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5部卍續藏第61册P0098 西方要決科註(二卷), 〖〗.txt
卍續藏第 61 冊 No. 1145 西方要決科註
No. 1145
西方要決科註卷上
此書大意。分有四種。一造主正否。二所說次不。三正說大旨。四宗趣定判也。一造主正否者。或曰。非是慈恩正釋。文狀義理。違自宗也。謂許凡夫往生。及引舊譯。而不依新翻等是也。仁和寺濟暹律師。考文成五種疑。謂一判往生難易。違上生經疏。二本覺圓明。言乖始覺菩提之義。三同歸一乘。語不類三乘真實之旨。四判兜率退不。與自作疏差異。五定來迎有無。背上生經文。以此等義。為非正釋。或曰。定是慈恩之造。謂弘仁帝勑求五宗章釋。興福寺徒記慈恩釋而牒入之。安遠律師。著六宗章疏目錄。以為慈恩造。惠心永觀並稱慈恩。吾祖黑谷取證於此書。而屬二門所立人師。故知慈恩正釋也。若夫論凡夫往生之義者。說彼方身土。凡有三家。一是他受用。二唯是變化。三是通二種。疑者何執一槩。若依第一釋義言者。亦滯自力一途之分判。夫願力之所牽。位該於上下。五乘齊入。道綽善導及感師等。同判此義而為不共。極談本願所攝。唯識之所不判。性相之所未攝也。況文中曰。生化土見化佛。何其暗乎。又至所引經論者。為難觀經等釋宗義也。豈有諍新舊以相對也。蓋是立敵。共許為本之謂。辨其律師勘文。至文中可知焉。二所說次不者。解有二義。一曰。唯是直陳。未必鱗次也。一曰。非是無其序。謂初之十三。就解而辨終之。其一明修行之方軌等是也。三正說大旨者。令人捨聖道而歸淨土。永絕輪迴。速成不退。是其大猷也。四宗趣定判者。一部所詮。偏勸往生。令專念佛。以念佛為宗。往生為趣也。題曰。西方要決。蓋斯謂也。
西方要決釋疑通規
西方。指示令往之處也。要。樞也。決。定也。釋。解也。疑。執滯不通也。通。會也。規。度也。凡於西方一門也。舉其樞要而定邪正。以解疑網。會通諸難。學者依之取悟之度也。或古今不易。千歲則之。謂之通規亦得。斯乃西方之要決。即釋疑之通規也。
大慈恩寺沙門 基 撰
慈恩寺。在晉昌坊。本名淨景寺。高宗為母文德皇太后長孫氏。太宗后。懷高宗將產。數日分娩不得。遂詔醫博士李洞玄候脉。奏云。緣聖子以手執母心。所以不產。太宗問如何。洞玄奏曰。留子母命不全。母全子死。帝沉吟良久。皇后奏曰。留子帝業。永昌。太宗依奏。洞玄於六月二十一日。奉勑取聖子。遂乃隔腹針之。透心至手。聖后崩。太子即誕。後為君。手至天陰。常手中有?痛。帝問嬪妃。不對。候大朝日。問諸大臣。方奏斯事。帝聞。悶絕躃地。良久乃甦。曰。寡人不孝。致慈母早崩。將報深恩。乃勑造大慈恩寺。度僧一百人。造觀一。名昊天觀。宮一。名罔極宮。度道士五十人。高宗貞觀十年生矣。沙門此云勤息。勤善息惡也。即出家都名。師。諱窺基。字洪道。姓尉遲氏。京兆長安人也。唐左金吾將軍宗之子也。母裴氏。夢掌月輪吞之。寤而有孕。及乎盈月誕彌。與群兒弗類。至年十七。遂預緇林。奉勑為奘師弟子。始住廣福寺。尋奉別勑。選聰慧頴脫者。入大慈恩寺。躬事奘師。學五竺語。解紛開結。統綜條然。聞見者。無不歎伏。奘公曰。五性宗法。唯汝流通。他人則否。親授瑜伽師地唯識。盡領其妙。恢廓源流。以永湻元年。壬午示疾。至十一月十三日。長往於慈恩翻經院。春秋五十一。法臘無聞。葬於樊村北渠。祔三藏塋焉。撰。述也。造也。
仰惟釋迦啟運。弘益有緣。教闡隨方。並霑法潤。親逢聖化。道悟三乘。福薄因疎。勸歸淨土。
法華提婆品曰。我闡大乘教。度脫苦眾生。藥草喻品曰。佛所說法。譬如大雲。以一味雨。潤於人華○佛出興世。受法王錄。化加三千。普度群庶。隨器開導。澤靡不被。然生居在世。勝緣已具。聖化親奉。各得其道。時澆緣闕。惑障彌重。貧窮無福。無由親修。豈堪穢土。行業勸也。良有由哉。
作斯業者。專念彌陀。一切善根。迴生彼國。彌陀本願。誓度娑婆。上盡現生一形。下至臨終十念。俱能決定。皆得往生。
凡此一節。述觀經及大經意也。本願之文。汎曰十方。今言娑婆者。蓋舉近而已。天台道綽。釋曰。偏有因緣。斯之謂矣。
當今學者。特懷疑慮。為諸經論。文有相違。若不會通。疑端莫絕。略陳十四種釋湍流。博識通才。幸尋取悟耳。
湍。波流瀠回之貌也。言疑滯不通。如水之瀠回也。多聞彊記。謂之博識。博見古今。足以有為。謂之通才。
第一金剛般若經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疑曰。般若經說。色聲求佛。判為邪道。彌陀經等。乃教觀佛身相。又念佛名也。既求佛不離色聲。如何不入邪道。
等者。攝餘二經也。令聲不絕。令心想相。心口之所行。專事於色聲。故曰不離。
若歸正路。淨土是可依憑。經判為邪。縱作恐歸魔境。
因若行邪道。果必感魔境。行者不了而歸依之。輪轉無窮。可畏之甚也。
二途莫決。皂白請分。
皂。黑染也。
通曰。大師說教。義有多門。各稱時機。等無差異。
瑜伽論云。能化導無量眾生。令苦寂滅。故號大師。千途唱異。會歸同致。故曰。無差也。
般若經說。自是一門。彌陀等經。復為一理。
門約能入。理言所趣。文互現焉。
何者。
一切諸佛。並有三身。法佛無形體。非色聲。若以色聲相取。此即為邪。
准唯識論。清淨法界。眾相寂靜。超過尋思言議之道。故曰。無形非聲也。
良為二乘及小菩薩。聞說三身不異。即謂同有色聲。但見化身色相。遂執法身亦爾。乃以化身之相。求見法身。妙理精微。相聲永絕。既以色聲求覩。故說為邪。
如薩婆多。執佛化身。以為真佛。地前亦迷。故曰遂執。離相寂然。絕諸戲論。故曰。精微永絕○有人疑曰。三身不異。不似相宗之所談也。今會曰。非是言相。即唯是攝相歸性而已。故法華玄贊曰。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推功歸本。即法身也。
彌陀經等。勸念佛名觀相。求生淨土者。但以凡夫障重。法身幽微。法體難緣。且教念佛。觀形禮讚。障斷福生。願行相資。求生淨土。擬逢化佛。以作不退良緣。
准觀經云。具足身相。猶為難緣。故曰。非是凡夫心力所及。何況極妙之真身乎。觀佛身形。觀經所說。禮拜讚。歎論文所勸也。故有等言○西方身土。論其報化。諸師異解。今師所判。亦非一准。佛土章云。西方通於報化二土。述記中。指云他受用。此中判曰。化身化土。各述一義耳。
所以上代通人。咸依此教。觀形念號。求見化身。冀命終時。親來接引。遂感彌陀化主。降念相迎。報盡乘華。即生彼國。
廣見古今者。名為通人也。且安樂集。列六大德曰。並是二諦神鏡。斯乃佛法綱維。皆共詳審大乘。歎歸淨土。如曇鸞法師。臨命終時。寺傍左右。道俗皆見。幡華映院。盡聞異香。音樂迎接。遂往生也。餘之大德。臨命終時。皆有徵詳。蓋其通人歟。
初心後境。理契無違。念號觀形。並非邪道。豈得獨懷一執。不悟聖心。異說紛紜。令他致惑。
念觀俱正。故曰並非。紛紜。亂貌。非特損自。亦至謬他。亂想之過。甚哉。
尋斯要決。皂白足分。猶預既無。歸心妙業。勿生亂想。反墮三途。眾苦迫傷。悔之何及。
准觀經云。諸惡所歸。自然迫促。當斯之時。悔復何及。
第二。佛藏經云。若有比丘。見有佛法僧戒可取者。是魔眷屬。非我弟子。我非彼師。非我攝受。
此經十品說。都不出此意也。
疑曰。佛藏經說。心外見佛。皆說是魔。佛非彼師。說彼非佛弟子。如淨土教。專遣念佛名。觀佛相好。求生佛國者。即非佛弟子。佛非彼師。云何得佛護念。往生淨國。
阿彌陀經云。為一切諸佛共所護念。稱讚經云。慈悲加祐。令心不亂。鋒楯若此矣。
仰尋二教。無不佛言。兩說既殊。若為取判。
通曰。教跡萬差。同歸一實。隨根差立。義別言詮。
會隨機權。歸一乘實。故曰同歸。隨宜詮義。言教差別。故曰義別○律師考此文曰。乖一乘方便之義。今會云。約不定性。會三歸一。名同歸一實也。是故不出三乘真實之旨。法華玄贊。此說一乘。故義貫通。若言佛乘。舉果攝因。名云菩薩乘。舉因攝果。稱斯之謂矣。斯乃攝論所說。彼宗盛談焉。廣如贊文也。
審察兩經。文乖理一。
何者。
佛法僧戒。有三種不同。一者真諦。二者別相。三者住持。
別釋中略後一蓋至下具錄也。
真如體淨。二障斯亡。本覺圓明。即為真佛。
准唯識論。清淨法界。非漏隨增。性淨圓明。雖有客塵。而本性淨。故曰。真體障亡。此性本有二身。覺悟平等。自性具無量德。離諸戲論。故曰。本覺圓明。或可法爾無漏。本有種子。名為本覺。斯據今師自釋楞伽之文。而存二義也。律師考此文曰。違立始覺菩提之義。豈其然乎。
守性不改。勝智軌成。大士同緣。萬行斯著。即為真法也。
任持凝然。故云不改。可範生解。謂之軌也。諸佛軌之。而得成佛。菩薩乘之。到如來地。故曰成緣。大功德法之所莊嚴。有無為依。故曰行著。
冥符理會。乖諍絕言。此真僧也。
與一切法。不一不異。故云冥符。是一切法平等自性。故曰理會。言思路絕。離於戲論。故名為乖諍絕言也。斯乃實和合之相也。
