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大小乘釋經部二十三 般若部疏(0471-0510)
第0508部卍續藏第25册P0868 金剛經闡說(二卷), 〖清.存吾闡說〗.txt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508 金剛經闡說
No. 508-A 金剛經闡說序
余觀註此經者。類皆高談元妙。騁其辭鋒。不顧經文之上下前後。往往自相矛盾。甚至求深愈晦。欲望其受持讀誦為人解說尠矣。余當此困心橫慮時。竊假得數部紬繹之。擇其說之顯而明者錄之。於經之段落意旨所在。竊不揣其固陋。而參以鄙見。總以經中橫說竪說。丁甯反覆。無非以明心見性為不二門要著。不事藻詞。人人可以解說。庶有少益乎。或云佛欲以明心見性示人。則直說法就是了。何以經中隨說隨掃。似又欲人向元微尋去矣。余曰不不。此乃見佛之慈悲處。何以故。人之心性本明。因溺於四相六塵。以失其本來之明。佛不得已假之言說。若人能復其本來之明。則一切言說譬喻。已屬添設。若不掃去。是顯然以佛法自居。佛所不願也。蓋欲人即說處思。復即掃處思。恍然悟本來之自性。佛乃不得已而說也。此正如來護念付囑之深意耳。
嘉慶二十一年秋七月上浣古閩白雲山人存吾氏手題於姑蘇會垣之淨信堂
No. 508-B 捐刊金剛經闡說序
葢聞
佛道宏深。以慈悲而利物。神功廣大。以智慧而覺人。故先天地而不見其始。後天地而不見其終。觀於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葢可見矣。是經也。論不空之空。證無相之相。闡明虗妄。即六如而可知。推測根源。於四相而可悟。誠諸佛傳燈之奧旨。大乘闡道之統宗。而羣生明心見性之心法也。雖然法由心得。非經無以寓夫法。經因人明。非言無以著夫經。世以經傳。非梓無以公夫世考。自唐宋以至元明。釋是經。鋟是經者。分門別戶。汗牛充棟。而求其剖真言之至當。衷秘旨之弗違。唯白雲山人之金剛經闡說。為甚詳矣。夫白雲山人者。古閩鄉進士 存吾陳先生也。先生諱玉篇。公身膺花縣治試絃歌。職歷黃堂。春分桃李。公餘之暇。仰慕真如。闡說此經。通明法相。使讀之者。如仰寶鏡於中天。誦之者。若得明珠於滄海。惜乎。因心種果。棃棗未登。幸也。以福為田。子孫永守。無奈一字一編。必藉檀那之力。寸楮寸版。無非長者之金。於是冀樂善之有同心。望樂施而無吝色。或慨捐白鏹。固屬落落大方。或勉助青蚨。亦願多多益善。伏祈共鑒葵心。少伸蓮舌。俾夫鏤成卷軸。用廣
如來之慈悲。刷送流傳。大啟眾生之智慧。是為序。
同治六年歲次丁卯梅夏臺陽洪壽椿敬撰於海東尋樂山房之西軒
凡例是經所註故實。悉照鄧葵園太守輯註抄錄。依原本不繫註者姓名。其餘採某氏說者。則繫之。非敢掠美也。是經自來分為三十二分。各有標題。偽托傳為梁昭明太子所定。似屬淺陋。當是後人亦有分作數章者。究亦不見得了當。今只逐段直解說去。讀者自可領悟歸宿也。是經諸本。多有不同處。如何以故及是名云云等。或有或無。皆於文義無礙。今仍依舊本。是經於緊要處。用一圈。尤關要處。加雙圈。大段屆限處。用一截。庶讀者醒眼耳。
No. 508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古閩 白雲山人存吾氏 闡說
冢孫 滋甫厚基陳氏 校刊
金者。鐵也。剛生金中。百鍊不消。最堅利。能斷壞萬物。譬如智慧。能斷絕貪嗔癡一切顛倒之見。般若。華言智慧。波羅蜜。華言到彼岸。華嚴說六波羅蜜。一檀波羅蜜。即布施。二尸波羅蜜。即持戒。三羼提波羅蜜。即忍辱。四毗梨耶波蜜。即精進。五禪波羅蜜。即禪定。六般若波羅蜜。即智慧。六者又名六度。經者梵語脩多羅。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姚秦。東晉孝武時小國也。先是符堅秦王。其子丕稱帝。為符秦。太元十一年後。秦王姚萇稱帝。十九年萇卒。太子興即位。是為姚秦。三藏法師。謂通大小乘經律論三藏法。為大眾師也。梵語鳩摩羅什婆。華言童壽。謂童子而有耆德。本天竺人。西域龜茲王之甥也。七歲出家。日誦千偈。即明其旨。秦主姚興。延入逍遙園。翻譯諸經。其教入中國。經皆梵書。得歷代西僧通華言者。譯梵書為漢字。便中國人諷誦。此經乃鳩摩羅什。所翻譯也。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至)洗足已敷座而坐。
