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大小乘釋經部三十一 法華部疏(0624-0633)
第0628部卍續藏第33册P0338 法華經科拾(七卷), 〖清.普德立科 智一拾遺〗.txt
卍續藏第 33 冊 No. 0628 法華經科拾
No. 628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一(之上)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西蜀沙門 佛閑勖?大師 立科
門人 智一雪墩 拾遺
△第七別解文義遵古分三。初舒光發軔問答智境頓示始終門(即初序品)。二約近跡垂化開權顯實令悟一乘門(自方便品至法師品止為正宗分)。三開近顯遠拂迹入實令廣流通門(自見寶塔品至經盡共十八品為流通分)。
妙法蓮華經序品第一
序有證信發起之別。皆為正宗端其蒙也。品者梵語䟦渠。此翻為品。義類同者。集在一處。故名曰品諸品之始。故云第一。
△文二。初證信。二發起。初中又二初五句證信。二列眾證信。
今初。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
經首五句。皆證信也。由具斷疑息諍簡邪三義故。緣如古引。阿難尊者。所以能結集者。始由得法性覺自在王三昧。終由得記後。於過現無量諸佛法藏。悉能通達。初言如是者。乃總指冥記無疑之法門。以證信也。謂尊者於結集時。將在昔意之所持懸為指曰如是。一部妙法。自領受來。皆炳現於我心海之內。無遺無忘。故曰如是。若就經宗言信者。以當理之言。言理相順。故謂之如。則如之一言。通能所詮。含於理事。理者道理。非唯真如。是者。心境相稱。無疑無非。深信之謂也。
我聞者。二約親領。以證信也。謂諸佛妙法。貴在能傳。故次明之。我即阿難自謂。聞是自指耳根。即以我無我之真我。口順世間。心造真境之妙我。而用根境非一異之能聞。領根境非一異之所聞也。
一時者。三約嘉會以證信也。梵語劫波云時分。然時無別體。依法假立。若離所依體不可得。今隨世俗。說有一時。一者揀異餘時。如來說法。時有無量。不能別舉。故但言一。乃法王啟運嘉會之時。亦可謂機教相扣之時也。
佛者。四約教主證信也。具云佛陀。此云覺者。而義有三。一自覺。謂雙覺理事。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此揀凡夫。二覺他。揀異二乘。三覺滿。揀異菩薩。又離心名自覺。離色名覺他。色心俱離名覺滿。乃十號中。三覺圓明之號也。然前教起中。已明佛身。今以佛乃教主。應更略陳。蓋由經中前後。應具兩異故。以諸聲聞於未解前。所見之身。既是脫御著弊之劣化。則於開解後。應見奇特勝應異前。無奈委付家業之長者。竟未見有脫弊著御之明文者。以翳病除。而狂華自滅。故得進悟。此佛乃是即心之佛。全體大用之所現故。此則體因用顯。乃不可思議之妙化也。
住王下。約處證信也。王舍者。昔駁足王統千王。共立舍城。都五山中。遂成大國。故以人名處也。靈鷲是所屬之境。故以王舍冠之。耆闍崛此云靈鷲。以峰形似鷲故。言靈者。以前佛今佛。同居此故。若佛滅羅漢住法滅支弗住鬼神住。故俗呼為靈山。言住者。如來內住海印三昧。而攝無量義處三昧及法華三昧等。悉入其中。隨機應現。外以身相威儀。住於靈鷲。由此五事可據。故曰如是。一部妙法。皆我親從佛所聞者。而以師資道合之時。住於鷲頭山中。
△二列眾證信二。初列眾。二總結。初中四。初聲聞。二菩薩。三八部。四王庶初二。初嘆德。二列名。
今初。
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至)盡諸有結心得自在。
與者共也。大者器量尊重。為天王人王等大人所敬。有大道故。梵語比丘。或云有翻。翻為除饉。謂眾生薄福。在因無法。自資得報。多所饉乏。出家之人。戒行是良福田。能除因果之饉乏。或云無翻。以名含三義。一破惡。二怖魔。三乞士。恐取一失餘。故梵語僧伽。此云和合眾。謂事和無別眾。法和無別理也。由受比丘戒。始得比丘名。以此戒法。是最初出苦之正因故。首以法標人。而有萬二千也。
阿羅漢。或云有翻。翻為無生。亦云無學。謂界內分段生死已盡故。真窮惑盡。無可學故。或言無翻者。名含三義。一云殺賊。賊即界內分別俱生二惑。能劫眾生功德法財。奪智慧命。比丘因中。能以定慧。殺之故。羅漢果。名為殺賊也。二云不生者。即比丘怖魔之果號。魔見不生。即大憂怖。恐復化人。則魔界空虗矣。三云應供。乃乞士之果號。由具智斷功德。堪為人天福田。故曰應供。
諸漏下。漏煩惱與結。名異體一。即根隨等二十六法。今且指漏為種子。煩惱為現行。種既盡。則無復現行擾亂矣。亦即殺賊義逮得句。以三界因果。皆名為他。而智斷。功德。皆名為己。今則己利已得。亦即應供義。諸有之結既盡。則得有為解脫。有為智成。則無為克證。而證無為解脫。既無結縛。心得自在矣。即無疑解脫之無學。亦即無生義也。
△二列名二。初比丘。二比丘尼。初二。初多知識。二少知識。初又二。初列上首名。二總結。
今初。
其名曰阿若憍陳如(至)須菩提阿難羅睺羅。
阿若者名也。云無知。無知者。非無所知。乃知無也。謂以無生智。知真諦為名也。憍陳如是姓。云火器。其先祀火。從此命族。以火有照暗不生燒物不生二義。邪計祀之。可出生死。或名釋摩男。聞法得道最在一切人天二乘之前。佛之最長子也。
摩訶迦葉云大飲光。以其身光。能飲蔽日月故。阿含云。羅閱祇大富長者。名迦維羅。婦名檀那。子名畢波羅。子婦名婆陀。其家千倍。勝缾沙王十六大國。無與為隣。畢鉢羅是樹名。尊者因禱樹而生故。以此命名。摩訶一梵。含大多勝三義。即五不翻中。多含不翻也。迦葉種類最多故。標摩訶以揀餘族。能行頭陀。上行稱為第一。
優樓頻螺云木瓜林。伽耶云城。那提云河。三人皆依所居之處彰名。
舍利弗具云舍利弗怛羅。舍利云鶖。即百舌鳥。亦云春鷺。其母眼之明利似之。弗怛羅云子。依母立名。故名鶖子。又云身子。此女好身形身之所生。故云身子。增一云。智慧無窮。決了諸疑第一。
大目犍連云。採菽氏。上古有仙。居山食豆。母是彼種。揀餘云大。增一云神通輕飛。能到十方第一。
摩訶迦旃延云文飾。善議論。敷演教道者。文飭第一。
阿㝹樓陀云無貧。過去弗沙佛末法。曾以一稗飯。施辟支弗。感九十一劫。天上人間。財寶無盡。又因精進失明。佛令繫念求天眼。四大淨色。半頭而發。明暗悉睹見大千界。如觀掌果。天眼第一。
劫賓那云房宿。因禱房宿而生故名。又善占星宿。明識圖讖第一。
憍梵波提云牛呞。以曾為牛王。餘習恒肆虗哨故名。又因避人嘲笑招?。恒居天上。受天供第一。
離婆多云離越。善入禪定。心不倒亂第一。
畢陵伽婆蹉云餘習。以曾久為婆羅門。慢習仍現於今生果中故。
薄拘羅云善容。容貌端嚴。壽百六十。以昔曾施一訶棃勒果。今世無病無夭。常樂閑居第一。
摩訶拘絺羅云大膝。膝骨粗大得名。又呼為長爪梵志。因讀十八般經。無暇剪爪故。
難陀云牧牛。亦云善歡喜。以慕道為名。故云善也。
孫陀羅難陀孫陀羅云好愛。妻名也。難陀云歡喜。己名也。揀異牧牛故。連妻得名。
富樓那云滿。父名也。彌多羅云慈。母名也。尼乃天竺女子之通稱。由連父母受名故。曰滿慈子。說法第一。
須菩提云空生。以生時庫藏皆空。得名。解空第一。
阿難云歡喜。佛得道日生。舉國皆喜得名。多聞第一。
羅睺羅云覆障。一因昔塞鼠穴。一因六日不看婆羅門故。得處胎六年之報。而以覆障名。密行第一。塵餘云。阿難聞法時。尚在有學。結集時。始證無生。今列羅漢中。羅云位居沙彌。已證無學。今列大比丘中。以二人乃是眾所知識故。
△二總結。
如是眾所知識大阿羅漢等。
聞名嘆德曰知。見形奉教曰識。知識者多故。云眾所知識。又知識有三種。謂教授同行及外護也。
△二少知識。
復有學無學二千人。
三果四向。皆有真可研。有惑可斷。名有學。第四阿羅漢果。真窮惑盡。名無學。古謂此但舉位名數。而不嘆德故。名為少知識。聖與凡交絕本無多知少識之分。特以希高慕遠者。以多引之。藏名隱德者。以少引之。決不可以多少之迹。失其本也。
△二比丘尼。
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至)亦與眷屬俱。
摩訶波闍波提云大愛道。亦云憍曇彌。云尼眾主。乃佛之姨母也。能以碩見首出弱質。先登覺岸故。名大愛道。又道慕於前。例倣於後故。云眾主。於佛成道十四年。求出家。佛不之許。阿難為陳三請。佛令阿難傳八敬法。若能行者。可聽出家。彼云。能行。乃聽。耶輸陀羅云華色。亦云名聞。以在家為菩薩之妻。捨俗為尼眾之首。且證無學故。得名聞之稱。
△二菩薩眾二。初標名舉數。二嘆德列名。
今初。
菩薩摩訶薩八萬人。
具足應云菩提薩埵摩訶薩埵。今略取之。菩提云道。薩埵云心。摩訶云大。即大道心也。古釋菩提。名佛道。薩埵名成眾生。乃以佛道成就眾生也。又菩提是自行。薩埵是化他行。如菩薩氣類者。有八萬人。
△二嘆德列名二。初嘆德。二列名。初又二。初總嘆。二別嘆。
今初。
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
阿云無。耨多羅云上。三云正。藐云等。或云遍。菩提云覺。合云無上正等正覺。乃菩薩修行所期之果也。不退有三。一未成不退。信行地菩薩也。二成不退。初地至七地也。三極成不退。八地已上也。下文云。智慧到彼岸。皆極中之極。於無上覺。得不退也。
△二別嘆二。初供養諸佛。二廣利羣生。
今初。
皆得陀羅尼樂說辯才(至)常為諸佛之所稱歎。
陀羅尼云總持。於一切善法。能持令不忘不失也。又持善不失。持惡不生也。而有三種。一者聞持。於一切言語諸法。耳之所聞。皆不忘失。二者分別。於一切眾生。一切諸法。分別不錯。三者入音聲。於聞罵詈及贊善。毫無喜怒。於諸色聲。深達實相故。復有四種。謂法義呪忍四陀羅尼也。
樂說辯才。即四無礙辯之一。亦名四無礙智。謂菩薩於法於義。於言辭於眾生根性。內以智明。外以妙辯。隨所樂聞。而為說之。各令歡喜也。
轉不退輪。輪有轉義摧碾義。蓋轉者。既摧自障。更除他惱。皆至不退而後已。
內凭總持。外以辯才。轉不退輪。即是先以法施。而攝財施。上供多佛也。
於諸佛下。以不離菩提心。上供下化。便資種智故。又植眾德本。德之本即菩提心也。惟其德本成就。便得稱可佛心。而為諸佛之所稱嘆。
△二廣利羣生。
以慈修身善入佛慧(至)能度無數百千眾生。
以同體慈。熏修三業。成三不護。即以此無礙三業。擇法應根。妙契大權。故曰善入佛慧。重障除大智現。故曰通達。揚般若之風帆。渡煩惱之苦海。到三德之覺岸矣。盛德既隆。佳聲亦遍。故名稱普聞於無量。而無量界中之眾生。不獨覩形者。增道損生。而聞名者。亦得福不唐捐。故稱能度。總之菩薩行之大致。不越上供下利。皆以智慧為本。
△二列名二。初正列。二結屬。
今初。
其名曰文殊師利菩薩(至)寶積菩薩導師菩薩。
文殊三名。一名文殊師利。云妙德。謂具不可思議微妙種種功德故。一名滿殊尸利。云妙首。謂具不可思議微妙功德。在諸菩薩之上故。一名曼殊室利。云玅吉祥。謂具不可思議微玅功德最勝吉祥故。緣如餘引。今但釋名。餘名亦然。
梵語婆婁吉低稅。云觀世音。能所圓融。有無兼暢。照窮正性。察其本末。故稱觀也。世音者。所觀之境也。萬象流動。隔別不同。類音殊唱。俱蒙解脫。故曰觀世音。梵語摩訶那鉢。云大勢至。以凡投足處。震動三千大千。及魔宮殿。故常精進者。如為一人經劫不能受化。猶無一念棄捨故。不休息者。以恒沙劫。為一日夜。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過千萬億歲。值一佛如是值恒沙佛。修諸梵行。然後受記心亦不休故寶掌者。大士能以右手。遍捫若干世界。出三寶之聲。乃至慈悲喜捨等聲。更有七寶流出。施給貧乏。始令歡喜。終至涅槃。則財寶法寶。皆一掌之所流出矣。藥王者。能以上藥。遍治眾生身心二病故。勇施等者。雖於財於法。悉達體空。而熾然行施。無厭足故。所證三諦。可貴如寶。能證三智。圓明如月。故能權能實之智體。如月隨時而現虧盈之象。光生暗滅。故惑消智滿。如晦盡體圓。故三大士。於二利中。同有障寂智朗。除熱生凉之德故。並以月喻。體備用週。能救不可救者。故云大力。以大力用。遍應眾緣。咸拔眾苦。名無量力。出界內分段。超界外變易故。云越三界。䟦陀婆羅云善守。能令聞名者。必獲果證故。又云賢首。以位居等覺。為眾賢之首故。彌勒云慈氏。自得慈心三昧。能令見者。亦同證得故。諸佛法寶。咸被集積故。隨邪道者。以大悲心。引歸正道故。
△二結屬。
如是等菩薩摩訶薩八萬人俱。
問。何以先列聲聞。次列菩薩。答。攝末歸本故。由小之大故。當機應爾故。
△三八部眾。
爾時釋提桓因(至)各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梵語釋提桓因。因陀羅云能作。能作忉利天主也。瓔珞經云。過此賢劫二千二十四劫作佛。號曰無著明月等。三是帝釋內臣。如世卿相。明月即寶吉祥月天子也。普香是明星天子。寶光是寶意天子。四大天王是帝釋外臣。如武將。各領二部鬼神。不令惱人。故稱護世者。然天有三種。一世間天。即諸國王。雖在人中。而享天福故。二者生天。即因修十善報果生天者。三者淨天。即聖弟子。斷諸漏染。證清淨果者。今是生天。則天者乃天然自然。身勝樂勝之謂也。言天王者。謂為諸天主。統治諸天。非同春秋繫王於天也。言天子者。乃天王之子。非父天母地之謂也。自在即第五化樂天。自變五欲境。而自娛樂者。大自在即第六他化天。假他所化五欲。以為己樂者。有指此為魔王天者。而大集經云。欲色二界之間。別有魔天。為魔所居。上於欲界。但列初二天及後二。而不列夜摩兜率者略耳。
娑婆云忍。由諸眾生安忍十惡苦果。不肯出離。依人立名。故云忍土。梵是西音。此云離欲。除下地繫。上升色界。故曰離欲。尸棄云頂髻。先舉位次指人者。則娑婆世界主梵天王。乃尸棄大梵也。此天居於初禪中間。內有尋伺。外有言說。始能統上冠下。號令一切故。以主字該括。而不細列上二界也。
龍總名也。統有五種形。一者象形。以善住龍為主。二者虵形。以難陀龍為主。三者馬形。以阿那婆龍為主。四者魚形。娑樓那主之。五蝦蟇形。摩那斯主之。又一切龍。皆有四種熱惱。獨阿耨池中無。以是七地菩薩。示居其處故。難陀云歡喜。䟦云善。乃兄弟二龍。常護摩竭陀國。雨澤以時。國無飢年。瓶沙王歲設一會。以報之。百姓聞皆歡喜故名。亦即目連所降之龍也。娑伽羅云鹹水海。隨所居得名也。和修吉云多頭。德叉迦云現毒。阿耨達與阿那婆達多。梵語訛略也。云無惱。即雪山頂池名。池中有五柱堂。住此者。即以不受熱惱得名。摩那斯云大身。若修羅排海水。淹善見城。此龍能縈身遏而不沒。優鉢羅云黛色蓮華池。住此者。即依處以受名。又樹名也。
緊那羅云疑神。形似人。而頭有一角。故號人非人。乃帝釋法樂之臣。居十寶山。若身有異相。即上天奏樂。若佛說法。即弦歌而頌法門。以法緊奏四諦。妙緊奏十二因緣。大緊奏六度。持緊總奏前三。皆外現內秘者也。
乾闥婆云嗅香。以香為食故。亦云香陰。身能出香故。乃天帝俗樂之神也。樂者緣幢倒擲之伎也。樂音鼓節弦管也。管者幢倒中之勝。美音者弦管中之勝者也。然緣幢倒擲。古無注什。
阿修羅云無端正。男醜女美。又云。非天。所受福報。略次諸天。而無天德。故似而又非。婆稚云團圓。曾與天帝戰被縛。因誓得脫復還。故曰團圓。佉羅騫䭾。云廣肩胛。即能湧水。淹善見城者。毗摩質多羅。云淨心。即舍脂父也。羅睺羅云障持。以日能照眼故。舉手障之。世或謂之日蝕。私謂。凡在推步數外所見者乃是。
迦樓羅云金翅。頸有如意珠。以龍為食。起世經云。此鳥與龍。各具四生。大海之北有樹。名居吒奢摩離。高一百由旬。枝葉覆五十由旬。此鳥與龍皆依此樹。四面而住。各有宮殿。縱廣六百由旬七重垣牆。七寶莊嚴。其卵生鳥居樹之東。胎南。濕西。化北。東鳥欲啖龍時。先上東枝。觀大海已。乃下。以翅扇大海。令水自開。二百由旬。取卵生龍而食之。餘則不能。胎生鳥。能開海水。四百由旬。取卵胎二龍食之。濕生鳥能開水。八百由旬。取卵胎濕三種龍為食。北居之鳥。能開海水。一千六百由旬。取四生之龍為食。故曰四生之鳥。還食四生之龍。初鳥威懾羣龍故。次則身大於羣故。三則噉龍須滿故。四則頸繫如意故。
△四王庶眾。
韋提希子阿闍世王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韋提希云思惟。闍王母也。阿闍世云未生怨。於未生前。相師占云。此兒生已。定當害父故名。又母姙之日。已有惡心。向瓶沙王故。
問。前因當機故。先列聲聞。次及菩薩。今何先天。次八部。後王庶耶。答。攝末時。必先勝後劣故。上中下根得記。居然有次第也。
△二總結。
各禮佛足退坐一面。
天及八部化人聽法。凡庸不識。聖眼知之。且針鋒之地。能容多眾。不相妨礙。故各舉類之異。而復數之多也。眾皆禮足。眾皆一面。圓回之妙。不可思議。禮足者。謂以頭面。置佛足上。
△二發起二。初如來為眾發起。二菩薩問答決疑。初二。初說經入定。二放光現相。初四。初四眾圍繞。二正為說入。三雨花動地。四大眾發喜。
今初。
爾時世尊四眾圍繞供養恭敬尊重讚歎。
爾時者。望前即四眾雲集之時。望後即將現六瑞之時。乃佛十種化。不失時中之。第三授菩薩記。化不失時之時也。世尊者。謂以智慧等法。破貪等不善之法。滅生死苦。得無上覺。為世與出世。咸皆尊重。故曰世尊。
四眾者。聲聞菩薩八部王庶也。其出家與在家之四。亦不出此。以八部王庶皆在家故。又影響發起當機結緣之四。亦不越此四外。圍繞者。若望禮拜言。即因拜後瞻仰不已。而更右旋數匝。乃行家威儀也。若望退坐言。則多指週環。乃坐家威儀也。
供養為檀度所攝。而有上供下利之分。於下利中。始論資生無畏法。而上供中。復有財供法供及觀行供之三種。今對下尊重等。且約財供言之。以運三業。皆可名供養故。則五體志心為恭敬。乃身供養也。一念耑注為尊重。乃意供養也。發言稱美為贊歎。乃口供養也。
△二正為說入。
為諸菩薩說大乘經(至)身心不動。
為言乃引為也。葢世尊將與聲聞授記。復先為菩薩說無量義者。使其從旁聞之生疑。作會權入實之先聲。則名雖為菩薩。而實為聲聞弄引也。
大乘經者。大莊嚴經論。有七種大義。一者緣大。謂菩薩修行大乘之法。以無量契經大法義。而為所緣故。二行大。謂菩薩修行大乘。能行二利大行故。三智大。謂菩薩修行大乘。能達二無我理。於諸境界。善能分別故。四勤大。謂菩薩修行大乘。曠大劫來。期證聖果。精進無間故。五巧大。謂菩薩修行大乘。以善巧方便。垂形六道。化諸眾生。去住自在故。六畏大。即無所畏也。謂菩薩修行大乘。智力內充。明了決定。於大眾中。說一切法。無所懼故。七者事大。謂菩薩修行大乘。欲令一切眾生。了其大事因緣故。數數示現世間。演大妙法。入大涅槃故等。乘以運載為義。謂乘此大乘。自運運他。同到智地。故名大乘。即所詮也。其能詮此妙義者。則名為經。是知大乘經之三字。乃教菩薩法門之通稱也。名無量義者。如彼經。佛答大莊嚴菩薩云。有一法門。能令速證菩提。謂無量義。從一法生。一法者。名為實相。使在座權乘聞而疑曰。既無量法門。皆從一生。則我所乘法。亦應究竟還歸一實。是故世尊。將演攝末歸本法輪故。先示無量義。以發其端。又此法門。乃佛在昔自所乘。而速得道果者。故為佛所護念。決不輕示於人者。
佛說下。明入定也。跏趺有二。一以左壓右名半跏。若更䟤以右壓左。名全跏趺。古往諸佛。盡行此法。然非世間受用法。亦不與外道共。乘此威儀。即能破魔斷結。故先跏趺。言入者。如來已離散心。無時不定。其見有出之與入者。特因能見入定威儀。得益者而示之。理實世尊寂照雙流。於正說時。又何嘗不在定中三昧。名無量義處者。由無量諸法。即是無量義處。乃能契世間常住妙理之深定也。三昧云正受。以能入者。即不受諸受故。若身若心。皆云不動者。特緣妙定瑩然通徹內外故。令身心寂而不動。則生身法身。冥同一體矣。
△三雨花動地。
是時天雨曼陀羅華(至)普佛世界六種震動。
曼陀羅云適意。亦云白華。曼殊沙云柔軟。亦云赤華。摩訶云大。即小大白赤。四種華也。震動言六者。以震略吼擊動。略起踴合。三聲三形故六。然據普佛二字。應如華嚴有六三十八種震動。今經貴略故。但言六。此之二瑞。若望前則為在昔之人。雖聞一切法門。而罔諳咸從一實所生之旨。今忽豁然妙悟流溢。感彼依報。同現靈瑞。以慶今聞。望後則華有感果之能。為諸三乘。預現道成之兆。動有撼執之力。為彼三乘。先示盡結之徵。
△四大眾發喜。
爾時會中比丘比丘尼(至)歡喜合掌一心觀佛。
比丘比丘尼。乃出家二眾。解見前。優婆塞云近事男。優婆夷云近事女。俱於人中。大具正見。能秉佛戒。乘六妙行。速出生死者。故列八部之前。
天龍下。翻譯名義云。夫佛之垂化道濟百靈。法之傳世慈育萬有。三乘賢聖。既肅爾以歸依。八部鬼神。亦森然而翊衛。故諸經中多列。此乘急戒緩之流也。天者天然樂勝。清淨光明。尊勝無比。故名為天。位列雖多。必以梵釋居首者。蓋大梵是大千之主。帝釋是三十三天之主故。龍者神靈之物。孔雀大雲等經。列名雖有不同。而皆言其能護持佛法。夜叉云勇健。有三種。一居天。一居空。一居地。唯天空二居者。能飛行。地居則不能。乾闥婆云香陰。陰即身也。不啖酒肉。唯以香資陰故。阿修等三並見前。摩睺羅伽。云大腹行。即蟒神也。亦名地龍。此八部中有人及鬼畜故。以人非人總結。轉輪聖王。即諸國大王。未可。即作輪王說。大眾見佛說無量義經。便入無量義定。由說處即是行處。以致天地同歸。咸披妙應。此由一人發真歸源。所有依報。悉皆化成無上知覺。是以為祥為瑞。而令見者。不知所以然。而然內發大喜。或將擬曰既有希奇之兆。必有非常之事當現。乃整肅三業。不令異緣。故曰一心觀佛。須知喜由瑞發。機因喜動。則喜非瑞攝說者察焉。
△二放光現相二。初放光。二現相。初二。初光所從處。二光照分齊。
今初。
爾時佛放眉間白毫相光。
天竺最重者。是以相觀人。凡人初生。必延師相之故。大人之相。數有四八。唯法王與輪王乃具。又輪王雖具而微。不若法王之顯著。以有漏福終乏。無為智以拯接故。白毫是四八中。第三十一相也。在佛兩眉之間。以表得證中道。不落二邊。故其色白。中表俱空。而有八楞。右旋而住。若明珠覆於額上。太子初生。牽長五尺。苦行時長一丈。得佛道時。長一丈五尺。又始從發心修行。終至涅槃。一切相貌。悉皆影現。今則毫相上。舒金光湧照。
△二光照分齊。
照東方萬八千世界(至)上至阿迦尼吒天。
所照橫豎。各有分齊。橫則四方四維。靡所不周。但照由東始。故先及之。萬八千土者。機感使然。可弗約表。如下智勝光照五百。則又何表。豎則上至阿迦尼吒。下至阿鼻。阿迦尼吒云質礙。且指色界頂言。下云。上至有頂。則透過色頂矣。阿鼻云無間。乃造五逆罪者。所生之處。無間有五。謂趣果受苦時及形命。皆無間歇也。而在地之下。故云地獄。
△二現相二。初現凡相。二現聖相。
今初。
於此世界盡見彼土六趣眾生。
趣乃趣向意。其類有六。各有能趣之因。及所趣之果。因果合舉。故言六趣。即六凡也。
△二現聖相。
又見彼土現在諸佛(至)以佛舍利起七寶塔。
不離當下。便能見彼聞彼也。並見下。即彼眾依教行證也。四眾云得道者。乃諸權乘。各至自所求果也。菩薩云行道者。以秉一乘人。未至所求故。因緣等各言種種者。以親生之因。與疎助之緣。內懷之信解。外現之相貌。各有差別故。涅槃云大滅度。諸佛化緣既畢。故以寂滅果體。為所歸故云般。般猶入也。舍利云靈骨。塔婆云圓塚。為藏靈骨之處。始而聞法。終見入滅。乃四聖法界之始終。合上六凡。同是一光所照。能照既其平等被照。應無差別。則平等一乘。平等授記之旨。俱先為一光注破矣。上乃經家。略敘十界因果。皆為一光披露。至下偈中。則為一一指示。以顯此光之希有。迥異尋常。
△二菩薩問答決疑二。初彌勒擬度以問。二文殊原古以答。初二。初經家述疑。二彌勒起問。初二。初述彌勒念。二述大眾念。
今初。
爾時彌勒菩薩(至)希有之相我今當問。
等覺大士。未離比觀。故云作念。神變者。謂由天心神慧。運之於內。希有之相。變現於外。故名神變。大寶積云。神變有三種。一說法神變。二教誡神變。三神變神變。今即說法神變也。謂如來以無礙妙智。知諸眾生善惡業因果報。應以何等法門。而得解脫。如是知已。為現神變。而為說法也。今則甘露將降故。預現神變。令生渴仰。然此渴仰。俱由念始大事因緣。非念不發。故先作念。是何緣有此瑞。則靈山一會。聞法得記之機。皆緣此一念之蒙之所發耳。
今佛下。謂此種境界。乃不可思議人。於不可思議定中。所現之希有。自屬現量所緣。既非我之測度。可擬當更問誰。而誰是能答之者。
復作下。念問文殊。由所覲之佛既多。於中必有所見。故應問文殊。
△二述大眾念。
爾時比丘比丘尼(至)神通之相今當問誰。
四眾八部。雖亦念瑞亦念問誰。而不能於誰中擇出可問者。則所證之淺深可見矣。變與通雖同是一。釋義則別於上。由光是色法。而從靈通妙慧所發。故能徹照障外。非覆盆可能為礙。故曰神通。
△二彌勒起問二。初長行。二偈文。
今初。
爾時彌勒菩薩(至)悉見彼佛國界莊嚴。
四眾八部。外見光瑞。內發疑念。並為開顯得記之基。故世尊於後文中。普授廣記於現前也。
△二偈文二。初敘意。二舉頌。
今初。
於是彌勒菩薩欲重宣此義以偈問曰。
偈即是頌。譯人隨便取用。然有祇夜伽陀之別。祇夜云重頌者。天竺梵文。有散華貫華二式。如此方序後復有銘也。又因樂散說生解。樂章句生解者之便故。又為後來者。及鈍根者。不妨慈悲重為宣說。伽陀云孤起頌者。即與上文。了不相蒙。而另有所說也。此下偈文。雖襍糅相呈。而孤起居多。
△二舉頌四。初總舉光瑞。二別列事相。三嘆光希有。四釋難啟問。
今初。
文殊師利導師何故(至)身意快然得未曾有。
因覩光瑞之異。而發何故之問。
△二別列事相二。初二初以十頌問十界。二四十頌問六度。
今初。
眉間光明照於東方(至)求無上慧為說淨道。
十界事相。本無遁藏。由乏妙用。遂至對面千里。無所了別。今如來欲令一切各悟本有。乃於一光。圓攝難思妙用。以加被之。普令法會三業澄清。六根互用。不離跬步。俾法界現事同陳。於見聞覺知之內。是以彌勒。代眾一一點出。如指諸掌。以顯能照之妙。而有所問。
能照毫相雖白。其所放之光。則作金色。故被照之處。皆成金色。
前云阿迦尼吒。今至有頂。則極非非想矣。此天雖無業果色。而定果色中。亦可受化故。中陰經云。如來入中陰中。化無量眾生已。忽然不現。舍中陰形。入虗空三昧。於非非想。現形說法。乃至觀音勢至。發願思齊。此上從阿鼻至有頂。皆天眼所見之境。今仗佛光。得於肉眼矣。
又覩下四頌。以深妙音。各於世界。講說正法。此以主伴儀。說根本一乘也。
若人下三頌。明諸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也。初為厭苦急求出離者。說四諦法。令得真空涅槃。有福者。從供佛來求勝法。是擇法。此從多聞來。以體空智。初觀因緣生。繼觀因緣滅。故名緣覺。行有施戒等六。前曰種種。對前二乘。曰無上慧。雖同上二齊用體空。而能於斷分別俱生後。更侵二種習氣。所證真空之理最深。是為上智觀得菩提也。
又法會於上所現事相。若即現前。而知彼所念。此融他心智於凡心也。若即現果。而知彼昔因。此融宿命於現識也。若即現因。而見來果。此融天眠於肉眼也。又見六凡是天眼。見二乘之果是慧眼。見菩薩之行是法眼。若一剎那。遍觀無遺。則是佛眼。然此勝用。固因佛加。又復須知。此用與佛本有不一不異之旨。以眾生心中諸佛。現神加被時。而諸佛心中眾生。亦得暫息塵勞。披微露妙。苟使不然。何以山河大地。既不在所照之外。亦應同法會有此聞見之勝用矣。智者思之。
△二以四十頌問六度二。初約次第問。二約不次問。初二。初以頌半結前生後。二以十六正問六度。
今初。
文殊師利我住於此(至)如是眾多今當略說。
初四結前後二生後。
△二以十六正問六度。
我見彼土恒沙菩薩(至)破魔兵眾而擊法鼓。
初一偈。以種種因緣。總問因華。而求佛果也。次六偈問施。先財次身次命。即本事經之三易也。初四偈以不堅財。貿易堅財也。七寶及輦輿。皆財施所攝。由世間財。聚散無常故施之。而求安樂涅槃。七種堅固聖財。而為諸佛所歎。
次身肉妻子一偈。以不堅身。貿易堅身也。以父母所生之身。危脆不實。生滅無常故施之。以易無上金剛不壞之身。
頭目身體。即命之所關。雖有壽夭。必同歸於盡。若了四諦。深達三輪。施此頭目。可易常住無盡之慧命矣。
人中自在。王獨稱尊。因聞妙道。欲得法王位。王法國土。得法自在故。捨家出家。被法服登戒品。以為入聖初基。
比丘外捨憒閙。內處閑靜。因誦經典。而了法無生。心不妄動。即諦察法忍也。勇猛有三種。大莊嚴經論云。一願勝勇猛。謂發四弘誓。二行勝勇猛。謂乘願起行。三果勝勇猛。謂乘因得果時。樂與諸佛。平等無二。思惟佛道。即果勝勇猛也。精進亦三。菩薩善戒經云。一莊嚴精進。謂菩薩勤修梵行。莊嚴道果。乃至代眾生。受無量地獄苦。心不休息。二攝善法精進。謂菩薩修六度時。不為煩惱邪見所動。攝世出世一切善法。心不放逸。三利益眾生精進。謂菩薩於一切時。以種種法。化導眾生。滅惡生善。縱經塵劫。心不疲倦。今以勇猛精進聯稱者。由無怯無倦。始能遍䇿諸度。速成佛道。
禪中二偈。與地藏十輪經中。三種定業輪義等。初偈離欲等者。即彼第一建立修習定業輪。謂定即禪定。業即行業。輪有摧碾義。修禪者必。先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推破惑業。禪定轉深。則五通現前。故今首明離欲。終示發通也。次偈即彼第二建立誦習業輪。謂由誦習大乘。心不散亂。即能摧破惑業。今於禪中。說偈至千萬之多。與彼始由誦習。終至破惑義等。其第三建立營福業輪。偈雖未及。亦可含於誦習中。以依教修觀。最為易故。又定心一念所修。即勝散心久遠所修。故可略。
智度中。初偈明自利。由妙慧明徹。直窮理本故智深。由妙行熾然。了法如幻。故志固。由決擇力。故能問。由明記力。故能持。又見下二偈。承上禪智力。故定慧具。而利他行顯。故縱倒嶽之機。傾湫之辯。轉化金剛心中諸大士。以奢摩他。破諸魔眾。更復擊鼓䇿進。豎道場幡而後已也。
△二約不次問。
又見菩薩寂然宴默(至)如天樹王其華開敷。
科云不次者。麈餘云。光中所照。本無次第。如登高而望九重。其中綠窗青瑣。繡闥雕甍。金碧交輝。冠蓋相映。耳目應接。不暇指點。眾妙無倫等。是故於約次之後。但隨目之所擊。即舉而為言也。
初偈言天龍敬不以為喜者。緣勝定中。自具廣大寂靜妙境。殊非天龍斯須之敬可動其心。故不為喜。
林中放光。無緣普度。偏言地獄者。劇苦先悲。如母愛子病者偏憐。
次進偈中。意識惛熟曰睡。五情闇蔽。四大放倚曰眠。此五蓋之一也。眾生以此睡眠因緣。不能發生禪定善法。所以沉淪三界。今既不睡。而加經行。正四種三昧中之常行三昧也。梵語般舟云佛立。立有三義。一佛威力。二三昧力。三行者功德力。能於定中。見十方佛。在其前立。故云佛立。於九旬內。不坐不臥。常行周旋。不息口稱彌陀聖號。心想聖容。或先唱後想。或先想後唱。貴勿間斷。此三昧力。極能斷除宿障。於諸功德。最為第一。今人見此不睡威儀。可以聳人視聽。動欲舉行。全不明諳。經義應行。何事而反世務紛紜。幾成邀名射利之術。殊可慨也。
戒偈中。即智度十種戒中之二。以初後而該中之八種。初無缺戒。此彼名全同。寶珠有圓明意。即彼第十具足戒也。
忍辱言力者。以忍有生法之別。惡罵捶打。乃生忍中最粗之行相。故特出之。
禪偈中。古云。離戲笑。是却掉悔蓋。離癡眷屬。是除瞋葢。除亂却貪蓋。攝念除睡蓋。五蓋除而所求可疾矣。歷億萬歲。若不出光照之一時。此乃因光中之神力。攝九世而歸一念也。設因光照。而知其久。此又因光。而發宿住智也。
次五偈。四事供養三寶也。
次智中法本無言。故曰寂滅。然無言不礙言。故可說。如空谷無聲。不妨響遍世間也。
由性即相故。可觀水成氷也。由相即性。故無二相。氷成水也。上偈約所觀境。此約能觀智。言無著者。由性即相故性離。由相即性故相離。既被妙觀所融。故無所著。此偈亦可雙承上三。於所說法及所觀境。皆不起法愛。故云無著。
涅槃中七偈。舍利有二種。一者生身。即佛滅後。由闍維而得者。本由五分妙香熏所成就故。令一興供者。初獲千返生天之報。終得無上佛果。二者法身舍利。即契經也。然生身實由法身而出。今但約供養。統以言之。次六偈。明此人宿種勝因。今乃得值最上福田。是以不惜家寶。廣興供養。所建之塔廟既多。高廣之量復倍。內外嚴飭。並用珠寶。以致八部同興供養。國界頗異尋常。如天中之圓生樹王。於華開時。而天界之妙好。更加殊特。
△三嘆光希有。
佛放一光我及眾會(至)放一淨光照無量國。
初偈總指光中之所見。次言能照之奇特。實由神通智慧之希有。是故於一淨光。即照無量國。令法會於不可見聞處。而有見聞。於不可知覺處。而有知覺。是知前文雖似問所照之境。而實問能照之光也。
△四釋難啟問。
我等見此得未曾有(至)瞻察仁者為說何等。
初半結前。次半啟後。請決下之四偈。准古釋文殊四種伏難者。謂文殊心內搆難。其意有三。一此瑞希有。不可倉卒輕判。二智眾如海。謙光推高。三靳固前却生眾渴仰。故以伏難拒之。彌勒彰灼釋難。意亦有三。一瑞大疑大。若不預釋。恐妨正說。二智眾雖多。機在仁者。三闔眾瞻仁。立誠頗重。所以彰言釋難請令時答初伏難者。因請主云。佛子文殊。願決眾疑。文殊仍此。啟初伏難云。汝云眾疑。眾未曾疑。若疑應問。眾既不疑。我何所決。彌勒即以第一偈釋云。四眾欣仰。瞻仁及我。及我欲我問。瞻仁欲得仁答。文殊因此啟第二難云。眾既有疑。不易可答。待佛出定。然後為答。彌勒復以第二偈釋云。若有疑在懷。憂兕不泰。應以時答。如來啟定。知在何時。故請時答。決疑令喜。文殊因此。啟第三難。我與仁者。同居學地。欲測佛意。微共籌量。獨令我答。於理不可。彌勒復以第三偈釋云。我亦微心下忖。踟躇兩楹。為說妙法。為當授記。文殊因此。啟第四難。若如汝說。即是決疑。何煩我答。彌勒復以第四偈釋云。安得以我猶豫之心。判此大事。故云。示諸佛土。此非小緣。文殊伏難既窮。謙光亦止。此發問中。文殊伏難是潛。彌勒四釋為顯。則文殊為賓。彌勒為主矣。
又瞻仁乃意索也。為欲說此等。乃口索也。然在法說名索果記。在喻說明索果車也。
末偈。結成眾請。
懸序中。明如來之光有多種。獨以為說法華所放之光。為希有光者。以能發起大事因緣故也。
△二文殊原古以答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三。初惟忖略答。二詳示所同。三會通結答。
今初。
爾時文殊師利(至)難信之法故現斯瑞。
文殊古佛。既迹示等覺。則智屬比觀。故曰惟忖。惟即思量。惟昔如今也。忖即籌度。忖今如昔也。由古今之時雖異。而古今所見之瑞則同。故以初一句。約法標。語彌勒曰。由我惟昔於見瑞。後即聞大法。故忖今佛。於現瑞後。亦應演說大法。文殊且以此擬說。大法一句。略答所問。而決彌勒及大眾之疑。下復以三喻。疊釋說大。所以謂世尊在昔。為諸眾生。說三乘法。雖令各獲果證。然非大法。故擬此後。應有一味平等法雨。普潤人華。同圓極果。故以喻釋曰。將雨大法雨。而為溥潤。又世尊在昔。為諸菩薩。雖說大乘法。而有五性差別。亦非大法。故擬此後。自應改號點權即實。開顯一乘。故喻釋曰。將吹大法螺。而為改號。又世尊在昔。雖依一性。為說一乘。猶未彰灼顯廢昔權。而於實體。終屬不足。亦非大法。故擬此後。直捨方便。但說無上。指歸寶所。故喻釋曰。將擊大法鼓。而為䇿進。末乃結云。特以雨能普潤。螺能改號。鼓能䇿進。皆大法中所具之義。我故擬世尊於出定後。當演大法中之實義。要之由我昔在光中於見所未見。後即聞所未聞。既今得如昔見。亦應當聞希有矣。統上三喻一結。總釋標中欲說大法一句之旨。而決其疑耳。下詳示所同一大段。不過引古。證成欲說大法之意也。
問前彌勒約二事騰疑。何今止答說法耶。答。說法授記。皆一大事攝。既說大法。於領解後。必為授記。故可略也。
諸善男子下。先以曾見。略證說大之擬見。非胸臆言。咸聞難信者。由諸會眾。皆是一類自小之大之機。而謂定有三乘五性之別。若聞十方國土中。唯有一乘之語。則真為難信矣。欲說難信故。現希有之瑞。
△二詳示所同三。初因機設教與今佛已同。二入定放光與今佛現同。三說法授記今佛當同。
今初。
諸善男子如過去(至)所可說法初中後善。
豎論時分。除現前一念。為現在外。已往者名過去。將至者名為未來。阿僧祇云無數。劫波云時分。今指過去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無數劫之前。爾時有佛降靈。別號日月燈明。會懸引玄贊云。日有二能。一導明。二成熟。月有二能。一除熱。二清凉。燈有二能。一破暗。二傳照。別號以此彰名者。表彼佛能導迷至覺。成器熟根。除煩惱之熱。得涅槃之凉。永破愚癡化生傳法也。緣日月之照。不足以喻彼佛之智明。復加以能照屈曲之燈。聊借三光片。喻難思之智。故曰日月燈明。
如來下。十種通號也。以佛佛道同。皆具此十。故十號之文。佈於一經。茲於經初。合當廣略釋之。略則無虗妄名如來。良福田名應供。知法名正徧知。具三明名明行足。不還來名善逝。知眾生國土名世間解。無與等名無上士。調他心名調御丈夫。為眾生眼名天人師。知三聚名佛。具此十德。名世間尊。若依佛說十號經廣釋者。則合世間解無上士。以為一號。雖有開合。其義則一。今兩存之。一如來義有三。謂法報應。金剛經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此法身如來也。轉法輪論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此報身如來也。成實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應身如來也。二應供。謂萬行圓成。福德具足。應受天上人間供養。饒益有情故。三正遍知。謂以一切智。於一切法。無不了知故。又以一切法平等。開覺一切眾生。成無上覺故。號正等覺。四明行足。明即三明。行即身口意。正真清淨。於自願力。一切之行。善修滿足故。五善逝者。即妙往義。謂以無量智慧。能斷諸惑。妙出世間。能趣佛果故。六世間解。無上士。世間解者。諸世出世間。因果諸法。無不解了也。無上士者。謂業惑淨盡。更無所斷。於人天凡聖之中。第一最上無等故。號世間解無上士。七調御丈夫。謂具大丈夫力用。而說種種諸法。調伏御制一切眾生。令離垢染。得涅槃故。八天人師。謂非獨與四眾為師。所有天上人間。魔王外道。釋梵天龍。悉皆皈命。為弟子故。九佛云覺。謂智慧具足。三覺圓滿故。十世尊。謂以智慧等法。破貪嗔癡。滅生死苦。得無上覺。世出世間。皆尊重故。於時彼佛。既現身輪。復以口輪。騰音聲輪。演說正法。而被一類漸機。令其由小之大。初中後三時所說。皆能契理契機。無往而不善也。然三善之名。遍於諸經。釋義亦別。今欲切照下文。當以所說聲聞緣覺菩薩三乘法門。即為三善。應作通別二義。而釋通者。則初說四諦。能令聞者。得聲聞乘故善。次說因緣。令得緣覺乘故善。後說六度。令得一切智故善。此以彼佛一代聖教。約通義分為三善也。若別明者。則三乘法門。應各具三善。初說聲聞乘。以知苦斷集為初善。修八正道為中善。證滅名後善。說因緣令觀流轉還滅為初善。修七十七智為中善。證滅名後善。若菩薩則以不捨菩提心為初善。不念下乘為中善。迴向一切智名後善。
其義下。顯說法之德相。其義深遠者。謂能引發利益安樂故。其語巧妙。謂善緝綴名等身故。不與外道共故純一。義豐圓滿故無雜。一剎那自性解脫故清淨。多剎那相續。亦解脫故鮮白。梵行相者。謂八聖道支。以滅諦名梵。道諦名行。此之八道。與滅為因故。曰梵行之相。
為求下。正引初佛因機設教。顯已同也。四諦者。四即苦集滅道之四也。諦乃審諦誠諦義。謂以析空觀諦審。佛說世間之苦集。出世之滅道。皆是真誠諦實之語。故依之修行。即度生死至涅槃。辟支佛云緣覺。以所覺十二支。皆名因緣者。由展轉感果為因。互相由藉為緣故。如以過去無明行二支為因。感現在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為果。復由現果中。起愛取有三支。為現在因。感未來生及老死二支為果。三世相續。循環不已。以故十二俱名因緣也。是故聞此法門。於緣有覺。故名辟支佛。六波羅密者。六即施戒忍進禪智之六也。波羅密云到彼岸。煩惱大海。以生死為此岸。涅槃為彼岸。若能以施戒等六。為舟楫為浮囊。則可免煩惱海之漂沉。而度彼岸。令得菩提。成一切種智。種智即佛智。謂能以一種智。知一切道。一切種也。上引一佛因機設教。與今佛已同。
次復下。更引二萬佛。亦與今佛已同。二萬佛同號者。或是因中同時開解。同蒙記莂。與今五百弟子。得同號普明之記者相等。頗羅墮云利根。以彼佛現身。時非五濁故。從道德姓中。捨家出家。具十號稱法王。而說初中後善之法。
△二放光入定與今佛現同四。初王子發心出家。二如來說經入定。三如來放光現瑞。四大眾騰疑欲決。
今初。
其最後佛未出家時(至)已於千萬佛所植諸善本。
王子之名。皆在俗所起者。謂心之所嚮曰意。有意者。非質稟中耎之。無所嚮者也。善意者。意之無惡也。無量意者。意在廣遠。而非淺近劣識者比也。寶意者知自重其意。不敢苟趨也。增意者增高其意。不甘於卑微也。除疑意者。即意所向。而能決諸惑也。響意者。敏捷如響之應聲也。法意者。意惟在法。不在非法也。後云發大乘意。咸由此在世意。而起出世意也。
一四天下。乃為一金輪所王。既威德自在。各領四天下。下妙光法師。為人演說。劫滿八十。足見彼佛所化之土。不獨疆域之廣。更見人之壽命亦長矣。竊謂八子既捨王位出家。則顯彼佛是剎利種姓。似與二萬佛。不同一姓。父王成佛。由於出家故。亦隨出家。發大乘意。即發菩提心。修梵行是自利。為法師是利他。八子所以能於現前一身。覷破世緣。才一捨家。即具二利者。緣彼已於過去多佛所。植眾善本。乃得如是。
△二如來說經入定。
是時日月燈明佛(至)歡喜合掌一心觀佛。
欲顯法華一實相理。而先說無量義者。乃密示原始要終意也。令悟無量義。既始從一實相生。則實相中妙義無窮。而無窮之義。未有往而不復者。是故彼佛先說無量義經。復入無量義處三昧。由此三昧。能觀無相理故。處謂處所。蓋無量諸法。即是實相。實相即無量義。故說真理名處。復為教所詮顯。故經名義。為智所詮定名義。處為智所親證。
是時下。明天地現瑞。大眾歡喜也。問。世尊說經入定。何器界亦現瑞耶。答。緣諸法會。白無始來。於眾生世界。生纏縛故。乃於器界。不能超越。今由即心之佛。度即心之眾生。先以智拔。次以定動。令其得未會有。則正報已有發蒙之兆故。令依報亦將化成無上知覺。而先現此相故。首楞云。根塵同源。縛脫無二。
△三如來放光現瑞。
爾時如來放眉間(至)如今所見是諸佛土。
二萬佛序。已同現同。最後佛序。出定說經。始終互略。譯人高手。
△四大眾騰疑欲決。
彌勒當知爾時會中(至)欲知此光所為因緣。
樂欲聽法人。皆稱菩薩者。擬是結集人。據已經開顯得記後。而稱之者。所動之疑。全因光相之希有而發故。獨以光為問。而他非所急也。
△三說法授記與今佛當同四。初出所說經名。二明說經時分。三明唱滅付曯。四明弘經作佛。
今初。
時有菩薩名曰妙光(至)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智光微妙。能導權實二機。故曰妙光。因妙光而說者。由妙光能以自心為智燈。燭經之幽致。且善為傳化故。大乘經。乃諸佛教化菩薩法門之通稱也。論列大乘有十七種名。今文具三。妙法蓮華之名。在第十六。取蓮華為喻者。蓋此妙法。權實一體。而蓮華則華果同時。可喻妙法雙融之義。第四名教菩薩法者。謂此妙理。能化一切善根成熟菩薩。隨順法器。令得佛果故。第五名佛所護念者。謂實相妙理。生佛等有。佛雖先覺。每欲開示。但以眾生根鈍。不敢輕示故。為佛所護念也。
△二明說經時分。
六十小劫不起於座(至)若身若心而生懈倦。
彼佛於一時一處說經。與今佛之二處三會不同。如食頃者。外蒙佛加。內與理冥。故令六根齊轉法華。頓超時劫之外。雖經久遠。得如食頃。
△三明唱滅付曯。
日月燈明佛於六十小劫(至)入無餘涅槃。
古謂六十小劫。最後一日。晨旦說經竟。便唱滅者。顯彼時所化之機。校今為勝。不似我佛更須捃拾入無餘等者。以圓斷界內界外二障之子果故。
時有下。為德藏授補處記。於十號中。略舉其三。令大會有所依止也。問。德藏所受之記。明是補處。文中全無授聲聞記之說。何以科云說法授記。與今佛當同耶。答。科准彌勒所擬。故雙舉。文殊准標辭而釋。故可略也。
△四明弘經作佛二。初明利根弘經。二明鈍根弘經。
今初。
佛滅度後妙光菩薩(至)其最後成佛者名曰然燈。
妙光弘經。滿八十劫。足見彼時。人壽甚長。不屬五濁。然前言六十。與今八十。皆約今顯古。以見時之久。須知彼時人壽。即以今之一劫。准為彼之一日。亦未可知。而華嚴次第校諸剎時分。有日劫相倍之。別可以參看。佛滅後。八子皆師妙光者。以妙光是不可思議人。如初出定因妙光而有說者。由彼佛既別為一類漸機。已說三乘。今至成熟。當為會歸一乘。非妙光。不能互相鼓揚。故因妙光而普告一切。今其弘通於佛滅後。又非妙光。不能堅固無上。故皆師之。最後成佛名然燈。皆展轉得補處記者。有以世代祖孫論者。陋矣。
△二明鈍根弘經。
八百弟子中有一人(至)供養恭敬尊重讚歎。
心游於外。不達諸法如幻。始於利養。深生貪著。於諸經典。縱有信心樂欲讀誦。由無勝解故不通利。由無明記故多忘失。遂被世輕。加以求名之號。更緣法音經耳。成聞之力。亦得漸次種善。得值多佛。
上引初後二佛互顯。三同文中。但示佛佛道同。必說大法。以決眾疑之大略。倘逢緣即配曰。此如今之某。又如今之某。則法王亦不得於法自在矣。何也。以法屬死常故思之。
△三會通結答。
彌勒當知爾時妙光菩薩(至)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由會通文。則知前於二萬佛中。獨引最後佛。而明現同當同者。彌勒於彼。始得參預法會故。其先後說小說大一事。既亦在昔。同見同聞。何以獨令我答。是故覿面指名。決列今佛定後。亦必相同。
△二偈文三。初頌入定放光。二頌出定說法。三結判勸待。
今初。
爾時文殊師利於大眾中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世(至)各各自相問是事何因緣。
共十八頌半。初曰我念者。文殊以大智。窮剎那際。其未至者。尚能攝歸現前。況已曾經。自應隨念炳著於心。故曰我念。則凡昔所有諸緣。並從此念中。一一指出。此下諸偈。與彌勒問中大同。但前無天鼓鳴略也。其古今之不同處。惟玻瓈色與今之金色耳。
