記】印無相經意云。夫一切相。皆從妄念而生。是故佛相。亦是虗妄。
○若分別不起。相自無相。即見非相。諸相既亡。唯是覺體。名見如來。
○由是。則知佛身無相。
○疏二。一釋前二句。二。初正釋。
△初釋前二句二。初正釋。二引證。初正釋二。初釋文。二出意。
初釋文。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
【疏】四印佛身無相。非但佛身無相。但是一切凡聖依正有為之相。盡是虗妄。
【記】非但者。不獨也。
○凡即六道眾生。聖即三乘賢聖。依有淨穢。正即凡聖。為對依報。故重牒之。諸法雖多。不出此四。雖舉四法。該一切也。
○此釋經中凡所有相皆是虗忘。恐人聞說身相非相。將謂唯獨佛身。今言凡所。以遮局見。
△二出意。
【疏】以從忘念所變現故。妄念本空。所變何實。
【記】以從下。釋所以。
○凡聖染淨。勝劣雖殊。皆從念生。無不虗妄。
○念無自相。不離覺性。念尚無性。況所現相而實有耶。以念是所依。相是能依。所依尚虗。能依何有。其猶皮既不存。毛將安附。
△二引證二。初順顯。二反顯。
【記】起信下。二引證。於中順顯反顯。詳而悉之。
△初順顯。
【疏】故起信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別。
△二反顯。
【疏】若離心念。即無一切境界之相。
△二釋後二句二。初正釋。二引論釋。初正釋二。初釋相字。二釋諸字。
初釋相字。
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疏】若見諸相等者。遮離色觀空也。恐聞相是虗妄。又別求無相佛身。故云。相即非相。便是如來。
【記】若見下。二釋後二句。二。初正釋。
○遮離等者。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離色求空。斯為大失。故此遮矣。
△二釋諸字。
【疏】不唯佛化身相是如來。所見一切相。相皆無相。即如來也。
【記】不唯等者。又恐聞相即非相是如來。將謂只約佛身相說。除佛身外。相非如來。故云一切相皆無也。此釋經中諸字也。
○譬如鏡中。現一人像。兼現餘物。不唯人像空處是鏡。餘物空處亦皆是鏡。合法可知。
○如是了者。則知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元我覺明。
△二引論釋四。初引起信。二引肇注。三引本論。四依無著。初引起信二。初證諸相皆無義。二證相無皆佛義。
初證諸相皆無義。
【疏】故起信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
【記】故起下。二引論釋。四。初引起信。此有二意。一證諸相皆無相義。
○以相依念生。覺體尚離於念。何況於相耶。
△二證相無皆佛義。
【疏】離念相者。等虗空界。即是如來平等法身。
【記】二證諸相無處皆如來義。
○離念之相。名為法身。法身既等虗空。虗空何曾有相。無相平等。攝一切相。即是法身。下文云。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又云。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故云不唯等也。
△二引肇注。
【疏】肇云。行合解通。則為見佛。
【記】肇云下。二引肇注。
○此即明見法身佛之行相。恐人聞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便希無相之佛。昭然目前。若如是者。何殊彼相。故云行合等。
○智與理冥。心與神會。故云行合。
○解通者。如前解了一切相非相也。前是真見。此是似見。
○故起信云。法身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
△三引本論。
【疏】偈云離彼是如來者。離彼三相。是法身如來也。
【記】偈云下。三引本論。
○即前殘偈。
○此依天親論釋。
△四引無著。
【疏】無著則於色身。但離徧計。不執色相。即真色身。故彼論云。此為顯示如來色身。又此當第三欲得色身住處。
【記】無著下。四引無著。
○離徧計者。不執虗相為實。故唯識云。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
○真色身者。有兩意。一則以虗妄為虗妄。但如其事。不必取不生不滅以為真也。如以水月為水月。雖似而非真矣。故華嚴云。於實見真實。不實見不實。如是解法相。是則名為佛。二謂相即無相。同法身故。攝末歸本。名真色身。即真善妙色也。故涅槃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金剛不壞之身。
○問。前則泯相。此乃存相。何相違耶。答。前顯法身。故云相即非相。今明色身。故言無相即相。葢以果佛必具二身。二身相即。如波與水。兩論之中。各顯一義。言似相反。意實相符。菩薩巧便。妙在於此。
○故彼下兩文。皆證顯色身義耳。
【記】然此一段疑中。從微至著。明真應二身。總有六重。一明佛相非相。二明佛相非即如來。三明一切相皆非相。四明一切相非相皆如來。五明唯證相應。無佛可見。六明無相之相。是真色身。
○然此六重。前前則淺。後後轉深。文不累書。理即頓現。達者所見。必須一時無前後耳。
△二斷因果俱深無信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二。斷因果俱深無信疑。
【記】第二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無住行施。因深也。無相見佛。果深也。
【記】論云下。指疑起處。
○無住等者。此指正答住修降問也。
○無相見佛。即前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三結成疑。
【疏】未來惡世。必不生信。空說何益。
【記】未來下。結成疑也。
○意云。因果既皆無相。即因果俱深。如我親承。方能領悟。末世鈍根。云何信受。既不信受。空說何益耶。
△二依經斷疑(經)四。初約無信以呈疑。二呵疑詞以顯信。三明能信之所以。四示中道之玄門。
初約無信以呈疑。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疏】斷疑之文四。初約無信以呈疑。
【記】呈疑經。問意云。未來末世。能有眾生。聞此因果俱深章句。生真實信心不。
○頗。能也。
○意揀汎爾之信。故言實信。
【疏】魏云。頗有眾生。於未來世云云。今略此句者。影在後五百歲也。
【記】魏云下。引魏本會文。
○魏經有之。此經闕者。羅什巧譯。妙在影略耳。
○亦可此文通約現未為問。以佛世時。亦有難信此深法者。如諸小乘。及外道等。法華會上。猶有退席聲聞。況今般若。至下佛等但舉末世。以況現在。末世尚有。佛世豈無。故今秦本。不言未來等也。
【疏】句詮差別。
【記】句詮差別者。以名但詮諸法自性。如言色。即揀非心等。言心。揀非色等。然其色心。各有多種。而未明此何色心耶。句能分辨真心妄心形色顯色等。故云詮差別也。
【疏】章者。解句。
【記】章解句者。以句雖詮差別。而未廣顯義理。以真妄形顯色心之中。含多義故。章能明之。故云解句。章。猶彰也。
○疏文順義。故先解句。
【疏】實信者。大品云。於一切法不信。是信般若。
【記】大品下。明信之相。
○謂見有色心三科等法。是信一切法也。今以般若照之。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是不信一切法。方名信般若矣。
○其猶淨眼。不見空華。若執空華。豈信淨眼。
○法合可知。
△二呵疑詞以顯信。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疏】二呵疑詞以顯信。
【記】顯信經。莫作是說者。訶勸之辭。豈謂後世一向無信。如佛滅後。末法之中。有戒定者。能於深義。實有信心。信此為實也。
【疏】後五百歲者。大集云。初五百歲。解脫牢固。第二五百歲。禪定牢固。三多聞。四塔寺。五鬪諍。皆如初二句例。
【記】大集下。明佛滅後。有五五百歲。前前勝。後後劣。
○解脫者。證也。即三乘聖果。
○禪定者。行也。即漏無漏大小乘事理等定也。
○多聞者。解也。即頓漸偏圓空有等解。
○此上三者。前必具後。後未必具前。
○塔寺者。謂不求至道。多好有為。以身外資財。修世間福業等。
○鬪諍者。此明佛法之中多有諍論。且如西天。大小乘宗。分河飲水。大乘之內。性相又殊。小乘之中。二十部異。各皆黨己。自是非他。爰及此方。未免於是。若相若性。南宗北宗。禪講相非。彼此朋黨。互不相許。名鬪諍也。
○皆如例者。須有五百歲及牢固之言。
○牢固者。人多相襲。決定不捨也。
○然此但就增勝說之。非不相通。如佛滅後。二百年內。育王造塔。豈局第四耶。又菩薩藏經云。後五百歲。無量善人。修禪定解脫多聞。豈唯一二三耶。今經云後五百歲。即此時也。雖當鬬諍之代。亦有戒德之人。是知五種牢固。但約增勝而說。
【疏】本疑惡世無信。故舉惡世以斷疑。
【記】本疑下。疏以斷疑之文。照前呈疑之處。是顯空生疑於惡世無信也。前引魏經。以證斯義。惡世尚爾。況餘世耶。
【疏】持戒修福者。戒定也。以此為實者。正解無倒。無著云。增上戒等三學。顯示修行少欲等功德。
【記】戒定下。約三學釋。
○定是福體。故對於定。
○正解無倒者。既有正解。必無倒惑。以解因果無相道理。名為實信。即慧學也。
○無著下。引證。
○魏經云。有持戒修福德智慧者。彌勒頌云。說因果深義。於後惡世時。不空以有實。菩薩三德備。三德即是三學。今文但取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即是慧也。若其無慧。孰能以此為實而生信耶。
○少欲下持戒少欲。修定靜亂。習慧斷惑。故言等也。
○言增上者。以戒等三學。是增勝上法。經中說為三決定義。
【疏】戒出三塗。定出六欲。慧出三界。
【記】戒出下。辨三益相。
○有戒者。不墮地獄餓鬼畜生。生四洲六欲。故戒經云。欲得生天上。若生人中者。常當護戒足。勿令有毀損。
○定出六欲者。欲界無定。故得定者。生上二界。故圓覺經云。棄愛樂捨還資愛本。便現有為增上善果。
○慧出三界者。三界之本。是其業惑。有智慧者。悉能除遣。業惑即遣。自然超越。故心經云。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然淺慧尚能得出三界。豈況大乘甚深般若。
△三明能信之所以二。初明歷事善友積集信因。二明善友所攝成就信德。
初明歷事善友積集信因。
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
【疏】三明能信之所以。二。初明歷事善友積集信因。
【記】信因經。反顯順明之異。可知。
【疏】無著云。顯示集因。於多佛所。明久事善友。則緣勝也。種諸善根。明久伏三毒。則因勝也。
【記】緣勝者。雖則益我為友。人皆友焉。且凡不及聖。小不如大。因不及果。一佛雖果。不及多佛。既云無量千萬。故云緣勝也。
○因勝者。三毒即貪嗔癡。此明能害有情。故貶云毒。以生起即是不善。久伏故名善根。故華嚴云。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唯識云。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有生長義。故名根也。善與不善。皆由此三。苟能伏之。乃名因勝。
○因緣俱勝。方起此信。是知實信誠不易得。一念尚爾。況乎永信及持說等耶。
△二明善友所攝成就信德二。初明攝受得福顯福德門。二明攝受所以顯智慧門。初明攝受得福顯福德門(疏)二。初釋佛知見。二釋得福德。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疏】二明善友所攝。成就信德。二。初明攝受得福。顯福德門。
【記】福德門經意云。信經之人。得無量福。如來於彼。咸悉知見。
○如是無量福者。指信經福。同前不住施福。十方虗空。不可思量也。
△初釋佛知見。
【記】無著下。文二。初釋佛知見。
【疏】無著云。謂於一切行住所作中。知其心。(四蘊)見其依止(色身)故。此等顯示善友所攝【記】行住等。即四威儀。中各有所作差別故。
○註云四蘊者。即受想行識。謂相應不相應。思何事念何事。取捨憂喜等念。皆名心也。
○注云色身者。即為四蘊所依止故。今約義標。故云依止。即行住坐臥屈伸俯仰等。
○斯則生心起念。無所不知。舉動施為。靡不咸見。葢佛智眼。廓爾無邊。依正斯在。豈不齊鑒。法華云。我常知眾生。行道不行道。
○心無形相。故但言知。身質既形。故得云見。
○斯人德行既備。善根夙成。佛不攝授。於理如何。故云此等顯示等。然則佛智無偏。觀生如一。有感斯應。其誰謂之不然。
【疏】論云。若不說見。或謂如來以比智知。若不說知。或謂如來以肉眼見。故須二語。
【記】論云下。或問。見之與知。說一則可。云何經內具言之乎。故云若不說等。以凡夫亦有知見。見通肉眼。知兼比量。由是故。有不知不見。今佛知見。非同此也。謂於見處即知。非如比量知。知處即見。非同肉眼見。即無事不知。無事不見。經標悉言。其在茲矣。故彌勒頌云。佛非見果知。願智力現見。
△二釋得福德。
【疏】得福德者。魏云。生如是福德。取如是福德。
【記】得福下。二釋得福。先引經。
【疏】論云。生者。能生因。取者。熏修自體果義。無著云。生者。福正起時現行。取者。即彼滅時攝持種子。
【記】論云下。釋義。
○能生因者。正修福業。即信解持說者也。
○自體果者。即熏成種子自體。後感當果也。
○正起者。作福之時。當於現行。
○彼滅者。謂現行滅謝。種子方成。蘊在識中。用感當果。
【疏】此云得者。生取二義。不離於得。得之一字。生取俱攝。
【記】此云下。正會今文。
○以得之一字。生取俱含。謂生得取得也。秦譯之妙。其在此矣。
△二明攝受所以顯智慧門(疏)二。初敘意科分。二依科正釋。
初敘意科分。
【疏】二明攝受所以。顯智慧門。由無二執。故得攝受。文二。初正明已斷麤執。
【記】二所以中疏二。一敘意科分。
○由無等者。謂無我法二執分別是得攝受所以也。
△二依科正釋二。初正明已斷麤執。二因顯未除細執。初正明已斷麤執(疏)二。初節釋經文。二商較經旨。
【記】已斷麤執。經意如疏。
△初節釋經文二。初徵。二釋。
初徵。
何以故。
【疏】初徵。信者以何義故。得如來悉知悉見。
【記】初徵下。文二。初節釋經文。
○徵意可知。
△二釋二。初無我執。二無法執。
初無我執。
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疏】後釋。二。一無我執。執取自體為我。計我展轉趣於餘趣為人。計我盛衰苦樂種種變異相續為眾生。計我一報命根不斷而住為壽者。
【記】釋中我者。謂執自五蘊總相為我。
○人者。計我死已生天。天死為畜等。故梵語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即是人也。
○眾生者。計我眾生之法相續生故。
○壽者。亦云壽命。計我一生壽命不斷絕故。
○然我是總主。人等為別。攝別歸總。故言我執。由是三中皆言計我等也。
○然上四相。雖是經中所無。不可不了耳。
△二無法執。
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疏】二無法執。論云。無法相者。能取所取一切法無。亦無非法相者。無我真空實有。
【記】能取等者。心境俱亡也。以萬法雖多。統唯心境。心境各有無量差別。故云一切也。
○真空等者。雖即諸法皆空。非謂一向非相。但以離執。真空不斷故。故云亦無非法相。
△二商較經旨。
【疏】然離二執。正是得佛知見成就淨信之本。善根福德。即是相兼。
【記】然離下。二商較經旨。此明得佛知見之兼正也。
【疏】故論云。有智慧便足。何故復說持戒功德。為示現生實相差別義故。亦有持戒功德。依信心恭敬能生實相故。不但說般若。
【記】故論下。引證。中有徵釋。詳而示之。
○實相差別者。實相即無差別。但是能生實相方便。有差別耳。
○持戒功德。即指後段。
○信心等者。下云。信心清淨則生實相。彌勒頌云。彼人依信心。恭敬生實相。
○不但等者。意謂能生實相。有多方便。不必獨說智慧。
○前云離執。此言般若者。由是般若能除執故。前約所斷。此約能斷。能所雖異。而意不異。
△二因顯未除細執(經)二。初總明二相。二別明二相。初總明二相。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疏】二。因顯未除細執。
【記】未除細執者。謂二執俱生。任運起者。前離分別麤執。已能成就淨信。得佛知見猶淺。細執未除。究竟障于聖道。故今顯示。令其斷之。
【記】經。徵意云。以何義故。要無法非法相。釋意云。由取相故。即著我人等。餘文云云。可以詳悉。
【疏】若心取下。總明二相。總解取法非法盡名相也。亦是建立取相則我等相便生。立義宗也。
【記】疏二。初釋總明二相。
○總解等者。經云若心取相。相中意含法非法相。故云總也。
○亦是等者。以次文別明取法非法皆著我人等相。故此且是立其宗也。
△二別明二相(疏)二。初正辨二相。二別解徵意。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初正辨二相二。初引天親。二引無著。
初引天親。
【疏】若取法下。別明二相。論云。但有無明使。無現行麤煩惱。示無我見故。
【記】若取下。二釋別明二相。二。一正辨二相。
○無明使者。法執俱生也。是無明住地所攝。故名為使。
○現行等者。即我執分別現行。前已斷者。
○示無我見者。結成上義。
△二引無著。
【疏】無著云。但取法及非法相轉。非我等想。以我等想及依止不轉。
【記】但取等者。即前無明使。是所有者。轉。猶起也。
○我想者。我執分別現行也。
○依止者。分別種子。為彼現行所依止故。亦可法執分別名為依止。為彼我執所依止。故斯皆不起也。
△二別解徵意。
【疏】中有徵者。取法但為法相。何故便著我等。釋云。取非法亦著我等。何況取法。以後釋前也。
【記】中有下。二別解徵意。可知。
○以後釋前者。不如云以細釋麤。義則易見。
【記】問。二乘之人。亦有法執。云何不起我見耶。答。以二乘人。從初修行。偏斷我執。至無學位。麤細盡除。是故雖有法執。而不起我執。今約大乘學者。雙斷二執分別並遣。俱生兩存。由是二執任運而起也。故無著云。以我相中隨眠不斷故。則有我取。
△四示中道之玄門(經)二。初正結歸中。二引說以證。
【記】玄門經。是故者。由前取法非法皆著我等故。所以勸令不應。即入中道也。
○以是義故者。由是不取法非法故。
△初正結歸中。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疏】四。示中道之玄門。初正結歸中。
【記】疏結歸中者。不應取法。離有也。不應取非法。離無也。既離有無。即歸中道。
△二引說以證。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疏】後引說以證。筏喻者。假言顯義。不應如言執義。不執即為不取。非全棄也。
【記】假言顯義者。謂所言非法。是顯法體離於性計。若無非法之言。罔知彼義。餘皆例此。當知義不自顯。必假於言。故淨名云。無離文字。說解脫也。
○不應等者。謂雖聞非法。不得如言便執空義。此遮一向執言者也。
○不執等者。謂若全棄非法之言。則安解諸法空義。將知但除其病。不除其法。此遮一向離言者也。
○是則全執全棄。二皆不可。故華嚴疏云。夫法無言象非離言象。無言象而倒惑。執言象而迷真。
【疏】偈云。彼不住隨順。於法中證智。
【記】偈云等者。餘兩句云。如人捨船筏。法中義亦然。
【疏】論釋云。不住者。得證智捨教。如到彼岸。隨順者。隨順彼證智之教法。如未到岸。
【記】論云下。轉釋偈文。
○得證智等者。以言詮智。得智忘言。忘言即不住也。如乘筏渡河。至岸捨筏。
○隨順等者。未得證智。不可都忘其言。未達彼岸。不應捨筏。
【疏】無著云。法尚應捨者。實相生故。何況非法者。理不應故。
【記】實相生者。實相名法。得實相智。無相無得。故云應捨。以實相無相故。唯識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
○理不應者。此實相法。尚不可得。況離實相外一切法耶。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故。故云非法。不與理合。故不相應。以是例非。故云何況。
△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
【記】第三中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向說不可以相見佛。佛非有為。
【記】向說下。指疑起處。此從第一中來。以彼文云。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佛非有為者。此指偈云。分別有為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故云非有為。
○亦是案定立其理也。
△三結成疑。
【疏】云何釋迦得阿耨菩提。云何說法。
【記】云何下。結成疑。
○既若佛非有為。即不合有得有說。因何釋迦於菩提樹下得菩提。前後諸會說法。既有得有說。即墮有為。云何前言不以相見作無為耶。
△二依經斷疑(經)二。初問答斷疑。二較量顯勝。初問答斷疑四。初舉疑因以問。二順實理以酬。三釋無定法之言。四釋無取說之所以。
初舉疑因以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疏】斷疑之文二。初問答斷疑。四初舉疑四以問。
【記】舉因。問經意云。於汝心中。所謂如何。謂我得菩提。為不得耶。謂我說法。為不說耶。伊本疑此。故舉問之。
【疏】佛問得不。意顯不得。故無著云。顯示翻於正覺取故。
【記】佛問等者。空生疑得疑說。佛即順疑以問。辭雖云得。意顯無得。試其所答。解與不解。
○無著下。引證。彼疑有取。佛顯無取。以無破有。故云翻也。
○說法例之。
△二順實理以酬。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疏】二順實理以酬。
【記】順理酬經意可知。定者實義。謂無實法名菩提。無實法名如來說。此一向約勝義答也。
【疏】偈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
【記】偈云等者。餘句云。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意謂釋迦如來。是其應化。應化之相。俗有真無。是故答中皆言無定。準金光明經及攝論說。佛果無別色聲功德。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獨存。此是真佛。今既異此。豈得言真。故云應化非真等。
△三釋無定法之言(疏)二。初引無著。二引天親。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疏】三釋無定法之言。
【記】無定法經。徵意云。以何義故。無定法可說耶。釋意云。欲言其有。無狀無名。欲言其無。聖以之靈。諦理若此。欲何說哉。說尚不得。欲何取哉。取即得也。是故上云。無有定法如來可說等。
△初引無著。
【疏】無著云。不可取者。謂正聞時。不可說者。謂正說時。非法者。分別性故。非非法者。法無我理故。
【記】疏二。一引無著。
○正聞等者。此則聞而無聞。說而無說。非謂全不聞不說也。如浮名云。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是茲義矣。
○分別性者。一切諸法。皆依妄念而有差別。念尚無念。法豈是法。故云非法。
○法無我者。但分別性亡。即是法無我理。此理不無。故云非非法也。
△二引天親二。初釋文。二通難。
初釋文。
【疏】論云彼法。非法非非法。依真如義說。非法者。一切法無體相故。非非法者。彼真如無我實相有故。
【記】論云下。二引天親。二。一釋文。
○依真等者。此且標立所依之本。然於其上。說離有無。
○一切等者。緣生之法。本無真實之體。亦無真實之相。故云非也。
○實相有者。諸法既無。即真實相。實相不無。故云非非法也。此即非却非法也。
△二通難。
【疏】何故。唯言說。不言證有言說者。即成證義故。若不證者。則不能說。
【記】何故下。二通難。
○難意云。本來疑證疑說。問答悉以雙該。今於釋所以中。何故但言所說而不言證耶。
○有言下。釋也。此乃以說反驗於證。且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增潤。內無德本。外豈能談。故但言說。自表其證也。
○又此言取即是證也。
△四釋無取說之所以。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疏】四釋無取說之所以。
【記】無取經。徵意云。所以言無取無說非法非非法者。何也。
○釋意云。聖人即是無為。無為即無分別。若有取說法非法等。皆屬分別。不名無為。何為聖人。故無取說等。
○言賢聖者。賢即是聖。鄰近釋也。
【疏】魏云。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得名。
【記】魏云等者。問。行位通於賢聖。云何唯取聖人。答。若以通論。即該賢位。此明證果深淺。故唯言聖。
○得名者。即差別也。以諸聖人。皆約證無為差別之義。而立其名。如證徧行真如。得名歡喜地菩薩等。此則得名差別。葢一義耳。
【疏】論意云。聖人但依真如清淨得名。非別得法。故無取說。
【記】論意等者。謂登地已上。隨證一分真如。皆斷一障二愚。即是一分清淨。約於此義。便立一名。乃至佛地。例皆如此。
○非別得法者。無得而得。即是真得菩提。若言有得。即是不得。當知菩提樹下。都無實事。故偈云。應化非真佛等。
○故無取說者。結歸經文無分別義也。
【疏】而有差別者。論云。真如具足清淨。分清淨。
【記】具足清淨者。佛也。謂一切惑習。悉皆斷除。蕩無纖塵。純一無雜故。
○分清淨者。菩薩也。分斷諸障。分證真如。垢未全除。故名為分。
○故佛頂經云。餘塵尚諸學。明極即如來。廣如序中滿淨覺者處說。
【疏】無著云。無為者。無分別義故。是故菩薩有學得名。如來無學得名。初無為者。折伏散亂時顯了故。後無為者。唯第一義者無上學故。
【記】無著下。約無為差別明賢聖也。
○無分別者。即無為義。無所作為。故云無為。無為真如。葢是一法。
○菩薩等者。有分別故。有所為故。