梵語佛陀。華言覺者。說此經者。為釋迦牟尼佛。梵語釋迦牟尼。華言能仁寂默。姓剎利氏。父淨飯王。母摩耶。於周昭王二十四年甲寅。四月初八日。自摩耶右脅誕生。年十九出家。年三十成道。涅槃於周穆王五十二年壬申。二月十五日。滅後一千一十七年。教至中夏。即後漢永平十年戊辰歲也。如是。統全經而言。我者。佛幼弟阿難自稱也。梵語阿難。華言慶喜。淨飯王幼子。或云其姪。於佛成道日生。舉國慶喜。故名。年二十出家。又十年。佛命為侍者。佛涅槃時。阿難請問一切經旨。當置何語。佛言當置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同某人。使天下後世。知法有本源。非世人所可妄說也。舍衛國。是中天竺波斯匿王之國。王太子名祇陀。樹是祇陀所施。故名祇樹。給孤獨園者。王之宰臣名須達拏。常在此國賑濟孤獨貧人。人稱為給孤獨長者。涅槃經云。須達長者。本舍衛人。初未知佛。為聘婦故。入王舍衛城。因珊壇那。見佛生信。請歸舍衛。佛令身子選眾居處。得祇陀園。長者問價。太子戲答。金布地滿。即當賣與。長者布金。太子感嘆。遂與易地。地所有樹。并以施佛。因立精舍。長者太子。交相發心。故稱祇樹給孤獨園。比丘。華言乞士。乞食資身。乞法資心。大比丘者。以通大乘言也。佛為三界之尊。故稱世尊。乞食者。佛是金輪王子。而自持鉢乞食。為欲教化眾生。捨離憍慢也。
時長老須菩提(至)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長者。有齒德之稱也。須菩提。華言善現。一言善言。一云空生。其生之日。室家皆空。父母驚異。相師占云。既善且吉。因名焉。為佛大弟子之一。長水經疏。袒。肉袒也。西方俗儀。見王者必肉袒。示非敢有犯。佛教亦隨用者。然此以表將荷大德之重擔耳。肩偏袒。膝著地。手合掌。皆彼國禮也。敬為入道之門。凡事皆當敬。況欲領聞聖教乎。如來者。佛號也。謂之如者。以其明則照無量世界。而無所蔽。慧則通無量劫事。而無所礙。能變現為一切眾生。而無所不可。是誠自如者也。謂之來者。以真性隨所而來現。若人至誠禱告。則有感應。若欲為一切眾生設化。則現色身。皆其來者也。如者真性之本體。來者。真性之應用也。護念付囑。謂如來起慈悲心。衛護眷念。俾信受是法。付委囑託俾奉行是法。須菩提於大眾聽法之初。未遑他恤。惟願如來起慈悲心。為之護念付囑也。菩薩。脩道者之通稱。梵語。菩提薩埵。省文也。菩提。華言覺道。薩埵。華言大心眾生。以大心入佛道。故名菩薩。諸菩薩。乃指大眾言之也。阿。訓無。耨多羅。訓上。三。訓正。藐。訓等。菩提。訓覺。言無上正等正覺。廣大包含。無以復加。故曰無上。靈蠢同具。高下平等。故曰正等。萬理全備。圓明普照。故曰正覺。云何應住。謂當住於何慮也。云何降伏其心。謂當如何降伏此妄思心也。僧若訥曰。須菩提正發此二問。一問眾生發無上心。欲求般若。云何以安住諦理。二問降伏惑心。云何以折攝散亂。一經所說。不出此住降而已。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至)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善哉者。嘆其問之切也。諦審也。如是者。指下文所言也。唯。應之速也。然。是其言也。願樂欲聞者。須菩提喜之甚。而不覺其詞之複也。
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至)壽者相即非菩薩。
此段說降心。先言降而後言住者。猶言。先去私而後存理也。然說降而住即在其中。摩訶。華言大也。卵生。為魚鳥龜蛇一類。胎生。為人畜龍仙一類。濕生。為含蠢蠕動一類。化生。為轉蛻飛行一類。有色。為休咎精明一類。無色。為空散銷沉一類。有想。為鬼神精靈一類。無想。為精神化為土木金石一類。非有想非無想。是概指楞嚴經所云。諸天人不了妙覺明心。妄隨七趣沉溺。補特伽羅者而言。涅槃。華言圓寂。無餘涅槃。即楞嚴所謂大涅槃。一切修行者之所依歸。僧宗密疏鈔云。不生為涅。不滅為槃。是圓滿清淨。能所全消。超脫輪迴。出離生死。即究竟到彼岸地位。誤認為死。則大謬矣。涅槃有四。一自性涅槃。凡聖共有。二無住涅槃。諸佛應化。三有餘涅槃。小果只斷三界見思。未脫無明。四無餘涅槃。已脫盡。故曰無餘也。滅者。滅盡愚癡煩惱。度者。度脫生死苦海。淨名經云。一切眾生。本性常滅。不復更滅。六祖慧能壇經云。自性自度。名為真度。文殊菩薩問世尊。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如何。世尊曰。性本清淨。無生無滅。故無眾生得滅度。無涅槃可到。此皆歸之眾生。而佛不以為功也。相。形迹也。六祖曰。脩行人亦有四相。心有所能。輕慢眾生。名我相。自恃持戒。輕破戒者。名人相。厭三途苦。願生諸天。是眾生相。心愛長年。而勤修福業。法執不忘。是壽者相。有四相即是眾生。無四相即是佛。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至)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復次。謂再偏次佛與須菩提答問之言也。此段說住心也。然說住而降即在其中。無所住者。心不執著。須菩提。問住心。佛教以不住為住也。布施。謂以滅度眾生之法布施也。眼耳鼻舌身意。為六根。色聲香味觸法。為六塵。觸字包得廣。凡身所應接皆是。法猶諺云方法。凡意所計畫皆是。福者德之施。德者福之本。凡夫六根不淨。貪是六塵。以快其欲。一不如其欲。則必布施以求滿其欲。有所住而布施者然也。菩薩受知如來無相教法。無諸欲之求。無能施之心。但以法施利益眾生。如水行地中。無有?礙。無所住行布施者然也。不也世尊。須菩提既答而復呼之尊而親之之意。後倣此。謝靈運曰。聖言無謬。理不可越。但當如佛所教而安心耳。按如所教住。即楞伽經所云。以不住法名住也。以上三段。全經大旨已括。後乃細論條目。層層推究其蘊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身相即色身。得見如來。謂得見法身。