知法寂滅。則不可說。而又說法求道者。無言不礙言故。又法即色心等法。當體即是實相。故口欲言而辭喪。心將緣而慮忘。諸相圓滅。惟智所知。
△二出定說法。
天人所奉尊(至)妙光法師者今則我身是。
彼佛出定。即以世間眼贊。則正法眼藏。俱屬妙光矣。
六十劫不起座。是說法之時。亦如今以七載紀我佛說法華時也。彼佛最後垂範。獨以精進二字為誡者。由未見一善。從懶墮懈怠中生故。
無漏實相者。以無生滅等行相。故名實相。體即性淨涅槃。性淨者。謂智雖能證。而不能淨。以無法可滅故。本性淨故。又惑漏雖能依。而不能染。以無法可生故。性本淨故。今取一分離過義。名無漏實相。下句復取一分能證智義。名通達之心。
問。據其次作佛。仍是記補處。豈彼竟不授二乘記耶。答。有二意。一已如上。擬說法與授記。本是一事。故屬可略。一或因彼時非五濁。眾生諸根猛利故。一聞開解。便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此上上機。何勞更與授記。
薪盡火滅。喻方便淨涅槃也。謂能感之機如薪。隨機之應如火。由能感見佛聞法之善根既盡。而如來之應形。亦隨之而滅。並從無生滅圓寂體中。而巧示有生滅。是名方便淨也。
結會古今校長文稍廣者。正見此段因緣。本是我與汝。在昔同所見者。又文殊恐四眾。疑其所引事。屬久遠。無復可稽。故將彼時同會之人。並渠之往跡。班班指出。以證所引。見非虗誕。此正以今人證往事。以往事證己所判也。
△三結判勸待。
我見燈明佛(至)佛當為除斷今盡無有餘。
前彌勒以偈伏難。令文殊必定有答。今文殊亦以四偈。斷伏疑。使彌勒莫復更問。初疑者。因文殊廣引先佛曾說法華。故彌勒潛疑欲問。諸佛赴緣。人時各異。古佛雖名法華。今佛何必如此。文殊即以第一偈斷云。我見燈明佛。本光瑞如此。以是。知今佛欲說法華經。彌勒因此。又疑自有名同義同。自有名同義異。此名何所顯召。文殊即以第二偈斷云。今相如本瑞。是諸佛方便。今佛放光明。助發實相義。彌勒因此。又疑實相無相。何人能會。文殊乃以第三偈斷云。諸人今當知。合掌一心待。佛當雨法雨。充足求道者。彌勒因此。又疑佛雨法雨。止洽菩薩。亦潤二乘。文殊即以第四偈斷云。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當為除斷。彌勒聯翩搆難。文殊頻煩為斷。既事窮理盡。即得之於懷。可謂善於問答。具二莊嚴。
前彌勒。以四偈通伏難。廼光宅之巧思。今文殊。答中亦以四偈斷伏疑。乃天台之巧思。並錄之。以見其長。
前問中有索果記意。今答中佛當雨法雨。即許與義也。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一上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一(之下)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西蜀沙門 佛閑勖?大師 立科
門人 智一雪墩 拾遺
△二約近跡垂化開權顯實令悟一乘門三。初法說授記。二喻說授記。三因緣授記。初二。初法說。二授記。初二。初無問略說顯諸佛智教甚深。二三請廣說顯佛乘唯一無餘。
初二。初自歎以眾以顯眾生不知。二自止以顯能知唯佛。
初二。初總歎諸佛智教。二別歎自證智教。初三。初雙標。二雙徵。三雙釋。
今初。
方便品第二
正宗分初。以方便兩字。題品之首者。蓋以今之妙法。有能攝取一類漸機。令入佛慧之善巧故。竊謂。妙法蓮華四字。固是一經之都名。而方便二字。復是題中之要旨。原古德見世之蓮華。有為蓮故華意。遂取出。以喻妙法為實施權之用。作方便之前相。又以見有華開蓮現意。更可取喻妙法開權顯實之用。而作方便之正體。是故譯家進收在昔所施之權。以為所開所顯。而以今能開能顯之妙法。特授方便之名。以能決了昔之覆相故。以能點昔之三權。即是一實故。大約此中所有開顯文字。皆從甚深方便之所流。故以方便。而揭品目也。其第二週。不過為未了者。更藉譬喻。以喻此方便。第三週。不過引昔緣之未墜。而顯有今之方便也。
爾時世尊從三昧(至)辟支佛所不能知。
如來十八不共法中之第五。無不定心。謂如來行住坐臥。恒不離甚深勝定。今言起定者。示於定內已自緣理鑒機。定起之言。無不機投理契矣。又不共中之十三。一切身業。隨智慧行。謂佛現諸勝相。調伏眾生等。今明起定之威儀。而曰安詳者。殆顯身業勝相中一種。舒徐之貌耳。告舍利者。將欲破小故。先呼智首。以撼羣機也。
諸佛下。先嘆二深也。夫靈山一會。本為開顯而設。今於未開顯之前。即嘆二深者。由迷者不達妙法。權實雙融。即權即實之旨。而返認權為實。不復前進故。先嘆其不知。而令動執生疑。以為發悟之基。何為二深。謂證道及教道也。證即諸佛能證實相之智道。今由智外無如故。唯約能證言。又此智中雖權實雙融。復由實外無權故。且約實智言。亦是自行方便。遂不對機。而暵其甚深無量。以能豎窮實相之淵底故。又橫該其涯際故。
其智下。嘆教道深也。教即阿含。本是妙智所流故。嘆教即嘆智也。而以門為喻者。生公云。夫知智在說。說則為門等。即指諸佛在昔。所施三乘之教。令秉此者。可為入實之漸。無奈諸人不識如來設權之別意。而反認權以為究竟。是故嘆智慧門之難解難入。此是利他方便故。對機而興嘆也。下頌說不退菩薩。亦不能知。今由二乘執重故特舉聲聞辟支也。
△二雙徵。
所以者何。
此句雙徵何故實智甚深。而慧門又難入。
△三雙釋。
佛曾親近百千萬億(至)隨宜所說意趣難解。
佛曾下。先釋實智所以深者。由近佛之多故。福足而轉。資種智之深。由盡行諸佛之道法故。令妙慧滿足。共濟其深也。復次近佛。即瞻其化儀而行道。由聆其化法。以諸如來。有如是之妙因故。令果智豎橫匹測。
勇猛下釋權智。上以難解難入。嘆慧門之深。今釋二難之所以。緣諸二乘。不能勇猛精進故。難解難入。由我往昔遍䇿諸度。勇猛精進。是以解所難解。入所難入。而於因中。已得名稱普聞。而澤被無疆矣。此約勇進。釋得深之所以也。
成就下結成二深。謂由此廣大因緣故。致果上得此甚深未曾有法。此結實智也。復由體大用大。致隨宜所說之意趣。故皆難解。所以難解者。以是四種意趣中之別意意趣。故經云。雖復說三乘。但為教菩薩。即別意也。
△二別嘆自證智教三。初約權智釋教顯益。二約實智徧收總嘆。三約二利雙結二智。
今初。
舍利弗吾從成佛已來(至)知見波羅蜜皆以具足。
初句所標之佛。且指菩提場道成之身。已來二字顯曾經之時。種種下。亦且指此身所演之教。因緣是能起法會之由。譬喻是況顯正說之助。言教即是正說。凡所對機。若於正說。有所未明。即加以譬喻。或更藉過未因緣。而始有惺處。則三週說式。不獨一經有矣。方便字應對上。三外凡有攝取眾生之善巧。皆名方便。如冥加及光相等。皆約種種及無數說者。以眾生處處著故。不達諸法實義。故非以種種因緣。及無數方便。斷不能令其得益也。
所以下。釋能令得益之因。由如來果上之方便。若道種之知。法眼之見。究盡藥病。已到彼岸故。
△二約實智遍收總嘆。
舍利弗如來知見(至)成就一切未曾有法。
文亦先標次釋。舍利弗如來。不但利他之權智。究竟具足。即自證之佛知佛見。莫不廣大深遠。豎窮橫遍。
無量下。以能具德。釋深廣之由。如膏益盈。而炷益徹也。以凡佛地中。所有之四無量心。四無礙辨。十力四無所畏。深禪大定。諸解脫門。諸三昧門。莫不深入。以致無際可窮。若更括之。即一切未曾有法。悉皆成就。是故知見。廣而更廣等。
△三約二利雙結二智。
舍利弗如來能種種分別(至)未曾有法佛悉成就。
初節以悅所利。結顯能利之權智。已得曲盡善巧故。非二乘之所能知。
次節取要。結顯實智。由悉成就自利未曾有法故。令實智廣大深遠。更非二乘等所能知者耳。
△二自止以顯能知唯佛二。初長文。二偈文。
今初。
止舍利弗不須復說(至)如是本末究竟等。
止猶杜也。上未曾有法。乃亡言之境也。非親證者。縱傾河辨為說。決不能知。故藉以響止響之辭。而自杜其口曰止。不須復說。欲答徵中。以難解釋。不說之故。而文有二轉。一以是第一希有。故難解。二以難解釋不說。縱說亦不知故。其能知者。唯佛與佛。其所究盡者。即諸法實相。此句出第一希有之體也。意謂。若自高遠求之。無怪其難解。今於極尋常法中。皆忽略於當下。特為拈出。方見第一希有諸法。豈非尋常諸法當體。即是實相。寧非難解。
何等諸法即實相。所謂諸法有如是相。表於外。如是性。據於內。六根之體。功能之力。施設之作。親生之因。疎助之緣。赴感之果。滿果之報。皆有始終本末究竟處。雖法法互遍十界。悉是如來妙智。所究盡處。既諸法即相性等。而相性即實相。豈非希有。又豈離於當下。類此而推。則現前之松直棘曲。鵠白烏玄。無非實相。我故曰。諸法實相。皆我之所得。爾輩之所昧者。據此則一乘平等之旨。已躍然於言外矣。
問。前自嘆中。既約智說。今自止中。何約實相言耶。答此正終實教中。理事無礙之旨。由智外無如故。初文約智。由離所證。無能證故。今但約理明。其猶離水無氷。離氷無水。同成一味義也。
△二偈文五。初頌眾生不知。二頌能知唯佛。三申明眾生不知。四申明能知唯佛。五結實勸信。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世雄不可量(至)及佛諸餘法無能測量者。
一切眾生。皆雌伏於煩惱山中。唯諸佛。以雄猛實智。斷盡煩惱。證窮實相。超出有頂。乃可稱為世雄。況復具足無量功德。詎諸世間所能測量者。
△二頌能知唯佛。
本從無數佛(至)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
二佛因中。雖具行諸道。而於妙法。猶然難見難了。直經多劫行道。已於果位中。始能悉知悉見。如此言絕果報等。唯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此即相無相。即言亡言之旨。豈諸眾生。可以取解。要知入佛智慧。唯有信力及智力。信力如舍利弗可入。智如不退之不知。故知信窮因位。智在極果。因智盡處。方可論知。
△三申明眾生不知。
諸佛弟子眾(至)一心共思求亦復不能知。
共九頌半。皆倍增以顯不知故。約人則由下位。以至上位。約數則由少以及多。又於多人多數處。加以長時。似於此處。宜當盡知。而返少分。亦不能知。不獨見佛智之難知。亦更見行文之巧妙。文中既曰。唯佛能知。舊註猶約藏通別。論不退意。謂別教初地。圓教初住。能知耶。經中以圓教菩薩。皆稱之曰佛耶。
△四申明能知唯佛。
又告舍利弗(至)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
實相法中。若染污及不染污無知。悉皆不干。故曰無漏。亦非心口所能及。故絕思議。雖等覺亞聖。猶隔羅縠而窺故。曰甚深微妙。唯我及十方佛。乃具妙智。乃能知此。
△五結實勸信。
舍利弗當知(至)眾生處處著引之令得出。
初引諸佛無異之語。先斷其疑。次於己所說。勸生大信。世尊下。正為顯有實說。謂我自鹿苑迄今。多是方便說法。未言真實。今在既久之後。要當為其顯發。此但許說。非正顯也。次二頌。申明不為說實之故。而特題出三乘之名告者。蓋靈山法會。眾海雲集。機宜頗夥。以此三輩。乃是正為故。於眾中指名告之。曰汝等三乘。須知一向所秉之教。皆非真實。以爾貪愛深厚。於界內法。處處染著。真實妙法。未敢遽說。故先以方便說法。引之且令出界。今既善根成熟。理合開顯。為說妙法。此正吹大法螺。改號之談。俾諸聞者。大生驚疑矣。
△二三請廣說顯佛乘唯一無餘三。初初請二止。二二請三止。三三請廣說。初二。初初請。二二止。初二。初長文。二偈文。初二。初經家敘疑。二身子陳請。
今初。
爾時大眾中有諸聞(至)而今不知是義所趣。
初舉已得小果之千二。次舉正求二乘之四眾。所以疑者。因聞久後要說真實。并斥昔說。俱是方便。遂疑何故。慇懃稱嘆方便。然方便無二。何以既斥復嘆耶。以權實雙融。非所能知。是以稱嘆。復緣執權為實者。故復斥方便。而實警其人也。
而作下疑實也。有所下疑權也。
佛說下。疑己所得也。一解脫即二乘同證之果法。義乃三乘教之所詮。我已如說而證。則我之所得。亦是佛之所證。同到涅槃。今忽斥為不解。故云不知是義所趣。殊弗諳。器皿中之空與大空。體雖是同。而淺深小大之別。安可同日語耶。
△二身子陳請。
爾時舍利弗知四眾心疑(至)甚深微妙難解之法。
初陳己疑。今者下陳眾疑。惟願下請決也。
△二偈文二。初敘述前法。二陳疑啟請。
今初。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慧日大聖尊(至)智慧甚微妙諸佛之所得。
△二陳疑啟請二。初陳疑。二啟請。初二。初眾疑。二己疑。
今初。
無漏諸羅漢(至)是事為云何願佛為解說。
△二己疑。
於諸聲聞眾(至)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
為是究竟二句。約二義生疑。若是諸佛究竟之法。諸佛所證。諸佛之道。諸佛所行。我等或不能知。若是同一解脫。得到涅槃。廼如佛所說。而證得者。如何不知。我等所知。亦佛所示。而何云有所言說意趣難解。如前之歎。必有因緣。
△二啟請二。初身子獨請。二代眾普請。
今初。
佛口所生子合掌瞻仰待願出微妙音時為如實說。
口有二義。一以口屬佛。若云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則此口屬佛。若以口飲法乳。咀嚼法味。則口屬身子矣。
△二代眾普請。
諸天龍神等(至)合掌以敬心欲聞具足道。
上云示以三乘教。今補求佛諸菩薩。則知三乘同有疑矣。
△二二止。
爾時佛告舍利弗(至)諸天及人皆當驚疑。
連以二止者。一恐執小故止。一恐疑大故止。
△二二請三止二。初二請。二三止。初二。初長文。二偈文。
今初。
舍利弗重白佛言世尊(至)聞佛所說則能敬信。
連聲唯願者。應二止也。釋徵中。以曾見佛。顯有宿福。以根猛利。顯其能信。堪為法器。
△二偈文。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法王無上尊惟說願勿慮是會無量眾有能敬信者。
△二三止。
佛復止舍利弗(至)爾時世尊重說偈言。
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諸增上慢者聞必不敬信。
疑與慢惑也。不敬信。因惑所造之業也。大坑即五無間。是業所感之苦果。應當護念此輩。
△三三請廣說二。初三請。二廣說。初二。初長文。二偈文。
今初。
爾時舍利弗重白佛言(至)長夜安隱多所饒益。
△二偈文。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無上兩足尊(至)是等聞此法則生大歡喜。
信為善根之首。依明了智慧。則易起歡喜。乃四悉之一。所以為生善滅惡。入理之階故。每云敬信及歡喜。
△二廣說三。初世尊許說。二大眾承旨。三如來正說。
今初。
爾時世尊告舍利弗(至)汝今善聽當為汝說。
初是順許。汝已下。誡許也。說此下。揀許也。先明上慢退席。法不罕有。不令人退。前因此輩在座故三止。今將說故。以威德遣去。所以下。經家釋退去之故。即是顯不制止之故。若南山云。為進增慢之儔。則是顯法眾也。約亦曾聞許開顯。即結緣眾也。爾時下結許也。以枝葉振落。則貞幹堅實。樑棟之材得顯。故許以堪受大法。
△二大眾承旨。
舍利弗言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唯乃應聲之速也。
△三如來正說二。初長文。二頌文。初四。初歎法勸信先示佛語不虗。二牒前釋成略顯唯為一事。三廣明諸佛唯一佛乘。四揀偽敦信開除滅後。
今初。
佛告舍利弗如是妙法(至)佛之所說言不虗妄。
先指出能詮諸法之全體。曰如是妙法。法即教法。而言妙者。以權實隱顯故。非下位所能思議。故如蓮之華實雙含。不可作同異見。故下以靈瑞現。喻說此法之時。能令人得記成佛。如優曇開。而輪王現舍利弗下。再諄勸者。以久聞權教。恐不能頓改故。
△二牒前釋成略顯唯為一事。
舍利弗諸佛隨宜說法(至)無有餘乘若二若三。
初標難解。次釋徵言。非思量等者。正由唯佛與佛乃知。顯非爾等之思量所能。亦非教絕言默會也。所以下。由重徵。乃洞示本懷。見佛之出世。唯為一大事因緣也。大疏釋一大事因緣云。若約絕待。則非二非三。曰一。佛因佛果。曰大。因能感果。果能酬因。因果幹。能俱能令物解脫。曰事。次以二義。釋因緣二字。初將因緣。作所以釋。屬於如來。謂佛因此緣此。出現於世。二將因緣。屬於大事。則因親緣疎。因即正因。緣即緣因。又因即了因之所了。緣即生因之所生。因即佛種。必仗緣方啟。故佛出現。起斯佛種。是則大事二字。通因通果。因緣但語於因耳。
若不解我為大事出現。即不解我所說法。是故前於雙嘆後又止而不說也。次呼名自徵。復自釋也。知見即上智慧也。先約四義釋。次結無他事。四者初以開字。約理智性相二對。雙明開三顯一者。論云。開者無上義。謂一切眾生。本有無上菩提智果。即知見之相。本有無上涅槃理果。即知見之性。而皆墮在二乘污泥濁水之中。如來為欲開除能覆之惑障。使本有得清淨故。出現於世。二以示字約果法。單明會三歸一者。論云。示者同義。謂二乘等所有法身。與我法身。平等無異。今各證差別小果無人能示。如來為指示佛知見之性。大平等果故。出現於世。三以悟字約行法。單明攝三為一者。論云。悟者不知義。謂一切眾生。不知惑體本空。凡諸小行。皆可作一乘之因。感實報之智身。如來欲令眾生。自了知見之相。即報身故。出現於世。四以入字約教法。雙明廢三立一者。論云。入者因義。謂諸眾生。雖有能證之智。及所證之理。而未能顯。如來欲盪權乘之滯跡。依了義教。令入初地。以能證智。為菩提因。以所證理。為涅槃因。故出現於世。此上四節。雙約論文及大疏會釋也。然據大疏。唯廢立二字。局於教上。餘則通三。今文且約局義顯也。舍利下。先結釋。佛告下。復通結云。諸佛出世。別無他事。但為教化菩薩。此約人結果。法唯有一乘也。諸有下。結行法。攝三為一。舍利下。結教法。廢三立一。不結理者。影在前故。又四字中。唯約示悟。而該前後兩字。南山云。統降靈之本。致正指此文。
△三廣明諸佛唯一佛乘三。初通明三世開顯。二別明釋迦開顯。三釋明說權所以。
今初。
舍利弗一切十方諸佛法(至)入佛之知見故。
初橫顯十方道同。次豎顯三世道同。舍利下。大疏云。開除惑障。顯示真理。令悟體空。證入真理。今文但略開義。以真理必先。由於除障故。文於三結處同有是法皆為一佛乘句。雖述昔之施權除障。而却為今之顯實。亦即點權為實意也。
△二別明釋迦開顯二。初開權。二顯實。
今初。
舍利弗我今亦復(至)方便力而為說法。
性即深心所著。習成於過去者。依此性。發起現前欲樂。而為能感。我則隨其性順其機。以種種緣。而權為說法。以漸導之。
△二顯實。
舍利弗如此皆為得一佛乘一切種智故。
亦與上點權即實之意相等。皆始令聞種種。終令得一乘也。一切種智者。謂能以一種智。知一切諸佛之道法。一切眾生之因種也。
△三釋明說權所以。
舍利弗十方世界中(至)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言尚無及何況者。即約遮詮。直顯唯有一乘。亦非有所對待。然後言一也。舍利下。正出說三所以。因佛現身於五濁故。劫波云分別時節。濁即擾亂義。能使心性。失其澄湛。但劫無別體。唯依四濁增劇時。得名煩惱。以五鈍使為體。見以五利使為體。眾生。則攬見慢果報。不孝父母。不畏惡道。信受邪法也。壽短苦長命也。緣五濁障重。成就不善。使明利淨慧。不得現前。不堪作大法器。是故以善巧方便於無三處。而說有三乘。問。既於無三處。而說有三。寧不與華嚴唯說一乘義違耶。答。一乘妙法。權實雙融。法身大士。縱聞說三。更助實用。諸鈍根人。於說一時。縱有所聞。亦成己見耳。
△四揀偽敦信開除滅後三。初揀成真偽。二開除釋疑。三結顯唯一。
今初。
舍利弗若我弟子(至)若不信此法無有是處。
初約不順師法者。揀真。謂若果是弟子。未有知始說。而不知終者。汝雖自謂是我弟子。我何得認以為真。遂擯於法海之外。故連以三非遣之。以不順師法故。
又舍利下。約不肯增進者。成偽。謂若自謂已得無生。認此分段是最後身。捨此身即究竟涅槃。便置變易身。所有生死。於度外不復發心願求無上者。當知此輩。與未得言得者何異。此增上慢人。自應斥住我慢山中。與諸上慢。同成侶伴。此上二節。准古敦逼使信義釋也。
△二開除釋疑。
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至)於此法中便得決了。
上文約佛在世。不聞不信者。即成上慢。此下開除佛後。縱有不信者。可容不成上慢。以此法雖復流傳。而能解義人。實難得故。
若遇下。恐有疑云。佛滅後。解義人既難得。其得羅漢者。寧不永入滅耶。又寧不與十方國土中。唯有一乘說違耶。釋云。世尊以利他成事智。為捨果縛之者。現變化淨土。為彼所依。亦於彼為現變化身。即於彼中。為說此法。令其決了唯一之旨。餘者。對我佛而言他佛也。准此會初退席者。諒亦不在彼土之外矣。
△三結顯唯一。
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至)無有餘乘唯一佛乘。
先約己言。次約諸佛。以顯師子吼決定說也。
△二偈文二。初敘意。次舉頌。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二舉頌三。初揀別偽流歎眾貞實。二正頌長文顯法唯一。三贊法流通信喜作佛。
今初。
比丘比丘尼(至)此眾無枝葉唯有諸貞實。
慢有七種。一單名慢。二過慢。三慢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劣慢。七邪慢。文具五六。出家二眾。言增上者。謂未得上人法。未證上人理。便言已證已得。在家言我慢者。或恃種族及才能也。女智淺劣。易被邪僻所惑。雖聞正法。難於生信。戒有三種。一者律儀。通於聖凡定散。二者定共。通於聖凡。不屬散心。三者道共。通學無學。言有缺漏者。於律儀有失。如器缺。則易見。於定道有失。如器滲漏。則難見。即內起惡覺如玉含瑕。外動身口。如玉露玼。糟無合歡之味。糠乏充飢之實。取此喻彼。顯不堪受大法也。
唯有下。歎唯存貞實也。
△二正頌長文顯法唯一二。初頌牒釋。二頌廣明。
今初。
舍利弗善聽(至)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
初六頌。頌開權諸佛所得。若權若實。並皆寂滅離言。非假方便。何能有說此能應也。眾生下。頌能感也。佛悉下。頌說法應機。先令得歡喜益也。或說下顯所說有種種也。修多羅云契經。然有通別之異通即聖教之都名。別即十二分中。直說法相者。今文指此。伽陀云孤起。本事說本昔世界事也。本生說本昔受生事也。未曾有佛現種種神力。眾生怪未曾有也。因緣若己若他。緣起事也。譬喻以比況顯法也。祇夜云重頌。重頌上直說修多羅也。優波提舍云論議。上皆隨宜所說也。又十二分教。皆通大小乘。今文且以四十年中。屬權小之九部言之故。曰隨順眾生說有云。小之九部。除十二中之方廣。自說。授記。大之九部。除十二中之因緣。譬喻。論議。乃一往之說也。我設下。頌開權。所以下。頌說大。所以有佛子下。正頌今日障除心淨。堪受大法也。又既許能聞一偈。成佛無疑。則前聞許開顯。後退席者。亦應有分矣。
△二廣明二。初通明諸佛以己釋成。二別明三世以己釋成。初二。初通明諸佛開顯。二以己釋成開顯。
今初。
十方佛土中(至)無量眾所尊為說實相印。
初以七句。明施權說實。大疏釋無二無三云。若直望經意。但立一乘為真。趣舉二三。悉皆不許。不論小大。如說世中此人獨立。更無與比。非要別指張王二人。下句釋疑。假名雖無實義。若藉為引導之梯。亦所不廢。上明諸佛。亦唯一乘。諸佛下五句。更顯唯一事實。不以小乘濟度。佛自下。約諸佛自證。以釋一乘一事意。如來定慧雙游。深心契寂。利智貫達。以此二法。既莊嚴自所得之法身。復以所證。轉入教道。利他既自證大乘。若以小法。乃至化一人。則墮慳貪矣。殊為不可。是以凡能歸信者。我必以清淨三業應之。口無欺誑。不輕未學。意無貪嫉。不妒彼勝。故於十方。以無畏相嚴之身。為說一實相印。印定一切。唯一實相。所謂無相。同證無上至一之道。
△二以己釋成開顯四。初原始要終。二明五濁障重。三說小治障。四障除顯實。
今初。
舍利弗當知(至)化一切眾生皆令入佛道。
初引本所發之誓。次頌。且約一期得說。以明願滿。非括盡一切言滿也。
△二明五濁障重。
若我遇眾生(至)亦不聞正法如是人難度。
初明隱實所以。諸佛心內眾生遭苦。眾生心內諸佛興悲。故得相遇。遇時本欲盡以佛道教之。其奈無智者。迷而不受。則雖遇如不遇耳。然無智乃五濁之源。故先揭之。次明五濁之相。夫自人壽八萬減至二萬。則入五濁矣。當本師降神時。壽已減至百歲。正值五濁。咸臻之際。是故經中。豎將五濁。分屬三世。以明眾生久被汩沒。誠為難度。文有三節。初用煩惱眾生二濁。以明過去。善本即智未修。善本則唯用識情。要知無智即為入濁之源。故眾生於五欲境。或憎或愛。咸生熱惱。即煩惱濁也。此屬惑道。復由境迷惑現。發動七支業行因緣。致令墮於三惡六趣。其能趣惡趣者眾生也。以身受遍諸苦。即眾生濁也。上約二濁。該惑業苦三於過去世。受胎下。二約命濁見濁。以明現在。謂於往昔。設有片善。感受人中胞胎微形。更緣業重福輕。於世世中。亦不能逃於命濁。但受命短苦長之報。即或發心。厭苦求脫。又復悞入邪見稠林。信受斷常等說。深著不捨。縱有正法在前。而由我慢充滿。聞亦不信。成闡提種。墮於見濁之內。於千下。三獨顯邪見過重。轉成劫濁。謂此邪見。不但障蔽現生。亦障未來。千萬生中。不聞佛名。正法之善。故曰難度。如此論濁。庶不與下文重疊矣。
△三說小治障。
是故舍利弗我為設方便說諸盡苦道示之以涅槃。
特以障重。不堪說大法。故以諦緣之法。先為治障之方便。盡苦道即盡智也。
△四明障除顯實。
我雖說涅槃(至)諸佛語無異唯一無二乘。
初直顯昔果非真。諸法下。釋非真義。謂諸法本來寂滅。無可取捨。若見有苦可捨。有滅可取。則乖一理齊平之旨矣。若佛子能依此旨行道。已未來成佛。其若返掌。方名真滅。特以小能治障。大教方興故。以方便開示三乘。然後說一。十方諸佛。咸遵此式。須知諸佛能詮之語。彼此皆同。其所說之法。亦惟有一。
△二別明三世以己釋成二。初別明三世開顯。二以己釋成開顯。初三。初明過去。二明未來。三明現在。初二。初頌諸佛開顯。二以方便助顯。
今初。
過去無數劫(至)化無量眾生令入於佛道。
△二以方便助顯二。初總明。二別明。
今初。
又諸大聖主(至)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
異方便。且約事度言。助顯字即釋異義。以去開顯時遙故明異也。亦即影顯前開三顯一。乃正方便也。
問。人天因可以稱異。其前後為實所施之權。既均屬事度。何得抑前揚後耶。答。據終教的旨。凡咳唾拈示。既皆業識。即如來藏顯發第一義處。有何差別。今以善根成熟。近開顯之權。即攝入正方便中。其最初引令發心之權行。則名為異。以去開顯時甚遠故。
△二別明二。初以三乘助顯。二以人天助顯。
今初。
若有眾生類(至)如是諸眾生皆已成佛道。
此中止取能聞六度。一念之善。及見佛滅。一念善軟之心。不可約修六度深言。而如來即因此一念之微。或因一念之隨喜。藉此以為可教之基。即將之護之。令其不昧。漸漸推廣。從微之著。所謂助顯也。故異中之權。不得與最後所開之權平看。便該至通別二教。
於佛滅。能發一念之善輭。不被強擴難調之煩惱所制者。亦為將護至成熟位。必為開顯。俱已成佛。
△二以人天助顯二。初約緣因顯實二約了因顯實。初十。初志心起塔。
諸佛滅度已(至)若於曠野中積土成佛廟。
餘謂能於舍利塔前。一興供養。當獲千返生天之報。況造塔者。自然蒙報。遐劫之後。所有餘福。漸當開顯。
△二戲沙作塔。
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
於塵勞中。雖是戲沙為塔。亦如鑿石火發。而燎原烈?。何甞離此一星之外。據此則知上文六度皆約最初傚法一念言。更有深意。是故經中。前言志心。後言戲心。下皆倣此。
△三志心造像。
若人為佛故(至)自作若使人皆已成佛道。
造像功德。經明十一種功德。一者世世眼目清潔。二者生處無惡。三者常生貴家。四者身如金色。五者豐饒珍玩。六者生賢善家。七者生得為王。八者作金輪王。九者生梵天住壽一劫。十者不墮惡道。十一者後生還能敬重三寶。又云。若人臨終發心造像。乃至如麥?能除三世八十億劫生死重罪據此言。報雖不唯在天乘。今文且約天說。
△四戲心畵佛。
乃至童子戲若草木及筆或以指爪甲而畵作佛像。
五結成顯實。
如是諸人等(至)但化諸菩薩度脫無量眾。
亦但以己昔被開顯之法門。而度多眾也。
△六約諸塵供養。
若人於塔廟(至)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
△七散心獻供。
若人散亂心乃至以一華供養於畵像漸見無數佛。
△八明身業禮敬。
或有人禮拜或復但合掌乃至舉一手或復小低頭。
△九結兩番大益。
以此供養像(至)入無餘涅槃如薪盡火滅。
△十明隨口稱敬。
若人散亂心入於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
南無或云那謨。或云南摩。皆梵音楚夏也。此翻歸命。或云度我。大品云。佛言若有一人。稱南無佛。乃至畢苦。其福不盡。
△二約了因顯實。
於諸過去佛在世或滅後若有聞是法皆已成佛道。
於過去佛法中。但得一聞此法。即成了因智種。為開顯之基矣。宗鏡云。如世井泉。以海為體。若人飲者。皆得海味。一體無異。但隨業力。而得鹹味。具信人聞。便得如來法身。大悲智味。闡提之人。無所堪任。然如來智。亦作生因。如泥蛤生天。廐象悛惡是也。
△二明未來。
未來諸世尊(至)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
初明友便說法。
一切下。引權入實。
諸佛下。明本願。
未來下。正明說一。諸佛下。釋說一所以。大疏云。以唯一性。故說一乘。此一性者。即以能證之智。遍知色心等法。從本已來。性相寂滅。於自他共非即非離。湛然常住。有來即無。非推之使無。故曰常無性。則常無性。即所證之理耳。此無性理。即是中道成佛種子。亦即正因佛性。是了因之所了者。緣即緣因佛性。是生因之所生者。體即六度萬行。以此智教之緣起彼正因。令得佛果。上約因種種釋。若約果種釋種性。關中云。佛報唯佛。其理不差。即性義也。說法度人。類皆相似。此種義也。果之種性。從真理生。故云從緣起。意云。佛緣理生。理既無二。是故說一乘。所謂證理成佛。稱理說一也。是法下。重釋上偈也。謂是法即前所知之法。所以常無性者。由住真如正位。世法即如。故皆常住。謂因乖常理。成三界無常。若解無常之實。即無常而成常矣。則常與無常。二理不偏。故涅槃經。況之二鳥。今於道場。證知一切世間。無常即真常理。猶懸鏡高堂萬像斯鑑。二而不二。不可言宣。以方便力。假以言說。一尚假說。焉有二三。
△三明現在。
天人所供養(至)譬喻亦言辭隨應方便說。
真如一心。本來寂滅。非輪迴生死之滅。亦非對治之滅。故稱第一。於一心寂滅。無可說處。以方便力作種種說。
△二約以己釋成四。初以二偈標起。二觀機起悲。三應機說法。四正捨方便。
今我亦如是(至)方便說諸法皆令得歡喜。
台家指此二偈。為下說譬之本。私謂。下喻不過將上法說畵出一圖。與之重為比明而已。何必剋指亦如是等者。正以己釋成。三世諸佛開顯之道。皆同也。
△二觀機運悲。
舍利弗當知(至)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
法性土中。佛眼圓鑒羣機。普應萬有。茲為一類漸機。應以先權後實法門攝受。乃脫御現身於五濁。須知。此下橫論五濁。正申明上劫濁亂時。眾生垢重之相。顯是五濁同集之時。致令障重執深。與世尊悲願。更相關涉。是以驚入火宅。
六道為無福慧者行處。眾生濁也。
險道中易於數數喪身失命者。命濁也。
外被欲塵所蒙。內以貪愛自蔽而墮。正如?牛因愛尾之被害。此煩惱濁也。
唯佛始能破濁。既不求佛。則墮於劫濁矣。
深入邪見。既被見濁所蔽。縱有甘露。亦不肯飲。是以苦楚相連。無復能出。惡人惡法。惡時惡世同集。正眾生垢重。劫濁攪亂之際。安能不起大悲。而為拔濟。
△三應機說法四。初念自所得法。二念諸佛用權。三明諸佛現贊。四明敬順佛教。初四。初明所得微妙。二明所化根鈍。三明釋梵請法。四明無機息化。
今初。
我始坐道場(至)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
道場在摩竭提國西南。去泥連河不遠。佛初在此。修治得道。故云道場。始者約時而明。若約佛赴機。無時不始。機若無感。則無有始。又登地聖人。恒見常說一味之經。唯見有始。而無終窮。就佛而言。無始不始。若約方便。皆從一乘印中。現差別相也。坐道場者。古今情亡。心無初相。名之曰始。無身現身。無住而住名坐。即無念而照。見心常住。名坐道場。此約終實義言也。始教則以八相示成名化。四智創圓名報。為坐道場。小中則以三十四心斷結。五分法身初圓。以丈六身。於木樹下。名坐道場。約頓則無成無不成。譬如世界。乃有成壞。而虗空則無增減。若約圓者。則以十佛法界之身雲。遍因陀羅網無盡之時處。念念初初。為物而現。攝三世間。主伴具足。名坐道場。今指未開顯前事。何約小說。餘四因便故來。觀樹者。感在樹下坐。得成佛道之恩故觀察。經行者。念地德故。皆欲賽澤意也。於三七下。通考諸經。如普曜密跡二經。皆云。於第二日說三乘。四分律六七。興顯經七七。五分律八七。智論五十箇七日。十二遊經一年。時既不定。說亦不同。皆隨機宜。以致見聞有異也。今云三七者。如因果經云。佛成道初。一七日思惟。我法微妙。無能受者。二七思惟眾生上中下根。三七思惟誰應先聞佛法。獨彼經與今說稍合。但據今之思惟。耑以法大機小為言。故欲涅槃。須知言思惟者。俱是循機所見。如來已離覺觀故。現量緣境故。是五濁中所見故。
△二明所化根鈍。
眾生諸根鈍著樂癡所盲如斯之等類云何而可度。
△三明釋梵請法。
爾時諸梵王(至)恭敬合掌禮請我轉法輪。
凡佛出世。皆有梵王請法程規。
△四明無機息化。
我即自思惟(至)我寧不說法疾入於涅槃。
滅雖無益。而校因說有損差勝。故曰寧不說而入滅也。
△二念諸佛用權。
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道亦應說三乘。
仍念過去佛。既用方便漸誘。不忍頓捨。我又何不取法。大凡諸佛。為一類漸機。雖同用先權後實法門攝受其所被機。仍有難度易化者。以所出現之時。有不同故。且如今賢劫千佛之首拘樓孫如來。出於人壽五萬歲時。拘那含四萬歲。迦葉二萬。縱皆先權後實。特緣時勝機勝。皆為易化。本師應在人壽一萬時出現。特緣無機可度。是以下延人壽減至百歲。乃為降靈。雖有可度。奈眾生色心俱劣。更被五濁同時敦逼。故諸眾生。洵為難度。縱法諸佛。更須曲濟。
△三諸佛現贊。
作是思惟時(至)雖復說三乘但為教菩薩。
由方便體同。感應相宜故。蒙現贊言。第一者。緣現身五濁。曲濟慈悲。化所難化。故據大論。稱釋迦文尼。則文字乃牟字之楚夏也。
△四敬順佛教。
舍利弗當知(至)生死苦永盡我常如是說。
聞贊而稱南無佛者。答以敬順意也。
思惟下。明順機設化。波羅奈。中印土境。乃河名也。去河不遠。造立王城。或翻江繞城。而國亦因此得名。又古世曾豢鹿於此。故又名鹿苑。三七後。即趣此說法。分明隱略菩提場一段事。顯聲聞未曾見聞華嚴來。故下天人亦祇舉二種法輪。如來於下文。亦祇舉宅內許三。出宅與一之喻。
諸法下。正明設化。諸法森然在目。似可敷陳。而由當體即是寂滅實相。胡可言宣。雖不可言。然亦不著無言。故以方便。先為五人。趣波羅奈。一夏調根。初為陳如。說四諦得道。次為頞鞞䟦提。說布施生天福樂。二人同時證果。三為迦葉拘利二人。亦如前說。皆得聖果。是為三番度五比丘。今為夙緣所追。故先得度。
是名下。明三寶之名初現。輪有運轉摧碾二義。佛今轉自心中法。入於他心。摧其煩惱。轉凡成聖。故名轉法輪也復緣弟子受行。煩惱斷處。涅槃名生。則以能說者名佛。所說者名法。依法得果者。名羅漢僧伽。於是小乘三寶之名。初現世間。
從久下。釋疑云。此輩所以初聞即能得果者。以我從久遠。鑒其樂小。乃為贊小。故今一聞得稱本習。即能速證。然久遠義。亦密含化城壽量矣。
△四正捨方便二。初明機宜叩聖。二明正捨方便。
今初。
舍利弗當知(至)為說佛慧故今正是其時。
今於未開解前。突指三乘。為佛子者。直據正因言也。言志求者。應約二種人言。一約二乘雖於往昔退大。而願珠未失。今至成熟位中。言志求也。一約權教大乘。於出界後。不見果法。故言志求。皆索果意也。咸以敬心來。即指說無量義經時也。言曾聞者。此又指有夙緣矣。然索果由於機發。應有四句如舊注。
我即下。正明障除機發。應三請之索起嘉運。為說佛慧也。是其時者。謂有障已除。而大機已發者。亦有障雖未除。而大機已熟者。況復小智已出。唯有利益矣。
△二明正捨方便。
舍利弗當知(至)我今亦如是說無分別法。
言喜者。枝葉已去。唯有貞實。故可直捨方便。但說無上。則薝蔔林中。不聞餘香矣。於菩薩中。此約一因會三果歸一果也。捨方便。乃約教明廢三立一也。文殊前云。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當為除斷。今聞三世諸佛。唯以平等佛慧說法。彼諸權乘菩薩。定性二乘。及無性闡提。捨不成佛之疑矣。千二羅漢。一向自謂涅槃。無所堪任。今聞皆當作佛之言。正昔所未聞。而今始聞也。菩薩除疑。羅漢作佛各說一邊也。
如三下。順上總結以己釋成之意。
△三贊法流通信喜作佛。
諸佛興出世(至)心生大歡喜自知當作佛。
初明佛難值。懸遠者。且無論過無量劫。空過無佛即如今賢劫第三迦葉如來。於人壽減至二萬時。乃出現。此後過百年。減一歲。過百減一。如此減至百歲時。始逢我釋尊出世。其間所經歲月。安可計筭。故云懸遠。文總在重顯難。而意重能聽之人難得。故引喻釋成。能以一言贊善者。便如供養三世佛。猶過靈瑞現之希有。今得手捧目觀口誦心惟之人。倘不生難遭想。其辜己靈多矣。
汝等下。勸當因人信法。
汝等下。勸當因法知要。
以五下。揀非器不求併記。不信人墮苦。
有慚下。勸若得法器。應當廣贊。
舍利下。先為當機敦信於權。唯習學人。能知如來方便說法。
汝等下。普對三乘。令其回視在昔之方便。再覩今日之說實。既於權實無疑。應當自知作佛矣。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一下
卍續藏第 33 冊 No. 0628 法華經科拾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二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西蜀沙門 佛閑勖?大師 立科
門人 知一雪墩 拾遺
△第二領解授記三。初身子領解。二如來與記。三大眾領解。
今初。
譬喻品第三
梵語阿波陀那。此云譬喻。即以類比況。謂之譬。開曉令悟。謂之喻。今為二意說喻。一為有智說。似令解真故。如下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等。二為懷疑。就彼取類。誘令信故。咸由於上法說。先三後一之旨。尚在沉迷故。更約三車一車之譬。以況之。俾因喻知法品次來也。
△文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三。初敘聞法信喜。二述昔咎釋成。三結信喜作佛。
今初。
爾時舍利弗踊躍歡喜(至)心懷踊躍得未曾有。
內解始發名喜。喜動於心名踊躍。狀如燕之踊。鵠之躍之歡喜。即起下。又明喜解現於七支也。翻內外之執障。成三業之妙解矣。言今聞者。顯耳中一向無此音。得未曾者。顯心中一向無此喜解也。
△二述昔咎釋成三。初自疑有失。二疑咎在佛。三引咎歸己。
今初。
所以者何我昔從佛(至)失於如來無量知見。
敘昔之迷也。緣世尊於昔教中。曾與彌勒等菩薩。授成佛記。於般若會上。曾說如是法。似但為菩薩。而我則不預。寧非己有失耶。是以甚自感傷。
△二疑咎在佛。
世尊我常獨處山林樹下(至)以小乘法而見濟度。
在眾時疑己有失。獨處時咎佛有私。又法性是一。理水無二。既與諸大士同入。何獨置我於度外耶。
△三引咎歸己。
是我等咎非世尊也(至)遇便信受思惟取證。
初引咎歸己。即述今之悟也。若我當日待佛唱明說此方便法門之所以。本為成就阿耨菩提者。必得度以大矣。由我不解先三為入一之因。是故初聞即便信受。此咎何關於佛。蓋自誤也。
△三結信喜作佛。
世尊我從昔來(至)從法化生得佛法分。
由此法身。從佛口教法之所生。則如來知見寶藏之分。皆其所有。又耳聞妙音。為從佛口生。心悟妙法。為從法化生。
△二偈文二。初領解咎己。二決疑生喜。初二。初領解。二咎己。
今初。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聞是法音(至)我已得漏盡聞亦除憂惱。
△二咎己四。初對菩薩言失。二對如來言失。三於日夜籌量。四推佛意釋成。
今初。
我處於山谷(至)如是等功德而我皆已失。
謂不能如諸大士修大因也。言無漏者。三乘修證。無出滅道二諦。有為無為二種無漏。此執小同大。而不知淺深各異也。
△二對如來言失。
我獨經行時(至)自惟失此利我為自欺誑。
謂不能如佛得大果也。
此上兩科。皆約自欺為言。正明不甘於卑下。乃上根人也。
△三於日夜籌量。
我常於日夜(至)以是於日夜籌量如是事。
涅槃為日。生死為夜。雖可表顯。然觀文義。不若直說為暢。
△四推佛意釋成。
今聞佛音聲(至)是時乃可謂永盡滅無餘。
今聞佛音。始知一向所說。皆是隨宜。足見無漏人之難思。雖為說權。本欲令我等。同至道場。
我本下推佛在昔說小之故。由我久著邪見。為梵志師。且自謂已得究竟。世尊為欲拔我邪見。是故先說涅槃。使有所得。俾其回視曩日之非究竟也。蓋天竺諸外道輩。於佛未出前。莫不各各自謂得無上道。故世尊先度梵志之師。令諸羣邪。不化自改也。
而今下。結成所解。乃自覺昔之所得非真。必內斷盡惑障。外具如佛之莊嚴。方名永證無餘之大涅槃。
△二決疑生喜二。初會初驚疑。二信喜作佛。
今初。
佛於大眾中(至)我墮疑網故謂是魔所為。
初結前生後。初聞下。正顯會初之疑。由所說甚略故而言趣。又迥異尋常故。故疑能說之身。將是魔之所變。來惱亂於我耶。
佛以下。領上總明諸佛開顯。乃知還是本佛。緣我墮疑網中。返謂佛為魔也波旬此云惡。常有惡心。欲成惡法故。
△二信喜作佛。
聞佛柔軟音(至)轉無上法輪教化諸菩薩。
初明所聞之法。清淨無滯。故得安住實智中。
我定下。明決定智生。更不退轉也。
△二如來與記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述遠因近緣。二與未來佛記初二。初述遠因。二明近緣。
今初。
爾時佛告舍利弗(至)引導汝故生我法中。
吾今於天人等。即下文集聚國王親族等意也。我昔下。示今領解與記之由。謂我曾於二萬佛所。教以無上妙道。汝亦曾於生死長夜。隨我受學中。雖退大。我於中間。復以種種方便引接。是故今日。生我法中。蓋宿緣所追也。身子昔修菩薩行。已六十劫。因婆羅門乞眼。乃退大取小。故今先以小乘。稱其本習。然後授以大法也。
△二明近緣。
舍利弗我昔教汝(至)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初明汝雖忘大。而昔之志珠願種。猶然未失。
我今下。明今說大也。四十年前。為菩薩說大乘。今四十年後。為諸聲聞說大乘。是故此經。名為破異一乘。
所說大乘。即是了因。眾生之知見。即所了之正因也。
△二與未來佛記。
舍利弗汝於未來世(至)像法住世亦三十二小劫。
菩提資糧論。說四種授記。一未發菩提心與授記。謂具增上信根人故。先與記後令發心。二共發菩提心授記。謂具增上行人。欲度一切。同諸眾生。共發菩提心。蒙佛授記。三隱顯授記。謂此修行人。固當與記。恐生滿足想。復恐有見此人具如是行。何以不蒙授記。故佛以神力。密為與記。轉令他人得聞。而自不能聞。故曰隱顯。四現前授記。謂菩薩成就出世善根。得不動地。即時蒙佛授記。此四多是記菩薩得無生忍者。今明聲聞得記。亦有四意。一昔未記二乘。故今與記。二中下未悟。以與記勉之。三令聞者結緣。四滿彼本願。記後更經多劫者。以諸聲聞一向止有自利之行。今欲得淨土。必須萬行莊嚴。與物結緣。然後感果。
供佛修福也。持法修慧也。當得下。明果現也。華光有二義。一華能感果二光能破暗。此約因明果也。二坐寶華宮。威光赫奕。此約果上之尊特。以彰號也。
國名下。記依報也。而皆翻染所得之淨。略無一種似我釋尊者。以諸聲聞。從久遠來。皆由深厭五濁。是以退大取小。故所與記。須稱本願。
華光下。記所說之法。雖非五濁。亦說三乘。乘本願故。亦傳化門中。決不可廢者也。
國以大心之寶。而為莊嚴。
壽命十二劫者。蓋約穢土之時分。以紀淨國之數目。非如穢之三災能滅物也。
華光授補處記。以華足安行名號者。華足即因圓意。安行者。一如華光之妙行。演化而不改也。
△二偈文。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舍利弗來世(至)彼即是汝身宜應自欣慶。
住行向地諸大士。皆能現八相度生。但廣狹不同耳。今明行成果滿。從真起應也。又今之開解。雖未定其淺深。必住何位不妨。且約入劫之初。圓發三心而言。以理事無礙門中。有一證一切證。一斷一切斷義故。亦必由初住始。
△三大眾領解二。初長文。二頌文。
今初。
爾時四部眾(至)今乃復轉無上最大法輪。
初經家敘喜也。