性潔澄嚴。體淨無垢。即為真戒也。
諸漏永盡。性淨圓明。故曰潔嚴。雖有客塵。而本性淨。故曰無垢。是戒珠之真實者也。
據斯勝義。故說真諦。
此非世俗。故云勝義。
涅槃經云。若能觀三寶。常住同真諦。此即是諸佛最上之誓願。即其義也。
大眾所問品之偈也。
言別相者。佛有三身。即法報化也。法有四種。即理教行果也。僧有二種。即有為無為也。戒者。即在家出家。修道行者。止作二持。一切戒品也。
法。即名清淨真如也。報。是自他受用二類也。化者。十丈丈六。及隨類化也。體依聚義。並名身也。教。是本質影像。理。即二空真理也。行。是六度萬行。果。即菩提涅槃也。軌持生解。故皆名法也。聲聞名為有為。如來稱曰無為。見於涅槃經也。行。為出世。故曰修道。三業防非。十支修善。謂之止作。止即攝律儀戒。作是攝善攝生也。前一止是持。作即犯。後二作即持。止是犯。故曰。止作二持也。攝盡諸品。故云一切也○釋真諦中結曰故說。此標云言別相。標結有無互文耳。
但修別相。為證真諦。起行之徒。只知別相。便為究竟。不悟真原。學戒之流。並為助道。佛之名相。應現非真。用接少凡。權為憩室。下愚不了。預執為真。所以佛訶。稱魔眷屬。
准涅槃云。說三寶之異相。為度聲聞凡夫。故未究竟。於佛性中。即有法僧。凡愚不了。執差別相。故曰只知不悟等也。戒如大地。一切善法。由此而生。發慧證理。真為資緣。涅槃經云。若不持戒。云何當得見佛性耶。未是直路。須以定慧相資。故云為助。對修別相。是故曰並也。
佛之真子。要達二空。遠契如如。方期本願。端居名相。不悟真空。却入魔鄉。遠佛違法。
過五百由旬。而懸到寶處。故曰要達遠契。真子所期。固在佛果。苟中路怠。豈本意乎。故云期本。佛之名相。入寶所之緒也。妄止宿屋端。則將還魔宮。佛法彌遠矣。
陰魔將越。必因常住法身。煩惱障除。要賴虗空等定。出天魔界。還由慈力等持。冀殄死魔。功據神足之定。仰瞻四方。非大聖之莫能。伏察四魔。豈下流之有効。
大智度論曰。得菩薩道。故破煩惱魔。得法性身。故破陰魔。得道得法性身。故破死魔。入不動三昧。故破他化自在天子魔○對治擾亂。須依寂靜。故曰賴空定也。若治瞋恨。莫過慈力。所以菩薩入大慈定。軍魔兵仗。變為蓮華。攝論云。依慈等持。能破天魔。若能修四神足。可住壽一劫。若減一劫。所以殄死魔也。如阿含經說焉。
若不栖神至道。絕愛網之無由。係想歸真。隔生途之亂軌。所以佛教凡流。且學亂固。
真實出世。謂之至道。愛能縛人。喻如網也。注想一處。歸真正境。謂之係想歸真。亂軌亂固。並名淨土之法。皆不拘度。而成度之謂也。祖師所謂不共極談。蓋斯謂乎。春秋傳云。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固之為言也。自能守之。而其則不忒也。或當改作因也。夫降四魔者。依寂靜力。淨土之法。未必如此。所以得亂名也。
若想西方。且求不退。得生化土。見佛化身。化主提携。得無生忍。平等法界。了達分明。籍此神功。壞諸魔網。近超三界。遠證菩提。
觀經云。見佛色身。眾相具足。見諸菩薩。色相具足。光明寶林。演說妙法。聞已即悟無生法忍。又云。得百法明門。住歡喜地。故云。得忍等也。天魔邪業。縛生如網。證平等理。心無所著。何之邪網而得縛乎。先生佛家。謂之近超。當坐道場。故曰遠證也。
若不如斯。還沉惡趣。長時受苦。解脫未期。
詳此二因。差無違諍。勿隨一見。浪執生疑。
兩經說異。淨穢途殊。至其所入。遂歸一趣。故云無違。
順此要門。乃為想土。仍壞住此。窂絕輪迴。
所入雖一。而能入有難易。此所以專為勸也。
驗此隨行。淺深觀因。自分殊益。詳因念理。契本何差。
二因雖異。而修念道。不行邪路。遂入一趣。並歸本原。何差之有。
第三無量壽經云。此界一日一夜修道。勝餘佛土百年。維摩經云。娑婆國土。有十事善法。諸餘佛土之所無有。謂以布施攝貧窮等。
疑曰。准此經說。娑婆修道。乃勝餘方。何勞專念彌陀。願生極樂。捨勝取劣。業行難成。
取捨二途。幸詳曲委。
通曰。善逝弘規。靡不存益。各隨一趣。理不相違。
第一上昇。永不復還。故名善逝。弘規猶言大度也。
何者。
修行之機。凡有兩位。
未登不退。難居穢土。欲修自行。多有退緣。違順觸情。便生憂喜。愛憎競發。惡業復興。無法自安。還沈惡趣。
智論曰。具縛凡夫。雖有大悲心。即願生惡世。救苦眾生者。無有是處。何以故。惡世界。煩惱境強。自無忍力。心隨境所轉。聲色所縛。自墮三惡道。焉能救眾生。
若也修因萬劫。法忍已成。穢土堪居。方能益物。既成自行。已免輪迴。十事利他。諸方不及。為餘佛土。依報精華。眾具莫虧。所須隨念。既無乏少。施欲何人。自餘九事。准斯可委。所以自知不退。住此無防。廣業益他。勝諸佛國。
大本曰。他方佛國。為善者多。為惡者少。福德自然。無造惡之地。故曰無乏少也。施所欲具。謂之施欲。維摩說曰。大悲深固。大本勸令廣行六度。知兩經皆說上位之行矣。
當今學者。去聖時遙。三毒熾然。未能自在。若生淨土。託彼勝緣。籍佛加威。方得不退。是故要生彼國。成自利因。
勝緣者。有五種勝事。至下自明矣。維摩經曰。自疾不能救。而焉能救諸疾人。故云要成也。
據此而言。差無違諍。
第四彌勒問經云。念佛者非凡愚念。不雜結使念。得生彌陀佛國。
經中說十念。今文其總標也。
疑曰。准此經說。夫念佛者。非是凡愚。不雜結使。方成淨業。今修行者。聖位未登。結使不除。如何得往。
汝今念佛。功不枉施。疑網稍淹。請垂剖折。
稍。漸也。淹。滯也。剖折。割切細簿之也。文選曰。剖纖折微。
通曰。教闡隨機。密旨難悟。色絲之妙。達者須臾。所以取捨不明。浪生疑執。
色絲之妙。猶言絕妙也。世說新語曰。魏武甞過曹娥婢下。楊修從碑背上。見題作黃絹幼婦。外孫齏臼八字。魏武謂修曰。解不。答曰解。魏武曰。卿未可言。待我思之。行三十里。魏武乃曰。吾已得。令修別記所知。修曰。黃絹。色絲也。於字為絕。幼婦。少女也。於字為妙。外孫。女子也。於字為好。齏臼。受辛也。於字為辤。所謂絕妙好辭也。魏武亦記之。與修同。乃歎曰。我才不及卿。乃覺三十里。其智迅速。固易悟焉。故須臾而得之。密意旨遠。輒難取捨。所以遲鈍之懷疑也。
何者。
佛教淨業。都是凡夫。因果深信。豈得愚也。
觀經云。為未來世。一切凡夫。又曰。深信因果。不謗大乘。
今解凡愚。應作四句。
一凡而不愚。謂從善趣。乃至十信終心。無得相似唯識智。故謂之凡。但於諦道緣生。深懷仰信。運心取捨。損益能知。此即不愚也。
諦道。四諦也。總別並舉。故曰諦道也。緣生。十二緣起也。取善捨惡。是損是益。自能分別。故非彼頑愚也。
二者。愚而不凡者。十解以上菩薩。於真如境。未能證見。故說為愚。得相似無漏智。皆比知二無我。不隨生死凡流。亦得義說非凡也。又解。初地以上菩薩。於勝進分。無明障故。約此稱愚。由得聖法。故非凡也。
現立少物。謂是識性。帶相觀心。猶有所得。非是真實。故曰相似也。能伏分別。二取知解。不涉邪謬。故曰。比知也。不同彼無得。故說為非凡也。況三賢無生。攝論所許。悉稱名聖。非凡之說。良有由也。當體非愚。故曰約此也。
三者。亦凡亦愚。即善趣以前。一切眾生未順聖理。曰之為凡。不了因果。復說為愚也。
聖。正也。即名出世。未勤求之。故曰未順。頑然而無知。故曰不了也。
四者。非凡非愚。所謂如來聖智滿足。二障都盡。故非凡愚也。
所言凡者汎也。准治人德。損益莫分。汎爾受生。等同凡類。去來善惡。輕重不知。此為愚也。
准。度也。言雖治世法。而未順聖理。是故不能損惑益智。遂所牽纏。而死此生彼。陀羅尼經曰。流轉生死。迷惑不正。故名凡夫。即其義也。常迷同沒。故曰等同也。去來等下。釋愚名也。
今欲往生淨土。作業之人。知此娑婆。苦切充滿。特生厭背。不可久居。聞說西方。勝樂無極。專誠注想。誓往無疑。既能永滅苦流。長辭染界。即非薄淺。汎爾隨生。
觀經曰。韋提希白佛。此濁惡處。地獄餓鬼畜生盈滿。多不善聚。願我未來。不聞惡聲。不見惡人。乃至我今樂生極樂世界。即此中之意也。
但能念佛求往彼方。道悟無生。當來作佛。意專廣度法界眾生。能運此心。定生妙剎。有斯勝解。故非愚也。
大經。三輩皆曰發菩提心。願生彼國。故云。求作佛。廣度眾生也。
言不雜結使者。
使謂十使。結謂九結。
駈役有情。縛留三界。故曰結使也。
念佛之心。即第六識。心王正起。欲作惡事。結使煩惱。容可得生。正念佛時。與遍行五所。及善十一所。不動諸結。無因起故。心緣異境。結使爰生。注想佛時。結使眠伏。故言不雜結使念也。
准唯識論。諸煩惱生。必由無明。非善心中。有無明故。無癡善根。性相違也。結使煩惱。斯被眠伏焉。
○應生起。言佛教淨業。都於凡夫設。願求而結使未除。數數現行。何曰不雜。若依滅盡者。凡夫豈堪乎。次下會此難也。
願求生淨土者。即不應言雜。良由結使未斷。容可雜生。若已滅除。不得雜起。則由未斷。時有現行。念佛淨心。性乖結使。心正念佛。諸結不行。有間斷時。無防即起。非說滅盡。言不雜也。