佛告須菩提凡有所相(至)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凡有所相。皆是虗妄四句。經中最要語。即名四句偈。即下文所稱章句。以上二段。須菩提領悟身相非相。而佛即推擴告之也。即見如來。謂即見自心之如來。所謂雲霧揆。而青天見。欲念淨而天理存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至)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此段。乃佛獎勸學者婆心處。即護念也。通經皆護念。此其顯云。智度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葢實信者。實諦之階也。淨不雜也。僧若訥曰。法相者有見也。非法相者。無見也。捨二邊之著。故云無也。心之所之即謂取。取則成著。以是義故者。即不住相之義也。如筏喻者。筏編竹以渡水者。喻人藉佛法。可以到彼岸也。傅大士曰。渡河須用筏。到岸不須船。此言盡之矣。
須菩提於意何(至)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謝曰。非法。則不有。非非法。則不無。有無並無。理之極也。按此即印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之言也。賢者。菩薩。阿羅漢。聲聞緣覺眾。皆是。聖。即佛也。無為法者。順真性之自然。無所作為也。須菩提知得無為法。真是悟道深處。譬如為善欲以得福。不為惡恐其獲禍。皆有為也。惟以理當為善。不應為惡。縱善而獲禍。在所必為。惡而倖福。在所不為。直堅心以行之而已。有差別者賢。則無諍三昧。聖。則如如不動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以上二段。是須菩提便悟處。釋典。以此世界之外。更有無數世界。統曰大千世界。心地觀經註曰。如一須彌。一日月星辰。一四大洲。一六欲。上有初禪天覆之。但言小世界。不得言千。如是一千小世界。上覆二禪。為小千世界。如是一千小世界。上覆三禪。為一中千世界。如是一千中千世界。上覆四禪。為一大千世界。楞嚴經曰。世為遷流。界為方位。十方為界。過去未來現在為世。此布施為財施。七寶者。金銀琉璃珊瑚瑪硓珍珠玻璃也。福德者。事福也。福德性者。理福也。謝曰。福德非性。所以因緣增多。多則易著。故即遣之。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至)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此一段。佛言也。偈。釋氏詩詞也。所謂佛法非法。隨說隨掃。一部經如是。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此段乃入道次第。而須菩提即以自證也。須陀洹。華言入流。謂已入聖賢之流果者。譬猶木之有實。孫氏彚纂云此聲聞初果自聲教而悟者曰聲聞。能逆凡流故入聖流。但未盡六根虗習。故僅為初果。斯陀含。華言一往來。謂一往天上。一來人間。便得涅槃。實無往來者。無往來之念也。孫氏云。此聲聞第二果。比入流又高一層阿那含。華言不來。已斷欲界思惑盡直生四禪天上。不來欲界受生。故曰不來。實無不來者。亦是無不來之念。孫氏云。本性清淨光明。真空無我。不見可欲。本無欲界。故實。無不來也。此聲聞第三果比尚有往來又高一級。阿羅漢。華言無生。人法俱空。已證涅槃。聲聞之道。至此圓滿已極。故不名果而名道謝云阿羅漢者無生也。相滅生盡。謂之無生。若有計念。則見我人起相也。黃成釆云。實無有法。塵心淨盡。無法可學也。孫氏云。此果斷三界見思。煩惱俱盡。又曰四果人。俱無得果之心。可見聖賢。皆以無為法。全不住相矣。但四果只是了一身。不度眾生。佛門謂之小乘。諍者。爭也。塵念欲行。道念欲遣。如水火不相合。兩念相爭也。無諍。則理欲俱忘。一念不起。心無生滅去來。惟有本覺常明。故名無諍三昧。三昧。華言正定。六祖曰。三昧梵音正受。亦云正見。遠離九十五種邪見。是名正見。阿蘭那。華言寂靜。阿蘭那行者。即是清淨行。徐士英曰。佛所說四果。自有等級。第一云。不入色聲香味觸法。則是知欲當避。此果之初生。第二云。一往來。則是蹈欲境不再。此果之方碩。第三云。不來。則是去欲境如遺。此果之已熟。第四云。离欲。則是脫然無纖欲可除。此果之既收以此觀之。亦是下學上達處。