各各下。傾誠獻供。以表其喜。衣自迴轉者。由正報開解。轉入聖位故。依報亦隨而迴轉。又天花屬色香二塵之上者。天衣天樂。屬聲觸二塵之勝者。等字內或含妙味。則五塵具矣。夫根境二。同一緣起。以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既同於交蘆。是以存則俱存。亡則俱亡。今由知見既開。故諸塵境。應念化成無上知覺。同為一實相印之所印矣。亦是唯心迴轉善成門中義也。
而作下。亦祇敘先小後大二種法轉。並不言及菩提場事。
△二頌文。
爾時諸天子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昔於波羅柰(至)及見佛功德盡迴向佛道。
初頌上開顯。
五眾即五蘊。以十一色法。方合為一蘊。乃至八識合為一識蘊故。眾即蘊義。於四諦下。悟知此五之生滅。得出分段也。
我等下。述今昔之異。而起隨喜心也。
末頌迴向佛果也。私謂。四部校身子之根為更利。且不勞佛之記莂。便能直下承當。作佛一事。殊為杰出。
△二喻說授記(此下四品皆約喻況法。今品正約喻開顯也)。
文二。初喻說一乘。二領解得記。初二。初長文。二偈文。初二。初身子陳疑代請。二如來正為喻說。
今初。
爾時舍利弗白佛言(至)說其因緣令離疑惑。
初自述無疑。
是諸下。敘眾有疑。自在即解脫義。心自在。顯心已得脫也。成實論云。一慧解脫。謂以智慧斷除無明惑業。而得解脫。名慧解脫。二心解脫。謂因此心離於貪愛之縛。而得解脫。名心解脫。然得慧脫者。未必心脫。以得心脫者。必具慧脫故。特以心自在言也。
佛常下。述佛在昔。自贊教法之辭。是學下。述諸人在昔。依教取證。亦自不虗。我見即身見。有無二即邊見也。
而今下。述執昔三與今說不同。故墮疑惑。
善哉下。正為眾代請今昔相違之故。是何因緣。
△二如來正為喻說三。初引前起喻。二許以喻說。三正為說喻。
今初。
爾時佛告舍利弗(至)是諸所說皆為化菩薩故。
初約能被之法。雖有種種。皆為無上菩提。
是諸下約所被人。雖有三乘五性。而皆為化菩薩故。我以如是諄諄。何以尚迷。
△二許以喻說。
然舍利弗今當復以譬喻(至)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
許說喻令曉以慰之。論云。如來為七種增上慢。說七種譬喻。第一為顛倒。求諸功德。增上慢心。以世間中。諸煩惱染。熾然增上。而求人天勝妙境界。有漏果報。對治此故。說火宅喻。應知。
△三正為說喻三。初喻說。二法合。三結答。初二。初總標喻本。二別顯喻事。
今初。
舍利弗若國邑聚落(至)或至三十在此宅中。
塵餘云。喻中祇在長者及子。火宅一門。三車一車。著離苦樂出入等字上取譬。而樂著之情。救濟之慈。望外之喜。形容曲盡。法合自在下文。其不急者略之。隱攝者。又在頌中補出。以前法說外。別無可說。故假譬喻再明前義。即是重轉法華。古注。於本文法合外。強增臆見。似穿鑿。不可依等。
前法說中約五濁橫豎遍滿義。眾生被溺。猶不求出。故設隱實。說權因緣。且令先免汩沒之苦。此下喻說中。約眾苦逼迫義。以喻諸子在宅。將被火害。猶不肯出。是故長者。以投其先心所好因緣。門外假設三車。且誘出宅。令無燒害。與上欲令捨五濁。為說三因緣義正等。今若曲譬者。國邑聚落。乃長者名德所週之地。如佛以三身。而王三土。謂國則盡於封疆。如法身充滿法性土。邑則盡其宰治。如以受用身王受用土。凡聚落中。自有一長者。為眾所推。又聚落中人。有貧有富。如以變化身王變化土。而有淨有穢也。具十德稱長者。如具十號稱佛也。年衰如應緣已久。財富在內如實智。田宅在外如權智。僮僕如慈悲無倦。其家廣大如以大千為家也。但出入唯有一門。故長者之驚入由此。諸子之爭出亦由於此。故曰唯一。如實相妙理。權實雙融。亦唯有一。此屬所詮。如門下之路。門如能詮之教。眾生聞教悟理。修行出界。皆以佛教門。出三界苦也。世尊隱勝現劣。度諸苦厄。亦由此門而入。五百人在宅。如五道之在三界。堂閣墻壁。柱根梁楝之上。皆加以朽隤腐敗言者。總喻三界依正。同被行陰所遷也。週帀俱時被火。總喻八苦交煎也。宅既朽而又加以火逼。見刻頃之不可居。其急救之情。實難容緩矣。
前法說。約五濁同集。用顯眾生被溺之相。明世尊因此興悲設權救拔。意或猶緩。今喻說中。約依正既被行陰所遷。又加以眾苦燒煑。以顯世尊之驚入。乃約急救意。以釋用權因緣。雖曰重轉法華。而孜孜不安之情頗顯。
明見想成。受父遺胤。乃可名子。而數有至三十者。今在火宅。非如恒人可比。如曾受尊教。曾發大心。中間退失。後復發三種菩提心者。乃有子義。則十如菩薩心。二十如緣覺。三十如聲聞心。始與如來同體大悲相關。宜應速救。非同五百人之在宅中者可比也。是知能發菩提心者。方有出苦之基。否則直被八苦所燒。無有出期。
△二別顯喻事四。初諸子樂著無求出意。二假設三車誘子出宅三等賜大車得過本望。四許三與一徵答妄否。初三。初長者見火。二長者悲救。三諸子戀宅。
今初。
長者見是大火(至)心不厭患無求出意。
子在宅內。長者見大火四起故驚。奈何諸子尚樂著嬉戲於內。不求出路。不覺有火。不知火是燒法。不驚身將被害。不怖命將被斷。甚之火來逼身。苦痛切己。而心中總不生厭。亦無求出之意。是可憐也。
此如佛眼見。三界依正。咸被行陰所遷。如宅被朽。又加眾苦來逼。如見火起。而疇昔結緣之子。尚未出離。殊有關於大悲。故生驚怖。下頌長者聞已。驚入火宅義。應於此節補出。方有照應。
問。於所燒之門得出。門既被燒。云何得出。答。無以文害義。乃指從門內被燒之處。而出非言門被燒也。然門有二。一宅門。二車門。要知出宅門。即是入車門。出車門。即是入宅門。義雖有二。門則是一。正如惟有一乘。約權與實。則分為二。又宅門於未經開會前。應有二種出入義。一約如來說出入者。謂隱勝現劣。入於五濁。如長者之驚入。樹下斷結出界。如長者於門內安隱而出。二約三乘說出入者。謂諸權乘。斷結出界。如諸子之爭出。若二乘人。則缺一入義。大乘初住。始有復入意。又約自性清淨心。忽被無明所動。亦是入意。又亦可以發心名出。退失名入。皆約義說也。
問。既車門如實門。宅門如權門者。諸子本在門內。如諸乘本在界內。若以出宅門。如出權門者。但三乘此時。正墮權內。何得云出。寧非法喻不齊。答。經不云乎。知諸生死煩惱惡道險難長遠。據此則門內門外。皆有生死。同名惡道。故曰險難長遠。當知三乘雖出界內分段。猶在變易。仍如諸子還在宅中。諸子本為求車出宅。及出宅後。不見有車。則與未出宅時正等。何法喻不齊之有。
△二長者悲救二。初直以力救。二直以言救。
今初。
舍利弗是長者(至)或當墮落為火所燒。
長者見子將彼火害。即念曰。我身手俱有大力。可將自受用之衣裓几案。包羅乘載。救彼而出。復更思惟。其奈此舍可出之門。止惟有一。且又陿小。胡能速出。況諸子幼而寡識。設使違教戀著。不獨難救。倘一遭墮。返成損害。不若且置。
一門即佛教門。圓收一切法。復能流出一切法。故曰一。乃最上利根入聖之路。故喻以門。即根本法輪。權實皆所融故。言陿而復小者。正微而又微。重玄意也。此擬用神智力。授以別教一乘也。故下用主伴意云。而悉成就無量知見等。無奈善根淺劣。倘聞而不信。寧不返生謗法墮苦之厄。不若且置。
△二直以言救。
我當為說怖畏之事(至)具告諸子汝等速出。
此如又直以頓法擬之。蓋頓教法門。言言透徹。直下了當。不涉方便。奈何縱告。還如未告者。則又不可用矣。
△三諸子戀宅。
父雖憐愍善言誘諭(至)但東西走戲視父而已。
初二句。喻世尊攝受之慈無已。而諸子下三句。因業惑強勝。致戀宅之情。亦無有已。不驚下五句。如善根微弱。雖有眾苦。當前悉被癡盲。了無求出之意。但東西下。如中間退大。不能還照本覺。因蒙救拔之慇。然亦偶發一念。以求出離。正如東西走戲。時偶一回視其父。惟其視父。不即受教。惟其視父。出在不久。
△二假設三車誘子出宅三。初擬用方便。二正用方便。三順從方便。
今初。
爾時長者即作是念(至)奇異之物情必樂著。
已為所燒。約生老病等言。必為所焚。約死苦言。昔因驚入。今見苦火來逼。故於樹下斷結。亦現謀出之相。然據已為所燒。不時出必為等義。正釋開權所以。答前求說因緣之問。以法說。雖約因五濁之汩沒。權說三乘。其意猶不迫切。使無今喻。則世尊處處慇勤急救之旨。何由而顯。說者須得此意。乃不雷同。
父知下。如投好設權也。由前機教兩不相扣。今故躡其退大之後。中間復發所不當發之心以誘之。便以所不當好者之好。誘以投之。
此上說喻。如三七思惟意。
△二正用方便。
而告之言汝等所可玩好(至)隨汝所欲皆當與汝。
初則贊而復勸。令生難得想。次則出其名。指其所在。更以隨其所欲。誘令速出。如勸修示相作證意。牛正能駕車者。有任重致遠之力。如菩薩乘有自利利他之行。鹿以閑靜自處。行時偶有憐羣回顧之心。而羊則躑躅獨跳。故以鹿喻支佛。有時亦能現通化物。羊如聲聞自備怡悅。此如世尊以三乘果。指在界外。可令在昔結緣三子。速得出界。論云如來為求人天勝妙有漏果報者。說火宅喻。應知。倘不說界外三乘勝妙之樂。大過於彼何能易其。所好。
問。若以車譬果法。在門之外。諸權又乘。何法出界。答。能詮之言教如門。本通內外。所詮之理如道路。亦遍內外。行人依教悟理。依理作觀。先斷界內惑染。次趨界外果法。即先乘因乘。後乘果乘也。此節即上擬用權也。
△三順從方便。
爾時諸子聞父所說(至)其心泰然歡喜踊躍。
諸子聞說適好。便勇往爭先。同出火宅。諸子火難既夷。長者心遂歡喜。然亦惟在露地坐下。并不見有三車可上。
昔之三子。中退學小。今聞與其所好。以稱願故。奮往修進。由用觀道。於見諦前。分別精粗。決擇真偽。如互相推排。見所斷惑。不分品類。於一剎那。同時頓斷。如競共。修道位中。根有利鈍。斷有遲速。如馳走爭出。苦集滅道。世出世別。如四衢。四皆仝會於見諦。如初見四衢交絡道中之地。煩惱障盡。獨露偏真。如露地。無有實果。如露坐。四山不來。曰無障礙。研窮息梵行立。故令長者見而發喜。乃知三乘路廣。方便門濶。無怪諸子之爭出也此如法華之前。諸子已得之權乘也。
△三等賜大車得過本望四。初諸子索車。二長者等賜。三徵釋所以四得過本望。
今初。
時諸子等各白父言(至)羊車鹿車牛車願時賜與。
諸子出宅。因不見有車。故索之。
法中索有二意。一者機索。即密索也。二者口索。即是顯索。言密者。三乘之人。以佛教門。出三界苦。謂為究竟。初不解索次被多方薰淘。一乘機發。機宜叩聖。義言索耳。佛知機熟。靈山集會。為說妙法。即是等賜。二者口索已集靈山。三乘三根。皆悉發言求記。如來為說與記。即是等賜。
問。就彼當教。應指何法。以為車體。答。盡智無生智。是二乘車體。丈六權智是牛車體。
問。三子出界。俱至本果否。答。二乘到極果。菩薩未到。以二乘不求作佛。故至本果。菩薩志在成佛。至法華時。三祇之行。尚未滿故。
△二長者等賜。
舍利弗爾時長者(至)又多僕從而侍衛之。
此譬今說法華。開權顯實。等與佛記也。了無三車之別。曰等一。亦無卑劣之壯。曰大車。高廣是車之量。眾寶是車之飾。周帀下別顯也。欄楯可防可凭懸鈴可警近遠。幰蓋可障風雨。外加雜寶。嚴以美觀。繩有收攝之用。華瓔榮於外。婉筵敷於內。丹枕可備安寢。皆車上所應有之物也。下以大白牛駕之。色潔而體姝。頗有筋力。於行步時。不唯平正。而神速之妙。有如疾風。旁以僕從。供其使令。
約法。則佛以等心。成熟中退諸子。今復以平等大慧教之。如等賜大白也。教中行依理修。皆有高廣義。白牛亦車所應有者。當以精進勇猛。圓正清白為首。庶幾直至道場。時在不久。若更曲譬者。大車教也。高廣理也。眾寶句總顯。餘皆別顯。依行所成之德。以表莊嚴。欄楯是總持義。鈴是四辯流音義。幰蓋是慈悲普覆義。又以慈悲能攝萬善。即加雜寶嚴飾義。寶繩足四攝義。華瓔是神通開敷義。重敷婉筵是四禪八定義。丹枕是以無分別智。息諸攀緣義白為眾色之本。是菩提心。為眾德本義。牛是智度。能導餘五。同至道場義。亦是二利廣被義。充潔是梵行清淨義。姝好是法性微妙義。有力是不退義。平正是止觀無違義。亦是神足安詳義。要而言之。由妙教。詮妙理。修妙行。故令行行契真。疾如迅風。速至菩提也。又多侍從。是具足方便義。此猶三乘疑斷信生。而致等記也。
△三徵釋所以。
所以者何是大長者(至)猶尚不匱何況諸子。
釋等與之由。有二。一由長者大富故能等與。二由受者咸是其子故應等與。諸藏皆充溢者。以諦緣及度。陰入界處。皆是如來藏故。是以一花一香。俱可作開顯佛事。則舉手低頭。微因小善。皆成佛因矣。此等諸藏。皆能作造車之具。七寶大車即其所造。如依理事無礙之由。而建立別教事事無礙之果也。其數無量。亦分有主伴義。且如以今經為主餘經為伴。作開會說。餘經為主時亦然。以我下。釋徵詞云。與一國尚不乏。而況與子。故今略於無量車中。且隨諸子之數與之。如從別教一乘。流出同教一乘。蓋將引同入別也。今經分具圓義處。於此可見。以非十方齊唱。故曰分也。
△四明得過本望。
是時諸子各乘大車得未曾有非本所望。
三子本求羊鹿牛車。便已今蒙賜大白寶車。故非本望。如本求權乘。而得一實於望外也。
△四徵答許三與一妄否四。初徵問。二順答。三反釋。四印許。
今初。
舍利弗於汝意云何(至)珍寶大車寧有虗妄不。
昔許三。今與一。許與既乖。似近妄誕。故問。
△二順答。
舍利弗言不也世尊(至)於彼火宅而拔濟之。
初約三義順顯。一以全軀免難。正答明不虗。二以全身為得。申明不虗。三況出所許。本是方便。愈見不虗。
△三反釋。
世尊若是長者(至)欲饒益諸子等與大車。
二約三義反釋。一約許小不與一。小尚不為虗返顯。二約本來無小。巧借許小因緣。引子出宅。以釋不虗。三況出等與大車。以見真實。
△四印許。
佛告舍利弗善哉善哉如汝所言。
二善哉一印。其能知許三是方便。一印其能知與一是真實。
△二法合二。初總合喻本。二別合喻事。
今初。
舍利弗如來亦復如是(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初句總合上喻。以如來合長者。前於長者十德中。但出第六耆年一德。以影餘德。今於如來十號中。但出第一無虗妄。名如來一號。以影其餘。上注約三土。合國邑聚落。今言一切世間。則該五重所依之土矣。言五者。一法性土。謂如來清淨法身所依之土。以真如為體。然此身土。體無差別。不變不遷。離相寂滅。是名法性土。二實報土。謂如來圓滿報身所依之土。以無漏五蘊為體。此由往昔修習十力等功德成就。無礙莊嚴。境智融泯。實報所招。故名實報土。三色相土。謂如來微塵相海身所依之土。以自行後得智為體。此由萬德成就。眾寶莊嚴。周圓無際。是名色相土。四他受用土。謂如來他受用身所依之土。以利他後得智為體。此由修德成。就。隨住十地菩薩所宜變現。以慈悲力。而現大小勝劣。種種淨土。五變化土。謂如來變化身所依之土。以利他成事智為體。此由往昔修習利他之行故。能隨眾生心。變現淨穢。種種國土。是為變化土。又此身土。雖各有五重。然皆以一身。融於五身。一土融於五土。妙色妙心。重重涉入。有如諸天同器受食。及各摶在手時。而色味乃異。今文總意別。別指變化身所依之變化穢土言也。
於諸下。明依病行。顯斷德也。而悉下。明依聖行。顯智德。即是以實智。合在內之財富。具足下。以權智。合在外之田宅。大慈下。合僮僕。恒求下。以所化一切。合五百人。
而生下。合因驚火起。而復入火宅也。為度下。合有緣之子。尚在宅中也。生老等。合四面火起。教化下。合一門。唯以一性。而說一乘。令得無上菩提也。
△二別合喻事四。初合諸子戀宅。二合假設三車。三合等賜大車。四合徵答妄否。初三。初合長者見火。二合長者擬救。三合正明戀宅。
今初。
見諸眾生為生老病死(至)雖遭大苦不以為患。
前但云火從四起。其相甚略。故於合中廣其所見。申明應當速救速出之旨。聖以苦喻火者。由火能煎逼。而苦亦能煎逼故。又苦是火之味故。要之眾苦皆從行苦壞苦苦苦三苦開出。經中偏說壞苦及苦苦者。以行苦舉體。遍在眾苦。能遷眾苦。同至無常而後已故。含而不言。又文中多約因果二火說者。以無明能該盡三毒。及等分之惑火。貪著追求等。能該盡七支之業火故。惑業在因中。雖未感果。已能煎逼心形矣。生老病等。該盡五陰之果火。正屬燒法。
眾生下明已被燒煑。猶以苦為樂也。謂業火在身不覺。惑火在心不知。身心將墜不驚。惡道來招不怖。安忍於現前。曰不生厭。纏眠於未來曰不求脫。輪迴不已。曰東西馳走。全身化為苦主。惡道化為家宅。故曰雖遭大苦。不以為患。
問。此段與戀宅意同否。答。誘而不出。方名戀宅。
△二合長者擬救。
舍利弗佛見此已(至)眾生不能以是得度。
應拔者。顯慈父同體悲心。內有拔苦與樂之責也。問。佛為有緣三子。說三乘。何云眾生。答。約正因言。則等視一切。猶如一子。均當拔濟。但以能發心先求出離。善根蚤成熟者。則先令解脫。故每言為諸見諸也。
舍利下總擬用同別二教。捨方便而不能。
△三正明戀宅。
所以者何是諸眾生(至)何由能解佛之智慧。
設能發心求出。特緣現身正屬分段渠且救苦不暇。何由能入微妙玄門。此合上唯一門陿小義。
△二合假設三車三。初合擬用方便。二合正用方便。三合順從方便。
今初。
舍利弗如彼長者(至)聲聞辟支佛佛乘。
初牒前身手不可救。但以下。牒方便可救。如來下。初總合。以神智力。說一乘不可救。次合。擬用說三。以投先心所好。權教大乘亦同實教。在因名菩薩乘。在果亦名佛乘。
△二合正用方便。
而作是言汝等莫得(至)便得無量安隱快樂。
此下雖含三轉義。然不必泥。以三乘法中。尚有十二緣六度法。何以獨約四諦說耶。三界以火宅言。五塵以麤弊言者。出其過也。緣諸子退大學小。復遇邪外。迷有漏天。作無為解。以五處安隱。為勝淨依。為對治此故。示其過咎。乃以三乘無漏妙果。以易彼昔求出離之心。
我今下勸信也。
汝等下勸修也。
復作下。嘆其希有。令生好樂。
△三合隨順方便。
舍利弗若有眾生(至)為求牛車出於火宅。
內有智性者。由昔退大學小故。習成三乘智性。此句亦貫下二節。從佛下。聞即能信者。以投本所好故。且能速出故。早得涅槃故。因聞聲教得悟故。以人從緣。名曰聲聞。又以人名法故。曰聲聞乘。如羊者。雖依人住。而不肯回顧後羣。如諸聲聞。雖則在眾無違。而乏利他之行。
梵語辟支迦羅。云緣覺。亦云獨覺。檇李云。獨覺亦觀十二因緣。但以根之利鈍。有值佛不值佛之別。以彼亦由昔曾聞此法來故。自然慧者。以此因緣。本來自有。非佛天人所作。其能入之慧亦然。故曰自然慧。又支佛是法行人。從人聞法事少。自推義多。故能逆順深觀。以至百千萬世。雖不依人而住。亦有時現通度人。亦如鹿有迴顧之慈也。
求一切智者。謂於內法內名。能知能解。又於理外所詮之法相。能詮之名字。亦能知能解。名一切智。即聲聞之智。今為菩薩求者。欲度二乘也。佛智即道種智。謂能用諸佛一切道法。發起眾生一切善種。名菩薩智也。然約當體能知。名自然智。約不從人得。曰無師智。又自然之名。雖同緣覺。而起用處。則不相同。此上三智。皆通因果。約如來知見言。則惟屬果地。菩薩緣此而修。則徹因徹果。如牛之自近之遠也。須知此中雖言牛車。由不明牛之德相。車之嚴好。故屬於權也。
△三合等賜大車二。初牒喻。二法合。
今初。
舍利弗如彼長者(至)等以大車而賜諸子。
略牒免難及等賜二義。
△二法合二。初合免難。二合等賜。
今初。
如來亦復如是(至)怖畏險道得涅槃樂。
教門上。標佛字者。以佛在世時。九十六種邪外。莫不自謂得一切智。能出生死。但有空言。全無實義。唯佛所說。乃有教有義。可趨涅槃。故寄佛字。以簡邪外也。教即能詮其所詮之理。方有為教之用故。門如能詮門內所含之空。方有為門之用。今則法喻合舉。故曰佛教門。
問。前云唯有一門。又云陿小。故置而不用。今何云無量人。從此門出。答。前不云乎。此門權實雙融。故曰唯一。由即權之實。理甚幽微。善根弱者。不堪秉此。故以陿小不用。復由即實是權。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故億百千。從而出之。之後復蒙開顯也。得涅槃。且隨多分說。以權教菩薩尚未得故。此上合免難意也。
△二合等賜。
如來爾時便作是念(至)能生淨妙第一之樂。
初合等賜之由。是諸下。合等賜之心。如來滅度。即無住處大涅槃也。是諸下。正合等賜。而以諸佛所有娛樂之具與之者。以諸三乘。亦得禪定解脫等之少分。今是一乘實相之妙理。一乘般若之種智。乃聖所稱嘆者。言能生等者。以此一相一種。即是理事無礙。而能出生事事無礙。淨妙第一。別教之法樂故。是故此經。猶如海口。能攝眾流。同歸大海之旨。於此可見矣。
△四合徵釋妄否。
舍利弗如彼長者(至)大乘之法但不盡能受。
不盡能受。為之奈何。
△三結答。
舍利弗以是因緣(至)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由我以佛眼。見諸子。於三界火宅內。將被火害。欲令速出因緣。故於一乘。分別說三。
△二頌文二。初敘意二舉頌。
今初。
佛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下文先略示恐畏諸難。次正明毒害火災。舉三道以喻六道。惟人鬼畜。宅中可有故。舉之以況。
△二舉頌二。初廣頌前喻。二勸信流通。初二。初頌喻。二頌法。初二。初廣頌喻本。二略頌喻事。初二。初廣頌朽宅。二正頌火宅。
今初。
譬如長者有一大宅(至)如是諸難恐畏無量。
頌與長文。廣略互見。以長文廣者。頌則略出。頌之略者。由長中已廣故。但長文多以無明闇蔽生老病之火。在正報上說。今頌約三界言者。以依報唯是色法。其被燒之相甚顯。故即依以顯正也。若加以利鈍等惑喻鬼畜。恐屬太鑿。
長者二字。即收十德。與言佛遍週義等。
有一下。於三苦中。先約色法。總被行蘊遷至無常言。而大宅被朽不停之相甚相似。周障二句。色法中臭穢似之。
有五百下。明住此者。有三類。曰人及鬼畜。然以五百。喻五道。即攝三子在內。
此下諸頌。總顯三毒充滿之狀。鴟梟下顯宅內畜類。所有變怪之相。
處處下。更明宅內遍滿惡鬼。又復各縱其惡狀。總見無情者既危朽。而又臭穢。固不可住。其有情者。險而復惡。盡如冤對。更不可刻頃居矣。
△二正頌火宅。
是朽故宅屬於一人(至)毒害火災眾難非一。
宅屬一人。即下唯我一人能為救護意。近出者。由佛往昔。曾教謹防無明等火。次因世尊赴緣他方未久。以致諸子放逸不覊。此正火起之由。
於後下。正明火起。忽然下三句。顯能燒之勢甚猛。
棟樑下。顯情與無情。被燒之相。可怖可愍。咸由薄福之故。以致眾難齊集。
△二略頌喻事三。初頌樂著。二頌假設。三頌過望。
今初。
是時宅主在門外立(至)猶故樂著嬉戲不已。
門外立者。佛觀眾生恒被熱惱。不安法空座上。故如人立。眾生與佛。同一悲仰。今既被燒。即與能救之悲相關故。與如聞人言等。又那伽現事。亦是以法即人故。
汝諸下。諸子本未出宅。而曰來入者。以彼於智勝所。曾有聞法緣因。遂依正因。而發了因大心。即如已出。以果不離因故。次由無明戲論強勝。善根微弱。旋發旋忘。故如還入。
長者下。前約因見火燒驚入。今約因聞人說驚入。乃以人法互顯義也。
方宜下。雖頌教誡。即含擬宜意。諸子下。戀宅也。
△二頌假設。
是時長者而作是念(至)是故諸人我今快樂。
初三行。頌擬用三車。
告諸下。正用三車。
諸子下。頌隨順方便。
長者見子下。明長者自慶得全天性。
然言生育甚難者。由經劫教化。多方攝受。令其發心。已自難矣。況於既發之後。又須數數調護。令其漸漸增長。保令勿退。乃得成熟。故曰生育甚難。此猶約發大心不退者言也。若今之三乘。則始發大心。中退習小。而又先令小熟。此於方便中。更設方便故曰生育甚難。
△三頌過望。
爾時諸子知父安坐(至)嬉戲快樂自在無礙。
先以三行。牒述長者許車之辭。以索車。
長者大富下。出能造車之具甚多。
以眾寶物下。明所造之車。具大莊嚴。
以是妙車二句。正明等賜。
諸子下。明歡喜以見得過本望也。
△二頌法合二。初合喻本。二合喻事。
今初。
告舍利弗我亦如是(至)如是等火熾然不息。
以四頌。牒喻及法。襍糅成文。令義顯然。言一切皆子者。約正因言也。已發三種菩提心者。是了因子。大疏。佛子有三。一外子。即諸凡夫。二庶子。即二乘人秉小乘教。生法身者。三真子。即秉大乘法。生法身者。乃菩薩也。
△二合喻事三。初合樂著。二合假設三合過望。
今初。
如來已離三界火宅(至)於諸欲染貪著深故。
寂然閒居者。由無為寂照故。能見能聞也。
教詔是擬宜。不信是戀宅也。
△二合假設。
以是方便為說三乘(至)有得緣覺不退菩薩。
三乘將見道時。俱有決定心。若約四諦言者。則於四善根中。因觀欲界苦。至世第一後心。真如理顯。生無漏法忍。名為苦法忍。即決定心。乃八忍中之第一忍也。權教具堅固信根人。亦可名不退菩薩。
△三合過望二。初正示現前。二兼明累劫。
今初。
汝舍利弗我為眾生(至)更無餘乘除佛方便。
初頌合等賜大車。汝等一行。合等心。是乘二行。合車之高廣。無量下三行。明因讚供等所得之益。破無明闇。智光朗照如日。留惑潤生。還入三界如夜。知法如幻。不拘生滅之迹。曰遊戲。復能以開顯法門。令諸三乘。同至道場。
以是下一行。結顯惟一無餘之因緣。
△二兼明累劫二。初略示。二申明。
今初。
告舍利弗汝諸人等(至)今所應作唯佛智慧。
初一頌。約如父子一體。以定應與應受之大義。汝等下。正明拔濟後。且令出界也。
我雖下。廢昔權果也。向所盡者。但是界內之分段。而實不滅。以未盡變易故。今所應作。當填本願。以求佛智。立今實果也。
△二申明。
若有菩薩於是眾中(至)安隱眾生故現於世。
初約大智菩薩。能聽能信諸佛實法。即知諸佛雖用方便。即方便便是真實。其所化者。據現前緣因。似有三乘。若據正因。則皆菩薩也。
若人下。申明為不信者開三。以彼愛欲障重。為治此故。說於苦諦。以稱所習。令生歡喜。曰日可令冷。月可令暖。佛說苦諦。真實無異。
若有下。指集諦。能為生苦之本者。貪欲是也。故曰娑婆世界。若有一法。勝過貪欲。則成佛者。不止悉達一人矣。
若滅下。能滅者是道諦。所滅者是集諦。諸苦盡處。即名第三滅諦。故貪欲滅。則苦無所依。
為滅下。指道諦為能滅。以修行於道品故。則遠離苦縛。身之與心。始得解脫。
是人下徵其所得。為虗為實。皆以廢立言也。但離下。答其非真。其實下。出其所以。以厭有非真離。未盡空有之情。故曰其實未得一切解脫之理果。及無上之智果。既為我子。豈可但令灰斷便已。我為下一行。又以佛之本懷。釋成也。
△二勸信流通二。初標示信否。二廣釋信否。
今初。
汝舍利弗我此法印(至)在所遊方勿妄宣傳。
此下當品流通也。法印即一乘實相印。能印定一切眾生。皆是佛子。同得佛果。宣傳言勿妄者。值能信若不說。則失大利。否者強說則令墮苦故。
△二廣釋信否二。初略釋。二廣釋。
今初。
若有聞者隨喜頂受(至)隨順此經非己智分。
初明得現前益。能信是因。阿惟越致是所感不退之果。雖在未來。然已具於一念信心中矣。
若有信下。明宿世有見佛聞法善根。方能信受。若人有下約未來能信弘傳人說。即具深信解相也。
一切下。明中上二智。力所不及。
汝舍下。明智首之得入者。是信力非智力也。餘人不過隨順信從而已。
△二廣釋二。初釋否者莫說。二釋信者應說。
今初。
又舍利弗憍慢懈怠(至)無智人中莫說此經。
初明值憍慢等莫說者。內障重故。凡夫著欲。亦不可說外障重故。斷佛種。偏在信上言者。以不信之罪。在眾罪之上。故古注引淨名。以煩惱為如來種。此取境界性為佛種。善惡事異。名境界故。大品以一切種智學般若。為佛種。此取了因性涅槃。以心性理不斷。此取正因性。為佛種等。今約不信言斷者乃約斷了因佛種也。方便品以舉手低頭。皆成佛種。彼約緣因。為佛種也。皆悲心護持。恐令招?也。或復下廣約不信。及毀謗人。備顯三途惡報者以其造自他俱損之業故。說尚難盡。苦豈有窮。亦即伐南山之竹。書罪無窮意也。
△二釋信者應說。
若有利根智慧明了(至)汝當為說妙法華經。
若有利根下。十七頌。古以五雙十隻。略示善根可說之相。末二頌。結示可說之槩。慎勿負叮嚀流通之意。此上廣顯信否功過。皆約最初一念言。即涅槃中無垢藏。推功歸本。果從教生。義如醍醐最上。功本由乳。如來至極。功歸於教。故信之者阿惟越致。其否者。既無緣了。則正因斬然。世間闇瞑矣。初喻說一乘竟。
△二領解得記二。初四子喻說領解。二如來述成與記。
今初。
信解品第四
此品始終。以不求自得四字。寫因得生喜之狀。謂四子往昔。曾於世尊所。發大菩提心。植了因種。投入聖胎。得名為子。次緣背覺合塵。退大樂小。雖仍入五道。第以欣厭情急。復蒙累劫拔濟。故於今生。感佛現身。先於二十年中。以貧所樂法。令其熟脫至應有寶藏分之言。悉皆忍而不說。縱聞說大。以為但為菩薩。而不為我。故勞世尊。復於二十年中。漸用大法。或抑或揚。令生慚愧。或命轉教。令自思惟。加以真如內熏力故。令在昔善根。復得增長。以致大機闇發。自鄙先心。是故靈山集會。初以光瑞問答。動執生疑。又復以法以喻。開佛知見於望外是以欣慶之懷。踴躍之情。忽發於心內。咸由信解所致。故原其本。而題其品曰信解。
△文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略陳今昔於希有法不求自得。二廣陳喻法委狀不求自得之義。初二。初經家敘喜。二略陳今昔。
今初。
爾時慧命須菩提(至)曲躬恭敬瞻仰尊顏。
善吉以妙慧深達般若海空故。以慧為命。又為慧人。命令轉教。故曰慧命。餘三名。皆帶摩訶者。是彼族中長故。聞未曾有。述約教開三顯一也。見授記。述約果會三歸一也。皆悉所未見未聞者。今忽躬遇。寧非希有。是故指上得喜之由。即從下。敘領解之儀也。
△二略陳今昔二。初標顯。二徵釋。
今初。
而白佛言我等居僧之首(至)成就眾生心不喜樂。
初述昔為僧首。法臘既高。晚學以我為模範。曷可改轍。所以不求。年並一句。又述生臘亦高。曷當大任。故不當求。自謂下。述所證既深。愈不當求。涅槃妙理已證。無生妙智已立。故不進求。世尊下。又以身倦心灰。故不喜樂。但念諸法無我我所。本來空故。求男女。一異相。不可得故。由無相故。無所作。即無願也。以此三故。於二利功德。心不喜樂。
△二徵釋。
所以者何世尊(至)無量珍寶不求自得。
初釋在昔不好之心。我等下。結成今喜之故。
△二廣陳喻法委狀不求自得之義二。初舉喻。二法合初三。初窮子愚頑無心希求長者之富。二窮子志大全受長者富有之賜。三窮子心喜無量珍寶不。求自得。初三。初敘累劫如安貧里肆力不求。二敘今生如安客作賤役不求。三敘客作如安領知出內不求。初二。初父子雖失遇止不違。二父子雖見貧肆不求。初二。初父子相失以況退大。二遇止不違以況因緣。
今初。
世尊我等今者樂說譬喻(至)或十二十至五十歲。
初二句。諮請許說。四子因聞火宅父子。從喻得解故。亦以父子作喻酧之。百法論。以壽暖識三。合為命根。今年齒。既即是壽。則以命根。配善根宜矣。幼稚如善根甚微也。捨父背覺也。逃逝合塵也。久住亡返也。他國即五道所居之三界也。如四子往昔。雖發大心。得稱佛子。但以善根微弱。以致瞬息。便忘背本真常。仍往他國。或十如在天道。二十如在人道。至五十如墮三塗矣。
△二遇止不違以況因緣二。初所遇不違以況內因不失。二所止不違以況外緣不失。
今初。
年既長大加復窮困(至)漸漸遊行遇向本國。
此節喻中退習小。速求出離。便成感佛現身之正因也。年既長大。如雖退大。而由真如內熏之力。令在昔所發之善根漸增。雖得長大。尚乏栖止。況窮無法財。外被苦困。是故馳騁於身受心法之內。或求火之光明。愛水之清淨。樂風之周流。觀塵之成就。希得法服以蔽身。法味以滋口。雖此等邪求。但可增長生死。然即此求出之心。却亦與本性相順。故曰漸漸游行遇向本國。本國即本性。或亦即世尊攝受之本願。由與本性本願相順。故成感佛現身。能為出苦之正因。
△二所止不違以況外緣不失二。初明長者所止之城。二明長者所作之念。
今初。
其父先來求子不得(至)商估賈客亦甚眾多。
此下言身言土。應且約中根開解入住所見者言之。先來。非先後之先。乃隱顯意也。謂四子往昔。從應化邊。發大心已。由能感之薪既盡。而應火亦隨之而隱。復由世尊不捨大悲。乃以即法之勝應。不離他方。常在此土。故曰先來。以求覓無機故。且中止涅槃。如所都之城。能却五住之敵。防二死之非。中止者。以進非法性。及自受用。退非變化穢土。乃勝應所居之淨土也。
其家下。顯長者之富有家。可曲配實相。如人丁財物並依家住。色心等法。同依真如正位而住。金銀下。別舉也。不必瑣配。大意不過彰其富耳。有指此為華嚴境界。雖華嚴於一土。能融諸土。然不可直指。故諸天敘云。昔於波羅柰轉四諦。今復轉最妙。又如來答上行等。雖云始見我身。似已露出華嚴。隨曰除先修習學小乘者。據此二文。則二乘人。直在不見不聞數內矣。此科及所念二科。同喻四子不失世尊攝受之外緣。是以中止。待其來也。
△二明所作之念。
時貧窮子遊諸聚落(至)坦然快樂無復憂慮。
文有三節。初明窮子之游。始於四方。次遇本國。次歷郡邑。遂到父城。皆自遠而近。以喻內因之漸長。父每下。明失子之憂。以喻無機。
復作下。明得子之樂。以喻有機。
又上科。約世尊身業冥加。以所止言。此約意業冥加。以所念言。而成開解之勝增上矣。
△二父子雖見貧肆不求二。初父子相見。二貧肆不求。初二。初約子見父以喻怖大之心。二約父見子以喻調慰之狀。
今初。
世尊爾時窮子傭賃(至)作是念已疾走而去。
傭賃者。四子於退大後。中途以習小法為力。速求出離為財。故如傭賃。或依邪外。而捨正見。或依正見。而捨邪外。謂之展轉。二者皆被求出之願力所持。冥資正道。遂成見佛善根。故如遇到父舍。此皆見佛之由也。
住立下。明窮子見所怖之境。住門側則非正立。遙見則非覿面。如慕小之善根雖熟。未秉正教。與住門側同。又雖有叩教之機。尚未親炙。故曰遙見此若以法就人。四子尚在小乘法外。注家何得劇以偏真但空言耶。
踞師子下。種種嚴飾。皆豪貴所應有。如勝應土中。自具萬德莊嚴也。然萬德由萬行所致故。令樂小者起怖也。
窮子下。正明起怖之心。由見長者有大力勢。遂悔其來。以所見處。不與能求之心合。故念曰此或是。王或是王等。欲得彼物。須是能出入其門者乃可。倘以一介微寒託此。彼若強使我作。我將何法敵彼。不若疾走之為妙也。況貧里中。衣食易得。且可速救飢寒。
此如四子自退大來。但有樂小之心。倘聞行海莊嚴。不但不受。且生恐懼。惟肆小慧之力。於但空貧里。求八忍之衣。四諦之味。以資身口便已。是以怖大疾走而退。
△二約父見子以喻調慰之狀。
時富長者於師子座(至)轉更惶怖悶絕躃地。
世尊於勝應土。師子座上。不廢悲願。待諸有緣。其曾發心者。氣分自投。故得一叩便應。如水清月現。見子便識。心大喜者。因昔無能感之機。常生憐愍。今既能感。故心大喜。即作下。釋生喜之由。以適所願故。
問。有將師子座。作第一義空無畏境說者。復有以中止之城。指為有餘者。豈不前後相違耶。答。二說俱非。以與經中止義不合故。蓋中止義雖濶。而進非自性自受用。何以指為第一義空。若唯局有餘土。不該至果報。其入住者。可於此處見佛。倘上上機。一經開顯。即能超登聖位。又於何處覓佛。是故中止。應該他受用。及勝應二土。而言以見。進非自受用。退非變化劣應。苟不作是解。豈此經勝用但能令入劫便已。
即遣下。喻佛擬宜用大也。則以妙觀察智為能遣。名句文為所遣。旁者。以四子是漸機。合以小乘為正被。而如來因在昔。令發大心故。仍用大擬宜。則大教返為旁被矣。急追者。欲直說大乘也。將還者。以宿善可起也。教奉智命。如使者。其所詮之義。最為爽理快性。如疾走。收功甚速。曰往捉。
窮子驚下。正顯怖大之狀。以明無機也。卒聞大教故驚。境與心乖曰愕。若使我於生死中覓涅槃。煩惱內求菩提。何異劫殺來侵。是故稱怨而又大喚。次二句。如我本無悲願。奚用此至教為。
使者下。明既不受重玄妙法。何不即將苦惱如幻之頓旨。直以告之。故曰執之愈急。彼縱無機。亦必勉其令受。故曰強牽將還。總譬不受也。
於時下。更申明深怖無機之狀。無罪被執者。若諸大士。以悲願為能感之業。應還界內。現如幻之生死。而在二乘視之。如有業者。方受囚執之罪。我既無業。何以被執。倘無方便。寧不直入輪迴。故曰此必定死。轉思轉怖。迷失本心。曰悶絕。桎棝七支。伏於無明。曰躃地。皆怖大之相也。
此上若法若喻。皆不過曲配怖大樂小之情。不必過泥。
△二貧肆不求。
父遙見之而語使言(至)往至貧里以求衣食。
遙見者。一在門外側立。一在門內正坐。相隔俱遠故。父子皆云遙見。又上子見父。既如三乘能感之內因。今父見子。即如如來加被之外緣。以此機教相叩。故得感佛現身脫御。於下文不須勿強。皆息化意也。
以冷下。意謂。既如結緣。便不可置之度外。又此躃地未醒之人。既不可飲以甘露。且傾半盞清凉。先為解其煩悶。使彼宿世小根。可以先熟。乃先用小法。教之令醒。故以水灑令醒為喻。不與語。如不言是子應有寶藏之分。
所以下。釋不語意。由審是緣種故。方便覆護。抑其本懷。勿令小機亦同退屈。乃故令隨意所趨。
窮子下。因見釋放生喜。又聞隨其所好。故從地起。直往貧里。而求法服禪悅。令其自濟。
上自說喻。至此。內圅大小二種善根。以為怖大樂小之柱。一因大機未熟。而顯怖大之狀。一因小機先熟。而明累劫好樂之心。由小先熟故。先聞小。大後熟故。後聞大法。
△二敘今生如安客作賤役不求三。初標用方便。二正用方便。三結示不求。
今初。
爾時長者將欲誘引其子而設方便。
上科約累劫言。此下追述鹿苑以後事也。
△二正用方便四。初用密遣方便。二用著弊方便。三用加價方便。四用作字方便。
今初。
密遣二人形色憔悴(至)其父見子慜而怪之。
內秘外現曰密。出制使往曰遣。如世尊令諸大菩薩。現聲聞緣覺二形。故曰密遣。既隱妙相故。形色憔悴。既攝身香故少威德。非此狼狽。難為儔侶。何以得近。研真斷惑。即是作處。直即二種涅槃也。言倍與者。蓋界內戒善。止可伏惑。得人天果。直若肆力於道品。不但伏且能斷。不但得人天果。且能得界外無漏妙果。故云倍與。若伏若斷。即除糞之賤役。又以共作。而鼓舞之。
爾時下。先取價者。如二乘欣厭特重故。先慕滅道。後除苦集也。故令長者愍其捨大。怪其取小。
若據既已得之。具陳上事。則因緣和合。感應之道成矣。然亦惟先熟小善。得與如來應化。同生一處。猶未親炙道範。
△二用著弊方便。
又以他日於窗牖中(至)以方便故得近其子。
上緣四子能感之小善先熟。世尊將欲隱勝現劣。故先敘其由。古注指他日之他。為法身。今准諸子退大後。世尊於本發心處。求之不得。既中止勝應而待。則所現之身。亦應指為勝應。故下云。天人常充滿等。何必指為常寂耶。
窗牖遙見。雖非於明堂近視處可比。然已不同前四方推覓。難見之時矣。今長者。因遙見。復思聚首。奈彼以卑劣軀。處污穢地。何堪投足。但以天性相關。不容不屈尊以就卑。於是脫御著弊。塵坌其身。手執糞器。亦來共作。乃與相近。使其不驚。此即如來。以十種大恩。與眾生中之第七隱勝現劣恩也。大鈔云。十蓮華藏塵數相。海滴難思無盡之德。并隱不彰。但云百劫修成三十二相。三十四心。斷見修惑。五分法身。覺樹初圓。如老比丘。同五羅漢。故法華中。脫珍御服。著弊垢衣。執除糞器。往到子所。釋曰。塵數相珍服也。三十二相弊垢衣也。三十四心除糞器也。見修惑即所除之糞。右手用便如丈六之權智。狀有所畏。示同病行。先語諸作。次近子身。曲盡慈濟矣。語諸作如示諦緣法門也。此節因上累劫來因緣成就故。今先現劣應身以應之。
△三用加價方便。
後復告言咄男子(至)亦有老弊使人須者相給。
既咄而復稱男子者。乃先叱醒。而欲獎勵也。勿餘去。如以定伏亂意也。加價。如因定而又令發慧。不但能伏。且使進斷也。論謂。以窮子煩惱熾然。增上慢染。罔知有出世法門。但求人天勝妙境界等。今隨順彼。先以所餘戒定之力。以與人天果報之直。則所除之糞。如所伏之惑。又以近得共聚故。加以妙慧斷感。而感界外之果。亦有老弊。則又因定慧。更起工巧也。有將此數科。細配道品說者。恐太泥。
△四用作字方便。
好自安意我如汝父(至)更與作字名之為兒。
承上加獎。又進慰曰。汝於我家。好自安意。我如汝父。勿復他慮。言如父者。以彼自客作來。將二十年。今雖得近。第貴賤殊分。階不躐等。故先以如字。進許之。倘突以即真之言許之。恐驚且疑矣。所以下。釋許如父意。我已老無能為。汝正少應努力。況汝於常作時。全不似餘人有欺怠等惡。此後應如所生之子。進雖不似我之親生。退亦不同餘作耳。即時下。正為更名作字。此如諸子。自鹿苑發心習小迄今。已能初得世第一之似解。進雖不似聖流。退亦不墮於凡夫。少選便可稱為權智佛口所生之真子。此如窮子先除客作之名。而預入聖流耳。
△三結示客作不求。
爾時窮子雖欣此遇(至)然其所止猶在本處。
因斷分別起。得與子名。故云雖欣此遇。俱生未盡尚在學位。故云猶故自謂客作。前後三番。言二十。若合言之。僅得數之四十。蓋以除糞之二十。喻如來自鹿苑說四諦始。至說般若止。以喻阿含。於此二十年中。但除界內染污無知。故如糞也。其執作家事之二十。如奉命為說般若。正合四十。若兼今說法華。便合世傳說法。四十餘年之餘字義。倘不准除糞配阿含。亦應不信執作家事之二十。配轉教矣。
過是下。心相體信者。謂不獨長者。知我身心無偽。我亦能知長者。始而與直。次而加價。既皆不虗。此後心口自然相應。絕無虗誕。如不但如來知我已出三苦。我亦熟諳如來施教之不誣。進語大退語小。皆所不難。
塵餘謂。心相體信等。謂之喻轉說般若。則可如何配為方等時。方等論時觀教。後學決不可依。
予謂。若將心相一節。插入硬配方等。恐違聖教。以方等二字。是大乘經之通稱。如云謗方等經。何必別立時部。則心相等文。乃承上起下意也。
然其下。結成安於客作不求也。
△三敘客作安於領知出納不求。
世尊爾時長者有疾(至)下劣之心亦未能捨。
不久。如應謝在近也。倉與庫。如能詮之不同。金與銀等。如所詮之不同。機有利鈍。說有廣略。故云多少。以法化物曰出。收功歸己曰入。可教者應即與之。不可者應善護念。曰無令漏失。語窮子下。喻命轉教也。我心下。喻既蒙佛加。則與佛不異。
爾時下正受命也。
而無下。結成領知不求。以見其中根也。
△二窮子志大全受長者富有之賜四。初喻大機叩教。二喻靈鷲集會。三喻結會古今。四喻開顯授記。
今初。
復經少時父知子意漸以通泰成就大志自鄙先心。
少時以說般若時。得蒙大法。薰染其心。及聞說無量義。得知無量既從一法生。則應以一法。還收無量。回視自證。於心不安。即大機密叩時也。不更仍被小法所阻。故曰漸已通泰。成就大志。又復自鄙在昔不應。有如是安於貧里。種種下劣之心。
△二喻靈鷲集會。
臨欲終時而命其子(至)剎利居士皆悉已集。
終指涅槃時也。臨終即今正說法華時也。併會下喻今之雲集也。
△三喻結會古今。
即自宣言諸君當知(至)此實我子我實其父。
初定父子天性。以喻曾發大心。得名佛子。於某下。釋由昔之逃失。今之遇會。乃得重逢。以喻由退大。而復得開解。仍稱佛子。乃可進領家業也。
△四喻開顯與記。
今我所有一切財物皆是子有先所出內是子所知。
我之所有。皆是子有。即說佛慧。與授記。令起正因也。播萬行被物曰出。攝萬行所成之德曰內。二利之行已具。如般若中說。故云先所出內。是子所知。即會三乘之行。同為一乘成佛之因。如攬三點。以成一?。不必更點。此正會昔成今也。又即今但示是其所有之辭。更不廣明諸行。此又彰今異昔。乃昔所未說。今乃說之。之法門也。故叡公云。至如般若諸經。深無不極。故道者以之而歸。大無不包。乘者以之而運。然其大略。皆以適化為本。至悟物雖弘。於實體不足。皆屬法華。固其宜矣等。世尊自與四子結緣始。中經累劫引攝。齊今開顯。而降靈之本致。稍結局矣。
△三窮子心喜無量珍寶不求自得。
世尊是時窮子(至)今此寶藏自然而至。
始而安於貧里不求。既而安於客作不求。終則安於領知不求。無量珍寶。今忽自至。其歡喜之心。曷可勝言。
問。前世尊脫御現劣。示同病行。今至開顯。應現勝脫弊。然後委付。答。既得開解。則法眼清明。空華當滅。世間諸相。尚得常住。何況佛身。此正寄化顯實。開佛知見也。
△二法合三。初合愚頑。二合智大。三合心喜。初三。初合昔安貧里以明累劫不求。二合今安客作以明今生不求。三合領知出內以明轉教不求。
今初。
世尊大富長者(至)迷惑無知樂著小法。
言似佛子者。昔為說法生解。則父子義已成。由遜上根。於開解時。曾言真佛子故。且云似也。常說我為子。即合見子便識等意。
三苦由三受生。苦受生苦苦。樂受生壞苦。不樂不苦受生行苦。受熱惱樂小法。合安於貧里等。
大凡法喻。互有廣略。喻意未盡者。則從法合中補出。喻已盡合則略出。如今文是也。
又前法說中。以五濁。釋於一說三之旨。葢以貪愛大水為門。汩沒眾生。而顯昏擾之相。文中總不以火字義犯之。於喻說中。以火宅。釋速救之旨。乃約嗔恚大火為門。燒煑眾生。以顯三苦熱惱之相。故法喻中。總不以水字義犯之。此譯人用意之脉絡。每見注家。水火相犯。了不知其回護。
△二合安於客作以明今生不求。
今日世尊令我等思惟(至)如來知見寶藏之分。
初合密遣。僱令除糞。依根本無明所起虗妄。名戲論糞。我等下。合先取價。方與除糞也。一日之價。即於如來無盡功德中。但得一但空也。
然世尊下。合安於客作。便見下。合脫瓔著弊。示同病行故。不為分別等。
△三合領知出內以明轉教不求。
世尊以方便力(至)而我等不知真是佛子。
如來智慧。大乘實相。正教菩薩。亦令二乘。從旁聞之。故曰方便。縱然可愛。以小有所得故。亦不希取。問。前據兩番二十年。駁別無方等時。及方等部。若勘今文。似於阿含後。般若前。雖無時可指。亦似別有部類矣。答。此正方等也。但如來於一代聖教內。凡教菩薩法門。均名大乘方等。即般若部。亦在此收。然據今由小之大之機所見。既以初二十屬阿含。次二十屬般若。於中無別有隙。安插方等。故駁之。理實如來。於此二教外。未嘗不時時。以大乘方等。正被菩薩。諸二乘。既從旁得聞。何妨於此敘出。思之。
我等下。合轉教不求也。因者即蒙加被。為眾顯說。隨我說者。即帶權說實也。我若達此。乃是藉人為我之意。我則蚤已薦取矣。
△二合志大。
今我等方知世尊(至)然佛實以大乘教化。
知見一開。始悟昔之與小。昔之轉教。昔之毀訾。正實以大乘教化。
△三合心喜。
是故我等說本無心(至)所應得者皆已得之。
△二頌文二。初敘意。二舉頌。
今初。
爾時摩訶迦葉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二舉頌二。初頌前喻法。二報佛深恩。初二。初頌略陳不求自得。二頌廣陳法喻委狀。
今初。
我等今日聞佛音教(至)無上寶聚不求自得。
△二廣陳法喻委狀二。初頌喻。二頌法。初三。初頌愚頑。二頌志大。三頌心喜。初三。初頌昔安貧里。二頌今安客作。三頌領知不求。
今初。
譬如童子幼稚無識(至)何用衣食使我至此。
初行半。頌子背父。況退大後。流轉五道。其父下九行。頌所止不違。況緣不失四方。如於四生覓機。了不可得。造立舍宅。即從自受用身土。為地上。現他受用。為地前三賢。現勝應身土也。止於此中。而以同體大悲冥加。即不失外緣意。