聖人惑盡。此界足安。不勞念佛。求生彼土。
疑者迷。非凡愚念。而為聖人行。故結若此也。
第五最勝妙定經云。有人造種種寺塔。其數無邊。不如於暫時間。端心靜慮。
又如諸部大乘經中。說無生之理。遣人修道學慧。
疑曰。准依此教。佛讚無生。業行之中。特為尊勝。彌陀經等。勸往西方。厭患娑婆。願生淨土。
生為患主。生盡患除。捨生求生。患因漸廣。何不作無生行。以悟法身。念佛色形。生因不了。設生彼國。與此何殊。但觀無生。去佛不遠。心即是佛。何假別求。
准般若經。見有生滅。皆是虗妄。非真實有。生即有老。老故有死。愁歎苦惱。但斷其生。而死自滅。不知斷生。終不離死。即此中意也。
此業既專。幸示深趣。
專。自是也。言自為善之。定有深旨。願聞之也。
通曰。行緣教起。並為利生。教說不同。良由器別。
何者。
汎論根器。略有二意。一者業深。二者行淺。業深之侶。可學無生。行淺之流。要生淨土。
夫論作業。凡有二條。一者倒還。二者出離。
言倒還者。雖學佛法。但為名聞。不懼當來生死懸險。貪求勝解。轉執人我。自是非他。不受三業。語宣無相。着相熾然。設學無生。將為伎藝。見他念佛。即橫瞋嫌。致使行人。心懷退沒。口宣妙藥。畏不能服。反喫諸餘動病毒藥。是心為業。心乃浪遊。心既不諦。未能看守。自云我解。勘撿全無。不覺命絕。却沈生死。逡巡受苦。解脫未期。此為倒還也。
妙藥。所謂實相常住之甘露也。終日口說。心未曾味。故曰不服也。非特不味。亦執差別。夭傷慧命。如服毒也。逡巡。却去也。此業似進却退。故云倒還也。
言出離者。復有二門。一者無生。二者有相。
言無生者。謂守恬靜。了別外緣。有無二相。善知取捨。制心任運。不住二邊。口說心行。隨事勘撿。若違若順。心得均平。且如炭火吞食。口飡吞食。暢悅無歎。喫火食炭。不殊吞食。諸違順境。並得如斯。堪任娑婆。久居不退。迴茲穢國。翻作淨方。功力既然。即成出離也。
恬。靜也。飡。嘉飲。旨口無歎。吞喫火吞刃。腹不燒穿。一事若斯。其餘可知。故曰並如也。是皆上位之所作也。若如此。則理居淨土。設由穢國。真變瓦礫。隨心土淨。蓋斯之謂也。
言有相者。垢緣障重。無相難成。若在此方。諸苦彌積。守心內靜。散境外牽。心逐境移。無生叵悟。心緣一佛。想念彌陀。惡業不為。求生淨土。見他別業。讚善顯揚。聞說他非。不生輕毀。繫心一處。遠想西方。三業相扶。定生彼國。亦成出離也。
簡國於諸方。故曰繫一。立域於十萬。故云遠想。非特無相。是能出離。故曰亦成也。
幸各以根驗教。契者當行。自委業深。位居不退。未勞取相。願生西方。行淺之徒。未免流浪。無生要證。始得出纏。口誦無生。作者非一。據其證者。百無一人。欲得無生。要由勝境。所以求無生見佛。用作證緣。久住閻浮。常逢善友。雖聞正法。說者是凡。日夜恒聞。未證理故。
口誦無生。作業不純。故云非一也。或心口各異。言行相乖。謂之非一亦得。
推摩經云。終日說法。不能令人證滅修道。即是戲論。非求法也。設使來生。遇善友。起今因。還為戲論。不如求生淨土。且絕輪迴。登入寶林。一聞正語塵妙法忍。應念圓明。
日夜說聽。證悟無分。因果響應。轉成戲論。夜以繼日。勤勞無功。故云不如等也。近超三界。故云且絕。終滿足果。故曰圓明也。觀經云。光明寶林。演說妙法。聞已。即悟無生法忍。乃至得無量百千陀羅尼門。又曰。當坐道場。生諸佛家矣。
詳此兩緣。勿煩猶預也。
第六涅槃經云。阿難厄魔。文殊往救。大品經云。魔王變作佛等。人不能知。優婆麴多經云。魔變作佛。尊者頂禮。
涅槃出於憍陳如品也。阿難比丘。在娑羅林外。去此大會十二由旬。而為六萬四千億魔之所撓亂。以此因緣。不來至此大會之中。佛勑文殊往救。即為說大神呪。文殊受已。至阿難所。在魔眾中。發大聲說。魔王聞已。發心捨業。即放阿難。文殊師利。與阿難俱。來至佛所。阿難見佛。至心敬禮。却住一面。廣如經說。大品經出在夢誓品。文曰。菩薩摩訶薩。不久行六波羅蜜。乃至未入菩薩位。為惡魔所撓。須菩提。惡魔變化作菩薩身。說種種之事記菩薩。菩薩聞已。心生輕慢。謂我已得。輕毀他人矣。付法藏傳第二卷。廣說麴多跡。今稱之而名麴多經也。優婆麴多。唐言近護。出佛滅後一百年。而得六神通。大阿羅漢。當爾時為閻浮提大導師矣。廣見彼經。及大論第十。並娑婆論。第一百三十五卷。
疑曰。阿難果證預流。尚被魔撓。佛令文殊往救。然得本心。又魔能化佛身。為人說法。淺行菩薩。皆不覺知。尊者麴多。道窮無學。見魔變作佛。不免歸依。今欲想彌陀。臨終見佛。此皆魔境。豈可依憑。所見若真。特為要藥。如逢魔像。虗入邪決。
佛之真形除病勝緣。教令見之法。真為要藥也。天魔妄像。長苦惡因。勸使逢之教。當為邪論也。
疑情未除。定希會說。
通曰。大覺權形。神像挺拔。魔雖矯亂。其像懸殊。累劫勤修。勝因圓着。果成萬德。相好超奇。豈有弊魔。輒能倫擬。
應現非真。故云權形。超思議外。故云神像。挺。超也。拔。抽也。巍巍出眾。故曰挺㧞也。智論云。佛從無量阿僧祇劫。集大功德。一切具足。因緣大故。果報亦大。餘人無此。
何者。
如來體嚴紫磨。相具炳然。皎若明珠。光踰萬日。魔王設變。眾相不成。事等劣夫。方乎貴宰。
炳然。明貌。方。比也。
阿難權居小聖。迹示預流。據其實行。久登初地。慮佛滅後。修行之徒。魔壞淨心。無方制伏。所以示抅魔網。請佛加威。神呪既宣。則為起教。廣流遐代。學者摧魔。非謂聖人。凡厄魔網也。
阿難發心於空王佛所。其行既久。登地可知。未見證初地文。蓋顯是地上耳。涅槃經中。不舉阿難請語。今文即約隱密云焉。
大品經云。魔變作佛。迷惑下凡。
經說云。久不行六度。及未入位等。知約下凡也。
淺行菩薩。不能了者。當說大品。未辨權起。
大品經曰。於是般若波羅蜜。若聽受持。親近讀誦。乃至是人。魔若魔天。不能得便。故當說令之摧魔也。阿難示以魔撓。謂之權也。為起教法。謂之起也。
涅槃會中。因請為說。迦葉請言。佛說波旬說。云何分別知。佛告迦葉。譬如偷狗。夜入人室。其家婢使。若覺知已。尋即退去。行者亦爾。已入佛家。而護甘膳。不令魔雜。佛之靈狀。殊異端嚴。魔來濫正。應善分別。眉間毫相。右繞盤旋。外實裏虗。白光流散。其光映潔。淨如瑠璃。面貌圓明。猶如聚日。頂髻高顯。其髮紺青。一髮一蠡。右旋宛轉。覩茲勝相。並佛真形。若異此門。並為魔也。
此之一節。總祖述彼經意。考迦葉問辭。出于長壽品之初也。佛演說譬。在於四依品之初。行者等下捃摭經文。處處交舉。尋而可知焉。
言優婆麴多。不識魔者。
尊者麴多。生居佛後。以次傳法。為第五師。說法度人其數極眾。
付法藏傳云。烏婆麴多說法道利。夫婦俱證阿羅漢者。乃下一籌。一籌四寸。填積石室。室高二十餘尺。廣三十餘尺。單已及別族者。雖證不記矣。
魔王垢弊。法會雨華。撓動眾心。不能領悟。又當更惑。施以寶冠。聖者垂哀。愍而見受。因語魔曰。我奉佛教。識義知恩。聖者云。汝既施寶冠。我有寶瓔相謝。乃取人虵狗三種死屍。變作寶瓔。繫頸下。波旬慶曰。麴多聖者。神力難名。化導群機。果集聖侶。我之魔眾。展轉希諫。今既受我寶冠。又以寶瓔酬我。麴多既落魔網。惡趣轉增。我之軍眾。不復損減。身心踊躍。輒即還宮。至四天王天。麴多遂攝神力。寶瓔珠玉。還作死屍。臰爛青膖。膿血交落。波旬憂惱。控去無所。遍及諸天。欲請除棄。諸天各報言。非我力能。此是釋迦如來弟子。優婆麴多。為汝無知。橫加撓亂。暫以此事。挫汝身心。可速歸依。得免斯厄。波旬來下。至聖者前。五體虔誠。悲哀懺謝。麴多尊者。愍而為除。謂彼魔言。我生居佛後。不見如來。汝可為我變作佛形瞻相。魔入村林。變身似佛。麴多見已。敷座頂禮。魔乃驚懼。向麴多言。弟子凡愚。不違尊教。雖變作佛。仍處庸流。聖者和南。滅無量福。尊者答。我近禮佛像。遠敬大師。汝弊魔。非我所敬。汝今莫懼。妄畏福消。於是魔王。深生慶悅。捨諸雜行。歸佛法僧。頂禮優婆麴多足。還宮不現。
傳云。或雨真金。化作白象。現為女身。端正奇特。舉會欲觀。無聽法心。於三七日中。演深法味。乃至無有一人得道。尊者入定即覺焉。大乘義林章曰。波卑夜。此云惡者。天魔別云波旬。訛也。萬二千五百人為軍。此言將眾令與天地戰。謂之軍眾也。控。引也。三七日中。不覺魔撓。故云無知。或波旬未知尊者神力。當如此。謂之無知也。挫摧也。庸。常也。貧賤之人。稱和南。此曰恭敬。
豈得疑言不識魔也。
又如眾多貴宰。力助一夫。兇惡之人。莫能侵撓。修業者亦復如斯。修念至誠。決定生彼。十方諸佛。咸助威靈。報盡之期。魔不能亂。彌陀化眾。皆闡慈光。接引魂情。令昇妙樂。勿懼魔撓。不習良因。
小本云。為一切諸佛共所護念。寶積經云。高聲念佛。魔軍退散。稱讚經云。慈悲加佑。令心不亂矣。
第七西方淨土。彌勒天宮。共相比校。以彰優劣。