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然燈佛。是世尊授記之師。生時有光於眼耳口鼻有孔中放出。如燈之明。故號然燈。明心見性。乃是有法而非法。得無所得。故曰於法實無所得也。莊嚴佛土。是從境說。答亦從境說。談境正所以徵心。六祖云。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以上二段。云云。千經萬典。大指會歸於此。葢有所住而生心。便是墮外道。無所住而不生心。便是斷滅。稍有錯誤。毫?千里。迷則佛眾生。悟則眾生佛也。五祖宏忍為六祖說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六祖言下大悟。乃言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搖動。五祖曰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若言下識自本心。見自本性。即名夫丈天人。以上二段。言法本於心。非有所得。莊嚴在心。不於佛土。然則諸菩薩。惟當明此心而已。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一句。是世尊傳授心法點睛處。
須菩提譬如有人(至)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須彌華言高妙。此山在四天下之中。高廣三百三十六萬里。日月遶山而行。以為晝夜。由此分四面為四天下。其上有三十三天。為山之至大者。故稱山王。非身者。法身也。真心也。一切有形相。當無不壞。惟真性無形相。故無得而壞。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至)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恒河西天竺之河。從阿耨地東流出。周迴四十里。沙細如麵。佛多在此處說法。故取以為喻。僧肇曰良由施福。是染沉溺三有。持經福淨。超昇彼岸。是故勝也。以上二段言非身喻大身。無為福勝有為福也。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至)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天者。十八天人之類。人者。概僧俗而言。阿脩羅。即卵胎化濕諸生。謝云封殯法身謂之塔。樹像虗空謝之廟。聖體神儀。全在四句。献供致敬。宜盡厥心也。六祖曰。所在之處。見人即說是經。常行無所得心。即此身中。有如來全身舍利。故言如佛塔廟。心清淨而說是經。令諸聽者。除迷妄心。悟得本來佛性。常行真實感得天人阿脩羅人非人等。皆來供養持經之人也。又曰自心誦得此經。自心解得經義。自心體得無著無相之理。所在之處常修佛行。即自心是佛。故言所在之處。即為有佛。僧若訥曰。經者。即法寶也。即為有佛。即佛寶也。若尊重弟子。即僧寶也。經典所在之處。即三寶共居也。此段歸重經典。領起下文。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至)是名般若波羅蜜。
至此說明經名。顏柄曰。妙明本性。湛若大虗。體既尚無。何名之有。如來恐人生斷滅見。不得已而強安是名也。所以傅大士頌云。恐人生斷滅。權且立虗名。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非世界是名世界。
謂佛有說法則可。謂佛有所說則不可。玩所字。便有造作的意思。陳雄曰。世尊答文文殊曰。在世離世。在塵離塵。是為究竟法。此言非微塵。非世界。即離塵離世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王日休曰。以上二段云云。三十二相者。般若經曰。如來足下有平滿相。一。足下千福輪文。無不圓滿。二。手足並皆柔軟。如兜羅綿。三。兩足一二指間。猶如雁王。文同綺畫。四。手足諸指。圓滿纖長可愛。五。足跟廣長圓滿。與趺相稱。六。足趺修高光滿。與足跟相稱。七。雙腨漸須纖如鹿王腨。八。雙臂平立摩膝。如象王鼻。九。陰相藏密。十。毛孔各一毛生。紺青宛轉。十一。髮毛右旋宛轉。十二。身皮細薄潤滑。垢水不住。十三。身皮金色晃耀。諸寶莊嚴。十四。兩足兩掌中頸雙肩。七處充滿。十五。肩項圓滿殊妙。十六。膊腋悉皆充實。十七。容儀洪滿端直。十八。身相修廣端嚴。十九。依相量等园滿。二十。額臆并身上半。威容廣大。如獅子王。二十一。常見面各一尋。二十二。齒相四十齊平。淨密根深。白逾珂雪。二十三。四牙鮮白鋒利。二十四。常得味中上味。二十五。舌相薄淨廣長能覆面輪至耳髮際。二十六。梵奇詞韻和雅。隨眾多少。無不等聞。二十七。眼睫猶若牛王。紺青齊整。二十八。眼睛紺青鮮白紅環。二十九。面輪其猶滿月。眉相皎淨。如天帝弓。三十。眉間有白毫相。柔軟如綿。白逾珂雪。三十一。頂上有烏瑟膩沙。高顯周囲。猶如天蓋。三十二。王日休曰以上二段。大意謂細而微塵。大而世界。妙而佛之色身。皆為虗妄。但有名而已。惟真性為真實。是以自古及今。無變無壞。彼三者。則有壞故也。按所云三十二相。似屬複踏。但無可考。今姑存之。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至)離一切相即名諸佛。