爾時窮子下三行。頌所遇不違。況因不失約漸次等義。如因內熏。而善根漸長也。
爾時長者下。頌父子雖得相見。而仍安於貧肆。況累劫怖大樂小。共九行先以六行。明子見父而驚走。
長者是時下。明父見子而追逐。
此上大意。明四子自退大後。於累劫樂小心中。若與正見相應。則有所得。與染慧相應。則無所得。雖有邪正。皆可增長速求出離之善。故於佛世。多諸梵志。凡得見佛。便蒙解脫。
△二頌今安客作。
長者知子愚癡狹劣(至)又以輭語若如吾子。
初標用方便意。即以下。頌密遣方便。況二乘惟有偏空小慧。全無德相莊嚴。
長者於牗下。頌著弊方便以況現劣。
方便下。頌加價方便。以況不獨有人天勝妙果報。更有出世微妙大益。又以下。頌作字方便。以況少得似解。不列凡品矣。其不求之旨。自溢於言外耳。
△三頌領知不求。
長者有智漸令入出(至)自念貧事我無此物。
△二頌志大。
父知子心漸已曠大(至)悉以付之恣其所用。
初明大機叩教。欲與下。如靈山集會。於此下。退指昔日相失。由我周行求索而來。以見累劫之提?。
前後合言四十。今約見子來。以二十言者。以著弊之初二十。但可云客作。縱得同居一處。而以尊卑懸絕。不可云聚首。相見則非蒙。更與作字。執作家事時。不可云見。以全無子意故。
凡我下。頌今開解得記。如委付也。
△三頌心喜。
子念昔貧志意下劣(至)甚大歡喜得未曾有。
△二頌法合三。初略合不求。二廣明轉教。三望外自得。
今初。
佛亦如是知我樂小(至)成就小乘聲聞弟子。
由知退大樂小。所以與小。
而說下。合但僱除糞。不言委付也。
△二廣明轉教。
佛勑我等說最上道(至)初不勸進說有實利。
初一頌受命轉教。
我承下五行。正明轉教。但為菩薩。
如彼二行。牒喻合明。無希取者。為其無分。亦無怨佛之意矣。我等下。復申明自己本無希取意者。以內證寂滅故。於利他一事。全無欣樂。
所以下。亦頌釋明內證之深。以顯自足不求。意謂。一切諸法。自性本空。因緣和合。虗妄有生。因緣別離。虗妄名滅。觀中證此。名空解脫門。求大小男女等相。不可得。即無相解脫門。無漏染無為作。即無願解脫門。又空寂句。即總明三脫也。謂無生滅名性空。無大小名相空。無為名願空也。
如是下。顯己之能證亦深。即佛之智慧了無志願。美食不中飽人飡也。
佛所下。明佛以是教我。我以是酬佛。既不負其所教即為報恩矣。
我等下二頌半。結成不求。由觀我心。是以見捨。初不勸進。
△三望外自得。
如富長者知子志劣(至)普於其中應受供養。
初頌半。牒喻貼合。
佛亦下。頌半總合。
我等下。歷頌歡喜也。得道得果。聞法得記也。於無漏中道。得清淨眼。即法眼清明入住也。昔以持戒之報。僅歸空寂。今得實果。不虗所持矣。昔修梵行。不落凡夫。今並不落二乘矣。又昔聞聲悟諦。止可自利。今兼利他。可謂真聲聞矣。昔者應供。止在人天。今可應世出世間之供矣。文中共七個今字。皆約勝昔。以狀喜心也。
△三報佛深恩。
世尊大恩以希有事(至)於一乘道隨宜說三。
初一行總標恩大。餘頌但明恩大難酬。大鈔明如來以十種恩。與眾生。一發心普救恩。二難行苦行恩。三一向為他恩。四垂形六道恩。五隨逐眾生恩。六大悲深重恩。七隱勝現劣恩。八隱實施權恩。九示滅令慕恩。十悲念無盡恩。
又世尊應住世百年。而止享八十者。留二十年餘福。蔭庇末法弟子。今四子。若約累劫言。則全受前之九恩。其第十雖但為未來。須知現受之九恩。亦即過去世之未來也。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二
卍續藏第 33 冊 No. 0628 法華經科拾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三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西蜀沙門 佛閑勖?大師 立科
門人 智一雪墩 拾遺
△第二如來與記二。初述成。二與記。
今初。
藥草喻品第五
論云。三者求大乘人。一向決定增上慢心。起如是意。無別聲聞緣覺佛乘。如是顛取。對治此故。說雲雨譬喻。應知。又云。第三人者。令知種種乘。諸佛如來。平等說法。隨諸眾生。善根種子。而生芽故等。藥草者。古云。去疾神功名藥。秉潤之形曰草。喻行藥草秉教修生。則能秉之五蘊為草。依蘊之定慧名藥。品中詮此。雖別為當機。其實地為成就卉木而生。雨為成就卉木而潤。則若卉若木。皆正所為者。各有領受。如云而各滋茂。今約當機。如中藥草。故以總從別。為說藥草喻。
△文二。初長文。二頌文。初四。初嘆許所說。二廣所不及。三正與述成。四結嘆能知。
今初。
爾時世尊告摩訶迦葉(至)真實功德誠如所言。
連贊善哉者。一述其於前法喻。善領權實。一能藉喻。曲盡怖大及慈濟之狀。其所說者。悉是如來真實功德。故以誠如印之。
△二廣所不及。
如來復有無量無邊(至)無量億劫說不能盡。
四子追述。僅得化儀一門之義。此外復有無量攝取眾生之善巧。豈四子所能窺。據此則世尊一代化儀。須憑本宗十門。庶無所遺。倘止用由小之大。一門之義而判。殆恐攝義未盡。縱加通別五時。亦難該刮。
△三正與述成二。初略舉智教。二廣舉喻法初三。初標設教不虗。二以智教互顯。三約智釋不虗。
今初。
迦葉當知如來是諸法之王若有所說皆不虗也。
如來是諸法之王。於諸法門。竪說橫說。俱得自在。此恐不信說不能盡之語。故舉法王。正以告之。而顯誠諦。意謂。人王之言。尚且不二。況法王耶。
△二以智教互顯。
於一切法以智方便(至)皆悉到於一切智地。
一切法。即頓漸偏圓權實等法門。皆從妙智流出。此以智顯教也。其所說下。以教顯智。謂所說法門。雖有小大種種之別。究而言之。即世諦語言必徹所自。亦不使滯於權淺。故曰皆到智地。一切智地。即一切種智。由能以諸佛一切道法。發起眾生一切善種。故喻之以地。
△三約智釋不虗二。初知法知機分釋。二能了能示合釋。
今初。
如來觀知一切諸法(至)深心所行通達無礙。
初明能知諸法門。所有之力用。然近之歸趣。雖有種種。若遠之歸趣。則同到智地。此知法也。亦知下。知機也。深心即所行之習因。所行即現前之業行。其數雖逾塵沙。悉皆通達。以能雙鑒無礙。故令所說皆悉不虗。
△二能了能知合釋。
又於諸法究盡明了示諸眾生一切智慧。
諸法即五蘊十界。詮義之境。各有本末。世尊以即實之權智。究而了之。即是實相。故以平等佛慧。示諸眾生。雖諸眾生。現住種種習因習果。畢竟終歸一切智地。上科以藥病相當。釋所說不虗。此科以妙智能徹法淵底。轉釋其所以。亦即含平等說法意。故下說雲雨無私喻。
△二廣陳喻法二。初喻明二法合。初二。初無差而差。二縱奪結成。初二。初約能生所生論無差而差。二約能潤所潤論無差而差。
今初。
迦葉譬如三千大千世界(至)種類若干名色各異。
大千界是總相。乃合山川溪谷土地之別相。所成者。今止通取平等能生義。如正因佛性是總相。乃合五蘊之別相。所成者。亦通取平等能生義。
次明所生之卉木。同有治病之功。而卉叢中。別有一種力強。能治病者。得名藥草。然皆各有種子流類。各有名字色相。今於所生內。但通取此彼不同義也。
如依平等正因。而有三乘五性。習因習果之別。
二節合顯無差而差義。
山者宣也。謂能宣通陰陽之氣。而發生萬物也。川穿也。凡通水處。俱名為川。山洞虗空。有水處名谿。不貯水者名谷。卉草之都名。木。樹之總稱。
△二約能潤所潤論無差而差。
密雲彌布遍覆三千(至)而得生長華果敷實。
先明能潤無差。雲如佛身。充滿法界。澤如教法。依平等一音。而演大千。卉木如所化之機。以此雲雨普潤。令小中大之種子。各得增長根莖枝葉。
如平等智地。被潤所有小中大之習因種子。而得增長小中大之信戒定慧。
諸樹下。明所潤有差。謂上能潤之雲雨雖等。奈領受中之樹有小大。草有上中下。各有所受多少之不同。究能覆之雲是一。能潤之雨。亦復是一。而却各各稱其種性增長。此彼不同。
如佛以一音說法。眾生隨類各解。所解既別。則依解所起之行。依行所得之果。俱迥異矣。二節合顯能潤所潤。無差而差。
△二縱奪結成。
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各有差別。
一切眾生。雖等有能生智地。等被法雨所潤。唯其隨分受潤。故有三二之別。又若不蒙緣了二因。為之發起。即差別之相。亦不可得。
△二法合二。初教以機異而似有差。二教以智一而實無差。初二。初略合前無差而差。二結示所說差即無差。初二。初即無差。二似有差。
今初。
迦葉當知如來亦復如是(至)皆應到此為聽法故。
現身如大雲普覆。以大音聲。號召一切。令知有佛降神。十號皆約修因所成之果德。而以名身也。
未度者下。明降神所以也。其未度苦者。誓令得度。未解業縛者。誓令解縛。未安立於道品。誓令其安。未證得涅槃。誓令證得。至現未等事。我具三明。能如實知之。又我具五眼四智。是能知能見者。一心朗鑒。是知道者。六根不隔。是開道者。八音無滯。是說道者。
汝等下。明號召所以也。
此上總顯如來以平等三業。普被一切。全無差別也。
△二似有差。
爾時無數千萬億種眾生(至)具足蒙潤各得生長。
應召所來之眾。同依正因智地而生。而有九界之差者。即依習所成之種子。所發之現行也。
如來於時下。先觀機也。前卉木。有大小根莖枝葉之別。今眾生。亦有諸根利鈍之異。
隨其下。即以一音平等之旨。稱種種機。說種種法。如一雨普潤也。
是諸下。明聞法漸入道者。先各得五果之別。於現世得安隱者。即增上果。後生善處。即異熟果。以道受樂。即士用果。亦得聞法。即等流果。離諸障礙。即離繫果。
於諸下。結示任力所能。以見差別。如彼下。牒喻合明也。
△二結示所說即無差。
如來說法一相一味(至)究竟至於一切種智。
一相是法。一味是喻。喻上所說之法。隨機增長。似有不同。實皆同飲甘露。了無異味也。所謂下。約斷三障。證三德。顯一相之旨。能令聞者。同圓種智也。解脫業縛。具八自在。即解脫相。離二死苦。即法身德相。滅煩惱惑。即般若德相。若能究竟。即歸三德圓融秘藏一切種智。亦即三一圓融之般若。以所說之法。雖有多種。然皆從般若妙智流出故。仍成一相一味。平等之法門也。
△二教以智一而實無差三。初明眾生不知。二明如來能知。三正明教隨智一。
今初。
其有眾生聞如來法(至)所得功德不自覺知。
眾生根信不同。聞法起解亦異。而不自知所得皆是佛因。
△二明如來能知。
所以者何唯有如來(至)而不自知上中下性。
初約十界境。明佛能知由隨熏染故。成九界種類。非具一切種智者。奚能知此眾多種類。即是一種一相一體一性。
念何下。且約三慧。該五類人。以明所知不謬。三事字。指三慧所緣之境體言。念思修三字。即指能緣之當體言。而皆以云何二字貫之者。乃審境起用也。如云此是云何之境。方起云何之念等。
以何下。合上能所而言。即依所緣之境。而起三慧。三法字。即上三事字。不必約聞法。以聞法在未起。三慧之前故。
以何下。明隨因所感之果。以何法為能得之因。便得何等之果。眾生現住種種習染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此種種差別。悉皆歸於平等智地。明了無礙。
如彼牒喻合明也。
△三正明教隨智一。
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至)不即為說一切種智。
會玄云。一相者。無異相故。無相相故。又般若云。皆同一相。所謂無相。無量義云。一相者無相。一味者一無漏味。殊勝資益。無別體故。何者是一相無相之體。所謂下出其體也。文有五句。前四四德。後一一性。解脫相是我德。脫二障縛。得自在故。離相樂德。離變易苦故。滅相淨德。性絕妄染故。常寂滅相常德。四相不遷故。終歸於空者。四德是不空藏。同歸空藏為體。是一相一性也。
又究竟涅槃者。是方便淨。從因方便而修得故。常寂滅相。即性淨涅槃。本性淨故。終歸於空。顯一相無相也。
佛知下。釋疑云。佛昔雖知始末皆一。最初不為說一者。由先觀眾生之心。欲於根未熟時。則將之護之。恐生誹謗故。不即為說一。以顯差即無差也。
△四結嘆能知。
汝等迦葉甚為希有(至)隨宜說法難解難知。
世尊為此漸機。以四十餘年。皆說三乘。唯至今日。乃說一乘。為破三之始。歸一之初。四子能悟已往之隨宜。探從今之秘要。故致世尊之嘆述。前品四子。雖於十種化儀中。窺見攝末歸本一門之義。固為難得。世尊復恐彼以為盡能究竟。故上於述成中。即就彼所知。以廣所不及。初約雲雨。以喻能被之化法。非即如汝所謂先小後大。漸引之意。應知。本是一相一味。平等法門。次即以雲雨所被中。亦非即如汝一草之增長。此外更有三草二木。各得增長等義。皆非汝之所知也。若以大鈔。與今經合論。此一儀內。應共攝取七類機宜。謂三草二木。及先稟小人。今雖聞大。猶未迴心者。可作未來得度因緣。故及今直聞大法之人。在昔雖未稟小。而知先時曾說小法。此如龍女等。
△二頌文二。初標智教不虗。二述成廣示。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破有法王出現世間(至)以種種緣令得正見。
有者。因果不亡為有。如來以二十五王三昧。破二十五有。為法中之王。所言自屬誠諦。本無先三後一之差。但隨眾生性欲。將之護之。而似有異耳。
△二正與述成二。初喻明。二法合。初二。初頌無差而差。二頌差即無差。
今初。
迦葉當知譬如大雲(至)乾地普洽藥木並茂。
大雲遍覆無差。大雨普澍亦無差。大地發生亦復無差。而諸藥木。雖曰並茂。其實增長各別。
△二差即無差。
其雲所出一味之水(至)所潤是一而各滋茂。
被潤之草木。雖各增長有差。其實能潤之雨。本來一味平等。
△二法合二。初教隨機似異。二教隨智實一。初三。初法雨平等。二稟受不同。三成實似異。
今初。
佛亦如是出現於世(至)等雨法雨而無懈倦。
頌中具含三業平等意。初一頌。約喻標起身業平等。
次明現身利物之益。皆以大慈平等普觀。且勸其來。以佛世難值故。
為大眾下。頌口業平等。我觀下。雖明意業平等。亦即釋成說平等法之故。不因機分彼此。而起愛憎之心。亦不因深愛法者。而生貪著。不肯盡與。亦不緣陿劣所礙。而生放捨之心。恒為一切。平等說法。如為一人慇勤而說。即為眾多。莫不皆然。唯知演說曾無他事。亦不生厭。如雨普潤。縱機有不同。而我法雨等注。了無懈倦。
△二稟受不同。
一切眾生聞我法者(至)如彼草木所稟各異。
初頌總標受潤。次別示三草二木。以補長文。人天戒善。雖不能斷惑。亦能暫伏貪等病苦。治令不起。故亦名藥。
知無下。以緣覺攝聲聞。合頌中藥草。此二人。同有定慧藥力。能斷能證。名為中草。
求世下。權人求佛。二利治病。故名上草。獨言精進者。以能遍䇿諸事度故。
又諸下。此菩薩。雖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而不妨於無所求中而求。故云專心佛道。於諸煩惱。自在能斷。留故不斷。以便潤生涉有。望下為優。具蔭庇力。故得名樹。雖列三賢。未能證聖。故以小名。
安住下。由此菩薩。得聞法空。以二種觀道。能斷第六識俱生我執種子。並分別法執種子。及第六俱生法執種子一分。第七俱生我執現行。受變易身。安住神通。以不退輪。度無量億。初登聖位。望前三賢。為高為廣。故如大樹。
此經被機。各品開合。數有多寡。如序品中。止言三乘。則前合人及天乘。於小乘內。復合一乘於大乘矣。法說及喻說。則從大乘。開出一乘。故有三車一車之喻。是為四矣。若今品喻中。乘雖列五。而人實有七。以初從小乘。開出人天。二合聲聞於緣覺。三從大乘。開出一乘。四從一乘。開出三賢。名為小樹。故乘五而人七也。此皆是由小之大之機。悉為攝末歸本一儀所收。又此漸機內。有自小漸入三乘者。有自小直入一乘者。今經多是自小直入一乘者。以是由小之大。淺深常定之機故。不屬隨機不定所收。然據流通分。露出菩提場一事。則此說經儀。亦應分屬本末無礙門。以諸聲聞。為眼耳所障故。從根本一乘。流出密意三乘。及顯了三乘。皆為所破。是故此經。名為破異一乘也。佛平下。帖顯也。
△三成實似異三。初再廣不及。二總顯法喻。三別示增長。
今初。
佛以此喻方便開示(至)於佛智慧如海一滴。
能潤佛智。廣大如海。今雖以種種言辭。取喻雲雨。演說一法。而於大智海中。亦但僅如取一滴以潤之。令其各得增長。殊非溟渤全體。此正指華嚴海空。為此滴之所歸。故彼經十力中。明世尊以常遍力。演大那羅延幢勇健法。以上所說校之。誠如彼之一滴。
△二總顯法喻。
我雨法雨充滿世間(至)漸次修行皆得道果。
充滿世間者。如海幢比丘。頂出諸佛。雨三十二種法雨也。隨力而修。亦各得增長也。
如彼下。且舉現喻。貼顯見所被。不止如上七類之增長。而更能充滿三世間也。
△三別示增長二。初正示增長。二結成成實。
今初。
聲聞緣覺處於山林(至)是名大樹而得增長。
此下別取上文。貼顯所被。以一味雨。充滿一切世間。普得增長義。亦如上聲聞緣覺。及大小二樹之增長。說者須細玩於佛智慧。如海一滴。充滿世間等句。神情庶得再廣所不及意矣。
合觀一品。應有二種增長意。謂於法華有。以一味雨。令具三草二木之種子者。增長根莖等。此增長習因種子也。今聞法華後。復令草木各得增長。此因本有正因種子。受一雨潤。最後令諸草木。同得一乘之增長也。說者不可不知。問。若如來必先以三乘法。度三種根。最後方說一乘者。何得為一相一味。答。昔於一乘。分別說三。今復攝三。仍歸於一。寧非始終平等。了無異味。
△二結成成實。
如是迦葉佛所說法(至)潤於人華各得成實。
△二教隨智實一。
迦葉當知以諸因緣(至)漸漸修學悉當成佛。
初二頌。約教結成廢立。以顯一乘也。謂在昔種種差別之開示。盡是方便。乃可廢之假名。今之所說。方為無差之實教。即立一乘實教也。以隨智演故。
諸聲下二句。並廢其果。以但離虗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故。
汝等下二句。會果成因也。謂二乘所有智斷功德。即是菩薩克極果之因行。故云汝等所行等。
漸漸下。立一乘果也。此則權教權果。皆屬可廢。唯立一實之因果矣。
△二與記二。初記迦葉。次記三人。
今初。
授記品第六
授記多義。具如舊說。
△文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記因。二記果。
今初。
爾時世尊說是偈已(至)廣宣諸佛無量大法。
△二記果。
於最後身得成為佛(至)雖有魔及魔民皆護佛法。
△二頌文。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告諸比丘我以佛眼(至)光明世尊其事如是。
△次記三人二。初求記。二與記。初二。初長文。二頌文。
今初。
爾時大目犍連須菩提(至)即共同聲而說偈言。
△二頌文。
大雄猛世尊(至)願賜我等記如飢須教食。
如飢遇食。仍求而後食。正寫中根之劣弱。不似身子一聞。當得作佛。便踴躍歡喜。更悔昔之不待也。
△二與記三。初別記三人。二總記五百。三許說因緣。初三。初記須菩提。二記迦旃延。三記目犍連。
今初。
爾時世尊知諸大弟子(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比丘眾今告汝等(至)像法亦住二十小劫。
長文共五節。初記因。二記果。三記劫國。四記壽命。五記正像。常處空說法者。或由四眾往昔聞說空法受化。宿緣所追。今得與佛同集法會。故佛處空說法。蓋藉外緣。令悟第一義空於當下也。又可令知事空皆真空。隨緣所現之假法也。
頌文。初一誡聽。餘頌上五節如文。
八解脫。亦名八背捨。背謂違背。捨即棄捨。即背此潔淨五欲。捨此著心也。若修此觀。則發無漏智慧。斷界內惑。證羅漢果。即轉名八解脫也。淨潔五欲者。以欲界色聲香味觸。即名為粗弊不淨。若上二界五塵。即名潔淨。無漏慧者。二乘人以此智慧。斷除惑業。不漏落於生死也。惑有二種。若意根對法塵所起之惑。名分別起。屬見所斷。若眼等五根。對色等五塵所起之惑。名俱生起。屬修所斷。
△二記迦旃延。
爾時世尊復告諸比丘眾(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比丘眾皆一心聽(至)無量無數莊嚴其國。
△三記目犍連。
爾時世尊復告大眾(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此弟子大目犍連(至)四十小劫像法亦爾。
多摩羅䟦。是多阿摩羅䟦羅之略。此云性無垢賢。旃檀此方所無。故存梵不翻。或義翻為與藥。以色有赤白之異。能除寒熱二病。故由此香體賢潔。爇則幽遠潛通。五內俱爽。塗則除病與樂。四大爭強如此佛稱本淨妙性。寂而能照。能使法界眾生。聞名見形者。皆得六根清淨無礙。
△二總記五百。
我諸弟子威德具足(至)於未來世咸得成佛。
△三許說因緣。
我及汝等宿世因緣吾今當說汝等善聽。
△三因緣授記。
化城喻品第七
論云。實無而有。謂有增上慢心。以有世間三昧。三摩䟦提。實無涅槃。生涅槃想。如是倒取。對治此故。為說化城譬喻。應知。又云。第四人者。方便令入涅槃城故。涅槃城者。所謂諸禪三昧。過彼城已。然後令入大般涅槃城故。拾云。神力所為。無而倐有。名之曰化。防非禦敵。稱之為城。如來以巧方便。無而說有。即以能詮之教。說名為化。依理所修之行。外能防分別起之非。內能禦俱生起之敵。名之曰城。其所證無為之樂。亦名曰城。菩薩始自發心。終至果位。須經過三界二乘。五百險道。如來為疲勞者乃於中途。巧設此城。令暫止息。小始二人入此城已。生安隱想。始教頓往。雖知有城。而不取證。且留種子。潤生設化。終教菩薩。知法如幻。權實雙融。出入自在。或取為攝生方便。頓人無入無不入。圓人能立能廢。入與不入。悉皆平等。熾然生死。即是涅槃。若順若逆。總名方便。
△文二。初說因緣。二與授記。初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三。初往昔因緣。二今說法華。三法喻釋成。初二。初結緣之由。二正明結緣。初二。初大通成道。二受請說法。初二。初明滅度久遠。二明樹下成道。
今初。
佛告諸比丘乃往過去(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世(至)無漏無所礙通達無量劫。
欲明結緣之由。先示結緣之主。號曰大通智勝者。以此佛能通之大智。超勝九界。於體力性相等法。莫不究盡明了故。國名好城者。由彼國眾生。能以戒法。外防七支之非。內具定慧之樂。中表皆嚴故。劫名大相者。由彼時內有出世大人現相故。譬如下。約喻明過去之久遠也。地即是種。以有能生之德故。點與不點。盡抹為塵者。以最初被點之一界為首。至最後墨盡所點之一界止。其中間所有世界。有已經行過被點者。亦有雖經行過未曾被點者。今盡取來。抹以為塵。而作籌馬。以筭彼佛過去久遠之劫。以一塵為一劫。可為至多。而實彼佛滅度已來。所經劫數。復過於此。故前云甚大久遠。
我以下。約見昔如今。以顯佛智之微妙。以三世往來之相。皆不離如來妙智。一念洞鑒之外故。
△二明樹下成道。
佛告諸比丘(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大經云。如來得菩提。實不係於日。今於十劫坐待者。蓋有因見坐待之儀。而得大益者。示現也。
菩提樹高一由旬者。佛壽既長。應形自大。故座甚高。即彼時眾生。所有身命。自與今五濁不侔矣。佛於下。乃忉利天敷座已。復於座前祝曰。佛當於我所敷座上。得成菩提之辭也。適坐一句。即彼佛順所請也。
時諸下。略敘諸天始終興供之不怠也。
諸比丘下。正明成道。所證理圓。故曰現前。能證智徹。故成三菩提。
△二受請說法二。初受請。二說法。初二。初受十六王子請。二受諸梵天王請。初二。初同眾詣佛。二偈贊請法。
今初。
其佛未出家時(至)頭面禮足繞佛畢已。
捨所珍詣佛句內。含王子以三種不堅。易三堅法意。由王子悟知世間財物。體非堅固。聚散無常。是故捨之。貿易出世安樂涅槃堅固法財。往詣句。即含知身假合。不可久存。知命無常。不可久保。故捨世間深重恩愛。而詣佛所。修菩薩行。貿易金剛不壞之身。並常住不朽之慧命。諸母未了恩愛如夢如幻。故泣涕送之。
△偈贊請法二。初偈贊。二請法。
今初。
一心合掌瞻仰世尊以偈頌曰。
大威德世尊(至)是故咸稽首歸命無上尊。
佛不出世。人無智眼。世無慧日。五道皆闇。雖有昇沉。總屬盲瞑。故云從冥入於冥。以世出世間。一切善法。靡不皆從見聞三寶。而得有故。
△二請法。
爾時十六王子偈讚佛已(至)重說偈言。
世雄無等倫(至)世尊悉知已當轉無上輪。
王子請轉大法。世尊出定。諸人唯聞諦緣。故王子下文復請云。是諸大德聲聞。皆已成就。亦當為我等。說阿耨菩提之法。問。若據今經。豈智勝竟不說華嚴耶。答。今且約即法之化身。被隨宜之根而言。若據彼佛法報。則智勝。至今猶未滅度。正說華嚴。此屬德相門。無得與今相混。詳之。
△二受諸梵天王請二。初動地放光感召諸界。二眾梵尋光見佛請法。
今初。
佛告諸比丘大通智勝佛(至)徧滿世界勝諸天光。
十方各五百萬億國。皆智勝所化之境。是故正報見光作念。依報地震光流也。光能照所不照處。始見佛光無幽不燭之妙。非日月燈所可比也。
△二眾梵尋光見佛請法三。初三方。二六方。三上方。初三。初東方。二東南。三南方。初四。初見光驚駭。二問決尋光。三見佛請法。四如來默許。
今初。
爾時東方五百萬億(至)以何因緣而現此相。
△二問決尋光。
是時諸梵天王(至)共詣西方推尋是相。
△三見佛請法。
見大通智勝如來(至)以大慈悲力度苦惱眾生。
雨華如山。乃甚言其多。以見誠敬。不必泥也。轉法輪。開涅槃道。言意頗寬。未必定是請半字教也。然敘智勝成道。受請說法。不過述結緣之由。何必強以五時配合。況出定後。亦止先說諦緣。絕無說華嚴之事。後說法華。亦由王子重請乃說。若曰如一類二乘所見。先小後大之化儀。其庶乎。
△四如來默許。
爾時大通智勝如來默然許之。
△二東南方四。初見光驚駭。二問決尋光。三見佛請法。四如來默許。
今初。
又諸比丘東南方(至)歡喜踴躍生希有心。
△二問決尋光。
即各相詣共議此事(至)共詣西北方推尋是相。
多是佛出者。由此天於百八劫前。曾見佛光無礙。善燭幽微。自與諸天福光有異。故擬多是佛出所致。
△三見佛請法。
見大通智勝如來(至)諸惡道減少忍善者增益。
如來六十四種梵音內。其第三十七云。如迦陵頻伽聲。如來音聲之美妙似之。諸經中。多舉此以贊佛者。乃舉中。以攝初後之六十三也。又校量如來相好中。從足下千輻輪相始。倍倍增高。乃至眉間毫相功德。不及無見頂相止。而無見頂功德。又不及聲輪所有功德。故多舉此以贊之。
問。此天云過百八十劫。次天云百千。次云百三十劫。次云無量。既同為天。何見佛時之不齊也。答。十方諸佛。所有法身。無處無時。不互遍法界。但以能感之機宜。遲宜速宜。從何佛得度。則見彼佛現身。無緣者。雖有佛出。亦不能見。又復應知。此五百萬億國中。能感者。固不止此梵天一類。而能應者。亦不止智勝一佛。大鈔依無著。立功德名。明於法身中。所依意樂作事無差別功德。謂由諸佛所依智同。益生意樂同。報化作用同。至廣列諸佛。皆互相遍。
△四如來默許。
爾時大通智勝如來默然許之。
△三南方四。初見光驚駭。三問決尋光。三見佛請法。四如來默許。
今初。
又諸比丘南方五百(至)歡喜踊躍生希有心。
△二問決尋光。
即各相詣共議此事(至)共詣北方推尋是相。
△三見佛請法。
見大通智勝如來(至)我等咸歸請當演深遠音。
此中之大法鼓法螺法雨。雖不必與經初之大法鼓等。論同論異。然亦不必論對論滿矣。
△四如來默許。
爾時大通智勝如來默然許之。
△二六方。
西南方乃至下方亦復如是。
△三上方三。初見光驚駭。二問決尋光。三見佛請法。
今初。
爾時上方五百萬億國土(至)歡喜曜踊生希有心。
△二問決尋光。
即各相詣共議此事(至)共詣下方推尋是相。
△三見佛請法。
見大通智勝如來(至)哀愍而敷演無量劫習法。
△二說法二。初說諦緣權法。二說一乘實法。初二。初說法。二獲益。
今初。
爾時大通智勝如來(至)則老死憂悲苦惱滅。
上科。明結緣遠由。此下明近由。緣佛受請說法。大眾中。有生疑者。故王子始得覆講結緣。
三轉者。謂示勸證三。以四諦法。三番說故。世間車輪。有摧碾之用。佛說之法。能摧眾生一切惑業。故名轉法輪。初示轉者。謂此是苦。乃至此是道。二勸轉者。謂苦應知。集應斷。滅應證。道應修。三證轉者。謂苦我已知。不復更知。乃至道我已修。不復更修。是為三。十二行者。先泛明。次尅定。初中。先約四諦教。二約十六行。教十二者。即示勸證三轉也。行十二者。三轉皆生眼智明覺。又教十二為能轉。行十二為所轉。故行隨教。俱有十二也。二約十六行者。謂教行相循。共能摧惑。俱得名輪。但眼智等。無有別體。還指忍等。名教名行。故開此四心。則成十六。謂苦法忍為眼。苦法智為智。比忍為明。比智為覺。餘三諦亦爾。故成十六心。三根人。各得十六心。則成四十八行。
次刻論者。謂能轉教輪者。唯是一權智。所轉者。方有十二教。若行法輪。則能轉之教。有十二。所轉之行。亦有十二。或通三人。或約一人。今就上中下三根三轉法輪。各於初見諦時。合言有十二。
若沙下。沙門不聞佛說。尚不能知。何況能轉。餘縱聞名。必不解理。故皆不能轉。
謂是下。先約四諦。總示世出世間二種因果。初二句。先示世間因果。苦以逼惱為義。謂行者不知三苦八苦等。是逼惱法。能令有為身心。速歸於盡。故指示曰。此是苦。又以不知過去惑業合集。是招苦之因。故示之曰。是苦集。次二句。示出世因果。滅者以滅無為義。謂惑業若滅。則無生死等苦。故云是苦滅體。即有餘無餘二種涅槃。道以能通為義。即以定慧力。伏滅惑業。通至涅槃。故示云。是苦滅道。然能通之道。有二。謂以盡智滅障。無生智證滅障所顯之理也。
及廣下。廣四諦為十二因緣也。自無明緣行。至生緣老死等。示生起相。廣苦集也。自無明滅。至憂悲苦惱滅。示修斷相。廣滅道也。前略陳粗相。為下根。今細觀四諦。為中根也。言因緣者。以展轉感果為因。互相由藉為緣也。初無明者。體即是癡。迷暗為性。無所明了。故曰無明。即該過去世一切煩惱。行者。即過去世身口七支所造之業。以業由惑起。故曰無明緣行。此二乃過去世二支因也。識即意識。由上業行成就。牽生三界。投托母胎。故云行緣識。既在胎中。便有壽煖識。三七日一轉。而成名色。名即心等四蘊。色即四大。故云識緣名色。六入者。以自托胎後。至第五箇七日。六根開張。便有入塵之用。故云名色緣六入。觸謂出胎已後。至三四歲。六根便與六塵觸對。但不能生苦樂想。故云六入緣觸。受者領納意。從五六歲。至十二三。因根塵相觸對故。即能領納苦樂等境。而未起貪愛之心。故云觸緣受。此五乃現在果也。愛者從十五六。至十八九。貪於種種勝妙資具。色欲等境。然猶未能廣遍追求。由領納故。即起貪愛。故云受緣愛。取者從二十後。貪欲轉盛。於五塵境。四方馳求故。云愛緣取。此之愛取。又為未來生死之因體。即煩惱與過去無明同。有者。既著前境。即起善惡等業。積集牽引。當生三界故。云取緣有。亦為未來生死之因體。即是業與過去行同。合上愛取。乃現在三支因也。生者謂六道中受生也。以業熟故。還感後世之生故。云有緣生。老死者。因受生之蘊熟曰老。蘊壞名死故。云生緣老死。此生及老死二支。乃未來之果。復贅以憂悲苦惱者。皆緣老死而有也。
無明下。廣滅道二諦。而說還滅也。逆順觀察。並由無明為本故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老等皆滅矣。
雜含明四十四智。謂老死老死集老死滅老死滅道跡智。乃至行亦如是。
又云。七十七智。謂生緣老死智。非餘生緣老死智。過去生緣老死智。非餘過去生緣老死智。未來生緣老死智。非餘未來生緣老死智。及法住智。無常有為心所緣生盡法變易法離欲法滅法斷此二。皆約還滅門。明智也。
△二獲益。
佛於天人大眾之中(至)無量無邊不可稱數。
不受一切法者。無漏慧起。如大火聚。一切物不能到。到則自銷。故一切漏染黑闇。智明體中。求不可得。心得解脫。顯己少分。破能障定之所知故。
△二說一乘實法六。初王子出家。二請說妙法。三眾求出家。四正為說法。五信否不一。六說已入定。
今初。
爾時大六王子(至)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沙彌云息慈。謂息惡行。而慈濟眾生也。六根淨。而互用之功顯。故曰通利。二障寂而四智徹。故曰明了。深入佛慧矣。
△二請說妙法。
俱白佛言世尊(至)深心所念佛自證知。
諸佛為攝漸機說法。必自淺之深。俾階不躐等以免駭疑。是故智勝。先說諦緣法門誘接。酧其權請。令得成就。茲緣界內障除。大機將發。又緣王子欲滿本願故。重請說大。第有言彼佛。初說圓頓等法。恐明文不若是。
△三眾求出家。
爾時轉輪聖王(至)亦求出家王即聽許。
△四正為說法。
爾時彼佛受沙彌請(至)皆共受持諷誦通利。
若據少彌。智慧明了。自應即請即說。復過二萬劫者。待三乘機熟也。有云。此二萬劫中。不容默然。必說方等般若。引偈為證。然即勘此偈結云。說是法華經。如恒河沙偈。明指前說。皆係法華。何必硬插此說。又諸佛出世。雖曰佛佛道同。亦不過言其梗槩。即如智勝說法華。與今佛放光現瑞。因聲聞之請。而後說。已自不同。至所化中。固通被三乘。然三週之說。皆以聲聞而為當機。乃以教菩薩法。而教聲聞也。昔智勝說法華。王子以菩薩根性。而為當機所被者。雖亦通三乘。却是以教菩薩法。而教菩薩也。況又未有光瑞等之發起。何必配合。
△五信否不一。
說是經時十六菩薩沙彌(至)於八千劫未曾休廢。
沙彌能信。聲聞中言亦有信者。則不能解者。與其餘生疑者。皆應聽覆說。而與之結緣者也。又聲聞中能信者。已回小向大。餘不生疑者。已廢權入實。仝階不退。此中共有四類人矣。說時經八千劫之久。與七載說者。自有廣略不同。
△六說已入定。
說是經已即入靜室住於禪定八萬四千劫。
此正結緣之近由。由佛在定。諸未信及生疑者。無所請決。故諸沙彌。得以覆講結緣。亦由彼佛洞徹三際。知得度之緣。機在王子。是故入定。令其自詢能信能解者。
△二正明結緣四。初知佛入定。二覆講法華。三出定印贊。四生世相值。
今初。
是時。十六菩薩沙彌知佛入室寂然禪定。
△二覆講法華。
各升法座(至)令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正明結緣也。多劫覆講。則能化之緣深。度令發心則所結之緣成。此結了因之緣者也。若析佛種從緣起義。則有二。一謂。發心雖是自力。而由王子之剖決。方斷疑生信。為能起佛種之緣。如以寶珠繫人衣裏。故南山云。繫珠明理性之常在。理性言繫者。以理即事故。一謂。一乘了因。雖是珠勝增上。而佛性種子。須待自發。故經云。一切智顯。猶在不失此約理智一如言也。此中發心。有四種人。謂聲聞緣覺。回小向大者。是二類。三即權教大乘。廢權入實者。四即博地凡夫。因聞一乘。直發大心者。前二乃上。聲聞中。未生信者。後二即上。其餘生疑人也。
△三出定印贊。
大通智勝佛過八萬四千劫已(至)如來之慧。
問。智勝但贊王子之因深。宛似不知其遠本者。何耶。答若為開發遠本。則不見此經被機。能令速至菩提之殊益。是故權指果後之因。令生渴仰。
△四生世相值二。初正示相值。二結會古今。
今初。
佛告諸比丘是十六菩薩(至)諸佛世尊於今不盡。
此明在昔聞覆說。發大心之四種人。雖經塵劫。至於今日。猶有盡與未盡之別。若更細論者。謂有於智勝所。始聞說三。雖發三乘菩提之心。尚在凡夫地中。因聞覆說。乃回小向大。次由怖畏佛道長遠。復生退屈。王子中間。知其先心所好。還以小接。欲使小根先熟。然後教以大智。此即三週之當機。是已盡者。亦有於未來方成熟者。即未盡人也。復有聞三。已見諦。已得涅槃。次聞覆說。發起大心者。無論中間退與不退。根最鈍人。八萬劫外。三昧酒醒。俱已前至寶所。此雖已盡者。而亦有影響來。今輔佛揚化者。有權現三乘。引接同類。而被發跡來者。有聞命從地湧出者。有臨聞退席。作顯發眾來者。有因變淨被移。作結緣眾來者。此上七類。並是由小之大之機也。又以此經。能兼被頓圓機故。復有凡夫於智勝所。止聞一乘及聞覆說。乃得開解。始發大心。復有二類。一是戒乘俱急者。已能早登不退前影響等類中。諒亦不少此輩。一是自發心來。雖未退屈。尚在沉淪。乘急戒緩者。然亦緣本覺內熏增長。如來累劫之冥加。雖在三途。而仗因緣成熟力故。是以一聞妙法。即能頓超聖位。速至道場者。必不止龍女一人已也。要之。此上且約累劫師弟。相值始終。皆是釋尊一佛所化之機。以論盡與不盡。復有一類發心。雖從我佛。及中生退轉後。而為四萬諸佛之所引攝者。於此人中。復可論盡與不盡。是故此中應有兩重人。論盡與不盡。
經中結緣意。乃約曾發大心。後生退轉者。言與但遇小之說無涉。古注似未深詳。
又須知此土結緣。乃本師於智勝一佛。前因覆說。所度之眾。已自不可思議。況自凡夫地。發大心來。迄至於今。無問道前道後。其間有重重無盡。因結緣所化者。自充滿於法界矣。評曰。如上所釋。庶使三週得記者。俱有交割。及諸雲集。皆非無因而突來者。
△二結會師弟古今二。初會師之古今。二會資之古今。
今初。
諸比丘我今語汝(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十六王子。准大鈔。應作二義分別。一約佛平等德。顯三同義。則諸佛各別有體。二就佛平等中。顯此諸佛皆即遮那之身。以華藏剎海。尚是遮那之化境。況此近者。且如最中央一剎。即有十三佛剎。微塵數世界。圍繞阿閦無量壽等。既未出一佛剎塵界外。豈非本師耶。又復應知。十六之說本。屬方便以釋尊成道。尚在五百萬億塵點之前。詎智勝三千塵點。所能校者。舊有以八卦。約義就名。貼釋八方者然作引接儒者。意自無不可。若後學即推為凖繩。則不可矣。
△二會資之古今。
諸比丘我等為沙彌時(至)除諸如來方便說法。
初節總明能發大心者。
此諸下。料簡也。於今有退大。尚住聲聞者。行文貴省。即影出上發大心人中。有必不退。已住一乘者。雖亦有在聲聞地者。而我尋常。還以大乘教化。以是漸根故。應先教以諦緣法門。令其漸入佛道。所以下。釋退大意。
爾時下。正結會即昔四退之餘也。
我滅下。釋無佛無聞。永入滅度疑也。謂未來弟子。出無佛世。因不聞此經。便不知不覺。即聲聞行。是菩薩行。生滿足想。捨身取滅。以入二涅槃。便當入大涅槃。彼變易身必生餘淨土國中。於因緣成熟時。必求佛慧。唯以佛乘得度。除諸下。約設權以斷疑也。
△二明今說法華二。初正為說實。二釋廢立意。
今初。
諸比丘若如來(至)唯一佛乘得滅度耳。
涅槃時到。言應火將盡也。眾又下。明感薪亦將盡也。
又清淨。言五濁障除也。堅固言善根成就。聞大不驚也。進可了達二空。更能深入禪定。故集眾為說無二乘。無二乘滅度。廢權教權果也。唯一等。立一乘之教與果也。
△二釋廢立意。
比丘當知如來方便(至)是人若聞則便信受。
如來能深知習染之性。怖大樂小。且又深著弊欲。奚可卒為言大。故先以治障趨寂法教之。令其易信。
△三喻法釋成。
問。此經三週。一法二喻。皆約開顯廢立說。寧有差別否。答。世尊說法。不離教理行果。但三週內。雖隨便取之。而於用義。則各不同。如法說初云。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至廣顯則曰。唯有一乘法。除佛方便說等。既皆用一說字立言。豈非約教法。以顯廢立耶。其後之二週。雖同用果法。但果有能所證。智理之別。是故喻說中。諸子出宅。不見有三車者。廢三果也。唯賜以大白者。立一乘智果也。以一乘妙智。能如車輪。催碾惑業。運載行人。直至道場。故此下化城。則以二乘所證之涅槃。以喻化城之可滅。廢三果也。以佛所證涅槃之理果。喻同寶所立一乘也。故廢立等。言雖同。而取義則別。智者審之。
分二。初喻說。二法說。初三。初喻往昔因緣。二喻中間相值。三喻今說法華。
今初。
譬如五百由旬(至)將導眾人欲過此難。
生公云。三界路阻。二乘道險。乃菩薩五百由旬之惡道也。珍寶處即寶所也。然有二。若約究竟言。則以極果為寶所。乃唯佛與佛。能究盡者。約分證言。即以終實之初住。為寶所。經云。無上寶聚。不求自得。又云。得佛法分。如佛子所應得者。皆以得之是也。多眾欲過。即前已決疑。發大心者。導師即第十六王子也。聰慧下。釋得名為導師之義。以具權實妙智。能諳通之與塞。謂於險道中。能斷能伏。唯進無退名通。若自力怯弱。二障猛利名塞。又於險道中。發菩提心。即是通相。生退屈者。即是塞相。
將眾過難者。如於昔結緣者。雖未得度。而本緣未失。還為所將也。
△二喻中間相值。
所將人眾中路懈退(至)生已度想生安隱想。
中路者。但以結緣發心時為始。至成佛為終。被將者。於此兩楹之間。凡生懈怠者。俱名中路欲退。仁王云。十信菩薩。於十千劫內。善根微弱。猶彼鵝毛。隨風東西。不定聚攝。
白導下。譬冥感也。生佛法性。本互相遍。況本有不一不異義。又況本有所結之緣。是故諸佛心內眾生。若一念發心。則生滅心滅。菩提心生。固成能感。若一念退。則生滅心生。亦能感者。由諸如來。咸以大悲。而為其體。獨於所退。猶屬關切。即此冥感。如白導師。疲極約自力言。怖畏約前境言。
導師下。因退而設方便也。
作是下。依無現有。化作一城。且令暫息。如出三界。說有涅槃。令其權證。
告眾下。正以小接也。先示相而復勸修也。是時下。入城如見諦。已度想如證涅槃。生安隱想。則忘失先心矣。
△三喻今說法華。
爾時導師知此人眾(至)我所化作為止息耳。
知無疲倦。如大機當發也。
即滅化城。如廢權果。寶處在近。顯一乘實理也。
△二法合三。初往昔結緣。二中間相值。三今說法華。
今初。
諸比丘如來亦復如是(至)險難長遠應去應度。
初句。合所將及能將。知諸句。合知通塞。
應去是通相。應度是塞相。合昔結緣後中間。或用權或用實。將導之意。又此險道。須出二種生死。斷二種煩惱。方能出離。故曰長遠。
△二中間相值。
若眾生但聞一佛乘者(至)為止息故說二涅槃。
先明生退。及接小之所以。
佛知下。正明接小說二也。中道說二者。以於二障二死之間。說有二乘涅槃故。
△三今說法華。
若眾生住於二地(至)此城非實我化作耳。
二地即上二涅槃。令其自審所得。則廢立之旨。逾宛切矣。
△二頌文四。初結緣由。二正結緣。三說法華。四法喻釋成。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大通智勝佛(至)一心一處坐八萬四千劫。
釋意見長文駁方等等注中。
△二正結緣三。初明覆說。二明相值。三會古今。
今初。
是諸沙彌等(至)有六百萬億恒河沙等眾。
△二明相值。
彼佛滅度後是諸聞法者在在諸佛土常與師俱生。
△三會古今。
是十六沙彌(至)是故以方便引汝趣佛慧。
△三說法華。
以是本因緣今說法華經令汝入佛道慎勿懷驚懼。
△四法喻釋成二。初喻釋。二法合。初三。初頌所將。二頌中退。三頌滅化。
今初。
譬如險惡道(至)明了心決定在險濟眾難。
古謂水澄渟表定。草差別表慧。即菩提資糧也。
△二頌中退。
眾人皆疲倦(至)皆生安隱想自謂已得度。
舍宅乃[木*(占@夕)]止之所。盡智所止。煩惱皆息。園林是游觀之處。無生智契理游觀。渠流漸次開通。內外無滯。如無疑解脫。了內外名也。浴池專注不散。澡雪其身。如滅定。不外流溢。為怡神之鄉。重門由空觀。更入無相無願也。樓閣如超越三昧。皆涅槃城中。所具之德也。
△三頌滅化。
導師知息已(至)汝今勤精進當共至寶所。
△二法合三。初合結緣。二合開權。三合說實。
今初。
我亦復如是為一切導師。
△二合開權。
見諸求道者(至)言汝等苦滅所作皆已辦。
△三合說實。
既知到涅槃(至)既知是息已引入於佛慧。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三
卍續藏第 33 冊 No. 0628 法華經科拾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四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西蜀沙門 佛閑勖?大師 立科
門人 智一雪墩 拾遺
△二與作記。
五百弟子受記品第八
此後與下根授記。而多發跡顯本者。正影張前上中二根中。有是結緣。已得成就。而權現來者。如不思議境界經云。爾時復有千億菩薩。現聲聞形。亦來會座。其名曰舍利弗。目犍連。乃至云阿難。提婆達多。䟦難陀等。而為上首。皆久修六波羅蜜。近佛菩提。為化眾生。於雜染土。現聲聞形等。
問。若皆權現。則世尊現身說法之益。悉唐捐矣。答。為有真實。方用權現。若無有真。權現何為。又論云。聲聞人得記者。有四種。一者決定聲聞。二者增上慢。三者退菩提心。四者應化聲聞。二種如來與記。謂退大還發心者。及應化人。若增上慢及決定性。根未熟故。菩薩與記方便。令發心故。問。應化者。心已決定。何用記為。答若蒙記莂。便得增道損生。
問。既品標五百。何先記滿慈。答以是五百之上首故。故應先記由五百乃得記之當機。故以名品。
△文三。初記滿慈。二記千二百。三記學無學。初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領解默請。二述成與記。初二。初敘領解。二述念請。初三。初敘領解之由。二敘領解之喜。三敘領解之儀。
今初。
爾時富樓那彌多羅尼子(至)有大自在神通之力。
由聞法喻二週之權實。及聞授聲聞記。而往昔因緣。又恍然在目。且聞自在神力。善超有無。而善用權實。誠如險路導師。是以妙解勃發。
△二敘領解之喜。
得未曾有心淨踊躍。
聞所未聞。解滿成佛曰得。佛知佛見。不為分別法愛所障曰淨。
△三敘領解之儀。
即從座起到於佛前(至)瞻仰尊顏目不暫捨。
△二述念請二。初述念。二述請。
今初。
而作是念世尊甚奇特(至)於佛功德言不能宣。
凡請法。有三種儀式。一者言請。即口中發言也。二者念請。謂口不言。而心作念也。三者言念請。如彌勒於序中。先作念。後發言也。今即默請也。前二週皆發言領解者。特由下根未悟。事須以言旁激。今既領悟。是以默請。拔出處處等者。且如前云。爾時所化。恒河沙眾生。自結緣退大後。既世世所生。與菩薩俱。其拯拔處。不能枚舉。亦可指。前以四喻。破四種增上慢人。言不能宣者。如四子所說之喻。不過僅窺一班。況我中下。又況先以雲雨喻。廣彼所不及。以顯佛慧之大。次復即謂此雲雨譬喻。亦但如海之一滴。則更顯佛慧之大矣。故曰言不能宣。
△二述請。
唯佛世尊能知我等深心本願。