天台迦才。及與道綽。如次以二三四之義辨之。感師解之。亦以十二。上世古德。盛為之辨。蓋為人多生惑也○律師疑云。上生經疏云。天宮有十易生。淨土有七難生。且勸內院曰。但業行淺。願生西方。萬一不生。恐成自誤。故當已行。應修此業。一師所釋。何其如此。故知此書。非基師造也。今會云。如來說教。隨機萬差。人師演教。亦隨空示。隨入一門並歸一理。此文所述。意在茲焉。故通贊中。亦舉十勝。專勸淨土。各隨一趣。並不相違。
疑曰。彌陀淨土。去此懸遙。彌勒天宮。現居欲界。何不願生兜率。乃趣西方。捨易求難。豈非迂滯。
迂。迴曲貌。滯淹也。
通曰。比校兩緣。凡有多種。略陳十異。同釋眾疑。
一命有長短。二處居內外。三境分穢淨。四身報兩殊。五種現差別。六進退修異。七界非界別。八好醜形乖。九捨生不同。十經勸多少。
一命有長短者。兜率壽命。只四千年。西方壽命。一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
以人間四百年。為彼天一晝夜。於人間數。五十億六十千歲。那由他。此云萬億。阿僧祇。此翻無數。大本誓壽命曰。有能限量。下至百千億那由他劫者。不取正覺。小本曰。無量無邊阿僧祇劫。今釋雖云無數。而非無量。何乖經乎。謂大阿彌陀經。及平等覺。悲華芬陀利等。皆說有量。故且據一說。而與天壽對論。況判主為化身。豈無量乎。若准通贊。則亦判言無量。蓋存報身義也。
二處居內外者。兜率天宮。慧業若多。即生內處。親侍彌勒。慧少福多。即生外處。不見慈尊。淨土之中。一無內外。報雖優劣。俱是聖賢。
准上生經及彼疏曰。內院即是窂度䟦提。及五百億諸天子等。願力造作。供養菩薩。眾寶珍華。為增道緣。依讚而言。十善報應勝妙福處。外院即是諸天共造。躭着五欲。不逢勝緣。還造惡業。不免輪迴。雜阿含。凡夫於彼命終。生地獄餓鬼畜生中。蓋斯謂也。一味平等。故無內外。階有九品。故云優劣。住正定聚。所以皆為聖賢也。
三境分穢淨者。若生兜率內院。見彌勒尊聖會之境。能發淨緣。外院香華樓臺音樂。皆生染想。西方樹鳥水網音樂。觸對六根。無非長道。
准上生經。窂度跋提願力。為化作善法堂。菩薩居中。集眾說法。是名聖會也。所見聞皆勸助菩提。外院無若此事。故多着樂也。西方樹鳥水網。及音樂等。皆出法音。如觀經說。六境相緣。而得法忍。六根清徹。無諸惱患。受其快樂。皆無染著。譬如比丘得滅盡定。斯乃大本所明。而願力所攝也。
四身報兩殊者。天中正報。男女兩殊。更相染着。障諸道業。西方生者。皆是丈夫。於自他身。清潔無染。
內雖有女而化所成。外即不然。男女相着執手成婬也。丈夫男子之稱。彼國眾生。乘佛本願。悉具三十二丈夫相。名猶無有。況有體乎。
五種現差分者。若生天上。種現之惑俱行。但生西方。唯種永無現惑。
兜卛諸天。現居欲界。具惑凡夫。更無願攝。淨土眾生。無境迎惡。故乘願力。不善永離。差分有隔矣。
六進退修異者。若生天上。多有男女。慧力輕微。多不免退。往生極樂。慧力增強。既絕欲行。唯轉進修。
依經及疏。內決無退。外即不免退沒三塗。淨方眾生。定慧並行。福德自然。無毛髮惡○律師疑云。彼經疏云。若生外院。離第九品。任運後時。還成不退。今何違乎。會云。此是釋外院中。亦有不退者。然多有退。而今不免。蓋就多分而言。
七界非界別者。上生兜率。未離欲界。火灾若起。不免焚燒。如生西方。永辭三界。水火風等。並不能害。由彼國中有形質故。非無色界。依地居故。不染色境。故非色界。無婬及段食。故非欲界。
火灾能壞色界初禪。欲界之中。豈免焚燒。火灾既起。餘灾可知焉。淨土之中。三灾不及。波水風幻。還為勝緣。由彼下據大論第三十八卷釋成焉。淨土論云。愛樂佛法味。禪三昧為食。所以此無段食也。
八好醜形乖者。生在天中。男女不同。好醜殊異。若生淨剎。紫磨金身。一類瑩嚴。具丈夫相。
論天果報。真為殊特。然隨因行。報有好醜。形有男女。實緣憎愛。淨土之中。咸同一類。形無異狀。蓋是為願有。悉皆金色。及無有好醜。具大人相也。
九捨生不同者。捨命生天。無人接引。若生淨國。聖眾來迎。
法藏菩薩誓曰。臨壽終時。假令不與大眾圍遶。現其人前。不取正覺。說其相如三輩九品文也○律師疑云。上生經曰。時彌勒放眉間白毫光。來迎此人。今無接引者。豈非乖異乎。會云。彌勒無本願來迎。相亦劣也。故且屬無焉。
十經勸多少者。勸生兜率。唯有上生經文。不至慇懃。粗令作業。勸生淨土。經論極多。大聖慇懃。專誠使往。
粗略也。疏也。專誠。不之苟且也。非特有經勸多少。及文慇不懃。至勵功行。亦有親疎。故曰粗。曰專也。天台判曰。諸經所讚。多在彌陀。亦此中意也。既辨優劣。須定生之難易。故下決焉。
又問。西方淨土。處勝時安。一切下流。如何並往。答曰。彼方精微。欲往實難。佛力加持。去之甚易。
出過三界。故云處勝。四大常安。故云時安。菩薩別得。業之所感。故不易往。佛力加助。彈指即至。蓋本願之所致也。易往而無人。實可悲痛焉。
西方要決科註卷上
卍續藏第 61 冊 No. 1145 西方要決科註
西方要決科註卷下
第八無量壽經云。生彼國者。住正定聚。彌陀經云。極樂國土。眾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
決定流轉。名邪定聚。隨緣不定。名不定聚。決定不退。名正定聚。淨土無前二。故住正定也。蓋是乘願力。居純正土也。
疑曰。汎論不退之位。要說萬劫修功。如何念佛一生。下至臨終十念。並蒙彌陀接引。生彼得不退。
十信。經一萬劫方入三賢。今即一生等行。順次獲得。疑也宜哉。
論功行有差別。若為符契。
符契。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兩不相差也。
通曰。不退正定。名異義同。修行之人。凡有兩種。一居穢土。二處淨方。穢土修因。要資萬劫。淨方起行。自有多途。
淨土論註曰。正定。即是阿鞞䟦致。今此言之者。論定聚義。經論說殊。人師解區。故預判之。使無相濫也。九品證異。故有多途。或有被弘誓鎧。居下位。或有速疾證不退。住補處之位。亦成多途也。雖同居不退。而證有淺深。故作此釋。
今明不退。有其四種。
諸經論中。明不退義。未必一准。以其名異。數別位殊。勿迷其途矣。
十住毗婆娑論云。一位不退。即修因萬劫。意言。唯識觀成。不復退墮惡律儀行。流轉生死。二者行不退。已得初地。真唯識觀。捨二乘心。於利他行得不退也。三者。念不退。入八地以。去。真得任運無功用智於定散中。得自在故。無念退也。
十住論。普考未得此文。意言者。相似義也。言第六分別觀慧。取相似之境也。惡律儀行者。旃陀羅及畜猪羊等。畋獵漁捕之類是也。准瑜伽等。一期活命意樂。起殺等等。成不律儀也。廣如諸文。三賢菩薩。伏滅二取。令彼不起了二取空。得相似智。常生貴家。及善趣中。不墮惡行。及不善趣。前文所謂。皆比知二無我。不隨生死凡流。亦斯謂矣。始入初地。實證真如境智平等。離二取相謂之真唯識觀成也。於初地中。斷異生性障。永不轉變為邪見等。能相續不起異類見。及異類業。豈起小心。此中一行之中。修一切行。故不廢利他。第八地中。斷無相中作加行障。故任運道空中能起有之勝行於定散中。方得自在矣。
四處不退者。雖無文證。約理以成。何者。如婆娑論說。退根羅漢。欲界人中得果。遇五緣退具。恐失聖果。起修道惑。謂遠行多病。樂誦經典。樂和諍訟。樂營僧事。若天中得果。不逢退具。即得不退。入般無餘。行者亦爾。前三不退。未得人中。若在娑婆流浪生死。是其常處。由此染界。遇五退緣。一者短命多病。二者大惡緣伴。爼壞淨心。三者外道雜善。亂真正行。四者六塵境界。嬈動淨心。五者不常見佛。竭逢聖化。若常住此。遭五退緣。但生淨土。逢五勝事。一者長命無病。二者勝侶提擕。三者純正無邪。四者唯淨無染。五者恒事聖尊。由此五緣。故得不退。
婆娑論第七卷。說六種羅漢。前五皆退。後一無退廣如彼論。及俱舍對法等說。五退具等。光記引大毗婆娑論。第六十卷。文與今同。考論未得全文。蓋取意而已。見所斷惑。迷諦理起。修所斷惑。迷麤事生。迷理已斷。迷事未盡。故麤事境。失念惑生。是故生修道惑。所謂五事。皆令心倦。實為退緣也。短命多病等。鸞師同述。天台亦言。原出於十住論中。大槩雖同。各有少異。惡緣伴者。無顧惡人。破他勝德等。即其事也。其相似善。亂真正行。謂之雜善。淺行之人。苟不甄別。深成障道。當遠離焉。五勝事者。天台亦言。通贊同舉。並與今少異。又今師觀經疏。舉七種勝事。其中五種。便解今文。謂壽命無量。而得金剛那羅延身。是一勝也。諸上善人俱會一處。補處菩薩。常為法友。是二勝也。常修梵行。無不善事不聞惡聲。不見惡人。無邪法而可亂正行是三勝也。無女人故。無欲愛心。見聞觸者。令心不染。是四勝也。常見諸佛。即補處故。恭敬供養。是五勝也。
據其行位。未可輙齊。地勝緣強。更無退具也。譬如惡人。常行不善。遇逢勝友。哀憫提獎。絕惡交友。恒隨長伴。至于一代無起過緣也。
第九彌陀經云。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
疑曰。淨土往生。要須大善。具行諸業。方可往生。但空念佛。如何生彼。