此段乃須菩提深讚佛法以勉人處。涕淚非泣者以如是甚深經典。痛聞之不早也。陳曰。性中具如來法身。夫是之謂生實相。經以福兼德言者屢矣。而此獨言功德。是功成果滿之時。則其福為不足道。所以壇經有功德在法身中。非在相福之句。前佛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云。離一切相。即名諸佛。是須菩提與佛印證處。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至)是名忍辱波羅蜜。
此段佛隨舉布施。及忍辱波羅。蜜以示人。僧肇曰。得大乘聞慧解。一往聞經。身無懼相。故名不驚。得大乘思慧解。深信不疑。故名不怖。得大乘脩慧解。順教脩行。終不有謗。故名不畏。疏鈔云。何以故者。顯因中最勝。明標第一波羅蜜者。有十種。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五禪定。六智慧。七慈。八悲。九方便。十不退。今言第一波羅蜜者即布施波羅蜜。何故獨言布施第一。曰布施者。通攝萬行。直至菩提。尚行布施。因布施資生眾善。言非者。恐有能所之名。先拂去能名。行無住相施者。故曰是名第一波羅蜜者也。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至)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此段佛以現身說法。證忍辱波羅蜜也。歌利。華言極惡。如來昔因中。證初地已。山居脩道。王帶宮女出獵。倦而寢。諸女人入山禮仙。王覺而怒。入山。尋之。問仙得果否。答曰。未得。又問以何為戒。答曰。以忍為戒。王割其耳。容顏不變。又劓其鼻。截其手。其臣爭諫不聽。四天王雨沙石。王佈畏懺悔。仙復身如故。王乃歸信受記。或曰。爾時王者。即憍陳如也。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至)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謝曰。不住色。無財物也。按之六祖曰。菩薩不為來望自身五欲快樂。而行布施。但為內破慳心。外利益眾生。而行布施。又曰。如來說我人等相。畢竟可破壞。非真實體也。一切眾生。盡是假名。若離妄心。即無眾生可得。故言即非眾生。按若心有住。即為非住者。謂心有所住。即非如來之以不住為住也。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至)此法無實無虗。
謝曰。真不偽。實無虗。如必當理。不誑則非妄語。不異則始終恒一。聖言不謬。故直脩行也。六祖曰。無實者。以法體空寂。無相可得。然中有恒河性德。用之不匱。故言無虗。按前既說於法實無所得。此何以又言如來所得法。以無實無虗。故即為之所得法。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至)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利令智昏。公能生明。以上三段。皆反覆譬喻。以明不住心法也。住法布施者。如我立規條。以強人從我。則彼此相蒙。人之心昧。而我之心亦蔽而無所見。不住法布施者如只示人以自明其心。自見其性。則人己兩忘。同登彼岸。何等光明普照也。
須菩提當來之世(至)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初日中日後日。猶言一日早中晚也。劫華言世也。經中每於段尾屢云較量福德者。皆佛獲念付囑菩薩之深心處。
須菩提以要言之(至)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云。為發最上乘者說。即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云若樂小法者云云。即中人以下不可語上也。此段是明善。聲乘。緣覺乘。菩薩乘。為三乘。大乘。謂菩薩乘也。最上來。謂佛乘也。聲。獨了生死。不度眾生。名小乘。如車乘之小者。止能自載也。緣覺。半為人半為己。所度無多。名中乘。菩薩。能度一切眾生。名大乘。佛能兼眾生菩薩而皆度之。為最上乘。謝曰。千載不墜。由於人宏任持運。行荷擔義也。按此之謂付囑。通經旨付囑。此其重云。
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至)果報亦不可思議。