為下化故。有內秘外現之深心。請發跡也。為上求故。有莊嚴佛土之本願。請顯本也。或止求記。令增道損生也。
△二述成與記二。初述成。二與記。初二。初發近跡。二顯遠本。
今初。
爾時佛告諸比丘(至)無能盡其言論之辯。
一否字。舉人以示眾也。謂汝等雖知滿慈。迹在聲聞。亦知其本否。今欲發迹故。先點醒大眾。勿被迹覆。我常下。先發明輔今佛之迹。若自轉法輪。若助轉。皆外現之深心也。以說法稱第一。是正行。亦常句。是助行。精勤下。明助轉也。自捨下。總顯辨才無礙。然既曰捨佛之外。無能盡其辨才。則不但七方便人。不能盡矣。
△二顯遠本。
汝等勿謂富樓那(至)常勤精進教化眾生。
汝等一句。因上發迹。故此拂迹。謂應知。滿慈不止於我所。能師子吼。亦於下。正顯其本。然論滿慈遠本。自是結緣。能先成就者。因愍同類。是故復以同事攝化。而弄引也。九十億佛所亦第一。現證人空也。又於下。深達法空也。能審諦則比觀不謬。無疑則斷法愛矣。皆謂聲聞。亦以跡覆本也。以方便饒益者。現聲聞身也。又化令立者。現菩薩身也。為淨下。結顯本願。
諸比丘下。上明遠本也。此下更約三世。以顯本跡。亦歸於淨佛土之本願。
△二與記七初明因圓果滿。二明依報清淨。三明正報殊勝。四明所依住食。五明聖眾功德。六結顯無量。七劫國久近。
今初。
漸漸具足菩薩之道(至)天人師佛世尊。
初句明因圓。過無下。明果滿也。即於此土。得菩提者。以於此轉染成淨之緣。最深故。於一切法。悉能圓明了知。故號法明。
△二明依報清淨。
其佛以恒河沙等(至)人天交接兩得相見。
能被之教。既廣故。所化之境亦大。地平如掌者。如來三十二相中。其第十七相云。七處平滿。謂兩足及兩手兩肩項中。七處悉皆平滿端正。而無窊屈。故即藉現前之佛掌。以示之。恐非遠取掌石也。
△三明正報殊勝。
無諸惡道亦無女人(至)三十二相而自莊嚴。
女身為貪欲之本。墮苦之源。故與三惡道並驅。又阿閦佛國。雖有女人。而無女事。不食地肥。故得飛行自在。
△四明依所食住。
其國眾生常以二食一者法喜食二者禪悅食。
出則聞法生喜。入則安禪適悅。二者俱能資益諸根大種。賾養道胎。而成食事故。不須段食。
△五明聖眾功德。
有無量阿僧祗(至)六通三明及八解脫。
菩薩眾。唯有地上。而無地前聲聞眾。唯有俱人。而無慧人。
△六結顯無量。
其佛國土有如是等無量功德莊嚴成就。
前後授記文。獨於此章。廣顯功德者。以說法妙行最在萬行之上故。
△七明劫國久近。
劫名寶明國名善淨(至)起七寶塔徧滿其國。
△二頌文二。初通舉諸子本迹。二別舉滿慈本迹。
今初。
爾時世界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比丘諦聽(至)眾生聞是者心則懷疑惑。
小欲樂小也。懈怠退大也。少欲不貪界內塵境。速求出離也。厭生死。不達生死涅槃。本自平等也。示具三毒。凡夫也。示具邪見。外道也。
△二別舉滿慈本迹。
今此富樓那(至)如是無量事我今但略說。
△二記千二百三。初大眾思齊默請。二如來次第與記。三五百因喜自責。
今初。
爾時千二百阿羅漢(至)如餘大弟子者不亦快乎。
心自在。皆能得觀練熏修。四種三昧人也。即不動法阿羅漢。
△二如來次第與記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記陳如。二記五百。
今初。
佛知此等心之所念(至)天人師佛世尊。
初因迦葉。總記千二百者。以迦葉是第二大師。故呼之。以為盟證。
陳如是僧寶之首。故別記之。
△二例記五百。
其五百阿羅漢(至)盡同一號名曰普明。
三迦葉梵語如前。迦留陀夷云黑光。亦云鹿色。顏色黑而有光。即六羣之一。是婆羅門種。其性多貪不受人諫。住迦尸黑山聚落。作諸非法。佛因優婆塞來白。命阿難。同六十比丘。往作驅出。羯磨二人知之。乃同車匿出。一由旬外。向阿難求懺。已還至佛所。後因入婆羅門家說法。被賊打殺。上頌云若我具足說種種現化事。眾生聞是者。心則懷疑惑黑光於得記後。尚被打殺。倘不知聖跡難思者。不能無疑也。
優陀夷云出現。日出時生故。餘名見前。
△二頌文二。初頌所記。二例記其餘。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憍陳如比丘(至)壽命劫多少皆如上所說。
△二例記其餘。
迦葉汝已知(至)其不在此會汝當為宣說。
初二句。結五百已得記者。次二句。以亦當復如是句。即為例記餘聲聞。乃七百也。
後二句。為不在會人。令迦葉記者。以第二大師。即是佛故。故令宣傳如來總記之旨。
△三五百因喜自責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正明。二釋成。
今初。
爾時五百阿羅漢(至)頭面禮足悔過自責。
因喜返責也。
△二釋成三。初舉況。二立喻。三法合。
今初。
世尊我等常作是念(至)而便自以小智為足。
慶今得悔。昔為小智所蔽。不悟大法。是所應得。而返視為分外。故如無智之者。
△二立喻二。初貧人醉臥不知。二親友覺悟如願。
今初。
世尊譬如有人(至)若少有所得便以為足。
論云。第五人者。示其過去所有善根。令憶念已。然後教令入三昧故。又云。五者散亂增上心。實無有定過去。雖有大乘善根。而不覺知。故不求大。返於狹劣心中。生虗妄解。以為第一乘。如是倒取。對治此故。為說繫珠喻。
譬如已下。皆領上結緣意來。有人人如五百。親友如王子。以五百等。曾飲智勝法乳。故得視王子。以為親友。家如大乘。由王子自發四弘來。即住大乘家故。言至者。如王子以冥加力五百以冥熏力。因緣相感。得遇覆講會中故。如至親友家醉酒臥者。酒如煩惱種子。醉如依種發起現行。臥則如被業縛不起矣。官事如度生之公幹殊非私務可比。當行如他方緣熟。應往不可緩也。繫珠而去者。親友念其因窘而來。既不能久待其醒。是故乘醉。繫珠而去。此如王子候彼。除障與記未能。且從長夜不覺內。乘渠初至之微醒。與說妙法。令得了因智種。成結緣義。如繫珠而去。然繫有二義。一約結緣釋。如上。二約本性釋。謂珠雖本有。未知令知。即是繫義。
其人下。領前中退意。謂初聞法時。彼雖具縛。由法力故。猶有微解微願。及王子去後。則煩惱仍熾。遂致退失。
起已下。領上中間有接小意。謂此如我輩。雖然退大。而由厭苦心生。遂令先心所好。小根復發。宛如臥起為飢寒迫。但求衣食。隨路而行。遑問本土他國。而於所求。甚大艱難。若少有得便足。此如捨菩提心。凡有所往。皆名他國。五道求樂。名為艱難。證小涅槃。名為得少。要知此處得少一句。即將如來中間。接小之旨。悉該於內。看者不可不察。
△二親友覺悟如願。
於後親友會遇見之(至)常可如意無所乏短。
會親友。如今靈鷲集會。作言如於法喻奪教廢果也。我昔下。如說因緣也。某年日月如指塵點之前衣裏者。以在昔聞法未悟。雖如醉人。但堅種既成。還同已繫。未合本體。如在衣裏。汝今下。勸貿。如因得記。而當作佛。則萬德斯圓矣。
△三法合二。初曠劫大志未失。二今會復與授記。
今初。
佛亦如是為菩薩時(至)一切智願猶在不失。
以昔曾教發大心。如繫珠。應知。珠體有二。一經約即理之事。以智願為珠。故曰一切智願。猶在不失南山約即事之理為珠。則珠是本有。以未知令知。未發心令發心。為繫耳。尋忘。合退大。
既得下。合起已因游行得少也。
一切句。則合今說法華。
△二今會復與授記。
今者世尊覺悟我等(至)甚大歡喜得未曾有。
覺悟。合咄哉等。
我久下。說昔緣也。
以方下。超示中接以小也。
而汝句。斥得少為足也。
世尊下。合聞記喜也。
△二頌文二。初頌歡喜。二頌譬法。
今初。
爾時阿若憍陳如等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等聞無上(至)如無智愚人便自以為足。
△二頌譬法二。初頌譬喻。二頌法合。
今初。
譬如貧窮人(至)富有諸財物五欲而自恣。
有將肴膳。譬方便教者。當知。王子所覆講者。即智勝所說之法華。若因頌中補出肴膳。故作是說。何妨以肴膳分配。覆說及教發心。亦不致與正說頓乖。
△二頌法合。
我等亦如是(至)及轉次受決身心徧歡喜。
△三記學無學。
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
研真斷惑名學。真窮惑盡。名無學。人數共有二千。雖同登戒品。而所證之位。有在三果四向者。有已證阿羅漢果者。然亦有位屬沙彌而已。證無學。如羅睺羅者。有位列比丘。方見道。如阿難者。品中由阿難與羅雲。是眾所知識。復是二千之上首。又以首出請記。故結集者。得以名品。
△文二。初請記。二與記。初二。初知識言請。二二千默請。
今初。
爾時阿難羅睺羅(至)我願既滿眾望亦足。
因念記。而復請記。亦應有分。引例思齊也。唯佛所歸者。顯非餘人能知也。如涅槃經。佛語文殊言。阿難事我二十餘年。具足八種不可思議。是故我稱阿難比丘。為多聞藏。八者。謂一不受別請。二不受故衣。三見佛以時。四見女人不生欲心。五法不再問。六知佛所入定。七知眾會得益。八悉知佛所說法。彼經復明。更具八法。稱多聞藏。茲不具錄。故云。唯佛也。羅雲是佛第二妃。耶輸所生。所有密行。亦唯佛能知故。頌中顯出。又我下。述所請意。為滿自願。令增道損生。並赴他望也。
△二二千默請。
爾時學無學聲聞弟子(至)住立一面。
引例同於二人。
△二與記五。初記阿難。二記羅雲。三記二千。四授廣記與現在。五授懸記與未來。初三。初與記。二釋疑。三增進。
今初。
爾時佛告阿難(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今僧中說(至)於此佛法中種佛道因緣。
尊者因中。以竪窮橫遍之妙慧。護持法藏。故果號亦依逾高逾深。通得自在處。而立稱也。當供下。總明道前道後。上求下化之行。
△二釋疑二。初八千生疑。二如來與決。
今初。
爾時會中新發意菩薩(至)而諸聲聞得如是決。
八千是初發心。修菩薩行人。未知諸人遠本。是以生疑。
△二如來與決。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至)其本願如是故獲斯記。
世尊與阿難。同時發心。而得果有遲速者。以所好不同故。既曰同時發心。則阿難之發心。猶在智勝塵點之前。非結緣者。可比此本此跡。逾難思矣。
△三增進。
阿難面於佛前(至)爾時阿難而說偈言。
世尊甚希有(至)方便為侍者護持諸佛法。
大鈔問。阿難是佛得道夜生。年滿二十。始出家。至年三十。始命為侍者。則前三十年。如來所說。既並不聞。何以經初。皆云我聞。答。有四意。大為兩節。前三帶權。後一顯實。一是展轉聞。或比丘。或諸天。或弘法菩薩邊聞等。二是如來重說。以滿初出家三願之一。三是得深三昧。如金剛華經說。阿難得法性自在王三昧。故佛昔說皆能憶持。四據實者。如前所引。不思議境介經云。復有千億菩薩。現聲聞形。亦來會座等。若准前三義帶權者。則今之增進。雖亦帶權。並欲顯授記。有增上力也。
△二記羅雲。
爾時佛告羅睺羅(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為太子時(至)安住於佛法以求無上道。
昔以福慧二。足蹈七淨妙華。為能得果之因。是故果中。隨因立號。名蹈七寶華。果不離因。故如來二子。一以密行得記。一以妄說法空。身陷地獄。行密行者。如來不能惠以三昧。謗法者。如來不能免其墮苦。足見縱使親如父子。神力如大聖。而於善惡果報。皆不能代。
又羅云自陳密行。唯佛能知。則今之索記。多因同事而設。蓋亦密行耳。
△三記二千人二。初正與授記。二得記歡喜。
今初。
爾時世尊見學無學(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是二千聲聞(至)名聞普周徧漸入於涅槃。
柔軟寂靜。則執權之疑。皆氷釋矣。告阿難與記者。其亦護法藏同類也。
△二得記歡喜。
爾時學無學二千人聞佛授記歡喜踊躍而說偈言世尊慧燈明我聞授記音心歡喜充滿如甘露見灌。
△四授廣記與現在。
法師品第十
如來在世法王重。如來滅後法師重。良以。道由人弘。非師無以續古佛慧命。無以開後生知見。故極贊其師。因法重而安住三德。又必法師所當具也。然利他必以說法為主。自利必以修習為勝。當知所主。又必修習者。始能善說。辨中邊論頌謂。書寫及供養。施他聽披讀。受持及開演。諷誦與思修。此偈明十種法行。即十種法師也。今文有六。而略四。十種皆可為世模範。皆可稱師。如來現身說法。至授廣懸二記。與現未。則垂化之能事已畢。過此。但欲以斯妙法。付囑有在。為所急務。是故於未說流通前。先示持毀所得之報。極大極重。俾深起敬畏。發生好樂。進取流通。則此一品。能為流正二分之關鍵。故此品來。
台家判此下五品。為跡門流通分。自是一家之談。然攷一大藏教。皆如青光所判三分。以為定式。並未見有剖一經。而為兩重三分者。雖華嚴與阿含。會會結集。篇篇流通。應知。彼是經中。自為建立。非離本文。外有所加也。若謂壽量等品。不得抑為流通。理實壽量。本為求人付囑。而顯不流通之。是屬而誰歸。況顯本原為開跡。開跡原為顯本。本之與跡。其揆一耳。苟分為二。則跡為誰開。本為誰顯。又須知。如來說法。既初中後皆善。後奚獨非。般若云。如人食蜜。中邊皆甜。旨哉。
爾時世尊因藥王菩薩(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前說三週法。授三根記。於為一類漸機。現身說法邊事。亦以略週。復欲與現未人。結當來得度之緣。乃以廣懸二記。大澍法雨。並顯得記者。不止於前。方稱如來度生本懷。
托藥王告眾者。由此法利深遠。即文字是實相。非宿學洞達者。聞罕不疑。故呼而告之。亦即以現未眾生。寄托傳化意也。汝見下。先約現前能求之人。及所求之願亦異者。次如是下。明所聞之法。雖有多少。我皆下。正以平等慈。普與授記也。以一切眾生。皆同一性故。唯有一乘佛記可與。一偈一句。顯所聞者甚少。下至於法於人。今在佛前。生一念隨喜心者。雖自無法行。即此一念之喜。正如鑿石火發。推而廣之。便可燎原。將來得果。悉不外此故。又此一念隨喜人。多易忽故。下文校量法師功德。後於六卷初。廣顯隨喜之德。
△五授懸記與未來二。初正為微因與記。二順顯人法功勝。
今初。
佛告藥王(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佛滅之後。身世俱劣。猶能聞能隨喜者。則此善根。亦自不淺故。皆蒙佛記。然一念之喜。尚蒙懸記。況復其餘以法自師者。故下明六種法師。能以法師人者。所得之報。不可思議。
△二順顯人法功勝二。初能說人勝。二所說法勝。初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通明六種法師。二別顯說法巨益。初二。初明持者之福。二明毀者之罪。初二。初具顯少持功德。二況顯具持功德。初三。初明現前六師。二明過去殊因。三明未來勝報。
今初。
若復有人受持讀誦(至)乃至合掌恭敬。
此依六種法式。自師師人。故名法師。六者。一具信念人。名為受持。二對本者名讀。三背本者名誦。四撰集講演者。名解說。五者書寫。六者供養。此上六師。並依所弘法之多少。而分果報之優劣。以此經中。法利微妙。廣大難思。故先約持。極少之人。即得廣大之福。難可校量。而況能具持者。則聞之者。安得不深生好樂。發流通之願。
△二明過去殊因。
藥王當知是諸人等(至)愍眾生故生此人間。
初明因深。愍眾下。問。此人既具深因。何不乘願。往生淨土。答。為愍念等故。則現前之功。亦大矣。
△三明未來勝報。
藥王若有人問何等眾生(至)廣演分別妙法華經。
若示未來之大果。非出諸大菩薩口。則不足信故。令藥王宣語。
問。現見有人。不但一念隨喜。亦有能念念隨喜者。亦有聞說全經。至累累者。何以不得如是之報。答。隨喜人。若果三業。純淨無障。此報自屬現在。否則屬於後報矣。其聞說者。試問。此人從聞說後。便能盡形壽。如范儼陸沅。課誦無間。得生淨土者否。更問。誦一句者。有能如婆子持青蓮華香。白蓮華香。不襍用心身。後口中能出青蓮華者否。倘視聞說。如行雲流水輩。則不可同日語矣。
△二況顯具持功德二。初通況六種具持。二別況說者一種。
今初。
何況盡能受持(至)生於惡世廣演此經。
上明持供一句之報。已自難思。況盡能受持。大興供養者。所得之報。自非界內法。所能攝取。而仍生於惡世者。為愍眾生。乘願力而來者耳。
△二別況說者一種。
若是善男子善女人(至)於大眾中廣為人說。
六種人。雖通稱法師。唯解說者。能具自他二利。餘五多屬自利。是故別顯說者。大益故先舉。竊說一句。被一人者。所成之德。此人雖生佛後。便如具大善根。親值佛世。上承佛命。為如來之使者。奉如來之差遣。而行如來說法度生之事者。一般竊說者尚然。何況當眾。能廣說者之德。
△二明毀者之罪。
藥王若有惡人(至)讀誦法華經者其罪甚重。
此以經久毀辱無上大聖。所得之重罪。尚不如於一時。以一言。罵一博地持經凡夫。所得之罪更重者。由如來能等觀逆順。縱有八風。毫末不動。獨持經人。內具煩惱。善根未堅。苟因一言之辱。浩然發起退屈。則斷佛種故。其罪轉重。
△二別顯說法巨益。
藥王其有讀誦(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諸佛定慧莊嚴。從此經出。故持之者。即是以佛莊嚴。而自莊嚴。又此經是諸佛母。為佛所荷。故持之者。心契實相。則人法不異。亦為諸佛所荷擔矣。又既即人即法。則凡所趨向。即是大法所在。因法敬人。亦應向禮。不但應以人中上供而供。即天上寶聚。亦應奉獻。所以下。且約聞者。釋所得之巨益。正與華嚴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成就慧身。不由他悟之頓益相等。蓋緣此經。本具頓旨。故下有龍女之速證。及一生當得菩提者。聞者尚然。何況說者。
△二頌文二。初頌受持誦說。二結示所說最勝。初三。初勸供持者。二兼勸自持。三勸供說者。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欲住佛道成就自然智常當勤供養受持法華者。
△二兼勸自持。
其有欲疾得一切種智慧當受持是經并供養持者。
△三勸供說者三。利說者深因。二冀聞應供。三少聞大益。
今初。
若有能受持(至)能於此惡世廣說無上法。
△二冀聞應供。
應以天華香(至)供養是佛子冀得須臾聞。
△三少聞大益二。初校量毀贊。二正顯大益。
今初。
若能於後世(至)及與香味觸供養持經者。
△二正顯巨益。
如是供養已若得須臾聞則應自欣慶我今獲大利。
△二結示所說最勝。
藥王今告汝我所說諸經而於此經中法華最第一。
△二約所說法勝二。初長文。二頌文。初六。初約難信難解顯勝。二約住處應供顯勝。三約能善行道顯勝。四約得近菩提顯勝。五約非機難聞顯勝。六法師具德。初二。初約法在佛顯勝。二約法在人顯勝。
今初。
爾時佛復告藥王(至)猶多怨嫉況滅度後。
已說者。即法華前。所說般若等。皆帶方便。取信為易。今說即同一席。所說之無量義。以一生無量為易信。無量還一為難信故。當說即涅槃等。所以不及法華難信者。以此經是會三之初。歸一之始。故難信也。設將已說。該至華嚴。亦為易信。以彼始成正覺。便說一極上根所受。不對昔權。故為易信。
藥王下。囑無妄授。以是佛心之秘密。法海之要滙故。唯其是秘要藏。故為諸佛守護。昔不為顯說者。由小始教中。此平等旨。不易言故。皆對教顯勝也。而此下。明如來盛世根熟時。成依正俱勝。當其正說。尚有五千之怨嫉。況於滅後。
△二約法在人顯勝。
藥王當知如來滅後(至)則為如來手摩其頭。
心佛眾生。原無差別。六種法師。既叨法廕。則與如來衣覆無異。又既為本佛所覆。亦為諸佛所護者。以諸如來。本同一心一智慧故。是人下。明依信願善根所成之德。謂妙極法身。非具大信力者。不能孚。解脫勝行。非具大願力。不能行。萬善駢臻。非具根本大智者。不能導。至彼岸。如來所止。不踰此三。故云與佛共宿。又既以諸善為身。信願為首。則蒙如來智手。而摩其頭矣。
△二約住處應供顯勝。
藥王在在處處(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天竺於如來生處得道處。轉法輪般涅槃等處。皆為建塔。一以求福。一表處勝。今以此經。凡所流通處。即應以七寶起塔。且當高廣。遍興大供。又不須安舍利者。以此處已有如來全身故。葢碎骨是生身舍利。而此經乃法身舍利也。然生身舍利。固有全碎。而法身亦然。諸權淺教。詮理不足。如釋迦之碎身。今經唯詮一實。有教有義。如多寶之全身。今於有法身處。不用生身者。以生身是法身之所流故。若有下。且將起塔人。所得之福。置而勿論。唯進論得見此塔者。及禮供者之功。已能高超權淺。得近菩提。況彼起者。
△三約善行道顯勝。
藥王多有人在家出家(至)乃能善行菩薩之道。
不見此經。不具善巧。執事迷理。多種少穫。有得見者。始善用心。藉事顯理。行行契真。故舉手低頭。皆成佛因。世諦流佈。同歸實相。又能見者。如生王家。貴過臣佐。出入自在。
△四約得近菩提顯勝二。初約近果標起。二約喻法釋成。
今初。
其有眾生求佛道者(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自初住至妙覺。總謂之菩提。雖有果因之別。皆與實相同源。然求佛道者。必自入住始。行人於未入住前。倘能得見此經。信解受持。則不須遠歷塵沙及十千劫。自乘妙行。得近菩提。故知是經。正成佛之捷徑也。
△二喻法釋成二。初喻釋。二法釋。
今初。
藥王譬如有人渴乏須水(至)其心決定知水必近。
渴乏有二義。一以無明熱惱。為渴乏。一以求佛之信樂。為渴乏。水如果法。平坦無水處。即是高原。高原之土如教。土下之水如果。穿鑿如依教所詮之理法。而修觀行也。然依權教修。但有言說。都無實義。如見乾土。依般若等修。雖詮實相。而無開顯妙旨。如見濕土。若依今經。即直捨方便。但顯真實。性相雙融。理事交徹。如水土和。而見泥相者。真空性水解渴在。即雖未即入正定聚中。而心已決定。不可撼矣。
△二法釋。
菩薩亦復如是(至)成就菩薩而為開示。
初約聞與未聞。明去道之遲速。所以下。釋得近義菩薩有二類。謂頓及漸。其頓往者。已知一切法。即心自性。不須開顯。今云一切者。乃指由小入大之二乘。及會權入實者之三種。若以人該法。則菩薩二字。應含權小教理行之因及果法。以此四法。皆須決了。故屬此經。以此能具開顯之功故。然開之一字。若對昔言。應作二義釋。謂廢與會也。言廢者。如長者宅內所許。但有空言。故出宅後。不見有車。以是誘子。可廢之方便故。如在昔之教理及果。皆可廢除。故前云。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此開方便門。廢權果也。果既廢。則教理等。俱可廢矣。前又云。化一切眾生。如我等無異。此正示真實相也。二約會義釋開者。由諸子之奔競出宅。亦上車之所。不廢故。前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故今開會權行。同趨極果。即示真實相也。是故一切漸往菩薩。所有果因。並應攝屬此經。而為開示。不亦宜乎。是故此經。最為深大。非眇目者所能窺。最為堅固。非具金剛心者。不能入。最為幽微。即不退人。亦不能知。最為遙遠。縱過三百由旬。猶不能到今佛為化權小。而成真實菩薩。始為開示。說此法門。如須水者。先令見泥。俾無疑意。決定進取。
△五約非機難聞顯勝。
藥王若有菩薩(至)當知是為增上慢者。
△六法師具德二。初設問。二自答。
今初。
藥王若有善男子(至)說是法華經者云何應說。
△二自答三。初示所具德。二遣人聽護。三現身重說。
今初。
是善男子善女人(至)及四眾廣說是法華經。
衣座室三。名為三軌。末世弘經。必藉此三。乃獲二利。如來以慈悲名室者。菩薩妙行。必先以眾生。為所緣境。故攝生是成佛之本。若能令彼離苦得樂處。即是惠利歸己時也。故大慈悲室。不獨自覆。亦復覆物矣。又如來以柔忍名衣者。由內用柔和。覆除二障。外以忍辱。遮諸暴惡。使不得入。則內心寂。而外境亦融矣。又如來以法空為座者。須亡諸相。否則著我人等執。不能深契實相。是故菩薩。安住此中。能所兩忘。方堪弘化。然須以不懈怠心。遍䇿善法。庶可廣弘斯經矣。
△二遣人聽護。
藥王我於餘國遣化人(至)阿修羅等聽其說法。
說法者。須六種成就。故遣化人。揄揚其德。而為集聽法之眾。又來聽者。若見諸化。隨順不逆。亦生傚法心矣。
△三現身重說。
我雖在異國(至)我還為說令得具足。
令見令聞。皆世尊因法重人。拳拳不捨之意也。
△二頌文三。初頌說法勝。二頌法師具德。三結勸勝益。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欲捨諸懈怠(至)當知此人等近於佛智慧。
△二頌法師具德。
若人說此經(至)諸佛護念故能令大眾喜。
△三結勸勝益。
若親近法師速得菩薩道隨順是師學得見恒沙佛。
△第三開近顯遠拂跡入實令廣流通分(共十八品)。諸經正宗。皆藉現前因緣。發明當會之理事。便已其流通分。亦不過贊當經。詮旨微妙。顯具勝益。發四眾之信樂。令廣流通。今經不然。於正宗中。祇以開顯妙義。演為三週。要將一代聖教中。凡為一類先小後大之機。所設方便之教。悉使開除。令見真實。既破昔三。而復依本具之一性。融攝三乘。別立今日一乘之實教。是以正宗。文雖九品。而義則總攝諸教。所以此下流通。品多十八。言溢數萬。校正宗而返廣者。須知。此文能通。為在昔權教。及一切枝末法輪。作開顯流通。寧止為一經耶。又正宗內。雖已快談四十年來。所蘊之本懷。然於一期設化。種種權現之跡。尚未暇開顯。故今於流通中。一拂前跡。使返觀在昔所見者。多屬權現。則不唯拂本師。捨釋宮之近跡。顯久成之一端。又亦不唯拂法華已前之跡。即正說三週時。因無暇於拂。所帶之方便。今並拂矣。且如四子。於聽說因緣時。雖悟久遠接引。安知不即以大通為至極。故藉塔湧。為流通之始。此後逢跡。便拂令悟玄門。擴其廣大知見。俾興大願流通。務令此經。付囑有在。而後已。是知流通。文字雖多。殊不厭也。茲將因流通所有拂顯之旨。略泐數端。以彰性相無礙。理事交徹之旨。使不滯於權跡。謂如多寶塔。從地湧。而於地。兩不相妨。則拂地大有礙之跡。而顯法性之融通。淨土三變。則拂實有穢土之跡。而顯佛土之本淨。移無緣於他方。拂諸善類自矜與佛同時之跡。召龍女從海湧顯。凡有妙信。即具超昇之路。拂微類可輕之跡。光集分身。拂娑婆一化之跡。而彰妙應之普週。多寶分座。拂生滅隔世之跡。融古今於一致。記唱調達。拂實有逆順之跡。並顯本師。亦因經功速證之實。文殊海湧。拂一定之化跡。使知聖應。能具隱顯並呈之德。又既經變淨。復見海湧者。拂淨穢水陸之分限。顯土體重重於無礙也。又地湧傳持。顯妙化之竪窮。以拂上下之懸隔。中間取滅。拂因燃燈得記之跡。顯道成之久遠。更拂入塔唱滅之跡。以顯法身之常住。分別功德。顯一念聞法頓超。以拂權乘之階差。六根互用。不離生身。顯此根身。原非一六。而有能一能六之德。此外隨文。復有妙義。智者詳之。
文二。初廣顯流通。二總結流通。初四。初求人付囑(即寶塔品)。二驗法希有(即達多品)。三海眾傳持(自持品至囑累品)。四弘經軌式(自藥王品至勸發品)。初中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三。初多寶湧贊。二集身開塔。三正求付囑。初五。初塔湧之相。二八部供養。三多寶贊證。四大眾疑問。五如來答釋。
今初。
見寶塔品第十一
此品已下。皆屬流通。由前法說而喻。喻已復引往昔因緣。普令三根。皆得受記。則經初以放光為發起。一段因緣。已結局矣。但流通此法。非得其人。不堪付囑。又非湧古佛集分身。則莫可憑。故自唱滅求人。至現身囑累而後已。其國王求法。龍女成佛。所以驗法希有也。校量展轉。至第五十。顯依此經。所有極微之功德。已自難思。而況六種法師。又不輕之。未聞此經前。不善行道。及得聞後。始能善行菩薩道。方感虗空開口。不使輕毀墮苦。然後現神付囑。令法有在。其末之六品。皆大菩薩弘通之實踐。不區區於章句也。
問。此下諸品。若俱判入流通。曾有據否。答。會玄第七。問。如法華三變。八方嚴淨。圓覺佛地等經。皆居淨土中說。豈非平道教耶。答。以少從多故。又法華正宗分。但是娑婆木樹草座說。至流通。欲容分身佛。始變淨土。然亦有分限等。詎非證耶。
爾時佛前有七寶塔(至)七寶合成高至四天王宮。
顯塔涌之相也。蓋法會於正宗。已悟實相。深知諸法。皆為一性所融。悉歸常住無礙。故以親證之人所住無礙之境。而先示之。使發大願流通。言無礙者。情謂塔與地大。均屬質礙。今由幻色。不自礙。不自壞。當體即是真空。故涌現時。兩不相妨。於虗空中。朗然安住。又此妙塔。與我本師。原未曾離。今為流通緣熟。是以不現而現。自非神力之所使耳。
△二八部供養。
三十三天雨天曼陀羅華(至)恭敬尊重讚歎。
△三多寶贊證。
爾時寶搭中出大音聲(至)如所說者皆是真實。
初贊能說之人。由本師於五濁。不可說處而說。且所說者。乃一乘平等大慧。難信之法。又復為眾普說。誠為希有。故極口連贊也。如是下。證贊所說之法。謂前所說。若開若顯。若廢若立。不涉方便。皆是真實。誠了義之談也。
△四大眾疑問。
爾時四眾見大寶塔(至)又於其中發是音聲。
因值未曾有之事故。發未曾有之喜。自應怪有所問。問意有三。一問何因有塔。二問何故從地湧。三問何故有此音聲。
△五如來答釋。
爾時佛告大樂說菩薩(至)讚言善哉善哉。
先答第二問。由彼佛因中發願。今於道後湧塔者。蓋滿本願也。彼佛成道下。答第一問何緣有塔。緣彼佛遺命。所製也。釋論謂。多寶在世。未說法華。故命建塔。涌說經處。隨喜作證。
其佛下。答第三問。為作證明。故發是聲。
問。正說經此塔與佛。尚在東方。何言得聞。答。遠近分限。俱屬情境。若過量人。則無邊剎海。不隔毫端。
△二集身開塔二。初放光召集。二與欲開塔。初中五。初求見多寶。二放光遠召。三諸佛欲來。四變淨國界。五諸佛普至。
今初。
是時大樂說菩薩(至)我等願欲見此佛身。
言以神力者。由樂說求見。乃發起種種廣大佛事。如本師久遠成佛之底蘊。悉緣此請掀翻。若非上承佛加。何敢作此大師子吼。
△二放光遠召三。初承願當集。二大眾亦求。三正放光召。
今初。
佛告大樂說菩薩摩訶薩(至)今應當集。
多寶來聽之願。凡欲以身示者。必先集說者之分身。若進論之。說法華。既不止一佛。而分身又豈獨迦文。倘分身亦說。而本師亦應集。彼似亦分有主伴圓明義。然屬文外。
△二大眾亦求。
大樂說白佛言世尊(至)世尊分身諸佛禮拜供養。
△三正放光召。
爾時佛放白毫一光(至)所照之處亦復如是。
光中所見。唯約一類淨土言者。自是會眾。破五濁後。更發大心者。所應生之佛土。或是如來滅後。得羅漢果。應生此中。發菩提心人。所生之土。又復應知。本師稱體起用。所有分身。自週法界。染淨雜居。今但召此與會眾有緣者之一類故。且約五百言。
△三諸佛欲來。
爾時十方諸佛(至)并供養多寶如來寶塔。
下明八方變淨。今言十者。舉成數也。
△四變淨國界。
時娑婆世界即變清淨(至)諸天寶華徧布其地。
淨穢之相雖虗。非承佛神力。不能撤其跡。以顯其德。諸天人。既得與佛。同時同處而生。正可進見三佛。得聞壽量。而返被移者。足知微善不足恃。當深種見聞之善根可也。佛之神力。尚可毛吞巨海。塵含法界。今由一變而至於三。自應有所表示。故上三根。既有三番悟入。是以依報。亦應見有三番變淨。古云。三變者。變心也。倘無所表。則見不能容。復更變者。即於諸佛現量用事之旨違矣。
△五諸佛普至。
爾時東方釋迦牟尼(至)諸佛如來徧滿其中。
△二與欲開塔二。初致訊開塔。二開塔見佛。初二。初遣使致訊。二致與欲辭。
今初。
是時諸佛各在寶樹下(至)以此寶華散佛供養。
生佛本同一體。故以慈悲化世。若眾生受化。少病少惱。如來亦少病少惱。氣力安樂亦然。致訊致供皆順世儀也。
△二致與欲辭。
而作是言彼某甲佛(至)諸佛遣使亦復如是。
與欲儀例。如律制。凡僧作法事。眾必同集。若有因緣身。不能到。令索欲者。送心達僧。知其不違。其辭曰。大德一心念。(某甲)比丘。如法僧事。與欲清淨。今諸佛身雖同集。非得心同。未便開塔。以故致欲。
△二開塔見佛二。初佛升開塔。二眾見全身。
今初。
爾時釋迦牟尼佛(至)如却關鑰開大城門。
開塔可表開權。見佛可表顯實。又前贊善。可表證前。今開塔。可表啟後。從座起住空中者。正顯色空一如。兩不相礙。是以文中。絕不言神力也。
△二眾見全身。
即時一切眾會(至)及釋迦牟尼佛上。
二善。雙贊人法也。快者恣爽意。謂一向昧爽。今得快其性矣。說是悅意。謂快悅所懷也。近則快悅。四十年前。所有蘊積。遠則無量劫前。
△三正求付囑三。初古今共座。二大眾升空。三唱滅付囑。
今初。
爾時多寶佛於寶塔中(至)坐其半座結加趺坐。
多寶是古佛。釋迦是今佛。却共一座坐。生公云。古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浩然大均。既同一際。則生滅之跡。俱不可得矣。
△二大眾升空。
爾時大眾見二如來(至)接諸大眾皆在虗空。
大眾之中。雖有於神力。得自在者。如未上承佛勑何敢自升。故求也。
△三唱滅付囑。
以大音聲普告四眾(至)妙法華經付囑有在。
世尊入塔。即唱滅付囑者。以前於正說中。開權顯實。委明唯有一乘之旨。法會已悉如來降靈之本懷矣。此外惟欲大法流通。是其所急。然大眾。雖知釋尊一降之懷。猶未免尚被捨釋宮之近跡。覆却遠本。故藉唱滅求人。而召下方。令其生疑。然後開近顯遠。以拂此跡。此則唱滅付囑一事。鈎鏁前後矣。有在者。佛在世時。此法在佛。佛若滅後。饒益未來。非先得其人。則法將誰付。故求之誰能。能者應須及時發願。我及諸佛。當與證盟。知法有在。
△二頌文二。初舉古今勸勉。二勑發願付囑。初二。初舉過去多寶勸勉。二舉現在分身勸勉。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聖主世尊雖久滅度(至)在在所往常為聽法。
△二舉現在分身勸勉三。初諸佛來意。二嚴土待來。三喻顯集相。
今初。
又我分身無量諸佛(至)令法久住故來至此。
△二嚴土待來。
為坐諸佛以神通力移無量眾令國清淨。
△三喻顯集相。
諸佛各各詣寶樹下(至)以是方便令法久住。
△二勑發願付囑三。初以發誓勸。二以難事勸。三結嘆能持。
今初。
告諸大眾我滅度後(至)今於佛前自說誓言。
△二以難事勸三。初諸佛證知。二問誰發願。三舉易顯難。
今初。
其多寶佛雖久滅度(至)所集化佛當知此意。
△二問誰發願。
諸佛子等誰能護法(至)多寶如來及諸化佛。
△三舉易顯難。
諸善男子各諦思惟(至)若有能持則持佛身。
佛藏經云。譬如有人。嚼須彌山。飛行虗空。石筏渡海。負四天下。及須彌山。蚊脚為梯。登至梵宮。劫盡燒時。一唾劫火則滅。一吹世界頓成。以藕絲懸須彌山。手接四天下雨。雖則如是。亦未為難。如來所說。無相無為。無生無滅。一味大乘。平等法相。令人信解。是則為難。此與今文舉易顯難。文相相類。結云則持佛身者。前謂有此經處。不須復安舍利。此中已有如來全身舍利。故云則持佛身。
△三結嘆能持。
諸善男子於我滅後(至)一切天人皆應供養。
初明能持者。則諸佛歡喜。是則下。名能持者。即成勝行。得自利。佛滅下。顯化他之勝行也。
△二驗法希有二。
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提婆達多云天熱。以初生時。人天等眾心。皆驚熱故。亦云天授。以父母從天乞得故。本大菩薩。權現逆行。為懼惡人。令不起惡。餘緣如別。
△文二。初明求法甚難以驗希有。二明成佛甚易以驗希有。初中三。初明多生求法無倦。二明一生求法無倦。三明聞品離苦得樂。
今初。
爾時佛告諸菩薩(至)身肉手足不惜軀命。
先總明長時求法無倦。於多下。歷明多生作王。所發之願。為欲下。明所行之行。而獨約施度言者。以施能攝於六故。又多作王者。以於寰中得自在。易於化物故。
△二明一生求法無倦四。初求法得師。二結會古今。三歸功於師。四授成佛記。
今初。
時世人民壽命無量(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劫(至)遂致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若能達富貴。如浮雲過眼。則不以萬乘為尊。祇知道德。實有利益。故以求法為所重。時有下。明因求得師。其不違二字。乃事師之實也。然以王力。尚須勤求方得。足見此法之希有。又以一得之後。即能速至果地。更見此法之功力。極為殊勝希有。阿私云無比。
△二結會古今。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至)今提婆達多是。
△三歸功於師。
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至)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善惡皆有知識。而天授。則以一人總之者。由煩惱即菩提故。是故順行逆行。而天亦莫測。
△四授成佛記。
告諸四眾提婆達多(至)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於過去世。以順行持經。現在以逆行持經。共成佛因。故蒙記莂。
△三聞品得益。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至)若在佛前蓮花化生。
能不疑達多順逆之跡。則道眼清明。了了見佛性矣。故楞嚴云。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
△二明成佛甚易以驗希有五。初智積請還。二如來制止。三文殊湧現。四所化無量。五龍女速證。
今初。
於時下方多寶世尊(至)白多寶佛當還本土。
證經法事既竣。自應請還。
△二如來制止。
釋迦牟尼佛告智積曰(至)論說妙法可還本土。
制止者。以釋尊之遠本。尚被近跡所覆。故託文殊以留。
△三文殊湧現。
爾時文殊師利(至)共相慰問却坐一面。
此節文有二意。一若如常儀。大士於會初問答竟文中應有辭佛游化一節。或由貝文未全至故闕二若無此文。即秘密隱顯之妙用也。謂大士之身。本週法界。故會初問答竟。雖未離法會。而却即顯而隱。已在十方。及與龍宮。今在龍宮。本未離跬步。亦復即顯而隱。仍來靈鷲。若隱若顯。乍來乍去。並是妙用隨緣。而本體實未曾動。此拂化緣一定之跡。彰隱顯之妙用也。又前變淨時。已無山海。今復云海云山者。由能依之正報。既隱顯隨緣。故所依之土亦顯。重重無礙之自在矣。當知。善根深者。則見變淨之相。無緣者。縱不被移。亦不見淨。乃有證無礙之境者。得於大海湧現。夫地大水大。同是藏性。循業所現。若實有自性。即具大神力者。亦何能變。特緣性相本來。無礙鎔融。是故淨土宛然。不礙山海宛然。故令水陸分限等跡。皆不可得。
△四所化無量二。初數問證答。二贊問法答。初中二。初問所化數。二湧證結答。
今初。
智積菩薩問文殊師利(至)所化眾生其數幾何。
△二湧證結答。
文殊師利言其數無量(至)於海教化其事如是。
指事現證也。
△二贊問法答三。初偈贊。二偈問。三法答。
今初。
爾時智積菩薩以偈讚曰。
大智德勇健化度無量眾今此諸大會及我皆已見。
△二偈問。
演暢實相義開闡一乘法廣導諸眾生令速成菩提。
以初句問說一。次句問開三。若說三。則有廣利之益。若說一。則有速證之益。
△三法答。
文殊師利言我於海中唯常宣說妙法華經。
以彼海中。多是乘急戒緩之流故。
△五龍女速證二。初重問直答。二湧現釋疑。
今初。
智積問文殊師利言(至)志意和雅能至菩提。
文殊直以龍女答所問者。由龍係畜類。已非善品。況是龍女。況是女中之小者。今由一聞此經。便得超證。可與地獄天子。兩相頡頏。此經功之希有。為何如。則八難之性皆空矣。
△二湧現釋疑五。初智積執疑。二龍女贊證。三舍利執疑。四龍女速證。五結釋眾疑。
今初。
智積菩薩言(至)於須臾頃便成正覺。
漸教中。自凡夫地發心。至成佛。皆有一定時分。今經分屬於頓。故龍女持之。即得不立階差。頓證不退。
△二龍女贊證二。初偈贊。二請證。
今初。
言論未訖時龍王女(至)却住一面以偈讚曰。
深達罪福相(至)一切眾生類無不宗奉者。
權教罪福。皆有定相。以不達罪福之性。俱同一際。故生疑也。贊深達者。謂世尊福相也。我龍女罪相也。唯世尊能了二相平等。不隔纖毫。恐翳眼為相所迷故。先贊達者。又權謂法身無相。四八皆是化之所具。今經以三身俱融故。得相即無相。無相即相。涅槃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
△二請證。
又聞成菩提唯佛當證知我闡大乘教度脫苦眾生。
△三舍利執疑。
時舍利弗語龍女言(至)云何女身速得成佛。
此執小疑大也。初約懸曠明難信。二約具障明難信。大愛道經。亦載五障之說。身子會初已得入佛知見。今示有此疑者。似為疇昔同類設也。
△四龍女現證四。初舉事校疾。二現前速證。三法會遙禮。四兩土獲益。
今初。
爾時龍女有一寶珠(至)觀我成佛復速於此。
言復速者。龍女以珠獻佛。佛即受之。初無推却留難。然猶有剎那。此彼授受之間。必不如於一身。在一念間。成佛之疾。故云復速於此。故以成佛之時校獻珠。為更速。不必表法。
△二現前速證。
當時眾會皆見龍女(至)一切眾生演說妙法。
上因分屬於頓。故令異類一介之微。即超地位階差。具菩薩行。乃依漸出頓。亦被接意也。又今以分屬於圓故。令龍女依第一義空。森羅萬象。捨身受身。現相成佛。此則泯相而相不存。故捨女身。又以泯相而相不壞。故現佛身。亦佛事門中。不捨一法之圓義。乃依頓現圓也。
△三法會遙禮。
爾時娑婆世界菩薩聲聞(至)心大歡喜悉遙敬禮。
△四兩土獲益。
無量眾生聞法解悟(至)發菩提心而得受記。
古謂南方緣熟。宜以八相成佛。私謂。成佛者。恐不當以八相。槩論一切。試問龍女。有何八相。
△五結釋眾疑。
智積菩薩及舍利弗一切眾會默然信受。
始信妙法希有。非權小所能窺。故能持者。雖微類如龍女。亦已驗當下。即證菩提矣。故下會眾齊發大願。赴佛所求。
△三海眾傳持二。初本下兩方傳持。二如來神力囑累。初二。初本會傳持。二下方傳持。初又二。初能持人。二所住行。
今初。
持品第十三
此因如來入塔唱滅。求人付囑。並聞世尊往昔。求法之難。及見龍女持經。成佛之易。況今妙法在前。不勞更求。是故大眾生難遭想。發願傳持。令法有在。故品以持目。
△文二。初自誓受持。二兼順佛意。初二。初菩薩持。二聲聞持。
今初。
爾時藥王菩薩摩訶薩(至)種種供養不惜身命。
五濁弘經。非以藥王為首。不能廣令離苦得樂。故先發願傳持。菩薩以藥王立號者。以所持之妙法。全成能持之人。是以即人即法。能令見者聞者。不但身心兩病皆除。且令得大法樂。則於法藥。得大自在矣。然雪山藥王樹。固亦能療見聞者之病。不過在身便已。奚能如大士之普療身心兩病。
△二聲聞傳持。
爾時眾中五百阿羅漢(至)於它方國廣宣此經。
為引初心。及開安樂行。故作是願。恐非實不能也。波闍波提。即憍曇彌。云尼眾主。
△二兼順佛意二。初長文。二頌文。
今初。
爾時世尊視八十萬億(至)在於它方遙見守護。
不用言而以目視者。由前慇懃勸發已極故。今但以目視。而默勸也。
△二頌文二。初發願弘經。二請證於佛。初二。初略標。二廣釋。
今初。
即時諸菩薩俱同發聲而說偈言。
惟願不為慮於佛滅度後恐怖惡世中我等當廣說。
諸大士。聞此法之妙。是故上順佛意。下滿本願。出而弘傳。然非得衣座室三。為惡世弘經之芳軌。詎能作師子吼。云當廣說。
△二廣釋二。初恐怖惡世。二廣說此經。
今初。
有諸無智人(至)念佛告敕故皆當忍是事。
初一頌。通明無智愚人。是所忍之境。我即能忍之人。惡世下。別列所忍。先一頌明慢心。次八頌半。細陳假阿練若三業之惡。以此輩極易於誑惑愚夫故。阿蘭若云閑靜處。或云無諍。無諍有二。一以三昧力。將護眾生。令不起諍惡心。二隨順法性。無違無諍。汝等皆是佛句。即阿練若。以重為輕。嘲調持經之人。以滿毀嫉之惡心。濁劫下三頌。忍惡口也。世尊下二頌。忍擯出也。共十六頌。皆以忍難持經為言。是故下文。請安樂行也。
△二廣說此經。
諸聚落城邑其有求法者我皆到其所說佛所囑法。
△二請證於佛。
我是世尊使(至)發如是誓言佛自知我心。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四
卍續藏第 33 冊 No. 0628 法華經科拾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五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西蜀沙門 佛閑勖?大師 立科
門人 智一雪墩 拾遺
△二示所住行。
安樂行品第十四
此品釋題及文。多准華嚴疏鈔。而以疏與鈔。襍糅成文者。便覽也。問。法師品以衣座室三。為弘經之軌。今之四行。似與彼無異何也。答。今文止觀慈悲。實與前同。但彼是略說安樂行。今四為廣說。衣座室亦非前為久行。今為初行。成兩種也。大疏云。安樂行者。略有二意。一涅槃之果。名為安樂。此行能趨。即安樂之行也。鈔云。此以果名因也。
二住此四行。則身靜神定。身靜神定。則外苦不干。故稱安樂。鈔云。此即因安樂亦生公意。
疏又常見外道。因果皆苦。斷見外道。因樂果苦。析法二乘。因苦果樂。唯有菩薩。因果俱樂。鈔云。此即天台意。常見者。因果皆苦。計我常故。修於苦行。以期妙果。所修是邪。還招苦果。斷見者。不信當報。恣意行惡。受五欲樂。當受苦果。析法二乘。無常拙度。加功苦到。此名因苦。得入涅槃。故云果樂。菩薩如實巧度。故為因樂。證大菩提。得涅槃樂等。即今安樂行也。
△文二。初問。二答。
今初。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至)云何能說是經。
諸大士。忍難弘經。二乘人。雖曰弘經。而皆避難遠住。與其有難可忍。何如無難為快。故文殊以排難為問。
△二答三。初標示四法。二次第釋成。三結示利益。
今初。
佛告文殊師利(至)欲說是經當安住四法。