○如來等者。無分別故。無所作故。
○初無為者。菩薩也。折伏等者。此約在觀。分別不生。分得相應。故云顯了。
○後無為者。如來也。無復分別。是真無為。即第一義也。此約於佛。故復云者。更無過上。故云無上。覺即佛也。
【疏】三乘賢聖。皆修證無為。故通說為差別。
【記】三乘下。結通諸乘。以二乘之人。亦分證真理。故此通攝也。
○是知三乘賢聖皆修證無為。所證雖無淺深。能證有其差別。猶如三獸。同度一河。能度有差。所度無別。故大品云。欲求聲聞乘。當學般若波羅蜜。欲求緣覺菩薩無上佛乘。皆言當學般若波羅蜜。是故經云一切賢聖也。
△二較量顯勝(經)四。初舉劣福以問。二釋福多以酬。三判經福超過。四釋超過所以。
【疏】二。較量顯勝。四。
【記】較量等者。問。本因善吉起疑。所以世尊為斷。斷疑既已。何用較量。答。論云。法雖不可取不可說。而不空故。意云。恐有人聞是法不可取說。便欲一向毀廢言教。故此較量顯勝。令其演說受持故。
○大雲於此。開立第五不空福德疑。以論文不言斷疑。故此不立也。
△初舉劣福以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
【疏】初舉劣福以問。
【記】少福問經意云。七寶最珍。三千最大。用此布施福多不多。
【疏】俱舍偈云。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壞。
【記】俱舍下。明三千世界。
○四大洲者。謂東勝身洲。南贍部洲。西牛貨洲。北俱盧洲。
○日月者。即一四天下。同一日月之所照臨。
○蘇迷亦云須彌盧。但梵語楚夏耳。此云妙高山。四寶所成。高八萬由旬。
○欲天者。六欲天也。謂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
○梵世者。色界初天也。於中復有三天。謂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
○各一千等者。如上各滿一千。方成一小千界。
○此小千者等。又一千個小千界。方成一中千界。
○此千等者。又以一千個中千界。方成一大千界。
○皆同等者。謂四禪已上三災不及。故不說成之與壞。三禪已下。統維三災。故云同一成壞。就中從初禪已下同火災。二禪已下同水災。三禪已下同風災。
【疏】七寶者。金。銀。琉璃。珊瑚。瑪瑙。赤真珠。頗棃。
【記】七寶等。可知。
△二釋福多以酬。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疏】二。釋福多以酬。
【記】福多酬經。答文可見。
○徵云。以何義故說多。
○釋意云。不約勝義空故說多。是約世諦有故說多。
【疏】無著云。是福德者標牒。即非者約勝義空。是故者約世俗有。
【記】勝義空者。此門是絕相無為。不可言福與不福。福既不有。無以言多。
○世俗有者。此門是有相有為。可以言福。以有福故。兼可言多。
△三判經福超過(疏)二。初正釋經文。二別示句相。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
【疏】三。判經福超過。
【記】判經福。經意可知。
○然四句尚爾。況全部耶。
△初正釋經文。
【疏】偈云。受持法及說。不空於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
【記】疏二。一正釋經文。
○偈釋持說。因明勝之所以。望後經文。有似太疾。以偈文連環不可分故。悉之。
○受持及說者。標二法門。
○不空等者。謂持說此經。不同寶施空得福德。
○更得何物。次文是也。
○福不趣菩提者。謂寶施雖多。但成世間有漏之福。終不能成無上菩提。
○二能趣菩提者。謂持說此經。斷除煩惱。煩惱盡處。即是菩提故。
△二別示句相二。初正示。二通妨。
初正示。
【疏】四句者。但於四句詮義究竟。即成四句偈。
【記】四句下。二別示句相。
○詮義等者。謂以一句詮一義。一義為一句。四義方成一偈。一異有空常無常等。皆各有四句。
【疏】如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最妙也。
【記】然今經四句。人說不同。有說取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為四句。有說取若以色見我等為四句。有說一切有為法等為四句。有說但於一經之中隨取四句經文便為四句。有說始從如是終至奉行方成四句。然上諸說。皆非正義。
○如凡下。明正義。斯則約有無等為四句也。謂第一是有句。第二是無句。第三是亦有亦無句。第四是非有非無句。文義兼備。故云最妙。
○以此四義。能通實相。即是四門。
△二通妨。
【疏】然但義具四句。持說即趣菩提。文或增減。不必唯四。義若闕者。則互成謗。
【記】然但下。通妨。先問。且一二二句。皆是四言。第三一句。獨成六字。文既增減。云何成偈。故此釋也。
○持說等者。以此四義。是萬法之門。若了四義即通萬法。萬法既通。豈有菩提而不證哉。
○文或等者。但論其義。義不在文。義必周圓。文從增減。
○義若等者。謂闕之成謗。具之成門。
○成謗者。謂闕無。成增益謗。闕有。成損減謗。闕非有非無。成相違謗。闕亦有亦無。成戲論謗。以有則定有。無則定無。餘二例之。故成四謗。何以故。法不如是故。不如法見故。斯則般若波羅蜜。猶如大火聚。四面不可取也。
○具四句者。謂義無所闕故。有不定有。是即無之有。無不定無。是即有之無。餘亦例之。隨於一句之中。圓見四句之義。不墮增減等謗。故成門也。何以故。法如是故。如法見故。斯則般若波羅蜜。猶如清涼池。四面皆得入。
○但以人依於法。法異人乖。苟法義之所全。豈菩提而不證矣。故言受持此經。勝於施福。
△四釋超過所以(經)二。初正釋。二轉釋。
初正釋。
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記】正釋經徵意云。以何義故。持說此經。勝於寶施。
○釋意可知。
【疏】四釋超過所以。二。初正釋。諸佛菩提法者。論云名為法身。於彼法身。此二能作了因。一切諸佛者。即報化身。論云。於此能為生因。
【記】諸佛菩提法者。揀非餘乘菩提法也。然餘菩提非此不出。但舉勝者而以例之。
○此二者。持說也。
○了因者。以法身是本真之理。不生不滅。但以煩惱覆之則隱。智慧了之則顯持說此法。玅慧自彰。觀破煩惱。法身現矣。
○生因者。報化之身。本來無有。萬行所致。故名為生。
○故彌勒頌曰。於實為了因。亦為餘生因。魏經云。一切諸佛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二轉釋。
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記】轉釋經。所言佛法者。約世諦故有。即非佛法者。約第一義即無。
【疏】二轉釋。第一義中。無有佛法從經出也。
【記】第一等者。謂俗諦相中。有迷悟染淨凡聖之異。故說佛法從經而出。真諦之理。離於迷悟染淨凡聖之相。故不可說出佛法之義也。故圓覺云。一切如來圓覺妙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成佛及不成佛。無妄輪迴及非輪迴。
○然則本論異此不能煩迷。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五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491 金剛經疏記科會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六
唐 圭峰大師 疏
宋 長水大師 記
後學古杭雲棲釋大璸科會
△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
【記】第四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向說聖人無為法。不可取說。
【記】向說下。指疑起處。此從第三中來。
○不可取說者。以前文云。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
△三結成疑。
【疏】云何聲聞。各取自果。如證而說。
【記】云何下。結成疑也。
○前云一切賢聖。通於三乘。故疑聲聞得果是取。
○如初果人。證自初果。亦自說言已證初果等。
△二依經斷疑(經)四。初入流果。二一來果。三不來果。四不生果。
【疏】斷疑之文四。初入流果。
△初入流果(疏)三。初正釋經文。二商較果證。三結斷疑情。初正釋經文(經)四。初問。二答。三徵。四釋初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
△二答。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三徵。
何以故。
△四釋。
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記】入流果經。問意云。於汝意中如何。汝謂須陀洹人。作念云得須陀洹果不。
○答言不也。
○徵意云。若如是者。以何義故。得名須陀洹。
○釋意云。但約不入色等境界。即名須陀洹。
【記】疏三。初正釋經文。
【疏】須陀洹。此云入流。入聖人流故。亦云預流。預聖人流故。
【記】入流者。四果名為聖人。今從凡夫。剏入聖類故。流。類也。預。廁也。
【疏】秪由不入六塵。名入聖流。不是別有所入故。
【記】秪由下。釋得名所以。
○入者。取著義。若取六塵。即滯凡流。不取六塵。名入聖流。是知功過在人不在六塵境界。據此。則何有別法而為所入取。
【疏】論云。聖人得果不取一法。不取六塵境界。故名逆流。
【記】論云下。引證上義。
○不取一法者。不唯六塵也。
○名逆流者。逆凡流也。謂若取六塵。即入凡流。逆聖流。既不取著。即入聖流。逆凡流也。
【疏】乃至羅漢。不取一法。以是義故。名阿羅漢。
【記】乃至下。例明餘果。
○初果尚爾。況餘果耶。
△二商較果證。
【疏】然非不取無為自果。
【記】然非下。二商較果證。
○或問。既皆不取。應亦不證。故此釋也。
【疏】但於證時。離取我等煩惱。是故無如是心我能得果。
【記】但於下。轉釋。
○意明但無取心。非謂不證。
【疏】若起如是心我能得果。即為著我等。
【記】若起下。反明。
○凡夫著我。既由起心。聖人無我。必不起也。
△三結斷疑情。
【疏】故知得果是不取義。何得疑云是取。
【記】故知下。三結斷疑情。
○空生本謂證果是取。故生疑。今明無取方成證義。永異所疑也。
【記】若準斷疑。斯文已畢。以四果是小乘賢聖脩證行位。是故經中具而明也。
【記】然此四果。復有四向。謂向於果故。即須陀洹向等。
【記】於四果之中。初為見道。次二脩道。後一無學道。
【記】且初脩行。得入見道。謂十六心。斷三界四諦下八十八使分別麤惑。得初果證。
【記】謂三界各有四諦。每諦下各有煩惱。即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四諦之下。或具或闕。故成八十八使。
○雜心論云。苦下具一切。集滅除三見。道除於二見。上界不行恚。
○謂初句。即欲界苦諦下全具十使。
○次句。即集滅二諦下各除三見。即身邊二見及戒禁取。
○所以除此三者。緣身是苦本。觀苦已斷身見。
○邊見依身而起。故亦隨亡。
○無戒禁取者。以集諦不計非道為道。滅諦又非脩位。是故皆無戒禁取。
○道當脩位。却或有之。故不除矣。故云道除於二見。不除戒禁也。
○由是苦下具十。集滅二諦下各七。通前即二十四。道諦下八。合三十二。
○後句云上界不行恚。即於二四諦下各除一瞋。每界各有二十八。共成五十六。
○兼下欲界三十二。即都合為八十八也。
【記】云何十六心。謂欲界四諦下。各一忍一智以成八心。又合上二界為一四諦。類下欲界觀斷。亦各一忍一智以成八心。二八即為十六心也。
○忍即無間道。是正斷惑時。智即解脫道。是斷了時。
○所謂苦法智忍。苦法智。苦類智忍。苦類智。乃至道法智忍。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
○斷至十五心道類智忍。名初果向。
○至第十六心道類智時。名證初果。入於見道。為須陀洹。
○分別麤惑。一時頓斷。猶如劈竹。三節並開。
○即以見諦八智為初果體。
【記】初果行相。略明如是。餘之三果。佇見次文。
△二一來果(經)四。初問。二答。三徵。四釋。
初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
△二答。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三徵。
何以故。
△四釋。
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疏】二。一來果。斯陀含。此云一來。
【記】一來果經。問答及徵。意皆同上。
○釋意明斯陀含者。但於人間天上。一度往來。雖復往來。實無往來之者。只約此義。名斯陀含。
【疏】斷欲界六品脩惑。
【記】斷惑者。謂欲界脩惑有四。即貪瞋癡慢。此是俱生細惑。任運起者。障於脩道。以難斷故。分為九品。所謂上上。乃至下下。此九品惑。二三果人斷之。
○斷至五品。名二果向。斷六品盡。名第二果。故俱舍云。斷至五二向。斷六一來果。
【疏】從此命終。一往天上。一來人間。
【記】一往等者。以九品脩惑。能潤欲界七生。謂上上品潤兩生。次三各一生。次二品共一生。今斷六品。已損六生。猶殘下三品。潤欲界一生。是故一往天上。更須一來人間受生。斷餘惑也。
【疏】便得阿羅漢果。
【記】便得等者。問。據此次第。合是第三。云何僭言便得羅漢。答。所言便得羅漢等者。非謂踰越不證第三。但約欲界惑盡。往而不來。望一去說。故云便得等也。若改便得為直至。何也。餘下三品。一生斷盡便往羅漢。即不須前來和會也。
【疏】故名一來。
【記】故名下。結成第二果。
○即以見道八品無為。及脩道六品無為。為此果體。
【疏】而實無往來者。已悟無我。誰能往來。
【記】無我等者。由無我故。不計去來。非謂不去不來。但不記去來之者。其猶魯般匠士。刻木為人。雖復驅使往來。實無情慮所計。
△三不來果(經)四。初問。二答。三徵。四釋。
初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
△二答。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三徵。
何以故。
△四釋。
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疏】三。不來果。
【記】不來果經。問答徵。意亦同上。
○釋意云。阿那含者。一往天上更不再來。雖爾不來。亦無不來之者。但約此義。名阿那含。
【疏】阿那含。此云不來。亦云不還。
【記】不來不還。葢是一義。
【疏】斷欲界九品脩惑盡。
【記】斷惑等者。謂前九品惑中。餘下三品。斷至八品。名三果向。斷九品盡。名第三果。故俱舍云。斷惑七八品。名第三果向。九品全斷盡。即得不還果。
【疏】命終一往天上。更不還來下界。
【記】更不還者。欲界脩惑。但餘三品。三品煩惱。共潤一生。今已斷之。更無惑潤。杜絕紆絆。故無再來。
【疏】故云不來。
【記】故云下。結成第三果也。
○即以見道八品無為。及修道九品無為。為此果體。
○此二三果人斷惑猶如截木。橫斷而已。知之。
【疏】而實無不來。義同前釋。
【記】同前者。合云。已悟無我。誰能不來。
△四不生果(疏)二。初辨得名。二正釋經。初辨得名又二。初標科。二釋義。
初標科。
【疏】四不生果。
△二釋義二。初總標。二別釋。
初總標。
【疏】阿羅漢。此釋有三。
【記】四不生下。二。初辨得名。
○三釋者。由是三義。故存梵音。
△二別釋三。初無賊。二不生。三應供。
初無賊。
【疏】一。無賊。三界見修煩惱盡故。
【記】無賊者。意以煩惱為賊。謂斷人慧命。劫功德財。致使行人。失於聖道。流迸生死曠野。不達涅槃寶所。為害頗深。故名為賊。
○見修等者。謂上二界。各有三種修惑。謂貪癡慢。此惑微細難除。故約八地分之。每地分成九品。都合七十二品。每品各有一無間。一解脫。斷至七十一品。名阿羅漢向。斷七十二品惑盡。成阿羅漢。
○此果斷惑。如登樓臺。漸陟漸高。
○見修合論。兼欲界一地。總以八十九品無為。為此果體。
【記】若約四果有為出體者。即初果。唯取道類智一解脫道為體。第二。唯取斷欲界九品修惑中第六品一解脫道為體。第三。唯取第九品一解脫道為體。羅漢。唯取有頂地第九品中一解脫道盡智為體。
○所言無為。即離繫果。有為。即等流果。
△二不生。
【疏】二。不生。不受後有故。
【記】不生等者。謂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然前三句。即是盡智。後句。即是無生智。謂不向三界之中受有苦身也。以世間因亡果喪。出世間因成果證故。
△三應供。
【疏】三。應供。應受人天廣大供養故。
【記】應受等者。為超出人天故。堪受人天供養。若或一種淪溺。寧堪供之。故俱舍云。供養阿羅漢。得現在福報。葢由業煩惱盡。福田勝故。當知未出三界。受他供養者。大須隨出離。豈得安然免之哉。
△二正釋經(經)三。初舉所得以問。二明無取以答。三引己證令信。
初舉所得以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
【疏】文三。初。舉所得以問。
【記】舉問經意。準前可知。
△二明無取以答又三。初答。二徵。三釋。
初答。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二徵。
何以故。
△三釋又二。初正釋。二反釋。
初正釋。
實無有法名阿羅漢。
【疏】二。明無取以答。
【記】明答及徵意。準前。
○釋意云。阿羅漢者。無煩惱。不受生。應供養。以是義故。名阿羅漢。除此之外。更無一法名阿羅漢。
△二反釋。
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記】若阿下。反釋。
○云。若或作念。言我得阿羅漢果。便著我人等相。則與凡夫何所異哉。由此驗知的無是念。
△二引己證令信三。初明佛先印。二彰己不取。三却釋佛意。
【疏】三。引己證令信。三。
【記】引己證令信者。以己方人也。亦令眾生皆亡是念。入於聖道故。
△初明佛先印。
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
【疏】初。明佛先印。
【記】先印經意云。佛於往日。曾說於我。得是三昧。人中第一。
【疏】無諍者。不惱眾生。能令眾生不起煩惱。故佛讚之。
【記】不惱等者。若人嫌立。則復為坐。乃至不向貧家乞食。皆為不惱他也。
○能令下。釋。既不惱之。煩惱何起。
【疏】十弟子中。善現第一。
【記】第一等者。謂十大弟子。各有一能。皆稱第一。即迦葉頭陀。阿難多聞。舍利弗智慧。目連神通羅睺羅密行。阿那律天眼。富樓那說法。迦旃延論義。優波離持律。須菩提解空。今言無諍者。只由解空。得無諍故。亦如夫子十哲。各有能事。謂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游子夏。
【疏】離欲者。三界煩惱。但有貪心。盡名為欲。非唯欲界。
【記】離欲等者。謂貪使煩惱。通於三界。斷盡此貪。方真離欲也。
○問。若然者。則但是羅漢。皆斷三界煩惱。云何善現稱第一耶。答。所言第一者。葢約無諍。不約離欲也。故經云。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又魏經云。我若作念。世尊則不記我無諍行第一。意者以空生獨得無諍三昧。故於諸離欲羅漢之中。稱為第一也。
△二彰己不取。
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
【疏】二。彰己不取。
【記】不取經云。佛雖讚我。我於此時。輙無是念。
△三却釋佛意又二。初反釋。二正釋。
初反釋。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
△二正釋。
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疏】三。却釋佛意。
【記】佛意經云。若我當此之時。作如是念。我得阿羅漢果。佛則不說我為樂寂靜者。只緣不作是念。故佛讚之。
○無所行者。即不作念也。故經中。反說即言若作是念。順釋即言實無所行。
【疏】論云離二種障。一煩惱障。得阿羅漢故離。二三昧障。得無諍故離。故無所行。
【記】離煩惱障者。謂貪等十使麤細盡除。
○離三昧障者。三昧是定。障即是惑。三昧之障。依主釋也。不同煩惱即障。持業釋故。
○然此二障。離各有由。離煩惱障。得羅漢故。離三昧障。得無諍故。
【疏】阿蘭那者。此云寂靜。
【記】寂靜者。寂靜即是無諍定。意言須菩提是樂寂靜之者。
△五斷釋迦然燈取說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述疑意。三指疑起處便結成疑。
初標章。
【疏】五。斷釋迦然燈取說疑。
【記】第五疏。初標章。
△二述疑意。
【疏】論云。釋迦昔於然燈佛所受法。彼佛為此佛說法。
【記】釋迦下。先述疑意。
○即釋迦因中。為善慧仙人蒙然燈如來授記云。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由此增進。入第八地。故云受法。廣有因緣。如第十二中說。
△三指疑起處便結成疑。
【疏】云何言不可取不可說。
【記】云何下。指疑起處便結成疑。
○此亦從前第三中來。以彼文云。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故。
△二依經斷疑(經)二。初問。二答【疏】依經斷疑。
△初問。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
【記】經問意云。於汝意中如何。謂我昔於然燈佛所。於授記言說之中。有法為所得。為無所得。
△二答。
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記】答意云。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授記言說之中。實無法為所得。
【疏】於法實無所得者。然燈佛說。說是語言。釋迦所聞。唯聞語言。語言非實。智證法故。
【記】說是語言等者。以是語言。故無所得。
○語言非實者。謂語言從緣。緣無自性。舉體全空。空故無得也。斯則聞而無聞。說而無說。
○智證法者。釋得記之由也。意明但以自無分別智。證自無差別理。智與理冥。境與神會。豈有所說所得耶。
【疏】論云釋迦於然燈所。言語所說。不取證法。以是義故。顯彼證智不可說不可取。
【記】論云下。引證上義。
○證法離言說相。故不可說。證法離心緣相。故不可取也。
△六斷嚴土違於不取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六。斷嚴土違於不取疑。
【記】第六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法不可取。
【記】若法下。指疑起處。
○此亦從前第三中來。
△三結成疑。
【疏】云何諸菩薩。取莊嚴淨土。云何自受法王身。
【記】云何下。結成疑也。
○既興功運行。六度齊修。迴向發心。嚴淨佛土。此若非取。則孰為取耶。
○佛身之疑。意亦同此。以是二報。不相離故。故論文中。二疑雙敘。
○然今此科。但斷一種。
△二依經斷疑(經)三。初舉取相莊嚴問。二釋離相莊嚴答。三依淨心莊嚴勸。
初舉取相莊嚴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
【疏】斷疑之文三。初舉取相莊嚴問。
【記】舉問經意云。菩薩取形相莊嚴佛土不。
【疏】佛意欲明法性真土。故問取形相莊嚴土不。
【記】佛意等者。空生本疑有取。佛意欲顯無取。取與無取。在於性相二土。故且舉相問之。試其解不。
△二釋離相莊嚴答(經)三。初荅。二徵。三釋。
初答。
不也世尊。
【記】釋答意云。不取相莊嚴佛土也。
△二徵。
何以故。
【記】徵意云。以何義故。不取相莊嚴佛土。
△三釋。
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記】釋意云。不以相莊嚴。是真實莊嚴也。
【疏】二。釋離相莊嚴答。
【疏】偈云。智習唯識通。如是取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
【記】偈云下。於中。前三句正釋經。後一句即却釋偈之第三句也。
○又。前兩句。釋經中莊嚴佛土者。非形。釋即非莊嚴。第一體。釋是名莊嚴非嚴。顯偈中非形。莊嚴意。顯偈中第一體。
○此但指配其文。義意即邐迤次顯。
【疏】論釋云。諸佛無有莊嚴國土事。唯真實智慧習識通達。故不可取。
【記】論釋下。轉釋偈文。
○諸佛下至不可取。釋偈之前半。
○謂修習無分別智。通達唯識真實之性。此則以智契如。名為莊嚴。即是無取之義。所疑有取自此釋遣。
【疏】莊嚴有二。一形相。二第一義相。
【記】莊嚴有二下。釋後半。
○先列二土。
○形相。即法相土。謂金地寶池等。以要言之。但有所見聞皆屬形相。
○第一義即法性土。謂離一切相。無所見聞即真如理是。
【疏】非嚴者。無形相故。莊嚴意者。即是第一莊嚴。以一切功德成就莊嚴故。
【記】非嚴下。正釋。
○即以後第三句。為出所以。由是故得非嚴及莊嚴也。
○非嚴即揀法相土非今所嚴之者。當於經中則非莊嚴也。
○莊嚴意者。即顯法性土是此所嚴之者。當於經中是名莊嚴。所謂顯發過恒河沙數功德而為莊嚴。如金作器。器非外來。即以此器。反嚴於金。是故前引論云。諸佛無有莊嚴國土事等。是則於諸嚴中。更無過者。故云第一莊嚴等也。
○言意者。即指非形第一體是非嚴莊嚴之意也。意即所以也。
【記】問。諸佛身土。必須性相具足。方為了義。今既唯嚴於性。豈不闕於相耶。答。身土之相。唯心之影。心淨方能現之。苟能清淨其心。身土自然顯現。其猶磨鏡。塵盡像生。自然而然。故非造作。故唯識云。大圓鏡智。能現能生身土智影。況是即相亡相。非謂棄相取性。但無執情。何閡於相。然以經宗無相。此義稍增。首末皆爾。
○用心之相。如次所明。
△三依淨心莊嚴勸。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疏】三。依淨心莊嚴勸。
【記】淨心勸經意云。以是義故。汝諸菩薩。應生無住清淨之心。
【疏】論云。若人分別佛土是有為形相而言我成就者。彼住於色等境中。