六度四攝等。名為諸業也。
通曰。夫論善根多少。只約念佛。以明過去無宿善緣今生不聞佛號。但今得聞淨土。專心念佛。即是過去善因。想念西方。方能決至。此為大善根也。雖聞彌陀淨土。發意願生。進退未恒。心不決定。判為少善。不生淨土也。
大本曰。若人無善本。不得聞此經。清淨有戒者。乃獲聞正法。曾更見世尊。則能信此事。謙敬聞奉行。踊躍大歡喜。當知今生至心。過去有因也。廣說宿善。出在賢護觀佛。稱讚平等覺等諸文也。按立多少名目。諸師異解。未必一准也。
又疑曰。據其念佛。只念佛名。設使心專。未為大善。縱稱佛號。那得往生。
答曰。今明念佛。此辨總修。良為群機受益不等。諸佛願行。成此果名。但能念號。具包眾德。故成大善。不廢往生。
上智下機。俱能修習。謂之總修也。或修此一行。都含諸德。是名總修也。
故維摩經云。佛初三號。佛若廣說。阿難經劫不能領受。成實論。釋佛之號。前之九號。皆從別義。總前九號名義功德。為佛世尊。說初三號。歷劫難周。阿難領悟莫能具悉。更加六號。以制佛名。勝德既圓。念其大善也。
經下卷也。論出十號品焉。夫論十號開合有異。今文准開無上士。調御丈夫。合佛世尊之說而解之則其意明矣。所謂初三號者。如來應供正徧知也。此之三號。其德最勝。故諸文中多舉此三。然桉彼經。列初二號。與終總德。今言初三。蓋約通途而言之耳。一曰。經舉十中初二。故有初言。是從初從多而言焉。今按通說之三。加總為四加之以六。十號方滿足。而更加六號之言易見焉。
第十彌陀經。又云。善男子。善女人。念佛生彼。聲聞之眾數。無量無邊。淨土論云。大乘善根界。等無譏嫌名。女人及根缺。二乘種不生。
疑曰。如淨土論。女人根缺。小聖不生。彌陀經皆說生彼。二俱聖教。何以各殊。
通曰。勘尋經論。各順一緣。審而察之。並無差殊。
言女人生者。志性妙決。深厭女身。專念佛名。求生淨。
土。娑婆報盡。轉作丈夫處妙華臺。即生淨國也。
根雖是女。能求菩提。深信平等廣大誓願。故曰妙決也。願文曰。其有女人。發菩提心。厭惡女身。壽終之後復為女像。不取正覺。善導釋曰。正命終時。即轉女身。得成男子。坐寶華上。隨佛往生。入佛大會。十住論曰。隨諸佛之本願因緣。女人見者。若聞名者即成男身。
言報缺者。有五種。一生。二犍。三半月。四妬。五二形。如此根缺。志性無恒。但能發心。決意勇猛。捨殘缺根。感具根身。即生彼國也。
天然不具。謂之生也。以力去勢。名為犍也。因見他婬。妬心起婬。謂之妬也。半月能婬。半月不能。名為半月也。一身挾二根。是名二形焉。准律中言。若此之類。其性軟弱。不堪法器。今文無恒。即斯謂也。聲盲瘖瘂。躃足孑臂之類。復不全器。但言五種者。蓋舉重而已。
二乘者。
一謂愚法。證人空理。已得小果。不達法空。故云愚法。唯求自益。不能利他。不可得生淨土。
二謂不愚法。
雖得羅漢。不住小果。隨諸菩薩。起大乘心。順生佛前。發利他行。故生彼國也。
又觀經云。中生之人。至彼方證小果。
中三品云證阿羅漢。及須陀洹。
疑曰。淨土論云。二乘種不生。何因生彼。然得小果。答曰。此人先有小乘種子。遇善知識。發大乘心。即因前小習。悟四非常。發起宿因。即證小果。大乘善友。力所擕獎。不住小乘。還興大念。故非小乘也。
經中上品云。聞眾音聲。讚歎四諦。應時即得阿羅漢道。大乘善友。二菩薩等是也。經曰。觀音勢至。為其勝友。當坐道場。生諸佛家。亦此意也。
根雖是女。能求菩提。深信自他佛性平等。即弘大願。誓當成佛。廣度眾生。念捨女身。即生淨土。臨當報盡化佛來迎。成大丈夫。入蓮華座。即生彼國。佛令安神經約此門。故云皆往。論據不能若此。故說不生也。
涅槃經云。若能自知有佛性者。我說是人為大丈夫。即此中意也。
小乘之人要生大志。乘此為業。即得往生。從彼舊名。號聲聞也。
淨土論註云。如言聲聞者。是他方聲聞來生。仍本名故。稱為聲聞。如佛與帝釋語時。猶稱憍尸迦是其類也。上四句會論。下二句通經○按古德解之以多釋義。天台所判。粗似同之。千福解之。亦舉釋。尋可知焉。
疑曰。小乘之目。判作譏嫌。何因彼方。必稱斯號。
論註曰。軟心菩薩。不甚勇猛。譏言聲聞。今指之而曰判作也。或謂是無。必所別指。亦得焉。
答曰。聲聞愚法。自利過深。不能益他。謂譏嫌耳。
雖存古號。即大聲聞。益物既弘。乃為良稱。
令聲普聞。寧為小乎。
故法華經云。我等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
文出信解品也。
西方亦爾。雖有小乘。並真聲聞。故無譏嫌等過也。
願文曰。國中人天。乃至聞有不善名者不取正覺。不善名已無。況有體乎。故有等之言也。
第十一會。釋三階行者。五種小疑。
三階佛法。信行禪師之所立。集錄所述也。斯乃主於佛宗。亦萬衢之一術焉耳。隋之初。佛滅後。一千五百三十四年。盛行於世。開皇未歲。勑斷不行。事見于續高僧傳。凡立三階佛法。成其三義。一依時。二約處。三准人。依時者。滅後一千年前。猶用一二階法。於中五百已前。屬第一階。一千年間。屬第二階。一千已後。總屬第三。然以正像末三時。經論有異說。而建立三階。亦自異說。詳按彼錄。多千年後。以為第三。是准正法千年之說。而像法已後。以為第三階之時也。或復一千五百年後。以為第三。是據正法五百說。而末法已後。為第三階也。或單五百後。即為第三是依正法五百年說。像法已後。為第三階也。約處者。淨土即是第一階。一乘世界國無濁故。純說一乘。一乘即是第一階法。故以為第一階處。娑婆穢土。即第二階。三乘世界。有是五濁。分一說三。三乘即是第二階法。故以為第二階處。亦是破戒壞見之處。戒見俱破第三階相。故亦為第三階處。准人者。第一階人。有其兩種。一者。莫問一切凡聖。戒見俱具。正見成就。一切利根。一乘機根。諸佛菩薩。二者。莫問一切破戒。一種皆悉不壞正見。利根凡夫。一切一乘根機菩薩。雖有兩種。而唯最上利根。一乘根機而已。第二階中。雖亦有名一乘者。而猶是不出三乘之中也。第二階機。亦有二類。一者。莫問一切凡聖大乘小乘。皆悉一種戒見不破。正見成就之眾生也。二者。莫問大乘小乘。皆悉破戒不破見之凡夫。眾生雖有二類。而並利根正見。成就三乘機類也。第三階者。集錄之中。引文極廣。詳察。唯是有彼戒見俱破。顛倒一切一種眾生。屬第三階之機矣。若約時論。則雖如此。而就人論。則在世及五百年前。亦容通有第三階機。一千年後。亦容通有一二階機。又娑婆機雖是第三。而就人論。則亦有二。餘之通局。准之知焉。廣如集。錄說也。
第一疑曰。眾生流浪。苦事悉經。推究此因。皆由起邪三毒。今者專心念佛。願往西方。邪毒轉增。豈非倒見。
大論曰。或色界死。生阿鼻獄。乃至展轉餓鬼中死。或生人天。如是輪轉六道。受苦無窮矣。無方執境。故名為邪。能害慧命。是故名毒。依毒邪起。故曰邪毒。從果得名。然立邪名。有二解釋。一曰。聖人所有名正。凡夫所有名邪。是解准止觀意也。一曰。大論說二種三毒。謂一者。邪貪欲。二者。貪欲等矣。斯乃凡夫備有二說也。
何者。
娑婆濁界。理合常居。特生厭捨。即邪瞋矣。西方淨土。聖者堪遊。不揆下凡。發願生彼。即邪貪也。所以然者。皆為無明。即邪癡障也。
濁惡凡夫。未斷一惑。焉能得出三界。常居此界。理當然也。瞋。即慼行轉也。妄憂苦境。嗔慧斯長矣。三界惑盡。方居淨土。同事於聖。不知己分。妄求彼方。即為僥倖。非是邪貪。而何乎。揆。度也。無明不了。而使之然。癡之為根也深哉。為猶是也。
此之三毒。內積心田。設令念佛。感神鬼魔。如何得往淨土受生。
田能生為義也。大品經云。有煩惱魔。外感鬼神。魔。疑也。良有由矣。
通曰。教旨殊倫。僉悕益物。善知取捨。各隨機緣。
何者。
若也道悟無生。理可娑婆久住。未登不退。穢土難居。若契無生。極樂與娑婆不二。未假厭茲雜界。別仰淨方。位處輪迴。要須生彼。穢土大士所居。理解恒遊莫隔。下凡未成勝觀。暫止還長苦流。
凡此一節意。但隨行淺深。且處分淨穢而已其實不妨聖人亦生彼方。故有多許不退菩薩。而生彼國。如經說焉。
所以捨染土。不長邪瞋樂西方。邪貪不起。同時分別。慧所相應。內積三善根。外招眾聖助。此方後報謝。妙剎淨華迎。
捨染取淨。揀擇之善慧也。第六心王。與此相應。無明斯伏。貪瞋之可起更無由。故三善內積。眾聖因之助。三垢消滅心意柔軟。善心生焉。斯光益寧虗乎。
勿懼神鬼魔。不勤修正業。
第二疑曰。業道如秤。善惡必酬。感生已來。造惡非一如何不受。直往西方。設欲往生。豈不為障。
業道如秤。鸞大師指云。業道經考。未得此文焉。
通曰。夫造業者。苦樂之報定生。既同凡愚。久積罪因。非謬不委。
無始以來。常為凡愚。故云同也。
感今人報惡業。為斷不耶。若言已斷。今即無惡可除。如其未滅。受生因何不障。
三階行者。憫然而言。受此生時。諸惡未斷。由人業勝。惡不能遮。善報既終。苦果當受也。
更應示云。惡雖未斷。人業勝故。不廢招生。淨業轉強。焉能起礙。