此段是滅惡。訥曰。造作定業。不可逃。以行般若。故易重為輕。地獄云云。陳曰。世人喜於為惡。嫉于為善者多矣。一見是人。為人輕賤。便謂讀經無益。福報為虗語。甚至謗佛罵佛者使人人起退轉心。佛之言此。所以長善而救失云。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也。即三途苦。阿僧祇。華言無央數。那由他。華言一萬萬。按凡佛所言滅度。輪迴果報等。皆以濟末世德禮政刑之窮。使人心有所攝。以人之畏人。不如其畏神。故藉此以設教。豈可思議乎哉。
金剛經闡說卷上
卍續藏第 25 冊 No. 0508 金剛經闡說
金剛經闡說卷下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此段申明前文。而以無有法結云。葢須菩提敘述前此問答之詞。有請益之意。所以者何以下。佛答也。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者字。自明自性。告人。亦自明自性。何法之有。乃實指菩薩示之。菩薩應除能所心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此段佛又現身說法。以無上正等正覺。證實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如來。佛自謂也。正義云。梵語釋迦。此云能仁。梵語牟尼。此云寂默。寂默為體。即是如。能仁為用。即是來。先釋迦而後牟尼者。攝用以歸體也。先如而後來者。從體以起用也。總是一個真性。如號則為釋迦牟尼。通稱則為如來。又為佛諸法如義。應前以是義故之義。皆是佛法。即無虗不滅相也。即非一切法。即無實。不著相也。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至)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此段又申覆前文。而以無我法結之。佛復述前譬之人身長大。須菩提既知非大身。是名大身。是悟非大身者。即真心也。即此無四相之心也。故以菩薩亦如是告之焉按前佛言我應滅度眾生云云。此云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即不名菩薩。何也。葢此為菩薩未到佛地住者言之未到佛地住。而作是言。即不名菩薩。佛欲菩薩先去四相為要。故緊接以佛說一切法無四相。而以通達無我法結之。此無我兼人眾壽者言。一說莫作是言。欲菩薩去能所心也。亦通。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華嚴經云。肉眼。見一切色故。天眼。見一切眾生心故。慧眼見一切眾生諸般境界故。法眼見一切法如實相故。佛眼。見如來十力故。大般若經。所謂清淨五眼是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未來心不可得。
此段重明不住心。而語益加切矣。王曰。佛世界者。謂凡一大世界。必有一佛設化。故凡大世界。皆謂之佛世界。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以五眼知之也。六祖曰。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一一眾生。皆有若干差別。心數雖多。總名妄心。識得妄心非心。是名為心。顏云。思念前事為過去。思念今事為現在。思念後事為未來。三念總放下著謂之不可得。王曰。不可得者。謂無也。言此三心。本來無有。乃因事而有耳。圓覺經。所以言六塵緣影為自心相者。謂眾生以六種塵緣之影。為自己之心相也。過去現在未來讀斷。下心不可得四字。連誦成句。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如來說得福德多。
因緣者。由因而緣。因布施緣及福德也。福德有實者。布施有用之福德。福德無者。即福德性。此多字。與第八分多字異。彼以多為不足道。此則真為多矣。張國維曰。此不是無福德。乃是福德無。無福德。則為斷滅。福德無。乃是湛然清淨。即所謂福德性也。疏鈔云。若據捨大千珍寶布施。其福極多。若執著希望福德。有得則有盡。故云若福德執實有。如來不說得福德多。此是反釋之義。言以福德無者。希望心也。既無希望。即為無住相施。是名無為福。若依無住無為而施者。故如來說得福德多。訥曰。福有者取相也。福無者。離相也。離相。故稱性等虗空。其福無量。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此段亦覆前文。而以無法可說結之。具足。無欠缺也。具足諸相。則不止三十二相。凡種種變現神通之相。皆是。即非者。不執有。是名者。不執無。通經皆然。王曰。說法者。實無有法。謂本來無法。特為眾生除外妄而說耳。眾生既悟。則不用此法耳。故但虗名為說法而已。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至)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此段佛若輕視。