【記】若人下。先敘所遮之心。
○意以形相為真佛土。由是見故。便欲形相莊嚴。故云我成就等。
【記】彼住下。顯失也。
○意明本欲嚴淨。如何却生染心。以住色等即生死心。何名淨耶。
【疏】為遮此故。故云。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等也。
【記】為遮下。躡前所遮。引起經意。
○既以不住色等為清淨心。當知住於色等。誠為染矣。
【疏】而生其心者。則是正智。此是真心。若都無心。便同空見。
【記】正智者。無住之心。既是正智。當知有住所生之心。同為妄識。
○此中正智而言生者。所謂顯發。非剏然而生。故大經云。於一切法不生。是般若波羅蜜生也。
○以此般若。不生不滅。故云真心。
○若都下。顯意遮過。
○恐墮空見。故令生此真心。
○天真之心。本無生滅。但緣住境。即不相應。亦非斷滅。心若不住。般若了然。亦非生起。恐人迷此。故為顯而遮之。
【記】是則前令不住色等。是遮有。後令生心。是遮無。既離有無。即名中道。如斯體達。是真莊嚴。何有佛土而不清淨。故淨名云。欲淨佛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即佛土淨。淨其心者。即離有無也。
△七斷受得報身有取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二。初標章。二敘疑。
初標章。
【疏】七。斷受得報身有取疑。
【記】第七疏。初標章。
△二敘疑。
【疏】疑意如前。
【記】疑起之意。前章已敘。
○問。此與第三何別。答。前化此報。故不同也。緣前聞應化非真。故無有取。便云。報身是實。應有取心。是故此疑。躡彼第三而起也。
△二依經斷。疑(經)二。初問答斷疑。二較量顯勝【疏】斷疑之文二。初問答斷疑。
△初問答斷疑(經)四。初問。二答。三徵。四釋。
初問。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
△二答。
須菩提言。甚大世尊。
【記】斷疑經問答。可知。
△三徵。
何以故。
【記】徵意云。以何義故。名之為大。
△四釋。
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記】釋意云。非有漏有為身。是無漏無為身。
○若準無著。則全異於此。大抵首末皆依二諦而釋也。今此疏中。有依天親。有依無著。則此一段。且依天親也。
△初問答斷疑(疏)二。初總釋喻旨。二別解非身【記】疏二。初。總釋喻旨。
△初總釋喻旨又三。初先明能喻。二正明所喻。三以偈結。
初先明能喻。
【疏】論云。如須彌山王。勢力高遠。故名為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無分別故。
【記】高遠等者。謂下據金輪高八萬由旬。六萬諸山而為眷屬。故名為大。故華嚴疏云。須彌橫海。落羣峰之高。
○而不取等者。彼山雖大。四寶所成。五位法中。色法所攝。三性之內。無記性收。豈有分別而取為王也。
△二正明所喻。
【疏】報佛亦如是。以得無上法王體故名大。而不取我是法王。以無分別故。
【記】報佛下。正明所喻。
○謂進修多劫。福智圓明。純淨無垢。更無過此。故云無上。獨王(去聲)法界。故號法王。大有二義。一約體。身智廓周故。二約位。諸聖莫及故。
○無分別者。非如色法是無記性。但以三祗修習。萬慮都忘。如智寂然。故無分別。
△三以偈結。
【疏】故偈云。如山王無取。受報亦復然。
【記】偈云下。以偈結也。
△二別解非身二。初牒經略指。二引論廣釋。
初牒經略指。
【疏】非身名身者。非有漏有為身。是無漏無為身。
【記】非身下。二別解非身。二。初牒經略指。
○無漏無為者。無漏則簡異世間。無為則表非生滅。
○問。今明報身。即合有為無漏。云何此說無為耶。答此據實教不約權宗。故是無為也。故淨名云。佛身無為。不墮諸數。佛身無漏。諸漏已盡。
△二引論廣釋二。初本偈。二引論文。
初引本偈【疏】故偈云。遠離於諸漏。及有為法故。
【記】故偈云下。二引論廣釋。二。初引本偈。
○此偈標遠離有為有漏。意顯唯有漏法體。
△二引論文二。初雙標。二雙釋。三雙結。
初雙標。
【疏】論云。若如是。即無有物。若如是。即名有物。
【記】論云下。二引論文。三。初雙標。
○若如是者。指經徵起以標也。
△二雙釋。
【疏】以唯有清淨身故。以遠離有為法故。
【記】以唯下。二雙釋。
○清淨身。即法身也。此釋有物之句。即是經中是名大身也。
○問。此說報身。云何言法。答。以法報合說。二身不殊。以此實教。理智無二。故得云爾。
【記】以遠離下。釋無物之句也。即是經中佛說非身也。
○法身既是無為。則離有為生滅。
○有為既離。況有漏耶。故此釋文。不言諸漏。
△三雙結。
【疏】以是義故。實有我體。以不依他緣住故。
【記】以是下。三雙結。
○謂以是遠離及唯有故。顯得法身真我。無漏無為。不生不滅。湛然清淨。故有實體。名為有物。
○不如凡夫徧計之我。有漏有為。即生即滅。如彼夢幻。無有實體也。
【記】以不依下。結無有物。亦是重顯所以也。
○以不依於五蘊有為之緣而住。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故有實我。
○當知凡夫。皆依五蘊有為緣住。五蘊尚假。況所計我耶。
○緣法非己。故云依他也。
△二較量顯勝(經)二。初約外財較量廣顯經勝。二約內財較量倍顯經勝。初約外財較量廣顯經勝二。初較量勝劣。二釋勝所以。初較量勝劣三。初約多河以辨沙。二約多沙以彰福。三約多福以顯勝。初約多河以辨沙又二。初問。二答。
初問。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
△二答。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疏】二較量顯勝。二。一約外財較量廣顯經勝。二。一較量勝劣。三。初多河以辨沙。
【記】辨沙經意。可見。
【疏】恒河者。從阿耨池東面流出。周四十里。沙細如麫。金沙混流。
【記】阿耨池者。此贍部洲。從中向北。有九黑山。次有大雪山。次有香醉山於雪北香南。有阿耨池。此云無熱惱。縱廣五十由旬。八功德水充滿中其。於中四面。各出一大河。東名殑伽河。繞池一帀。流入東海。南信渡河。西縛蒭。北徒多。皆繞池一帀。如次入南西北海。今經恒河。即殑伽也。言恒者。譯者訛也。
○周四十里者。謂初出池口處也。
【疏】佛多近此說法。故取為喻。
【記】佛多下。出取喻之由。
○然說此經時。但在祗園。餘說法時。多近於彼。故以喻也。
△二約多沙以彰福亦二。初問。二答。
初問。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
△二答。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疏】二。約多沙以彰福。
【記】彰福經意。可見。
△二約多沙以彰福(疏)二。初徵釋。二難通。初徵釋又二。初徵。二釋。
初徵。
【疏】論云。前已說喻。何故復說。
【記】論云下。徵也。
○謂三疑之後。四果之前。已說寶施之喻。今復說者。豈不重耶。
△二釋。
【疏】偈云。說多義差別。亦成勝較量。後福過於前。故重說勝喻。
【記】偈云下。釋也。
○謂前以一三千界寶施。此說無量三千界寶施。雖則總是多義總是勝較量。然其後者。即多中之多。勝中之勝。故重說也。斯則言說重而義意不重。
△二難通亦二。初難。二通。
初難。
【疏】何故不先說此喻。
【記】何故下。轉難。
○意云。何不於前文中。便說此喻耶。
△二通又二。初約人通。二約法通。
初約人通。
【疏】為漸化眾生。令信上妙義故。
【記】為漸下。約人通也。
○謂機淺法深。頓說難信。漸次誘引。令知勝德。
△二約法通。
【疏】又前未顯以何等勝功德能得菩提故。
【記】又前下。約法通也。
○謂喻之前。未說四果無心。釋迦無得。嚴淨國土。不嚴而嚴。修證佛身。無證而證。是故較量之喻。亦未能勝。
○後乃既明斯義。法理兼深。由是。較量之喻。亦復殊勝。
○或可出生佛法之義。亦在前喻之後也。
○況後釋所以中五段經文。亦屬於此。思之。
△三約多福以顯勝。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疏】三。約多福以顯勝。
【記】顯勝經意。可知。
【疏】施感生死。經趣菩提。大意同前。
【記】大意同前者。即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是也。
△二釋勝所以(經)五。初尊處歎人勝。二約義辨名勝。三佛無異說勝。四施福劣塵勝。五感果離相勝。初尊處歎人勝三。初明處可敬。二顯人獲益。三顯處有佛。
初明處可敬。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疏】二釋勝所以。五。一尊處歎人勝。三。初明處可敬。
【記】可敬經。可知。
【疏】大般若說天帝不在。諸天若來。但見空座。盡皆作禮供養而去。
【記】大般若下。引事證。
○帝釋每於善法堂中。為天眾說般若波羅蜜法。或有時不在。諸天若到。皆向座恭敬作禮。為重於法。乃尊於處故。
【疏】窣堵波。此云高顯。塔者邊國訛語。
【記】高顯者。以尊人故。令處高顯。俾遠近皆見。敬而生福也。
【疏】廟。貌也。於塔中安佛形貌。
【記】形貌等者。塔中有佛形貌。人見必生敬心。見於說法之處。亦如見佛形貌。
○若梵語制多。此云靈廟。或云可供養處。與此大同。
△二顯人獲益。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疏】二。顯人獲益。
【記】獲益經意云。宣說四句之處。尚得天人供養。何況盡此經文能受持耶。如經敘之。
【疏】前四句猶勝。況此盡能受持。故最上等也。
【記】前四句等者。據此經意。望於前段。有二勝劣。何者為前說其處。此說於人。前明四句偈。此明盡受持。由是。前則劣中之劣。此乃勝中之勝。反覆而言。故云何況也。
○最上者。法身也。無漏無為。絕上上故。第一者報身也。眾聖中尊。更無過故。希有者。化身也。如前所說四種事故。意明受持讀誦。具獲三身。功德圓滿也。
○有云。能趣菩提。故云最上。勝出諸乘。故云第一。世間無比。故云希有。
△三顯處有佛。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疏】三。顯處有佛。
【記】有佛經意云。如此經文。隨何方所。即為有佛及諸弟子。
【疏】經顯如來法身。依法則有報化。
【記】經顯下明有佛及有之所以。
○謂報化必依法身。法身又從經顯。既有能顯之教。必有所顯之佛。
○又經是教法。佛是果法。果由理顯。理由行致。斯則三佛備足。四法具圓所在之處。豈生輕劣。
【疏】又一切賢聖。皆以無為得名。經顯無為。必有賢聖尊重弟子。
【記】又一切下。明有弟子之所以。
○三乘賢聖。體是無為。經顯無為。故有賢聖。
○尊重者。謂證如者。皆是入理聖人。可尊可重故。
○若準魏經。即但言有佛使人尊重。不言別有弟子。故使文云。即為有佛尊重似佛。
△二約義辨名勝(經)四。初問。二答。三徵。四釋。
初問。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記】名勝經問意云。未審此經。有何名目。不有名目。如何奉持。
△二答。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記】答文可知。
△三徵。
所以者何。
【記】徵意云。如來常說。諸法名相皆空。今特立此名者。有何所以。
△四釋。
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
【記】釋意云。我所立者。名即無名。無名之名。豈違空義。
○為受持故於無名中強立名耳。
【疏】二。約義。辨名勝。佛立經名。約能斷惑。斷惑故勝也。
【記】佛立下。釋立名之因。
○因即所依之義。謂金剛有能壞之義。般若有觀照之功。法喻雙彰。故曰金剛般若。
○其實亦約能堅之義以立。今且就用釋之。
○具如題中及七義句中說也。
○斷惑故勝者。眾生流轉。為遭惑染。若斷惑染。成佛無疑。豈不勝乎。
【疏】則非般若者。無著云。對治如言執故。
【記】對治等者。約名顯義。義實名虗。若執虗名。安得實義慮有斯執。是故對治。
△三佛無異說勝(經)二。初問。二答。
初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
【記】異說勝經。問意云。汝謂如來。除所證之法外。更有別異之說不。
△二答。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記】答意云。如來除所證之法外。更無別異之說。
【記】此段躡於次前立名處來。意云。非唯立此經名。名即無名。凡有所說。悉皆如此。又非我獨爾。諸佛亦然。
△三佛無異說勝(疏)三。初標科。二正釋。三引證初標科。
【疏】三。佛無異說勝。
△二正釋四。初釋無說。二出所以。三結通諸佛。四結成上義。
初釋無說。
【疏】無所說者。無別異增減之說。
【記】無別等者。謂釋迦一佛。初中後說。竟無別異增減。
○然乃但據真實無差。不約言詞有異耳。
△二出所以。
【疏】但如證而說。既如其證。則無所說。
【記】但如下。出所以也。
○凡有說時。皆如其證。證中無說。豈有異耶。
△三結通諸佛。
【疏】三世佛皆然。
【記】三世下。結通諸佛。
○以諸佛同證。竟無二源。不證則已。證則無別也。
○若未至極位。在因地中。隨其所說。各各差別。何以故。所證不同故。如地前地上十地。節級不同。
○由是果人。決無異說。
△四結成上義。
【疏】故云無異說。
【記】故云下。結成上義。
○既一佛多佛。過去未來。所說皆同。咸如其證。如證之說。不亦勝乎。
△三引證二。初引本論。二引無著。
初引本論。
【疏】故論云。無有一法唯獨如來說餘佛不說。
【疏】故論云下。引證。
○唯獨等者。說般若能斷煩惱無有一佛不作此說。
○餘皆若此。
△二引無著。
【疏】無著云。第一義不可說。
【記】第一等者。以諦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故不可說。
○此證前既如其證則無所說也。
○然無著天親。語雖似異。其意實同。既如其證。豈非第一義耶。
△四施福劣塵勝(經)三。初問。二答。三釋。
初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
△二答。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記】塵勝經。問答之文可見。
△三釋。
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記】釋意云。所言塵者。非煩惱塵。但是地塵。所言世界者。非染因界。但是地塵界。
【疏】四。施福劣塵勝。
【記】此即躡前較量中來。由前說河沙寶施。不及持經。惑者所聞。未能誠信。所以如來。特說此義。使其明見優劣。用滌所疑。具在疏文昭然可見。
【疏】論云。寶施福德。是煩惱因。以能成就煩惱事故。地塵無記。非煩惱因。故塵勝施劣。
【記】論云下。釋盡其意。
○意云。碎界為塵。塵上不起煩惱。寶施得福。即有貪瞋。五欲自娛。無惡不造。故相傳云。布施是第三生怨。所以塵界勝於寶施。
○且塵界但不起過。尚得為勝。況受持此經。定招佛果。豈可以為劣哉。
○由是相望。便有三重勝劣。謂寶施不及塵界。塵界不及持經。持經尚勝於塵界。豈得不如寶施。如百姓不如宰相。宰相不如天子。天子尚勝於宰相。豈得不如百姓。喻中天子最勝也。法中持經最勝也。經勝所以。豈不昭然。
【疏】大雲云。故諸地塵。則非貪等煩惱塵。是名無記地塵。如來說三千界。非煩惱染因界。是名地塵無記界。
【記】大雲下。但對經文以揀法喻。更無別義。
○然其意者。說微塵是塵。貪等亦是塵。以俱有坌汙之義故。說三千為界。說煩惱染因亦為界。以皆有為因之義故。亦可三千是器界。煩惱是有情界。故云今則揀非貪等塵及染因界。但是地塵及三千界也。
【疏】是則界為塵因。塵不生煩惱。施為福因。福生煩惱。
【記】是則下。結釋上義。並如前說。
△五感果離相勝(經)四。初問。二答。三徵。四釋。
初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二答。
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
【記】果勝經。問答之文可知。
△三徵。
何以故。
【記】徵意云。以何義故。不以三十二相為法身如來。
△四釋。
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記】釋意云。如來說三十二相。非是法身無為之相。但是化身有為之相故。
△五感果離相勝(疏)三。初標章。二正釋經文。三轉遮謬解。初標科。
【疏】五感果離相勝。
△二正釋經文二。初敘經起意。二引證勝劣。
初敘經起意。
【疏】恐施寶者云。我施求佛誰言煩惱。故此經云。可以相為佛不。
【記】恐施可。敘經起之意也。
○恐彼意云。若施不求佛。即起煩惱。本為求佛。云何。煩惱。
○彼所求者。即是三十二相之身。為破此見。故復問之。
△二引證勝劣又三。初標。二徵。三釋。
初標。
【疏】論云。持說此法。能成菩提。勝彼福德。
【記】持說下。且標勝劣。
○謂寶施但得色相。持經即得菩提。故云勝彼福德。
△二徵。
【疏】何以故。
【記】何以故者。徵。
○意云。既得三十二相。何不得菩提。
△三釋。
【疏】彼相。於佛菩提。非法身相故。
【記】彼相下。釋也。
○理法身。是菩提相。彼三十二相。非菩提相。
○所以言者。菩提無相故。
○由法身即菩提相。非菩提相空矣。
【記】又於其中。法身則勝。色身則劣。何以故。法身無為。真實性故。色身有為。影像相故。
○然由持說因勝。故果中獲法身。寶施因劣。故果中獲色身。故上標云。持說此經。勝彼福德。
△三轉遮謬解又二。初正遮。二結釋。
初正遮。
【疏】經福能降施福。得三十二相。
【記】經福下。轉遮謬解。
○恐施寶者。聞上所說。便云。雖知色身劣於法身。寶施不如持說。我以不能持說。不要法身。恒將寶施。成就色身。相好既圓。不亦妙矣。為遮此見。故此云也。
○謂前且約別義分於因果。故說施感相身。若據實義而論。空施不成相果。何者。由無智慧。隨相生情。所施雖多。唯成有漏。縱得三十二相。但是轉輪王。色相雖同。不名為佛。若能持說此經。則智慧圓起。依慧行施。不住有空。以無漏因。獲無漏果。如此三十二相。始得名為佛焉。
△二結釋。
【疏】意明經福降施。方得色相佛身。若但寶施。即煩惱因。
【記】意明下。結釋上義。不逾前說。
△二約內財較量倍顯經勝(經)二。初較量勝劣。二釋勝所以。初較量勝劣(經)二。初能較己勝。二所較更勝。
初能較己勝。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二所較更勝。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記】較量經意。如文可知。但甚多之言。顯超命施之福也。
【疏】二約內財較量倍顯經勝。二。初較量勝劣。捨身勝於寶施。持說又勝捨命。
【記】捨身等者。意恐人聞寶施不及受持。便謂以是身外之財。所以劣於經福。若將身命布施。必勝受持。為破其見。故有此文。
○沙數猶劣。況一身耶。
△二釋勝所以(經)五。初泣歎未聞深法勝。二淨心契實具德勝。三信解三空同佛勝。四聞時不動希有勝。五大因清淨第一勝。
初泣歎未聞深法勝。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記】泣歎經意者。謂空生聞上所說。喜極成悲。泣涕連連。自宣心曲。身為羅漢。已是多時。慧眼雖聞。未聞斯教。
【疏】二釋勝所以。五。初泣歎未聞深法勝。
【疏】捨身之苦。已感人心。何況更聞不及持說。是故悲淚。
【記】捨身下。悲泣之由。
○然有三意。一謂傷彼捨身虗其功故。意云。捨命河沙。劣於持說。不達深旨。勞而無功。二謂悲曩劫不逢遇故。意云。在凡不聞。故當其分。自階聖果。亦未聞之。三謂慶今得聞喜極成悲故。善吉剏聞深法。非本所望。涕淚文流。以彰極喜。
○今此疏中。且明前一也。
【疏】論云。念彼身苦。尊重法故悲淚。
【記】論云下。引證。
【疏】慧眼。人空也。未聞。法空也。
【記】慧眼等者。謂空生混跡。寄位小乘。自證人空已來。未聞法空之理。以法空是大乘所證境故。
【記】然以此為經勝由者。有兩重意。一謂教若麤淺。聞乃尋常。既感悲啼。乃知深妙。二謂常人啼泣。未足為奇。善吉悲傷。當知最勝。勝之所以。不亦明乎。
△二淨心契實具德勝(經)二。初正明。二拂跡。初正明。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記】正明經意云。若人聞此。能生信心。此信若生。不信諸法。故云清淨諸法既泯。實相生焉。三身功德自此周備。豈不勝耶。
○第一等者如前所明。經文存略。故標二也。
【疏】二淨心契實具德勝二。初正明。論云。此中有實相。餘者非實相。
【記】此中。即般若教。餘者。即未說般若之前二乘人天之教。
○所言實相者。即無相之相也。謂無我法之相。以要言之。離一切相。各為實相。故下文云。離一切相。即名諸佛。
○言餘教所無者。謂人天教中。具足二執。小乘教內。法相猶存。不可以二執之相而為實相。故言餘者非實相。非。猶無也。
○言此有者。謂頓除二執。雙顯二空。空病亦空。二邊皆離。中道斯顯。名實相焉。故云此中有也。
【記】問。實相之理。教但能詮。云何信心便生實相。答。謂能信此經。必無二執。無二執處。即是實相。非謂別有實相生也。
△二拂跡。
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記】拂跡經意云。此實相者。體當勝義。但唯無相。名依世諦。故言實相。
【疏】二拂跡。無著云。為離實相分別想故。
【記】為離等者。恐聞實相之名。便生實相之想。想即分別也。良以實相真妙。言念不及。雖假言念。唯證相應。若起當情。但唯影像。恐認於此。故曰即非。
△三信解三空同佛勝(經)三。初總標信解。二別顯三空。三如來印定。
初總標信解。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
【記】信解經意云。我為阿羅漢。親稟佛言。信解受持。不為難事。若當來世。濁惡世中。去聖時遠。不聞佛說。覽斯遺教。信解法空。領受任持。依解起行。若斯等類。不亦難乎。
【疏】三信解三空同佛勝。三。初總標信解。
【疏】無著云。未來法滅時。尚有菩薩受持。故無我人等取。云何汝等於正法時。遠離修行。不生慚愧。
【記】未來等者。謂無著出世。當正法中。故引來世之勝人以誡當時之劣者。是知小人君子。何代無之。斯則指於第二疑中所說後五百歲持戒修福者也。
△二別顯三空(經)三。初我空。二法空。三俱空。初我空二。初徵。二釋。
初徵。
何以故。
【記】三空經。徵意云。設有能信解受持。以何義故。得為希有。
△二釋。
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記】釋意云。以無我等相故。
○此則我空也。
△二法空二。初徵。二釋。
初徵。
所以者何。
【記】徵意云。所以令無我等相者。何謂也。
△二釋。
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
【記】釋意云。以我等相。即非相故。
○我相體是心心所法。既無此體。即是法空也。
△三俱空二。初徵。二釋。
初徵。
何以故。
【記】又徵意云。以何義故。令無我法之相。
△二釋。
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記】後釋意云。離一切相。名為佛故。
○諸相雖多。不逾我法。今此統收。故云一切。
○斯則是相皆離。為俱空也。俱空之理。則名為佛。佛自此成。故言勝也。
【疏】二。別顯三空。
【疏】無著云。無我等者。無人取。我等即非相者。無法取。
【記】人法二取。其義可知。
【疏】離一切者。顯示諸菩薩隨順學相。諸佛世尊離一切相。是故我等。應如是學。
【記】顯示等者。為我法二空。菩薩有分。離一切相。方是如來。今顯示此義者。令諸菩薩。方便隨順。學而習之。見賢思齊。速成佛故。故云諸佛世尊乃至如是學也。
△三如來印定。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疏】三。如來印定。
【記】印定經意。如文可知。
【記】然以前來從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乃至離一切相即名諸佛。盡是空生之言。於中邐迤有其六重。所謂聞法悲啼。信生實相。對彰難易。明無我人法執兼亡。盡成佛故。如斯所說。皆當誠諦之言。故佛世尊。印云如是。
○重言者。表言當之極耳。
△四聞時不動希有勝。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疏】四。聞時不動希有勝。
【記】不動經意云。此經深妙。難解難知。或有人聞。多生驚畏。若得不生驚畏。豈不希有者哉。
○實難其人。葢緣經勝。經勝之義。昭然可知。
【疏】論云。驚者謂非度生懼。怖者不能斷疑心故。畏者一向怖故。其心畢竟墮驚怖故。
【記】驚畏者。此三行相不同。驚謂愕然而怪。怖則進退慞惶。畏則一向恐懼。
○如人欲往上京。行於大路。以先未經歷。忽然而驚。心自念言。何謂至此。或進或退。疑是疑非。遂無決定之心。謂此路元來不是。或反而不進。或恐懼發狂。墜壑投巖。不終天命。
○法中亦爾。以佛於人天小乘教中。說空說有。不達意者。隨言而執。及說此經。則顯非空非有中道之理。先所執者悉皆驚畏。却以為非。不能進趣。或墮凡夫。或落小乘。菩提真空從茲永失。
○今之經意則云。若人聞此不有不空難信之法。不生驚畏之心。則能不捨菩提進向大道。旨趣深玅。尠有其人。若或有之。是為希有也。
△五大因清淨第一勝(經)二。初徵。二釋。
初徵。
何以故。
【記】大因經。徵意云。以何義故。聞而不驚等。得為希有耶。
△二釋。
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記】釋意云。以此法門。於諸波羅蜜中。是第一波羅蜜故。然此波羅蜜。若約勝義。則不可言。故言非第一等。今所說者。約世諦說。為勝之義。不亦然乎。故云是名等。
【疏】五。大因清淨第一勝。
【疏】何以故者有二。一。躡前不驚等徵。二。都躡前勝以徵。
【記】二都下。為前來兩重較量。皆言經勝。釋勝所以。已列九門。每門之中。各是一義。未知根本何謂勝乎。斯於勝所以中。更徵勝所以也。
【疏】論云。此法門者。名為大因。勝餘修多羅故。