疏云。安樂行品。說四安樂行。一畢竟空行。經名行處近處。二身口無過失行。三心無嫉妒行。四大慈悲行。鈔云。今疏所列。初一會諸師義。後三全同生公。生公初一。但明行處近處意。是總名遠惡近理。下三別耳。寶林基。第一明空行。二明離憍慢。三四同生公。南嶽云。一無著正慧。二口不說過。三敬上接下。四同生公。大乘法師。一正身行。二正語行。三心離憍慢自利行。四心修善法利他行。天台云。止觀慈悲導三業。及誓願。初身有止故。離身粗業。有觀故。不得身業。不得能離。無所得故。不墮凡夫。有慈悲故。勤修身業。廣利一切。不墮二乘。有止故。著忍辱鎧。有觀故。坐如來座。有慈悲故。入如來室。止行離過。即成斷德。觀行無著。即成智德。慈悲利物。即成恩德。恩德資成智德。智德能通達斷德。名身安樂行。餘口意亦如是。釋曰。此即通辨三法。為能導。其所導。即三業及誓願。大乘法師。傍以立名。然諸師立名。皆從多分增勝。以分通用三法(指天台)。理則玄妙。不彰四別。今取生公之意。合身口在第二取行處近處。及南嶽寶林。共立一名。名畢竟空行。寶林但語一空。似約於境。南嶽云無著慧。但語於心。今云畢竟空。心境兩亡。空有雙會。故生公云。近處明遠惡近理。行處而為履行之宗。在畢竟空耳此為大智。四為大悲。悲智相導。於中二三業。天台之意。亦不失也。又初後成德中二離過。離過即斷德。初智後悲。三德備矣。雖意俱通。從多故別。是以經中。但名行處近處意。在近理行理耳。無行而觀寂照雙流。為行理也。
△二次第釋成四。初安住行處近處。二不生好惡怨嫌。三勿生嫉諂我慢。四廣垂屈濟慈悲。初二。初長文。二頌文。初又二。初雙標。二別釋。
今初。
一者安住菩薩行處親近處能為眾生演說是經。
△二別釋二。初釋行處。二釋近處。初二。初約所住論行。二約不行論行。
今初。
文殊師利云何名菩薩(至)而不卒暴心亦不驚。
疏云。生公云。已入於理。而履行之。名為行處。鈔中問。若以入理為行。住忍辱地等。豈入理行耶。答。正是入理。謂無生地。寂滅之忍。為所住。柔和善順。即柔順忍。而不卒暴。心亦不驚。即音聲忍。三忍頓具。故為入理(入即住也)。
△二約不行論行。
又復於法無所行(至)是名菩薩摩訶薩行處。
疏云。既云無行而觀。即寂照雙流。為理行也。亦不行不分別。釋此自有二意。一謂上無行而觀。皆是不分別。今又不行。則寂照兩亡也。二但對上而觀諸法如實相。恐濫下從行起觀。今正明觀時。亦不行此觀。不分別此觀。就行約心詣於理。就觀約照達於理。今心行不行。觀無分別。即觀無觀。是寂照雙流。故下云。又復不行上中下。法有為無為等。即不行也。亦不分別是男是女等。正是入理。即亦不分別也。然住忍辱地。即如來衣。觀如實相。即如來座。以此導悲。即如來室。
△二釋近處二。初對遠論近。二觀法論近。初二。初遮詮顯戒。二表詮顯定。
今初。
云何名菩薩摩訶薩親近處(至)亦不樂與同師。
疏云。雖未入理。能遠諸惡。鈔云。總離十緣顯戒也。一遠豪勢。謂國王等。為損害緣。二不近邪人法。謂外道梵志等。為惡見緣。三亦不親近諸有㐫戲。是壞亂緣。四又不親近旃陀羅等。即惡業緣。五不親近求聲聞者。即離友緣。六文殊等。不應於女人身。即長染緣。七亦復不近五種不男等。即非器緣。八不獨入它家。即譏訶緣。九若為女人說法等。離非軌緣。天台云。八離冤害緣。九離譏嫌緣。十不樂畜年少等。即散亂緣。
△二表詮顯定。
常好坐禪在於閑處(至)是名初親近處。
鈔云。此明所應親近。乃親近之始。為初親近處。
△二觀法論近。
復次菩薩摩訶薩(至)第二親近處。
鈔云。此第二親近處。為親近之終。正明近理。以觀相未除。故名親近。
初句。總顯觀法論近。觀即能觀之觀智。一切法即十界所觀之境。空字顯能觀之智。所觀之境。皆不可得。結成妙觀也。如實下。別釋。但前觀諸法如實相。乃歷緣起觀。此觀如實相者。正明依定起觀也。是知妙樂云行近。二文廣略異故。未之思也。如實相者。先約法釋。以顯此空。乃是如實空義。非體非析。乃第一真空也。下以四義轉釋。謂初由一念不如實知。分為心境二種顛倒。今由一念歸真。則二倒俱寂。故云不顛倒。由歸真故。則離妄動。由離動故。不退入生死。亦不轉入涅槃矣。如虗下。次約喻。重釋空義。謂上理空義。深難明故。更藉事空喻顯。今此空體。雖亦妄現。若對諸緣。則自他等四執之性。了不可得。且不可以語言。通其有無之徑。萬物以之滅。而不見生鑿井汲之。而不見其出。本體寂然。而不起虗空之名。豁達之相。並是巧安強立。故曰無名無相。求少法不可得。曰實無所有。越乎數。跨乎徼。曰無量無邊。入一切。曰無礙。不拒諸相發揮。曰無障。此從淺釋。庶不與上義重沓矣。但以下。釋疑疑曰。上以中道妙觀。既雙絕能所。何以生死涅槃。仍如狂華之不止耶。釋曰但由染淨二種因緣。致有兩途紛然之相。又因妄真同二妄之顛倒。故令捏目。似有所見。而說有生死。及與涅槃。常樂下結成遮照同時之妙觀。謂上標云。一切法空。此雙遮也。今結云法相者。正即雙遮。以明雙照也。
△二頌文二。初頌前。二結答。初三。初總標。二釋成。三示相。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有菩薩於後惡世(至)應入行處及親近處。
△二釋成二。初總釋。二別釋。
今初。
常離國王及國王子(至)以此二處能安樂說。
小乘三藏者。佛在波羅奈。最初為陳如等五人。說修多羅藏。次在羅閱祇。最初為須那提。說毗尼藏。在毗舍離獼猴池側。最初為䟦耆子。說毗曇藏。此小之三也。名字羅漢。即假名阿羅漢。非大法器故。求現滅度。速出生死。
△二別釋。
又復不行上中下法(至)常住一相是名近處。
心一於理。唯見一性。故平等說法。以所化等故。能化亦等。是以不行上中下法等。復由隨上說法之行。起觀照達於理。行得理息。故云亦不分別。此上二頌。皆約頓教同性門。說法起觀也。一切諸法下。由初一近處。及第二近處之文。皆始終相承。故綺互而顯。以見定慧兩須之意。將頌與長文。細對自明。
△三示相。
若有比丘於我滅後(至)其心安隱無有怯弱。
行成則外儀無失。理成則內心無滯。故說經時。無有怯弱。
菩薩有時下。釋無怯意。
△二結答。
文殊師利是名菩薩安住初法能於後世說法華經。
△二不生好惡怨嫌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標章。二顯行。
今初。
又文殊師利如來滅後(至)欲說是經應住安樂行。
△二顯行二。初止行。二作行。
今初。
若口宣說若讀經時(至)又亦不生怨嫌之心。
疏此下。取生公意。合身口。在第二中。以頌云施座塗身等。皆先安處其身。而後論止作也。
眾生好樂不一。咸由過去習染所致。自應調伏。隨宜設教。故不必罵。
亦不必輕人。好惡長短。皆物不齊之情。況人皆惡聞己過。倘一訐露。後患繼之矣。又好譽者。必善毀故。亦不稱人之長。
於聲聞人。不贊不毀者。贊恐退大取小。毀恐並失小益。大論謂。自贊自毀。贊他毀他。如是四法。智者不為。
又亦下。妙樂云。損己則怨。違情曰嫌。心機一動。聲說即發。杜說過之源在。不生怨嫌心也。
△二作行。
善修如是安樂心故(至)令得一切種智。
善修安樂者。由能觀諸法空。心與理融。故能隨機應便不逆其意。
難問不答以小者。一可遠但令得小之益。二遠有妨大乘之失。且可令生一切種智。
△二頌文四。初說法儀則。二說法心行。三示安樂相。四結歎功德。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菩薩常樂安隱說法(至)安處法座隨問為說。
內外淨。雖兼三業。下二句。即合身於口。以為正行。則重輕自分矣。隨問而說。則遠輕慢取害之道矣。
△二說法心行二。初慈心為說。二清淨心說。
今初。
若有比丘及比丘尼(至)離諸憂惱慈心說法。
內融妙義。外以和顏口宣。至頥四眾。同飲甘露矣。舊謂。智者語可答。王者愚者語不可答。竊謂。弘通之人。須具妙辯。不拒所問。方堪演化。然愚者語。或可不答。若王者有問不答。倘臨不測。為之奈何。
△二清淨心說。
晝夜常說無上道教(至)是則亦爾安樂供養。
無希望。即清淨心也。
△三示安樂相。
我滅度後若有比丘(至)亦無擯出安住忍故。
內業既澄。則外難俱靖矣。
△四結歎功德。
智者如是善修其心(至)筭數譬喻說不能盡。
△三勿嫉諂我慢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三。初舉能持人。二明安樂行。三示安樂相。
今初。
又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至)受持讀誦斯經典者。
△二明安樂行二。初止行。二作行。
今初。
無懷嫉妒諂誑之心(至)戲論諸法有所諍競。
止行有四。謂無懷。亦勿。無得。不應等八字是也。初中。嫉妒與諂及誑三。皆小隨煩惱。行相最粗故。懷嫉妒者。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妒忌為性。正與菩薩隨喜法門。相違故。首止之。諂者為罔他故。矯現異儀。能與菩薩直心相違。以體即貪癡故。誑者。為獲利譽。矯現有德。能違檀度故。此三皆意家惡行。故並止之。
亦勿下。二學佛道者。乃已發大心。正修行人也。輕罵雖係口業。實由小隨中之憍心。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所使。諸菩薩。未得三不護已來。何能槩免誤犯之輕垢。弘通者若與相遇。但當略其所短。取其所長。彈指獎勸。明進其德。倘被輕毀。而生阻退。其罪可懼。
若比下。三先通約四眾言。以此四中。皆有三乘之機。故以三乘菩提。為所求。應知。此輩雖不若一乘之直往。然亦可為入道之漸。故止其勿得惱之。而令起疑起悔。致生退屈。語其下。其人別指依權教發心人也。倘語以汝等。若但惟攻事行。則去至道甚遠。必不能得種智。所以下。復責其不肯直求無上。故云放逸。以於行解圓融。觸事皆真之妙道。懈怠故。設彼非決定性人。聞此。則不成增進。故並止之。
又亦下。四凡無益之語言文字。悉名戲論。若與之校。徒增擾亂。故亦止之。
△二觀行。
當於一切眾生(至)深愛法者亦不為多說。
於眾生。起大悲想者。欲拔彼苦。於如來。起大慈想者。望與我樂。於菩薩。起大師想者。求其教誡。遵彼模範。敬禮諸大士者。希為伴侶。長養善根。於一切下。為順平等法性。而說平等法門。稱其機宜。令無增減。非論文句之有廣約也。
△三示安樂相。
文殊師利是菩薩摩訶薩(至)恭敬尊重讚歎。
先結成安樂故。無惱亂。得好下。亦現報中之增上果也。
△二頌文三。初頌止行。二頌觀行。三結成安樂。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欲說是經(至)不令他疑悔云汝不得佛。
△二頌觀行。
是佛子說法(至)破於憍慢心說法無障礙。
△三結成安樂。
第三法如是智者應守護一心安樂行無量眾所敬。
△四廣垂屈濟慈悲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中三。初舉人。二明行。三示相。
今初。
又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至)有持是法華經者。
初安樂明大智。今第四明大悲。悲智相導。於中二三業。同歸安樂。此下正顯大悲所成之德。則所導三業。悉融為一大悲體耳。文中雖具彰慈悲二行。今獨標悲者。以事有緩急故。苦息而樂可自致故。
△二明行。
於在家出家人中(至)令得住是法中。
初於依權教。發大心人。起慈心者。欲與無上法樂也。次於依權教。發二乘心。及全未發心人。起悲者。欲拔其二死苦也。
應作下。謂不知如來方便說法。當問解是經。既有此失。必住種種諸地菩薩。安能不引之。而住此中。
△三示相二。初顯相。二徵釋。
今初。
文殊師利是菩薩摩訶薩(至)能令聽者皆得歡喜。
初總結行成離過。
常為下。別結行成之果。由慈行成。故有供養。隨侍者。冀得聽法之樂。
若在下。由悲行成。故有衛護。令來者。不成難問。免其墮苦。且令聽者生喜。若合言之。即入如來室。以慈悲覆物也。
△二徵釋二。初略釋。二廣釋。
今初。
所以者何此經(至)何況得見受持讀誦。
初句徵。次釋。中先竪論。尚是三世佛護。況復諸天。文殊下。復橫論。以顯難得難聞。何況下。正顯今之得見聞者。乃希世之人也。安得不感四眾諸天。供養衛護。
△二廣釋三。初舉況。二喻法。三總結。
今初。
文殊師利譬如強力(至)王諸眷屬必大驚怪。
輪王譬如來諸國。如陰入處界。小王如煩惱。於凡夫中。得自在故。不順。如煩惱於境界。妄生分別。驅使七支。而作諸業也。兵言種種者。即三乘觀道也。隨功賞賜。如依何等止觀。破何等惑障。便得何等果報。髻如權。珠如實。髻中珠。如以權覆實。頂乃百體之尊。珠在王頂之上。又尊中之尊矣。如權教為出界之尊。今經又在權乘之上。正尊中之尊耳。是故一切可與。而珠不可與。如能破煩惱障人。涅槃等城皆可與。非發大菩提心人。若與說此經。則諸大眾。未有不疑不驚者。
△二喻法二。初昔不與之喻法。二今以與之喻法。
今初。
文殊師利如來亦復如是(至)而不為說是法華經。
法中皆以說權說實。為賜與。不拘教理行果之次者。為順喻故。
△二今以與之喻法。
文殊師利如轉輪王(至)先所未說而今說之。
明珠久在髻中。以待有大功者方與。如一乘久為三權所覆。以待有大心者乃說。
如來亦復下。今也死魔即二死魔。三毒有染污及不染污之別。若賢聖軍。與煩惱魔戰。則斷染污無知。出三界。斬分段死魔。若賢聖軍與五陰魔戰。則斷不染污無知。出界外。斬變易死魔。兼裂坐道場時。天主魔網。始名有大功勳者。能令法王大喜。而為開權說實。如解髻賜珠。
此法下。出昔不說所以也。多怨如五千退席。難信如中下根。由譬喻因緣。乃領解一切。智解見前。
△三總結。
文殊師利此法華經(至)乃與汝等而敷演之。
初約於已說當說中。為最深故。結為諸佛第一之說。
文殊下。復約不妄說。結為秘藏。然言諸佛秘藏者。乃約法體過量超數。非至菩薩究竟地。不盡能受。以言秘也。故涅槃云。如來但有密語。而無密藏。如秋月十五日。欲令同見。豈有秘密。眾生不了。謂之為密。有言。如來有秘藏者。約下位不測耳。然有約法體。無約佛心。以佛心無恡。但不妄與耳。長夜守護。若遠指即塵點。近即靈鷲。以前皆不妄宣時也。今為敷演。同歸於一。
△二頌文二。初明行。二法喻。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常行忍辱哀愍一切(至)為說此法令住其中。
初一頌。總頌行成。下三乃正頌本行也。
△二法喻。
譬如強力轉輪之王(至)今正是時為汝等說。
如來因中。發大心。以忍辱力。果上得智慧寶藏。若眾生。亦發大心。具忍辱力已。我則賜與智慧寶藏。如王解髻。
△三結示利益三。初總舉四行。二廣舉利益。三結成行益。
今初。
我滅度後求佛道者(至)應當親近如是四法。
△二廣舉利益二。初現未果報。二夢中妙事。
今初。
讀是經者常無憂惱(至)智慧光明如日之照。
此明若一行成。則三障盡。五果現。其益甚大。初一頌轉現報也。謂現前色心。屬於報障。而持者能滅現世憂惱。令意地無苦。即轉現報之心。無病鮮白。即轉現報之色。總謂之增上果也。
不生下半偈。轉業障。得生報。即異熟果。
眾生一偈。明修賢聖行。便與賢聖同。即等流果。
天諸半偈。因持經。而獲給使。即士用果。
刀杖下二頌。由三毒滅。而智慧生。即離繫果。若合上頌。總明滅惑障。得後報也。又多貪者。為人所遠離故。多嗔者。為人所加害故。多癡者常被物所覆故。今皆反此。故知惑滅。
△二夢中妙事二。初聽法說法授記證實。二出家成道說法入滅。
今初。
若於夢中但見妙事(至)聞法為人說常有是好夢。
他宗以下十六頌。約信住行向地妙六位。配夢中。所歷之境。今准宗鏡判。後四頌為銅輪位。則此上十二頌。應是十信位。在鐵輪。以信為道源德母。是故從因至果。一切功德。皆在最初一念信心中。具足故。皆發兆於夢中。以果不離因故。
今以此經。分屬於圓。是故一切即一。令持經者。得以一念夢。入十信初心。於此心中。即能竪該一切賢聖位次。言初心該者。如初頌半中。由昔曾印信三寶。具實德。能深忍樂欲。熏以成種。故今夢中。得見佛僧。聽聞法要。寧非初心耶。此下皆約竪論。故以初信。攝初住初地。至等覺也。次又見龍神下頌半。明不離初心。即得入住。現身說法也。又見諸下六頌半。顯超證初歡喜地。入總持門。證念不退。得記莂也。又見下一頌。顯行證之滿足。故曰證諸法實相。次頌半。顯等覺菩薩。入金剛定。感十方佛現身。摩頂受職也。問。何以不言行向耶。答。此中夢境。不過顯德。若拘常例。則非夢境矣。
△二出家成道說法入滅。
又夢作國王(至)後當入涅槃如煙盡燈滅。
以上四頌。准宗鏡。判為銅輪十住。顯持經人。又以此心獨頭夢入十住初位。於此位中。得見八相妙境。以為當來入住之先兆。又此八相。各有所歷之時。而長者甚至以千萬言。以時無別體。依法建立。由所依之夢境既融故。能依之時分。亦俱融矣。
問。前已明初信攝初住。今何重耶。答。前於初信。急欲歷顯攝盡諸位。故於住中。略明說法一相。今特於住初。備彰八相者。一以補前。一以見位位之中。皆應有此八種相。皆如來之巧示也。
△三結成行益。
若後惡世中說是第一法是人得大利如上諸功德。
△二下方傳持。
從地湧出品第十五
地乃色法。以質礙為性。湧出是從下發來之相。諸大菩薩。已離現色不相應染。久證色自在三昧。深悟實相。依正一如。性色真空。兩俱無礙。故承自在神通。一聞佛命。不用加行。亦不見上有地礙。四方奔湧。祇應聖召。故曰從地湧出品。
台家自此品去。約本迹二意。又立一重三分。今不然者。由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本迹雖殊。其揆一也。故不敢分。
△文六。初客眾傳持。二如來制止。三湧贊訊喜四問答決疑。五廣說功德。六發願傳持。
今初。
爾時他方國土諸來(至)當於此土而廣說之。
上顯能持之行既畢。是故雲集者。因聞弘經大益。又得遠難芳軌。所以發願。亦欲於此弘經。又藉此一請。可作開顯之由。
△二如來制止。
爾時佛告諸菩薩(至)護持讀誦廣說此經。
所以止者。由彼方此土既均屬所被。何必廢彼益此。倘此土緣淺。不但失此。亦並失彼。是以不許。又若許之。則下方不來。遠本何由而顯。是以止之。而召本眾。以發疑問之端。
△三湧贊訊喜四。初應命湧出。二詣佛禮贊。三問訊安否。四發隨喜心。
今初。
佛說是時娑婆世界(至)筭數譬喻所不能知。
諸大士。深證實相。原與如來。共居一處。本未曾離。今為未解者。發顯本跡。故如來方便。有呼諸大士。亦方便。現發來之相。地言振裂者。乃預表開顯之兆也。二乘聖十八變中。尚能履水如地。履地如水。不見有礙。況諸大士耶。此界虗空中住者。既曰界則非空矣。又云空中住。則不離空矣。大鈔謂。他受用土。當以色香味觸四塵為體。從如來後得智所現。為他受用身所依。如來利他行滿。隨諸菩薩所宜見。而現種種妙色諸塵境界。釋曰。今若就菩薩言。則以諸大士意樂大用為因。託如來利他大用為緣。而於下方眾同分中。現有此土。以為所依。未便指為常寂。由寂光屬自受用。且寂照雙流。存泯莫覊。今既能所歷然。何必談玄說妙。況帝網剎中。必不缺此依空之土。故行願經云。或有依空。及諸卉木。而生住者。思之。
是諸下。明發來之由。
一一下。明所來之多。而以所領之極多者。作最少者。說起故約能將。則從寬之狹。說至五四三二一。皆以所領最少者。倍倍漸增。以顯能領者甚多。如領六萬者。止有六人。而領五萬者。則有十人。是故令五返多於六。
△二詣佛禮贊。
是諸菩薩從地出已(至)百千萬億國土虗空。
初明三業。禮贊之儀。
是諸下。明所贊之時分。以顯時隨心融之妙。而拂九載說經之迹。但經文渾明五十。謂如半日。若各承一邊者。一謂湧出菩薩。非上承佛力。令於自心。即促見延。非展半日。為五十。不足以盡贊嘆之法。故云五十。一謂本會大眾。非上承佛加。令於自心。即延見促。非緒五十為半日。曷能經久聞贊不倦。故云半日。爾時下。明本會四眾。更承佛力。即狹見廣也。地湧之眾。自應命出後。已遍空界。眾但未見。茲承佛力。以佛眼之用擴之。始令即狹。而能見廣。然上延促。及廣狹二種無礙。並是循機所見。業用門中事也。
△三問訊安否。
是菩薩眾中有四導師(至)得聞是經入於佛慧。
四上首。皆以行立名者。由以持經之行。竪窮心源。故名上。橫彌法界。故名無邊。不染二邊。故名淨。中道卓然。故名安立行。皆能剏啟法門。引接物機。得為唱導之師。在大下。問訊也。先長次頌。而以病惱等。為問者。以如來應身。人中示同人法故。輪王以有漏五陰住世。尚得無病自在。況以全體金剛為身者。諸大士為順世常儀。故初覲時。應有此問。
爾時下。答也。釋成安樂易度之由。文有三節。然自開卷至此。並未曾言菩提塲。說華嚴事。今由開顯。得立一乘已竟。更欲引同入別。乃作是說。故古德依此文。建立三種法輪。謂於始見我身下。立根本法輪。令根利德厚者。聞一乘法。入如來慧。次於除先下。立枝末法輪。令五濁障重者。聞三乘法。先出火宅。後於我今下。立攝末歸本法輪。即依此經退攝從前。依本所垂之末。會為一乘。同歸華嚴佛慧。故云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正以先率後也。是知今經。亦明指華嚴。以為其本矣。須知。融會時。佛慧雖無有二。而於未會之前。則先後二相。自不可廢。大疏謂。華嚴為諸教本有二。一為開漸之本。一為攝末之本。則今經與彼。同名為攝末之本。而屬於所同也。
△四發隨喜心。
爾時諸大菩薩而說偈言(至)能於如來發隨喜心。
以娑婆之難化。而返易化。故以大雄贊之。
△四問答決疑二。初決不識眾湧疑。二決執近教化疑。初二。初大眾疑問。二如來決答。初又二。初此土眾疑。二他土眾疑。初又二。初長文。二頌文。
今初。
爾時彌勒菩薩(至)心之所念并欲自決所疑。
彌勒位極補出。智豈遜人。遊遍十方。見可云廣。今乃不識一人。亦並不知所來之處。足知佛境廣大深遠。故他經云。佛所知者。如大地土。等覺所知者。如爪甲上土。豈虗語哉。
△二頌文二。初問來處因緣。二陳己及眾疑。初又二。初略舉。二廣舉。
今初。
合掌向佛以偈問曰。
無量千萬億(至)是從何所來以何因緣集。
一問所來之處。一問所來之由。
△二廣舉二。初問來處。二問師宗。
今初。
巨身大神通(至)過於恒沙劫猶不能盡知。
△二問師宗。
是諸大威德(至)受持行誰經修習何佛道。
後從誰成德。初從誰教發心。以初發後成。不得有三人。故止用兩箇誰字。中間修道。自然歷覲多佛。故連用何誰三字。
△二陳己及眾疑二。初陳己疑。二陳眾疑。
今初。
如是諸菩薩(至)忽然從地出願說其因緣。
以此塞畟虗空之眾。等覺輩。尚不能識一人。則諸大士之本迹。亦叵測矣。
△二陳眾疑。
今此之大會(至)無量德世尊惟願決眾疑。
初六句。會同所疑。後二句正請也。
△二他土眾疑。
爾時釋迦牟尼分身諸佛(至)汝等自當應是得聞。
答問之益。不在諸佛。故抑待釋尊。又釋尊一代近跡。因此答問。玄秘方顯。故令待之。
台家自此品初。至此文止。名本門序分。今並為流通所攝者。以此上下文。俱因召本眾。持經決疑。乃有此問及答故。
△二如來決答二。初嘆勉安慰。二正答所疑。初二。初長文。二頌文。
今初。
爾時釋迦牟尼佛(至)諸佛威猛大勢之力。
釋尊一代化儀。皆被近跡所覆。非藉此問弗顯。故先贊其問。而又勉之。以勿散亂。勿怠退。勿疑悔者。如來果後施化。無量為邊。菩薩因修。未免聞罕不疑。故勉之如此。如來神智二力。一言之歎。不足以盡之。故既曰師子奮迅。又足以威猛大勢。非如是不能作廣大佛事。
△二頌文。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當精進一心(至)如是今當說汝等一心聽。
欲聞第一法。須住第一義諦。故云住忍善中。
△二正答所疑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五。初答發心。二答住處。三答修習。四釋修習。五釋住處。
今初。
爾時世尊說此偈已(至)調伏其心令發道意。
此去五科。皆略為開顯。令其動執生疑。此文顯諸大士。先皆凡夫。由釋尊成道後。始教發心。非由於他人。
△二答住處。
此諸菩薩皆於是娑婆世界之下此界虗空中住。
釋論以有底散三昧。釋住處。言底者下也。散者空也。應是以下。方非非想之頂。為此界之底散。即底上之虗空。有即是堪忍之下邊。此正指出下方空。為所住處也。故行願云。或有依空。及諸卉木。而生住者。
△三答修習。
於諸經典讀誦通利思惟分別正憶念。
三慧如文可知。古謂。於經分別是修智。正憶念是修斷。
△四釋修習。
阿逸多是諸善男子等(至)勤行精進未曾休息。
以不樂在眾。而樂靜處。成無諍行也。
△五釋住處。
亦不依止人天(至)一心精進求無上慧。
不依人天二邊。則顯身所依之空界。乃即中道之妙空也。樂深智。顯觀所依之智也。諸佛之法。顯觀所依之境也。共顯此菩薩。若身若心。久離散動。故下云。善入出住百千萬億三昧。
△二頌文五。初發心。二依處。三修住。四總答。五勸信。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阿逸汝當知(至)悉是我所化令發大道心。
上文但云得菩提已。化令發心。以未言在無數劫前。或謂此是利根大乘。故得一生超證。今頌忽云從無數劫來。法會不能不因此答。轉更生疑。
△二依處。
此等是我子(至)捨大眾憒鬧不樂多所說。
△三修住。
如是諸子等(至)說種種妙法其心無所畏。
上處中。既不樂在眾。而又領多眷屬。今修中。既不樂多說。而又說種種妙法。何也。由勤行精進之人。雖多亦靜。雖說非多。豈凡眾可比。
△四總答。
我於伽耶城(至)今皆住不退悉當得成佛。
總以一我字。答盡數問。且云道後施化。悉當得佛而疑團更大湧矣。
△五勸信。
我今說實語汝等一心信我從久遠來教化是等眾。
△二決執近教化疑二。初大眾疑問。二如來決答。初二。初疑。二問。
今初。
爾時彌勒菩薩摩訶薩(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既曰伽耶樹下成道已。始教令發心。又如何云從久遠教化。語殊矯亂。是以生疑。
又或雖聞久遠之說。由上云伽耶。云樹下成道故。仍忽久遠。以為四十。故下陳疑。但執於近。並不達開顯意。
△二問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陳疑。二請決。初又三。初舉少時能化廣大難信疑。二舉父少子老以況難信疑。三復舉難信之法以合喻。
今初。
即白佛言世尊(至)如此之事世所難信。
初以道成之近。何能廣化深位多眾。此執近疑遠也。言四十餘年者。以初二十。但令除糞。次二十。執作家事。又今在法華。故合有四十餘也。
世尊此大下。執遠疑近也。妙樂云。結請中。但舉難信者。託物不信。拒而擊佛。令必有答也。
△二舉父少子老以況難信。
譬如有人色美髮黑(至)生育我等是事難信。
以色美髮黑。喻近成。百歲喻久修。雖老指少為父。少指老為子。了不自疑。若令旁觀者。則不能信末故。斷曰難信。
△三復舉難信之法以合喻。
佛亦如是得道已來(至)乃能作此大功德事。
本會總被得道之近跡所覆故。皆於未久起疑。入定有從散入。有從定入定之異。既曰無量百千萬億三昧。豈得以二三局之。空生尊者。尚能於一剎那。入四萬三昧。諸大士寧可思議。
△二請決二。初出請意。二正請決。
今初。
我等雖復信佛隨宜所說(至)而起破法罪業因緣。
初以現在之機。雖知佛語誠諦。因憑仰信。雖不敢起疑。猶乏增進之益。若未來新發意人。聞而不信。能不造破法罪耶。
△二正請決。
唯然世尊願為解說(至)聞此事已亦不生疑。
△二頌文三。初頌執近疑遠。二頌以喻合法。三頌決疑之益。
今初。
爾時彌勒菩薩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佛昔從釋種(至)是事難思議云何而可信。
△二頌以喻合法。
佛得道甚近(至)為求佛道故於下空中住。
△三頌決疑之益。
我等從佛聞(至)教化令發心而住不退地。
請決意。多重未來者。以未來人。無能決故。
△二如來決答。
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如來之稱。是十號之一。乃十方三十諸佛。出障圓明之通號也。即含三身異義。則無所從來。亦無所去。乃法身如來也。若以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乃報身如來也。若以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應身如來也。壽量者。以此三中。各有身恒之壽故。謂若有始有終。長短萬差者。乃化身壽也。有始無終。是報之量。法身之壽。則無始無終矣。合而言之。乃如來之壽量。依主釋也。上即通義。若別明者。則以伽耶生。雙林滅者。乃本師之化壽。經云。我本行菩薩道時。所成壽命。乃報壽也。而常住不滅。乃法身壽也。今之經宗。雖三身三壽。一一圓融。皆不可思議之身與壽。而開近顯遠。則唯約所得之報壽。以決其疑耳。
問。三身十身。有優劣否。答。三之與十。皆數之開合。原無異義。若約義相對。則三十有差如四。經云。以三十二相。用莊嚴法身。此約理事無礙。說三身圓現也。若華嚴八地。則以事事無礙。說十身相作則有差勝之別矣。
問。台家判華嚴。為兼別之圓。若以四法界義校之。似不然者。何耶。答。以彼迷地上一分行布義。未詳是寄位顯深之旨。乃作是說。故大疏因沿襲彼迷。作勝負觀者。釋經至或見釋迦成佛道已。經不可思議劫。偈但曰已經多劫。不定始成一點。便已至作鈔時。欲令知其源。尾方明云。所以疏中。牒既云已經多劫。不定始成者。遮天台。師之謬釋也。謂彼學者云。華嚴雖則玄妙。而有二事。不如法華。一兼別義。是故不說聲聞作佛。二說如來始成正覺。不說本師壽量久成。故指出。此偈。即是華嚴。說久成處(竊謂。此偈既是菩薩所說。便為共知之壽。何用開顯)。又彼以久成為本。始成為迹。而華嚴則以非古非今。以為其本。若就迹門。則能今能久故。生公云是以極設長壽。言伽耶是一。若伽耶是者。則伽耶非復伽耶。伽耶既非。長安獨是乎。長短斯非。則所以長短存焉。誠為妙悟。不說聲聞作佛者。約不共義。既不厭捨。曾何棄之。況一成一切成。無一眾生不具佛智。善須得意。勿襍釋經。(文)准此既彼經。亦說久成。及一切成。則純圓獨妙之稱。二經亦齊。第二經詮體雖同。而用則有別。故華嚴以直體一乘。為一類法身大士。於能說人。及所說法。無隱無顯。直示法界緣起。稱性德相。是以廣談事事無礙。餘非所及。而今經則以破異一乘。為化一類由漸之機。因最初不堪即聞大法故。於所說之法。及能說之人。始則覆其遠本。於一佛乘。而作三說。今至成熟位。乃會三歸一。開其近跡。而餘亦非所及。是故今承上文。於所說法。既經開顯。則應於能說人。約壽量以顯遠本。而拂近成之跡。故此品來。問。前云本跡雖殊。其揆是一。何判壽量。入流通耶。答。經不云乎。如來所以出。為說佛慧故。而壽量乃因為流通佛慧者。決疑而說。是故釋尊。一入寶塔。即便唱滅。求人付囑。雖以流通為所急。而流通者。乃佛慧也。
△文二。初如來正說。二聞說功德。初四。初三誡四請。二重誡聽說。三牒現近跡。四示成久遠。
今初。
爾時佛告。諸菩薩(至)我等當信受佛語。
在昔皆隨他意說。隨他意語。今欲隨自意說。隨自意語。發久成之秘。決近謂之迹。故先慇懃。再三誡勉。令發深信。祇領誠諦。為開勝解。
△二重誡聽說。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至)如來秘密神通之力。
秘密神通。乃用大也。報化二身。是此用隨染緣所現者。今欲顯即用之體大叵測。故約即體之用大。先歎神通之秘密。使悟現覲之佛身。真應相融。延促無礙正不可作真應促延觀。由非因位所能知故。曰如來秘密神通之力。
△三牒現近跡。
一切世間天人(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法會不知如來。以秘密神通。覆其遠本。致令身世俱迷。決不悟今佛非今佛。伽耶非伽耶。是故雙牒現跡。而為開發。
△四示成久遠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總顯久遠正破近執。二別顯方便令知秘密。初三。初直示久遠。二喻顯久遠。三分明宣示。
今初。
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至)百千萬億那由他劫。
此正以久成誠諦之語。而決近成之疑也。前科之誡。誡勿疑此言。下文之喻。喻其成來之久。則法會執近成之疑。可以袪矣。然論說此經之佛。雖三身與三壽俱融。若克論開顯。則應各有所指。以所開者。正屬化身。而拂伽耶近成之跡。其所顯者。則正屬於報。以顯道成之久。故曰我實成佛已久。蓋指最初。以始合本。萬行初圓。四智剏滿之報體言也。何也。以法身無初可示故。化身無遠可顯故。
△二喻顯久遠。
譬如五百千萬億(至)如是諸世界無量無邊。
上云甚大久遠。未審何如。今且作喻。直舉下塵被點之界為問。
彌勒下。答中以具世間有漏慧者。皆不足言知。但舉凡具出世無漏智人。及有窮因之大智者。亦不足以知此俗諦之多數。以等覺人。猶未離見相。故不能顯照一切。
△三分明宣示。
爾時佛告大菩薩眾(至)阿僧祇國導利眾生。
上止舉被點之界。已不能知。今復增出未被點者。更不能知矣。況復將此二者。盡抹為塵。此塵之數。如何說知。又況所歷之壽。更過此數百千萬億耶。此上皆約得報之後。所有之壽。已與法界量齊。至為菩薩時。修因所感之壽。尚未言及。亦未享用。故知此中俱約報壽。以顯遠本也。
自從下。由上雖明久遠。未審居於何地。故指常住娑婆。及餘國土。則今日之迹居。猶是本所成道之處。但德薄人。便見被燒其種善者。不但不見。亦復不聞。此則娑婆外無淨土。而淨土外亦無娑婆矣。
△二別顯方便令知秘密二。初明如來本來不滅。二明方便非滅示滅。初三。初示方便。二明佛事不虗。三結成不滅。初二。初總示。二別示。
今初。
諸善男子於是中間(至)能令眾生發歡喜心。
上決近疑雖竟。復恐疑曰。般若經說。釋尊過去世曾作善慧仙人。於燃燈佛所。得成佛記。方歷二僧祗。位在八地。隨復入滅。此何說耶。今為拂曰。此皆果後垂化所現之方便也。
諸善男子若有下。示感應方便也。先明能感。世尊現量用事。而言觀根者。亦隨順語也。又觀根是法眼。今以佛眼。圓具五眼之用。故以佛字該之。來至我所。即九界冥叩之感。隨所應度。即以無私普應之真我。而為現九界之身。以度之。復有種種召體之名字。及身恒之壽量。有大有小。此皆非生示生也。
亦復下。此明應以非滅示滅。得度脫者。
又以下。明於上生滅二際內。以種種方便。說種種法。而皆權實隱顯。不可思議。要之此等方便。不過欲令眾生。先得歡喜。悉檀漸漸。引入佛慧也。
△二別示。
諸善男子如來見諸眾生(至)令入佛道作如是說。
上科總明遍應九界。此下別約鈍根。而示以八相之近成。然我下。正拂此現前近成之跡。結成久遠為眾決疑。所謂開顯也。據此。則文外影出利根人。恒得見佛。如華嚴之無煩開顯矣。
△二明佛事不虗三。初直示不虗。二徵示明見。三所作不虗。
今初。
諸善男子如來所演經典(至)諸所言說皆實不虗。
此明於上現身成道後。所說之經典。皆能有益也。謂或以因緣。說自他本生之身迹。或以身相。示現自他之身。或以事業。指示此是自他身之所作。凡所言說。皆實不虗。
△二徵示明見。
所以者何如來如實(至)如來明見無有錯謬。
以如來具足如實妙智。始能所作不虗。蓋真如隨緣。現三界狂華之相而令九界翳眼。各有所見。唯如來圓證其體。得以淨眼。而見實境。故三界之相。即是實相。既無生死。誰復涅槃。又既無退失菩提心者。則亦無發心求出離者。因修既無退出。果中何有住世之佛。及滅度者。又此退出。生滅諸相。於實相體中求之。毫無所有。故非實。離此體外。別求隨緣之相。又不可得。故非虗。以有隨緣義故。非同二乘所見之一如。以有不變義故。非同五趣所見之隔異。惟其不同三界所見之二邊。始能以中道妙智。具見三界隨緣之相。如斯等事。我皆徹其底蘊。無有錯謬。何為錯謬。以不能如實。知真如法一故。則見退出等。狂亂華相。
△三所作不虗。
以諸眾生有種種性(至)所作佛事未曾暫廢。
先明能感之緣。以諸眾生。於先世。有種種習所成之性。而發現前種種之樂欲。使身口七支。作種種之業行。復於前境分劑上。安立種種憶想分別。是為能感。
欲令下。明隨感而應。令生善根。然此應感之教。及所作之事。自成佛來。熾然勇健。未曾暫廢。
問。據七支所作之業。應有善惡之分。善者可以言感。而惡何可言感。答。如見眾生。欲造重罪。當墮無間。無異方便救拔。須斷彼命。自墮地獄。令彼脫苦。豈非感耶。
△三結成不滅。
如是我成佛已來(至)今猶未盡復倍上數。
如是下。先總結三身之壽。謂所證之如。既無始無終故。能證之智。亦得冥契不異。何有始終。此法之不滅也。若如因智顯。似有初起。實無終窮。此報之不滅也。若稱體大。用隨緣所現之化。於翳眼中。似有起滅。以相即性故。亦得常住不滅。
諸善下。復對現身別結報之常住。再決所疑。謂我自入住來。所得壽命。猶倍上數。而況道後。稱真所得者安有涯耶。所以作此結者。以諸聲聞。曾認樹下成道之身。便為報體。次經般若等會淘汰。進知樹下是化。而報體尚在色究竟。及聞今經。始悟三一圓融。體用遍週之旨。得知現前乃即化之法報。故涅槃以常與無常。作二鳥雙游之喻。
△二明方便非滅示滅二。初正明。二喻顯。初二。初標示方便。二徵釋所以。
今初。
然今非實滅度(至)以是方便教化眾生。
今因開顯。令入佛慧。得知佛身常住。須知前於入塔時唱滅者。此方便也。然此方便。正所以警悟眾生也。故如來於十恩中。有第九示滅生善恩。謂若如來。久住於世。薄德之人。不生難遭之想。是以示滅。令心戀慕。便種善根。此即正為佛世結緣人。及未來眾生。約化身唱滅。令其生善也。古注。三身皆有唱滅義。不知有何利益。
△二徵釋所以二。初約久住反釋。二約難遭順釋。
今初。
所以者何若佛久住於世(至)難遭之想恭敬之心。
德薄者。雖值佛世。亦不種善。以致後世。墮在貧賤。見五欲境。深生貪著。入於三倒網中。若見下。謂若不唱滅。不獨無益。而且有損。甚之反起憍恣。不生敬仰。三倒者。謂憶即心顛倒。是根塵相對所起者。為羣妄之源。建立種種分別故。想即想顛倒。謂由不了六塵過患。能害善根。妄於境緣。安立分劑。起諸顛倒故。妄見即見顛倒。謂眼是諸見之本。以不了所緣如幻。執斷執常。而生邪倒故。
△二約難遭順釋。
是故如來以方便說(至)雖不實滅而言滅度。
夫法身週普。用本恒常故。令妙化難思。地湧叵測。是故法眼清明者。見毗藍生。雙樹滅。皆即體之妙應。悟知釋尊本來不滅。今為翳障未除者。應以唱滅方便。警令生善。言難可遇。殊不易值。縱過無量百千劫之久。尚有得見不得見者之別。是故下。結成唱滅本意。
△二喻顯三。初標法。二立喻。三結合。
今初。
又善男子諸佛如來法皆如是為度眾生皆實不虗。
引同諸佛者。顯此唱滅方便。非自我創。乃化五濁之程規也。
△二立喻四。初良醫他往。二良醫示滅。三良醫不滅。四良醫無妄。
今初。
譬如良醫智慧聰達(至)以有事緣遠至餘國。
良醫喻佛。子喻眾生之已受化者。醫稱良者。由內有睿智。外達經權。知藥知病。如佛有權實二智。知機知法也。
其人下。以三乘根。約數之多少。以明子義之親踈。則以十數配菩薩。二十配緣覺。百數配聲聞。若配三因。則以無緣慈。等視大地如子。此以正因。可言百也。若約昔曾聞法。未生解者。可以二十配緣因。若以過去世。曾飲法乳。始而生解發心。既而退大。此具了因人。可以十配。今但總舉。
以有下。如他方緣熟示生。而於此土。則見薪盡火滅。
△二良醫示滅六。初諸子飲毒。二父來歸家。三諸子求救。四良醫與藥。五服否有異。六方便示滅。
今初。
諸子於後飲它毒藥藥發悶亂宛轉於地。
於後飲毒。自因求飲而飲。以致藥發。如佛滅後。妄受邪法。倍增輪轉者。
△二父來歸家。
是時其父還來歸家。
父之歸來。因子誤服毒藥。如佛見諸眾生。深入邪見。皆因邪求所致。是以更關大悲。乃為現身。竊謂所秉之教。雖有邪正。其厭苦求出之心。則無有二。是故邪求亦資正感。故佛出世。最先所度。諸大弟子。多從邪外中來。
△三諸子求救。
諸子飲毒或失本心(至)願見救療更賜壽命。
求救如機宜叩聖。飲毒如信受邪法者。然有利鈍二根。鈍即失心者。以深著虗妄法故。熟脫之益。尚在未來。利即不失心。現得益者。二人雖同見色相。而並不知法報邊際。故曰遙見。而皆能發心隨喜。請轉法輪。即得度因緣也。
△四良醫與藥。
父見子等苦惱如是(至)速除苦惱無復眾患。
佛世諸子。於未奉佛前。秉邪增苦。今既奉佛。是故世尊。遵古為說。令其度苦。經方如化儀。藥草如化法。色香味。如教中所詮之戒定慧。能伏能斷也。初擣如斷分別起。次篩如斷俱生起。和合如真智證理。冥契不分。而作下。即作證勸修意。
△五服否有異。
其諸子中不失心者(至)於此好色香藥而謂不美。
服藥者。如昔退了因。今得值佛。復起了因。速出生死者。所謂佛種從緣起也。不服藥者。如宿具緣因。今雖值佛。反起憍恣。仍不奉教者。故興如來唱滅之歎。
△六方便示滅。
父作是念此子可慜(至)遣使還告汝父已死。
佛世眾生。雖以緣因值佛。而為三毒所中。不能發起了因。仍成結緣。故勞世尊。先以唱滅警之。次以示滅拔之。令種善於今生。熟脫於後世。衰老如化期之將畢。死至如當入滅。留藥如遺教。還告如四依菩薩。奉顧命弘法也。
△三良醫不滅二。初諸子病愈。二良醫復現。
今初。
是時諸子聞父背喪(至)即取服之毒病皆愈。
眾生見佛入滅無恃。是以發心修行。以為能感。作未來佛之當機矣。則示滅佛事正為未來眾生。作得度緣。為能感因。此佛事之不虗也。
△二良醫復現。
其父聞子悉以得差尋便來歸咸使見之。
得差即能感。現身之因已成也。見之之見。乃了如來常住不滅之智也。然由歸而後見。與斷煩惱悟真常。其旨一也。此則前科病愈約能感。而咸見亦可作斷惑言。
△四良醫無妄。
諸善男子於意云何(至)虗妄罪不不也世尊。
此科專為如來。於無生中示生。無滅中示滅。似屬虗妄可議。故藉良醫之他往還歸一喻。不獨發明現世益物不虗。且并顯過未二世。亦如今日。以空華佛事。令諸眾生。實得饒益。則三世益物不虗之旨。俱溢於言外矣。是故前標云。為度眾生皆實不虗。今結中。復以虗妄為問也。
△三結合。
佛言我亦如是(至)如法說我虗妄過者。
△二頌文二。初總明久遠。二別顯方便。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自我得佛來(至)令入於佛道爾來無量劫。
以無量二字。貫於百千等上者。正顯此數。非佛罔測。兼示所化。尚入於佛道。其能度人。安可測量。
△二別顯方便二。初常住不滅。二非滅示滅。初二。初總標。二釋成。
今初。
為度眾生故方便現涅槃而實不滅度常住此說法。
言常住此者。如來八自在我中。其第四明現無量類。常居一土者。謂如來雖為眾生。現眾類之身。而所居常在一處。自在無礙。經云。如來之心。安住不動。而能隨類現無量形。又云。如來之身。常住一土。而令他土一切悉見。
△二釋成。
我常住於此(至)常在靈鷲山及餘諸住處。
承上應有問言。既常住此。何以不見。故釋云。我雖常住。而以神通力。令顛倒者。雖近不見。眾見下。別約三世皆滅。應感似有存沒之相。而實常住不滅。初二偈。明過去之感時。我下偈半。初半。以非生示生應之。次偈說壽談常也。餘國下偈半。明他土感。成此方應卸也。我見下偈半。明示滅因緣。復成未來之感與應。
神通下。結成常住不滅。於靈鷲言常住。於餘處言及者。與華嚴不離菩提樹。而上昇忉利等處意同。
問。如來用大。既稱體遍週法界。眾生何以有見佛。不見佛之別。答。用大是起動門。必待感而後現。故有見否。非不起門之體大可比。
△二非滅示滅二。初約處顯常。二喻成不虗。初二。初別見劫盡。二罪福不同。
今初。
眾生見劫盡(至)憂怖諸苦惱如是悉充滿。
此下別顯依報者。由終實門中。性相無礙。依正一如。故說正則隱顯一致。言依則起滅難思。前於長文。雖已約正顯常。而未發明所依之土。亦復染淨同源。不離一處。即有一存一滅。滅雖不俱。起必同處。故今別為不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者。顯示周圓不動。妙土常存之旨。初以半偈。明劫燒難思。有惡業者。但見火壞。更不見有不壞。此被壞者。乃變化之粗相也。次二頌半。明細存。存由二因。一約佛。二善業。約佛者。則不離火處。不獨無苦。且有自受用之法樂。故曰我此土安隱。二約善業者。亦不離火。及自受用處。復有他受用。及變化淨土。故曰天人充滿。眾生遊樂。雨華供佛。又此細存處之聖者。雖知當下有火。而了不見有火相。然亦有示同見火相者。所謂存中無滅。以顯佛土真常。依正之一如也。
△二罪福不同。
是諸罪眾生(至)久乃見佛者為說佛難值。
初二偈。申明以善惡二業為能感。則有不聞名。及皆得見者之別。後偈以初半。為於善業中。具了因人說壽。下半為於善業中。具緣因人。說佛難值。
△二喻顯不虗三。初舉智勸信。二略示喻相。三結合始終。
今初。
我智力如是(至)當斷令永盡佛語實不虗。
前云以諸神通力。今曰我智力。先後互舉者。正顯種種秘密方便。皆是神智二力之所流出。
又前云我為菩薩時。所成壽命未盡。今又云久修業所得。此前後文。皆約報壽。以顯久成也。
又諸地湧位雖高。數雖廣。仍是果後之所化度。則修因時所度者。愈不可測。故勸智者勿疑。
△二略示喻相。
如醫善方便為治狂子故實在而言死無能說虗妄。
△結合始終。
我亦為世父(至)得入無上慧速成就佛身。
每自作意。以何方便。令速成佛。正見倚閭之望。慇甚切甚。
△二聞說功德。