何者三歸五戒。有漏善因。倒想所牽。入母胎藏。此之劣行。惡所不遮。故得人身。罪已無力。無始正行。及今發心。誓盡苦原。當來作佛。精勤尅念。願生西方。報盡之期。慈悲善友。哀矜護念。使住正心。聖眾現前。特生渴仰。乘茲勝因。往彼豈難。勿得懷疑。不修淨業。
瑜伽等論說將受生時。父母不淨。謂為己有。而生貪愛。於男於女。若愛若恚。以潤當生。入母胎中。識羯羅灆。更相和合。故云。倒想所牽等也。勝己之私之謂尅矣。
第三疑曰。准今修行。學普為宗。別念彌陀。乃成曲見。翻為障道。不免輪迴。何不捨別行。以隨修其普。
准集錄意。彼建二法。曰普曰別。普歸普信。是名普法。言法及人中。不分大小。不辨凡聖。俱信敬之也第三階機偏見成就。偏學一二。則互憎愛。而成誹謗。故開普信普正佛法。以化第三階也。別學別行。謂之別法。言一二兩階。如次一乘三乘之法。各別修之也。兩階根機。正見成就。更無憎愛。隨修隨行各有巨益。病藥相當。治道無違。廣如彼錄說焉。
通曰。仰尋普行。為益極深。大智通賢。方能措意。力微智淺。難以輙行。大聖隨機。遣修別行。稱根性故。於理無傷。假別為因。修成普業。
一解八地以上諸行之中。修諸行等。為通賢所修之普行。按彼所謂普行。未必若此。故顯智力微淺之人。未堪廣業。可以為此中之意義也○凡此節意備。彼所立成。此宗實義矣。
第四疑曰。夫欲修道。先識苦因。尋苦之原。皆由惡業。
起惡之境。在此娑婆。不逢眾聖性相之理。造諸惡業。數量無邊。
一切眾生。凡有二種。一者實報。二者應形。
言實報者。體唯佛性。相即普親。由迷體故。妄生貪恚。如來藏上。橫起癡心。約相雖殊。普親無別。隔生不識。妄起愛憎。恒於佛性父母。緣行殺盜婬等。
體唯佛性。是一切法平等實性。以為眾生之體本矣。楞伽及梵網等經曰。一切眾生。皆是我父母等。故云相即普親也。非理而生三毒。故有妄橫言也。形異類別。是故云殊也。生生世世。互相有恩。故言無別也。體相俱失。而遂行惡。哀哉。
三乘聖眾。愍念眾生。應體同凡。生盲不識。遂懷輕抑。增長惡緣。
由昔不知。乃生倒想。今得啟悟。對境思愆。已作惡除。當過不起。但於此方懺謝。罪盡可除。厭此欣西。豈亡怨結。
啟。開也。愆。過也。對境謝罪。彼即領受。捨往他方。怨嫌益深。理應在此。先解怨也。
通曰。將尋至道。要絕苦原。息苦之因。無過斷惡。造愆之境。實在娑婆。積此怨嫌。已成愛結。今日審察。倒想所纏。若欲具了眾生體唯佛性。相即普親。諸佛大悲權應。隨形六道。跡示同凡。作此解心。人皆共委。如論起行。實驗全無。知之非難。行者難矣。
只可想此法。仰歎非虗。已作之愆。特生重悔。當生過惡。誓不更為。專念佛名。及修諸行。迴生淨土。如救頭然。此界沉淪。吟嗟失路。且安神極樂。果證無生。自行既成。翻歸五濁。大悲化物。等濟羣機。
論解。則不出念自身罪惡。談行。則一聲等並皆往生。信行心具。十即十生。百即百生。故言非虗也。頭然。頭上火然也。吟嗟。傷歎之聲也。
勿停一途。不進別徑。但須運心動念。先為業對怨酬。
徑。直道也。所修妙業。先絕怨結。蓋擬償其罪因也。
願捨苦因。同生妙樂。彼皆領受。遂捨怨嫌。不可緣茲乃懷疑難。
願生淨土。橫截五惡。故言捨苦因也。自業既威。亦施怨結。故俱成因。同生彼也。一味國界。何怨之有。故言遂捨。
第五疑曰。方今之際。去聖時遙。下品凡愚。正合禮懺地藏菩薩。當今有緣。理可專稱。並念三寶。
依地藏十輪經。及本願經。所有悲願。超餘大士。若未來世。有諸下賤等人或奴或婢。乃至諸不自由之人。覺知宿業。要懺悔者。志心瞻禮地藏菩薩形像。更不經三惡道苦。蒙佛付屬。至阿逸多。成佛以來。六道眾生。遣令度脫。若人一日稱菩薩名。勝俱底劫中。稱餘智者德。又聞其名。一聲歷耳。永不經歷三惡道苦。其諸分身。遍滿諸界。一身度于萬億眾生。令歸敬三寶。永離生死。至涅槃。廣如經中說焉。
彌陀淨土。上行人修。第二階根。能得生念。今既時當濁惡。性欲卑微。那得輙行上人之法。上學下法。迂會稽留。下起上修。障道受苦。法根不會。豈得成功。
迂。遠也。會。合也。稽留。疑滯不通也。
通曰。仁者所言。非無教旨。習而未久。乃發斯疑。停想為通。定開近修。
何者。
一引聖教。二辨義門。
言聖教者。部類既繁。備抄難究。略陳五要。以啟創聞。
抄。寫錄之名也。啟。開也。教道之也。創。始也。
一者。大集賢護經云。佛告賢護。我涅槃後。諸弟子等。傳此三昧。諸惡比丘。不能信受。傍言魔說。又告賢護。比丘行惡時。諸國相伐時。更相毀謗時。眾生濁惡時有四眾弟子。能傳此法。利益眾生。
見經第二第三卷也。
二者。藥師經云。文殊菩薩。為像法眾生請云。四眾弟子。求往生西方不定者。念藥師名。即斷疑網。臨命終時。八大菩薩。示往生路。
此經前後有四代譯。今文唐玄奘之所譯也。列八聖名。在隨達多笈多。及唐義淨經本。標示其名。二文大意焉。
三者。彌陀經云。他方諸佛。共讚釋迦。能於五濁。說難信之法。六方諸佛。舒舌證誠。
四者。觀經云。韋提希夫人。為五濁惡不善。五苦所逼眾生。請生淨土。又下輩三品。具造惡業。皆得往生也。
五者。無量壽經云。釋迦如來。為五濁眾生說法。令離五惡。除五痛。滅五燒。又當來之世。經道滅盡。我以慈悲哀愍特留此經。止住百年。爾時眾生。起一念信。即生彼國。
疑時濁惡。害今所修。故所引文。皆取被於濁世者也。
疑曰。所引經教。佛說不虗。未知方便之門。為當盡理之說。通曰。大人之言。必合真趣。向援經教。皆究竟門所以知之。不了之教。涅槃之會釋通。淨土一門。雙林更無疑決。十方諸佛。舒舌印成。據斯二義。故非方便也。
一切如來。三業清淨。諸佛所言。無復有異。故皆合真。依像法決疑經。佛告大眾。我將涅槃。若有疑者可速問之。常施菩薩問種種事。於淨土一門也。菩薩不問。則佛亦不決焉。其說丁寧。蓋無可疑也。當知決定顯了之說焉。小經云。六方諸佛。證誠稱讚經言十方。開合之意耳。
上來略引聖教。以示說因。自下粗釋義門。用袪疑停。
一音演唱各解。萬殊無不並契。地藏弘願。惡趣救生彌陀大悲。十念濟物。不求淨土。恐落三塗。念地藏名。苦苦望救。
維摩經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故曰一音各解。萬機差殊。一雨冥潤。故云萬殊並契。彌陀本願。誓度娑婆。地藏弘願。意本惡趣。若乖本意。焉得解脫。
今勸專心念佛。誓往西方。大命將終。諸佛來應。既生淨國。永絕三塗。苦事不經。無勞請救也。
大本曰。大命將終。解有二義。義寂云。死生。為大命。窮通。為小命。憬奧云。命是天地壽三大中之一。故云大。
三階宗要。約時機說。千五百年後。不修淨業。設有修者。眾行具成。即第二階。非下凡業也。今觀此意。說上行人。三輩之中。獨明上中生人也。
按彼宗意。分別三時。自有異說。今從一說。故云千五百也。三福九品等。謂之眾行也。據今宗而辨之彼之所謂上行。即三中之二類生也。
淨土之法。定散俱通。作業淺深。同生極樂。
出家清眾。在俗尊賢。屏慮幽居。恬神息亂。能修觀業。定善往生。
越世欲染。故曰清眾也。尊賢名德。十住論云。生佛法中。名為貴族。好家中生。
志絕榮華。公私事外。不貪俗務。問道勤修。能具三福散因。定生彼國。家資匱乏。事務牽纏。一行能隨。亦生寶界。
匱。亦乏也。牽纏。皆曰縛也。
今生作罪。乃至闡提。大命將終。苦具來逼。忽逢善友。教念佛名。惡相既除。即生妙剎。
此一節忽述觀經下三品意也。
大乘善根。下至從生無過。上至迴向終心。約作業淺深。分為上輩三品。小乘之根。初從善趣。上至世第一法。分為中輩三生。大小乘根機。約過輕重。分為下輩三位。
簡下三惡。故言善根。初一之至字。恐是衍文。或當改作從也。准經至彼。始得初地。及初果等。所以此取齊迴向終。及世第一以下也○按判三輩機。諸師異解。廣如群疑論等說焉。
此即行道淺深。造惡重輕。俱發菩提。願生淨土。隨業多小。皆得往生。
不可偏執一隅。謗疑淨業。
又言今時濁惡。不合念佛願生西方者。此非博見。
大無量壽經云。經道滅盡。佛以慈悲哀愍。特留此經。止住百年。爾時眾生聞名生信。皆生彼國。
經文但云聞經意。名經之所詮。而一部之宗致。故云聞名也。黑谷判曰。特留念佛。即斯謂也。或謂經名亦得焉。
義云。如來說教。潤益有時。末法萬年。餘經悉滅。彌陀一教。利物偏增。大聖特留百歲。
判法滅時。諸師解異。道綽善導。淨影義寂。及法位等皆同。今說如憬興者。依法住記。指於增劫七萬歲後。各據一義。並不相違。二家釋義。出在群疑論矣。
時經末法。滿一萬年。一切諸經。並從滅沒。釋迦恩重留教百年。爾時修因。上生妙土。何為預判。不令願生。
設疑萬年後。而尚未足許。何預判之。為不願時哉。
詳此經文。足除憂悔。勿懷管見。不達通經。
晉王獻之傳曰。管中窺豹。時見一班。通經。眾機通信之經。
第十二依攝大乘論。會釋別時義者。論云。唯由發願。即得往生安樂者。是別時意。
此論本末。譯有四代。今文相似隋唐二論。陳隋二論。名別時意。唐論之中。加一趣字。魏論名曰時節意趣。世親攝論云。言說與意。時分有異。為別時矣。