【記】大因者。謂第六般若波羅蜜也。以佛有三身。法身最大。此能得故。名為大因。六中最勝。故稱第一。
○勝餘等者。謂人天二乘教中。不詮此法。今乃詮之。彼以所詮劣故。能詮亦劣。此以所詮勝故。能詮亦勝也。
【疏】名為清淨。無量諸佛同說。
【記】清淨等者。謂隨相之法。建言必異。離相之理。說即無差。以平等一味故。平等一味。即勝義諦也。以是勝義。故清淨矣。
【疏】故彼珍寶檀等。無如是功德。是故彼福德中。此福為勝。
【記】故彼下。通釋都徵之意。
○檀即是施。通於內外二財。故云等也。
○無如是功德者。謂在因無破惑之功。在果無法身之德故。
○此福者。受持讀誦也。
○然前門門皆顯經勝。勝之根本。不過此門。能成清淨法身。是故說名為勝。內外財施。安可較量。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六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491 金剛經疏記科會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七
唐 圭峰大師 疏
宋 長水大師 記
後學古杭雲棲釋大璸科會
△八斷持說未脫苦果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四。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印定。四結成疑。
初標章。
【疏】八斷持說未脫苦果疑。
【記】第八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向說捨身。苦身果報。故福劣。
【記】向說下。指疑起處也。此從前內財較量中來。謂河沙命施。全勝外財。猶感苦身。故名為劣。
△三印定。
【疏】若爾。
【記】若爾者。印定前說。
△四結成疑。
【疏】依此法門持說。諸菩薩行苦行。亦是苦果。
【記】依此下。結成疑也。謂依此經受持解說。不憚勞苦。即是菩薩行。菩薩之行。無所不為。剜身然燈割股救鴿。一句投火。半偈亡軀。供佛燒身。捐形飼虎。如是等行。皆名苦因。為行頗同。果證何異。因果既等。何勝劣哉。
【疏】云何此法不成苦果。
【記】云何等者。意明前捨身命。即成苦果。今受持經亦是苦行。何故不成苦果耶。
△二依經斷疑(經)二。初明超忍以斷疑。二勸離相以安忍。初明超忍以斷疑二。初明忍體。二明忍相。
初明忍體。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疏】斷疑之文二。初明超忍以斷疑。二。初明忍體。
【記】忍體經意云。忍辱波羅蜜者。勝義諦中。則無此相。故云非忍辱等。
【記】斷疑意者。若如汝言。受持此經。及菩薩行苦行。便同捨身。俱成苦果者。此義不然。以前捨身。不達無相。即成苦果。持說此法菩薩苦行。達無我人。知忍無忍。彼岸非岸。直造本源。豈成苦果。故云忍辱非名辱等。
【疏】忍到彼岸。已離苦相。況彼岸非岸。誰苦誰忍。
【記】忍到等者。然此以超忍為體。須知本末五重。然後披疏。則明見其理。五重者。一是本源之心。非動非靜。二不忍。謂以怨報怨。三忍。雖不加報。未能忘懷。即未至彼岸忍。四心情絕慮。寂然不動。即至彼岸忍。五非動非靜。即超彼岸忍。為治動心。且居靜境。動既非實。靜豈為真。若準五門。方為究竟。與其第一。更無二源。體相常然。竟無改易。
○今言忍辱波羅蜜。即第四門非忍辱波羅蜜。即第五門。
○離苦相者。已越第三。彼岸非岸。兼超第四。尚踰靜境豈有動心。初後兩端。正當忍體。
△二明忍相二。初引一生證極苦忍。二引多生證相續忍。初一生證極苦忍二。初正明。二反顯。
【疏】二明忍相。二。初引一生證極苦忍。二。初正明。
△初正明二。初徵。二釋。
初徵。
何以故。
【記】正明經。徵意云。以何義故。能行此忍。
△二釋。
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記】釋意云。以無我等相故也。
【疏】歌利。此云極惡。佛昔作仙。山中修道。王獵疲寢。妃共禮仙。王問得四果。皆答不得。王怒割截。天怒雨石。王懼而懺悔。仙證本無瞋。王乃免害。
【記】歌利王等。準涅槃經說。我念往昔。生南天竺。富單那城。婆羅門家。是時有王。名迦羅富。其性暴惡。憍慢自在。我於爾時。為眾生故。在彼城外。寂然禪思。爾時彼王。春木華敷。與其眷屬。宮人綵女。出城遊觀。在林樹下。五欲自娛。其諸綵女。捨王遊戲。遂至我所。我時為欲斷彼貪故。而為說法。時王見我。便生惡心。而問我言。汝今已得阿羅漢果耶。我言不得。復言。或得不還果耶。我言不得。復言。汝既年少。未得如是二果。則為具有貪欲煩惱。云何恣情觀我女人。我即答言。大王當知。我今雖未斷貪欲結。然其內心。實無貪著。王言癡人。世有仙人。服氣食果。見色尚貪。況汝盛年。未斷貪欲。云何見色而當不著。我言大王。見色不貪。實不由於服氣食果。皆由繫念無常不淨。王言。若有輕他而生誹謗。云何得名修持淨戒。我言大王。若有妬心。則為誹謗。我無妬心。云何言謗。王言大士。云何名戒。我言忍名為戒。王言。若忍是戒。當截汝耳。若能忍者。知汝持戒。即截我耳。時我被截。容願不變。時王羣臣。見是事已。即諫王言。如是大士。不應加害。王告諸臣。汝等云何知是大士。諸臣答言。見受苦時。容顏不變。王復詰言。我當更試。知變不變。即劓其鼻。刖其手足。爾時菩薩。已於無量無邊世中修習慈悲。慜苦眾生。時四天王。心懷瞋忿。雨砂礫石。王見事已心大怖畏。復至我所。長跪而言。惟願哀愍。聽我懺悔。我言大王。我心無瞋。亦如無貪。王言大德。云何得知。我即立誓。我若真實無瞋恨者。令我此身。平復如故。發是願已。身即平復。
○今疏言問得四果者。葢通相而言也。
【疏】論云。不但無苦。而乃有樂。以慈悲故。
【記】論云下。義如後釋。
【疏】二反顯。
△二反顯二。初徵。二釋。
初徵。
何以故。
【記】反顯經。徵意云。以何義故。得知無我等相。
△二釋。
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
【記】釋意云。若有我相。應生嗔恨。既不嗔恨。則無我相。如昔立誓。若實無瞋。身即平復。以無瞋故。則知無我。以無我故。方成真實忍波羅蜜。
○支。離也。
△二引多生證相續忍。
【疏】二。引多生證相續忍。
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記】相續忍經意云。恐人將謂只是一度能為此忍。故說過去已五百生。或恐人言。無我能忍。應可暫時。若使頻為。必不能爾。故說多生悉皆如是。或恐人言。有何所因。無我能忍。故說多生忍之熟故。含三意故。有是言也。
【疏】累苦故忍熟而樂。但與正定慈悲相應。
【記】累苦故者。本疑累苦難忍。却由累苦能忍。斯則翻前三意中後二意也。
○而樂者。然有四意故樂。一為忍熟故樂。如役力之人。久得其志也。二為正定故樂。常踞大定。寂滅不動故。三為愍他故樂。如孩子杖父。父即樂生。四為自利故樂。以將此幻形。易得堅質。具茲四意。故言樂也。疏文但有前三。
【疏】故偈。云離我及恚相。實無有苦惱。共樂有慈悲。如是苦行果。
【記】故偈云下。引證。
○如是苦行果者。對破疑情也。謂因苦果還苦。因樂果還樂。故不同也。如陶金作器。器還是金。和土脫墼。墼還是土。前徵云何此法不成苦果。今此結云。如是苦行。故不成苦果也。
△二勸離相以安忍(疏)二。初引論敘意。二分文正釋。
初引論敘意。
【疏】二。勸離相以安忍。論云。若有菩薩。不離我相。見苦行苦。欲捨菩提心。故勸離相。無著云。為對治不忍因緣有三種苦。謂流轉苦。眾生相違苦。乏受用苦。
【記】二勸離相中。疏二。一引論敘意。
○論云下。出勸之由也。謂不能安忍。欲捨菩提心。由見苦故。見苦是苦者。由不離我相故。若離我相。則不見苦。自然成忍。不捨菩提。故今勸之。令離相也。夫菩提心者。謂上求下化。二利不息。既若見苦為苦。即不能忘身捨命。出生入死。是故便捨大菩提心。如舍利弗。本發大心。行菩薩行。至六住。被乞眼睛。便生瞋忿。不成忍行。捨大歸小。葢由我相也。
○三種苦者。前二即次文。後一即當第十疑中心住於法行布施等是也。意明住相行施。墮有漏中。受用欲樂。疲乏生苦也。亦可有漏有限。有限故乏受用。乏受用故生於苦也。然今依天親科經。故不收入此段。前二文理相似。故全用之。
△二分文正釋(經)二。初總標。二別顯【疏】文二。初總標。
△初總標。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記】總標經意云。以是無我相等得成忍行故。彼諸菩薩。應須離相發菩提心。
【疏】若離相發心。雖逢大苦。即能不捨。
【記】若離等者。住相既捨菩提。不住即成大忍。菩提之心。自然久固。何捨之有也。
【疏】無著云。離一切相者。為離如是三苦相也。
【記】無著下。可知。
△二別顯二。初對治不忍流轉苦。二對治不忍相違苦。
【疏】二別顯。二。初對治不忍流轉苦。
△初對治不忍流轉苦。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記】流轉苦經意云。不應住於色等六境。生於妄心。應生無住菩提之心。若心有住色等境界。則為非住菩提也。
○以是義故。佛於正答問之中。說菩薩心不應住於色等布施。
○菩薩之行。處處皆同。故引前文以證於後也。
【疏】初正明。流是集諦。轉是苦諦。無著云。若著色等。則於流轉苦中疲乏故。菩提心不生。
【記】流是下。解科文。此即四諦之中前二世間因果也。大雲解云。集招苦果。故說為流。生死不停。故名為轉。斯則襲習綸輪之義也。
○著色等者。著色等。即疲乏菩提心不生。不著色等。即不疲乏。菩提心生矣。
【疏】後引證。引前說無住施具含六度。證此文矣。
【記】引前等者。是上修行文中也。已如前說。
△二對治不忍相違苦(疏)二。初科。二釋。
初科【疏】二。對治不忍相違苦。
△二釋二。初正釋。二指配。初正釋二。初引無著顯意。二約天親釋文。
初引無著顯意。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記】相違苦經意云。菩薩行行。本為利益眾生。故使離相行於布施。若能離相。則眾生相違時。不生疲乏也。
○況我法二相。如來說為非相耶。以皆本無故須離矣。若其本有。何用離之。勸離之旨。方茲著矣。
【疏】無著云。既為眾生行施。云何於彼生瞋。由不能無眾生想故。眾生相違時。即生疲乏。故顯示人無我。法無我。
【疏】疏文內。引無著顯意。
○既為等者。葢不合為而為之也。如人邊客本為供承。見有所須。反生凌辱。於理如何。
○由不能下。出瞋之所以也。
○故顯下。出經意也。但無此二。心必相應。
△二約天親釋文。
【疏】論云。諸相者。眾生相也。非相者。無我也。陰中見我。是眾生相。
【記】論云下。二約天親釋文。
○眾生相者。以魏經云一切眾生相故。
○陰中等者。今於陰中。不見有我。故云非相也。
【疏】一切眾生者。五陰法也。非眾生者。陰空故。法無我也。
【記】五陰法者。以彼眾生。皆用五陰之所成故。
○陰空等者。以無能成之五陰。故云法無我也。
【記】然此人法二相。本自空無。眾生不知。妄執為有。今所說者。意令知而離之也。
【記】又此我法經文。文與意反。文即先法後人。意則先人後法。魏經之內。文句昭然。故今疏中。順意釋也。
△二指配。
【疏】乏受用苦配在後段。
△九斷能證無體非因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二。初標章。二敘疑。
初標章。
【疏】九斷能證無體非因疑。
【記】第九疏。初標章。
△二敘疑。
【疏】論云。於證果中無道。云何彼於果為能作因。
【記】於證下。述疑意。兼指疑起處也。
○此從前第三第七中來。以彼較量內外財施。不及持經。以此得菩提故。遂起疑云。若然者。且言說是因。因即是道。以此證果。理則不成。何者。以果是無為。無為有體。因是有為。有為無體。無體之道。不到果中。云何說此而為因耶。
△二依經斷疑(經)二。初斷疑。二離執。初斷疑(疏)二。初略消經意。二廣釋五語。
初略消經意。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疏】斷疑之文二。初斷疑。
【記】斷疑經意云。如來之言。真實無異。皆如其事。不誑眾生。持說必趣菩提。汝等云何不信。
○又以如來說於真實等。故名如來為真實語者。由是者字皆屬如來。
【疏】佛所有說。皆如其事。今說證果。何疑不然。
【記】疏文。初略消經意。
○佛所下。通說斷疑之意。
○皆如其事者。即下四語所說之事。
○今說等者。以彼況此也。意云彼既無謬。此豈不然。
△二廣釋五語。
【疏】真語者。說佛身大菩提法也。是真智故。
【記】真語下。二廣釋五語。
○佛身。即真身也。以法報合論。理智無二故。若欲分文別指。則佛身是報。大菩提法為法也。
○是真智者。以菩提是覺。覺即智故。論云。依此法身。說名本覺。法報合說。同名真身。如來說此真智之法。乃名如來為真語者。此則以所說名能說也。餘皆例此。
【疏】實語者。說小乘四諦。諦是實義。
【記】諦實等義。已如前說。
【疏】如語者。說大乘法有真如。小乘無也。
【記】如語等者。小乘雖有生空之理。非實真如。以是偏真。未徹源故。大乘之內。具顯三空。空病亦空。是究竟真如法也。
【疏】不異語者。說三世授記等事。更無參差。
【記】不異者。與三乘弟子授記。劫數久遠。名號壽量國土等事。一一不異故也。
【疏】佛將此四語。不誑眾生。是故秦譯。加不誑語。
【記】佛將等者。謂本來只有四語。秦什譯時。加此一語。欲以統收四語。發明佛意。用之斷疑也。
○應可一一舉而問之。以顯不誑之義。且如佛說大菩提法為真智時。為真不真耶。則對曰真。當知如來是真語者。斯則不誑之義明矣。他皆例此。
【記】說此四事。既不誑人。今說此經。受持得菩提果。豈成誑耶。云何不信。
【記】雖此言說有為無體之因。能證離言無為有體之果。故偈云。果雖不住道。而道能為因。以諸佛實語。彼智有四種。亦如淨名云。文字性離。即是解脫。無離文字說解脫也。
△二離執。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
【疏】二。離執。
【記】離執經意者。前雖以言遣疑。又恐隨言生執。聞說依言得菩提。便謂言中有菩提。及聞言中無菩提。便謂畢竟無菩提。不達言空而法實。故作斯執。今則遣之。故云如來所得等也。
【疏】無實者。如言說。性非有故。
【記】如言等者。為言說緣生。本無自性。言中菩提。亦同言說。何以故。有名無實故。如言於火。但有火名。名言二法。皆無體性。故云如言等也。
【疏】無虗者。不如言說。自性有故。
【記】不如等者。不似言說也。謂言說畢竟無體。菩提之法。即不無也。但以不在言中。不無離言之法。如言中之火雖無。不無離言之火。
【記】由是。言中雖無火。不妨因言而得火。言中雖無菩提。不妨因言而得菩提。以依言進修。必證果故。
○若然者則不應言中執有。離言執無。達此有無。方云離執。故偈云。順彼實智說。不實亦不虗。如聞聲取證。對治如是說。
△十斷如遍有得無得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四。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立理。四結成疑。
初標章。
【疏】十。斷如遍有得無得疑。
【記】第十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聖人以無為真如法得名。
【記】若聖下。指疑起處。此從第三中來。
○準彼。但云無為。不言真如。今所言者。揀餘無為故。
○所以揀者。欲顯所疑。要成徧義。餘無為法。有不徧故。
△三立理。
【疏】彼真如。一切時處恒有。
【記】彼真如下。立理也。
○如華嚴云。法性徧在一切處。一切眾生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亦無形相而可得。斯則處及塵塵。時該念念故也。
△四結成疑。
【疏】何故有得者。有不得。
【記】何故下。結成疑。
○既徧時處。即合皆得。何故有得不得耶。
△二依經斷疑(經)二。初舉喻斷疑。二讚經功德初舉喻斷疑。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疏】斷疑之文二。初舉喻斷疑。
【記】斷疑經意云。若住法行施。則不得真如。如入暗中。一無所見。若無住行施。則得真如。如太陽昇天。何所不矚。
○真如雖徧。得失在人。義理昭然。竟何所惑。
【疏】論云。無智住法。心不清淨。故不得。有智不住法心清淨。故得。
【記】無智等者。謂無般若觀照之智。由無智故。即執著色等六塵。及空有等一切法也。以住是執著之義。故云住法心不淨者。由執著故。為塵所染。正智不生。不證真理。故云不得。得即證也。
○有智等者。反前可見。
【疏】有目者。如得對治法。日光者。如所治闇盡。能治現前。空喻真如。色喻性上萬德。
【記】對治等者。以經中具有法喻。疏中配釋。影略難明。今要預說。然會疏文。
【記】謂喻中有五。一空。二色。三暗。四日。五目。
○法中有四。一真如。二性德。三煩惱。四智。
○法四喻五。數不齊者。以空喻真如。色喻性德。暗喻煩惱。日目二事同喻一智。所以然者。以日目二事。各有一能。智慧之中。具有二義。日能破暗。如智斷惑。目能見空。如智證理。既目無破暗之義。日無見空之能。約義分之。但有四對法喻。
【記】喻中意者。且如虗空。無所不徧。一切色法。亦滿世間。百千萬人。悉在其內。日光未出。六合瞑然。雖在空。而不見空。雖對色。而不見色。
○苟或日出。昏暗盡除。眼目開明。空色皆見。匪但空無邊際。身在其中。反思暗瞑之時。不曾暫出。
【記】法中亦爾。謂真如之理。周徧十方。性上功德亦徧一切。眾生無量。悉在其中。以智慧未生。唯是癡暗。雖在真內。何曾見真。雖有性德。不見性德。
○苟或智慧明發。惑暗盡除。真性廓周。自然明見。匪但性無邊際。身在性中。反思迷暗之時。不曾暫離。
【記】故肇公云。道遠乎哉。觸事而真。聖遠乎哉。體之則神。
○彌勒頌云。時及處實有。而不得真如。無智以住法。餘者有智得。
【記】對治法者。即智慧也。以日目二種。同喻此故。謂日是能治。暗是所治。所治之暗既盡。能治日光現前。即能見其色等。法中惑智。例此言也。
○故偈云。暗如愚無智。明者如有智。對法及對治。得滅法如是。
△二讚經功德二。初總標二別顯。
【記】讚德者。以顯得真如為由心淨。心淨由不住法。不住法緣有智。有智葢由聞經。當知此經。有其勝德。故須讚歎。以示將來。
○勝德之相。即下十段。
△初總標。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疏】二讚經功德。二。初總標。
【記】總標經意。如文可知。
○所言以佛智慧知功德者。意言除佛世尊。餘無知者。葢顯功德之殊勝也。
【疏】無著云。讀誦者。此說受持因故。為欲受故讀。為欲持故誦。
【記】受持因者。標也。
○為欲下。釋。
○欲受其文故先讀。欲持其義故先誦。是故受持。皆由讀誦。故分因果也。
【疏】論云。受持修行。依總持法故。讀誦修行。依聞慧廣故。
【記】受持等者。謂依總持法。而受持修行。若文若義。總能領納。方曰受持。此則思慧也。
○讀誦等者。謂依聞慧廣故。讀誦修行。若無所聞。憑何讀誦。此聞慧也。論云。廣多讀習。亦名聞慧。
○然皆言修行者。葢通相說也。非是三慧中修慧。以修慧與理相應。唯局無漏。出於讀等四法之表。故不配之。但約聞思二慧。共所成就。故疏次云。是則從他聞法等。
【疏】是則從他聞法。內自思惟。為得修行智也。故偈云。修從他及內。
【記】故偈下。引證。
○從他。即聞慧也。及內。即思慧也。
△二別顯十。初捨命不如。二餘乘不測。三依大心說。四具德能傳。五樂小不堪。六所在如塔。七轉罪為佛。八超事多尊。九具聞則疑。十總結幽邃。初捨命不如二。初捨命福。二信經福。
初捨命福。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
【疏】二別顯。十。初捨命不如。二。初捨命福。
【記】捨命福。經意可知。
【疏】偈云。以事及時大。福中勝福德。
【記】以事等者。以前來已說命施。此中復說者。葢時事俱勝故。時即布施之時。事即布施之事。前但一度。施一河沙身命。時事皆小。今則無量劫中。日復三度。以河沙身命布施。時事皆大。是捨命福中勝福德也。
△二信經福。
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疏】二信經福。
【記】信經福。經意亦可知。
○不逆者。是不謗義也。魏經如此。
【疏】信經劣於持說。多命勝於前喻。
【記】信經者。謂能所較量之中。皆有勝劣。能中。一河沙數為劣。三時多劫為勝。所中。信經為劣。持說為勝。前則以劣況勝。此則以勝況劣。前淺後深。天地之遠矣。
△二餘乘不測。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疏】二。餘乘不測。
【記】餘不測經意云。若具足讚歎。終不可窮。以實言之。有無邊功德等也。
【疏】偈云。非餘者境界。
【記】非餘等者。非二乘菩薩能盡知也。故前云。以佛智慧而悉知故。又下文云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佛尚如此。餘豈能知。
【疏】無著云。不可思議者。唯自覺故。不可稱量者。無有等及勝故。
【記】自覺者。謂以心思口議。但及名相之境。此非名相。故不可思議。惟證相應故也。
○等及勝者兩意。一則無有等此勝功德故。二則無有勝於此故。無有等於此故。故心經云。是無上呪。是無等等呪。及即等義。故不別標也。
△三依大心說。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疏】三依大心說。
【記】大心說經意云。以非餘者所知故。故為最上者說。
【疏】最上者。一佛乘也。
【記】一佛乘者。經中初標大乘。名恐濫於權教。故復揀云。最上乘者。今疏中出最上乘體。故云一佛乘也。體當本覺。故名為佛。非二非三。故名一乘。故魏經云。為住第一大乘眾生說。即當善吉所為機。發無上菩提心者。
△四具德能傳。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四。具德能傳。
【記】能傳經意云。若能宣說受持。此則修行二利。能令佛種不斷。則名荷擔菩提。
【疏】成就等者。偈云。滿足無上界。
【記】滿足無上界者。滿足即成就義。界即因義。意明不可量等功德。與無上菩提為因故也。
【疏】荷擔者。無著云。肩負菩提重擔故。
【記】荷擔等者。在肩曰擔。背負曰荷。今明行菩薩行。即是荷擔。謂以大悲下化。以大智上求。以大願雙運。安於精進肩上。從煩惱生死中出。念念不住。直至菩提真性自他一時解脫。方捨此擔。法炬經中。具有此說。今經云受持讀誦。即自利。廣為人說。即利他。既若二利兼行。必以大願為體。由是能令佛種不斷。故名荷擔菩提。
△五樂小不堪。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疏】五。樂小不堪。
【記】樂小經。徵意云。云何唯為大乘者說。何故持說名為荷擔菩提。
○釋意云。以樂小者。著我等見不能持說。故知能持能說。是最上乘荷擔菩提之者。
【記】問。何者名為小法。誰為樂小之人。答。四諦緣生名為小法。聲聞緣覺。即是樂小之人滯情於中。乃名為樂。彼有法執。此顯三空。是其非處。故不能持說。故魏經云。若有我人等見。於此法門能受持者。無有是處。當知若能持說。即是樂大法者。不著我人等見也。
○問聲聞緣覺。已達我空。云何經中而言著我。答。以我人等見。是心心所法。著之即是法執。故指緣覺聲聞也。
○或可樂小法者。即是聲聞緣覺。著我見者。即是一切凡夫。
△六所在如塔。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疏】六。所在如塔。
【記】如塔經意云。經顯法身。依法則有報化。三身既存。塔廟斯在。是故此處。勸應供養。
【記】準纂靈記說。隋朝。益州新繁縣王者村。有書生姓苟。未詳其名。於彼村東空中。四面書之。村人謂曰。書者何也。曰。我書金剛般若經。曰。何用焉。曰。與諸天讀之。時人見聞。若存若亡。彼屬霖雨。流水霶霈。唯此地方丈餘間。如堂閣下。竟無沾濕。於是牧童。每就避雨。時人雖在。莫知所由。至武德初。有西僧至。神貌頗異。於此作禮。村人謂曰。前無殿塔。為何禮也。曰。君是鄉人耶。曰。然。僧曰。君大無識。此有金剛般若經。諸天置葢其上。不絕供養。云何汙踐使其然乎。村人乃省苟生寫經之處。自此遂甃甓嚴欄護之。不令汙踐。苟至齋日。每常供養。瞻禮者。往往有聞天樂之聲。迄今其處。雨不能濕。
○且空書無跡。尚乃如斯。況紙素分明。而不能爾。
△七轉罪為佛。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七。轉罪為佛。
【記】轉罪經意云。如過去造極惡。合來世墮三途者。苟遇此經。受持讀誦。功力既著。能消極惡。遂以現遭輕賤之事。更不墮於惡道。即是轉重業。令輕受也。
○持經無我等相。即煩惱障盡。極惡消滅即業障盡。不墮即報障盡。三障既滅。三德必圓。故云當得菩提也。
【疏】輕賤者。總包於中或打或罵。故隋譯云。輕賤甚輕賤。無著云。此毀辱事。有無量門。故復云甚輕賤。
【記】總包等者。以打罵等事。皆名輕賤故。
○隨譯下。引證。
○無著下。輕釋。無量者。以身口意三。所為之事。但不饒益皆屬輕賤也。故云無量。
【疏】當得菩提者。罪滅故。
【記】罪滅者。罪障既盡。漸漸修行。因圓果滿。自然為佛。
○經言當得。意顯後時。非謂現世。得成佛果。
【記】餘轉滅等義。已於懸談五因中說竟。
△八超事多尊(疏)二。初總敘意。二別科釋。
初總敘意。
【記】八超事多尊。論云。示現速證菩提法故。
【記】第八經。疏二。初總敘意。
○速證等者。意明持說此經。速證菩提之法。所以超過如來事多世尊之福。故偈云。福不至菩提。二能至菩提也。
△二別科釋(經)二。初供佛多中全具福。二持經多中少分福。初供佛多中全具福。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祗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
【疏】文二。初供佛多中全具福。
【記】二。別科釋。經二。初中。全具福經意。可見。
○然燈前者。以釋迦因地修行。經三無數劫。第一劫滿。遇寶髻如來。第二劫滿遇然燈如來。第三劫滿。遇勝觀如來。今云然燈前者。即第二劫中也。
【疏】那由他者。十億為洛叉。十洛义為俱胝。十俱胝為那由他。
【記】那由他者。第九數。數當萬萬。
△二持經多中少分福。
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疏】二。持經多中少分福。