視眾生。可見慈悲心。無時無處不有也。疏鈔云。言慧命者。善現達佛智海。入深法門。悟慧無生。覺本源之命。非去非來。故曰慧命須菩提。佛言彼非眾生者。皆具真一之性。與佛同源。故曰非眾生。言非不眾生者。背真逐妄。自喪己靈。故曰非不是眾生。爾時慧命須菩提六十二字。秦譯無。惟魏譯有。唐穆宗時。長安僧靈幽。入冥誦經。少此一段。冥王歎曰。貫花之線。何斷而不續乎。增壽十年。令往濠州鐘離寺。求石碑全文補入。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至)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段須菩提以如來說非眾生。可見各有自性。佛之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得之自性而非得之自外也。是信詞。非疑詞。顏曰。有法可得。是名法縛。無法可得。方名解脫。須菩提以無可得之辭而告世尊。世尊即以如是如是而證據之。佛又云。我於無上正等正覺。乃至無少法可得。虗名而已。王曰。無小法可得。則蕩然空空。是不可此形相求。不可以言說求也。但說名為無上正等正覺而見。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至)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言上自諸佛。下至蠢動含靈。其真性一同。故云平等。無有高下。即此名為無上正等正覺也。但眾生雖同具此無上正等正覺之性。因迷於四相妄緣而失之耳。若能以無四相。而修一切善法。即得無上正等正覺也。佛又呼須菩提。而謂所言善法者即。非善法謂。本來無此善法乃。假此以開悟眾生耳。故但虗名為善法而已。此段是佛至此明示學者受持之方。最喫緊處。全在以脩兩字著力。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五祖曰。自性若迷。福何可救。六祖曰。乘船永世求珠。不知身是七寶。二佛之言。皆為世人不脩身脩性。徒施寶以求福道。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段重戒人不當存有我私見也。呼汝等者。為提醒會下諸大眾也。僧訥曰。如來雖設法施。廣度眾生。而不作是念。故誡云汝等勿謂也。莫作是念。重誡也。度無度相。能所一空。又曰。如來既無我人眾生等相。何有時稱我。須知假名稱我。對所度眾生。隨世說我。顏云。當人自性自度。迷來悟度。邪來正度。從上諸佛所言。但有指出路頭。須是自行自履。豈由他人。所以道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可度。是如來有四相。如來乃見性人也。所以無我。凡夫未見性人也。所以我相未忘。佛又恐人落分別界。故曰。即非凡夫。所以見如來凡夫。本同一性。不容分別。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此段佛云云。上見就如來說。又云不應以具足色身。具足諸相見。此觀就學者說。轉輪聖王。即四天王。正五九月照南閻浮提二六十月。照西瞿耶尼。三七十一月照。北鬱單越。四八十二月。照東弗婆提。如輪之轉管四天下。察人間善惡者。以業報福德。亦具三十二相。六祖曰。轉輪聖王。雖有三十二相。豈得同如來。世尊引此言者。以遣執相之病。須菩提是大阿羅漢。所悟甚深。得方便門。不生迷路。以冀世尊除遣細惑。令後世眾生。所見不謬也。此段是佛與須菩提。恐會下大眾未能了悟非相之說。故再細辨。前論。而結以偈言。以釋眾惑也。不然須菩提前已知不應。以三十二相見如來。此何以又言色相如是也。疏鈔曰。如來法身者。非色非聲。無相無形。不可以心思。不不可以識識。在凡不少。至聖不增。看時不見。悟則全彰。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至)於法不說斷滅相。
此段戒人不可存斷滅見也。王曰。諸法斷滅者。謂一切法。皆斷之滅之而不用也。相謂凡法之相也。法固不可以泥。然亦豈可以斷滅之哉譬如渡水。既渡之後。固不須舟楫。未渡之前。豈可無舟楫耶。所以發求。無上正等正覺真性之心。必須依佛法脩行。不可遂斷滅佛法。而謂不用法也。顏曰此一卷經。雖然說無之一字。佛又恐人執著此無。一面沉空滯寂。棄有著無。反成斷滅相。故此一分專戒人不可斷滅。未見惟人。如何便說一切皆無。所以佛告須菩提。汝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若果作是念。發心即是諸法斷滅相。何以故。凡發無上正等正覺。心不可說斷滅相。又云。昔張秀才拙。參西堂禪師。問山河大地三世諸佛。是有是無。師答云有。張云錯。師云爾曾參見什麼人來。張云參見徑山禪師來。某甲問徑山皆言無。師云。俟爾得似徑山時。一切皆無即得大凡。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至)是故說不受福德。