疑曰。准依攝論。判作別時。今教念佛。如何即往。
即言一節之骨子也。
通曰。今依攝論。判釋別時。與淨土門。一無差殊。
何者。
由但發願。未可即生。依願念佛。乃成淨業。願行前後。故說別時。非謂念佛不即生也。
上古碩德。盛通此義。蓋自損損他。而害於時也。群疑論云。自攝論至此百有餘年。諸德咸見此論文。不修西方淨業矣。
第十三會。釋法華經云。若人散亂心。入於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
文出于方便品也。
疑曰。散心一稱佛。佛果未即成。一生念佛名。何生淨國。
通曰。散稱成佛道。道是因不虗。念佛生淨土。報盡生非謬。
既植佛種。當生果也。方行正業。乘願得生。佛因不朽。淨業足成。豈虗謬乎。
第十四。略明作業方軌。
疑曰。宗明念佛。作往生因。未知心慮。作何等解。念佛方軌。其狀若為。
通曰。却尋無際。數劫施旋。設使修因。多虗少實。但求名利。妄計我人。廣作善緣。不為正理。沈淪惡趣。受苦無窮。
聖主彌陀。流名攝化。果成為佛。十劫已經。我等愚癡。唯貪造惡。雖學佛法。現世求名。自是非他。恒生慠慢。追求衣食。日夜勞勤。設有餘功。用隨惡儻。
造惡難捨。如悋惜物。故曰貪也。慠與傲同。慢也。
若也不逢善友。淨土豈聞。一旦無常。還歸惡道。今逢大善知識。共我有緣。教我思維。捨諸惡行。得聞阿彌陀佛。本願慈悲。
老少男女。能說此法。謂之善知識也。令人出離。大哉德也。
十劫已來。恒流正法。我由障故。今日始聞。五內悲傷。特生恥恨。瞋起貪行癡生。
五內。五情也。一曰五臟也。文選云。轅馬悲且鳴。哀鬱傷五內。
但修四修。以為正業。
俱舍及攝論。並明四修。是雖聖道修行相貌。而淨教中。此業亦要。故善導等。同勸進焉。隨義轉用而已。
一者。長時修。首從初發心。乃至菩提。恒作淨因。終無退轉。
二者。若恭敬修。此復有五。一恭敬有緣聖人。謂行住坐臥。不背西方。涕唾便利。不向西方也。二敬有緣像教。謂造西方彌陀像變。不能廣作。但作一佛二菩薩。亦得。教者。彌陀經等。五色袋盛。自讀教他。此之經像。安置室中。六時禮懺。華香供養。特生尊重。三者。敬有緣善知識。謂宣淨土教者。若千由旬。十由旬以來。並須敬重。親近供養。別學之者。總起敬心。與己不同。但知深敬也。若生輕慢。得罪無窮。故須總敬。即除行障。四敬同緣伴。謂同修業者。自雖障重獨業不成。要藉良朋。方能作行。扶危救厄。助力相資。同伴善緣。深相保重。五敬三寶。同體別相。並合深敬。不能具錄。為淺行者。不果依修。住持三寶者。與今淺識人。作大因緣。今粗料簡。言佛寶者。謂雕檀繡綺。素質金容。鏤玉圖繒。磨石削土。此之靈像。特可尊奉。暫爾觀形。罪消增福。若生少慢。長惡善亡。但想尊容。當見真佛。言法寶者。三乘教旨。法界所流。名句所詮。能生解緣。故須珍仰。以發慧基。抄寫尊經。恒安淨室。箱函盛貯。並合嚴敬。讀誦之時。身手清潔。言僧寶者。聖僧菩薩。破戒之流。等心起敬。勿生慢想。
有緣聖人。淨土聖眾也。往生禮讚曰。恭敬禮拜彼佛。及彼一切聖眾等矣。造像變者。通雕盡依正二報也。異學異見之徒。動妨行者。若慢若諍。實為障緣。吾高祖制曰。諍論之場。諸煩惱競起。智者去之百由旬矣。可不慎乎。檀。栴檀也。綺。綢綾也。拜像尊而作真佛想。故曰當見等也。或可由想形像。而終感真佛也。經佛身觀。以次像觀者。可復思焉。法界所流等。者梁攝論云。無分別智。真如所流。因斯智流。分別後得。所生大悲。因此大悲。安立正法。此之法是大悲所流矣。聖僧即名二乘。本業經曰。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故云等敬也。
三者。無間修。謂常念佛。作往生心。於一切時。心恒想巧。譬若有人被他抄掠。身為下賤。備受艱辛。忽思父母。欲走歸國。行裝未辦。猶在他鄉。日夜思惟。苦不堪忍。無時暫捨。不念爺孃。為計既成。便歸得達。親近父母。縱任歡娛。行者亦然。往因煩惱。壞亂善心。福智珍財。並皆散失。久流生死。制不自由。恒與魔王。而作僕使。驅馳六道。苦切身心。今遇善緣。忽聞彌陀慈父。不違弘願。濟拔群生。日夜驚忙。發心願往。所以精勤不倦。當念佛恩。報盡為期。心恒計念。
元曉師云。心是業主。受生之本。心若西逝。業亦隨之。法鼓經云。但知彼方有佛。作往生意。亦得往生。故勸使想巧也。
四者。無餘修。謂專求極樂。禮念彌陀。但諸餘業行。不令雜起。所作之業。日別須修。念佛讀經。不留餘課耳。
念佛通觀及稱也○宗明五行。何局二種也。謂念佛本願。正定之業。五中為要。經能詮之。故兼讀焉。廣略得中。便於正行也。
夫以生居像季。去聖斯遙。道預三乘。無方契悟。人天兩位。躁動不安。智博情弘。能堪久處。若也識癡行淺。恐溺幽塗。
大集月藏分云。我正法住五百年。像法住千年。依魯春秋。當周匡王班。四年壬子。佛般涅槃。從彼壬子。凡歷一千二百四十有餘年。今師傳法。故云生居像季等也。躁。動也。
必須遠跡娑婆。棲神淨域。
仰願同緣正事。敬發身心。依此一宗。定為拒割。
幸勿縈心世利。牢懼非常。聲追安遠之風。奚殊電影。德過肇生之節。詎謝乾城。
智論曰。日初出時。在大海邊。見城門樓櫓宮殿。行人出入。日轉高轉滅。可眼眂見而無有實。名乾闥婆城。道安慧遠。同世於晉朝。名流於四方。僧肇道生。師事於羅什。德溢乎海內。一旦魂斷。事等幻夢矣。
三空九斷之文。理幽言博。十地五修之教。義奧詞繁。功非一簣之能。業成數載之慮。豈剎那之分。念積塵沙。方宣九有之奇。心恒造境。境述二無之妙。識戀邪魔。將崇達妄之由。生期分促。待植會真之智。死路非運。
人法俱空。謂之三空。九無得之道斷九惑。是為九斷。五重唯識。名曰五修。或般若禪。攝為五度者是也。簣。土籠也。書曰。為山九仞。功虧一簣。九有。九有情居。如俱舍論說焉。心如工畵師。能造種種境。識如颺野馬。常逐彼彼妄。故曰。造境戀邪也○凡此一節。顯穢土行難成。欲使人捨聖道而歸淨土也。
未若屏慮持齋。息多聞之廣業。安神慧浦。興少學之軍修。
慧浦。念佛之行也。觀稱雖異。而慧為基。浦。水濵也。遺教經。智慧水。即其義也。軍。當改作單也。
運竭穢方。涉遙邦之上苑。靈居淨國。託妙質於金臺。同至道於慈顏。折疑何停。感悲音於聖德。解證無生。弘益滋繁。可略云爾。粗陳蠡酌。以簡良水。
過十萬億土。有七寶樹林。故云遙邦上苑。虗無之身。無極之體。故云妙質也。至道名所證理。分得果德。是云同慈顏也。觀世音。大勢至。以大悲音聲為說甚深法。故云感等也。滋繁。言多也。文選云。以蠡測海。
起行全功。莫能府就也。
府與俯同。禮記云。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
西方要決釋難通規。
首題稱云釋疑。言之左右焉耳。
西方要決科註卷下(終)
大唐大慈恩寺上座唯識基法師真像
太宗皇帝御製讚曰。
巨哉哲仁 迥然出群 疏造百本 才過萬人
妙閑性相 理契天親 口翻四辯 詞發大雲
昂昂藏藏 法中之王 面舒滿月 雙眸電光
昏衢麗日 苦海津梁 聊申讚嘆 孰能宣揚
No. 1145-A (附)辨西方要決真偽造疑
南都藥師寺留學傳法相宗沙門釋基辨撰
今將辨此書造主真偽大分三門初舉古疑二舉他判三今正判定。
初舉古疑者古來有三家疑初家疑者昔日仁和寺南岳坊有濟暹僧都於此要決立五箇疑一云此書判往生難易違上生經疏故彼疏中云天宮有十易生淨土有七難生且勸內院曰但業行淺缺願生西方萬一不生恐成自誤故當己行應修此業一師所釋何其如此故此書非基師造也二云此書中有本覺圓明之言乖始覺菩提之義三云有同歸一實之言不類三乘真實之旨四云判都卛退不與自作疏差異彼疏曰若生外院雖下下品任運後時還成不退今何違乎五云定來迎有無背上生經文經曰時彌勒菩薩放眉間白毫光來迎此人今無接引者豈非乖異乎以有此等乖異為非基師造也(已上南岳僧都五疑) 第二家疑者近來有疑云許凡夫往生及引舊譯而不依新翻是以為疑 第三家疑云此中有三身不異之言不似相家之所談上來舉古疑己。
大文第二舉他判釋者近代有通南岳師初疑云如來設教隨機萬差人師演教亦隨宜示隨入一門並歸一理此書所述意在茲也通贊中亦舉十勝專勸淨土各隨一趣並不相違 又通第二疑云准唯識論清淨法界非漏隨增性淨圓明雖有客塵而本性淨故曰真體障亡此性本有二身覺悟平等自性具無量德離諸戲論故曰本覺圓明或可法爾無漏本有種子名為本覺此乃今師自釋楞伽之文而存二義也 又通第三難云約不定姓會三歸一名同歸一實也是故不出三乘真實之旨法華玄贊此說一乘故義貫通(云云) 又通第四疑云此是釋外院中亦有不退者然多有退而今不退蓋就多分而言 又通第五疑云彌勒無本願來迎相亦劣也故且屬無焉(已上通南岳五疑已) 又次通第二家難云彼家說身土有三一唯報二唯變化三通報化疑者何執一概若滯唯報義釋則唯以自力判凡本願力之所牽位該於上下五乘齊入本願所攝唯識之所不判性相之所未攝也況文中曰生化土見化佛何其暗乎又引唯舊譯為難觀經等釋宗義也 又通第三家三身不異之難云非是言相即唯是攝相歸性而已故玄贊曰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推功歸本即法身也(已上近來通釋也)。