【記】少分福經意。對前比量。可解。
○然所不及者。有二義。一彼得福德。此得菩提故。二彼有我相。此無我相故。故前云此人無我人相等也。
△九具聞則疑。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
【疏】九。具聞則疑。
【記】則疑經意云。前雖較量。亦未具說。若具說者。人必狐疑。
○孤者。狡。獸也。以多疑故。故云狐疑。述征記云。風勁。河氷始合。要須狐行。以此物善聽。聽氷下水。無流聲。即過也。
○魏經即但云疑惑。
△十總結幽邃。
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疏】十。總結幽䆳。
【記】幽䆳經意云。較量不及。佛不具說者。以此經義。及持者果報。皆不可心思言議故也。
【疏】無著云。此顯示彼福體及果體。不可測量故。
【記】福體者。經義也。為福所依故。
○果體者。佛菩提也。
○測量。即思議也。
○以福田佛果。皆無相故。
【記】然科云總結幽邃。準疏所判。但局第十疑中。今若詳之。兼該三七之二。以始自第三。乃至第十。邐迤次第。五度較量。謂外財兩度。內財兩度。佛因一度。且第一。以一三千界七寶布施。較量不及持說。第二。以無量三千界寶施。較量不及。第三。以一河沙數身命布施。較量不及。第四。以無量河沙數身命布施。較量不及。第五。以如來因地供養諸佛功德。較量不及。至此第五。是較量之極。更無譬喻可以比況。故云。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苟或具說。人必生疑。故復云。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自此之後。讚較都絕。所以望前數段。故總結云。當如是經義。不可思議等也。
○問。此至經末。猶有數處較量。云何輙言無較量耶。答。餘所較量。但是別意。以之斷疑。實非前說五重次第也。由是隨時略舉一三千界寶。或須彌聚寶。或阿僧祗界寶。以為較量。若不然者。豈得勝義之後。却舉劣福為次第耶。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七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491 金剛經疏記科會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八
唐 圭峰大師 疏
宋 長水大師 記
後學古杭雲棲寺大璸科會
△十一斷住修降伏是我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四。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四敘別義。
初標章。
【疏】十一。斷住修降伏是我疑。
【記】第十一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佛教我住修降伏。兼不住前十種疑執過患。
【記】佛教下。指疑起處。
○住修下。即正答三問。及次前十段也。
△三結成疑。
【疏】若無我者。誰人受教。誰人住修。誰人如此離過。云云。
【記】若無下。結成疑。
○既教我住修離過。豈是無我無人。若言無我誰住修離過耶。
△四敘別義二。初正敘。二引證。
初正敘。
【疏】亦云。除微細執故。
【記】亦云下。敘別義。
○除細執者。即是第二疑中未除之者。故今舉之。令其除斷。
【記】問。執與疑何別耶。答。執則堅著。疑乃不決。
○若據論意。正是除執。不言斷疑。
○今疏云斷疑者。若言除執。文勢孤起。血脉不貫。故依諸疏。以立此疑。
△二引證。
【疏】偈云。於內心修行。存我為菩薩。此即障於心。違於不住道。
【記】偈云下。引證除執。
○道之與心。葢是一法。但以心本無我而執我。道本不住而成住。故立障心違道也。
【記】然此疑執之文。若詳經義別分。則從爾時須菩提至即非菩薩。是斷疑。後之一段。是除執也。故論中釋已。偏指後文。
△二依經斷疑(經)二。初問。二答。
初問。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疏】斷疑之文二。初問。
【記】問經。文雖似前。問意全別。
○意云。若人發心。則無有我。是誰降伏其心。
○反覆如上所說。
△二答三。初若名菩薩必無我。二若有我相非菩薩。三能所俱寂是菩提。
初若名菩薩必無我。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疏】二答。三。初若名菩薩必無我。
【記】必無我經意云。若人發菩提心已。當生度盡一切眾生之心。然不得起有眾生可度之念。亦不可起我能度之念。念既不起即無我。無我即名菩薩也。
△二若有我相非菩薩。
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
【疏】二。若有我相非菩薩。
【記】非菩薩經。徵意云。以何義故。度眾生。令不起眾生之念耶。
○釋意云。若有我相眾生相等。非菩薩故。
○前約所度之境。此約能度之心。心境合論。通名為我。既前後互舉。則顯能所皆無也。
△三能所俱寂是菩提。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疏】三。能所俱寂是菩提。
【記】俱寂經。徵意云。前無所化之境。次無能化之心。所以要無能所者。何謂也。
○釋意云。以能所俱寂。方是菩薩故。
○法之一字。能所俱攝。
△十二斷佛因是有菩薩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十二斷佛因是有菩薩疑。
【記】第十二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無菩薩。
【記】若無菩薩者。指疑起處。即從次前文中來也。
○以前云無發心者。發心者即是菩薩故。
△三結成疑。
【疏】云何釋迦如來。於然燈佛所。行菩薩行。
【記】云何下。結成疑也。
○然燈。即是釋迦因地第二劫滿所遇之佛。
○既於彼處行菩薩行。云何乃言無發心者。
△二依經斷疑(經)四。初舉疑處。二斷疑念。三印決定。四反覆釋。
初舉疑處。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
【疏】斷疑之文四。初舉疑處。
【記】舉疑處經意云。汝意之中。頗謂我於然燈佛所。得菩提不。若得菩提。何成菩薩。
○是彼疑處。故舉問之。
【疏】降怨王。請然燈佛入城。城中長幼盡迎。路泥善慧布髮。佛與授記。故舉此問。
【記】降怨下。敘其本事。
○準本行經說。昔有大城。名為蓮華。城中有王。名曰降怨。有一婆羅門。名曰日主。為王所重。分與半國。封授為王。別為王城。名為埏主。日主夫人。名為月上。然燈菩薩。降神右脇。出家成道。時降怨王。將欲迎請。遂敕城內外。十二由旬。禁斷諸華。不令私賣。王皆自買。以供如來。彼國雪山南面。有一梵志。名曰珍寶。有五百弟子。中有一弟子。名之雲童。或名善慧。於彼眾中。而為上首。所有仙法。皆學已了。辭師還家。師曰。汝今將歸。須以清淨傘葢革屣金杖。乃至金錢五百。報我之恩。雲童曰。我今並無此物。但放我去。得即送來。師即放之。雲童因赴無遮之會。得五百金錢。便欲送還師處。因至蓮華城內。見城嚴麗。即問於人。乃知然燈如來欲至。遂將三百金錢。於一婢子處。買得五枝優鉢羅華。兼彼女子寄華兩枝。共為供養。時佛入城。即以此華。散佛頂上。以願力故。成於華蓋。隨佛行住。佛神力故。化一方泥。善慧見之。布髮而掩。復作是念。願得如來踏我身過。若不蒙記莂。我終不起。如來即至。履之而過。上諸徒眾。皆不令踏。即授其記。作如是言。此摩那婆。於未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十號具足。如我無異。
○今善吉意云。既若買華供佛。布髮掩泥。即是菩薩。若此非菩薩者。則孰為菩薩歟。
△二斷疑念。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二。斷疑念。
【記】斷疑念經答意云。我意不謂如來得菩提也。
○我已解佛所說之義。於彼佛所。無有一法得為菩提。
【疏】善慧彼時。都無所得。離諸分別。由無法故得記。若有法者。是有相心。不順菩提。佛不與記。
【記】彼時者。蓮華城中授記之時也。
○智與理冥。心與神會。亡所得之法。無能得之心。故云都無等。
○由無等者。即指上無得而得。夫菩提之為法也。寂滅無生。不空不有。離一切相。若離能所。則順菩提。得佛授記。若存能所。心境不亡。則與菩提。極相違逆。如何得記。故淨名云。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
△三印決定。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三。印決定。
【記】印決定經意云。空生之言。稱其實理。故云如是。
○實無下。如來述成。可知。
【疏】論云。我於彼時。所修諸行。無有一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記】我於彼時者。即受記及修行時也。
○無有一法得菩提者。此約橫豎顯之。橫則於六度萬行之中。行行皆無得義。若布施得菩提。則不要戒忍等。豎則初中後念。念念皆無得義。若初念得。何須念念相續等。如是橫豎心行之中。皆無得菩提義也。
【疏】功德施論。引佛說云。若見於佛。即見自身。見身清淨。見佛清淨。見一切智智皆悉清淨。是中見清淨智亦復清淨。是名見佛。我如是見然燈如來。得無生忍。一切智智。明了現前。即得授記。是授記聲。不至於耳。亦非餘智之所能知。我於此時。亦非惛懵無覺。然無所得。
【記】功德施下。未詳何經。
○若見等者。以自他之相。相待而成。既見於他。必須見自。
○見身清淨等者。反於前也。清淨即是空義。見他既見於自。不見自。則不見他。成既相因而成。泯亦相因而滅。如淨名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亦如志公云。以我身空諸法空。千品萬類悉皆同。亦同莊子中說。因有而有之。因無而無之也。
○見清淨智等者。非唯無所見之自他。兼無能見之智用。斯則能所雙泯也。圓覺經云。依幻說覺。亦名為幻。既皆是幻。豈得存焉。
○然雖能所兩忘。不成斷滅。以靈源真心。本無能所。妄生能所。即是乖真。能所既除。即合本體。靈然不昧。物我皆如。故華嚴云。能見及所見。見者悉除遣。不壞於真見。是名真見者。又圓覺云。諸幻盡滅。覺心不動。
○是名見佛者。結成見義。如上用心。方得見佛。若生分別。執相違真。則不名見。故華嚴云。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
○得無生忍等者。謂以正智。忍可印持無生法故。以一切法。本無生滅。眾生迷倒。妄見生滅。苟離妄見。正智即生。契合本體。達一切法。本來無生。名無生忍。例而言之。見一切法無滅。亦名無滅忍。今則舉初以攝後也。
○一切智智者。是達一切諸法之智。表用非一。故重言耳。有云。依於始覺顯得本覺。智中之智。名智智也。
○得授記者。準楞嚴經。記有四種。一未發心時與記。或有流轉五道。生於人間。好樂佛法。過百千萬億劫。當發心。過百千萬億劫。行菩薩道。供佛化生。皆若干劫。當得菩提。二適發心與記者。是人久劫種諸善根。好樂大法。有慈悲心。即住不退地。故發心與記。三密記者。有菩薩未得記。而行六度。功德滿足。天龍八部。皆作是念。此菩薩。幾時當得菩提。劫國弟子眾數如何。佛斷此疑。即與授記。舉眾皆知。此菩薩獨不知。四無生忍記者。於大眾中。顯露與記也。今當第四也。謂散華佛頂。布髮泥中。依有漏心。得無生智。於大眾前。分明記莂也。
○聲不至耳者。能所俱寂。以離分別心故。心既不起。耳何所聞。
○亦非餘者。此無分別處。非謂別有一智能知。圓覺云。離遠離幻。亦復遠離。
○亦非惛懞等者。恐聞都無分別。亦非餘智。便謂同於木石。一向頑凝故。圓覺云。諸幻盡滅。覺心不動。
○然即此覺心。亦無所得。故頌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等。此則離沉離掉。了然寂然。妙契本心。竟何所得。善慧彼時。心同此也。
△四反覆釋。
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疏】四反覆釋。
【記】反覆釋經。意可知矣。
【疏】無著云。若正覺法可說。如彼然燈所說者。我於彼時。便得正覺。然燈則不記言來世當得。
【記】若正覺下。釋反釋也。
【疏】以法不可說故。我於彼時。不得正覺。是故記言來世當得。
【記】以法不可下。釋覆釋也。
【記】據此。則善慧彼日。但聞其言。言性本空。竟何有得。但約妄惑盡處。真智現前。當此之時。義言得矣。
△十三斷無因則無佛法疑(疏)二。初科分。二隨釋。
初科分。
【疏】十三。斷無因則無佛法疑。於中三。
【記】第十三疏。二。一科分。
○此初二段。皆屬前疑。但是於中相躡曲敘。今以論文別說。故復開之。
△二隨釋三。初斷一向無佛疑。二斷一向無法疑。三顯真佛真法體。初斷一向無佛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五。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四躡結所斷之旨。五預指能斷之文。
初標章。
【疏】初。斷一向無佛疑。
【記】二。初斷下。隨釋。
○疏初標章。
○無佛疑者。若了虗無之無。無即無咎。執之為無。無則太傷。故成此疑。
○後法亦然也。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無菩提。
【記】若無菩提者。指疑起處。
○此從十二中來。諸疏敘疑。多書菩薩字。便云從第十一中來。然論文之中。但云菩提。方是血脉相次。
△三結成疑。
【疏】即無諸佛如來。
【記】即無下。結成疑也。
○意云。果法號曰菩提。證得始名為佛。既菩提不可得。豈有能證人。
△四躡結所斷之旨。
【疏】有如是謗。謂一向無佛。
【記】謗者。即損減過也。若言無佛。是真謗佛也。大論云。寧起有見。不起無見等。
△五預指能斷之文。
【疏】為斷此疑。故云如來者即是真如。
【記】為斷下。預指斷疑之文。
○然是魏本。彼文云。如來者。即實真如。
△二依經斷疑(經)二。初顯真如是佛故非無。二明佛即菩提故無得。
初顯真如是佛故非無。
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疏】斷疑之文二。初顯真如是佛故非無。
【記】非無經。徵意云。若無菩提。則無有佛。以何義故。得有如來。
○釋意云。若無真如。則無有佛也。以真如是佛故。今真如來有。復何疑焉。
【疏】無著云。如清淨故。名為如來。猶如真金。
【記】無著下。挾來義解。以真如通於凡聖。眾生垢染。但名如去。佛位清淨。名曰如來。如序中滿淨義。及第三疑中具足清淨義也。
○猶如下。喻明也。意顯精純。故名真金。謂眾生如全鑛。菩薩如金鑛相半。佛如純金也。
○然金性本有。鍊之則純。如體本然。修之則淨。故圓覺云。譬如銷金鑛。金非銷故有。雖復本來金。終以銷成就。一成真金體。不復重為鑛。
△二明佛即菩提故無得。
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二明佛即菩提故無得。
【記】無得經意者。恐人聞非無如來。便言。既有如來。即有菩提。何者。以得菩提。方名如來故。為破此見故云有人言得。實無得也。無有法。即菩提法也。
【疏】先標錯解。魏云。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菩提者。是人不實語。
【記】錯解者。實不得而謂得故也。
○不實語者。即錯解也。
【疏】後釋正見。偈云。菩提彼行等。謂等前菩薩所無得也。
【記】等菩薩行者。謂將前菩薩行以等菩提。即指同前來萬行之中。皆無得菩提義也。
○但空生疑得。故以佛等菩提。佛顯無得。故以菩提等行。
【疏】無著云。或謂然燈如來所。於法不得正覺。世尊後時。自得正覺。為離此取。故云若人言等。
【記】無著下。可解。
○夫佛與菩提。義分人法。體無二源。由是唐言總名為覺。既佛即菩提。菩提即佛。豈有得義。應知說菩提樹下成正覺時。同彼然燈佛處。亦無所得也。
△二斷一向無法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四。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四預指能斷之文。
初標章。
【疏】二。斷一向無法疑。
【記】疏二斷下。二。
○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有人謗言。若無因行。
【記】無因行者。指疑起處。
○此從無佛中來。以前將行等菩提明無得義故。
△三結成疑。
【疏】則如來不得阿耨菩提。
【記】則如來下。結成疑也。意云。行即是因。菩提是果。既無因行。何得菩提。
○或可約能得所得以成疑也。
○前來斷疑。則以菩提等行。如今起疑。却以行等菩提。
△四預指能斷之文。
【疏】為斷此疑。故云如來所得等。
【記】為斷下。預指能斷之文。
△二依經斷疑(經)二。初遣執遮疑。二釋義斷疑初遣執遮疑。
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虗。
【疏】斷疑之文二。初遣執遮疑。
【記】遮疑經意者。以空生前疑得菩提。是有執。此疑不得菩提。是無執。今則雙遣。故云無實無虗。二執既遣。復何疑無耶。故云遮也。
【疏】論云。無色等相故。彼即菩提相故。
【記】無色等相者。釋無實也。即顯菩提無色聲等相。
○然則但無實色等相。而不無於假相。故經但言無實。不言全無也。
【記】彼即菩提者。釋無虗也。此有三意。
○一者。無色等相處。即顯無相真理。是菩提相也。
○二者。即以色等相為菩提相。由色等無性。便是菩提。如像無體。便是明鏡。即色明空。不待滅故。故云彼即菩提相。相即性也。
○三者。菩提無相。却以色等為相。以菩提即真如。真如隨緣成色等故。論云。無漏無明。皆同真如性相。
【疏】無著云。顯真如無二故。謂言說故。謂彼正覺不無世間言說故。
【記】無著下。標。真如無二者。以虗實是空有斷常二邊。既言俱無。即顯中道也。
○謂言下。釋無實也。如言菩提。而言中無菩提故。
○謂彼下。釋無虗也。有兩意。一則無離文字說解脫故。二則明菩提不同言說全無性故。
○魏經云。不實不妄語。
△二釋義斷疑。
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疏】二釋義斷疑。
【記】斷疑經意云。以一切法。並以真如為體。一切之言。凡聖收盡。故皆佛法。真如既是佛法。餘法豈非佛法耶。如一切像。以鏡為體故。故一切像。皆是鏡像。
○又所言一切法。非定實一切法。是全空一切法。
【疏】論云。一切法者。皆真如體。故皆佛法。
【記】一切法下。義如上說。
【疏】即非者。由色等法即真如故。即非色等法。真如常無色等諸相故。
【記】由色等者。謂色等即空。故非色等。如像即鏡。故非像等。
○斯約諸法即真。顯非法。
○真如等者。謂空中必無色也。以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故。
○此約真中無法。解非法也。
○備斯二義。故曰即非。
【疏】是名者。即是真如法自性矣。
【記】是名下。以彼色等。雖非質閡之一切。乃是即性之一切。今約此義。故曰真如。揀異色等無性。故云自性也。
△三顯真佛法體。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疏】三顯真佛真法體。
【記】真佛法經。意以前說佛之與法二皆不無。又佛之與法二皆不異。未知何者是佛法真體而言不無不異耶。故此顯有真如是真佛法。以彰不無不異之義也。
【疏】偈云。依彼法身佛。故說大身喻。身離一切障。及徧一切境。功德及大體。故即說大身。非身即是身。是故說大身。
【記】依彼下兩句。標也。
○離一切障者。離煩惱所知二障。
○徧一切境者。如華嚴云。法性徧在一切處等。
○功德即相大。即大智慧光明徧照法界等。
○大體即體大。功德所依也。
○故即等者。功德及體皆廣大故。
○此上解佛大身。
○非身下兩句。論文自釋。
【疏】論云。非身者。無有諸相故。大身者。有真如體故。
【記】無諸相者。無有為相也。如前三相異體故。
○有真如體者。有無為法也。如前離彼是如來。
【疏】無著云。攝一切眾生大身故。於彼身中安立非自非他故。
【記】攝一切等者。據理融攝也。華嚴云。一切眾生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故名大身。
○安立等者。真如之理。本非自他。非不自他。為破眾生執自他故。故言非自他。形對強言。故云安立。斯則安立真如假名。名曰大身。既攝一切。則無自他也。故起信云。此真如體。亦不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十四斷無人度生嚴土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四。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順他以立理。四結成疑。
初標章。
【疏】十四。斷無人度生嚴土疑。
【記】第十四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無菩薩者。
【記】若無菩薩者。指疑起處。此同第十二。於十一中來。但起則同時。斷則次第也。
△三順他以立理。
【疏】諸佛亦不成菩提。眾生亦不入涅槃。亦無清淨佛土。
【記】諸佛下。順他以立理也。既無菩薩。即無此事。
○夫佛不成菩提。即是生不入涅槃。但約凡聖。分於因果。故下結疑之處。則合而言之。
△四結成疑。
【疏】何故諸菩薩。發心欲令眾生入涅槃。起心修行清淨佛土。
【記】何故下。結成疑也。意云。若無菩薩。則度生嚴土之者。是何人哉。
△二依經斷疑(經)三。初遮度生念。二遮嚴土念。三釋成菩薩。初遮度生念三。初明失念。二明無人。三引前說。
初明失念。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
【疏】斷疑之文三。初遮度生念。三。初明失念。
【記】失念經意可知。但亦如是言。是躡起疑處之文。非次前文也。
【疏】偈云。不達真法界。起度眾生意。及清淨國土。生心即是倒。
【記】偈云下。兼釋後段嚴土之義。以文意鈎銷。故聯而引之也。
○初句標。次二句釋。後一句結。
○意云。真界平等。擬心即差。既生其心。豈非顛倒。
○經中作如是言。即生心也。是意言故。
△二明無人。
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
【疏】二明無人。
【記】無人經。
○徵意云。何故作是念便不名菩薩。
○釋意云。但約無我無人真如清淨。名為菩薩。非謂別有一法。故上文云。若作是念。則不名菩薩也。
【疏】無法名菩薩。豈有我度眾生。
【記】疏文可知。
△三引前說。
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疏】三引前說。
【記】前說經意云。以是義故。佛常宣說一切諸法。皆無我人等相。
○然一切諸法。本無我人。但違之則是眾生。順之則是菩薩。
△二遮嚴土念二。初明失念。二釋所以。
初明失念。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
【疏】二遮嚴土念。二。初明失念。
【記】失念經意。準前可知。
△二釋所以。
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疏】二釋所以。
【記】釋所以經。
○徵意同前。
○釋云。如來說莊嚴佛土者。非有能嚴所嚴則。嚴與不嚴。等無有二。是真嚴也。今既異此。故非菩薩。
△三釋成菩薩。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疏】三釋成菩薩。
【記】釋成菩薩。經意可知。
【疏】論云。若起度生嚴土之心。即是顛倒。非菩薩者。起何等心。名為菩薩。故經言通達等。
【記】論云下。通釋前段。以偈文通標在前。論文通釋於後。前後相望。理則昭然。
○起何下。約論徵也。
○故經下。引經釋也。
【疏】無著云。謂人無我。法無我。
【記】無著下。可知。
【記】問。此與第六。皆言嚴土。義何別耶。答。前則對無取疑有取。此則對無人疑有人。
【記】然此與第十二。皆從十一中起。以彼文云無發菩提心者。佛意但是拂於我人之心。不是泯於菩薩。空生不達此意。將謂我人與菩薩不異。由是空生起疑之處。則云若無菩薩。如來斷疑之處。則言無人。彼此媕含未嘗顯說。直至此處。方乃決通。經文特言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十五斷諸佛不見諸法疑(疏)三。初標章敘疑。二引論彰意。三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十五。斷諸佛不見諸法疑。
【記】第十五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前說菩薩不見彼是眾生。不見我為菩薩。不見清淨佛土。
【記】前說菩薩下。指疑起處。
○此從十四中來。以前云。我度眾生。我嚴佛土。皆非菩薩。斯則不見自他之義。
○若通而言之。亦兼從正答問。及第十一疑中來也。
△三結成疑。
【疏】若如是。則諸佛不見諸法。
【記】若如是下。結成疑也。
○以聞不見自他等相。便謂如來都無智眼。故成疑也。
△二引論彰意。
【疏】斷疑之文二。初約能見五眼明見淨。
【疏】偈云。雖不見諸法。非無了境眼。諸佛五種實。以見彼顛倒。
【記】疏斷之下。二引論彰意。
○偈云下。先述斷疑意也。
○初句縱。
○次句奪。
○第三句明能見。五眼體常。故言實也。
○末句明所見。諸心體妄。故云顛倒。
○然若干種心。是智所知境。今配為所見境者。以如來知見無二體故。約眼為見。在心曰知。故十八住中。合為一住處也。
○斷疑意云。菩薩但離能所分別。故云不見。諸佛豈無真實智眼。
○此顯正斷其疑。下但隨文科釋。
△三依經斷疑(經)二。初約能見五眼明見淨。二約所知諸心明智淨。初約能見五眼明見淨五。初肉眼。二天眼。三慧眼。四法眼。五佛眼。