知一切法二句。即宏毅以任重而道遠也。不受福德。即施德不望報意。此段承上文。言既不斷滅。而於一切法。皆當成於堅忍。以無我念而不應貪著福德也。六祖曰。通達一切法。無能所心。是名為忍。此人所得福德。勝前七寶之福。王曰若為作福德而度眾生。則是貪著其福德。而欲亭受也。前以較量福德屬眾生說。此以較量布施福德屬菩薩說。亦以見是法平等也。
須菩提若有人言(至)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此段云云。疏鈔云。如來者。來而不來。去而不去。住而不住。非動非靜。上合諸佛。下等羣生。一性平等。故號如來。至此段明如來真性法身。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至)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此段又重戒貪著也。世界者微塵之合也。微塵者。世界之散也。舉世界微塵。而萬事萬物皆然。顧欲合而不散。則貪著矣。六祖曰。一合相者。如眼見色愛色。即與色合。耳聞聲愛聲。即與聲合。至於六塵。若散即是真世界。合即凡夫。散即非凡夫。凡夫之人。於一切法。皆合相。若菩薩於一切法。皆不合而散。何以故。合即繫縛。起生滅。散即解脫。亦不生不滅。若有繫縛生滅者。即是凡夫所以經云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至)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黃蘗師曰。前說四相。此說四見。相粗而見精。因有四見。故形四相也。又云。佛以見性為見。人以見相為見。如是即指無四見言。顏曰。如是二字。說來若發無上正等正覺心者。於一切法。應當如此知。如此見。如此信解。不必外求法相。然初入道時。不假法相。故無入頭處。既見性了。亦當遠離。不要執著。所謂得魚忘却筌。到岸不須船之說。此段言人若悟了。并此四見之名。亦當無有。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見信解也。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至)應作如是觀。
凡佛所言四句偈等者。謂不必專於偈。凡可以演說者皆是。況其為言之要者乎。顏曰如如不動。湛然太虗。何以故。葢世間一切有為之法。如夢寐之非真。如燈幻之眩惑。如水泡之暫時。如人影之易滅。如朝露之易消。如閃電之倐忽。應作如是觀者。應立如此見性之法。陳曰佛所謂一切法者。真實無相法也。故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曰有為法。則夢幻泡影露電之如。不其妄乎。惟了真空無相者。能作是觀。以悟亦如之妄。則必離亦如以證如如不動之理。昔優婆離尊者。語阿難曰諸有為法。並是無常。想夫觀六如而得是句。張國維云。佛法有空假中三觀。末段仍歸於無為。而以偈語收結。至此則無聲無臭至矣。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至)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優婆塞華言覲事男。優婆夷。華言覲事女。覲事者。謂在家全受五戒。恒以親供養三寶。而為其事也。
金剛經闡說卷下(終)
No. 508-C 復題金剛經闡說後序
陳子滋甫。予至契友也。常語予曰。昔先祖存吾公。知常州府事。公餘之暇。著作甚富。必有可觀。惜與先生。南北睽違。不能共閱手澤為憾。予曰。令先祖之著作也。袖歸自八千里外。珍藏至五十年餘。其間有關名教。可傳後人者。自當亟付剞劂。以公於世。方不失為繼述之盛事。奚止為觀閱鑒賞計哉。洛甫應之曰。唯唯迨至同治壬戌。彩屬擾亂。洛甫家被困。閱兩三月。一旦圍解。轉危為安。人言伊家有巨人手。自室中出。大如車輪。羣懼而散。後洛甫遍覽室中。並無他物。惟架上有祖遺一書箱耳。啟閱皆在署。手犒散帙。飄颻纂成者。惟金剛經闡說一編。方悟此手。其印金剛手歟。是編亦洛甫平日所虔誦也。不期已被蠧魚竊去數十字矣。於是滋甫感予前言。膳寫就質於予。屬予補之。予曰。前言戲之耳。今竟有是事耶。但是事固吾黨所不語。故予不敢敘之於前。而特書之於後者。乃不自揣固陋也。今熟讀其文。細玩其說。竊取其意以補之。方知存吾先生之用心苦而遺澤長。故其闡是經也。不過緣經以聞義。因義以著說。而旨意了徹。人易覺悟。大有儒宗之風。其不同於高談元妙也。明矣。予故樂倡而共襄之。庶不員闡說之婆心。亦足徵善人之有後也。故謂之功德不可思議也可。即謂之果報不可思議也。亦無不可。
同治丁卯夏月臺陽洪壽椿載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