大文第三今正判定者南岳僧都初以都史西方往生難易為疑近代通釋以隨機萬差人師演教亦隨今詳曰近代通釋理實雖爾意味未明復引通贊興福寺永超傳燈錄中評云或偽造是故南京學徒以通贊不為正今此要決永超錄中云基師造又藏俊注進錄為基撰自昔至今興福寺學侶日別回轉讀誦六經十一論及基師所撰章疏等其中有西方要決無通贊疏由是應知此是要決基師真造近代以通贊為通釋為謬今正舉証以隨機義判定上生經中說生彼人疏釋云略有三人一者菩薩行法不厭生死受生死苦行利樂故樂生天者託勝所依修妙行故於一切生受尊貴故處劣自體行不圓故生天得見慈氏佛故不同二乘厭生死苦恐天放逸不樂生也二者愛敬無上菩提心者樂修勝行求大菩提於彌勒前聞大法故不樂大乘希小果者隨受生處欣涅槃故三者欲為彌勒作弟子者願於惡界為作善利苦有情所希行救濟不願淨土作餘佛弟子彼無苦有情可行濟度無苦可厭欣心不深故(已上疏文)由是應知都史往生唯菩薩機為此所被非被聲聞緣覺二乘之機都史內院慈尊說法會座說唯天子聽聞而不說聲聞眾聽聞也西方淨土不爾阿彌陀經說又舍利弗彼佛有無量無邊聲聞弟子皆阿羅漢非是算數之所能知諸菩薩眾亦復如是又觀經中說中三品往生得益以阿羅漢須陀洹果又無量壽經說聲聞緣覺於百千劫悉共計挍知其數者不取正覺之願由是應知西方往生所被盡一切機所以何者厭離穢土之心即是二乘之心非厭離穢土心至極則不可言至心信樂欲生我國意樂增長若此意樂非極增長則非真實乘佛願力二乘厭離之心是雖下劣今以劣心却發至心信樂乘佛願故下劣心轉為成廣大轉之因如損力益能轉又都史往生之心若於下地發麤苦障厭離則生上界不能生都史天依彌勒之弟子是故經說不求斷結修十善法不厭生死樂生天者疏釋誡勿作六行觀故知都史往生所被之機唯菩薩也。
又說往生難易亦對被機不同上生疏中行六事法為上品行生疏主釋經意言六事法者一精勤修福敬恩悲田中所作業等二威儀不缺堅守諸戒行自住軌則等三拂塔塗地修餝道場正理制多等四香華供養四事供濟等五凡夫行三昧聞思等定聖人入正定隨所得禪或凡夫所行三昧非六行定六行定者必上生故深住聞思亦名三昧六讀誦經典演說修習十善法行等且舉偏勝易行上首有此六事其中一一具攝眾業若具修六或能修五上上品生若修三四上中品生若修一二上下品生次中三品行生者四眾八部先不犯戒亦不造惡罪輕微者聞名心喜語發恭敬身禮拜者此中具三業者中上品生唯具二業中中品生若唯一業中下品生復次下三品行生者雖有十行攝為六行一懺悔二造像三供養四禮拜五繫念六一稱名也此中具六者下上品生唯有初四無五六二下中品生但有初三無四五六下下品生或六中隨行一發願見慈氏尊或生外院得不退亦是下下品攝設不發願故雖不生天是即三會得脫之人具如上生經疏如是諸行從觀經說極造惡者臨命終時善友力故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滅罪往生而見則都史九品行共皆難行雖然一一諸行皆是平生散心所行從臨命終至心信樂難起見之亦以為易又西方往生雖至心信樂難起對厭離穢土心極增長之機根則至心信樂增長故但以稱名十聲往生故為極易又菩薩機者生天作利樂行此人若生西方樂處故不可行縱雖還來穢國應度人天非上品上生人不能速為濟度行其餘往生已後歷劫得歡喜地已應作事也故以對菩薩機甚為難行以都史往生為易往不違意樂故故知上生疏對唯菩薩機說易今此要決對厭離穢土之機說西方易往於理全無相違又上生疏中論都史西方往生難易說西方有七難生都史有十易生且勸唯菩薩機非被諸機故疏結文云處穢方而修淨行寔聖者之利他居淨土嚴淨國非上士之弘濟等(云云)又說業行淺缺萬一不生若缺至心信樂則萬一不生故是故以此等文不可為疑也我慈恩基法師是大乘菩薩對彼彼機為令得益作此二書以一槩執見不應起疑也如唯識疏以唯識說中道對法疏以大乘蘊處界說中道心經幽贊以空說中道等對機所說雖異令悟入離言法性同一鹹味全無差異。
次以本覺圓明之言為疑近代通釋有二義初以清淨法界會之云名本覺不應道理上句云真如體淨是清淨法界以是復云本覺有重言失設救言真如體淨為本淨涅槃本覺圓明為佛所證真淨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不應道理圓明言以離戲論釋其理未明本淨涅槃亦離戲論故此亦重言故初釋難用次以本有無漏種釋此為?當雖然釋義未明今助釋言本謂本有覺謂正智以四智心品為體唯識論十說四智心品本有能生種子所生得故今以四智名為本覺四智圓明即佛果顯現也上句以淨法界云真如體淨次句以四智現云本覺圓明如對法抄歸敬頌云稽首圓明本性寂圓明言顯四智本性寂言彰淨法界離淨法界四智心品無佛果顯現相故具如佛地論說。
復次以云同歸一實為疑近來通釋以一乘為一實非我宗意我宗說一實言謂癈詮談旨一實如即是清淨法界之名了義燈等說如來設教體一真如等與今意同。
復次以都史退不退為疑近來通釋約多分有退雖有道理未明了也今詳曰上生疏云若生外眾雖下下品任運後時還成不退佛號慈氏善自長故(云云)此中既云後時還成是有退証也前時無退以何云後時還成復置還言顯雖有退由慈氏加被力還得不退成謂得也又西方淨土往生已後一向無有退校對此異今此要決云天上有退西方無退況云多不免退既云多分顯少分有不退故二文全無違。
復次就來迎有無為疑近代通釋以勝劣辨為不?當今詳云上生經中說三種行生相其行生相總別難分故疏主分九品明行生別其中於下品上生行唯說慈氏來迎之相餘八品行生不說之也西方淨土來迎中品下生雖不說引接其餘八品皆悉說之下品下生說見金蓮華亦是來接之相今此要決約九品往生中多分說來迎云若生淨國聖眾來迎又約上中六品及下下品外院生者無來接相云捨命生天無人接引少在屬無故(已上南岳房五疑判釋已)。
次判第二家疑者就此書中許凡夫往生及引舊譯不引新翻而為疑難近來通釋明由本願力五乘齊入故凡夫生報土之義而言本願所攝唯識之所不判性相所不攝也又此書中言生化土見化佛故舉我宗三義以通報化義會之云疑者何暗乎今詳曰此會釋未明了我宗判安養報化有三義一唯報二唯化三通報化海住山上人由第三義判定為正至今南京相宗學徒依用此義今採其要辨之謂若唯報非化報土地上薩埵所見非凡所及是聖教說若凡夫乘願力云自生初生報土見報佛則阿彌陀佛現化身化土一向無用若化身土無用是佛本願則應非三身圓滿之佛故唯報義不成又若唯化非報則餘佛亦令凡夫生化土有何差別得稱彌陀超世別願乎故唯化義不成是故以言通報化為正云何得通謂總明化土有二一長時變二暫時變西方淨土通化者長時變化即報土現化故離報無化是亦酬本願力長時化故若歸性言化即報土是超餘佛故云超世別願也然今此要決云生化土見化佛復云求見化身遂感彌陀化主降念相迎等者是即約下三品以作此言說遣化佛化觀音化勢至至行者前故唯識佛地等論說變化身還依變化土故離土有身無其處故今且約下三品得益云生化土見化佛等此是雖化佛願所酬與餘佛不共理無相違。
問若爾何故此要決文云化主提擕得無生忍耶答無生忍者上三品益故此違如何。
答無生忍言有二相宗常途所談一約八地上言二約初地已上言上三品中所說無生忍八地上下三品所說初地已上下品上生中既說得入初地故此要決以得入初地云得無生忍理全無違又於不引新翻說西方往生專在舊經故唯引舊經以釋成也。
問若爾上生經亦舊譯何故交釋新翻耶。
答上生經疏釋成經故新舊交引今此要決唯立理成非釋成經故唯引舊經理無相違。
問近代通釋所言本願所攝唯識之所不判性相之所不攝者其理成耶。
答世親菩薩安立一切法唯識變深密等經說諸法唯識故此中攝有無漏一切法盡具明如二十唯識疏等謂佛本願是佛識上所變是為增上緣故念佛行者自意識上往生心相變現云何云非唯識之所判若強云佛願非唯識所變則應固執實有佛心何有固執又佛本願云性相之所未攝則離性相有何所論不論則已假爾起言性相義成又若彌陀超世別願不可思議非言論所及故云性相未判則是即一法界我宗所言廢詮談旨一實如也真待俗立若依詮門是猶性相若癈詮門既云癈詮彰談其旨何本之有何願之有強褒稱之名為本願若別有一固本願現前立少物謂是本願力以有所得故非實佛本願可謂小乘唯安立見非大乘見故云性相未攝乃是妄判。
復次第三家以三身不異言為疑近代以攝相歸性會釋今謂未盡如成唯識十說法身有三種別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如是三身共為法身皆是無上寂默法之所莊嚴故不可分離此即我宗所立三身故云三身不異理全無違。
或問此書筆挌不似唯識疏等故猶有疑如之何答慈恩章疏筆挌非一疏主自挍正已筆挌相同三十二十唯識疏義林章等是也或有未挍如對法抄六已下或有但師談門人書記如勝鬘經疏等此書亦恐出門人手所談文理全疏主意必以已挍章疏筆挌不可為疑也。
上來所辨定有錯謬為令眾生起厭穢土樂欲淨土之勝解不顧拙智聊書記竟。
願以微少功 普施一切生 增長厭穢志
乘佛願生彼
辨西方要決真偽造疑(尾)