初肉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
【疏】文五。初肉眼。
【記】疏文五下。三依經斷疑。
○肉眼經。問答文意可知。
【疏】肉團中有清淨色。見障內色。名為肉眼。
【記】肉團等者。謂四塵名肉。清淨眼根依肉而住。名為肉眼。如楞嚴云。眼如葡萄朵。耳如新卷葉。鼻如雙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顙。意如幽室見。清淨眼根。依此發也。
○障內下。約所見分齊以結名也。
○依肉之眼。名為肉眼。
【疏】佛具諸根。故有肉眼。
【記】佛具下。或問曰。佛為至聖。何以同凡有肉眼耶。故此通之。
○然但約具諸根處。說有肉眼。非謂如來是血肉身。故經云。捨無常色。獲常色等。
△二天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
【疏】二天眼。於肉眼邊。引淨天眼。見障外色。
【記】肉眼邊等者。謂作觀行。依肉眼處。想外境界。觀想成故。見障外事。名為天眼。如阿那律等。
【疏】依大般若。佛肉眼。能見人中無數世界。不唯障內。若佛天眼。能見諸天所有細色。除見天外。見人等事。名肉眼矣。
【記】大般若下。克就佛說。
○前但約名通解。故云障外。今約佛位而言。故云人中無數等。
○除見天下。結成分齊。
○亦顯二眼體同。以佛眼體是一。而有五用故。
【疏】淨名云。唯佛世尊。得真天眼。照見恒沙佛土。不以二相。
△三慧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
【疏】三慧眼。以根本智。照真理故。
【記】根本者。能生後得故。
○亦名正體智。真智。如理智。
○以能照真故。名慧眼也。
△四法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
【疏】四法眼。後得智。說法度人。
【記】後得者。從根本後。方得起故。
○亦名遍智。俗智。如量智。
○由能達俗故。名法眼也。
【記】問。據前一二。先淺後深。云何三四。先深後淺。答。前約眼之次第。此約證之次第。以達俗由證真。故說為後得也。
△五佛眼(疏)二。初局釋當文。二通前總顯。
初局釋當文。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疏】五佛眼。前四在佛。總名佛眼。
【記】疏於內文二。初局釋當文。
○前四等者。佛有此眼。故云佛眼。以前二眼通凡夫。二乘無法眼。菩薩雖具且劣。若在於佛。四皆殊勝。總名佛眼。是則佛眼之外無別四眼也。其猶四河歸海。失本名耳。
○四皆勝者。謂凡夫肉眼見障內。天眼見障外。佛眼見無數世界。二乘天眼。唯見一三千界。佛天眼。見河沙佛土。二乘慧眼。唯照生空。地上菩薩。亦皆分證。佛之慧眼。圓照三空。洞徹真性。菩薩法眼。所知未盡。地地之中。各有分限。佛之法眼。所知障盡。無法不知。無生不度。故四皆勝也。
【疏】又見佛性圓極。名為佛眼。
【記】又見下。以所見是佛性。此眼能見故。如涅槃云。聲聞定多慧少。不見佛性。菩薩慧多定少。雖見佛性。猶不明了。諸佛如來。定慧等故。了了見性。如觀掌中菴摩勒果。斯不亦圓極之義乎。
○問。菩薩聲聞。定慧互闕。於其佛性。則何以聲聞不見。菩薩分見耶。答。以定慧望於佛性。慧是因。定是緣。因親緣疎。故使然也。
○又聲聞但有偏空慧。無中道慧。故云慧少。菩薩有中慧。故見佛性也。
【記】又此五中。唯第三持業釋。餘皆依主釋也。
△二通前總顯二。初引無著總釋。二約古德重結。
初引無著總釋。
【疏】無著云。為令知見淨勝故顯示有五種眼。略說有四種。謂色攝第一義諦攝。世諦攝。一切種一切應知攝。
【記】無著下。二通前總顯。二。初引無著義總釋。
【記】淨勝者。非顛倒故。超諸聖故。
○四種者。舉所以攝能。明於分齊。如以六境攝六識。
○色攝即肉天二眼。論云。色攝有二。一法果。二修果。法即肉眼。以從過去業法之所感故。修即天眼。謂是定果修所得故。二眼同見色法。色法最麤。故先明也。
○第一義。即真諦境。攝慧眼也。
○世諦。即俗諦境。攝法眼也。
○一切種者。一切種種差別境也。一切攝者。攝佛眼也。即無所不了。是一切種智故。論云。一切種無功用智。名為佛眼。
△二約古德重結。
【疏】古德偈云。天眼通非礙。肉眼礙非通。法眼唯觀俗。慧眼直緣空。佛眼如千日。照異體還同。
【記】古德下。二約古德重結。可知。
△二約所知諸心明智淨(經)五。初數沙。二數河。三數界。四數生。五數心。
初數沙。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
【疏】二約所知諸心明智淨。五。初約一箇恒河以數沙。
△二數河。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
【疏】二約一河中沙以數河。
△三數界。
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
【疏】三約沙河中沙以數界。
△四數生。
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
【疏】四約爾所界中所有生。
△五數心(經)三。初標悉知。二釋悉知。三釋非心初標悉知。
若干種心。如來悉知。
【疏】五約一一眾生所有心。三。初總明染淨以標悉知。
【記】智淨中五段。從狹至寬。展轉而數。謂數沙。數河。數界。數生。數心。
○欲明如來之智微妙能知。故約所知之境廣多以顯。
○經皆可見。
【記】標悉知經文。可知。
【疏】無著云。若干種心者。有二種。謂染及淨。即共欲心離欲心等。
【記】共欲者。染也。欲謂五欲。即色等五塵。心與欲合。故名為共。
○又欲謂貪欲。是心所攝。舉初該後。意兼瞋等。心與貪等相應。故云共也。
○前約與境相應。此約與煩惱相應。皆為染也。
○離欲者。淨也。即不與六塵境煩惱相應。名之為淨。
○染淨之心各有無量。故曰若干也。
△二釋悉知。
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
【疏】二。會妄歸真以釋悉知。
【記】釋悉知經。徵意云。以何義故。能悉知之。
○釋意云。彼等諸心。皆是妄識。妄識即空。故云非心。以即空故。真心不滅。故云是名。真心體同。故能悉知。
【疏】大雲云。由一切妄心。依真如體。都無其性。佛證真如。故悉知之。
【記】大雲下。釋出能知所以也。以諸心是真心中所現少分之法。今證真體。豈不能知。
【疏】諸心者標指。非心者妄識本空。是名心者真心不滅。
【記】諸心下牒釋。可知。
【疏】若本論釋。則與此殊。
【記】與此殊者。以雲說兼真。論言唯妄。故不同也。
○論釋為正。若以科疏觀之。却以雲釋為正也。請詳。
【疏】偈云種種顛倒識。以離於實念。不住彼實智。是故說顛倒。
【記】種種顛倒識者。釋經中諸心也。魏本云。如來說諸心住。皆為非心住。是名為心住。論釋意云。諸即種種。住謂顛倒。以八識皆能緣境。有取著故。或約前六名為種種。緣麤顯境。相續不斷。故名為住。
○以離等兩句。釋皆為非心住也。離與不住。葢是一義。智與實念。亦無別體。意明不住大乘四念處故。若住於此。即是實念實智。既住六塵。即顛倒識也。
○是故說顛倒者。釋是名為心。此但結歸顛倒識也。
△三釋非心。
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疏】三。推破雜染以釋非心。
【記】釋非心經。徵意云。所以說諸心為顛倒識無體者。何謂也。
○釋意云。以於過現未來。求不得故。
【疏】無著云。過去已滅故。未來未有故。現在第一義故。
【記】已滅下。釋三世不可得所以也。論文淨名華嚴並同。
○但釋現在有少異耳。論云現在虗妄分別故。淨名云現在不住。華嚴云現在空寂。然文異而意不異也。
○然此獨於現在之中言第一義者。以無著釋經皆約二諦。既五眼文中不言眼即非眼。又以見智二種其體不殊。故於最後安立第一義。第一義即是空寂。空寂即是不可得義。意皆同也。
△十六斷福德例心顛倒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十六。斷福德例心顛倒疑。
【記】第十六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向說心住顛倒。皆不可得。
【記】向說下。指疑起處。此從第十五中來。心住者指魏經。如上所引。顛倒者指偈文。皆不可得者指經文。
△三結成疑。
【疏】若如是。福德亦是顛倒。何名善法。
【記】若如是下。結成疑也。意云。眾生心是顛倒。福德依心而成。豈非顛倒。顛倒既同。何名善法。既非善法。修福何益。
△二依經斷疑二。初標科。二分釋。
初標科。
【疏】斷疑之文二。
△二分釋(經)二。初問福答福。二反釋順釋。
初問福答福。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疏】初。問福答福。
【記】問答福經。可知。
【疏】以是離相無倒行施因緣。成無漏福。離於二障。既非顛倒。故得福多。
【記】以是下。釋多所以。
○以如來舉因緣以問。空生牒因緣以答。因緣無性。福亦無性。乃成無漏。是故多也。
○此文但標。下文即釋。
△二反釋順釋(疏)二。初引論正釋。二問答解妨。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
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疏】二。反釋順釋。
【記】反順釋經。意云。若是住相之福。我不說多。以是無住之福。是故說多也。
△初引論正釋。
【疏】偈云。佛智慧為本。非顛倒功德。
【記】疏二。初引論正釋。
○偈云下。標也。
【疏】論云。顯示福非顛倒。佛智為本故。
【記】論云下。釋也。
○意云。心識住故。故成顛倒。顛倒故。福皆虗妄。佛智無住。依之作福。即非顛倒。非顛倒故皆真實也。
【疏】福有者。取相也。福無者。離相也。
【記】取相者。是有漏福。故不說多。離相者。是無漏福。故說多也。
△二問答解妨。
【疏】問。福性空故福多者。前說妄心性空。妄亦應多。
【記】問福下。二問答解妨。
○問意可知。
【疏】答。福以佛智為本。順於性空。故悟性空。福則甚多。
○心識顛倒。違於性空。故悟性空。則心識都盡。
【記】違順等者。謂一法界心。本來無住。本來空寂。佛智空而無住。故言順。妄識住而不空。故言違。
○所言不空。但妄識不空。非真實不空也。苟忘懷而達之。則無所不喻也。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八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491 金剛經疏記科會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九
唐 圭峰大師 疏
宋 長水大師 記
後學古杭雲棲寺大璸科會
△十七斷無為何有相好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四。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四出疑所依。
初標章。
【疏】十七斷無為何有相好疑。
【記】第十七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諸佛以無為得名。
【記】若諸佛下。指疑起處。此從第三中來。
△三結成疑。
【疏】云何諸佛成就相好而名為佛。
【記】云何下。結成疑也。
△四出疑所依。
【疏】此約法身佛。故以為疑。
【記】此約下。出疑所依。意云。既言無相法身是佛。何以成就相好亦名為佛。此約法身疑色身也。
△二依經斷疑(疏)二。初標科。二分釋。
初標科【疏】斷疑之文二。
△二分釋(經)二。初由無身故現身。二由無相故現相。初由無身故現身(疏)二。初科經。二釋義。
初科經。
【疏】初由無身故現身。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不。
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
【記】現身經。問答可知。
何以故。
【記】徵意云。以何義故。不以色身見佛。
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記】釋意云。以約勝義。非世諦故。由此不應定以色身見於佛也。
△二釋義五。初指法。二喻明。三約性相揀收。四釋相好為佛之由。五約存泯會釋經文。
初指法。
【疏】即隨形好也。
【記】隨形好者。八十種也。法數如常。即小相也。隨其身形。一一皆好故。八十好即色身。
△二喻明。
【疏】如鏡中無物。方能現物故。
【記】鏡中下。喻明也。故知鏡中有物。却不能現物。如凡夫雖有法身。不能現相好者。葢緣有物。所言物者。妄身心也。
△三約性相揀收。
【疏】論云。法身畢竟非色身。非諸相。
【記】論云下。約性相揀收也。
○畢竟等者。約體揀。
【疏】然相好二種。亦非不佛。
【記】然相好下。隨相收也。
△四釋相好為佛之由。
【疏】此二不離法身故。
【記】此二下。釋相好為佛之由。如金畢竟非師子。亦非無金。以師子不離於金故。
△五約存泯會釋經文。
【疏】是故此二。亦得言無。故說非身。
【記】是故下。約存泯會釋經文。
○言無者。約體而說。釋即非色身。
【疏】亦得言有。故說成就。
【記】言有者。隨相而說。釋是名色身。
○成就者魏經即是今文具足義。
△二由無相故現相(疏)二。初科經。二釋義。
初科經。
【疏】二由無相故現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
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
何以故。
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記】現相經。如前。
△二釋義。
【疏】即三十二相也。
【記】三十二相者。法數如常。即大相也。
【疏】一一如前色身中說。
【記】一一等者。前從鏡中無物已下。義意並同。前文已明。今不別釋也。
△十八斷無身何以說法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十八。斷無身何以說法疑。
【記】第十八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如來色身相好不可得見。
【記】若如來下。指疑起處。
○此與前疑。同時於第三中起。起則同時斷成先後。
○非從次前文來。若言從彼來者。已悟非身之身。何疑無說之說。思之可見。
△三結成疑。
【疏】云何言說法。
【記】云何下。結成疑也。意云。聲不自聲。依色而發。既無所依之色。何有能依之聲。故成疑也。
△二依經斷疑(疏)二。初標科。二分釋。
初標科【疏】斷疑之文三。
△二分釋(經)三。初遮錯解。二釋所以。三示正見初遮錯解。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
【疏】初遮錯解。
【記】遮錯解經文。可知。
【疏】谷中無人能作音聲故。
【記】谷中下。喻明也。意云以有外聲。遂有響答。谷中實無作響之者。說法亦爾。法身實無能說之者。以機感故。遂見如來有所說法。
○又谷雖應聲。而無應聲之念。佛雖說法。而無說法之心。
○據此。却由無念故。方能說法。是故遮云勿謂等也。
△二釋所以。
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
【疏】二釋所以。
【記】釋所以經。徵意云。以何義故。令我不作是念。釋意可知。
【疏】世尊達諸法空。畢竟無執。今言有說。是謗佛執法也。
【記】世尊下疏。如文可解。
△三示正見。
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疏】三示正見。
【記】示正見經意。如疏。
【疏】偈云。如佛法亦然。所說二差別。不離於法界。說法無自相。
【記】如佛法亦然者。佛既無身故現身。法亦無說故強說。以佛例法故曰亦然。
○二差別者。論云。一者能詮名句文也。二者所詮義也。此能所詮。若望於佛。俱是所說。通名法也。
○不離等者。論云釋是名說法。法相之界。故名法界。
○說法無自相者。論云釋無法可說。謂相即性故。言說緣生。無自性故。
○又解。不離法界下二句。俱是釋無法可說。謂此二種。不離法界。法界之外。無別二法自相可得。以此二法自相本空。不可得故。此即以下句釋上句也。
【疏】大雲云。若言無說。是真說法。若言有說。不名說法。是謗佛故。
【記】真說等者。夫為說法。當如法說。名真說法。法離一切名相分別。若稱此說。是如法說。故下文云。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記】然第三第五第七及此。四處皆明無說者。意各不同。以第三疑化身有說。第五疑證智可說。第七明佛無異說。此文疑無身何說。以此為異。
△所說既深無信疑(經)三。初疑甚深無信以問。二揀聖性有人以酬。三徵是非生信以釋。
【記】然諸疏於十八九之間。約魏本經文。皆出一疑。龍外皆云。何人能信疑。雲云。能信深法疑。今秦經既無其文。疏亦不敘而解。今見近本秦文。皆有此段。乃於抄中。略要敘釋。名為所說既深無信疑。
○論云。若言諸佛說法者。是無所說。無說不離法身。法身無相。有何等人能信如是甚深法界。
○斷之。
△初疑甚深無信以問。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
【記】經云。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
【記】此疑甚深無信以問也。
○解空第一。智慧圓通。以慧為命。故稱慧命。
○生信心者。生大乘正信心也。不信一切法。方為正信。此信與聖性相應。故起信云。如是信心成就得發心者。入正定聚。畢竟不退。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應。
△二揀聖性有人以酬。
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
【記】次揀聖性有人以酬。
【記】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
【記】須菩提下合云。實有眾生。能信此法。彼能信者。非是凡夫眾生。非不是聖性眾生也。
○論云。非眾生者。非凡夫體故。非不眾生者。以有聖體故。非不是聖體眾生。
○偈云。非眾生眾生。非聖非不聖。
○此中聖體者。佛之知見也。以是信之根本故。
△三徵是非生信以釋。
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記】次徵是非生信以釋。
【記】經云。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記】何以故者。徵也。以何義故。說非眾生。又名眾生耶。
○須菩提眾生眾生者。此牒也。於非眾生中說為眾生者。
○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非眾生者。非愚小異生也。是名眾生者。結成能信之人有聖體也。
○偈云。所說說者深。非無能信者。
【記】此上經文。魏譯則有。秦本則無。既二論皆釋此文。後人添入。亦無所失。況有冥報之緣。宜亦可信。
△十九斷無法如何修證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四。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四預指斷疑之意。
初標章。
【疏】十九。斷無法如何修證疑。
【記】第十九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如來不得一法。
【記】不得一法者。指疑起處。
○此從第三第十二第十三中來。以彼文中皆言無法得菩提故。
△三結成疑。
【疏】云何離上上證轉轉得阿耨菩提。
【記】云何下。結成疑也。
○離上上者。如初地。並於地前名上。未離二地之上。乃至等覺。亦未免於妙覺之上。唯佛極證。更無上位之上。故云離上上。是則凡夫離下下。諸佛離上上。餘之中流不離上下。
○轉轉等者。謂轉捨二障。轉得二果。轉捨轉得。故云轉轉。意云。既若轉得菩提。云何不得一法。故成疑也。
△四預指斷疑之意。
【疏】為斷此疑。示現非證法名為阿耨菩提。
【記】為斷下。預指斷疑之意也。指示顯現。故云示現。
△二依經斷疑(疏)二。初標科。二分釋。
初標科【疏】斷疑之文三。
△二分釋(經)三。初以無法為正覺。二以平等為正覺。三以正助修正覺。
初以無法為正覺。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初以無法為正覺。
【記】無法為正覺經。縱問。無得是得並可知矣。
【疏】偈云。彼處少法。知菩提無上。
【記】彼處等者。此明無有一法可名為上。如須彌至大。微塵至小。盡未免於上。以皆有故。如虗空無故。得名無上也。
【疏】論云。彼菩提處。無有一法可證。名為阿耨菩提。
【記】菩提處者。菩提即所證處也。
○無一法等者。但妄盡覺滿。名曰菩提。離此寧有菩提可得。
△二以平等為正覺。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二以一等為正覺。
【記】平等為正覺經。亦可知。
【疏】偈云。法界不增減。
【記】不增減者。即釋經中無有高下。謂在聖不增。故無高。居凡不減。故無下。斯則平等之義也。
【疏】論云。是法平等。是故名無上。以更無上上故。
【記】平等名無上者。夫上以待下得名。下既不立。上豈存焉。
○更無下。轉釋無上義。
【記】然此問答之中。有三種無上義。初問中。言無上頭之上。約修證說。次則無法為上故名無上。約空寂說。後則無對下之上故名無上。約凡聖同體說。後二是答中意也。
△三以正助修正覺。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疏】三以正助修正覺。
【記】修正覺經意云。然雖無法。然雖平等。非謂不修得成正覺。應以無我等心修諸善法。然後得成。
○然此善法。約勝義則無。約世諦則有。天親異此。詳之。
【疏】無我等。是了因。即正道也。修一切善法。是緣因。即助道也。即得阿耨菩提。是正覺也。
【記】了因者。了有二義。一了斷義。以般若能了煩惱空故。二顯了義。能顯法身故。今無我等。即是此義。亦名正因。正由此慧。除妄得法身故。今云正道。道即因義。
○緣因者。即施戒等五與彼般若為資緣故。助即資也。資彼正因之力。斷煩惱成菩提也。猶燈能破暗顯空。必藉心油為助緣也。
○是正覺者。以梵語三菩提。此云正覺。即所證之果。
【疏】所言善法者。標指也。即非等者。論云。彼法無有漏法故。名非善法。以有無漏法故。名為善法。
【記】無漏善者。問。有漏之中。亦有善法。何故偏局無漏耶。答。以無我等相所修。故唯無漏也。
○又以有漏之善。非菩提因。今為菩提。故須無漏。
【記】問。上三段中。前二無得。後一有證。義既矛盾。云何兩存。答。所言修者。但是斷除我法。顯自真理。竟無一法可得。由此。二義宛相符順。
【記】問。第三第十二第十三兼此一段。前後四處。皆說不得菩提。如何辨異耶。答。前後文雖相似。義意不同。以第三疑釋迦得果。第十二疑善慧成因。十三疑無法無佛。十九疑有修有證。茲義迢然。請無所濫。
△二十斷所說無記非因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四。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四立理。
初標章。
【疏】二十。斷所說無記非因疑。
【記】第二十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修一切善法得阿耨菩提者。
【記】若修下。指疑起處。此從十九中來。
△三結成疑。
【疏】則所說法。不能得菩提。
【記】則所說下。形對前之數段。結成疑也。意云。既言修一切善法得菩提。云何前來頻言持說得菩提耶。
△四立理。
【疏】以是無記法故。
【記】以是下。成立持說不得菩提之理。以名句文三。無記性攝。無記性法中無因果故。豈感菩提耶。
△二依經斷疑。
【疏】依經斷疑。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
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
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記】經之比較如文可知。
【疏】偈云。雖言無記法。而說是彼因。是故一法寶。勝無量珍寶。
【記】雖言等者。許為無記也。而說等者。不許非因也。是故下。出經意。能為佛因。故勝寶施。
【疏】論云。以離所說法。不能得大菩提故。此法能為菩提因。
【記】論云下。轉釋為因之由。以經詮真理。因之悟解。依解起行。方得菩提。若無教門。安知所入。故法華云。以佛教門。出三界苦。
【疏】又言。汝法是無記。而我法是記。是故勝捨無量七寶。
【記】又言下。論之別意。
○汝法無記。謂小乘薩婆多宗。說聲通善惡。名句文身唯無記性。
○我法是記者。謂大乘宗。地上菩薩於後得智中所變名等。唯是善性。非無記性。
○是故等者。意云。只就無記。尚得為因。況是無漏善性所攝。而不得菩提耶。
【記】問。此與第九疑何別。答。彼約有為無體難。此約無記非因難。又彼唯據持說難。此則兼對善法難。迢然不同也。
△二十一斷平等云何度生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二十一斷平等云何度生疑。
【記】第二十一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法平等無高下者。
【記】若法下。指疑起處。此從十九中來。
△三結成疑。
【疏】云何如來度眾生。
【記】云何下。結成疑也。既度眾生。即有高下。高下即不平等。故成疑也。
△二依經斷疑(疏)二。初標科。二分釋。
初標科【疏】斷疑之文四。
△二分釋(經)四。初遮其錯解。二示其正見。三反釋所以。四展轉拂跡。
初遮其錯解。
【疏】初。遮其錯解。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
須菩提。莫作是念。