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分別功德者。佛說壽時。靈山常隨。並會初雲集。多寶隨來。分身侍者。海湧龍眾。地湧耆德。重重海會。於一席內。一聆法音。即得塵勞頓歇。定慧開朗。悉緣聞法之功。有得於心。故曰功德。復由益有淺深。位有高下。非蒙佛說。何由而知。故須分別。品初以能所合舉。故曰分別功德。問。何以聞壽之益。轉勝於聞正說。答。聞正時。止知釋尊自鹿苑。歷至今會。始暢本懷。而所悟者。乃僅僅一化之事。故得益者。不過三乘弟子。茲因聞壽。豁然廓悟。釋尊道成之久。即大通覆講。燃燈得記。猶是中葉方便。且又進了三身三壽。圓融常住之旨。是以校前得益。為多為勝。況諸大眾。自累劫來。並在如來數數示生。數數示滅。熏汰之內。是故一聞開顯。頓將疇昔善根。俱時開發。故得益者。位臻等覺人。尚得以一四天下塵數計。況得餘益者。問聞壽之益。若以台家四教判。則今所得。正屬於圓。若以吾宗校之。似屬終實。仍須越頓。乃可稱圓。如何會通。答。若約證道言。凡一登地。無論偏圓。悉皆平等。則二宗皆可會通。惟於地前。所秉之教。因言相之具缺故。教有權實。以致發心有異。令所修之行。便有日劫相倍之別。是以判教者。取意各別。則令兩宗有異。即不可會。又若以今經校。圓中之言相稍缺。似不必會。而以分屬於圓。則無不可會。然亦未免有後來者。居上之嘆。且如台家。以一心三觀為圓。而吾宗則謂此觀。尚屬理事無礙。必去理言事。至事事無礙。乃為至極。雖台家亦有言事事無礙處。特以未約六相十玄緣起等義。以發其奧。雖同名為圓。而義實別也。問。教道差別。答。如本宗五教位次。統以觀道淺深。為能伏能斷。法界心性。為所緣所證。而以二障種現習氣細分品數。以為所斷。但於小教。惟約生空言。後之四教。並各依本教觀智增微。以顯陞進。故始教中頓往者。於三賢位中。但伏二障分別起。漸往者。唯斷煩惱障。出界後。但聞有牛車之名。並不上車。若終之初住。頓根者。即得永伏二障分別。十方佛土。隨願往生。得與始之初地同。漸者或於十信中。伏彼法執現行。或於三賢。漸次伏除。此之二教。並依地位漸次修成。故名漸教。第四頓中。總不說法相。唯辨真性。亦佛無不佛。無生無不生。即心即佛。了無位次。近亦有於此頓中。建立階差者。頗悖頓旨矣。第五圓中。其所斷者。雖不異前。特由所乘之觀法。既得圓融自在。遂將前教之行布。若位若行。若時若能所斷。一併鎔融。遂得一多相即相入。念劫互攝。事事無礙之果。復立三生。以顯速證。於此三中。如地獄天。以見聞生。一得蒙光。即登十地。林中比丘。以證入生。則道成言下。此二種人。皆在十信最初一念發起上求心中。即得開發三德秘藏。圓契一真。與普賢等。此並約行首信門實義言也。三解行中。住滿成佛者。或以橫攝。或以豎攝。若以發起上求義為正。以開發為兼。即約行布。當得圓極為言。若以開發三德等義為正。而兼前發起。即以行本菩提心究竟具德言。此外更無別佛。是知秉教行證。不可不先審其教與義也。問。圓之初住。與終之初住。皆現八相。於義還有差別否。答。終之初住。於無佛世界。現八相者。乃約行門示現也。圓則有二。若住滿成佛。即是當位。以初攝後。如善財於一生內。遍歷諸位。此圓融不壞行布相也。若究竟成佛。即異位相望。以初攝後。如龍女等。此行布不礙圓融也。是故二住。不可同日而語。問。此下聞壽得補處人。與一生圓曠劫之果者何別。答。證入處。本無有二。若據教道施設。以未約德相。明十十無盡等義。應屬同教。即能同所引之同也。則不得槩以增道損生。便抹殺此義。是故今經。進能類於圓頓。
△文二。初現前功德。二滅後功德。初二。初增道發心。二須㬰深信。初又二。初如來說。二彌勒說。初又三。初總敘。二佛說。三供贊。
今初。
爾時大會聞佛說壽命劫數(至)得大饒益。
△二佛說五。初得無生忍。二總持辨才。三能轉法輪。四損生得果。五發菩提心。
今初。
於時世尊告彌勒菩薩(至)恒河沙眾生得無生法忍。
此下如來。但據現前所得之益。而為分別。總未暇推其往因。今為略溯其源。更見經功之叵測。且如得等覺果。餘有一生在者人內。不獨全是從小始等教中。來超登者。理應亦有乘急戒緩。從八難及具縛凡夫中來者。何也。以聞壽之益。與見隨好之益。無二無別故。則此下得無生忍者內。亦不獨全從權淺之初信二信等來者。亦應有現發大心之凡夫。及曾發大心。尚在八難之流。同因聞壽勝功。不須更歷十千。皆超入正定聚矣。以此二位推之。則中間所明諸位。例可知耳。
無生法忍者。謂於聞壽時。頓悟生滅一如。不作二解。知一切法即心自性。又知此心自性。即一切法。則理現自心。即心之性。已備無邊之德。又初具後德。唯是慧境。因見性成就智身。生如來家。是為信心成就。入住之初相。
△二總持辨才。
復有千倍菩薩摩訶薩(至)無量旋陀羅尼。
入十行人。得聞持後。於一切語言諸法。耳之所聞。皆不忘失。
復有下。入十向人。得決定無盡藏。演說一切佛平等法。得無量旋。入初地者。能旋轉二障分別起者。并旋俱生分劑頭數。而開發三德秘藏矣。
△三能轉法輪。
復有三千大千世界(至)能轉清淨法輪。
入第二地。轉不退輪。入第三地。轉清淨輪。
△四損生得果。
復有小千國土(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入第四地八生得果。五地七生得。六地六生得。七地五生。八地四生。九地三生。十地二生。等覺於金剛後心。一生得果。自初住至此。位位各破一品無明。增明一分中道。最後更破一品微細生相。即入妙覺。皆於位位中。增圓妙道。損變易生也。
△五發菩提心。
復有八世界微塵數眾生(至)三藐三菩提心。
此初發覺心。初入十信者。下得六根清淨人。應屬此中。
△三供贊。
佛說是諸菩薩摩訶薩(至)歌無量頌讚歎諸佛。
世尊為化此一類漸機。從久遠來。以大慈悲。方便熏淘。而於今生成熟位。仍須漸引。是以於能說之身。先為隱勝現劣。乃可為實施權。復歷四十餘年。直至今會。方吐本懷。故初以三週。開顯權實。次為說壽開近顯遠。俾進知現佛即報即法。本來常住。而諸法會。乃得徹始徹終。深知世尊。自塵劫來。於所現之身。及所說之法。各有重重引接殊恩。縱身為牀座。頂戴塵沙。何能報其少分。爰從清淨開解心中。流出種種法供。以申斯須之敬。且盡此斯須之心。
△二彌勒說三。初時眾解喜。二領佛所說。三述所供贊。
今初。
爾時彌勒菩薩(至)合掌向佛而說偈言。
佛說希有法(至)說得法利者歡喜充徧身。
末句之歡喜。因聞分別功德而生。
△二領佛所說。
或住不退地(至)多有所饒益如虗空無邊。
△三述所供贊。
雨天曼陀羅(至)一切具善根以助無上心。
散諸佛。詠諸佛。供諸佛。一見佛佛道同。一見諸佛即我佛也。
△二須㬰深信二。初一念信解。二深信解相。初二。初正明聞品。二結況眾行。初二。初長文。二頌文。
今初。
爾時佛告彌勒菩薩(至)三菩提退者無有是處。
上科所分別。乃宿植了因。今於佛世。得熟脫者之功德。此下乃分別宿植緣因。今方聞法開解。初得了因者之功德。以此功德。相雖隱微。而能發起無上之慧。非蒙世尊分別格量。何能自知珍重。則他人聞之。亦不敢忽慢矣。
初二句。牒上所聞之法。而言乃至者。意謂。莫論預法會。聞壽後。能行證者。及念念相續。起信解者之功德。茲但約能生一念信解人。所成之德。試為校量之。然一念則顯非多念。信解者。謂於會內。得聞佛壽常住。便進悟自身。既具佛知佛見。亦應與諸佛等。一切眾生。亦皆平等。世出世間。若依若正。皆與實相。不相違背。卓然有見。自信於心。全無疑惑。明解現前。不可引轉。此約具縛凡夫。得十信之初心言也。
所得下。略舉所成廣大之德。若有下。以於多劫。廣行諸度。所成之德。與此一念信中所成之德。而校多少。以顯超勝。唯除般若者。以此妙信。即是正慧故。言退則無是處者。由究竟位中。廣大功德。皆已在此一念中具足。而為明信所持。又況為諸佛冥加所攝。故得不退。
△二頌文二。初頌能校量。二申明具德。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人求佛慧(至)乃至一念信其福過於彼。
△二申明具德。
若人悉無有(至)如是之人等於此無有疑。
此下申明能信之因。由於具德。初一頌。初二句。明法器本淨。
次二句。明器所貯之德。以結前。其有下一頌。正申明久修行人。始能發此妙信。則顯淺行人。不能無疑矣。如是下三頌。明此人不獨具信。更能發願思齊。若有下。二頌。復申明能信之所以。由具好樂正法之深心故。於世間法。不起味著。有清淨心故。無諂曲之直心故。始能生解。始能信而無疑。所以重重申明者。以一念中。能具難思之德。非所易信故。
△二結況眾行二。初舉略解一品之功為能況。二舉廣聞全經之德為所況。
今初。
又阿逸多若有聞佛(至)能起如來無上之慧。
但以唯聞說壽。能解言下意趣之功。尚得不退。發起無上之慧。而況聞全經者。所成之德。詎可思議。故下科。況出聞全者。
△二舉廣聞全經之德為所況。
何況廣聞是經(至)無量無邊能生一切種智。
上舉少聞之德甚大者。正欲況出此科。廣聞之德愈大也。又況有能超廣聞。復具種種利他之德者。前無上慧。是根本智。屬自利。而種智乃即實之權。兼二利矣。
問。台家憑此數節。立現在四信。今何直廢合彼二三兩信。成一節結況耶。答。持明藏中。唯取於信。以是秘密故。而在顯教。則信解雙取。故以言為所信。言下之趣為所解。前云深心須臾信。正顯於一念中。而有深心好樂。即是略解言趣處。若以有說力釋言趣者。此利他益。自在廣聞等句後方況出。何必太早。
△二深信解相二。初即信名觀。二正示觀相。
今初。
阿逸多若善男子善女人(至)其菩薩眾咸處其中。
此節更明若能深信者。功德轉大。遂以所未有者。准為所有。謂若有人。於聞我說壽時。不唯須㬰生信。若更有能念念相續深信者。我知此人。縱未能依理起觀。即此深解明信心中所成之德。便可已為見佛。常住靈鷲。莊嚴土內。以此妙心理本自具故。可即信以名觀也。又須知說壽之時。雖在變淨土內。及唱散後。仍是穢土。非因想成。而此淨相。決不能起也。
△二正示觀相。
若有能如是觀者當知是為深信解相。
如是二字。乃重指上文。正顯觀相也。謂若有人。既能念念深信。復能依教作觀。以至想成。如上所說之相。朗然在目。炳現於心。當知是為深信觀成。則入菩薩十信位矣。
上須㬰中。明信及願。今深信中明觀此信願行三法具。而十信成。六根淨矣。
△二滅後功德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五。初起隨喜心。二況顯持誦。三書持益他。四兼行六度。五諸善功德。
今初。
又復如來滅後若聞是經(至)當知已為深信解相。
上已分別佛前。聞壽功德。此下復校如來滅後。能於此經。發隨喜心。及修六度者之功德。而有五種。皆以後後勝前前。以為校量。然此五中。獨隨喜之功。為最劣。而特分為廣略兩項。其廣明處。自在下第六卷首。今文且略校。直起隨喜心者之德。又須知。此隨喜心。校前信心為劣。何亦准同佛世。即信名觀者耶。以佛滅後。時世愈下。善根愈弱。此經名字。尚難得聞。則能發隨喜心人。非火內之蓮乎。又信解相。雖性本自具。非蒙世尊以不護之尊重口。先為懸記加被。決難卒起。說者須得如來重重准輕為重之意。其庶幾乎。下四節。同有此意。
△二況顯持誦。
何況讀誦受持之者(至)作是供養已。
此以上之隨喜。況出能受持讀誦者所成之德。又即以此德。便准為頂戴如來。乃至供養舍利。及眾僧。何也。以經即法身故。受持者即同頂戴如來。經是能詮。如塔能盛故。不須起事塔。實相是所詮。即法身舍利。故不須安生身舍利。又經文能容第一義僧。故不須供相從僧。廢事存理。所益弘多。
△三書持益他。
阿逸多若我滅後(至)及造僧坊供養眾僧。
上以持誦自利。今復教他。則功兼二利。故校德勝前。赤旃檀。影前是凡材。三十二等。影前數尚劣。我及之我。約形像言。
△四兼六度。
況復有人能持是經(至)疾至一切種智。
理觀為正。事行為旁。故曰兼行。古謂。初品至此。理觀若熟。涉外不妨內。事資於道。如油多火猛。順流揚帆。又加功力。其勢轉疾。運懷甚大。能以少施與法界等。故德疾至種智。
△五諸善功德二。初明德。二勸供。
今初。
若人讀誦受持是經(至)三藐三菩提坐道樹下。
此承上力二諦將融。能知理為行本。行依理現。故得在觀不廢事行。雖涉事而內照恒存。六種妙德。同資淨信。又雖生佛後。亦同前信。漸入銅輪。故云趣道塲。近菩提。又近菩提。即生如來家矣。然如來家。有二種。一是菩提心家。一是真如家。今近菩提。乃正信將滿。入住時也。
△二勸供。
阿逸多是善男子善女人(至)皆應供養如佛之塔。
既能讀誦。復具諸善功德。則是福慧具足。即未來佛。若知三世平等。則應於彼行住坐臥處。亦應起塔。如供現佛法。而興供養。
△二頌文三。初奉持功德。二書持功德。三總攝眾德。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我滅度後(至)經行及禪窟種種皆嚴好。
不先頌隨喜者。以影在六卷初。欲廣顯也。
△二書持功德。
若有信解心(至)如虗空無邊其福亦如是。
△三總攝眾德二。初明德。二勸供。
今初。
況復持此經(至)若能行是行功德不可量。
△二勸供。
若見此法師(至)常在於其中經行及坐臥。
持經佛子。若肯惠然住此地中。則同我佛。於此受用無異矣。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五
卍續藏第 33 冊 No. 0628 法華經科拾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六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西蜀沙門 佛閑勖?大師 立科
門人 智一雪墩 拾遺
△五廣說功德二。初隨喜功德。二法師功德。
今初。
隨喜功德品第十八
上分別品中。止約現世親聞如來壽量者之益。以顯其勝。其於如來滅後。在此經中。有能發一念隨喜者之德。尚未廣說。故前品之末。校量五種人所得之益時。但以校過後四人之德。其最初隨喜者。所有之福。雖已略說。若不藉喻廣為申明。則人多忽略。故此品來。言隨喜者。謂如來滅後。於說法處。偶有人來。一聞法句。一念攝心。大生歡喜。能隨說者之意。無有違逆。故名隨喜。問。下所校者。乃第五十人。一念之善。何以便勝普度凡品。皆證聖果之福。答。華嚴云。此經不落餘眾生手。應知。此能得見聞人。已於千萬佛所。種諸善根。方於此經。能生實信。乃至一念。今經何獨不然。況此一念。從真流故。還契於真。雖名曰一。而已得同海之一滴。便有不竭之德。具百川之味矣。故所得福。齊佛所知。
△文二。初彌勒問。二如來答。
今初。
爾時彌勒菩薩摩訶薩(至)若能隨喜者為得幾所福。
此隨喜之微因。正可忽略。而勞慈氏。罔問四依。返以此事啟問者。正見此經。功德叵測。末世於此法中。即起隨喜心者之福。尚非等覺人不能問。如來不能答。不能盡知。則四依之德。愈不可窺矣。
△二如來答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三。初正答。二兼示。三結況。初二。初舉第五十人。二逆況第一人。初二。初轉教至五十人。二校量最後劣者。
今初。
爾時佛告彌勒菩薩(至)如是展轉至第五十。
經將最初親在法會隨喜人所有之福。且置勿論。但將展轉隨喜。至第五十人所得之福。返拈出校量者。正見至微尠善尚不可測。而況於他。
△二校量最後劣者二。初舉人誡聽。二示大施主。
今初。
阿逸多其第五十(至)我今說之汝當善聽。
恐視一念隨喜之福。為可忽。訝度凡登聖之功。為最大。倘聞此一校。轉勝於彼。豈弗驚疑。故先誡之。
△二示大施主三。初廣施財法。二結問功大。三實對甚多。
今初。
若四百萬億阿僧祇世界(至)皆得自在具八解脫。
以四百萬界。為所化之境。以十二類趣生。為求福之田。卵生者。魚鳥龜蛇。胎生者。人畜龍仙。濕生者。含蠢蠕動。化生者。轉蛻飛行。有形者。休咎精明。無形者。空散銷沉。有想者。神鬼精靈。無想者。精神化為土木金石。非有想者。如蒲盧。非無想者。如土梟等。有人求福。人即大施主。求福即施者之願也。隨其下。先以財施之行滿願也。人人皆得滿閻浮之七寶。明施之大。復滿八十年。明施之久。已是難能之行。
而作下。復以法施也。先念云。我固已娛其生。烏能保其身後。倘不急以佛法拯接。縱有財施。亦非所謂大施主也。爰為示教利喜。且於一時。皆令得出世果證。
△二結問功大。
於汝意云何是大施主所得功德寧為多不。
△三實對甚多。
彌勒白佛言世尊(至)筭數譬喻所不能知。
古謂。先與世樂。拔果苦。後與涅槃樂。拔生死苦。此是略舉梵福。而為校量。若更廣說。滿閻浮提人福。不及西瞿耶尼一人。滿西瞿人福。不及東弗婆提一人。滿三天下人。不及北鬱單越一人福。滿四天下人。不及一四天王福。四天王不及一帝釋。乃至第六天。不及一梵天福等。此後應倍倍上而校之。今更模榻其意。滿界內人福。不及小教一聖福。或以滿大千小聖。不及始教一初信人福。而始又不及於終之破異一乘教內。有隨喜一偈者之福。以世不及出世故。又權淺法門。悉從一實之所流故。
△二逆況最初一人。
阿逸多如是第五十人(至)阿僧祗不可得比。
此第五十人。乃五種人中。初隨喜者之初心。恩未及人。而所獲之福。如來巧以喻說。令知迥超前之大施。末於校量。令人深敬處。乃正況出第一從法會聞。而隨喜者之福。以見難思。命意題品。正在於此。
△二兼示三。初往聽。二分座。三勸他。
今初。
又阿逸多若人為是經故(至)珍寶輦輿及乘天宮。
轉身即生報也。妙象且約由往詣。得聞之等流果言也。
△二分座。
若復有人於講法處坐(至)若轉輪聖王所坐之處。
勸坐分座。先令彼身安。後得心安。乃可誠聽。不出法會。便具二益。故於異熟果中。得享自益益他。等流之報。
△三勸他。
阿逸多若復有人(至)見佛聞法信受教誨。
初是自往。次是分座益人。然所益者。乃是彼之自來。今則彼本無心。而求聞之心。全因我之勸發。則總持之益。全在於我。故轉身得與總持聖人。共生一處。由以般若勸人故。得利根智慧之報。又此勸音。必由口出。故口用之具。皆得清淨。要之三業六根。皆不外於一身。故總示曰人相具足等。此得六根清淨之前相。然皆約生報言。若法師品。則約現報矣。
△三結況。
阿逸多汝且觀是(至)為人分別如說修行。
△二頌文五。初隨喜。二勸聽。三故詣。四令坐。五結況。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人於法會(至)何況於法會初聞隨喜者。
世尚如水沫之起滅無從。況住世者。若阿含經則曰。世界初成時。由先注大雨。水沫久積。結成世界。則水沫即世界矣。
△二勸聽。
若有勸一人(至)優鉢華之香常從其口出。
△三故詣。
若故詣僧坊(至)珍寶之輦輿及乘天宮殿。
△四令坐。
若於講法處勸人坐聽經是福因緣得釋梵轉輪座。
△五結況。
何況一心聽解說其義趣如說而修行其福不可限。
前四科。皆約極淺劣者。言植厚德。至此科始況出正意。
△二法師功德二。初正明。二引證。
今初。
法師功德品第十九
分別品末。明五種人。於佛滅後。依經獲益。隨喜中。別二種功德。先直顯隨喜者之福大。次兼示中明所感之異熟。可為入信之前相。今由前雖校量。而未顯持經者之功。甚疾甚速。能轉現報。令六根不須捨父母所生之身。即得清淨。便入信位。又此持者。若望隨喜人。彼屬散心。故得生報。此是專誠。故得現報。須知。持者尚得現報。況解說者。又況兼正行六度者。故此品來。問。前明五種人。依經獲益。今何獨約後四人。稱法師耶。答。特由隨喜者。初不以法自師。又不以法師人。即前四九。雖有轉教之功。亦屬偶遇。後之四人。則不如是。故此四品得稱法師。
△文二。初舉根總標。二依次別釋。
今初。
爾時佛告常精進菩薩(至)莊嚴六根皆令清淨。
告常精進者。顯持經人。欲有所得。須先具一片恒心。以為其本。屏絕外緣。惟此一實。縱遇違緣。了法如幻。不被所撓。惟進無退。其庶幾乎。故呼常精進以告之。令受持者有所取則。六根皆約數顯者。如楞嚴云。流變三疊。一十百千。夫一者何。即一心也流變者。謂由此一念心隨緣。而成六根。便落三世四方。時處數內。故得約數增至千二及八百也。若豎論者。即以三世為首。次對四方。由三世中。各有四方。故成十二。若橫論者。則以四方為首。由四方中。亦各有三世。其數亦止十二。故彼經云。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此是以一念心。初疊成十二也。第二更以四方中各具之。三世為首。如將東方之三世。以一變十。便有三十。餘方亦如之成百二矣。第三復用百二。亦各以一變十。故得千二之數。此下名數。雖同彼經。須知顯義全別。以彼就染位中。性具之用。名為功德故。然約性具。則各各圓滿一千二百。由對境發用。有具有闕。故其言數。則有多寡。今以持經之功。過於強勝。故得現轉父母所生之六根。便得少分同於淨用。則指此名為功德。自屬修生。此一不同也。又舉雖數同染位。及其顯用。則諸根互用。此又不同也。
△二依次別釋六。初眼根。二耳根。三鼻根。四舌根。五身根。六意根。
今初。
是善男子善女人(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於大眾中(至)雖未得天眼肉眼力如是。
阿鼻云無間。又云無救。彌樓云光明。即七金山。父母所生六根。乃九種不淨所攝。而言清淨者。一憑當教言。由世相皆常故。二因持經力勝。不俟修發之法性生身。方有五眼。即就現身。便轉現報。故得即染即淨。一眼之內。便具五眼之用。如見大千內外。應名天眼。然校所見。復過於彼。且如梵王報得天眼。止見己界。大千之外。則為風輪所障。即不能見。若在他界。亦不能見。非所統故。非同分故。若三乘人。所有天眼。則隨其所在。俱能得見。風輪自他俱不能礙。但由道力淺深不等。故其所見亦有近遠。又見業因緣。法眼也。其目甚清淨。慧眼了知空也。至一念中。頓了色心性相。此佛眼少分之用也。若論一根具五根之用。乃八自在我中。一分相似之德也。
△二耳根。
復次常精進若善男子(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父母所生耳(至)但用所生耳功德已如是。
耳根亦具五耳之用。聞六道聲。是肉天二耳。聞二乘是慧耳。聞菩薩是法耳。聞佛是佛耳。一時互聞。似佛之圓耳矣。不壞即不謬也。其諸梵下。私謂。鼻舌二識。二地已居。況諸上梵。今言聞者。殆約入禪出禪之心聲也。或圓光成音也。以初禪中。無段食故。二禪已上。分別依不起故。
△三鼻根。
復次常精進若善男子(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是人鼻清淨(至)而是持經者先得此鼻相。
香與臭。皆氣分之通稱。而世則以可意者名香。其不可意者為臭矣。今經則通取之。如聞野牛水牛等是也。以肉鼻聞大千內外。天鼻也。不染不著。是慧鼻。分別不錯。是法鼻。一時互聞。佛鼻也。顯互用則知物所在。眼用也。聞讀經說法。耳用也。知花果實。舌用也。知出禪入禪。身用也。知染欲癡恚心。意用也。又辨懷妊之成就不成就。則前有宿命明。後有天眼明矣。知男女所念。更有他心智矣。知如法修行。則近漏盡矣。未得無漏法生鼻者。顯雖未登聖。而因持經勝力。即有妙用。正見其不思議處。
須曼那云善攝意。其色黃兼白。極香。樹高三四丈。下垂如蓋。須曼女生於中。闍提云金錢花。末利云鬘花。堪作鬘故。波羅羅云重生花。多摩羅䟦云性無垢。多伽羅云根香。即木香樹也。波利質多羅云圓生樹。生於忉利天中。高百由旬。根入地五由旬。其香逆風。薰五十由旬。順風百由旬。拘鞞陀羅云大遊戲。地樹香也。
△四舌根。
復次常精進若善男子(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是人舌根淨(至)常念而守護或時為現身。
舌根合中取境。亦具千二百功德者。楞嚴云。如舌宣揚。盡世間出世間智。言有方分。理無窮盡。故不止八百也。以深淨妙一頌。乃四辨之一。謂此法師能以諸法名字。義理隨順。殊方異語。令各得解生喜。即辭無礙也。故五舌之用。備於一辭矣。
△五身根。
復次常精進若善男子(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持法華者(至)以清淨常體一切於中現。
舊註謂。世界所有。於身中現。肉身用也。竊謂。人間之身。始名肉身。論此身之用。止能合中取境。非聖人德相之身。不能自然照境現影。其有神力人。雖亦能照現。而是業用。凡夫肉身。何有現用。餘之四身。皆不過以所現者。名能現也。今以分段。即同無漏者。正顯經功之匹測也。幸思之。
△六意根。
復次常精進若善男子(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是人意清淨(至)分別而說法持法華經故。
聞一下。即華嚴一法門中無量門。無量千劫如是說。二句之義。因持經力故。能由約而博也。若說下。問。佛因舍利弗。降伏撥無後世外道。聽比丘於一日中。分三時。以初中二時。讀佛書。晚分讀外書。但不許依其見解。故祇桓中有書院。此則由學方能了達。今持經人。何以不學。便能知外。且令所說不違實相耶。答。以所持文字。即是實相。實相般若。是大總持門。世出世法。莫不由此流出。故令橫說竪說。得如五地聖人。二諦融通。雅合佛經。安住希有地者。前云此經。於無量國中。乃至名字。不可得聞何況得見受持讀誦。正顯此法之希有。故能持此經者。雖未得無漏意根。便得聖人之用。此則因持希有法。得住希有地耳。
△二引證。
常不輕菩薩品第二十
品來者。由前文累言弘經之報。如曰轉身得與陀羅尼菩薩共生一處。則生報也。又曰世世所生見佛聞法。則後報也。二事皆屬未來。信在可否。不須引證。獨法師功德品所說。六根清淨之報。俱就現世而言。奈何得見現報者。甚覺寥寥。自是難信。是故世尊。即引自身因地。曾得現報作證。以見希有。而啟流通者敬慕之心。故此品來。品名不輕者。即世尊因中。於未曾具聞法華前。內心止悟佛性平等之理。外見平等不可輕之境。故以身口。便修不輕平等之行。所以逢人便拜。冲口便與授記。以未聞無智人中。莫說此經之誡。及未得將之護之之方便。故令增上慢人。因所修之行。而為立名嘲之。曰常不輕。
△文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三。初承前標起。二引古為證。三結益勸持。
今初。
爾時佛告得大勢菩薩(至)眼耳鼻舌身意清淨。
前說指法師品中。以一惡言。毀呰持經人。其過尤重於一劫罵佛之罪。向說指法師功德也。准此則知。此品專為引證現報而來。非泛為三報言也。
△二引古為證二。初引略聞法華未得大益。二明具聞全經得大饒益。初二。初總敘諸威音王正法像法。二別敘常不輕由行得名。
今初。
得大勢乃往古昔(至)有二萬億佛皆同一號。
有大神通力曰威。有樂說辨力曰音。有大善寂力曰王。由此三業。皆悉不護。故稱曰佛。
△二別敘常不輕由行立名。
最初威音王如來(至)號之為常不輕。
前說信者毀者之功過。然未指示其事。今故點出最初下點時。爾時下。點人。我深敬下。點行也。古謂我深敬下。二十四字。具述因果等。得正說之宏宗。流通之妙益。是則是矣。但因常作是語。以致四眾生嗔墮苦。固是大振塗毒。為下智種。若以此後數處經文勘之。未免意有縱奪。言含抑揚。如云但行禮拜。則惟攻事行矣。又曰不專讀誦。則尠諳弘通法式矣。由因久行苦行。最後得具聞獲報。校之得安樂行。持經者之報。亦甚勞矣。故下章具聞科中。不見更有說禮拜事處。詎非在前之行。咸由略聞梗槩。罔識權宜。即向無智人中。便說此經。故令兩家同遭無妄。寧不可慨。惟冀高明。細玩經文。慎勿是古非今。幸甚幸甚。或謂。此說恐抑世尊之因行。而不思前文云。面佛罵佛一劫。不如以一惡言。毀呰讀誦者之罪更重。寧不抑果德耶。故今以略聞具聞。分判二科。以釋之。
△二具聞法華得大饒益二。初聞法得益。二結會古今。
今初。
是比丘臨欲終時(至)功德成就當得作佛。
佛意正引此文。為上六根清淨之證。雖云值燈明。得生報。值二千億佛。得後報。然據結文正意。似特為證現報而引耳。又若以具聞。後但云廣為人說。與前但行禮拜處。二文參看。其善行菩薩道。與不善行之意。自見。
△二結會古今二。初會不輕。二會四眾。
今初。
得大勢於意云何(至)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二會四眾。
得大勢彼時四眾(至)三菩提不退轉者是。
地藏經。佛囑地藏菩薩云。無令是諸眾生。墮惡趣中。一日一夜。何況更落五無間地獄。動經千萬億劫等。可以參看善行與不善行之旨矣。
△三結益勸持。
得大勢當知是法華經(至)讀誦解說書寫是經。
結辭中。但勸行受持讀誦。即能速至菩提。並不勸學。逢人便拜與記。足知強以佛記聒人耳者。不足貴也。
△二頌文二。初引古為證。二舉己勸持。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過去有佛號威音王(至)今於我前聽法者是。
著法者。不達諸法即是實相。橫計有無。是故才一鼓唇即名牙。後轉成謗法。
罪畢者。不輕宿世惡業將熟。應得之報。今由粗知禮拜持經之力。准以重罪輕受。故致四眾輕賤捶打。令先世應墮惡道之業。則為消滅也。
△二舉己勸持。
我於前世勸是諸人(至)世世值佛疾成佛道。
△六發願傳持五。初神力勸持。二神力付囑。三大眾領受。四事畢唱散。五時眾歡喜。
今初。
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
此因本眾未涌之前。他方雲集菩薩。發願在此娑婆弘經。世尊制止曰。我娑婆自有六萬恒沙菩薩。於我滅後。在此弘經。故諸大士。聞佛聲召。自下發來。續因釋大眾不知諸大士來處之疑。乃為開近顯遠。洞彰果德。勸持顯益。引證既竟。故諸大士。發願弘經。蓋遵召命也。今始為現希有神力。以固弘通者之敬慕。令無別好。
神力者。九界莫測之謂神無能制伏之謂力。然非過量大人。則不能具。故曰如來神力品。
△文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神力表異。二舉要付囑。初二。初受命弘持。二神力叵思。
今初。
爾時千世界微塵等(至)解說書寫而供養之。
世尊自入塔即唱滅。求人付囑。今得諸大士。奉命益他。並自滿本願。則出世之能事畢矣。
此段應另作一大科。特以文字甚少。故不別開。
△二神力叵思。
爾時世尊於文殊師利等(至)通達無礙如一佛土。
所現神力。共有十種。今與舊說。略有開合。出廣長至梵世。第一神力也。現此相者。證上所說。皆從誠諦所流。世間福德人。多生不作妄語。尚得舌可至鼻。況具此難思之相者。則其所說。彌可信矣。
一切毛孔下。第二神力也。毛孔皆光者。顯前乃通身吐露之說。即一字一句。悉與實相無違。故得遍照。諸佛亦現者。見道同也。下亦准此。
釋迦下至百千歲。第三神力也。據常論時。說法華及涅槃。傳計八載。今一現神時。便謂百千。使非神力所為。何能延促無礙。故今開出。
然後還(至)十方界。第四第五二神力也。初明謦欬有二義。一是通暢之相。若約近言。則是世尊四十年前。未吐之懷。約遠而言。則是塵點劫前。為欲調攝一類漸機之方便。總未點破。今皆全吐。毫無底蘊。乃得有此通暢遍界之聲。
彈指聲亦遍者。乃第五神力也。彈指是隨喜之儀。由諸大士。現前得此真淨大法。能得將來二利大果。是故彈指。而為隨喜。
地動神力第六。地係厚重無明。無始結業種子。所發現行。最難搖撼。今由破障人。所發二聲互擊。故令震動。
其中眾生(至)得未曾有。第七神力者。眾生洞視。不過分寸。今承神力。得遠瞻見。又此普見中。應有會初退席。及三變被移者。由神力加被。伏無緣慈。仝得遠見生喜。作未來得度緣。此亦初揀後收意也。
即時下。神力第八。諸天遠處他土。苟非神力攝持。渠且受樂不暇。安能向空唱聲勸人。
彼諸下。第九神力也。彼即地居眾生因聞空聲。方合掌稱名。縱未得覲。亦種未來得度之因。所興之供。變成寶帳。覆諸佛上者。不獨示將來。有由因趣果之兆。且示現前身雖遠。心却能近之敬。古以此段。開為二種。今合為一。
於時下。第十神力也。三世四方。各有分限。今由神力所加。一切藩籬。撤令無礙。如一佛土。此即六根清淨。得證圓融寶覺。依正一如之兆也。已上神力。即地持經七種無上中。第六神力無上也。
△二舉要付囑。
爾時佛告上行等(至)諸佛於此而般涅槃。
等字合該持品之眾。而不言者。以久被化。而該近益者也。初明以希有神力。不能說盡。以要下。正舉要也。一切法。即佛所有理行果法。自在神力。即化物神通秘要之藏。即久而後說甚深之事。惟佛佛始知。皆是此經宣顯。
是故下。勸修也。
所在下。勸供也。凡所在處。命起塔供養者。以法身從此生故。又法身觀照文字三種般若。即三即一故。故令文字外。求少法不可得。況果性全不離乎因性。
佛出世惟生處。得道處。轉法輪。般涅槃。四處起塔。皆約生身。故但有四。今約法身。故令所在皆應起塔供養。
△二頌文二。初頌神力。二頌勸持。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佛救世者(至)周聞十方國地皆六種動。
△二頌勸持三。初總標。二別顯。三結勸。
今初。
以佛滅度後(至)如十方虗空不可得邊際。
人以法重。故蒙諸佛歎美。
△二別顯。
能持是經者(至)教無量菩薩畢竟住一乘。
初頌半。以經卷是力持身攝。由一即一切故。持之於心念是。則為已見本尊等。此約所持。准為能見自利剏成矣。
次二頌。復廣前德。准為見佛供佛。令佛生喜等功德。即含利他意。以顯能持者。則具二利妙德。
諸佛下。約能持略頌四要。兼明得佛三密。初明所得秘要即意密。
次三頌甚深事義。即得佛口密。以說法慧光。除無明暗也。
斯人下。以身業威儀。教住一乘。乃身密也。
△三結勸。
是故有智者(至)是人於佛道決定無有疑。
由持經之心。能與妙法。契合為因。故與當來所得佛果。生決定心。無有疑惑。縱聞菩提廣大。萬行難修。轉依難證。決不退屈。
△二神力付囑。
囑累品第二十二
前品。如來以希有神力。勸持既竟。今從法座起。復現神力。而為囑付。囑付者。略如古云。囑是如來金口所曯。累是菩薩丹心頂荷。乃以授受合論。故云囑累。又如來躬從座起。申手摩頂。授以難得之法大眾曲躬合掌。如世尊勑當具奉行。殷勤頂受。故云囑付等。
△文三。初普遍付囑。二舉佛釋成。三委示報恩。
今初。
爾時釋迦牟尼佛(至)令一切眾生普得聞知。
世尊從多寶塔中法座起。現大神力。以一手。遍摩多人頂者。蓋緣將用口輪付囑。故以身輪。先示妙法流通之相。而為加被。謂以不可思議方便妙用之手。握諸法實相之印。而置於諸大士之頂。普令其心。如蓮華開。權實雙融。然後乃可弘通大法。而使佛種不斷。又以一手。於一時。即遍摩眾頂者。乃從即根本法之身輪。垂能同之業用。於所同內。引歸於圓進證德相也。
又佛手下。垂諸大士。以頂上承。固因果交徹之相。亦一多無礙門中事也。
而作下。正明付曯。告曰。我自曩劫。修習是難得之法。今以付曯汝等。汝等應當受持等。然付之以無上菩提。而曰受持讀誦。普得聞之。由無上菩提。不在文字般若外。此教之所以載理行果也。有定謂拈花。而付正法眼藏。惟在迦葉。何如此中付囑之為廣大。
△二舉佛釋成。
所以者何如來有大慈悲(至)如來之法勿生慳恡。
徵辭謂。眾生根行不一。何能普令聞之。
如來下。即舉佛為例以釋之。謂如來有大慈故。遇有智者。則為盡與。無諸慳恡。速令受樂。有大悲故。值無智者。則念念拔濟。不生畏憚。必令脫苦。然後等與佛慧。佛之智慧。即一切智。能知一切內法內名。外法外名。如來智慧。即道種智。能用諸佛一切道法。發起眾生一切善種。自然智慧。即一切種智。謂由諸法各各皆具天然內慧。以一種智。知一切道及一切種。由我能斷諸法中惡。獨無所畏。故能以此三智普與一切眾生。上是引例。汝等亦應下。正勸學佛。普令廣聞也。
△三委示報恩。
於未來世若有善男子(至)則為已報諸佛之恩。
遇利根者。則為直說佛慧。遇鈍根者。須先引置餘深法中。然後開顯。言餘深者。望前小教。能為破小顯大曰深。未如今經直明佛慧。而猶帶權說實曰餘。若能如是引接。則為已報諸佛之恩矣。
△三大眾領受。
時諸菩薩摩訶薩(至)唯然世尊願不有慮。
三反發聲奉勑者。答上三摩付囑之至意。世尊降靈。為化一類由小之大之機。本致既暢。今又得人流通矣。縱有餘蘊。不過捃拾而已。
△四事畢唱散。
爾時釋迦牟尼佛(至)多寶佛塔還可如故。
多寶為證經故來。今法事既畢。故令塔門仍閉。分身為開塔故來。今事亦畢。故令還歸。而釋尊亦還歸於靈鷲。故此經有二處三會之說。多寶佛塔。為贊證諸大士。弘通法式。雖閉塔門。尚未去歸。
△五時眾歡喜。
說是語時十方無量(至)聞佛所說皆大歡喜。
言皆喜者。諸佛利他事畢故喜。大眾得聞希有法故喜。而曰大喜者。果人此後無復餘事。因位定知將來必得無上妙果。故皆大生歡喜。
△四弘經軌式六。初以苦行弘經。二以往來弘經。三以普門弘經。四以呪護弘經。五以轉邪弘經。六以勸發弘經。
今初。
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藥王以下。不區區在讀誦章句。始名弘經。何則。諸大士。久遠弘經。妙觀湛然。身口意等即人即法。此外毫無別法。名句文等即法即人。此外亦無有人。故宗鏡云。色法華。受想行識皆法華。惟其人法雙融。舉一全收。故藥王等。得以身輪之苦行。妙音得以身業之來往。觀音得以普門圓照法界。直令火宅化作清凉。俾奉此芳規者。拂彼塵勞。出在不久第恐戀宅。諸魔宮殿被摧。妒汝出界。損彼眷屬。僉來生擾。便成退屈。故勞藥王勇施等諸大神王。同以密呪護持。令不得便。此固外難蕩矣。復恐內障相仍。倘一念有差。便如莊嚴王。萬善俱失。故古注引莊嚴之往緣。經說知識之極接。警令轉邪。以掃意地之微細。此則內外俱寂。惟弘通之是務。方感普賢遙臨。請問四法。令得是經。而結其局。齊赴道場。
今於芳規之初。先明苦行者。以娑婆國中。人多獘惡。設不先忘身見。了苦如幻。雖擅多行。未輕與議。是故首舉。使有仿效。
△文四。初菩薩請問。二如來解說。三聞眾護益。四古佛稱善。
今初。
爾時宿王華菩薩(至)及此聲聞眾聞皆歡喜。
菩薩號宿王華者。宿乃星光所止之舍。宿中王。即月輪也。以能映奪眾星之光。故以王稱。華有結果之能。合顯此菩薩。能如宿王。破眾生長夜黑暗。更賜清凉之妙行為因。而感果法也。
藥王昔名星光。因於尊者日藏前。聞說佛慧。以雪山上藥。供養眾僧。誓曰。願我未來。能治眾生身心兩病。舉世歡喜。故號藥王。
今欲明藥王本事。故假宿王華發問。問意謂。我聞藥王。久持此經。游化娑婆。而不知以何身游。又此界中。我見最重。於毫末內。尚生貪著。而況於身。大士為攝此輩。自有無量對治妙行。蕩彼執情。願少解說。令諸聞者。猛發亡身為法之志。而以流通正法。為急務。
△二如來解說二。初說本事。二嘆妙經。初中三。初本事。二結會。三勸修。初又二初事佛聞法。二得定修供。
今初。
爾時佛告宿王華菩薩(至)諸聲聞眾說法華經。
既無女人。應皆一變化生。一箭道者。須知。彼中依正。既總優於娑婆。何得以此校彼。乃以彼時之量。而校彼時之數耳。以喜見為當機者。則喜見亦如身子。皆由權入實之人也。
△二得定修供二。初得定。二修供。
今初。
是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至)得現一切色身三昧。
上為當機說法。今令頓證三昧。論此大士。因地多從權小中。信根成熟。方蒙彼佛開顯。入住證實。特緣經中。自具頓超妙旨。所以不立僧祇。止消萬二之修習。即斷現色不相應染。便登八地。護色自在。而得普現色身三昧。遂有內現外現。內外同時現之妙用。問。何以知大士。從權小來。答。以從聞經後始有所證。自與燃燈。因妙光說法。互相激揚者。不同也。
△二修供二。初現在供。二未來供。初二。初神力供。二燃身供。
今初。
得此三昧已心大歡喜(至)價直娑婆世界以供養佛。
由得生喜。溯源報恩。入定而雨者。由因斷染於色法中。大得自在。故令所出花香。皆具實用。以為供養。二十四銖為一兩。六銖乃一兩中。四分之一也。
△二燃身供三。初然身。二佛歎。三供時。
今初。
作是供養已從三昧起(至)八十億恒河沙世界。
不如身供者。由神力以身為所依。方有妙用。故以根本作供。乃名上報。未供之前。於千二百歲中。服香飲油者。以當下幻軀。未得即名法供。是以外藉服飲之緣。內運定慧之力。共相薰淘。令十二處。轉為五分。否則不堪致敬。復又外以忍辱纏身。內以弘通立願。乃從中道妙觀。發智慧火。自然其身。故有妙光。照徹此彼恒沙國土。
薰陸香樹。出大乘國。葉似棠梨。兜樓婆出鬼神國。此云香草。又云白茅香。畢力迦或云丁香。膠即白膠香也。
△二佛歎。
其中諸佛同時讚言(至)作是語已而各默然。
問。弘經軌式甚多。何今先用苦行。答。由上安樂行中。未暇言及故。苟不融會。終成別見。所以首舉。良以。苦樂二行。敵體相違。故喜見於得三昧後。欲攝苦行。同名安樂。遂以然身之行。昭廓其式。否則弘通行海。何獨乏此鴻波。思之。
精進言真者。緣喜見於然身時。內運妙觀。觀蘊界處。緣生如幻。人法俱空。苦樂雙遣。當體即是實相。安住行處。惟進無退。念念流入薩婆若海。故佛讚曰。是真精進。殊非不達妙行無住者可比也。法言真供者。諸佛觀彼正然身時。妙止湛然。於實際中。求覓能生此身顛倒之因。及現前之生滅。未來之退轉。了不可得。三際平等。故究竟如虗空。故遂令生身。即同法身。能所燒相。與能所供相。悉皆寂然。即人即法。頓成法供。始蒙以真法供之贊。誠非國城妻子等供可及。最為尊上。贊已默然者。正納受意也。
然燒一行。為小乘律所嚴禁者。為欲具足僧寶尊重之相故。又以未如大乘人。知法如幻故。彼具縛凡夫。正在苦中。能所未亡。奚能以苦為法界。當其燒時。渠且忍苦不遑。安能內運觀想。而伸供養之誠。諸佛見之。正愍其愚妄。更何贊之有哉。是以制止。
△三供時。
其身火然千二百歲過是已後其身乃盡。
五疊六根。各各性具千二百功德。故歷千二之久。以伸供養。
△二未來供六。初化生王家。二自說本事。三復覲本佛。四本佛付囑。五奉命任持。六然臂供養。
今初。
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至)結加趺坐忽然化生。
復來生於本國者。以上供之願。猶未滿故。正見然身之機。猶未成熟。得利益故。
△二自說本事。
即為其父而說偈言。
大王今當知(至)勤行大精進捨所愛之身。
經本六句。不得擅加後二句。
△三復覲本佛。
說是偈已而白父言(至)世尊猶故在世。
此供佛已。得陀羅尼。復聞多經。與前得三昧處。分明是兩番聞經。兩番得益事。若不爾者。直使然身法供。返成無益。故知此中。我先供佛已一句。言雖總指前生。而意則別。要敘出然身時。於觀心中。感得聞經得益事。以示於人。亦如不輕臨終。得虗空開口事相等。此則然身之功。庶不唐捐。惟智者詳之。況初得之三昧。屬色自在。今語言陀羅尼。似屬心自在。居然有淺深之別。得解語言者。謂菩薩獲大智慧。於大小乘一切道法。及世間種種語言文字。悉能通達。照了無礙。是為道法無礙。又云。善能宣說一切語言。於一字中。說一切字。了一切字。同於一字。甄迦羅。乃俱舍六十大數中之第十六。頻婆羅第十八。阿閦婆第二十數也。或云。那由它是百萬億。甄迦羅是千千萬億。頻婆羅是百千千萬億。阿閦婆是萬千千萬億。猶故在世者。知能感之因。及應火之緣將盡。故發此問。
△四本佛付囑。
爾時日月淨明德佛(至)於夜後分入於涅槃。
以能化之佛法。及所化之依正。悉付與者。由喜見仗持經力。德位並臻於諸人之上。乃堪付囑。託以大事。溥被未來。
△五奉命弘經。
爾時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至)垂諸幡蓋懸眾寶鈴。
應化之身。法應非滅現滅。正法眼清明人之所熟諳。而復示以悲戀者。欲令法會同生渴仰。深種善根意也。瞻部在海。居妙高之南。故云海此岸。多出旃檀。今積之為?。?是聚意。
△六然臂供養三。初供養益物。二兩臂還復。三地動眾喜。
今初。
爾時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至)住現一切色身三昧。
誡一心念者。非一心。即不能緣一乘境。亦不能引三權同歸一實。住色身三昧。非歷七萬之久。亦不能令念者之根。至成熟故。
△二兩臂還復。
爾時諸菩薩天人(至)福德智慧淳厚所致。
心自在故。色逾自在。是故空塵。隨乘願力。集還兩臂。由斯下十二字。乃釋尊贊斷辭也。
△三地動眾喜。
當爾之時三千大千世界(至)一切人天得未曾有。
△二結會。
佛告宿王華菩薩(至)百千萬億那由它數。
△三勸修。
宿王華若有發心(至)諸珍寶物而供養者。
貪愛重者。拔一毛利天下。尚且不為。而況以身作供。夫欲作此供者。必須真知妙法難逢。多生罕遇。身受為招苦之本。頃歸無常。方可作此捨身微因。而求常樂之果。
△二嘆妙經二。初嘆全經。二嘆本品。初中三。初能持人勝。二所持法勝。三例示多福。
今初。
若復有人以七寶(至)一四句偈其福最多。
廣多七寶。非尋常物。四皆聖者。非尋常人。能供所供。可名極尊極貴。而所得福。不及持一偈轉勝者。以財不及法也。蓋法是聖師。能生能養。能成能榮故。今以人能弘道故。先嘆人勝。
△二所持法勝二。初顯體。二顯用。
今初。
宿王華譬如一切(至)亦復如是諸經中王。
此下十番約喻。用顯此經體勝。初約大海。謂川流江河。並皆淺小。不及海之深大。如此妙經。校諸大乘。不惟破小。且能深徹底蘊。橫該俗諦。不違實相。二約須彌。謂土黑諸山。體皆卑微。故令須彌在上。如餘諸經詮理。多含未伸。今則一極唱高。迥出眾典之上。
三約月天。謂星光雖眾。惟被一月奪彩顯照。今校諸經所演。不止掩蔽權理。又能彰碩孤照。
四約日天。謂大明麗天。諸暗盡破。能依此經作觀者。校依餘經所發實智。不惟消爍我法重昏。即生相積闇。亦並破矣。
五約輪王。謂諸國王。縱王羣黎。不得稱聖。惟轉輪王。福相齊具。方堪稱仰。如諸大乘。雖名說實。實體不足。今則純談實相。妙理圓滿。而為眾典之所尊重。
六約帝釋。謂地居諸天。雖名天子。仍被帝釋所轄。如諸權乘。雖名為大。仍為此經一實所統。
七約梵王。謂俗呼梵王。是眾生父。此經亦然。能生實智。為諸二乘。及發心者之父。
八約辟支。謂諸聲聞。皆藉修斷證果。惟有辟支。無師自悟。彼果中所說。及因位所說。未如此經。不假方便。但說無上者。遜揖居次。能持亦勝者。以所乘乘勝故。
九約菩薩。謂二乘聖。未若菩薩二利兼優。校諸教中。未如今經。不但開近。復能顯遠。
十約法王。謂佛尊稱諸法中王。如此妙經。於破小顯大法門。及帶權說實。帶實明權。?權贊實等法門中。若廢若立。若開若顯。若會若歸。俱得自在。故得稱為諸經中王。此上十節。以從下至上。從夜至晝。從地至天。從凡至聖。從因至果。五對十隻。居然有次。井井不紊。
△二顯用。
宿王華此經能救(至)能解一切生死之縛。
先法次喻。初中一切眾生。該盡九界。令離二死之苦。復滿所願。
如清下。更約喻以彰勝用。所以重重引喻者。正見勝用無窮處。又以無緣悲。不因有求拔苦。以同體慈。不負有感。即與其樂。一切苦。乃在二死果中。病痛即果上之報障。縛即能感果之惑業。
△三例示福多。