【記】錯解經文。初正遮。二再誠可知。
△二示其正見。
【疏】二。示其正見。
何以故。
【記】正見經。徵意云。以何義故。令不作是念。
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
【記】釋意云。以實無眾生為如來所度故。
【疏】偈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以名共彼陰。不離於法界。
【記】平等下兩句。立其義宗。
○以名下兩句。釋其所以。
【疏】論云。眾生假名。與五陰共。不離法界。
【記】論云下。轉釋後二句也。
○假名者。但有眾生之名。而無眾生之體。故云假也。
○與五陰共者。謂於五蘊和合之處。說言眾生。不即不離。故云共也。
○不離法界者。佛是極證之人。已全是法界。眾生雖未能證。緣生無體。亦同法界。豈將法界度於法界。是故偈云平等等也。
△三反釋所以。
【疏】三反釋所以。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
【記】所以經文反顯。
○若順言之。應云以佛無我人等相故不見有眾生為所度也。
【疏】論云。若如來有如是心五陰中有眾生可度者。此是取相過。
【記】取相過等者。以無謂有故。不如法界故。不了緣生故。便成有念故。
【疏】無著云。如來如爾炎而知。是故若有眾生想則為有我取。
【記】爾炎。梵語。此有兩義。一謂智母。已如前說。二謂境。界然是定中境界。今取此義。
○意云。佛智稱境而知。真如是有。作有知。眾生是無。作無知也。
○若作智母釋者。即根本智證平等理。無有分別。今觀眾生。亦復如是也。
△四展轉拂跡。
【疏】四。展轉拂跡。
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
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則非凡夫。
【記】拂跡經意云。佛雖說我。元來無我。執有我者。葢是凡夫。
○雖言凡夫亦無凡夫。
○如夢人見虎。虎與夢人。皆不可得。
○法中亦爾。
○以凡夫人執我故云非我。恐執凡夫。故云非凡夫。邐迤除遣執情。故云展轉拂迹。
【記】然前正答問中。及第十一十四。兼此一段前後四處。皆說度生無度。雖文同而意異。謂最初令離我度生。十一疑能度者是我。十四疑無我而誰度二十一疑真界平等不合度生。同異昭然。
△二十二斷以相比知真佛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二。初標章。二指疑起處。
初標章。
【疏】二十二斷以相比知真佛疑。
【記】第二十二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雖相成就不可得見如來。
【記】論云下指疑起處。此從十七中來。
○雖相等者。以前文云。即非具足色身。即非諸相具足。
○具足即成就義。秦魏經異也。
【疏】而以見相成就比智。則知如來法身。
【記】而以等者。以前文云。是名具足色身。是名諸相具足。彼中意者。法身畢竟非相好。相好亦非不佛。由無相故現相。不離法身。所以疑云。既無相故方能現相。則但見於相便知無相也。如遠見煙。定知有火。以離於火必無煙故。
△二依經斷疑(疏)二。初標科。二分釋。
初標科【疏】斷疑之文五。
△二分釋(經)五。初問以相表佛。二答因苗識根。三難凡聖不分。四悟佛非相見。五印見聞不及。
初問以相表佛。
【疏】初。問以相表佛。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
【記】表佛經。問意云。可以相。此觀無相法身如來不。
△二答因苗識根。
【疏】二答因苗識根。
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記】識根經。答意云。實可以相比觀法身如來。
【疏】大雲云。前悟色身。今迷法身。
【記】悟色身者。知應化非真義也。迷法身者。不知法身畢竟非色相義。
【疏】意謂法身既流出相身。即由此相。知佛證得無相法身。
【記】意謂下。出答意也。意云。但見法身之相好。則知相好之法身。如見草木之苗。必知其根。由是科文約喻而立。
△三難凡聖不分。
【疏】三。難凡聖不分。
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則是如來。
【記】凡聖不分經意云。輪王亦有此相。應是如來。
【疏】偈云。非是色身相。可比知如來。諸佛唯法身。轉輪王非佛。
【記】偈云等者。意云。但約本望末則定。若約末望本則不定。且如輪王與佛色相雖同。相之所依。二各有異。佛相即法身所現。王相依業因而生。凡聖雲泥。復何準的。況依法身。有自他受用。復有大小隨類化等。各各不同。如苗與根事亦不定。初栽之樹則有苗無根。所接之樹。則苗根各異故也。
△四悟佛非相見。
【疏】四。悟佛非相見。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記】佛非相見經意云。緣聞依真現假。假不離真。及乎約假求真。真不由假。實德不在相。令色鮮矣仁。以貌取者。失之子羽。而今以後焉敢不識。
△五印見聞不及。
【疏】五。印見聞不及。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記】見聞不及經文可見。
○然恐空生更約說法比知如來。故言音聲求之不得。此疑即從第十八中來。今預遮防。故無後說。
【疏】魏加後偈云。彼如來妙體。即法身諸佛。法身不可見彼識不能知。
【記】魏偈者。明見聞不及之由也。秦經則但明見聞不及。
【疏】偈云。唯見色聞聲。是人不知佛。以真如法身。非是識境故。
【記】偈云等者。彌勒偈也。於中半釋秦偈。半釋魏偈。意云。見聞是識。但能緣於色聲。佛非色聲。故不可知。
【疏】無著云。以彼法。真如相故。非如言說而知。唯自證知故。
【記】彼法者。法身也。
○真如相者。即離一切相。是真如相。
○非如言說知者。以真如法離言說故。
○但是真智之境唯證相應。故云自證。
【記】第一第七第十七。及此一段皆云不以相見如來者。義意皆別。初以對果疑因。次明感果離相。次說依真現假。後明約假求真。故不同也。
△二十三斷佛果非關福相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六。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指起疑之宗。四結成疑。五結疑名。六引證。
初標章。
【疏】二十三斷佛果非關福相疑。
【記】第二十三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由前相比法身是失。又聞以色見聲求是邪。
【記】由前下。指疑起處。此從二十二中來。
△三指起疑之宗。
【疏】遂作念云。佛果一向無相無為。
【記】遂作念下。作一向離相解。便是指起疑之宗也。
△四結成疑。
【疏】若爾。則修福德之因。但成相果。相果既非佛果。佛果則不以具相而得。
【記】若爾下。結成疑也。意云。福但成相果。相既非佛。修福何益。
△五結疑名。
【疏】故佛果畢竟不關福相。
【記】故佛果下。結成疑名也。
△六引證。
【疏】故論云。有人起如是心。若不依福德。得大菩提。如是諸菩薩。則失福德。及失果報。
【記】論云下。引證。失福者。非菩提因故。失果者。非菩提果故。
△二依經斷疑(疏)二。初標科。二分釋。
初標科【疏】斷疑之文四。
△二分釋(經)四。初遮毀相之念。二出毀相之過。三明福相不失。四明不失所以。
初遮毀相之念。
【疏】初。遮毀相之念。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記】遮念經意云。汝若謂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菩提。莫作是念。文勢似重。意實不重。但前敘後遮也。
【疏】華嚴經云。色身非是佛。音聲亦復然。亦不離色聲。見佛神通力。
【記】華嚴偈中。前半屬前文。後半屬此段。以文意鈎鏁。故就一處而引。
○既言不離色聲。豈合一向毀相。毀相非理。故此遮之。
【疏】肇云。不偏在色聲。故言非。非不身相。故復言是。
【記】肇云下。亦前後相半耳。
○不偏等者。相不定故。如輪王非佛。
○非不等者。應機即現。不離法身故。如釋迦是佛。
【疏】大雲云。若言如來不以相具。斷滅見矣。故佛止云莫作是念。
【記】斷滅見者。義在次文。
△二出毀相之過。
【疏】二。出毀相之過。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
【記】出過經文可知。
【疏】毀相則墮斷滅。斷滅是損減之過。斷見邊見之過。
【記】損減等者。謂執有是增益過。執無是損減過。今既一向離相正當此句。斯則於果損福德莊嚴。於因損五度之行。壞俗諦也。
○斷見者。中論云。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今既一向作無相解。正當斷見。
○邊見者。空有斷常。皆是著邊邪之見。
○並非正見。故云過也。
△三明福相不失。
【疏】三。明福相不失。
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記】不失經。
○徵意云。以何義故。令不作此念。
○釋意云。但發菩提心者。皆不作此念。故知作此念者。豈非過歟。
【疏】無著云。於法不說斷滅者。謂如所住法而通達。不斷一切生死影像法。於涅槃自在。行利益眾生事。此中為遮一向寂靜。故顯示不住涅槃。
【記】如所住法者。所住之法。即大菩提心。菩提心者。即悲智願也。一切菩薩。皆安住此心。行菩薩行。有大智故。不住生死。有大悲故。不住涅槃。今令離於斷常二見。即是不住生死涅槃。故云如所住法。即七最勝中依止最勝。
○不斷等者意云。生死本空猶如影像。影像不有。復何斷焉。今言不斷者。非謂固留。但了性不有。了相不無。隨順俗諦。故云不斷。此即通達之義。
○於涅槃等者。若被寂所縛。即不自在。今寂而常用。用而常寂。是自在義。
○此中下。顯偏說之意。然據不斷生死。利益眾生。但成大悲。不住涅槃。如其具論。亦須不住生死。方成如所住法。一向下。即出偏說之意。遮寂者。即二乘人。灰身滅智。撥喪無餘。被涅槃所拘。是不自在。今以不具相發心。正墮於此。為對治故。偏示一門。下文菩薩不受福德。即不住生死。義則圓矣。
【疏】偈云。不失功德因。及彼勝果報。
【記】偈云下。引證。
【疏】論云。雖不依福德得真菩提。而不失福德。及彼果報。以能成就智慧莊嚴功德莊嚴。
【記】論云下。釋偈。
○雖不依下。縱也。法身真佛。是真菩提。正由智了為因。故不依彼。
○而不失下。奪也。福德是因。即五度。果報是果。即三十二相。相非不佛。故言不失。既不失果即不失因。
○以能下。明不失之由。謂真菩提。必須具足二莊嚴故。智慧即真身。福德即應身。故論云。法身者。智相身。福相者。異相身。以諸如來皆合具此二種相故。故法華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自證無上道。
△四明不失所以二。初明得忍故不失。二明不受故不失。
初明得忍故不失。
【疏】四明不失所以二。初明得忍故不失。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布施。
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
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
【記】得忍經意云。菩薩於無我心中所修福德。勝彼有我心中所修福德。以莊嚴法身。究竟不失故。
【疏】論云有人起如是心。諸菩薩得出世智。失彼福德以果報。為遮此故。
【記】論云下。先敘所遣之念。念云。若出世無分別智正是佛因。即所修福德盡皆失也。何以故。福非因故。
○為遮此故者。引起能遣之文。
【疏】偈云。得勝忍不失。以得無垢果。
【記】得勝忍不失者。正明不失義。謂若心住相。修諸福德。墮於有漏。此福則失。若心離相。修諸福德。成於無漏。此福不失也。
○以得下。出不失之由。斯則以果驗因。成不失義。
○無垢。即清淨無漏。是佛身矣。
【疏】無我者。二種無我也。
【記】二無我者人法也。得此二空之智。名之為忍。
△二明不受故不失二。初正明。二徵釋。
初正明。
【疏】二明不受故不失二。初正明。
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記】正明經意云。前言無我所修之福。以為勝者。只由菩薩不受福故。
【疏】論云。彼福德。得有漏果報。故可訶也。
【記】可訶等者。明不受之由。亦是以果驗因。成不受義。意云。果若有漏。則知受福。是可訶責。果既無漏。則知不受。云何可訶。
【疏】無著云。此顯示不著生死故。若住生死。即受福德。
【記】無著下。顯對前文不住涅槃。前後相望。共成非智之義耳。
○若住等者。反明也。
△二徵釋。
【疏】二徵釋。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
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記】徵釋經意云。菩薩作福。若生貪著。則成有漏。因既有漏。果亦有漏。得三十二相。但同輪王。不名為佛。此則因果俱失。成其所疑。
△今既作福不生貪著。則因成無漏。因既無漏。果亦復然。所得三十二相。莊嚴法身。名之為佛。云何疑其失因及果。
△二十四斷化身出現受福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二十四。斷化身出現受福疑。
【記】第二十四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諸菩薩不受福德。
【記】若諸菩薩下。指疑起處。即從次前文來。
○論中即云。若菩薩不受彼果報等。
△三結成疑。
【疏】云何諸菩薩福德。眾生受用。
【記】云何下。結成疑也。
○眾生用者。據佛壽量。合滿百年。至八十便入涅槃。意留二十年福。與後代弟子受用。
○又於佛供養承事。能令眾生獲福無量。斯亦佛福眾生受用也。
【記】問。前云菩薩不受。今何難佛受用。又前言受是取義。今疑受是用義。文義既異。何以成疑。答。此皆以果驗因也。因中若不受取。果中焉合受用。果中尚自受用。因中豈無受取耶。
△二依經斷疑(疏)二。初標科。二分釋。
初標科【疏】斷疑之文二。
△二分釋(經)二。初斥錯解。二示正見。
初斥錯解。
【疏】初。斥錯解。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
【記】錯解經意云。若人言如來。出現來。入滅去。住世間。皆不解我所說義。
【疏】偈云。是福德應報。為化諸眾生。自然如是業。諸佛現十方。
【記】是福等者。是彼無漏福德之應報。即無垢果也。果中無有色相。故論云佛果無有色相迭相見故又論云。佛果無別色聲。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故無來去等。
○為化下。或問曰。既佛果無別色聲來去等。何以出現受福。為眾生受用耶。故此釋之意說。眾生根熟。為能感緣。以佛無緣大悲。無量劫來利他善根。熏淨法界以成善習。有感即應任運無心。如一月不下降。百水不上昇。慈善根力。法爾如是。
○正是斷疑之意。若果中有心受用。則因中亦有心受取。果中既是自然。因中足明無著也。
△二示正見。
【疏】二。示正見。
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記】正見經。
○徵意云。以何義故。名為如來。既名為來。亦表其去。何言錯解。
○釋意云。以真佛本來無來去故。
【疏】偈云。去來化身佛。如來常不動。
【記】偈云下。標真化異也。如來即是法身。本來不動。猶若虗空。故不同化身隨機來去。此非異而異也。【疏】大雲云。眾生心水若清淨。則見佛來。來無所從。濁則見雙林示滅。則云佛去。去無可至。
【記】大雲下。釋。此約機心染淨。遂見佛有來去。名為化身。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即是不動。名為法身。斯則機見有佛來去。佛實不動。云云自彼。於彼何為。
○此中略舉水喻眾生心。則知月喻法身。影喻化體。清濁喻染淨也。
○水清月現。月亦不來。水濁月隱。亦非月去。但是水有清濁。非謂月有昇沉。
○法中亦爾。心淨見佛。非是佛來。心垢不見。亦非佛去。但是眾生垢淨。非謂諸佛隱顯。
【疏】肇云。解極會如。體無方所。緣至佛現。來無所從。感畢為隱。亦何所去。
【記】解極等者。謂解極則心絕。心絕則會如。如體本周。故無方所。此明即應之真。
○緣至下。明即真之應也。意同大雲隱顯。
【記】斷疑意者。諸佛本無來去。眾生妄見去來。尚無出現之佛。寧有受福之事。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九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491 金剛經疏記科會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十
唐 圭峰大師 疏
宋 長水大師 記
後學古杭雲棲釋大璸科會
△二十五斷法身化身一異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懸指斷疑之意。
初標章。
【疏】二十五。斷法身化身一異疑。
【記】第二十五。論文於此不別敘疑。而義意合有也。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據前不可以化相比知法身。法身無去來坐臥。即似真化異。
○據遮斷滅之念。又顯不失福相。即似真化一。
○故成疑也。
【記】據前下。指疑起處。
○此從三處來。
○不可以化等者。第二十二也。濫於輪王故。
○法身無來去等者。二十四也。斥為錯解故。
○據遮下。二十三也。不失等者。彌勒頌云。得勝忍不失。
○一異相反。難為存去。故成疑矣。
△三懸指斷疑之意。
【疏】此約微塵世界。委釋非一非異義。以斷此疑。
【疏】此約下。懸指斷疑之意。彼約一異雙存而難。此據一異俱非而通也。
△二依經斷疑二。初標科。二分釋。
初標科。
【疏】斷疑之文二。
△二分釋(經)二。初約塵界破一異。二約止觀破我法。初約塵界破一異五。初細末方便破麤色。二不念方便破微塵。三不念方便破世界。四俱約塵界破和合。五佛印無中妄執有。初細末方便破麤色(疏)三。初引天親約斷疑。二引無著破執法。三引大雲示破相。
【疏】初約塵界破一異。五。初細末方便破麤色。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
甚多世尊。
【記】破麤色經。問答多少。如文可知。
△初引天親約斷疑。
【疏】偈云。於是法界處。非一亦非異。
【記】疏三。
○初引天親約斷疑。
○偈云下。標也。
【疏】論云。彼諸佛如來。於真如法界中。非一處住。亦非異處住。
【記】論云下。釋也。一真法界。數量消滅。非一異故。諸佛證此。亦非一異。
○而言處住者。以非此二義可住著故。
【疏】為示此義。故說世界碎為微塵。
○故偈云。世界作微塵。此喻示彼義。
【記】為示下。正顯住意。意以界喻真身。塵喻化身也。塵因界碎故非異。喻從真起應也。塵細界麤故非一。喻真實應假也。
△二引無著破執法。
【疏】無著云。為破名色身故。說界塵等。
【記】無著下。二破執法。別是一義。非斷疑也。
○名身即受等四蘊。色身即地等四大。
【疏】於中。細末方便。及無所見方便。
【記】於中下。以細末破色身。以無所見破名身。無所見。即不念也。
【疏】塵甚多者。是細末方便。
【記】此段說塵甚多。正是初方便。
△三引大雲示破相。
【疏】大雲云。即是析塵至於細末。以此方便破麤色矣。
【記】大雲下。三示破相明方便之相。以能破是細末。所破是麤色。能所合之。故成科名。
【疏】此言微塵。依大乘宗。於一摶色。假想分析。至極略色為塵。非小乘宗實塵矣。
【記】此言下。揀異大小。大乘用觀。假想分別。起其慧數。破析彼色。一一分折。至於極微。二乘天眼所不能見。此則細末之極。不可破析。名極略色。
○非小乘等者。以彼宗迷唯識理。不達諸法即空。計此微塵以為實有。故說積諸微塵以成世界。故俱舍論云。極微微金水。兔羊牛隙塵。蚤蝨麥指節。彼後增七倍等。今此揀去。故云非實塵也。
△二不念方便破微塵(疏)二。初約斷疑釋。二約破法釋。
【疏】二。不念方便破微塵。
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
【記】破微塵經意云。以何義故。說微塵耶。
○釋意云。以無實體故。
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則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記】又徵意云。所以說微塵空。又說微塵者。何謂也。
○釋意云。佛所說者。非實微塵。是空微塵也。
△初約斷疑釋。
【疏】論云。塵碎為末。故非一處。塵眾聚故。故非異處。
【記】疏二。
○初約斷疑釋。
○塵碎下。喻說。
○塵是碎世界為末也。故界麤而塵細。是非一也。
○塵眾聚者。世界是眾塵成故。塵界非異也。
【疏】如是。佛住法界中。非一處住。非異處住。
【記】如是下。法合。謂應現十方故非一。同依一體故非異。
○又依法起化故非一。離法無化故非異。
△二約破法釋。
【疏】又若塵眾實有者。世間凡夫。悉亦自知。何須佛說。秪為不知體不成就。故佛說矣。
【記】又若下。二約破法釋。
○亦是約喻。
○法說者。若化是實。亦不用佛說。只為是虗。餘人不知。故佛說矣。
【疏】故無著云。世尊說非者。以此聚體。不成就故。若異此者。佛雖不說。亦自知是聚。
【記】無著下。引證。同此。
△三不念方便破世界(疏)二。初引本論斷疑。二引無著破法。
【疏】三。不念方便破世界。
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是名世界。
【記】破世界。經意云。非唯所起微塵。是空微塵。抑亦能起世界。亦是空世界。
△初引本論斷疑。
【疏】本論破世界不實之義可知。
【記】本論等者。如次文所說。
△二引無著破法。
【疏】無著云。此破名身。世界者。眾生世界。
【記】眾生世界者。有情世間也。以心法無質。不可分析。故但以不念方便破之。念之則有。不念則無。故起信云。心生則法生。心滅則法滅等也。
△四俱約塵界破和合(疏)二。初引天親解。二引無著解。
【疏】四。俱約塵界破和合。
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記】破和合經。
○徵意云。以何義故。說世界耶。
○釋意云。世界是實。則是一合。佛說一合者。非實有之一合。是空無之一合。
△初引天親解。
【疏】論云。若實有一世界。如來則不說三千界。
【記】疏文中。引天親解。
○論云下。標也。
【疏】大雲云。若實有一世界。冥然是一。一和合矣。是則不合有多差別。今既佛說三千。明非冥然一矣。故約三千破一界也。
【記】大雲下。釋。冥合也。冥然合為一也。一即和合。故云一合矣。
○三千破一者。既言三千。則非一義。
○此乃通明五蘊無一合義。
△二引無著解。
【疏】無著云。為並說若世界若微塵界。故有二種摶取。謂一摶取。及差別摶取。
【記】無著下。二引無著解。
○並說等者。情器雙明也。
○故有下。且標二摶取。
【疏】大雲云。此明塵眾及眾生類。俱名世界。
【記】大雲下。顯明情器俱名世界。
○謂塵眾則器世界。眾生則有情世界。
【疏】一合相者。即是摶取。摶取為一。故云和合。
【記】摶取為一等者。謂情器不分。為一世界也。
【疏】故此一合。有二摶取。
【記】此一合有二摶取。於五蘊中分色心故。本以合二為一。今則開一成二。
○然和合摶取。蓋是一義但秦魏譯異耳。
【疏】一者。一摶取。即是世界。和合為一。
【記】一摶取者。是名身。眾生世界。義不可分。但有一義故。
【疏】二。差別摶取。即是微塵有眾多極微。名為差別【記】差別摶取者。是器世界。聚多微塵。成一世界故。
○故無著論云。眾生世界有者。此為一摶取。微塵有者。此為差別摶取。
【疏】非一合者。第一義中。二界無實故。
【記】二界無實等者。故心經云。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等。
○經是名一合相者。約俗諦說有。明在次文。
△五佛印無中妄執有(疏)三。初引天親解。二引無著解。三引大雲解。
【疏】五。佛印無中妄執有。
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記】妄執有經意云。此一合相。無體可說。但為凡夫。妄生貪著。
△初引天親解。
【疏】論云。以彼聚集無物可取。
【記】以彼下。釋經中不可說也。五蘊和合。無實體故。
○斯則界歸於塵。則無界可取。塵歸唯識。則無塵可取。四蘊離念。則無心可取也。
【疏】虗妄分別。故云妄取。
【記】眾生取著。皆由虗妄分別。故起信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別。
○此明經中但凡夫已下文。
【疏】若有實者。即是正見。
【記】若有下。反顯也。以世界體若是實有。不名虗妄分別。合是正見。
△二引無著解。
【疏】無著云。世諦。說摶取。第一義不可說。
【記】世諦說者。即前是名也。同論云以彼聚集。
○第一義不可說。即前即非也。同前無物可取。
【疏】彼小兒凡夫。如言說取。
【記】小兒等者。世諦雖說。但是假有。凡夫不敏。執之為實。猶彼小兒。如言執物。
△三引大雲解。
【疏】大雲云。執見五蘊取其和合。是貪著事。
【記】見五蘊者。不了法空。是法執也。
○取和合者。不達眾法。即我執也。
○二執不亡。故名貪著其事也。
【疏】迷於事法。起煩惱矣。
【記】迷於事法。所知障也。
○煩惱可知。
○是依二執起於二障也。
△二約止觀破我法(經)二。初除我執。二除法執【疏】二約止觀破我法。二。初除我執。二。初斥錯解。
【記】破我法者。前破我法所緣之境。令知不實。今破能緣我法見心。見心乃是所起分別。今即破之。令亡分別。入聖道也。故偈云。非無二得道。遠離於我法。
△初除我執(經)二。初斥錯解。二遣言執。
初斥錯解。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
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
【記】斥錯解經文問答並可知矣。但不解必錯解也。
△二遣言執。
【疏】二遣言執。
何以故。
【記】遣言執經。徵意云。以何義故。說為不解。
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記】釋意云。佛說我人等見。非實我人等見。是假名我人等見。眾生不解。謂之為實。所以前科判云錯矣。
【疏】論云。我見虗妄分別。佛說即是不見。
【記】虗妄等者。見有我故。名為我見。體實無故。乃云虗妄。虗妄無實。元是不見。如繩處見蛇。豈是實見。
【疏】無著云。此顯示如所不分別。
【記】如所下兩意。一以真如為所。如彼真如。不分別故。二以我法為所。我法本無。如所知故。
【疏】云何顯示。
【記】云何下。徵。
【疏】如外道說我。如來說為我見故。安置人無我。
【記】如外道下。釋。
○人無我等者。一法界中。無我。無無我。今對有我。說於無我。權說假言。說云安置。
【疏】又為說有此我見故。安置法無我。
【記】法無我等者。以見是心心所法。執有此見。名為法執。心法不實。故言安置。
○此文破法我者。是連帶引之。非謂正意也。
【疏】如是觀察。菩薩入相應三昧時。不復分別。
【記】相應等者。入地證如也。
○不分別者。離分別障也。
【疏】即此觀察。為入方便。
【記】即此等者。若存我法。即分別無窮。但了二空。則自無分別。即此二空觀。為入理之方便也。
△二除法執(經)二。初除分別。二顯本寂。初除分別(疏)二。初明無分別所依。二正顯無分別理【疏】二除法執。二。初除分別。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記】除分別經意云。發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見信解。不生法相。
△初明無分別所依二。初總徵三法。二別釋第三初總徵三法。
【疏】無著云。此顯示何人無分別。於何法不分別。何方便不分別。
【記】疏二。初明無分別所依。二。初總徵三法。
【記】無著下。節節以疏徵起。以經答之。
○何人等者。即經中發菩提心者。
○於何法者。即經中一切法。
○何方便者。即經中應如是知見信解。
△二別釋第三二。初總標。二別釋。
初總標。
【疏】此顯示增上心。增上智故。於無分別中。知見勝解。
【記】此顯下。二別釋第三。二。初總標。
【記】此顯下。增上心。即定也。增上智。即慧也。皆是增勝上法。故云增上。
○知見勝解者。定慧之後位。
△二別釋二。初總彰三義。二轉釋後義。
初總彰三義。
【疏】於中。若智依止奢摩他故知。依止毗鉢舍那故見。此二依止三摩提故勝解。
【記】於中下。二別釋。二。初總彰三義。
【記】於中者。於彼三事之中也。
○若智等者。明此三種。體即是智。但依止方便不同。故立三名也。
○奢摩他。此云止。止即是定。智依此定。併息萬緣。唯心獨存。故云知也。
○毗鉢等者。毗鉢舍那。此云觀。觀即是慧。依此慧故。觀察一切。委細推求。歷歷分明。故名為見。
○此二者。知見也。三摩提。此云等持。但以定慧等處。名三摩提。依此義故。名為勝解。
○言依止者。名依義立也。
△二轉釋後義。
【疏】以三摩提自在故解。內攀緣影像。彼名勝解。
【記】以三摩下。二轉釋後義。
【記】自在者。定慧無閡故。
○內緣等者。既未證真。但緣影像。以真如法。離心緣故。今既變影緣如。但名勝解。從此能引根本正智。無分別中為近方便故。
△二正顯無分別理。
【疏】云何無分別。此正顯無分別。
【記】云何下。二正顯無分別理。即論釋經中不生法相。
○初句徵起。次句正顯。
【疏】大雲云。前之方便。是加行智。今不分別。是根本智。即親證真如。離能所取。名不分別。
【記】大雲下。約位釋論。
○前方便等者。即知見勝解。此當地前四加行位。
○今不分別者。即不生法相。通在十地。及佛地也。雖滿分不同。皆用根本無分別智。親證諦理也。如唯識見道頌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二顯本寂。
【疏】二顯本寂。
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記】顯本寂經意云。所言法相。非實有之法相。是本無之法相。
【疏】無著云。此顯示法相中。不共義。及相應義。如前已說。
【記】不共者。非法相也。勝義諦中。不容他故。離性離相。非和合故。
○相應者。是名法相也。性起為相。不離性故。
○如前金中無器。不離金也。
△二十六斷化身說法無福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五。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立理。四指無化體。五結成疑初標章。
【疏】二十六。斷化身說法無福疑。
【記】第二十六。論文於此。不言斷別疑。故雲外二疏。皆攝入前段合疏。詳文合有。是故開之。
△二指疑起處。
【疏】因聞真化非一非異。
【記】因聞下。指疑起處。此從二十五中來。
△三立理。
【疏】意云。若就非一。化唯虗假。若就非異。又唯冥合。歸一法身。
【記】意云下。立理。
△四指無化體。
【疏】即化身終無自體。
【記】即化身下。指無化體。
△五結成疑。
【疏】若爾。即所說法。受持演說無福。
【記】若爾下。結成疑也。意云。能說之佛既虗。所說之教豈實。持說不實之教。寧有福耶。
△二依經斷疑(疏)二。初標科。二分釋。
初標科【疏】斷疑之文二。
△二分釋(經)二。初明說法功德。二明說法不染初明說法功德。
【疏】初。明說法功德。
須菩提。若有人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記】功德經文。較量可解。
○阿僧祗。此云無數。
○發菩薩心者。揀餘人。
【疏】偈云。化身示現福。非無無盡福。
【記】偈云下。標。
【疏】論云。雖諸佛自然。化身作業。
【記】論云下。釋。
○先牒縱之。
【疏】而彼諸佛化身說法。有無量無盡無漏功德。
【記】而彼下。據理奪之。
○無量下。揀有量等。斯則三重顯於持說之勝。
△二明說法不染(疏)二。初引無著解。二引大雲解。
【疏】二。明說法不染。
云何為人演說。
【記】不染經。徵意云。云何演說。便獲如是功德。
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記】釋文可見。
○前云發菩薩心者。意在於此。若非菩薩。焉能如是。
△初引無著解二。初申經意。一銷經文。
初申經意。
【疏】無著云。為說法不染故。以有如是大利益故。決定演說。如是演說。即無所染。
【記】無著下。初引解。二。初申經意。
【記】既說法之心。如彼真如。無有分別。不取能所說相。所獲功德。利益至矣。故決定說也。
○無所染者。即無分別。不取不動也。
【記】此則正是斷疑之意。謂佛所有說。皆如真實。傳授之人。要皆如是。既如其法。福乃無邊。何疑持說無福德耶。
【記】又如偈云。諸佛說法時。不言是化身。以不如是說。是故彼說正。意云。若言是化。則人無敬心。所說之法。寧肯信受。由不說故。人皆宗奉。所說之教。咸悉受持。無漏之福。自然無量等。
△二銷經文。
【疏】云何演說等者。顯示不可言說故。
【記】云何下。二銷經文。
【記】不可等者。此明離於說相。非全不說。前云無法可說。淨名無說無示。是名說法。故魏經云。如不演說。
【疏】若異此者。則為染說。以顛倒義故。
【記】若異下。反明。
○以取相故。有分別故。不如如故。既不如如。即成顛倒。
【疏】又說時不求信敬等。亦為無染說法。
【記】又說時下。約事明無染。
○前約不稱理。今約不稱事。夫說法者。本為利生。今為名利。豈非染說。
△二引大雲解。
【疏】大雲云。若能不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則如彼真如。故曰如如。
【記】大雲下。二引大雲解。
【記】生滅心行。即有所得分別取相。今既不以。即與如合。故曰如如。
○上如即似義。下如即真如。似於真如。故曰如知。
【疏】又心如境如。故曰如如。
【記】心境如者。即兩皆真如。無似義也。
【疏】不動者。則無染義。
【記】則無染者。謂擬心即差。便名為染。故論云。動即有苦。果不離因。此則微細念慮。盡名為染。不必貪欲。
△二十七斷入寂如何說法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二十七。斷入寂如何說法疑。
【記】第二十七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諸佛如來。常為眾生說法。
【記】若諸下。指疑起處。此從二十六中來。以化身如來。常說法故。
○前雖無文。而有此意。
△三結成疑。
【疏】云何言如來入涅槃。
【記】云何下。結成疑也。
○涅槃即是不動無為義。如前文云。若人言如來。若來去坐臥。即不解所說義。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斯則佛入涅槃也。
○意云。涅槃寂靜。說法喧動。動寂相反。云何兩存。
△二依經斷疑(疏)二。初開章指文。二隨章辨釋【疏】依經斷疑。
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記】經徵意云。以何義故。佛常說而不閡涅槃。如論所敘。
○釋意云。由佛有妙智。觀諸法空。如夢幻等。雖現說法。似有為相。而常住涅槃無作之理。復何疑哉。
【記】若於論外。不作斷疑釋者。此文但責說法不染。
○徵意云。以何義故說法之時。不取於相。得合真如。不動不染耶。
○釋意云。但觀諸有為相。猶如夢幻等。自然於說不取不著。契合真如。無有動搖分別等也。
△初開章指文。
【疏】釋此文為三。初約兩論。釋魏本中九喻。
○魏本云。一切有為法。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
【記】疏文二。初開章指文。
○魏本等者。以彼此二經皆說譬喻。就中彼廣此略。今則標廣以釋。
△二隨章辨釋三。初約兩論釋魏本中九喻。二約諸經顯諸虗假喻之大意。三會通秦譯經本。初約兩論釋魏本中九喻二。初約本論斷疑。二兼無著釋相。
初約本論斷疑。
【疏】於中文二。初約本論斷疑。
【記】於中下。二隨章辨釋。三。初約兩論釋魏本中九喻。二。
【疏】偈云。非有為非離。諸如來涅槃。九種有為法。妙智正觀故。
【記】初文者。
○偈云下。標。
【疏】論云。諸佛得涅槃。化身說法。故非有為。非離有為。
【記】論云下。釋。初釋前二句。
○真化不一。故非有為。真化不異。故不離有為。
○言諸佛者。揀小乘涅槃。一句寂滅。如來涅槃。悲智兼運。名無住處。
【疏】何故示現世間而不住有為。由妙智正觀。有為如九喻虗假故。
【記】何故下。躡前徵起釋後二句。
○徵意可知。
○由妙智等者。妙智揀二乘麤智。正觀揀凡夫倒見。
○既以妙智。正觀有為諸法。如夢幻等。故涉有而不住有。觀空而不住空。用而常寂。寂而常用。故終日說法。終日涅槃。如華嚴疏云。寂寥於萬化之域。動用於一虗之中也。
○故知若不涉有。豈名大乘涅槃。若不證如。何名無染說法。言雖似反。意乃相符。善現約極違以申疑。如來據極順以通釋。理實深妙。光茲末篇。
△二兼無著釋相二。初指論分文。二隨文正釋。
初指論分文。
【疏】二。兼無著釋相。
【疏】無著云。此偈顯示四有為相。文四。
【記】二兼無著下。初指論分文。
○此偈者。魏經文也。四有為者。即下自性等四。
△二隨文正釋四。初自性相。二著所住味相。三隨順過失相。四隨順出離相。初自性相二。初釋章意。二別解文。
初釋章意。
【疏】一自性相。此見相二用。識為體。生死根本故。文三。
【記】初自性下。二隨文正釋。四。初文二。初釋章意。
○此見等者。謂見相二分以自證分為體。然此三法是生死之自性。一切生死。從此而生。故名此三為根本矣。
○此通八識也。
△二別解文三。初星喻見。二翳喻相。三燈喻識。
初星喻見。
【疏】一星喻見。
○無著云。無智暗中。有彼光故。有智明中。無彼光故。
【記】一星下。二別解文。三。
○初文見分者。雲云第六識也。計度分別。緣共相境。世間諸智。盡在其中。故以星光況於此識。
○此約執計強盛。故獨指第六。非不通八也。
【記】無智等者。此中法喻相兼。文猶闕略。若具配屬。即法喻四對。謂以日喻智。以星喻識。以明喻悟。以闇喻迷。且如喻中意云。無日闇中。有星光故。有日明中。無星光故。法中。無智迷中。有識用故。有智悟中。無分別故。其猶昏夜。日光黯然。唯星獨存。略辨南北。杲日纔現。星光自沈。法中亦爾。生死迷中。本智未顯。意識分別似有鑒覺。若智顯彰。光明徧照。分別念慮。泯然無餘。
○無彼光者。此約分喻。喻中但無星光。而不無星體。法中融同一智。無別識心故。
△二翳喻相。
【疏】二翳喻相。
○論云。如目有翳。則見毛輪等色。觀有為法亦爾。以顛倒見故。
【記】二中。如目等者。意云。翳若在眼。則見毛輪。執若在意。見實我法。
○若正配法喻。即翳喻第七識。毛輪等喻所見分。今標云翳喻所見分者。此有三意。一密配第七識。謂若但取毛輪。則唯喻所見。第七意識。無因可收。故此密配。無所遺也。二交互影略。以喻上舉能。法中言所。自然影略。該收所餘。三顯示毛月無有體性。意雖在所。今却舉能以□所從能生。足知無體也。
○以顛倒見者。出無體所以。於無見有。故云顛倒。
【疏】無著云。人法我見如翳。以取無義故。
【記】取無義者。情有理無故。
△三燈喻識。
【疏】三燈喻識。
○燈約膏油。相續不絕。識依貪愛。生死無休。
【記】三中燈喻識者。理則雖通。義當前五。以六七八識。各有配故。
○燈約等者。以膏油喻貪愛。以燈喻識。若無膏油。則燈光不起。若無貪愛。則識念不生。故論云。依止貪愛法住。
【記】然此上三喻。皆是能熏。染汙根本。故通名自性相。其所熏第八識持種引心。配屬雲喻。如下所明。
○或可星喻見分。翳目所見毛月喻相分。燈喻自證分。自證分即第八識。其後雲喻。但況識中種子為未來法。
△二著所住味相。
【疏】二。著所住味相。
【記】著所住味者。即是味著所住。
【疏】論云。幻喻所依住處。以器世間種種差別。無一體實故。
【記】幻喻等者。即約所幻境說。如結巾為兔。結草為馬。乃至變現種種境界。
○以器下。所喻法也。六塵境界不一。故云種種。
【疏】無著云。味著顛倒境故。
【記】無著下。會釋科文。
【疏】大雲云。幻出城郭誑人。識變山河不實故。
【記】大雲釋意可知。能變之識。尚猶不實。所變之境豈得有體。故起信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
△三隨順過失相二。初釋章意。二正解文。
初釋章意。
【疏】三隨順過失相。自身及受用是過失。觀此無常是名隨順。
【記】三隨下。二。初釋章意。
○自身等者。明身受當體是過失。
○觀此等者。隨順出離也。
【疏】又解云。隨順身受。即是過失。
【記】又解等者。執著身受。是隨順過失也。所謂執身為常。執受為樂。即是顛倒。顛倒即過失也。
【疏】文二。
△二正解文二。初露喻身。二泡喻受。
初露喻身。
【疏】初露喻身。
○論云。身亦如是。少時住故。
【記】初露下。二正解文。二。
【記】初者。
○少時住者。如草上之露。日出即晞。眾生妄身。亦復如是。然有三意。一命修短。有纔生即死故。二比於上界。時極促故。三念念遷謝。即生即滅故。有斯三意。故曰少時。
△二泡喻受。
【疏】二泡喻受。
○論云。所受用事。亦復如是。以受想因。三法不定故。
【記】二中。
○受用事者。受能領納。即此領納。是受之用。即此受用。便名為事。
○受想等者。因即是觸。受之因故。想能助受故。俱舍云。受同飲食。想同助味。
○三法不定者。有三釋。一則苦樂捨三受不定也。二則受想因。於三法而不定。三法即違順等三境也。三則受想觸為三。三皆不定也。以一不定。餘皆不定故。
○然此雖說想觸。意明於受。如風水相投即有泡起。觸想和合。則有受生。是故以泡。喻於受也。故大雲云。水上之泡。出沒不定。心中之受。苦樂不常。
【疏】無著云。顯示隨順苦體。以受如泡故。
【記】苦體等者。受是苦體。苦謂三苦。彼苦身中有苦生故。是苦苦。破滅是壞苦。不相離是行苦。逐境住情。妄生樂想。故名隨順。
【疏】功德施云。觀察壽如水泡。或始生未成體。或纔生。或蹔停住。即歸散滅。
【記】功德施下。意說壽命。不同前義。
○喻則可知。
○法中。始生等者。託蘊腹中名生。形體未成。即有死者。纔生者。生下即死也。暫停住者。五歲十歲乃至百歲。通名暫住。初天所見。人間半百。尚同晝夜。況聖智乎。故正法念經云。有於胎藏中死。有生而已命終。有能行便亡。有能走便卒。雖修短之異。皆歸死處。故淨名云。是身虗偽。假以澡浴衣食。必歸磨滅。
△四隨順出離相三。初釋章意。二正解文。三總結示。
初釋章意。
【疏】四隨順出離相。無著云。隨順人法無我。故得出離。
○文三。
【記】四隨下。三。初釋章意。
○隨順人法等者。二空真智。能出二死。方便觀察。名為隨順。
△二正解文三。初夢喻過去。二電喻現在。三雲喻未來。
初夢喻過去。
【疏】初夢喻過去。
【記】二正解文。三。
【疏】無著云。彼過去行。以所念處故如夢。
【記】初。如夢者。人之神遊也。以過去所作見聞事業。皆是所念之處。與夜來夢。無有差別。憶之可說。掬之不見。如經云。如寤時人。說夢中事。心縱精明。欲何因緣。取夢中物。
【疏】論云。應觀過去所有集造。同於夢境。但唯念性故。
【記】唯念性者。以念為體性故。念之似有。不念全無。
【疏】功德施云。觀察作者如夢中。隨見聞之境。以念分別熏習住故。雖無作者。種種境界。分明現前。
【記】觀察等者。謂白日見聞境界所熏。夢中宛然還見。雖即無人造作。境界分明現前。
【疏】如是。眾生無始時來。有諸煩惱。善不善業。熏習而住。雖無我是能作者。而現無涯生死等事。
【記】如是下。法合。
○過去業因所熏。感招現在果報。雖則無人造作。不免生死輪迴。故淨名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
○若夢寤時。則夢所見事。一無所有。若迷覺已。則生死輪迴。杜絕蹤跡。故起信云。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忽如夢。
△二電喻現在。
【疏】二電喻現在。
【疏】論云。以剎那不住故。
【疏】功德施云。觀察心如電。生時即滅。
【記】二中。不住生滅文異義同。凡是有為。即生即滅。無異時也。以無性故。體虗妄故。經云。因緣和合。虗妄有生。因緣別離。虗妄名滅。楞伽經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起信云。應觀現在所念之法。猶如電光。
△三雲喻未來。
【疏】三雲喻未來。
【疏】論云。以於子時。阿梨耶識。與一切法為種子根本。
【記】三中。子時者。在種子位時。
○根本等者。應云阿梨耶識。在種子位時。為一切法作種子根本。以一切諸法。從種子生故。
【疏】無著云。彼麤惡種子似虗空。引心出故如雲。
【記】麤惡種者。有漏種也。以無漏種子為細妙故。
○似空者。喻多也。華嚴云。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虗空界。不能容受。
○如雲者。空喻種子。雲喻未來所起現行之法。以雲依空。忽然起故。故起信云。應觀未來所現諸法。猶如於雲。忽爾而起。
△三總結示。
【疏】無著云。如是知三世行。則達無我。此顯示隨順出離相。
【記】無著下。通明三事。結釋科文。
【疏】大雲云。過未無體。現又不住。則三世空。達無我矣。
【記】大雲下。顯無著科意。三世既空。憑何有我。執我既不出離。達無我者必出離也。故偈云。觀根及受用。觀於三世事。於有為法中。得無垢自在。
△二約諸經顯諸虗假喻之大意。
【疏】二約諸經。顯諸虗假喻之大意。
【記】二中。
○諸經等者。謂如來說法。多以夢幻虗假之事。況諸法空義。或廣或略。散在諸經諸論。隨何經論。宗趣雖殊。大意皆破眾生徧計情執。或情執多者。不達法者。約喻生疑。病既連綿。藥還邐迤。以悟為限。法喻重重。今約華嚴十忍品疏文。兼攝大乘論意勢。顯諸喻意。令無混濫也。
【疏】佛說一切法空。
【記】一切法空者。此是義宗。若是上根。聞之便解。中根之類。一喻即明。下根之流。展轉生惑。更以諸喻。如下所辨。
【疏】疑云。云何現見一切境界。故說如幻。幻法雖無。分明可見。
【記】現見等者。難曰。諸法若不見。任說法皆空。現見歷然在。因何得是空。
○故說如幻下。以喻釋喻也。下皆準此。
【疏】又疑云。幻法既無。又何愛著。故說如陽?。渴鹿謂之水。愛著奔趣。
【記】愛著等者。難曰。眾生不愛著。任說法如幻。既生愛著心。云何得如幻。
○故說如?下。釋也。
【疏】又疑云。渴鹿畢竟不得水。貪者如何皆得受用。故說如夢。夢中所見。亦得受用。
【記】不得水者。難曰。貪求若不得。任說法如?。求者皆遂心。云何得如?。
○故說如夢下。釋也。
【疏】又疑云。夢造善惡。寤無業報。夢打尊長。寤無憂懼。故說如影如響。雖全無體。明鏡對色。空谷對聲。妍媸高低。一一皆應。必無雜亂。必無參差。
【記】夢造等者。難曰。善惡無果報。任說法如夢。因果事昭然。云何得如夢。
○故說如影下。釋也。妍。美好也。媸。醜陋也。此說對鏡之色。高低者。此說對谷之聲也。一一應者。無一像而不應色。無一響而不應聲。無雜亂等者。必不對美現醜。對高應低故。
【疏】又疑云。若都無實。菩薩何以作利樂事。故說如化。謂變化者。雖知不實。而作化事。
【記】利樂等者。難曰。菩薩不化生。任說如影響。菩薩既化生。云何如影響。
○故說如化下。釋也。作化事者。不可謂作化事便言為實。不可謂度眾生便謂眾生實有。良為眾生即空。迷故不覺。為說令覺。若實有體。化之何益。故淨名云。觀眾生如幻化。如水月鏡像。如龜毛兔角等。文殊問云。若然者。菩薩云何行慈。維摩詰言。為眾生說如是法。是真實慈也。
【記】上來五重徵釋。皆顯法空。葢因喻生迷。遂展轉訓曉。極茲後位。喻盡法彰。疑氷自釋。然諸經中。或說乾城水月杌鬼繩蛇翳目空華龜毛兔角等。皆隨機隨說。引令得出。必不依次有是五重也。
△三會通秦譯經本二。初指喻顯法。二正會廣略。初指喻顯法三。初正釋。二顯益。三結歎。
初正釋。
【疏】三會通秦譯經本。
【疏】夢幻泡影。空理全彰。露電二喻。無常足顯。
【記】秦經夢幻等者。以夢等四事。皆無體性。若觀有為諸法。如其夢等。則空理易明。露電二事。暫有即無。若觀諸法。如其露電。則無常自顯。
△二顯益。
【疏】悟真空。則不住諸相。觀生滅。則警䇿修行。
【記】悟真空下。顯益。
○不住相者。凡夫迷真空既住相。當知悟真空即不住相也。住即執取染著之義。
○又凡夫顛倒。不了無常。故戀世間。不務修進。當知達彼一切悉無常性。念念遷謝。不住不久。由是怖畏生死。樂趣涅槃。如救頭然。寸陰是競。所以佛於涅槃會中。偏讚此觀。以為第一。
○然二句中。各有解行。配釋可知。
△三結歎。
【疏】妙符破相之宗。巧示亡情之觀。
【記】妙符下。結歎。
○符破相宗者。歎前四喻也。然佛一代教門。就大乘中。宗塗有三。一法相宗。謂解深密等經。瑜珈唯識等論。二破相宗。諸般若等經。中百門等論。三法性宗。謂法華涅槃等經。起信寶性等論。既般若宗於破相。今說有為。喻以夢幻泡影。明妙符宗旨也。
○示亡情等者。歎後二喻。若觀世間諸法。如電露等。自不繫情於身命財而生常解。
○又由前四喻故。慧解亡情。由後二喻故。習定亡情。又前亡執有之情。後亡計常之情。若不覺空無常。即繫情於身命資具。今既悟此空無常理。則情念涅壞。真智現前。
○斯則上合經宗故云妙。下契物情故云巧也。
△二正會廣略三。初牒問。
釋通。三結歎。
初牒問。
【疏】魏譯九喻。秦本略者。
【記】魏譯下。牒問也。或問曰。魏譯九喻。秦經略三者。何也。今此牒之。
△二釋通。
【疏】以星燈有體。雲種含生。恐難契空心。潛滋相想。
【記】以星下。釋通。
○有體者。雖星不如日。燈藉膏油。未是全空。故云有體。
○雲種者。法喻雙舉。雲能含雨。種必生芽。故曰含生。
○難契等者。本為執情堅固。不了即空。由是設喻。以蕩分別。若觀有體之物。便同析色。難悟即空。空觀不成。故云難契。
○潛滋等者。既不了無常。唯於境相而生常想。不能捨離。縱不故意。任運生情。不覺而起。故曰潛也。
△三結歎。
【疏】取意之譯。妙在茲焉。
【記】取意等者。先德皆云。敵對唐梵。則奘稱能。取意譯經。則什為最。
【記】然雲等三喻。則直下剪除。於餘六中。又換一喻。謂以影代翳也。所以換者。影並於翳。空義顯故。
△三流通分(疏)二。初隨經文別釋。二引論疏讚釋。
【疏】第三流通分。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記】流通經文可見。
○佛說是經已者。本為空生致問。故佛答降住修行。答問既終。便合經畢。仍以躡跡起疑。連環二十七段。洎乎此文。疑念氷釋。既善吉無問。故能仁杜宣。
○一卷經內雖兼有師資。以其就勝。故但云佛說。
○長老等義。如前所解。
△初隨經文別釋。
【疏】尼者。此云女也。
○優婆塞。此云近事男。優婆夷此云近事女。親近比丘比丘尼而承事故。
○阿修羅。此云非天。
【記】疏二。初隨經文別釋。
【記】近事男女者。標釋可知。亦云近住男清信男等。並可知。
○非天者。亦非人也。謂非天人趣之所攝故。亦云無酒。
【疏】皆大等者。文殊所問經云有三種義。歡喜奉行。一。說者清淨。不為取著利養所染。二。所說清淨。以如實知法體。三得果清淨。
【記】如實等者。說理如理。說事如事故。
○果淨者。依解起行。得無漏故淨。
△二引論疏讚釋二。初引論。二引疏。
初引論。
【疏】無著云。若聞如是義。於大乘無覺。我念過於石。究竟無因故。
【記】無著下。二引論疏讚釋。
○無覺者。不發二空智也。
○二執牢固。如石之堅。石猶可磨可琢。聞經不能無我而解。不啻於石。故云過於。詩云。我心匪石不可轉也。轉猶動也。磨琢皆是動義。
○又論云。下人於深法。不能覺及信。世人多如此。是故法荒廢。
○無因者。無大乘正因。不得菩提故。
【疏】天親云。諸法希有總持法。不可稱量深句義。從尊者聞及廣說。迴此功德施羣生。
【記】總持法者。秘密般若也。深何義者。顯了般若也。
○或總持法是經文。深句義是本偈。
○從尊者。即彌勒無著也。
○廣說。即自指論文。
△二引疏。
【疏】大雲云。大聖說經。妙理斯畢。二空圓極。四眾奉行。
【疏】肇云。同聽齊悟。法喜蕩心。服翫遵式。永崇不朽。
【疏】資聖云。般若深經。三世佛母。聞經四句。已超惡趣之因。一念淨持。必護菩提之記。故人天異類。莫不虔受奉行矣。
【記】佛母者。以能生諸佛及菩提法故。
○餘文易知。
【疏】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終)
【記】金剛經纂要刊定記(終)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十(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