若人得聞此法華經(至)所得功德亦復無量。
實相妙法。本超乎數。以人法不二。故持之者。亦與之等。佛智難籌者。甚言其大也。
△二嘆本品四。初通明聞者功德。二別舉女人受持。三例明隨喜贊善。四囑累一品流通。
今初。
宿王華若有人(至)亦得無量無邊功德。
持此一品。所得之福。便如全持者。以藥王首用亡身法式。而擴安樂妙行。俾達苦樂一揆。導物之功甚鴻故也。
△二別舉女人受持。
若有女人(至)成就如是功德智慧之力。
別舉女子者。以愛不深。不生娑婆。情不重。不墮女身。今於如來座下。而服聞經法藥。即得轉染成淨。身心兩病皆除。更不復受女身。
若如下。復言後五百歲。以佛滅後。世逾下而障逾重。苟能於此受持。身雖女流。猶勝雄猛丈夫。以在煩惱大海。能翻身故。故能捨此極苦極穢之身土。而得極樂極淨之依正。固因法行之精專。更見經功匹測不復下。謂昔在娑婆。全以貪嗔諸垢為力。今則不更為所惱。且令得通得忍。得無漏法性之六根。俾六根之妙用。過前所得之報。百千萬倍。眼根既然。餘豈不爾。言菩薩無與等者。私謂。此指一類持餘經生淨者言。非指舊住補出諸大士言也。
△三例明隨喜贊善。
若有人聞是藥王菩薩(至)所得功德如上所說。
身口皆香。得報於現世。乃轉染之前相也。
△四囑累一品流通。
是故宿王華以此藥王菩薩(至)應當如是生恭敬心。
△三聞眾獲益。
說是藥王菩薩(至)得解一切眾生語言陀羅尼。
語言即是心聲。諸大士雖得弘通法式。倘不先解語言。則不識彼病源所在。藥將誰投。故因聞品之力。先得用藥之訣。於游化時。自能契機契理矣。
△四古佛稱善。
多寶如來於寶塔中(至)利益無量一切眾生。
諸菩薩現前所得之益。及未來世所得之益。皆因一問而有。故感古佛連連贊善。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六
卍續藏第 33 冊 No. 0628 法華經科拾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七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西蜀沙門 佛閑勖?大師 立科
門人 智一雪墩 拾遺
△二以往來持經。
妙音菩薩來往品第二十四
品末結云。說是妙音菩薩來往品時。四萬二千天子。得無生忍等。則此菩薩。以身業往來之威儀。能令法會。於見聞時。得饒益處。便名持經法式。又於四種攝事中。示隨類形同事身。名為持經。又前品以身輪之苦行持經。今則不但以身輪。現隨類形。更以身業之來往。作流通無盡之軌範。品故次來。
△文二。初如來光照妙音。二妙音來往益物。初二初照國。二照身。
今初。
爾時釋迦牟尼佛(至)白毫光明徧照其國。
大人相者。乃指大人所有福報。奇狀炳著處。以名相也。菩薩本行經。佛為淨飯王。略說相好云。佛生人間。示同人相故。說三十二相。勝諸天故。說八十種好。為諸菩薩。說八萬四千諸妙相好佛實相好。我初成道於寂滅道場。為普賢賢首諸大菩薩。於雜華經中。已廣分別等。俱舍論說。輪王雖有三十二相。而有三義。不及於佛。一處不正。二相不圓。三不明了。為菩薩說八萬四千者。約果相明也。由因中斷八萬四千煩惱。成八萬四千波羅蜜。獲八萬四千相好。今經指三十二相中肉髻者。乃即法報之化身。凡聖同見之佛相也。若校量者。善生經云。一切世間福。不及如來一毛功德。一切毛功德。不及一好功德。一切好不及一相。一切相不及白毫。白毫復不及無見頂相所有功德。非無上士。不能具故。名大人相。然無見頂。即是肉髻。故應持求見不能經初止放一光者。欲三乘人。捨諸方便。直乘一乘慧光。以為成佛真因。而終趨於無上智光妙果。茲欲顯持經妙因。即徹無上果地。是以二光齊放。用表果因交徹之相。皆在妙音一種流通境內。
△二照身。
爾時一切淨光莊嚴國中(至)釋迦牟尼佛光照其身。
此下敘能流通者。乃可雙被果因交徹之照。初明值多佛。是得二嚴之由。而悉一句。顯慧深也。得妙下。顯福廣也。古謂。十六三昧。即法華三昧之異名。若果然者。何以結云得如是等百千三昧耶。明明體異用別。方各用名以召之。又若是一。何必枚舉。況更有法華三昧名。亦雜於中耶。此下釋名一本智度論百八三昧名下義釋之。但此彼名字。略有參差。而必[甚*勺]於甚相符者取之。並不敢雜以臆見。如妙幢相三昧。似彼畢幢相三昧(因其必定微妙。方顯尊勝)。謂菩薩住此三昧。則能決定持諸法幢。於諸三昧。最為尊勝。譬如大將得幢。表其尊大之相。故法華三昧。似彼攝諸法海三昧。謂菩薩住此三昧。則三乘法。皆攝入是三昧中。如一切眾流。皆歸於海故。淨德三昧。似淨妙華三昧。謂菩薩住此三昧。於諸三昧中。開功德華。以自莊嚴。如樹華開樹自莊嚴故。宿王戲三昧。似滿月三昧。謂菩薩住是三昧。則淨光具足。滅愛恚等火(自在滅障。即游戲意)。清凉功德。利益眾生。譬如秋月圓滿破暗。清凉可樂故。無緣三昧似無心三昧。謂菩薩住此三昧。則心心數法。悉皆不行。智印三昧似寶印三昧。謂菩薩住此三昧。於一切三昧。悉能印證。然諸寶中。法寶為最。今世後世。乃至涅槃。能為利益。解一切眾生語言三昧。似入辨才三昧。謂菩薩住是三昧。則能辨說一切三昧。悉知眾生語言次第。及經書名字等。集一切功德三昧。似集諸功德三昧。謂菩薩住此三昧。則能修集一切善根功德。初夜後夜。無有休息。譬如日月運行不停。清淨三昧。似寶斷三昧。謂菩薩住此三昧。則能斷除一切三昧諸垢。如有真寶。能治諸寶令得潔淨。禪通游戲三昧。似師子游戲三昧。謂菩薩住此三昧。於一切三昧中。出入遲速。皆得自在。於諸外道。強者破之。信者度之。如師子游戲時。而能制伏諸禽獸也。慧炬三昧。似然炬三昧。謂菩薩住此三昧。則能然慧炬。照明一切諸法。無錯無著。如然炬夜行。不落險處。莊嚴王三昧。似大莊嚴三昧。謂菩薩住此三昧。則大莊嚴成就。見十方世界。以七寶花香。莊嚴佛處。而心無所著。淨光明三昧。似淨光三昧。謂菩薩住此三昧。於諸三昧。光明清淨。諸煩惱垢。皆不可得。淨藏三昧。似無盡三昧。謂菩薩住此三昧。能滅諸法無常等相。即入不生不滅真實之理(滅諸相淨也。入真實理藏也)。不共三昧。似妙行三昧。謂菩薩住此三昧。不見諸三昧有二相。即是畢竟空相應三昧。一切戲論。皆不能破。日旋三昧似無住處三昧。謂菩薩住此三昧。不見諸法有住處可得。釋迦下一句。正明被照。問。何以照人照國。皆云果因交徹耶。答。白毫內具現世尊修因之相者。示因分可見也。肉髻是無見頂。顯果分不可見。今並照於依正者。乃事理無礙門中。照明因果交徹之相。令弘通人。發大勇猛。謂能持者。即得坐道場也。
△二妙音來往普益三。初發來供訊。二大眾獲益。三還歸本國。初六。初辭佛現相。二承命發來。三供養問訊。四求見多寶。五昔修功德。六現住三昧。
今初。
即白淨華宿王智佛言(至)甄叔迦寶以為其臺。
辭佛並求見文殊者。先廸隨往者之景仰也。又彼佛誡以莫輕者。亦寄妙音。申飭隨往者也。何則妙音乃法身大士。雖知塵剎圓融。隱顯自在。第恐未了緣生如幻。法無定性輩。以彼最尊嚴之依正。忽見極卑劣之。佛土能不妄生二解。何以蹈此淨穢一如。小大無礙。平等之域。而聆平等大慧之法故。寄能將預誡所將也。
妙音下。領旨也。我之往彼。皆是如來道力所加。神通所使。福慧所嚴。安敢復生高下之心。於是下。示將發來之軌式。先令此土見瑞生疑。大啟渴仰。以作受益之本。
閻浮檀金。閻浮樹名。生於河邊提上。故曰閻浮提。言金者。由此樹果汁入河。染石成金。其色赤黃。兼帶紫?。校人間金。勝千百倍。甄叔迦云赤色寶。西國有甄叔迦樹。其花色赤。形大如掌。寶色似之。故名。慈恩云。狀如延珪。似赤琉璃。
△二承命發來四。初決現相疑。二文殊求見。三多寶為現。四正為發來。
今初。
爾時文師利法王子(至)亦欲供養聽法華經。
△二文殊求見。
文殊師利白佛言(至)彼菩薩來令我得見。
等覺大士。尚欲求見。餘人能不大生渴仰。此亦文殊善弘經處。與前求見。文殊意雖等。而皆各益己眾也。
△三多寶為現。
爾時釋迦牟尼佛(至)文殊師利法王子欲見汝身。
釋尊以現相之功。推歸多寶。不獨見其謙光可掬。逾深法會之願樂矣。
△四正為發來。
於時妙音菩薩(至)而來詣此娑婆世界耆闍崛山。
法身大士。尚能以一身。充滿法界。全無來往之跡。今從彼至此。而有存沒者。正應以身業之來往威儀得度者。於現威儀處。即名弘經也。又所經諸國。既皆現瑞。則於得見菩薩時。諒不虗度矣。古引天竺。有青蓮華。其葉修廣。青白分明。有似於眼。前云目如等。那羅延。涅槃疏翻金剛。晉言鈎鎖。或云堅固。或云力士。
△三供養問訊。
到已下七寶臺(至)安隱少惱堪忍久住不。
妙音以四萬之巨身。禮丈六之微軀猶云頭面頂禮。奉上瓔珞。總不見其迫迮者。正拂小大之迹。而顯法無定性之實德。東坡云。丈六金身不為大。方寸千佛夫豈小。亦能作此平等之見。如來現身人中。示同人法故。有九惱十緣。皆以善巧方便。令諸眾生。知善惡業因。必有苦樂果報。故此彼相見時。所有禮儀。法應如是。若論如來。已離一切障礙。成就無量諸勝功德。安有如是業報之實。然非已融隱顯一致者。亦不能作此問。
△四求見多寶。
世尊我今欲見多寶佛身(至)故來至此。
釋尊雖還靈鷲。多寶仍在虗空。非承佛加。何能輯見高遠。是以求也。
爾時下。釋尊為通。
時多下。多寶敬順所請。即於塔內贊善而答。便可名見。古謂。溪山各別。雲月是同。固自可通。但或者謂。何以閉戶之。答。便筭得見。今則據經。直為剖示法華功力叵測。但能持者。無問地前地上。悉得六根清淨圓融。而器世間。亦隨超越。以同一緣起故。是以於一根內。即具六根之用耳。獨非眼乎。聲塵獨非色乎。正不必在色見聲聞上。作理會也。思之。
△五昔修功德三。初引昔。二結會。三指廣。
今初。
爾時華德菩薩(至)今生淨華宿王智佛國有是神力。
初問功德。二問神力。昔奉伎樂寶鉢。今於華報上。故令天樂自鳴。法器恒隨。雖是等流果報。亦無作妙德之所使也。
△二結會。
華德於汝意云何(至)今此妙音菩薩摩訶薩是。
△三指廣。
華德是妙音菩薩(至)百千萬億那由它佛。
此上總以所植德本。答初問也。
△六現住三昧二。初舉三昧用。二釋三昧名。
今初。
華德汝但見妙音菩薩(至)智慧之力其事如是。
此下明三昧用。即是答神力。而有兩節。初明於娑婆內。現六凡身弘經。但言救濟者。由彼正在沉淪受苦。尚且不暇。何由能解佛之智慧。下明內德充。而外用足。故於神智。皆無所損。以隨類形隨類音。隨其所欲。而接以隨類法門。故曰各得所知。
於十方下。約現四聖身弘經。然初文。明於娑婆現六凡。今於十方。明現四聖。皆行文之巧。此彼界內未嘗不互現也。統而言之。所現之身。固有種種。而弘通之教。則維一法華。又須知。未甞不先以一法。作種種說。然後攝種種。還歸於一。
△二釋三昧名。
爾時華德菩薩白佛言(至)能如是饒益無量眾生。
古注謂。三昧與陀羅尼。體一而用異。若准起信。云八地得三種世間自在色性。隨心無有隔礙。九地善知眾生十種稠林。得四十種無礙辨。此約色心。分八九二地之優劣。又唯識謂。八地能任運。現金等諸相及土。九地得四無礙解。以析淺深。非無有異。
又須知。妙音所住三昧。雖亦名現一切色身。與被益者所得。應有不同。以妙音是等覺人。於諸三昧。已能深入無際。豈法會初得者。所能比。
△二大眾獲益。
說是妙音菩薩品時(至)亦得是三昧及陀羅尼。
此彼兩土。皆獲益者。原先見華瑞。已發勝解。不可引轉。繼以妙法印心。故得定慧雙融。經文欲辨定慧體異故。於陀羅尼上。三昧之下。加一及言。
△三還歸本國二。初復本佛命。二重結普益。
今初。
爾時妙音菩薩摩訶薩(至)得現一切色身三昧。
來往所經國內之眾。於兩番見聞瑞相時。豈無傍益。在文不顯。昔我佛光照彼國。亦應有傍益。文亦不顯。而意則不無。
△二重結普益。
說是妙音菩薩來往品時(至)得法華三昧。
諸天子見妙音。於所證妙圓體內。示來往相。說寂滅法。令見聞者。廓悟一切幻相。雖生非生。滅亦非滅。於實相無相。本來不動之旨。了了於心。故曰獲無生忍。而華德又於妙音百千三昧中。見其能以一身現種種身。以一法作種種法。說調伏眾生。待至善根成熟。復攝種種。還歸於一揆。厥所由並不離法華三昧。一種妙用之內。於是攝權歸實。不作二相。頓悟法華三昧矣。
△三普門持經。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
此繼前品來者。緣妙音雖以來往威儀。及色身三昧。弘經此方。但事僅七支。何似觀音。以如雲如雷圓融無盡之三業。統太空。為一普應玄門。被正報。則上至聖賢。下及蜫虫。極乎中陰。於依報則地水火風。但有色有聲可馮。悉是大士。解脫樊籠處。故於所被。總不分善之與惡。逆之與順。能感與不能感者。齊萬化於一致。皆不在普門設化之外。且如七難中。稱名得無畏者。大士之口輪冥加也。二求中以禮拜得遂者。大士之身輪冥加也。三毒等中。以念敬得遠離。又超勝多名者。大士之意輪冥加也。以此化法。寧不校。廣於前故。次來也。又即此中。雖未現身說法。而令百千苦惱。同得無畏者。正約普門人。以顯普門法故。不須於色於聲。以人即法故。下三十二應。則又以普門法。顯普門人。所以用及色聲。以法即人故。而化被亦廣於前。問。以何為普門法。答。權淺教中。則曰名無得物之功。物無當名之實。名之與實。互不相蒙。若夫今經。則實相觀照與文字。雖三而一。舉一即三。大士聖號。詎非般若乎。唯其即是般若。是故含弘廣大。一多平等。此彼無礙。萬德瑩然。以見大士甚深行處。亦非一生所繫。菩薩不能徹其底蘊。與言佛便週義。正等無異。此即普門法也。要知大士。以普門法。融入法界故。令有緣及無緣者。皆得離苦自然。而然有一自性觀音。住無畏地。救度九界眾生。
品名觀世音普門者。乃以人法雙題品名也。今先釋人。次釋法。人名觀世音者。如楞嚴無畏章云。一者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苦眾生。蒙我觀其音聲。即得解脫。故觀音名。遍十方界。若今文則由苦惱眾生。一心稱名。菩薩觀其音聲。而得解脫。名觀世音。竊謂。二經唱名雖同。而意則各有所重。楞嚴則謂。由我蒙我方得脫苦。重在能應上。名觀世音。今文雖曰脫苦。似貴在一心稱名上。而意實雙取感應道交之旨。名觀世音。則觀是大士之能應。而世音乃眾生之能感。感應合顯。故曰觀世音。
次釋法者。謂普門。即是大士所證。實相般若之體與用。謂普即竪窮橫遍之體。門即藉出入無礙義。以喻大士之顯加冥加。皆從無作妙用流出。及眾生之顯感冥感。皆因投入無作妙用之內。始能脫苦。則普門二言。雖是體用一對。亦是法喻一雙。九界眾生。除此一門。別無岐路。證解脫道。故曰普門。
若更略釋者。則觀是大士。寂照雙流。權實無礙之智。斷惑證真。因此自利。拔苦與樂。因此利他。復由此觀。絕偽離垢。含弘盡際。泯同愛畏。故下偈中。各從厥德。而立五觀之名。以見大士弘通導利之廣。故目曰觀。世即器世間。眾生世間。智正覺世間。此皆大士所化之境也。音即所被。亦即能感之機。而有二種。謂音聲與心聲也。若大士以同體慈。現三十二妙容。說十九尊教。而與其樂。是為顯應冥感心聲之機。若大士以同體悲。遍施無畏。而拔其苦。是為冥應顯感稱名之機也。究大士之妙應。如月在天。有水皆映。了無此彼。機縱無感。亦未甞捨。正猶杲日麗天。不為無目。而捨明照。是故異音殊感。皆能漸拔三乘權人。此能頓收。故合稱曰觀世音菩薩普門品。
△文三。初長文。二偈文。三結益。初二。初初番問答。二二番問答。初二。初問。次答。
今初。
爾時無盡意菩薩(至)以何因緣名觀世音。
文有兩番問答。初問人。次問法。初能問人。名無盡意者。華嚴十地品說。初歡喜地菩薩。發廣大如法界之願。以十無盡句。而得成就。若此十句有盡。我願乃盡。以此十句無盡故。我之大願。亦無有盡。十無盡者。謂眾生界。無盡世界。虗空界。法界。涅槃界。佛出現界。如來智界。心所緣佛智所入境界。世間轉法轉智轉無盡也。此菩薩於登地初。即緣此十以立名。故曰無盡意。將顯普門法。而以無盡意發起者。正顯能問所問。與普門法。同歸於無盡也。
△次答三。初正答所問。二兼示禮念。三舉他校勝。初二。初總示。二別示。
今初。
佛告無盡意菩薩(至)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
由大士與眾生。同一悲仰。復由即人即法故。先約人顯法。不用身面言說。即能拔苦。萬億機得解脫。總顯應之普感之眾也。然持名成感者。夫大難一作。卒然臨頭。其愴惶求救。心中自不暇論念心之理與事。今即以此現前一心。持名聲中。便已總攝六根。盡該三業。進為能感之機。退為脫苦之本。使此將危之身。轉作一心持名之念。由其念念相續。不被有苦。當前之心所間處。即是自性觀音出現急難化為清風時也。汝問。以何因緣。名觀世音。因緣雖廣多。由應感得名。然有二意。一若約眾生言。則以稱名顯感之音為因。而普門中。即以悲觀冥應為緣。因緣相感。令其離苦。故名觀世音。二若就菩薩言。則以普門觀法為能救。因眾生悲仰之世音為緣。亦是因緣和合。與拔苦處。名觀世音。所以有如是之感應者。由真妄交徹。互相遍故。謂由真外無妄。是以觀音心內之眾生。凡有所感。其應知響。復由妄徹真源。即悲仰時。而眾生心內之觀音自然出現。為拔其苦。此於無畏中。略示名觀音之因緣。下偈中。世尊就菩薩自所證法門釋觀曰。真觀清淨觀等。於音則以梵音海潮音等意。釋之。
△二別示二。初明七難。二結神力。
今初。
若有持是觀世音菩薩名者(至)稱其名故即得解脫。
此下但約楞嚴說。菩薩以斷德神力。加被法界。自然而然。能令離苦。至無畏處。意以釋之。不必深講惑業等水火風。若另立觀文。則教外別有觀矣。何名依經作觀。故亦可略。今初且約菩薩。以口輪被物言。所以能救火難者。以見覺屬火。由菩薩以同體知見旋復力加之。故稱名者。便不自焚。
二以聞覺屬水。由菩薩以同體觀聽旋復力加之。故稱名者。即不自溺。
三由滅妄斷殺力加之故。羅叉鬼不能害。一人稱名。餘皆解脫者。由菩薩以同體大悲普熏法界。深入眾生心海。是故得聞稱名之聲者。亦蒙解脫。毗沙門天王所轄。有二部鬼。一曰夜叉即捷疾鬼。二曰羅叉。即食人鬼。遍在諸處。即人所居處。亦並有之。以業力故。兩不防礙。復於海外。另有一國。以為專居。
四由六根消復同於聲聽力加之。是故刀兵。無能損害同聲聽之六根。
五由菩薩以聞熏精明力加之。故癡暗之鬼。不敢正視。況能興害。
六由菩薩音性圓消離諸塵妄力加之。以亡塵故。身相亦消。枷鎖於何不脫。七由菩薩滅音圓聞遍生慈力力加之。故能令諸商人。坦步於冤賊險道。
△二結神力。
無盡意觀世音菩薩摩訶薩威神之力巍巍如是。
巍巍如是四字。指出菩薩。從久遠來。以大神力。充塞法界。遍拔眾苦。意不僅於上之七事便已也。
△二兼示禮念二。初念敬益。二禮供益。
今初。
若有眾生多於淫欲(至)是故眾生常應心念。
標曰常念。結曰常應心念。正廣上妙音。但用身輪攝化。今顯觀音。則加以意輪被物矣。又與前但以口輪被七難。意亦不同。多婬眾生。由無始以欲習合塵。故為色劫。茲蒙菩薩。以熏聞離塵力加之。故得根境不偶。欲愛乾枯。
嗔恚由對境違情而生。今緣菩薩。以根境圓融無對所對力加之。則不嗔矣愚癡由妄塵所蔽。無明所覆故多。茲緣菩薩以消塵旋明朗徹無礙力加之。故得離癡。結辭於威神力上。更加一大言者。見眾生內惑。校外難為難除。非具廣大神力。決不能却。
△二禮供益。
若有女人設欲求男(至)皆應受持觀世音菩薩名號。
求男者。蒙菩薩以融形涉世。遍事諸佛。為法王子之德。遍中陰故。俾求者即得生男。又以承順秘密領受無失之德。亦遍中陰。俾求者即得生女。故亦校妙音為廣。結辭先結身輪之禮拜者。影彰上七難三毒二求。皆菩薩以三輪。應三業之感也。次更結勸持名者。正顯普門之法身觀照。皆不在文字般若之外。則持名一事。乃脫苦受樂。最捷徑之法門也。
△三舉他校勝。
無盡意若有人受持(至)無量無邊福德之利。
持多名。與持一人名之福等者。由菩薩於娑婆界中。得真實圓通。為所修習。故得一多平等。
△二二番問答二。初問。次答。
今初。
無盡意菩薩白佛言(至)方便之力其事云何。
前答人名。由菩薩以三輪冥。應三業之感。即以普門法。而釋得名之所以。此下約法顯人。機縱無感。特緣大士用隨體遍。如月在天。光亦隨遍。故值冥伏之善。於勝解現圓時。即是心聲冥感。水清月現之候。是故現身。而有三輪之顯應。巧逗機宜。現身說法。而皆無私自成。以答此問。
△二答三。初應機遊化。二舉德勸供。三結顯自在。
今初。
佛告無盡意菩薩(至)遊諸國土度脫眾生。
此下於每節中。皆用應以現身說法六字。以答三業之問。則應以二字。正大士意業。鑒冥感之方便也。所以能現身者。由大士與佛如來。同慈力故。身成妙應。入諸國土。第此經與首楞。所明之數與身。互有多少開合之異者。正見四八之說。非是究竟。必如下文。以種種形。游諸國土之結。方可盡類。今詳所現之身。及所說法。應各有四句。謂一以一身應一機。二以一身應多機。三以多身應一機。四以多身應多機。則前三句約次第。而第四一句。約同時現也。其所說之法。亦應有四句。准上可知。今經所明。但有初之一句。餘三句悉含於結文矣。要知文中所明之身。誠太倉之一粒也。今初且於佛身略示其槩。十法界內。最尊特者。無踰佛身。故於六道中。非人天二處。不堪投足。又人與天。品異業殊。不啻恒沙。則所見之佛身。亦自勝劣多端。故經有摩象之喻。且如小教。初發心人。所見佛身。應劣於初向。初向漸次而上。至於四果所見。又劣於始矣。況後諸教。各有三賢十聖階差。此一佛身。既有種種次上之分。餘可類推矣。問且勿論大士之本。只如現今示跡。等覺位中。其所現身。果能亦被等覺否。答。亦被亦不被。不被者。鼓揚法化。同為利生。被者。大海不讓細流。故世尊尚不捨貫針之微福。況其勝者乎。四聖中。略菩薩身。合緣獨倫為一支弗身。及示聲聞。則皆以內秘外現。以權引實也。下皆例此六凡中。初舉梵王者。以彼有語言法。能統上冠下。為大千主。故帝釋乃忉利主。又同梵王常隨於佛。故皆首舉。自在乃欲界主。大自在乃色界主。意明二界頂天之身。尚是所現。況所統攝天大將軍統領鬼神毗沙門。為四王之尊。皆以勝現影劣現。以上率下。蓋風行草偃意也。下亦准此。
王庶中。不言輪王等者。見小王身尚現。而況大者。此倒攝意也。長者如前明。具十德者。居士能以道自居者宰官上能輔弼。下能剖斷者。婆羅門則以術數攝衛淨行人也。
入道四眾。皆奉佛戒人也。
現婦女身化被內閫也。
童男童女。乃保合太和。不喪天真。清節自居。不求侵暴者。
八部中非人句。應上至無色。下及三塗。在文含而未顯。
執金剛者。梵語䟦闍羅波膩䟦闍羅云金剛。波膩云手。即手執金剛杵。誓作千佛護法神也。
結能化身曰。以種種形。所化之境。曰諸國土。總顯廣多難思也。能化之身。上已略明。若所化之土。如會玄引大菩薩藏經。說虗空中剎土。多於大千世界微塵。但由業行不同。故不相閡。又況土體染淨相盡。本來自在。能令見者。若四聖。則即一土。而見四土。若六凡。亦於一境。各別知見。並不在普門攝化之外。
△二舉德勸供四。初承前勸供。二奉命供養。三不受勸受。四回向勝田。
今初。
是故汝等應當一心(至)皆號之為施無畏者。
初句正勸供。是觀下。出勸供意。是故下。由前約普門法。尋聲㧞苦。准首楞說。則觀音名。是古佛所授。故觀音名。遍十方界。此下復約普門法。於此界中。耑濟急難。故諸眾生。以能施無畏之名加之。歎美其德故。施無畏者之稱。又獨擅於娑婆矣。
△二奉命供養。
無盡意菩薩白佛言(至)受此法施珍寶瓔珞。
以瓔珞之財供。名法施者。原從無盡中道妙慧之所生故。又當體即是實相故。
△三不受勸受。
時觀世音菩薩(至)人非人等故受是瓔珞。
不受者。意謂。汝既奉命作供。我未承旨焉。敢輙受。況有至尊在前。故却之。重白愍我等者。謂我為愍眾有施。仁須愍眾有受。故佛亦以愍眾為勸。究普門法中。了無捨受之相。而亦不礙相即無相。故不妨為物有受。
△四回向勝田。
即時觀世音菩薩(至)一分奉多寶佛塔。
回諸妙因。同趣勝果。
△三結顯自在。
無盡意觀世音菩薩(至)遊於娑婆世界。
△二偈文二。初贊問。二偈答。
今初。
爾時無盡意菩薩以偈問曰。
世尊妙相具我今重問彼佛子何因緣名為觀世音。
重問二字。即雙含上問名問游意等。欲起下文。故首問緣。
△二偈答二。初經家敘。二如來答。
今初。
具足妙相尊偈答無盡意。
相具由於德足故。歎相即是美德。此經家緝綴語也。
△二如來答二。初總前二答。二結勸禮念。初二初總示行願。二就機別顯。
今初。
汝聽觀音行(至)心念不空過能滅諸有苦。
行願各有兩重。謂善應是利他行。侍佛是自利行。願即初發之四弘。及後歷侍諸佛。續發之願也。善應者。若洪鐘之在架。小大之聲。悉隨其扣。而皆出自無心。普門之冥顯二應如之。
△二就機別顯二。初頌初答。二頌次答。
今初。
假使興害意(至)念彼觀音力應時得消散。
共十二頌。有重頌及孤起之別。在文自了。念彼之彼。似非此彼之對。蓋大難臨頭。於求救時。止有切念聖號之一心。大士之悲。救即我之心口。更何有此彼之分。佛言念彼即脫苦者。乃述神速之應也。須彌峰金剛山。皆假設辭。顯其高與堅。最易損害人處也。還著本人者。殆枯其惡念於未蒙也。古謂大士所以能遍救者。以一切依正。皆是大士妙色妙心。一切眾生於聖色心。而自為難。其求救之感。亦即大士之三業。是故有感即應。又前云化及蜫虫者。即蚖蛇蝮蠍類也。
△二頌次答二。初承前正頌。二重歎悲智。
今初。
眾生被困厄(至)生老病死苦以漸悉令滅。
初一頌承前結。顯眾生心被三毒所鼓。身被業縛所困。故致苦惱來逼。大士以煩惱即菩提之妙智。流出同體大悲。救自性之眾生。具足下二頌。略答次問。其廣被處自在。前文已具故。
△二重歎悲智二。初歎悲智體。二歎悲智用。
今初。
真觀清淨觀廣大智慧觀悲觀及慈觀常願常瞻仰。
上半歎智。下半歎悲。以此二是觀心中。首出之德故。初中謂中道妙觀。必從無妄真理流出。故曰真又以此智性非染法。故曰清淨。本週法界。故曰廣大。乃即三即一。普照三諦之觀體也。下半顯此觀中。復具二種殊勝被物之恩德。是故眾生。皆應恒常稱名。而修瞻仰之行。
△二歎悲智用。
無垢清淨光(至)念彼觀音力眾冤悉退散。
上頌是當體顯德。此下則對物顯用。故曰破暗除災滅焰等。以顯悲智之用。問。據歎體則智有三義。悲有二義。今用中智。復有無垢悲。有雷雨等義。何科唯云歎悲智耶。答。聖人萬德。率以悲智為先。若以智為門論德。則一切皆智。餘義如虗空以悲為門。亦然。諍訟一頌。轉釋煩惱焰也。謂世人事係公庭。身臨戰陣。心憂刑罰。命慮兵殘。今昔冤仇。一時凑合。此正煩惱熾然。如烈?處。尚可致感。而況於他。
△二結勸禮念二。初歎名勸念。二歎德勸禮。
今初。
妙音觀世音(至)是故須常念念念勿生疑。
大士召德之名。應有無量佛。約五義為歎者。且令見一班也。然音是所觀之境。由境智鎔融。能所兩亡。故即所觀。以歎能觀。而示唯心。俾知心境。但一如實相也。初歎妙者。謂由三觀三諦。於一心一剎那中。遮照同時。不可思議。可稱妙音。二由尋聲拔苦。可稱觀世音。三由具足清白。可稱梵音。四由應不失時。可稱海潮音。五由高超九界故。曰勝彼世間音。又此五中。隨舉一法。即攝餘四。及一切德。悉皆趣之。若眾生以念為法界。則一切聖賢功德。莫不同趣。此外別無少法。何況此大士耶。苟能深信忍。可截斷疑情。念念無間。何苦不脫。何樂不階。但貴不生疑惑。故最後以一勿字。剪之戒之。
△二歎德勸禮。
觀世音淨聖(至)福聚海無量是故應頂禮。
圓滅諸染曰淨。位極於茶曰聖。此約斷德。受稱也於苦下。約恩德被物也。如慈父母作依怙。如如意珠具一切功德。慈視大地。如憐一子。墮在苦處。要而言之。大士是福德聚。難仰其高。是智慧海。難測其深。故我以無妄之廣長。勸諸眾生。唯應志心頂禮。凡有所求。必獲如意。
△三聞品獲益二。初贊聞品者。二結發心益。
今初。
爾時持地菩薩(至)當知是人功德不少。
說竟持地出。為贊歎者。由普門持經。與持地行。兩相等故。謂持地自毗舍如來所。得平心地後。觀諸眾生。若起若倒。並由心地攝持。與能趨普門者。固蒙攝入。即自背而投岐路者。亦在無緣大悲攝取之內。以向背起倒。同一致故。持地不贊普門人法。而專贊能聞者。正深於贊者也。由普法殊勳經耳。是以功德不少。
△二結發心益。
佛說是普門品時(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由聞最上教。悟最上理。故發最上心。效行此最上行。而證最上果法。此種妙心。自無有法與之相等。而能等者。是為終實悟真理。發菩提心人。而入初住者。
△四呪護持經。
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陀羅此翻總持。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也。又總持惡不起。善不失也。然有一字陀羅尼。多字及無字之別。曼拏曪中。以五種觀法持呪。凡增益攝伏等事持之。莫不如意。又五種密部中。各有根本枝末之分。今呪自屬本部所攝。觀係降伏。字係多字。於五不翻中。即秘密不翻。四例中。即翻字不翻音例也。此由上明深位菩薩。始自亡身為法。終至普門示現。而流通之芳規已週。茲恐初心菩薩。身屬常倫。才發真心。願欲弘經。自令魔宮震裂。彼戀塵勞。安肯坐視。故伺其便。僉來生惱。倘不外仗神呪護持。善根微弱輩。不能不被其阻退。品故次來。
△文三。初持經功德。二神呪護持。三聞品獲益。
今初。
爾時藥王菩薩。即從座起(至)如說修行功德甚多。
△二神呪護持五。初藥王呪護。二勇施呪護。三多聞呪護。四持國呪護。五羅叉呪護。初二。初說呪。二贊許。
今初。
爾時藥王菩薩白佛言(至)則為侵毀是諸佛已。
呪字是華言。即呪禁。呪願。禱祝義也。特以秘密不翻故。以此字往翻之。陀羅尼下。又繫一呪字者。華梵兼舉也。其明呪。神呪。真言。皆別稱也。呪辭中有是鬼神王名。稱其王名。則部落不敢為非。又有如軍中密號。唱號相應。無所訶問。如不相應即執治。罪。又是諸佛密語。如索仙陀婆。餘無能解。唯有智臣。能於一名之呼。以鹽水器馬。各奉其當。今於一呪。遍有威力。能令瘥病滅罪。生善入道。以是義故。存梵不翻。庶免偏廢。與呪之與。通乎萬世之下。會中一說。靡攝無遺。具弘通之行者。即在呪護之中。
呪中字。悉宜以本音讀之。即四種翻譯中。翻字不翻音之一也。又凡有切有反有音者。可依之。如逢本字。旁加一口字者。應以急口呼之。
△二贊許。
時釋迦牟尼佛(至)於諸眾生多所饒益。
△二勇施呪護。
爾時勇施菩薩白佛言(至)伺求其短無能得便。
富單那。此云臭餓鬼。能主熱病。吉蔗此云所作。即起屍鬼人及夜叉。皆有此鬼。鳩盤茶此云甕形。舊云冬瓜。以其陰藏。如冬瓜之大。行則置之肩上。坐則踞之。即魘魅鬼也。
即於佛前而說呪曰(至)則為侵毀是諸佛已。
△三毗沙門呪護。
爾時毗沙門天王護世者(至)說是陀羅尼。
毗沙門此云多聞。福德之名。聞四方故。主領夜叉羅剎。天竺以北方為首。次及東南西。故先舉也。
即說呪曰(至)令百由旬內無諸衰患。
△四持國呪護。
爾時持國天王(至)擁護持法華經者。
梵語提頭賴吒。此云持國。又翻安民。乃乾闥婆。及毗舍闍。二部之主領。為上升之元首。下界之初天也。
即說呪曰(至)則為侵毀是諸佛已。
△五羅剎女呪護二。初呪誓。二贊許。
今初。
爾時有羅剎女等(至)離諸衰患消眾毒藥。
毗陀羅赤色鬼。犍陀黃色鬼。烏摩勤伽烏色鬼。阿䟦摩羅青色鬼。阿棃樹形似蘭。枝若墮地。自然破為七分。殺父殺母破和合僧。為三逆罪。擣蔴生虫壓油過之尤者。以斗秤小大出入。欺盜之尤者。故震每銘其背。
△二贊許。
佛告諸羅叉女(至)應當擁護如是法師。
凡愛者必護。諸菩薩愛法必護法。護法必護人。諸佛為愍念眾生。以陀羅尼。護諸菩薩。得以述而與之。鬼女最惡。能以呪護。亦即善持法華者也。
△三聞品獲益。
說是陀羅尼品時。六萬八千人得無生法忍。
△五轉邪持經。
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上以呪護。靖諸外難。魔絹已得隳裂。茲恐末世弘經者。境強智弱。識被情牽。若內弗蚤覺。外乏善導。一被所奪。無可哀救。故古注引莊嚴之往事。以示警。而經文全重。在得善友提?上。始有轉邪之功。經云。此二子。是我善知識。為欲發起宿世善根。饒益我故。來生我家。故以轉邪。為本事。
△文二。初敘述本事。二聞品獲益。初二。初正明本事。二結會贊歎。初三。初總敘相值。二轉邪方便。三蒙轉得益。
今初。
爾時佛告諸大眾(至)及愍念眾生故說是法華經。
初明化主劫國。彼佛下。雙標能所二化。是二子下。標能化具德也。久修下。略示二嚴。檀等五句。釋有大福德。般若一句。釋有大智慧。方便一句。釋有大神力。經欲具彰十度。以顯正行。故於六度後。略標方便一度。以該餘三。蓋十度乃從六中。所開出者。如禪度中。有願力智三。開出願力二度。般若中。有道種智。及一切種智。如次開出方智二度。意明能化位在等覺。故作是說。以修三十七。為助道者。由正修十度時。亦復緣念四處。以除四倒。繼以四勤。斷惡生善。四種作意。令善滿足。而蒙其芽。加以信等五法。增長善芽。令其成根。而增五力。始能破惡以七覺支。於中決擇所修。各歸厥派。速令入道。終以八種正道。統攝諸品。通至涅盤。今總論之。菩薩之道。以首悟實相為體。四無量為心。六度為用。道品為助。乃成佛果。而二子皆悉通達。又禪度中。已具攝一切三昧。而另列七種者。以於此七中。更臻其妙故。爾時下。明彼佛說法之所以也。欲引者。緣王曾聞此經。中被阻退。已歷多時。今則惡緣當謝。善種將熟。故得感佛。作勝增上。令聞妙法。再發靈苗。故華嚴有食少金剛。畢究不銷之喻。旨哉。又下經云。為欲發起宿世善根等。
△二轉邪方便三。初二子白母。二母令往化。三奉命往化。
今初。
時淨藏眼二子(至)而生此邪見家。
二子白往。乃助發緣也。
△二母令化父。
母告子言汝等(至)或聽我等往至佛所。
△三奉命往化。
於是二子念其父故(至)令其父王心淨信解。
諸外道。邪見充滿。縱有至道在前。亦必不受。又以見地不明。重外輕內。故易被色聲所舞。非覩神變。莫奪所好。況邪外神變。並屬有漏。若見漏盡人。所現之希有。迴視己能。何其眇劣。故為現通。令生渴仰。
此所現通。不必泥於十八瑜伽。自有十八神變。可該於此。
△三已轉得益七。初父信欲往。二白母出家。三雙白父母。四化功已著。五詣佛出家。六歎述二子。七贊佛自誓。
今初。
時父見子神力如是(至)欲見汝等師可共俱往。
歎未有者。見非邪外可匹也。因信其子故。並信其師。而求見也。
△二白母出家。
於是二子從空中下(至)所以者何佛難值故。
△三雙白父母。
於是二子白父母言(至)諸佛難值時亦難遇。
二喻一明難逢。一明縱逢。難具正見。故古云。龜魚之眼。兩向不能正視。縱遇浮木。尤難見孔。故值佛人。非宿福慧深。而且厚者。不能了脫。
△四化功已著。
彼時妙莊嚴王後宮(至)令心信解好樂佛法。
法華三昧。能攝權歸實。離諸惡趣三昧。能破二十五有。諸佛集三昧。則能常不離佛。三聖以妻子身。而攝化者。正先以欲鈎牽意也。能信解不生好樂者。亦不能速至菩提。故雙舉也。
△五詣佛出家。
於是妙莊嚴王(至)後得一切淨功德莊嚴三昧。
跏趺之佛。從供養淨信之所生。臺牀天衣。皆受用應有之具。佛身言第一微妙者。以從第一真空之所流故。亦是色空交徹。相即無相。難思之身故。
時雲雷下。佛令出家與記也。娑羅云堅固。謂能以道法。蔭庇法界也。其王下。奉命出家。一遂二子所請。一續往昔本願。三昧曰淨功德者。以邪染蕩除。而真靜現前也。
△六歎述二子。
即升虗空高七多羅樹(至)愍念邪見眾生令住正見。
初王稱歎二子之饒益。
爾時下。雲雷如來。重為述成也。文中雖甚歎善知識。能大饒益。然非宿植善根者。恐不能遇。則宛轉飄零。無可哀救。古引四僧結契。入山修道。以一人行乞佐助。而被惡緣所染事。即指為莊嚴王。足為後世藻鑑。則凡垂手入廛者。於逢增上境緣時。應觀諸法如幻如夢。否則被境所轉。成誤墮矣。足知理觀及善友。洵缺一不可也。
△七贊佛自誓。
妙莊嚴王即從虗空中下(至)說是語已禮佛而出。
初贊佛功德。頻婆云相思。果色丹而潤。
安隱快善。從能隨教戒所行故。具無量功德莊嚴。作持也。
我從下。自誓不隨心行等。止持也。又不隨心行。則智行起矣。
△二結會贊歎。
佛告大眾於意云何(至)諸天人民亦應禮拜。
初會通四人。古指光照莊嚴相為妙音固可。即於會中別有此一菩薩亦可。
是藥下。重歎二菩薩者。以能善弘經故。
△二聞品獲益。
佛說是妙莊嚴王本事品時(至)於諸法中得法眼淨。
得法眼淨者。以能決了豪華。如幻如翳。不被所矇故。又若圓伏二障分別起。則得入住。成正定聚。若圓斷二障分別起。則登菩薩極喜地。以經文渾涵。故作二釋。
△六勸發持經。
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
此品遠承藥王等三聖。弘通法式。近踵明呪善友之力行者。可以乘此。按轡徐行。直至道場。無諸留難。是故普賢居殿。唯有勸進開發流通。用廣妙行。故此品來。
經初毫瑞。圓現法界。迷悟之流。並不越乎一光之外。故智首文殊。法法皆從光中點出。次復援古擬宜發明。諸佛皆依一性。而演一乘。傍為助顯。今佛使大會迴憶。在昔全由根劣。以致解異。令其猛醒。乃以三週七喻。會歸法華三昧。既蒙開顯。而眾行自此。可以契真。故感普賢來儀。最後勸發。而世尊更為述成四法。令得是經。所謂得者。即依教而獲理行果也。是故此經以智創首。用行結束。正見非智無以照理。非行無以克果之大旨。則世尊為一類由小之大之機。所有本懷。悉是輔助揚化。引攝成根。進蒙記莂。了此大事。
△文三。初總敘來儀。二正陳勸發。三聞品獲益。
今初。
爾時普賢菩薩(至)頭面禮釋迦牟尼佛右繞七帀。
無上佛果。非行莫階。故以普賢。結成流通。自在是菩薩之德相。神通是菩薩之業用。力言顯是即德相之業用也。威德與名聞合舉者。顯美實之賓。莫不相稱也。其所與諸大士。皆具普賢道者。此經首尾。皆約東方言者。其義有二。一者東方。有啟明之相。所以毫瑞始東用表。智輪若現。必先破羣昏。是以文殊首出。以為眾除疑應之。一由東是羣動之首故。象駕東來用表。欲階妙果者。必自行門始。慧行若發。則六度咸趣。始而以智照理。終而以行成智。克果佛國。云理智行為身。日月是也。所經歷處。悉有瑞應者。同是無作妙德之所感生。各現等者。各以所得解脫。於隨侍時而現。即名弘經。庶不空過。
△二正陳勸發三。初請受勸發。二正與勸發。三誓願勸發。
今初。
白佛言世尊(至)云何能得是法華經。
首楞謂。此大士心聞。洞十方者。一約法身。依真而住。則十法界。並不外於心聞。若約報用。稱體而週則無邊剎海。不隔毛端。亦可謂之心聞。今曰遙聞者。以大士勝應在彼。赴感而來。故曰遙聞。若約菩薩之心聞。不但已聞能詮所詮。並聞此經廣說之意。今復遠來重問。云何能得者。意在愍念未法。共來聽受略說。俾心要總持人。以便勸進自行。又復發起流通。
△二正與勸發。
佛告普賢菩薩(至)於如來滅後必得是經。
起信信成就發心。文與此相符。彼云。復次信成就發心者有三。一者直心。二者深心。三者大悲心。今初諸佛護念。即彼直心。但經約能護之人論。約所護之法。似有左右。謂若能受持佛所護經。則能正念真如。開佛知見。理觀鎔然。佛因護法。并護其人。華嚴謂。第八地聖人。始蒙佛護。今由經功殊勝。雖初心行人。亦得蒙護。則外護成矣。二植眾德本。即彼深心。亦但經約能發行之心論。約心所護之行。而有左右。今謂眾德。即善行所植之德本。即菩提心。以忘失菩提心。修諸功德。悉成魔業。以此心是上求下化之樞鈕故。能植此者。則照理之內智成就。三入正定聚。論雖未列。而意必含攝。以信滿行成。必入正定聚故。第二剎那。依定護慧。則自利之妙行成矣。四發救眾生心。與彼大悲全同。則前三是勸進自利。第四為發起流通。如來巧說。以此四法。該盡正通。令此二分。分而不分。能得此者。二利逾廣。是謂略說法華也。
△三誓願勸發二。初願護人。二願護法。初五。初護持誦思惟。二護定期修習。三表神通威力。四示勝因近果。五勸一心修持。初三。初總示受持。二別示讀誦。三別示思惟。
今初。
爾時普賢菩薩白佛言(至)諸惱人者皆不得便。
韋陀羅。云善妙主魘禱鬼也。
△二別示讀誦。
是人若行若立讀誦此經(至)亦為供養法華經故。
地藏十輪經。建立三種定業輪。今經與彼習誦業輪大同。彼謂習。誦大乘。初中後夜。精勤無怠。心不散亂。則能摧破一切惑業。今因讀誦力。銷磨翳障。法眼清明。故感普賢現身安慰。魔不得便。若約由聞乃能讀誦。即是以聞所生慧。摧碾惑業也。即慧根中。中品之證相也。
△三別示思惟。
是人若坐思惟此經(至)得如是等陀羅尼。
坐則身在禪定。由於定中思惟。發生妙慧。銷磨翳障。等感現身。教讀生喜。雖亦與上中品相等。今由轉復精進。乃更得三昧。及陀羅尼。應是慧根中。上品之證相也。空觀是旋旋。幻色歸真空也。假觀是百千旋旋。一真空出種種幻色也。中觀是法音方便。由色空無礙。始令法音方便。三一圓融。
△二護定期修習二。初現身說法。二與呪自護。
今初。
世尊若後世後五百歲(至)而為說法示教利喜。
前文兩番現身。皆緣平日持誦所感。茲更以尅期修習示者。欲顯此經有日劫相倍。速證之神功也。故古人遵此立儀修懺。復約戒定慧三根。各分三品。以明九種證相。於此期內。若得一旋。則是終之初住。而劫超十千矣。況更進者。
△二與呪自護。
亦復與其陀羅尼呪(至)即於佛前而說呪曰。
陀羅尼呪者。由陀羅尼是依理所發。總持之妙慧。亦即所詮之理法。而呪是能詮之文句。能所合舉。故曰陀羅尼呪。
阿檀地(一)檀陀婆地(至)辛阿毗吉利地帝(二十)
△三表神通威力。
世尊若有菩薩(至)皆是普賢威神之力。
普賢體遍用恒。稱體起用。常加一切故。令未聞未持者。皆使聞持。
△四示勝因近果二。初舉勝因。二示近果。
今初。
若有受持讀誦正憶念(至)為諸如來手摩其頭。
普賢為諸佛長子。能以慧行莊嚴三世諸佛故。一切賢聖。所修之行。皆從普賢得名。今來居殿者。欲顯普賢即是弘通之人。其所有之行。亦即弘通之行言。當知是人者。乃大士提起行者。振惺法會。勿以恒倫等視。當知。此人即是普賢。以弘經之行。即普賢之行故。已曾於先佛所。深種善根。故於今生。乃能弘通。而為諸佛摩頂加被。
△二示近果二。初以書寫況顯。二正明近果。
今初。
若但書寫是人命終(至)解其義趣如說修行。
但能書者。尚得感生忉利。況能受持等者。
△二正明近果。
若有人受持讀誦(至)有如是等功德利益。
文點命終即往者。正指近果也。六種法師所修之行。自有優劣故。上文以書寫居首。況出如說修行者。茲復先明能解義趣者。之近果。且住內院。不退位中。意指此行之遠果。非取草時。其福不盡。
△五勸一心修持。
是故智者應當一心自書(至)正憶念如說修行。
△二願護法二。初菩薩守護流布。二如來贊述功德。
今初。
世尊我今以神通力故(至)廣令流布使不斷絕。
△二如來贊述功德四。初贊護經。二護持名。三述殊勝。四示勸誡。
今初。
爾時釋迦牟尼佛(至)而能作是神通之願守護是經。
普賢全體。即是妙法故。以法流之用。而護法流之源。
△二護持名。
我當以神通力守護能受持普賢菩薩名者。
普賢道契佛心。名能召德故。持大士名者。得感佛護。
△三述殊勝三。初示人勝。二示因勝。三示果勝。
今初。
普賢若有受持讀誦(至)為釋迦牟尼佛衣之所覆。
文中五見當知句者。亦警惺現未得見此人者。令生渴仰也。意謂。此經於無量國中。乃至名字。不可得聞。何況得見受持。必宿世具大善根。始能弘通。當知。此人雖身生末世。若能弘此即法身之妙典。不獨得見普賢。蒙其教讀加護。則與生值佛世。親見我身。親從我口聞法。親陳供養。親蒙我贊善者。等無有異。又復當知。是人既有如是勝因。自能感我手摩其頭。安慰其心。自能感我以衣覆護。不令魔便。而況於他。敢不共相守護。
△二示因勝。
如是之人不復貪著世樂(至)能修普賢之行。
初明不為外境所轉者。以有直心正念實相法故。有福德培養力故。次明不為內惑所惱者。以智強故。與無貪等善根相應故。嫉妒被無嗔所治故。諸慢缺染慧無依不起故。少欲即無貪故。
△三示果勝。
普賢若如來滅後(至)當坐天人大眾中師子法座上。
受持等果。即當詣道場者。緣末法中。魔強法弱。多諸留難。此人能於煩惱大海中。以大信力。以大忍力。以大念力。高超諸衰。妙演一乘。是故感果。極勝極速。
△四示勸誡。
普賢若於後世(至)當起遠迎當如敬佛。
不貪資生者。但患所以立也。況得隨心所願。次誡切勿輕毀等者。免招生現二報也。
△三聞品獲益。
說是普賢勸發品時(至)諸菩薩具普賢道。
得百千旋者。終之初地。具普賢道。乃終教十地之後心也。但舉初後者。欲該中八也。又但舉聖位者。即該三賢矣。佛世法會。於一座內。一聞聖法。便可位登十地。正見妙法之難思。
△三總結流通。
佛說是經時(至)受持佛語作禮而去。
聞經竟。先得歡喜益者。即未來世諸佛也。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七(終)
No. 628-A 跋
聖教東傳。像法始著。其緣弘演。而受益者。遍海內矣。金陵自六朝來。名藍櫛比。義學繁興。如我高祖雪浪大師。紹天界無極老人之統。承賢首二十三世之系。闡揚法道。續佛慧命。次有一雨蘊璞碧空月潭諸曾祖輩。繼出之後。始逢普德勖?祖翁。御大願輪。力弘教乘。而賢首一宗。一時海內。同仰中興之光。受業者。指不勝屈。惟上乘大師及門。最後親炙。未久而能韜光斂晦。研究至賾。翻貝葉於螺髻。校藏目於半壑。不避寒暄。幾忘寢食。祖翁遷化。諸同人互相繼席。沿至於師。則補故增新。凡常住未完之事。莫不竭力舉行。瀝瀝心血。自非如說而行者。何以及此。(悳)昔慕江南慈恩一宗。於丙辰歲。負笈次哲大師之門。時師開講鷄鳴。學眾濟濟。振厥祖風。爰問南邨張居士曰。勖大師廼三學該練。可謂賢首再起。得其傳者。論學之長多推次公。經詮之首。則有雲雪二公。而雪公既通內典。復擅風雅。先後護法。如陳侍御涉江羅銀臺繼峯。咸相交契。討論內典(悳)自庚申歸吳門。株守一隅。每思我宗先輩。無經不注。即使法華疊出。胡弗一祖本宗旨趣。致令四依無所適從。殊可浩歎。今甲申秋八月初夜。夢海日高昇。寶筏得濟。晨鐘甫撞。大師忽懷香見訪。誠為希有之徵。而獲難遘之想也。師示稿命校閱。(悳)惟法華一經。於一代教中。能括如來用權調攝之本致。最為難信難解。昔普德祖翁。講是經。曾撫卷三歎。剏立科文。羅判七軸。鈎玄索隱。一洗陳習。而師則纘述其旨。駁近代之淆譌。決千古之疑案。俾賢上一源滴滴真乳。如注甘露於中天。架指南於岐路。無片言隻字。出自胸臆。題曰拾遺。蓋有以也。科判懸談各一卷。疏八卷。讀是疏者。當原先佛久默之本懷。出前賢未發之底蘊。庶不負普德二世之婆心云耳。
古吳永定後學海印了悳合十拜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